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門式起重機拆、運、維修、安裝驗收合同(通用3篇)

門式起重機拆、運、維修、安裝驗收合同(通用3篇)

門式起重機拆、運、維修、安裝驗收合同 篇1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門式起重機拆、運、維修、安裝驗收合同(通用3篇)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為明確雙方責任,確保門式起重機的拆、運、維修、安裝、驗收工作順利完成,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及其它相關法律法規,遵循平等、自願、公平和誠實守信的原則,經雙方協商,議定如下條款,共同遵守執行:

第一部分

一、乙方工作範圍

1、甲方在 公司購買的三台門式起重機型號:——拆、運、維修、安裝(基礎預埋鐵以上部分)、驗收,(不包括除鏽、噴塗)。

2、乙方拆、運前應現場瞭解情況,做出拆、運、吊裝方案,雙方對設備現狀予以確認。乙方須對在拆運中的設備負責。道路運輸過程中如有違章,乙方自行解決一切事宜,不得以任何理由提出讓甲方補貼費用。

3、乙方須對——起重機的跨度改造(跨度改成——)負責,甲方只負責改造所需材料費,其餘規費由乙方負責,免費培訓操作人員、維修人員。在甲方協助下辦理過户工作。

4、從 調出設備的原始資料(甲方配合)並提供完整的設備驗收資料。費用自付。

二、工程工期

1、合同生效乙方收到預付款,起重機拆、運工期為30日。

2、安裝工期,自土建施工驗收合格交付乙方的次日起50日內安裝調試結束交付甲方試用,驗收期限根據 特種設備研究院分院約定。(不可抗拒自然災害、甲方未按合同約定付款、停電、工期順延)。

第二部分

一、合同金額

1、本合同總造價:(人民幣) 萬元 ¥: 元。

二、付款條件

1、合同簽訂生效甲方預付乙方合同總金額20%,乙方拆、運至甲方現場,甲10個工作日內支付乙方合同總金額30%,否則乙方有權延期安裝。乙方安裝、調試、交付甲方試用付合同金額30%;否則乙方有權延期驗收。驗收合格取證、結束交付甲方使用10個工作日內,甲方付給乙方15%,否則乙方有權停止甲方使用。餘5%作為安裝質保金使用合合格6個月後10個工作日內支付(合同款項付清時乙方開具勞務發票)

第三部分

一、 甲方權利義務

1、乙方進入甲方場地施工的人員,甲方有現場安全管理、監督的權利,施工過程中,因情況緊急或可能存在重大安全隱患情況下,可單方阻止工程施工,待雙方妥善協商後,安全隱患排除繼續施工。

2、檢查乙方進場施工人員的勞動合同、相關工種的資格證書、施工方應當投保的保險。

3、乙方安裝調試結束後配合驗收工作。

4、免費提供施工現場的用電及配電裝置、叉車、驗收用吊具。焊接設備。

5.免費提供改造及軌道安裝的氣體、焊接材料、鋼板。

6、按合同約定支付合同款項。

二、 乙方權利義務

1、對本合同施工過程中發生的設備財產損壞能修復的修復,不能修復賠償。對乙方施工人員人身安全負責,乙方必須投保能涵蓋施工設備、施工現場人員人身安全的保險。

2、在安裝施工前應進行設備檢查,對部件損壞能夠修復的有乙方進行修復,不能修復的經甲方確認進行更換人工費用由乙方承擔。充分考慮施工中的確需要更換零部件及材料,本部分價款不包括在合同總價中。乙方負責列出清單及報價單交甲方購買。

3、在吊裝、安裝施工前對甲方購進的零部件及材料進行質量檢驗和確認,確保不會造成設備的功效減損和安全隱患。

4、乙方施工人員憑甲方發放的進出廠證件進場作業。

5、乙方必須與進場施工人員簽訂規範符合勞動法的勞動合同。

第四部分

一、工程驗收標準

1、驗收依據:起重機械安裝改造維修監督檢驗規則(TSGQ7016-20__)

二、售後服務

1、對甲方提出的技術諮詢及技術服務負責。

2、在設備運行過程中出現的質量問題,通過電話或傳真溝通解決如解決不了,乙方在24小時內派員帶所需零部件到甲方公司實地解決,收取費用按市場價。

三、違約責任

1、如乙方在約定時間內不能按期結束交付試用,違約金每遲交一週(一週按7天計算,不足7天按一週,超過7天,不足兩週算兩週)按合同價的0.3%計算,但違約金的最高限額為合同價的20/%。延期兩週以上,甲方可解除合同並採取必要的補救措施。

2、如甲方未按照本合同規定的時間付款,應以實際欠款額為基數,按銀行同期貸款的利率賠償乙方的利息損失。

第五部分

一、爭議解決

1、甲乙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在執行本合同過程中所發生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爭端,如果協商仍得不到解決,提交 仲裁委員會裁決。

2、仲裁裁決結果,對雙方均具有約束力。

3、仲裁裁決費由敗訴方承擔。

4、在仲裁期間,除正在進行仲裁的部分外,本合同其他部分應繼續執行。

第六部分

一、合同的修改及其它

1、任何一方提出修改合同,應提前通知對方進行協商,但由此修改所造成的損失與費用,由修改提出方承擔。

2、甲方購買的起重機如因質量問題需改造,甲乙雙方另行協商,工期則順延。

3、 此合同不盡之處,雙方協商解決,或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一併具有法律效力。

4、本合同由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理人簽訂並加蓋公章後生效。

5、本合同一式肆,雙方各執兩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定日期 :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簽訂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門式起重機拆、運、維修、安裝驗收合同 篇2

出賣人: _x起重設備有限公司

買受人:_x項目部

依據_x公司下達的有關文件規定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之規定,為保證雙方的合法權益,出賣人、買受人雙方在自願、平等、誠信、信用、協商一致同意的基礎上籤訂本合同,並信守下列條款,共同嚴格履行:

第一款 合同金額、購銷貨物

第1條 標的、數量、價款

説明

第1條 合同的成交金額包括:貨物、包裝、運輸、安裝調試(含吊車費)、培訓和各種交付使用前的全部費用。

第2條 貨物的質量、技術要求按___招標文件中規定的有關規定執行。

第3條設備質量保修期為一年,保修期自設備安裝調試結束,經使用一週,買受方驗收合格後開始計算。保修期內發生與保修相關的一切費用由出賣人承擔,並且保修範圍內損壞而更換的部件其保修期順延。

第4條 對某些必須安裝運轉後才能發現內在質量缺陷的貨物,當買受人向出賣人提出異議時,出賣人必須在5日內給予解釋或解決。

第二款 交貨時間和交貨地點

第5條 交貨時間:本合同貨物的交付時間為合同簽定後25天達到使用要求。

第 6條 交貨地點:__項目部施工現場。

第三款 貨物的驗收

第7條 全部貨物到齊安裝調試完成後,並取得使用地的安全、質檢部門合格證書後,由買賣雙方在兩天內共同參與驗收。

第8條出賣人承諾所供設備完全按買受人招標文件及其他要求加工製造,並符合出賣人投標文件的全部內容及一切配置。另增加副鈎外懸一套,吊具一套(免費)。

第9條 在驗收中發生糾紛後,買賣雙方商定,由相關產品質量監督檢查機構執行仲裁,因此而發生的費用由敗訴方承擔。

第四款 貨款的結算

第10.1條 簽定合同後,買受人首付出賣人貨款伍萬元整(5萬元)

第10.2條出賣人在交接地按期交接貨物後,並辦理交驗手續,安裝、調試合格並取得當地安全、質檢部門合格證書後買受人向出賣人支付合同總價90%的貨款,扣除首付款,即人民幣大寫_x_整(x_元)。

第10.3 條 在產品保修期滿後十日內,如沒有因產品製造和安裝質量引起的明顯故障或缺陷,買受人按合同總價10%向出賣人支付貨款,即人民幣大寫_x_元整(x_元) 。如有質量問題,則應扣除維修所發生的費用。

第10.4條 出賣人必須提供準確的開户銀行和銀行帳號及聯繫人電話。

第五款 除招標文件外的其他約定

第11條 出賣人承諾每台門式起重機免費供給吊具一套。

第12條出賣人承諾服務工程師現場培訓不少於5天,正式生產時派電器工程師及機械工程師現場旁站不少於5天,其他時間設備出現問題,售後工程師、配件應24小時到場。

第13條外觀塗裝顏色按廠家標準顏色塗裝,單位標識等按買受人要求製作。

第14條出賣人承諾開具正規的税務發票。

第15條起重機位置設計按買受人要求佈置。

第16條出賣人承諾以最低的價格供應買受人配件。

第六款 合同的生效

第17條本合同經雙方授權代表籤並蓋章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四份,買受人執二份、出賣人執二份。本合同和招標文件均有效,有衝突時以本合同為準。

第18條合同執行期內,買賣雙方均不得隨意變更或解除合同。合同如有未盡事宜,須經雙方共同協商,作出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19條因本合同的履行發生的糾紛,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無法解決的,任何一方可向__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解決。

第七款 其它

第20條不可抗力買賣雙方的任何一方由於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時,應及時向對方通報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以減輕可能給對方造成的損失,在取得有關機構證明以後,允許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

買受人: 出賣人:

負責人籤: 法人代表籤:

經辦人: 授權代表籤:

地址: 地址:

郵政編碼: 郵政編碼:

電話: 電話:

電子郵箱: 電子郵箱:

開户銀行: 開户銀行:

帳號: 帳號:

日期:

門式起重機拆、運、維修、安裝驗收合同 篇3

根據國務院《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市建委建質發〔20__〕152號文《天津市建築起重機械備案登記與監督管理實施辦法》及省、市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關於安全生產的有關規定,為有效地控制起重機械隱患危險源,有效地預防和監控起重機械分部分項工程事故,認真貫徹公司各級安全生產責任制和安全生產規章制度,現就本公司安裝(拆除)使用的起重機械與安裝單位簽訂本安全責任書,規範和約定雙方的安全目標和安全責任目標如下:

一、雙方有關人員必須嚴格按照國家頒發的起重機械《安全技術操作規程》及強制性規範標準進行施工,嚴禁違章作業,違章指揮。嚴格執行本公司安全生產規章制度。

二、嚴格按規範進行起重機械安裝與拆卸安全技術交底;嚴格按規範進行分段聯合驗收;編制起重機械安裝與拆卸安全專項方案,並按方案組織施工;編制起重機械分部分項工程事故應急救援預案;經檢驗機構檢驗檢測合格並取得主管理部門核發的《建築起重機械使用登記》後方可正常使用。

三、雙方應進行經常性的維修保養和使用前、使用中的檢查。

四、雙方起重班組長必須對操作工加強安全管理,督促工人遵守工地、項目部的規章制度,防止出現傷亡事故。

五、班組人員負傷頻率必須控制在 2 ‰以下,死亡事故控制為“零”,重大起重機械設備事故為“零”。

六、對不遵守工地規章制度的操作工,對其個人及班組長各罰款

30 元/次,直至對其禁止進場施工。

七、本責任書雙方簽字後生效,有效期從簽字後至施工項目結束為止。

八、本責任書一式三份,雙方各執一份,監理單位一份。

總包單位:(章)

安裝單位:(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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