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過户合同(通用12篇)

過户合同(通用12篇)

過户合同 篇1

賣方:_______________(簡稱甲方)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

過户合同(通用12篇)

買方:_______________(簡稱乙方)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乙方向甲方購買房產簽訂本協議,以資共同信守執行。

第一條房屋性質:本房屋是由的名義興建,具有市場化運作的團購性質的商品房,甲方是的工作人員,現有一個購買一套商品房的購房指標。

第二條轉讓金額及支付方式:因該房屋尚在籌建階段,甲方同意將該房屋(包括所附帶的附屬設施)購房指標轉讓給乙方,購房指標轉讓價格為人民幣:_______________萬元整(¥:_______________元),該房屋按套出售,轉讓價格為人民幣___________萬元整(¥___________元)。房屋產權過户時產生的面積差異,均不影響本協議約定的轉讓價格,因該商品房轉讓後產生的一切税費均由乙方承擔。

第三條付款方式:乙方共分兩期付款,首期訂金人民幣_______________________整乙方應於本協議簽訂兩日內日向甲方支付;第二期購房款人民幣_______________萬元整乙方應於甲方協助乙方辦理原購房協議及購房發票等變更過户手續完成的當日支付。

第四條房屋交付:甲方自簽訂轉讓協議之後應在五個工作日內會同乙方向開發方申請辦理房屋銷售合同更名過户手續(包括但不限於房屋銷售合同,購房款發票、收據等)。更名完成後乙方將根據與開發商合同約定辦理該房屋的後續交付手續。

本房屋的合同更名過户手續由甲方會同乙方聯合辦理,因辦理合同更名過户所產生的費用均由甲方承擔。

該房屋自甲方交付乙方之日起,乙方對該房屋享有所有權,乙方應承擔業主及住户的各項義務(包括但不僅限於水電及物業、房屋維修等相關費用),期間所產生的各項責任均由乙方擔負。

第五條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在簽訂本協議後,應及時將有關購房信息及有關規定和要求告知乙方以便乙方及時瞭解和掌握。甲方有義務協助乙方在辦理該房屋產權證前辦理房屋變更登記手續。

2、在簽訂本協議後,甲方應當全力配合乙方辦理該房產過户的一切相關手續,除了乙方支付此房屋的房屋指標轉讓費、購房款、房屋配套費、等費用外,甲方不得再要求乙方支付其它的費用。

3、若因不可抗力、政策變動、單位及開發商因素導致房屋停建並且乙方無過失的,則甲方應在一週內退回乙方購房指標轉讓費、購房款及其它已支付款項。如因乙方過失導致房屋停建以及不能辦理該房屋的購房事宜的後果,則甲方不退回乙方本房屋指標轉讓費。

4、甲方將購房指標轉讓給乙方後,不得將該購房指標再行轉讓他人。

第六條、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在簽訂本協議後,乙方應當按約定時間向甲方支付購房指標轉讓費,及時按的要求支付此房屋的購房款、房屋配套費、等費用。

2、在該房屋未辦理產權過户之前,乙方不得將該房屋轉讓他人,否則視為違約,將按違約條款支付違約金。

3、乙方已承諾不得涉及以甲方名義辦理該房屋產權相關的抵押貸款。

4、本協議簽訂後,乙方已充分考慮自己的經濟實力和該房屋的償付能力承諾在雙方還未完成對該房屋的產權交割之前不會中途退出該協議,如乙方中途退出該協議將視為違約。

第七條、違約責任:

1、本協議簽訂後,甲方若不盡配合義務及時協助乙方辦理房屋登記、備案、交款、交房、過户等手續或又將購房指標再行轉讓他人,導致乙方未能購買該房屋的,視甲方違約,甲方除應返還乙方已支付的房屋指標轉讓費、購房款、房屋配套費及屆時更名、過户等手續的所有相關費用外,還要按房屋購買價與屆時市場價差額計付乙方損失並進行賠償。乙方違約或終止本協議,甲方無須退還乙方已付的購房指標轉讓費,但應返還乙方已支付的購房款。

2、在房屋選房、更名、過户等過程中,由於乙方原因(如不能按時交清房款)造成房屋不能順利選購、更名、過户,甲方不承擔責任,且不退還購房指標轉讓費。

3、若乙方逾期付款,則視作乙方主動放棄履行本協議,同時甲方有權單方面解除本協議,且乙方已繳轉讓費不予以退還。

4、開發商向甲方交付房屋當日,甲方即告知乙方,並及時同乙方辦理房屋交割手續。甲方向乙方交割房屋後,所發生的物業管理費、水電費、衞生費等與房屋使用相關的費用及責任均由乙方承擔。

5、雙方不能對甲乙及見證方以外的人或公司公開本購房權轉讓協議內容,本協議也不對開發商公開.

6、本協議簽訂時,已經過雙方配偶及子女同意。否則違約方將約定購房款總額的作為違約金賠償給守約方。

7、甲方保證該房屋權屬清楚,若發生房屬糾紛及債權債務等,由甲方負責清理,並承擔民事責任。若因甲方的原因(包括不按協議價格出售該房屋、轉賣他人、不向開發商提出更名申請)致使本協議不能繼續履行,甲方應承擔違約責任,退還乙方已繳購房款,並向乙方賠償約定購房款總額的違約金;若因乙方的原因致使本協議不能繼續履行(包括不配合甲方辦理更名過户手續),乙方應承擔違約責任,乙方須將約定購房款總額的作為違約金賠償給甲方。非因甲方原因造成更名不成功的,甲方無需承擔責任,後續事宜由甲乙雙方共同協商解決。

第八條本協議未盡事宜,雙方可簽訂補充協議。本協議的附件和雙方簽訂的補充協議為本協議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具有同行法律效力。當本合同在履行中發生爭議時,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能解決的,雙方均有權向該房屋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九條本協議經甲方、乙方及第三方見證人簽字蓋手印,且甲方收到乙方首期購房款後生效。協議書壹式貳份每份共貳頁,甲乙雙方各執壹份,具同等效力

甲方簽字:_______________乙方簽字:_______________

甲方配偶簽字:_______________乙方配偶簽字: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

簽署日期:_______________簽署日期:_______________

過户合同 篇2

甲方(賣方):

立契約人

乙方(買方):

經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房地產買賣事宜,訂立本契約,共同遵守。

一、甲方自願將座落在

的房地產(房屋建築面積 平方米;土地使用面積 平方米)出售給乙方,乙方已對甲方所要出售的房地產做了充分了解,願意購買該房地產。

二、甲、乙雙方議定得上述房地產成交價格為人民幣(大寫) 元(¥: 元),乙方在本合同簽訂時,一次性付清房款,即人民幣(大寫) 元(¥: 元),乙方同時將該處房產證、土地使用證、該套住房的現有證件及相關手續轉給乙方,房屋轉給乙方時,其建築物範圍內的土地使用權一併轉移給乙方。

三、辦理過户手續,甲方應積極協助乙方辦理,提供過户過程中的一切便利,若因甲方不積極配合,乙方造成房產不能正常過户,甲方應無條件將購房款如數退還給乙方,有甲方將房屋收回,但是,收回房屋應該依據收回時的市場差價補償乙方。

四、甲方應該保證該房屋所有權、土地使用權等沒有任何糾紛,否則,由甲方承擔全部責任,並負責處理到位。

五、在辦理房產證、土地證過户過程中所發生的費用,有甲、乙雙方按規定各自承擔。

六、房屋轉讓後,自轉讓之日起,有關因使用該房產涉及的水、電、暖等等費用由乙方自行承擔。

七、本契約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其補充議定書經雙方簽章後,與本契約具有同等效力。

八、本契約一式三份,三方各執一份,自三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賣方): 乙方(買方):

地 址: 地 址:

聯 系 電 話: 聯 系 電 話:

證 人:

地 址:

聯 系 電 話:

過户合同 篇3

為了明確舊機動車時買賣雙方各自應承擔的法律責任及義務,經雙方自願同意簽定以下協議:(售車方簡稱為甲方,購車方簡稱為乙方)

售車方(甲方):

購車方(乙方):

一、甲方將車主龍小偉的三橋車,牌號 ,發動機號 ____________,車架號____________轉讓給乙方,雙方達成成交總額為(人幣)____________,小寫 。

二、甲方應對該車手續及車輛的合法性負責(包括該車在______年 月 日前所發生的一切交通事故及經濟糾紛)。該車自交車之日起(時間______年 月 日起)所發生的交通事故及違法活動均由乙方負責與甲方無關。

三、該車自交車之日起,該車以後所需費用均由乙方負責購買(包括養路費、年審費及保險費以及其他費用)。

四、因雙方交易車輛為舊機動車車輛,故雙方簽定協議時均對(車身及發動機工作狀況表示認同)。

五、成交前若有違章、事故、經濟糾紛債權債務均由甲方負責;成交後出現一切交通事故及連帶責任均由乙方負責,與甲方無任何責任。

六、該協議書一式兩份,雙方簽字生效,雙方不得違約,不得對成交金額提出異議,不退車及車款。

售車方(甲方): 購車方(乙方):

聯繫電話: 聯繫電話:

簽定時間: 簽定時間:

過户合同 篇4

甲方(賣方):_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

乙方(買方):_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就房屋買賣事項,經協商一致,達成以下協議條款:

一、甲方將坐落在_______________市_______________區_________________路_______________號院(小區)

住房(房屋所有權證號:_______________土地使用權證號:_______________使用性質:_______________)建築面積平方米,地下室一間面積平方米出賣給乙方;並將該房產相關權益一併轉讓給乙方。

二、甲、乙雙方協商,上述房屋的成交價為人民幣______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______元整)。

本協議簽訂之前,乙方已向甲方支付人民幣______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______元整)作為購房定金。

三、甲、乙雙方議定,自本協議生效後,乙方將上述房屋價款分次付給甲方,購房定金將在最後一次付款時衝抵房款。

甲乙雙方簽訂本協議時,乙方交_______________元整(小寫:_______________元)給甲方。

乙方在拿到甲方房產證和甲方提供過户相關材料,在辦完房屋所有權證過户手續後,乙方再交餘款。

四、甲方保證上述房產合法、權屬清楚、有合法的土地使用權(已交納土地出讓金)。

甲方在交接前對該房屋沒有產權糾紛和債權債務,如簽約或交接後,發生與甲方有關的產權糾紛或債權債務,造成產權不能過户,概由甲方負責清理並承擔民事責任,因此給乙方造成的經濟損失,均由甲方負責賠償。

五、甲方需結清交易之日前所欠的一切費用,如:電話費、暖氣費、水電氣費、網費、物業管理費、有線電視費等。

六、甲方有義務協助乙方辦理房產過户事宜的相關手續,辦理過户手續所需費用由_______________方承擔,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協商解決。

七、本協議簽訂後,乙方中途違約,應書面通知甲方,甲方應在2日內將乙方的已付款(不計利息)返還給乙方,但購房定金歸甲方所有。

甲方中途違約,應在2日內書面通知乙方,並自違約之日起2日內將雙倍定金及已付款返還給乙方。

八、本協議及補充條款經甲、乙雙方簽字後生效。

九、本協議連同附件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房產交易管理部門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賣方):_______________乙方(買方):_______________

簽定日期: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日

簽定地點:_______________

過户合同 篇5

編號:

委託方(甲方): 身份證號:

受託方(乙方): 營業執照號碼:

法定代表人: 房地產經紀機構資質證書號碼: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委託人與居間人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就房屋代辦過户的有關事宜達成協議如下:

第一條 委託事項

甲方委託乙方在委託期限內為其委託代辦以下條件的房屋的過户手續(必備條件請在方格內劃鈎,參考條件請劃圈,未選條件請勿填),

座落:_ ___ □;樓房為___室___廳___衞□;平房為___間□;無裝修□;一般裝修□;精裝修□;防盜門□;有線電視接口□;空調□;天然氣□;煤氣□;集中供暖□;土暖氣□;熱水器□;電話□;電視機□;電冰箱□;洗衣機□;上下水□;傢俱□____□;樓層:___□;結構:____□;朝向:____□;建築面積:_____平方米□;是否出租;租期:____□;房屋用途:_____□;

房屋權屬:________

其他條件:________

乙方還應提供以下服務:___________。

第二條 委託期限

自____年___月___日至____年___月___日。

超過以上期限仍需要居間服務的,雙方另行簽訂居間合同或以書面形式將本合同委託期限延長。

第三條 甲方義務

(一)應出示身份證_______等真實的身份資格證明;

(二)應對乙方的居間活動提供必要的協助與配合;

(三)應對乙方提供的房屋資料保守祕密

(四)應保證具有房屋所有權證書或對所託房屋依法享有權利的其他證明及身份證、營業執照等身份資格證明;保證代辦房屋產權明晰,不存在所有權糾紛或者其他權利糾紛;

(五)甲方應保證為乙方提供的房屋資料已經事先核實,並且甲方應滿足乙方代辦業務的特別條件要求;

第四條 乙方義務

(一)應出示營業執照、房地產經紀機構資質證書等合法的經營資格證明;

(二)應盡力完成甲方的委託事項,按照本合同第一條甲方提出的條件為甲方辦理情況及時向甲方如實彙報。

(三)不得提供虛假信息、隱瞞重要事實或與他人惡意串通,損害甲方利益;

(四)對甲方的經濟情況、個人信息、商業祕密等保守祕密;

(五)收取代辦費、佣金、居間活動費用的,應向甲方開具合法、規範的收費票據;

(六)本合同簽訂後,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向甲方收取任何名目的預收費用。

第五條 委託事項的完成

“完成委託事項”是指完成本合同第一條所列全部委託事項。甲方的 房地產權證辦出 視為委託事項完成。

第六條 費用與佣金

(一)代辦業務所收取的費用

代辦業務所收取的費用是指乙方為完成委託事項實際支出的必要費用(不包括買賣交易雙方的契税費)。

乙方完成委託事項的,代表的費用由乙方承擔。非因乙方故意或過失導致委託事項未完成或未在委託期限內完成的,乙方可以要求甲方支付必要的、合理的活動費用。乙方要求甲方支付上述費用的,應當如實列明,並出具相關票據,做出合理解釋。

第七條 轉委託

乙方將委託事項全部或部分轉委託給第三人處理,應當事先徵得甲方的同意。

第八條 本合同解除的條件

雙方可以以書面形式協商解除合同。

第九條 違約責任

(一)甲方違反保密義務的,應按照_____標準支付違約金;

(二)甲方未如約支付代辦費用的,應按照_____的標準支付違約金;

(四)乙方違反保密義務的,應按照_____標準支付違約金;

(五)乙方怠於履行盡力義務的,不得向甲方要求支付費用;

第十條 合同爭議的解決辦法

本合同項下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或申請調解;協商或調解解決不成的,按下列第___種方式解決(以下兩種方式只能選擇一種):

(一)提交 仲裁委員會仲裁;

(二)依法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一條 其他約定事項

第十二條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經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合同一經生效,即對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雙方經協商一致可以對合同內容進行變更或對未盡事項做出補充規定。變更或補充規定應當採取書面形式,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三條 本合同相關條款的約定是在不違背國家法律、法規和地方性法規的前提下做出的,如果國家法律、法規和地方性法規對委託人、居間人及出租人的資質、資格及其他有關方面有特別規定的,從其規定。

委託人(章:) 居間人(章):

住所: 住所:

委託代理人: 委託代理人:

過户合同 篇6

委託人:(甲方)【法定代表人】:

地址:

【身份證號】:

受託人:(乙方)

資質證號:聯繫電話:

甲乙雙方經平等協商,就乙方為甲方提供房屋過户代辦服務事宜達成協議如下:

第一條甲方提供真實、合法、有效的證照及房屋過户所需的相關材料,乙方為

甲方提供房屋過户代辦服務,協助甲方完成房屋過户手續。

第二條 房屋的基本情況

(一)房屋座落位置:

(二)房屋結構: 室 廳 衞 廚。

(三)房屋建築結構:

(四)房屋建築面積: 平方米。

(五)房屋用途: 【住宅】 【寫字樓】 【商鋪】 【工廠】 【其他 】。

(六)房屋所有權證號:

(七)土地使用權證號:

第三條 服務期限

自本協議簽訂之日起至房屋產權轉移至甲方或甲方指定人員名下時止。

第四條 服務費用及支付期限

甲方應在本合同簽訂時向乙方支付服務費用¥ 元,大寫人民幣元整。

第五條 甲方應保證依法全面提供房產過户所需證照、材料,因相關證照、材料失實或違法產生的責任及損失由甲方承擔。

第六條 服務過程中依法所需交納的各種税費及其他費用由甲方承擔,乙方有義務協助甲方交納相關費用。

第七條 因房屋產權轉移產生的責任及糾紛均由甲方承擔。

第八條 因該房屋不符合法律、法規、規章及相關政策規定的產權轉移條件或因甲方原因,導致該房屋產權轉移無法完成時,乙方有權解除此協議,已支付的服務費用不予退還,產生的責任及損失均由甲方承擔。

第九條 甲乙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的糾紛,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可向襄樊市高新區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條 本協議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自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過户合同 篇7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本合同雙方當事人:

出讓方:_______________中華人民共和國__________省(自治區、直轄市)_____市(縣)土地管理局(以下簡稱甲方);法定地址___________;郵政編碼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姓名__________;職務___________。

受讓方: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法定地址__________;郵政編碼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姓名______;職務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鎮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和轉讓暫行條例》《外商投資開發經營成片土地暫行管理辦法》和國家有關規定,雙方本着平等、自願、有償的原則,通過友好協商,訂立本合同。

第二條甲方依據本合同出讓的土地使用權,土地所有權屬中華人民共和國。地下資源、埋藏物和市政公用設施均不在土地使用權出讓範圍。

第三條乙方根據本合同受讓的土地使用權,在使用年限內可以轉讓、出租、抵押或用於其他經濟活動,其合法權益受到國家法律保護。但不得進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所不允許的活動。乙方並有依法合理開發、利用、保護土地的義務。

第二章定義

第四條本合同所使用的特定詞語定義如下。

1.“地塊”指本合同項下甲方向乙方出讓土地使用權的區域,即本合同第五條界定的區域。

2.“總體規劃”指經中國政府批准的__________開發區域的開發建設總體規劃。

3.“成片開發規劃”指依據總體規劃編制的,經中國政府批准的在受讓土地使用權區域內各項建設的具體佈置和安排。

4.“公用設施”指依照成片開發規劃對地塊進行綜合性的開發建設,建成的供排水、供電、供熱、道路、通信等設施。

第三章出讓地塊的範圍、面積和年限

第五條甲方出讓給乙方的地塊位於___________,地塊編號為___________。(見附件_______________地塊地理位置圖)

第六條第五條所指地塊總面積為__________平方米。

第七條本合同項下的土地使用權出讓年限為___________年。自頌發該地塊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有土地使用證》之日起算。

第四章土地用途

第八條本合同項下的出讓地塊,按照批准的總體規劃是建立一個以開辦和經營工業項目(建設項目)為主的工業區(綜合區),亦准許開辦一些與之相配套的生產和生活服務設施。(注:根據具體情況定)

第九條本合同附件《土地使用條件》是本合同的組成部分,具有與本合同同等法律效力。乙方同意按《土地使用條件》使用土地。

第十條在出讓期限內,如需改變本合同第八條規定的土地用途,應當取得城市規劃行政部門同意後,經甲方批准,依照有關規定重新簽訂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調整土地使用權出讓金,並辦理土地使用權變更登記手續。

第五章土地費用及支付

第十一條乙方同意按本合同規定向甲方支付土地使用權出讓金、土地使用費用以及乙方向第三方轉讓時的土地增值費(税)。

第十二條該土地的土地使用權出讓金為每平方米___________元人民幣(美元或港元等),總額為___________元人民幣(美元或港元等)。

第十三條本合同經雙方簽字後___________日內,乙方須以現金支票或現金向甲方繳付土地使用權出讓金總額的___________%共計___________元人民幣(美元或港元等)作為履行合同的定金。

乙方應在簽訂本合同後___________日內,支付完全部土地使用權出讓金,逾期仍未全部支付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並可請求違約賠償。

第十四條乙方在向甲方支付全部土地使用權出讓金後___________日內,依照規定辦理土地登記手續,領取《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有土地使用證》,取得土地使用權。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過户合同 篇8

出售方(簡稱甲方):

購車方(簡稱乙方):

甲乙雙方經平等自願協商,就甲方車輛出售給乙方有關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甲方於 年 月 日購買的 車冀 號(發動機號: ,車輛識別代號: ),由乙方自願以 元價款購買,在簽訂本協議之時,一次性付給甲方。

二、乙方付給甲方購車款的同時,甲方將該車輛的鑰匙、行駛證,以及甲方購買該車輛即最初機動車銷售統一發票等有關手續一併交給乙方使用。

三、甲乙雙方經協商達成一致,自簽字生效之日起此車出現任何問題與甲方無關,自 年 月 日之前所發生的違章罰款由甲方負責。

四、甲乙雙方自交付接收車輛買賣價款,簽字生效之日起,車輛補辦任何手續、出現的損壞、修理費及以及任何交通事故由乙方承擔,與甲方無關,甲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五、本協議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發生法律效力,此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過户合同 篇9

合同編號:

賣方:

住所:

法定代表人:

(如為自然人)身份證號碼:

電話號碼:

買方:

住所:

法定代表人:

(如為自然人)身份證號碼:

電話號碼: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二手車流通管理辦法》等有關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就二手車的買賣事宜,買賣雙方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籤訂本合同。

第一條車輛基本情況

1、車主名稱:;車牌號碼:;廠牌型號:。

2、車輛狀況説明見附件一。

3、車輛相關憑證見附件二。

第二條車輛價款、過户手續費及支付時間方式

1、車輛價款及過户手續費

本車價款(不含税費或其它費用)為人民幣:元(小寫:元)。

過户手續費(包含税費)為人民幣:元(小寫:元)。

2、支付時間、方式

待本車過户、轉籍手續辦理完成後個工作日內,買方向賣方支付本車價款。(採用分期付款方式的可另行約定)

過户手續費由方承擔。方應於本合同簽訂之日起個工作日內,將過户手續費支付給雙方約定的過户手續辦理方。

第三條車輛的過户、交付及風險承擔

方應於本合同簽訂之日起個工作日內,將辦理本車過户、轉籍手續所需的一切有關證件、資料的原件及複印件交給方,該方為過户手續辦理方。

賣方應於本車過户、轉籍手續辦理完成後個工作日內在(地點)向買方交付車輛及相關憑證。

在車輛交付買方之前所發生的所有風險由賣方承擔和負責處理;在車輛交付買方之後所發生的所有風險由買方承擔和負責處理。

第四條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1、賣方應按照合同約定的時間、地點向買方交付車輛。

2、賣方應保證合法享有車輛的所有權或處置權。

3、賣方保證所出示及提供的與車輛有關的一切證件、證明及信息合法、真實、有效。

4、買方應按照合同約定支付價款。

5、對轉出本地的車輛,買方應瞭解、確認車輛能在轉入所在地辦理轉入手續。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二手車流通管理辦法》等有關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就二手車的買賣事宜,買賣雙方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籤訂本合同。

第五條違約責任

1、賣方向買方提供的有關車輛信息不真實,買方有權要求賣方賠償因此造成的損失。

2、賣方未按合同的約定將本車及其相關憑證交付買方的,逾期每日按本車價款總額的%向買方支付違約金。

3、買方未按照合同約定支付本車價款的,逾期每日按本車價款總額%向賣方支付違約金。

4、因賣方原因致使車輛不能辦理過户、轉籍手續的,買方有權要求賣方返還車輛價款並承擔一切損失;因買方原因致使車輛不能辦理過户、轉籍手續的,賣方有權要求買方返還車輛並承擔一切損失。

5、任何一方違反合同約定的,均應賠償由此給對方造成的損失。

第六條合同爭議的解決方式

因本合同發生的爭議,由當事人協商或調解解決;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種方式解決:

1、提交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七條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一式份,經雙方當事人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過户合同 篇10

抵押權人:

地址:______

抵押人:____

地址:______

擔保人:

抵押物業地址:____

抵押權益之房產買賣合同:購房__字第__號

第一條總則

抵押權人與抵押人於年月日會同擔保人簽字本房產抵押貸款合約。抵押人同意以其與擔保人於年月日簽字之房產買賣合同之全部權益抵押予抵押權人,並同意該房產買賣合同項下之房產物業,在售房單位發出入夥通知書後,立即辦理房產抵押手續,以該物業抵押予抵押權人,賦予抵押人以第一優先抵押權,並願意履行本合約全部條款。抵押權人同意接受抵押人以上述房產買賣合同之全部權益及房產買賣合同項下之房產物業,作為本合約項下貸款的抵押物,並接受擔保人承擔本合約項下貸款的擔保責任,抵押權人向抵押人提供一定期質押貸款,作為抵押人購置抵押物業之部分樓款。經三方協商,特定立本合約,應予遵照履行。

第二條釋義

在此貸款合約內,除合約內另行定義外,下列名詞的定義如下:

“營業日”--指抵押權人公開營業的日子。

“欠款”--指抵押人欠抵押權人之一切款項,包括本金、利息及其它有關費用。

“房產買賣合同之全部權益”--是指抵押人與擔保人簽訂之“房產買賣合同”內所應擁有的全部權益。

“房產物業建築期”--發出入夥通知書日期之前,視為房產物業建築期。

第三條貸款金額

一、貸款金額:港幣

所有已歸還的款項,不得再行提取

二、抵押人在此不可撤銷地授權抵押權人將上述貸款金額全數以抵押人購樓款名義,存入售房單位之賬户。

第四條貸款期限

貸款期限為年,由抵押權人貸出款項目起計。

期滿時抵押人應將貸款本息全部清還,但在期限內,如抵押人發生違約行為,抵押權人可據實際情況,隨時知照抵押人歸還或停止支付或減少貸款金額,抵押人當即照辦。

第五條利息

一、貸款利率按銀行之港元貸款最優惠利率加釐計算

二、上述之優惠利率將隨市場情況浮動,利率一經公佈調整後,立即生效惟抵押權人仍保留隨時調整貸款利率的權利

三、本合約項下之貸款利率,按貸款日之利率或根據抵押權人之書面通知市場情況而調整之利率

四、合約有效期內,按日貸款餘額累計利息,每年以三百六十五天為基礎

五、貸款利率如有調整時,該調整將由抵押權人以書面通知抵押人該較高或較低利率。

第六條還款

一、本合約項下之貸款本金及其相應利息,抵押人應分期,自款項貸出日計,按月清還全部借款本息,每期應繳付金額,由抵押權人以書面通知抵押人,如還款日不是營業日,則該分期付款額須於還款日順延次一個營業日繳交。

二、抵押權人有權調整及更改每期應付金額或還款之期數

三、抵押人必須在銀行深圳分行開立存款賬户,抵押人並特此不可撤銷地授權抵押權人,對與本抵押貸款有關之本息和一切費用,可照付該賬户,若因此而引致該賬户發生透支或透支之增加,概由抵押人承擔償還之責

四、所有應付予抵押權人之款項,應送銀行深圳分行或經由銀行之香港各分支行轉交,此等款項必須以港匯繳交

五、抵押人不能從中抵扣、反索任何款項。如果在中國現時或將來有關法律規範下,不得不抵扣或反索任何款項,則抵押人得即向抵押權人補償額外款項,致使抵押權人所得,相當於在無需反索的情況所應得不折不扣的款項。

第七條逾期利息及罰息

一、每月分期付款應繳之金額,應按照規定期數及日期攤還尚有逾期欠交期款等情況,抵押人必須立即補付期款及逾期利息,逾期利息之利率由抵押權人決定,按月息2%至5%幅度計收

二、抵押人如逾期還款,除繳付逾期利息外,抵押權人有權在原利率基礎上,向抵押人加收20%至50%的罰息。

三、抵押人須按照上述指定之利率,照付逾期未付款項之利息,直至款項結清為止,無論在裁判確定債務之前或之後,此項利息均按日累積計算。

第八條提前還款

一、在徵得抵押權人同意之條件下,抵押人可按下列規定,辦理提前還款手續:

1.抵押人可在每月分期還款日,提前部分或全部償還實際貸款額,每次提前償還金額不少於港幣壹萬元整或港元壹萬元整的倍數所提前償還的款額,將按倒序漸次減低原貸款額

2.抵押人必須在預定提前還款日一個月前,給抵押權人一個書面通知,該通知一經發出,即不可撤銷

3.抵押人自願提早繳付本合約規定之部分或全部款項,抵押人應給予抵押權人相等於該部分或全部款項一個月利息之補償金。

二、抵押人和擔保人同意,在發生下列所述之任何情況時,抵押權人有權要求抵押人立即提前清還部分或全部實際貸款額,及或立即追討擔保人:

1.抵押人及/或擔保人違反本合約之任何條款

2.抵押人及/或擔保人本身對外的借款、擔保、賠償、承諾或其它借款責任,因:

.違約被勒令提前償還

.到期而不能如期償還

3.抵押人及/或擔保人本身發生病變、死亡、合併、收購、重組、或因法院或政府機關或任何決意通過要解散、清盤、破產、關閉或指定接管人或信託人等去處理所有或大部分其所屬之財產。

4.抵押人及/或擔保人被扣押令或禁制令等威脅,要對其不動產、物業或財產等有不利影響,而該等威脅又不能在發生後三十天內完滿解除

5.抵押人及/或擔保人不能償還一般債權人的欠債,在清盤、倒閉時不能清償債項或將要停止營業

6.如抵押人及/或擔保人因在中國法律規範下,變得不合法或不可能繼續履行本合約所應負之責任

7.如抵押人及/或擔保人因業務上經營前景或其所擁有財產出現不利變化,而嚴重影響其履行本合約所負責之能力

8.抵押人及/或擔保人財產全部或任何重要關鍵部分,被沒收徵用、被強制性收購、或遭到損毀破壞

9.抵押人沒有事先得到抵押權人書面同意而擅自更改其股權結構

10.抵押人捨棄該抵押房產。

如發覺上述之任何事項或可能導致上述事項的事故已經發生,抵押人及/或擔保人應立即書面通知抵押權人,除非上述事項已在抵押權人感到滿意情況下,獲得完滿解決,否則抵押權人可在該等事項發生後任何時間佔管並以任何形式處分抵押物或根據本合同內第十三條擔保人及擔保人責任條款第一條第二點的擔保期限內追討擔保人。抵押權人於運用上述權力及權利時,而令擔保人及/或抵押人受到不能控制之損失,抵押權人概不負責。

第九條手續費及其它費用

一、抵押貸款手續費:

抵押人應按貸款金額繳付手續費千份之五,在貸款日一次付清,並必須絕對真實地提供本合約涉及之一切資料若在簽約後,發現抵押人所提供之資料與事實不符,抵押人有權立即收回該筆貸款及利息,並對依約所收手續費,不予退還

二、抵押貸款文件費:

抵押人在貸款日一次過付港幣貳佰元整

三、公證費用及抵押登記費用:

有關本合約所涉及之公證及抵押登記等費用,全部由抵押人負責支付

四、抵押人如不依約清付本合約內規定的一切款項,引致抵押權人催收,或因為任何原因,使抵押權人決定通過任何途徑或方式追索一切因此引起的費用概由抵押人負責償還並由各項費用確實支付之日起,按上述關於逾期利息率計息並收到之日止,同樣按日累積計算。

第十條貸款先決條件

一、抵押人填具房產抵押貸款申請表該申請表須經擔保人確認

二、抵押人提供購置抵押物之購房合約

三、以抵押人名義,向抵押權人指定或認可之保險公司投保不少於重新購置抵押物金額之全險保險單須過户銀行深圳分行,並交由該行保管

四、本合約由抵押人、抵押權人、擔保人各方代表簽署或/並加蓋公章

五、本合約須由深圳市公證機關公證。

第十一條房產抵押

一、本合約項下的房產抵押是指:

1.房產物業建築期內抵押人之權益抵押:

是指抵押人與

簽訂並經深圳市公證處公證之“房產買賣合同”,由抵押人將依據該購房合約其所應擁有的權益,以優先第一地位抵押予抵押權人如因抵押人或擔保人未能履行還款責任或擔保義務,抵押權人即可取得抵押人在該“房產買賣合同”內的全部權益,以清償所有欠款

該抵押權益之房產買賣合同須交由抵押權人保管。

2.抵押房產物業:

是指抵押人與

簽訂之“房產買賣合同”內,抵押人購買之名下已建成之抵押房產物業

抵押人須將上述第2項

點之抵押房產列在本合約之附表二內,以優先第一地位抵押予抵押權人作為所欠債務之押品

抵押人現授權抵押權人在接獲擔保人發生之入夥通知書後,即代其向深圳市房產管理機關申領房產權證書,並辦理抵押登記手續。

二、抵押房產物業的保險:

1.抵押人須在規定時間內,到抵押權人指定的保險公司並按抵押權人指定的險種投保,保險標的為上述之抵押房產,投保金額不少於重新購置抵押房產金額之全險,在貸款本息還清之前,抵押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中斷保險,如抵押人中斷保險,抵押權人有權代為投保,一切費用由抵押人負責支付由此而引起的一切損失,抵押人須無條件全部償還抵押權人,抵押權人有權向抵押人索償。

2.抵押人須在規定時間內,將保險單過户予抵押權人,保險單不得附有任何有損於抵押權人權益和權力的限制條件,或任何不負責賠償之金額

3.保險單正本由抵押權人執管,並由抵押人向抵押權人支付保管費

4.抵押人不可撤銷地授權抵押權人為其代表人,接受保險賠償金,並不可撤銷地授權抵押權人為該賠償金的支配人此項授權非經抵押權人書面同意為不可撤銷

5.若上述保險賠償金額數,不足以賠付抵押人所欠抵押權人的欠款時,抵押權人有權向抵押人及/或擔保人追償,直至抵押人清還所欠款項

6.倘該房產在本合約有效期內受到損壞,而保險公司認為修理損壞部分符合經濟原則者,則保單項下賠償金將用於修理損壞部分。

三、抵押房產物業登記:

1.物業建築期之購房權益抵押:

向深圳市房產管理機關辦理抵押備案,抵押人之“房產買賣合同”及由售房單位出具之“已繳清樓價款證明書”等交由抵押權人收執和保管

2.物業建成入夥即辦理房產物業抵押登記,抵押物業之《房產權證書》交由抵押權人收執和保管,登記費用由抵押人支付。

四、抵押之解除:

1.一俟抵押人依時清還抵押權人一切款項,並履行合約全部條款及其它所有義務後,抵押權人即須在抵押人要求及承擔有關費用之情況下,解除在抵押合約中對有關抵押房產的抵押權益,並退回抵押物業之“房產權證書”及“房產買賣合同”

2.抵押人在履行上述第1點條款下,由抵押權人具函深圳市房產管理機關,並將房產權證書交予抵押人向深圳市房產管理機關辦理抵押物之抵押登記註銷手續。

五、抵押物之處分:

1.抵押人如不支付本合約規定之任何款項,或不遵守本合約各項明文規定之條款或發生任何違約事項時,抵押權人可以立刻進入及享用該樓宇之全部或部分或收取租金和收益或以抵押權人認為合適之售價或租金及年期,售出或租出該房產之全部或部分及收取租金和收益。抵押權人可僱用接管人或代理人處理上述事宜,而其工資或報酬則由抵押人負責。該等接管人或代理人將被當作為抵押人之代理人,而抵押人須完全負責此接管人或代理人之作為及失職之責。

2.獲委任的接管人得享有以下權利:

要求住客繳交租金或住用費及發出有效之租單及收據,並有權以訴訟、控告、扣押或其它方式追討欠租或住用費此等要求,收據或追討事宜,將以抵押人或抵押權人名義而發出,而付款予接管人士將不需要問及接管人是否有權力行事

接管人可依據抵押權人之書面通知而將其所收到的款項,投保的該房產之全部或部分及其內之附着物及室內裝修

3.抵押權人依照第十一條第五項條款不需要徵詢抵押人或其它人士同意,有權將該房產之全部或部分,按法律有關規定處分,抵押權人有權簽署有關該房產買賣之文件及契約,及取消該等買賣,而一切因此而引起之損失,抵押權人不須負責

4.抵押權人可於下列情形下運用其處分該房產之權力:

抵押權人給予抵押人一個月之通知,要求還款而抵押人未能遵守該項通知全數償還給抵押權人

抵押人逾期三十天仍未繳清全部應付之款項

抵押人不遵守此合約之任何條款

抵押人繫個人而遭遇破產,或經法院下令監管財產或抵押人為公司組織而被解散或清盤

抵押人之任何財產遭受或可能遭受扣押或沒收及

抵押人捨棄該房產。

5.當抵押權人依照上述之權力而出售該房產予買主時,買主不須查詢有關上述之事宜,亦不需理會抵押人是否欠抵押權人債項或該買賣是否不當。即使該買賣有任何不妥善或不規則之處,對買主而言,該買賣仍然當做有效及抵押權人有權將該房產售給買主。

6.抵押權人有權發出收條或租單予買主或租客,而買主及租客不須理會抵押權人收到該筆款項或租金之運用,倘由於該款項或租金之不妥善運用招致損失,概與買主及租客無關

7.抵押權人或按第五

條款委派之接管人或代理人,須將由出租或出售該房產所得之款項,按下列次序處理:

第一用以償付因出租或出售該房產而支出之一切費用

第二用以扣繳所欠之一切税款及抵押人根據此合約一切應付之費用及雜費

第三用以扣還抵押人所欠之貸款及應付之利息,扣除上述款項後,如有餘款,抵押權人須將餘款交付抵押人或其它有權收取之人士,出售該房產所得價款,如不敷償還抵押人所欠一切款項及利息,抵押權人有權另行追索抵押人及/或擔保人。

8.抵押權人於運用其權力及權利時,而令抵押人受到不能控制之損失,抵押權人概不負責。

9.抵押權人可以以書面發出還款要求或其它要求,或有關抵押房產所需之通知書,該書面通知可以郵遞方式寄往抵押人最後所報之住宅或辦公地址或掉留在該房產內,而該等要求或通知書將被當做於發信或掉留之後七天生效。

第十二條抵押人聲明及保證

抵押人聲明及保證如下:

一、抵押人保證按本合約規定,按時按金額依期還本付息

二、抵押人同意在抵押權人處開立存款賬户,並不可撤銷地授權抵押權人對與本抵押貸款有關之本息和一切費用可照付賬户

三、向抵押權人提供一切資料均真實可靠,無任何偽造和隱瞞事實之處上述抵押房產,在本合約簽訂前,未抵押予任何銀行、公司和個人

四、抵押房產之損毀,不論任何原因,亦不論任何人之過失,均須負責賠償抵押權人之損失

五、未經抵押權人同意,抵押人不得將上述抵押房產全部或部分出售、出租、轉讓、按揭、再抵押、抵償債務,捨棄或以任何方式處置如上述抵押房產之全部或部分發生毀損,不論何原因所致,亦不論何人之過失,均由抵押人負全部責任,並向抵押權人賠償由此引起的一切損失

六、抵押人使用該房產除自住外,託管或租與別人居住時,必須預先通知抵押權人,並徵得抵押權人書面同意,方可進行如將該房產出租,抵押人必須與承租人訂立租約,租約內必須訂明:抵押人背約時,由抵押權人發函日起計壹個月內,租客即須遷出

七、准許抵押權人及其授權人,在任何合理時間內進入該房產,以便查驗

八、在更改地址時立即通知抵押權人

九、立即清付該房產之各項修理費用,並保障該房產免受扣押或涉及其它法律訴訟

十、抵押期間,繳交地税,有關部門對該房產所徵收之任何税項,管理費、水費、電費及其它一切雜費以及遵守居民公約內之條文,並須賠償抵押權人因抵押人不履行上述事宜之損失

十一、在抵押權人認為必要時,向抵押權人指定之保險公司投保買房產保險或抵押人之人壽保險,該投保單具以抵押權人為受益人

十二、當有任何訴訟、仲裁或法院聆訊,正在對抵押人有不利影響時,保證及時以書面通知抵押權人

十三、如擔保人代抵押人償還全部欠款,抵押人同意抵押權人將抵押物業權益轉給擔保人,並保證對該轉讓無異議

十四、若擔保人按本合約有關規定,代抵押人清還所有欠款,抵押權人應將抵押人名下之抵押物業之權益轉讓予擔保人

十五、擔保人在取得該抵押物業權益後,抵押人同意擔保人可以以任何方式處分該抵押物業,以賠償擔保人因代抵押人清償欠款而引起之損失及一切有關之費用若有不足之數,擔保人可向抵押人索償,抵押人承諾所有不足之數,負責賠償予擔保人

十六、抵押人確認擔保人取得抵押物業權益及處分抵押物業的合法地位,由於處理抵押物業而導致抵押人的一切損失,抵押人放棄對擔保人追索之權利

十七、按照抵押權人合理之請求,採取一切措施及簽訂一切有關文件,以確保抵押權人之合法權益。

第十三條擔保人及擔保人責任

一、擔保人,地址,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營企業。

是本合約項下抵押權益之房產買賣合同的賣方,也是本合約項下貸款抵押人的介紹人及擔保人,承擔無條件及不可撤銷擔保責任如下:

1.擔保額度:

以本合約項下貸款本息及與本合約引起有關之訴訟費用為限

2.擔保期限:

以本合約生效日起至抵押人還清或擔保人代還清本合約項下貸款本息及一切費用之日止

二、擔保人責任:

1.擔保人自願承擔本合約項下貸款的擔保責任。

2.如抵押人未能按抵押權人之規定或通知履行還款責任,或抵押人發生任何違約事項,抵押權人即以雙掛號投郵方式,書面通知擔保人履行擔保責任,並於發函日起計三十天內履行擔保責任,並於發函日起計三十天內履行擔保義務,代抵押人清償所欠抵押權人的一切欠款

3.擔保人保證按抵押權益之房產買賣合同所列之售房單位之責任,準時,按質完成抵押物業的建造工程抵押權人對此不負任何責任

4.擔保人同意抵押人將其房產買賣合同之權益抵押予抵押權人,承認抵押權人在抵押人清償本合約項下貸款全部借款本息之前,擁有該房產買賣合同中抵押人全部權益,並保證該權益不受任何人侵犯

5.擔保人保證與抵押權人緊密合作,使本合約各項條款得以順利履行特別是在發出入夥通知書後,將盡力協助辦理物業抵押有關手續,以保障抵押權人的利益

6.擔保人因履行擔保義務後,而取得本合約項下之抵押權益之房產買賣合同或抵押物業,擔保人有權以任何公平或合理之方式予以處分,以抵償代抵押人清償欠款本息所引起之損失,如因處理該等抵押物引致任何紛爭或損失,概與抵押權人無關。

7.擔保人在此的擔保責任是獨立附加及不受抵押權人從抵押人處獲得樓房或其它抵押、擔保權益所代替,只要抵押人違約,抵押權人無需先向抵押人追討或處置抵押物業,即可強制執行擔保人在本合約項下的擔保責任直至法律程序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第十四條抵押權人責任

抵押權人基於抵押人確切履行本合約全部條款及擔保人願意承擔本合約項下貸款之擔保責任的條件下:

一、按合約有關規定,準時提供一定期質押貸款予抵押人,該貸款將以抵押人購樓款名義轉入售房單位之賬户

二、抵押人向抵押權人付清本合約規定之貸款總額連利息及其它應付款項之後後若同時已全部遵守及履行本合約各項條款者,抵押權人將該抵押權益之房產買賣合同或房產權證書轉歸抵押人,並同時解除除擔保人之擔保責任

三、若抵押人未能履行還款義務,而由擔保人代清還所積欠之一切欠款後,抵押權人即將抵押人抵押予抵押權人的抵押物業權益轉讓給擔保人,惟擔保人對該抵押物業之處理,與抵押權人無涉

四、本合約由各方簽署,經深圳市公證處公證,由抵押人簽署提款通知書並予抵押權人收執並經抵押權人核實已收齊全部貸款文件後起二天內,抵押權人須將貸款金額全數,以抵押人購樓款名義存入售房單位指定賬户,否則抵押權人須償付利息予擔保人,利息計算按第五條第一項辦理。由於抵押人或擔保人出現各種導致抵押權人未能貸出款項之情況發生,抵押權人概不負責,且有關各項費用恕不退還。

第十五條其他

一、對本合約內任何條款,各方均不得以口頭形式或其他形式修改、放棄、撤銷或終止。

二、在本合約履行期間,抵押權人對抵押人任何違約或延誤行為施以的任何寬容、寬限或延緩履行本合約享有的權益和權力,均不能損害、影響或限制抵押權人依本合約和有關法律規定的債權人應享有的一切權益和權力。

三、抵押人如不履行本合約所載任何條款進,抵押權人可不預先通知,逕將抵押人存在抵押權人處之其它財物自由變賣,以抵償債務如抵押人尚有其它款項存在抵押權人處,抵押權人亦可撥充欠數

四、本合約規定的權利可以同時行使,也可以分別行使,亦可以累積上述權利,利益和賠償辦法並不排除法律規定的其它賠償辦法

五、抵押人、擔保人與抵押權人,與本合約有關的通知、要求等,應以書面形式進行,電傳、電報經發出、信件在投郵七天後,及任何以人手送遞的函件一經送出,即被視為已送達對方

六、抵押權人無需徵求抵押人和擔保人同意,可將抵押權人在本合約項下的權益轉讓他人但抵押人和擔保人未得抵押權人的書面同意,不得將其在本合約項下的任何還款及其它責任或義務轉讓予第三者抵押人或擔保人的繼承人或接辦人,仍須向抵押權人或抵押權人的承讓人繼續負起本合約項下之還款及其它責任

七、本合約所提及的抵押權人,亦包括抵押權人之繼承人、承讓人抵押人亦包括經抵押權人同意的抵押人之繼承人、接辦人

八、本合約不論因何種原因而在法律上成為無效合約,或部分條款無效,抵押人和擔保人仍應履行一切還款責任。若發生上述情況,抵押權人有權終止本合約,並立即向擔保人和抵押人追償欠款本息及本它有關款項

九、抵押權人向抵押人和擔保人討還欠款時,只須提供抵押權人簽發之欠款數目單,即作為抵押人和擔保人所欠之確數證據,抵押人和擔保人不得異議。

第十六條適用法律及糾紛的解決

一、本合約按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訂立,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保障

二、在爭議發生時,各方均有權選擇,以調解、仲裁、訴訟等方式解決

三、如抵押人來自海外或港澳或中國台灣等地區,或為該等地區之居民,抵押權人有權在抵押人之來處或居住地執行本合約內由抵押人委給抵押權人之權力,及向抵押人進行追索,包括仲裁、訴訟和執行仲裁或訴訟之裁決,如抵押權人決定在上述該等地區執行上述權力,進行追索、仲裁、訴訟等行動,抵押人和擔保人必須承認本合約同時受該等地區之法律保障,不得提出異議,如本合約內任何規定,在該等地區之法律上,被認為無效或被視為非法之規定,並不影響其它規定之效力

四、本合約適用《深圳經濟特區商品房產管理規定》、《深圳經濟特區抵押貸款管理規定》及房產管理等有關規定

五、在爭議解決期間,除爭議事項外,各方應繼續履行本合約規定的其它條款。

第十七條附則

一、本合約須由三方代表簽字,並經深圳市公證機關公證

二、本合約經深圳市公證機關公證後,以抵押權人貸出款項之日期,作為合約生效日

三、本合約內所述之附表

、附表

及抵押人與所簽訂之房產買賣合同,為本合約不可分割之一部分

四、本合約用中文書寫,壹式肆分,均具有同等效力抵押人、抵押權人、擔保人各執壹份、公證處存檔壹份。

第十八條簽章

本合約各方已詳讀及同意遵守本合約全部條款以下籤章作實:

抵押人簽署:

抵押權人:

代表人簽署:

擔保人:

代表人簽署:

過户合同 篇11

賣方:

住所:

電話號碼:

買方:

住所:

電話號碼: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二手車流通管理辦法》等有關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就二手車的買賣事宜,買賣雙方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籤訂本合同。

第一條

賣方依法出賣具備以下條件的舊機動車:

品牌型號:_________;車輛排量:_________;新舊狀況:_________;是否事故車:_________;上牌時間:_________;車身顏色:_________;行駛公里_________;車輛使用性質:□客運、□貨運、□出租、□租賃、□非營運、□是否事故車:_________;質量保證:保證原裝車輛,可到4S店鑑定。二手車鑑定評估報告書。

第二條

車款及交驗車

1.車款為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買方購車應於提供相關資料,我公司安排到車管所登記機關受理車輛轉移登記資料後買家先支付訂金_________(現金、支票、匯票)元作為拖運費用,當天我司安排送車上門服務,次日車送到買家當地買家在支付剩餘的車款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

2.賣方應在收到第一筆車款後應當及時辦理髮貨手續,並協助買方在3-5個工作日內辦理完車輛過户、轉籍手續。車輛過户、轉籍過程中發生的税、費負擔方式為買方承擔。

3.相關文件包括:□機動車行駛證、□機動車登記證書、□車輛購置附加費憑證、□税訖證明、□車輛年檢證明、□養路費繳付憑證、□銷售舊機動車委託書、_________。

第三條

雙方權利義務

1.賣方應保證對出賣車輛享有所有權或處分權,且該車符合國家有關規定,能夠依法辦理過户、轉籍手續。

2.賣方保證向買方提供的相關文件真實有效及其對車輛狀況的陳述完整、真實,不存在隱瞞或虛假成分。

3.買方應按照約定的時間、地點與賣方當面驗收車輛及審驗相關文件,並按照約定支付車款。

4.賣方收取車款後,應開具合法、規範的收款憑證。

5.買方應持有效證件與賣方共同辦理車輛過户、轉籍手續。

6.車輛交付後辦理過户、轉籍過程中,因車輛使用發生的問題由使用者負責。

第四條

違約責任

1.第三人對車輛主張權利並有確實證據的,賣方應承擔由此給買方造成的一切損失。

2.賣方未按照約定交付車輛或相關文件的,應每日按車款50%的標準支付違約金。

3.因賣方原因致使車輛在約定期限內不能辦理過户、轉籍手續的,買方有權要求賣方返還車款並承擔一切損失;因買方原因致使車輛在約定期限內不能辦理過户、轉籍手續的,賣方有權要求買方返還車輛並承擔一切損失。

4.買方未按照約定支付剩餘車款的,賣方有權要求買方承擔由此造成的一切損失。

第五條

合同爭議的解決辦法

本合同項下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或申請調解解決;協商或調解解決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種方式解決(以下兩種方式只能選擇一種):

(一)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二)依法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

第六條

其他

1._________。

2.本合同一式二份,買方一份,賣方一份。本合同在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合同生效後,雙方對合同內容的變更或補充應採取書面形式,作為本合同的附件。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過户合同 篇12

售車方(甲方): 身份證號:

户籍所在地:

購車方(乙方): 身份證號:

户籍所在地: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二手車流通管理辦法》等有關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就二手車的買賣事宜,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籤訂本合同。

一、車輛情況

1、車類型號:____________________ ;車身顏色:_________;車牌號碼:____________;行駛公里:__________;發動機號:__________________;車架號碼:______________;初次入户時間:________________;車輛購置税完税證明號:____________;車輛保險險種及到期日: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車輛具備下列證件及備件(在方格里打“√”為示):

行駛證正、副本 □購置税(費)證 □路費收據

車船使用税標誌 □定編證(使用證) □營運證

機動車輛登記證書 □備胎 □千斤頂 □鑰匙

3、甲方保證所有的車輛信息屬實,車輛無事故造成車架或其他結構性損傷史。

4、乙方確認所購車輛的目前實際狀況,不得以除上述3之外車況為由中途退車。

二、交易金額及付款方式

1、轉讓車輛價款為RMB 元(大寫:人民幣壹拾陸元整):其中車輛價款為 RMB 元,車牌價款為RMB 元。

2、乙方於本合同簽訂之日起一次性付清,甲方收款後,出具相應收據並於 年 月 日交付乙方該車輛及其證件、備件。

三、過户及相關問題約定

1、甲乙須按合同約定及時把該車輛交付給乙方佔用使用,並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擾乙方的使用。

2、車輛於本合同簽訂日以前所發生的各項費用與乙方無涉,簽訂日之後的各項費用由乙方承擔。

3、甲乙雙方就過户問題達成如下共識:

①雙方約定該車輛繼續掛靠在甲方的名下,並不立即發生實際的過户行為。若日後乙方要求為該車輛辦理過户,甲方需無條件、及時地協助乙方辦理。甲乙雙方約定最終過户時間為 年 月 日。

②因甲方喜愛該車輛之車牌,故和乙方約定在其購買新車後,將該車輛車牌 轉讓甲方,同時甲方支付乙方購買新車牌之費用,完成該車輛上牌及過户手續。如購買新車牌之價格超出RMB 元,超出部分由甲方自行承擔。 ③如因相關政策及法律約束,無法按上述①約定轉讓車牌,則甲方將放棄該車輛之車牌,積極配合乙方完成車輛過户手續。

④日後車輛辦理過户的費用由______________方承擔。

4、本合同簽訂之日起,車輛的所有權歸乙方,乙方有使用、出售、轉讓及報廢等權利。

5、在未辦理車輛過户期間,該車輛發生的法律關係與甲方無涉,均有乙方承擔(包括但不限於損壞、維護修理或被盜等)。

6、本合同簽訂之日前因該車引起的一切交通事故、違章罰款等行政規費等均由甲方承擔;自本協議簽訂並交付車輛之日,該車的所有權及一切權益、風險等均歸乙方承受,因該車引起的一切交通事故、交通違章罰款等行政規費、保險費、人身損害賠償責任等均由乙方單獨承擔,與甲方無任何關係。

7、因車輛的所有權已經發生轉移,故甲方的親屬對該車輛不享有繼承權。

四、違約責任

1、甲方向乙方提供車輛的一切真實、有效、合法的手續、票據和證件,並對車輛來歷及所有手續、票據和證件的真實性和合法性負責。事後如調查發現甲方提供的該車輛的手續、票據和證件系虛假、偽造證件,或車輛來歷不明,乙方有權退回車輛給甲方並要求甲方退回購車款,同時因偽造證件而給乙方造成的所有損失及產生相關的法律責任均由甲方承擔。

2、若因甲方的責任導致車輛在約定之時不能過户,甲方須向乙方支付車輛總價款的______%作為違約金,同時,甲方須承擔由此產生的一切法律責任及相關後果。

3、車輛交付後,乙方必須按時交納交通違章罰款等費用,如因未按時交納而致使甲方墊付上述費用及承擔罰款和訴訟費等,乙方除應立即償還甲方墊付費用及罰款、訴訟費外,還應每日按甲方墊付款總額的1%向甲方支付違約金,自甲方墊付該款之日計算至乙方全部償還該款之日。

4、因雙方約定該車輛並不立即辦理過户,故甲方需及時將乙方使用該車輛時所發生的各項問題及時轉告乙方(如違章罰款通知)。若因甲方故意拖延給乙方造成不必要的損失,甲方需每日按此拖延總費用的1%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5、因雙方約定該車輛並不立即辦理過户,因此,任何涉及第三人的糾紛(含善意第三人和事故第三者責任等)由具體事由發生人獨立承擔責任,並對因該事由造成的合同相對方的實際損失承擔連帶責任,並支付車輛______%作為違約金。

五、附則

1、甲、乙雙方同意,在本合同履行過程中如遇糾紛且協商不成,向本合同簽約地人民法院申請訴訟解決。

2、本合同一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甲方一份,甲乙雙方簽字後立即生效。

3、本合同未盡事宜,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訂立補充條款。補充條款及附件均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

甲方: (簽章) 乙方: (簽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合同簽約地:

標籤: 過户 通用 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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