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店面合同範本(精選12篇)

店面合同範本(精選12篇)

店面合同範本 篇1

本合同當事人

店面合同範本(精選12篇)

出租方(以下簡稱甲方):

承租方(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就甲方將房屋出租給乙方使用,乙方承租甲方房屋事宜,為明確雙方權利義務,經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甲方保證所出租的房屋符合國家對租賃房屋的有關規定。

第二條 房屋的坐落、面積、裝修、設施情況

1、甲方出租給乙方的房屋位於

2、出租店面面積共100平方米(建築面積/使用面積)。

第三條 甲方應提供房產證(或具有出租權的有效證明)、身份證明等文件,乙方應提供身份證明文件。雙方驗證後可複印對方文件備存。所有複印件僅供本次租賃使用。

第四條 租賃期限

1、該房屋租賃期共四年。自20xx年10月1日起至20xx年9月30日止。

2、乙方向甲方承諾,租賃該房屋僅用於合法用途。

3、租賃期滿,甲方有權收回出租房屋,但需提前三個月書面通知乙方,到期後乙方如期交還。乙方如要求續租,則必須在租賃期滿三個月之前通知甲方,經甲方同意後,重新簽訂租賃合同。

第五條 租金及支付方式

20xx年10月1日至20xx年09月30日止 租金為24000元(大寫貳萬肆仟元整)。20xx年10月1日至20xx年09月30日止 租金為25200元(大寫貳萬伍仟貳佰元整)。20xx年10月1日至20xx年09月30日止 租金為26460元(大寫貳萬陸仟肆佰陸拾元整)。20xx年10月1日至20xx年09月30日止 租金為31750元(大寫叁萬壹仟柒佰伍拾元整)。四年總租金為107410元(大寫拾萬柒千肆佰壹拾元整)

2、 房屋租金支付方式如下: 現金支付,年付。甲方收款後應提供給乙方有效的收款憑證。

第六條 租賃期間相關費用及税金

1、 甲方應承擔的費用:

(1)租賃期間,房屋和土地的產權税由甲方依法交納。如果發生政府有關部門徵收本合同中未列出項目但與該房屋有關的費用,應由甲方負擔。

2、乙方交納以下費用:

(1)乙方應按時交納水電費用。

(2)甲方不得擅自增加本合同未明確由乙方交納的費用。

第七條 房屋的轉讓與轉租

1、租賃期間,甲方有權依照法定程序轉讓該出租的房屋,轉讓後,本合同對新的房屋所有人和乙方繼續有效。

2、經甲方同意,乙方有權轉租、轉讓承租房屋。

3、甲方出售房屋,須在一個月前書面通知乙方,在同等條件下,乙方有優先購買權。

第八條 合同的變更、解除與終止

1、雙方可以協商變更或終止本合同。

2、甲方有以下行為之一的,乙方有權解除合同:

(1)不能提供房屋或所提供房屋不符合約定條件,嚴重影響使用。

(2)甲方未盡房屋修繕義務,嚴重影響居住的。

3、房屋租賃期間,乙方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收回出租房屋;

(1)未經甲方書面同意,轉租、轉讓承租房屋。

(2)逾期三個月未交納按約定應當由乙方交納的水電費用,已經給甲方造成嚴重損害的。

4、如甲方在租期屆滿後仍要對外出租的,在同等條件下,乙方享有優先承租權。

5、租賃期滿合同自然終止。

第九條 甲方違約責任處理規定

1、甲方因不能提供本合同約定的房屋而解除合同的,應支付乙方本合同總租金雙倍的違約金。甲方除應按約定支付違約金外,還應對超出違約金以外的損失進行賠償。

2、甲方違反本合同約定,提前收回房屋的,應按照合同內總租金雙倍向乙方支付違約金,若支付的違約金不足彌補乙方損失的,甲方還應該承擔賠償責任。

3、甲方因房屋權屬瑕疵或非法出租房屋而導致本合同無效時,甲方應賠償乙方損失。

第十條 乙方違約責任

1、租賃期間,乙方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甲方有權終止合同,收回該房屋,乙方應按照合同總租金的 %向甲方支付違約金。若支付的違約金不足彌補甲方損失的,乙方還應負責賠償直至達到彌補全部損失為止。

(1)未經甲方同意,將房屋轉租、轉讓給他人使用的;

2、在租賃期內,乙方未經甲方同意,中途擅自退租的,不退已繳納的剩餘房租

3、乙方如逾期支付租金,每逾期一日,則乙方須按日租金的雙倍支付滯納金。

5、租賃期滿,乙方應如期交還該房屋。乙方逾期歸還,則每逾期一日應向甲方支付原日租金雙倍的滯納金。

第十一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訂立補充條款。補充條款均為本合同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二條 爭議解決

本合同項下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或申請調解;協商或調解解決不成的,可依法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三條 本合同自雙方籤(章)後生效。

第十八條 本合同一式二份,由甲、乙雙方各執一份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店面合同範本 篇2

甲方:

身份證號:

乙方: 身份證號:

甲乙雙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則,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1、甲方自願將坐落在南昌市進賢縣康盛-陽光尊邸共五間店面),租給乙方使用,乙方願意承租。

2、本店面每月租金為,並交房租押金 整。

3、乙方半年房租一次性交清。(注:提前十天付半年租金)

4、本店租期從月日起至月 日為止。

5、簽訂合同後,乙方經營汽車美容,乙方不能以任何方式轉租給他人使用,如轉讓給別人押金不退,並有權收回店面。如乙方要裝修店面,不準破壞房屋結構,合同期滿後,乙方不準把裝修材料拆走,(包括辦公室、地板)如果拆走甲方不退回押金,乙方要按國家規定營業,做到文明經商,並按時繳納工商、税務、物管費、衞生費、水費、電費、乙方不準拖欠。

6、乙方如果違反其中任何一條,甲方不退押金,並有權收回店面。

7、如乙方在租賃期內,合同租用期未滿甲方不退回押金。

8、甲方在合同期內,不能將此店面轉租給他人,否則一切損失由甲方負責。

9、合同期滿後如乙方要繼續租,根據市場價格調整,乙方有優先租用房屋,並經過甲方同意,雙方重新訂協議。

10、本合同一式二份,自簽訂日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店面合同範本 篇3

甲方: (出租方)

乙方: (承租方)

甲乙雙方按照互利、互惠、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原則,根據《合同法》的有關規定,簽訂以下協議:

一、租房屋地址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二、租賃期限。租賃期為__ _年,從______年__ _月___ __日至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合同期滿後,甲方如果繼續對外租賃本房屋,乙方享有優先承租權。

三、租金、保證金及租金交付期限:

該店面的年租金總額:元整,從第二年開始每年遞增。租金交付方式:半年一交。

四、租賃期房屋的修繕。房屋屬人為的損壞由乙方及時修繕,由於不可抗拒的損壞,由甲方及時修繕。

五、乙方在經營過程中出現的一切經濟糾紛及其它任何責任與甲方無關。

六、在合同履行期間,乙方應保持所租房內外所有設施完好無損,如果確需改造或增設其他固定設施,應徵得甲方同意後再進行,所需經費由乙方自付。

七、在合同履行期間,要遵紀守法,講文明道德,自覺維護好室內外衞生。水、電、由乙方自行繳納。

八、甲方責任

1、按合同規定的時間將房屋交給乙方使用、不得無故終止合同(第九條除外),否則應賠償乙方租金的50%的經濟損失。

2、不按合同內的條款規定修繕房屋的應賠償乙方由此而造成的經濟損失。

九、乙方責任

1、不得利用租賃的房屋進行非法活動,損害公共利益。

2、不得干擾和影響周圍居民的正常生活。

3、不得破壞房屋主體結構及設施,根據造成的後果,賠償其經濟損失。

十、免責條件

如因不可抵抗的自然災害,使雙方或任何一方造成經濟損失的,任何一方均不得向對方提出索賠要求。

十一、本合同未盡事宜,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合同法》的有關條款,經雙方共同協商,作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十二、本合同自簽字之日起生效。

十三、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出租方): 乙方(承租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店面合同範本 篇4

甲方:

乙方:

一、甲方將 租給乙方使用,按每平方 年 月 日止。

二、每月租金人民幣 元整。乙方應在每月 日前交清租金樂得拖欠,否則甲方有權終止合同,不退押金。

三、乙方須在協議生效之日起交押金人民幣 元整。不包括當月租金乙方如中途退出,或者轉讓,願將押金全額付給甲方作為賠償。甲方如中途終止合同應賠償乙方押金及損失一切。

四、乙方在經營期內有權轉讓場地,乙方需甲方協商後方可轉讓,但甲方不退還乙方押金,否則甲方有權終止合同不退押金。

五、乙方須遵守國家法定的規章制度,不得從事經營一切與國家法律相違背的活動,否則後果自負。

六、乙方一切經營活動所具備的手續等到各種條件,由乙方自行辦理與甲方無關,乙方不得隨意改建房屋結構。確實需要需徵求甲方同意後方可施工。乙方裝修、水電、吊頂、地磚、門、牆等不得破壞帶走。

七、乙方水、電費自理,並由甲方按徵收部門實際價格代收,乙方不得拖欠,否則甲方不權停止供應。

八、合同期滿後,如乙方不在繼續租賃,甲方須全額退回押金給乙方,人民幣 元整,中途戰爭、地震、拆遷,甲方退還押金給乙方。

九、乙方在租賃期間,如損壞甲方財物,須自行修復,期滿時須完好歸還,否則甲方有權利扣除乙方押金及乙方財物。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為據。自簽字後立即生效,並具有法律效益。

以上協議雙方須共同遵守,不得違約否則須承擔法律責任。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店面合同範本 篇5

甲方: (出租方)

乙方: (承租方)

甲乙雙方按照互利、互惠、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原則,根據《合同法》的有關規定,簽訂以下店面出租協議書:

一、被租房屋為

二、租賃期限。租賃期為 年,從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合同期滿後,甲方繼續對外租賃本房屋,乙方享有優先承租權,乙方必須在合同到期前壹個月,與甲方商議簽訂新租賃合同,否則按自動棄權處理,甲方有權另行發包。乙方在租賃期間如有人接收,須有甲方同意,方可轉讓他人,租賃合同與甲方簽定.

三、租金全年為 元,乙方必須一次性將租金交齊 ,交不齊則視為違約。乙方需預付水電費押金1000元。合同到期結清水電費後,退還乙方。

四、租賃期房屋的修繕。房屋屬人為的損壞由乙方及時修繕。

五、在合同履行期間,乙方與第三者發生的一切經濟、民事等糾紛,甲方概不負責。

六、在合同履行期間,乙方應保持所租房內外所有設施完好無損如果確需改造或增設其他固定設施,應徵得甲方同意後再進行.

七、在合同履行期間,如有政策變化,市裏統一規劃等其它原因需要拆除房屋,乙方接到通知一個月內合同即終止。乙方要積極配合不得向甲方提出任何要求。

八、在合同履行期間,要遵紀守法,講文明道德,自覺維護好室內外衞生。水、電費及社會公共收費(治安、衞生、工商、税務等)由乙方自行繳納,服從市場管理。

九、乙方不得利用租賃的房屋進行非法活動,損害公共利益。合同終止後要及時搬出.

十、免責條件

如因不可抵抗的自然災害,使雙方或任何一方造成經濟損失的,任何一方均不得向對方提出索賠要求。

十一、本合同未盡事宜,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合同法》的有關條款,經雙方共同協商,作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十二、本店面出租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共同簽字之日起生效。如有違約,由違約方承擔一切責任.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店面合同範本 篇6

甲方:(轉讓方)

乙方:(受讓方)

丙方:(商鋪出租方)

根據《合同法》,就甲方將位於的商鋪,轉讓給乙方一事,甲、乙、丙三方經好友協商,就店面轉讓達成以下協議:

第一條甲方與年月日前將位於商鋪{面積平方米}轉讓給乙方使用。

第二條該店鋪所有權證號碼為,產權為丙方,丙方與甲方簽訂了租賃合同,合同到期時間為,月租為人民幣,店面交給乙方使用後,乙方同意代替甲方向丙方履行租賃合同,每月交納該合同約定由甲交納的水電費等各項費用,該合同期滿後由乙方領回甲方交納的押金,押金歸乙方所有,

第三條該店鋪現有裝修,裝飾,工具,設備{包括}全部無償歸乙方使用,該合同期滿後,不動產歸丙所有,其它歸乙方所有。

第四條乙方在前一次性向甲方支付頂手費人民幣大寫萬元整{小寫:元},上述費用包括甲方交給乙方再轉付給丙方的押金,第三條所述相關費用,甲方不得向乙方索取任何其他費用。

第五條該店鋪的營業執照已由甲方辦理,經營範圍為,租用期內繼續以甲方名義辦理營業執照,税務登記等相關手續,但相關費用及由乙方經營引起的債權債務全部由乙方負責,與甲方無關,乙方接手前,該店鋪的所欠一切債務由甲方負責償還,與乙方無關,

第六條乙方逾期未交付轉讓金,除甲方交付日期相應順延外,乙方每日還需向甲方交付轉讓費的的違約金,逾期30天,甲方有權解除合同,乙方按轉讓費的向甲方支付違約金,甲方應保證丙的同意轉讓店鋪,如由甲方原因導至丙或甲方自己中途收回店鋪,按甲不按時交付店鋪承擔違約責任,

第七條遇國家徵用店鋪,有關賠償歸乙方。

第八條如果合同簽訂前政府下令撤遷店鋪,甲方退還全部轉讓費。如果合同簽訂後國家命令撤除店鋪,使乙方難以經營,乙方有權解除合同,甲方退還剩餘租期的轉讓費,押金仍歸乙方,甲方在每年營業執照有效期蓋滿時仍未辦妥年審手續,乙方有權解除合同,甲方應退回全部轉讓費,賠償裝修,添置設備損失元,並支付轉讓費的的違約金,

第九條合同一式三份,甲、乙、丙,各執一份,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丙方:

年月日

店面合同範本 篇7

轉讓方(甲方):  頂讓方(乙方):

甲、乙、丙、丁四方經友好協商,就店鋪轉讓事宜達成以下協議:

一、丙方同意甲方將自己位於 路 號的店鋪 轉讓 給乙方使用,建築面積為 平方米;並保證乙方同等享有甲方在原房屋租賃合同中所享有的權利與義務。

二、乙方與丙方重新簽訂租賃合同,租期從 年 月 日到 年 月 日止,前兩年租金為 元人民幣(大寫: ),租金為一年交付一次,並於約定日期提前半個月交至丙方,第三年房租由乙方與丙方參照周邊商鋪協商決定。店鋪轉讓給乙方後,乙方需交納規定的水電費及其他各項費用。20xx年6月8日前的房租已由甲方交付給丙方。

三、轉止後店鋪現有的貨架設施等全部歸乙方所有,租賃期滿後房屋裝修等不動產歸丙方所 有,營業設備等動產歸乙方。

四、乙方在 年 月 日前一次性向甲方支付轉讓費共計人民幣 元,(大寫: ),上述費用已包括第三條所述的設備及其他相關費用,此外甲方不得再向乙方索取任何其他費用。

五、該店鋪的營業執照已由丁方辦理,經營範圍為百貨煙酒等,租期內繼續以丁方名義辦理營業執照,税務等相關手續,相關費用由乙方承擔。乙方如有證件審核變更等相關事項需要丁方協助時,丁方須幫助完成。

六、在租期內乙方必須合法經營,否則有乙方承擔一切法律責任和經濟責任。在租期內乙方不得將丁方的營業執照、煙草證等轉讓給他人使用,否則丁方有權收回營業執照和煙草證等相關經營手續。乙方接手前該店鋪所有的一切債權、債務均由甲方負責;接手後的一切經營行為及產生的債權、債務由乙方負責。

七、乙方在經營期間應注意安全,如造成經濟損失,由乙方負責承擔賠償和相應法律責任。

八、本合同一式四份,四方各執一份,自四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簽字: 日期: 電話:

乙方簽字: 日期: 電話:

丙方簽字: 日期: 電話:

丁方簽字: 日期: 電話:

店面合同範本 篇8

轉讓方(甲方):身份證號碼:

住址:

受讓方(乙方):身份證號碼:

住址:

出租方(丙方):身份證號碼:

住址:

根據我國《合同法》的有關規定,經甲、乙、丙三方友好協商,就下述門面轉讓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轉讓門面

轉讓門面位於,建築面積平方米;

丙方為上述轉讓門面的所有權人和出租方。現對甲、乙雙方根據本合同約定轉讓上述門面承租權的行為,丙方表現同意。

原甲、丙雙方所籤門面租賃合同的權利與義務轉由乙方享有和履行,乙方與丙方不再另行簽訂租賃合同。本合同生效和門面交接完畢後,甲、丙雙方之間原門面租賃合同終止履行,權利義務自行解除。

二、租金的結算與支付

丙方與甲方原租賃合同,約定的租賃期間為一年,即自年月日起年月日止,月租金為元人民幣,現甲方剩餘租期為月,門面轉讓前尚欠租金、水電費、物業管理費等共計人民幣元,上述欠交款項由乙方在本合同生效後三日內支付給甲方。

門面轉讓乙方後,甲、丙雙方原門面租賃合同中所約定的租金轉由乙方根據該合同約定(指有關金額、時間、付款方式和違約責任等條款)向丙方支付,甲方不再負有支付義務。

三、門面設施、設備的歸屬

轉讓門面現有裝修設施在轉讓後歸乙方所有。

轉讓門面租賃期(含門面租賃合同續簽期限)屆滿後,該門面裝修設施的不動產歸丙方所有,營業設備等動產歸乙方(動產與不動產的劃分按原有租賃合同執行)所有。

乙方在接收該門面後,有權根據經營需要,在保證房屋安全使用的情況下進行再次裝修。

四、門面轉讓費的支付

乙方於本合同簽訂之日向甲方支付定金元。甲方在合同簽訂次日向乙方騰讓門面並交付鑰匙,同時乙方向甲方支付轉讓費共計人民幣元,(大寫:),上述費用已包括第三條所述的裝修、裝飾、設備(詳見《轉讓財物交接清單》)及其他相關費用,此外甲方不得再向乙方索取任何其他費用。

五、債權債務的處理

乙方接手前該店鋪所有的一切債權、債務均由甲方負責;接手後的一切經營行為及產生的債權、債務由乙方負責。

六、交接條件、時間及方式

轉讓門面定於年月日正式交接。

門面交接時,甲方應騰空非《轉讓財物交接清單》範圍內的一切設施、物品和貨物,保持門面已有裝修、裝飾、設施、設備、門窗、牆面、地面和天花板面的完好和完整,以便於使用。

辦理門面交接手續時,由甲、乙、丙三方共同進行現場驗收,按照《轉讓財物交接清單》點驗、接收有關財物,交接完畢後,甲、乙、丙三方應共同簽署《轉讓財物交接清單》,在丙方的現場監督下,甲方向乙方交付門面鑰匙。門面鑰匙一經交付,轉讓門面即告驗收、交付完畢。

轉讓門面不符合約定的交接條件時,乙方有權拒絕交接,甲方應及時整改、修復,直至符合交接條件為止。並將視為甲方逾期交付門面,由甲方承擔逾期交付的違約責任。

七、違約責任:

甲方保證該門面有合法承租權並有權依法轉讓,應該按時交付門面,甲方逾期交付門面時,按下列方式計算違約金:逾期交付天數×元/天;超過30天甲方仍不能交付轉讓門面時,乙方有權通知甲方解除合同,返還已支付的門面轉讓費,和按上述約定追償違約金。

乙方應按時接收門面和支付門面轉讓費。乙方逾期接收門面超過7天時,甲方有權通知乙方解除合同,不予返還已支付的門面轉讓費。乙方逾期支付門面轉讓費時,按下列方式計算違約金:逾期付款天數×元/天。

丙方保證該轉讓門面為其合法所有,享有門面的出租權,並不門面轉讓合同(範本)

轉讓方(甲方):身份證號碼:

住址:

受讓方(乙方):身份證號碼:

住址:

出租方(丙方):身份證號碼:

住址:

店面合同範本 篇9

甲方: 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 以下簡稱乙方

茲因甲方經營銷售業務,乙方願提供店面成立連鎖店,雙方同意訂立本合同,以茲共同遵守。

第一條 特許店名稱及營業所在地、時間、營業項目、商圈範圍。

一、基本資料

店名: (以下簡稱該店)

負責人:

地址:

電話: 營業執照註冊號:

建築面積: 平方米;

營業面積: 平方米;

員工數:正職 員;計時工: 員

二、營業時間:當日上午 點到下午 點。

三、商圈範圍:(另附圈)

東:

西:

南:

北:

四、非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無權變更特許經營店的營業所在地。但在授權期限內,若因租約終止致該店無法於該地繼續營運,乙方應於該租約終止前一個月另覓甲方認可的地點讓該店繼續營運。

五、門店內的營業天數、每日的營業時間及營業項目,依總公司規定辦理。除不可抗力外,非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自行交更或暫停營業。

第二條 合同期間

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共計五年。

第三條 合同繼續與延長期間

一、合同屆滿前六個月,如無任何一方書面通知他方終止合同,本合同期間自動延長壹年。

二、合約繼續延長期間屆滿前三個月,任何一方如無書面通知他方終止合同者,本合同再延長期間壹年,之後以此類推延長期間壹年。

三、所有自動延長期間內雙方的權利義務,遵守本合同的規定執行。

第四條 名詞定義

除本合同內另有規定外,本合同內的名詞或用詞,以本公司特許經營管理制度內所寫為準,如為上面規章所未定義的名詞或用詞,雙方發生分歧時,則以甲方的解釋為準。

第五條 合同範圍

一、雙方同意由乙方提供資金,甲方提供商品服務、經營技術輔導等並由乙方提供管理及服務,以從事本業的經營。

二、雙方為執行前項合同事宜,乙方應於 年 月 日之前,依有關法令的規定辦理公司設立登記並取得營業執照。

三、乙方應於簽訂本合約後一個月內提供坐落於 的房屋作為特許經營店面及營業場所,非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任意變更地址,如擅自變更地址,以違約論,甲方有權中止本合約,並沒收簽約金,乙方不得有異議。

第六條 履約保證金

如乙方有積欠款項(包括貸款、違約性懲罰金時),甲方可從履約保證金中直接抵扣。

第七條 特許經營權利金、管理費及廣告費

一、乙方應於籤合同當日交付甲方人民幣 萬元整,作為特許經營權利金,合同屆滿、終止或解除時,甲方無需退還。

二、乙方每月現金支付甲方人民幣 元整為管理月費,及人民幣 元整為整體廣告促銷費用。

三、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返還上述費用。

第八條 授權使用

一、甲方授權乙方於本商圈內以甲方的商標、技術經營該店,詳見附件一。

二、乙方取得甲方指定的經營權是基於甲方為委託人,乙方為受託人之法律關係。

三、乙方經甲方授權取得甲方商標的使用權,但如果本合同屆期,不再續約或乙方違反本合同規定,或被撤銷授權,或發生乙方擅自轉讓本合同規定事宜,乙方使用商標的權利立即終止。

四、乙方不得就甲方所授權使用的商標、服務標記、生財設備、器具轉授權他人使用。

五、乙方不得就甲方所授權使用的標的物與其他企業合併或延伸使用。

六、有關該店之經營及服務,乙方同意接受甲方的指導並遵照公司特許經營店管理規章、附件及本合同的約束。

第九條 開店籌備事項

一、該店開店的一切裝潢、材質、水電工程的設計,均由甲方統一規劃、驗收。

二、乙方提供的店面應具備裝飾完整的招牌、天花板、牆壁、地板、安全玻璃門、棚、周邊設備等,費用由乙方負擔。

三、甲方應於營業處所設置招牌予乙方使用,所有權歸乙方,合同到期、終止時,乙方即不得繼續使用該招牌並自行拆除,若乙方不拆除時甲方可拆除,發生的費用由乙方支付,乙方不得有異議。

四、乙方應於該店開幕前到甲方所指定的銀行開設賬户。

五、甲方需提供給乙方的協助包括:

1、完整的企業識別系統;

2、完整的管理經營經驗;

3、人員招收、訓練的協助;

4、店頭裝潢、設備、商品、陳設等營運技術的協助;

5、招牌、桌椅、冰箱、設備、電腦、電腦軟件、其它設備等的統一採購;

6、促銷、廣告的規劃、執行;商品採購事項的聯繫;營業管理事項的規劃、輔導。

六、乙方需要與甲方配合的事項:

1、營業賣場的地點;

2、門店裝潢硬件、設備的提供,招牌、天花板、地板(含走廊)、倉庫、桌椅、櫃式冰箱設備、電腦硬件、電話機、其他設備等,詳見附件;

3、促銷、廣告的執行、費用分攤,遵照本合同相關條例的規定;

4、商品進貨、銷售、盤點事項的執行:依本合同第十條及相關條例的規定;

5、提供銷售的商品成本;

6、商店經營管理事項的執行,含人力資源運作、促銷、廣告、財務管理,遵照本合同相關條例的規定。

第十條 經營管理

一、有關乙方經營的一切規劃、管理、營銷、廣告等事項甲方全權負責,乙方不得干涉。甲方有權確定營業分店的名稱。

二、乙方開業後,應按甲方所訂立的價格作為收費標準(經甲方核准者不在此限),並配合甲方的季節性促銷運作。

三、乙方必須依照甲方所訂立的門店作業與後場調理標準處理業務。

四、雙方同意不因本合同的簽訂或執行而解釋成一方為他方的代理人或合夥人。乙方應自負其營業盈虧的責任。

五、乙方於開業前,應按甲方的規定,參加為期一週的職前訓練,由甲方安排課程。開業後,乙方應按甲方規定,參加其店長研習會議一次,如有違者,每次應交付人民幣 元作為懲罰性違約金,於每月結算時一併付清。

六、乙方門店作業必須依照甲方所訂立作業標準來處理,如有違得每項每次應交付甲方人民幣 元作為懲罰性違約金,於每月結算時一併付清。

七、訂貨與退貨處理

1、乙方訂購貨品時,應在訂貨單將上所需商品、規格、數量與預定出貨日等填妥,傳真給甲方,甲方營業單位應斟酌實際情形配合出貨。

2、貨品寄發後,乙方非經甲方同意,不得任意拒收或退回。

3、已由乙方公司蓋章或由負責人蓋章簽字的送貨單,作為甲方日後收款的憑據。

4、退貨時必須以傳真通知總公司由配送單位統籌安排處理。

第十一條 權利轉讓

一、合同期間如因重大事故或不可抗力的原因,致無法經營,經甲方書面同意後,由乙方指定或法定繼承人繼承,繼承人除須至總公司接受為期壹周的職前訓練外,雙方必須重新訂立合同。

二、乙方不得私下轉移經營權給第三者,如擅自轉移,甲方將沒收履約保證金,並可不經乙方同意而終止合同,乙方不得有異議。

第十二條 費用支付

一、經營該門店所需的房租、門店人員薪資、退休金、年終獎金、税金、水電費、管理費用、門店用口及消耗品、商品成本、運費、商譽月費和其他設備的維修費用、門店一切營銷費用均由乙方負擔。

二、單店的開業、個別促銷費用由乙方付。

三、公司連鎖整體促銷費用由甲方負擔,但乙方的要求超過甲方的配額時,超出部分由乙方自行負擔。

第十三條 合計結算

一、乙方應於每月月底結算往來賬,乙方憑往來賬單,於每月十五日前將該金額支付甲方。

二、雙方如逾期支付前述結算金予對方時,任一方應按該期金額加計月息百分之二十給另一方,作為違約金。

第十四條 危險負擔

因不可抗力的原因,包括天災、地震、人禍及政府法令變更或其他不可歸責於雙方的事由所產生的事故,其因此所造成的損害由乙方負擔。

第十五條 違約責任

一、因任何一方的責任造成合同事項無法執行(包括但不限於不及時結算金額及其他產生的應該付的款項,不執行合同中的規定,不提供收支明細表)經他方定期15日的期間催告仍未善或補正時,他方有權解除或終止本合同。

二、因前項情形而解除或終止本合同時,未違約的一方有權請求本合同事項的一切利益歸屬自己。如仍有損害,可以提出賠償。

三、乙方如拖欠款項(或違約金),甲方可以自履約保證金中扣除,且有權終止本合同。 第十六條 遵守國家法令、法規

一、乙方須取得執照並經甲方授權,方可以經營甲方所指定的店,並須遵守國家一切法令、法規;

二、乙方如因漏税而被查獲,造成連鎖經營困難及名譽影響時,乙方除應依第十五條約定負違約責任外,並應無條件地賠償甲方的一切損失。

第十七條 同行競爭的禁止及保密的義務

一、乙方及乙方受僱人及直系親屬、非直系親屬在本全同期間內,或合同期滿雙方同意終止、解除後三年內,不得在該商圈內投資、參與、教導、受僱齎事或合夥經營類似的商店,如有違反,乙方須將其(含投資人)所得的利益,交付或歸甲方所有,甲方並可要求乙方賠償人民幣 元整。

二、乙方或乙方投資人不得泄露商業機密。否則甲方除可要求乙方賠償人民幣元整,還可根據所受的損害程度再要求乙方作出賠償,乙方不得有異議。

三、本條的規定,於本合同關係結束後三年內仍具拘束乙方的法律效力。

第十八條 非代理關係

一、除本合同規定外,乙方或乙方受僱人不得以甲方代理人,甲方代表的名義或甲方的援權人、受僱人的身份對外發生任何法律行為,乙方不得以甲方的名義僱用職員或對外承擔、承諾債務或提供擔保等事宜。

二、乙方或乙方的受僱人對外的一切法律行為,除按照合同規定、運作或經甲方另以書面同意或授權外,都屬乙方的獨立作為,乙方應自行負責,與甲方無關。

三、就本合同的履行及各項義務的遵守,乙方的受僱人、使用人、履行輔助人如有故意或過失,均視為乙方的行為。

四、如若屬於乙方或乙方受僱人的故意或過失,違法或侵害他人權利者,乙方須自行負擔其法律責任,與甲方無關,如因此損害甲方的任何利益,乙方須對甲方負全部賠償責任。 第十九條 移交及結束處理

本合同期滿或經甲方解除或終止時,乙方應立即:

1、無條件將該店所屬乙方授權的標的物交還甲方,包括屬甲方的生財設備、器具、商品、有關文件及手冊、規章及其他企業識別系統等,不得遲延。

2、乙方須負擔停業處理過程中實際所發生費用,並以現金支付甲方。

3、結算後甲乙雙方匯寄付清應付款項

4、自解約當月最後一天起30天內,甲方須交付乙方往來明細表。

5、在交付報表給乙方時,乙方應付甲方的款項須一次以現金付清給甲方。

二、本條的約定,雖雙方合同關係結束,仍具有拘束雙方的效力,不因合同終止或解除而受影響。

第二十條 重大違約事由

一、乙方如有下列情況之一者,視為重大違約:

1、乙方未按本合同規定經營或擅售甲方未核准的商品或提供服務者。

2、乙方未按本合同的規定,私自增設分店、店內設備或違反競業限制者。

3、乙方未按本合同的規定,擅自將該店的服務技術、商品、設備移往他處營業或使用者。

4、乙方有損甲方形象、商譽者。

5、乙方違反本合同第二十條的規定或未依規定營業時間營業者。

6、乙方未依本公司規定使用公司的企業識別系統、製作物等。

7、乙方的會計記錄不實或妨礙甲方的盤點、財務監查、稽核或怠於依約給付債務、交付文件、財務記錄者。

8、乙方依法進行重整,清算,依破產法和解、宣告破產,受強制執行或其他任何司法上、行政上的處分,停止營業;買方的負責人隱匿、逃逸或買方所籤或背書、承兑、保證的票據等發生停止支付者。

9、乙方擅自以甲方代理人或代表名義與第三人訂約,或從事私人行為致甲方權益受損者。

二、乙方如有上述重大違約事由之一,甲方可以不通知乙方,立即解除或終止本合同,並追究乙方的損害賠償責任。

三、乙方有其他違背本合同約定的行為,經甲方認為重大違約經甲方通告限期改正仍不改正者。

四、乙方解除或終止合同的效力並不影響解約前及按本合同第十九條及本合同其他規定屬乙方所應負義務的履行。

第二十一條 通知條款

一、一方向他方通知時,依下列規定的地址及負責人通知:

甲方:

乙方:以該店為通知地址。

負責人:

二、如一方向他方送達書面通知,而他方拒收者,視為已送達(以遞送收據為憑)。 第二十二條 連帶保證人

乙方連帶保證人承認上述所有條款的法律效力,並願擔負所有乙方違約時的連帶保證責任。 第二十三條 合意管轄

甲乙雙方均同意如本合同涉訟時,以甲方公司所在地的地方法院為第一審管轄法院。 乙方:

法定代表人:

郵編:

地址:

電話:

連帶保證人:

郵編:

地址:

電話:

年 月 日

店面合同範本 篇10

出租方: (以下簡稱甲方)

承租方: (以下簡稱乙方)

甲方將位於 路 區 棟 店面出租給乙方經營使用,經雙方共同協商,特訂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一:合同租期為 年,從 年 月 日到 年 月 日止。 二:每月租金為人民幣 元整,乙方應在每月 號前繳清。 三: 乙方應按時足額支付租金,逾期未付清租金的,甲方有權單方終止合同,並收回店面,沒收押金。

四:乙方必須對甲方的財產妥善愛護使用,並負責維修,若有損壞,應照價賠償。

五:租賃期間,水費、電費、物業管理費,工商、税收、衞生、房屋出租税費等其它一切費用由乙方繳納。

六:租賃期間,乙方如需裝修在不影響整體結構和外觀的前提下,必須徵得甲方同意後方可進行,所需各種費用由乙方自付,租賃期滿裝修部分不得拆除。

七:租賃期間,乙方不得將店面轉讓給他人使用,乙方在租賃未到期間,需要解除合同時,甲方將沒收乙方押金。如乙方找到他人出租,必須得先通過甲方同意,由甲方與他人簽訂合同後,再退還乙方押金。

八:乙方租賃期間滿,必須將店面、房間完整無損交還甲方,所經營的商品乙方自行處理。如需續租,乙方應在合同到期前兩個月向甲方告知,在同等條件下,享有優先權。

九:本合同訂立之日,乙方交押金 元給甲方,合同期滿,如果乙方沒有違約,甲方將押金歸還乙方。

十: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從簽字之日起生效執行。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店面合同範本 篇11

出租方(以下稱甲方):

承租方(以下稱乙方):

甲方同意將坐落在德興市銀城鎮銅城大廈一樓三間自己的產權商鋪出租給乙方,雙方在法律規定的基礎上,經友好協商一致,制定如下協議:

一、 房屋地址:甲方出租的商鋪坐落於德興市銀城鎮銅城大廈一樓,建築面積150平方米。

二、 租賃期限:雙方商定房屋租期為叁年,自20xx年10月19日起至20xx年10月18日止。

三、承租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出租方可以單方面中止合同,無條件收回房屋:

1、承租方擅自將房屋轉租、轉讓或轉借的;

2、承租方利用承租房屋進行違法經營及犯罪活動的;

3、承租方未按合約指定時間交付房租,並拖欠租金累計達30天的,除終止合同外,並賠償出租方違約金5萬元

四、 租金及交納方式

1、前兩年租金為人民幣 12萬元(大寫:壹拾貳萬元整),第三年租金為13萬2千元(大寫:壹拾叁萬貳千元整)。

2、承租方以現金形式向出租方支付租金,第一年租金在合同簽訂時一次性付清。第二年和第三年租金均在當年的7月15日前付清。

3、 承租方必須按照約定時間向甲方繳納租金,如無故拖欠,甲方將有權向乙方每天按實欠租金的 2%加收滯納金。

五、 租賃期間房屋修繕

出租方將房屋交給承租方後,承租方的轉讓費、裝修費及修繕費,出租方概不負責,其經營情況也與出租方無關;租期結束或中途雙方協商解除合同,承租方不得破壞已裝修部分及房屋架構。

六、 各項費用的繳納

1、 物業管理費:乙方自行向物業管理公司交納;

2、 水電費:由乙方自行繳納;(水錶底數為_________度,電錶底數為_______度,此度數以後的費用由乙方承擔,直至合同期滿)。

3、維修費:租賃期間,由於乙方導致租賃房屋的質量或房屋的內部設施損毀,包括門窗、水電等,維修費由乙方負責。

4、使用該房屋進行商業活動產生的其它各項費用均由乙方繳納。

七、 出租方與承租方的變更

租賃期間,乙方如因轉讓或其他原因將房屋轉租給第三方使用,必須事先書面向甲方申請,由第三方書面確認,徵得甲方的書面同意。取得使用權的第三方即成為本合同的當事乙方,享有原乙方的權利,承擔原乙方的義務。

八、 違約金和違約責任

1、若出租方在承租方沒有違反本合同的情況下提前解除合同或租給他人,視為甲方違約,負責賠償違約金5萬元。

2、若承租方在出租方沒有違反本合同的情況下提前解除合同,視為乙方違約,乙方負責賠償違約金5萬元。

3、承租方違反合同,擅自將承租房屋轉給他人使用的視為違約,應支付違約金5萬元。如因此造成承租房屋損壞的,還應負責修復或賠償。

九、 爭議的解決方式

本合同如出現爭議,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任何一方均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

十、 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甲、乙雙方應在法律的基礎上共同協商,作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十一、 本合同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本合同一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執1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店面合同範本 篇12

甲方: 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 以下簡稱乙方

茲因甲方經營銷售業務,乙方願提供店面成立連鎖店,雙方同意訂立本合同,以茲共同遵守。

第一條 特許店名稱及營業所在地、時間、營業項目、商圈範圍。

一、基本資料

店名: (以下簡稱該店)

負責人:

地址:

電話: 營業執照註冊號:

建築面積: 平方米;

營業面積: 平方米;

員工數:正職 員;計時工: 員

二、營業時間:當日上午 點到下午 點。

三、商圈範圍:(另附圈)

東:

西:

南:

北:

四、非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無權變更特許經營店的營業所在地。但在授權期限內,若因租約終止致該店無法於該地繼續營運,乙方應於該租約終止前一個月另覓甲方認可的地點讓該店繼續營運。

五、門店內的營業天數、每日的營業時間及營業項目,依總公司規定辦理。除不可抗力外,非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自行交更或暫停營業。

第二條 合同期間

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共計五年。

第三條 合同繼續與延長期間

一、合同屆滿前六個月,如無任何一方書面通知他方終止合同,本合同期間自動延長壹年。

二、合約繼續延長期間屆滿前三個月,任何一方如無書面通知他方終止合同者,本合同再延長期間壹年,之後以此類推延長期間壹年。

三、所有自動延長期間內雙方的權利義務,遵守本合同的規定執行。

第四條 名詞定義

除本合同內另有規定外,本合同內的名詞或用詞,以本公司特許經營管理制度內所寫為準,如為上面規章所未定義的名詞或用詞,雙方發生分歧時,則以甲方的解釋為準。

第五條 合同範圍

一、雙方同意由乙方提供資金,甲方提供商品服務、經營技術輔導等並由乙方提供管理及服務,以從事本業的經營。

二、雙方為執行前項合同事宜,乙方應於 年 月 日之前,依有關法令的規定辦理公司設立登記並取得營業執照。

三、乙方應於簽訂本合約後一個月內提供坐落於 的房屋作為特許經營店面及營業場所,非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任意變更地址,如擅自變更地址,以違約論,甲方有權中止本合約,並沒收簽約金,乙方不得有異議。

第六條 履約保證金

如乙方有積欠款項(包括貸款、違約性懲罰金時),甲方可從履約保證金中直接抵扣。

第七條 特許經營權利金、管理費及廣告費

一、乙方應於籤合同當日交付甲方人民幣 萬元整,作為特許經營權利金,合同屆滿、終止或解除時,甲方無需退還。

二、乙方每月現金支付甲方人民幣 元整為管理月費,及人民幣 元整為整體廣告促銷費用。

三、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返還上述費用。

第八條 授權使用

一、甲方授權乙方於本商圈內以甲方的商標、技術經營該店,詳見附件一。

二、乙方取得甲方指定的經營權是基於甲方為委託人,乙方為受託人之法律關係。

三、乙方經甲方授權取得甲方商標的使用權,但如果本合同屆期,不再續約或乙方違反本合同規定,或被撤銷授權,或發生乙方擅自轉讓本合同規定事宜,乙方使用商標的權利立即終止。

四、乙方不得就甲方所授權使用的商標、服務標記、生財設備、器具轉授權他人使用。

五、乙方不得就甲方所授權使用的標的物與其他企業合併或延伸使用。

六、有關該店之經營及服務,乙方同意接受甲方的指導並遵照公司特許經營店管理規章、附件及本合同的約束。

第九條 開店籌備事項

一、該店開店的一切裝潢、材質、水電工程的設計,均由甲方統一規劃、驗收。

二、乙方提供的店面應具備裝飾完整的招牌、天花板、牆壁、地板、安全玻璃門、棚、周邊設備等,費用由乙方負擔。

三、甲方應於營業處所設置招牌予乙方使用,所有權歸乙方,合同到期、終止時,乙方即不得繼續使用該招牌並自行拆除,若乙方不拆除時甲方可拆除,發生的費用由乙方支付,乙方不得有異議。

四、乙方應於該店開幕前到甲方所指定的銀行開設賬户。

五、甲方需提供給乙方的協助包括:

1、完整的企業識別系統;

2、完整的管理經營經驗;

3、人員招收、訓練的協助;

4、店頭裝潢、設備、商品、陳設等營運技術的協助;

5、招牌、桌椅、冰箱、設備、電腦、電腦軟件、其它設備等的統一採購;

6、促銷、廣告的規劃、執行;商品採購事項的聯繫;營業管理事項的規劃、輔導。

六、乙方需要與甲方配合的事項:

1、營業賣場的地點;

2、門店裝潢硬件、設備的提供,招牌、天花板、地板(含走廊)、倉庫、桌椅、櫃式冰箱設備、電腦硬件、電話機、其他設備等,詳見附件;

3、促銷、廣告的執行、費用分攤,遵照本合同相關條例的規定;

4、商品進貨、銷售、盤點事項的執行:依本合同第十條及相關條例的規定;

5、提供銷售的商品成本;

6、商店經營管理事項的執行,含人力資源運作、促銷、廣告、財務管理,遵照本合同相關條例的規定。

第十條 經營管理

一、有關乙方經營的一切規劃、管理、營銷、廣告等事項甲方全權負責,乙方不得干涉。甲方有權確定營業分店的名稱。

二、乙方開業後,應按甲方所訂立的價格作為收費標準(經甲方核准者不在此限),並配合甲方的季節性促銷運作。

三、乙方必須依照甲方所訂立的門店作業與後場調理標準處理業務。

四、雙方同意不因本合同的簽訂或執行而解釋成一方為他方的代理人或合夥人。乙方應自負其營業盈虧的責任。

五、乙方於開業前,應按甲方的規定,參加為期一週的職前訓練,由甲方安排課程。開業後,乙方應按甲方規定,參加其店長研習會議一次,如有違者,每次應交付人民幣 元作為懲罰性違約金,於每月結算時一併付清。

六、乙方門店作業必須依照甲方所訂立作業標準來處理,如有違得每項每次應交付甲方人民幣 元作為懲罰性違約金,於每月結算時一併付清。

七、訂貨與退貨處理

1、乙方訂購貨品時,應在訂貨單將上所需商品、規格、數量與預定出貨日等填妥,傳真給甲方,甲方營業單位應斟酌實際情形配合出貨。

2、貨品寄發後,乙方非經甲方同意,不得任意拒收或退回。

3、已由乙方公司蓋章或由負責人蓋章簽字的送貨單,作為甲方日後收款的憑據。

4、退貨時必須以傳真通知總公司由配送單位統籌安排處理。

第十一條 權利轉讓

一、合同期間如因重大事故或不可抗力的原因,致無法經營,經甲方書面同意後,由乙方指定或法定繼承人繼承,繼承人除須至總公司接受為期壹周的職前訓練外,雙方必須重新訂立合同。

二、乙方不得私下轉移經營權給第三者,如擅自轉移,甲方將沒收履約保證金,並可不經乙方同意而終止合同,乙方不得有異議。

第十二條 費用支付

一、經營該門店所需的房租、門店人員薪資、退休金、年終獎金、税金、水電費、管理費用、門店用口及消耗品、商品成本、運費、商譽月費和其他設備的維修費用、門店一切營銷費用均由乙方負擔。

二、單店的開業、個別促銷費用由乙方付。

三、公司連鎖整體促銷費用由甲方負擔,但乙方的要求超過甲方的配額時,超出部分由乙方自行負擔。

第十三條 合計結算

一、乙方應於每月月底結算往來賬,乙方憑往來賬單,於每月十五日前將該金額支付甲方。

二、雙方如逾期支付前述結算金予對方時,任一方應按該期金額加計月息百分之二十給另一方,作為違約金。

第十四條 危險負擔

因不可抗力的原因,包括天災、地震、人禍及政府法令變更或其他不可歸責於雙方的事由所產生的事故,其因此所造成的損害由乙方負擔。

第十五條 違約責任

一、因任何一方的責任造成合同事項無法執行(包括但不限於不及時結算金額及其他產生的應該付的款項,不執行合同中的規定,不提供收支明細表)經他方定期15日的期間催告仍未善或補正時,他方有權解除或終止本合同。

二、因前項情形而解除或終止本合同時,未違約的一方有權請求本合同事項的一切利益歸屬自己。如仍有損害,可以提出賠償。

三、乙方如拖欠款項(或違約金),甲方可以自履約保證金中扣除,且有權終止本合同。 第十六條 遵守國家法令、法規

一、乙方須取得執照並經甲方授權,方可以經營甲方所指定的店,並須遵守國家一切法令、法規;

二、乙方如因漏税而被查獲,造成連鎖經營困難及名譽影響時,乙方除應依第十五條約定負違約責任外,並應無條件地賠償甲方的一切損失。

第十七條 同行競爭的禁止及保密的義務

一、乙方及乙方受僱人及直系親屬、非直系親屬在本全同期間內,或合同期滿雙方同意終止、解除後三年內,不得在該商圈內投資、參與、教導、受僱齎事或合夥經營類似的商店,如有違反,乙方須將其(含投資人)所得的利益,交付或歸甲方所有,甲方並可要求乙方賠償人民幣 元整。

二、乙方或乙方投資人不得泄露商業機密。否則甲方除可要求乙方賠償人民幣元整,還可根據所受的損害程度再要求乙方作出賠償,乙方不得有異議。

三、本條的規定,於本合同關係結束後三年內仍具拘束乙方的法律效力。

第十八條 非代理關係

一、除本合同規定外,乙方或乙方受僱人不得以甲方代理人,甲方代表的名義或甲方的援權人、受僱人的身份對外發生任何法律行為,乙方不得以甲方的名義僱用職員或對外承擔、承諾債務或提供擔保等事宜。

二、乙方或乙方的受僱人對外的一切法律行為,除按照合同規定、運作或經甲方另以書面同意或授權外,都屬乙方的獨立作為,乙方應自行負責,與甲方無關。

三、就本合同的履行及各項義務的遵守,乙方的受僱人、使用人、履行輔助人如有故意或過失,均視為乙方的行為。

四、如若屬於乙方或乙方受僱人的故意或過失,違法或侵害他人權利者,乙方須自行負擔其法律責任,與甲方無關,如因此損害甲方的任何利益,乙方須對甲方負全部賠償責任。 第十九條 移交及結束處理

本合同期滿或經甲方解除或終止時,乙方應立即:

1、無條件將該店所屬乙方授權的標的物交還甲方,包括屬甲方的生財設備、器具、商品、有關文件及手冊、規章及其他企業識別系統等,不得遲延。

2、乙方須負擔停業處理過程中實際所發生費用,並以現金支付甲方。

3、結算後甲乙雙方匯寄付清應付款項

4、自解約當月最後一天起30天內,甲方須交付乙方往來明細表。

5、在交付報表給乙方時,乙方應付甲方的款項須一次以現金付清給甲方。

二、本條的約定,雖雙方合同關係結束,仍具有拘束雙方的效力,不因合同終止或解除而受影響。

第二十條 重大違約事由

一、乙方如有下列情況之一者,視為重大違約:

1、乙方未按本合同規定經營或擅售甲方未核准的商品或提供服務者。

2、乙方未按本合同的規定,私自增設分店、店內設備或違反競業限制者。

3、乙方未按本合同的規定,擅自將該店的服務技術、商品、設備移往他處營業或使用者。

4、乙方有損甲方形象、商譽者。

5、乙方違反本合同第二十條的規定或未依規定營業時間營業者。

6、乙方未依本公司規定使用公司的企業識別系統、製作物等。

7、乙方的會計記錄不實或妨礙甲方的盤點、財務監查、稽核或怠於依約給付債務、交付文件、財務記錄者。

8、乙方依法進行重整,清算,依破產法和解、宣告破產,受強制執行或其他任何司法上、行政上的處分,停止營業;買方的負責人隱匿、逃逸或買方所籤或背書、承兑、保證的票據等發生停止支付者。

9、乙方擅自以甲方代理人或代表名義與第三人訂約,或從事私人行為致甲方權益受損者。

二、乙方如有上述重大違約事由之一,甲方可以不通知乙方,立即解除或終止本合同,並追究乙方的損害賠償責任。

三、乙方有其他違背本合同約定的行為,經甲方認為重大違約經甲方通告限期改正仍不改正者。

四、乙方解除或終止合同的效力並不影響解約前及按本合同第十九條及本合同其他規定屬乙方所應負義務的履行。

第二十一條 通知條款

一、一方向他方通知時,依下列規定的地址及負責人通知:

甲方:

乙方:以該店為通知地址。

負責人:

二、如一方向他方送達書面通知,而他方拒收者,視為已送達(以遞送收據為憑)。 第二十二條 連帶保證人

乙方連帶保證人承認上述所有條款的法律效力,並願擔負所有乙方違約時的連帶保證責任。 第二十三條 合意管轄

甲乙雙方均同意如本合同涉訟時,以甲方公司所在地的地方法院為第一審管轄法院。 乙方:

法定代表人:

郵編:

地址:

電話:

連帶保證人:

郵編:

地址:

電話: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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