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的車輛抵押合同(精選2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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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的車輛抵押合同 篇1
甲方(抵押權人):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
乙方(抵押人):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願意以其所有的車輛就甲、乙雙方於______ 年____月____日簽訂的《借款合同》(合同編號:ZYTZ________)向甲方提供抵押擔保。
第一條 抵押物
抵押物:_________牌_________型汽車,車輛牌號為:_________,發動機號為:_________,車架號為:_________。上述用於抵押的車輛為__________________所有。
第二條 抵押物的抵押價值
甲、乙雙 方商定抵押車輛的抵押價值總額為_______元。
第三條 抵押物的清點、登記
1、本合同簽署前,甲、乙雙方共同清點核查抵押車輛。抵押期間,該抵押車輛的機動車登記證書正本、機動車銷售統一發票正本、車輛購置税收據正本等交由甲方保管。
2、甲方負責到有關車輛管理機關辦理抵押車輛登記手續。全部抵押費用由乙方承擔。
第四條 抵押擔保的範圍
1、上述《借款合同》(合同編號:ZYTZ_________)中約定的乙方償還的全部款項和自付款之日起的利息以及其因此支付的其他費用和損失等;
2、上述《借款合同》(合同編號:ZYTZ_________)中約定的乙方應向甲方支付的違約金、賠償金以及實現債權的費用等。
3、甲方為實現本合同項下的抵押權而發生的費用,包括但不限於訴訟費(或仲裁費)、保全費、評估費、拍賣費、執行費、律師代理費、調查取證費等。
第五條 乙方的義務
1、乙方應將抵押車輛在抵押期間向當地保險機構投以機動車輛保險,保險受益人為甲方。保險項目如下: 1、機動車輛損失險; 2、機動車輛強制險;3機動車輛座位險; 4、第三者責任險; 5、盜搶險; 6、自燃險。
2、在抵押期內抵押車輛發生保險事故,甲方有權將保險賠償金提存。在借款到期後,如乙方不能按期償還借款,甲方有權用保險賠償金清償借款及甲方為實現債權支出的費用,不足清償的,甲方有權另行向乙方追償。
3、抵押車輛在簽訂本合同前已先行保險的,乙方應到保險機構辦理保險受益人變更手續(變更為甲方)。保險金額小於抵押車輛評估價值的,應補足保險金額。
4、本合同項下抵押車輛的保險憑證均交甲方保管。
5、抵押期間,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以出售、出租、贈與等方式轉讓或以其他方式處分抵押車輛,也不得對抵押車輛增、拆、改、修。否則,甲方保留向乙方追索的權利。
6、抵押車輛在抵押期間可繼續由乙方使用、保管,並負責保養和保修及年審,其一切費用開支由乙方承擔.乙方必須保證抵押物的安全、完整,要合理使用抵押物,以確保抵押車輛價值不致非正常減少,並接受甲方的監督、檢查。
7、抵押車輛毀損的,乙方應在五日內將抵押車輛恢復原狀,未能恢復原狀的,乙方應提供經甲方認可的其他等價財產作為新的抵押物或提供其他擔保。
8、抵押期間,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贈與、出租、轉讓、再抵押或以其他任何方式處分抵押車輛,並不得實施降低抵押車輛價值的任何行為。
9、抵押車輛價值減少時,乙方應在三十日內向甲方提供與減少的價值相當的擔保。
10、乙方保證對抵押車輛享有所有權。
11、抵押期間,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轉讓抵押車輛所得的價款優先向甲方提前清償所擔保的債權。
12、乙方不得隱瞞抵押車輛存在共有、爭議、被查封、被扣押或已被設定抵押的任何情況。
第六條 違約責任
1、乙方違反本合同第五條第五款約定的,其行為無效,甲方可要求其按抵押車輛之抵押價值總額的30%支付違約金。
2、乙方違反本合同第五條第六款約定的,因保管不善致使抵押車輛毀損的,甲方可要求其恢復原狀或重新提供甲方認可的新的抵押物,並可要求其按抵押價值總額的30%支付違約金。
3、乙方違反本合同約定的其他義務與責任的,其應按抵押價值總額30%向甲方支付違約金,並賠償由此給甲方造成的一切損失。
第七條 義務和責任的連續性
本合同項下乙方所有義務和責任不因其財力、地位等狀況的改變,或與其他單位簽訂的任何協議、文件或合同而免除;也不因乙方發生合併、分立等情形或變更法定代表人、承辦人等情形而免除。若本合同項下各方當事人發生合併、分立、變更等情形的,由變更後的當事人承擔或分別承擔本合同所列義務和責任。
第八條 通知
1、甲方對乙方的任何通知只要按照下列乙方地址快遞或傳真發送,發送日即視為送達乙方日期。
快遞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傳真電話:______________
2、乙方上述地址或傳真變更時,應於變更之日起次日內書面通知甲方。
3、若乙方提供地址、傳真不準確或其變更後未依約通知甲方,致使甲方無法發送傳真或發送快遞被退回的,則甲方發送通知之日仍視為送達乙方日期。
第九條 爭議解決方式
甲、乙雙方在執行本合同中產生爭議,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由甲方住址所在地法院管轄。
第十條 其他
1、本合同由甲、乙雙方簽字後生效。
2、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3、本合同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_住址:深圳市寶安區寶城四十九區泰華錦繡城7-5D
乙方:_____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聯繫電話:____________
簽訂約日期: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簽約地址:
2023的車輛抵押合同 篇2
抵押人:
身份證號碼:
抵押權人:
身份證號碼:
為確保______年____月____日簽定的____________(以下稱主合同)的履行,抵押人(以下簡稱甲方)願意以其有權處分的車輛作抵押。抵押權人(以下簡稱乙方)經實地勘驗,在充分了解其權屬狀況及使用與管理現狀的基礎上,同意接受甲方的車輛抵押。雙方本着平等、自願的原則,同意就下列車輛抵押事項訂立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條甲方用作抵押的車輛型號及車牌號為:○1和○2。
第二條根據主合同,甲乙雙方確認:債務人為___________________;抵押期限自______年____月_____至_____年____月____。
第三條借款總金額人民幣(大寫)(小寫)。
第四條抵押車輛現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使用。甲方在抵押期間對抵押的車輛承擔維修、養護義務並負有保證抵押車輛完好無損的責任,並隨時接受乙方的檢查監督。抵押期間,甲方不得擅自轉讓、買賣、租賃抵押車輛不得重複設定抵押,未經乙方書面同意,發生上述行為均屬無效。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地址:
地址:
聯繫電話:
聯繫電話:
2023的車輛抵押合同 篇3
協議人:張三(以下簡稱甲方)
協議人:李四(以下簡稱乙方)
因甲方於20__年 月日向乙方供應價值為15萬元的貨物(或乙方於年月日向甲方借款15萬元),現乙方無力償還甲方的到期債務,自願將自己所有的車輛折抵給甲方,以抵消所欠甲方的債務,經過雙方友好協商,現自願就以車抵債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乙方將自己所有的 牌轎車折抵給甲方,乙方所欠甲方的債務15萬元抵銷。
該車輛的車架號為:
發電機號為:
車牌號為:
二、乙方保證車輛的所有權沒有爭議,保證車輛無抵押,且交付時能夠正常行駛,不拖欠車輛應繳税費。
三、乙方應當協助甲方辦理車輛過户手續,過户費用由甲方承擔。如因甲方在辦理車輛過户手續過程中發現因車輛存在問題無法辦理過户手續時,應當在5日內書面通知乙方,並將車輛歸還乙方。
四、在約定期間甲方將車輛歸還於乙方,經乙方驗收後,乙方所欠甲方的債務仍然視為存在,乙方應當以其他方式予以清償。
五、甲方未能辦理車輛過户手續,又沒有在約定時間內通知乙方,視為乙方已經將所欠甲方的款項清償。
六、乙方將車輛登記證書、車輛行駛證交付給甲方,甲方應當為乙方出具收據,收到上述證件時視為車輛已交付給甲方,車輛交付給甲方時乙方所欠甲方的債務消滅。
七、在完成車輛交付後,該車輛的風險由甲方承擔,在該車輛沒有交付之前的風險由乙方承擔。
八、在完成車輛交付後,甲方即是該車輛的實際所有人和使用人,無論是否辦理完畢過户手續,因甲方實際佔有該車輛期間所造成的一切損失由甲方承擔。
九、甲方應當在車輛交付的同時,將先前乙方向甲方出具的欠款憑證交付給乙方,並當場進行銷燬。
十、如因該協議的簽訂和履行發生任何爭議,雙方均應當友好協商,不能協商一致時,任何一方可以在該協議的履行地提起訴訟。
以上協議一式兩份,協議內容是甲、乙雙方的真實意思表示,雙方承諾均完全理解了協議條款的全部內容,且不存在任何一方提供了協議格式條款的情形;該協議在雙方簽字後即日生效,且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2023的車輛抵押合同 篇4
貸款抵押人(以下簡稱甲方):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 職務:____
地 址:________ 郵碼:____ 電話:____
貸款抵押權人(以下簡稱乙方):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 職務:____
地 址:________ 郵碼:____ 電話:____
甲方因生產需要,向乙方申請貸款作為____ 資金。雙方經協商一致同意,在甲方以其所有的____(以下簡稱甲方抵押物),作為貸款抵押物抵押給乙方的條件下,由乙方提供雙方商定的貸款額給甲方。在貸款期限內,甲方擁有抵押物的使用權,在甲方還清貸款本息前,乙方擁有抵押物的所有權。為此,特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貸款內容
1.貸款總金額:____ 元整。
2.貸款用途:本貸款只能用於____ 的需要,不得挪作他用,更不得使用貸款進行違法活動。
3.貸款期限:
在上述貸款總金額內,本貸款可分期、分筆週轉審貸。因此,各期貸款的金額、期限,由雙方分別商定,從第二期貸款起,必須有雙方及雙方法定代表簽字蓋章的新的抵押貸款合同,並將其中的一份送交____市公證處公證,作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一期貸款期限為:____ 個月,即自____ 年____ 月____ 日起,至____ 年____ 月____ 日止。
4.貸款利率:本貸款利率及計息方法,按照中國____ 銀行的規定執行。
5.貸款的支取:
(各期貸款是一次還是分次提取,由雙方商定)甲方每次提款應提前____ 天通知乙方,並經乙方的信貸部門審查認可方可使用。
第一期貸款____ 次提取。
6.貸款的償還
甲方保證在各期合同規定的貸款期限內按期主動還本付息。甲方歸還本貸款的資金來源為本公司生產、經營及其他收入。如甲方要求用其他來源歸還貸款,須經乙方同意。
第一期貸款最後還款日為____ 年____ 月____ 日。
7.本合同在乙方同意甲方延遲還款的情況下繼續有效。
第二條 抵押物事項
1.抵押物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製造廠家: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型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件數: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單件: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6.置放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7.抵押物發票總金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8.抵押期限:____ 年(或為:自本貸款合同生效之日起至甲方還清乙方與本合同有關的全部貸款本息為止)。
第三條 甲乙雙方的義務
(一)乙方的義務:
1.對甲方交來抵押物契據證件要妥善保管,不得遺失、損毀。
2.在甲方到期還清貸款後,將抵押物的全部契據、證件完整交還甲方。
(二)甲方的義務:
1.應嚴格按照合同規定時間主動還本付息。
2.保證在抵押期間抵押物不受甲方破產、資產分割、轉讓的影響,如乙方發現甲方抵押物有違反本條款的情節,乙方通知甲方當即改正或可終止本合同貸款,並追償已貸出的全部貸款本息。
3.甲方應合理使用作為抵押物的____ ,並負責抵押物的經營、維修、保養及有關税賦等費用。
4.甲方因故意或過失造成抵押物毀損,應在15天內向乙方提供新的抵押物,若甲方無法提供新的抵押物或擔保時,乙方有權相應減少貸款額度,或解除本合同,追償已貸出的貸款本息。
5.甲方未經乙方同意不得將抵押物出租、出售、轉讓、再抵押或以其他方式處分。
6.抵押物由甲方向保險公司____投保,以乙方為保險受益人,並將保險單交乙方保管,保險費由甲方承擔。投保的抵押物由於不可抗力遭受損失,乙方有權從保險公司的賠償金中收回抵押人應當償還的貸款本息。
第四條 違約責任
1.乙方如因本身責任不按合同規定支付貸款,給甲方造成經濟上的損失,乙方應負責違約責任。
2.甲方如未按貸款合同規定使用貸款,一經發現,乙方有權提前收回部分或全部貸款,並對挪用貸款部分在原貸款利率的基礎上加收____ %的罰息。
3.甲方如不按期付息還本,或有其他違約行為,乙方有權停止貸款,並要求甲方提前歸還已貸的本息。乙方有權從甲方在任何銀行開立的帳户內扣收,並從過期之日起,對逾期貸款部分按借款利率加收____%的利息。
4.甲方如不按期付息還本,乙方亦可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申請拍賣抵押物,用於抵償貸款本息,若有不足抵償部分,乙方仍有權向甲方追償。直至甲方還清乙方全部貸款本息為止。
第五條 其他規定
1.發生下列情況之一時,乙方有權停止發放貸款並立即或即期收回已經發放的貸款。
(1)甲方向乙方提供情況、報表和各項資料不真實。
(2)甲方與第三者發生訴訟,無力向乙方償付貸款本息。
(3)甲方的資產總額不足抵償其負債總額。
(4)甲方的保證人違反或失去合同書中規定的條件。
2.乙方有權檢查、監督貸款的使用情況,甲方應向乙方提供有關報表和資料。
3.甲方或乙方任何一方要求變更合同或本合同中的某一項條款,須在事前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在雙方達成協議前,本合同中的各項條款仍然有效。
4.甲方提供的借款申請書,借款憑證,用款和還款計劃及與合同有關的其他書面材料,均作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六條 有關本合同的費用承擔:
有關抵押的估計、登記、證明等一切費用均由甲方負責。
第七條 本合同生效條件:
本合同系經____市公證處公證並依法賦予強制執行效力的債權文書,甲、乙雙方如任何一方不履行,對方當事人可根據《民訴法》第一百六十八條規定,直接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申請執行。
本合同自公證書籤發之日起生效,公證費由甲方承擔。
第八條 爭議的解決:
本合同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律、法規,若發生爭議:
1.發生爭議雙方協商解決;
2.協商不成,請有關部門調解;
3.調解不成,向____ 人民法院起訴。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公證處留存一份。
甲 方:____________(章)
代表人:____________
銀行及帳號:________
乙 方:____________(章)
代表人:____________
2023的車輛抵押合同 篇5
身份證號/營業證號:
甲方(出借人、抵押權人): 乙方(借款人、抵押人):
身份證號/營業證號:
為確保乙方與甲方於 年 月 日簽訂的《借款合同》(編號:)的履行,乙方願用其所有的車輛提供抵押擔保,甲方接受乙方的抵押,現經雙方協商一致達成如下協議:
一、抵押擔保的主債權及擔保範圍:
擔保的主債權:《借款合同》項下的借款本金人民幣 萬元(¥: 萬元)。
擔保範圍:借款本金及利息、應付其他費用、違約金、罰息以及債權人為實現抵押權所發生的一切費用。
二、債務人履行債務的期限:乙方應於 年 月 日以前償還甲方本金及利息人民幣 元。
三、抵押物:乙方用其所有的 車 輛為上述債權提供抵押:
1、車輛品牌型號:
車牌號: 機動車登記證號:
發動機號: 車架號:
2、車輛品牌型號:
車牌號: 機動車登記證號:
發動機號: 車架號:
四、抵押登記:本合同經登記機關辦理抵押登記後生效;抵押登記的有關憑證由甲方保管。
五、抵押物的使用和保管:乙方應妥善保管抵押物,負有維修、保養的責任,併為車輛辦理各項全額保險;抵押期間,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出售、出租、轉讓、再抵押或其他不適當的處分行為;如因乙方或第三方原因導致抵押物價值減少的,乙方應另行向甲方提供與減少價值相當的擔保。
六、抵押物的處分:當債務人不能按借款合同約定按期還款或支付利息、其他費用時,甲方有權處分抵押物,並以所得價款優先受償。
七、抵押登記的註銷:債務人已償清全部債務或符合其他法定註銷情形的,由抵押人憑抵押權人出具的同意注消的書面證明或雙方簽訂的注消抵押登記協議到登記部門辦理註銷登記。
八、爭議解決方式:按主合同的約定執行。
九、附則:本合同經雙方簽字或蓋章後生效;
本協議一式 份,合同各方各執1份,交登記機關1份,各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代理人:
__年__月__日 __年__月__日
2023的車輛抵押合同 篇6
甲方:
乙方:
一、車輛品牌 ,型號 ,車架號 ,發動機號 ,顏色 ,抵押價格為 元。
二、抵押期限為 月(天),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如到期不還款,乙方有權處理該抵押車輛的所有權。
三、甲方保證是上述車輛的原車主,享有該車輛的使用權和所有權,有權處理該車輛的使用權。
四、抵押車輛時甲方向乙方交付相關的權屬,權利證書以及相關手續。
五、甲方保證該車輛以後不會變質為盜搶、詐騙、租賃、逃逸車輛,如發生的與保證的不符,造成的一切法律責任和經濟糾紛由甲方承擔。
六、甲方保證該車輛是車輛所有人抵押的,如不是車輛所有人抵押的,所發生的一切法律責任和經濟糾紛由甲方承擔。
七、該車輛抵押前,應當面把車內的貴重物品取走,如在抵押期間甲方車內的遺留物品丟失由甲方負責承擔。
八、本合同期滿,甲方尚不能還清欠款者,24小時後,乙方將享有該抵押車的轉讓、出售、再次轉押以及其他方式的處理權和車輛使用權。
九、甲方保證該車輛不是租賃、盜搶車輛,是屬於合法手續車輛,如出現一切經濟糾紛和法律責任由甲方承擔。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本協議簽字後立即生效。
甲方:
年 月
乙方: 年 月 日
2023的車輛抵押合同 篇7
甲方(賣方)省 市 (區、縣)
姓名手機身份證號 乙方(買方): 省 市 (區、縣)
姓名手機身份證號經雙方多次洽談協商,甲乙雙方達成以下協議,共同履行承諾。
一、甲方願將車型為 車,發動機號碼 ,車架號碼: 的舊機動車四輛賣乙方。
二、雙方決定車價為 拾 萬 仟 佰元(小寫 元整。)付款方式:
三、1、首付車款 萬仟元整。
2、剩餘車款等甲方將本檔案手續過户提檔完畢後,車款一次性付清,過户費用由 方全部負責。
四、年 月 日時以前的所有事故責任、民事責任、經濟糾紛由甲方負責。
年日時以後的所有事故責任、民事責任、經濟糾紛由乙方負責。
五、本協議經甲乙雙方簽字後生效。
以上幾點均由雙方當事人在場協議商定,如發生其它糾紛可向當地有關部門申請解決。
甲方(賣方):
乙方(買方):
中介人:
簽訂日期:日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2023的車輛抵押合同 篇8
甲方(出借人):
電話: 身份證:
乙方(借款人):
電話:
身份證:
擔保人:
電話:
身份證:
經甲乙雙方共同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一、乙方將自有私車 品牌、 顏色 、車牌號、發動機號 、車架號 作價萬元抵押給甲方,向甲方借款。
二、借款期限--個月 ,利息-- %。
三、乙方向甲方提供的相關證件有:機動等級證書、車輛購置税證、行車證、養路費單、保險單、牌照、車主身份證複印件。
四、借款期內車輛的安全由甲方負責車輛抵押期外的一切糾紛債務及交通違法違章,甲方概不負責。
五、借款單到期後乙方如不能及時還款,並未及時與甲方協商付息延期,甲方可自由處置抵押車輛,乙方應配合甲方辦理過户事宜。如乙方不配合,甲方將向司法機關提起訴訟,判決該車的過户事宜,或將該車以現狀出售,出售後出現交通事故,甲方概不負責。
六、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
甲方:
乙方:
擔保人:
年月 日
2023的車輛抵押合同 篇9
甲方(抵押權人)
乙方 (抵押人)
乙方願意以其所有的車輛就甲、乙雙方於 年 月 日簽訂的《保證擔保借款合同》向甲方提供抵押反擔保。甲、乙雙方現就該反擔保事宜,經平等、友好協商,自願達成如下條款,共同遵照執行 第一條 抵押物事項
乙方提供的抵押車輛的詳細情況以其向甲方提供的抵押物清單為準。
第二條 抵押物的抵押價值
該抵押車輛賬面價值為 元,評估值為 元,現甲、乙雙方商定抵押車輛的抵押價值總額為 元。
第三條 抵押物的清點、登記
3.1本合同簽署前,甲、乙雙方共同清點核查抵押車輛。抵押期間,該抵押車輛的機動車登記證書正本、機動車銷售統一發票正本、車輛購置税收據正本等交由甲方保管。
3.2本合同簽訂後三日內,乙方負責到有關車輛管理機關辦理抵押車輛登記手續,甲方對此予以協助,由此產生的費用全部由乙方承擔。在辦妥抵押登記手續之前,甲方有權拒絕為乙方提供擔保手續。
第四條 抵押反擔保的範圍
4.1上述《保證擔保借款合同》中約定的甲方履行保證義務代乙方償還的全部款項和自付款之日起的利息以及其因此支付的其他費用和損失等;
4.2上述《保證擔保借款合同》中約定的乙方應向甲方支付的違約金、賠償金以及實現債權的費用等。
4.3甲方為實現本合同項下的抵押權而發生的費用,包括但不限於訴訟費(或仲裁費)、保全費、評估費、拍賣費、執行費、律師代理費、調查取證費等。
第五條 乙方的義務
5.1乙方應將抵押車輛在抵押期間向當地保險機構投以機動車輛保險,保險受益人為甲方。保險到期時間應在乙方反擔保期限屆滿時間之後。借款展期的乙方應辦理延長投保期的手續。抵押車輛在抵押期間,其保險到期的,乙方應在保險到期前十日內到當地保險機構續保,保險受益人為甲方。甲方有權主動代辦保險,保險 費 由 乙 方 承 擔。
保 險 項 目 如 下: 1、機動車輛損失險; 2、機動車輛強制險; 3機動車輛座位險; 4、第三者責任險; 5、盜搶險; 6、自燃險。
5.2在抵押期內抵押車輛發生保險事故,甲方有權將保險賠償金提存。在借款到期後,如乙方不能按期償還借款,致使甲方承擔擔保責任的,甲方有權用保險賠償金清償借款及甲方為實現債權支出的費用,不足清償的,甲方有權另行向乙方追償。
5.3抵押車輛在簽訂本合同前已先行保險的,乙方應到保險機構辦理保險受益人變更手續(變更為甲方)。保險金額小於抵押車輛評估價值的,應補足保險金額。
5.4本合同項下抵押車輛的保險憑證均交甲方保管。
5. 5抵押期間,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以出售、出租、贈與等方式轉讓或以其他方式處分抵押車輛,也不得對抵押車輛增、拆、改、修。否則,甲方保留向乙方追索的權利。
5.6抵押車輛在抵押期間可繼續由乙方使用、保管,並負責保養和保修及年審,其一切費用開支由乙方承擔.乙方必須保證抵押物的安全、完整,要合理使用抵押物,以確保抵押車輛價值不致非正常減少,並接受甲方的監督、檢查。
5.7抵押車輛毀損的,乙方應在五日內將抵押車輛恢復原狀,未能恢復原狀的,乙方應提供經甲方認可的其他等價財產作為新的抵押物或提供其他擔保。
5.8抵押期間,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贈與、出租、轉讓、再抵押或以其他任何方式處分抵押車輛,並不得實施降低抵押車輛價值的任何行為。
5.9抵押車輛價值減少時,乙方應在三十日內向甲方提供與減少的價值相當的擔保。
5.10乙方保證對抵押車輛享有所有權。
5.11抵押期間,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轉讓抵押車輛所得的價款優先向甲方提前清償所擔保的債權。
5.12乙方不得隱瞞抵押車輛存在共有、爭議、被查封、被扣押或已被設定抵押的任何情況。
第六條 違約責任
6.1乙方違反本合同第五條第五款約定的,其行為無效,甲方可要求其按抵押車輛之抵押價值總額的10%支付違約金。
6.2乙方違反本合同第五條第六款約定的,因保管不善致使抵押車輛毀損的,甲方可要求其恢復原狀或重新提供甲方認可的新的抵押物,並可要求其按抵押價值總額的10%支付違約金。
6.3乙方違反本合同約定的其他義務與責任的,其應按抵押價值總額10%向甲方支付違約金,並賠償由此給甲方造成的一切損失。
第七條 抵押權的實現
在甲方履行了代償義務後的三天內未受乙方清償的,甲方可依照法律規定的形式以抵押物折價或以拍賣、變賣該抵押物所得的價款優先受償。抵押物折價或拍賣、變賣後所得的價款仍不足以清償的,甲方有權就不足部分向乙方繼續追償。
第八條 義務和責任的連續性
本合同項下乙方所有義務和責任不因其財力、地位等狀況的改變,或與其他單位簽訂的任何協議、文件或合同而免除;也不因乙方發生合併、分立等情形或變更法定代表人、承辦人等情形而免除。若本合同項下各方當事人發生合併、分立、變更等情形的,由變更後的當事人承擔或分別承擔本合同所列義務和責任。
第九條 通知
9.1甲方對乙方的任何通知只要按照下列乙方地址或傳真發送,發送日即視為送達乙方日期。
地址:
郵編: 傳真:
9.2乙方上述地址或傳真變更時,應於變更之日起次日內書面通知甲方。
9.3若乙方提供地址、傳真不準確或其變更後未依約通知甲方,致使甲方無法發送傳真或發送信件被退回的,則甲方發送通知之日仍視為送達乙方日期。
第十條 爭議解決方式
甲、乙雙方在執行本合同中產生爭議,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由甲方所在地法院管轄。
第十一條 其他
11.1本合同由甲、乙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理人簽字並加蓋公章後生效。
11.2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11.3本合同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1.4不論主合同或甲方因主合同與他人(包括但不限於乙方)簽訂的其他反擔保協議有效與否,本合同仍然有效。
重要提示:甲方已提請乙方對本合同各項條款作全面、準確的理解,並應甲方的要求作了相應的的條款説明,簽約各方對本合同含義認識一致。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理人: 本合同項下抵押物共有人意見:
年 月 日
2023的車輛抵押合同 篇10
甲方: (借款人.抵押人) 身份證號: 地址:
乙方 甲乙雙方經協議一致就機動車輛抵押借款的事項達成如下合同:
第一條.甲方承諾在借款期間將本人所抵押車輛品牌: 型號 數量 台機動車牌照號碼 車架號碼 發動機號 抵押給乙方.抵押車輛評估價值: 元__(元)
第二條.借款金額: 元,月利率為 %於每月 號收取借款利息人民幣 元。
第三條.經雙方同意,甲方將借款本金和除首月利息餘額打入乙方在 開的賬户中,賬户號為:
第四條.借款期限:_____日至_____日。借款不足三十天的 按三十天計息,超過三十天的按借款實際期限計息。
第五條.如甲方未能履行此約定,乙方有權單方提前終止合同並向甲方最索借款本金,利息,綜合費用及違約金,行駛抵押權。
第五條.抵押的範圍包括:《機動車抵押借合同書》項下的借款本息與綜合服務:實現債權和抵押權的費用(包括抵押登記費,律師費,訴訟費,申請執行費,拍賣或變賣費等),罰息,以及應支付的違約金,賠償金等。
第六條,雙方責任:1,甲方保證對抵押機動車車輛依法享有所有權。在抵押前未將該物質轉讓抵押,抵押擔保及依法保全等,無任何經濟糾紛,如有糾紛甲方願承擔全部責任。2抵押車輛的保險,由甲方到保險公司辦理投保手續。保險費用由甲方負擔。 3抵押車輛在乙方封存。4在抵押期間,乙方須妥善保管甲方交付的抵押車輛。若是由車輛自身原因或自然損壞,不可抗力的原因素造成的車輛損壞,免除乙方賠償責任。5機動車抵押期間,如果價值有所減少,乙方認為有必要對機動車重新估計,甲方必須予以合作。重新估計後,乙方認為機動車價值不足以擔保其債權時,甲方必須提前還部分或全部借款。6隨車手續:由乙方保存。7乙方行使抵押權處理抵押車輛所得價款,不足清償債務的,乙方有權另行追索。甲方承諾抵押物一旦被乙方行使抵押權,甲方無條件,償還向乙方提供合法有效的過户手續。
第七條.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合同中發生的爭執,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須在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第八條.本合同在甲方還清借款本金,綜合費用後,乙方將甲方提供的抵押物和證件等返還甲方。本合同自行終止。
第九條.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以資信守。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以補充協議的方式另行約定。
第十條.提示條款甲方已閲讀本合同所有條款,應甲方要求,乙方已經就合同條款做了相應説明,甲方對本合同所有條款的含義及相應的法律後果已全部知曉,並予以充分,準確無誤的理解。
甲方: 身份證號: 乙方: 身份證號:_____日
2023的車輛抵押合同 篇11
甲方 身份證 乙方 身份證
甲方現將牌照為 車輛抵押給乙方,具體協議如下:
(一)車輛品牌 型號 車架號 發動機號 車輛實際行駛 公里,顏色 抵押價格為 元。
(二)抵押期限為 月(天),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如到期不還款,違約金每天1000元整,違約超過24小時後,乙方有權處理該抵押車輛的使用權。
(三)甲方保證是上述車輛的原車主,享有該車輛的使用權和名義權,有權處理該車輛的使用權。
(四)抵押車輛時甲方向乙方交付相關的權屬,權利證書以及相關手續。
(五)甲方保證該車輛以後不會變質為盜搶、詐騙、租賃、逃逸車輛,如發生的與保證的不符,造成的一切法律責任和經濟糾紛由甲方承擔。
(六)甲方保證該車輛是車輛所有人抵押的,如不是車輛所有人抵押的,所發生的一切法律責任和經濟糾紛由甲方承擔。
(七)該車輛抵押前,應當面把車內的貴重物品取走,如在抵押期間甲方車內的遺留物品丟失由甲方負責承擔。
(八)本合同期滿,甲方尚不能還清欠款者,24小時後,乙方將享有該抵押車的轉讓、出售、再次轉押以及其他方式的處理權和車輛使用權。
(九)甲方保證該車輛不是租賃、盜搶車輛,是屬於合法手續車輛,如出現一切經濟糾紛和法律責任由甲方承擔。 本合同一經簽訂,不可逆轉,簽字後立即生效。
甲方(簽字) 乙方(簽字)
簽訂時間: 年 月 日
2023的車輛抵押合同 篇12
抵押人(下稱甲方): 身份證號 : 住所: 電話:
抵押權人(下稱乙方):
為保障乙方與債務人 簽訂的編號為 《借款合同》的履行,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就機動車輛抵押擔保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1、甲方同意將其名下的如下機動車輛(下表不夠填寫可另列清單)抵押給乙方,作為對前述《借款合同》項下債務的擔保,並承擔設定抵押的有關費用。
2、抵押擔保的範圍為前述《借款合同》中所約定的借款本金、利息、罰款、乙方實現債權的費用以及《借款合同》約定的應由債務人支付的費用。
3、甲方應積極配合乙方或委託方辦理相關抵押登記手續。
4、在車輛抵押登記完成後,機動車登記證書及/或車輛抵押證明文件由乙方負責保管。
5、車輛抵押期間,甲方必須為車輛擔保機動車保險並承擔相關費用,並確保車輛保險的第一受益人為乙方。
6、車輛抵押期間,甲方有義務妥善保管抵押物,並隨時接受乙方的檢查。
7、在抵押期間因甲方原因造成本合同項下的抵押物被查封、扣押或滅失等情況而給乙方造成經濟損失的,甲方應予賠償。
8、在債務人按《借款合同》約定還清全部借款本息後,本合同自動終止,乙方負責配合甲方辦理車輛抵押登記註銷手續並將機動車登記證書等材料交還甲方;若債務人未能按《借款合同》約定履行相關還款義務,則乙方(或其委託方)有權依法對抵押車輛進行處置。
9、《借款合同》條款部分或全部無效,不影響本抵押合同的效力,甲方仍應按約定承擔責任。
10、本合同經雙方當事人簽章後生效,具有強制執行的效力。債務人若不能按期償還剩餘借款本息,甲方自願依法接受強制執行。
11、本合同一式兩份。
抵押人: 抵押權人:
年月日:
2023的車輛抵押合同 篇13
抵押人: 身份證號碼:
抵押權人: 身份證號碼:
為確保______年____月____日簽定的____________(以下稱主合同)的履行,抵押人(以下簡稱甲方)願意以其有權處分的車輛作抵押。抵押權人(以下簡稱乙方)經實地勘驗,在充分了解其權屬狀況及使用與管理現狀的基礎上,同意接受甲方的車輛抵押。雙方本着平等、自願的原則,同意就下列車輛抵押事項訂立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條 甲方用作抵押的車輛型號及車牌號:
第二條 根據主合同,甲乙雙方確認:債務人為____________________;抵押期限自______年____月_____至_____年____月____。
第三條 經評估機構評估,上述車輛價值為人民幣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大寫),__________(小寫)。根據主合同,雙方確認:乙方債權標的額(本金):_________________(大寫),__________(小寫),抵押率為百分之 __________。
第四條 甲方保證上述車輛權屬清楚。若發生產權糾紛或債權債務,概由甲方負責清理,並承擔民事訴訟責任,由此給乙方造成的經濟損失,甲方負責賠償。
第五條 乙方保證按主合同履行其承擔的義務,如因乙方延誤造成經濟損失的,乙方承擔賠償責任。
第六條 抵押車輛現由_________使用。
甲方在抵押期間對抵押的車輛承擔維修、養護義務並負有保證抵押車輛完好無損的責任,並隨時接受乙方的檢查監督。
第七條 抵押期間,甲方不得擅自轉讓、買賣、租賃抵押車輛不得重複設定抵押,未經乙方書面同意,發生上述行為均屬無效。
第八條 抵押期間,甲方如發生危害抵押車輛價值事由時、或甲方不按時履行主合同、或甲方出現財政危機,嚴重危害主債權的實現時,乙方有權要求提前處分其抵押車輛。
第九條 在本合同有效期內,未經甲方同意,乙方變更主合同條款或延長主合同履行期限的,甲方可自行解除本合同。
第十條 本合同生效後,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需要變更或解除本合同時,應經雙方協商一致,達成書面協議,協議未達成前,本合同各條款仍然有效。
第十一條 本合同在執行中若發生爭議,甲乙雙方應採取協商辦法解決,協商不成時可向廣東省佛山市禪城區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二條 抵押期滿,如債務人不能償還債務本息,又未與乙方達成延期協議的,按法定程序處理抵押車輛,清償債務本息。處理抵押車輛所得價款不足以償還債務本息和承擔處理費用的,乙方有權另行追索;價款償還債務本息後有剩餘的,乙方應退還給甲方。
第十三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按照車輛抵押管理規定及國家、省、市有關規定辦理。
第十四條 雙方商定的其它事項: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地 址: 地 址:
聯繫電話: 聯繫電話:
合同簽定地點:
合同簽定時間:**年**月**日
2023的車輛抵押合同 篇14
抵押人姓名:
身份證號碼:
住 所:
電 話:
郵政編碼:
抵押權人姓名:
身份證號碼
住 所:
電 話:
郵政編碼:
簽訂車輛抵押貸款合同日期:
抵押人(以下稱甲方):
抵押權人(以下稱乙方):
甲方今借乙方現金(大寫) 萬元,為確保 年 月日前甲方全額歸還乙方現金,甲方願意以自有財產作抵押。乙方經審查,同意接受甲方的財產抵押。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按以下條款訂立本車輛抵押貸款合同:
第一條 甲方用作抵押的財產為(詳見抵押財產清單):
第二條 本車輛抵押貸款合同項下抵押財產共作價(大寫) 萬元整。
第三條 抵押財產的保管方式和保管責任如下:
甲方應妥善保管抵押財產,在抵押期內負有維修、保養,保證完好無損的責任,並隨時接受乙方的檢查。
第四條 抵押財產中的 必須由甲方辦理財產保險,並將保險單交乙方保存。
第五條在本車輛抵押貸款合同有效期內,甲方不得出售和饋贈抵押財產;甲方遷移、出租、轉讓、再抵押或以其它任何方式轉移本合同項下抵押財產的,應取得乙方書面同意。
第六條 抵押財產意外毀損的風險承擔:
第七條 本車輛抵押貸款合同項下有關的公證、保險、鑑定、登記、運輸及保管等費用由甲方承擔。
第八條 本車輛抵押貸款合同生效後,如需變更主合同條款,應經抵押人同意並達成書面協議。
第九條在本車輛抵押貸款合同有效期內,甲方如發生分立、合併,由變更後的機構承擔或分別承擔本合同項下義務。甲方被宣佈解散或破產,抵押財產不列入破產清算範圍,乙方並有權提前處分其抵押財產。
第十條 出現下列情況之一時,乙方有權依法定方式處分抵押財產:
1.如到 年 月 日 7:00時甲方仍未全額歸還乙方借款,借款人未依約償還借款本息或所延期限已到仍不能償還借款本息;
2.借款人死亡而無繼承人履行合同;
3.借款人被宣告解散、破產;
處理抵押財產所得價款,不足以償還貸款本息和費用的,乙方有權另行追索;價款償還貸款本息還有餘的,乙方應退還給甲方。
第十一條 抵押權的撤銷:主合同借款人按期償還借款本息的,抵押權即自動撤銷,由乙方保管的甲方財產和財產保險單應退還給甲方。
第十二條本車輛抵押貸款合同生效後,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需要變更或解除合同時,應經雙方協商一致,達成書面協議。協議未達成前,本合同各條款仍然有效。
第十三條 違約責任:
1.按照本車輛抵押貸款合同第三條第項的約定,由甲方保管的抵押財產,因甲方保管不善,造成毀損,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恢復抵押財產原狀,或提供經乙方認可的抵押財產。
2.按照本車輛抵押貸款合同第三條第2項的約定,由乙方保管的抵押財產因乙方保管不善造成毀損,甲方有權用主合同中尚未償還的借款與被毀損的抵押財產相抵銷,並可追索剩餘價款。或者要求乙方恢復抵押財產原狀;或者要求乙方賠償其因此而遭受的損失。
3.甲方違反第五條約定,擅自處分抵押財產的,其行為無效。乙方可視情況要求甲方恢復原狀,提前收回主合同項下貸款,並可要求甲方支付貸款總額30%的違約金。
4.甲方因隱瞞抵押財產存在共有、爭議、被查封、被扣押或已經設定過抵押權等情況而給乙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給予賠償。
5.甲方違反第十二條約定,應向乙方支付主合同項下貸款總額 30%的違約金,並應賠償對方因此而遭受的經濟損失。
第十四條 本車輛抵押貸款合同由甲、乙雙方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負責人簽字並加蓋單位公章。自雙發籤字之日起生效。
第十五條 本車輛抵押貸款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
或主要負責人:簽章
年 月 日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
或主要負責人:簽章
年 月 日
2023的車輛抵押合同 篇15
甲方 :
乙方 :
甲方現將牌照為 車輛抵押給乙方,具體協議如下:
一、車輛品牌 ,型號 ,車架號 ,發動機號 ,顏色 ,抵押價格為 元。
二、抵押期限為 月(天),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如到期不還款,乙方有權處理該抵押車輛的所有權。
三、甲方保證是上述車輛的原車主,享有該車輛的使用權和所有權,有權處理該車輛的使用權。
四、抵押車輛時甲方向乙方交付相關的權屬,權利證書以及相關手續。
五、甲方保證該車輛以後不會變質為盜搶、詐騙、租賃、逃逸車輛,如發生的與保證的不符,造成的一切法律責任和經濟糾紛由甲方承擔。
六、甲方保證該車輛是車輛所有人抵押的,如不是車輛所有人抵押的,所發生的一切法律責任和經濟糾紛由甲方承擔。
七、該車輛抵押前,應當面把車內的貴重物品取走,如在抵押期間甲方車內的'遺留物品丟失由甲方負責承擔。
八、本合同期滿,甲方尚不能還清欠款者,24小時後,乙方將享有該抵押車的轉讓、出售、再次轉押以及其他方式的處理權和車輛使用權。
九、甲方保證該車輛不是租賃、盜搶車輛,是屬於合法手續車輛,如出現一切經濟糾紛和法律責任由甲方承擔。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本協議簽字後立即生效。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2023的車輛抵押合同 篇16
甲方(抵押權人): 身份證號碼:
乙方(抵押人):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願意以其所有的車輛就甲、乙雙方於______ 年____月____日簽訂的《借款合同》(合同編號:ZYTZ________)向甲方提供抵押擔保。
第一條 抵押物
抵押物:_________牌_________型汽車,車輛牌號為:_________,發動機號為:_________,車架號為:_________。上述用於抵押的車輛為__________________所有。
第二條 抵押物的抵押價值
甲、乙雙 方商定抵押車輛的抵押價值總額為_______元。
第三條 抵押物的清點、登記
1、本合同簽署前,甲、乙雙方共同清點核查抵押車輛。抵押期間,該抵押車輛的機動車登記證書正本、機動車銷售統一發票正本、車輛購置税收據正本等交由甲方保管。
2、甲方負責到有關車輛管理機關辦理抵押車輛登記手續。全部抵押費用由乙方承擔。
第四條 抵押擔保的範圍
1、上述《借款合同》(合同編號:ZYTZ_________)中約定的乙方償還的全部款項和自付款之日起的利息以及其因此支付的其他費用和損失等;
2、上述《借款合同》(合同編號:ZYTZ_________)中約定的乙方應向甲方支付的違約金、賠償金以及實現債權的費用等。
3、甲方為實現本合同項下的抵押權而發生的費用,包括但不限於訴訟費(或仲裁費)、保全費、評估費、拍賣費、執行費、律師代理費、調查取證費等。
第五條 乙方的義務
1、乙方應將抵押車輛在抵押期間向當地保險機構投以機動車輛保險,保險受益人為甲方。保險項目如下: 1、機動車輛損失險; 2、機動車輛強制險;3機動車輛座位險; 4、第三者責任險; 5、盜搶險; 6、自燃險。
2、在抵押期內抵押車輛發生保險事故,甲方有權將保險賠償金提存。在借款到期後,如乙方不能按期償還借款,甲方有權用保險賠償金清償借款及甲方為實現債權支出的費用,不足清償的,甲方有權另行向乙方追償。
3、抵押車輛在簽訂本合同前已先行保險的,乙方應到保險機構辦理保險受益人變更手續(變更為甲方)。保險金額小於抵押車輛評估價值的,應補足保險金額。
4、本合同項下抵押車輛的保險憑證均交甲方保管。
5、抵押期間,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以出售、出租、贈與等方式轉讓或以其他方式處分抵押車輛,也不得對抵押車輛增、拆、改、修。否則,甲方保留向乙方追索的權利。
6、抵押車輛在抵押期間可繼續由乙方使用、保管,並負責保養和保修及年審,其一切費用開支由乙方承擔.乙方必須保證抵押物的安全、完整,要合理使用抵押物,以確保抵押車輛價值不致非正常減少,並接受甲方的監督、檢查。
7、抵押車輛毀損的,乙方應在五日內將抵押車輛恢復原狀,未能恢復原狀的,乙方應提供經甲方認可的其他等價財產作為新的抵押物或提供其他擔保。
8、抵押期間,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贈與、出租、轉讓、再抵押或以其他任何方式處分抵押車輛,並不得實施降低抵押車輛價值的任何行為。
9、抵押車輛價值減少時,乙方應在三十日內向甲方提供與減少的價值相當的擔保。
10、乙方保證對抵押車輛享有所有權。
11、抵押期間,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轉讓抵押車輛所得的價款優先向甲方提前清償所擔保的債權。
12、乙方不得隱瞞抵押車輛存在共有、爭議、被查封、被扣押或已被設定抵押的任何情況。
第六條 違約責任
1、乙方違反本合同第五條第五款約定的,其行為無效,甲方可要求其按抵押車輛之抵押價值總額的30%支付違約金。
2、乙方違反本合同第五條第六款約定的,因保管不善致使抵押車輛毀損的,甲方可要求其恢復原狀或重新提供甲方認可的新的抵押物,並可要求其按抵押價值總額的30%支付違約金。
3、乙方違反本合同約定的其他義務與責任的,其應按抵押價值總額30%向甲方支付違約金,並賠償由此給甲方造成的一切損失。
第七條 義務和責任的連續性
本合同項下乙方所有義務和責任不因其財力、地位等狀況的改變,或與其他單位簽訂的任何協議、文件或合同而免除;也不因乙方發生合併、分立等情形或變更法定代表人、承辦人等情形而免除。若本合同項下各方當事人發生合併、分立、變更等情形的,由變更後的當事人承擔或分別承擔本合同所列義務和責任。
第八條 通知
1、甲方對乙方的任何通知只要按照下列乙方地址快遞或傳真發送,發送日即視為送達乙方日期。
快遞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傳真電話:______________
2、乙方上述地址或傳真變更時,應於變更之日起次日內書面通知甲方。
3、若乙方提供地址、傳真不準確或其變更後未依約通知甲方,致使甲方無法發送傳真或發送快遞被退回的,則甲方發送通知之日仍視為送達乙方日期。
第九條 爭議解決方式
甲、乙雙方在執行本合同中產生爭議,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由甲方住址所在地法院管轄。
第十條 其他
1、本合同由甲、乙雙方簽字後生效。
2、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3、本合同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_住址:
乙方:_____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聯繫電話:____________
簽訂約日期: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2023的車輛抵押合同 篇17
抵押人(甲方)
抵押權人(乙方)
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和中國人民保險公司《機動車輛消費貸款保證保險條款》的有關規定,甲乙雙方遵循平等、自願、公平、誠實信用原則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甲方向乙方認可的銀行貸款購車,乙方根據甲方的申請,同意就甲方貸款事宜為甲方提供機動車輛消費貸款保證保險。甲方同意以貸款所購車輛向乙方 號《機動車輛消費貸款保證保險合同》提供反擔保。
第二條:本合同擔保的主債權為乙方向甲方承擔的保證保險金額 大寫:
第三條:甲方履行貸款債務的期限自 年月 日到 年 月 日止,本抵押合同至甲方貸款債務完全償還時終止。
第四條:本合同抵押擔保範圍:保證保險保險範圍、保險賠案調查費用、實現抵押權的一切費用。
第五條:甲方願意以貸款所購車輛向乙方提供反擔保抵押。抵押車輛情況如下:經雙方協商,上述抵押財產由抵押人保管使用,按合同要求負責管理,並保證未經乙方同意,上述抵押物不出租、不變賣、不重複抵押、不抵償債務、不饋贈。
第六條:經雙方協商,自願約定以下事項:
1、本《機動車輛消費貸款保證保險》合同(保單號: )的從合同,但本合同的效力獨立於主合同,主合同無效不影響本合同效力。
2、甲方未按約定期限向貸款銀行履行還款責任,且屬於乙方《機動車輛消費貸款保證保險條款》免責範圍時,乙方有權將本合同項下的抵押物權益轉讓給貸款銀行。
3、抵押期間,抵押物的相關材料:購車發票原件,車輛購置税發票原件,行駛證複印件交由乙方保管,甲方不得將抵押物轉讓、轉租或贈予他人,甲方未經乙方同意,將抵押物轉讓、轉租或贈予他人的,其行為無效。
4、抵押期間,甲方有義務保持抵押物完好無損,並向乙方連續投保機動車輛保險,保險險種包括車輛損失險、第三者責任險(不低於10萬元賠償限額)、盜搶險(不高於貸款金額)、自燃損失險。
5、抵押物抵押期間,由於甲方過錯或其他原因造成抵押物價值減少,應由甲方承擔責任,甲方應在30天內向乙方提供與減少的價值相當的其他反擔保。屬於乙方機動車輛保險責任範圍的,乙方有權將保險賠款用於償還甲方垡或留置。
6、有關抵押物的一切費用和對第三方造成的上甲方負責。
第七條:有下列情況之一,乙方可以提前申請強制執行抵押物:
1、未按合同第六條第四款的約定連續投保機動車輛保險。
2、甲方未按約定按期足額償還銀行貸款及利息超過10知,並構成乙方的保證保險責任。
3、未經乙方書面同意,甲方私自將本合同抵押物轉讓、出租、贈予他人或以其他任何方式私自處分本合同抵押物。
4、因甲方的違法違紀、民事侵權行為或經濟糾紛致使本合同抵押物被罰沒、查封、扣押。
5、甲方被宣告破產或解散。
6、甲方的經濟償還能力或經營狀況嚴重惡化,捲入或即將捲入重大訴訟案件、發生其他足以影響其支付能力或缺乏償還貸款誠意的行為。
第八條:抵押期間,經乙方書面同意,甲方可以在乙方的監督下轉讓抵押物,轉讓所得必須優先償還甲方所欠銀行貸款酬金及利息。
第九條:因甲方提前償還銀行貸款本金及利息致使乙方保證保險責任終止,本抵押合同效力即終止。
第十條:本合同在合同雙方平等、自願的基礎上訂立,不存在任何欺詐和顯失公平情況,經輸具有強制執行資金積累的強制執行公證後,在甲方不履行義務時,乙方具有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的權利,甲方同意接受強制執行。
第十一條:本合同在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第十二條:本合同一式五份,甲乙雙方、公證處、車輛管理部門、貸款銀行各一份。
抵押人(簽字)
抵押權人(公章) 授權代表簽字
合同簽署日期:
2023的車輛抵押合同 篇18
甲方:
身份證號:
住址:
乙方:
身份證號:
住址:
甲乙雙方經協商達成如下抵押合同:
一、質抵押當車輛品牌:______________型號:______數量:______台。
機動車行駛證號碼:______________發動機號碼:______________
二、抵押金額:人民幣_____萬元整。評估價值人民幣_____萬元整。
三、抵押期限: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四、抵押費用:月利率:_____月綜合費率:_____合計:_____。
五、雙方責任:
1.質抵押車輛在乙方封存。在抵押期限內,乙方負責該車的安全並不得轉讓、出租、出售、拆動或損壞。
2.質抵押車輛的保險,由甲方到保險公司辦理投保手續,保險費用由甲方負擔。
3.自抵押期滿之日起五日內,經雙方同意可以續當。逾期不贖當也不續當的,視為絕當。
4.絕當物品估價不足5萬元的,由乙方自行變賣或者折價處理,損溢自負;絕當物品估價超過5萬元的,按有關規定處理,所得收入在乙方扣除當金本息、綜合費用和實現債權的費用後,剩餘部分退還給甲方,不足部分乙方有權向甲方追索。
5.本合同約定:借款人按月交納利息和綜合費用,即每月_____日前支付上月利息和當月綜合費用。借期在五日內,利息和綜合費用按日計算;借期在十日內,利息和綜合費用按半個月計算;借期在十日以上(包括十個工作日),利息和綜合費用按整月計算。如借款人未能履行此約定,貸款人有權單方提前終止合同並向借款人追索借款本金、利息、綜合費用及違約金。
6.本合同所約定的利率和綜合費率不受本合同借款期限限制,借款人必須按時交納利息和綜合費用直至借款人清償完債務為止。
7.超期贖當或續當,每日按抵押金額的0.5增收滯納金。
8.隨車手續:__________,由乙方保存。
六、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合同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七、當票作為本合同的附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八、本合同未盡事項,按國家法律及國家商務部、公安部頒佈的《典當管理辦法》執行。
九、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以資信守。
甲方(印章):__________ 乙方(印章):
__________ 經辦人(簽字):__ ______ 經辦人(簽字):
___ _____ 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2023的車輛抵押合同 篇19
甲方(抵押權人):倪--身份證號:---------
乙方(抵押人):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願意以其所有的車輛就甲、乙雙方於______ 年____月____日簽訂的《借款合同》(合同編號:ZYTZ________)向甲方提供抵押擔保。
第一條 抵押物
抵押物:_________牌_________型汽車,車輛牌號為:_________,發動機號為:_________,車架號為:_________。上述用於抵押的車輛為__________________所有。
第二條 抵押物的抵押價值
甲、乙雙 方商定抵押車輛的抵押價值總額為_______元。
第三條 抵押物的清點、登記
1、本合同簽署前,甲、乙雙方共同清點核查抵押車輛。抵押期間,該抵押車輛的機動車登記證書正本、機動車銷售統一發票正本、車輛購置税收據正本等交由甲方保管。
2、甲方負責到有關車輛管理機關辦理抵押車輛登記手續。全部抵押費用由乙方承擔。
第四條 抵押擔保的範圍
1、上述《借款合同》(合同編號:ZYTZ_________)中約定的乙方償還的全部款項和自付款之日起的利息以及其因此支付的其他費用和損失等;
2、上述《借款合同》(合同編號:ZYTZ_________)中約定的乙方應向甲方支付的違約金、賠償金以及實現債權的費用等。
3、甲方為實現本合同項下的抵押權而發生的費用,包括但不限於訴訟費(或仲裁費)、保全費、評估費、拍賣費、執行費、律師代理費、調查取證費等。
第五條 乙方的義務
1、乙方應將抵押車輛在抵押期間向當地保險機構投以機動車輛保險,保險受益人為甲方。保險項目如下: 1、機動車輛損失險; 2、機動車輛強制險;3機動車輛座位險; 4、第三者責任險; 5、盜搶險; 6、自燃險。
2、在抵押期內抵押車輛發生保險事故,甲方有權將保險賠償金提存。在借款到期後,如乙方不能按期償還借款,甲方有權用保險賠償金清償借款及甲方為實現債權支出的費用,不足清償的,甲方有權另行向乙方追償。
3、抵押車輛在簽訂本合同前已先行保險的,乙方應到保險機構辦理保險受益人變更手續(變更為甲方)。保險金額小於抵押車輛評估價值的,應補足保險金額。
4、本合同項下抵押車輛的保險憑證均交甲方保管。
5、抵押期間,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以出售、出租、贈與等方式轉讓或以其他方式處分抵押車輛,也不得對抵押車輛增、拆、改、修。否則,甲方保留向乙方追索的權利。
6、抵押車輛在抵押期間可繼續由乙方使用、保管,並負責保養和保修及年審,其一切費用開支由乙方承擔.乙方必須保證抵押物的安全、完整,要合理使用抵押物,以確保抵押車輛價值不致非正常減少,並接受甲方的監督、檢查。
7、抵押車輛毀損的,乙方應在五日內將抵押車輛恢復原狀,未能恢復原狀的,乙方應提供經甲方認可的其他等價財產作為新的抵押物或提供其他擔保。
8、抵押期間,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贈與、出租、轉讓、再抵押或以其他任何方式處分抵押車輛,並不得實施降低抵押車輛價值的任何行為。
9、抵押車輛價值減少時,乙方應在三十日內向甲方提供與減少的價值相當的擔保。
10、乙方保證對抵押車輛享有所有權。
11、抵押期間,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轉讓抵押車輛所得的價款優先向甲方提前清償所擔保的債權。
12、乙方不得隱瞞抵押車輛存在共有、爭議、被查封、被扣押或已被設定抵押的任何情況。
第六條 違約責任
1、乙方違反本合同第五條第五款約定的,其行為無效,甲方可要求其按抵押車輛之抵押價值總額的30%支付違約金。
2、乙方違反本合同第五條第六款約定的,因保管不善致使抵押車輛毀損的,甲方可要求其恢復原狀或重新提供甲方認可的新的抵押物,並可要求其按抵押價值總額的30%支付違約金。
3、乙方違反本合同約定的其他義務與責任的,其應按抵押價值總額30%向甲方支付違約金,並賠償由此給甲方造成的一切損失。
第七條 義務和責任的連續性
本合同項下乙方所有義務和責任不因其財力、地位等狀況的改變,或與其他單位簽訂的任何協議、文件或合同而免除;也不因乙方發生合併、分立等情形或變更法定代表人、承辦人等情形而免除。若本合同項下各方當事人發生合併、分立、變更等情形的,由變更後的當事人承擔或分別承擔本合同所列義務和責任。
第八條 通知
1、甲方對乙方的任何通知只要按照下列乙方地址快遞或傳真發送,發送日即視為送達乙方日期。
快遞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傳真電話:______________
2、乙方上述地址或傳真變更時,應於變更之日起次日內書面通知甲方。
3、若乙方提供地址、傳真不準確或其變更後未依約通知甲方,致使甲方無法發送傳真或發送快遞被退回的,則甲方發送通知之日仍視為送達乙方日期。
第九條 爭議解決方式
甲、乙雙方在執行本合同中產生爭議,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由甲方住址所在地法院管轄。
第十條 其他
1、本合同由甲、乙雙方簽字後生效。
2、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3、本合同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_住址:深圳市寶安區寶城四十九區泰華錦繡城7-5D
乙方:_____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聯繫電話:____________
簽訂約日期: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簽約地址:
2023的車輛抵押合同 篇20
抵押人(以下稱甲方):
抵押權人(以下稱乙方):
簽訂車輛抵押貸款合同日期:
甲方今借乙方現金利息為為確保年月甲方願意以自有財產作抵押。乙方經審查,同意接受甲方的財產抵押。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按以下條款訂立本車輛抵押貸款合同:
第一條甲方用作抵押的財產為:
第二條本車輛抵押貸款合同項下抵押財產共作價元整。
第三條抵押財產的保管方式和保管責任如下:
甲方應妥善保管抵押財產,在抵押期內負有維修、保養,保證完好無損的責任,並隨時接受乙方的檢查。
第四條抵押財產中的必須由甲方辦理財產保險,並將保險單交乙方保存。
第五條在本車輛抵押貸款合同有效期內,甲方不得出售和饋贈抵押財產;甲方遷移、出租、轉讓、再抵押或以其它任何方式轉移本合同項下抵押財產的,應取得乙方書面同意。
第六條抵押財產意外毀損的風險承擔:
第七條本車輛抵押貸款合同項下有關的公證、保險、鑑定、登記、運輸及保管等費用由甲方承擔。
第八條本車輛抵押貸款合同生效後,如需變更主合同條款,應經抵押人同意並達成書面協議。
第九條在本車輛抵押貸款合同有效期內,甲方如發生分立、合併,由變更後的機構承擔或分別承擔本合同項下義務。甲方被宣佈解散或破產,抵押財產不列入破產清算範圍,乙方並有權提前處分其抵押財產。
第十條出現下列情況之一時,乙方有權依法定方式處分抵押財產:
1.如到日17:00時甲方仍未全額歸還乙方借款本息,借款人未依約償還借款本息或所延期限已到仍不能償還借款本息;
2.借款人死亡而無繼承人履行合同;
3.借款人被宣告解散、破產;
乙方有權要求甲方配合車輛的過户等甲方應盡的義務,處理抵押財產所得價款,不足以償還貸款本息和費用的,乙方有權另行追索;
第十一條抵押權的撤銷:主合同借款人按期償還借款本息的,抵押權即自動撤銷,由乙方保管的甲方財產和財產保險單應退還給甲方。
第十二條本車輛抵押貸款合同生效後,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需要變更或解除合同時,應經雙方協商一致,達成書面協議。協議未達成前,本合同各條款仍然有效。
第十三條違約責任:
1.按照本車輛抵押貸款合同第三條第1項的約定,由甲方保管的抵押財產,因甲方保管不善,造成毀損,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恢復抵押財產原狀,或提供經乙方認可的抵押財產。
2.按照本車輛抵押貸款合同第三條第2項的約定,由乙方保管的抵押財產因乙方保管不善造成毀損,甲方有權用主合同中尚未償還的借款與被毀損的抵押財產相抵銷,並可追索剩餘價款。
或者要求乙方恢復抵押財產原狀;或者要求乙方賠償其因此而遭受的損失。
3.甲方違反第五條約定,擅自處分抵押財產的,其行為無效。乙方可視情況要求甲方恢復原狀,提前收回主合同項下貸款,並可要求甲方支付貸款總額30%的違約金。
4.甲方因隱瞞抵押財產存在共有、爭議、被查封、被扣押或已經設定過抵押權等情況而給乙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給予賠償。
5.甲方違反第十二條約定,應向乙方支付主合同項下貸款總額30%的違約金,並應賠償對方因此而遭受的經濟損失。
第十四條本車輛抵押貸款合同由甲、乙雙方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負責人簽字並加蓋單位公章。自雙發籤字之日起生效。
第十五條本車輛抵押貸款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公章):
身份證號:
或主要負責人:
簽章
年 月 日
乙方(公章):
身份證號:
或主要負責人:
簽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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