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萬佳範文網 >

合同 >合同樣本 >

移動客户入網辦理協議(精選3篇)

移動客户入網辦理協議(精選3篇)

移動客户入網辦理協議 篇1

甲方:

移動客户入網辦理協議(精選3篇)

乙方:

一、服務內容及服務承諾

(一)甲方願意使用乙方提供的號碼,並接受乙方提供的電信服務,乙方願意在現有技術條件下網絡覆蓋範圍內以及簽訂有漫遊協議的電信運營商的網絡覆蓋範圍內為甲方提供電信服務,具體服務內容由甲乙雙方通過簽署業務受理單或其他方式另行約定。

(二)甲方可以自主選擇是否訂購第三方服務商提供的由乙方代收服務費的增值電信業務(以下簡稱“代收費業務”)。

(三)乙方提供的電信服務應當符合法律法規的規定及政府主管部門發佈的相關標準;甲方應遵守法律法規的規定使用乙方提供的服務。

(四)乙方將通過營業廳、門户網站、10086熱線等渠道公示服務項目、服務時限、服務範圍及資費標準等內容。

(五)乙方向甲方提供便捷的業務辦理和客户投訴受理渠道,乙方應在接到客户投訴之日起48小時內回覆。

(六)乙方向甲方免費提供的移動互聯網基礎功能及權益包括飛信、139郵箱、和彩雲、和娛樂體驗包等四項免費服務,甲方也可視個人情況選擇使用。

(七)乙方將為甲方默認提供流量安心包服務,作為甲方上網超套餐後的基礎計費服務,甲方可視個人情況自行選擇取消該項服務。

(八)乙方將對甲方每月使用的流量(Volte流量、WLAN流量、國際及港澳台漫遊流量除外)進行封頂,甲方每月使用流量到達100GB後,停止當月上網流量使用功能,下月恢復。其中飛享不限量類套餐在超出不限流量指定區域使用國內流量到達100GB時停止當月上網流量使用功能,下月恢復;在指定區域使用流量不受影響,當月上網流量使用功能按該業務自有規則執行。

(九)甲方同時滿足使用高清語音手機(V0LTE手機)、打開手機上的高清語音開關、使用USIM卡和開通4G上網功能四個條件後,乙方將為甲方免費開啟高清語音功能,該功能無月租費用,甲方通過該功能進行高清語音通話或高清視頻通話的計費標準與甲方選擇使用的資費套餐標準一致,甲方可視個人情況自行選擇取消該功能。通話雙方均需滿足上述四個條件後,方可進行高清語音通話或高清視頻通話。

(十)乙方根據甲方開通的資費套餐,向甲方免費提供“5元彩鈴(體驗版)”或“3元彩鈴(體驗版)”,兩項業務為免費服務,兩項業務長期有效,甲方也可以根據個人需求選擇使用,或登錄廣西移動客户或到溝通100營業廳取消該項業務。

二、入網登記

(一)甲方使用乙方客户號碼並接受乙方提供的電信服務,需辦理入網登記手續。甲方辦理入網登記手續時,應當按照《電話用户真實身份信息登記規定》(工業和信息化部令第25號)向乙方出示有效證件原件,提供真實身份信息。甲方委託他人辦理入網手續的,受託人應當出示甲方和受託人的有效證件,並提供甲方和受託人的真實身份信息。甲方應具有完全的民事行為能力。甲方為無民事行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的,應由其監護人代理甲方簽署本協議。甲方或其受託人拒絕出示有效證件,拒絕依照本協議提供身份信息的,冒用他人的證件的,或者使用偽造、變造的證件的,乙方有權不為其辦理入網手續。有效身份證件是指:居民身份證、户口簿(僅用於未成年客户)、軍人身份證件、武裝警察身份證件、港澳居民往來內地通行證、中國台灣居民來往大陸通行證、外國公民護照。單位有效證件是指單位註冊登記證照原件或加蓋單位公章的註冊證照複印件,並同時提供加蓋公章的單位授權書及經辦人有效身份證件。(二)如甲方入網登記資料發生變更,應及時到乙方營業廳辦理資料完善手續。因甲方或其代理人提供的資料不詳、不實或變更後未及時辦理資料完善手續等原因所造成的後果由甲方自行承擔。

(三)甲方入網後應立即修改初始服務密碼並妥善保管。因密碼保管不善造成的後果由甲方自行承擔,但乙方有義務協助甲方或公安機關調查相關情況。為方便辦理業務,乙方可根據不同業務類型以短信等方式提供隨機密碼,該密碼可作為辦理業務的臨時憑證。甲方同意凡使用服務密碼或隨機密碼辦理業務的行為均被視為甲方或甲方授權的行為。

(四)甲方因SIM卡丟失或損壞等原因需辦理補卡手續或換卡手續時,甲方應憑有效身份證件原件到乙方營業網點辦理,甲方委託他人代辦需同時提供甲方及代理人真實有效身份證件原件及委託書原件。乙方可以收取相應費用。

(五)根據國家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工信部、中國人民銀行、銀監會等六部門聯合下發的《關於防範和打擊電信網絡詐騙犯罪的通告》,同一用户在同一家基礎電信企業電話卡達到5張的,企業不得為其開辦新的電話卡。

三、資費及費用交納

(一)甲方使用乙方提供的電信服務應支付相關費用,乙方收取的相關費用應符合法律法規的規定和甲乙雙方的約定。

(二)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提供免費的話費查詢服務,乙方有義務對賬單、詳單進行解釋。

(三)甲方應按照與乙方約定的時間、方式,向乙方交納費用賬單中記載的全部費用。甲方超過約定交費日未交足費用(以下稱“欠費”),乙方有權暫停提供服務(以下稱“欠費停機”),並可以按照所欠費用自交費日次日起每日加收3‰(千分之三)的違約金。自欠費停機之日起60日內,如甲方交清欠費和違約金的,乙方應在甲方交清欠費和違約金後的48小時內恢復暫停的服務(以下簡稱“復機”)。欠費停機滿60日,甲方仍未交清欠費和違約金的,乙方有權終止提供電信服務(以下簡稱“銷號”)和解除協議,並可以通過10086客服熱線、短信、信函、公告、委託第三方等方式追繳全部欠費和違約金。

(四)甲方在欠費停機期間,停機當月和復機當月的月使用費(套餐費)照常計收。欠費停機跨整月不收取任何月使用費(套餐費)。

(五)甲方可以自行申請辦理停機保號業務,停機保號期間收取停機保號費。甲方辦理停機保號當月起四個月內,仍未向乙方申請恢復使用,乙方有權終止提供電信服務(“銷號”)和解除協議。

(六)乙方對計費原始數據保留期限為6個月(系統產生用户話單當月起後6個月,不含當月)。若甲方對乙方收取的費用存有異議,應在異議費用發生後6個月內向乙方提出(系統產生用户話單當月起後6個月,不含當月)。乙方對甲方在異議話費發生後6個月內提出異議的話單,應保存至異議解決為止。

(七)甲方對乙方收取的費用提出異議的,乙方有責任進行調查、解釋,經核實確屬乙方責任多收費用的,乙方應將已多收的部分雙倍返還甲方。

(八)甲方同意,如果甲方訂購第三方服務商的代收費業務,則視同甲方同意乙方代第三方服務商向甲方收取服務費。該服務費的資費標準由第三方服務商制定並告知甲方。若甲方對收取的代收費業務服務費有異議,可在乙方協助下與第三方服務商協商解決。

(九)甲方應妥善保管所使用的號碼不被非法盜用,若發現通信費用異常,可及時撥打客服熱線10086或到乙方營業網點辦理停機手續,並向公安機關報案;乙方應積極配合甲方和公安部門調查相關情況。

(十)甲方入網半年後,乙方視甲方的在網消費和交費情況核給信用額度,並每隔半年視甲方的使用情況重新核給信用額度。如額度調高,乙方事先通知甲方,由甲方在額度範圍內自行選擇設置;如額度調低,乙方應提前24小時通知甲方,並在調整生效後再次通知甲方。通知方式包括但不限於短信、電話等。

四、協議的變更、終止與轉讓

(一) 乙方承諾資費方案有效期為一年(雙方特殊約定的除外)。乙方有權在有效期屆滿後修改資費方案。如需修改,乙方應在修改前兩個月通知甲方,甲方可以選擇修改後的資費方案或乙方提供的其他資費方案。如乙方不修改資費的,則原資費方案順延一年,順延次數不限。

(二)除雙方另有約定外,甲方可以選擇變更資費方案。

(三)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甲方可以將本協議項下的號碼過户給第三人。甲方和第三人均應親自持雙方有效身份證件原件到乙方營業網點辦理過户手續,在甲方結清所有費用後由第三人與乙方重新簽訂客户入網服務協議,本協議自動終止;在辦理變更手續之前,因使用該號碼導致的交費義務及一切後果仍由甲方承擔,另有約定的除外。

(四)甲方可以持登記的有效身份證件到乙方營業網點要求終止提供服務(以下簡稱銷户)。除雙方另有約定外,乙方不應拒絕甲方銷户,甲方應在銷户前結清所有費用。若銷户後甲方還有費用尚未結清的,甲方仍需要履行交費義務。銷户90天后,乙方可以重新啟用甲方原號碼。

(五)甲方在未參與贈送、銷售優惠等營銷活動情況下,銷户時,可以將餘額一次性轉入同一市公司另一乙方有效號碼的賬户;甲方在參與贈送、銷售優惠等營銷活動情況下,費用餘額按營銷活動協議約定進行處理。

(六)如遇政府主管部門統一調整資費標準的,本協議按政府主管部門調整後的資費標準在規定的時間起執行。

(七)有下列情況之一的,乙方有權解除協議,收回號碼,終止提供服務,由此造成的後果由甲方自行承擔:

1.甲方(包括代理人)提供的證件或資料虛假不實;

2.甲方利用乙方提供的服務從事違法犯罪活動;

3.甲方利用乙方提供的服務從事損害社會公共利益的活動;

4.乙方收到國家有關部門通知要求停止向甲方提供通信服務;

5.甲方欠費停機滿60日仍未交納費用。

五、隱私和通信權益保護

(一)甲方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祕密不受侵犯,乙方對甲方的客户資料和通信信息負有保密義務。但根據法律法規規定,司法、行政機關依法要求乙方提供協助和配合,乙方給予協助和配合的,不構成違反保密義務。

(二)甲方個人信息是指以電子或者其他方式記錄的能夠單獨或者與其他信息結合識別甲方身份或者反映甲方活動情況的各種信息。乙方收集、使用甲方個人信息,應當遵循合法、正當、必要的原則。

(三)甲方理解並同意,乙方及其關聯公司可以通過業務受理系統登記、紙質返檔,通過網絡接收、讀取並記錄等方式,以提供電信服務為目的,在業務活動中收集、使用甲方提供的和甲方使用服務過程中形成的個人信息。乙方有權依法對包含甲方在內的整體用户數據進行分析並加以利用。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向除乙方關聯公司外的第三方提供甲方個人信息。甲方可以通過營業廳或乙方指定的其他渠道,對其個人信息進行查詢、更正。

(四)乙方應嚴格按照《網絡安全法》、《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加強網絡信息保護的決定》、《電信和互聯網用户個人信息保護規定》(工業和信息化部令第24號)、《電話用户真實身份信息登記規定》(工業和信息化部令第25號)等法律法規的相關要求,對其在提供服務過程中收集、使用的甲方個人信息履行保護義務。

(五)甲方不得利用乙方提供的服務從事違法犯罪活動或違背公序良俗的活動,不得發送違法信息或未經接收客户同意大量發送騷擾信息,不得有撥打騷擾電話等不當行為,否則,乙方可以暫停向甲方提供服務,直至終止服務。

(六)根據《工業和信息化部關於進一步防範和打擊通訊信息詐騙工作的實施意見》(工信部網安函﹝20__﹞452號)要求,如發現甲方冒用或偽造身份證照、違法使用、違規外呼、呼叫頻次異常、超約定用途使用、轉租轉售、被公安機關通報以及利用乙方提供的服務從事違法犯罪活動或違背公序良俗的活動,發送違法信息或未經接收客户同意大量發送騷擾信息,有撥打騷擾電話等不當行為,用户就上述問題投訴較多等情況的,核實確認後,乙方可以暫停向甲方提供服務,直至終止服務。在此情況下乙方無需向甲方承擔違約或賠償責任,甲方對此予以認可。

(七)乙方重視用户個人信息(即能夠獨立或與其他信息結合後識別用户身份的信息)的保護,在甲方使用乙方提供的服務時,甲方同意乙方按照公佈的隱私政策依法收集、存儲、使用、披露和保護甲方的個人信息。甲方在使用乙方的所有產品及服務前,請務必仔細閲讀並透徹理解隱私政策條款。一旦甲方選擇使用,即表示認可並接受本條款現有內容及其可能隨時更新的內容。隱私政策條款內容如下:

乙方對甲方的信息承擔保密義務,不會為滿足第三方的營銷目的而向其出售或出租您的任何信息,乙方會在如下列情況下使用甲方的個人信息:

1.根據法律法規的規定或行政或司法機構的要求。

2.事先獲得您的授權。

3.依雙方簽署的協議約定。

4.通過使用收集的信息,乙方會得以向甲方提供個性化的服務,並幫助乙方改進服務和管理水平,或用於提供新的服務或產品。

5.向乙方的關聯方分享甲方的個人信息。

6.向可信賴的合作伙伴提供甲方的個人信息,根據乙方的指示遵循乙方的隱私權政策以及其他任何相應的保密和安全措施來為乙方處理這些信息。

7.用以或處理甲方與乙方或他人的糾紛或爭議。

8.如甲方出現違反中國有關法律、法規或者乙方相關協議或相關規則的情況,需要依法向司法機關等第三方進行披露。

9.為維護乙方及其關聯方或用户的合法權益。

10.以上個人信息保護政策條款細化內容,具體詳見附錄內容。

六、特別提示

1.甲方應使用取得國家入網許可並具有進網許可標誌的終端設備,該終端設備應具有支持其所選服務的相應功能。

2. 為使甲方及時全面瞭解乙方的優惠活動信息,甲方同意乙方可不定期通過APP、短信、彩信等方式向甲方推送相關營銷活動推廣信息(包括但不限於優惠活動介紹、營銷信息等),若甲方不同意接收該類信息,可通過10086、營業廳等方式取消。

3.甲方或其受託人已詳細閲讀本協議的全部條款,甲方或其受託人在簽署本協議後即視為完全理解並同意接受本協議的全部條款。

七、爭議解決

協議項下發生的爭議,甲乙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雙方可向電信管理部門申訴、向消費者協會等有關部門投訴,或向乙方所在地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八、其他

1.甲方辦理各類業務所簽署的業務受理單、表單、協議等為本協議的補充協議,與本協議衝突部分以補充協議為準,補充協議中未約定部分以本協議為準。

2.乙方關聯公司是指乙方現在或將來控制、受控制或與其處於共同控制下的任何公司、機構以及上述公司或機構的合法繼承人。其中“控制”是指直接或間接地擁有影響所提及公司管理的能力,無論是通過所有權、有投票權的股份、合同或其他被人民法院認定的方式。

3. 雙方的聯繫方式位於簽章處,一方如有變更,應及時通知另一方,未及時通知的,一方按照原有地址發送文件的(包括但不限於解除合同的通知)發出後即視為送達。

4.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本協議通過紙質協議方式簽訂,則經加蓋乙方公司的業務專用章,甲方蓋章或簽字後生效。如本協議通過乙方的無紙化簽約系統進行簽訂的,則甲方在電子屏上簽名並經乙方確認後生效。對本協議未盡事宜,雙方另行協商解決。

甲方(簽名或單位蓋章):

甲方監護人或受託人(簽名或單位蓋章):

地址:

甲方移動號碼:

簽署日期: 年 月 日

乙方(單位蓋章):

經辦人(簽名) :

地址:

簽署日期: 年 月 日

移動客户入網辦理協議 篇2

一、購機前,請消費者知曉或確認如下事項:

1.移動電話機商品實行誰銷售誰負責的原則。

2.移動電話機包裝盒上的商標和機型是否是您所需要購買的。

3.包裝盒條形碼串號(imei)是否完整。如果是gsm手機,請在移動電話機上按"*#06#",然後將所顯示的15位移動電話機串號與移動電話機盒上的串號核對是否一致。

4.移動電話機外形是否有磨損、裂痕等其他損壞情況。機身上的螺絲是否有被擰過的痕跡。

5.移動電話機配置是否齊全,與銷售商承諾的是否一致,並在以下合同條款中予以確認。

6.查看移動電話機累計通話時間,如顯示時間低於10分鐘,屬正常範圍。

7.移動電話機保修卡是否是原廠保修卡。

二、購機中,請消費者確認如下事項:

8.消費者購買      品牌       型號移動電話機,串號          ;該部移動電話機還包括下列配置:原裝電池板  塊,序號      、      ,非原裝電池板  塊;原裝座充電器  部,原裝便充電器  座;非原裝座充電器  座,非原裝便充電器  座;原裝耳機  副,非原裝耳機  副;其他      。

9.銷售商承諾所提供商品是符合國家法律規定準予流通且質量符合國家法定標準的產品。

10.消費者支付購機款       元(人民幣),如消費者購買的移動電話機屬分期付款或享受套餐服務的,還需同時遵守其他相關約定。

11.銷售商須向消費者提供加蓋銷售商公章的原廠保修卡、原廠提供的保修條例或規則等有關單證和資料,並指導、協助消費者填寫"三包"憑證上須填寫的內容。

12.銷售商須向消費者開具加蓋公章的銷售發票,銷售發票上須填寫該移動電話機機身串號、出廠序號(批號),配件、產品商標和型號、價格、銷售日期等內容。

三、購機後,請消費者注意如下事項:

13.消費者購買移動電話機後還可查看所購買的移動電話機是否有進網許可證,消費者可登錄國家信息產業部網站       或通過電話       對移動電話機進網許可證的真偽進行查詢。

14.消費者須妥善保管購機發票、合同、保修卡和銷售商、生產商提供的其他單證。

15.消費者在三包期限內使用移動電話機出現質量問題,務必前往有授權的特約維修部門報修,否則將有可能失去國家"三包"規定對消費者的保護。

16.請消費者特別注意下列條款:

a.自售出之日起7日內,移動電話機主機出現《移動電話機商品性能故障表》所列性能故障的,消費者可以選擇退貨、換貨或者修理。消費者要求換貨時,銷售商應當免費為消費者更換同型號同規格的移動電話機。消費者要求退貨時,銷售商應當負責免費為消費者退貨,並按發票價格一次退清貨款。

b.自售出之日起第8日至第15日內,移動電話機主機出現《移動電話機商品性能故障表》所列性能故障的,消費者可以選擇換貨或者修理。消費者要求換貨時,銷售商應當免費為消費者更換同型號同規格的移動電話機主機。

c.在三包有效期內,移動電話機主機出現《移動電話機商品性能故障表》所列性能故障,經兩次修理(不論是否相同故障)仍不能正常使用的,憑三包憑證中修理者提供的修理記錄,由銷售商負責為消費者免費更換同型號同規格的移動電話機主機。(請消費者注意:每一次修理務必要求修理方正確填寫修理記錄)

移動客户入網辦理協議 篇3

移動廁所長期出租協議書

甲方:

乙方:

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簽定如下合同:

一、租賃期限:年月日至

二、租賃台數:台,型號

三、租賃地址:

四、服務內容:

1.每週清潔2次

2.專業環保除臭處理

五、廁所租金:450元/月/台,總價元/月

六、付款日期:

七、雙方責任:

1.乙方負責將移動廁所運到指定地點並進行安裝、調試。

2.乙方負責定期清抽並對廁所進行專業環保除臭劑處理。甲方應清除廁所擺放現場周圍的障礙物,若乙方到達現場後因有障礙物不能作業,仍計服務一次。

3.甲方應按約定付給乙方租金。

4.甲方退租,應提前五天通知乙方並交清租金,否則租金仍按滿月支付。

5.甲方有權調整移動廁所的位置,,但需通知乙方,以便進行清潔服務。

6.租賃期間,甲方不得轉租或異地使用。

7.租賃期間,男方對廁所負有保管責任,若損壞或丟失應按市價賠償。

8.租賃費結算不足15天按半月計算,超過15天按整月結算。

9.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協商解決。

10.此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簽字蓋章:乙方簽字蓋章:

聯繫人:聯繫人:

聯繫電話:聯繫電話:

年月日年月日

  • 文章版權屬於文章作者所有,轉載請註明 https://wjfww.com/hetong/yangben/k9dmgk.html
專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