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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車合同(精選20篇)

包車合同(精選20篇)

包車合同 篇1

甲方(車輛所有人):

包車合同(精選20篇)

乙方(承租人):

丙方(擔保人):

三方本着自願、誠實、信用的原則,為了明確雙方權利義務。做到有章可循,特制定如下條約:

一、甲方將東方公司正常運營的出租車承包給乙方全天搞營運,包括行駛證、營運證、計價器使用證等隨車證件,乙方交給甲方押金 元和擔保人任擔保,租賃期限為一年,自20xx年9月18日起至20xx年9月18日止(公曆)。

二、乙方負責該車所有證件審驗,協調好同管理單位的關係。

三、租金每月3300元,每月18號(公曆)結算給甲方不得拖欠。

四、乙方自接車開始,做好車輛日常維護和保養,甲方有權隨時監督檢查,特別是每月不低於一次正常保養,已保證車輛正常運營,福利待遇及其他補助歸甲方所有,乙方無權干涉,乙方租賃後所產生的一切費用由乙方全部承擔。

五、乙方未經甲方同意,不準將車抵債、出賣或借於他人使用,在承租期間乙方的所有經濟責任、法律責任均於車輛及甲方無關。

六、自承租日開始,乙方發生違章、扣車、處罰、肇事扣車、修車、盜搶事故及自身傷亡等事故,所有開支及後果乙方全部承擔,甲方不承擔任何連帶責任,如出現事故車輛修復後,甲方有權沒收一定數額的折舊費。

七、乙方必須認真遵守交通法規及市出租辦所有的規章制度,否則帶來的所有負面影響乙方必須承擔全部責任及經濟處罰。

八、乙方在承租期間由載客引起的民事糾紛、交通違章等引起的違罰、治安處罰等,及使合同終止或被解除,甲方享有永久訴權,並且罰金全部由乙方承擔。

九、中途退租,無特殊情況,甲方扣除乙方押金10%。

十、押金已收條為準,合同到期無經濟糾紛押金退回。

十一、違約責任,乙方務必認真嚴格遵守執行,如違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

十二、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丙三方各執一份,簽字章後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包車合同 篇2

甲方:_____旅行社有限公司(供車方) 乙方:_______________(用車方)

為了統一規範客運市場,根據國家的相關法規,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達成以下包車協議:

一、 甲方於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向乙方提供_____座(空調)旅遊客車_____輛,為接持旅遊團隊(機關單位職工)提供客運服務。

起止時間: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線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經停: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路程(單程、往返),沿途司機食宿由乙方安排。途中如有線路變更,須徵得甲方調度同意,由此而增加的費用由乙方負責。

二、 總計車費共人民幣__________元,乙方負責支付往返的路橋費、停車費、高速公路費以及司機的食宿。

三、 甲方向乙方提供的車輛須具有:齊備合法的營運證照,購齊國家規定的固定税費和車況良好的客運車輛。

四、 乙方在甲方承載前交清本次租車費用,或簽署協議當天交付甲方訂金,出發當天乙主一次性支付所有包車費,乙方如需要甲方提供發票的,請提前告知甲方準備,當天出具發票,發票另加_____%税點。

五、 乙方在租用甲方車輛時應遵守國家有關交通法規,不得從事違法活動,不得超員,運載貨物,乙方必須愛護甲方車輛,不得在車內吸煙,不得裝載有腐蝕性或其他有刺激性氣味的物品,不得強行要求駕駛員做違反操作規程和違章的行為;必須按規定的路線行程,並按規定上落客,否則甲方司機有權拒絕出車,由此造成的罰款、扣證等相關費用損失由乙方負責。

六、 甲方在派出車輛前,需提前一至二天與乙方再次明確上車地點、時間和聯繫方式。並將車號、 駕駛員姓名、聯繫方式告知乙方。

七、 乙方在交付租車定金後要求退車的,甲方按用車_____天前扣總車費的_____%,用車前_____至_____天扣總車費的_____%,用車前_____至_____天扣總車費的_____%,用車當天車費不退。

八、 本協議在履行中如發生爭議,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向有權管轄權的旅遊質監所申請調解,提出投訴和賠償請求。

九、 雙方特別約定:

本協議一式_____份,甲乙雙方各持_____份。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簽字):__________________

授權代理人:(簽字)______________ 授權代理人:(簽字)_____________

包車合同 篇3

甲方(車主):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

乙方(承包者):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

為了明確出租汽車營運安全和服務質量,維護雙方合法權益,依據《民法典》和其它有關法律、法規及行規行約,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甲方把車承包給乙方,並達成如下協議:

一、承包時間

甲方承包給乙方的車號為_____________ 出租車,承包時間自______日起至______月_____日止。

二、工資待遇

承包期間,甲方不承擔乙方的工資待遇,乙方自己承擔。

三、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必須向乙方提供設備,標誌齊全,技術狀況良好的營運出租汽車。

2、甲方必須提供與該出租汽車相符的有效行車證、車輛購置税證、道路運輸證、養路費、客附費繳訖證、保險證。

3、為明確行車安全、服務質量,規範乙方的經營行為,避免乙方故意或過失行為給甲方造成不必要的損失,乙方應向甲方繳納安全、服務質量押金____________元整。若有違約將按違約責任折扣押金。

4、承包合同終止,甲方向乙方退還押金。

四、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合同到期時,乙方要將車輛完好的交給甲方。

2、承包期間,乙方必須向甲方提供真實有效的身份證、駕駛證、從業資格證複印件,同時承包期間不能擅自將車輛轉借他人或請人代,住址:_______________ 駕駛證號: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 駕駛證號駕:_______________。

3、乙方承包期間發生的交通安全、行車事故所造成的車輛損壞、人身傷亡及其它經濟賠償,保險除外,由乙方全部承擔,如發生交通事故使車輛扣押,造成的經濟損失,由乙方全部承擔。

4、乙方必須認真執行和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和出租車行業的行規行為,熱情為乘客服務,遵守職業道德,不得使用該出租車進行違法活動。如有違法行為,乙方負全部法律責任,與甲方無關。

5、乙方必須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和行業管理規定,確保安全行車。

五、其它約定

1、國家燃油補貼歸甲方所有。

2、屬乙方違反國家和行業有關法律、法規,造成投訴、扣車、扣證、罰款和賠償,由乙方自己全部承擔。

3、未盡事宜,雙方通過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依法進行訴訟程序。

4、乙方負責車輛年檢、氣瓶年檢、計價器年檢。

六、本合同自雙方簽字之日生效。

七、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八、租金:_____________月一結,每月租金____________元整。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______年 ______月______日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包車合同 篇4

甲方: (承租方)

乙方: (出租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旅遊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運輸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為保障旅遊交通運輸安全,維護租車雙方合法權益,本着誠信、公平的原則,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現達成如下約定:

一、説明

1.甲方應為經旅遊主管部門審批並領取營業執照的旅行社(分社);乙方應為具有道路旅客運輸資格的企業法人。

2.如發生旅遊客運交通事故,乙方應及時向有關部門和保險公司報告,並積極做好事故處置及善後工作。甲方應做好協助工作,重點做好遊客相關工作。

3.合同簽訂後,雙方合作的具體事宜以合同約定為準,沒有約定的以《旅遊車輛客運租車計劃單》(傳真)確認為準。《旅遊車輛客運租車計劃單》是本合同的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二、合同期限

合同期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三、甲方義務

1.甲方應承擔乙方司機在行程計劃內的食宿。

2.甲方應提前 天預約訂車,以當面簽訂或互發《旅遊車輛客運租車計劃單》傳真確認,確認件應由經手人簽字並加蓋印章。

3.甲方應按團隊人數包租相應車輛,不得超員。如有超員,乙方有權拒絕,甲方仍應按照約定向乙方支付租車費用。

4.甲方應當按照雙方約定向旅遊者説明集合的時間、地點等事宜,做好安全提示,並有義務向旅遊者宣傳交通法規。每次開車前督促遊客繫好安全帶。落實禁止遊客攜帶危險品上車的相應措施。

5.甲方有義務向旅遊者宣傳社會公德,提倡共同維護車輛安全與衞生。如旅遊者造成車內財產損壞的,甲方應協助乙方向旅遊者索賠。

6.甲方按照約定向乙方支付租車費用。甲方應該提前告知乙方司機詳細旅行線路,便於乙方司機熟悉線路並做好線路行駛規劃。

7.甲方計調、導遊人員應利用旅行社協會微信平台旅遊客運車輛查詢系統,核實使用車輛信息,杜絕“黑車”使用。

8.若在行車過程中發生交通事故,造成乘客人身財產損失的,甲方應積極協助做好救助、安撫等工作。

四、乙方義務

1.乙方不得搭載合同外乘客上車。

2.乙方必須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為派出的車輛投保,且承運人責任保險每座不低於50萬元。

3.乙方應保證其車輛各種證照齊全、車況良好、車容整潔,符合國家及行業規定的標準。特別是要保證車輛座位安全帶使用狀況完好、車輛動態監控設備正常。

4.乙方應保證出車司機駕照齊全、熱情服務、文明規範、遵章守法,其服務應當符合國家及行業規定的標準。

5.乙方應當按照甲、乙雙方確認的《旅遊車輛客運租車計劃單》相關內容提供旅遊包車客運服務。乙方提供服務過程中,在條件許可和不損害甲乙雙方及第三方利益的前提下,儘可能滿足甲方提出的計劃行程變更的建議,相應增減的費用由雙方協商支付。但旅遊者擅自要求變更行程或提出影響行車安全的要求時,司機應該拒絕執行。

6.乙方必須按行程出發時間提前20分鐘抵達指定地點。

7.連續行駛在400公里(高速公路600公里)以上的,乙方必須保證提供雙駕駛員,24小時內累計駕駛不得超過8小時,連續駕駛時間不得超過4小時,每次停車休息時間不少於20分鐘,嚴禁凌晨2-5點客車上路行駛,嚴禁客車通行達不到夜間安全通行條件的三級(含)以下山區公路。

8.因發生不可抗力因素造成交通堵塞或乘客人身傷亡、財產損失時,乙方應當配合甲方積極採取有效措施,將損失降到最低限度。

9.乙方必須將導遊員座椅設置在司機後方合理位置,設立明顯標識,並採取有效措施,保障導遊人員人身安全。

10.乙方必須在行車中播放客運交通安全宣傳片,履行安全提示義務。

11.乙方必須提示並要求遊客繫好安全帶,拒絕旅客攜帶危險品上車。

12.乙方應遵章守法,確保行車安全,若在行車過程中發生交通事故,造成乘客人身財產損失的,按相關法律法規處理。

13.乙方司機要熟悉旅遊線路,如果對路況不熟悉,應提前告知導遊情況,或者提前問詢準備好行車線路。

五、結算方式

用車結束後 日內一次性結清。

六、違約責任

1.甲方要求變更行程的,應在出車前 日內通知乙方,相應增減的費用由雙方協商支付。

2.甲方取消租車或減少約定用車數的,應提前 日通知乙方,否則按下列時限和標準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1)在合同約定用車日期前 天通知的,支付租車費的 %違約金;

(2)在合同約定用車日期前 天通知的,支付租車費的 %違約金;

(3)在約定用車日期當天通知的,支付租車費的 %的違約金。

3.乙方不能提供車輛或減少約定用車數的,應提前 天通知甲方,否則按下列時限和標準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1)在合同約定用車日期前 天通知的,支付租車費的 %違約金;

(2)在合同約定用車日期前 天通知的,支付租車費的 %違約金;

(3)在約定用車日期當天通知的,支付租車費的 %的違約金。

4.發生以下情況,引起旅遊者投訴的,乙方應支付租車費的 %違約金,並賠償相應損失:

(1)車內衞生髒、亂、差;

(2)空調不能使用的;

(3)司機在行駛中惡意急起急停,車輛顛簸嚴重的;

(4)在未違反交通法規前提下,沒有按照約定將車停放指定位置的;

(5)旅遊者在約定時間內返回,乙方司機不到崗或不及時打開車門的;

(6)未經甲乙雙方同意,司機擅自變更行車路線的;

(7)司機有在車內吸煙、開車時接聽電話或其他有害於行車安全的行為;

(8)乙方司機缺乏職業道德、態度不好;

(9)乙方提供車輛未保持車況清潔整齊,司機也未及時打掃車輛衞生;

(10)夏季(6-9月)行車未提前開放空調。

5.乙方變更約定車輛或降低用車標準,造成甲方團隊不能按時出發的,乙方應承擔甲方相關經濟損失。

6.因乙方車輛故障或乙方司機對線路不熟悉嚴重延誤行程,導致旅遊行程取消或變更的,乙方應承擔租車費用和直接經濟損失。

7.除不可抗力因素外,乙方必須按照相關規定提前到達機場、碼頭、車站等地點,否則由此產生的損失由乙方承擔。如因不可抗力因素,導致無法提前到達約定地點的,乙方應及時向甲方通報相關情況。

9.乙方未按約定設置並保障導遊專座,支付租車費的50%違約金。

10.乙方未在行車中播放客運交通安全宣傳片,支付本次租車費用的20%違約金。

11.遊客中途離開車輛時,導遊應當告知遊客隨身攜帶貴重物品。因駕駛員過錯造成車內物品丟失的,乙方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13.如乙方提供的車輛或司機因違反相關交通行政管理部門規定被查扣,乙方應賠償由此造成的經濟損失,並支付甲方違約金3000元。

14.在甲方遊客突發疾病或遭遇其他意外傷害,需要用車時,駕駛員應當積極及時將遊客送往醫院,不得因用車問題延誤救治時間,相應增加的費用有權要求甲方支付。

15.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另行協商確定。

七、爭議解決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中發生的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甲乙雙方可以按下

述第 種方式解決:

1.提交紹興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 人民法院起訴。

八、甲乙雙方蓋章、法定代表人簽字生效。

九、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未盡事宜,協商解決。

十、其它約定: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法人代表: 法人代表:

地址: 地址:

電話: 電話: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甲方諮詢投訴電話: 乙方諮詢投訴電話:

包車合同 篇5

甲方:

乙方:

經雙方友好協商,達成如下合同,雙方共同遵守。

1、出租車狀況完好,無故障,無磕碰,無劃痕。車牌號:魯JT-------------

2、租賃時期段晚-點至早點

3、租金支付方式:租車風險抵押金。乙方向甲方每日交租金元。乙方向甲方交抵押金:元。大寫:

4、甲方責任:甲方負責承租期內車輛的各種規費及車輛年審費用,負責正常的維護保養費用。

5、乙方責任

(1)乙方在車輛承租使用過程中須按章操作,如因違規造成的車輛損失,由乙方賠償。

(2)乙方不得將車輛轉租第三方使用,不得臨時僱傭他人使用,不得從事非法活動,否則後果由乙方承擔,甲方有權收回使用車輛,中止可同。

(3)由使用、保管及維修不當造成車輛的損壞,由乙方負責修理並承擔維修費用,所佔用甲方工作時間按200元支付誤工費。

(4)如出現故障應及時通知甲方。

(5)乙方在承租過程中發生的一切傷害事件及車內駕乘人員所傷害(包括刑事案件所受傷害)一律由乙方自負

(6)租車期間內險情,乙方應及時報警並通知甲方

(7)租車期內如出現車輛被盜或丟失,由乙方負責賠償。

6、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壹份,此合同自雙方簽訂之日起生效。

7、乙方出現交通事故,保險以內由甲方負責,保險以外有乙方負責。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包車合同 篇6

甲方(出租方:以下簡稱甲方) 身份證號碼: 乙方:(承租方:以下簡稱乙方) 身份證號碼:

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本着誠實守信,互利互惠的原則,就出租車承包事項達成以下共識: 一、甲方有昆明雲南旅遊汽車服務有限公司出租車一輛,車牌號為 現甲方將 (班)承包給乙方經營,承包期限 年 月 日至

二、乙方自承包之日起應向甲方付給風險抵押金人民幣(大寫: 元整)。承包期滿後乙方若無有關肇事車輛損壞及費用拖欠,甲方應向乙方如數退還押金,該合同終止。(正常維修由甲方負責)

三、乙方在承包期間內,應於每個月向甲方支付承包費人民幣(大寫: 元整;小寫¥ 元整)。自接車之日起每滿一個月支付一次,如有拖欠,甲方有權收回車輛,並按違約處理。

四、交接車時間定為:每日 時由甲方在約定地點交車給乙方,當日 時由乙方以約定地點把車交還給甲方,同時移交出租車營運證和行車證,並告知對方車輛使用情況,確保營運安全;還要車輛衞生工作。

五、輪休日乙方不動車,若需要用車跟甲方協商。

六、乙方在每天租用時間內的燃料費用自行承擔(交車時滿箱對滿箱),乙方如肇事除按本協議第八條承擔肇事賠償外,還應賠償甲方因修車不能營業造成的損失,乙方補給甲方拾元每小時,甲方耽誤乙方營運時間,減免乙方承包費每小時拾元(如駕駛證被吊扣,甲乙方自行承擔。)

七、乙方須服從所屬出租車公司管理,參加各項組織活動,若不按政策規定營運,造成損失由乙方負全部責任。

八、承包期間車輛的正常維修,換零件及保養,產值、税收、總檢審的費用由甲方全部負責,承包期間乙方發生車輛損壞須及時通知甲方,甲方視情況決定是否維修,乙方除有責任修復外,還須按保險公司核定價格的 %賠償給甲方,作為車輛的折舊損失賠償(指 仟元以上按保險公司核定價的30%以下由乙方全部承擔,甲乙雙方共同送修,修理廠核價,修復後,由甲方驗收,乙方結帳)。

九、乙方不得無故違規操作車輛,並保證車輛安全及時交接。若發生丟失車子乙方應及時通知甲方並按所掛靠的出租汽車公司有關規定辦理。

十、甲方中途賣車不視違約,乙方中途如有重大疾病退車不視違約。 十一、甲乙雙方不得違約,違約金為人民幣(大寫 元整,小寫¥:,乙方違反本協議應賠償甲方損失,甲方有權從押金中扣除。並如數退還乙方所交押金:大寫 元整,¥ 元整),承包期限內如有違約情況發生,所產生的所有行政費用由違約方承擔,(甲乙雙方承包期滿後,甲方暫扣乙方風險抵押金1個月,作為未知行政罰款抵押,期滿後如無任何費用支出甲方應如數退還)。

十二、甲乙雙方嚴格按本協議規定執行,本協議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及所屬出租車公司各執一份,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交接車輛日生效。

十三、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協商處理。

甲方: 乙方:

電話: 電話:

住址: 地址:

簽訂日期:

包車合同 篇7

甲方(旅行社)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經營許可證編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結算賬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道路客運企業)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經營許可證編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結算賬號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一條 為保障道路旅遊客運安全,維護旅行社和道路旅遊客運企業的合法權益,給旅遊者提供安全、舒適、優質的旅遊客運服務,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旅遊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運輸條例》、《旅行社條例》等法律、法規及有關規定,本着誠信、平等、自願的原則,雙方就旅遊客運包車事宜簽訂本合同。

第二條 本合同為示範文本,僅供甲方與乙方發生包車業務時使用。

本合同甲方應為持有旅遊行政管理部門頒發的《旅行社業務經營許可證》和工商行政管理部門頒發的《企業法人營業執照》的旅行社;乙方應為持有交通運管部門頒發的《道路運輸經營許可證》和工商行政管理部門頒發的《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具有旅遊客運經營資質的道路客運企業。

第三條 甲方權利和義務

(一)甲方必須對旅遊包車費用實行“公對公”統一結算。

(二)甲方簽訂合同後,必須提前 日以電話、傳真等形式向乙方預訂用車計劃,包括所需車型、座位數、行駛路線、包車時間、接團時間、聯繫人、聯繫電話、服務要求等,雙方協商一致後,通過《旅遊包車確認單》書面確認。

(三)甲方如不能按照約定使用車輛,應提前 日書面通知乙方。

(四)如乙方提供的車輛不具備《道路運輸證》、《包車客運標誌牌》、《車輛定期安全檢測合格單》,駕駛人員不具備《道路運輸從業資格證》,或者與合同約定不一致的,甲方有權拒絕接受相關服務,並向乙方索取賠償。

(五)合同履行期間,未經雙方協商一致不得擅自變更行駛路線及目的地,甲方應遊客要求需變更行程時,甲方應及時通知乙方,在取得乙方同意後,協商變更後的包車費用。

(六)車輛行駛過程中,甲方應尊重和配合乙方駕駛員的工作,不能要求駕駛員作不利安全的舉動,不能影響駕駛員的安全行駛,不能無故強迫駕駛員改變行程。按規定需要配備雙班駕駛員的,必須同意乙方配備雙班駕駛員。駕駛員(雙班駕駛員)在執行甲方團隊任務時所產生的食宿費由甲方承擔(如有特殊情況另行約定的,按約定執行)。

(七)車輛使用中,導遊或領隊應在專用座位就座,並負有向遊客宣傳愛護車輛設施設備的義務和責任。出現人為損壞車輛設施設備時,應依法賠償。

(八)發生爭議或出現特殊情況時,應在旅遊團行程結束後解決。甲方擅自終止、延誤行程或終止履行合同義務給乙方造成損失的,應承擔賠償責任。

(九)甲方應協助乙方處理其與遊客發生的糾紛,努力降低損失。由於甲方不協助導致遊客人身財產損失擴大的,甲方應就擴大部分承擔賠償責任。

第四條 乙方權利和義務

(一)乙方必須對旅遊包車費用實行“公對公”統一結算。

(二)乙方在接到甲方《旅遊包車確認單》後,應在 日內以書面方式確認,確認後一般不得變更。乙方確因特殊情況,不能按照約定提供車輛的,必須經雙方協商一致,並提前 日書面通知甲方。

(三)乙方應當遵守道路客運安全管理的各項制度,必須持有具備包車和旅遊客運資質的《道路運輸經營許可證》;提供的車輛必須具備《道路運輸證》、《包車客運標誌牌》、《車輛定期安全檢測合格單》,必須噴貼全省道路旅遊客運車輛統一標識和使用旅遊客運車輛專段號牌,在車廂內顯著位置公示經營者和駕駛人信息、道路運輸管理機構監督電話等事項,將駕駛員後排兩個座位作為導遊、領隊專用座位,並註明“導遊領隊專座”字樣,且配備行駛記錄功能的GPS衞星定位裝置;駕駛人員必須具備《道路運輸從業資格證》,按規定需配備雙班駕駛員的,必須配備雙班駕駛員。

(四)乙方在按照雙方確認的《旅遊包車確認單》相關內容提供旅遊包車客運服務時,有權拒絕甲方提出的超過車輛限額搭載乘客、要求駕駛員超時駕駛等影響行車安全的要求;在條件許可和不損害甲乙雙方及第三方利益的前提下,儘可能滿足甲方提出的行程變更建議,相應增減的費用由雙方協商支付。

(五)車輛運行過程中,乙方駕駛員應自覺守法遵規,不開違章車,杜絕疲勞駕駛、酒後駕駛、超載行駛、超速行駛,確保行車安全;做到着裝整潔,用語禮貌,待客熱忱,保持車輛內外清潔;並在旅遊過程中配合導遊工作,履行相關協助義務,保障遊客人身、財產安全。

(六)發生爭議或出現特殊情況,應在旅遊團行程結束後解決。乙方擅自終止、延誤行程或終止履行合同義務給甲方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七)旅遊車輛發生交通事故,導致乘客受到人身傷害時,乙方應及時採取補救措施,並與甲方共同組織參與救援;交通事故法律責任由乙方依法承擔。

(八)乙方應協助甲方處理其與遊客發生的糾紛,努力降低損失。由於乙方不協助導致遊客人身財產損失擴大的,乙方應當就擴大部分承擔賠償責任。

第五條 包車費用

(一)包車費用由甲乙雙方協商確定。乙方在結算時應向甲方提供結算單,並提供有效發票;甲乙雙方各自保存訂車單和結算單。應由甲方承擔的相關包車費用主要有:

1.車輛租用費;

2.過路、過橋費;

3.停車費;

4.雙方約定的其他費用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二)付款方式

甲乙雙方應按照約定的賬號“公對公”轉賬結算包車費用。

(三)付款期限約定:

□每 月結算一次,結算月的最後一天為結算截至日期;

□每團結算一次,團隊行程結束後 日內進行結算;

□其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四)旅遊包車過程中發生的車輛故障修理費、駕駛員違規罰款等費用由乙方承擔。

第六條 甲方違約責任

(一)甲方未能按照約定時間、數量使用車輛及駕駛員的,乙方有權解除當次旅遊包車約定,甲方應承擔給乙方造成的經濟損失,並向乙方支付約定包車費 %的違約金。

(二)甲方因實際團隊人數與約定團隊人數不符需要乙方另行安排車輛的,應當提前 小時向乙方提出書面變更申請,雙方重新協商用車標準及包車費用。如甲方未按期提出書面變更申請或者雙方未能協商一致的,乙方有權解除合同並按照前款所述標準要求甲方承擔違約責任。

(三)由於甲方原因造成行程延誤,超出約定租車期限的,甲方應當支付超時部分的用車費用,費用標準由雙方協商確定;給乙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賠償經濟損失。

(四)由於甲方原因導致車輛損壞或造成事故的,應承擔賠償責任,已經投保的部份由保險金優先支付承擔。

(五)甲方未按照合同約定支付包車費用的,按照未支付金額每日 ?的標準向乙方支付違約金(違約金總額最高不超過應付金額的30%)。

第七條 乙方違約責任

(一)乙方未能按合同約定配備車輛及駕駛員,且經甲方通知仍未在合理時間內到達的,甲方有權解除當次旅遊包車約定,乙方應承擔給甲方造成的經濟損失,並向甲方支付約定包車費%的違約金。

(二)乙方提供車輛、駕駛員不符合合同約定要求,被甲方拒絕的,乙方按前款約定標準承擔違約責任,並賠償經濟損失。

(三)乙方未按合同約定到達甲方指定地點接團而造成旅遊團延誤行程或誤機(車、船)的,應賠償因此給甲方造成的經濟損失,並按約定車費的  %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四)乙方提供的車輛標準低於約定標準的,乙方應當積極採取補救措施;確實無法改正的,乙方應當減少或退還約定價款與所提供車輛租用價款的差額,並向甲方支付約定價款  %的違約金;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賠償超出違約金部分的經濟損失。

(五)因乙方駕駛員過錯造成遊客隨車物品丟失、損壞的,乙方應當賠償損失,賠償數額按有關規定或協商解決;因車輛或駕駛員的原因引起團隊遊客投訴,乙方應當承擔由此對甲方造成的經濟損失。

(六)乙方車輛中途發生故障 小時內無法修復,造成旅遊行程延誤或無法執行的,乙方應及時採取補救措施,並依照甲方與旅遊者的合理訴求,賠償甲方因此造成的經濟損失;乙方採取補救措施時提供車輛標準低於約定標準的,應減少或退還約定價款與補救時所提供車輛租用價款的差額。乙方車輛中途甩團,造成旅遊行程延誤或無法執行的,乙方應承擔給甲方造成的經濟損失,並向甲方支付約定包車費  %的違約金。

第八條 突發事件處理

旅遊行程中發生交通事故或其他安全事故,致旅遊者或者雙方人員人身傷害和財產損失的,甲乙雙方應積極採取救治措施,必要時先行墊付經費或啟動各自保險理賠,優先救助傷亡人員,妥善處理相關事宜。因第三方原因造成交通事故或其它安全事故的,由乙方督促第三方共同採取積極救治措施,依事故責任認定書由責任人承擔賠償責任,事後由乙方負責向肇事者追索賠償,甲方提供必要的協助。

第九條 責任免除

(一)遇不可抗力造成合同無法履行的,雙方互不承擔違約責任,應協商解決後續事宜。

(二)其他約定: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2.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第十條 爭議解決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的,雙方當事人應本着友好協商原則解決。協商不成的,可按下述方式解決:

(一)向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二)向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一條 合同附件

(一)甲方必須提供如下材料:

1.《企業法人營業執照》複印件;

2.《旅行社業務經營許可證》複印件;

3.《旅行社基本情況信息表》;

4.旅行社質量保證金證明;

5.旅行社責任保險證明;

6.銀行賬號;

7.業務經辦人信息(包括姓名、職務、聯繫電話)。

(二)乙方必須提供如下材料:

1.《企業法人營業執照》複印件;

2.《道路運輸經營許可證》複印件;

3.《道路旅遊客運企業基本情況信息表》;

4.《在營旅遊客運車輛台賬》(台賬中必須記錄車輛型號、車牌號、營運證號、行駛證號等基本信息);

5.《在營旅遊客運車輛駕駛員台賬》(台賬中必須記錄駕駛員姓名、性別、駕駛證號、從業資格證號、聯繫電話等基本信息);

6.銀行賬號;

7.道路客運承運人保險證明;

8.業務經辦人信息(包括姓名、職務、聯繫電話)。

合同簽訂後,如營運車輛及車輛駕駛員信息發生變化,乙方應提前書面通知甲方。

(三)合同簽訂後,每趟(次)旅遊包車業務通過《旅遊包車確認單》予以確認。

(四)合同附件是本合同的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雙方必須對各自提供材料的真實性、合法性承擔法律責任。

第十二條 以上合同條款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可經協商,簽訂補充條款,補充條款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三條 本合同中明確的甲乙雙方業務經辦人的行為視為代表雙方當事人的行為,雙方在履行本合同中的磋商、確認及採取措施等符合合同目的的行為均具有法律效力,當事人對業務經辦人有明確授權時依授權內容為準。

第十四條 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第十五條 本合同有效期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甲方(蓋章):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蓋章):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約代表(簽名):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約代表(簽名):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約時間: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約時間: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包車合同 篇8

車主:甲方 身份證號: 車牌號: 承包方:乙方 身份證號: 上崗資格證: 甲方於 年 月 日購買了一輛捷達最新款式新出租車 。乙方要求大包,甲方同意乙方承包,為了甲乙雙方共同利益,依照國家規定的交通法規,遵守交通管理部門的各項規章制度,搞好出租車市場運行工作,經甲乙雙方共同研究承包合同達成以下條款:

一、承包時間暫定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二、乙方需向甲方繳納承包期間押金 元整。

三、乙方承包租車費按月計算,按市場價每月 元,不包括其他任何費用,乙方必須在每月 日前按時足額把承包費交於乙方,否則視為違約。

四、乙方承包期間車輛管理費, 保險費、每年年審費及其他各種維修維護費用都由乙方承擔。

五、乙方承包期間內若有違章行駛,違反交通法規,造成事故及其他一切後果由乙方自行負責,如因事故造成乙方或他人的傷亡所需花銷費用,由保險公司負責賠償,如賠償費用不夠則乙方全部負責。

六、在承包期間內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違約,如有一方違約,必須承擔另一方一切經濟損失,並罰違約金 元。

此合同一式兩份,自簽字起生效

甲方:

乙方:

日期: 年 月 日

包車合同 篇9

車主(甲方):

承租方(乙方):

1、本合同自 年 月 日起生效至 年 月 日止。租期壹年,乙方須向甲方預交風險押金壹萬元整,以收條為準。租期到後,甲方將押金退還乙方柒仟元整,其餘叁仟元十五天內無違章罰款全部退還乙方。

2、自 年 月 日之前本車所發生的一切事情與乙方無關, 年 月 日起,乙方因個人違紀、違法導致車輛被扣等一切事情乙方自負。

3、乙方向甲方每月交租金貳仟貳佰元整(¥2200元),租金每月 日前必須存入甲方所開的帳户內,如乙方拖延租金半月,甲方將把本車收回,押金不退。

4、甲方為乙方提供一車兩項保險(交強險、三者商業險),如乙方因自己發生交通事故,保險公司能承保的部分由保險公司承擔,其它費用全由乙方自己負擔,其中的誤工及損失由乙方自負,與甲方無關。

5、合同期未滿時,乙方不得中途單方終止合同,否則押金不退。合同期滿時,乙方需提前50天向甲方告知下一年是否續簽合同,以免耽誤本車的營運。合同期滿時,此車應無明顯刮痕,輪胎與包車時相同,發動機保持良好,由甲方看好車後再終止合同,如有明顯創傷,將讓乙方自己修理,直至甲方滿意。

6、合同期內,本車的維修、保養及費用全由乙方自己負擔,車主監督本車換機油公里數(5000公里/次),在定點保養、維修、本車的燃油補貼由甲方領取。

7、乙方應按時二級維護、營運證年審、車輛年審、計價器年審,費用均由乙方負責。乙方應按時交納各項規費。

8、如在合同期內車輛出現自燃、事故、丟失、被搶,乙方為甲方購新車並補好手續,合同終止。

9、在合同期內,若因甲方特殊情況賣車,合同終止。

10、在營運期內,乙方不得將車輛轉租,甲方發現轉租,押金不退,合同終止。 本合同一式肆份,雙方各一份,擔保人一份,公司一份,雙方簽字、捺手印後生效。

甲方(簽字): 乙方(簽字):

擔保人(簽字): 證明人(簽字):

年 月 日

包車合同 篇10

簽訂日期 ____年__月__日

出租方:

承租方:

一、出租方根據承租方需要,同意將_________ 牌汽車租給承租方使用,經雙方協商訂立如下條款。

二、承租方租用的汽車只限於 ____________用。承租方對行車安全、技術操作負責。

三、承租方要負責對所租車輛進行維護保養,在退租時如給車輛設備造成損壞,承租方應負責修復原狀或賠償,修復期照收租費。

四、租用期定為____,自20__年__月__日起至20__年__月__日止,承租方如果繼續使用或停用應在5日前向出租方提出協商,否則按合同規定照收租費或按合同期限將車收回。

五、租金每月為____元,從合同生效日起計,每月結算一次,按月租用,不足一個月按一個月收費。 承租方預先向出租方支付押金____元,在租用期結束後,退還承租方。

六、 承租方自行負擔租賃車輛的燃油、過橋費、保管費等消耗費用。

七、違約責任。出租方不得擅自將車調回,否則將按租金的雙倍索賠承租方。承租方必須按合同規定的時間和租金付款,否則,每逾期一天,加罰一天的租金。

八、承租方對租賃的車輛不得轉讓、轉租、銷售、抵押及投資等任何侵犯出租方所有權行為。承租方不得用租賃車輛進行任何違法亂紀活動。未經出租方書面同意,承租方不得改變所租車輛的車身顏色、形狀,不得改裝或加裝車內結構。

九、屬承租方的責任人引致發生事故、損傷、死亡、遺失及被盜等時,承租方應向出租方如實報告並支持營業補償費和損害賠償金,規定如下:

1、車輛的證件及資料如有損缺、丟失,由承租方負全部責任和費用,同時還須承擔自丟失證件之時起至補證完畢之日的全部租金。

2、屬承租方司機駕駛不當造成的交通違章等事故,由承租方負全部責任和費用。

3、承租方對發生事故的賠償,承租方承擔保險公司規定不予賠付的而實際需支出的費用,並承擔因事故引起的刑事責任。

4、車輛被盜、被搶時,承租方要承擔保險公司免賠部分的金額賠償給出租方;承租人還須承擔失車後至保險公司賠償前該期間50%的租賃費用;辦理索賠時承租方應向保險公司提交事故證明、事故調解結案書、損失清單和各種有關費用的單據,如實填寫機動車出險報告單等證。 發生事故後,承租方必須馬上通知有關部門和出租方並保護好現場。 承租方在租車期間,租賃汽車發生事故時,無論事故大小,都要馬上向出租方報告事故的情況,並提供有關所需的資料證據。 租賃車輛的修理如無特別的理由,要求在出租方指定的工廠進行,否則,承租方按所拆零件價的2~3倍賠款,同時須歸還所拆原零部件,而且必須承擔由此而產生的一切責任。 租車期內,發現車輛異常或故障時應馬上停止駕駛,並通知出租方。同時,還應遵從出租方的指示。 由於不可抗拒的災害而造成租賃車輛的損失,承租方則應馬上通知出租方並將汽車送到指定修理廠修理,並負擔由此產生的一切需費用。

十、其它未盡事項,由雙方協商,另訂附件。

十一、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正本一份。

出租方: (蓋章) 承租方: (蓋章)

包車合同 篇11

租方:

承租方:

一、出租方根據承租方需要,同意將四噸載重量解放牌汽車租給承租方使用,經雙方協商訂立如下條款。

二、承租方租用的汽車只限於工地運砂子、水泥、磚、木料和預製板用。承租方只有調度權,行車安全、技術操作由出租方司機負責。

三、承租方要負責對所租車輛進行維護保養,在退租時如給車輛設備造成損壞,承租方應負責修復原狀或賠償,修復期照收租費。因出租方所派司機駕駛不當造成損壞的由出租方自負,如果致使承租方不能按合同規定正常使用租賃車輛,承租方不但不給付出租方不能使用期間的租費,而且出租方每天還要償付承租方 元錢的違約金。

四、租用期定為一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承租方如果繼續使用或停用應在5日前向出租方提出協商,否則按合同規定照收租費或按合同期限將車調回。

五、租金每月為 元,從合同生效日起計,每月結算一次,按月租用,不足一個月按一個月收費。

六、所用燃料由承租方負責。

七、違約責任。出租方不得擅自將車調回,否則將按租金的雙倍索賠承租方。承租方必須按合同規定的時間和租金付款,否則,每逾期一天,加罰一天的租金。

八、其它未盡事項,由雙方協商,另訂附件。

九、本合同一式 份,雙方各執正本一份,副本送有關管理機關備案。

出租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

承租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

包車合同 篇12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甲方因企業需要,向乙方租用客運包車,由乙方提供車輛和司機接送甲方員工上、下班,雙方經友好協商,就包車租賃有關事宜,訂立合同條款如下:

第一條承運人要求

乙方必須具備履行本合同所要求的營運資質和相應設備、設施、人員等條件。

第二條承運車輛

乙方向甲方提供(廠牌車輛類型等級)輛廠包車,車號為,載客數座,車輛每日運行圈次為圈。

車輛附屬設施配製要求。

甲方需要增加使用其他車輛的,乙方應盡力配合,雙方另行簽訂合同。

第三條包車期限

包車期限為年(月),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第四條司機人員配備

1、乙方應指定名身體健康並持有營運車輛從業資格證的司機駕駛車輛。

2、乙方應將司機詳細情況列表交甲方,須經甲方認可。

3、乙方需調整司機人員或調整司機對應車輛安排的,應提前日告知甲方,並提供調整後的司機詳細情況。

4、乙方司機必須服從甲方管理人員的管理,同時保證工作期間服裝統一、禮貌待人、語言文明,有較強的服務意識,熟練的駕駛技術,靈活地處理車輛故障及交通緊急事故的能力。

5、乙方應定期對司機進行交通安全、車輛衞生、服務態度、文明用語等相關服務要求進行教育和檢查。甲方管理人員會同乙方定期對乙方司機進行評價,對多次遭甲方乘車員工投訴且評價不合格的司機,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更換。乙方應在接到甲方更換要求後立即更換該司機,並不得再行任用該司機為甲方服務。

第五條車輛狀況要求和檢驗

1、承運車輛必須具有完備的商業保險,其中必須包含承運人責任險等強制性保險。

2、乙方應在車輛交付承運前向甲方提供車輛狀況全部資料,甲方有權對車輛狀況進行檢驗。

3、為保證車輛正常、安全行駛,乙方應按照車輛保養維護規定進行車輛的正常維修保養,保證車輛及附屬設施、設備性能完好,甲方有權對車輛維修保養記錄進行不定期抽查。

4、承運車輛因各種原因無法繼續使用的,乙方應立即更換同品牌、同型號、同配置車輛,經甲方同意的,可更換其它同等車輛。

第六條承運工作要求

1、甲方應在車輛交付承運前日向乙方提供運行線路、站點和運行時間列表,經乙方確認後作為本合同附件。乙方應嚴格按照列表安排運行。甲方運行方案有變更的,應提前日通知乙方,並經雙方管理人員確認後調整運行。

2、甲方需要臨時安排車次的,應提前日(小時)通知乙方,乙方接到通知後應告知甲方是否接受。乙方接受臨時通知的,應按本合同各條款要求提供承運服務並承擔與正常車次相同的責任。

3、乙方車輛應提前分鐘到達本次線路班車的起始站點並做好例行車輛檢查工作,以保證本次線路班車安全、準時的發車和到達終點。當因發生道路交通堵塞影響到班車無法準時到達甲方公司時,乙方應及時報告甲方。

4、乙方應嚴格按照既定線路時間表停靠每個站點,無特殊情況,不得提前或遲到超過分鐘。

5、乙方在接送甲方員工上、下班時,不得搭載任何非甲方公司的人員或物品,乙方員工也不得帶無關人員乘坐班車。

6、空調要求

乙方車輛應在每年月日至月日期間或車外温度超過℃時啟動製冷空調。每年月日至第二年月日期間或車外温度低於℃時啟動制暖空調。

7、乙方車輛於營運間歇時間內必須整齊停放於甲方指定停車位置。

第七條中途故障、發生事故的應急處理

承運車輛在運營途中發生車輛故障的,乙方司機應及時修復。

如因故障嚴重無法立即修復或發生交通事故或其它事故無法運行的,乙方應立即指派備用車輛載運甲方員工,因此造成到達延誤的,應通知甲方。

第八條乘車要求

甲方乘車員工必須提前分鐘到達乘車點,因甲方員工遲到而未能坐上班車的,乙方不承擔責任。

甲方安排乘車員工不應超過承運車輛核定載客人數,甲方員工應文明、有序乘車,不得干擾乙方司機的駕駛。

第九條包車費用及支付方式

1、甲方支付包車費用按每天圈進行結算,每圈元人民幣。

2、包車費用與油價掛鈎,以年月日油價為基準,油價每上、下浮動達%,則單次班車價格相應上、下浮動元。

3、甲方按每月實際用車次數計算包車費用,於次月日前支付至乙方指定賬户。

4、甲方以本條第1項規定的基準單價為依據計算支付每月包車費用,因油價浮動所發生的班車價格浮動在每一合同年度的最後一個月由雙方核准結算調整。

5、因車輛運營產生的油費、過路費、停車費等各項費用、有關税收和乙方司機工資均由乙方自行承擔。

第十條交通事故和其它事故的處理

1、乙方車輛在運行過程中發生交通事故或其它事故的,由乙方負責處理,造成甲方乘車員工傷亡的,甲方協同處理傷亡救治事宜。

2、乙方車輛發生交通事故或其它事故致車外第三人損害的,由乙方負責。

3、乙方車輛發生交通事故或其它事故致甲方乘車員工或物品發生損害的,由乙方負全部賠償責任。

4、因車外第三人侵權導致交通事故或其它事故的,不影響乙方對甲方乘車員工或物品按人身損害賠償法定標準和物品實際損失進行賠償。乙方賠償後可向第三人追償,甲方予以必要的協助。

第十一條合同解除的條件

1、雙方建立違規通報制度,乙方發生本條第2項違規情形的,甲方以書面形式向乙方發出違規通報。乙方在一個自然月度內被通報達次以上或累計通報達次以上的,甲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

2、乙方違規情形:

(1)乙方未按甲方規定或已接受的臨時通知安排車輛。

(2)乙方車輛無特殊原因遲到或提前超過分鐘而未能全載甲方員工或棄置甲方員工的。

(3)乙方在行車過程中搭載甲方乘車員工及物品以外的人員或物品的。

(4)乙方在行車過程中未按約定開啟空調的。

(5)乙方存在違反車輛管理相關法律、法規、規定的行為。

(6)乙方車輛在運行線路上拋錨或發生交通事故的。

(7)乙方司機不具備相應的從業資格。

(8)乙方車輛的車輛狀況、附屬設備設施狀況、保險狀況等不符合約定。

3、乙方在行車過程中發生乙方司機負全責或主要責任的交通事故,或因可歸責於乙方的原因發生其它事故,造成甲方乘車員工人身傷亡的,甲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

4、甲方逾期支付包車費用達日的,乙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

第十二條違約責任

1、乙方發生違規通報情形或其他情形達次以上的,每增加一次,應向甲方支付違約金元。

2、因乙方原因致承運車輛未能按時送載甲方乘車員工的,乙方承擔甲方員工採用其他途徑上、下班所發生的交通費用(不高於出租車標準)。

3、甲方逾期支付包車費用的,每逾期一日,按應付金額的%支付違約金。

4、任何一方無故終止合同的,應按終止前月包車費用標準支付違約金。終止前不足月的,按實際費用折算月。

第十三條免責條款

因嚴重交通堵塞或自然災害等不可抗拒的因素造成承運班車延誤的,乙方不承擔責任。

第十四條爭議解決方式

因本合同產生爭議的,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提交人民法院裁判。

第十五條合同生效

本合同經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第十六條其它

1、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2、合同期滿後雙方續約的,應提前月提出,另行協商續簽事宜。

3、行車線路、停靠站點、車次列表是本合同附件,與本合同條款有同等法律效力。

4、其他補充事項。

如本合同仍有未盡事宜,雙方可另行協商並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不一致的,以補充協議為準。

甲方 :___________

乙方: ___________

____ 年 _____ 月 _____ 日

包車合同 篇13

甲方:

乙方:

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原則下,就甲方夏利出租車的 ,發動機號: 、車輛識別代號: ,隨車行駛證營運證齊全,承包給乙方。

一、承包時間:年月日起至年月日為承包時間,承包期為一年。

二、由乙方給甲方保證金壹萬元(¥:10000.00元),交車時付清保證金。

三、本車在承包期內甲方負責買保險、公司掛靠費在與其它一切費用由甲方承擔。

四、承包費用按月計算,每年承包費陸萬元(¥:60000.00元),每年承包費按每月月底提前付清,每月交付給甲方伍仟元(¥:5000.00)元的承包費,如每月付不了承包費甲方有權扣回此車,保證金歸甲方所有。

五、在承包期內車輛行使過程中安全責任由乙方負責,一切交通事故(包括重大事故)、違章等安全責任由乙方負責。營運期間每發生的運管、交警扣車罰款等一切責任由乙方負責。

六、油料補助由甲方領取。

七、交車時不能有嚴重損傷,保持原車樣車貌,車不能有缺少部件,手續齊全、費用正常,報費證明交給甲方,交車時違章一切由乙方負責。

八、甲乙雙方如有違約者付對方違約金壹萬元(¥:10000.00元)並賠償損失。

九、修理費用一切由乙方承擔,包括大修。

十、如果乙方不按時交租費或發生交通事故後不賠償受害方損失的,由乙方和擔保人承擔全部責任。

十一、一旦此車出現交通肇事,甲方概不承擔一切責任後果,要是該出租車出現各種意外情況或者丟失等全部由乙方及擔保人共同承擔責任賠償,並按此車當時的價值款計算賠償給甲方,受害者也應要求乙方及乙方的擔保人共同賠償。

十二、如甲方要出售該車,可以收回車輛。

十三、本協議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及擔保人各執一份,本協議自甲乙雙方、保證人簽字之日起生效,並有法律效益。

電話: 甲 方:

電話: 乙 方:

電話: 擔保人:

年 月 日

包車合同 篇14

甲方:

乙方:

經甲、乙雙方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一、甲方提供 車供乙方使用。

二、租車期自 年 月 日 時起,至 年 月 日 時止。 共 ( 天、月、年 ),用車時間:北京時間 點準時到達 目的地接客人。用車聯繫人: 先生/小姐,聯繫手機:

三、用車行程:

四、租車費:乙方同意按雙方商定的價格 元/天/輛;租用甲方提供的車輛,共計 天,總共 輛車,總費用為 元人民幣。並在出車前付清全部車款。 ( 含税價 包油費 包( 高速 低速 )來回路橋;及 包停車費),每天使用時間為 小時;超時加收 元/小時,

已收定金:人民幣¥ 元

應收車費:人民幣¥ 元

租車保證金:人民幣¥ 元,大寫 萬 仟 佰元如乙方在合同期內提前取消用車,則乙方所交納的租車保證金不作退還。合同期滿後,乙方結清所有費用後則保證金全額歸還乙方(不計利息)。租車過程中不能用保證金抵扣租金。

五、乙方應合理安排甲方車輛的用車行程及司機休息與用餐,乙方如要外出過夜,司機的食宿由乙方負責,使司機能保質、保量地完成乙方的用車任務。如乙方需要改變行程,需雙方協商後,才可改變,所產生的全部費用由乙方負責。

六、甲方的車輛必須安全、衞生、準點到達,如遇特殊情況,甲方必須要有補救措施。

七、若因司機或其他原因第三方原因造成交通事故或其他安全事故,造成乙方人身傷害或財產損失,由乙方與車方所在單位協調處理,如果甲方為其購買了旅遊意外保險,則按旅遊意外保險相關條款進行賠償,甲方不承擔任何賠償責任,但甲方可協助處理相關事宜。

八、如甲、乙雙方任何一方違約,則應付 元違約金給予對方。

九、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如有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友好協商解決。

十、本合同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另訂附件。

甲方: 乙方:

代表: 代表:

聯繫電話: 聯繫電話: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包車合同 篇15

甲方: 現住址:

乙方: 現住址:

一、甲方擁有出租車魯C ,現甲方將此車包給乙方,甲方只負責車輛的保險,乙方則每月向甲方交納 元租金,租金每月一交,出租時間為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二、合同簽訂前乙方需向甲方支付 元押金,待合同期滿後若乙方無欠費及違章記錄,甲方在合同終止後30日內退還全部押金給乙方。

三、甲方將魯 出租車上的計價器、頂燈、牌照、千斤頂、備胎、行駛證、營運證、計價器鑑定證、保潔卡、保險卡交給乙方,乙方不得丟失損壞,如丟失照價賠償。

四、甲方向乙方提供出租車所需要的一切完備手續,需提供車損、第三者責任險、盜搶、乘員等必要的保險。甲方為乙方提供的是外表無損傷、機器等部件完好的車輛。

五、乙方負責承包期內的車輛保養、維修、年檢、年審、二保、計價器檢測等運營部門、交警部門級公司所要求繳納的一切費用(包括車輛增加設備)。

六、乙方要愛護車輛,負責日常性的保養劑維修,要安全行駛,文明服務。不得將車轉給無證或無服務卡、內部上崗證的人開,不得酒駕,不能替開車。如因收費異地營運或對社會造成惡劣影響的,造成主管部分收回營運手續,由乙方承擔全部責任。

七、乙方在承包期間如果出現交通事故或造成違章行為所發生的費用,全部由乙方承擔。乙方在出租期內發生交通事故必須通知甲方,不得隱瞞。在甲方指定點修車,發生較小的交通事故儘量自行處理,以外的由乙方負責(包括交強險上浮)。

八、乙方承包期內發生交通事故,造成的人員傷害、車輛損壞等造成的直接損失、間接損失保險公司不管的均有乙方負責。

九、乙方承包期內非甲方原因造成的停車、停運期間承包費照交。

十、甲方承包期內提前終止合同,應向乙方補償 元。

十一、甲方分解乙方技術狀況,交費情況及公司、交警部門運管處要求等情況,有權終止協議。

十二、乙方承包期內,不得違約終止協議,否則押金不退。

十三、此合同一經簽字立即生效,甲乙雙方應共同遵守。

十四、乙方用人不當(副駕駛員)需承擔一切責任。

十五、國家對車輛的補貼一律歸原車主。

十六、隨車手續有:行駛證、道路運輸證、車用氣瓶使用登記證、保險單副本、出租汽車計價器鑑定證、GPS使用證。

十七、 以前的車輛違章歸甲方,以後的歸乙方處理。

甲方(簽字): 乙方(簽字): 身份證號碼: 身份證號碼: 住址: 住址:

聯繫方式: 聯繫方式:

擔保人(簽字): 簽訂日期: 簽訂日期:

包車合同 篇16

合同編號:

甲方:

乙方:

簽訂合同地點:

簽訂合同時間:

填寫説明

一、本合同為旅遊客運包車合同示範文本,旅遊客運包車甲乙雙方應當參照使用。

二、本合同書適用於甲方向乙方購買旅遊客運包車服務所訂立的購買服務合同。

三、甲方需為經旅遊主管部門審批並領取旅行社經營許可證的旅行社(分社);乙方需為領取道路運輸經營許可證並具有相應道路包車客運經營資質的道路運輸企業

四、本合同書未盡事宜,可由當事人附頁另行約定,並作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五、當事人使用本合同書時約定無需填寫的條款,應在該條款處註明“無”字樣。

六、甲乙雙方用車前需提前簽訂包車合同,以便乙方辦理合法營運手續。合同簽訂後,雙方合作的具體事宜以合同約定為準,合同沒有約定的以《旅遊客運包車行程單》(附件)確認為準。《旅

遊客運包車行程單》是本合同的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旅遊客運包車合同

甲方: 乙方 :

住所地: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授權委託人: 授權委託人:

聯繫方式: 聯繫方式:

通訊地址: 通訊地址:

電話: 電話:

傳真: 傳真:

電子信箱: 電子信箱:

甲方諮詢投訴電話: 乙方諮詢投訴電話: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旅遊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運輸條例》等法律法規,為保障旅遊交通運輸安全,維護包車雙方合法杈益,本着誠信,公平的原則,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現達成如下約定:

第一條 合同期限與標的

1.1合同有效期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1.2本合同標的為乙方為甲方提供車輛、駕駛員及運輸服務。

第二條 甲方義務

2.1 甲方應承擔乙方駕駛員在行程計劃內的食宿,食宿標準雙方可另行約定。

2.2 甲方應提前 天預約包車,以當面簽訂或互發《旅遊客運包車行程單》傳真確認,確認件應由經手人簽字並加蓋印章。

2.3 甲方應按團隊人數包租相應車輛,不得超員。如有超員,

乙方應當拒絕,甲方仍應按照約定向乙方支付包車費用

2.4 甲方應當按照雙方約定向遊客説明集合的時間、地點等事宜,做好安全提示,並有義務向遊客宣傳交通法規。每次開車前督促遊客繫好安全帶。落實禁止遊客攜帶禁止物品上車的相應措施。

2.5 甲方有義務向遊客宣傳社會公德,提倡共同維護車輛安全與衞生,如遊客造成車內財產損壞的,甲方應協助乙方向遊客索賠。

2.6 甲方按照約定向乙方支付包車費用,包車費用包含車輛使用費、路橋通行費、停車費及國家法定税費、保險等。甲方應該提前告知乙方駕駛員詳細旅行線路,便於乙方駕駛員熟悉線路並做好線路行駛規劃。

2.7 甲方一旦發現乙方使用非法營運車輛和人員,可拒絕使用該車,也無需支付其費用,同時可以向乙方追討因此產生的費用。甲方導遊應具備良好的職業道德,與乙方駕駛員友善配合,甲方導遊 不按常規習慣指揮車輛繞行、重複線路運行造成車輛行駛里程不合理增加的,甲方應支付相應增加的用車成本。

2.8 行程中如發生交通事故,造成乘客人身財產損失的,甲方應積極協助做好救助、安撫等工作。

第三條 乙方義務

3.1 乙方應按照法律法規的規定隨車攜帶《旅遊客運包車行程單》。

3.2 乙方不得搭載合同外乘客上車,不得以未滿載為由臨時拉客。

3.3 乙方必須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為派出的車輛投保,且承運人責任保險每座不低於40萬元,當地人民政府規定的承運人責任保險高於每座40萬元的,從其規定。

3.4 乙方應保證其車輛各種證照齊全有效、車況良好、車容整潔,符合國家及行業規定的標準並處於適駕狀態。特別是要保證車輛座位安全帶使用狀況完好、車輛動態監控設備正常。

3.5 乙方應保證出車駕駛員駕駛證。從業資格證齊全有效、熱情服務、文明規範、遵章守法,其服務應當符合國家及行業規定的標準。出車前確保駕駛員身體健康,達到安全駕駛出車條要求。

3.6 乙方應當按照甲、乙雙方確認的《旅遊客運包車行程單》相關內容提供旅遊包車客運服務。乙方提供服務過程中,在條件許可和不損害甲乙雙方及第三方利益的前提下,儘可能滿足甲方提出的計劃行程變更的建議,相應增減的費用由雙方協商支付但遊客擅自要求變更行程及路線或提出影響行車安全的要求時,駕駛員應該拒絕執行。當遊客出現意外發病或受傷,在無法獲得或使用其他交通工具的情況下,駕駛員應在以人為本和安全運輸的前提下,先行運送傷病遊客尋求救治,再行協商費用,不可以費用未定為由延誤送醫時間。

3.7 乙方必須按行程出發時間提前抵達指定地點。

3.8 乙方應嚴格按照國家道路運輸安全管理的有關規定運行。

3.9 因發生自然災害等不可抗力因素造成交通堵塞或乘客人身傷亡、財產損失時,乙方應當配合甲方積極採取有效措施,防止損失繼續擴大,將損失降到最低限度。行程中如發生交通事故,乙方應及時向有關部門和保險公司報告,並積極做好事故處置及善後工作,傷亡人員的治療費用和其它費用由乙方先行墊付。

3.10 乙方必須將導遊座椅設置在駕駛員後方合理位置,設立明顯標識,並採取有效措施,保障導遊人身安全。

3.11 乙方應履行有關道路運輸安全宣傳、告知、承諾義務。

3.12 乙方必須提示並要求遊客繫好安全帶,拒絕旅客攜帶禁止物品上車。在車輛運行過程中,由於駕駛員開車無法監督乘客使用安全帶的情況,甲方應配合駕駛員做好監督乘客使用安全帶。

3.13 乙方應遵章守法,確保行車安全,若在行車過程中發生交通事故,造成乘客人身財產損失的,按相關法律法規處理。

3.14乙方駕駛員要熟悉行車線路,或者提前問詢準備好行車線路。

第四條 包車費用

4.1 簽訂用車合同後 日內甲方預付 %定金給乙方,用車結束後 日內一次性結清餘款。超出時間按約定運費每天收取千分之三滯納金,滯納金僉額不超過約定運費上限。

4.2 包車費用由甲乙雙方協商確定。乙方在結算時應向甲方提供結算單,並提供有效發票;甲乙雙方各自保存《旅遊客運包車行程單》和結算單。應出甲方承擔的相關包車費用主要有:

(1)車輛租用費;

(2)路橋通行費;

(3)停車費;

(4)雙方約定的其他費用。

4.3 付款方式

甲乙雙方應按照約定的賬號“公對公”轉賬結算包車費用。

4.4付款方式選擇:

¨每月結算一次,結算月的最後一天為結算截至日期;

¨每團結算一次,團隊行程結束後 日內進行結算;

¨其他。

4.5 旅遊包車過程中發生的車輛故障修理費、駕駛員違規

罰款等費用由乙方承擔。

第五條 違約責任

5.1甲方取消包車或減少約定用車數的,應提前 天書面通知乙方(包括但不限於郵寄、傳真等雙方認可的方式),否則按下列時限和標準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1)在合同約定用車日期前 天通知的,支付包車費的 %違約金;

(2)在合同約定用車日期前 天通知的,支付包車費的 %違約金;

(3)在約定用車日期當天通知的,支付包車費的 %的違約金。

(4)甲方超出租期處延時用車的,甲方除支付原包車費外,另行支付延時用車費。

(5)在約定用車時間到點8個小時後,甲方仍未用車的,乙方有權解除合同,甲方向乙方賠償相應損失。甲方超出約定包車期仍未用車的,甲方按合同約定向乙方支付包車費,乙方不再受租期限制。

(6)約定出發時間已到而遊客不準時到達造成包車期外延時用車的,甲方除支付包車費外還應另行支付延時用車的費用。若由於遊客遲到原因導致車輛在凌晨2-5時停運或22:00時至凌晨6:00不能在三級及以下公路行駛而停運或改道運行的,由此產

生的各種運輸成本及相關費用由甲方負責。

5.2 乙方不能提供車輛或減少約定用車數的,應提前 天通知甲方,否則按下列時限和標準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1)在合間約定用車日期前 天通知的,支付包車費 %的違約金;

(2)在合同約定用車日期前 天通知的,支付包車費 %的違約金;

(3)在約定用車日期當天通知的,支付包車費 %的違約金。

5.3 發生以下情況,引起遊客投訴的,乙方應支付包車費 %

的違約金,並賠償相應損失;

(1)乙方提供車輛未保持車況清潔整齊,車內衞生髒、亂、差;駕駛員未及時打掃車輛衞生。

(2)在未違反交通法規前提下,沒有按照約定將車輛停放到指定位置的;

(3)遊客在約定時內返回,乙方駕駛員不到崗或不及時打開車門的;

(4)未經甲乙雙方同意,駕駛員擅自變更行車路線的;

(5)駕駛員有在車內吸煙、開車時接聽電話或其他有害於

行車安全的行為;

(6)5-10月期間未提前開放空調,或行車過程中空調停運

超過1小時。

5.4 乙方擅自變更約定車輛或降低用車標準,造成甲方團隊

不能按時出發的,乙方退回已收取的預付金,並支付包車費用 %

的違約金。

當乙方遲到達到 小時或預計超過 小時,應計價賠償或者雙方協商另行安排車輛接替,事後對因此產生的金額予以扣除。

5.5 因乙方車輛故障未能及時安排接駁或乙方駕駛員對線路

不熟悉嚴重延誤行程,導致旅遊行程取消或變更的,乙方應退回已收取的預付金,並支付包車費用 %的違約金。

5.6 除不可抗拒力因素外,乙方必須按照相關規定提前到達

乘車約定地點,否則由此產生的損失由乙方承擔。如因不可抗力

因素,導致無法提前到達約定地點的,乙方應及時向甲方通報相關情況。

5.7遊客中途離開車輛時,導遊應當告知遊客隨身攜帶貴重

物品。車內物品丟失並經公安機關認定是因駕駛員過錯造成的,乙方應當承擔賠償資任。

5.8 如乙方提供的車輛或駕駛員因違反相關法律法規被查扣,乙方應在接到報告 小時內調派車輛接駁,賠償由此造成的經濟損失,並支付甲方違約金 元。

5.9 甲方不得以服務質量等原因截留包車費用。確因服務質量問題造成甲方損失,甲方需出具有 %遊客簽字的服務反饋表做為協商扣費依據和證明,通過相關法律程序追索損失。甲方不按時結算的,滯納金按每日千分之三支付給乙方,滯納金不得超過包車費用上限。

5.10 因遊客損壞車上物品,弄髒車內衞生的,甲方應督促旅

客支付相關賠償、清理費用。遊客拒不支付的,甲方應協助乙方

向遊客追償。

5.11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另行協商確定。

第六條 爭議解決方式

6.1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甲乙雙方可以按下述第 種方式解決:

(1) 提交 仲裁委員會仲裁;

(2) 依法向 人民法院(雙方可約定管轄法院,但應約定與合同關係緊密的人民法院,如甲方所在地、乙方所在地、合同簽訂地等)起訴。

(3) 本合同因交通事故請求損害賠償產生的糾紛,雙方可以向事故發生地或甲、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4) 合同簽訂地位於市區

第七條 合同生效

7.1甲乙雙方蓋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權委託人)簽字即具有法律效力。

7.2《旅遊客運包車行程單》為本合同附件,與主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八條 合同數量

8.1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第九條 其它約定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授權委託人: 授權委託人:

通訊地址: 通訊地址:

電話: 電話:

傳真: 傳真:

電子信箱: 電子信箱: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甲方諮詢投訴電話: 乙方諮詢投訴電話:

旅遊客運包車行程單

車輛及人員約定

車輛號碼 車 型 車輛行駛證有效期

車輛道路運輸證號 道路運輸證有效期

車輛核定載人數 駕駛人數 除司乘人員 外的座位數

駕駛員 1 姓名 駕駛證號準駕車型駕駛證有效期道路運輸從 業資格證號道路運輸從 業資格類型 道路運輸從業資格證有效期

駕駛員 2 姓名 駕駛證號準駕車型駕駛證有效期道路運輸從 業資格證號道路運輸從 業資格類型 道路運輸從業資格證有效期

甲方導遊 聯繫電話 導遊證號

出發時間年 月 日結束時間年 月 日

出發地點 結束地點

主要途經

詳 細 行 程

用車時間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共 天

時 間行程及地點

備註

包車費用合計(大寫): 萬 千 百 拾 元 (¥ )

其它約定: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授權委託人: 授權委託人:

通訊地址: 通訊地址:

電話: 電話:

傳真: 傳真:

電子信箱: 電子信箱: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甲方諮詢投訴電話: 乙方諮詢投訴電話:

包車合同 篇17

甲方:

乙方:

合同期限:

生效日期: 年 月 日 結束日期: 年 月 日

經過甲乙雙方友好協商,雙方達成協議如下:甲方在合同期限內負責向乙方提供帶司機的用車服務(包車)。甲方將 車,車牌號 車輛出租給乙方 使用,期限為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共計 。具體用車時間為每週 天,每天 點至 點。超出此時間段視為加班,乙方應另付加班費用,按每 元/小時, 元/天計,節假日按國家規定付費。車輛行駛範圍為大連市內四區,超出以上範圍時按 元/公里付費(包含油費)。

第一條甲方提供指 服務形式

1、定車型及駕駛員為乙方服務,於合同有效期內擁有所包車輛的支配權。

2、甲方提供車號、駕駛員的姓名及聯繫方式,以保證乙方按時用車。

3、甲方車輛應準時到達約定發車地點。

4、甲方駕駛員具有公安部交通管理局《中華人民共和國機動車駕駛證》,具有駕駛員資格,且經驗豐富。

5、乙方應配合司機做好行車記錄。

6、乙方必須至少提前六小時發出用車通知單,並傳真給甲方。

第二條 相關費用

a)車輛使用價格根據附表一。

b)甲方承擔約定車輛的養路費、維修保養費、司機工資、燃油費。

c)乙方須支付用車期間所發生的過路費、過橋費、高速費、停車費以及按乙方要求行車才產生的特殊費用。

d)工作期間,乙方提供甲方司機工作餐,如不能提供,則按20元/餐付甲方,並提供 1小時就餐時間。(如因特殊情況,司機無法在附近就餐或無法短時間內就餐完畢的,乙方須提供工作餐。)

e)乙方在用車期間須保證車內衞生,如因不慎,造成車內衞生污染,應由乙方支付清潔費。(按實際發生費用支付)

f)乙方不得要求司機違反交通規則,違章行車、停車等違反法律法規的行為,否則一切後果及所發生的費用均由乙方承擔,並賠償甲方因此造成的損失。(正常行車下的違章行為由司機承擔)。

g)如果附件一中沒有標明行駛目的價格,應該按先商議後出車的原則,並在出車預定單中説明用車情況和價格。

h)付款方式:甲方按附表一中價格,以現金(人民幣)、現金支票一次性支付當日費用,如果表中沒有對應價格按雙方商議價格付款。

i)付款時間:每次用車結束後一星期內付款,否則視為違約,每超1天,須支付違約金50元。

注:如開發票需加收總車款的7%税費。

第三條 車輛使用規定

j)乙方不得在包車期間利用所該車輛進行任何違法活動,所包車輛僅限於雙方約定的用途,超出約定範圍用車,甲方有權拒絕出車,由此產生的一切行為後果由乙方負責,甲方不負任何責任。

k)乙方乘坐人數不得超過車型限乘人數。

l)車輛僅限甲方指定駕駛員駕駛,有權拒絕乙方人員駕駛車輛。

m)乙方應保證甲方司機駕駛時間不超過10小時/日,司機駕駛5小時後,須給予司機適當的休息時間,不得疲勞駕駛。

n)正常使用情況下所包車輛出現故障無法使用時,由甲方及時提供替換車輛。

第四條 違約責任

o)因道路、天氣狀況、政府行為、人力不可抗拒等原因導致車輛無法完成約定行程,屬於雙方認可的不可抗力,雙方可協商解決。

p)如發生不能協商解決的問題,雙方可向當地法院提起訴訟。

最新出租車包車合同範本合同範本q)在下述任何一種情況發生時,甲方有權隨時隨地收回車輛,並中止合同,已收取的款項不予退回,不予賠償。

(1)乙方利用所包車輛從事違法犯罪活動;

(2)乙方將所包車輛轉讓、轉租、出售、抵押、質押;

(3)乙方提供其它虛假情況有可能給甲方帶來損失的;

(4)未經甲方許可連續拖欠應付款項超過3日;

(5)從事其它有損車輛所有者合法權益的活動。

第五條 其他約定

1、本合同一式兩份,自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傳真有效)。

2、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附件作為本合同的有效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乙方(蓋章)

電 話: 電 話:

傳 真: 傳 真:

經辦人: 經辦人:

年 月 日年 月日

包車合同 篇18

出租車出租方(以下簡稱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出租車承租方(以下簡稱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甲乙雙方本着平等志願、互惠互利的原則,經過友好協商達成如下出租車包車合同如下:

1、 甲方將證件齊全,正常營運中出租車包給乙方,該出租車車牌為___________,品牌為___________,發動機號為__________。

2、乙方在包車營運中要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守法,如有違章、罰款等違反規定的行為,由乙方負全部責任並承擔相應罰款;如有吊銷經營手續,乙方按照市場價賠償甲方。

3、 乙方包車期間每年必須購買車輛交強險、商業險(商業險不能低於20萬元),禁止無保險營運。車輛包車到期乙方交給甲方車輛時,乙方商業保險退回標準以保險公司退回標準為準,強險不退。如在營運中,造成重大傷亡事故,車勛由乙方負全部責任,如有一方造成傷殘,由乙方負全部責任,與甲方無關。

4、 乙方在包車期間,營運中發生的一切費用由乙方承擔,如:修車、年審、氣瓶審驗、計價器審驗等費用。

5、 出租車包車租金為,月租金____________元整,乙方每月________日前交甲方。

6、 包車押金_____________元整,乙方一次性付給甲方,甲方出具押金條為證。包車期滿後,車輛況良好且車上保存證件齊全,甲方足額退給乙方。如有國家下發燃油補貼,歸甲方所有。

7、本合經甲乙雙方簽字生效後,甲方將該出租車及隨車證件交給乙方保管(證件包括: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如有丟失,由乙方負責補辦並承擔相關費用。

8、在包車期間,乙方如果經常出現違反法律法規、交通法規、出現交通事故等情況,甲方有權立即終止該包車合同並收回出租車及全部證件。

9、該包車合同期限為_______年, 自_______年______月 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月_______日止。在包車期間,甲方提出賣車,乙方無條件交出車輛及隨車證件,甲方退回押金,終止協議。如乙方違約,提前結束包車協議,甲方不退押金。

10、 本合同一式二份,經甲乙雙方簽字後生效,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簽字:_______________ 乙方簽字: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_________

包車合同 篇19

出租車包車合同(一)

約定雙方:甲方為出租方,乙方為承租方

甲乙雙方就乙方為本次九寨溝旅遊租車活動向甲方租用車輛的有關事項經平等協商,自願簽訂合同如下。

第1條甲方根據乙方需求,同意向乙方出租_______輛________型車;

第2條乙方應向甲方提供來九寨溝的相應信息;

姓名_________手機_________人數______航班號__________

九寨溝黃龍及周邊旅遊路線:____________________

第3條租車時間為_______天:自20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點起,至20____年___月____日________點止。

第4條甲方向乙方收取每輛___________車_________元或________元/天的全程費用。

第5條上述費用已含全程的車輛使用費、維護費

含全程油、過路、停車費含全程油、過路及停車費

第6條費用支付方式:《旅遊行程結束後付款》

第7條甲方提供的用出租車或旅遊車必須證照齊全而且是整車運行情況正常的車輛。

第8條甲方提供的司機必須都是駕駛經驗豐富,同時具備豐富的現場處理車輛問題的能力;

第9條甲方可應乙方要求協助其尋找(安排)每日的賓館住宿、早中晚用餐。

賓館________房型__________天數______房價/元______

第10條甲方的責任和義務

1、甲方必須按合同規定按時按質為乙方安排合同所述事項;

2、甲方向乙方出租符合條件的交通工具,出發前對車輛進行嚴格地全面檢查,保證乙方全程的行駛安全;

3、甲方每日必須按照乙方前一日通知的時間出車,並且按照乙方提供的遊程行駛,如果乙方的路線計劃有變,則必須和甲方司機進行友好協商解決問題;

5、甲方不得擅自減少旅遊景點和縮短遊程時間;

6、甲方車輛如果發生中途損壞,甲方司機應按照將損失減少到最小的原則,立即提供相應的應急措施,及時修理解決;無法修理的應立即重新安排相同或更高規格車輛進行替換;

第11條甲、乙雙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責任,但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如因不可抗力造成旅遊費用增加,由乙方承擔。

第12條本合同—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第13條本合同從簽訂之日起生效,至本次租車行為結束為止。

甲方:乙方:

代表人:代表人:

地址:地址:

電話:電話:

出租車包車合同(二)

出租車出租方(以下簡稱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出租車承租方(以下簡稱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及相關法律法規,甲乙雙方本着平等志願、互惠互利的原則,經過友好協商達成如下出租車包車合同如下:

1、甲方將證件齊全,正常營運中出租車包給乙方,該出租車車牌為___________,品牌為___________,發動機號為__________。

2、乙方在包車營運中要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守法,如有違章、罰款等違反規定的行為,由乙方負全部責任並承擔相應罰款;如有吊銷經營手續,乙方按照市場價賠償甲方。

3、乙方包車期間每年必須購買車輛交強險、商業險(商業險不能低於20萬元),禁止無保險營運。車輛包車到期乙方交給甲方車輛時,乙方商業保險退回標準以保險公司退回標準為準,強險不退。如在營運中,造成重大傷亡事故,車勛由乙方負全部責任,如有一方造成傷殘,由乙方負全部責任,與甲方無關。

4、乙方在包車期間,營運中發生的一切費用由乙方承擔,如:修車、年審、氣瓶審驗、計價器審驗等費用。

5、出租車包車租金為,月租金____________元整,乙方每月________日前交甲方。

6、包車押金_____________元整,乙方一次性付給甲方,甲方出具押金條為證。包車期滿後,車輛況良好且車上保存證件齊全,甲方足額退給乙方。如有國家下發燃油補貼,歸甲方所有。

7、本合經甲乙雙方簽字生效後,甲方將該出租車及隨車證件交給乙方保管(證件包括: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如有丟失,由乙方負責補辦並承擔相關費用。

8、在包車期間,乙方如果經常出現違反法律法規、交通法規、出現交通事故等情況,甲方有權立即終止該包車合同並收回出租車及全部證件。

9、該包車合同期限為_______年,自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月_______日止。在包車期間,甲方提出賣車,乙方無條件交出車輛及隨車證件,甲方退回押金,終止協議。如乙方違約,提前結束包車協議,甲方不退押金。

10、本合同一式二份,經甲乙雙方簽字後生效,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簽字:_______________乙方簽字: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_________簽訂日期:_______________

出租車包車合同(三)

甲方:

乙方:

合同期限:

生效日期:年月日結束日期:年月日

經過甲乙雙方友好協商,雙方達成協議如下:甲方在合同期限內負責向乙方提供帶司機的用車服務(包車)。甲方將車,車牌號車輛出租給乙方使用,期限為年月日至年月日,共計。具體用車時間為每週天,每天點至點。超出此時間段視為加班,乙方應另付加班費用,按每元/小時,元/天計,節假日按國家規定付費。車輛行駛範圍為大連市內四區,超出以上範圍時按元/公里付費(包含油費)。

第一條甲方提供指服務形式

1、定車型及駕駛員為乙方服務,於合同有效期內擁有所包車輛的支配權。

2、甲方提供車號、駕駛員的姓名及聯繫方式,以保證乙方按時用車。

3、甲方車輛應準時到達約定發車地點。

4、甲方駕駛員具有公安部交通管理局《中華人民共和國機動車駕駛證》,具有駕駛員資格,且經驗豐富。

5、乙方應配合司機做好行車記錄。

6、乙方必須至少提前六小時發出用車通知單,並傳真給甲方。

第二條相關費用

a)車輛使用價格根據附表一。

b)甲方承擔約定車輛的養路費、維修保養費、司機工資、燃油費。

c)乙方須支付用車期間所發生的過路費、過橋費、高速費、停車費以及按乙方要求行車才產生的特殊費用。

d)工作期間,乙方提供甲方司機工作餐,如不能提供,則按20元/餐付甲方,並提供1小時就餐時間。(如因特殊情況,司機無法在附近就餐或無法短時間內就餐完畢的,乙方須提供工作餐。)

e)乙方在用車期間須保證車內衞生,如因不慎,造成車內衞生污染,應由乙方支付清潔費。(按實際發生費用支付)

f)乙方不得要求司機違反交通規則,違章行車、停車等違反法律法規的行為,否則一切後果及所發生的費用均由乙方承擔,並賠償甲方因此造成的損失。(正常行車下的違章行為由司機承擔)。

g)如果附件一中沒有標明行駛目的價格,應該按先商議後出車的原則,並在出車預定單中説明用車情況和價格。

h)付款方式:甲方按附表一中價格,以現金(人民幣)、現金支票一次性支付當日費用,如果表中沒有對應價格按雙方商議價格付款。

i)付款時間:每次用車結束後一星期內付款,否則視為違約,每超1天,須支付違約金50元。

注:如開發票需加收總車款的7%税費。

第三條車輛使用規定

j)乙方不得在包車期間利用所該車輛進行任何違法活動,所包車輛僅限於雙方約定的用途,超出約定範圍用車,甲方有權拒絕出車,由此產生的一切行為後果由乙方負責,甲方不負任何責任。

k)乙方乘坐人數不得超過車型限乘人數。

l)車輛僅限甲方指定駕駛員駕駛,有權拒絕乙方人員駕駛車輛。

m)乙方應保證甲方司機駕駛時間不超過10小時/日,司機駕駛5小時後,須給予司機適當的休息時間,不得疲勞駕駛。

n)正常使用情況下所包車輛出現故障無法使用時,由甲方及時提供替換車輛。

第四條違約責任

o)因道路、天氣狀況、政府行為、人力不可抗拒等原因導致車輛無法完成約定行程,屬於雙方認可的不可抗力,雙方可協商解決。

p)如發生不能協商解決的問題,雙方可向當地法院提起訴訟。

q)在下述任何一種情況發生時,甲方有權隨時隨地收回車輛,並中止合同,已收取的款項不予退回,不予賠償。

(1)乙方利用所包車輛從事違法犯罪活動;

(2)乙方將所包車輛轉讓、轉租、出售、抵押、質押;

(3)乙方提供其它虛假情況有可能給甲方帶來損失的;

(4)未經甲方許可連續拖欠應付款項超過3日;

(5)從事其它有損車輛所有者合法權益的活動。

第五條其他約定

1、本合同一式兩份,自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傳真有效)。

2、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附件作為本合同的有效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乙方(蓋章)

電話:電話:

傳真:傳真:

經辦人:經辦人:

年月日年月日

車輛轉讓合同

車輛抵押合同

租車合同範本

包車合同 篇20

出租方: 身份證號: (以下稱甲方) 承租方: 身份證號: (以下稱乙方) 甲、乙雙方經過平等協商,就乙方租賃甲方出租車經營事宜,自願訂立如下合同,以資信守。

一、合同期限為壹年,從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二、甲方向中乙方提供捷達型出租車壹輛,車輛號牌: 發動機號: 車架號碼: 隨車工具、附件及證件。

三、乙方向甲方交納租金每年 整。在一年租期內,若甲方出售該車,則以每月 整租給乙方。

四、按月租金乙方應於每月的25日前向甲方交納租金。

五、合同期內,車輛的保險費以及各種税費及管理費(產值、年審和車檢等費用)均由乙方支付。甲方不支付任何費用。乙方不能將該車用於或參與違法的運輸活動,如遇發生由乙方自行承擔全部的法律責任。

六、承包期內,甲方交車輛使用的必要手續交給乙方(如行車證、保險卡、營運證等)承包前,甲乙雙方驗車,保證乙方以後的營運車輛能夠正常使用。

七、乙方在經營活動中,如車輛遇被盜被搶,給甲方造成的經濟損失由乙方負責,遇交通事故或其它原因造成車損,應保留現場並在三小時內向公安部門、甲方和保險公司報告,因事故造成車輛損壞的,由乙方負責修復。肇事的一切損失和後果均由乙方自己負責。事故損失超過保險公司賠償金額的,超過部分由乙方承擔。出現下列情況,甲方可以解出合同:乙方違反國家法律、法規和上級主管部門及車隊的規定;造成該車停業整頓的。

八、乙方承租的車輛屬甲方的固定資產,在合同期內乙方有經營使用權,但沒有處置權,乙方不得擅自處置(含出售、聯營、承包、託管、投資、借用等)甲方的財產和用甲方的財產為自己或他人進行任何形式的擔保(含保證、抵押、質押等)。

九、乙方如要選一名人員作為副駕共同經營,必須經甲方同意,副駕所造成的一切損失由乙方賠償甲方,乙方有權向副駕追償。

十、任何一方單方要求提前解除合同的須以書面形式提前30天通知對方,並承擔違約責任。違約方必須向守約方支付伍仟元的違約金。

十一、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

十二、甲方賣車不視違約。

以上協議已做明確説明,雙方已充分理解,上述內容均屬事實,同意簽定本租賃協議,未盡事宜雙方解決,此協議一式貮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經雙方簽字按手印後生效。

甲方(簽名蓋章): 乙方(簽名蓋章):

家庭住址: 家庭住址: 電話號碼: 電話號碼:

簽定日期: 年 月 日

標籤: 包車 精選 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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