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養殖合同十四篇

養殖合同十四篇

養殖合同 篇1

甲方:

養殖合同十四篇

乙方:

關於鵝苗發放及成鵝回收事宜,經雙方友好協商,達成以下協議:

鵝苗出售:

1、甲方負責提供當日齡健康鵝苗只,每隻價格在簽定合同時,乙方支付鵝苗定金 元,提貨時鵝苗款一次結清。按照提貨時間當日沒有及時提貨的,定金不退。甲方有權另行處理。

2、鵝苗健康標準為不瘸、不瞎、無盯臍,出殼後注射防疫疫苗一次。

3、在甲方廠區內交貨,提貨時間為日,包裝及運費由乙方負責,甲方可提供服務,免費提供養殖技術諮詢。 成鵝回收:

1、實行最低保護價收購,最低保護價/公斤,收購時隨行就市。

2、收購要求為放牧飼養的白鵝,飼養時間在100天以上,保證羽毛、羽翎完整。

3、收購地點在甲方廠區內檢驗過秤,貨款一次性結清。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地 址:依安縣依安鎮明安西路198號 住 址:

聯繫電話: 聯繫電話:

日期:

養殖合同 篇2

甲方: 身份證號碼:

乙方: 身份證號碼:

工作需要,甲方聘用乙方從事種植養殖一體化生產勞務,根據有關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訂立本合同,共同執行。

一、合同期限:

本合同有效期限自 年月日起至 年月日止;

二、用工約定:

1、勞務用工合同期滿,如甲方繼續留用乙方,可續簽合同。甲方不再留用,勞務用工合同即終止;

2、勞務合同期內乙方要求辭職,應提前十五日以書面或口頭形式通知甲方。

三、工作職責:

1、乙方要聽從甲方的工作安排,服從分配,按甲方確定的崗位職責按時、按質、按量完成工作;

2、乙方要自覺遵守甲方的各項規章制度和規定。做到遵章守紀保證出勤;

3、乙方要認真執行《崗位責任制度》、《安全操作規程》、杜絕各類事故發生;

4、乙方在聘用期間不得損害甲方利益,出於個人行為而給甲方帶來經濟損失的,乙方必須承擔全部責任;

四、工作時間:

1、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間,執行每日8小時工作制。需加班的,甲方將按《勞動法》的規定予以支付相應報酬;

2、乙方必須在規定的勞動日數出滿勤,缺勤者必須提前一天以書面或口頭形式向甲方請假,否則按曠工處理(曠工者每個工作日扣發20元工資);

3、凡缺勤者均扣發當日工資,但缺勤休假不得超過天,凡超過者,按不勝任崗位工作予以解除勞務協議;

五、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1、 甲方應根據工作需要,向乙方提供必要的勞動工具和勞保用品,乙方調出時需將勞動工具歸還甲方;

2、甲方不得無理或以不正當理由解聘乙方;

3、甲方在此期間應主動對乙方進行技術培訓和指導;

4、甲方應對此期間乙方的工傷事件負相應的責任;

六、勞動報酬:

1、甲方的工資分配應遵循按勞分配的原則;

2、執行定時工作制的乙方為甲方工作,甲方每月1200元人民幣支付給乙方;

七、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解除本協議

1、乙方違反甲方勞動紀律、規章制度的;

2、因乙方失職,給甲方利造成損失的;

3、不服從分配,有違法、有嚴重違紀行為的;

4、不執行《崗位責任制度》、《安全操作規程》的;

5、乙方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或勞動教養的;

6、乙方有違反計劃生育政策的;

7、甲方宣告解散的;

八、其它:

1、雙方必須嚴格遵守履行本合同,任何一方不履行合同,根據情況給予經濟補償;

2、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後生效;

3、本合同未盡事宜,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後,進行修訂和補充;

4、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簽字:

乙方簽字:

簽訂日期:年 月 日

養殖合同 篇3

甲方:

乙方:

甲方地處_______省_______縣,是國家級的旅遊景點,風景秀麗自然資源豐富,為合理利用和開發當地現有資源,甲方投資興辦了以______________農業科貿有限公司為主體的具有規模的蛋雞養殖廠。乙方屬於國家級飼料科研機構,擁有國內一流的畜禽飼料營養技術和眾多科研專家。甲乙雙方在平等互利、強強聯合的原則下,達成如下技術合作協議:

一、合作宗旨

在戰略合作伙伴關係原則下,為提升甲方的科技競爭力,提高甲方的經濟效益。甲乙雙方在綠色品牌蛋雞飼料生產和蛋雞產品的綠色養殖技術方面進行合作,乙方為甲方的綠色品牌蛋雞飼料生產和綠色蛋雞產品養殖技術提供技術服務。乙方為甲方綠色品牌蛋雞飼料及綠色品牌蛋雞產品的研製單位。雙方聯合申報國家重大產業技術開發項目及省市的科技項目和推廣項目,共同推進企業的科技進步,實現農產品深加工達到互利雙贏的目的。

二、雙方權利和義務

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按照合作協議進度安排,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提供綠色品牌蛋雞飼料生產和綠色品牌蛋雞產品養殖技術和生產系列飼料配方。甲方對乙提供的生產配方享有使用權,乙方不得再向_______省境內及周邊省市的任何一方轉讓和泄密。

2、甲方不得將乙方提供的技術配方內容泄密或轉讓給第三方。

3、甲方銷售產品(蛋品和飼料)的宣傳、外包裝等可冠“中國農業科學院飼料研究所研製”字樣。

4、雙方確保所採購原料質量,共同合作在保證產品質量前提下努力降低蛋雞產品成本,提高甲方品牌蛋雞的市場核心競爭力和經濟效益。

5、甲方有義務將有關市場信息及時反饋給乙方,以便乙方調整配方或派專家到該市場進行技術服務。

6、甲方負責乙方到甲方工作的技術專家往返的交通和食宿費用。

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根據甲方的要求,提供適合市場需要的綠色品牌蛋雞系列飼料生產配方及綠色品牌蛋雞產品養殖技術,從飼料配置環節保證飼料產品符合綠色食品規定,每枚雞蛋中膽固醇含量要≤200mg,處於國內領先水平,其他如卵磷脂≥1。48g/每枚、鐵≥17。2mg/每枚、鋅≥14。7mg/每枚、硒≥0。23mg/每枚等指標高於國內同類先進產品,並根據市場實際需要對配方進行適時調控,以滿足終端用户對綠色產品飼養的市場要求。

2、雙方未達成續約協議,合同到期自動終止。

3、本協議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兩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本協議未盡事宜,雙方本着真誠友好、可持續發展的合作原則,共同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由簽約所在地人民法院訴訟解決。

簽約地:

甲方:

法人代表(簽字):

授權代表(簽字):

技術負責人(簽字):

日期:

乙方:

法定代表人(簽字):

授權代表(簽字):

技術負責人(簽字):

日期:

養殖合同 篇4

出租方(以下稱甲方):

承租方(以下稱乙方):

身份證號: 身份證號:

甲方有養殖場(貂場)一個,出租給乙方使用,雙方經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甲方出租的養殖場座落於 ,養殖場面積2.6畝。

第二條 租期_,自 年月_日至_____ 年_月_日。

第三條 租金和租金交納期及條件:

1.每年租金為人民幣_______元,押金5000元。

第四條 水電費,繳費辦法:

1.租賃期間養殖場發生的水電費由乙方繳納.

第五條 乙方的職責:

1.租賃期間,乙方如欲將租賃房屋轉租給第三方使用,必須事先徵得甲方的書面同意。取得使用權的第三方即成為本合同的當然乙方,享有原乙方的權利,承擔乙方的義務。

2.乙方必須依約繳納租金及其他費用,如有無故拖欠,甲方有權收回房屋。

3.甲、乙雙方在合同終止前,須提前一個月通知對方是否終止合同。

4.乙方在租賃期間,必須以合理防範措施,保護租賃期內房屋的完好無損(自然折舊、自然災害除外),乙方不得擅自改變租賃房屋的結構及用途,如確需要變更用途,需經甲方同意後方可進行。且改造後的房屋未經甲方同意,不得再自行拆除,乙方造成租賃房屋毀損,應負責恢復原狀。如乙方在租賃期滿不負責恢復原狀,甲方有權自行恢復原狀,費用由乙方負擔。

5.乙方保證承租甲方的房屋作為養殖用途,合法經營。因乙方違法經營而給甲方造成的連帶損失,由乙方負責賠償。

第六條 合同期滿,如甲方的租賃房屋需繼續出租,在甲方向第三方提出的同一條件下,乙方享有優先權(但租金可隨社會物價指數變動而適當調整)。

第七條 租賃房屋如遇政府徵地或其他不可抗力的特殊情況,造成養殖場不能繼續出租的按實際使用日期結算租金。

第八條 本合同如有不盡事宜,須經雙方協商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執行中如發生糾紛,應通過甲乙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提請當地相關部門或人民法院裁決。

第九條 本合同經過雙方代表簽章後生效。本合同正本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出租方:

承租方:

日期:

養殖合同 篇5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有關規定,明確雙方權利和義務關係,經雙方友好協商,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豬場坐落地址

甲方出租的豬場坐落地址:位於 ,建築面積共平方米, 棟,甲方保證該豬場與第三方無爭議。

租賃用途:

乙方向甲方承諾租賃該豬場作為乙方養豬使用,乙方保證在租賃期間內未徵得甲方書面同意,不擅自改變上述約定的用途使用,包括豬圈、空地和場內土地。

第二條 租賃期限

租期xx年,自日起至xx年xx月 xx日止。

租賃期滿,甲方有權收回該豬場,乙方需要繼續承租該豬場的,則應於租賃期滿前2個月,向甲方提供續租要求,經甲方同意後重新簽訂租賃合同。

第三條 租金和押金繳納

1、甲、乙雙方約定,該豬場每年租金總計人民幣(大寫:),押金元,租賃期滿甲方退回乙方。

2、乙方支付租金的方式為簽訂合同時一次性支付,甲方並出具相關的收款憑證。

第四條 租賃期間其他有關約定

1、甲方將豬場交給乙方後,自願將豬場內原有設備免費提供給乙方使用,在租賃期間如乙方保管不當或不合理使用導致設備(包括高壓清洗機、抽水泵)損壞維修由乙方自行解決,丟失需要賠償,如合理使用引起的自然損耗,乙方不負責。

2、甲方將豬場交給乙方後,同意乙方根據養殖需要添置新設備及修繕原有舊豬舍。

3、租賃到期後,甲方同意乙方自行處置租賃期間乙方添置新設備。

4、租賃期間乙方不得隨意拆改建築物,空地上亂搭亂建,如有需要,需書面徵得甲方同意。

5、租賃期間,甲方有權督促乙方做好消防安全,衞生等工作,乙方應配合。

6、租賃期間,廠房因不可抗拒的原因和市政動遷造成本合同無法履行,雙方均不承擔責任,無條件執行,甲方應

提前2個月通知乙方,乙方應在2個月內做好搬遷工作。

第五條 各項費用的繳納

1、水電費、水費免交,電費乙方自行交繳。

第六條 甲方與乙方的變更

1、在合同期間內甲方不能將豬場所有權轉租給第三方,乙方也不能將豬場轉租給第三方,如有此情況,甲、乙雙方均有權終止合同。

第七條 免責條件

1、租賃期間,若豬場因不可抗力的自然災害導致損毀,造成承租人損失的,雙方互不承擔責任。

2、租賃期間,若乙方因不抗力的自然災害導致豬場失去養殖功能,乙方有權退回押金。

第八條 還租條件

1、租賃期滿,乙方將豬場交還給甲方時,應保證豬圈的瓦、窗户、圈門、牆面、飲水器、蓄水池、飲水管、電路、高壓清洗機、抽水泵和其它設備工具,完整無損能正常使用,正常的損耗除外,如有損壞或丟失,乙方應維修或賠償,甲方驗收合格,終止合同時,甲方將退回乙方押金,如乙方違反此條,甲方將扣取押金維修。

2、在租賃期滿,如甲方要收回豬場,改變用途,提前2個月通知乙方,乙方應做好搬遷準備,甲、乙雙方終止合同。

第九條 爭議的解決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如發生爭議,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

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一律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有關規定,經甲、乙雙方共同協商,作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上述約定,有甲、乙雙方違反,均有權終止合同。 本合共4頁,一式2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均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身份證號:

乙方: 身份證號:

日期:

養殖合同 篇6

乙方:

雙方本着自願、互信互利的基礎上,洛陽溪鳴莊園生態農業旅遊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甲方)、伊川縣匯翔養殖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乙方),經雙方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一、合作養殖的約定

1、甲方給乙方提供符合養殖的地塊(按丈量為準) 畝,地租為每年每畝400斤小麥和400斤玉米。

2、養殖區域水、電、路基本齊全,交通便利。

3、建設10個豬舍。每棟豬舍養豬500頭,由乙方出資建設,要按xx縣新大牧業有限公司要求建築圖紙施工,項目建成後,符合新大牧業要求與驗收,豬苗飼養等其它養殖要求均要符合新大牧業有限公司的要求。

3、工程期限要求120天之內建設完工。

4、工程按圖紙建設要求建設到一半,甲方給乙方撥支持資金10萬,待到乙方養豬出肥料時甲方一次性再支付給乙方肥料款50萬元。

5、乙方養殖户產生的糞便、沼液、污水不許自行銷售,統一給甲方使用、支配。

6、乙方有配合甲方項目驗收的義務,對外甲方可稱養

殖廠是莊園的一分子。

7、關於養豬廠的國家扶持項目資金由乙方所有,甲方不得扣留。

8、雙方合作期間,任何一方不能私自解除約定和變更用途。

9、甲方與新大牧業有限公司簽訂的合同內容由乙方全部按合同內容要求實施,如未按甲方與新大牧業有限公司簽訂的合同內容要求實施,責任由乙方承擔。

二、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協助乙方建設豬場的水、電、路等生產要素符合要求,並保證保證車輛順利進出。

2、雙方共同負責建設期間和生產經營期間的地方治安、社羣關係處理、地方各級政府各項檢查工作、關係協調等事宜,以保證乙方安心生豬養殖。

三、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乙方負責養豬廠的建設,保證在合同期內按時完工。

2、乙方負責生豬飼養所產生的糞污的環保處理,實現糞污的資源化、無害化利用,乙方負責把肥水由一根主管道接入到園區主渠,所有肥料歸甲方所有且肥料出售收入由甲方所有。環評手續及評審費用由乙方承擔。

四、違約責任

1、非因法律、法規及相關性文件之規定以及雙方合同的約定,任何一方不得單方面提出解除合同,否則,違約方

應向守約方支付相應的違約金。違約金的數額為合同建築總成本的20%。

五、其他約定

1、本合同有效期為30年,本合同到期後,經雙方協商一致,可重新簽訂合同。

2、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甲方(簽字蓋章):

乙方(簽字蓋章):

年月日

養殖合同 篇7

甲方(轉讓方): 地址:

乙方(轉讓方): 地址:

甲乙雙方協商一致,甲方將紅寺堡開發區紅寺堡鎮大墩養殖場自已所屬的養殖廠有償轉讓給乙方,具體協定如下:

一、地理位置:東靠 ,南靠靠,北靠 。轉讓總價格為 。大寫: 元整。

二、付款方式:一次性付清。

三、如有個人干涉,由甲方負責。

四、此合同簽字加印之日生效,與法律具有同等效力。雙方不得反悔。

甲方(簽字蓋章): 乙方(簽字蓋章):

年 月 日

養殖合同 篇8

甲方:始興縣馬市鎮紅梨村民委員會

乙方:韶關均航畜牧有限公司

甲乙雙方本着共享發展的原則,在自願、平等、互信的基礎上,經友好協商,就甲方委託乙方代養殖生豬事宜,達成以下協議。

乙方本着回饋社會的原則,響應省委省政府關於新時期精準扶貧精準脱貧工作部署,自願為紅梨村建檔立卡相對貧困户帶養殖生豬,共同推進增加貧困户的收入。

一、委託養殖的仔豬品種和數量

1.品種:。

2.數量:共100頭,具體分配給每户貧困户的生豬數量由紅梨村委會根據貧困户實際情況統籌決定。

3.規格: 公斤/頭。

二、養殖時間

雙方約定,委託代養殖時間自201*年7月1日開始。

三、生豬價格

合同簽署後日內,甲方以仔豬元/公斤的單價,共計 元的仔豬購買費用支付給乙方,並委託乙方養殖和管理,並由乙方負責銷售。

四、養殖和銷售要求

1.乙方嚴格按照與乙方養殖自己所擁有的生豬用的養殖環境、飼料、技術條件等無差別的對甲方委託養殖的生豬進行養殖。

2.乙方嚴格按照現有的技術和質量管理要求養殖甲方委託乙方養殖的生豬。

3.甲乙雙方協商一致,乙方養殖甲方委託生豬至出欄之日的養殖與管理費用為元/頭,100頭豬,養殖和管理成本共計元。養殖和管理成本由乙方墊付,並在生豬銷售收入中扣除。

4.乙方負責並利用自身的銷售渠道,以不低於生豬出欄時市場價的價格,將甲方委託代養殖的生豬銷售完畢。

五、甲方收益

1.甲乙雙方約定,乙方於201*年12月15日之前,以每頭豬公斤, 元/公斤的銷售價格,將首批50頭生豬的銷售收益,扣除養殖和管理成本後,支付給甲方,並由甲方統籌分配給相對貧困户。

2.乙方於201*年1月20日之前,以每頭豬公斤,元/公斤的銷售價格,將第二批批50頭生豬的銷售收益,扣除養殖和管理成本後,支付給甲方,並由甲方統籌分配給相對貧困户。

六、甲方權利和義務

1.甲方有權對乙方對甲方委託養殖的生豬進行監督,但在行使監督權力中,不得無故干擾乙方正常的生產經營活動。

2.甲方享有委託給乙方養殖管理的 頭豬的除養殖管理成本之外的所有收益。

七、乙方權利和義務

1.除甲方按照本合同約定支付仔豬購買費用和養殖管理成本之外,甲方委託乙方養殖的生豬自委託養殖之日起,至銷售完畢之日的所有費用,包含但不限於場地、飼料、人工、銷售等費用均由乙方承擔。

2.乙方應嚴格按照國家對生豬養殖等有關規定養殖甲方委託乙方養殖

的生豬,確保在養殖過程及銷售的生豬符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規章等規定。

八、爭議解決方式

1.如果出現重大疫情,政府對疫區進行封鎖或重大自然災害、戰爭、國家政策改變等不可抗力因素引起市場嚴重萎縮,造成養殖或銷售無法進行,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

2.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應由雙方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可向養豬場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九、附則

1.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2.本合同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友好協商一致簽訂補充合同,補充合同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省編辦駐村工作隊存檔一份。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授權代表):

法定代表人(授權代表):

時間:20xx年 月 日

見證方:

法定代表人(授權代表):

時間:20xx年 月 日

養殖合同 篇9

甲方: (一下簡稱甲方) 乙方: (以下簡稱乙方)

為促進肉牛基地縣養牛業的健康、穩定、持續發展,發揮龍頭企業的帶動作用,延伸產業鏈,增加農民收入,帶動更多的農民致富,甲乙雙方本着平等自願、互惠互利、共同發展的原則,甲乙雙方就肉牛養殖達成如下協議:

一 雙方的責任與權利

1、通過甲方肉牛育肥基地,引入科學的養殖技術和管理經驗。由肉牛育肥綜合服務中心對乙方進行定期和不定期的指導和培訓(此為無償培訓),或實地指導。

2、協助乙方購買架子牛,並且根據乙方出欄數量預付每頭牛500元收購牛定金。

3、甲方為乙方無償提供衞生防疫、相關管理等技術服務,但所發生的藥費等由乙方負擔。

4、乙方育肥牛如果達到出欄標準,甲方全部收購,否則乙方不予退還協議定金。收購價在市場價基礎上上浮每公斤0.40元。收購牛款一次性付清,不得拖欠,否則乙方有權終止合同。付不清購牛款,甲方按天加計3‰的罰款,全部結清款項。

5、乙方必須保證將符合協議要求的肉牛全部出售給甲方,

不得售於他方,否則甲方有權終止合同,乙方按售於他方的數量賠償甲方三倍的購牛定金。

6、因不可抗力的災害造成不能及時提供甲方育肥牛時,乙方及時通知甲方商定有關處理事宜,否則,甲方有權追究乙方的責任。

7、在合同到期乙方不再續簽協議時,必須退還甲方提供的預付收購牛定金。

二、 本協議未盡事宜,雙方另行協商並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效力。

三 、本協議自簽字之日起生效。

四、 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乙方(簽字):

甲方代表人:

20__年月日

養殖合同 篇10

甲方:*有限公司

乙方: 地址: 身份證號碼:

一、 合同 總則:

1、飼養時間年月日至 年月日,共 天。

2、乙方自願飼養數量為 只,合計只並定向出售給甲方。

4、合同簽訂時乙方向甲方交納元/只押金,共 元,。此押金款在毛雞回收率在90%全部退還;未達到90%時,按照實際只數退還押金。

5、甲方按照每市斤元的保底價回收乙方飼養的合格毛雞(無病活體,單體重量4市斤—5市斤)。當市場價低於保底價時,按保底價回收;當市場價高於保底價時,按市場價回收。採購價不含運費

二、 毛雞回收:

1 毛雞回收實行甲方棚前過磅或乙方自送兩種方式進行

2 乙方自送雞按照合同雞胴體出成指標倒推算毛雞重量。

3 乙方自送毛雞到甲方,運費按甲方宰殺計劃按時裝車出發,因道路,天氣等原因不能進車時,由乙方負責倒運,若導致計劃放空乙方承擔0.2元/只的放空費,裝車時應輕拿輕放,不合格雞(死雞、殘雞、小雞等)嚴禁裝籠,在雞裝籠時,要排放均勻,不能有擠壓和仰卧現象,抓雞時不得抓翅、抓腿,一律雙手抱着抓。如不按要求抓雞,在宰殺前出現殘翅、殘腿、斷爪和淤血現象,將追究甲方的經濟賠償責任。 4乙方須按最早出欄日期提前三天向甲方報出欄計劃,回收日期以甲方確定日期為準。乙方提報計劃經甲方確定後,不得私自退計劃,否則甲方有權拒收。

三合格毛雞質量要求

1 甲方回收率不超過90%,超出部分按當天市場價回收,回收只數以生產胴體只數統計數據為準。

2 當毛雞平均只重高於5市斤時,超出部分按當天市場價回收(超出部分=總重量-乙方當天回收毛雞總數*5);當平均只重低於4市斤時,按照甲方標準結算。

3 乙方當天毛雞平均只重符合甲方要求但其中有部分不在範圍之內,如不符合要求比例在2.5%以內,當天結算金額和結算重量都按正常價格和重量結算;如超過2.5%,超出部分的.不符合甲方要求的雞隻按照公司標準結算,不符合要求的雞隻數量及重量以甲方生產胴體數量及重量為準,結算價格以甲方標準結算。 4乙方當天毛雞平均只重不符合甲方要求但其中有部分不在範圍之內,但平均重量在3.7市斤以上,低於

3.4市斤比例在5%以內,按照甲方現行結算標準結算,如乙方雞隻低於3.4市斤比例在5%以上,超過部分結算價格在甲方標準的基礎上再下浮0.03元/斤;雞隻數量及重量以甲方生產胴體數量及重量為準,結算價格以甲方標準結算。

5 乙方向甲方提供的毛雞必須是均勻,無禿背,無腳墊,無胸囊炎,無其他皮膚病的健康雞。死雞,病雞,單隻重量低於3市斤的小雞甲方不予以回收,注:如乙方提供雞隻有禿背,腳墊,胸囊炎在5%以內甲方不予以追究,比例超過5%,超過部分按照正常價格下浮0.03元/斤回收

三、甲、乙雙方責任與義務:

1甲方應保證如期回收乙方飼養的合格毛雞,根據乙方出欄計劃,按時裝車,如因乙方原因耽誤裝車造成的運輸費用損失和誤工費全部由乙方承擔,因雨雪天路滑,汽車不能靠近雞舍,由乙方負責倒運裝車,倒運費甲方自負。

2 如有以下特殊情況:停水,停電,國家政策調整或其他不可抗拒因素,及因乙方原因導致無法回收時,

甲方不承擔損失

3乙方場內或雞舍內不得存養合同以外的雛雞或其他雞隻,一經發現根據情節給予處罰,並將該批雞降價收購。

4、乙方出欄時提前10小時停食,提前兩小時停水、保持雞體乾燥,如不按規定停食、停水,在屠宰時發現嗉中有食,乙方將按抽檢出的每隻雞的實際食量的5倍從每隻雞中扣除。

5甲方義務為乙方提供肉雞飼料管理技術和疾病防治技術,協助解決乙方飼養管理過程中的各種疑難問題。

6、乙方應在成雞出欄前一天到當地獸醫檢疫部門開具產地檢疫證明,檢疫費由乙方承擔,無檢疫證明不回收成雞,並承擔相應的車輛運費損失車輛消毒證明,養殖户身份證複印件和電話號碼,養殖户身份證複印件和電話號碼必須真實有效。

對發生疫情傷亡過大或遇到其他不可抗拒的災害,而無法履行合同,必須及時通知甲方,甲方派人確定後備案處理(注:乙方須有甲乙雙方簽字的書面處理文件方可處理,否則視為乙方違約)

7棚前過磅稱重在乙方所在地,由乙方準備磅稱。(磅稱須由技術監督部門驗證合格)。

五、藥殘控制

1、乙方防疫、消毒和預防治療用藥必須來源於公司,禁止濫購亂用非公司指定的藥品,發現病情應立即告知公司技術服務人員,在技術員的指導下用藥。

2、毛雞進廠時,甲方將對乙方飼養的肉雞提取樣品,並標明飼養單位及編號,然後低温冷凍存放,每20天集中檢驗一次,檢驗不合格的,由甲方承擔本批檢驗費用及經濟損失,並按合同約定的藥殘價格處理。

六、結算:

1甲方須持現款購雛購料,乙方在成雞回收後按本合同約定之價格15日內付毛雞總款額的50%,其餘的50%(作為藥控保證金)30日內全部付清,結算地點。

2、結算時,給予冬季取暖和夏季降温補貼,冬季時間從每年的11月30日至第二年的3月10日,在此期間飼養的肉雞,按實際飼養天數每隻雞(按出欄成雞數計)每日給取暖補助0.01元,夏季從7月15日起到8月30日止,按飼養進入天數,每隻雞每日給降温補貼費0.005元。

七、爭議的解決

1本合同一經簽定,甲乙雙方必須遵守,任何一方因不執行合同而給對方造成經濟損失時應予賠償,並且守約方有權終止合同。

2無論出現任何問題,雙方均應本着平等、友好的原則協商解決。

3本合同如需公證,公證費用由提出方負擔。

4 出欄時間: 年 月 日至 年月日

5乙方必須在出雞期限內出雞,否則視為乙方違約,甲方有權拒收,如乙方私自外賣,乙方必須向甲方繳納2.0元/只違約金。

八、附則

1、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2、 本合同自甲乙雙方鑑字之日起生效,毛雞回收付款後本合同隨之無效。

3、 本合同的解釋權歸*有限公司

甲方: 乙方: 地址:

養殖合同 篇11

發包人(甲方):天津市福遠養殖場

承包人(乙方):天津君博建築工程有限公司 雙方遵循平等、自願、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就本建設工程施工項目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況

1、工程名稱:畜牧業設施提升工程奶牛精細養殖園區建設項目

2、工程時間:20xx年5月1日-20xx年10月20日

3、工程內容:工程款

二、工程承包範圍 承包範圍:養殖場房、辦公室、宿舍等建房施工。

三、合同工期: 開工日期:20xx年5月1日 竣工日期:20xx年10月26日

四、工程竣工:乙方必須按照協議書約定的竣工日期竣工。 因乙方原因不能按照協議書約定的竣工日期竣工的,乙方承擔違約責任。

五、工程質量標準:慈利縣質量檢測局為準 ( 不包括材料質量 )

六、合同金額:工程款:13140000元

七、組成合同的文件包括: 1、本合同協議書 2、標準、規範及有關技術文件 3、圖紙 雙方有關工程的洽商、變更等書面協議或文件視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八、乙方向甲方承諾按照合同約定進行施工、竣工並在質量保修期內承擔工程質量保修責任。

九、乙方在施工過程中所需用的建材必需提前10天向甲方提出書

面申請,甲方則需及時提供全部建築不得誤工,保證施工期間的暢通。乙方在施工過程中如有造成不必在的浪費則按照市價賠償。

十、甲方有權對乙方工程實施監督。在豬舍內部結構中乙方需按照甲方要求施工。甲方在乙方的施工過程中不得隨意調動乙方的施工人員。

十一、本合同正本兩份,具有同等效力,由發包人承包人分別保存一份。如遇不可抗力因素,雙方協商解決。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年 月 日

養殖合同 篇12

甲方:身份證:

乙方:身份證:

簽訂地點:

簽訂時間:

經甲乙雙方協商,本着互惠互利、共同發展、誠實守信的原則,乙方自願與甲方合作,為明確雙方的利益和義務,就肉雞委託養殖達成如下協議,雙方共同遵守。

一、 委託養殖的約定:

1.甲乙雙方堅持優勢互補、共享成果、共擔風險的原則進行委託養殖;

2.甲方負責技術指導,雞苗、飼料、藥物等物料供應;

3.甲方提供的雞苗、飼料、藥物等物料,乙方在飼養過程中管理的由甲方提供的肉雞均屬甲方財產,乙方不能擅自處理;

4.乙方負責養殖的場地、設施和勞動力;

5.乙方對甲方提供的物料和肉雞有管理權,並負管理責任,養護應合同規定將委託養殖的肉雞交付甲方回收。

二、 雞苗、飼料、藥物的供應規定:

1. 甲方向乙方提供優質雞苗,並由乙方認可,並出具收條。

2. 甲方向乙方提供牧慧產農場料,以料場出廠價為準,並出具收條。

3. 甲方向乙方提供合格的藥物,並由乙方認可,並出具收條。

三、 雞苗、飼料、藥物供應日期

1.甲方在年只,價格元/只

2.甲方在年噸,價格元。

3.甲方在年元。

四、 銷售結算:

1. 甲乙雙方共同協商後,由甲方收購,乙方不能擅自處理;

2. 收購價格以當日市場價為標準;

3. 甲方回收後,十天內向乙方交付乙方差價。

五、 爭議的解決

1. 合同已經簽訂,甲乙雙方必須遵守,任何一方因不執行合同而給對方造成經濟損失時應予賠償。

2. 無論出現任何問題,雙方均應本着平等、友好的原則協商解決。

3. 本合同如需公正,公證費用由提出方負擔。

六、 附則

1.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2. 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毛雞回收後本合同隨之失效。

甲方:

乙方:

日期:

養殖合同 篇13

甲方:(收購方)

乙方:(養殖方)

(甲方)為了發展生產的需要,充分發揮農業龍頭企業的作用,與廣大漁業養殖户(乙方)簽訂本養殖合同書。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規定,雙方在平等互利、誠實信用的基礎上,經充分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一、標的:養殖黃魚乙方為了脱貧致富,開拓海水養殖業,以改變漁業的產業結構,發展農村經濟,自願、向甲方提供海水養殖產品_________養殖黃魚。甲方為了擴大生產規模,提高企業的經濟效益,願意收購乙方的海水養殖產品_________養殖黃魚。

二、本合同有效期為叁年,從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計算。

三、數量:根據乙方的實際條件,計劃在無污染海域面積_______畝養殖黃魚。甲方將乙方實際養殖的海域面積,作為甲方的養殖基地,納入甲方的生產計劃,並按照質量標準予以優先收購。

四、質量:為了確保食品的質量和衞生安全,乙方必須嚴格按照海洋養殖業養殖的技術標準進行海洋養殖,養殖的海域必須是無污染的海區。並將符合起網要求的新鮮養殖黃魚迅速、安全送往甲方目的地,否則,甲方有權拒絕收購。

五、價格:按照市場經濟隨行就市的價格規律。但是,甲方為了海洋養殖業健康穩定發展,保護漁民的養殖積極性。凡是與甲方簽訂養殖合同書的,都享受保護價的優惠政策。無論市價上揚或下躍,乙方的經濟利益不受損害。

六、運輸:乙方應及時將符合起網標準要求的新鮮養殖黃魚,起網後迅速採取保鮮措施,迅速、安全送往甲方目的地。運輸工具由乙方事先聯繫落實,並告知甲方,徵得甲方同意。運輸工具必須清潔衞生。運輸費用由甲方負擔。

七、雙方義務:甲方有責任對作為甲方的養殖基地,己納人甲方生產計劃的養殖户,進行相應的養殖生產技術的知識培訓。提供適當的物力和財力的扶植。乙方有責任將合格的新鮮養殖黃魚提供給甲方,無論市場價上揚或下躍。否則甲方有權解除基地關係。未盡事宜,雙方另行協商確定。

八、本協議發生糾紛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由____法院管轄。

九、本合同書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 (蓋章)簽字:

乙方: (蓋章)簽字:

年 月 日

養殖合同 篇14

甲方:

乙方:

經甲乙雙方協商,按照“六統一”(即:統一養殖場規劃設計與建設、統一供種、統一飼料、統一飼養標準、統一防疫、統一銷售)的要求,本着平等互利,共同發展的原則,達成如下協議:

一、甲方的責、權、利

1、指導乙方進行養殖場選址,負責乙方養殖場的規劃設計。養殖場在設計方案及投資預算經乙方簽字同意後由專業施工隊統一建設。

2、統一供應乙方籠舍相關配套材料(包括:兔舍門、食槽、自動飲水器、飲水管、籠底板等配套材料)。供應價格=採購價+採購費用,由甲方和養殖協會共同確定。

3、向乙方提供優質成年四川白獺兔種兔(公母比1︰5),價格每隻150元人民幣。在1月內若因種兔本身質量存在問題,甲方負責更換,在種兔使用壽命結束時或在使用壽命期間因各種外在因素造成種兔不能正常生產時,乙方按相同價格及時購買。種兔使用壽命為2年。

4、為乙方提供獺兔養殖和病蟲害防治技術資料,進行現場養殖技術培訓。

5、為乙方制定防疫程序,指導和監督乙方實施防疫程序。以協會價格統一向乙方提供各類消毒和疾病防治藥品。協會價格=採購價+採購費用。

6、以協會價格向乙方統一供應飼料。協會價格由甲方和獺兔養殖協會理事會根據原材料價格和生產費用變化按月確定,甲方通過合作社理事會每月28日告知乙方下月的飼料價格。

7、以市場價格收購乙方在合同有效期內由甲方提供的種兔繁殖生產的合格成年商品兔。質量標準按四川商品獺兔皮收購試行標準ZB93.3(附後)執行。同時執行合格品最低保護價:15元/公斤。不合格商品兔以當時肉兔市場價格收購。市場價格由養殖協會監督執行。乙方交售商品兔後,甲方當日結清當批兔的銷售款。結算方式為:乙方領取金額=銷售總額-技術服務和銷售費用(1.6元/只)。

8、有權拒收不是甲方提供種兔所產和不按技術規範要求生產的的商品兔。

二、乙方的責、權、利

1、按照“六統一”的要求加入“橫山縣獺兔養殖專業合作社”,並按協會章程行使權利、履行義務和承擔責任。

2、在同意甲方提供的養殖場設計方案和投資預算15天內開始養殖場修建,嚴格按照養殖場規化設計方案監督施工隊的施工

三、違約責任

1、甲方有下列情況之一,向乙方提供相應的賠償,並支付違約金1萬元:

(1)故意向乙方提供劣質種兔造成損失,除及時更換種兔外,按協會養殖户每日每隻種兔平均利潤賠償,並按實際損失天數計賠。

(2)因飼料營養水平不夠導致兔羣大量死亡,按實際死亡數量每公斤賠償15元。

(3)乙方向甲方服務人員報告異常情況,甲方服務人員4小時內無故不到場,造成乙方兔羣大量死亡,按實際死亡數量每公斤賠償15元。

(4)甲方無故拒收乙方合格商品兔,給乙方造成損失,據實賠償。

2、乙方有下列情況之一,向甲方提供相應的賠償,並支付違約金1萬元:

(1)在養殖場交付使用後半月內及時領取種兔和支付種兔款,造成甲方種兔積壓,按乙方基礎種兔設計養殖規模和甲方種兔每日飼養成本賠償。

(2)違反本協議第二部分第4條規定,給甲方造成損失,據實賠償,並不再享受甲方提供給協會會員的一切優惠。

(3)不按養殖技術規範操作,或違反本協議第二條第5條,給甲方造成損失,據實賠償。

(4)對養殖場修建質量監督不嚴,造成圈舍倒塌、返工等問題,乙方除自行負責重建外,若給甲方造成損失,據實賠償。

3、免責條款

(1)因自然災害等人為不可抗拒的因素造成本協議無法繼續執行,雙方免責。

(2)因國家重點建設等人為因素造成本協議無法執行,補償或賠償按雙方損失額按比例分配,不能完全彌補損失時,雙方免責。

四、其他事項

1、未盡事宜,經雙方協商解決,並形成文本,作為本協議附件,與本協議據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協議從簽字之日起生效。本協議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 方:

乙 方:

簽字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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