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萬佳範文網 >

合同 >合同樣本 >

私人車輛抵押合同(通用14篇)

私人車輛抵押合同(通用14篇)

私人車輛抵押合同 篇1

借款人(債務人):

私人車輛抵押合同(通用14篇)

抵 押 人:

貸款人(抵押權人):

本合同各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城市房地產抵押管理辦法》等規定,本着平等、自願、誠實守信、協商一致的原則,為明確責任,恪守信用,簽訂本合同,並保證共同遵守。

第一部分 借貸條款

第一條 借款用途:本合同項下之借款必須合法使用。

第二條 借款金額:借款金額為人民幣(大寫): 元整,小寫:¥ 元(大小寫不一致時,以大寫為準,下同)。

第三條 借款期限:借款期限為 個月,自 年 月 日起到 年 月 日止。

第四條 借款利率:借款期限內的 (年/月)利率為 (大寫)即¥ (小寫)。

第五條 還款方式:借款人選擇以下第 種還款方式:

1。到期一次還本付息,利隨本清;

2。按 (月/季)結息,利息支付日為每 (月/季)末 日,借款到期時利隨本清。

3。其他:

第六條提前還款:借款人提前還款應徵得貸款人同意。貸款人同意借款人提前還款的,按本合同約定的利率及借款實際使用期限計收利息《另行約定的除外》,雙方另行約定為 。

第七條 提前收回貸款:貸款人提前收回貸款應徵得借款人同意。利息及本金償付辦法由雙方另行約定。

如出現下列情形,貸款人有權隨時要求借款人在一定的期限內提前清償部分或全部貸款本息:

1。借款人將所借款項用於非法活動;

2。抵押物毀損或滅失,不足以實現本合同擔保之目的,借款人和抵押人不能提供貸款人可予接受的其他擔保的;

3。其他:

第八條 借款人的權利和義務:

1。如實提供有關證件、證明和其他材料,並接受貸款人的監督和檢查;

2。保證本借款不用於非法活動;

3。按照本合同的約定取得借款本金,並按時償還借款本息。

第九條 貸款人的權利和義務:

1。保證資金來源合法;

2。有權對本合同項下抵押擔保的房產進行查詢和核實;

3。在本合同項下的抵押物辦理完畢抵押登記後 日內,足額向借款人發放貸款;

4。有權按照本合同的約定收取借貸本金和利息,有權按照約定行使抵押權。

第二部分 抵押條款

第十條 抵押物:為確保借款人正當履行還款義務,抵押人自願以其擁有所有權並有權處分的位於東營市 號樓 單元 户的合法房產(房屋所有權證號:東房權證 字第號,建築面積 平方米)以及相應的土地使用權(以下簡稱房地產)抵押給貸款人,作為借款人歸還借款的擔保。

抵押人保證,該房地產不存在任何權屬爭議,不存在被查封、已抵押、已出租等情況。和他人共有的,共有人同意將該房地產抵押給貸款人,並同意受本合同約束。

第十一條 抵押價值:經本合同各方確認,前條用於抵押的房地產價值為人民幣(大寫) 元整,(小寫):¥ 元(估價報告編號: 字第 號)。

第十二條 抵押登記:本合同自簽訂後兩日內(遇法定節假日順延),抵押雙方當事人應持房屋所有權證及其他相關證件到房管部門辦理房屋抵押登記手續。

如因抵押人提供虛假材料或掩蓋重要事實導致不能辦理抵押登記、抵押登記無效或者被註銷的,借款人和抵押人應對貸款人承擔相應責任。

第十三條 抵押擔保範圍:為本合同項下的貸款本金、利息、逾期利息、違約金以及貸款人實現債權的所有費用。

當借款人未按照本合同約定履行其還款義務時,無論貸款人對本合同項下的債權是否擁有其它擔保,貸款人均有權直接要求抵押人以該房地產承擔擔保責任。

第十四條第二住所擔保:抵押物為住宅的,貸款人對本合同項下抵押權實現的風險已有充分的預知。抵押人是否應另行出具第二住所的擔保聲明,由貸款人與抵押人選擇以下第種約定:

1。抵押人不必另行出具第二住所的擔保聲明;

2。抵押人應出具,且該聲明為本合同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五條 權利限制:抵押期間,未經貸款人書面同意,抵押人不得將該抵押物出租、轉讓、抵債或賦予其它負擔。

第十六條 抵押注銷:貸款人應在借款人償還全部款項後三日內(遇法定節假日順延)協同抵押人到房管部門辦理抵押注銷登記。

第三部分 違約責任

第十七條 違約責任:下列情況均構成違約,違約方應承擔違約責任:

1。借款人提供的證件、證明等有虛假、非法的情況,貸款人可要求借款人立即償還全部借款及相應利息,可依法行使對本合同項下抵押房產的抵押權;

2。借款人在還款期限屆滿時,未能足額償還借款本息的,視為嚴重違約,應另行向貸款人支付全部貸款本金%的違約金,並承擔貸款人為實現債權支付的全部費用;

3。貸款人不能按照本合同的約定向借款人發放貸款的,視為嚴重違約,應承擔其他方所付出的直接費用,並向借款人另行支付全部貸款本金 %的違約金;

私人車輛抵押合同 篇2

接受方(以下簡稱甲方):

抵押方(以下簡稱乙方):

為確保借款合同的履行,乙方願意以其有權處分的財產作抵押。甲方經審查,同意接受乙方的財產抵押。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按以下條款訂立本合同。

1、抵押物價值(人民幣)元整(小寫元整)

2、抵押物:型汽車輛,車輛牌號為抵押的車輛為所有。

3、在本合同簽訂後,乙方應將汽車行駛證、車輛登記證等原始憑證、單據交給甲方。

4、在本合同有效期內,乙方如發生分立、合併,由變更後的機構承擔項下義務,乙方被宣佈解散、破產,甲方有權提前處理其抵押財產。

5、乙方如出現未按約定還款期還款,甲方有權處理抵押財產。

6、乙方對抵押物提供切實證明,抵押物完全為乙方合法所有,並與任何第三人的權利無關。如日後發生糾葛致使甲方遭受損失時,可歸責於乙方及擔保物提供人,或借款合同中的連帶擔保人,亦願負連帶賠償責任。

7、所得款項不足以彌補本協議項下甲方的全部債權的,甲方繼續對乙方行使追索權。

8、抵押期限:年月

接 受 方(簽字蓋章):

電話:

抵 押 方(簽字蓋章):

電話:

連帶擔保人(簽字蓋章):

電話:

年月日

私人車輛抵押合同 篇3

接受方(以下簡稱甲方):__________

抵押方(以下簡稱乙方):__________

為確保借款合同的履行,乙方願意以其有權處分的財產作抵押。甲方經審查,同意接受乙方的財產抵押。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按以下條款訂立本合同。

1、抵押物價值(人民幣)__________元整(小寫__________元整)

2、抵押物:型汽車輛,車輛牌號為抵押的車輛為所有。

3、在本合同簽訂後,乙方應將汽車行駛證、車輛登記證等原始憑證、單據交給甲方。

4、在本合同有效期內,乙方如發生分立、合併,由變更後的機構承擔項下義務,乙方被宣佈解散、破產,甲方有權提前處理其抵押財產。

5、乙方如出現未按約定還款期還款,甲方有權處理抵押財產。

6、乙方對抵押物提供切實證明,抵押物完全為乙方合法所有,並與任何第三人的權利無關。如日後發生糾葛致使甲方遭受損失時,可歸責於乙方及擔保物提供人,或借款合同中的連帶擔保人,亦願負連帶賠償責任。

7、所得款項不足以彌補本協議項下甲方的全部債權的,甲方繼續對乙方行使追索權。

8、抵押期限: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

接 受 方(簽字蓋章):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

抵 押 方(簽字蓋章):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

連帶擔保人(簽字蓋章):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接受方(以下簡稱甲方):__________

抵押方(以下簡稱乙方):__________

為確保借款合同的履行,乙方願意以其有權處分的財產作抵押。甲方經審查,同意接受乙方的財產抵押。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按以下條款訂立本合同。

1、抵押物價值(人民幣)__________元整(小寫__________元整)

2、抵押物:型汽車輛,車輛牌號為抵押的車輛為所有。

3、在本合同簽訂後,乙方應將汽車行駛證、車輛登記證等原始憑證、單據交給甲方。

4、在本合同有效期內,乙方如發生分立、合併,由變更後的機構承擔項下義務,乙方被宣佈解散、破產,甲方有權提前處理其抵押財產。

5、乙方如出現未按約定還款期還款,甲方有權處理抵押財產。

6、乙方對抵押物提供切實證明,抵押物完全為乙方合法所有,並與任何第三人的權利無關。如日後發生糾葛致使甲方遭受損失時,可歸責於乙方及擔保物提供人,或借款合同中的連帶擔保人,亦願負連帶賠償責任。

7、所得款項不足以彌補本協議項下甲方的全部債權的,甲方繼續對乙方行使追索權。

8、抵押期限: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

接 受 方(簽字蓋章):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

抵 押 方(簽字蓋章):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

連帶擔保人(簽字蓋章):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私人車輛抵押合同 篇4

貸款抵押人(以下簡稱甲方):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 職務:____

地 址:________ 郵碼:____ 電話:____

貸款抵押權人(以下簡稱乙方):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 職務:____

地 址:________ 郵碼:____ 電話:____

甲方因生產需要,向乙方申請貸款作為____ 資金。雙方經協商一致同意,在甲方以其所有的____(以下簡稱甲方抵押物),作為貸款抵押物抵押給乙方的條件下,由乙方提供雙方商定的貸款額給甲方。在貸款期限內,甲方擁有抵押物的使用權,在甲方還清貸款本息前,乙方擁有抵押物的所有權。為此,特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貸款內容

1.貸款總金額:____ 元整。

2.貸款用途:本貸款只能用於____ 的需要,不得挪作他用,更不得使用貸款進行違法活動。

3.貸款期限:

在上述貸款總金額內,本貸款可分期、分筆週轉審貸。因此,各期貸款的金額、期限,由雙方分別商定,從第二期貸款起,必須有雙方及雙方法定代表簽字蓋章的新的抵押貸款合同,並將其中的一份送交____市公證處公證,作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一期貸款期限為:____ 個月,即自____ 年____ 月____ 日起,至____ 年____ 月____ 日止。

4.貸款利率:本貸款利率及計息方法,按照中國____ 銀行的規定執行。

5.貸款的支取:

(各期貸款是一次還是分次提取,由雙方商定)甲方每次提款應提前____ 天通知乙方,並經乙方的信貸部門審查認可方可使用。

第一期貸款____ 次提取。

6.貸款的償還

甲方保證在各期合同規定的貸款期限內按期主動還本付息。甲方歸還本貸款的資金來源為本公司生產、經營及其他收入。如甲方要求用其他來源歸還貸款,須經乙方同意。

第一期貸款最後還款日為____ 年____ 月____ 日。

7.本合同在乙方同意甲方延遲還款的情況下繼續有效。

第二條 抵押物事項

1.抵押物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製造廠家: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型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件數: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單件: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6.置放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7.抵押物發票總金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8.抵押期限:____ 年(或為:自本貸款合同生效之日起至甲方還清乙方與本合同有關的全部貸款本息為止)。

第三條 甲乙雙方的義務

(一)乙方的義務:

1.對甲方交來抵押物契據證件要妥善保管,不得遺失、損毀。

2.在甲方到期還清貸款後,將抵押物的全部契據、證件完整交還甲方。

(二)甲方的義務:

1.應嚴格按照合同規定時間主動還本付息。

2.保證在抵押期間抵押物不受甲方破產、資產分割、轉讓的影響,如乙方發現甲方抵押物有違反本條款的情節,乙方通知甲方當即改正或可終止本合同貸款,並追償已貸出的全部貸款本息。

3.甲方應合理使用作為抵押物的____ ,並負責抵押物的經營、維修、保養及有關税賦等費用。

4.甲方因故意或過失造成抵押物毀損,應在15天內向乙方提供新的抵押物,若甲方無法提供新的抵押物或擔保時,乙方有權相應減少貸款額度,或解除本合同,追償已貸出的貸款本息。

5.甲方未經乙方同意不得將抵押物出租、出售、轉讓、再抵押或以其他方式處分。

6.抵押物由甲方向保險公司____投保,以乙方為保險受益人,並將保險單交乙方保管,保險費由甲方承擔。投保的抵押物由於不可抗力遭受損失,乙方有權從保險公司的賠償金中收回抵押人應當償還的貸款本息。

第四條 違約責任

1.乙方如因本身責任不按合同規定支付貸款,給甲方造成經濟上的損失,乙方應負責違約責任。

2.甲方如未按貸款合同規定使用貸款,一經發現,乙方有權提前收回部分或全部貸款,並對挪用貸款部分在原貸款利率的基礎上加收____ %的罰息。

3.甲方如不按期付息還本,或有其他違約行為,乙方有權停止貸款,並要求甲方提前歸還已貸的本息。乙方有權從甲方在任何銀行開立的帳户內扣收,並從過期之日起,對逾期貸款部分按借款利率加收____%的利息。

4.甲方如不按期付息還本,乙方亦可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申請拍賣抵押物,用於抵償貸款本息,若有不足抵償部分,乙方仍有權向甲方追償。直至甲方還清乙方全部貸款本息為止。

第五條 其他規定

1.發生下列情況之一時,乙方有權停止發放貸款並立即或即期收回已經發放的貸款。

(1)甲方向乙方提供情況、報表和各項資料不真實。

(2)甲方與第三者發生訴訟,無力向乙方償付貸款本息。

(3)甲方的資產總額不足抵償其負債總額。

(4)甲方的保證人違反或失去合同書中規定的條件。

2.乙方有權檢查、監督貸款的使用情況,甲方應向乙方提供有關報表和資料。

3.甲方或乙方任何一方要求變更合同或本合同中的某一項條款,須在事前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在雙方達成協議前,本合同中的各項條款仍然有效。

4.甲方提供的借款申請書,借款憑證,用款和還款計劃及與合同有關的其他書面材料,均作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六條 有關本合同的費用承擔:

有關抵押的估計、登記、證明等一切費用均由甲方負責。

第七條 本合同生效條件:

本合同系經____市公證處公證並依法賦予強制執行效力的債權文書,甲、乙雙方如任何一方不履行,對方當事人可根據《民訴法》第一百六十八條規定,直接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申請執行。

本合同自公證書籤發之日起生效,公證費由甲方承擔。

第八條 爭議的解決:

本合同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律、法規,若發生爭議:

1.發生爭議雙方協商解決;

2.協商不成,請有關部門調解;

3.調解不成,向____ 人民法院起訴。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公證處留存一份。

甲 方:____________(章)

代表人:____________

銀行及帳號:________

乙 方:____________(章)

代表人:____________

私人車輛抵押合同 篇5

甲方(抵押權人):倪--身份證號:---------

乙方(抵押人):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願意以其所有的車輛就甲、乙雙方於______ 年____月____日簽訂的《借款合同》(合同編號:ZYTZ________)向甲方提供抵押擔保。

第一條 抵押物

抵押物:_________牌_________型汽車,車輛牌號為:_________,發動機號為:_________,車架號為:_________。上述用於抵押的車輛為__________________所有。

第二條 抵押物的抵押價值

甲、乙雙 方商定抵押車輛的抵押價值總額為_______元。

第三條 抵押物的清點、登記

1、本合同簽署前,甲、乙雙方共同清點核查抵押車輛。抵押期間,該抵押車輛的機動車登記證書正本、機動車銷售統一發票正本、車輛購置税收據正本等交由甲方保管。

2、甲方負責到有關車輛管理機關辦理抵押車輛登記手續。全部抵押費用由乙方承擔。

第四條 抵押擔保的範圍

1、上述《借款合同》(合同編號:ZYTZ_________)中約定的乙方償還的全部款項和自付款之日起的利息以及其因此支付的其他費用和損失等;

2、上述《借款合同》(合同編號:ZYTZ_________)中約定的乙方應向甲方支付的違約金、賠償金以及實現債權的費用等。

3、甲方為實現本合同項下的抵押權而發生的費用,包括但不限於訴訟費(或仲裁費)、保全費、評估費、拍賣費、執行費、律師代理費、調查取證費等。

第五條 乙方的義務

1、乙方應將抵押車輛在抵押期間向當地保險機構投以機動車輛保險,保險受益人為甲方。保險項目如下: 1、機動車輛損失險; 2、機動車輛強制險;3機動車輛座位險; 4、第三者責任險; 5、盜搶險; 6、自燃險。

2、在抵押期內抵押車輛發生保險事故,甲方有權將保險賠償金提存。在借款到期後,如乙方不能按期償還借款,甲方有權用保險賠償金清償借款及甲方為實現債權支出的費用,不足清償的,甲方有權另行向乙方追償。

3、抵押車輛在簽訂本合同前已先行保險的,乙方應到保險機構辦理保險受益人變更手續(變更為甲方)。保險金額小於抵押車輛評估價值的,應補足保險金額。

4、本合同項下抵押車輛的保險憑證均交甲方保管。

5、抵押期間,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以出售、出租、贈與等方式轉讓或以其他方式處分抵押車輛,也不得對抵押車輛增、拆、改、修。否則,甲方保留向乙方追索的權利。

6、抵押車輛在抵押期間可繼續由乙方使用、保管,並負責保養和保修及年審,其一切費用開支由乙方承擔.乙方必須保證抵押物的安全、完整,要合理使用抵押物,以確保抵押車輛價值不致非正常減少,並接受甲方的監督、檢查。

7、抵押車輛毀損的,乙方應在五日內將抵押車輛恢復原狀,未能恢復原狀的,乙方應提供經甲方認可的其他等價財產作為新的抵押物或提供其他擔保。

8、抵押期間,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贈與、出租、轉讓、再抵押或以其他任何方式處分抵押車輛,並不得實施降低抵押車輛價值的任何行為。

9、抵押車輛價值減少時,乙方應在三十日內向甲方提供與減少的價值相當的擔保。

10、乙方保證對抵押車輛享有所有權。

11、抵押期間,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轉讓抵押車輛所得的價款優先向甲方提前清償所擔保的債權。

12、乙方不得隱瞞抵押車輛存在共有、爭議、被查封、被扣押或已被設定抵押的任何情況。

第六條 違約責任

1、乙方違反本合同第五條第五款約定的,其行為無效,甲方可要求其按抵押車輛之抵押價值總額的30%支付違約金。

2、乙方違反本合同第五條第六款約定的,因保管不善致使抵押車輛毀損的,甲方可要求其恢復原狀或重新提供甲方認可的新的抵押物,並可要求其按抵押價值總額的30%支付違約金。

3、乙方違反本合同約定的其他義務與責任的,其應按抵押價值總額30%向甲方支付違約金,並賠償由此給甲方造成的一切損失。

第七條 義務和責任的連續性

本合同項下乙方所有義務和責任不因其財力、地位等狀況的改變,或與其他單位簽訂的任何協議、文件或合同而免除;也不因乙方發生合併、分立等情形或變更法定代表人、承辦人等情形而免除。若本合同項下各方當事人發生合併、分立、變更等情形的,由變更後的當事人承擔或分別承擔本合同所列義務和責任。

第八條 通知

1、甲方對乙方的任何通知只要按照下列乙方地址快遞或傳真發送,發送日即視為送達乙方日期。

快遞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傳真電話:______________

2、乙方上述地址或傳真變更時,應於變更之日起次日內書面通知甲方。

3、若乙方提供地址、傳真不準確或其變更後未依約通知甲方,致使甲方無法發送傳真或發送快遞被退回的,則甲方發送通知之日仍視為送達乙方日期。

第九條 爭議解決方式

甲、乙雙方在執行本合同中產生爭議,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由甲方住址所在地法院管轄。

第十條 其他

1、本合同由甲、乙雙方簽字後生效。

2、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3、本合同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_住址:深圳市寶安區寶城四十九區泰華錦繡城7-5D

乙方:_____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聯繫電話:____________

簽訂約日期: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簽約地址:

私人車輛抵押合同 篇6

甲方:

身份證號:

住址:

乙方:

身份證號:

住址:

甲乙雙方經協商達成如下抵押合同:

一、質抵押當車輛品牌:______________型號:______數量:______台。

機動車行駛證號碼:______________發動機號碼:______________

二、抵押金額:人民幣_____萬元整。評估價值人民幣_____萬元整。

三、抵押期限: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四、抵押費用:月利率:_____月綜合費率:_____合計:_____。

五、雙方責任:

1.質抵押車輛在乙方封存。在抵押期限內,乙方負責該車的安全並不得轉讓、出租、出售、拆動或損壞。

2.質抵押車輛的保險,由甲方到保險公司辦理投保手續,保險費用由甲方負擔。

3.自抵押期滿之日起五日內,經雙方同意可以續當。逾期不贖當也不續當的,視為絕當。

4.絕當物品估價不足5萬元的,由乙方自行變賣或者折價處理,損溢自負;絕當物品估價超過5萬元的,按有關規定處理,所得收入在乙方扣除當金本息、綜合費用和實現債權的費用後,剩餘部分退還給甲方,不足部分乙方有權向甲方追索。

5.本合同約定:借款人按月交納利息和綜合費用,即每月_____日前支付上月利息和當月綜合費用。借期在五日內,利息和綜合費用按日計算;借期在十日內,利息和綜合費用按半個月計算;借期在十日以上(包括十個工作日),利息和綜合費用按整月計算。如借款人未能履行此約定,貸款人有權單方提前終止合同並向借款人追索借款本金、利息、綜合費用及違約金。

6.本合同所約定的利率和綜合費率不受本合同借款期限限制,借款人必須按時交納利息和綜合費用直至借款人清償完債務為止。

7.超期贖當或續當,每日按抵押金額的0.5增收滯納金。

8.隨車手續:__________,由乙方保存。

六、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合同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七、當票作為本合同的附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八、本合同未盡事項,按國家法律及國家商務部、公安部頒佈的《典當管理辦法》執行。

九、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以資信守。

甲方(印章):__________ 乙方(印章):

__________ 經辦人(簽字):__ ______ 經辦人(簽字):

___ _____ 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私人車輛抵押合同 篇7

甲方(抵押權人):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住址:________聯繫電話:_________

乙方(抵押人):_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住址:________聯繫電話:_________

乙方願意以其所有的車輛就甲、乙雙方於______年____月____日簽訂的《保證擔保借款合同》向甲方提供抵押反擔保。甲、乙雙方現就該反擔保事宜,經平等、友好協商,自願達成如下條款,共同遵照執行:

第一條抵押物乙方提供的抵押車輛的詳細情況以其向甲方提供的抵押物清單為準。

第二條抵押物的抵押價值該抵押車輛賬面價值為_____元,評估值為_________元,現甲、乙雙方商定抵押車輛的抵押價值總額為_______元。

第三條抵押物的清點、登記

1、本合同簽署前,甲、乙雙方共同清點核查抵押車輛。抵押期間,該抵押車輛的機動車登記證書正本、機動車銷售統一發票正本、車輛購置税收據正本等交由甲方保管。

2、本合同簽訂後三日內,乙方負責到有關車輛管理機關辦理抵押車輛登記手續,甲方對此予以協助,由此產生的費用全部由乙方承擔。在辦妥抵押登記手續之前,甲方有權拒絕為乙方提供擔保手續。

第四條抵押反擔保的範圍

1、上述《保證擔保借款合同》中約定的甲方履行保證義務代乙方償還的全部款項和自付款之日起的利息以及其因此支付的其他費用和損失等;

2、上述《保證擔保借款合同》中約定的乙方應向甲方支付的違約金、賠償金以及實現債權的費用等。

3、甲方為實現本合同項下的抵押權而發生的費用,包括但不限於訴訟費(或仲裁費)、保全費、評估費、拍賣費、執行費、律師代理費、調查取證費等。

第五條乙方的義務

1、乙方應將抵押車輛在抵押期間向當地保險機構投以機動車輛保險,保險受益人為甲方。保險到期時間應在乙方反擔保期限屆滿時間之後。借款展期的乙方應辦理延長投保期的手續。抵押車輛在抵押期間,其保險到期的,乙方應在保險到期前_____日內到當地保險機構續保,保險受益人為甲方。甲方有權主動代辦保險,保險費由乙方承擔。保險項目如下:1、機動車輛損失險;2、機動車輛強制險;3機動車輛座位險;4、第三者責任險;5、盜搶險;6、自燃險。

2、在抵押期內抵押車輛發生保險事故,甲方有權將保險賠償金提存。在借款到期後,如乙方不能按期償還借款,致使甲方承擔擔保責任的,甲方有權用保險賠償金清償借款及甲方為實現債權支出的費用,不足清償的,甲方有權另行向乙方追償。

3、抵押車輛在簽訂本合同前已先行保險的,乙方應到保險機構辦理保險受益人變更手續(變更為甲方)。保險金額小於抵押車輛評估價值的,應補足保險金額。

4、本合同項下抵押車輛的保險憑證均交甲方保管。

5、抵押期間,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以出售、出租、贈與等方式轉讓或以其他方式處分抵押車輛,也不得對抵押車輛增、拆、改、修。否則,甲方保留向乙方追索的權利。

6、抵押車輛在抵押期間可繼續由乙方使用、保管,並負責保養和保修及年審,其一切費用開支由乙方承擔。乙方必須保證抵押物的安全、完整,要合理使用抵押物,以確保抵押車輛價值不致非正常減少,並接受甲方的監督、檢查。

7、抵押車輛毀損的,乙方應在五日內將抵押車輛恢復原狀,未能恢復原狀的,乙方應提供經甲方認可的其他等價財產作為新的抵押物或提供其他擔保。

8、抵押期間,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贈與、出租、轉讓、再抵押或以其他任何方式處分抵押車輛,並不得實施降低抵押車輛價值的任何行為。

9、抵押車輛價值減少時,乙方應在三十日內向甲方提供與減少的價值相當的擔保。

10、乙方保證對抵押車輛享有所有權。

11、抵押期間,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轉讓抵押車輛所得的價款優先向甲方提前清償所擔保的債權。

12、乙方不得隱瞞抵押車輛存在共有、爭議、被查封、被扣押或已被設定抵押的任何情況。

第六條違約責任

1、乙方違反本合同第五條第五款約定的,其行為無效,甲方可要求其按抵押車輛之抵押價值總額的10%支付違約金。

2、乙方違反本合同第五條第六款約定的,因保管不善致使抵押車輛毀損的,甲方可要求其恢復原狀或重新提供甲方認可的新的抵押物,並可要求其按抵押價值總額的10%支付違約金。

3、乙方違反本合同約定的其他義務與責任的,其應按抵押價值總額10%向甲方支付違約金,並賠償由此給甲方造成的一切損失。

第七條抵押權的實現在甲方履行了代償義務後的____天內未受乙方清償的,甲方可依照法律規定的形式以抵押物折價或以拍賣、變賣該抵押物所得的價款優先受償。抵押物折價或拍賣、變賣後所得的價款仍不足以清償的,甲方有權就不足部分向乙方繼續追償。

第八條義務和責任的連續性本合同項下乙方所有義務和責任不因其財力、地位等狀況的改變,或與其他單位簽訂的任何協議、文件或合同而免除;也不因乙方發生合併、分立等情形或變更法定代表人、承辦人等情形而免除。若本合同項下各方當事人發生合併、分立、變更等情形的,由變更後的當事人承擔或分別承擔本合同所列義務和責任。

第九條通知

1、甲方對乙方的任何通知只要按照下列乙方地址或傳真發送,發送日即視為送達乙方日期。

地址:______郵編:_____傳真:____

2、乙方上述地址或傳真變更時,應於變更之日起次日內書面通知甲方。

3、若乙方提供地址、傳真不準確或其變更後未依約通知甲方,致使甲方無法發送傳真或發送信件被退回的,則甲方發送通知之日仍視為送達乙方日期。

第十條爭議解決方式

甲、乙雙方在執行本合同中產生爭議,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由甲方所在地法院管轄。

第十一條其他

1、本合同由甲、乙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理人簽字並加蓋公章後生效。

2、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3、本合同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不論主合同或甲方因主合同與他人(包括但不限於乙方)簽訂的其他反擔保協議有效與否,本合同仍然有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理人: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理人: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月____日

______年____月___日,

附件:抵押物清單。

私人車輛抵押合同 篇8

協議人:張三(以下簡稱甲方)

協議人:李四(以下簡稱乙方)

因甲方於20__年 月日向乙方供應價值為15萬元的貨物(或乙方於年月日向甲方借款15萬元),現乙方無力償還甲方的到期債務,自願將自己所有的車輛折抵給甲方,以抵消所欠甲方的債務,經過雙方友好協商,現自願就以車抵債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乙方將自己所有的 牌轎車折抵給甲方,乙方所欠甲方的債務15萬元抵銷。

該車輛的車架號為:

發電機號為:

車牌號為:

二、乙方保證車輛的所有權沒有爭議,保證車輛無抵押,且交付時能夠正常行駛,不拖欠車輛應繳税費。

三、乙方應當協助甲方辦理車輛過户手續,過户費用由甲方承擔。如因甲方在辦理車輛過户手續過程中發現因車輛存在問題無法辦理過户手續時,應當在5日內書面通知乙方,並將車輛歸還乙方。

四、在約定期間甲方將車輛歸還於乙方,經乙方驗收後,乙方所欠甲方的債務仍然視為存在,乙方應當以其他方式予以清償。

五、甲方未能辦理車輛過户手續,又沒有在約定時間內通知乙方,視為乙方已經將所欠甲方的款項清償。

六、乙方將車輛登記證書、車輛行駛證交付給甲方,甲方應當為乙方出具收據,收到上述證件時視為車輛已交付給甲方,車輛交付給甲方時乙方所欠甲方的債務消滅。

七、在完成車輛交付後,該車輛的風險由甲方承擔,在該車輛沒有交付之前的風險由乙方承擔。

八、在完成車輛交付後,甲方即是該車輛的實際所有人和使用人,無論是否辦理完畢過户手續,因甲方實際佔有該車輛期間所造成的一切損失由甲方承擔。

九、甲方應當在車輛交付的同時,將先前乙方向甲方出具的欠款憑證交付給乙方,並當場進行銷燬。

十、如因該協議的簽訂和履行發生任何爭議,雙方均應當友好協商,不能協商一致時,任何一方可以在該協議的履行地提起訴訟。

以上協議一式兩份,協議內容是甲、乙雙方的真實意思表示,雙方承諾均完全理解了協議條款的全部內容,且不存在任何一方提供了協議格式條款的情形;該協議在雙方簽字後即日生效,且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私人車輛抵押合同 篇9

甲方(發包方):

乙方(承包方):

為保證承包經營合同條款的履行,乙方願意以產權歸已車輛抵押經營。

一、抵押車輛狀況

車型 生產廠 座位 始用日期 牌照號 編號

車輛行駛號碼 所籤承包經營合同編號 營運班線起訖地點 起站發車時間

二、抵押方式和抵債方法:

乙方在承包經營中發生下列違反承包合同條款情況,甲方有權收押處理乙方抵押車輛(收車折價抵債或變賣車輛抵債),按處理時車輛的實際價值,抵償乙方所欠甲方債務。

1、乙方欠交甲方承包費和各項規費數額超過一個月的應交費用達______元上,按甲方通知後15日以內仍拒不交付的。

2、乙方發生行車事故,經濟損失數額較大,無力經營償還所欠甲方債務的。

3、乙方嚴重違紀違法、違反合同條款,造成嚴重經濟損失或使企業聲譽受到嚴重影響,甲方給予解除合同、追回造成經濟損失處理,乙方拒不賠償損失的。

甲方收押處理乙方車輛,所得收入仍不足抵償乙方所欠甲方債務的,甲方依法起訴,要求用乙方其他財產抵償欠款餘額。

甲方處理乙方車輛所得收入超過乙方所欠甲方債務的,餘額全部返份,甲方、乙方各一份,簽名蓋章後生效。

甲方:

乙方:

私人車輛抵押合同 篇10

抵押人:

抵押權人:

1、抵押人與抵押權人於 年 月 日簽署了《債權債務確認函》,抵押人確認尚欠抵押權人租賃本金 元人民幣及利息的債務;

2、抵押人將登記在其名下的機動車輛抵押給抵押權人,以擔保上述債務的完全履行。經抵押人與抵押權人平等、友好協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及《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相關規定,一致達成如下合同條款:

第一條 抵押車輛的基本情況

第二條 被擔保的主債權的種類、數額被擔保的主債權種類為租金,數額為租賃本金 元人民幣及利息。

第三條 債務人履行債務的期限

債務人履行債務的期限為:自起租日起 個月。 第四條 抵押擔保的範圍抵押擔保的範圍為:《融資租賃合同》項下抵押人應向抵押權人支付的款項,包括但不限於租金、違約金、損害賠償金、抵押權人實現抵押權而支出的費用(仲裁費用、訴訟費用、財產保全費用、律師費用、強制執行費用等)。

第五條 抵押登記

抵押人應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 日內,在車輛所屬登記部門辦理完畢抵押登記手續,並承擔相關費用,抵押權人予以協助。

第六條 抵押權的實現

當抵押人違反合同約定,拒絕或遲延向抵押權人履行清償義務時,抵押權人有權依約提前終止合同,並依法實現抵押權。

第七條 抵押的解除

在所有擔保債務得到完全清償後,抵押權人將應抵押人的請求,協助抵押人辦理一切有關解除本合同所設定的抵押所需的手續,但一切費用須由抵押人支付。

第八條 適用法律與管轄

本合同適用於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本合同在履行中,如發生爭議,由各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雙方均同意向抵押權人住所地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九條 其他

本合同經雙方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簽字並加蓋公章後生效。本合同一式五份,抵押人執一份、抵押權人執三份,並在車輛登記部門留存一份備案,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頁為簽署頁)

抵押人(蓋章) 抵押權人(蓋章) 授權代表(簽字): 授權代表(簽字):

共同簽署日期:

私人車輛抵押合同 篇11

借款人(債務人)

抵押人: 貸款人(抵押權人):

本合同各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城市房地產抵押管理辦法》等規定,本着平等、自願、誠實守信、協商一致的原則,為明確責任,恪守信用,簽訂本合同,並保證共同遵守。

第一部分 借貸條款

第一條 借款用途:

本合同項下之借款必須合法使用。

第二條 借款金額:

借款金額為人民幣(大寫):叁仟萬元整,小寫:¥30000000元(大小寫不一致時,以大寫為準,下同)。

第三條 借款期限:

借款期限為8個月,自20--年4月20日起到20--年12月19日止。

第四條 借款利率:

借款期限內月利率為(大寫):百分之二即(小寫):

借款方除按上述規定支付利息外,還應按合同借款金額的 一次性向出借方支付服務費。

第五條 還款方式:

借款人按月結清利息,利息支付日為每月20日,借款到期時息隨本清。

第六條 提前還款:

借款人提前還款應徵得貸款人同意。貸款人同意借款人提前還款的,按本合同約定的利率及借款實際使用期限計收利息,但一次性向出借方支付的服務費不予退計。

第七條 提前收回貸款:

貸款人提前收回貸款應徵得借款人同意。利息及本金償付辦法由雙方另行約定。

如出現下列情形,貸款人有權隨時要求借款人在一定的期限內提前清償部分或全部貸款本息:

1、借款人將所借款項用於非法活動;

2、抵押物毀損或滅失,不足以實現本合同擔保之目的,借款人和抵押人不能提供貸款人可予接受的其他擔保的;

3、借款人一個月內不按時結清利息的。

第八條 借款人的權利和義務:

1、如實提供有關證件、證明和其他材料,並接受貸款人的監督和檢查;

2、保證本借款不用於非法活動;

3、按照本合同的約定取得借款本金,並按時償還借款本息。

第九條 貸款人的權利和義務:

1、保證資金來源合法;

2、有權對本合同項下抵押擔保的房產進行查詢和核實;

3、在本合同項下的抵押物辦理完畢抵押登記後3日內,足額向借款人發放貸款;

4、有權按照本合同的約定收取借貸本金和利息,有權按照約定行使抵押權;

5、借款人在還款期限屆滿時,未能足額償還清借款本息的,貸款人有權處置抵押物。

第二部分 抵押條款

第十條 抵押物:

為確保借款人正當履行還款義務,抵押人自願以其擁有所有權並有權處分的位於 (房屋所有權證號:權證 字第 號,建築面積平方米)以及相應的土地使用權(以下簡稱房地產)抵押給貸款人,作為借款人歸還借款的擔保。抵押人保證,該房地產不存在任何權屬爭議,不存在被查封、已抵押等情況;已出租的經貸款人同意,並留存出租合同。和他人共有的,共有人同意將該房地產抵押給貸款人,並同意受本合同約束。

第十一條 抵押價值:

經本合同各方確認,前條用於抵押的房地產價值為人民幣(大寫)叁仟萬元整,(小寫):¥30000000元。

第十二條 抵押登記:

本合同自簽訂後3日內(遇法定節假日順延),抵押雙方當事人應持房屋所有權證及其他相關證件到房管部門辦理房屋抵押登記手續。

如因抵押人提供虛假材料或掩蓋重要事實導致不能辦理抵押登記、抵押登記無效或者被註銷的',借款人和抵押人應對貸款人承擔相應責任。

第十三條 抵押擔保範圍:

為本合同項下的貸款本金、利息、逾期利息、違約金以及貸款人實現債權的所有費用。

當借款人未按照本合同約定履行其還款義務時,無論貸款人對本合同項下的債權是否擁有其它擔保,貸款人均有權直接要求抵押人以該房地產承擔擔保責任。

第十四條 權利限制:

抵押期間,未經貸款人書面同意,抵押人不得將該抵押物出租、轉讓、抵債或賦予其它負擔。

第十五條 抵押注銷:

貸款人應在借款人償還全部款項後3日內(遇法定節假日順延)協同抵押人到房管部門辦理抵押注銷登記。

第三部分 違約責任及其他約定

第十六條 違約責任:

下列情況均構成違約,違約方應承擔違約責任:

1、借款人提供的證件、證明等有虛假、非法的情況,貸款人可要求借款人立即償還全部借款及相應利息,可依法行使對本合同項下抵押房產的抵押權;

2、借款人在還款期限屆滿時,未能足額償還清借款本息的,視為嚴重違約,借款人應另行向貸款人(含全部貸款本金和未付利息)按每日千分之三支付違約金,並承擔貸款人為實現債權支付的全部費用;

3、貸款人不能按照本合同的約定向借款人發放貸款的,視為嚴重違約,應承擔其他方所付出的直接費用,並向借款人另行支付全部貸款本金1%的違約金;

4、因貸款人的以下行為,致使不能根據本合同的約定辦理抵押注銷手續的,貸款人應當向抵押人支付全部貸款本金1%的違約金:

(1)貸款人無正當理由在借款方全部償還本金和利息三日內(如遇法定節假日順延)拒絕辦理抵押注銷手續的;

(2)因貸款人保管不善,造成他項權利證明丟失、損壞,不能及時辦理抵押注銷手續的;

(3)其他足以影響抵押注銷手續的行為。

5、抵押人因隱瞞抵押物存在共有、爭議、被查封、已抵押或者已出租等情況,而給貸款人造成損失的,應當向貸款人承擔賠償責任。

第十七條 爭議解決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八條 生效、變更、解除、終止:

1、在簽訂本合同前,合同各方已完全理解並接受本合同的內容,在本合同項下全部意思表示均真實有效,合同自各方當事人簽字後生效;

2、本合同項下借款本息和相關費用全部清償完畢後,本合同終止;

3、本合同如需要變更或解除,應由合同各方共同達成書面協議。

第十九條 本合同一式3份,合同各方各執一份。

借款人(債務人)(簽字或蓋章): 貸款人(抵押權人)(簽字或蓋章):

聯繫地址: 聯繫地址:

聯繫電話: 聯繫電話:

抵押人(簽字或蓋章):

聯繫地址:

私人車輛抵押合同 篇12

抵 押 人: 身份證號碼: 抵押權人: 身份證號碼:

為確保______年____月____日簽定的____________(以下稱主合同)的履行,抵押人(以下簡稱甲方)願意以其有權處分的車輛作抵押。抵押權人(以下簡稱乙方)經實地勘驗,在充分了解其權屬狀況及使用與管理現狀的基礎上,同意接受甲方的車輛抵押。雙方本着平等、自願的原則,同意就下列車輛抵押事項訂立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條 甲方用作抵押的車輛型號及車牌號為:____和____ 。

第二條根據主合同,甲乙雙方確認:債務人為___________________;抵押期限自______年____月_____至_____年____月____。

第三條 借款總金額人民幣(大寫) (小寫) 。

第四條 抵押車輛現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使用。甲方在抵押期間對抵押的車輛承擔維修、養護義務並負有保證抵押車輛完好無損的責任,並隨時接受乙方的檢查監督。抵押期間,甲方不得擅自轉讓、買賣、租賃抵押車輛不得重複設定抵押,未經乙方書面同意,發生上述行為均屬無效。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地址: 地 址:

聯繫電話: 聯繫電話:

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

私人車輛抵押合同 篇13

甲方(出借人):

電話: 身份證:

乙方(借款人):

電話:

身份證:

擔保人:

電話:

身份證:

經甲乙雙方共同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一、乙方將自有私車 品牌、 顏色 、車牌號、發動機號 、車架號 作價萬元抵押給甲方,向甲方借款。

二、借款期限--個月 ,利息-- %。

三、乙方向甲方提供的相關證件有:機動等級證書、車輛購置税證、行車證、養路費單、保險單、牌照、車主身份證複印件。

四、借款期內車輛的安全由甲方負責車輛抵押期外的一切糾紛債務及交通違法違章,甲方概不負責。

五、借款單到期後乙方如不能及時還款,並未及時與甲方協商付息延期,甲方可自由處置抵押車輛,乙方應配合甲方辦理過户事宜。如乙方不配合,甲方將向司法機關提起訴訟,判決該車的過户事宜,或將該車以現狀出售,出售後出現交通事故,甲方概不負責。

六、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

甲方:

乙方:

擔保人:

年月 日

私人車輛抵押合同 篇14

抵押人姓名:

身份證號碼:

住 所:

電 話:

郵政編碼:

抵押權人姓名:

身份證號碼

住 所:

電 話:

郵政編碼:

簽訂車輛抵押貸款合同日期:

抵押人(以下稱甲方):

抵押權人(以下稱乙方):

甲方今借乙方現金(大寫) 萬元,為確保 年 月日前甲方全額歸還乙方現金,甲方願意以自有財產作抵押。乙方經審查,同意接受甲方的財產抵押。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按以下條款訂立本車輛抵押貸款合同:

第一條 甲方用作抵押的財產為(詳見抵押財產清單):

第二條 本車輛抵押貸款合同項下抵押財產共作價(大寫) 萬元整。

第三條 抵押財產的保管方式和保管責任如下:

甲方應妥善保管抵押財產,在抵押期內負有維修、保養,保證完好無損的責任,並隨時接受乙方的檢查。

第四條 抵押財產中的 必須由甲方辦理財產保險,並將保險單交乙方保存。

第五條在本車輛抵押貸款合同有效期內,甲方不得出售和饋贈抵押財產;甲方遷移、出租、轉讓、再抵押或以其它任何方式轉移本合同項下抵押財產的,應取得乙方書面同意。

第六條 抵押財產意外毀損的風險承擔:

第七條 本車輛抵押貸款合同項下有關的公證、保險、鑑定、登記、運輸及保管等費用由甲方承擔。

第八條 本車輛抵押貸款合同生效後,如需變更主合同條款,應經抵押人同意並達成書面協議。

第九條在本車輛抵押貸款合同有效期內,甲方如發生分立、合併,由變更後的機構承擔或分別承擔本合同項下義務。甲方被宣佈解散或破產,抵押財產不列入破產清算範圍,乙方並有權提前處分其抵押財產。

第十條 出現下列情況之一時,乙方有權依法定方式處分抵押財產:

1.如到 年 月 日 7:00時甲方仍未全額歸還乙方借款,借款人未依約償還借款本息或所延期限已到仍不能償還借款本息;

2.借款人死亡而無繼承人履行合同;

3.借款人被宣告解散、破產;

處理抵押財產所得價款,不足以償還貸款本息和費用的,乙方有權另行追索;價款償還貸款本息還有餘的,乙方應退還給甲方。

第十一條 抵押權的撤銷:主合同借款人按期償還借款本息的,抵押權即自動撤銷,由乙方保管的甲方財產和財產保險單應退還給甲方。

第十二條本車輛抵押貸款合同生效後,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需要變更或解除合同時,應經雙方協商一致,達成書面協議。協議未達成前,本合同各條款仍然有效。

第十三條 違約責任:

1.按照本車輛抵押貸款合同第三條第項的約定,由甲方保管的抵押財產,因甲方保管不善,造成毀損,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恢復抵押財產原狀,或提供經乙方認可的抵押財產。

2.按照本車輛抵押貸款合同第三條第2項的約定,由乙方保管的抵押財產因乙方保管不善造成毀損,甲方有權用主合同中尚未償還的借款與被毀損的抵押財產相抵銷,並可追索剩餘價款。或者要求乙方恢復抵押財產原狀;或者要求乙方賠償其因此而遭受的損失。

3.甲方違反第五條約定,擅自處分抵押財產的,其行為無效。乙方可視情況要求甲方恢復原狀,提前收回主合同項下貸款,並可要求甲方支付貸款總額30%的違約金。

4.甲方因隱瞞抵押財產存在共有、爭議、被查封、被扣押或已經設定過抵押權等情況而給乙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給予賠償。

5.甲方違反第十二條約定,應向乙方支付主合同項下貸款總額 30%的違約金,並應賠償對方因此而遭受的經濟損失。

第十四條 本車輛抵押貸款合同由甲、乙雙方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負責人簽字並加蓋單位公章。自雙發籤字之日起生效。

第十五條 本車輛抵押貸款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

或主要負責人:簽章

年 月 日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

或主要負責人:簽章

年 月 日

  • 文章版權屬於文章作者所有,轉載請註明 https://wjfww.com/hetong/yangben/kqoq9j.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