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影片公司編映合同(精選3篇)

影片公司編映合同(精選3篇)

影片公司編映合同 篇1

甲方(發行者)名稱:_________

影片公司編映合同(精選3篇)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影院)名稱: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就影片放映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甲方保證供應從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期間乙方映出的全部影片。

第二條 經與乙方協商,甲方按月編制影片映出計劃,該計劃雙方如無異議即行生效,由雙方共同執行。

第三條 經雙方商定的編映計劃,甲方應以書面通知乙方,並詳細註明各影片國別、出品廠、本數、上映日期及選片時間、地點等主要項目。

第四條 甲方供應乙方的影片凡具備自行取送條件者,由乙方自行取送;不具備自行取送條件者,由雙方各負責單程發送。影片映完之後,乙方必須按甲方指定的時間和發送。

第五條 乙方每月最低映出長片_____場,短片_____場。場租:首輪藝術片(復輪藝術片、紀錄片) 毫米__________元/場; 毫米_____元/場; 毫米_____元/場。

第六條 甲乙雙方票房收入分帳率為:甲方_____%;乙方_____%。

第七條 乙方映出的影片,只限於規定的乙方場地映出,不得轉租成轉借給任何單位和個人

第八條 乙方排映的影片,不得拖長映期延誤規定的時間或攔截運輸週轉中的影片,否則按實際影響的場次,以滿場總收入的___%賠償甲方。延誤甲方規定的發寄時間,如系不可抗力或其他不可歸責於乙方的情況引起的,不適用本條。

第九條 排定的影片,如甲方未能將影片按期供應乙方,致使乙方停映,甲方應根據乙方實際停映的場所,每場按滿場總收入扣除片租應得後賠償乙方。如遇有臨時任務必須更改時、影片內容有修改或停止發行、拷貝損壞無法上映等,責任確不在甲方者,甲方不負賠償責任。但甲方有責任及時供應乙方更換的節目。

第十條 排定影片及特殊性影片之票價及優待辦法,分帳雙方不得任意變更。

第十一條 乙方在排定影片後,不得佔用排映電影時間改作其他活動。如必須改作其他活動,須於每日排片前提出計劃。影片排定後乙方少映或停映電影,在上映三天前提出時,乙方應向甲方交納變更手續費_____元,在上映前兩天或排映期內提出時,則按乙方實際影響場次以本地區平均場租_____元,每場的_____%賠償甲方。已出庫的影片,藉故不映者,收取片租的_____%。

第十二條 乙方對甲方供應的影片,應按有關規定予以保護。如有焚燬,遺失、損壞或經甲方檢查發現有超額損傷時,乙方應當負責賠償,否則停止供片。

第十三條 甲方可隨時派機檢員憑證至放映設備和發映人員處,如發現乙方放映設備,放映人員不符合要求時,為保護影片安全,甲方有權通知乙方迅速維修改進,如情節嚴重,甲方可及時停止供給影片至修復後經甲方檢查認可時止。

第十四條 乙方須按規定的時間提報報表和繳付片款。對不按期繳片租者,超過 日起,每日按片租總額繳________%滯納金。超過_____月以上時,除照繳滯納金外並暫停供片,直在繳齊片租時再予恢復供片。

第十五條 甲方派出稽查員有權利到乙方稽核票務及查閲有關帳冊,乙方應給予方便;如甲方發現乙方有少報、偷漏片租行為,除按規定補交片租外,根據情節輕重,按片租總額處以_____倍以下的賠償。

第十六條 本合同自簽字之日起生效。一方要求延長合同,應在第1條規定的期間結束前_____月通知對方,雙方商訂並續訂合同。

第十七條 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為憑。

甲方:(代表人)_____   乙方:(代表人)_____

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影片公司編映合同 篇2

為適應中國濟濟體制改革和市場經濟的最新形勢,探索企業諮詢服務業的發展新模式, 合作各方經充

分協商,一致同意共同出資設立 _________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本公司”),合作各方依據《中華人

民共和國公司法》等有關法律法規,簽訂如下協議,作為各方發起行為的規範,以資共同遵守。

本協議於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由下列各發起方在_________簽署:

甲方:_________住所: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住所: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住所:_________

丁方:_________住所:_________

戊方:_________住所:_________

戌方:_________住所:_________

第一章 公司宗旨與經營範圍

1.1 本公司的中文名稱為:“_________有限公司”。

1.2 本公司的住所為:_________。

1.3 本公司的組織形式為:有限責任公司。

1.4 本公司的經營宗旨為:_________。

1.5 本公司的經營範圍為:_________。

第二章 註冊資本

2.1 本公司的註冊資本為人民幣 _________元整,各發起人全部以現金出資,其中:

甲方:出資額為_________元,以現金出資,佔註冊資本的_________%;

乙方:出資額為_________元,以現金出資,佔註冊資本的_________%;

丙方:出資額為_________元,以現金出資,佔註冊資本的_________%;

丁方:出資額為_________元,以現金出資,佔註冊資本的_________%;

戊方:出資額為_________元,以現金出資,佔註冊資本的_________%;

戌方:出資額為_________元,以現金出資,佔註冊資本的 _________%。

第三章 發起人的權利、義務

3.1 發起人的權利

3.1.1 申請設立本公司,隨時瞭解本公司的設立工作進展情況。

3.1.2 簽署本公司設立過程中的法律文件。

3.1.3 審核設立過程中籌備費用的支出。

3.1.4 推舉本公司的執行董事候選人名單,各方提出的執行董事候選人經本公

司股東會按本公司章程的規定審議通過後選舉產生,執行董事任期三年,任期屆滿可連選連任。執行

董事任期屆滿前,股東會不得無故解除其職務。本公司設執行董事一人。本公司總經理由執行董事提

名,股東會聘任,任期三年,可連聘連任。

3.1.5 提出本公司的監事候選人名單,經本公司股東會按本公司章程的規定審

議通過後選舉產生,監事任期三年,任期屆滿可連選連任。本公司設監事一人。

3.1.6 本公司成立後,足額繳付出資的發起人有權要求公司向股東及時簽發出

資證明書。出資證明書應當載明下列事項:

(一)公司名稱;

(二)公司登記日期;

(三)公司註冊資本;

(四)股東的姓名或者名稱、繳納的出資額和出資日期;

(五)出資證明書的編號和核發日期。

出資證明書由公司蓋章。

3.1.7 在本公司成立後,按照國家法律和本公司章程的有關規定,行使股東權

利、承擔股東義務。

3.2 發起人的義務

3.2.1 按照法律規定和本協議的約定,自本協議生效之日起三日內將認購本公

司股份的資金及時、足額地劃入為設立本公司所指定的銀行帳户。

3.2.2 及時提供本公司申請設立所必需的文件材料。

3.2.3 在本公司設立過程中,由於發起人的過失致使公司受到損害的,對本公

司承擔賠償責任。

3.2.4 發起人未能按照本協議約定按時繳納出資的,除向本公司補足其應繳付

的出資外,還應對其未及時出資行為給其他發起人造成的損失承擔賠償責任。

第四章 籌備、設立與費用承擔

4.1 在本公司設立成功後,同意將為設立本公司所發生的全部費用列入本公司的開辦費用,

由成立後的公司承擔。

4.2 在本公司不能成立時,同意對設立行為所產生的債務和費用支出按各發起人的出資比

例進行分攤。

第五章 發起人各方的聲明和保證

本發起人協議的簽署各方作出如下聲明和保證:

5.1 發起人各方均為具有獨立民事行為能力的自然人, 並擁有合法的權利或授權簽訂本協

議。

5.2 發起人各方投入本公司的資金,均為各發起人所擁有的合法財產。

5.3 發起人各方向本公司提交的文件、資料等均是真實、準確和有效的。

第六章 本協議的解除

只有當發生下列情形時,本協議方可解除:

6.1 發生不可抗力事件:

6.1.1 不可抗力事件是指不能預見、不能避免並不能克服的客觀自然情況,不

包括政策法規環境的變化、社會動暴亂的發生、罷工等社會情況;

6.1.2 不可抗力事件發生後,任何一方均可在事件發生後的三天內通知對方解

除本協議,並各自負擔此前有關本協議項下的支出。

6.2 各方協商一致同意解除本協議,並已就協議解除後的善後事宜作出妥當安排。

第七章 爭議的解決

履行本協議過程中,發起人各方如發生爭議,應儘可能通過協商途徑解決;如協商不成,任

何一方均可向_________法院起訴,級別管轄遵守法律的相關規定。

第八章 協議的生效

8.1 本協議一式六份,自發起人各方簽字或蓋章後生效。

8.2 如無相反證明,本協議首部列明的日期即為本協議簽署的日期。

第九章 其他

9.1 本公司的具體管理體制由本公司章程另行予以規定。

9.2 未盡事宜,發起人各方應遵循誠實信用、公平合理的原則協商簽訂補充協議,以積極

的作為推進本公司的設立工作。

發起人(簽字):_________ 發起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發起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有限責任公司發起人協議

遵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及有關法規規定,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則,經各發起

人友好協商,一致決定共同發起設立 有限責任公司(以下簡稱公司),特簽訂本協

議書,作為各方發起行為的規範,以資共同遵守。

本協議於年月日由下列各發起方在簽署:

甲方:住所:

乙方:住所:

丙方:住所:

丁方:住所:

戊方:住所:

戌方: 住所:

(發起人為個人的,應寫明姓名、年齡、籍貫、民族、住址、聯繫方式;法人應

寫明單位全稱、法定代表人姓名和職務、住所地、聯繫方式)

第一章公司宗旨與經營範圍

1.1本公司的中文名稱為:“有限公司”。

1.2本公司的住所為: 。

1.3本公司的組織形式為:有限責任公司。

1.4本公司的經營宗旨為:。

1.5本公司的經營範圍為: 。

第二章註冊資本

2.1本公司的註冊資本為人民幣元整,各發起人全部以現

金出資,其中:

甲方:出資額為:元,以現金出資,佔註冊資本的%;

乙方:出資額為:元,以現金出資,佔註冊資本的%;

丙方:出資額為:元,以現金出資,佔註冊資本的%;

丁方:出資額為:元,以現金出資,佔註冊資本的%;

戊方:出資額為:元,以現金出資,佔註冊資本的%;

戌方:出資額為: 元,以現金出資,佔註冊資本的 %;

第三章發起人的權利與義務

3.1發起人的權利

3.1.1申請設立公司隨時瞭解本公司的設立工作進展情況。

3.1.2簽署本公司設立過程中的法律文件。

3.1.3審核設立過程中籌備費用的支出。

3.1.4推舉本公司的執行董事候選人名單,各方提出的執行

董事候選人經本公司股東會按本公司章程的規定審議通過後選

舉產生,執行董事任期三年,任期屆滿可連選連任。執行董事任

期屆滿前,股東會不得無故解除其職務。本公司設執行董事一人。

本公司總經理由執行董事提名,股東會聘任,任期三年,可連聘

連任。

3.1.5提出本公司的監事候選人名單,經本公司股東會按本

公司章程的規定審議通過後選舉產生,監事任期三年,任期屆滿

可連選連任。本公司設監事一人。

3.1.6本公司成立後,足額繳付出資的發起人有權要求公司

向股東及時簽發出資證明書。出資證明書應當記載下列事項:

(1)公司名稱;

(2)公司登記日期;

(3)公司註冊資本;

(4)股東的姓名或者名稱、繳納的出資和出資日期;

(5)出資證明書得編號和核發日期。

出資證明書由公司蓋章。

3.1.7在本公司成立後,按照國家法律和本公司章程的有關

規定,行使股東權利、承擔股東義務。

3.2發起人的義務

3.2.1按照法律規定和本協議的約定,自本協議生效之日起

三日內將認購本公司股份的資金及時、足額地劃入為設立公司所

指定的銀行賬户。

3.2.2及時提供本公司申請設立所必需的文件材料。

3.2.3在本公司設立過程中,由於發起人的過失致使公司受

到損害的,對本公司承擔賠償責任。

3.2.4發起人未能按照本協議約定按時繳納出資的,除向本

公司補足其應繳付的出資外,還應對其未及時出資行為給其他發

起人造成的損失承擔賠償責任。

第四章籌備、設立與費用承擔

4.1在本公司設立成功後,同意將為設立公司所發生的全部

費用列入本公司的開辦費用,由成立後的公司承擔。

4.2在本公司不能成立時,同意對設立行為所產生的債務和

費用支出按各發起人的出資比例進行分攤。

4.3公司的籌備工作由全體發起人共同進行,在籌備期間各

出資人應根據情況合理分工,以保證籌備工作的順利進行。

4.4籌備期間籌備人員不計報酬。

4.5各發起人預先交付元作為開辦費用,待公司正式成立

後由公司返還。

開辦費用自本協議書籤字後交付,由 統一管理使用。

4.6籌備期間的籌備工作安排由統一調度,各發起人應積

極予以配合。

第五章發起人各方的聲明和保證

本發起人協議的簽署各方作出如下聲明和保證:

5.1發起人各方均為具有獨立民事行為能力的自然人,並擁

有合法的權利或授權簽訂本協議。

5.2發起人各方投入本公司的資金,均為各發起人所擁有的

合法財產。

5.3發起人各方向本公司提交的文件、資料等均是真實、準

確和有效的。

第六章本協議的解除

只有當發生下列情形時,本協議方可解除:

6.1發生不可抗力事件。

6.1.1不可抗力事件是指不能預見、不能避免並不能克服的

客觀自然情況,不包括政策法規環境的變化、社會動暴亂的發生、

罷工等社會情況。

6.1.2不可抗力事件發生後,任何一方均可在事件發生後的

三天內通知對方解除本協議,並各自負擔此前有關本協議項下的

支出。

6.2各方協商一致同意解除本協議,並已就協議解除後的善

後事宜作出妥當安排。

第七章爭議的解決

履行本協議過程中,發起人各方如發生爭議,應儘可能通過協商途徑解決。 如協商

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 法院起訴。

第八章協議的生效

8.1本協議一式六份,自發起人各方簽字或蓋章後生效。

8.2如無相反證明,本協議首部列明的日期即為本協議簽署

的日期。

第九章其他

9.1本公司的具體管理體制由本公司章程另行予以規定。

9.2未盡事宜,發起人各方應遵守誠實信用、公平合理的原

則協商簽訂補充協議,以積極地推進本公司的設立工作。

股份有限公司發起人協議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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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遵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和其他有關法律、法規,根據平等互利的原則,經

各發起人友好協商,決定設立“ _________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特簽訂本協議書。

第二條本公司採取募集設立方式,各股東以其所認購股份為限對公司承擔有限責任,公司

以其全部資產對公司債務承擔責任。公司具有獨立的法人資格。

第三條 公司為永久性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章 發起人

第四條 公司發起人分別為:

1._________

2._________

3._________

各發起人共同委託_________辦理設立公司的申請手續。

第三章 宗旨、經營範圍

第五條公司的宗旨是適應市場經濟的要求,使公司不斷髮展使全體股東獲得良好的經濟效

益,繁榮社會經濟。

第六條 公司的經營範圍為:_________。

第四章 股權結構

第七條公司採取募集設立方式,募集的對象為法人、社會公眾。

第八條公司發起人認購的股份佔股份總額的_________%,其餘股份向社會公開募集。

第九條公司股東以登記註冊時的認股人為準。

第十條公司全部資本為人民幣_________元。

第十一條 公司的全部資本分為等額股份。 公司股份以股票形式出現,股票是公司簽發的有

價證券。

第十二條 公司股票採用記名方式,股東所持有的股票即為其認購股份的書面憑證。

第五章 籌備委員會

第十三條 根據發起人提議,成立公司籌備委員會,籌備委員會由各發起人推舉的人員組成,

籌備委員會負責公司籌建期間的一切活動。

第十四條 籌備委員會的職責

1.負責組織起草並聯系各發起人簽署有關經濟文件。

2.就公司設立等一應事宜負責向政府部門申報,請求批准。

3.負責開展募股工作,並保證股金之安全性。

4.全部股金認繳完畢後 30天內組織召開和主持公司創立會暨第一屆股東大會。

5.負責聯繫股東,聽取股東關於董事會和經營管理機構人員構成及人選意見;並

負責向公司第一屆股東大會提議,以公正合理地選出公司有關機構人員。

第十五條籌備委員會下設辦公室,實行日常工作制。

第十六條 籌備委員會成員不計薪酬,待公司設立成功後酌情核發若干補貼。 所發生的合理

開支由公司創立大會通過後由公司實報實銷。發起人的報酬由各發起人協商, 報公司創立大會及第一

屆股東大會通過。

第十七條 籌備委員會自合同書籤訂之日起正式成立。待公司創立大會暨第一屆股東大會召

開,選舉產生董事後,籌備委員會即自行解散。

第六章附則

第十八條 各股東應將認購的股款匯人公司籌備委員會指定的銀行賬户。 繳款時間以匯出日

期為準。

第十九條 本協議書一式_________份,於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在

_________地_________簽訂,並自籤畢後生效。

_________(蓋章):_________ _________(蓋章):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公司發起人協議書

設立有限

公司發起人 協議書

第一條:以下各方當事人同意作為發起人共同發起設立公司 (以下簡稱本公司)。各方當事人在平

等自願、友好協商的基礎上,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簽訂本協

議,以期共同遵守。

甲方:乙方:?

丙方:丁方: 戊方:

第二條:本公司的住址為:。

第三條:本公司在工商行政管理局依法核准的經營範圍及國家法律法規非禁止的範圍內從事經

營活動,經營範圍:。

第四條:本公司的註冊資本為人民幣:萬元。

第五條:全體發起人均以貨幣的方式分期向本公司出資,具體出資情況為:

甲方:乙方:

丙方:丁方:

戊方:

第六條:各發起人應於年月日前,將其對本公司的出資現金存入驗資帳户。註冊資本金待公司

財務負責人到任後辦理驗資帳户轉基本户手續。

第七條:各發起人應按時參加發起人會議,並按時提交公司設立所需要的有關文件或按時在本公

司設立文件上籤署意見。

第八條:為了便於公司設立登記之需要,經發起人各方協商,決定委託發起人乙方具體經辦本公

司設立登記的相關事宜,但其他發起人要給予積極配合。

第九條:本公司設立中的事項包括但不限於以下事項:

1、聘請有關中介機構進行工作;

2、製作設立公司的各種文件材料 ;

3、辦理公司設立的相關事項,並對應當報批的事項依法獲得有關主管部門的批准、許可或同意;

4、協調各發起人間的關係 ;

5、其他與本公司設立有關的事宜。

第十條:本公司的籌建費用先由股東甲方墊付,具體金額按有關憑證確認計算,待本公司依法設

立後,該項費用由本公司承擔,若是本公司因故不能設立時,由各發起人按出資比例分攤。

第十一條:各發起人承擔以下責任:

1、本公司不能設立時,對設立行為所產生的費用和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

2、在本公司的設立過程中,若是由於某一方的過錯致使本公司受到損害,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3、各發起人應當對本公司的設立提供各種便利或服務 ;

4、各發起人應當認真完成在本公司設立過程中應由其完成的工作。

第十二條:由於發起人中的一方的違約行為,造成本公司設立的遲延或不能,由該發起人負責賠

償,若是多方違約,則根據具體情況由各方按比例承擔賠償責任。

對於一方在因本公司設立過程中的違約行為而給他方造成損害的,該違約方應當賠償他方所受的實際

損失。

第十三條:發生下列情形之一時,可以修改本協議:

1、由於不可抗力的發生,協議必須修改;

2、因各方發起人合意修改 ;

3、一方或多方發起人提出修改,其他各方沒有異議的;

4、其他情況而致本協議必須修改的。

本協議的修改必須通過書面的方式進行。

第十四條:發生下列情形之一時,可以終止本協議:

1、本公司設立登記工作已依法完成,本公司依法成立;

2、各方發起人合意終止;

3、因發生不可抗力,本協議必須終止;

4、其他情況。

本協議的終止必須通過書面的方式進行。

第十五條:因履行本協議發生的一切爭議,各發起人應友好協商,若協商不成,各發起人均有權

向武漢仲裁委員會申請裁決。

第十六條:本協議一式六份,一份提交工商登記機關備案,一份提交會計師事務所驗資,一份留

存作為將來本公司的檔案,其他由發起人各方各執一份,各份的效力相同。

發起人蓋章:?

法定代表人:

發起人協議

為適應中國濟濟體制改革和市場經濟的最新形勢,探索企業諮詢服務業的發展新模式, 合作各方經充

分協商,一致同意共同出資設立 _________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本公司”),合作各方依據《中華人

民共和國公司法》等有關法律法規,簽訂如下協議,作為各方發起行為的規範,以資共同遵守。

本協議於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由下列各發起方在_________簽署:

甲方:_________住所: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住所: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住所:_________

丁方:_________住所:_________

戊方:_________住所:_________

戌方:_________住所:_________

第一章 公司宗旨與經營範圍

1.1 本公司的中文名稱為:“_________有限公司”。

1.2 本公司的住所為:_________。

1.3 本公司的組織形式為:有限責任公司。

1.4 本公司的經營宗旨為:_________。

1.5 本公司的經營範圍為:_________。

第二章 註冊資本

2.1 本公司的註冊資本為人民幣 _________元整,各發起人全部以現金出資,其中:

甲方:出資額為_________元,以現金出資,佔註冊資本的_________%;

乙方:出資額為_________元,以現金出資,佔註冊資本的_________%;

丙方:出資額為_________元,以現金出資,佔註冊資本的_________%;

丁方:出資額為_________元,以現金出資,佔註冊資本的_________%;

戊方:出資額為_________元,以現金出資,佔註冊資本的_________%;

戌方:出資額為_________元,以現金出資,佔註冊資本的 _________%。

第三章 發起人的權利、義務

3.1 發起人的權利

3.1.1 申請設立本公司,隨時瞭解本公司的設立工作進展情況。

3.1.2 簽署本公司設立過程中的法律文件。

3.1.3 審核設立過程中籌備費用的支出。

3.1.4 推舉本公司的執行董事候選人名單,各方提出的執行董事候選人經本公

司股東會按本公司章程的規定審議通過後選舉產生,執行董事任期三年,任期屆滿可連選連任。執行

董事任期屆滿前,股東會不得無故解除其職務。本公司設執行董事一人。本公司總經理由執行董事提

名,股東會聘任,任期三年,可連聘連任。

3.1.5 提出本公司的監事候選人名單,經本公司股東會按本公司章程的規定審

議通過後選舉產生,監事任期三年,任期屆滿可連選連任。本公司設監事一人。

3.1.6 本公司成立後,足額繳付出資的發起人有權要求公司向股東及時簽發出

資證明書。出資證明書應當載明下列事項:

(一)公司名稱;

(二)公司登記日期;

(三)公司註冊資本;

(四)股東的姓名或者名稱、繳納的出資額和出資日期;

(五)出資證明書的編號和核發日期。

出資證明書由公司蓋章。

3.1.7 在本公司成立後,按照國家法律和本公司章程的有關規定,行使股東權

利、承擔股東義務。

3.2 發起人的義務

3.2.1 按照法律規定和本協議的約定,自本協議生效之日起三日內將認購本公

司股份的資金及時、足額地劃入為設立本公司所指定的銀行帳户。

3.2.2 及時提供本公司申請設立所必需的文件材料。

3.2.3 在本公司設立過程中,由於發起人的過失致使公司受到損害的,對本公

司承擔賠償責任。

3.2.4 發起人未能按照本協議約定按時繳納出資的,除向本公司補足其應繳付

的出資外,還應對其未及時出資行為給其他發起人造成的損失承擔賠償責任。

第四章 籌備、設立與費用承擔

4.1 在本公司設立成功後,同意將為設立本公司所發生的全部費用列入本公司的開辦費用,

由成立後的公司承擔。

4.2 在本公司不能成立時,同意對設立行為所產生的債務和費用支出按各發起人的出資比

例進行分攤。

第五章 發起人各方的聲明和保證

本發起人協議的簽署各方作出如下聲明和保證:

5.1 發起人各方均為具有獨立民事行為能力的自然人, 並擁有合法的權利或授權簽訂本協

議。

5.2 發起人各方投入本公司的資金,均為各發起人所擁有的合法財產。

5.3 發起人各方向本公司提交的文件、資料等均是真實、準確和有效的。

第六章 本協議的解除

只有當發生下列情形時,本協議方可解除:

6.1 發生不可抗力事件:

6.1.1 不可抗力事件是指不能預見、不能避免並不能克服的客觀自然情況,不

包括政策法規環境的變化、社會動暴亂的發生、罷工等社會情況;

6.1.2 不可抗力事件發生後,任何一方均可在事件發生後的三天內通知對方解

除本協議,並各自負擔此前有關本協議項下的支出。

6.2 各方協商一致同意解除本協議,並已就協議解除後的善後事宜作出妥當安排。

第七章 爭議的解決

履行本協議過程中,發起人各方如發生爭議,應儘可能通過協商途徑解決;如協商不成,任

何一方均可向_________法院起訴,級別管轄遵守法律的相關規定。

第八章 協議的生效

8.1 本協議一式六份,自發起人各方簽字或蓋章後生效。

8.2 如無相反證明,本協議首部列明的日期即為本協議簽署的日期。

第九章 其他

9.1 本公司的具體管理體制由本公司章程另行予以規定。

9.2 未盡事宜,發起人各方應遵循誠實信用、公平合理的原則協商簽訂補充協議,以積極

的作為推進本公司的設立工作。

發起人(簽字):_________ 發起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發起人(簽字):_________

影片公司編映合同 篇3

合同編號: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

法定住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

聯繫人: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

電子信箱: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法定住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

聯繫人: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

電子信箱: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

法定住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

聯繫人: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

電子信箱:_________

遵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和其他有關法律、法規,根據平等互利的原則,經甲乙丙各發起人友好協商,決定設立“_________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特簽訂本協議書。

第一條 公司概況

1、申請設立的有限責任公司名稱擬定為“_________股份有限公司”,並有不同字號的備選名稱若干,公司名稱以公司登記機關核准的為準。

2、公司住所擬設在_________市_________區_________路_________號_________樓(房)。

3、本公司的組織形式為: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具有獨立的法人資格。

4、責任承擔:本公司採取募集設立方式,各股東以其所認購股份為限對公司承擔有限責任,公司以其全部資產對公司債務承擔責任。

第二條 公司宗旨與經營範圍

本公司的經營宗旨為:_________。

本公司的經營範圍為:主營_________,兼營_________。

第三條 股權結構

1、公司採取募集設立方式,募集的對象為法人、社會公眾。

2、公司發起人認購的股份佔股份總額的_________%,其餘股份向社會公開募集。

3、公司股東以登記註冊時的認股人為準。

4、公司全部資本為人民幣_________元。

5、公司的全部資本分為等額股份。公司股份以股票形式出現,股票是公司簽發的有價證券。股份公司成立後擬在國內二級市場發行約_________萬股,具體數額屆時由股東大會決議確定。

6、公司股票採用記名方式,股東所持有的股票即為其認購股份的書面憑證。

第四條 股份類別

股份公司的股份,在股份公司成立時設定為人民幣普通股,同股同權、同股同利。

第五條 發起人認繳數額、比例

甲方以其持有的有限責任公司_________%的股權,按有限責任公司截止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之經審計賬面淨資產,摺合股份公司股份_________萬股,佔股份公司總股本的_________%;

乙方以其持有的有限責任公司_________%的股權,按有限責任公司截止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之經審計賬面淨資產,摺合股份公司股份_________萬股,佔股份公司總股本的_________%;

丙方以其持有的有限責任公司_________%的股權,按有限責任公司截止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之經審計賬面淨資產,摺合股份公司股份_________萬股,佔股份公司總股本的_________%。

第六條 其他出資

合同各方同意發起人_________以現物出資,出資標的為_________設備(工業產權、非專利技術、土地使用權),同意_________評估師將標的折價_________元,摺合股份_________股。

第七條 繳付時間

在_________政府批准設立股份公司後_________日內,應由註冊會計師對股份公司驗資並出具驗資證明,以確認各方對股份公司的投資額及持股比例,並由股份公司向各方發給出資證明。

第八條 籌備委員會

(一)根據發起人提議,成立公司籌備委員會,籌備委員會由各發起人推舉的人員組成,籌備委員會負責公司籌建期間的一切活動。籌備委員會下設辦公室,實行日常工作制。

(二)籌備委員會的職責

1、負責組織起草並聯系各發起人簽署有關經濟文件。

2、就公司設立等一應事宜負責向政府部門申報,請求批准。

3、負責開展募股工作,並保證股金之安全性。

4、全部股金認繳完畢後30天內組織召開和主持公司創立會暨第一屆股東大會。

5、負責聯繫股東,聽取股東關於董事會和經營管理機構人員構成及人選意見;並負責向公司第一屆股東大會提議,以公正合理地選出公司有關機構人員。

(三)籌備委員會成員不計薪酬,待公司設立成功後酌情核發若干補貼。所發生的合理開支由公司創立大會通過後由公司實報實銷。發起人的報酬由各發起人協商,報公司創立大會及第一屆股東大會通過。

(四)籌備委員會自合同書籤訂之日起正式成立。待公司創立大會暨第一屆股東大會召開,選舉產生董事後,籌備委員會即自行解散。

第九條 組織機構

1、股份公司的最高權力機構是股東大會。

2、股份公司設立董事會,由_________董事組成。

3、股份公司設立監事會,由_________監事組成。

4、股份公司設經營管理機構。

第十條 發起人的權利

1、共同決定有限責任變更為股份公司的重大事項;

2、當本協議約定的條件發生變化時,有權獲得通知並發表意見;

3、當其他發起人違約或造成損失時,有權獲得補償或賠償;

4、在股份公司依法設立後,各發起人即成為股份公司的普通股股東;

5、各方根據法律和股份公司章程的規定,享有發起人和股東應當享有的權利。

第十一條 發起人的義務

1、按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從事股份公司設立活動,任何發起人不得以發起設立公司為名從事非法活動;

2、應及時提供為辦理股份公司設立申請及登記註冊所需要的全部文件、證明,為股份公司的設立提供各種服務和便利條件;

3、在股份公司依法設立後,根據法律和股份公司章程的規定,各發起人作為股份公司的普通股股東承擔發起人和股東應當承擔的義務和責任;

4、發起人繳納股款或者交付抵作股款的出資後,除未按期募足股份、發起人未按期召開創立大會或者創立大會決議不設立公司的情形外,不得抽回其股本;

5、當公司不能成立時,發起人對設立行為所產生的債務和費用負連帶責任;

6、公司不能成立時,發起人應對認股人已繳納的股款,負返還股款並加算銀行同期存款利息的連帶責任;

7、在公司設立過程中,由於發起人的過失致使公司利益受到損害的,應當對公司承擔賠償責任。

第十二條 費用承擔

1、在設立股份公司過程中所需各項費用由發起人共同進行預算,並詳細列明開支項目。

2、實際運行中按列明項目合理使用,各發起人相互監督費用的使用情況。待股份公司成立後,列入股份公司的費用。

第十三條 財務、會計

1、公司應當依照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務院財政主管部門的規定建立公司的財務、會計制度。

2、公司應當在每一會計年度終了時編制財務會計報告,並依法經會計師事務所審計。財務會計報告應當依照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務院財政部門的規定製作。

3、公司在每一營業年度的頭三個月,編制上一年度的資產負債表、損益計算表和利潤分配方案,提交董事會審議通過。

4、財務會計報告應當在召開股東大會年會的二十日前置備於本公司,供股東查閲。

5、公司分配當年税後利潤時,應當提取利潤的百分之十列入公司法定公積金。公司法定公積金累計額為公司註冊資本的百分之五十以上的,可以不再提取。

6、公司的法定公積金不足以彌補以前年度虧損的,在依照前款規定提取法定公積金之前,應當先用當年利潤彌補虧損。

7、公司從税後利潤中提取法定公積金後,經股東會或者股東大會決議,還可以從税後利潤中提取任意公積金。公司彌補虧損和提取公積金後所餘税後利潤,按照股東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但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規定不按持股比例分配的除外。

8、股東會、股東大會或者董事會違反規定,在公司彌補虧損和提取法定公積金之前向股東分配利潤的,股東必須將違反規定分配的利潤退還公司。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不得分配利潤。

9、公司應當向聘用的會計師事務所提供真實、完整的會計憑證、會計賬簿、財務會計報告及其他會計資料,不得拒絕、隱匿、謊報。

10、公司除法定的會計賬簿外,不得另立會計賬簿。對公司資產,不得以任何個人名義開立賬户存儲。

第十四條 違約責任

1、本協議任何一方違反本協議的有關條款及其保證與承諾,均構成該方的違約行為,須承擔相應的民事責任。

2、任何一方違反本協議的有關規定,不願或不能作為股份公司發起人,而致使股份公司無法設立的,均構成該方的違約行為,除應由該方承擔公司變更類型的費用外,還應賠償由此給有限責任公司以及其他履約的發起人所造成的損失。經其他發起人同意,該違約方將其持有的有限責任公司股權轉讓給第三方的,可免除該責任。

第十五條 聲明和保證

本發起人協議的簽署各方作出如下聲明和保證:

(1)發起人各方均為具有獨立民事行為能力的自然人,並擁有合法的權利或授權簽訂本協議。

(2)發起人各方投入本公司的資金,均為各發起人所擁有的合法財產。

(3)發起人各方向本公司提交的文件、資料等均是真實、準確和有效的。

第十六條 保密

合同各方保證對在討論、簽訂、執行本協議過程中所獲悉的屬於其他方的且無法自公開渠道獲得的文件及資料(包括商業祕密、公司計劃、運營活動、財務信息、技術信息、經營信息及其他商業祕密)予以保密。未經該資料和文件的原提供方同意,其他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該商業祕密的全部或部分內容。但法律、法規另有規定或各方另有約定的除外。保密期限為_________年。

第十七條 通知

1、根據本合同需要一方向另一方發出的全部通知以及各方的文件往來及與本合同有關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須用書面形式,可採用_________(書信、傳真、電報、當面送交等)方式傳遞。以上方式無法送達的,方可採取公告送達的方式。

2、各方通訊地址如下:_________。

3、一方變更通知或通訊地址,應自變更之日起_________日內,以書面形式通知其他方;否則,由未通知方承擔由此而引起的相關責任。

第十八條 合同的變更

本合同履行期間,發生特殊情況時,甲、乙、丙任何一方需變更本合同的,要求變更一方應及時書面通知其他方,徵得他方同意後,各方在規定的時限內(書面通知發出_________天內)簽訂書面變更協議,該協議將成為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未經各方簽署書面文件,任何一方無權變更本合同,否則,由此造成對方的經濟損失,由責任方承擔。

第十九條 合同的轉讓

除合同中另有規定外或經各方協商同意外,本合同所規定各方的任何權利和義務,任何一方在未經徵得其他方書面同意之前,不得轉讓給第三者。任何轉讓,未經其他方書面明確同意,均屬無效。

第二十條 爭議的處理

1、本合同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管轄並按其進行解釋。

2、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各方當事人協商解決,也可由有關部門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__種方式解決:

(1)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二十一條 不可抗力

1、如果本合同任何一方因受不可抗力事件影響而未能履行其在本合同下的全部或部分義務,該義務的履行在不可抗力事件妨礙其履行期間應予中止。

2、聲稱受到不可抗力事件影響的一方應儘可能在最短的時間內通過書面形式將不可抗力事件的發生通知另一方,並在該不可抗力事件發生後_________日內向另一方提供關於此種不可抗力事件及其持續時間的適當證據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書面資料。聲稱不可抗力事件導致其對本合同的履行在客觀上成為不可能或不實際的一方,有責任盡一切合理的努力消除或減輕此等不可抗力事件的影響。

3、不可抗力事件發生時,各方應立即通過友好協商決定如何執行本合同。不可抗力事件或其影響終止或消除後,各方須立即恢復履行各自在本合同項下的各項義務。如不可抗力及其影響無法終止或消除而致使合同任何一方喪失繼續履行合同的能力,則各方可協商解除合同或暫時延遲合同的履行,且遭遇不可抗力一方無須為此承擔責任。當事人遲延履行後發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責任。

4、本合同所稱"不可抗力"是指受影響一方不能合理控制的,無法預料或即使可預料到也不可避免且無法克服,並於本合同簽訂日之後出現的,使該方對本合同全部或部分的履行在客觀上成為不可能或不實際的任何事件。此等事件包括但不限於自然災害如水災、火災、旱災、颱風、地震,以及社會事件如戰爭(不論曾否宣戰)、動亂、罷工,政府行為或法律規定等。

第二十二條 合同的解釋

本合同未盡事宜或條款內容不明確,合同各方當事人可以根據本合同的原則、合同的目的、交易習慣及關聯條款的內容,按照通常理解對本合同作出合理解釋。該解釋具有約束力,除非解釋與法律或本合同相牴觸。

第二十三條 補充與附件

本合同未盡事宜,依照有關法律、法規執行,法律、法規未作規定的,甲乙丙各方可以達成書面補充合同。本合同的附件和補充合同均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二十四條 合同的效力

1、本合同自各方或各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表人簽字並加蓋單位公章或合同專用章之日起生效。

2、本協議一式_________份,甲方、乙方、丙方各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的附件和補充合同均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        丙方(蓋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簽字):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簽字):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簽字):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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