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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有許可合同(通用5篇)

專有許可合同(通用5篇)

專有許可合同 篇1

簽訂時間: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專有許可合同(通用5篇)

簽訂地點:_________

中國_________公司(以下簡稱“受讓方”)為一方

_________國_________市_________公司(以下簡稱“出讓方”)為另一方

鑑於出讓方擁有設計、製造、安裝、銷售_________產品的專有技術;

鑑於出讓方有權,並且也同意向受讓方轉讓上述專有技術;

鑑於受讓方希望利用出讓方的專有技術設計、製造、銷售和出口_________產品;

雙方授權代表通過友好協商,同意就以下條款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 定義

1.1 “受讓方”:是指中國_________公司,或者該公司的法人代表,代理和財產繼承者。

1.2 “出讓方”:是指_________國_________公司,或者該公司的法人代表,代理和財產繼承者。

1.3 “合同產品”:是指本合同附件一中所列的產品及其型號和規格。

1.4 “技術資料”:是指本合同附件二中所列的全部技術數據、圖紙、設計、計算、操作、維修、產品檢驗等資料。

1.5 “合同工廠”:是指受讓方使用了讓方提供的技術資料進行生產合同產品的場所,即_________省_________市_________工廠。

1.6 “淨銷售價”:是指合同產品的銷售發票價格扣除包裝費、運輸費、保險費、佣金、商業折扣、税金和外購件等的費用後的餘額。

1.7 “技術服務”:是指出讓方根據本合同附件四和附件五中的規定,就合同產品的設計、製造、裝配、檢驗、調試、操作等工作,向受讓方提供的技術指導和技術培訓。

1.8 “商業性生產”:是指合同工廠生產第_________台合同產品以後的生產。

1.9 “合同生效日期”:是指本合同的雙方政府有關當局中的最後一方批准合同的日期。

(注:可根據具體項目的需要增減上述定義)

第二條 合同範圍

2.1 出讓方同意向受讓方轉讓,受讓方同意從出讓方取得合同產品的設計、製造、銷售、安裝、維修的專有技術。合同產品的型號、名稱、規格和技術參數詳見本合同附件一。

2.2 出讓方承認受讓方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設計和製造合同產品,以及使用、銷售和出口的權利。這種權利是非獨佔的,不可轉讓的權利。

2.3 出讓方負責向受讓方提供合同產品有關的專有技術和技術資料,其具體內容、數量和交付時間詳見本合同附件二。

2.4 出讓方負責派遣技術人員來華講解技術資料,並對合同產品的設計、製造、裝配、檢驗、考核等進行技術指導和服務,技術服務的內容和要求詳見本合同附件四。

2.5 出讓方負責接受和安排受讓方人員在出讓方工廠的技術培訓,出讓方應儘量大的努力滿足受讓方的要求,使受讓方人員能夠掌握上述專有技術,受讓方人員培訓的內容和要求詳見本合同附件五。

2.6 根據受讓方的需要,出讓方有義務以最優惠的價格向受讓方提供合同產品所需要的零部件、原料、或標準件等,具體的供貨內容屆時雙方將另行協商簽訂合同。

2.7 出讓方同意受讓方使用其商標的權利,合同產品可以採用雙方的聯合商標或標明“根據出讓方許可製造”的樣。

2.8 受讓方生產的合同產品經考核合格後,出讓方同意按本合同第8.9條的規定返銷部分合同產品。

第三條 合同價格

3.1 按照本合同第二條規定的合同內容和範圍,受讓方向出讓方支付的合同總價為_________美元(大寫)其分項價格如下:

(1)技術轉讓費_________美元;

(2)設計費_________美元;

(3)技術資料費_________美元;

(4)人員培訓費_________美元。

3.2 上述合同價格為固定價格,其技術資料價格為在_________機場交付前的一切費用。

(注:此處的機場應為受讓方合同工廠附近的國際機場)

第四條 支付條件

4.1 本合同中規定的一切費用將以美元用電匯(t/t)或信匯(m/t)通過北京XX銀行和_________銀行支付。所有在中國境內發生的銀行費用由受讓方負擔,所有在中國境外發生的銀行費用由出讓方負擔。

4.2 本合同第三條所規定的合同總價,按下述辦法由受讓方支付給出讓方:

(1)合同總價的_________%,計_________美元(大寫_________美元),在受讓方收到出讓方提交的下列單據之日起30天內經審核無誤後支付給出讓方;

出讓方政府當局出具的有效出口許可證影印件一份,或者當局出具的不需要出口許可證的證明文件一份。

b.出讓方銀行出具的金額為_________美元(大寫_________美元)以受讓方為受益人的不可撤銷的保函一份,保函格式見本合同附件六;

c.金額為合同總價的形式發票一式4份;

d.即期匯票一式2份。

受讓方在支付上述款項的同時,應向出讓方提交由北京XX銀行出具的金額為_________美元(大寫_________美元)以出讓方為受益人的不可撤銷的保函一份,保函格式詳見本合同附件七。

(2)合同總價的_________%,計_________美元(大寫_________美元),在出讓方交付完本合同附件二規定的技術資料後,受讓方收到出讓方提交的下列單據後,經審核無誤,在30天內由受讓方支付給出讓方;

商業發票一式4份;

b.即期匯票一式2份;

c.交付技術資料的空運單一式4份。

(3)合同總價_________%,計_________美元(大寫_________美元),在受讓方收到下述單據30天內經審核無誤後,由受讓方支付給出讓方。

商業發票一式4份;

b.即期匯票一式2份;

c.由雙方籤説明合同工廠性能保證期已開始的證明文件一式2份。

(4)合同總價的_________%,計_________美元(大寫_________美元),在受讓方收到出讓方提交的下列單據30天內經審核無誤後,由受讓方支付給出讓方:

商業發票一式4份;

b.即期匯票一式2份;

c.由雙方籤的合同產品考核驗收合格證書一式2份。

4.3 根據合同規定,如出讓方需向受讓方支付罰款或賠償時,受讓方有權從上述任何一次支付中扣除。

第五條 技術資料的交付

5.1 出讓方應按本合同附件二規定的內容,數量和時間在_________機場交付技術資料。技術資料運抵_________機場後,其風險即由出讓方轉移到受讓方。

5.2 交貨機場的印戳日期為技術資料的實際交付日期。

5.3 在每批技術資料發運後24小時內,出讓方應將合同號、空運提單號、空運日期、資料的項號、件數、重量、班機號和預計到達日期用電傳或電報通知受讓方,同時,將空運提單和技術資料的詳細清單各一式2份航空郵寄給受讓方。

5.4 如技術資料在空運中發生丟失、損壞、短缺、出讓方應在收到受讓方書面通知後30天內,補寄或重寄給受讓方。

5.5 交付的資料應具有適合於長途運輸,多次搬運,防雨,防潮的堅固包裝。

5.6 每件技術資料的包裝封面上,應以英文標明下述內容:

(1)合同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收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目的機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標記: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重量(公斤):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6)箱號或件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7)收貨人代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8)包裝箱內應附技術資料的詳細清單一式2份,並標明技術資料的序號、文件代號、名稱和頁數。

第六條 技術服務和人員培訓

6.1 出讓方應按照合同規定派遣技術熟練的、身體健康的、稱職的人員到受讓方的合同工廠現場提供技術服務,技術服務的人數、專業、任務和內容,在華時間等詳見本合同附件四。

6.2 受讓方應為出讓方的技術服務人員提供入出境簽證和在華的工作和生活條件,出讓方技術人員在華的待遇條件詳見本合同附件四。

6.3 出讓方的技術服務人員在華服務期間應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和工廠的規章制度。

6.4 受讓方有權按照合同規定派遣技術人員或操作工人到出讓方有關的工廠進行培訓,培訓人員的數量、專業、內容、時間和要求詳見本合同附件五。

6.5 出讓方應為受讓方的培訓人員提供入出境簽證和培訓的條件,培訓人員在出讓方的待遇條件詳見本合同附件五。

6.6 受讓方培訓人員在出讓方接受培訓期間應遵守出讓方國家的法律和當地工廠的有關規定。

第七條 考核和驗收

7.1 為了驗證出讓方技術資料的正確性和可靠性,出讓方應派遣代表與受讓方的技術人員一起在合同工廠共同對合同產品進行考核和驗收,具體的考核程序和驗收標準詳見本合同附件三。

7.2 經過雙方共同考核證明合同產品符合附件三規定的驗收標準時,雙方授權代表應簽署合同產品考核驗收合格證書一式4份,雙方各持2份。

7.3 如果合同產品經考核後證明其技術性能未達到合同規定的技術指標時,雙方應友好協商,共同研究,分析原因,採取措施,待缺陷消除後再進行第二次性能考核,考核合格後按第

7.4 條規定雙方簽署考核合格證書。

7.5 如果第一次考核不合格是出讓方的責任時,出讓方再次派遣技術人員參加第二次考核的一切費用將由出讓方負擔,如系受讓方的責任,則由受讓方負擔。

7.6 經過第二次考核合同產品仍不能達到驗收標準時,如果是出讓方的責任,出讓方必須賠償受讓方遭受的有關損失,同時,出讓方還應採取措施,消除缺陷,自費派遣技術人員參加第三次合同產品的考核。如系受讓方的責任,一切費用將由受讓方負擔。

7.7 經過上述三次考核,合同產品仍然達不到驗收標準時,如系出讓方的責任,受讓方則有權終止合同,同時按第八條的規定,出讓方還應賠償受讓方的有關損失。如系受讓方的責任,則由雙方協商合同將如何進一步執行的問題。

(注:考核驗收的次數可視項目的具體情況確定。)

第八條 保證和索賠

8.1 出讓方保證根據本合同的規定所提供的技術資料是出讓方實際使用的和的技術資料,並保證在合同執行過程中及時向受讓方提供其改進和發展的技術資料。

8.2 出讓方保證所提供的技術資料是完整的、正確的、清晰的,並保證能按合同附件二的規定及時交付。

8.3 出讓方對合同工廠提供的性能保證期為_________個月,性能保證期的起算和終止時間詳見本合同附件三。

8.4 如出讓方交付的技術資料不符合第8.2條的規定時,出讓方必須在收到受讓方書面通知後30天內將有關的技術資料航寄給受讓方。

8.5 如出讓方不能按本合同附件二規定的時間交付技術資料時,出讓方應按下列比例向受讓方支付技術資料的遲交罰款:

第1至4周,每遲交一週罰款為合同總價的_________%;

第5至8周,每遲交一週罰款為合同總價的_________%;

超過8周者,每遲交一週罰款為合同總價的_________%。

以上罰款總額不超過合同總價的_________%,不足一週時,罰款按一週計算。

8.6 受讓方按照第8.5條的規定對出讓方罰款後並不解除出讓方繼續交付技術資料的義務。

8.7 出讓方遲交技術資料超過六個月時,受讓方有權終止合同。在這種情況下,出讓方必須將受讓方已支付的全部金額,並加上年息為_________%的利息,一起退還給受讓方。

8.8 按本合同第七條的規定,由於出讓方的責任,合同產品經第x次考核不合格時則按以下辦法處理:

(1)如果由於合同產品不合格導致受讓方不能投產,只能終止合同時,出讓方應按第8.7條的規定退還受讓方已付給出讓方的全部金額,並加計年息_________%的利息。

(2)如果是合同產品的部分性能尚未達到驗收指標,但受讓方仍可以投產使用時,出讓方應按以下規定賠償受讓方的損失:

合同產品的_________性能指標降低_________%,賠償合同總價的_________%;

b.合同產品的_________性能指標降低_________%,賠償合同入門費總價的_________%;

c.合同產品的_________性能指標降低_________%,賠償金為降低提成率_________%。

(注:遲交罰款和性能賠償可以根據具體合同的情況,擬增加或減少一部分條款)

8.9 合同產品經考核合格後,出讓方同意逐年返銷部分合同產品,返銷的型號和數量詳見本合同附件_________.

第九條 侵權和保密

9.1 出讓方保證是本合同規定提供的一切專有技術和技術資料的合法持有者,並且有權向受讓方轉讓,如果發生第三方指控侵權時,則由出讓方負責與第三方交涉並承擔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上和經濟上的責任。

9.2 受讓方同意在合同有效期內對出讓方提供給受讓方的專有技術和技術資料進行保密,如果上述專有技術和技術資料中的一部分或者全部被出讓方或第三方公佈,受讓方對公開部分則不再承擔保密義務。

9.3 出讓方應對受讓方提供的合同工廠的水文、地質、生產等情況保密,其保密時間應按受讓方的要求執行。

9.4 本合同終止後,受讓方仍有權使用出讓方提供的專有技術和技術資料,有權設計、製造和銷售合同產品。

第十條 税費

1、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根據其現行税法對受讓方徵收的與執行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税費由受讓方負擔。

2、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根據其現行税法對出讓方徵收的與執行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税費由出讓方負擔。其中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XX企業所得税法》第十一條的規定對出讓方徵收的預提税將由受讓方從本合同第四條的支付中予以扣除,代替出讓方向中國税務當局繳納,然後將税務當局出具的完税憑證正本一份提交出讓方,出讓方應繳納的其他税費則由其自己去中國税務當局辦理納税手續。

一.3 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外徵收的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税費由出讓方負擔。

第十一條 不可抗力

1、合同雙方中的任何一方,由於戰爭或嚴重的水災、火災,颱風和地震等自然災害,以及雙方同意的可作為不可抗力的其他事故而影響合同執行時,則延長履行合同的期限,延長的期限應相當於事故所影響的時間。

2、受不可抗力影響的一方應儘快將發生不可抗力事故的情況以電傳或電報通知對方。並於14天內以航空掛號信件將有關當局出具的證明文件提交給另一方進行確認。

3、如果不可抗力事故的影響延續到120天以上時,合同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合同的執行問題。

第十二條 爭議的解決

1、在執行本合同中所發生的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爭議,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如通過協商不能達成協議時,則提交仲裁解決。

2、仲裁地點在北京,由中國國際貿易促進會對外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按該會的仲裁程序暫行規則進行仲裁。

3、仲裁裁決是終局裁決,對雙方均有約束力。

4、仲裁中的適用法為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注:在斯德哥爾摩仲裁時,瑞典法為適用法律;在被訴國仲裁時,被訴國的法律為適用法。)

5、仲裁費用由敗訴方負擔,或者按仲裁的裁決執行。

6、在仲裁過程中除了正在仲裁的部分外,合同的其他部分應繼續執行。

第十三條 合同生效及其他

1、本合同由雙方授權代表於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在_________籤,然後由各方分別向本國政府有關當局申請批准,以最後一方的批准日期為本合同的生效日期。雙方應盡最大努力爭取在90天內獲得批准,並用電傳通知對方,然後用信件確認。

2、本合同自籤之日起6個月後仍不能生效時,雙方均有權取消此合同。

3、本合同有效期從合同生效日算起共_________年,有效期滿後,本合同將自動失效。

4、本合同期滿後,雙方的未了債權和債務不受合同期滿的影響,債務人應對債權人繼續完成未了債務。

5、本合同用英文書就,一式4份,雙方各持2份。

6、本合同由第一至十四條和附件1至7組成,合同正文與附件均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7、對一合同的任何變更、修改或增減,須經雙方授權代表簽署書面文件,並作為合同的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8、在本合同的執行中,雙方通訊以英文進行,正式通知應以書面形式,用航空掛號信件郵寄,一式2份。

第十四條 法定地址

受讓方名稱:_________ 出讓方名稱: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電傳:_________ 電傳: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受讓方(蓋章)_________ 出讓方(蓋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籤)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籤)_________

專有許可合同 篇2

甲方:

乙方:

為依法維護著作權人和使用人的合法權益,合理規範相應作品的使用傳播,經雙方平等協商,一致達成以下協議:

一、定義和解釋

本協議中:

1、甲方擁有網站:

2、媒體是指傳統媒體(報刊雜誌電台電視等)和網絡媒體(網站,包括論壇)。

3、作品是指作者本人以文字、圖片等形式創作,在甲方媒體上發表的全部作品。

4、發表是指甲方網站和相關的電子刊物中將作品公之於眾。如無特別情形,作品一經發表,不能撤銷或刪除。

二、雙方的權利義務

1、乙方授予甲方其作品的專有使用權,專有使用權期限為長期。該專有使用權含義如下:

(1) 甲方在世界範圍內作品受著作權保護的所有領域均享有該作品的使用權和專有使用權。

(2) 作品的文字方式包括中文簡體字、中文繁體字、英文。

(3)享有使用權及專有使用權的方式包括但不限於:通過網絡向公眾傳播、複製、摘編、表演、播放、展覽、發行、攝製電影、電視、錄像製品、錄製錄音製品、製作數字化製品、改編、翻譯、註釋、編輯,以及出版、許可其他媒體、網站及單位轉載、摘編、播放、錄製、翻譯、註釋、編輯、改編、攝製。

(4) 乙方不再將該作品的專有使用權授予第三方。如有違反,甲方有權要求經濟賠償並終止協議。

2、乙方保證擁有第一條授予甲方的權利。因乙方作品違反現行法律法規而引起的一切爭議、投訴、索賠、訴訟等後果,均由乙方承擔全部責任並賠償因此給甲方造成的損失。

3、乙方向甲方所投之作品,須尚未在任何媒體上發表,同時乙方必須對所提供稿件的真實性負責。

4、甲方保證按時將稿費付予乙方。

(1) 稿費標準:編譯稿件:20-40元、千字;原創稿件:40-100元、千字。特稿特酬,優稿優酬。

(2)稿費採取月結制,每月的5日前統計好,交與財務,每月的10日甲方以銀行轉帳的方式將稿費匯到乙方,匯款接收帳號統一為中國銀行,詳細帳號由乙方提供,作者本人應為開户名。

(3) 稿費中已包含作品首次刊發費用、甲方取得與行使作品專有使用權等全部費用,即甲方在對作品行使專有使用權時,無需另行支付報酬。

5、甲方委派專人與乙方進行溝通和聯繫,保證不因溝通上的障礙而產生對乙方不利的情況。

三、保密

任一方在履行本協議過程中所獲得的商業祕密(商業祕密指屬於一方和(或)其相關企業所有,並被該方視為祕密的技術、財務、商業或任何其他方面的信息,其不為公眾所知悉,能帶來經濟效益,具有實用性且採取了保護措施)應予保密,不得披露,且僅為執行本協議目的而使用。

四、不可抗力

1、不可抗力指雙方在訂立協議時不能預見、對其發生和後果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事件。鑑於網絡所具有之特殊性質,不可抗力亦應包括黑客攻擊、計算機病毒發作、電信部門技術調整導致之影響、因政府管制而造成的暫時性關閉等在內的雙方均無過錯的任何影響網絡正常經營之情形。

2、若由於不可抗力致使一方未能全部履行本協議,經及時書面通知另一方,本協議內受影響之條款可在不能履行之期間及受影響之範圍內中止履行。

五、違約責任

1、任何一方違反本協議,在收到對方通知其違約事項後合理期限內未糾正其違約的,對方有權終止此協議。

2、任何一方由於自己的過失,給另一方的帶來經濟損失、或帶來糾紛的,則非違約方有權立刻終止本協議的執行,並追究違約方的一切法律責任。

六、效力

1、本協議正本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經雙方簽章後生效。其未盡事宜,由雙方友好協商,另行達成的書面補充協議,與本協議效力相同。

2、本協議之變更須經雙方同意並採取書面記錄。

七、適用法律及爭議解決

本協議的簽署、效力、解釋、執行以及爭議之解決均適用中國法律。因本協議引起之爭議,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雙方同意由廣州仲裁委員會仲裁。

甲方:乙方:

地址:地址:

電話:電話:

傳真:身份證:

代表人簽字:開户銀行名稱:

蓋章: 帳號:

簽署日期: 年 月 日 簽署日期: 年 月 日

專有許可合同 篇3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鑑於,甲方是由國家版權局授權的以集體管理的方式代表音樂著作權人(“著作權人”)行使權利的非營利性組織,負責向音樂作品的使用者收取許可使用費並分配轉付給音樂作品的著作權人;

鑑於,乙方是一家提供手機鈴聲下載服務的公司,現與電信運營商(包括中國移動、中國聯通和中國電信等)合作為手機用户(“用户”)提供手機鈴聲下載服務,希望被許可使用甲方管理的音樂作品(“許可使用”)用於上述服務;

鑑於此,甲乙雙方經過友好協商,就甲方許可乙方使用甲方管理的音樂作品提供手機鈴聲下載服務一事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定義解釋

1.音樂作品,是指:

(1)甲方會員的音樂作品;

(2)甲方代表海外同類協會管理的音樂作品;

(3)國家授權甲方管理的音樂作品。

2.乙方使用音樂作品方式,是指:乙方通過其網站(網址_________),以向中國大陸用户提供手機鈴聲下載的方式使用上述音樂作品。

3.音樂著作權,是指由甲方代為管理和行使的著作權人就其音樂作品所享有的著作權。鄰接權的使用許可,不在本協議規定之列,乙方應通過合法之方式另行解決。

4.手機鈴聲下載銷售情況資料是指電信運營商(包括中國移動、中國聯通和中國電信等)向乙方提供的手機鈴聲下載收入清單(包括但不限於下載曲目、單次收費標準、單曲下載次數佔總下載次數的比例及相應收入等)。

第二條 授權

1.授權內容:甲方許可乙方按本協議第一條第二款所約定的使用方式使用甲方管理的音樂作品。

2.授權曲目:共計_________首。

3.授權限制:

(1)乙方使用音樂作品製作手機鈴聲時,不得擅自對音樂作品進行修改,以確保著作權人的合法權益。

(2)乙方所得授權,僅限於本協議項下授權內容之規定,並不得將此授權向任何第三方發放分許可或轉授權。

第三條 保證條款

1.甲方保證:

(1)自身擁有許可乙方按本協議第一條第二款所約定的使用方式使用甲方管理的音樂作品的權利,如乙方合理、如約使用甲方管理的音樂作品侵犯他人合法權益的,甲方承擔相關的法律責任。

(2)在乙方提供記載曲目名稱及詞、曲作者的曲目單後,協助確認曲目單記載的曲目名稱及詞、曲作者,並在15個工作日內回覆乙方,但並不因此承擔最終作為協議附件的乙方使用音樂作品的曲目單失實的有關責任。

(3)在乙方結算音樂著作權許可使用費後,按照乙方提供的準確記載曲目名稱及詞、曲作者的曲目單,及時向音樂作品著作權所有人分配轉付。如因甲方的過錯造成未及時分配或分配有誤,其後果與相關法律責任由甲方承擔,如因此引發訴訟等嚴重法律後果,乙方有權解除本協議。

2.乙方保證:

(1)向甲方提供準確記載曲目名稱及詞、曲作者的曲目單。如因乙方不能向甲方提供該曲目單或提供不準確,以致甲方授權有誤、不能及時分配或分配有誤,從而使乙方與權利人發生權益糾紛時,乙方可及時通知甲方,由甲方與著作權人協商解決,但其後果與相關法律責任不應由甲方承擔,如因此引發訴訟等嚴重法律後果,甲方有權解除本協議。如因乙方不能向甲方提供該曲目單或提供不準確,以致甲方授權有誤、不能及時分配或分配有誤,從而使甲方的權益受到侵害,甲方有權解除本協議並要求乙方賠償有關損失。

(2)按本協議第四條的約定向甲方支付許可使用費。乙方如未提前書面通知並徵得甲方同意而不按時交納該費用不超過30日,除按本協議約定繼續履行義務外,還應當向甲方支付違約金,金額為當期未付許可使用費總額的30%。乙方如未提前書面通知並徵得甲方同意而不按時交納該費用超過30日,甲方有權解除本協議並要求乙方繼續履行給付義務並支付當期未付許可使用費總額三倍的違約金。

(3)按本協議約定的使用方式、支付方式、使用期限等條款履行本協議。如在本協議期內增加或調換使用曲目,乙方應提前將相應曲目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並就增加的曲目與甲方簽訂補充協議或就調換的曲目得到甲方許可後再使用。否則,甲方有權要求乙方停止其擅自增加或調換的曲目的使用直至解除本協議,並按每首歌_________元的費用追究擅自增加或調換曲目的違約責任。

3.雙方互為保證,不向任何第三方泄露本協議的內容。

第四條 著作權使用費的支付

1.支付標準與金額

(1)使用甲方管理的音樂作品通過互聯網供公眾下載為手機鈴聲,甲方收取的著作權許可使用費為下載收費的20%,每首歌曲每次下載的著作權許可使用費經計算低於人民幣_________元時,應按人民幣_________元支付。預付保障金數額為:使用歌曲在_________首以內的每_________首歌曲_________元人民幣;使用歌曲在_________首以內的每_________首歌曲_________元人民幣;使用歌曲在_________首以內的每_________首歌曲_________元人民幣;使用歌曲在_________首以上的每_________首歌曲_________元人民幣。每一計數單位內不足_________首的,按_________首計數。

(2)乙方提供手機鈴聲下載服務共使用甲方管理的音樂作品_________首,共計應支付預付保障金人民幣_________元。乙方如在本協議期內增加使用曲目,應以使用歌曲的總量重新計算應支付的預付保障金數額,並及時支付扣除原預付保障金後的不足部分。乙方支付的預付保障金至少分_________次以應結算的部分或全部音樂著作權許可使用費金額衝抵,但是每次衝抵的金額不得超過_________元。如本協議自動續展,乙方應在續展後5日內,按續展時使用歌曲的總量計算並支付預付保障金。如協議續展時上一個有效期內的預付保障金未衝抵完畢,協議續展後可繼續衝抵。如協議不再續展而上一個有效期內的預付保障金未衝抵完畢,未衝抵完畢的預付保障金不予退還。如在履行期間出現協議解除條款約定的情形而由甲方解除本協議,其時尚未衝抵完畢的預付保障金不予退還。

(3)乙方根據電信運營商(包括中國移動、中國聯通和中國電信等)提供的或自身提供經甲方確認的手機鈴聲下載銷售情況資料與甲方結算著作權許可使用費時,應按以下公式計算:應交著作權許可使用費=提供手機鈴聲下載單次收費標準×20%(此值的最低保障為0.20元人民幣)×鈴聲下載次數總量-當期衝抵的預付保障金(預付保障金衝抵完畢後,此值為0)

2.支付時間

(1)乙方在本協議簽訂時,應將預付保障金人民幣_________元預付到甲方賬户。

(2)協議生效後的每月_________日之前,乙方須向甲方提供手機鈴聲下載銷售情況資料(包括但不限於下載曲目、每首歌曲使用次數、單次收費標準及相應收入等),並按照資料上顯示的計數和上述支付公式向甲方結算著作權許可使用費。

3.支付方式

(1)乙方以支票或銀行轉賬之形式向甲方支付許可使用費並由甲方轉付音樂作品著作權所有人。

(2)甲方的銀行資料如下:開户行:_________;户名:_________;賬號:_________。

第五條 費用核查

1.甲方有權自已或委託第三方對乙方提供的手機鈴聲下載銷售情況資料進行核查(包括必要時在乙方服務器上安裝計數裝置),乙方應向甲方提供必要的方便條件。

2.雙方約定,以乙方網站發送出的計數為基礎,扣除乙方與電信運營商的計數的合理誤差比例,經甲方確認後進行結算,在不影響乙方向甲方抄報電信運營商(包括中國移動、中國聯通和中國電信等)提供的手機鈴聲下載收入清單情況下,以便甲方進行上述核查。

3.上述核查適用以下公式:應交著作權許可使用費=電信運營商向乙方結算的短信下載服務收入÷80%×乙方提供手機鈴聲下載服務收入在其所有短信服務收入中所佔比例×20%-當期衝抵的預付保障金(預付保障金衝抵完畢後,此值為0)

4.雙方約定,適用上述核查公式所計算出的著作權許可使用費數額與適用本協議第四條第1款第(3)項的公式所計算出的著作權許可使用費數額相比,誤差率若不超過5%,均屬合理範疇。

5.如果核查結果與乙方提供的結算資料相符,核查費用由甲方承擔。

第六條 協議期限與解除

1.本協議有效期為一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在本協議期滿前30日內,雙方未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變更或終止本協議,則本協議自動續展一年,之後亦可照此辦理。

2.雙方約定,乙方提供手機鈴聲下載服務所得收益佔其所有短信服務項目所得收益的比例不低於30%,在協議履行期間,上述比例低於30%的,甲方可隨時解除本協議。

3.如乙方無正當理由拒絕甲方在乙方服務器上安裝計數裝置等合理核查要求,甲方可隨時解除本協議。

4.如經核查發現乙方提供虛假結算數據及相應收入,經甲方通知指出後改正的,乙方除應向甲方補齊應付著作權許可使用費,還須支付應補齊費用的三倍的違約賠償金,並承擔核查費用。如乙方拒不提供或提供虛假結算數據及相應收入,經甲方通知指出後仍無實際改正行為的,甲方可隨時解除本協議,乙方除應向甲方補齊應付著作權許可使用費,仍須支付應補齊費用三倍的違約賠償金,並承擔核查費用。

5.如乙方故意提供虛假結算數據及相應收入,經甲方查證屬實的,甲方可隨時解除本協議,乙方除應向甲方補齊應付著作權許可使用費,仍須支付應補齊費用三倍的違約賠償金,並承擔核查費用。

6.任何一方可在協議解除條款約定的情形出現之時,通過向另一方發出一份書面通知的方式立即解除本協議。

7.本協議的提前解除不應影響雙方於本協議提前解除之日以前根據本協議已產生的權利和義務。

第七條 爭議解決與適用法律

1.如就本協議內容或其執行發生任何爭議,雙方應進行友好協商;協商不成時,任何一方均可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2.本協議的訂立、執行和解釋及爭議的解決均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

第八條 其他條款

1.本協議對每一方的繼承人和受讓人均有約束力。

2.本協議任何一方未能及時行使本協議項下的權利不應被視為放棄該權利,也不影響該方在將來行使該權利。

3.如果本協議中的任何條款無論因何種原因完全或部分無效或不具有執行力,或違反任何適用的法律,則該條款被視為刪除。但本協議的其餘條款仍應有效並具有約束力。

4.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附件作為本協議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具有與本協議同等的法律效力。

5.協議履行期間,甲乙雙方可就有關變更事宜簽訂補充協議,並具有與本協議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簽章):_________        乙方(簽章):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專有許可合同 篇4

總部:_________

分部:_________

加盟店:_________

因特許經營的需要,雙方根據簽署的《特許經營合同》,簽訂本協議:

一、許可使用的作品

總部(分部)許可分部(加盟店)使用總部創作的下列作品:

(一)作品名稱及描述_________(詳見附件)。

(二)作品名稱及描述_________(詳見附件)。

二、許可使用的權利種類

總部(分部)許可分部(加盟店)使用總部作品的權利種類為:

(一)_________作品的使用權包括本條第二款_________項權利。

(二)_________作品的使用權包括本條第二款_________項權利。

許可使用的權利種類:

(1)複製權,即以_________方式將作品製作一份或者多份的權利;

(2)發行權,即以_________方式向客户提供作品的原件或者複製件的權利;

(3)出租權,即許可他人臨時使用作品(計算機軟件)的權利;

(4)展覽權,即以_________方式公開陳列作品的原件或者複製件的權利;

(5)表演權,即公開表演作品,以及用_________手段公開播送作品的表演的權利;

(6)放映權,即通過_________技術設備公開再現作品的權利;

(7)廣播權,即以_________方式向公眾傳播作品的權利;

(8)信息網絡傳播權,即以_________方式向公眾提供作品的權利;

(9)攝製權,即以_________方法將作品固定在載體上的權利;

(10)改編權,即改變作品,創作出具有獨創性的新作品的權利;

(11)翻譯權,即將作品從_________文字轉換成_________文字的權利;

(12)彙編權,即將作品或者作品的片段通過_________方式,彙集成新作品的權利;

(13)獲得報酬權,即按照總部規定的收費標準向客户收取費用的權利。

三、許可使用的方式

總部(分部)許可分部(加盟店)在特許區域內使用總部_________作品(計算機軟件)為(非)專有使用權,具體使用方式包括下列第_________種方式:

(1)由分部使用;

(2)由分部許可加盟店使用;

(3)由分部(加盟店)用於特許經營以外的_________方式。

四、許可使用的地域範圍

總部(分部)許可分部(加盟店)使用的_________作品,其地域範圍限於分部(加盟店)特許區域內,並符合以下第_________項條件:

(1)在特許區域內的特許店向客户銷售;

(2)其銷售的客户限於特許區域內註冊的企業或分支機構;

(3)_________;

五、許可使用的期間

總部(分部)許可分部(加盟店)使用的_________作品,其許可使用期限按下列第_________項規定執行:

(1)與特許經營合同的期限相同;

(2)使用期限按照總部的通知執行;

(3)限於在_________期限內使用。

六、付酬標準和辦法

總部(分部)許可分部(加盟店)使用本協議規定的作品,其著作權使用費已經包括在交納的特許經營費用之中,不再單獨收取費用。或

按照_________標準交納專利許可使用費,並按特許經營合同規定的期限與特許權使用費一併按月(季)交納。

七、著作權的歸屬

分部(加盟店)在總部_________作品的基礎上進行修改而創作的_________作品,著作權歸總部所有。

八、違約責任

分部(加盟店)違反本協議及《特許經營合同》的有關規定,使用許可的作品,以及其他違約行為的,應當停止侵害、消除影響,並按照以下標準向總部(分部)償付損失賠償金。

(1)擅自發表總部許可使用的作品,償付賠償金_________元;

(2)擅自在總部作品上署名的,償付賠償金_________元;

(3)擅自修改、歪曲、篡改總部作品的,償付賠償金_________元;

(4)違反本協議許可權利的種類使用作品的,償付賠償金_________元;

(5)違反本協議許可使用的方式使用作品的,償付賠償金_________元

元;

(6)__________________。

九、總部的權利

加盟店依照本協議承擔的義務,均視為總部享有相應的權利。總部認為有必要時,可以直接依據本協議向加盟店主張權利。

總部有權對加盟店違反本協議規定的違約行為,直接行使賠償請求權及處罰權,除非加盟店已經按照本協議的規定全部履行了賠償義務。

未經總部同意,分部不得放棄對加盟店的賠償請求權,否則,其行為無效,總部有權依照本協議主張分部放棄的全部或部分權利。

十、商業祕密

總部許可使用的_________作品,包括了以下商業祕密:

(1)作品中的_________內容;

(2)作品中的_________部分。

對上述商業祕密,分部(加盟店)應當按照《特許經營合同》及《商業祕密許可使用協議》的規定予以保密,並符合以下規定:

(1)不得公開計算機軟件的源代碼;

(2)不得向客户提供計算機軟件的源代碼;

(3)_________。

分部(加盟店)的行為同時違反著作權許可使用和商業祕密許可使用的有關規定的,應當同時承擔違反著作權許可使用和商業祕密許可使用的違約責任。

十一、專利權

總部許可使用的_________作品,包括了總部的_________專利權,分部(加盟店)應當按照《特許經營合同》及《專利實施許可協議》的規定予以執行。分部(加盟店)的行為同時違反著作權許可使用和專利實施許可的有關規定的,應當同時承擔違反著作權許可使用和專利實施許可的違約責任。

十二、合同文本

本協議文本由總部統一制定,未經總部同意,不得擅自更改;擅自更改的,其內容無效,仍應按原協議文本的內容執行。

本協議一式_________份,由總部、分部及加盟店各存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總部(簽章):_________        分部(簽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加盟商(簽章):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專有許可合同 篇5

許可人(以下統稱許可人):_________

詞著作權人:_________

曲著作權人:_________

演唱者:_________

被許可人:_________

許可人按照有關要求報名並提交許可人的參賽作品(以下簡稱:參賽作品),許可人的行為即表示許可人已完全理解並接受本協議的全部條款,本協議成立並已生效。

一、聲明:

1、許可人保證:

(1)自身擁有許可被許可人按本協議約定的使用方式使用許可人的參賽作品的權利,如果因為被許可人合理、如約使用本協議的權利而侵犯其他人的合法權益的,許可人承擔相關的法律責任。

(2)詞著作權人、曲著作權人已經授權演唱者演唱參賽作品,並同意授權代表人參加比賽。

(3)詞著作權人、曲著作權人和演唱者對參賽作品的著作權的份額,可以內部約定,但不得對抗本次活動中被許可人應當得到的授權和權益。

(4)其他參與填詞、賦曲、配器、錄音、製作的各方的權利,應當由詞著作權人、曲著作權人、演唱者根據內部約定買斷或者給與補償,但其他參與方無權享有與參賽作品相關的任何著作權或鄰接權。

2、被許可人保證:

(1)按本協議約定的使用方式、支付方式、使用期限等條款履行本協議。

(2)按本協議第三條的約定向許可人支付許可使用費。

二、許可人許可被許可人行使《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第十條所述第(五)項至第(十七)項、著作權法第三十七條第一款第(三)項至第(六)項規定的財產權利,並依照本協議約定獲得報酬。

1、許可內容:許可人許可被許可人按本協議第三條約定的使用方式使用許可人的參賽作品。

2、許可性質:獨佔許可,除被許可人書面同意以外,許可人不得再行使用;

3、許可範圍:全球範圍;

4、許可期限:_________年,自本協議生效之日起計算;

5、許可特別規定:被許可人有權將其專有使用許可權再向任何第三方發放分許可或轉授權,被許可人有權自行決定其對第三方發放的分許可或轉授權為專有使用許可或一般使用許可。

三、付酬標準和方法:

1、支付標準

(1)比賽期間至比賽結束後三個月內,由於被許可人為許可人蔘賽做了大量的宣傳推廣活動,故許可人同意在參賽期間被許可人使用參賽作品並獲得收益的,視為將使用費用於沖銷被許可人支出的有關費用。在此期間,許可人同意免除被許可人支付使用費的義務。

(2)上述期限之後被許可人使用參賽作品的,按以下標準支付使用費:a、複製權:根據被許可人和複製人的協議,在扣除被許可人的各種直接費用後的演唱者、詞著作權人、曲著作權人應得的收益,許可人可以獲得15%的收益;但是每季度結算時被許可人收益實際到帳達到_________元人民幣以上的時候,許可人有權和被許可人重新協商,協商一致的,最高可達到30%,協商不一致的,仍按15%計算。b、信息網絡傳播權:根據被許可人和使用人的協議,在扣除被許可人的各種直接費用(含運營商的費用)後,許可人可以獲得不低於15%的收益;但是每季度結算時被許可人收益實際到帳達到_________元以上人民幣的時候,許可人有權和被許可人重新協商,協商一致的,最高可達到30%,協商不一致的,仍按15%計算。除本條款所述之外的使用,由於計算方式繁雜等因素,許可人同意免除被許可人支付使用費的義務。

2、支付時間

(1)雙方同意每季度結算一次。

(2)任何支付均應在被許可人收益實際到帳後才支付。因運營商等非被許可人過錯原因而致被許可人未實際獲取該利潤的,被許可人有權暫不支付使用費。

3、支付方式:

(1)被許可人按季度計算後,按照報名參賽人報名參賽時提供的銀行帳號向許可人支付使用費(該使用費由被許可人扣除許可人個人所得税後支付);

(2)詞著作權人、曲著作權人、演唱者授權報名參賽人領取使用費,並在領取後按照詞著作權人、曲著作權人和演唱者的內部約定自行分配。

(3)報名參賽人提供的聯繫方式及銀行帳號有任何變更的,需及時通知被許可人,否則,任何通知不到報名參賽人領取使用費、或通知到報名參賽人但報名參賽人不來領取使用費、或使用費非因被許可人的原因支付不到報名參賽人提供的銀行帳號等情況持續半年之後,視為許可人放棄領取該使用費的權利。

4、費用核查:

(1)許可人可在每季度結束後五個工作日後向被許可人通過電子郵件查詢許可費明細;

(2)若許可人有充分的理由相信被許可人提供的結算數據與相應收入與實際不符時,,許可人可以自己或者委託第三方對有關費用進行核查,費用自行承擔。經核查如果發現被許可人提供的結算數據及相應收入與實際不符時,經許可人書面通知指出後改正的,被許可人應補齊未支付的著作權許可使用費;若經核查後未有足夠證據證明被許可人提供的結算數據與相應收入與實際不符時,被許可人有權要求許可人進行賠償,數額為造成被許可人的實際損失為標準。

四、優先權的授予

許可人同意,本協議生效之後_________年內,如詞著作權人、曲著作權人及演唱者將與其他唱片公司或其他任何機構個人簽訂唱片或經紀人合約,被許可人享有優先簽約權。許可人違反此條約定的,承擔違約責任。

五、違約責任

任何一方違約的,需按協議的有關約定向對方承擔違約賠償責任。

許可人不知會被許可人而與其他唱片公司或其他任何機構個人簽約的,屬許可人違約,除繼續履行外,需向被許可人支付相當於費用、報酬等總收入20%的違約金,該筆違約金不低於_________元。

六、保密

對涉及雙方的未向第三方公開的資料和信息,如雙方共同認為有保密需要的,雙方須保守祕密。任何一方對因簽署或履行本協議從而瞭解或接觸到的、僅僅涉及對方的未公開的資料和信息,亦須保守祕密,非經對方書面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透露有關資料和信息。

七、協議期限與解除

1、本協議有效期為_________年,自本協議生效之日起計算,在本協議期滿前三十天,雙方未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變更或終止本協議的,則本協議自動續展_________年,之後亦可照此辦理。

2、本協議的提前解除不影響雙方於本協議提前解除之日前根據本協議已產生的權利和義務。

八、爭議解決與適用法律

1、雙方應嚴格履行本協議,因本協議履行產生爭議或糾紛的,雙方應進行友好協商,協商不成時,任何一方均有權向被許可人所在地法院申請訴訟方式解決。

2、本協議的訂立、執行和解釋及爭議的解決均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

九、其他

1、本協議對每一方的繼承人和受讓人均有約束力。

2、本協議任何一方未能及時行使本協議項下的權利不應被視為放棄該權利,也不影響該方在將來行使該權利。

3、如果本協議中的任何條款無論因何種原因完全或部分無效或不具有執行力,或違反任何適用的法律,則該條款被視為刪除,不影響本協議的其餘條款的法律效力。

4、本協議履行期間,雙方可就有關變更事宜簽訂補充協議,並具有與本協議同等的法律效力。

5、本協議由報名參賽人獲得詞著作權人、曲著作權人、演唱者的授權,代許可人簽署、履行本協議。

許可人(簽章):_________       被許可人(簽章):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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