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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品合同十篇

物品合同十篇

物品合同 篇1

甲方:

物品合同十篇

地址:

辦事處:

乙方:

地址:

數量(件)

(元/件)

見“訂單確認書”

、追加款價

格按原合同

執行。

2、新款價格

在”訂單確認

書“上確認。

備註:1。以上各款、單價、數量、工藝要求見“訂單確認書”

2.訂單確認書為本合同附件

3.以上價格含17%增值税

廣東

一、訂購貨物和交貨辦法

:

一、訂購貨物和交貨辦法:

1.乙方應按照重合同守信用的原則按合同規定的貨物價格、規格、數量、日期,將甲方訂?購之商品送交甲方指定的倉庫或地點,裝卸運雜費歸乙方承擔。

2.合同成立後雙方應嚴格遵守執行。凡乙方按合同規定生產的合格商品,甲方必須照數收購。?不符合合同規定之產商品,甲方有權拒收。若因商品質量問題給甲方造成損失,乙方應按實際損失給予甲方賠償,甲方有權向乙方追討損失

3.貨物數量接受增似致為+5%?.

二、付款方式:?

1、甲方在貨到驗收收到乙方開出的增值税發票後45天內結算全部貨款。

2、當甲方收齊乙方的貨物後,甲方需開出45天遠期支票給乙方作抵押,待出貨後45天的貸款到期時,

乙方需退回甲方的支票,由甲方用電匯的方式付款給乙方提供的增值税發票的帳號。,

乙方在甲方的“訂單確認書”上簽字確定交貨期後,不得延遲交貨,否則甲方有權追究由此而

造成的一切經濟損失。.

訂裝資料:由乙方承擔,(每件一個袋一張拷貝紙,若干件一個紙箱)詳見“訂單確認書”。

原材料:

1.生產上列商品所需原材料、輔料包括嘜頭,由乙方自行解決,乙方必須採用甲方指定的輔料廠

簽名及蓋章:生產的輔料包括嘜頭,如乙方有價格合適、質量好的供應廠家可經甲方確認後指定生產。

六、知識產權保護:

凡由甲方提供設計的商品,除合同數量或甲方同意外,乙方不得擅自生產或提供給他人生產,否則

甲方有權追究乙方所有責任。

七,其它生產要求:

1,乙方向甲方提供的商品必須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紡織行業標準測試一等品之合格標準,以此作為

大貨質量的檢驗標準。大貨的車工、手感、品質必須依足確認板處理,顏色則按玫方已確認之色板

肘色.如出現質量問題,甲方保留有向乙方追究法律責任及賠償有關損失的權利.

2,’大貨收貨照國際慣用標準6.5要收貨。

甲方:乙方:

簽名及蓋章:

物品合同 篇2

採購方: (以下簡稱 公司)

註冊地址:

營業執照號碼:

聯繫人:郵編:

聯繫電話:傳真: EMAIL:

供應商:

註冊地址(或住址):

營業執照號碼(或身份證號碼):

聯繫人:郵編:

聯繫電話:傳真: EMAIL:

絕於本合同雙方同意建立一種長期的合同關係,使供應商得以依據本合同中規定的條款和條件向 公司提供貨物和/或服務;鑑於, 公司承諾,其擁有充分的權利和權限與供應商達成本合同。供應商承諾,其擁有充分的權利和權限和能力與供應商達成本合同。

據此,雙方經友好協商,現達成協議如下:

第一章 全部交易文件

第一條全部交易文件

1.1 雙方確認,本合同、 採購條件確認書、訂單、以及雙方達成的書面協議構成供應採購交易的全部法律文件並對雙方均有約束力。

1.2 供應商提出的任何與本合同條款有矛盾的要求,必須經 公司以加蓋公章的形式明確書面同意,否則不產生約束力。 公司包括其指定的交貨或者提供服務地點的人員或商家除以加蓋公章的形式書面同意外的任何行為(包括其已知供應商提出了對立或背離本合同條款和條件的要求但還是接受供應商任何貨物和/或服務的行為)均不表示 公司已經同意了供應商的該要求。如發生上述情況,雙方仍應按照本合同中的相應條款和條件規定執行。

第二條本框架合同

2.1雙方承認,本合同應為確立雙方在中國境地內就任何貨物和/或服務達成的供應採購關係中權利及義務的基本法律文件。

第三條 採購條件

3.1 雙方進一步承認,在 公司與供應商依據本合同進行任何交易前,雙方應詳細討論供應商將提供的貨物和/或服務,並針對某些具體問題在 採購條件確認書中達成一致。

3.2 對 採購條件達成一致後應由雙方簽字確認。 採購條件確認書可以由雙方根據實際情況的變化而不時地進行修改,但該修改也必須有雙方簽字確認。

第四條訂單

4.1 除本合同以及 採購條件外, 公司與供應商之間的每個具體交易應以訂單的形式完成。

第二章 採購和供貨

第五條貨物或/和服務登記

5.1 通常情況下,在依據本合同進行交易之前,供應商與 公司協商並在 公司登記其將向 公司提供的貨物或/和服務。

5.2 通常情況下,按上述規定登記後, 公司應當優先從已登記貨物或/和服務中向供應商訂購,且供應商只應向 公司供應已登記的貨物。

5.3 供應商貨物或/和服務登記為要約, 公司一經向供應商發出訂單視為承諾。

第六條訂貨和接受

6.1 本合同項下的每一具體交易中,應由 公司向供應商發出訂單採購貨物或要求服務。

6.2 本合同項下的訂單均應以書面形式出具並應以信函、傳真、電子郵件或雙方確認的方式發至供應商在本合同中指定的地址(如供應商變更地址,應及時以書面形式通知 )後即視為有效訂單。

6.3 有效訂單一經按6.2款規定發給供應商即應視為供應商收到,供應商在收到有效訂單後無須予以確認。

6.4 如收到無效訂單(即供應商無法按訂單要求供貨),供應商應拒絕供貨,同時應於一個工作日向 公司按照其在本合同中指定的地址發出書面通知,該書面通知包括以信函、傳真、電子郵件或雙方確認的方式。

6.5 如收到訂單並認為無法按照該訂單的規定供貨,供應商可拒絕供貨,但應於一個工作日內按照6.4款的規定通知。但若 在訂單發出後一個工作日內沒有收到供應商的上述通知,該訂單即成為有效訂單。

6.6 公司有權根據每一具體交易內容對訂單樣本進行必要的改動或補充,從而形成實際供貨的訂單。供應商應依據 公司發出的每一具體交易實際採購的訂單進行供貨。

第七條不中斷供應

7.1 供應商應就雙方商定的某種貨物保持足夠庫存,以確保 公司包括其指定的交貨或者提供服務地點的人員或商家對該貨物的必要銷售量。除非雙方另有約定,上述“足夠庫存”應相當於根據前三個月 公司包括其指定的交貨或者提供服務地點的人員或商家對該貨物的平均銷售量確定的相當於八個星期銷售量的貨物數量。

7.2 如供應商違反本條約定引起無法及時、全面、實際供貨,供應商應向 公司支付相當於違反的每份訂單的全部購買金額百分之十(10%)的違約金。如該違約金不足以彌補 公司由此蒙受的損失,供應商還應承當賠償。 有權自應付款項中直接予以扣除上述違約金和賠償金。如應付款項不足以支付上述違約金和賠償金,供應商應在七日內補足。

7.3 為保證依據本合同對 公司包括其指定的交貨或者提供服務地點的人員或商家的供應不間斷,供應商或其代表可以在經 公司包括其指定的交貨或者提供服務地點的人員或商家事先同意後在其正常對外營業時間訪問 公司包括其指定的交貨或者提供服務地點的人員或商家瞭解有關銷售情況。

第八條價格

8.1 公司和供應商可以在某一階段內固定某種貨物或/和服務的價格(下稱“購買價格”)。除非雙方另有書面約定,經固定的購買價格的提高必須至少提前一個月向 公司提出,並經 公司書面同意後方可提價。同時在提價前供應商必須保證滿足對 公司的供貨數量要求,不得擅自減少。如供應商自行降價必須在執行降價前十個工作日書面通知 公司。

如違反本規定,供應商每次應向 公司支付人民幣五千元(RMB5000)的違約金。如違約金不足以彌補 公司由此蒙受的損失,供應商還應承擔賠償責任。 公司有權自應付款項中直接予以扣除。如應付款不足支付上述違約金和賠償金,供應商應在七日內補足。

8.2 除非雙方另有書面約定,本合同項下的購買價格應為“門到門”價格,即應包括將貨物送到指定的交貨或者提供服務地點的最後一個門口(下稱“交貨地點”)產生的或與之相關的所有費用,包括但不限於包裝、運輸、保險以及裝卸、安裝等方面的費用,以及按中國有關法律法規要求對此銷售行為徵收的各項税收和其他單位收取的費用。

8.3 能夠為公共獲知的一般價格通知或報價單不得作為上述第8.1條中規定的有關價格變動的通知。

8.4 除非雙方另有書面約定,供應商不得以任何形式影響 公司包括其指定的交貨或者提供服務地點的人員或商家的銷售價格。

8.5 供應商必須承諾其向 公司提供的貨物或/和服務的價格(以下簡稱: 價格)為 行政區域內市場最低供貨價或零售渠道統一供貨價格(以下簡稱:他方價格),且零售價具競爭力並保證 公司足夠的毛利。否則,一經發現,供應商給予的 價格高於他方價格,則 公司有權要求對於即將或正在採購的貨物或/和服務供應商按照他方價格調價,且供應商必須無條件執行。對於 公司供應商已經採購的貨物或/和服務包括已銷售商品以 公司進貨價的50%予以結算。

第九條包裝

9.1 供應商應按接受的訂單或供貨條件中規定的包裝標準向 公司訂購的貨物進行包裝。如果在訂單或供貨條件中沒有規定,則應按照中國國家或行業包裝標準對貨物進行包裝。在不存在適用國家標準或行業標準時,供應商應按一名正常商人的標準盡其最大努力包裝貨物使其得以受到充分保護。

9.2 供應商應根據國家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在提供的貨物包裝上準確加註所有必要的標記、標識或其他信息。

第十條送貨

10.1 供應商應按照其已接受訂單和 採購條件確認書中的要求送貨。

10.2 除非雙方另有約定,供應商應自付費用並組織自己的人員或其代理人以合理方式運送貨物。

10.3 除非雙方另有約定,供應商應使貨物在 公司指定的交貨或者提供服務地點的人員或商家正常工作時間到達交貨地。供應商應在貨物到達之前向 公司包括其指定的交貨或者提供服務地點的人員或商家發出適當通知以便其作相應的接貨準備。

10.4 供應商應在訂單中列明的日期交貨(下稱“交貨日”)。

10.5 如果按本合同送交的貨物在交貨日之前到達,供應商應事先通知 公司包括其指定的交貨或者提供服務地點的人員或商家。若供應商未能通知,則上述主體均有權拒收貨物且供應商應承擔被拒收貨物運回的全部費用,或者要求供應商支付上述主體因此多支出的費用。

10.6 如果發生或將要發生使供應商無法在訂單中規定的交貨日交付貨物的事件,供應商應立即將此事件以及貨物最早到達日期通知 公司包括其指定的交貨或者提供服務地點的人員或商家。

10.7 如供應商延期交貨, 有限公司有權拒收貨物並終止本合同,並要求供應商賠償損失。

10.8 依據本合同交付的貨物到達後,供應商應向 公司或其指定的交貨或者提供服務地點的指定人員或商家提交一份交貨清單對已交付貨物予以説明,上述主體可以就供應商依據本合同交付貨物數量、種類、規格予以簽收。但是此行為不得以任何方式被解釋為 公司包括其指定的交貨或者提供服務地點的人員或商家已經接受或驗收了這些貨物,也不能被解釋為對這些貨物的質量表示認同。同時,這種行為亦不得在任何方面代替 有限公司包括其指定的交貨或者提供服務地點的人員或商家按本合同第十二條規定簽發的實收商品對賬單。

10.9 供應商不得憑藉 公司或其指定的交貨或者提供服務地點的指定人員或商家根據上述第10.8條的簽收向 有限公司包括其指定的交貨或者提供服務地點的指定人員或商家要求付款。

第十一條過量交貨及交貨不足

11.1 供應商依據本合同交付的貨物應與其已接受訂單中確定的數量相同。

11.2 如果依據本合同交付的貨物超過訂單中已確定的數量,則 公司包括其指定的交貨或者提供服務地點的指定人員或商家(以下簡稱:接收主體)有權選擇接受或拒絕超過部分的貨物。

11.3 如接收主體選擇接受過量交付的送貨,該過量交付的送貨應視為贈品。

11.4 如果依據本合同交付的貨物不足訂單中確定的數量,則接收主體有權選擇完全拒收已交付貨物,或接收已交付貨物。如選擇接收已交付貨物,供應商應按10.8條的規定承擔交貨不足部分的違約和賠償責任。

11.5 供應商提供服務的,同本條。

第十二條驗收

12.1 自依據本合同交付的貨物到達交貨地後,接收主體應進行並完成對已交付貨物的驗收。

12.2 接收主體對貨物進行驗收以確定其是否與供貨條件中規定的標準相符,如果發現不相符貨物,則 公司有權做出如下處理決定:

12.2.1 拒收全部貨物並終止合同(如果貨物嚴重不符合標準,無法正常出售,在這種情況下,供應商應向 有限公司支付相當於每份不符合條件的訂單金額的百分之十二的違約金。如該違約金不足以彌補 公司由此承受的損失,供應商還應承擔賠償, 公司有權自應付款項中直接予以扣除上述違約金和賠償金。應付款項不足支付上述違約金和賠償金,供應商應在七日內補足;

12.2.2 拒收不符合標準的貨物,並以書面形式要求供應商在特定時間內糾正不符合標準的貨物中的缺陷,或以同一種類及同一數量的符合標準的貨物替換不符合標準的貨物; 在這種情況下,供應商應自負費用糾正貨物中的缺陷或替換不符合標準的貨物。

12.3 依據本合同由接收主體拒收的貨物應由供應商自行保管並自費運回。

12.4 在驗收之後,接收主體應就其認為符合標準的貨物簽發實收商品對賬單(本合同附件3),並將此實收商品對賬單連同供應商按第11.1條規定向接收主體提供的交貨清單一起發給接收主體。此實收商品對賬單應包括對已交付貨物、已驗收貨物及貨物符合標準情況的説明。

12.5 實收商品對賬單作為 公司已接受按本合同交付且符合標準的貨物的表面證據。但是,若有關貨物的質量問題在簽發實收商品對賬單時尚不能被發現或全部發現或者有關貨物的質量問題要通過一定的檢測設備才可以明確或者被政府部門(或其委託/指定機構)認為是不合格產品,則 公司仍有權要求供應商按照本合同的規定承擔違約責任。

12.6 在接收主體依據上述第12.4條規定出具實收商品對賬單後,供應商應依據中國有關法律法規就已驗收確認的貨物向 公司或其指定的商家或人員出具增值税專用 或普通 。除非雙方另有約定,該 上的總價應為已驗收確認貨物之購買價格。

12.7 除上述規定外,如 公司發現在已交付貨物中有任何隱蔽性缺陷則應及時將該缺陷通知供應商。供應商應及時糾正該缺陷或替換有此缺陷的貨物,否則 公司仍有權要求供應商按照本合同的規定承擔違約責任。

第十三條退貨

13.1 除本合同另有規定外,滯銷、顧客要求退貨、被政府部門認為不合格產品等情況, 公司應將上述情況立即通知供應商,並有權退貨。供應商應在接到 有限公司通知後七日內自費運回上述退貨。否則, 公司有權自行處理該商品,且費用由供應商承擔,全部損失都由供應商賠償。

第十四條貨損風險

14.1 除本合同第15.2及15.3條、12.5條中規定外,在貨物到達交貨地且已被安放於可由接收主體接收並處置的狀態時並簽發實收商品對賬單起,依據本合同交付貨物的貨損風險應由供應商轉移到 公司。

14.2 如果貨物採取郵寄方式交付,則貨損風險應自接收主體收到該貨物且簽發實收商品對賬單起或在本合同約定時間內既不簽發實收商品對賬單也不對貨物情況提出異議轉移至 公司。

第十五條付款、付款折扣和所有權的轉移

15.1 除本合同另有規定外 公司應在收到按上述第12.4條發出的實收商品對賬單及交貨清單複印峻,和供應商按上述第12.6條向 公司出具的 複印峻後,按 採購條件確認書和訂單中的規定,安排用合理方式將款項付至供應商指定的銀行賬户。

15.2 供應商已交付貨物的所有權,應在按上述第15.1條規定就該貨物的付款進行並完成之後轉移至 公司。但在以銀行本票、支票或其他支付手段付款的情況下,相關貨物的所有權應在該本票、支票或其他支付手段被銀行有效承兑之後方轉移到 公司。

15.3依據本合同所作的任何支付行為不得被解釋為 公司對已付款貨物的質量表示完全認同。

15.4 供應商同意, 公司包括其指定的交貨或者提供服務地點的人員或商家有權出售所有權未轉移的貨物,同時也有權收取因銷售此等貨物而產生的應收賬款。但為了供應商的利益,因出售所有權未轉移貨物已經收取的款項以及應收的款項,在扣除 公司應得利益後,在 公司未按合同規定付款的情況下,該利益和請求權應歸相應的供應商所有;在 公司按合同規定付款時,已經收取的款項以及應收的款項均歸 公司所有。 15.5 付款折扣

15.5.1定價優惠。貨物採購價格一般應以 採購條件確認書的規定為準。供應商保證在交貨日以前當時生產廠商和供應商自行降低的價格或合法競爭下的市場最低價向 公司供應貨物;如當時供應商向第三方出售相同或相似貨物價格更低或條件更優惠,則供應商給予 公司的價格條件應立即將低至同等水平。在 公司開始銷售供應商所供應貨物後的最低期限內,供應商不得要求變更該貨物價格,該最低期限以 公司通知為準。

15.5.2 現金折扣。如 公司在規定付款期限前付款,則可享受相應的現金折扣。現金折扣根據雙方議定的折扣率和 金額進行計算。

15.5.3 銷量折扣。根據 公司購買貨物的數量和批次,供應商應給予 公司相應批量的折扣。銷量折扣根據雙方議定的方法及貨物批量進行計算。

15.5.4 獎勵和補償。為促進貨物的銷售、彌補 公司可接受的物資標記包裝等方面的輕微缺陷、彌補貨物實際發生的各種損耗、支持 公司對顧客的最優價承諾等,供應商應向 公司提供獎勵和補償。具體項目和標準由雙方協商確定。對於因 公司履行對顧客最低價承諾而支付的費用或少收入的利益應當由供應商承擔賠償。 公司有權從其支付給供應商的貨款和其他款項中扣除。

第三章 確認,保證及產品質量責任

第十六條確認和保證

16.1 供應商再次確認和保證:

16.1.1對依據本合同向 公司包括其指定的交貨或者提供服務地點的人員或商家提供的貨物擁有完全的所有權,以及處置該貨物的絕對權利及權限;

16.1.2依據本合同提供的貨物中不存在在中國境內或境外的任何第三方的請求權、爭議、債權擔保或任何其他利益;

16.1.3 依據本合同提供的貨物或行為本身不會違反法律、法規、規章、國家或行業標準及規範,不會侵犯在中國境內或境外的任何第三方合法權益,也不會存在侵犯其合法權益的可能;

16.1.4 依據本合同提供的貨物應始終符合最新的科技要求,國家或行業質量標準,且不存在可能造 身傷害或財產損失的任何不合理的危險。特別是,應與貨物包裝或貨物本身商標標示的質量標準相符,或者與產品説明、實物樣品等方式表明的質量狀況相符。 16.1.5依據本合同提供的貨物應始終符合國家有關環保法律、法規和標準的規定,並已將可能的環境污染降低至最小程度。

16.1.6依據本合同提供的貨物應具備此種貨物應具有的功能,並符合消費和使用習慣,除非供應商已對貨物存在使用性能等的瑕疵做出明確書面説明;如果發生第三方就上述第16.1條中供應商的確認並保證內容所涉及的事項而向 公司包括其指定的交貨或者提供服務地點的人員或商家提出權利請求的情況,供應商應:

(1)在得到 公司首次通知後,應承擔所有賠償責任或者通過其他合法方式從而使 公司免受損失;

(2)進一步賠償 公司由於第三方權利的請求所蒙受的所有直接或間接的損失。 16.2 在本條款中,供應商對 公司的賠償責任還包括由於第三方權利請求而產生的或與之相關的所有費用及支出,包括但不限於訴訟費或仲裁費、律師費、評估費、拍賣費、鑑定或檢測費、保全費、執行費、可得利潤的損失、交通費、 公司包括其指定的交貨或者提供服務地點的人員或商家為此事的處理所支付的全部費用或減少的收入。

16.3 若無論因何種原因 公司包括其指定的交貨或者提供服務地點的人員或商家被有關國家政府機關禁止出售或要求召回依據本合同採購的全部或部分貨物,供應商應負責以 公司包括其指定的交貨或者提供服務地點的人員或商家的零售價格或國家政府機關要求的召回價格將此等貨物購回或召回並承擔費用。

第十七條產品質量責任

17.1 除非雙方另有約定或者中國有關法律法規有不同要求,供應商對其依據本合同向 公司包括其指定的交貨或者提供服務地點的人員或商家的提供的貨物應提供十二)個月的保修期。該保修期應自 公司包括其指定的交貨或者提供服務地點的人員或商家向消費者出售並交付相關貨物之日起計算,並以向消費者就有關貨物出具的 上或銷售憑證的日期為準。

17.2 如果任何第三方以供應商依據本合同提供貨物中的瑕疵向 公司包括其指定的交貨或者提供服務地點的人員或商家提出賠償,則供應商按照第16.1條規定執行從而使 公司包括其指定的交貨或者提供服務地點的人員或商家免受損失,除非供應商有證據證明該瑕疵完全由 公司包括其指定的交貨或者提供服務地點的人員或商家造成。

17.3 若發生第17.2條中所述情況,供應商除按照第17.2條執行外,還應採取下述解決辦法:

(1)供應商應立即負責從 公司收回尚未售出的存在此等瑕疵的貨物並承擔費用,並應立即退還 公司已就此等貨物支付的價款;

(2)供應商應立即對存在瑕疵的貨物進行修理或更換。供應商應承擔因此產生的所有費用和支出;

(3) 公司應收回或購回已向消費者售出的存在此等瑕疵的貨物。在此情況下,供應商應承擔 公司為收回或購回此等貨物而產生的所有費用,並應按照本合同第12.2(1)條的規定支付 有限公司違約金和賠償金。

(4)上述方法的選定應當以任何第三方或者 公司或者政府部門、司法部門、仲裁部門的意思為準。

17.4 供應商應對其依據本合同供應的貨物在中國境內投保必要的產品責任險。但此等產品責任險不應影響 公司包括其指定的交貨或者提供服務地點的人員或商家依據本合同和中國有關法律法規從包括供應商在內的任何人處得到與依據本合同提供貨物的質量有關的任何賠償。

17.5 為保障消費者利益, 公司包括其指定的交貨或者提供服務地點的人員或商家在與相應的供應商終止合作時,有權推遲三個月支付相應供應商的最後一筆貨款,該筆貨款將作為質量保證金,但供應商對產品質量問題所應承擔的賠償責任不受上述金額的限制和時間的限制。

第四章 供應商的其他義務

第十八條首次訂貨或新開張

18.1 在 公司首次訂貨的情況下,供應商應自負費用並自配人員協助 公司設計貨物在 公司指定的場地中擺放,並在 公司指定的場地內進行必要的改建、裝修(應經過 公司書面同意,且不影響結構和使用安全)以適於貨物的擺放。

18.2 在 公司指定場地新開張的經營鋪位中,如供應商提供的貨物自該鋪位開張日起二個月內銷售率達不到甲方要求,供應商應無條件收回貨物並承擔有關費用。 第十九條展示、陳列及標價

19.1 若在訂單或 採購條件確認書中規定由供應商負責標註貨物的條形碼,則供應商在其交付貨物前完成條形碼標註,或在貨物交付後完成條形碼標註,並承擔相關費用。 19.2 供應商應對已約定由其完成的貨物標價和條形碼標註之正確性負完全責任。如果出現不正確標價和條形碼標註,供應商除應負責自行糾正並承擔費用外,還應承擔 公司包括其指定的交貨或者提供服務地點的人員或商家由此受到的所有損失。

19.3 清場和撤樣

(1) 供應商應在收到 公司包括其指定的交貨或者提供服務地點的人員或商家發出要求其清場或撤樣通知後的10個工作日內按照 公司包括其指定的交貨或者提供服務地點的人員或商家的要求清場景撤樣完畢,否則 公司有權代為清場景撤樣,引起的費用及 公司由此造成的損失均由供應商承擔。

(2)如供應商在收到 有限公司發出要求清場或撤樣的通知時,如其進入 公司指定場地超過3個月,供應商則無權就根據本採購條件確認書第5條“店內費用”的規定所支付的有關費用要求補償。

19.4 展示與陳列:

(1) 公司有義務將供應商提供並經過自己選擇的貨物進行必要的陳列展示以達到銷售的目的。

(2) 公司同時有權利根據銷售數據及 有限公司包括其指定的交貨或者提供服務地點的人員或商家的銷售需求對所有供應商提供的貨物進行增刪。

(3)供應商可以對 公司的工作人員包括其指定的交貨或者提供服務地點的工作人員未按上述陳列原則的行為進行投訴和舉報。

(4)供應商及其代表(即業務員、促銷員)不應以任何理由干預 公司的陳列制度,更不得擅自調整 公司包括其指定的交貨地點的貨物陳列,如有違反一經發現 公司有權將予以涉及供應商進行人民幣5000元罰款,並要求辭退所涉及供應商所僱請的相關工作人員,直至清場的處理,但供應商根據本合同第18條進行的行為除外。

第二十條防損

20.1在 公司與供應商簽訂合同後,同時與供應商確認以下防損協議:

20.1.1杜絕場外交易保證:供應商必須保證主動履行防損協議杜絕場外交易發生。供應商代表及其促銷人員不得以任何理由和方式誘導、唆使顧客進行場外交易,一經發現, 公司將處以查實的場外交易金額100倍的罰款。並禁止供應商的上述人員進入有關場地,且保留對供應商進行清場的權利。

20.2 供應商為促進銷售派駐 公司包括其指定的交貨地點或商家的促銷人員,在未經 公司許可的情況下不得以任何理由、任何方式向該供應商及非 公司管理人員提供 公司其他供應商相關商品價格、銷售數據等相關信息。一經發現, 公司將以竊取商業機密禁止相關供應商促銷人員進入有關場地,並對該供應商處以人民幣50000元罰款直至清場。

20.3 供應商人員在未經 有限公司相關部門批准的情況下,不得在 公司範圍進行拍照、攝像活動。否則 公司將按第20.2條對供應商相關人員進行處理。 第二十一條保密義務

21.1 公司為本合同之目的提供給供應商的任何合同、圖紙、計算公式及其他任何與本合同提供貨物有關的信息及資料應始終歸 公司所有(下稱“專有信息”)。

21.2 如果供應商違反本條中規定的對專有信息的保密義務,供應商應支付 公司人民幣十萬元/次/項專有信息的違約金。若此違約處於持續狀態,則供應商應支付從持續違約階段的每個月初開始重新計算的累積違約金。供應商還應向 公司承擔賠償責任。

第五章 其他

第二十二條不可抗力

22.1 “不可抗力”指訂單日期後出現的、妨礙任何一方履行或部分履行其在本合同的事件,而且該事件是本合同雙方不能控制、不能預見、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但發生在中國大陸區域外的罷工、示威、遊行、戰爭等軍事事件、政治事件,均不應當被作為本合同所稱的不可抗力。

22.2 如果22.1條款中的不可抗力事件阻礙本合同任何一方履行其在本合同項下的義務,則履行該等義務的時間應予以延長,延長時間相等於該等事件影響的時間。

22.3 聲稱發生不可抗力的一方應在儘可能短(最短)的時間內將不可抗力事件的發生通知另一方,並在此後十日內提供該不可抗力發生和持續時間的法律上有效的證據。聲稱發生不可抗力的一方還應盡一切合理努力減少不可抗力造成的損害。

22.4 發生不可抗力時,雙方應立即互相協商,以尋找一個公平的解決方法,並應盡一切合理努力將該不可抗力的後果減至最低。

第二十三條爭議解決

23.1 因本合同引起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任何爭議應由雙方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協商應在一方發給另一方有關協商的書面要求後立即開始。倘若在上述通知發出日後三十日內爭議未能通過協商解決,任何一方可提出要求並通知另一方,將爭議提交甲方所在地仲裁委員會仲裁。

23.2 仲裁採用仲裁委員會的規則,仲裁的裁決是終局的,對雙方均有約束力,並應就仲裁費用及相關事項做出裁定。

23.3 在解決爭議的過程中,雙方應在本合同所在其他有效方面繼續履行本合同。

23.4 仲裁費和仲裁委員會要求的除仲裁費以外的其他費用由仲裁庭決定。如仲裁庭未就上述事項進行裁決,則應由敗訴方承擔。

23.5 除上述費用外,勝訴方發生的與仲裁有關的任何費用(包括但不限於合理範圍內的交通費、膳宿費、律師費等)由敗訴方承擔。

第二十四條其他

24.1本合同一式三份,由 有限公司採購部、 有限公司財務部、供應商各執一份。

24.2 本合同的下列附件應作為本合同的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

24.3 合同或其附件的任何變更,修改或補充應以書面形式做出並經雙方簽署只後方為有效並有約束力。

24.4 如果本合同或其附件中的任何規定無效或不可執行,雙方應通過合理努力進行誠實信用的協商以達成有效並可執行的有效條款,以最大限度地反映原無效或不可執行條款中雙方真實意思或法律和經濟的實質。如果雙方在兩個月內不能就有關替代條款達成協議,則應按本合同第23條規定的方式確定合理的替代條款。

24.5 若本合同或其附件中任何規定因法律或法規的頒佈而失去效力,且該規定對整個合同的執行不產生實質性的影響,則該規定的無效不得免除合同雙方在本合同其他規定中的權利義務,也不得由於該規定的無效而剝奪合同雙方在本合同其他規定中的利益。

24.6 本合同任何一方未能履行本合同或其附件中的任何規定或行使與之相關的任何權利的,不能被解釋為它已放棄履行該規定或本合同及其附件中的任何其他規定,或已放棄行使該權利或本合同以其附件中的任何其他權利。

24.7本合同所稱的賠償 公司損失均包括 公司指定的交貨或者提供服務地點的人員或商家的損失。本合同所規定的任何違約條款、處罰條款等若不足以彌補 公司損失的,供應商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24.8 本合同全部條款均適用供應商提供的服務。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      法定代表人(簽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物品合同 篇3

甲方(贈與方):_____

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_____

乙方(受贈人):_____

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_____

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就贈與事項達成如下協議

1.贈與標的的狀況_____

(包括贈與標的的名稱、數量、質量、所在地等)

2.贈與方的權利_____

3.贈與方的責任義務_____

4.贈與物交付的時間、地點_____

5.乙方應於_____之間做出是否接受贈與的意思表示,否則,贈與不發生效力。

6.其它

甲方:_____ 乙方:____

名稱:_____ 名稱:_____

地址:_____ 地址:_____

電話____ 電話____

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____ 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____

簽字:____ 簽字:____

蓋章:____ 蓋章: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年____月____日

物品合同 篇4

存貨人:______(甲方)

倉管人:______(乙方)

經雙方協商,甲方委託乙方代儲存為此擬定如下條款共同遵守。

1.倉庫租金計算

確定乙方提供倉庫______平方米由甲方使用,倉庫租金按月包庫制,每

月每平方米______元,合計月租金為______元整。

2.貨物進出庫手續及驗收

3.雙方權利義務及違約責任

(1)儲存危險物品或易變質物品,甲方應當説明該物的性質,提供有關資料

。甲方違反本約定的,乙方可以拒收倉儲物,也可以採取相應措施避免損失發生,

因此產生的費用由存貨人承擔。

(2)乙方根據甲方的要求,應當同意其檢查倉儲物或提取樣品。

(3)乙方發現入庫倉儲物有變質或其他損害的,應及時通知甲方者倉單持有

人。

(4)倉單持有人逾期提取的,應當加收倉儲費,提前提取的,不減收倉儲費

(5)儲存期間倉儲物毀損滅失的,倉管人員應承擔違約責任。因倉儲物包裝

不符合約定或超過有效儲存期造成倉儲物變質、損壞的,倉管人不承擔責任。

(6)其他。

4.本協議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生效,未盡事宜

雙方共同協商解決。

5.本協議一式______份(正本______份,副本______份

)甲方正本一份、副本______份。乙方正本一份,副本______份。

甲方法定代表人:______ 乙方法定代表人:______

開户行及帳號:______ 開户行及帳號:______

地 址:______ 地 址:______

電 話:______ 電 話:______

單位蓋章:______ 單位蓋章: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物品合同 篇5

甲方(公司):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

職務:________

地址:________

電話:________

乙方(個人):________

電話:________

一、租賃物品:

品名:___________數量:_____________規格:___________備註:______________

二、收費標準、結算方式:

1.租賃費用標準:__________(大寫:_____________)

2.租賃期限:自_______年______月____日至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共一年。

3.結算方式:乙方簽訂合同當日以積分方式一次性付給甲方。

三、甲、乙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應在約定時間內提供合同中的租用物品,如有不可抗拒因素,雙方可協商解決。

2.乙方應按約定如期向甲方支付租用費用。

3.合同期滿,乙方可將物品退還甲方,甲方視物品折舊情況收取折舊費用。.

4.本合同最終解釋權歸甲方所有。

四、其它

1.本合同一式二份,經甲、乙雙方簽章確認各執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應。

2.本協議中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並另行簽訂補充協議。

3.本協議自簽訂之日起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章)乙方:____________(章)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物品合同 篇6

甲方:____

乙方: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等有關法律、法規,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就甲方向乙方購置相關物品事宜,雙方達成協議如下:____

第一條買賣標的

甲方同意向乙方購買,乙方同意向甲方出售下列所述物品(以下簡稱貨物):____

採購品目、型號、數量及價格

合同總價(人民幣):_______大寫:____人民幣___

第二條貨物運輸及交貨

1、交貨日期:____貨物於合同簽定後七個工作日內交貨,如甲方在七個工作日內不能接受交貨的,甲乙雙方需另行協商交貨時間。

2、交貨方法:____由乙方負責將貨物安全運至甲方指定地點。

3、乙方應根據貨物的不同特性和要求採取防潮、防雨、防鏽、防震等保護措施,以確保貨物安全無損地到達交貨地點。

4、上述運輸及包裝費用由乙方負擔。

第三條安裝及驗收

1、由乙方負責安裝貨物,乙方應當在接到甲方通知之日起2個工作日內到甲方指定地點進行貨物安裝,並且應當在7天內完成貨物的安裝調試工作。

2、安裝費用由乙方承擔,甲方向乙方提供工作場地等條件,乙方在安裝前應對甲方提供的場地等環境進行檢測,認為合格後方可進行安裝。乙方工作人員在安裝過程中應對嚴守甲方工作場所的工作紀律及相關規定。

第四條貨物保修

1、乙方承諾按照下列第

(2)項約定為貨物提供維護、維修服務:____

(1)本合同附件無的約定;

(2)乙方承諾為甲方提供下列服務:____

A、自本合同項下貨物驗收合格之日(對於還需要進行調試運行的,應自實際運行調試完畢並驗收合格之日),乙方負責對所售產品質保________年,終身售後維護,返廠維修。質保期後更換零部件乙方提供有償服務,只收取維修成本費。

B、因甲方使用不當造成設備損壞,則不在維護範圍之內,相關配件費用由甲方承擔;因甲方使用不當或者電壓損壞,則不在維護範圍之內。

第五條貨款的支付

1、甲乙雙方之間發生的本合同項下的一切價款、費用均以人民幣結算及支付。

2、支付時,甲方應按照本合同約定將款項轉入乙方指定的賬户。乙方所指定的開户銀行及銀行帳號以本合同中所註明的為準,如有變更,乙方應在合同規定的相關付款期前2天以書面方式通知甲方,通知應加蓋乙方公章。

開户名稱:____西安____公司開户行:__________支行賬號:____3

3、支付方式:____

甲乙雙方合同簽訂後的三個工作日內,甲方須向乙方一次性支付總合同金額50%作為合同預付款。乙方為甲方將產品安裝完成後的三個工作日內,甲方需向乙方一次性支付合同的剩餘50%貨款。

第六條乙方的違約責任。

1、乙方因貨物包裝不當造成貨物損壞或短缺的,乙方應當在____日內更換或補足貨物,乙方應承擔由此產生的一切費用。

2、因乙方自身原因造成的交貨遲延,應按遲延交貨所涉金額的2‰每日向甲方支付違約金,但總額不超過本合同價款的10%;延期交貨超過30天的,甲方可解除合同並要求乙方退還已收取貨款,造成甲方其他損失的,應相應賠償。

第七條甲方的違約責任

1、甲方逾期支付貨款的,則甲方應向乙方支付違約金,違約金逾期支付的款項乘以逾期天數乘以2‰計算。

2、甲方訂貨後,無故取消訂單或不接受貨物的,應承擔乙方因此遭受的損失。

第八條不可抗力

如因戰爭、洪水、颱風、地震和罷工等不可抗力原因造成合同一方不能按期履行合同的,履行期限可相應順延,對於由此造成的損失,雙方均不承擔責任。

第九條合同的補充、變更與解除

1、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須經雙方共同協商達成書面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在本合同履行過程中,雙方經協商一致達成書面協議的可以變更或解除本合同。

第十條合同爭議解決

1、因本合同而發生的一切爭議,合同雙方應首先通過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任一合同方有權按照下列第

(1)項規定解決:____

(1)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2、訴訟或仲裁期間,本合同不涉及爭議的條款仍須繼續履行。

第十一條合同生效

1、本合同自甲乙雙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理人簽字並加蓋公章後生效。

2、本合同一式2份,甲乙雙方各執1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____乙方蓋章:____

授權代表簽字:____

授權代表簽字: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日

期:__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物品合同 篇7

甲方(採購方):

簽訂地點:

合同編號:

乙方(銷售方):

簽訂時間:

依據及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就“____”產品採購,經雙方充分協商,特訂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條 採購內容

1. 技術參數表

序號貨品名稱型號技術參數數量單價/元金額/元税率税金/元

2. 技術要求

第二條 外觀參考圖

第三條 供貨期限、地點

1. 供貨日期:自合同簽訂日起__個工作日內

2. 收貨地址:

3. 收貨聯繫人:

4. 聯繫方式:

5. 驗收地址:

6. 以上信息如有變化再另行通知。

第四條 產品驗收、交接及驗收

按甲方單位確認過的圖紙和技術規範標準現場驗收,乙方如有異議可在15天內向供方提出書面異議,甲方在接到需方書面異議後,應在7天內負責處理,否則,即視為默認甲方提出的異議和處理意見。

第五條 售後服務

A.常規服務

1. 所有產品免費送貨上門、免費安裝調試至最佳狀態、免費培訓操作人員(含設備的使用操作和簡單維護)。承擔運輸、安裝、調試、驗收與培訓等義務外,還將為採購方提供技術支持,包括保修期外的維護及技術指導、配件供應;

2. 例行產品跟進:每月一次;(限定時間:產品驗收後半年時間內);

3. 現場服務支持:12小時內到達現場,對於簡單問題(如甲方遇到使用或技術問題)現場解決,複雜問題(如主控設備在不正當的接線下大面積燒燬)在24小時內解決。在24小時內修復不了的,並出具書面報告給甲方。維修價格、付款方式與修復時限雙方按實際情況協商,並出具書面報告給甲方;

4. 電話、遠程網絡服務支持:在正常工作時間內(9:00-18:00),提供客服電話、遠程網絡、傳真服務支持。電話號碼:____;

5. 電子郵件支持:在收到郵件之後的4小時內給予回覆,在12小時之內通過電話或者其他通訊方式配合解決問題,如果不能解決,按照第“2”處理。

B.質量保證期

1. 按國家有關產品“三包”規定執行“三包”,質量保證期3年,交貨驗收合格之日起計。本硬件自交付驗收合格起提供3年免費保修。在質量保證期內,在正常的操作下,出現的任何故障及損失,我方無償上門維修。如涉及失效零件更換,該零件應由乙方提供免費上門服務。

2. 在質保期內,如果乙方的產品或服務升級,將及時通知甲方,如甲方有相應要求,乙方承諾甲方購買的產品或服務進行升級。

3. 保修期內上門維修免收維修費和元器件費,並提供終身維修服務。

C.質證期外服務

1. 質保期過之後,乙方提供終身免費電話諮詢服務,並承諾提供產品或服務上門維護。

2. 質保期過之後,甲方需要繼續由乙方提供售後服務的,乙方承諾以優惠價格提供售後服務。

3. 質保期過之後出現故障,在接到電話通知後隨傳隨到,在12小時內迴應檢修方案,在24小時內修復不了的,並出具書面報告給甲方。維修價格、付款方式與修復時限雙方按實際情況協商,並出具書面報告給甲方。

D.其他服務

1. 乙方售後服務中,維修使用的備品備件及易損件均為原廠配件,未經甲方同意不使用非原廠配件。

第六條 付款方式

產品總金額為__x元整(¥__)。

付款方式:

1. 合同簽訂之後,甲方向乙方付產品預付款,即合同總金額的50%,__元整(¥__);最遲付款日期20xx年x月x日。

2. 產品到達甲方指定位置後通過驗收,乙方5個工作日內將發票開出,並且甲方收到乙方的發票(發票金額為合同總金額),甲方向乙方付產品到貨款,即合同總金額的45%,XX元整(¥XX元);最遲付款日期20xx年x月x日。

3. 產品質量保證金為合同總金額的5%,XX元整(¥__X),保證金付款期限為在甲方向乙方支付產品到貨款當日起1年,保證金付款期限到期後,甲方收到乙方的付款申請3個工作日內甲方向乙方付產品質量保證金,即合同總金額的5%,XX元整(¥__X)。

4. 因乙方未及時提供發票造成甲方逾期付款的,不視為甲方違約。

付款單位信息:

1. 名稱:

2. 統一信用代碼:

3. 開户行及賬號:

4. 地址及電話:

收款單位信息:

1. 名稱:

2. 統一信用代碼:

3. 開户行及賬號:

4. 地址及電話:

第七條 合同的變更和解除

A.在本合同履行過程中,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對本合同的條款進行變更,不能就變更達成一致意見的,應當按照原合同條款執行。

B.本合同一方發生以下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

1. 乙方喪失履約能力的或者明確表示不能完成本合同約定的工作的;

2. 若乙方指派的負責人或技術人員未實際參與本合同工作或者乙方擅自更換上述人員,經甲方通知後 15 天內仍未糾正或已嚴重影響本合同履行的;

3. 乙方的工作不符合本合同約定的進度或者工作內容不符合本合同約定的,經甲方通知後 15 天內仍不予糾正的;

4. 乙方未按照本合同約定時間完成工作,遲延 30 天仍未完成的;

5. 乙方提交的成果經兩次驗收後仍不合格的;

6. 其他可以解除合同的情形: / 。

C.本合同甲方發生以下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權解除本合同:

1. 甲方遲延支付報酬超過 30 天的;

2. 甲方不審核確認或不提供乙方所需技術資料超過 30 天的;

3. 其他可以解除合同的情形: / 。

4. 合同解除後,違約責任按照本合同的約定或法律法規的規定執行。

第八條 違約責任

A.甲方違約責任

1. 因甲方違約導致乙方解除合同的,甲方除按乙方已開展工作支付相應費用外,還應按照報酬總額的 5% 向乙方支付違約金,違約金不足以彌補乙方損失的,甲方應賠償乙方未能彌補的損失;

2. 甲方遲延支付報酬或未按照本合同的約定提供技術資料或沒有完成協作事項而造成乙方工作停滯、延誤的,乙方交付成果的時間相應順延;

3. 甲方如未按照本合同的約定支付報酬的,每遲延一日,按照遲延支付報酬的 0.1% 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B.乙方違約責任

1. 因乙方違約導致甲方解除合同的,乙方除應退還甲方已支付的費用、並按照銀行同期貸款利率向甲方支付利息外,還應按照報酬總額的 5% 向甲方支付違約金,違約金不足以彌補甲方損失的,乙方應賠償甲方未能彌補的損失;

2. 遲延交付:乙方遲延交付成果的,每遲延一日,應按照報酬總額的 0.1% 向甲方支付違約金。乙方延期超過 30 天的,甲方有權要求解除合同,且乙方應退還甲方已支付的費用(如有)。乙方還應按照本合同總額的 5% 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3. 擅自更換人員:乙方指派的負責人或技術人員未按甲方要求的時間實際參與本合同工作,每遲延一日(或者擅自更換的,每發生一次),乙方應向甲方支付合同總價 0.1% 的違約金。經甲方通知後15天內仍未糾正或已嚴重影響本合同履行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乙方應退還甲方已支付的費用。乙方還應按照本合同總額的 5% 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4. 乙方違反本合同約定的保密義務的,應向甲方支付報酬總額15% 的違約金,該違約金不足以彌補甲方損失的,乙方還須賠償甲方未能彌補的損失;

5. 成果質量不合格:乙方交付的成果不符合要求或未通過評審驗收的,應按甲方要求完善後再次向甲方申請組織驗收,如第二次評審驗收未通過的,甲方有權單方解除本合同,且乙方應退還甲方已支付的費用,同時還應按照本合同總額的 15% 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6. 本次合同標的物資產歸甲方所有,乙方不得擅自動用標的物進行商業活動。

7. 其他: / 。

第九條 知識產權歸屬

對於本合同項所涉及當前甲方所有的知識產權,乙方不得出現下列行為。

(1) 未經許可使用相關專利或超出許可範圍使用;

(2) 單獨申請專利;

(3)向第三方轉讓研究成果或轉讓專利申請權(擅自轉讓產生的利益歸甲方所有)

(4)許可第三方使用研究成果或實施該專利(擅自轉讓產生的利益歸甲方所有)

(5)擅自單方面申請獎勵;

(6)擅自單方面發表有關知識產權文件。

第十條 保密條款

甲乙雙方保證對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所獲悉的屬於對方的商業祕密、技術祕密和其他經營管理信息、技術信息等予以保密。未經一方同意,另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無論本合同是否生效、被撤銷、變更、解除或終止,雙方仍應執行本保密條款,本次生產完成後,未經許可,不得擅自另行生產、加工、銷售同型設備。

第十一條 通訊與聯絡

為方便開展工作,提高雙方的工作效率,甲方安排 吳忠深 負責與乙方保持日常聯繫,乙方安排 負責與甲方保持日常聯繫。如雙方確有必要更換聯繫人員時,應以書面形式提前通知另一方。甲方工作人員的聯繫方式是 ;乙方工作人員的聯繫方式是 。

雙方履行合同的有關事項,按照上述約定通知到對方聯繫人的,視為完成通知送達。

雙方的通訊地址或者聯繫方式如發生變動,應書面通知對方,因未及時通知而造成的損失由其自行承擔。

第十二條 不可抗力

“不可抗力”係指本合同雙方不能控制、不可預見、即使預見也不能避免且妨礙任何一方履行其在本合同項下的全部或大部分義務的一切事件。

在合同規定的履行期限內,由於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標的物或原材料毀損、滅失的,乙方在取得合法證明後,可免予承擔違約責任,但應當採取積極措施,儘量減少損失

發生不可抗力事件以致本合同雙方無法履行本合同任何義務的,該合同義務應在不可抗力持續期間中止履行,履約時間將自動按中止期順延,而不加以處罰。

第十三條 合同糾紛的解決方式

1. 本合同適用中國法律並根據中國法律進行解釋。

2. 因本合同發生糾紛時,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如經協商後仍不可能達成合同時,則應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四條

本合同執行期間,除本合同約定之外,未經雙方同意不得隨意變更和解除合同,否則視為違約,合同中如有未盡事宜,應由雙方共同協商,作出補充合同,補充合同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五條

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至本合同履行完畢失效,注意:字跡清晰的傳真或者掃描件均有效。

第十六條 其他事項

A通知送達

1. 根據本合同需要發出的全部通知,均需採用書面形式,書面通知按雙方在合同文本所列地址發出,聯繫人為收件人。如任何一方的地址有變更時,需在變更前1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否則變更地址的一方需自行承擔因遲延通知而造成的損失。

2. 雙方將按如下規定確定通知被視為正式送達的日期:1)以專人遞送的,接收人簽收之日視為送達。2)以短信/傳真/電子郵件方式送達的,自前述電子文件內容在發送方正確填寫地址且未被系統退回的情況下,視為進入對方數據電文接收系統即視為送達日。3)以特快專遞形式發出的,特快專遞發出後第三日視為送達。4)若送達日為非工作日, 則視為在下一工作日送達。

3. 本合同約定的地址、聯繫人及電子通信終端(手機、電話、電子信箱等)亦為雙方工作聯繫往來、法律文書及爭議解決時人民法院和/或仲裁機構的法律文書送達地址,人民法院和/或仲裁機構的訴訟文書(含裁判文書)向合同任何一方當事人的上述地址和/或工商登記公示地址送達的,視為有效送達。任何一方當事人對電子通信終端(手機、電話、電子信箱等)的聯繫送達均適用於爭議解決時的送達。

第十七條本合同一式 四 份,雙方各執 兩 份。

(以下為簽署頁)

甲方(採購方)

乙方(銷售方)

物品合同 篇8

供貨方(以下簡稱甲方):

營業執照註冊號:

衞生許可證號碼:

購買方(以下簡稱乙方):

簽定時間: 年 月 日 簽訂地點:

經雙方共同協商決定,甲方向乙方提供符合下列要求的菜類食品。

1、甲方向乙方供應的菜類食品必須是符合《

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衞生法》的相關要求的食品。

2、甲方需向乙方按時提供新鮮、優質的菜類食品。

3、甲方向乙方提供菜類食品時要付有效票據。

4、甲方向乙方所售菜類食品保證質量達標,並在該食品規定的條件和期限內不發生食品質量變異;否則,賠償乙方的`全部損失,並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5、乙方隨時檢查甲方提供菜類食品的質量和價格,如達不到乙方規定,乙方有權隨時暫停或終止合同。

6、此合同有效期為20xx年2月15日至20xx年6月30日。

甲方代表:(簽字)

乙方代表:(簽字)

物品合同 篇9

甲方: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

為了美化場所,改善綠化環境,增強景觀氛圍,提高工作效率,花卉方專業提供用户的所需花卉,並承擔租賃後的系列服務。雙方本着互惠互利,共同協商的原則。現就有關花卉租賃達成如下合同。

一、甲方根據要求,委託乙方將本單位辦公(經營)場所的環境,用花卉給予佈置裝點,大盆景為___________盆,___________元/月,中型為___________盆,___________元/月,小型為_______________盆,___________元/月,合計_____________/月,合同期間花卉數量可以增加,不可減少。

二、租賃花卉時間:甲方租賃乙方花卉,租賃時間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共計每月_____________元,年總費用_____________元。

三、付款方式:乙方將甲方所需盆花定位後,甲方預付_______________月租金,協議生效後,甲方應按預付方式結算。

四、甲方權利及義務

1、甲方負責提供擺放場地,無償提供綠植花卉養護用水源、電源等。

2、甲方為乙方提供養護管理上的方便條件,並保證不丟失不損壞。

3、甲方在合同範圍以外需增加租賃數量的,應及時同乙方協商簽訂補充合同。

4、甲方如需要遷移綠植花卉擺放位置或遷移地址,必須先通知乙方協商解決。所產生費用由甲方承擔,私自搬動或變更位置所造成損失應由甲方按市場價向乙方賠付。

5、甲方不得將租賃的綠植花卉轉租第三方。

6、甲方場所和環境不適合綠植花卉生長造成綠植花卉短期突然大量死亡時,甲方應按市場價,全額賠償乙方死亡的綠植花卉(對冬季突然停用暖氣等)。

五、乙方權力及義務

1、乙方負責為甲方提供室內環境綠化設計,並告知甲方的需要的綠植花卉品種及數量規格。

2、乙方的日常養護時間段必須服從甲方,在擺放植物及日常維護時應注意安全,不得損壞甲方設施,保證現場清潔衞生,做到人走淨場。

3、乙方負責向甲方提供綠植花卉的日常管理(澆水,施肥、修剪),做到無病蟲害,定期對所出租的綠植花卉進行調換,保持綠植花卉的新鮮美觀。

4、甲方如需增加租擺的綠植花卉,乙方應優先服務,相關事項另行約定。

5、為節省甲方費用,甲方原有綠植花卉由乙方負責代養,數量最多不超過_______________盆,代養綠植花卉出現自然死亡及狀況不好時乙方不負責任,超出部分養護費另計。

六、違約責任

甲乙雙方如需終止合同,應提前30天告知,否則需支付對方違約金,違約金為合同總額的20%。

七、合同爭議的解決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任何一方都可以提請仲裁委員會仲裁或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八、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解決,做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本合同有同等效力。

九、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持一份,簽字或蓋章生效。

甲方:________乙方:________

甲方代表:________乙方代表: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物品合同 篇10

甲方(採購方):(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供貨方): (以下簡稱乙方)

第一條:採購物品説明

甲方同乙方訂購共計件廣告衫,

品牌規格如下:

1.廣告衫背後印字標準:長28cm,寬19cm;

2.綠色衣服配白色字體、紅色衣服配白色字體、藍色衣服配紅色字體、黃色衣服配字體。

第二條:合同價格和支付方式

1.本合同單價人民幣15元總價格為人民幣元,大寫(貳萬貳仟五佰圓);

2.預付款。甲方於本合同簽署之日起將合同總成交價的30%,即人民幣6750元,大寫(陸仟柒佰伍什圓)作為預付款支付給乙方,以收據簽名方式作為支付憑證交與甲方;

3.剩餘貨款。甲方在確認所訂製件廣告衫質量於樣品一致,背後花紋及顏色無誤的情況下一次性將剩餘貨款人民幣元,大寫(壹萬伍仟柒佰伍什圓)支付給乙方;

第三條:交貨

乙方於合同簽署日起, 月 日交付甲方件訂製廣告衫(朝陽牌);

第四條:違約於賠償

對於因乙方因質量與樣品不一致、誤發、錯發、多發或少發所帶來的.一切損失,甲方有權從剩餘款中扣除所帶來的一切損失;如乙方無法在規定的時間內交付甲方按照合同要求的訂製廣告衫一切經濟損失由乙方承擔。

甲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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