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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學畢業生三方就業協議書(精選20篇)

大學畢業生三方就業協議書(精選20篇)

大學畢業生三方就業協議書 篇1

每個應屆大學畢業生在即將畢業前夕都會收到學校頒發的三方就業協議書,主要是用來跟學校和用人單位簽訂勞動合同的作用,下面小編為大家提供關於大學畢業生三方就業協議書範本,僅供大家參考。

大學畢業生三方就業協議書(精選20篇)

甲方: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

為了全面貫徹教育部關於以社會需求為培養目標,以就業為導向的辦學方針,建立“需求、培養、實訓、就業”的教學模式,使畢業生能夠學以致用,經甲、乙雙方協商簽訂本協議。

一、甲方應履行的職責

1.根據乙方提供的入學材料,到省教育廳辦理正式錄取手續,負責學生畢業證及就業報到證的辦理工作;

2.按國家教育部規定的教學計劃和教學大綱及用人單位的實際需求進行教學,保質保量地完成各學科的教學任務;

3.學生畢業後負責推薦就業,併為每位學生至少提供一個就業崗位;

4.負責畢業生崗前培訓工作;

5.負責推薦就業的專業包括我院______年招生的各個高職專業。

二、乙方應履行的職責

1.學生必須修滿規定的學時;

2.在校期間必須嚴格遵守學院的規章制度,刻苦學習,成績必須達到合格以上;

3.學生必須向學院提供真實、有效的入學錄取材料;

4.學生在校期間必須配合學院進行上崗培訓及推薦就業。

三、如果乙方出現下列情況之一,甲方不負責安置工作

1.在校期間不認真學習,所學課程成績有不合格的,不能按時取得畢業證者;

2.不按時交納學費或經學院允許緩交,但在畢業前仍未交齊全部學費者;

3.在校期間受到嚴重警告及以上處分者;

4.畢業後自行就業者;

5.無正當理由,出於個人好惡,不服從推薦就業者。

四、其它規定

1.如發生協議條款之外的事情,由雙方協商解決;

2.十八週歲以下的學生必須由監護人簽字;

3.本協議一式兩份,學院和學生各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學生)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蓋章)監護人:__________(家長)

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____日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_日

大學畢業生三方就業協議書 篇2

甲方:___________職業技術學校

法人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於______年______月就讀於________________學校___________專業,為保證乙方學業完成及今後的發展,減少學生及家長的後顧之憂,拓寬學生畢業後就業渠道,依據甲方和該校的有關協議,經甲、乙雙方充分協商就乙方畢業後繼續深造及就業安置問題達成協議內容如下:

一、甲方的權利與義務

1.依據全日制職業中等專業學校教學計劃,甲方組織乙方到大連相關專業用工單位實習。

2.甲方負責為乙方的就業提供安置機會,就業安置率100%,甲方為乙方提供就業安置機會不少於三次(不能取得畢業證書者除外)。

二、乙方的權利與義務

1.乙方學習期滿經考試合格,可獲得______________學校畢業證書;

2.乙方有權放棄甲方提供的就業安置機會,放棄三次就業安置,甲方不再提供就業安排;

3.乙方身體條件要符合用工單位標準。

三、其它

1.協議期限自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至_______年_______日,甲方為乙方完成三次就業安置;

2.本協議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

3.本協議一式四份,甲、乙雙方、主管部門各執一份;

4.本協議自雙方簽訂後生效。

甲方:_______職業技術學校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

法人代表:_______________

乙方監護人: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大學畢業生三方就業協議書 篇3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聘用方)

乙方:____________(受聘方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國家勞動管理規定以及本公司員工聘用辦法,甲方招聘乙方為實習員工,雙方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經協商一致簽訂本實習合同,共同遵守本協議所列條款。

一、實習合同期限

本合同為無固定期限合同,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本合同約定的終止合同的條件出現之日止(乙方符合甲方要求,能勝任工作崗位)。

二、根據甲方的工作安排,聘用乙方在______________工作崗位。

三、甲方聘用乙方的實習期月薪為________________元。實習期滿後,並經考核合格,可根據平等協商的原則,簽訂正式勞動合同。

四、甲方的基本權利與義務

1、甲方的權利

a.有權要求乙方遵守公司各項規章制度;

b.在實習期間,乙方如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企業規章制度,甲方有權終止合同。乙方的行為給甲方造成損失的,由乙方賠償,情節嚴重的追究法律責任;

c.實習期間,乙方由於個人原因所發生的疾病以及傷殘等意外事故,乙方自行負責;

d.實習期間,乙方不享受公司社保與其他福利。

e.實習期間,乙方不能勝任工作或弄虛作假不符合錄用條件,甲方有權提前解除本合同;

f.乙方有突出表現,甲方可提前結束實習,與乙方簽訂正式勞動合同;

2、甲方的義務

a.為乙方提供必要的工作條件;

b.負責對乙方進行職業道德、業務技能及公司規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訓;

五、乙方的基本權利和義務

1、乙方的權利

a.實習期滿,有權決定是否簽訂正式勞動合同;

b.具有參與公司民主管理、提出合理化建議的權利;

c.反對和投訴對乙方實習身份不公平的歧視。

2、乙方的義務

a.遵守公司的各項規章制度、員工手冊、行為規範的義務;

b.實習期間如變更單位,須提前一個月通知甲方,雙方協商終止實習合同;

c.維護公司的聲譽、利益的義務。

六、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雙方本着友好協商原則處理。

七、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效力,經甲乙雙方簽章生效。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月____日乙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甲方(簽字):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乙方(簽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大學畢業生三方就業協議書 篇4

為了更好地落實畢業生的就業與升學工作,切實保障學生就業或升學的權利得以實現。

一、學校承諾:

1、為學生提供必需的學習、生活、安全設施,並對學生實行全封閉式半軍事化管理;

2、嚴格執行教學計劃,聘用優秀教師擔任教學和管理工作;

3、學生考試合格頒發國家承認學歷的畢業證書及相關專業技術等級證書;

4、普通(升學)班學生畢業時願意升學者,學校負責提供三所大學供其選擇,考試合格保證學生到自己滿意的學校學習深造;

5、實驗班學生一年學習期滿,考試合格保證到委培大學學習深造;

6、委培班和普通班(升學)班學生畢業願意就業者,學校保證100%安置工作,並保證實習期間收入不低於800元,正式工作時月收入不低於900元;

7、工作後的學生,學校保證對其進行跟蹤服務,並確保因單位原因失業者,五年內的免費再就業,十年內的有償再就業。

8、成績特優,有發展前景的創業項目擁有者,學校提供1至5萬元的創業基金予以支持。

二、學生以及學生家長承諾:

1、遵紀守法,服從學校管理,嚴格遵守學生管理協議條款;

2、努力學習,積極參加各種能力培訓,順利完成學業並獲得相關證書;

3、家長必須配合學校教育子女,積極給學校提供各種合理化建議;

4、按時繳納學雜費,不能無故拖欠;

5、就業時交納200-600元的就業指導及跟蹤服務費。

三、違約責任及其它:

1、此合同一式叁份,學校、學生、見證機關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若一方違約,另一方有權追究違約方的相關責任;

3、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

校方:                  學生:

負責人:                 家長:

地址:                  身份證號碼:

電話:                  電話:

見證意見書

見證機關:

責任律師:

簽定日期:    年   月  日

大學畢業生三方就業協議書 篇5

甲方:

乙方:

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和學校的規章制度,為使學生在校期間順利完成學業,畢業後愉快走上工作崗位,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達成協議如下:

一、甲方權利和義務

1、負責對學生的教學管理和教育,並提供相應的學習、生活條件。

2、負責教授學校規定的課程,併為考試成績、操行鑑定合格的學生髮給畢業證書。

3、負責組織學生參加全國和地方政府主管部門專業資格證書考試,其費用由乙方自理。

4、負責為取得專業資格考試合格的畢業生推薦工作。自學生畢業之日起________年之內沒被推薦上崗,按規定退還乙方的全部學費。

二、乙方權利和義務

1、努力學習,嚴格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社會公德和學校的各項規章制度;

2、刻苦鑽研,熟練掌握大通關技能,達到國家和學校規定的標準;

3、按時交納學費、書費、住宿費等各種費用。

三、其他事項

學生在校期間有以下情節之一者,不享受

第一條第4款約定:

1、未取得學校畢業證書;

2、在校期間考試作弊;

3、違紀受處分畢業時仍未解除;

4、拒絕到推薦對口單位就業。

四、學生在校期間的學費執行____市教育主管部門和物價局規定:

1、開學前要求退學或轉學的學生,退還收取本學年學費的____%;

2、開學一個月內要求退學或轉學的學生,退還收取本學年學費的____%;

3、開學一個月以上,一個學期內要求退學的學生,退還收取本學年學費的____%;

4、超過一個學期要求退學的學生,不予退費;

5、因違紀勒令退學或被學校開除的學生所交學費、住宿費不予退費。

五、此協議雙方應共同遵守不得違反,因政策和不可抗力等原因不能履行除外。

六、此協議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乙方:

日期:

大學畢業生三方就業協議書 篇6

畢業生:

學校名稱:

按《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生就業工作暫行規定》的要求,為維護國家就業計劃的嚴肅性,明確畢業生、用人單位、學校三方在畢業生就業工作中的權利和義務,經協商,畢業生、用人單位、學校三方簽訂如下協議:

一、畢業生應按國家有關規定就業,向用人單位如實介紹自己的情況,瞭解單位的使用意圖,表明自己的就業意見,在規定的時間內到用人單位報到,若遇到特殊情況不能按時報到,需徵得用人單位的同意。

二、用人單位要如實介紹本單位的情況,明確對畢業生的要求及使用意圖,做好各項接收工作。凡取得畢業生資格的畢業生,用人單位不得以學習成績為由提出違約;未取得畢業資格的結業生,本協議無效。

三、學校要如實向用人單位介紹畢業生的情況,做好推薦工作,用人單位同意錄用後,經學校審核列人建議就業計劃,報教育廳批准,學校負責辦理派遣手續。

四、學校應在學生畢業前安排體檢,不合格者不派遣。如果用人單位對畢業生身體條件有特殊要求,原則上在簽訂協議前進行單獨體檢,否則,以學校體檢為準。

五、畢業生、用人單位、學校三方如有其他約定,應在備註欄註明,並視為本協議的一部分。

六、本協議經畢業生和用人單位簽字或蓋章後生效。經學校鑑證登記後作為簽發報到證的依據。

七、本協議一式三份,畢業生、用人單位、學校各執一份,複印無效。

畢業生情況及意見

姓名

性別

出生年月

民族

政治面貌

培養方式

健康狀況

專業

學制

學歷

聯繫電話

電子信箱

家庭地址

應聘意見:

畢業生簽名:

年 月 日

用人單位情況及意見

單位名稱

單位隸屬

聯繫人

聯繫電話

郵政編碼

通訊地址

聯繫部門

單位性質

檔案轉寄詳細地址

户口遷入地址

用人單位意見:

簽章

年 月 日

用人單位上級主管部門意見:

(有用臉自主權的單位此欄可略)

簽章

年 月 日

學校意見

學校畢業生就業主管部門意見:

簽章

年 月 日

學校通訊地址:

大學畢業生三方就業協議書 篇7

編號:

全國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生就業協議書

畢業生

用人單位

學校名稱

國家教育部高校學生司製表

省教育廳翻印

按《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生就業工作暫行規定》的要求,為維護國家就業方案的嚴肅性,明確畢業生、用人單位、學校三方在畢業生就業工作中的權利和義務,經協商,畢業生、用人單位、學校三方面簽訂如下協議:

一、畢業生應按國家規定就業,向用人單位如實介紹自己的情況,瞭解單位的使用意圖,表明自己的就業意見,在規定的時間內到用人單位報到,若遇到特殊情況不能按時報到,需徵得用人單位同意。

二、用人單位要如實介紹本單位的情況,明確對畢業生的要求及使用意圖,做好接收工作,凡取得畢業資格的畢業生,用人單位不得以學習成績為由提出違約,未取得畢業資格的畢業生,本協議無效。

三、學校要如實向用人單位介紹畢業生的情況,做好推薦工作,用人單位同意錄用後,經學校審核列入建議就業方案,報國家教育部批准,學校負責辦理派遣手續。

四、學校應在學生畢業前安排體檢,不合格者不派遣,本協議自行取消,由學校通知用人單位。如用人單位對畢業生身體條件有特殊要求,原則上應在簽訂協議前進行單獨體檢,否則,以學校體檢為準。

五、畢業生、用人單位、學校三方如有其他約定,應有備註欄註明,並視為本協議書的一部分。

六、本協議經各方簽字、蓋章後生效。三方都應嚴格履行本協議,若有一方提出變更協議,須徵得另兩方同意違約,由違約方承擔違約責任,並在備註欄註明。

本協議一式三份,畢業生、用人單位、學校各執一份,複印無效。

畢業生情況及意見

姓名

性別

年齡

民族

政治面貌

培養方式

健康狀況

專業

學制

學歷

家庭地址

應聘意見:

畢業生簽名: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用人單位情況及意見

單位名稱

單位隸屬

聯繫人

聯繫電話

郵政編碼

通訊地址

單位經濟類型

單位性質

黨政機關、科研設計單位、學校、其他事業單位、廠礦企業、三資企業、部隊、其他

檔案轉寄詳細地址

用人單位意見:

簽章

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用人單位上級主管部門意見:

(有用人自主權的單位此欄可略)

簽章

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學校意見

學校聯繫人

聯繫電話

郵政編碼

學校通訊地址

院(系、所)意見:

簽章

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學校畢業生就業部門意見:

簽章

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備註(違約責任及其他約定事項):

大學畢業生三方就業協議書 篇8

甲方:

乙方:

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簽訂如下合同:

1、甲方根據國家關於中等專業學生的標準,招收乙方為 屆 專業

的'學生,學制________年。

2、 乙方根據甲方的要求,________年學習期滿,各科成績(包括補考成績)合格,

遵守甲方規章制度,並交清各項費用,甲方安排乙方到委託培養單位(根據需要可適當變動)就業上崗。

3、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 甲方有權檢查和督促乙方完成所修各科的學習任務,並定期對乙方進行

成績測驗和各項指標的考核。

(2) 乙方在學習期間,甲方有權對乙方的違紀行為進行批評教育直至處分。

(3) 乙方修業期滿,各科成績合格,在________年內必須安排乙方到委託培養單位

就業上崗。

(4) 乙方到就業單位後,甲方必須跟蹤服務________年。

4、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 乙方必須努力學習,積極完成所修各科的學習任務。

(2) 乙方必須遵守甲方的校紀校規,服從甲方的管理。

(3) 乙方在學習期間,享受甲方其他中專學生同等的權利。

(4) 乙方到就業單位工作期間,如因工作不滿意,可向甲方提出變更工作崗位的要求,甲方應儘量向就業單位協調解決;若乙方自行辭職,甲方可拒絕再安置。

5、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不予安置。

(1) 所修科目成績不合格,未取得中專畢業證者,或在學習期間,嚴重違反

校紀校規,受到記過以上處分者。

(2) 乙方在學習期間因患病或其他原因,造成身體殘疾和有痼疾者。

(3) 應交費用未交齊者。

(4) 學習期間,中途退學和轉學者。

(5) 本人不要求甲方安置者。

6、本合同從簽訂之日起開始生效,至乙方到單位就業________年後終止。

7、本合同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由當地勞動仲裁部

門裁決。

外貿合同樣本 維修合同樣本 購房合同樣本 合資合同樣本

8、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上級主管部門存檔一份。

甲方: 乙 方:

(蓋章)學 生(籤)

代表:監護人(籤)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大學畢業生三方就業協議書 篇9

用人單位(甲方):

畢業生(乙方):

1、本協議書是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生和用人單位在正式確立勞動人事關係前,經雙向選擇,在規定期限內就確立就業關係、明確雙方權利和義務而達成的書面協議;是用人單位確認畢業生相關信息真實可靠以及接收畢業生的重要憑據;是政府畢業生就業主管部門和各高校進行畢業生就業管理、編制就業方案以及畢業生辦理就業落户手續等有關事項的重要依據。用人單位、畢業生應逐項準確填寫,學校應認真審核畢業生有關信息,政府畢業生就業主管部門依據本協議書,辦理畢業生就業登記審核和報到證簽發等工作。

2、本協議書由用人單位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託代理人)和畢業生雙方當事人親自簽訂,代簽無效。

3、本協議書中的空欄,由雙方協商確定後填寫,不得違反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規定;本協議書的未盡事宜,可另行簽訂補充協議,作為本協議書的附件,與本協議書一併履行。

4、本協議書內的年、月、日一律使用公曆,除落款日期外,均用阿拉伯數字填寫,工資報酬等金額一律使用大寫。

5、填寫本協議書一律用藍、黑色墨水書寫,字跡清晰、工整,塗改處必須(簽名)或加蓋校對章,否則無效。

6、畢業生離校後簽訂本協議書的,學校可不簽註意見。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學生)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蓋章)

監護人:__________(家長)

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____日

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_日

大學畢業生三方就業協議書 篇10

用人單位

培養單位

簽訂本就業協議應遵守的條款

第三條 畢業生與用人單位有權利瞭解對方的實際情況,被瞭解方應當如實介紹自己的情況,不得弄虛作假。

第四條 《就業協議書》如增加其他約定條款,約定條款內容不得違反國家法律和行政規章的有關規定,不得損害學校、用人單位和畢業生的聲譽及合法權益。

第五條 畢業生與用人單位對就業協議的成立,有其他約定的,須在就業協議書中註明。例如:用人單位進人需要經人事主管部門核准的,應當在協議書中約定,核准後就業協議成立。

第六條 本協議經畢業生和用人單位簽字或蓋章後生效,經學校鑑證登記後作為簽發報到的依據。

第七條 本協議一式四份,畢業後、用人單位、畢業後所在學院和學校各一份。

雙方協議的主要條款

第一條 本《就業協議書》適用於參加初次就業的普通高校(含研究生培養單位)畢業研究生、本專科畢業生;在中國境內登記註冊的各類企業、事業單位;國家機關、部隊以及依照中國法律核准登記的外因公司、分支機構。

第二條 簽訂本就業協議應當遵守平等、自願、誠實信用的原則。

用人單位 用人單位名稱 主管部門

通訊地址 郵政編碼

聯繫人及電話 單位性質

檔案接收 單位名稱 郵政編碼

詳細地址

畢業生 姓名 性別 民族 出生年月

學院 專業 政治面貌

學位類別 學歷 培養方式

生源地 婚姻狀況

聯繫方式

雙方經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畢業生工作的地點:

第二條 畢業生的工作崗位是:

第三條 畢業生户口遷入地地址:

用人單位每月支付的勞動報酬是:

畢業生到用人單位初次服務的期限是:

畢業生到用人單位報到後是否簽訂: 合同。

本協議是否需要用人單位的上級主管部門核准後成立

雙方商定按下列步驟解決爭議:

一、對本協議產生糾紛和爭議的,協商解決。

二、協商不能達成一致意見,任何一方可向當地政府主管畢業生就業工作部門申請調解。

三、調解不能達成一致意見,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一方違約向另一方承擔違約責任的方式 。約定支付違約金的,違約金額最高不超過XX元。違約方應徵得另一方的同意,另一方簽字蓋章後方可解除協議。

其他約定: 畢業生意見: 用人單位意見:

簽字: 簽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用人單位主管部門意見:

簽字、蓋章:

年 月 日

大學畢業生三方就業協議書 篇11

甲方(用人單位)______________

乙方(新聘人員)______________

為確________技術人員隊伍穩定,促進衞生行業發展,結合________系統的實際情況,甲乙雙方按照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原則訂立本意向。

一、乙方已被甲方擇優錄取,本人需於20____年____月____日前與甲方簽訂《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生、畢業研究生就業協議書》、《高校畢業生就業補充協議書》;

二、乙方未按規定時間與甲方簽訂《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生、畢業研究生就業協議書》的,按自動放棄錄取資格處理。

三、簽訂協議書地點:____________,聯繫人:________,聯繫電話:________,手機:________。

四、本意向書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蓋章):________乙方(簽名):____________

二〇____年____月____日二〇____年____月____日

大學畢業生三方就業協議書 篇12

甲方 (單位)_______________ 乙方 (個人)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經甲乙雙方平等協商同意,自願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一、勞動合同期限

第一條 本合同期限類型為_____期限合同。

本合同生效日期___年_月_日,終止日期___年_月_日,其中試用期____.

二、工作內容和義務

第二條 乙方同意根據甲方工作需要,擔任__________崗位工作。甲方可依照有關規定,經與乙方協商,對乙方的工作職務和崗位進行調整。

第三條 乙方應按照甲方的要求,按時完成規定的工作數量,達到規定的質量標準,並履行下列義務:

1、遵守國家憲法、法律、法規;

2、遵守甲方的規章制度;

3、維護甲方的榮譽和利益;

4、忠於職守,勤奮工作;

5、履行保守甲方商業祕密,不得利用甲方的商業祕密為本人或其他經濟組織和個人謀取不正當的經濟利益。

三、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第四條 甲方安排乙方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八小時,平均每週不超過四十小時。甲方由於工作需要,經與工會和乙方協商後可以延長工作時間的,一般每日不得超過一小時,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長工作時間的,在保障乙方身體健康的條件下延長工作時間,每日不得超過三個小時,每月不得超過三十六小時。

執行綜合計算工時制度的,平均日和周工作時間不超過標準工作時間。

執行不定時工時制度的,工作和休息休假乙方自行安排。

甲方安排乙方執行____工時制度。

第五條 甲方延長乙方工作時間,應安排乙方同等時間倒休或依法支付加班加點工資。

第六條 甲方為乙方提供必要的勞動條件和勞動工具,制定工作規範和勞動安全衞生制度及其標準。甲方應按照國家或當地政府有關部門的規定組織安排乙方進行健康檢查。

第七條 甲方負責對乙方進行政治思想、職業道德、業務技術、勞動安全衞生及有關規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訓。

四、勞動報酬

第八條 甲方的工資分配應遵循按勞分配原則,實行同工同酬 .

第九條 在法定工作時間內,乙方完成規定的工作任務,甲方每月____日以貨幣形式足額支付乙方工資,工資不低於____元,其中試用期間工資為__元。

第十條 甲方安排乙方加班或延長工作時間的,按《勞動法》第四十四條和國家有關規定支付工資報酬。

第十一條 由於甲方的原因,使乙方不能在法定工作時間內提供勞動的,甲方保證支付乙方的生活費不低於_____元。

五、保險福利待遇

第十二條 甲乙雙方應按國家和當地人民政府關於社會保障的有關規定交納職工養老、失業和大病統籌及其他社會保險費用。甲方應為乙方填寫《職工養老保險手冊》。雙方解除、終止勞動合同後,《職工養老保險手冊》按有關規定轉移 .

第十三條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其醫療期和醫療期滿後關於本合同的辦理,按照勞動部頒發的《企業職工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規定》執行。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其醫療和生活費用按照_______執行。

第十四條 乙方因工負傷的工資和醫療保險等待遇按國家和當地人民政府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五條 甲方為乙方提供以下福利待遇 .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勞動紀律

第十六條 乙方應遵守甲方依法規定的規章制度;嚴格遵守勞動安全衞生、工作制度和工作規範;愛護甲方的財產,遵守職業道德;積極參加甲方組織的培訓,提高思想和職業技能。

第十七條 乙方違反勞動紀律,甲方可依據本單位規章制度,給予必要的紀律處分,直至解除本合同。

七、勞動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續訂

第十八條 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法律、行政法規、規章發生變化,本合同應變更相關內容。

第十九條 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的,經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本合同相關的內容。

第二十條 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第二十一條 合同期內,甲方委派乙方到境內外甲方所屬機構工作的,原有勞動合同仍然有效,但應和企業簽訂有關境內外工作的協議;經甲方批准,乙方到境內外非甲方所屬機構擔任一定階段工作的,可由乙方與該機構簽訂有關協議。

第二十二條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以欺詐手段訂立本合同的;

3、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4、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損失的;

5、泄露甲方商業祕密,給甲方造成嚴重損失的;

6、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7、不能勝任勞動合同約定的工作,經過培訓或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8、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9、勞動合同訂立時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當事人協商不能就變更勞動合同達成協議的。

第二十三條 甲方按照第二十二條第7、8、9款的規定解除本合同時,應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

第二十四條 甲方瀕臨破產進行法定整頓期間或者生產經營發生嚴重困難,應提前三十日向工會或者全體職工説明情況,聽取工會或者職工的意見,並向勞動行政部門報告後,可以解除合同。

第二十五條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不能依據本合同第二十二條第7、8、9款和第二十四條終止、解除本合同:

1、患職業病或者因工負傷,醫療終結,經市、區、縣勞動鑑定委員會確認喪失或者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

2、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的;

3、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的;

4、距法定退休年齡十年以內的職工;

5、復員退伍義務和建設徵地農轉工人中初次參加工作未滿三年的;

6、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六條 乙方欲解除勞動合同,應當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甲方在乙方完成業務以及清理完所辦理的債權債務的情況下,可解除勞動合同。

第二十七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乙方可以隨時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1、在試用期內的;

2、甲方以侵害乙方合法人身權利手段強迫勞動的;

3、甲方不能按照本合同規定支付勞動報酬或者提供勞動條件的;

4、甲方違反國家有關規定,勞動安全衞生條件惡劣,嚴重危害乙方身體健康的;

5、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八條 本合同期限屆滿,勞動關係即終止。甲乙雙方經協商同意,可以續訂勞動合同。雙方當事人應當在本合同期滿前 天向對方表示續訂意向。

第二十九條 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乙方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或甲乙雙方約定的其他終止條件出現,本合同終止。

八、違反勞動合同的責任

第三十條 甲方根據本合同第二十條、二十二條第7、8、9款、第二十四條解除勞動合同,應按原勞動部制發的《違反和解除勞動合同的經濟補償辦法》給乙方經濟補償。

第三十一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並對乙方造成損害的,甲方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並按原勞動部《違反有關勞動合同規定的賠償辦法》執行:

1、由於甲方原因訂立無效勞動合同,包括勞動合同部分無效的;

2、甲方故意拖延不訂立勞動合同,即招用不按規定訂立勞動合同以及勞動合同到期後十日內未辦理續訂勞動合同手續的;

3、甲方違反《勞動法》的規定侵害女職工和未成年工合法權益的;

4、違反《勞動法》的規定或本合同規定的條件解除勞動合同的。

第三十二條 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乙方除要求甲方補足工資報酬、經濟補償外,還可以按國家和當地政府有關規定,要求甲方支付賠償金:

1、剋扣或者故意拖欠支付乙方工資的;

2、拒不支付乙方延長工作時間工資報酬的;

3、支付乙方報酬低於本地最低工資標準的;

4、解除勞動合同後,未按本合同第三十條支付經濟補償的。

第三十三條 甲方依據本合同第二十二條第8款解除勞動合同,除給乙方經濟補償外,甲方應根據原勞動部制發的《違反和解除勞動合同的經濟補償辦法》發給乙方醫療補助費。

第三十四條 乙方有第二十二條第3、4、5款情形的,甲方除解除本合同外,可保留依法索賠的權利。

第三十五條 乙方不得在掌握甲方商業祕密的保密期限內提出解除勞動合同或自動離職,經協商解除合同後,亦不得在 期限內自行或在與甲方有競爭關係的單位從事和原在職時相同或有關的經營活動。

第三十六條 乙方違反本合同規定條件解除勞動合同或者違反本合同約定的保密事項,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按本合同約定或損失數額承擔賠償責任。

第三十七條 乙方違反本合同規定條件解除勞動合同的,應承但相應的經濟賠償。如果在公派境內外培訓或出境實習後為甲方工作期限在 年以內發生的,應賠償甲方有關的費用。

九、當事人約定的其他內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勞動爭議處理

第三十八條 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的勞動爭議,當事人可以向本單位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調解不成,當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應當自勞動爭議發生之日起六十日內向_______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當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裁決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一、其他

第三十九條 甲方以下規章制度___________對合同當事人雙方具有約束力。

第四十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按國家、當地人民政府有關規定執行。

第四十一條 本合同一式______份,甲乙雙方各執______份。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章) ______法定代表人(簽章)______

或委託代理人__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______

鑑證機關____________(蓋章) 鑑證員____________(蓋章)

鑑證時間:__________________

大學畢業生三方就業協議書 篇13

甲方:______乙方:______

甲乙雙方按照國家和省畢業生就業政策及相關規定,遵守誠實、信用的原則,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依法達成如下協議:

一、甲方同意錄(聘)用乙方。

二、乙方同意畢業後到甲方工作。

三、甲方錄(聘)用乙方工作期限為年,工作地點為  ,工作崗位為 。

四、甲方錄(聘)用乙方工作期間,乙方月實際工資收入不低於 元(該項收入不得低於當地政府規定的最低工資標準)。

五、甲方錄(聘)用乙方工作期間,甲方按國家和本省法律、法規、政策規定為乙方繳納社會保險(包括養老、醫療、失業、工傷、生育等保險),提供相關的福利待遇,以及符合國家規定的勞動安全衞生條件和勞動防護用品。

六、甲方可根據工作需要,在簽訂本協議前組織體檢,否則以學校畢業時體檢為準。

七、甲方在招聘時所提供的帶有承諾內容的宣傳材料作為本協議的附件,乙方在應聘時所提供的自薦材料亦作為本協議的附件。

八、甲方所介紹的情況嚴重失實,乙方可單方解除本協議並免責;乙方所提供的自薦材料內容嚴重失實,甲方可單方解除本協議並免責。

九、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經書面告知對方,本協議解除:

1、甲方被撤銷或依法宣告破產的;

2、乙方考入普通高等院校、依法服兵役、被錄用為公務員,或經選拔參加選調生、選聘生、西部計劃、欠發達計劃、三支一扶、服務社區計劃等國家和地方基層就業項目的;

3、乙方報到時未取得畢業資格的;

4、乙方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5、法律、法規、政策規定的其它情形。

十、本協議生效後,甲乙雙方應全面履行。一方違約,另一方可依法追究其違約責任,並要求賠償相關損失。

十一、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變更協議中雙方約定的條款或解除協議,變更或解除協議應當採用書面形式。

十二、甲乙雙方因履行本協議發生爭議,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或提請有關部門協調解決,也可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三、本協議一式四份,甲方、乙方、學校畢業生就業工作部門、甲方所在地政府畢業生就業主管部門各執一份。

十四、甲乙雙方簽訂就業協議後,由甲方在 0個工作日內將本協議交一份報甲方主管部門(或人事代理機構)所屬政府畢業生就業主管部門審核備案;由乙方在 0個工作日內將本協議交一份報乙方所在學校畢業生就業工作部門審核登記,並由學校畢業生就業工作部門列入畢業生就業方案,報畢業生就業主管部門簽發就業報到證。

十五、經甲乙雙方協商,乙方於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前到甲方報到。甲方應當在乙方報到後 個月內為乙方辦理錄用手續,或簽訂勞動(聘用)合同,乙方應當積極配合。本協議中關於工作期限、崗位、地點、薪酬等主要條款應寫入勞動(聘用)合同。

十六、本協議自甲乙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甲乙雙方簽訂勞動合同或甲方為乙方辦理錄(聘)用手續後,本協議終止。

甲方(公章):______乙方(簽名):______

年______月______日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______

大學畢業生三方就業協議書 篇14

甲方: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

廣西壯族自治區高等學校畢業生就業指導中心是________高校畢業生就業主管部門________於年月畢業於________________專業,是省市縣生源。甲方與乙方和丙方根據教育部及省關於高校畢業生可申請暫緩兩年就業的有關規定及乙方的申請,就乙方暫緩兩年就業事宜,經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一、乙方暫緩就業時間為______至______。

二、暫緩就業期限內,乙方的檔案委託甲方保管,乙方須將有效聯繫地址及電話通知甲方;乙方的户口及黨團關係及材料按規定保留在丙方,丙方負責提供用人單位所需乙方在校期間或在暫緩就業期間行為表現等鑑定材料。

三、暫緩就業期限內,乙方應每月一次向丙方所在院系彙報有關情況,黨員要交思想彙報,參加組織生活。乙方可以參加丙方舉辦的各種類型的招聘活動,獲取用人單位的需求信息,與用人單位進行雙向選擇,以及獲取丙方提供有關就業的其他服務。

四、暫緩就業期限內,如乙方需要升學或報考公務員時,甲方負責為乙方出具與升學有關的和報考公務員有關的證明,乙方須持本協議書及畢業證到甲方辦理;如乙方需辦理《失業證》、《結婚證》、《計劃生育證》或申請出國留學等手續,必須終止本協議,將檔案、户口及其關係轉回生源地畢業生就業主管部門,由生源地按相關規定辦理相關手續。

五、暫緩就業期限內,乙方回生源地就業的,憑本協議書到甲方辦理派遣手續;乙方在非生源地落實就業單位的,憑本協議及當地畢業生就業主管部門接收證明到甲方辦理派遣手續。

六、暫緩就業期限內,乙方在非生源地落實單位或回生源地就業經批准辦理了派遣手續的,憑報到證及本協議書到甲方辦理檔案轉遞手續。甲方在五個工作日將乙方檔案交由機要部門轉遞,如乙方未交回轉遞資料而造成檔案轉遞延誤,由乙方承擔一切責任。

七、暫緩就業期限屆滿時,如乙方尚未落實就業單位,必須在暫緩期限屆滿後的十天內,到甲方辦理派遣回生源地和檔案轉遞迴生源地畢業生就業主管部門手續,併到丙方辦理户口遷出及黨、團組織關係轉出手續。若協議到期時乙方不辦理,甲方有權將檔案轉回乙方生源地地級市畢業生就業主管部門,並將報到證交由丙方,由丙方連同户口、黨團關係一併寄回生源地,一切後果由乙方承擔。

八、暫緩就業期限內,乙方必須嚴格遵守法規法紀,如果乙方有違法違紀以及民事糾紛、勞務糾紛、債權債務糾紛等,所引起的法律責任及後果由乙方自行承擔,與甲、丙方無關。乙方被勞動教養或犯罪被追究刑事責任的,甲方有權取消其暫緩就業資格,將乙方檔案轉回生源地級市畢業生就業主管部門,户口關係和黨組織關係及材料按本協議第七條中關於未落實單位畢業生的規定辦理。暫緩就業期間,醫療費用、人身意外傷害費用由乙方個人承擔。

九、本協議書一式三份,甲方委託丙方簽署,甲、乙、丙三方各執一份。協議書自丙方將本協議書及乙方檔案在規定時間內移交給甲方之日起生效。

甲方簽章:______乙方簽章:______

聯繫地址:______聯繫地址: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郵政編碼: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大學畢業生三方就業協議書 篇15

甲方:

乙方:

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簽訂如下合同:

1、甲方根據國家關於中等專業學生的標準,招收乙方為 屆 專業

的學生,學制三年。

2、 乙方根據甲方的要求,三年學習期滿,各科成績(包括補考成績)合格,

遵守甲方規章制度,並交清各項費用,甲方安排乙方到委託培養單位(根據需要可適當變動)就業上崗。

3、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 甲方有權檢查和督促乙方完成所修各科的學習任務,並定期對乙方進行

成績測驗和各項指標的考核。

(2) 乙方在學習期間,甲方有權對乙方的違紀行為進行批評教育直至處分。

(3) 乙方修業期滿,各科成績合格,在一年內必須安排乙方到委託培養單位

就業上崗。

(4) 乙方到就業單位後,甲方必須跟蹤服務一年。

4、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 乙方必須努力學習,積極完成所修各科的學習任務。

(2) 乙方必須遵守甲方的校紀校規,服從甲方的管理。

(3) 乙方在學習期間,享受甲方其他中專學生同等的權利。

(4) 乙方到就業單位工作期間,如因工作不滿意,可向甲方提出變更工作崗位的要求,甲方應儘量向就業單位協調解決;若乙方自行辭職,甲方可拒絕再安置。

5、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不予安置。

(1) 所修科目成績不合格,未取得中專畢業證者,或在學習期間,嚴重違反

校紀校規,受到記過以上處分者。

(2) 乙方在學習期間因患病或其他原因,造成身體殘疾和有痼疾者。

(3) 應交費用未交齊者。

(4) 學習期間,中途退學和轉學者。

(5) 本人不要求甲方安置者。

6、本合同從簽訂之日起開始生效,至乙方到單位就業一年後終止。

7、本合同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由當地勞動仲裁部門裁決。

8、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上級主管部門存檔一份。

甲方: 乙 方:

(蓋章)學 生(籤)

代表:監護人(籤)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大學畢業生三方就業協議書 篇16

畢業生

用人單位

學校名稱

按《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生就業工作暫行規定》的要求,為維護國家就業計劃的嚴肅性,明確畢業生、用人單位、學校三方在畢業生就業工作中的權利和義務,經協商,畢業生、用人單位、學校三方簽訂如下協議:

一、畢業生應按國家規定就業,向用人單位如實介紹自己的情況,瞭解單位的使用意圖,表明自己的就業意見,在規定的時間內到用人單位報到,若遇到特殊情況不能按時報到,需徵得用人單位同意。

二、用人單位要如實介紹本單位的情況,明確對畢業生的要求及使用意圖,做好各項接收工作。凡取得畢業資格的畢業生,用人單位不得以學習成績為由提出違約,未取得畢業資格的結業生,本協議無效。

三、學校要如實向用人單位介紹畢業生的情況,做好推薦工作,用人單位同意錄用後,經學校審核列入建議就業計劃,報教育部批准,學校負責辦理派遣手續。

四、學校應在學生畢業前安排體檢,不合格者不派遣,本協議自行取消,由學校通知用人單位。如用人單位對畢業生身體條件有特殊要求,原則上應在簽訂協議前進行單獨體檢,否則,以學校體檢為準。

五、畢業生、用人單位、學校三方如有其它約定,應在備註欄註明,並視為本協議的一部分。

六、本協議經各方簽字、蓋章後生效。三方都應嚴格履行本協議,若有一方提出變更協議,須徵得另兩方同意,由違約方承擔違約責任。

七、本協議一式三份,畢業生、用人單位、學校各執一份,複印無效。

畢業生

用人單位

學校名稱

年月日

大學畢業生三方就業協議書 篇17

畢業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用人單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學校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按《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生就業工作暫行規定》的要求,為維護國家就業計劃的嚴肅性,明確畢業生、用人單位、學校三方在畢業生就業工作中的權利和義務,經協商,畢業生、用人單位、學校三方簽訂如下協議:

一、畢業生應按國家規定就業,向用人單位如實介紹自己的情況,瞭解單位的使用意圖,表明自己的就業意見,在規定的時間內到用人單位報到,若遇到特殊情況不能按時報到,需徵得用人單位同意。

二、用人單位要如實介紹本單位的情況,明確畢業生的要求及使用意圖,做好各項接收工作。凡取得畢業資格的畢業生,用人單位不得以學習成績為由提出違約,未取得畢業資格的結業生,本協議無效。

三、學校要如實向用人單位介紹畢業生的情況,做好推薦工作,用人單位同意錄用後,經學校審核列入建議就業計劃,報國家教育部批准,學校負責輸派遣手續。

四、學校應在學生畢業前安排體檢,不合格者不派遣,本協議有特殊要求,原則上應在簽訂協議前進行單獨體檢,否則,以學校體檢為準。

五、畢業生、用人單位、學校三方如有其他約定,應在備註欄註明,並視為本協議書的一部分。

六、本協議經各方簽字、蓋章後生效。三方都應嚴格履行本協議,若有一方提出變更協議,須徵得另兩方同意志違約,並由違約方向另兩方各交納違約金1000-XX元。

七、本協議一式四份,畢業生、用人單位、學院、學校畢辦各執一份,複印無效。

畢業生情況及意見

姓名性別年齡民族

政治面貌培養方式健康狀況

專業學制學歷

家庭地址

應聘意見:

畢業生簽名:年月日

用人單位情況及意見

單位名稱

郵政編碼及詳細地址

聯繫人聯繫電話

檔案轉寄單位名稱、詳細地址及郵編

用人單位意見:

簽章

年月日用人單位上級主管部門意見:

(有用人自主權的單位此欄可略)

簽章

年月日

學校意見

學校通訊地址聯繫電話郵政編碼

學院意見:

簽章

年月日學校畢業生就業部門意見:

簽章

年月日

注意事項

一、每名畢業生只有一套就業協議書,每套一式四份,用人單位、畢業生、學院和學校畢辦各持一份。

二、就業協議的簽訂程序:

1.畢業生本人填寫基本情況、簽署應聘意見;

2.用人單位簽署接收意見;

3.畢業生所在學院簽署意見並備案;

4.學校畢業生就業辦公室簽署意見並列入就業方案。

三、報考研究生的畢業生在簽訂就業協議書時,應將報考研究生的有關情況告知用人單位,雙方協商並達成一致意見後,在備註欄中註明。

四、畢業生與用人單位如果另有其它約定,可在備註欄中註明,並由學校答章鑑證。

五、協議簽訂之後,畢業生應及時將協議書郵寄或送交用人單位。

大學畢業生三方就業協議書 篇18

是《全國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生就業協議書》的簡稱,它是明確畢業生、用人單位、學校三方在畢業生就業工作中的權利和義務的書面表現形式,能解決應屆畢業生户籍、檔案、保險、公積金等一系列相關問題。協議在畢業生到單位報到、用人單位正式接收後自行終止。

基本概念

三方就業協議書不同於勞動合同。首先,三方就業協議書是國家教育部統一印製的,主要是明確三方的基本情況及要求。三方就業協議書制定的依據是國家關於高校畢業生就業的法規和規定,有效期為:自簽約日起至畢業生到用人單位報到止的這一段時間。而勞動合同是受《勞動法》和《民法典》的限定和保護,有些用人單位如許多外企在確定錄用時(注:在到用人單位報到前),就同時要求和畢業生簽訂一份類似勞動合同的協議;而更多的用人單位則要求先簽“就業意向書”,畢業生報到後再簽訂勞動合同。其次,就業協議是三方合同,它涉及學校、用人單位、學生等三方面,三方相互關聯但彼此獨立;而勞動合同是雙方合同,它由勞動者和用人單位兩方的權利、義務構成。第三,畢業生簽訂就業協議時仍然是學生身份,但是簽訂勞動合同時應當是勞動者身份。勞動合同一經簽訂,就業協議的效力應當喪失。如果勞動合同與附件內容矛盾,以勞動合同為準。

意義作用

一旦簽署,就意味着大學生第一份工作就基本確定,因此,應屆畢業生要特別注意簽約事項。高校就業辦一位老師説,大學生籤前,要認真查看用人單位的隸屬,國家機關、事業單位、國有企業一般都有人事接收權。民營企業、外資企業則需要經過人事局或人才交流中心的審批才能招收職工,協議書上要簽署他們的意見才能有效。應屆畢業生還要對不同地方人事主管部門的特殊規定有所瞭解。

注意事項

籤勞動合同要注意四個方面,籤要留心五個細節。大學生籤勞動合同一要明確職務和崗位,否則,用人單位會利用調職的方式,變相壓迫你主動辭職,不支付任何經濟補償金打發你。二要防止用人單位不斷用換崗位的方式,反覆延長試用期,因為同一個崗位同一個人不能適用兩次試用期,而換崗位就沒有限制了。三要在勞動合同中明確最低的工資標準,最好能將年終獎用條款固定下來,作為工資的一部分。由於我國暫時沒有對年終獎定性,這個法律空白有可能被用人單位利用,將來成為剋扣薪水的一種方式。四要了解用人單位是否給員工辦理社會保險。如果沒有社保,等於工資減去很多,還不能享受國家和單位的社保福利。

大學生籤首先要看填寫的用人單位名稱是否與單位的有效印鑑名稱一致,如不一致,協議無效;填寫自己的專業名稱時,要與學校教務處的專業名稱一致,不能簡寫。第二,外企、合資企業、私企一般採用試用期,根據合同期的長度,可以從1―3個月不等,通常試用期為3個月,不得超過6個月。國家機關、高校、研究所一般採用見習期,通常為一年。第三,不少單位為了留住學生,以高額違約金約束學生。學生在協商中要力爭將違約金降到最低,通常違約金不得超過5000元。第四,現行的畢業生就業協議屬“格式合同”,但“備註”部分允許三方另行約定各自的權利義務。為了防止用人單位承諾一套、做一套,畢業生可將簽約前達成的休假、住房、保險等福利待遇在備註欄中説明,如發生糾紛,可以此維護自己合法權利。第五、學生在簽訂協議時,要嚴格按照規定的步驟進行。等用人單位填寫完畢、蓋章後再到學校就業指導中心簽證蓋章。切忌自己填寫完畢後就直接到學校畢業生就業指導中心要求蓋章。這樣帶來的後果是,單位在填寫時,工資待遇等與過去承諾的大相徑庭。學生卻因為自己和學校都已經簽字蓋章,迴天乏力。或者逆來順受,或者就被迫違約賠償用人單位作為國家統計大學生就業率的一個根據,同時也是國家派遣證發放的一個證明。只有你簽署了,拿回學校,學校才會在你畢業後將派遣證發給你,而你拿着派遣證到你工作的單位報道,就此開始計算工齡,而你也就擁有了幹部身份(每年基本 月 日畢業,所以 月 日前必需將三方交到學校)。

法律問題之試用期內常見的勞動糾紛

在畢業生到用人單位報到後,即告終止,此時用人單位會與其簽訂一份正式的勞動合同,其中約定了勞動者在單位的試用期限、服務期限、工資待遇及其它各項福利等等事宜,合同簽訂之後,雙方即正式確定了勞動關係。而在上述提到的各項約定內容中,試用期是最容易出現糾紛的階段。因此,關於試用期的法律問題,提醒畢業生以下幾點:

(即是説:一般的順序是先簽訂,然後報道時簽訂勞動合同,在其中規定相關的事宜以及試用期問題。而且,試用期間或結束後如果用人單位拒絕,則它需要列舉相關的證據!)

之試用期時限試用期是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建立勞動關係後為相互瞭解、選擇而約定的不超過六個月的考察期。試用期包括在勞動合同期限

中。按照《勞動法》的規定,勞動合同可以約定不超過六個月的試用期。勞動合同期限在六個月以下的,試用期不得超過十五日;勞動合同期限在六個月以上一年以下的,試行期不得超過三十日;勞動合同期限在一年以上兩年以下的,試用期不得超過六十日;勞動合同期限在兩年以上的,試用期也不得超過六個月。必須強調的是,試用期適用於初次就業或再次就業時改變工作崗位或工種的勞動者,續簽勞動合同不得約定違約金。

國家機關、高校、醫藥研究所、醫療行政部門採用見習期,為一年,試用期採用於企業、公司(包括外企、合資、私企),與醫院建立勞動關係的採用試用期。為 日-6個月。見習期可以延長,試用期不能。見習期是具有一定強制力,試用期是雙方約定。

之試用期辭試用期之所以稱為試用,其含義就在於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均可在此期間內考察對方是否符合自己的要求,雙方都具有較為自由的解除合同的方式。根據《勞動法》第三十二條之規定,勞動者在試用期內可以隨時通知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無需提前通知)。

有些用人單位在勞動合同中約定勞動者在試用期解除合同需承擔違約責任,這實際上限制了勞動者的解除權,因此這種約定是侵害勞動者的合法權利的行為,對於這種約定條律,法律一般確認為無效。

之試用期辭退根據《勞動法》第二十五條規定,勞動者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法律規定得很清楚,用人單位可解除勞動合同的條件是其必須舉證證明勞動者在試用期間不符合錄用條件。這裏畢業生應當明確,用人單位要求解除勞動合同時,舉證責任在用人單位,勞動者無需提供自己符合錄用條件的證明。

舉證責任無疑限制了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的隨意性,用人單位如果沒有證據證明勞動者在試用期間不符合錄用條件,用人單位就不能解除勞動合同,否則,用人單位需承擔因違法解除勞動合同所帶來的一切法律後果。

之兩個試用期是否合法有些用人單位還會第一個試用期過後與勞動者約定第二個試用期,這種情況應該區別對待。如果前後兩個試用期都是經過雙方協商之後在合同中確定下來,那麼,兩個試用期相加超過法律規定的試用期上限的,超過不合法,不超過則兩個試用期皆為合法。

之只籤試用期合同不籤勞動合同?

勞動者被用人單位錄用後,雙方可以在勞動合同中約定試用期,試用期應包括在勞動合同期限內,勞動合同是試用期存在的前提條件。不允許只簽訂試用期合同,而不簽訂勞動合同。這樣簽訂的試用期合同是無效的,但“試用期”合同的無效,並不導致勞動法對勞動者的保護失效。北京地區就有規定:北京勞動合同管理規定:只簽訂試用期合同,試用期後用人單位不願意再簽訂勞動合同,勞動者可以反推(如試用期一月,可反推合同期為一年,反推依據按《勞動法》關於試用期限的相關規定)。另外《上海勞動合同條例》對此也有特別的規定。

大學畢業生三方就業協議書 篇19

畢業生就業三方協議書

畢業生:

用人單位:

學校名稱:

按《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生就業工作暫行規定》的要求,為維護國家就業計劃的嚴肅性,明確畢業生、用人單位、學校三方在畢業生就業工作中的權利和義務,經協商,畢業生、用人單位、學校三方簽訂如下協議:

一、畢業生應按國家有關規定就業,向用人單位如實介紹自己的情況,瞭解單位的使用意圖,表明自己的就業意見,在規定的時間內到用人單位報到,若遇到特殊情況不能按時報到,需徵得用人單位的同意。

二、用人單位要如實介紹本單位的情況,明確對畢業生的要求及使用意圖,做好各項接收工作。凡取得畢業生資格的畢業生,用人單位不得以學習成績為由提出違約;未取得畢業資格的結業生,本協議無效。

三、學校要如實向用人單位介紹畢業生的情況,做好推薦工作,用人單位同意錄用後,經學校審核列人建議就業計劃,報教育廳批准,學校負責辦理派遣手續。

四、學校應在學生畢業前安排體檢,不合格者不派遣。如果用人單位對畢業生身體條件有特殊要求,原則上在簽訂協議前進行單獨體檢,否則,以學校體檢為準。

五、畢業生、用人單位、學校三方如有其他約定,應在備註欄註明,並視為本協議的一部分。

六、本協議經畢業生和用人單位簽字或蓋章後生效。經學校鑑證登記後作為簽發報到證的依據。

七、本協議一式三份,畢業生、用人單位、學校各執一份,複印無效。

畢業生情況及意見姓名性別出生年月民族

政治面貌培養方式健康狀況

專業學制學歷

聯繫電話電子信箱

家庭地址

應聘意見:

畢業生簽名:

年 月 日

用人單位情況及意見單位名稱單位隸屬

聯繫人聯繫電話郵政編碼

通訊地址聯繫部門

單位性質

檔案轉寄詳細地址

户口遷入地址

用人單位意見:

簽章

年 月 日用人單位上級主管部門意見:

(有用臉自主權的單位此欄可略)

簽章

年 月 日

學校意見學校畢業生就業主管部門意見:

簽章

年 月 日

學校通訊地址:

注意事項

一、就業協議書的簽訂程序:

1.畢業生填寫本人基本情況、簽署應聘意見並簽名;

2.用人單位簽署接收意見,由人事部門負責人簽字並加蓋單位公章,

3.學校畢業生就業辦公室簽署意見後列人就業方案。

二、畢業生必須在協議書上説明是否報考研究生、專升本或公務員,並將有關情況告知用人單位,雙方協商達成一致意見後,在備註欄內註明。

三、備註欄內,已寫明的內容,雙方可以協商填寫,否則無效。

備註:

一、以下甲方為用人單位,乙方為畢業生。

二、(乙方填寫)乙方(已/沒有)報考研究生或專升本或國家公務員。

三、在甲方知情的情況下,乙方若被錄取為研究生或專升本或被錄用為國家公務員,學校視為本協議自行取消,並由乙方負責通知甲方。

四、(甲方填寫)甲方錄用乙方所從事的崗位工作、落户情況、服務期限、工作條件等情況:

五、(甲方填寫)甲方錄用乙方後,能為乙方提供的工資待遇、住房福利、培訓發展情況:

六、甲方如有以下情形,屬於甲方違約,應承擔違約責任:

1.在招聘過程中,甲方向乙方提供虛假的或嚴重失實的招聘信息的;

2.甲方在與乙方簽定就業協議後,未經乙方同意,擅自變更乙方工作地點的;

3.甲方在與乙方簽定就業協議後,除本協議另有規定之外,甲方無正當理由不接收乙方的。

七、乙方如有以下情形,屬於乙方違約,應承擔違約責任:

1.乙方在應聘過程中向甲方提供虛假的、不真實的求職材料(包括學習成績、外語等級證書、個人基本情況等)的;

2.乙方未經甲方同意,畢業後未在報到證規定的時間內到甲方報到的。

八、違約方須徵得另一方的同意,雙方簽字蓋章後,方可結束本協議。

九、其他約定:

甲方:用人單位 乙方:畢業生

(簽章) (簽字)

大學畢業生三方就業協議書 篇20

畢業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用人單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學校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國家教育部高校學生司製表

按《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生就業工作暫行規定》的要求,為維護國家就業計劃的嚴肅性,明確畢業生、用人單位、學校三方在畢業生就業工作中的權利和義務,經協商,畢業生、用人單位、學校三方簽訂如下協議:

一、畢業生應按國家規定就業,向用人單位如實介紹自己的情況,瞭解單位的使用意圖,表明自己的就業意見,在規定的時間內到用人單位報到,若遇到特殊情況不能按時報到,需徵得用人單位同意。

二、用人單位要如實介紹本單位的情況,明確畢業生的要求及使用意圖,做好各項接收工作。凡取得畢業資格的畢業生,用人單位不得以學習成績為由提出違約,未取得畢業資格的結業生,本協議無效。

三、學校要如實向用人單位介紹畢業生的情況,做好推薦工作,用人單位同意錄用後,經學校審核列入建議就業計劃,報國家教育部批准,學校負責輸派遣手續。

四、學校應在學生畢業前安排體檢,不合格者不派遣,本協議有特殊要求,原則上應在簽訂協議前進行單獨體檢,否則,以學校體檢為準。

五、畢業生、用人單位、學校三方如有其他約定,應在備註欄註明,並視為本協議書的一部分。

六、本協議經各方簽字、蓋章後生效。三方都應嚴格履行本協議,若有一方提出變更協議,須徵得另兩方同意志違約,並由違約方向另兩方各交納違約金1000-20__元。

七、本協議一式四份,畢業生、用人單位、學院、學校畢辦各執一份,複印無效。

姓名性別年齡民族

政治面貌培養方式健康狀況

專業學制學歷

家庭地址

應聘意見:

畢業生簽名: 年 月 日

見單位名稱

郵政編碼及詳細地址

聯繫人聯繫電話

檔案轉寄單位名稱、詳細地址及郵編

用人單位意見:

簽章

年月日用人單位上級主管部門意見:

(有用人自主權的單位此欄可略)

簽章

年月日

見學校通訊地址聯繫電話郵政編碼

學院意見:

簽章

年月日學校畢業生就業部門意見:

簽章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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