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顧問合同範本(精選14篇)

顧問合同範本(精選14篇)

顧問合同範本 篇1

聘用單位(甲方):

顧問合同範本(精選14篇)

住所地:

受聘單位(乙方):

住所地:

為了適應政府法制建設的需要,規範政府行政行為,促進行政事業單位工作的法制化、制度化,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等法律的有關規定,本着平等自願、誠實信用的原則,訂立如下合同條款以資共同恪守履行。

第一條法律顧問的工作範圍

律師(法律工作者)擔任法律顧問,受甲方委託辦理下列法律事務:

1、就甲方的重大決策提供法律方面的意見,或者應甲方要求,對決策進行法律論證;

2、對甲方起草或者擬發佈的規範性文件,從法律方面提出修改和補充建議;

3、參與處理涉及甲方的尚未形成訴訟的民事糾紛、經濟糾紛、行政糾紛和其他重大糾紛;

4、代理甲方參加訴訟,維護甲方依法行使行政職權和維護甲方的合法權益;

5、協助甲方審查重大的經濟合同、經濟項目以及重要的法律文書;

6、協助甲方進行法制宣傳教育;

7、向甲方提供國家有關法律信息,就甲方行政管理中的法律問題提出建議;

8、辦理甲方委託辦理的其他法律事務。

第二條乙方委派_________律師(法律工作者)作為甲方常年法律顧問,乙方需更換律師(法律工作者)擔任甲方常年法律顧問時應取得甲方認可。

第三條甲方應履行以下義務

1.甲方應當及時、準確、完整地向乙方提供其所需要的資料和文件,並保證所提交資料和文件的真實性和合法性。

2.甲方應當為乙方律師(法律工作者)辦理法律事務提出明確、合理的要求。

3.甲方應當按時、足額向乙方支付法律顧問費和工作費用。

4.甲方根據乙方律師(法律工作者)提供的法律意見、建議、方案所作出的決定而導致的損失,非因乙方律師(法律工作者)錯誤運用法律等失職行為造成的,由甲方自行承擔。

5.甲方有權就乙方服務範圍內的事項,隨時向乙方提出口頭或書面諮詢,乙方應及時作出答覆。

6.由於甲方的原因而導致上述服務事項沒有完成,甲方不得要求退還已經支付的服務費用。

7.甲方委託的事項不得違反法律規定或執業規範。

第四條乙方應履行以下義務

1.乙方應當向甲方委派合格、資深的律師(法律工作者)提供上述法律服務。

2.乙方律師(法律工作者)應盡職完成本合同項下的法律事務,在法律的範圍內盡最大努力維護甲方利益。

3.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提供與委託事項有關的文件、資料,並有權對文件、資料進行審查和驗證。

4.乙方律師(法律工作者)應當在取得甲方提供的文件資料後,及時完成委託事項,並應甲方要求隨時報告工作進度。

5.乙方在維護甲方利益的前提下,遵從法律和行業規則的要求,有權保持工作的獨立性和客觀性。

6.乙方律師(法律工作者)在涉及甲方的對抗性案件或者交易活動中,未經甲方同意,不得擔任與甲方具有法律上利益衝突的另一方的法律顧問或者代理人。

7.乙方不得有損害甲方利益或故意拖延、耽擱辦理受委託事項等違反律師執業紀律和職業道德的行為。

8.乙方對甲方業務應當單獨建檔,應當保存完整的工作記錄,對涉及甲方的原始證據、法律文件和財物應當妥善保管。

9.乙方律師(法律工作者)只為甲方法人提供法律服務,無義務為甲方的員工提供法律服務。

10.乙方的工作時間、地點應根據甲方的實際法律服務內容的不同,具體協商或隨時聯繫約定。

第五條顧問費及支付

甲方向乙方支付的法律顧問費為每年¥_________元。甲方應於本合同生效之日起五日內,向乙方一次性支付50﹪法律顧問費用,其餘法律顧問費用在合同有效期內支付。

甲方如果委託乙方辦理專案代理事務或專項顧問事務,應向乙方另行支付代理費,由雙方另行簽訂委託代理合同,乙方在收費時應予以優惠。

第六條其他費用的負擔

乙方律師(法律工作者)辦理甲方委託事項所發生的下列費用,應由甲方承擔:

1.相關行政、司法、鑑定、公證等部門收取的費用;

2.本縣外發生的差旅費、食宿費,翻譯費,複印費,長途通訊費等;

3.徵得甲方同意後支出的其他費用。

乙方應當本着節儉的原則合理使用上述有關費用。

第七條合同的解除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

1.無正當理由,擅自更換作為甲方常年法律顧問的律師(法律工作者)的;

2.因乙方律師(法律工作者)工作延誤、失職、失誤導致甲方蒙受重大損失的;

3.乙方律師(法律工作者)不按本合同的約定提供法律服務,經甲方指出後,仍不改正的;

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權解除本合同:

1.甲方的委託事項違反法律或者違反法律服務執業規範的;

2.甲方故意向乙方提供虛假情況、捏造事實,致使乙方律師(法律工作者)不能提供有效的法律服務的;

3.甲方逾期不向乙方支付法律顧問費或者工作費用的。

第八條合同的終止

1.本合同期限屆滿,甲乙雙方不再續簽合同的;

2.甲乙雙方通過書面協議解除本合同;

3.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實現的;

4.在委託期限屆滿之前,當事人一方明確表示或以自己的行為表明不履行合同主要義務的;

5.當事人一方遲延履行合同主要義務,經催告後在合理期限內仍未履行;

6、當事人有其他違約或違法行為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實現的。

第九條違約責任

乙方無正當理由不提供本合同第一條規定的法律服務或者違反本合同規定的義務,甲方有權要求乙方退還部分或者全部已付的法律顧問費。

乙方律師(法律工作者)因過錯導致甲方蒙受損失,乙方應當通過其所投保的執業保險向甲方承擔賠償責任。

甲方無正當理由不支付法律顧問費或者工作費用,或者無故終止合同,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支付未付的法律顧問費、未報銷的工作費用以及延期支付的利息。

本合同的任何一方未經合同另一方的書面同意,不得將本合同項下的權利和義務全部或部分轉讓給合同外的第三人。任何一方違反此款規定,都應當賠償另一方因此而遭受的損失,並支付本合同法律顧問費用的_____%作為違約金。

第十條合同期限

本合同的期限為壹年。自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合同期滿前十五日內,由甲乙雙方協商決定是否續簽常年法律顧問合同。

第十一條保密

甲乙雙方保證對在討論、簽訂、執行本協議過程中所獲悉的屬於對方的且無法自公開渠道獲得的文件及資料予以保密。未經該資料和文件的原提供方同意,另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該商業祕密的全部或部分內容。但法律、法規另有規定或雙方另有約定的除外。

第十二條爭議的處理

1.本合同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管轄並按其進行解釋。

2.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也可由有關部門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種方式解決:

(一)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三條補充與附件

本合同未盡事宜,依照有關法律、法規執行,法律、法規未作規定的,甲乙雙方可以達成書面補充合同。本合同的附件和補充合同均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四條合同的效力

本合同自雙方或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表人簽字並加蓋單位公章或合同專用章之日起生效。

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份,雙方各執_____份,上交縣司法局備案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乙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顧問合同範本 篇2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因工作需要,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法》等有關規定,聘請乙方為甲方常年法律顧問,經雙方協商訂立下列條款共同遵照執行:

第一條 乙方為甲方的常年法律顧問,依法維護甲方的合法權益,甲方指定一人負責與法律顧問的聯繫工作。

第二條 乙方的工作範圍

1.免費為甲方解答法律問題,必要時提供書面法律意見;

2.免費協助甲方草擬、修改、審查合同和有關法律文件;

3.接受甲方委託,有償參與相關業務談判;

4.接受甲方委託,擔任代理人,有償參與訴訟、非訴訟、調解、仲裁活動;

5.免費向甲方相關人員進行法制宣傳教育,每年不少於兩次,每次不少於_________分鐘;

6.應甲方委託,有償以甲方法律顧問的名義作授權聲明或有關代理行為;

7.接受甲方委託,有償代為辦理相關資信調查法律事務。

8.接受甲方委託,有償依法辦理其他法律事務。

第三條 甲方應履行以下義務

1.及時、真實、詳盡地向乙方提供與委託服務事項有關的全部文件及背景材料,承擔因違反本條款的責任和材料不真實、弄虛作假的責任;

2.積極、主動地配合委託乙方(律師)所從事的各項工作;

3.甲方在乙方從事本合同第二條內有償服務項目的工作時,按相關服務項目的收費標準或雙方協商支付乙方有償服務費用。

第四條 乙方應履行以下義務

1.積極、負責地為甲方(按本合同第二條工作範圍的內容)服務,依法切實地維護甲方的利益;

2.及時辦理第二條法律顧問工作範圍內的法律事務;

3.乙方的工作時間、地點應根據甲方的實際法律服務內容的不同,具體協商或隨時聯繫約定;

4.為甲方保守商業祕密。

第五條 有償服務費用的支付

1.甲方每年向乙方支付費用_________元,作為乙方無償服務費用開支,並由乙方負責收取;

2.乙方辦理受甲方(委託)的有關案件的訴訟、非訴訟、調解、仲裁以及差旅費,案件的有關法院收費、鑑定費、檔案費、資料費等有關部門的收費應按有關標準或由雙方協商確定額度,由甲方支付;

3.如因甲方不按期支付委託代理合同約定的費用和有關有償服務費用,乙方有權選擇中止或者解除委託代理合同或法律顧問合同,由此造成的責任由甲方自行全權負責。

第六條 如甲方無故終止合同,乙方不退還已收的相關費用;如乙方終止本合同,乙方退還從合同簽訂之日起所收取的費用。

第七條 本合同自甲、乙雙方蓋章簽字後生效,期限一年。

第八條 本合同一式叁份,甲方執一份,乙方執兩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九條 本合同於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在_________簽署。

顧問合同範本 篇3

甲方:

乙方:

根據《專利代理條例》的規定,甲方聘請乙方擔任常年知識產權法律顧問事宜,本着誠實信用原則,經協商一致,訂立如下協議,共同遵守:

一、乙方接受甲方聘請,指派 專利代理人擔任甲方常年知識產權法律顧問。

二、合同期限:20xx年 月 日至201 年 月 日。聘請期滿,雙方如未提出異議,則本合同有效期限順延,如一方提出,則可重新修訂或終止協議。合同到期前30日內甲乙雙方另行協商續約事宜。

三、常年知識產權法律顧問工作內容:

3.1、隨時解答甲方知識產權法律方面的諮詢,具體指專利、商標、版權、集成電路布圖設計、以及商業祕密領域;

3.2、協助甲方作好產品開發過程中專利挖掘、專利佈局工作;

3.3、協助甲方做好知識產權保護工作以及避免侵犯他人知識產權的防範工作;

3.4、應甲方要求,就甲方已經面臨或者可能發生的知識產權糾紛,進行法律論證,提出解決方案。

3.5、代理甲方知識產權訴訟和無效宣告案件。但需另行同乙方辦理委託手續(另籤委託代理合同),並向乙方經辦代理人出具授權委託書,同時,甲方須另行向乙方支付代理費,乙方則在收費給予優惠。

3.6、應甲方要求,就甲方提出的知識產權專題講座,在本合同年度內安排二次;

3.7、本條所説的“甲方”,包括甲方以X名義啟動的知識產權業務,不包括甲方的關聯企業。若延及甲方的關聯企業,則在本合同顧問費的基礎上追加25%的顧問費/一個關聯企業。

四、顧問費:人民幣 萬元整(¥ ),於本合同簽訂時由甲方一次性支付給乙方。辦理本合同第三條第3.5項所列的事務時,每個知識產權訴訟案件的代理費均包括啟動費和風險代理費二部分;前述顧問費未包含合同年度啟動的知識產權訴訟案件的啟動費及無效案件的代理費;於每個訴訟案結案30日內,甲方應一次性支付給乙方風險代理費,風險代理費按以下標準計算:

獲賠額×35%(甲方作為原告時);

免賠額×25%(甲方作為被告時);

上述獲賠額是指生效法律文書認定的賠償數額;上述免賠額是指原告起訴數額與生效法律文書所認定的賠償數額之差額。

五、專利代理人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直接發生的案件官費、交通費、差旅費、取證的官費等費用,按實際發生額由甲方負擔。交通費、差旅費指東莞、深圳行政區域以外發生的費用,取證官費指公證費、查詢費、檢索費等費用。由辦案專利代理人向甲方預借,發生後及時向甲方報銷。

六、乙方應依照法律維護甲方的一切合法權益,按時出庭。如委派的專利代理人因故中途不能執行職務,經甲方同意,乙方可以另行委派同等資格的專利代理人接替。

七、甲方必須認真地向乙方指定的代理人敍述案情,提供有關證據。乙方接受委託後,發現甲方有捏造事實,弄虛作假行為,有權終止代理,所收費用不予退還。乙方不得委託甲方從事違反中國法律的事項。

八、甲方根據規定可以隨時解除與乙方的委託關係,乙方已經收取的顧問費不退還,若已經啟動了本合同3.5所述的知識產權訴訟案件、無效案件,該案件的代理關係不依本合同的解除而解除,需雙方另行協議解除辦法。乙方無故終止合同,所收的顧問費按線性使用原則,未使用部分應退回甲方。

九、本合同自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十、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經雙方協商後可以另行修訂。因本合同產生的任何爭議,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提請深圳仲裁委員會解決。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顧問合同範本 篇4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法等有關法律法規以及《中小企業創業法律服務計劃》,雙方方就聘請創業法律顧問事宜,訂立協議如下:

第一條 律師團指派律師__________________擔任甲方的法律顧問。服務方式:“團隊負責,專人聯繫”,律師團以一個團隊承擔本計劃中的法律服務,保證任何一個企業案件,都有兩個以上律師提供服務,使企業能及時有效的獲得法律服務。

第二條 服務目標:以事先防範為主,事後補救為輔,通過參與甲方經營管理決策,努力將甲方在法律方面的經營風險降低到最低限度。

第三條 工作職責

1.為企業草擬、制訂、審查或修改合同,同時逐步健全企業合同制度,預防合同糾紛。(協議期限內免費)

2.通過解答諮詢或出具法律意見書的方式解答企業在日常經營中所發生的法律問題;(協議期限內免費)

3.對企業的內部治理機構進行研究,幫助引導企業建立和完善現代企業制度,尋找適合企業發展的管理框架模式,使其依法運作,並依法規範企業的管理行為;(協議期限內免費)

4.對企業勞動合同及員工管理提出法律意見,規範勞動關係,維護企業和員工的利益。(協議期限內免費)

5.當企業可能面臨糾紛時,進行法律論證,提出解決方案,出具律師函,或參與相關糾紛的調解;(協議期限內免費)

6.代理企業參加訴訟、仲裁、依法舉報犯罪,維護企業合法權益。(除律師事務所基本受理費__________元外,費用按照律師收費標準減半收費)

7.法律顧問異地辦案差旅費應由甲方及時予以報銷,訴訟、非訴訟活動中法院、工商局、勞動仲裁委員會等部門所收取的法定費用由甲方負擔。

第四條 為了使法律顧問能依法執行職務和更好地提供法律幫助,甲方應將企業設置專人負責與律師團聯繫。

第五條 甲方應配合乙方開展的課題研究,為課題研究提供相關的資料。

第六條 服務期限自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第七條 違約條款

甲方與乙方應嚴格按本合同約定履行,雙方不能擅自解除本合同。

第八條 本合同一式二份,雙方各持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乙方律師:_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顧問合同範本 篇5

甲方: 乙方:

電話: 電話:

地址: 網址: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有關法規的規定,乙方接受甲方的委託,就 產品包裝設計、印刷事宜,雙方經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信守執行:

一、委託之事項:

甲方委託 為其公司設計 包裝。

二、委託設計費用:

包裝設計單價為人民幣_________元, 總價為:人民幣_____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付款方式:

1、 甲方需在合同簽訂之日起兩個工作日內將委託設計總費用的50%支付給乙方

2、乙方在包裝設計完成品交付甲方後,甲方需簽名或蓋章確認(以傳真方式確認同樣有效),確認後甲方應當在四個工作日內支付包裝設計費用的全部餘款。逾期甲方則需另外以每日按總金額5%的違約金累積支付乙方。

3、如有相關設計,設計費用需另計,標誌通過即付總項目費用的30%,餘款在相關設計完成後支付。如只有包裝設計,包裝通過即付所有餘款。

四、乙方設計作品的時間、交付方式:

1、乙方需在合同簽定日起_ 15 個工作日內設計出甲方的初稿;

2、設計完成的時間為__20 個工作日(由甲方原因耽誤的時間,完稿時間應順延)。

2、乙方以電子稿或打印稿交付方式交付設計作品,乙方在甲方餘款結清之後即通過網絡或郵寄等的方式把標誌電子完稿交予甲方,甲方需簽收。

五、雙方的權利義務:

甲方權利:

1、甲方有權對乙方的設計提出建議和思路,以使乙方設計的作品更符合甲方企業文化內涵。

2、甲方有權對乙方所設計的作品提出修改意見;

3、甲方在付清所有設計費用後有權要求籤訂著作權轉讓合同,以享有設計作品的所有權利;

甲方義務:

1、甲方按照合同約定支付相關費用;

2、甲方有義務提供有關企業資料或其他有關資料給乙方;

乙方權利:

1、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提供有關企業資料供乙方設計參考;

2、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按照合同約定支付相應款項;

3、乙方對設計的作品享有著作權,有權要求甲方在未付清款項之前不得使用該設計作品:

乙方義務:

1、乙方需按照甲方的要求進行作品設計。

2、乙方需按照合同約定按時交付設計作品。

六、違約責任:

1、甲方在設計作品初稿完成前終止合同,其預付的30%費用無權要求退回;甲方在乙方作品初稿完成後終止合同的,應當支付全額的設計費用。

2、 乙方如無正當理由提前終止合同,所收取的費用應當全部退回給甲方。

七、不可抗力因素:

甲乙任何一方由於不可抗力因素,不能履行合同時,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確實無法調節,則根據合同法辦理。

八、合同生效

本合同下載打印需由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以雙方最後簽字日期為生效日。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對方簽字(蓋章)合同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顧問合同範本 篇6

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因業務需要,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法》的有關規定,聘請浙江××律師事務所(以下簡稱乙方)律師擔任法律顧問,經雙方協商,訂立本合同,共同遵照履行:

一、乙方接受甲方聘請,指定律師

擔任甲方常年法律顧問。

二、法律顧問的責任是依法維護甲方的合法權益,其工作範圍是:

1.提供各類法律諮詢;

2.審查、起草、修改各類法律文書;

3.受託進行調查、見證、論證,出具相關的見證書、法律意見書;

4.根據授權參與有關項目、事項的談判、簽約;

5.幫助委託人制訂、建立各類經營管理制度;

6.根據委託人需要簽發律師函;

7.提供法律知識培訓;

8.代辦各類法律手續;

9.受託擔任仲裁案件當事人的代理人,參加各類仲裁活動(包括勞動合同仲裁、國內經濟糾紛仲裁、涉外仲裁、海事仲裁等);

10.受託擔任經濟、民事、行政案件當事人的代理人蔘加訴訟及行政案件的聽證、複議等活動;

11.受託為刑事案件的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幫助、擔任刑事案件當事人的辯護人(或代理人);

12.代為申請執行各類生效的法律文書(包括判決書、裁定書、處罰決定書、賦予強制執行效力的公證法律文書等);

13.法律允許的其他法律服務事項。

三、乙方提供法律服務的具體事項,由甲方根據需要提出要求,乙方應優先予以滿足。在徵得甲方同意的前提下,乙方也可主動為甲方提供法律服務。

四、甲方指定_________先生/女士為法律顧問工作聯繫人,配合、協同法律顧問工作。

五、費用:

法律顧問費的收取標準和方式按照本合同的附件《常年法律顧問工作收費規則》執行。

六、合同有效期為_______年(自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七、本合同經雙方法定代表人簽名或蓋公章後生效。

八、本合同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九、本合同履行地在乙方住所地。

甲方:(蓋章)

代表:(簽字)

乙方:××××律師事務所(蓋章)

代表:(簽字)                          年  月  日訂立

顧問合同範本 篇7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法》以及《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有關規定,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聘請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指派律師擔任常年法律顧問。經雙方協商,達成下列協議,共同遵照履行。

一、乙方接受甲方聘請,雙方同意由_________律師擔任甲方的常年法律顧問。

二、乙方根據甲方委託,辦理下列法律事務

1.就甲方生產、經營、管理方面的重大決策提供法律意見,進行法律諮詢服務;

2.協助甲方起草、審議、修改重大複雜的合同、協議、章程等各類法律文件,必要時就此提供法律意見;

3.參與甲方的體制改革、資產重組,並協助甲方健全和完善內部各項規章制度,必要時就此提供法律意見;

4.接受甲方委託,參加甲方各類合同或合作項目的談判,並提供相關的法律意見;

5.接受甲方委託,擔任代理人,參加訴訟、非訴訟、調解、仲裁活動,維護甲方的合法權益;

6.接受甲方委託辦理其他法律事務。

三、工作方法和工作時間

甲方在工作中遇到的法律事務時,就律師的工作時間、地點,根據甲方的提議,隨時聯繫約定。

四、乙方按照《律師服務指導性收費標準》規定向甲方收取律師服務費,甲方向乙方每年支付律師顧問費_________元人民幣。

五、律師顧問費支付時間

1.一次性支付。本合同簽訂之日,甲方即向乙方一次性支付全部律師顧問費用。

2.分期支付。甲乙雙方經協商,甲方分期向乙方支付律師顧問費。本合同簽訂之日,甲方向乙方支付本案全部律師顧問費用的___%即____元人民幣;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日或者______時,甲方向乙方支付本案全部律師代理費用的_______%,即____元人民幣;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或者_____時,甲方向乙方支付本案餘下律師代理費用的____%即____元人民幣。

六、乙方接受甲方委託,參與訴訟、非訴訟、調解、仲裁、草擬重大合同及項目談判,按照《律師服務指導性收費標準》規定各類案件的收費標準優惠收取律師服務費。

七、乙方依據本合同約定提供法律服務的過程中發生的鑑定費、公證費、查檔費和其他應當由甲方支付的費用,由甲方另行支付。

八、甲方應當向律師提供與業務有關的情況、資料和必要的工作條件。

九、本合同有效期_________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十、在合同有效期內一方如提出修改合同條款或終止合同,必須經雙方協商同意。合同期滿後如雙方未在十五日內明確表示終止合同,視為合同繼續有效_________年,依此類推。

顧問合同範本 篇8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暫行條例》第二條第一款的規定,______(簡稱甲方)為依法維護本單位的合法權益,特聘請重慶市第三律師事務所(簡稱乙方)擔任常年法律顧問。乙方接受聘請。經雙方協商,訂立下列各條款,共同遵照履行。

一、乙方指派律師為甲方的法律顧問,根據法律給甲方提供法律幫助,維護甲方的合法權益。

二、乙方為甲方提供如下法律幫助:

1.為甲方業務上的法律問題提供諮詢;

2.經甲方授權參加簽訂或審查甲方與他方所協商的經濟合同;

3.為甲方審查(含日、英、德、俄、法文)或草擬中文法律業務文書;

4.通過上述業務活動,進行社會主義法制宣傳。

三、乙方所派律師只為甲方法人提供法律幫助,無義務為甲方的職工提供法律幫助。

四、乙方律師辦公,平時有事可隨時聯繫。

五、甲方應給乙方指派的律師提供參加甲方召開的有關業務會議的機會,為乙方律師執行職務提供方便。

六、甲方指應定專人承擔本單位具體的法律事務性工作並與乙方律師經常聯繫。

七、每年由甲方向乙方付給法律顧問酬金元,自合同生效之日起三士在內一次付清。

八、乙方律師為甲方擔任代理人進行訴訟或非訴訟事件活動,按重慶市物價局、財政局重價非發(1991)230號文件規定的收費國法另行收費。

九、乙方律師為履行本合同的義務所需的法律顧問交通費應由甲方負擔。其金額為_____元。

十、本合同有效期為____年。從____年____月____日起生效。

十一、如合同的一方違反合同約定,對方有權解除合同,但應提前一個月通知對方。

十二、合同文書一式貳份,雙方各執一份,甲方壹份,乙方壹份。

甲方:_____ 乙方: 重慶市××律師事務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顧問合同範本 篇9

聘請單位: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聘單位: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因業務需要,特聘請乙方擔任常年知識產權顧問,現經雙方協商一致,達成如下協議:

第1條 乙方指派顧問

乙方接受甲方聘請,指派_________擔任甲方的常年知識產權顧問,甲方同意前述指派,並認可乙方可能出現的臨時委派其他人配合指派人完成第2條所述工作之情形及/或指派的人因故(如疾病、開庭衝突、出差等原因)不能履行職務時,經甲方同意,可由乙方的其他指定人暫時替代處理較急的事務。但乙方更換指派必須經甲方同意。

第2條 甲方的服務範圍

日常法律範圍:

2.1 就甲方日常涉及的法律問題口頭或書面解答法律諮詢、提出法律建議或出具法律意見書;

2.2 審查、修改甲方因商務活動與第三方簽署的各類合同、協議書或其他法律文件;提出修改意見及法律建議;

2.3 應甲方要求,對甲方簽署的各種法律文書進行見證;

2.4 協助甲方參與較為重大商務活動的談判、磋商,並提供分析論證;

2.5 受甲方委託,簽署、送達或者代為收領法律文件;

2.6 受甲方委託,保管甲方要求乙方妥善保管的法律文件;

2.7 就甲方已經、面臨和/或可能發生的糾紛進行法律論證,提出解決方案,出具法律意見書;

2.8 受甲方委託,向侵害、損害甲方合法權益的第三方提出交涉及索賠;

2.9 協助甲方完善內部管理的有關法律事務,提出法律建議;(如企業用工保密制度、知識產權合同管理等)

2.10 甲方在經濟活動中發生的各類訴訟、仲裁及/或行政處罰案件,須另行約定;

2.11 甲方在經濟活動發生的企業改制、兼併重組、收購、破產、上市、融資、房地產開發、土地轉讓、投資、設立新公司、合併/分立、參股公司、股權轉讓、及其它類型的重大項目以及法律顧問工作量一次性達4小時以上的專項法律事務,不在本合同服務範圍內,須另行約定;

2.12 乙方的服務範圍中,不包括各類合同、協議書、規章制度的撰寫、草擬;

2.13 本合同中,乙方的服務範圍不包括甲方之控股公司、子公司或其他關聯公司;

2.14 本條所列2.10條至2.13條法律事務的具體個案實施,如果委託乙方代理,需另行同乙方辦理委託手續(另籤委託代理合同),並向乙方經辦律師出具授權委託書,同時,

甲方須另行向乙方支付代理費,乙方則在收費給予優惠。

商標服務範圍:

2.15 就甲方日常商標方面的問題(國內外)做口頭或書面解答,提出法律意見或出具法律意見書;

2.16 審查、修改各項有關商標法律文書(國內外),代理國內外商標的申請、變更、轉讓、無效等事務;

2.17 就甲方有關商標侵權問題(國內外)包括指控他人侵權或被他人指控侵權、或對市場侵權假冒行為提出進行論證、發表律師意見、提出解決方案;

2.18 就甲方已經、面臨或者可能發生的(國內外)商標權糾紛包括申請被駁回、被他人異議、被他人提出撤銷註冊或對他人提出異議、撤銷他人商標註冊等法律行為進行法律論證,發表律師意見、提出解決方案;

2.19 就甲方有關商標戰略進行整體策劃提出律師意見、出具建議函;

2.20 甲方有關商標的創意、(國內外)商標的使用、商標的管理、商標的保護、商標的許可使用、商標的市場運作等提出口頭建議或出具法律意見書;

2.21 本條所列2.17至2.20項法律事務的具體個案實施,如果委託乙方代理,需另行同乙方辦理委託手續(另籤委託代理合同),同時,甲方須另行向乙方支付代理費,乙方則在收費上給予優惠。

專利服務範圍

2.22 就企業的專利戰略、組織構架、人員安排和工作方式提供諮詢意見;

2.23 就合作伙伴的或競爭對手的國內外專利提供諮詢、文獻監視和檢索;

2.24 代理國內外發明、實用新型和外觀設計專利的申請,技術領域包括:電子、電工、通訊、計算機技術、機械、醫藥、農藥、獸藥、化工、材料、生物和生化以及環境保護等;

2.25 代理複審請求及無效宣告請求;

2.26 關於專利糾紛與侵權的法律服務,包括諮詢、市場監視、專利權的海關備案、調查取證、庭外調解、申請行政調處及提起訴訟等;

2.27 出具是否具有專利性和是否侵犯他人的專利權的法律意見書;

2.28 接受委託就專利申請的複審決定和專利的無效宣告決定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

2.29 技術轉讓與專利實施許可的中介談判、合同起草及摸底調查;

2.30 為企業大型投資、合資、引進技術和設備過程中涉及知識產權的技術改造項目提供法律意見書,等

2.31 關於專利保護的其它事務。

2.32 本條所列2.23至2.31項法律事務的具體個案實施,如果委託乙方代理,需另行辦理委託手續(或另籤委託代理合同),另行向乙方支付代理費,乙方則在收費上給予優惠。

軟件服務範圍

2.33 就甲方日常計算機軟件登記和著作權登記方面的問題(國內外)做口頭或書面解答,提出法律意見或出具法律意見書;

2.34 代理計算機軟件登記和著作權登記;

2.35 就甲方有關計算機軟件程序和著作權保護、管理規章制度,員工保密制度,品牌戰略實施提供專業意見或出具法律意見書;

2.36 就軟件開發、檢索、轉讓、授權許可的談判、合同起草、修改及摸底調查、糾紛調解、侵權取證、行政查處乃至法律訴訟提供解決方案和行動;

2.37 本條所列2.34至2.36項法律事務的具體個案實施,如果委託乙方代理,需另行辦理委託手續(或另籤委託代理合同),另行向乙方支付代理費,乙方則在收費上給予優惠。

第3條 工作方式

3.1 乙方擔任甲方常年知識產權顧問的代理人應按甲、乙雙方事前約定的時間、地點進行工作。乙方因故不能工作,應事先通知甲方。甲方隨時有事交辦,如無特殊情況,指派顧問應及時予以受理。

3.2 乙方應按甲方法定代表人和其指定的聯繫人的要求提供法律服務。本合同中,甲方指定為顧問的聯絡人,負責轉達甲方的指示和要求,轉交文件和資料等。

第4條 知識產權顧問費及辦案費用

4.1 雙方約定,甲方向乙方支付知識產權顧問費每年_________元整,(大寫:_________元整)。支付期限為:甲方於本協議簽訂之日起七日內付清顧問服務費。支付方式為:現金/支票/本票/匯票/電匯

4.2 指派顧問辦理甲方委託事項所發生的下列辦案費用,由甲方承擔:

a.各種政府、法院、行業官方及法定中介機構所收取的費用;_________市區以外發生的差旅、食宿、車船及一切雜費;

c.辦理甲方事務而產生的一切交際費用;

d.調查取證購買樣品,錄音錄(照)像,檢索查詢,公證及技術鑑定費等。

第5條 甲方的義務

5.1 為使乙方能正確完成甲方委託的事項,甲方應根據乙方的要求如實提供有關的資料、信息,並承擔誠信責任;

5.2 按時足額向乙方支付顧問費和乙方實際支出的辦案費用;

5.3 為乙方處理甲方委託的事宜提供所需的便利條件;如必要的資料、文件、交通及其它方便;

5.4 體諒乙方的職業操守的約束,不強求乙方出具有違其職業操守的法律文件,甲方應尊重指派代理人依據法律獨立、不受干擾地作出專業判斷的權利。

第6條 乙方的義務

6.1 乙方應在最有效的時間內,勤勉盡責、保質保量完成甲方委託的事宜,並依據法律做出專業判斷,努力維護甲方的合法權益;

6.2 乙方應就甲方為乙方處理甲方委託事宜而向乙方提供的資料、信息承擔保密責任,除依據國家法律有權瞭解該等資訊的其他人員以外(如法官、檢查官、警官、税務官員等),未經甲方許可,不得向任何組織和個人泄露;

6.3 乙方不得違背職業紀律,未經甲方同意,不得在與甲方有嚴重利益的另一方亦從事相同的法律服務。

6.4 指派代理人僅接受甲方的法定代表人或聯絡人的委託辦理甲方法律事務,不得隨意接受甲方其他員工的委託或諮詢,並提供不利於甲方的法律意見。

第7條 合同的生效及解除

本合同有效期為開放式的,自本合同簽字之日起生效。甲、乙雙方欲解除本合同,應提前二個月書面通知對方。沒有書面通知的,視為同意續簽合同,本合同繼續生效。

第8條 合同的變更

任何一方要求變更本合同條款,需雙方再行協商,簽訂變更協議,未經書面變更的任何內容,不對甲、乙雙方產生法律效力。

第9條 其他

9.1 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另行協商解決。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亦應協商解決,協商不能解決時,雙方均可向_________仲裁委員會提請仲裁,仲裁適用該會之《仲裁規則》。

9.2 本合同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蓋章):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

授權人(簽字):_______ 授權人(簽字):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

顧問合同範本 篇10

甲方因業務工作需要,聘請乙方擔任經濟和法律顧問。經雙方協商,特訂立本合同。

一、乙方接受甲方聘請,指派_______________擔任甲方常年經濟和法律顧問。

二、法律顧問的工作方式

經濟、法律顧問應每月與甲方聯繫_____次。甲方遇有急需解決的事宜,可隨時與乙方聯繫。

三、法律顧問的工作範圍

1 經濟和法律諮詢,就甲方決策、經營、管理中的重大事項提供法律意見和建議;

2 應甲方要求草擬、審查、修改法律事務文書;

3. 指導或代理甲方參與經濟、貿易、科技等項目考察、論證、商務談判、簽約;

4. 代理甲方參與調解、仲裁和訴訟活動;標的數額3萬元以上的,應另訂委託合同,乙方按規定收費;

5 幫助甲方健全合同管理制度,提高決策、經營和管理水平,為甲方培養合同和其他法律人才。

四、顧問費

為每年________元

支付方式按照雙方當事約定的方式。

五、本合同有效期_________年。自雙方簽訂之日起生效。合同期滿,甲方需繼續聘請法律顧問,經雙方協商同意可續訂合同。解除合同,須經雙方協商同意。

六、本合同一式_______份,雙方各持______份。

甲方(蓋章)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日

顧問合同範本 篇11

甲方:

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現就甲方委託乙方設計系列包裝事宜,經協商達成一致,簽訂本合同並共同遵守。

第一條 委託事項及期限

1.1委託內容:甲方委託乙方負責vi設計、廚房推廣創意、包裝設計的圖文設計工作。

1.2數量:[見附件]。

1.3交付期限:乙方應於[見附件]日前完成委託事項,交付設計成果。

第二條 設計要求

根據甲方品牌市場推廣的需要,為甲方設計相關項目。

第三條 費用及支付

3.1本合同設計費:人民幣大寫[壹拾貳萬]元,小寫[120xx0]元。該費用總額已包括乙方履行本合同的全部報酬和所需的全部費用。除另有約定外,甲方無需就本合同項下委託事項向乙方支付上述費用之外的任何其他費用。

3.2甲方憑乙方開具的相應金額的、符合國家規定的發票支付本合同設計費,並按以下第[ 2 ]種方式向乙方付款:

(1)一次性支付

乙方完成委託事項並經甲方驗收合格之日起[ ]個工作日內,甲方向乙方支付本合同設計費。

(2)分期支付

甲方分期向乙方支付本合同設計費:合同簽訂後一週內支付總費用的30%為定金,餘下的款項待甲方驗收後支付。

3.3乙方銀行賬户信息如下:

開户行:[上海發展銀行]

銀行地址:[上海]

賬號:[7910015474000]

3.4若根據本合同約定乙方應當支付違約金和/或承擔賠償責任,則甲方有權從上述任何一筆付款中直接扣除相應金額。

第四條 甲方權利和義務

4.1於本合同生效後[三]個工作日內將包裝廣告設計相關資料提供給乙方。

4.2對乙方交付的設計成果進行驗收。

4.3甲方認為乙方交付的設計成果未達到設計要求的,應於[兩]個工作日內通知乙方修改。乙方應按照甲方要求進行修改,直到甲方認為交付的設計成果達到設計要求止。因此造成的所有損失和費用的增加由乙方負責。

4.4按照本合同的約定支付設計費。

第五條 乙方權利和義務

5.1按照本合同要求完成並交付設計成果。

5.2乙方應妥善保管本合同第4.1條約定的甲方資料,並應在完成委託事項或本合同終止或解除時將原件全部返還甲方、銷燬所有複製件。如在乙方保管期間發生甲方資料的毀損、滅失等,乙方應承擔賠償責任。

5.3未經甲方事先書面同意,乙方不得將委託事項全部或部分轉交他人完成。乙方如需將部分工作交由第三人辦理的,應事先徵得甲方書面同意,並就該第三人的工作向甲方承擔全部責任。

5.4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留置設計成果及其他資料。

第六條 權利歸屬及侵權處理

6.1本合同設計成果(包括包裝廣告各頁畫面、文字及版式設計等)的所有權益,包括但不限於知識產權和所有權,歸甲方所有。

6.2未經甲方書面許可,乙方不得將包裝廣告各頁畫面、文字內容及/或版式等全部或部分設計成果以任何方式提供給第三方。

6.3乙方為完成甲方委託事項而使用他人作品/肖像的,應保證原作者/著作權人/肖像權人對乙方與甲方約定的設計製作成果無任何異議;同時,乙方應向甲方出示與原作者/著作權人/肖像權人簽訂的作品和/或肖像許可使用合同或其他許可使用證明。

6.4乙方保證設計製作的包裝廣告不存在任何權利瑕疵。如果有人提出法律或行政程序(合稱“侵權指控”),聲稱甲方侵犯其知識產權、其他人身及財產權利的,乙方應當負責解決,並賠償甲方就此所承擔的一切損失和費用,包括但不限於上述侵權指控所產生的訴訟費用、合理的律師費用、調查費用、和解金額或生效法律文書中規定的賠償金額。

第七條 保密

7.1本合同所稱保密資料包括但不限於:

(1)甲方提供的資料(包括但不限於素材、半成品、成品)。

(2)乙方為完成委託事項所涉及的包裝廣告圖文資料(包括但不限於素材、半成品、成品)。

(3)乙方簽訂及履行本合同過程中接觸到的甲方及其關聯公司的商業祕密、技術資料、客户信息等資料和信息。

7.2乙方對保密資料負有保密義務。未經甲方書面許可,乙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不得將保密資料的部分或全部用於本合同約定事項以外的其他用途。乙方有義務對保密資料採取不低於對其本身商業祕密所採取的保護手段予以保護。乙方可僅為本合同目的向其內部有知悉保密資料必要的僱員披露保密資料,但同時須指示其僱員遵守本條規定的保密及不披露義務。

7.3乙方僅得為履行本合同之目的對保密資料進行復制。乙方不得以任何方式(包括但不限於硬盤、圖紙、彩樣、照片、菲林、光盤)留存保密資料(包括但不限於素材、半成品、成品)。乙方應當在完成委託事項或本合同終止或解除後[七]日內,將保密資料原件全部返還甲方,並銷燬所有複製件。乙方應當妥善保管保密資料,並對保密資料在乙方期間發生的被盜、泄露或其他有損保密資料保密性的事件承擔全部責任,因此造成甲方損失的,乙方應負責賠償。

7.4如乙方違反本合同關於保密的約定,乙方應賠償因此而給甲方造成的一切損失。

7.5本保密條款自保密資料提供或披露之日起至本合同終止或解除後[ ]年內持續有效。

第八條 違約責任

8.1任何一方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本合同項下的義務,均構成違約。違約方應賠償因違約給對方造成的一切損失。

8.2乙方未能按本合同約定的期限交付設計成果的,除經甲方事先書面同意期限順延外,乙方應當按照本合同設計費總額的[ 10 ]%減收設計費並賠償甲方的相應損失。如乙方逾期[ 30 ]日仍未能交付設計成果的,則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乙方仍應承擔上述違約責任。

8.3乙方交付的設計成果不符合本合同約定要求的,乙方應自負費用按照甲方要求進行修改,由此造成遲延交付的,乙方應當按照本合同第8.2條約定承擔逾期交付的違約責任。如經[ 10 ]次修改仍不能達到設計要求的,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乙方並應賠償甲方的相應損失。

第九條 不可抗力

9.1本合同所稱不可抗力,是指地震、颱風、水災、火災、戰爭以及其它本合同各方不能預見,並且對其發生和後果不能防止或不能避免且不可克服的客觀情況。

9.2本合同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本合同義務時,應當在不可抗力發生之日起[ 兩 ]日內通知另一方,並向另一方提供由有關部門出具的不可抗力證明。

9.3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據不可抗力的影響,受影響方部分或全部免除責任,但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遲延履行合同後發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責任。

9.4如果因不可抗力的影響致使本合同中止履行[ 三十]日或以上時,甲方有權決定是否繼續履行或終止本合同,並書面通知對方。

第十條 法律適用和爭議解決

10.1本合同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

10.2所有因本合同引起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任何爭議將通過雙方友好協商解決。如果雙方不能通過友好協商解決爭議,則任何一方均可採取下述第[ 2 ]種爭議解決方式:

(1)將該爭議提交[ ]仲裁委員會,按照申請仲裁時該會的仲裁規則進行仲裁。仲裁在[ ]進行。仲裁語言為中文。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雙方均有約束力。仲裁費用由敗訴方承擔。

(2)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

10.3仲裁或訴訟進行過程中,雙方將繼續履行本合同未涉仲裁或訴訟的其它部分。

第十一條 合同生效及其他

11.1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11.2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1.3如果本合同的任何條款在任何時候變成不合法、無效或不可強制執行而不從根本上影響本合同的效力時,本合同的其它條款不受影響。

11.4本合同各條標題僅為提示之用,應以條文內容確定各方的權利義務。

11.5未得到對方的書面許可,一方均不得以廣告或在公共場合使用或摹仿對方的商業名稱、商標、圖案、服務標誌、符號、代碼、型號或縮寫,任何一方均不得聲稱對對方的商業名稱、商標、圖案、服務標誌、符號、代碼、型號或縮寫擁有所有權。

11.6本合同的任何內容不應被視為或解釋為雙方之間具有合資、合夥、代理關係。

11.7本合同替代此前雙方所有關於本合同事項的口頭或書面的紀要、備忘錄、合同和協議。

11.8甲乙雙方因履行本合同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通知都必須按照本合同中的地址,以書面信函形式或甲乙雙方確認的傳真或類似的通訊方式進行。使用信函形式的應使用掛號信或者具有良好信譽的特快專遞送達。如使用傳真或類似的通訊方式,通知日期即為通訊發出日期,如使用掛號信件或特快專遞,通知日期即為郵件寄出日期並以郵戳為準。

11.9附件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若附件與合同正文有任何不一致,以合同正文為準。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顧問合同範本 篇12

簽訂合同雙方:

建設單位:____,以下簡稱甲方;

諮詢單位:____,以下簡稱乙方。

為使__建築安裝工程的構想科學,設計和施工經濟、合理,建設速度快,誤差小,經甲乙雙方充分協商,特訂立本合同,供雙方遵守執行。

第一條 甲方應於__年__月__日以前將規劃局紅線圖、上級部門批文、委託書以及建築安裝工程的建築面積、安裝項目、消防方式、庫房每層淨高等資料

提交乙方。

第二條 乙方根據甲方要求,對____建築安裝工程的地形、地質條件、建築安裝構想等進行可行性研究,最後編制出設計任務書及匡算表,於__年__月__日以前交付甲方。

第三條 甲方根據國家計委頒發試行的《工程設計收費標準》,承付乙方諮詢費__元。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__日內,甲方先付給乙方__元,待乙方將設計任務書及匡算交付甲方後__日內,再付給乙方__元。

第四條 為本諮詢工程需要到外地進行調研、收集資料人員的差旅費,由甲方負擔。

第五條 甲方的違約責任

1.甲方如不按本合同規定的時間向乙方送交有關文件、圖紙和資料,乙方可按耽誤的時間順延交付設計任務書及匡算表的時間。

2.甲方如不按本合同規定的時間向乙方交付諮詢費,遲延一天,按遲延交付 款額數罰款__‰。

3.甲方如果中途中斷諮詢請求,乙方諮詢工作已經過半的,應付給乙方全部諮詢費;諮詢工作尚未過半,按總諮詢費的50%收費。

第六條 乙方的違約責任

1.乙方如不按本合同規定的時間交付設計任務書及匡算表,遲延一天,按總諮詢費金額數罰款__‰。

2.乙方如中途中斷諮詢,應按總諮詢費向乙方交付罰款。

3.乙方所提供的技術諮詢服務,因質量缺陷或過錯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負責賠償。如果由此引起重大事故,造成嚴重後果的,還應追究其主要負責人的行政責任或刑事責任。

第七條 其它____。

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甲乙雙方不得隨意更改。如有未盡事宜,需經雙方協商解決。

本合同正本一式兩分,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合同副本一式__份,分別交____建築工程主管部門、建委、建行__等單位各一份。

建設單位(甲方):____

地址:____

負責人:____

電話:____

聯繫人:____

銀行帳户:____

諮詢單位(乙方):____

地址:____

負責人:____

電話:____

聯繫人:____

銀行帳户:____

__年__月__日訂

顧問合同範本 篇13

聘用方(以下簡稱甲方):

地址:

聯繫人:

電話:

受聘方(以下簡稱乙方):

地址:

郵編:

聯繫人:

電話:

為維護甲方的合法權益,保證律師服務質量,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法》等的規定,聘請乙方擔任甲方的法律顧問。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同意簽訂本合同,並共同信守以下條款:

一、乙方接受甲方的聘請,指派 律師擔任甲方的法律顧問,向甲方履行本合同約定的職責。

二、聘期為一年。自 起至 日止。

三、法律顧問費及其它費用:

(一)、法律顧問費按聘用期內一年 執行,按月平均支付。

(二)、其它費用的支付

在雙方沒有特別約定的情況下,乙方辦理甲方委託事項所發生的下列費用由甲方承擔:

1. 鑑定費、評估費、公證費、檔案查詢費、公告費、翻譯費、複印費等與委託事項有關的費用;

2. 異地辦案的差旅費、食宿費、長途通訊費等;

3. 其他應當由甲方支付的費用。

四、乙方為甲方提供法律顧問工作的內容範圍:

(一)協助甲方處理下列法律事務:

1. 應委託人要求,就委託人經營、管理等方面的重大決策提出法律意見,或從法律上進行論證,提供法律依據;

2. 協助甲方草擬、制定、審查或修改合同、章程、規章制度等法律文件;

3. 應甲方要求,就甲方面臨或者可能發生的法律糾紛,進行法律論證,提出解決方案,發表律師意見。

4. 應甲方要求,參加經濟項目磋商、談判、審查,或準備磋商、談判所需的各類法律文件;

5. 提供與甲方經營活動有關的法律信息;

6. 接受甲方委託,簽署、送達或者接受法律文件;

7. 協助甲方對員工進行法制宣傳和法律知識培訓;

8. 為甲方處理勞動糾紛、經營承包糾紛、經營租賃糾紛等提供法律諮詢意見;

9. 為維護甲方法定代表人及管理人員的合法權益和經營管理權提供法律諮詢意見。

(二)未經雙方另行協商同意,乙方的服務範圍不包括甲方控股、參股的子公司、異地分支機構和其他關聯企業的法律事務;

(三)未經雙方另行協商同意,乙方的服務範圍不包括甲方涉及經濟、民事、知識產權、勞動、行政、刑事等必須進入訴訟或者仲裁法律程序的專案代理事務,也不包括甲方涉及長期投資、融資、企業改制、重組、購併、破產、股票發行上市等專項法律事務。

五、顧問律師的工作方式:甲方隨時向乙方諮詢,甲方如遇急需辦理的法律事務,可隨時通知律師進行處理。

六、甲方的責任及義務

1. 聘方應就其所為的民事行為而提供的法律事實、證據及文件的真實性承擔法律責任;

2. 按時支付法律顧問費及其它費用;

3. 為保證法律顧問職責的履行提供必要的工作條件;

4. 保障法律顧問應有的知情權。

七、乙方的責任及義務

1. 應就其提供的法律意見的合法性承擔法律責任;

2. 因乙方的原因造成甲方經濟損失的,由乙方負責賠償;

3. 在完成法律顧問工作中,應依法維護甲方的合法權益,遵守誠信原則,在授權委託範圍內提供法律服務,不得超越委託權限;

4. 應對其提供法律服務過程中接觸瞭解到的機密、商業祕密、不宜公開的情況及個人隱私負有保密責任;

5. 指派的主協調顧問律師因故不能履行法律顧問責任時,應當重新指派顧問律師,以保證法律顧問工作的連續性和及時性;

6. 在完成法律顧問工作中,應依照有關避免利益衝突規則的規定,避免利益衝突。

八、顧問律師經甲方特別委託辦理第四條以外的法律事務,按司法行政管理部門規定的律師業務收費辦法另行收費(優惠10%—20%)。

九、任何一方提出變更、終止本合同,均應以書面方式提出。在雙方未達成一致意見或未獲得有效裁決前,雙方均不得做出有損於對方利益的行為。

十、爭議解決:因執行本協議產生糾紛,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原告所在地法院提起訴訟。

十一、合同生效:本合同自雙方簽章之日生效。

十二、本合同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

甲 方: 乙 方:

法定代表人: 負責人: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顧問合同範本 篇14

合同編號:__________________

委託人: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受委託人: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甲方與_________因虛假陳述證券民事賠償糾紛一案,依照法律規定,委託乙方律師代理訴訟及與訴訟相關事宜。雙方經過充分協商,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訂立以下條款:

一、乙方接受甲方的委託,並指派_________、_________律師擔任甲方在本案中的代理人。

二、甲方必須向乙方律師提供購買_________股票的全部交易資料並保證其真實性。甲方提供虛假證據和資料導致出現不利於甲方的訴訟結果,乙方不承擔任何責任,依約所收費用不予退還。

三、乙方律師應當充分應用法律專業知識,按照法律規定,認真完成本案代理活動中的各項工作,按時出庭,依法維護甲方的合法權益。

乙方律師對甲方瞭解本案進展情況和案件結果的要求,應當儘快給予答覆。

乙方律師處理本案而取得的款物,應當及時轉交給甲方,但有權從中扣除約定的費用和乙方律師為甲方墊付的費用。

四、甲方委託乙方律師的代理權限為:

1.代為起訴、遞交和簽收法律文書,收集相關證據;

2.代為推選訴訟代表人並接受訴訟代表人的委託代理訴訟;

3.代為追加、變更被告和第三人;

4.代為申請回避和控告;

5.代為參加訴訟,陳述事實和理由,出示證據、質證和辯論;

6.代為承認、變更訴訟請求,進行和解、調解,提出上訴,申請執行,代為接收執行回來的錢物等。

五、甲方同意按照國家的規定交納本案所需訴訟費、公證費、執行費等費用,並由乙方按照規定代收代交。乙方在訴訟和執行期間不再收取甲方任何費用,待執行回款物後,甲方同意乙方從執行回的款物中另行扣除總額的30%作為乙方律師的報酬。

六、如甲方單方終止委託事項,應當向乙方支付民事起訴書請求金額的30%作為違約金。

七、甲方應當認真閲讀本合同第十一條的“風險提示”並充分預測可能出現的各種風險。因不可歸責於乙方的事由導致風險出現的,乙方不承擔法律責任。

八、甲方要求保密的信息資料,除因本案的客觀需要外,乙方律師應當認真履行保密義務。

九、本合同履行中如發生爭議,雙方應當在相互尊重、理解和信任的基礎上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由_______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裁決。

十、本合同有效期自簽訂之日起至本案執行終結止。

十一、風險提示

1.證券交易存在正常風險,該風險產生的損失法院可能不予支持。

2.本案損失的認定涉及到_________虛假陳述的揭露時間和更正時間,目前,對該日期的認定法律界存在爭議。具體依據虛假陳述揭露日還是虛假陳述更正日計算損失有待於法院最終判定。

3.本所是在法律允許的範圍內按照最有利於委託人的方法計算損失的,法院最終支持的損失賠償數額可能與該計算數額有所不同

4.法院審理虛假陳述證券民事賠償案件堅持“着重調解、鼓勵和解”的原則。在調解或者和解過程中,為了讓投資者早日得到賠償,可能需要在損失賠償的數額上作出適當讓步。

5.虛假陳述證券民事賠償案件是一種新型的訴訟案件,並且涉及人數眾多,訴訟、執行中可能需要較多的溝通和交流。所以,案件可能在規定的時間內不能審理或者執行完畢。

6.其他無法預見的風險也可能出現,在此一併提示。

十二、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經雙方簽字或蓋章後生效。

甲方(蓋章):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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