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派員工入職合同(精選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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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派員工入職合同 篇1
甲方: (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 青島興邦高級人才評薦服務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乙方)
甲、乙雙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則,經友好協商,應甲方要求就乙方向甲方派遣員工(以下簡稱員工)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章甲方的義務與權利
第一條 甲方享有如下權利:
1、甲方有權對乙方推薦的人選進行選擇,亦可根據工作需要自行選定人員,經雙方確認後,由乙方辦理相關手續。
2、對乙方所派遣的員工,甲方可根據有關規定及派遣期限,和乙方商定試用期。
3、員工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甲方可以隨時解除派遣關係並且不給予任何經濟補償: 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甲方規章制度的; 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泄露甲方商業祕密,給甲方和國家造成損失的; 被依法勞動教養或追究刑事責任的; 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4、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派遣關係,但應當提前30天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並按國家 和施市有關規定向員工支付經濟補償金: 員工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員工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5、在不違背法律法規、政策規定及本合同的前提下,甲方可以和員工個人另籤協議並抄送乙方備案。
6、甲方有權對乙方違反本合同有關條款的行為提出書面交涉,乙方在收到甲方書面意見兩週內, 應做出答覆。
第二條 甲方承擔下列義務:
1、尊重員工的人格和合法權益。
2、為員工提供符合國家和施市勞動安全衞生規定的工作場所與條件及必要的勞動防護用品,並進行安全文明生產的教育與管理。
3、對員工進行上崗培訓,培訓內容應包括甲方有關規章制度和崗位工作規範。員工經培訓後,應建立有本人簽字的備檔。
4、嚴格執行國家和施市規定的工作時制。在生產經營和工作必需延長員工工作時間時,應按相關規定控制加班時間,並支付加班費。
5、保證員工在派遣期內依法享受法定節假日以及工傷假(含職業病)、病假(含非因工負傷)、探親假、婚假、喪假、計劃生育和女員工勞動保護等假期,期間甲方應按國家和施市有關規定承擔工資和相關待遇。
6、員工有下列情況之一的,在法律、法規規定的期限之內,甲方不得解除或終止派遣關係:
(1)因工負傷或患職業病,經醫務鑑定機構確認喪失或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
(2)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3)符合計劃生育政策的女員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內的;
(4)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屬於本條(2)、(3)款派遣期限屆滿的,應順延至醫療期滿或哺乳期滿。
7、員工若非因甲方違背法律、法規提出辭職,乙方將提前30日書面通知甲方,甲方在接到通知後,應及時回覆乙方。
第二章乙方的義務與權利
第三條 乙方承擔下列義務:
1、根據甲方要求選薦員工,併為甲方所選定的人員(見附表一)按有關規定辦理勞動用工手續和簽訂勞動合同。
2、對員工進行入職基本培訓及教育員工遵守甲方工作制度,保守甲方技術和商業祕密。
3、依照和甲方協商確定的員工應得工資及相關收入金額,按月以貨幣方式向員工足額支付,並代扣和代繳個人所得税。
4、根據當地政府有關規定,為員工辦理和代繳社會勞動保險基金和住房公積金。
5、按有關規定,為符合條件的員工辦理專業技術資格申報手續。
6、為甲方派遣公務出國、出境和赴邊防、特區的員工,辦理出國、出境和相關手續。
7、經甲、乙雙方確認,為解除和終止派遣關係的員工,辦理離職、失業及相關手續。
第四條 乙方對甲方違反本合同有關條款或損害員工合法權益之行為,有權進行交涉。甲方在收到乙方書面意見兩週內,應做出答覆。
第三章費用及結算
第五條 本合同所涉及的員工派遣費用由甲、乙雙方協商確定,詳見附表一。此附表為本合同之組成部分。
第六條 員工加班費計算方法,按國家和施市有關規定執行。
第七條 屬於甲方委託乙方代辦之項目,應交費用按相關部門和單位收費標準,由甲方負擔。
第八條 員工派遣費用,每月10日之前,甲方應通過銀行匯至乙方帳户。
第九條 乙方每月應按有關部門規定之期限,繳納勞動保險基金、住房公積金及個人所得税等。
第四章違約責任
第十條 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第十一條 甲方或乙方單方解除和中止本合同或派遣關係時,除本合同約定及法律、法規規定的情況外,另一方有權向責任方追索經濟賠償和損失賠償。
第十二條 若由甲方或乙方之原因,影響員工工資按期發放或勞動保險基金、住房公積金及個人所得税等按期繳納時,其後果應由責任方承擔。
第十三條 由於甲方或乙方違背法律、法規或政府規定,對員工權益造成損害或導致員工辭職的,按政府有關規定應支付的經濟補償金或賠償金,由責任方承擔。
第十四條 甲方單方解除本合同或員工派遣關係,除本合同約定及法律、法規另有規定外,應向乙
方賠償“尚未履行的合同或派遣期限(月)乘以員工解除合同或派遣關係前六個月平均工資收入的%”的違約金。
第十五條 員工依據本合同第二條第7項提出辭職或擅自離職,乙方應向甲方選送新的相應人雪甲方若不能接受新的員工,應由乙方向甲方賠償“本人未履行之派遣期限(月)乘以其離職前六個月平均工資收入的%”的違約金。
第十六條 甲、乙雙方任何一方欲解除和中止本合同,需提前30日通知對方。否則,應賠償由此給對方所造成的經濟損失。
第五章 爭議與仲裁
第十七條 在本合同履行過程中,甲、乙雙方若發生爭議,應通過友好協商求得解決。經協商不能解決的,可向青島市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第六章 其他
第十八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按國家法律、法規和政府有關政策規定執行或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或用合同附件,另行約定。
第十九條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因國家法律、法規和政府相關規定導致本合同條款必須修訂時,由甲、乙雙方協商修訂。
第二十條 本合同一式兩份,經甲、乙雙方簽字後,自 年 月 日起生效。雙
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二十一條 本合同有效期限為 年。合同期滿前一個月之內,甲、乙雙方若同意延續,則另行履行續簽手續。
甲方 (公章) 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公章) 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 (簽字):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 (簽字):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 年_____________________ 月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
外派員工入職合同 篇2
甲方:
身份證號碼:
乙方:
身份證號碼:
根據有關規定, 經協商甲、乙雙方共同簽訂本協議, 共同執行。
1、本協議期限為(年/月),自___ 年___ 月___ 日起至___年___月___日。
2、乙方工作任務如下:
3、乙方在協議約定工作期間應完成工作任務,遵從甲方安排,按時按量完成甲方安排的工作任務
4、勞動報酬:
甲方按 元(人民幣)/月(大寫:元整)
5、協議的解除 變更 續簽:
①若乙方在工作期間未經甲方允許擅離職守,或有損甲方經濟利益的行為,沒能按時按量完成甲方分派的工作任務,乙方由於身體及其他個人原因不能再勝任工作。甲方可提前單方解除協議。
②經認定甲方安排的工作嚴重危害乙方身體健康又不能改善乙方可解除協議。
③甲方違反協議條例侵犯乙方權益 乙方可解除協議。
④任何一方提前解除協議,應提前3日通知對方。
⑤任何一方違反本協議規定, 給對方成經濟損失, 應視其後果和責任大小按規定予以賠償。
6、未盡事宜經甲、乙雙方協商可修改、補充。
7、本協議雙方簽字即生效。協議一式貳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年 月 日
乙方:
年 月 日
外派員工入職合同 篇3
管理人員聘用合同
甲方(聘用方):__ 乙方(受聘方):__
法人代表:__ 身份證號:
聯繫方式:聯繫方式:
甲方因企業發展和規範管理、科學管理的需要,而乙方在上述方面具有相應知識和工作經驗,雙方本着平等、自願和互惠原則,通過充分協商,就甲方聘用乙方為其企業中高級管理職位達成如下協議:
1聘用期限
1.1 聘用期為10年,以甲方正式報到上班之月計。
1.2 乙方保證在甲方報到上班時與其它企業無勞動聘用關係。
2雙方工作職責及義務
2.1 甲方聘用乙方為中高級管理技術人員,具體崗位由甲方在徵詢乙方意願的前提下根據甲方情況確定。
2.2乙方工作職責由甲方崗位責任制度和相關制度進行規範。乙方須充分運用其專業知識與工作經驗,保持嚴謹的工作風格和勤勉的工作態度,恰當且如實履行其工作職責。
2.3 乙方須遵守甲方各項管理制度,服從甲方的工作安排。
3乙方薪金及福利待遇
3.1 乙方聘用期的目標年收入為:税後人民幣伍萬元整(50000萬元)。
3.2 乙方工資發放方式:以甲方規定的員工工資發放日(每月20日)為準。績效工資年底一次性付清。
3.3 乙方起薪日期為乙方到甲方正式報到上班之月計。
3.4 乙方工資每2年上調一次,每次調薪幅度為上年總年薪的10~15%。
4工作時間、休息及休假方面
4.1 乙方工作每週休息二天;乙方有權享受春節、清明節、五一節、端午節、國慶節、中秋節、元旦節等法定假日的休息。
4.2 如甲方現行工作時間將來順應管理要求而減少,乙方自動過渡到新的工作制,不需要另行約談。
5本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
5.1 本合同的變更(含補充)可由甲乙雙方中的任何一方提出,變更採用書面形式,經甲乙雙方書面確認後生效。
5.2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時,甲方可以立即解除本合同。
5.2.1 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5.2.2 營私舞弊、嚴重失職,並給甲方造成重大經濟損失的。
5.2.3 嚴重違反甲方所訂規章制度,並在甲方範圍內造成惡劣影響的。
5.3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時,乙方可立即解除本合同。
5.3.1甲方未能按合同約定如數發放工資且超過發放時間三個月。
5.3.2甲方脅迫乙方從事違法工作的。
5.4 本合同到期,或雖未到期限,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而同意解除本合同時,本合同可以解除。
6違約責任以及合同糾紛處理
6.1 合同糾紛以雙方協商解決為主,勞動仲裁或法律訴訟解決為輔。
6.2 本合同經甲乙雙方蓋章或簽字後生效。
6.3 本合同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協商解決。
甲方(聘用方):__乙方(受聘方): 法人代表:
合同日期:20__年3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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