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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車合同(精選19篇)

汽車合同(精選19篇)

汽車合同 篇1

出賣人: (簡稱甲方)

汽車合同(精選19篇)

買受人: (簡稱乙方)

合同當事人本着平等、自願、誠實信用原則,就分期付款購買車輛事項達成如下協議以便共同遵守執行:

第一條、乙方根據自己的選擇在甲方購買 一部,車牌號為:

第二條、乙方在甲方購買的車輛總價款為 元(含車價款、車輛購置費、入户費)。

第三條、本合同簽訂時乙方支付首付車款 元,餘款在兩年內付清。

付款期限: 年 月日付款 元; 年 日付款 元; 年 月 日付款 元,並依此付款方式直至付清所有車價款(最後一月以實際餘額為準),同時按照月付款數額支付同期銀行貸款利息。

第四條:甲方自乙方首付車款後,應向乙方交付所選車輛,並保證乙方交納養路費後可以直接運營。逾期交付車輛甲方應賠償乙方支付車款10%的違約金,交付車輛手續欠缺影響營運,應賠償乙方所購車型相同車輛的營運利益。

第五條:乙方應按期支付車價款,並按期交納車輛檢驗費、養路費用,逾期支付,應承擔拖欠車價款10%的違約金,除客觀情況並經甲方同意外,逾期30日支付車價款,甲方有權解除合同,收回車輛,乙方應支付使用車輛期間的折舊費。

第六條:自甲方交付車輛之日起,乙方即取得車輛的經營權、使用權、管理權。合同期內,依法自主經營,自行僱傭司機和隨車人員,發生交通事故對第三者造成損害或車輛損毀、僱傭司機傷亡等事件,與作為車輛出賣方的甲方無關,由乙方承擔各項賠償或補償責任。

第七條:合同期內,乙方未交清所有車價款之前,甲方保留該車所有權,乙方不得變賣,抵押,轉讓車輛。

第八條:合同期滿,乙方如約履行合同義務,取得車輛所有權,甲方協助乙方辦理車輛過户手續,費用由乙方承擔。

第九條:合同不盡事宜,遵循合同法規定執行。

第十條: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應先行協商,協商不成,雙方同意由原告住所地法院處理。 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簽字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汽車合同 篇2

出租人(甲方): 承租人(乙方):

身份證號: 法定代表人(負責人):

本着自願、平等、誠實信用的原則,雙方就汽車租賃事宜,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一、本合同中所稱的租賃標的物為 汽車,車牌號碼: 。(以下簡稱租賃物)

二、租賃期限

租賃期限為 年,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租賃期不得超過租賃物的使用期限,超過部分無效。

三、租金

雙方約定每月20xx元,乙方分月或分季度支付。租賃期三年,三年後租賃物的所有權歸乙方所有。

四、雙方責任

1.甲方保證交付乙方的租賃物性能良好,符合道路運輸要求,並具備相關的運營許可手續。如因租賃物質量瑕疵造成乙方人身或財產損失的,由甲方負責賠償乙方因此而造成的一切損失。

2、甲方負責辦理租賃期間租賃物的保險及年檢費用。乙方承擔租賃期內的車輛違章罰款、燃油費、過路過橋費以及停車費等

4.租賃期間,乙方應做好租賃物的日常維護保養,確保租賃物的正常使用功能,租賃物發生故障時,維修費用由乙方承擔:

5.租賃期間因車輛事故或交通事故所發生的費用,除由保險公司支付外,剩

餘部分由乙方承擔,但因甲方隱瞞租賃物質量瑕疵造成的事故除外。

6.乙方保證租賃期內按租賃物功能合理使用,保持租賃物的完好,但正常使用造成的磨損除外。

7.乙方在租賃期間不得將租賃物轉租、轉借、轉賣。

五、違約責任

1.在租賃期內,由於甲方的原因造成租賃物不能正常使用的,甲方應當賠償乙方因此而造成的全部損失。

2.在租賃期間內,由於乙方使用不當造成租賃物毀損或滅失的,由乙方負責賠償甲方因此而造成的損失。

3.甲方在租賃期內沒有法定事由任意解除合同的,除應返還乙方剩餘租金外,還應當賠償乙方因此而造成的損失。

六、爭議解決

雙方在合同履行中發生爭議,應當協商解決,協商無法達成一致的,雙方均可以訴至當地法院依訴訟解決。

七、本合同共二頁,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出租人(甲方): 承租人(乙方蓋章):

身份證號碼及住址:: 法定代表人(簽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汽車合同 篇3

甲方(所有人):____________

乙方(承包人):____________

為了甲、乙雙方共同的利益,雙方本着平等、自願、互利、合法的原則,經雙方協商一致達成如下協議:

1、甲方享有豫etc______的所有權及經營權,現將此車租賃給乙方從事出租車營運,租期為自 年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在租賃期內乙方享有經營權、收益權。租金在承包期內不會變動。同時乙方向甲方繳納_________元風險抵押金。承租方不可自行將押金抵作租金。甲方交給乙方的車輛隨車證件及附屬設備有:

(1)證件:行駛證、計價器審驗證,營運證、交通信息牌。

(2)附屬設備:出租車頂燈、出租車計價器、座備胎、 千斤頂 輪胎扳手,如果乙方人為原因造成車輛損壞、丟失,由乙方負責修理及賠償。

2、甲、乙雙方協商此車在乙方租車期內公司服務費管理費、工商費、年審車輛、計價器、税收、一切由乙方承擔;如有燃油補貼由甲方支取,與乙方無關。

3、乙方在租車期間因交通違章、刑事案件等各種違法違紀罰款全部由乙方和擔保人 承擔。乙方在租車期內利用本車輛從事犯罪活動的,由乙方承擔刑事責任,由此發生的費用由乙方全部承擔,與甲方無關。因此造成車輛不能營運,乙方應正常交予甲方租金,並承擔車輛停駛期間和各項費用。 在使用期間乙方不得將車輛買賣、轉借、抵押、質押、轉租、轉借、租賃。車輛不得擅自變動、添改租賃車輛的任何部位或部件

4、乙方在租車期內,發生交通事故時,甲方有義務提供相關證件,由乙方負責處理整個事故案件,由此發生的法律責任及費用全部由乙方承擔,與甲方無關。在乙方處理整個事故後,除保險公司理賠部分外,剩餘部分(包括評估費、拖車費、停車費、事故處理費、保險公司不認可賠償的費用等)由乙方承擔。

5、在本協議有效期內,出租車營運按二十四小時兩班制,乙方在行車中應愛護車輛,保證車輛整潔,每天檢查水、機油、電瓶水等,如因缺水、缺油等造成機械損壞的全部由乙方賠償,車輛如有故障應及時修理,如乙方人為損壞必須按價賠償。乙方交班時保持上述車輛狀況。由乙方負擔所有維修費用。

6、本協議期滿,乙方須將性能完好的車輛、車輛證件及附屬設備,交還甲方,發生遺失或損壞的.,由乙方承擔補證及賠償費。

7、在本協議有效期內,如發現乙方有不愛惜車輛情況甲方有權收回該車輛,同時押金不予以退還。

車輛營運時應手續齊全,營運期間乙方應遵紀守章,應按照,出租車公司、客運管理處的‘章程下、合法經營,若由於乙方自身原因,被執法機關及有關部門查處,扣押車輛及行車手續,造成的一切損失由乙方自負。因車輛手續不齊全,造成的一切損失由乙方自負。

同時,在無任何糾紛的情況下,除依照本合同及附件的規定應扣除的費用外,剩餘押金即時歸還承租方,下班之後還車,押金將於下一工作日內退還。 由承租方預留人民幣1000元的交通違章保證金,年審後如無違章記錄則全部返還給承租方,否則出租方在代付交通違章金後將餘額返還承租方

10、本合同規定承包期滿十日前,乙方必須告知甲方是否要延長承包時間,或者承包期滿後解除合同。

11、在本協議有效期內,如一方未履行本協議達成的義務,另一方有權單方面解除本協議,並由對方賠償由此產生的一切經濟損失,並付給對方違約金_________元。

13、本合同約定乙方應承擔的責任,在乙方不願支付或無力支付的情況下,由其擔保人承擔責任。

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自甲、乙雙方簽字之日起即具有法律效力。

甲方(簽字按印): 乙方(簽字按印):

身份證號: 身份證號:

駕駛證號:

地址: 地址:

聯繫電話: 聯繫電話

承租方擔保人(簽字按手印)

身份證號:

地址:

聯繫電話:

年 月 日 址 年 月 日 

汽車合同 篇4

出租方:

承租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等相關法律、法規之規定,按照平等、互利互惠的原則,為明確出租方與承租方的權利與義務,雙方經友好協商,現就_____ ____車的租賃事宜達成一致意見,雙方同意按下列條款簽訂本協議。 承租方因工作需要租用出租方汽車一輛作為運輸工具,在公平、公正,互惠、互利的基礎上,經雙方協商,形成以下合同,供雙方共同遵守:

一、承租方所租用出租方汽車的基本情況:

號牌號碼:

車輛類型:

所 有 人:

所有人地址:

額定載客/貨:

車輛保險情況:

車輛年審情況:

二、租賃價格及結算方式:

承租方租賃出租方汽車的價格為 元/月,每月 日結算一次。結算時由出租方出據正式發票/收據。

三、租賃期限:

租車日期自 年 月 日起至承租方單方停租止,承租方需提前30天通知出租方辦理停租手續,協議即終止。

四、承租方職責:

1、因承租方租用所產生租用車輛的路、橋通行費、停車費、車輛的燃油費均由承租方承擔,包括租賃期間的路橋年票;

2、按規定支付出租方租車費;

3、承租方租賃期間調度出租方日常駕駛工作,保證行車安全,並支持出租方做好乘車人員的上、下車紀律管理。

4、除以上1、2、條款所列的費用外,其它一切與租用車輛所發生的費用均與承租方無關。

五、出租方職責:

1、出租方保證車輛按時年審,性能能夠滿足承租方工作需要,安全性、可靠性高;

2、出租方必須購買車輛保險及交強險、第三者責任險必須達到20萬以上且在有效期以內;

3、出租方按時繳納各項規費,保證承租方能正常用車;

4、出租方必須自己駕駛或者聘請專職駕駛員駕駛,如出租方允許(出租方不予制止視為允許)承租方人員駕駛,所產生的一切交通事故及後果均由出租方負責,承租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5、出租方車輛必須隨時聽從承租方的調派,隨叫隨到,服務熱情周到;

6、出租方按車輛保養規定、按時保養車輛,一切費用由出租方負責;

7、出租方車輛發生故障時,出租方必須立即修理,承租方每月給出租方1—2天修車保養時間,如超過時間,出租方必須提供其它同等條件的車輛供承租方使用,否則承租方將扣除相應的租金;

8、出租方若因汽車年檢、交通違章、交通事故及其他個人事務等,造成誤工時,承租方應扣除相應的租金。

六、如出租方未及時購買相關規費或年審,則可視為本合同自行解除,一切後果由出租方承擔。

七、承租方對租賃車輛要妥善保管,如因承租方保管或駕駛不善造成車輛損壞及各種證件的丟失,由承租方按照保險公司的賠償標準賠償出租方。(此款項不包括自帶、自駕車輛)

八、本協議一式二份,雙方各執壹份,雙方共同簽字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承租方:(蓋章) 出租方:(蓋章)

法人代表 法人代表

聯繫電話: 聯繫電話:

或被授權代理人(簽名): 或被授權代理人(簽名):

日 期: 日 期:

汽車合同 篇5

買受人(甲方): 合同編號:

出賣人(乙方): 簽訂地點: 市 區 路 號

鑑於甲方生產用車,經招投標程序確定乙方中標該項目,為保證車輛按時按質供貨以及安全使用,經協商一致,雙方對車輛買賣有關事宜約定如下: 第一條 車輛情況

備註:

(一)乙方每輛車附贈/附帶:

(二)甲方除支付合同項下總計金額外,不再承擔任何其他任何費用。 第二條 質量要求、技術標準

(一)本合同項下車輛,其質量必須符合國家車輛產品安全標準(GB),並符合生產廠家出廠檢驗標準,符合安全駕駛和説明書載明的基本使用要求(乙方應在上述材料上蓋章確認); (二)本合同項下車輛,必須是經國家有關部門公佈、備案的車輛產品目錄上的產品或合法進口的產品,並能通過公安交通管理部門的檢測,可以上牌行駛的車輛;

(三)雙方對車輛質量的認定有爭議的,以經國家授權的車輛檢驗機構(車輛登記的轄區內)出具的書面鑑定意見為處理爭議的依據;

(四)乙方必須保證車輛為新車,保證車輛的外觀沒有任何損壞,不得出現掉漆、磨損等現象; (五)乙方保證向甲方出售的車輛,在交給甲方使用前已作必要的檢驗和清潔。 第三條 結算方式

乙方先行開具車輛銷售增值税專用發票,甲方於通知接車前以銀行轉賬方式向乙方一次性(或分期付款)支付合同項下總計金額X萬X仟X佰X拾X圓整(¥000000.00)),打入乙方預先指定的賬户。款到提車。

第四條 交車時間、地點及提車方式

(一)交車時間: 年 月 日前;

(二)交車地點: ; (三)提車方式: ;

(四)交車時,車輛里程錶數不得超過 公里;

(五)乙方在向甲方交付車輛時須同時提供(包括但不限於): 1、車輛合格證。

2、質量服務卡或保修手冊(含附贈品)。 3、車輛使用説明書或用户使用手冊(含附贈品)。 4、隨車工具、備件、附贈品清單。 第五條 車輛交付及驗收方式

(一)車輛交接時當場驗收,甲方應對合同項下車輛外觀和基本使用功能等進行認真檢查、確認。如對外觀有異議,應當場向乙方提出。

(二)甲方驗收車輛無誤後,乙方向甲方交付車輛及隨車文件,雙方簽署車輛交接書,即為該車輛正式交付。

(三)自車輛正式交付之時起,該車輛的風險責任由乙方轉移至甲方。 第六條 售後服務

乙方承諾,為甲方提供以下售後服務 (一)當車輛生產廠家不履行售後服務義務時,甲方可選擇要求乙方履行相應義務。 (二)當車輛出現故障時,如乙方、生產廠家或二者委託的承擔維修義務的第三方的維修點距發生故障地點超過 公里時,甲方有權就近選擇其他具有資質的維修方修理,事後,甲方可憑發票要求乙方報銷。 第七條 無效條款

乙方或生產廠家提供給甲方的相關車輛買賣説明書及其他材料中,排除或限制甲方主要權利、免除或減輕乙方主要責任的條款無效,無論該條款是否通知甲方。 第八條 關於修理、退貨或更換的特別約定

(一)關於整車、零部件總成的保修期限執行生產廠保修條款的規定;

(二)在上述保修期內車輛出現質量問題或需要保養,甲方應在生產廠公佈的或雙方約定的維修站進行修理和保養。但發生第六條第(二)項時除外;

(三)在車輛使用1年或行駛2萬公里內(以先到為準,下同),同一嚴重安全性能故障累計修理2次(以修理單據和發票為準,下同)仍未排除故障,或關鍵總成因質量問題累計更換2次後仍無法使用,甲方有權退車;

(四)在車輛使用 1 年或行駛 2 萬公里內,同一關鍵零件或總成因質量問題,累計修理2次仍不能恢復使用;或由於質量問題及修理,使得該車停用的累計工作日超過60日(扣除進口零件進貨在途時間);或累計修理5次以上(不含5次)仍不能正常行駛,乙方應負責為甲方換車或退車; (五)按照本條上述約定退車的,乙方應當負責為甲方按發票價格一次退清車款,但應減去甲方使用該車產生的合理折舊;

(六)本合同簽訂後,國家如出台有關車輛產品修理更換退貨的規定,雙方按國家規定執行; (七)生產廠的保修條款比本合同的約定更有利於甲方的,雙方按生產廠的規定執行。 第九條 違約責任

(一)一方遲延交車或遲延支付車款的,應每日按照遲延部分車款萬分之十/日的標準向對方支付違約金。遲延超過十五日的,對方有權解除合同,並要求遲延方賠償本合同價款的萬分之十/日作為違約金。

(二)在 年 月 日前,乙方交付的車輛不符合説明書中表明的質量標準或本合同約定的標準,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承擔無償修復、補償損失或減少價款的違約責任。甲方也可以選擇解除本合同,乙方應向甲方支付違約金X萬元。甲方行使上述約定權利時,所發生的一切費用也由乙方承擔。

(三)經國家授權的車輛檢驗機構鑑定,甲方所購車輛確實存在設計、製造缺陷,乙方可依據國家關於召回的法律法規協助車輛製造商主動召回有問題的車輛;由車輛缺陷所造成的人身和他人財產損害,甲方可向車輛製造商要求賠償,也可向乙方要求賠償。如甲方選擇向車輛製造商賠償,乙方有積極協助的義務。若該車有特殊的使用要求時,乙方應該明示告知,否則應承擔相應賠償責任。 (四)乙方不履行售後服務義務時,甲方有權要求乙方賠償甲方為維修車輛而花費的一切合理費用,包括但不限於維修費、購買車輛配件費、交通費等。

(五)因車身超重、尾氣不合格等情況導致甲方無法上牌照,甲方有權退車並要求乙方承擔合同總計金額 XX元,違約金不足以彌補甲方損失的,甲方有權追償。 第十條 不可抗力

(一)任何一方對由於不可抗力造成的部分或全部不能履行本合同不負責任。但遲延履行後發生不可抗力或發生不可抗力後沒有采取補救措施和通知義務的,不能免除責任。

(二)遇有不可抗力的一方,應在3 日內將事件的情況以書面形式(含傳真、電子郵件、手機短信等形式)通知另一方,並在事件發生後10 日內,向另一方提交合同不能履行或部分不能履行或需要延期履行理由的報告。 第十一條 解決爭議的方式

合同發生糾紛,甲乙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依法向 法院起訴。 第十二條 雙方特別約定 經雙方協商,乙方為甲方:

(一)代辦保險□ (二)代辦按揭□ (三)代辦上牌服務□ 第十三條 其他

(一)如有未盡事宜,由雙方共同協商作出補充或變更協議解決;

(二)一方向對方送達的文件、通知、回覆等,受送達方應即時簽收,如由於受送達方的原因不能送達或拒絕簽收的,送達方可採用掛號、快遞方式送達。

第十四條 本合同一式 份,乙方 份,甲方 份,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雙方權利義務履行完畢,合同終止。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簽字): 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簽字): 委託代理人(簽字): 委託代理人(簽字): 簽字時間: 年 月 日 簽字時間: 年 月 日

汽車合同 篇6

甲方:(借款人) 性別:

身份證號:

地址:

電話:

乙方:(出借人) 性別:

身份證號:

地址:

電話:

丙方:(擔保人) 性別:

身份證號:

地址:

電話:

甲方因本人及家庭需要,向乙方申請借款,並以自有汽車作為抵(質)押物,經當事方協商一致,乙方同意出借並簽定本合同內容。

第一項 借款事項

第一條 借款內容

1. 借款總金額:人民幣 元,大寫 。

2. 借款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共計 天。

3. 借款利息:按月息 計算

第二條 借款的支付及償還

1. 借款的支付:借款及抵(質)押手續辦妥後,乙方將借款金額一次性支 付給甲方現金或轉入甲方賬户,甲方同時開據借款收到條。

2. 借款及利息的償還:本借款及利息在到期日一次性還清。

3. 甲方可以提前還款。

4. 擔保人責任:本合同規定擔保人簽字後在甲方不按期還款的情況下具有獨立代替借款人償還所有借款和違約賠償金的責任和義務,擔保期限直至本合同規定款項全部還清為止。

第三條 違約責任

1. 如果甲方到期不能全額償還本借款,則從逾期之日起,除按月息 外,對未償還部分額外加收 /天 的違約金。 第二項 抵(質)押事項

第四條 甲方承諾和確認抵(質)押資產為其本人所有,在抵(質)押前未將該抵(質)押物轉讓、抵押、質押、擔保及依法保全等,一切手續合法、有效,該資產在抵(質)押前無任何經濟糾紛和違法責任,否則甲方自願承擔合同詐騙的全部法律責任。

第五條 抵(質)押物事項

1.汽車種類及牌號:

2.車架號:

3. 發動機號:

第六條 抵(質)押物的保管

1. 抵(質)押物車輛由甲方負責移動到與乙方商定的專業的停車場內放臵保管,停車費用由甲方承擔。

2. 甲方必須連同與抵(質)押車輛相關的鑰匙、機動車登記證書、行車證、購車發票、購臵税、身份證複印件交由乙方保管。

第七條 抵(質)押物的處臵

1.抵押期間,甲方對抵(質)押車輛做出的任何處臵均無效。

2.甲方如不能按時還款,自逾期 天后,乙方則可以變賣抵(質)押物以挽回損失,甲方同時簽署《逾期變賣委託書》。 第三項 其它規定

第八條 費用的承擔

1.如果甲方不能按期還款,在爭取乙方同意的情況下可以展期。

2.有關抵(質)押、借款產生的一切費用均由甲方承擔。

第九條 本合同生效條件

本合同自當事人簽字後即刻起生效。

本合同一式 份,甲方、乙方、丙方各執一份。

甲方:(借款人)

乙方:(出借人)

丙方:(擔保人)

年 月 日

汽車合同 篇7

出賣人:(以下簡稱甲方)

買受人:(以下簡稱乙方)

保證人:(以下簡稱丙方)

上列當事人就汽車買賣事宜訂立合約如下:

第一條甲方就其約定,將其所有的汽車售予乙方,乙方買受。

第二條後記汽車的買賣總金額為人民幣 元整。乙方依下列方式支付款項予甲方:

(1)本日(訂約日)先交付定金元整。

(2)餘款 元(中期款)於申請過户的同時支付。

(3)餘款元,可分十次支付,自至止,每月 日前支付 元,乙方應於過户時,將相當於上述期滿額的支票匯出交付。

第三條甲方對乙方負責辦理如下的過户與交付手續:

第二條第(3)項的支票於過户的同一日支付。

第四條辦理過户手續所需費用由乙方負擔。

第五條乙方若無法履行第二條第(3)款中任何一期的付款,則必須將餘款一次付清。

第六條甲方須保證後記汽車並無瑕疵。有關瑕疵的保證,及於交付日後三個月以內,往後即概不負責。

第七條後記汽車交付之前,若因不可抗力之事由,致使汽失毀損,其責任由甲方負擔。

第八條丙方須對甲方保證,乙方確實履行本合同按期支付價金,並負連帶清償責任。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丙方各執一份為憑。

出賣人(甲方):

買受人(乙方):

保證人(丙方):

附:

汽車合同 篇8

買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賣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簽訂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

雙方當事人經協商一致,就汽車買賣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產品名稱、型號、規格、數量、價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付款方式、期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交貨時間、方式、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驗收方法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其他約定事項

1.買方自提車及公路代運,按交貨期款到後發車。

2.賣方代運,以賣方委託鐵路起運日為交貨期,貨款及運雜費等發車後向買方辦理託收承付。

3.賣方為買方代運和代押運的汽車,賣方除向買方核收運費和運輸保險費外,每輛另收廠內吊裝費和押運費________元/輛。

4.產品質量:按賣方規定的出廠檢驗標準。如發生質量問題,按賣方有關規定實行“三包”。

5.單價內不含車輛購置附加費。

六、違約責任

賣方逾期交貨(鐵路運輸等不可抗拒原因除外)應向買方付違約金________元/輛。買方逾期提貨,按到期合同貨款的________%向賣方付違約金________元/輛,並付________%利息(月息)。合同簽訂後雙方必須全面履行,如需修改或終止,應經雙方協商一致籤具修訂或撤銷的協議書。一方因故要求變更合同,應在交貨期前45天以函(電)向對方協商。本合同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解決,不能達成一致意見時按《合同法》有關規定執行。

七、本合同正本一式兩份,買賣雙方各執一份,其餘為副本(副本三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汽車合同 篇9

合同編號:

出賣人(甲方): 買受人(乙方):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公平、誠實信用的基礎上,就汽車買賣的有關事宜協商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汽車名稱、數量及價款

第二條 質量

1、甲方出售的車輛,質量應符合國家關於汽車產品的強制性標準、沒有強制性標準的,應符合保障人身財產安全的要求,並達到產品説明書載明的技術標準,符合車輛落籍地有關部門關於尾氣排放的標準。

2、甲方出售的車輛,應是經國家有關部門公佈、備案的汽車產品目錄上標明的產品或合法進口的產品,並能通過公安交通管理部門的檢測,可以上牌行駛。

3、雙方對車輛是否存在質量問題有爭議的,依據法律規定或者直觀觀察等日常生活經驗能夠直接確認的事實,可以直接作為判定問題的依據;需要進行鑑定的,依具有法定資質的汽車檢驗機構出具的書面鑑定意見為準。鑑定費由主張方墊付,由責任方承擔;經鑑定無法明確責任的,由雙方分擔。

第三條 定金(可選填)

乙方在年月日前,向甲方交付全車款的%(此比例不得超過全車款的20%)作為定金;甲方交貨後,定金抵作車款。因乙方違約導致合同解除的,乙方無權要求返還定金;因甲方違約導致合同解除的甲方應雙倍返還定金。

第四條 付款方式

乙方於本合同簽訂之前或簽訂時向甲方支付的訂金,視為預付款。 乙方選擇按第種方式,如期足額將車款支付給甲方。

1、一次性付款方式:□簽訂本合同時/□年月日前,支付全部車價款。 2、分期付款方式:

簽訂本合同時/□年月日前,支付全部車價款的%,計人民幣元,大寫。年月日前,支付全部車價款的%,計人民幣 元,大寫。 年月日前,支付餘款,計人民幣元,大寫 3、貸款方式:見《貸款合同》。

第五條 交車時間與地點、交付及驗收方式 1、交貨時間:年月日前。

2、交車方式:乙方自提□;甲方送車上門□;貨交承運人□。 3、交車地點:。

4、甲方交付車輛時應同時提供:

(1)銷售發票;(2)(國產)車輛合格證或(進口)海關進口證明及商品檢驗單;(3)質量服務卡或保修手冊(中文);(5)隨車工具及備件清單;(6)。 5、甲方應在交車時當場演示、檢查車輛的基本使用功能,如實回答乙方的提問,配合乙方對車輛進行驗收。乙方對車輛外觀和基本使用功能如有異議,應當場向甲方提出,由雙方進行確認。對於確屬質量問題的,乙方有權要求更換車輛;對於車輛的配臵等與廣告宣傳有出入的,乙方有權解除合同。更換車輛與解除合同的費用由甲方承擔。

6、甲方將車輛交由乙方實際支配下並向乙方交付隨車文件時,雙方應簽訂車輛交接書(見附件),即視為該車輛正式交付。自車輛正式交付時起,車輛的風險責任由乙方承擔。

第六條 售後服務

1、車輛售後服務及保修參照生產廠商關於車輛的説明書和保養手冊執行。

2、甲方應提供由生產廠商認定的兩家以上的維修保養網點供乙方選擇。在保修期內車輛出現質量問題或需要保養,乙方應在生產廠商公佈或雙方約定的維修站進行修理和保養。

3、乙方使用車輛前應仔細閲讀車輛説明書、用户使用手冊或保修手冊等相關資料。在保修期內車輛由於乙方或第三方的人為破壞、使用、保養不當、裝潢、改裝不當,或到生產廠商認定範圍以外的修理點進行修理造成的質量問題,甲方不承擔責任。

4、生產廠商的車輛説明書和保養手冊的內容與國家有關規定相牴觸的,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5、本合同簽訂後,國家出台有關汽車產品修理更換退貨或車內空氣質量等方面的規定的,雙方按國家規定執行。

6、生產廠商的正式承諾比本合同的約定更有利於乙方的,雙方按生產廠商的正式承諾執行。

第七條 違約責任

1、甲方未按時交付車輛的,自延期之日起至實際交付日止,按乙方已付款依銀行遲延付款的規定向乙方支付違約金。延期交付車輛超過日的,乙方有權解除合同,並要求甲方按相當於已交車款的%支付違約金或適用定金條款。

2、乙方在使用後發現車輛不符合説明書中表明的質量標準,有權要求甲方承擔無償修復、補償損失或減少價款的責任。

3、經具有法定資質的汽車檢驗機構鑑定,車輛確實存在設計、製造缺陷,由此缺陷造成的人身和財產損害,乙方有權選擇要求甲方或生產廠商賠償。乙方要求甲方賠償的,如生產廠商有過錯的,甲方在承擔賠償責任後有權向生產廠商追償,乙方要求生產廠商賠償的,甲方有協助乙方的義務。

4、甲方明知車輛存在嚴重瑕疵而未告知乙方的,或以欺詐方式銷售車輛的,乙方有權要求更換車輛或解除合同,並要求甲方承擔由此造成的損失。

5、乙方未按約定支付車價款的,應依照銀行遲延付款的規定向甲方支付違約金,超過日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並要求乙方按相當於未交車款的%支付違約金或適用定金條款。

6、一方無正當理由單方解除合同的,應按的標準向對方支付違約金或適用定金條款。

第八條 不可抗力

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據不可抗力的影響,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責任,但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當事人遲延履行後發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責任。

第九條 其他約定

未盡事宜,雙方應通過訂立補充條款或補充協議進行約定。專用車買賣可另附附件。補充條款、補充協議、附件及甲方的宣傳材料、廣告、公開承諾等均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其他約定:

第十條 解決爭議的辦法

本合同項下發生的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或向消費者協會等部門申請調解解決,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種方式解決;

(一)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二)提交仲裁委員會仲裁。

甲方:乙方:日期:

汽車合同 篇10

借款期限:自___年__月__日起至___年__月__日止,共計 _____天。

第二條 借款的支付及償還

1. 借款的支付:借款及抵押手續辦妥後,乙方將借款金額一次性支付給甲方。

2. 借款的償還:本借款在到期日前甲方一次性向乙方還清本息。

第三條 違約責任

1. 如果甲方到期不能全額償還本借款,則從逾期之日起,加收借款總額20%每天的違約金,逾期超過五日的,視為甲方徹底違約,乙方可以終止本借款合同,甲方抵押車輛所有權無條件歸乙方所有,且甲方無條件配合辦理過户手續,並承擔過户所產生的一切費用。

2. 關於爭議解決:如雙方產生爭議需向乙方所在地法院提起訴訟。

第四條 抵押物事項

1.汽車種類及牌號:_______________

2.車架號:_______________

3.發動機號:_______________

4.抵押清單: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確認抵押資產為其本人所有,一切手續合法、有效,該資產在抵押前無任何經濟糾紛和違法責任,否則甲方承擔全部法律責任。

第五條 抵押物的保管

1. 抵押物由乙方保管, 在抵押期間,乙方無償使用該車輛,但需保證抵押車輛的安全。.若是由於車輛自身原因或自然損壞,不可抗力等因素造成的車輛損失,免除乙方賠償責任。

2. 乙方需妥善保管好甲方所抵押的物品,並於甲方還清本息時一次性歸還甲方。 第六條 抵押物的處置

1.抵押期間,甲方對抵押車輛做出的任何處置均無效。

2.甲方如不能按時還款,自逾期五日後,乙方則可以變賣抵押物挽回損失,甲

第七條 抵押期間,發生下列情形之一,乙方有權提前處置抵押物

1.借款人被宣告失蹤,而其財產代管人拒絕履行本合同的;

2.借款人喪失民事行為能力,而監護人拒絕履行本合同的;

3.借款人死亡或宣告死亡而其財產合法繼承人拒絕履行本合同的;

4.借款人不履行還款義務或有其他缺乏償債誠意的行為;

5.借款人捲入或將捲入重大的訴訟或仲裁程序及其他法律糾紛,足以影響其償債能力;

6.借款人變更住所.通信地址.聯繫電話等事項未在5日內及時通知的。

第八條 費用的承擔。

1.有關抵押、借款產生的一切費用均由甲方承擔。

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一份,乙方兩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借款人)

乙方:_______________(出借人)

見證人:_______________

合同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時間____________

汽車合同 篇11

出租方(以下簡稱甲方),

承租方(以下簡稱乙方)

一、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擁有租賃車輛的使用權。

2、當乙方利用所租車輛從事違法犯罪活動、轉讓、轉租、出售、抵押、質押,未經出租方許可,造成違法行為一切後果由乙方承擔。

3、乙方提供虛假無效身份、證件、住址證明及提供其他虛假情況有可能給甲方帶來損失的,從事其它有損車輛所有者合法權益的活動,上訴任何一種情況發生時,甲方有權隨時隨地收回所租車輛,已收取的款項不予退回。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的,乙方應作相應賠償。

4、不承擔租賃車輛於租賃期間引發的交通事故(重大事故、人員傷亡及一切連帶責任,均由承租人承擔賠償)。

5、乙方還車時應保證燃油量與出租前相同,否則甲方有權收取不足部分燃油費。

6、提供車輛行駛證、養路費等。負責向保險公司對租賃車輛投保財產險和第三者責任險。

7、協助乙方在租賃期內車輛保險事故的處理及按規定辦理索賠手續。

8、甲方有按時收取租金的權利,有權以乙方的押金和其它抵押物抵繳租金和車輛損壞缺件。

9、其它依照法律、法規的規定出租方應有權利和義務。

二、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乙方提供給甲方的資料應保證真實有效(如身份證、户口簿、房產、駕駛證、單位營業執照副本等),否則就此產生的責任均有乙方負責。

2、乙方認真檢查並掌握租賃車輛的各種性能和操作方法,點清車輛附件,驗收簽字後駛離。凡因乙方操作不當,保管不善造成車輛遺失或造成附件損壞,乙方應向甲方賠償。

3、乙方租用的甲方車輛不能從事其它營業性客貨運輸、不得轉租、轉包、抵押、投資、贈與,不得賦予自己對車輛任何超出本合同規定的其它權利,不得私自拆裝甲方的車體(件)。否則甲方有權收回車輛並要求乙方賠償所造成的損失。

4、乙方利用租賃車輛從事非法活動,轉租等所導致的後果,均由乙方負責,同時甲方有權解除合同。

5、乙方租用車輛除繳納租金外,另須繳納押金,(押金為現金)乙方不可以押金視作租金使用。

6、乙方要求延長汽車租賃合同,必須提前找甲方辦理延期手續。

7、乙方合同到期不按規定還車,又不辦理延期手續,按延時實際小時收取每小時超時費20-40元。

8、車輛發生事故,乙方應立即通知甲方及有關部門,車輛修理由甲方安排修理地點,乙方不得擅自安排修理,一旦車輛損壞,禁止繼續使用,乙方應全力配合交通管理部門處理好車輛事故。

9、車輛發生事故,修理費由乙方預先支付,在停駛或修理期間的租賃費由乙方承擔,同時還應賠償本車輛加速折舊費,折舊金額按修車實際發生額的50%計算。若發現乙方發生事故不報告,擅自修理將按正規修理費的3倍罰款。

10、乙方在承租期間,若遺失牌照或有關證件,乙方應向有關部門申請補辦,補辦期間的車輛租賃費及補辦手續費,由乙方承擔,直至車輛能正常行駛為止。

11、嚴禁酒後駕車,嚴禁裝載易燃、易爆、易腐蝕物品。禁止當教練車、參加競賽及作測試使用。

12、承租人在租賃車輛期間引發交通事故(重大事故、人員傷亡)及一切連帶責任均由承租人承擔賠償和負責,與甲方無關。

13、按照保險公司的條款規定,車輛發生意外時保險公司實行限額賠償,乙方須承擔保險限額以外的所有費用,甲方所投保的第三者責任險僅限於甲方允許的駕駛人員。

14、承租人在租賃車輛期間使全車丟失由承租人負責賠償汽車,全車丟失後至找回車輛前,該期間的租賃費由乙方承擔。

15、乙方在車輛租用期間,汽油、潤滑油、路橋費、停車費等自行負責。

16、汽車租賃期內的所有違反交通規則罰單,由乙方承擔。

三、以上條款出租方已明確告知承租方,且承租方已完全理解並認可。

四、爭議的解決

有關合同之一切爭議,友好協商解決,如協商解決不成,由當地法院訴訟解決。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汽車合同 篇12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_市汽車租賃管理辦法》等有關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在平等、自願、公平、誠實信用的基礎上,各方就汽車租賃事宜協商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租賃車輛

1.租賃車輛基本信息

租賃車輛詳情見附件《_市汽車租賃合同登記表》。

2.交付的租賃車輛應當符合以下要求:

(1)行駛牌證齊全有效且為出租人所有;

(2)已在本市交通運輸管理部門辦理備案手續;

(3)已按照國家、本市有關規定和本合同約定辦理相應保險;

(4)技術性能良好、符合安全行駛條件;

(5)車內配備有效的車用滅火器、故障車警示標誌牌和必要的維修工具。

第二條 租賃車輛的用途

承租人承租租賃車輛的用途應當為日常自用,不得用於或變相用於非法營運活動,具體用途見附件《_市汽車租賃合同登記表》。

第三條 租賃期限

1.承租人承租租賃車輛的期限見附件《_市汽車租賃合同登記表》。

2.租賃期限屆滿,本合同終止。承租人如需在租賃期限屆滿後繼續承租的,應當按照合同約定期限提前向出租人提出,並經出租人同意後辦理續租手續。

第四條 租車費用及支付方式

1.租車費用包括租金、增值服務費、超時費、超程費及約定的其他費用。租車費用標準及租金支付方式見附件《_市汽車租賃合同登記表》。

2.租賃期限內,承租人應當支付的租車費用不受國家或本市採取的限行措施影響。

3.承租人應當在還車時一次性結清按照合同約定應當支付的租車費用。

4.出租人應當在收取租車費用後及時向承租人開具符合規定的等額發票。

第五條 租車手續及車輛交接

1.承租人應當按照附件《_市汽車租賃合同登記表》約定的證照種類提供證照原件供出租人查驗,並經核對無誤後將複印件交出租人存檔。

2.出租人與承租人應當按照附件《_市汽車租賃合同登記表》約定的交接車地點及方式,辦理取車及還車時的車輛交接。

出租人與承租人應當共同對租賃車輛狀況及附屬設施、有效證件標誌進行現場檢驗,確認無誤後在《車輛交接單》上簽字。簽字確認的《車輛交接單》作為本合同附件。

第六條 履約擔保

1.承租人向出租人提供的履約擔保方式見附件《_市汽車租賃合同登記表》,擔保範圍包括:租金、利息、違約金、損害賠償金、交通違法罰款、交通事故賠償金、實現債權的費用及合同約定應當由承租人承擔的其他損失和費用。

2.選擇保證金擔保方式的,承租人應當在簽訂本合同時向出租人交納保證金。出租人應當在收取保證金時向承租人開具相應單據,並不得將保證金挪作他用,不得在合同正常履行期間將保證金衝抵租金。在合同終止承租人交還租賃車輛時,除扣除擔保範圍內承租人應當承擔的款項及保留交通違法保證金外,出租人應當將剩餘保證金一次性無息退還承租人;除扣除交通違法責任範圍內應當由承租人承擔的款項外,出租人應當在合同約定期限內將剩餘交通違法保證金一次性無息退還承租人。保證金不足以支付應當由承租人承擔的款項,或保證金退還後發現存在其他未處理的交通違法行為或其他需要承擔賠償責任的情形,出租人仍有權要求承租人承擔相應責任。

3.選擇銀行卡預授權擔保方式的,承租人應當在簽訂本合同時向出租人提供合同約定額度的銀行卡預授權擔保。在合同終止承租人交還租賃車輛時,除扣除擔保範圍內承租人應當承擔的款項外,出租人應當撤銷剩餘預授權凍結額度,承租人應當同時提供合同約定額度的銀行卡預授權作為交通違法行為的擔保;承租人交還租賃車輛後,除扣除交通違法責任範圍內承租人應當承擔的款項外,出租人應當在合同約定期限內撤銷剩餘預授權凍結額度。預授權凍結額度不足以支付應當由承租人承擔的款項,或撤銷預授權凍結額度後發現存在其他未處理的交通違法行為或其他需要承擔賠償責任的情形,出租人仍有權要求承租人承擔相應責任。

4.選擇保證人擔保方式的,保證人應當按照出租人要求辦理擔保手續,並在擔保範圍內為承租人承擔連帶責任保證擔保責任。

第七條 出租人權利

1.按照合同約定向承租人收取租車費用、保證金及其他相關費用;

2.在不影響承租人正常使用前提下,通過合理方式瞭解租賃車輛的使用情況和安全狀況;

3.要求承租人按照合同約定用途使用租賃車輛;

4.合同終止時收回租賃車輛及附屬設施、有效證件標誌。

第八條 出租人義務

1.在租賃期限起始時點前按照合同約定將租賃車輛及附屬設施、有效證件標誌交付承租人;

2.交付租賃車輛時如實提供租賃車輛技術狀況、性能信息及保險信息;

3.負責租賃車輛正常保養、機動車檢驗並承擔相應費用;

4.負責承租人正常使用租賃車輛出現故障的維修,由此導致承租人無法正常使用租賃車輛的,應當相應免費延長租賃期限或提供替換車輛,或按照合同約定租金標準減少租金;

5.因承租人原因導致車輛損壞,需由承租人承擔超出保險理賠範圍的費用的,收取維修費用應當公平、合理,並向承租人明示修理項目和修理工時等原始清單。

6.自行或委託第三方提供本市行政區域內車輛故障、事故的24小時救援服務;

7.按照合同約定為租賃車輛投保保險並承擔相應保險費用;

8.對所知悉的承租人信息承擔保密義務。

第九條 承租人權利

1.要求出租人按照合同約定交付租賃車輛及附屬設施、有效證件標誌;

2.按照合同約定使用租賃車輛;

3.要求出租人對租賃車輛在正常使用中出現的故障進行維修;

4.獲得出租人提供的本市行政區域內車輛故障、事故的24小時救援服務;

5.獲得出租人為保障租賃車輛正常使用所提供的服務,要求出租人負責租賃車輛的正常保養、機動車檢驗。

第十條 承租人義務

1.如實向出租人提供合同約定的證照原件及其他手續資料;

2.按照合同約定支付租車費用、保證金及其他相關費用;

3.按照合同約定的燃料標準為租賃車輛添加燃料;租賃車輛的動力類型為電力的,應當按照相關操作規程及標準為租賃車輛充電;

4.按照車輛性能、操作規程及合同約定用途使用租賃車輛,並遵守道路交通法律法規及相關規定,不得有以下行為:

(1)將租賃車輛用於駕校教練車或進行體育、競技、抗震抗壓等測試及其他具有破壞性的駕駛或實驗;

(2)利用租賃車輛牽、推其他物體;

(3)利用租賃車輛運輸、存放危險品或違禁品;

(4)利用租賃車輛從事或變相從事非法營運活動;

(5)利用租賃車輛進行違法犯罪活動和其他任何有損出租人或第三方合法權益的活動;

(6)將租賃車輛交由無駕駛證、駕駛證準駕車型與租賃車輛不符等人員駕駛;

(7)酒後駕駛或吸食(注射)毒品、國家管制的精神藥品或麻醉藥品後駕駛租賃車輛;

(8)在患有妨礙安全駕駛機動車的疾病或過度疲勞影響安全駕駛情形下駕駛租賃車輛。

5.安全、妥善保管租賃車輛及附屬設施、有效證件標誌。除本合同另有約定外,租賃車輛需要維修時,應當送至出租人指定維修廠維修,未經出租人同意不得擅自維修車輛,不得擅自改裝、更換、增設他物;

6.協助出租人按照規定期限對租賃車輛進行正常保養、機動車檢驗;

7.不得侵犯出租人對租賃車輛的所有權,不得轉借、轉租、轉賣、抵押、質押、典當租賃車輛;

8.保證租賃車輛由合同登記的駕駛員駕駛。在租賃期限內承租人變更駕駛員的,應當事先徵得出租人同意並辦理變更手續;

9.對非因出租人原因導致的救援,應當承擔相應的救援費用,並可以自行選擇救援單位;

10.合同終止時及時交還租賃車輛及附屬設施、有效證件標誌。

第十一條 交通違法行為處理

1.承租人應當對租賃期限內發生的交通違法行為承擔全部責任,及時、主動處理交通違法記分,繳納交通違法罰款,並在處理完畢後及時通知出租人。

2.出租人發現租賃車輛在租賃期限內有尚未處理完畢的交通違法行為的,承租人應當在接到出租人通知後15日內處理完畢。

承租人未在上述期限內處理完畢的,出租人有權將承租人或合同登記的駕駛員作為責任人提交公安機關處理,並將該等信息列入汽車租賃行業承租人失信記錄。

第十二條 保險與事故處理

1.出租人應當為租賃車輛投保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並按照合同約定向保險公司為租賃車輛投保機動車第三者責任險、車輛損失險等保險,租賃車輛已投保的險種及金額見附件《_市汽車租賃合同登記表》。出租人未按照合同約定投保的,發生保險事故後應當比照保險公司保險賠付標準承擔賠償責任。承租人有權在出租人已投保險種及保險金額外要求增加保險險種或保險金額,由此產生的費用由承租人承擔。

2.租賃車輛出險後,承租人應當立即向公安機關報案並保護現場,在12小時內通知出租人,在48小時內向保險公司報險,並協助出租人辦理相關手續。

3.屬於承租人一方責任發生交通事故造成損失的,超出保險實際理賠範圍的部分由承租人承擔賠償責任;出租人對損害發生有過錯的,承擔相應賠償責任。屬於第三方責任發生交通事故造成損失的,由出租人向該第三方追償,承租人應當提供相應協助。

4.承租人應當協助出租人辦理保險理賠事宜,並及時將保險理賠所需資料送交出租人。因交通事故產生的各項費用由承租人先行墊付,並由出租人與承租人在保險公司賠付後3日內結清。因承租人原因導致無法獲得保險理賠的,該損失由承租人承擔。

5.如租賃車輛被盜搶,出租人承擔不低於80%的因盜搶造成的租賃車輛現值損失,承租人承擔不高於20%的因盜搶造成的租賃車輛現值損失。

第十三條 出租人違約責任

1.逾期交付租賃車輛的,每逾期一日應當按照未交付車輛日租金標準的20%支付違約金。

2.因出租人原因導致租賃車輛經具備法定資質的機動車檢測機構認定不符合安全行駛條件的,承租人有權解除合同,並有權要求出租人按照該租賃車輛租金總額的10%支付違約金。違約金不足以彌補承租人損失的,出租人應當補足。

3.未按照合同約定提供故障維修、救援導致承租人無法使用租賃車輛的,出租人應當退還租賃車輛停駛期間租金並按照停駛期間該租賃車輛租金的20%支付違約金。停駛時間超過3日的,承租人還有權解除合同,或聘請其他第三方提供維修救援服務,由此發生的費用由出租人承擔。

4.未按照合同約定結算、退還承租人租金、保證金、保險墊款等費用的,每逾期一日應當按照應付未付費用金額的0.5%支付違約金。

第十四條 承租人違約責任

1.承租人逾期交還租賃車輛或租賃車輛每日行駛里程超出合同約定公里數的,應當按照合同約定向出租人支付超時費或超程費。

2.承租人逾期支付租車費用的,每逾期一日應當按照應付未付金額的0.5%支付違約金。

3.承租人因自身原因提前解除合同的,應當按照未履行部分租期租金總額的20%向出租人支付違約金,已支付租金的,出租人在扣除違約金後應當將餘款退還承租人。

4.承租人未按照合同約定及時處理租賃期限內發生的交通違法行為的,除應當承擔相當於交通違法罰款金額的款項外,每逾期一日還應當按照該租賃車輛日租金標準的10%向出租人支付違約金。

5.承租人有下列行為的,出租人有權解除合同並收回租賃車輛:

(1)提供虛假信息的;

(2)轉借、轉租、轉賣、抵押、質押、典當租賃車輛或有證據證明存在上述危險的;

(3)利用租賃車輛從事或變相從事非法營運活動或從事違法犯罪活動的;

(4)承租人未按照租賃車輛性能、正常操作規程及合同約定的用途使用租賃車輛,致使租賃車輛受到非正常損壞、滅失或者有證據證明存在上述危險的;

(5)擅自改裝、更換、增設他物等改變租賃車輛原狀的;

(6)拒絕協助出租人維修、保養租賃車輛或按時參加機動車檢驗的。

因上述原因致使租賃車輛損壞、滅失或無法收回的,承租人應當承擔相應賠償責任。

6.因承租人原因導致租賃車輛被公安機關或第三方扣押的,承租人應當承擔租賃車輛被扣押期間的租金及由此導致的其他損失。

7.未盡妥善保管租賃車輛及附屬設施、車輛號牌、有效證件標誌義務的,承租人應當賠償出租人由此受到的損失,包括但不限於補辦車輛號牌、有效證件標誌所需費用及租賃車輛由此停駛期間的租金。

第十五條 爭議解決辦法

本合同項下發生的爭議,各方應當協商解決,協商解決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權按照附件《_市汽車租賃合同登記表》約定的方式依法解決。

第十六條 特別約定

1.本合同未盡事宜,各方可以在《_市汽車租賃合同登記表》中補充約定,也可以另行簽訂補充協議。補充約定或補充協議中不得含有不合理地免除出租人責任、加重承租人責任或排除承租人主要權利的內容。

2.《_市汽車租賃合同登記表》及《車輛交接單》為本合同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自各方簽訂之日起生效。

出租人: 聯繫電話: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 住所:

汽車合同 篇13

出租方(以下簡稱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租方(以下簡稱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一、租賃車輛信息

1.乙方因工作需要向甲方租賃型號車輛

2.甲方提供的車輛應狀況良好、設備齊全的車輛,並附車輛行駛證、道路運輸證、税訖、檢字,並承擔相應責任。

二、租賃期限及租金交納

1.租賃期限_______年_____月___日至_______年_____月___日。

2.租金支付方式,按天支付,支付單價為______________。

三、責任與義務

1.甲方提供的車輛應狀況良好,設備齊全,行車證、保險費及相關證件全有效;協議期內車輛保險費用、保養維修費用、年檢費用等由甲方自行承擔;嚴格遵守國家法律、法規,由於交通違章、違法肇事行為所產生的責任及損失由甲方自行承擔;乙方擁有協議有效期內車輛的使用權(不含駕駛員),但不得將車輛借他人或無證人員駕駛;乙方責任承擔協議期內車輛的燃油費用及過路費費用等;

2.協議期內甲方車輛不得用於乙方工作範疇之外,如有違反,當月燃油費用及過路費用不予報銷;

3.因甲方操作不當或其他任何非乙方原因導致的車輛損壞或交通事故,乙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四、違約責任

1.除重大政策性變化或不可抗力外,任何一方違反合同的規定致使合同不能全部履行的,除賠償相應經濟損失外,還應想另一方支付合同及附件未履行部分租賃金額總數20%的違約金

2.承擔方應按雙方簽定的還車時間及時交還車輛,每逾期交還一日,除繼續計收租金外,需另外交付日租金20%的違約金。

五、其他

1.本協議未盡事宜或甲乙雙方遇有不可抗拒的客觀情況時,由雙方協商解決,經協商另行鑑定的補充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協議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本協議一式二份,由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3.本合同的變更和解除,必須經租賃雙方簽署書面協議方能生效。

甲方簽字: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簽字:_____________________

汽車合同 篇14

(甲方)貸款方(質押權人): (乙方)借款方(質押人):

為維護甲乙雙方利益,本着誠實信用,互惠互利原則,經協商一致,根據《合同法》等法律、法規,立此合同,具體內容如下:

第一條

①乙方將自己名下的汽車,牌照號為: ,發動機號為: ,大架號為: ,向甲方作質押。(約定該車輛於乙方收到甲方借款時,交由甲方佔有)

②乙方應提供汽車相關文件 已提供文件打“√” 1、機動車登記證書 □ 2、行駛證正副本原件 □ 3、身份證原件 □ 4、身份證複印件 □ 5、車鑰匙( )把 □ 6、保險 □ 7、車船使用税 □ 8、購車發票 □ 9、附加費原件(完税證) □

③汽車內一切其它物品乙方已清理乾淨,質押車輛內乙方未清理物品,一律視作乙方放棄。

④汽車外觀狀況 ⑤其它

第二條 甲乙雙方自願共同認定該車價值: 元。質押汽車已行駛里程數為: 。

第三條 乙方向甲方借款(人民幣) 元,大寫: 。 第四條 借款用途: 。 第五條 借款利息、費用:借款叁拾日(月)利息 %;綜合費用 。借款同時繳清首期(月)利息、綜合費用。

第六條 借款期限:自 年 月 日 時起至 年 月 日 時

第七條 汽車質押提前還款約定:三天以內按 %收取利息,即 元,十五天以內按 %收取利息,即 元,十五日以上者按100%收取利息。

第八條 還款方式:乙方先將借款本金、利息、綜合費用一次性交給甲方或將現金打進甲方帳户(卡上),再提車驗車。

第九條 保證條款:

1、乙方到期不能償還甲方的借款,甲方有權對質押物進行處理,乙方到期如數償還了甲方的借款利息、綜合費用時,甲方將質押物退還給乙方。

2、乙方必須按照借款合同的規定使用借款,不得挪作他用,不得用於非法活動。

3、乙方必須按照合同規定的期限償還甲方的借款本金、利息及綜合費用。

4、乙方違約,甲方變賣汽車所得價款超過雙方認定價值部分歸甲方所有;不足認定價值乙方須向甲方補齊至足以清償借款本息及綜合費用。

第十條 違約責任:

1、乙方未按本合同規定的時間償還本息和綜合費用、不辦理續期手續、不交納續期利息和綜合費用,則甲方有權處理質押車輛,按雙方簽約時共同認定的價值出售汽車。若甲方暫未出售汽車,甲方享有質押車輛的使用權、收益權。

2、甲方在車輛質押期間,可以按每日10公里的車程行駛車輛以維護車輛或移庫。在每日10公里行程範圍內汽車輕微刮蹭,甲方除負責恢復外,不負責其它賠償;質押車輛在質押期間出現交通事故,由保險公司及責任人賠償,且乙方有責任以車主身份負責處理事故,甲方不負責其它任何賠償。

3、甲方在質押期間遺失車輛有關文件,由甲方支付費用,乙方配合補辦相關手續,甲方不負擔乙方誤工等其它損失。

4、甲方在質押期間車輛被盜、燒燬、意外損壞,由保險公司賠償,甲方不負責任何賠償;沒有保險的車輛,甲乙雙方各承擔一半的損失(按雙方認定價值)。

第十一條 爭議的解決方式: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合同發生的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

甲方(質押權人): 乙方(質押人):

年 月 日

汽車合同 篇15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一、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交通部有關規章,為明確雙方的權利和義務,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汽車租賃合同,設定下列條款,共同遵守。

1、乙方因需要向甲方承租車輛,租車期限____月_____日至年月日。

2、車輛信息:汽車名稱及型號,車牌號:

3、租還車地點均為。

4、租金合計:,預付定金租車款的 ,使用車前支付租車款全款。

二、甲方的權利、義務

1、甲方為乙方提供證照齊全有效,技術狀況良好的車輛。

2、甲方負責向保險公司對租賃車輛投保財產險和第三者責任險等費用。

3、乙方違約,甲方有權收回租賃車輛。

4、對因非甲方原因造成的損失,甲方不負連帶責任。

5、協助乙方處理髮生的交通事故和及時按規定辦理索賠手續。

6、甲方有按時收取租金的權利、有權以乙方的押金和其它抵押物抵繳租金和車輛損壞缺件,保險理賠不足部分的賠償,押金仍抵壓不足的,有繼續索賠的權利。

三、乙方的權利、義務

1、乙方提供給甲方的資料應保證真實有效(如身份證、户口簿、駕駛證、單位營業執照副本等)否則就此產生的責任均由乙方負責。

2、乙方認真檢查並掌握租賃車輛的各種性能和操作方法,點清車輛附件(詳見附件),驗收簽字後駛離。凡因乙方操作不當,保管不善造成車輛遺失或造成附件損壞,乙方應向甲方賠償。

本協議一式兩份,自雙方蓋章簽字起即刻生效,如有異議甲乙雙方協商解決。附加協議(與車輛租用合同書同等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汽車合同 篇16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甲、乙雙主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則,經友好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一、 乙方請求並承諾:

1、 向甲方提供真實、合法的證件:(個人承租者)身份證、全家户口本,駕駛證、(企業承租者)營業執照副本、法人代碼證、承租人或承租人指定的機動車駕駛人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機動車正式駕駛證

2、 租用甲方____________型、顏色為

_____________小轎車(麪包)車 輛,車牌為車架號為 所租用車輛的所有權為甲方,乙方只有使用權。

3、 向甲方提交保證金_________元,大寫 租金於_______月_____日_____結清。

4、 租車時間為___ 天,自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_____時至______ 年________月_____日______時止。

5、 承擔車輛租用期間的油料及車輛使用中的其他費用。

1、 保證在租用期滿時,按時交還車輛。交還車輛時經甲方按車輛交接單上的內容逐一驗收無誤後,方可辦理有關結算手續。

2、乙方保證賠償在車輛租用期造成的一切損失,甲方有權從乙方提交的保證金中扣除,其金額不足時,乙方保證三日內補齊其金額。

3、 乙方保證不將所租用的車輛轉租或借用給其他人使用,更不能將車輛交給無機動車駕駛證的人員使用,也不能在里程錶上弄虛作假,凡發現弄虛作假者,甲方有權按每天租金的3倍收取罰金。

4、保證愛護車輛以及車內設施,堅持例行日常保養。長期租者應服從甲方的規定定期回公司進行保養。凡無故損壞車內的任何零件及設施並給甲方造成的一切損失,其後果由乙方自負,甲方依據損壞程度外罰20xx元處罰金。

5、 乙方保證所承租車輛合法使用,並保證不將所租用的車輛用於以下用途:

(1) 違法、違規活動;

(2) 任何形式的競賽和測試(驗);

(3) 盈利性運輸;

(4) 運輸易燃、易爆、易腐蝕等物品以及污穢物品;

(5)銷售、抵押、其它任何侵犯租賃方所有的權的行為。

凡用所承租車輛用於上述內內容的使用所造成的一切後果責任身負。除賠償由此給甲方造成的一切損失外,並處罰五萬元的的違約金。

11、乙方負責支付甲方所派駕駛員的工資 元

為了確保人車安全,汽車每日工作時間不得超過十四小時,駕駛員有權拒絕超勞超時行車,否則發生事故和車損由乙方全部負責。

二、甲方承諾:

1、同意乙方租車的請求。向乙方提供性能完好的車輛以及該車行駛必備的有關證件、備件、工具等(物品清單以雙方簽字的車輛交接單上內容為準)。

2、租用車輛為每日24小時限駛__________公里,每超一公里加收________元人民幣,4小時以內按半個計算日計算,4小時以上按一個計算日計算。

3、 如發現乙方有期騙違約等不良行為,甲方有權隨時終止合同並收回所租車輛,並處3000元罰金。

4、甲方應乙方的請求可向乙方提供搶修服務週轉車輛,費用屆時雙方另議。

5、因甲方責任給乙方造成的損失,經有關仲裁部門確認,屬甲方責任的部分甲方負責賠償。

6、 協助乙方對車輛在租用期發生車輛被盜、損壞和交通事故等問題與公安、交管部門、保險公司進行聯繫辦理有關索賠手續。

7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個一份。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汽車合同 篇17

出租方(甲方): 出租單位法人(委託代理人)

承租方(乙方):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法律法規,為明確甲方與乙方的權利和義務,遵循平等、自願、公平和誠信的原則,雙方就 車輛租賃事宜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車輛名稱、型號、規格及數量

第二條 租賃期限

1、車輛租賃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2、租賃期滿乙方如需繼續租用,應於合同到期日前 日內書面向甲方提出,甲方在收到乙方通知後 日內作出書面答覆,如同意繼續出租,則雙方續簽租賃合同。

第三條 租金及支付

1、租金及計算:租金 元/月。如車輛實際租賃期不足一個月,按 。

2、租金結算:每月的 日由甲方開具當月租費結算單交乙方辦理結算手續。

3、支付方式:(現金、支票、匯票、轉賬等)

第四條 租賃車輛的交付和驗收與退場

1、交付方式:(甲方送貨到場/乙方自提),租賃車輛進場費由(甲方/乙方)承擔。

2、交付地點:

3、乙方應在收到租賃車輛 日內檢查租賃車輛。如果租賃車輛的型號、規格、數量、技術性能等與本合同約定不符,乙方應在收到租賃車輛 日內,書面通知甲方,要求甲方更換合格租賃車輛。

第五條 工作內容和施工地點

1、工作內容:

2、施工地點:

第六條 駕駛安全要求

第七條 雙方義務和責任

1、甲方的義務和責任

(1)本租賃車輛由甲方配備駕駛人員,負責車輛的駕駛、維護、保養、保護工作,並承擔由此發生的全部費用。

(2)駕駛人員工資待遇由甲方負責。

(3)甲方應當配合乙方的施工生產,滿足乙方施工要求。服從乙方的施工安排,但有權拒絕乙方的違章指揮。

(4)甲方負責車輛日常維護保養和故障的處理,確保車輛運行狀態完好。

(5)與乙方共同辦理車輛的租費籤認工作。

2、乙方的義務和責任

(1)負責租費的及時支付。

(2)嚴禁違章指揮,如違章指揮造成車輛和人員的損傷,乙方承擔一切責任。

(3)(免費/有償)提供甲方操作司機的食宿。

(4)負責租賃車輛的進場籤認及每月租費的籤認工作。

第八條 合同的變更、解除和終止

1、 租賃期間,甲乙雙方可以協商變更或解除本合同。

2、 乙方不交付或不按約定交付租金達 個月以上,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

3、甲方遲延交付租賃車輛 日以上,乙方有權解除本合同。

4、甲方交付的租賃車輛質量不符合約定,使乙方無法正常使用的。

5、租賃期滿,合同即終止。雙方人員共同對租賃車輛的狀況確認完好後,承租人歸還租賃車輛,租賃車輛退場費由 承擔。

第九條 違約責任

1、甲方責任:

(1)甲方因不能提供本合同約定的租賃車輛而導致合同解除的,應按照本合同租金總額的 %向乙方支付違約金,還應對超出違約金以外的乙方的損失進行賠償。

(2)甲方遲延交付租賃車輛的,每逾期交付1日,應向乙方支付月租金總額 %的違約金,還應承擔因逾期交付給乙方造成的損失。

(3)甲方違反本合同約定,擅自解除合同並提前收回租賃車輛的,應按照本合同租金總額的 %向乙方支付違約金,還應對超出違約金以外的乙方損失進行賠償。

(4)甲方車輛因故障停止使用,如果超過 小時但不足一日,扣當日租金,如果一個月中因故障停停止使用天數累加超過 日,扣 租金,如果一個月中因故障停停止使用天數累加超過 日,扣 租金。

(5)甲方未按時進入工地、未按質量數量提供車輛應扣、罰租金總額 。

2、乙方違約責任

(1)乙方逾期支付租金,每逾期1日,應向甲方支付月租金總額 %的違約金。

(2)租賃期滿,乙方逾期歸還租賃車輛的,每逾期1日,應向甲方支付月租金總額 %,還應承擔因逾期交付給甲方造成的損失。

第八條 不可抗力

如因不可抗力事件的發生導致合同無法履行時,遇不可抗力的一方應立即將事故情況書面告知另一方,並應在 日內,提供事故詳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書面資料,雙方認可後協商終止合同或暫時延遲合同的履行。

第九條 爭議的處理

爭議解決方式:本合同項下發生的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解決不成的,可以採取以下第 種方式解決:

1、向 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2、向 法人註冊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條 合同附件

1、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以達成書面補充協議。

2、本合同的附件和補充協議均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一條 其它約定

1、本合同一式 份,甲乙雙方各執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汽車合同 篇18

甲方:

乙方:

身份證號碼:

銀行賬號: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條例,按照公平、自願、有償地的原則,經過友好協商就以下條款達成協議並共同遵守:

一、乙方向甲方提供車號為 的 (車輛型號)外租車輛使用,租賃期自 到 為止(若乙方不服從管理,影響甲方正常工作時,甲方有權單方面解除合同)。

二、租金為 。(其中包含車輛租賃費及駕駛員工資)甲方需在乙方車輛安全、有效完成出車任務後,及時付清租金,租金嚴格按合同執行。

三、乙方需保證本人為租賃物的所有權人,並在租賃物上無其它任何權屬糾紛,並保證車輛清潔無異味,各項性能良好,做到安全、規範行車,保證乘坐人員的人身安全。行車過程中,產生的路橋費用及油料費由甲方承擔,其餘維修等事項與甲方無關,一律由乙方承擔。

四、乙方在出車時間內,因自身原因違反交通規則或發生交通事故產生的罰款及其他處罰事項與甲方無關,均由乙方承擔。

五、因乙方違反合同約定或非因法定及約定事由單方面解除合同,需承擔已付租金總額10%的金額作為違約金,並對由此給甲方帶來的一切經濟損失承擔責任。

六、本合同自蓋章簽字之日起生效,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如有未盡事宜,甲、乙雙方通過友好協商進行補充。

甲方(蓋章): 乙方(簽字):

代表人(簽字): 聯繫電話:

汽車合同 篇19

賣方:

買方:

雙方就汽車買賣一事,經協商一致,自願達成以下《買賣汽車合同》,以資共同信守履行。

一、賣方將 牌重型自卸貨車一輛賣給買方所有(車牌號為: )。

二、經雙方議定,車價款為 萬元,合同生效之日買方一次性付清全部車價款。賣方於 年 月 日移交車和相關手續。買方負責辦理車輛過户手續,過户所發生的全部税、費由買方承擔,賣方協助買方辦理過户手續。

三、移交車時,買方應對該車規費的繳納、交通事故、證照、債務、車況、隨車工具等進行核實,經確認無誤後再移交車和支付車價款。

四、該車至 年 月 日止未曾轉讓、出租、抵押、合夥等,產權無糾紛,無其他共有人,屬賣方所有。

五、自買方接車之日起,應承擔規費的繳納,營運中發生的一切安全事故等,賣方概不承擔任何責任。

六、違約責任,本合同依法成立,雙方應按約履行自己的權利義務。如一方違約造成合同不能履行,致使對方受到損失,由過錯方承擔違約責任和賠償損失。

七、本合同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賣方:年 日 買方: 月

標籤: 精選 合同 汽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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