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人小額貸款協議(精選1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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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小額貸款協議 篇1
貸款方:
工作單位:
借款方:
姓名:
工作單位:
乙方提出的創業方案和項目,甲方已經審查批准,同意給予創業基金貸款,簽訂合同如下:
第一條甲方將貸款人民幣_________元,發放給乙方,專用於幫助乙方創業。
第二條本款為無息貸款。
第三條貸款期限
乙方對貸款使用期限為_______年,貸款期限自簽訂貸款合同之日起計算。貸款本金分兩次發放,第一次從簽訂合同之日起______日內到位,第二次在簽訂合同之日起_______個月內到位,每次發放金額各佔貸款總額的50%。簽訂合同_______年之日歸還貸款本金。如乙方不能按照期限歸還貸款本金,將由擔保方即丙方負責還款。
第四條乙方保證將貸款用於經甲方批准的創業項目,在收到貸款_________個月內,開展項目運作;乙方每季度向甲方如實提供一次貸款使用情況報告或項目進展情況報告;乙方應自覺接受甲方的監督。乙方有按期歸還貸款的義務,對項目運作經營負直接責任。
第五條甲方應在合同生效日起____個月內,按期按合同規定數額向乙方提供貸款。甲方有對乙方的經營進行監督的權利和義務
第六條丙方用其工資對乙方貸款進行擔保,並對乙方的行為負連帶責任。
第七條罰則
如乙方不能在規定時間內開展業務,或是向甲方提供的情況、報表及其他資料不真實,或者有違反合同有關條款行為,甲方將向乙方發出警告。在收到甲方警告後,乙方在_______個工作日內不能糾正時,甲方可要求乙方返回已發放的全部貸款,並要求乙方按商業貸款計算利息,並收取每天貸款總額千分之一的罰金。如乙方在發生上述情況時拒不執行合同,甲方可依據情況,有權單方面終止合同,並且將由丙方承擔歸還貸款本金、商業利息和罰金,若丙方拒不執行,將接受經濟、法律、行政的處罰。
第八條合同生效前提條件和生效時間
本合同由取得甲方認可的國家公務員或財政全額列支事業單位人員即丙方提供擔保,並另行簽訂《擔保協議》,本合同生效的前提條件。
合同自三方簽署之日起生效。
第九條合同的變更、解除
合同生效後,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和解除本合同。
未經甲方批准,不可延長貸款期限和更改經營項目,如違反合同規定,將按照合同第七條處罰。
甲、乙任何一方,如需變更本合同的條款時均應及時通知對方和丙方,並經三方協商一致,達成書面協議。
甲、乙任何一方需解除合同時,應及時書面通知對方和丙方,並就合同解除後有關事宜協商一致達成書面協議。解除合同的前提條件是歸還全部貸款本金。
在規定貸款時間內,乙方因不可抗力發生改變經營方式、出兑或停業等情形時,乙方應歸還貸款本金,若乙方不能還款,應由丙方負責還款,違約責任見第七條。
在本合同有效期內,任何一方變更住所、通信地址時,應在變更後______個工作日內書面通知其他兩方,否則將按惡意違約處理,按第七條罰則處理。
第十條本合同後附擔保合同,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與擔保合同相牴觸時,由甲方負責解釋。
第十一條本合同未盡事宜由三方協商解決。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丙方各一份。
甲方:_________
代理人: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_________
代理人: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個人小額貸款協議 篇2
甲方(借款人):(寫明借款人的基本情況)
乙方(貸款人):(同上)
甲乙雙方就下列事宜達成一致意見,簽訂本協議。
一、乙方貸給甲方人民幣×元,於×年×月×日前交付甲方。
二、貸款利息(應按國家規定的標準約定具體的利息,不得超過國家規定的標準。公民之間也可以無息借款)
三、借款期限(寫明具體的年、月、日)
四、還款日期和方式
五、違約責任
六、本協議自×年×月×日生效。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簽字、蓋章)
乙方:(簽字、蓋章)
日期:×年×月×日
個人小額貸款協議 篇3
甲方(債權受讓人):
乙方(債權轉讓人):
丙方(債務人): 聯繫電話:
丙方緊急聯繫人: 聯繫電話:
為妥善解決債權債務問題,甲、乙、丙三方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等法律法規,就債權轉讓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債權轉讓
1、乙方同意按本協議的條款和條件向甲方轉讓債權,甲方同意按本協議的條款和條件從乙方受讓債權。
2、三方一致確認,截至20xx年 月 日,丙方尚欠乙方本息共計 萬元(包括本金 (萬元)、利息 (萬元)
3、經丙方同意,在本協議簽訂並生效後即向甲方償還債務,乙方與丙方於 年 月 日簽訂的《借款合同》(編號: )中各項歸屬於債權人的權利在此一同轉讓給甲方,如丙方未按期歸還借款,丙方仍應當按照《借款合同》約定向甲方支付利息、罰息、違約金等。
4、丙方向甲方償債的方式和期限如下:
還款期限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還款金額為 元(大寫:
還款期限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還款金額為 元(大寫: )
丙方向甲方付款的期限及金額。
5、還款賬號: 賬户名: 開户行:
上述還款賬號信息為丙方向甲方付款的賬號信息。
第二條 陳述、保證和承諾:
1、甲方承諾並保證:
其依法設立並有效存續,有權受讓本協議項下的債權並能獨立承擔民事責任;
2、乙方承諾並保證:
(1)其依法設立並有效存續,有權實施本協議項下的債權轉讓並能夠獨立承擔民事責任;
(2)其轉讓的債權系合法、有效的債權。
3、丙方承諾並保證:
其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已明知乙方的債權轉讓行為,自願並有能力按照本協議約定向甲方清償上述債務。
第三條 違約責任
經各方同意,任何一方違反本協議中所作的陳述、保證、承諾或任何其他義務,違約方須賠償守約方維權造成的全部損失(包括但不限於訴訟費、保全費、差旅費、公證費、律師費、公告費、執行費等)
第四條 協議的變更與終止
本協議生效後,未經甲、乙、丙三方協商一致,達成書面協議,任何一方不得擅變更本協議。如需變更本協議條款或就未盡事項簽署補充協議,應經三方共同協商達成一致,並簽署書面文件。
第五條 送達地址
甲、乙、丙三方確定本合同首部所載明的聯繫方式為本合同相關文件、文書的送達地址,因聯繫方式變更未書面通知對方而導致相關文件、文書未能送達的不利法律後果由聯繫方式變更方承擔。即對方郵寄或以電子郵件發送的相關文件、文書一經交郵或發送,即視為送達。
第六條 在本協議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糾紛,各方應友好協商解
第七條 附則
1、本協議一式六份,甲、乙、丙三方各執兩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協議經甲、乙、丙三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簽字、蓋章):
乙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簽字、蓋章):
丙方(簽字):
簽訂地點: 簽訂時間: 年 月 日
個人小額貸款協議 篇4
訂立合同單位:
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借款方;
中國人民建設銀行______行,以下簡稱貸款方。
根據國家規定,借款方為進行基本建設所需貸款,經貸款方審查發放。為明確雙方責任,恪守信用,特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條 借款方向貸款方借款人民幣(大寫)______元,用於______。預計用款為一九__年______元;一九____年______元;一九____年______元;一九___年_______元;一九____年______元;一九____年______元;
第二條 自支用貸款之日起,按實際支用數計算利息,並計算複利。在合同規定的借款期內,年息為____%。借款方如果不按期歸還貸款,逾期部分加收利息20%。
第三條 借款方保證從一九____年____月起至一九____年____月止,用國家規定的還款資金償還全部貸款。預定為一九____年______元;一九____年______元;一九____年______元;一九____年______元;一九____年______元;一九____年______元。貸款逾期不還的部分,貸款方有權限期追回貸款,或者商請借款單位的其他開户銀行代為扣款清償。
第四條 因國家調整計劃、產品價格、税率、以及修正慨算等原因,需要變更合同條款,由雙方簽訂變更合同的文件,作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第五條 貸款方保證按照本合同的規定供應資金。因貸款方責任未按期提供貸款,應承擔由此造成的經濟損失。
第六條 貸款方有權檢查、監督貸款的使用情況,瞭解借款方的經營管理,計劃執行,財務活動,物資庫存等情況。借款方應提供有關的統計、會計報表及資料。
借款方如果不按合同規定使用貸款,貸款方有權收回部分貸款,並對違約使用部分按原定利率罰息50%。
第七條 本合同條款以外的其他事項,雙方遵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有關規定辦理。
第八條 本合同經過簽章後生效,貸款本息全部清償後失效。本合同一式五份,簽章各方各執一份,報送主管部門,總行,分行各一份。
借款方________(蓋章) 貸款方_______(蓋章)
負責人:__________ 負責人: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
個人小額貸款協議 篇5
合同編號:___________
借款人:________________
貸款人:中國
借款人因____________需要,向貸款人申請____________借款,貸款人同意向借款人發放上述貸款。經雙方協商一致,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和銀行貸款管理規定,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
主要借款內容
借款金額、用途、種類、利率、期限
金額(大寫)
用途
種類
利率
期限________年________個月(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2.本合同項下借款按日計息,按____________結息。在本合同有效期內,如遇利率調整,按中國人民銀行有關規定執行。
第二條 提款和還款
1.分期提款、還款計劃。
2.借款人在提款前應向貸款人遞交具體的提款計劃,並提供表明借款合理用途的書面文件。
3.貸款人按提款計劃辦理借款憑證手續,在___________個營業日內將貸款放出。
分期提款計劃
分期還款計劃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金 額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金 額
在本合同期限內,實際放款日、還款日和實際借款額以借款憑證為準。
4.借款人應主動按本合同約定的期限內歸還全部借款本息,並按雙方約定的分期還款計劃還款;不主動歸還的,貸款人可直接從借款入賬户中扣收。
第三條 還款資金來源
借款人應用下列資金,但不僅限於下列資金,歸還本合同項下借款本息。
。
。
。
。
第四條 雙方權利、義務及違約責任
1.借款人必須遵守中國人民銀行和中國農業發展銀行關於政策性貸款賬户管理及資金結算管理的規定;否則,貸款人有權停止發放尚未發放的貸款,並可提前收回已發放的部分或全部貸款。
2.借款人必須嚴格按本合同約定的用途使用貸款;否則,貸款人有權停止發放尚未發放的貸款,並可提前收回已發放的部分或全部貸款。同時,對違約使用部分,按日利率__________計收利息。
3.借款逾期而又未簽訂延期還款協議,貸款人對借款逾期部分按日利率___________計收利息。
4.借款人應及時向貸款人提供真實完整的財會報表和統計報表等資料,配合貸款人的調查、審查、檢查;否則,貸款人有權採取包括停止發放貸款、提前收回已發放貸款等相應的信貸制裁措施。
5.借款人有承包、租賃、合併、分立、聯營等改變經營方式行為,均應最遲於變更前30天書面通知貸款人,並積極落實債務;否則,貸款人有權採取相應的制裁措施和使貸款免受損失的防範措施。
6.借款人不得擅自對他人債務提供擔保,以保證政策性貸款得安全。借款人對外任何擔保均應提前30天通知貸款人,並以不超過其淨資產總額為限。否則,貸款人有權採取相應的制裁措施和使貸款免受損失的防範措施。
7.借款人發現有危及貸款人債權安全的情況時,應及時通知貸款人,並應及時採取保全措施
個人小額貸款協議 篇6
(以下簡稱甲方)經雙方協商,就乙方(以下簡稱乙方)為 在天門市作用社貸款提供擔保一事達成如下協議:
一、乙方為 在市信用社貸款(大寫: )提供全額連帶責任擔保。
二、乙方為 擔保範圍包括:全部債務本金、延期利息、罰息、複利、違約金、賠償金、實現債權的費用和其他應付費用(如訴訟費、律師費等)。
三、乙方保證向甲方提供的資料和信息都是真實、準確、完整的,不存在虛假記載、重大遺漏或誤導性陳述。
四、乙方提供擔保已徵得配偶同意。
五、如 在借款到期後未能還清貸款,乙方承諾在接到甲方通知之日起五個工作日內無條件履行擔保責任。
六、甲方有權對乙方提供的資料進行核實,乙方應積極配合甲方的調查核實。
七、甲方承諾為 在信用社貸款提供全額擔保,對乙方所提交的有關文件、財務資料及其他相關資料中的非公開信息依法保密。
八、乙方不履行擔保責任的,甲方有權按《職工個人收入證明》約定,按月從其單位扣收所有收入。
九、如果乙方拒不履行擔保責任或扣收的收入在6個月內仍不能還清 所欠貸款本息,甲方將通過法院訴訟解決。
十、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十一、雙方載明的地址及通訊聯繫方式發生變更的,應以書面形式及時通知對方。
十二、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十三、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個人小額貸款協議 篇7
借款人:電話:通訊地址:
擔保人:電話:通訊地址:
貸款人:
電話:通訊地址:
鑑於借款人向貸款人申請貸款,為明確雙方權利義務,借款人與貸款人經協商一致,特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貸款
1.1幣種:。1.2金額(大寫):。
1.3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1.4本合同項下的貸款僅限用於資金週轉。
第二條利率及利息的計付
2.1借款利率:2%。月利息。按月支付。每月日前支付利息。
2.2實際的放款日和放款金額以《借款憑證》的記載為準。第三條,借款人的陳述與保證
1.1簽署和履行本合同是借款人真實的意思表示,並經過所有必須的同意、批准及授權,不存在任何法律上的瑕疵。第五條貸款人的權利與義務
1.1貸款人有權按照本合同約定收回貸款本金、利息(包括複利、逾期及挪用罰息),收取借款人應付的費用,行使法律規定或本合同約定的其他權利。
1.2對借款人提供的財務、經營資料及信息保密,但法律另有規定或本合同另有約定的除外。
第四條借款人的義務
1.1借款人應當按本合同約定的時間、金額和幣種償還本合同項下的貸款本金並支付利息。
1.2借款人不應將本合同項下貸款挪作他用。
1.3借款人應承擔本合同項下的費用支出,包括但不限於公證費、鑑定費、評估費、登記費、保險費等。
1.4借款人應遵循貸款人與辦理貸款業務相關的業務制度及操作慣例,包括但不限於配合貸款人對貸款使用情況和借款人經營情況的監督檢查,及時提供貸款人要求的一切財務報表、其他資料及信息,並保證所提供文件、資料和信息是真實、完整、準確的。
1.5借款人有下列任一事項時,應當至少提前30天書面通知貸款人,並且,在清償本合同項下貸款本息或提供貸款人認可的還款方案及擔保前不應採取行動:
(1)出售、贈與、出租、出借、轉移、抵押、質押或以其他方式處分重要資產、資產的全部或大部分;
(2)經營體制或產權組織形式發生或可能發生重大變化,包括但不限於實施承包、租賃、聯營、公司制改造、股份合作制改造、企業出售、合併(兼併)、合資(合作)、分立、設立子公司、產權轉讓、減資等。
1.6借款人應當在下列事項發生或可能發生之日起7日內書面通知貸款人:
(1)修改章程,變更企業名稱、法定代表人(負責人)、住所、通訊地址或營業範圍等工商登記事項,作出對財務、人事有重大影響的決定;
(2)借款人或擔保人擬申請破產或可能或已被債權人申請破產;
(3)涉及重大訴訟或仲裁案件,或者,主要資產或本合同項下擔保物被採取了財產保全等強制措施;
(4)為第三方提供保證,並因此而對其財務狀況或履行本合同項下義務的能力產生重大不利影響;
(5)簽署對其經營和財務狀況有重大影響的合同;
(6)借款人或擔保人停產、歇業、解散、停業整頓、被撤銷或營業執照被吊銷;
(7)借款人、借款人的法定代表人(負責人)或主要管理人員涉及違法活動;
(8)經營出現嚴重困難,財務狀況惡化,或發生對借款人經營、財務狀況或償債能力有
負面影響的其他事件。
1.7本合同項下的擔保發生不利於貸款人債權的變化時,借款人應按貸款人的要求及時提供貸款人認可的其他擔保。
本款所稱"變化"包括但不限於:擔保人停產、歇業、解散、停業整頓、被撤銷、營業執照被吊銷、申請或被申請破產;擔保人的經營或財務狀況有重大變化;擔保人涉及重大訴訟或仲裁案件;擔保物的價值減少或可能減少或被採取財產保全等強制措施;擔保人在擔保合同項下有違約行為;擔保人與借款人發生爭議;擔保人要求解除擔保合同;擔保合同未生效或無效或被撤銷;擔保物權不成立或無效;或影響貸款人債權安全的其他事件等。
第五條其他約定事項
借款人必須提供公司認可的有效擔保方式,並與貸款人簽訂相關的的擔保合同,如果借款人未按本協議約定償還貸款本息,借款人自願接受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強制執行,同時貸款人有權按照公證書賦予的強制執行效力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抵(質)押合同》中約定的抵(質)押物或要求保證人承擔連帶清償責任。
第六條貸款的提前到期
出現下列任一情形時,貸款人有權停止支付借款人尚未使用的貸款,單方面宣佈合同項下已發放的貸款本金部分和全部提前到期並要求借款人立即償還所有到期貸款本金並結清利息:
(1)借款人在第四條項下所作陳述與保證不真實;
(2)借款人違反本合同的約定;
(3)第六條的第1.6小條所列應通知的任何事項之一實際發生,貸款人認為將影響其債權的安全;
(4)借款人在履行與貸款人訂立的其他合同時,有遲延履行等違約行為且經貸款人催告後仍未予以糾正。
第七條違約及違約責任
1.1借款人未按時足額償還貸款本金、支付利息或未按本合同約定用途使用貸款的,貸款人按逾期貸款的罰息利率或挪用貸款的罰息利率計收利息,並對應付未付利息計收復利。
1.2借款人未按時足額償還貸款本金、支付利息的,應當承擔貸款人為實現債權而支付的催收費、訴訟費(或仲裁費)、保全費、公告費、執行費、律師費、差旅費及其他費用。
1.3借款人有逃避貸款人監督、拖欠貸款本金及利息、惡意逃廢債等行為時,貸款人有權將該種行為向有關單位通報,並在新聞媒體上公告。
第八條扣劃約定
1.1借款人有到期應付的貸款本金、利息、罰息、複利或其他費用時,授權貸款人扣劃借款人在委託銀行開立的任一賬户中的資金用於清償。
1.2扣劃後,貸款人應將扣劃所涉賬號、借款合同號、《借款憑證》編號、扣劃金額及剩餘的債務金額通知借款人。
1.3扣劃所得款項不足以清償借款人全部債務時,應首先用於抵償到期未付的費用。本金及利息逾期不足90天的,抵償費用後的餘額先用於抵償到期未付的利息或罰息、複利,再用於抵償到期未付的本金;本金或利息逾期90天的,抵償費用後的餘額先用於抵償到期未付的本金,再用於抵償到期未付的利息或罰息、複利。
1.4扣劃所得款項與需抵償的債務幣種不一致的,按委託銀行在扣劃日公佈的匯率折算為抵償債務的金額。
第九條爭議解決
本合同項下爭議依下列第(1)種方式解決。爭議期間,各方仍應繼續履行未涉爭議的條款。
(1)向貸款人所在地有管轄權的法院起訴;
(2)由仲裁委員會依申請仲裁時該會現行有效的仲裁規則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各方均有約束力。
第十條其他條款
1.1借款人已通讀上述條款,貸款人已應借款人的要求作了相應説明,借款人對所有內容無異議。
1.2本合同項下的《借款憑證》以及雙方確認的相關/fanwen/1578/文件、資料均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
1.3本合同經借款人法定代表人(負責人)或授權代表簽字(或蓋章)並加蓋公章、貸款人負責人或授權代表簽字並加蓋單位印章後生效。
1.4本合同正本一式份,簽約雙方及擔保人各執一份。本頁以下無正文。
借款人(公章)貸款人:(簽字)
擔保人:負責人或授權代表(簽字或蓋章)
(簽字或蓋章)
簽署日:年月日簽署日:年月日
個人小額貸款協議 篇8
貸款方:_____________
借款方:_____________
一、借款用途
二、借款金額
借款方向貸款方借款人民幣__________元。
三、借款利息
自支用貸款之日起,按實際支用數計算利息,並計算複利。在合同規定的借款期內,年利為_____%.借款方如果不按期歸還款,逾期部分加收利率_____%.
四、借款期限
借款方保證從_____年_____月起至_____年_____月止,按本合同規定的利息償還借款。貸款逾期不還的部分,貸款方有權限期追回貸款。
五、保證條款
(一)借款方用__________________做抵押,到期不能歸還貸款方的貸款,貸款方有權處理抵押品。借款方到期如數歸還貸款的,抵押權消滅。
(二)借款方必須按照借款合同規定的用途使用借款,不得挪作他用,不得用借款進行違法活動。
(三)借款方必須按合同規定的期限還本付息。
(四)乙方還款保證人____________,為確保本契約的履行,願與乙方負連帶返還借款本息的責任。
六、合同爭議的解決方式
雙方協商解決,解決不成,同意提交_______區人民法院(選擇性條款不得違反地域管轄和級別管轄,可選擇原告、被告、標的物、合同簽訂地、合同履行地)
七、本合同自__________________生效。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合同文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簽字、蓋章)______________ 乙方(簽字、蓋章)______________
合同簽訂日期______________ 合同簽訂日期______________
個人向個人借款合同協議範本三
甲方(借款人)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
乙方(貸款人)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
一、雙方就借款事項達成一致,約定如下:
二、借款金額
借款方向貸款方借人民幣________元。
三、借款利息
自支用貸款之日起,按實際支用數計算利息,並計算複利。在合同規定的借款期內,年利為______.借款方如果不按期歸還款,逾期部分加收利率_______.
四、借款期限
借款方保證從_____年_____月起至_____年_____月止,按本合同規定的利息償還借款。貸款逾期不還的部分,貸款方有權限期追回貸款。
五、條款變更
因國家變更利率,需要變更合同條款時,由雙方簽訂變更合同的文件,作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六、權利義務
貸款方有權監督貸款的使用情況,瞭解借款方的償債能力等情況。借款方應如實提供有關的資料。借款方如不按合同規定使用貸款,貸款方有權收回部分貸款,並對違約部分參照銀行規定加收罰息。貸款方提前還款的,應按規定減收利息。
七、保證條款
(一)借款方用__________做抵押,到期不能歸還貸款方的貸款,貸款方有權處理抵押品。借款方到期如數歸還貸款的,抵押權消滅。
(二)借款方必須按照借款合同規定的用途使用借款,不得挪作他用,不得用借款進行違法活動。
(三)借款方必須按合同規定的期限還本付息。
(四)借款方有義務接受貸款方的檢查、監督貸款的使用情況,瞭解借款方的計劃執行、經營管理、財務活動、物資庫存等情況。
(五)需要有保證人擔保時,保證人履行連帶責任後,有向借款方追償的權利,借款方有義務對保證人進行償還。
八、合同爭議的解決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當事人雙方友好協商解決,也可由第三人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可由任意一方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九、本合同未做約定的,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有關規定執行。
本合同一式2份,雙方各執1份。
貸款人:_____________
借款人:_____________
連帶保證人:_________
合同簽訂日期:____年___月___日
個人小額貸款協議 篇9
小額貸款有限責任公司
編號:
借 款 人: 電 話:
通訊地址:
擔 保 人: 電 話:
通訊地址:
貸 款 人:
電 話: 通訊地址:
鑑於借款人向貸款人申請貸款,為明確雙方權利義務,借款人與貸款人經協
商一致,特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貸款
1.1 幣種: 。
1.2 金額(大寫): 。
1.3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1.4本合同項下的貸款僅限用於 資金週轉 。
第二條 利率及利息的計付
2.1 借款利率: 2% 。月利息 。按月支付。每月 日前支付利息。
2. 2實際的放款日和放款金額以《借款憑證》的記載為準。
第三條,借款人的陳述與保證
1.1 簽署和履行本合同是借款人真實的意思表示,並經過所有必須的同意、批准及授權,不存在任何法律上的瑕疵。
第五條 貸款人的權利與義務
1.1 貸款人有權按照本合同約定收回貸款本金、利息(包括複利、逾期及挪用罰息),收取借款人應付的費用,行使法律規定或本合同約定的其他權利。
1.2 對借款人提供的財務、經營資料及信息保密,但法律另有規定或本合同另有約定的除外。
第四條 借款人的義務
1.1 借款人應當按本合同約定的時間、金額和幣種償還本合同項下的貸款本金並支付利息。
1.2 借款人不應將本合同項下貸款挪作他用。
1.3 借款人應承擔本合同項下的費用支出,包括但不限於公證費、鑑定費、評估費、登記費、保險費等。
1.4 借款人應遵循貸款人與辦理貸款業務相關的業務制度及操作慣例,包括但不限於配合貸款人對貸款使用情況和借款人經營情況的監督檢查,及時提供貸款人要求的一切財務報表、其他資料及信息,並保證所提供文件、資料和信息是真實、完整、準確的。
1.5 借款人有下列任一事項時,應當至少提前30天書面通知貸款人,並且,在清償本合同項下貸款本息或提供貸款人認可的還款方案及擔保前不應採取行動:
(1)出售、贈與、出租、出借、轉移、抵押、質押或以其他方式處分重要資產、資產的全部或大部分;
(2)經營體制或產權組織形式發生或可能發生重大變化,包括但不限於實施承包、租賃、聯營、公司制改造、股份合作制改造、企業出售、合併(兼併)、合資(合作)、分立、設立子公司、產權轉讓、減資等。
1.6 借款人應當在下列事項發生或可能發生之日起7日內書面通知貸款人:
(1)修改章程,變更企業名稱、法定代表人(負責人)、住所、通訊地址或營業範圍等工商登記事項,作出對財務、人事有重大影響的決定;
(2)借款人或擔保人擬申請破產或可能或已被債權人申請破產;
(3)涉及重大訴訟或仲裁案件,或者,主要資產或本合同項下擔保物被採取了財產保全等強制措施;
(4)為第三方提供保證,並因此而對其財務狀況或履行本合同項下義務的能力產生重大不利影響;
(5)簽署對其經營和財務狀況有重大影響的合同;
(6)借款人或擔保人停產、歇業、解散、停業整頓、被撤銷或營業執照被吊銷;
(7)借款人、借款人的法定代表人(負責人)或主要管理人員涉及違法活動;
(8)經營出現嚴重困難,財務狀況惡化,或發生對借款人經營、財務狀況或償債能力有負面影響的其他事件。
1.7 本合同項下的擔保發生不利於貸款人債權的變化時,借款人應按貸款人的要求及時提供貸款人認可的其他擔保。
本款所稱“變化”包括但不限於:擔保人停產、歇業、解散、停業整頓、被撤銷、營業執照被吊銷、申請或被申請破產;擔保人的經營或財務狀況有重大變化;擔保人涉及重大訴訟或仲裁案件;擔保物的價值減少或可能減少或被採取財產保全等強制措施;擔保人在擔保合同項下有違約行為;擔保人與借款人發生爭議;擔保人要求解除擔保合同;擔保合同未生效或無效或被撤銷;擔保物權不成立或無效;或影響貸款人債權安全的其他事件等。
第五條 其他約定事項
借款人必須提供公司認可的有效擔保方式,並與貸款人簽訂相關的的擔保合同,如果借款人未按本協議約定償還貸款本息,借款人自願接受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強制執行,同時貸款人有權按照公證書賦予的強制執行效力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抵(質)押合同》中約定的抵(質)押物或要求保證人承擔連帶清償責任。
第六條 貸款的提前到期
出現下列任一情形時,貸款人有權停止支付借款人尚未使用的貸款,單方面宣佈合同項下已發放的貸款本金部分和全部提前到期並要求借款人立即償還所有到期貸款本金並結清利息:
(1)借款人在第四條項下所作陳述與保證不真實;
(2)借款人違反本合同的約定;
(3)第六條的第1.6小條所列應通知的任何事項之一實際發生,貸款人認為將影響其債權的安全;
(4)借款人在履行與貸款人訂立的其他合同時,有遲延履行等違約行為且經貸款人催告後仍未予以糾正。
第七條 違約及違約責任
1.1 借款人未按時足額償還貸款本金、支付利息或未按本合同約定用途使用貸款的,貸款人按逾期貸款的罰息利率或挪用貸款的罰息利率計收利息,並對應付未付利息計收復利。
1.2 借款人未按時足額償還貸款本金、支付利息的,應當承擔貸款人為實現債權而支付的催收費、訴訟費(或仲裁費)、保全費、公告費、執行費、律師費、差旅費及其他費用。
1.3 借款人有逃避貸款人監督、拖欠貸款本金及利息、惡意逃廢債等行為時,貸款人有權將該種行為向有關單位通報,並在新聞媒體上公告。
第八條 扣劃約定
1.1 借款人有到期應付的貸款本金、利息、罰息、複利或其他費用時,授權貸款人扣劃借款人在委託銀行開立的任一賬户中的資金用於清償。
1.2 扣劃後,貸款人應將扣劃所涉賬號、借款合同號、《借款憑證》編號、扣劃金額及剩餘的債務金額通知借款人。
1.3 扣劃所得款項不足以清償借款人全部債務時,應首先用於抵償到期未付的費用。本金及利息逾期不足90天的,抵償費用後的餘額先用於抵償到期未付的利息或罰息、複利,再用於抵償到期未付的本金;本金或利息逾期90天的,抵償費用後的餘額先用於抵償到期未付的本金,再用於抵償到期未付的利息或罰息、複利。
1.4 扣劃所得款項與需抵償的債務幣種不一致的,按委託銀行在扣劃日公佈的匯率折算為抵償債務的金額。
第九條 爭議解決
本合同項下爭議依下列第(1)種方式解決。爭議期間,各方仍應繼續履行未涉爭議的條款。
(1)向貸款人所在地有管轄權的法院起訴;
(2)由 仲裁委員會依申請仲裁時該會現行有效的仲裁規則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各方均有約束力。
第十條 其他條款
1.1借款人已通讀上述條款,貸款人已應借款人的要求作了相應説明,借款人對所有內容無異議。
1.2本合同項下的《借款憑證》以及雙方確認的相關文件、資料均為本合
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
1.3本合同經借款人法定代表人(負責人)或授權代表簽字(或蓋章)並加蓋公章、貸款人負責人或授權代表簽字並加蓋單位印章後生效。
1.4本合同正本一式 份,簽約雙方及擔保人各執一份。
本頁以下無正文。
借款人(公章)
擔保人:
(簽字或蓋章)
簽署日: 年 月 日
貸款人:(簽字) 負責人或授權代表
(簽字或蓋章) 簽署日: 年 月 日
個人小額貸款協議 篇10
天門市勞動就業管理局(以下簡稱甲方)
經雙方協商,就乙方
(以下簡稱乙方)
為 在天門市作用社貸款提供擔保一事達成如下協議:
一、乙方為 在市信用社貸款(大寫: )提供全額連帶責任擔保。
二、乙方為 擔保範圍包括:全部債務本金、延期利息、罰息、複利、違約金、賠償金、實現債權的費用和其他應付費用(如訴訟費、律師費等)。
三、乙方保證向甲方提供的資料和信息都是真實、準確、完整的,不存在虛假記載、重大遺漏或誤導性陳述。
四、乙方提供擔保已徵得配偶同意。
五、如 在借款到期後未能還清貸款,乙方承諾在接到甲方通知之日起五個工作日內無條件履行擔保責任。小額貸款合同範本六、甲方有權對乙方提供的資料進行核實,乙方應積極配合甲方的調查核實。
七、甲方承諾為 在信用社貸款提供全額擔保,對乙方所提交的有關文件、財務資料及其他相關資料中的非公開信息依法保密。
八、乙方不履行擔保責任的,甲方有權按《職工個人收入證明》約定,按月從其單位扣收所有收入。
九、如果乙方拒不履行擔保責任或扣收的收入在6個月內仍不能還清 所欠貸款本息,甲方將通過法院訴訟解決。
十、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十一、雙方載明的地址及通訊聯繫方式發生變更的,應以書面形式及時通知對方。
十二、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十三、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
注:天門市勞動就業管理局
地址:天門市鍾惺大道43號
聯繫人:電話:
地址:電話:
甲方(簽章): 乙方(簽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職工個人收入證明
市勞動就業管理局:
茲證明 同志(身份證號: )系我單位在編在崗正式員工,現在我單位 崗位任職,月收入(人民幣) 元,年收入(人民幣) 元,(大寫: )。
本單位承諾:上述證明是真實的,如因上述證明與事實不符而導致貴局經濟損失,本單位承擔一節法律責任;如 同志擔保的貸款到期不能按時還款,本單位承諾(以就業局通知時間為準)為貴局按月扣收該同志收入用來償還其擔保的貸款。
擔保人意見: 單位蓋章:
聯繫電話: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個人小額貸款協議 篇11
貸款方(以下稱甲方):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
聯繫方式:_________________
借款方(以下稱乙方):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
聯繫方式: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為進行生產(或經營活動),向甲方申請借款,甲方已經審查批准,經雙方協商,特訂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條甲方將貸款人民幣_____________元,發放給乙方。
第二條借款的利息為________________。
第三條貸款期限
乙方對貸款使用期限為________________年,貸款期限自簽訂貸款合同之日起計算。貸款本金分兩次發放,第一次從簽訂合同之日起_______________日內到位,第二次在簽訂合同之日起________________個月內到位,每次發放金額各佔貸款總額的50%。簽訂合同________________年之日歸還貸款本金。如乙方不能按照期限歸還貸款本金,將由擔保方即丙方負責還款。
第四條甲方有權監督貸款的使用情況,瞭解乙方的償債能力等情況。乙方應如實提供有關的資料。
第五條甲方應在合同生效日起__________個月內,按期按合同規定數額向乙方提供貸款。
第六條保證
(一)乙方必須按照借款合同規定的用途使用借款,不得挪作他用,不得用借款進行違法活動。
(二)乙方必須按合同規定的期限還本付息。
(三)乙方有義務接受甲方的檢查、監督貸款的使用情況,瞭解借款方的計劃執行、經營管理、財務活動、物資庫存等情況。
(四)需要有保證人擔保時,保證人履行連帶責任後,有向乙方追償的權利,乙方有義務對保證人進行償還。
第七條罰則
如乙方不能在規定時間內開展業務,或是向甲方提供的情況、報表及其他資料不真實,或者有違反合同有關條款行為,甲方將向乙方發出警告。在收到甲方警告後,乙方在________________個工作日內不能糾正時,甲方可要求乙方返回已發放的全部貸款,並要求乙方按商業貸款計算利息(時間自收到貸款之日開始計),並收取每天貸款總額千分之一的罰金。如乙方在發生上述情況時拒不執行合同,甲方可依據情況,有權單方面終止合同,並且將由丙方承擔歸還貸款本金、商業利息和罰金,若丙方拒不執行,將接受經濟、法律、行政的處罰。
第八條合同的變更、解除
(一)合同生效後,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和解除本合同。
(二)未經甲方批准,不可延長貸款期限和更改經營項目,如違反合同規定,將按照合同第七條處罰。
(三)甲、乙任何一方,如需變更本合同的條款時均應及時通知對方和丙方,並經三方協商一致,達成書面協議。
(四)甲、乙任何一方需解除合同時,應及時書面通知對方和丙方,並就合同解除後有關事宜協商一致達成書面協議。解除合同的前提條件是歸還全部貸款本金。
(五)在規定貸款時間內,乙方因不可抗力發生改變經營方式、出兑或停業等情形時,乙方應歸還貸款本金,若乙方不能還款,應由丙方負責還款,違約責任見第七條。
(六)在本合同有效期內,任何一方變更住所、通信地址時,應在變更後_______________個工作日內書面通知其他兩方,否則將按惡意違約處理,按第七條罰則處理。
第九條爭議解決辦法
甲乙雙方在本合同履行期間如果發生爭議,雙方應該協商解決,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可向本合同簽訂地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條本合同後附擔保合同,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與擔保合同相牴觸時,由甲方負責解釋。
第十一條本合同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解決。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各一份。
甲方(簽名蓋章):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簽名蓋章):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
個人小額貸款協議 篇12
借款人:電話:通訊地址:
擔保人:電話:通訊地址:
貸款人:
電話:通訊地址:
鑑於借款人向貸款人申請貸款,為明確雙方權利義務,借款人與貸款人經協商一致,特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貸款
1.1幣種:。1.2金額(大寫):。
1.3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1.4本合同項下的貸款僅限用於資金週轉。
第二條利率及利息的計付
2.1借款利率:2%。月利息。按月支付。每月日前支付利息。
2.2實際的放款日和放款金額以《借款憑證》的記載為準。第三條,借款人的陳述與保證
1.1簽署和履行本合同是借款人真實的意思表示,並經過所有必須的同意、批准及授權,不存在任何法律上的瑕疵。第五條貸款人的權利與義務
1.1貸款人有權按照本合同約定收回貸款本金、利息(包括複利、逾期及挪用罰息),收取借款人應付的費用,行使法律規定或本合同約定的其他權利。
1.2對借款人提供的財務、經營資料及信息保密,但法律另有規定或本合同另有約定的除外。
第四條借款人的義務
1.1借款人應當按本合同約定的時間、金額和幣種償還本合同項下的貸款本金並支付利息。
1.2借款人不應將本合同項下貸款挪作他用。
1.3借款人應承擔本合同項下的費用支出,包括但不限於公證費、鑑定費、評估費、登記費、保險費等。
1.4借款人應遵循貸款人與辦理貸款業務相關的業務制度及操作慣例,包括但不限於配合貸款人對貸款使用情況和借款人經營情況的監督檢查,及時提供貸款人要求的一切財務報表、其他資料及信息,並保證所提供文件、資料和信息是真實、完整、準確的。
1.5借款人有下列任一事項時,應當至少提前30天書面通知貸款人,並且,在清償本合同項下貸款本息或提供貸款人認可的還款方案及擔保前不應採取行動:
(1)出售、贈與、出租、出借、轉移、抵押、質押或以其他方式處分重要資產、資產的全部或大部分;
(2)經營體制或產權組織形式發生或可能發生重大變化,包括但不限於實施承包、租賃、聯營、公司制改造、股份合作制改造、企業出售、合併(兼併)、合資(合作)、分立、設立子公司、產權轉讓、減資等。
1.6借款人應當在下列事項發生或可能發生之日起7日內書面通知貸款人:
(1)修改章程,變更企業名稱、法定代表人(負責人)、住所、通訊地址或營業範圍等工商登記事項,作出對財務、人事有重大影響的決定;
(2)借款人或擔保人擬申請破產或可能或已被債權人申請破產;
(3)涉及重大訴訟或仲裁案件,或者,主要資產或本合同項下擔保物被採取了財產保全等強制措施;
(4)為第三方提供保證,並因此而對其財務狀況或履行本合同項下義務的能力產生重大不利影響;
(5)簽署對其經營和財務狀況有重大影響的合同;
(6)借款人或擔保人停產、歇業、解散、停業整頓、被撤銷或營業執照被吊銷;
(7)借款人、借款人的法定代表人(負責人)或主要管理人員涉及違法活動;
(8)經營出現嚴重困難,財務狀況惡化,或發生對借款人經營、財務狀況或償債能力有
1.7本合同項下的擔保發生不利於貸款人債權的變化時,借款人應按貸款人的要求及時提供貸款人認可的其他擔保。
本款所稱"變化"包括但不限於:擔保人停產、歇業、解散、停業整頓、被撤銷、營業執照被吊銷、申請或被申請破產;擔保人的經營或財務狀況有重大變化;擔保人涉及重大訴訟或仲裁案件;擔保物的價值減少或可能減少或被採取財產保全等強制措施;擔保人在擔保合同項下有違約行為;擔保人與借款人發生爭議;擔保人要求解除擔保合同;擔保合同未生效或無效或被撤銷;擔保物權不成立或無效;或影響貸款人債權安全的其他事件等。
第五條其他約定事項
借款人必須提供公司認可的有效擔保方式,並與貸款人簽訂相關的的擔保合同,如果借款人未按本協議約定償還貸款本息,借款人自願接受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強制執行,同時貸款人有權按照公證書賦予的強制執行效力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抵(質)押合同》中約定的抵(質)押物或要求保證人承擔連帶清償責任。
第六條貸款的提前到期
出現下列任一情形時,貸款人有權停止支付借款人尚未使用的貸款,單方面宣佈合同項下已發放的貸款本金部分和全部提前到期並要求借款人立即償還所有到期貸款本金並結清利息:
(1)借款人在第四條項下所作陳述與保證不真實;
(2)借款人違反本合同的約定;
(3)第六條的第1.6小條所列應通知的任何事項之一實際發生,貸款人認為將影響其債權的安全;
(4)借款人在履行與貸款人訂立的其他合同時,有遲延履行等違約行為且經貸款人催告後仍未予以糾正。
第七條違約及違約責任
1.1借款人未按時足額償還貸款本金、支付利息或未按本合同約定用途使用貸款的,貸款人按逾期貸款的罰息利率或挪用貸款的罰息利率計收利息,並對應付未付利息計收復利。
1.2借款人未按時足額償還貸款本金、支付利息的,應當承擔貸款人為實現債權而支付的催收費、訴訟費(或仲裁費)、保全費、公告費、執行費、律師費、差旅費及其他費用。
1.3借款人有逃避貸款人監督、拖欠貸款本金及利息、惡意逃廢債等行為時,貸款人有權將該種行為向有關單位通報,並在新聞媒體上公告。
第八條扣劃約定
1.1借款人有到期應付的貸款本金、利息、罰息、複利或其他費用時,授權貸款人扣劃借款人在委託銀行開立的任一賬户中的資金用於清償。
1.2扣劃後,貸款人應將扣劃所涉賬號、借款合同號、《借款憑證》編號、扣劃金額及剩餘的債務金額通知借款人。
1.3扣劃所得款項不足以清償借款人全部債務時,應首先用於抵償到期未付的費用。本金及利息逾期不足90天的,抵償費用後的餘額先用於抵償到期未付的利息或罰息、複利,再用於抵償到期未付的本金;本金或利息逾期90天的,抵償費用後的餘額先用於抵償到期未付的本金,再用於抵償到期未付的利息或罰息、複利。
1.4扣劃所得款項與需抵償的債務幣種不一致的,按委託銀行在扣劃日公佈的匯率折算為抵償債務的金額。
第九條爭議解決
本合同項下爭議依下列第(1)種方式解決。爭議期間,各方仍應繼續履行未涉爭議的條款。
(1)向貸款人所在地有管轄權的法院起訴;
(2)由仲裁委員會依申請仲裁時該會現行有效的仲裁規則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各方均有約束力。
第十條其他條款
1.1借款人已通讀上述條款,貸款人已應借款人的要求作了相應説明,借款人對所有內容無異議。
1.2本合同項下的《借款憑證》以及雙方確認的相關/fanwen/1578/文件、資料均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
1.3本合同經借款人法定代表人(負責人)或授權代表簽字(或蓋章)並加蓋公章、貸款人負責人或授權代表簽字並加蓋單位印章後生效。
1.4本合同正本一式份,簽約雙方及擔保人各執一份。
借款人(公章)貸款人:(簽字)
擔保人:負責人或授權代表(簽字或蓋章)
(簽字或蓋章)
簽署日:年月日簽署日:年月日
個人小額貸款協議 篇13
貸 款 方:_________________
地 址:全國各地均可辦理
郵編: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借 款 方: 銀行賬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規定,經貸款方、借款方、擔保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共同信守。
第一條 貸款種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 借款金額(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條 借款用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條 借款利率:借款利率月息 1%,按季度收息,利隨本清。
第五條 借款期限:
借款期限自____ 年____ 月____ 日起,至____ 年____ 月____ 日止。借款實際發放和期限以借據分 1 次發放和收回。借據應作為合同附件,同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六條 還款資金來源及還款方式:
1.還款資金來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還款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八條 違約責任:
1.簽訂本合同後,貸款方應在借款方提出借據 1 日內(假日順延)將貸款放出,轉入借款方帳户或由貸款方(銀行)開出匯票發放給借款方。如貸款方未按期發放貸款(匯票),應按違約數額和延期天數的貸款利息的20%向借款方償付違約金。
2.借款方如不按合同規定的用途使用借款,貸款方有權收回部分或全部貸款,對違約使用部分,按銀行規定加收罰息。借款方如在使用借款中造成物資積壓或損失浪費或進行非法經營,貸款方不負任何責任,並有權按銀行規定加收罰息或從借款方帳户中收貸款本息。如借款方有意轉移並違約使用資金,貸款方有權商請其他開户行代為扣款清償。
3.借款方應按合同規定的時間還款。如借方需要將借款展延,應在借款到期前5日向貸款方提出申請,有保證方的,還應由保證方簽署同意延長擔保期限,經貸款方審查同意後辦理延期手續。如借款方不按期償還借款,貸款方有權限期追回貸款,並按銀行規定收逾期利息和罰息。如企業經營不善發生虧損或虛盈實虧,危及貸款安全時,貸款方有權提前收回貸款。
第九條 合同變更或解除:除《合同法》規定允許變更或解除合同的情況外,任何一方當事人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當事人一方依據《合同法》要求變更或解除合同時,應及時採用書面形式通知其他當事人,並達成書面協議,本合同變更或解除後,借款方佔用的借款和應付的利息,仍應按本合同的規定償付。
第十條 解決合同糾紛的方式,執行本合同發生
爭議。由當事人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雙方同意按( )項處理。
(1)由仲裁委員會仲裁。
(2)向人民法院起訴。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個人小額貸款協議 篇14
個人小額貸款合同範本(一)
貸款方(以下稱甲方):
身份證號:
住址:
聯繫方式:
借款方(以下稱乙方):
身份證號:
住址:
聯繫方式:
乙方為進行生產(或經營活動),向甲方申請借款,甲方已經審查批准,經雙方協商,特訂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條甲方將貸款人民幣_________元,發放給乙方。
第二條借款的利息為_______。
第三條貸款期限
乙方對貸款使用期限為_______年,貸款期限自簽訂貸款合同之日起計算。貸款本金分兩次發放,第一次從簽訂合同之日起______日內到位,第二次在簽訂合同之日起_______個月內到位,每次發放金額各佔貸款總額的50%。簽訂合同_______年之日歸還貸款本金。如乙方不能按照期限歸還貸款本金,將由擔保方即丙方負責還款。
第四條甲方有權監督貸款的使用情況,瞭解乙方的償債能力等情況。乙方應如實提供有關的資料。
第五條甲方應在合同生效日起____個月內,按期按合同規定數額向乙方提供貸款。
第六條保證
(一)乙方必須按照借款合同規定的用途使用借款,不得挪作他用,不得用借款進行違法活動。
(二)乙方必須按合同規定的期限還本付息。
(三)乙方有義務接受甲方的檢查、監督貸款的使用情況,瞭解借款方的計劃執行、經營管理、財務活動、物資庫存等情況。
(四)需要有保證人擔保時,保證人履行連帶責任後,有向乙方追償的權利,乙方有義務對保證人進行償還。
第七條罰則
如乙方不能在規定時間內開展業務,或是向甲方提供的情況、報表及其他資料不真實,或者有違反合同有關條款行為,甲方將向乙方發出警告。在收到甲方警告後,乙方在_______個工作日內不能糾正時,甲方可要求乙方返回已發放的全部貸款,並要求乙方按商業貸款計算利息(時間自收到貸款之日開始計),並收取每天貸款總額千分之一的罰金。如乙方在發生上述情況時拒不執行合同,甲方可依據情況,有權單方面終止合同,並且將由丙方承擔歸還貸款本金、商業利息和罰金,若丙方拒不執行,將接受經濟、法律、行政的處罰。
第八條合同的變更、解除
(一)合同生效後,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和解除本合同。
(二)未經甲方批准,不可延長貸款期限和更改經營項目,如違反合同規定,將按照合同第七條處罰。
(三)甲、乙任何一方,如需變更本合同的條款時均應及時通知對方和丙方,並經三方協商一致,達成書面協議。
(四)甲、乙任何一方需解除合同時,應及時書面通知對方和丙方,並就合同解除後有關事宜協商一致達成書面協議。解除合同的前提條件是歸還全部貸款本金。
(五)在規定貸款時間內,乙方因不可抗力發生改變經營方式、出兑或停業等情形時,乙方應歸還貸款本金,若乙方不能還款,應由丙方負責還款,違約責任見第七條。
(六)在本合同有效期內,任何一方變更住所、通信地址時,應在變更後______個工作日內書面通知其他兩方,否則將按惡意違約處理,按第七條罰則處理。
第九條爭議解決辦法
甲乙雙方在本合同履行期間如果發生爭議,雙方應該協商解決,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可向本合同簽訂地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條本合同後附擔保合同,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與擔保合同相牴觸時,由甲方負責解釋。
第十一條本合同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解決。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各一份。
甲方(簽名蓋章):
日期:年月日
乙方(簽名蓋章):
日期:年月日
個人小額貸款合同範本(二)
甲方(借款人):
身份證號碼:
乙方(貸款人):
身份證號碼:
風險提示:
借款、還款都必須注意保存好相關的書面證據。一般而言,欠條或者借條在債務人之手時,可能將被推定為該債務已經清償。原告主張債權時,如無法提供書面借據的,應提供必要的事實根據或與自己無利害關係的兩人以上的證人證言,來支持自己的主張。
一、為了明確責任,恪守信用,在雙方自願、協商情況下特簽訂本合同以資共同信守。
二、借款金額
借款方向貸款方借人民幣________元。
三、借款利息
自支用貸款之日起,按實際支用數計算利息,並計算複利。在合同規定的借款期內,年利為______。借款方如果不按期歸還款,逾期部分加收利率_______。
四、借款期限
借款方保證從_____年_____月起至_____年_____月止,按本合同規定的利息償還借款。貸款逾期不還的部分,貸款方有權限期追回貸款。
五、條款變更
因國家變更利率,需要變更合同條款時,由雙方簽訂變更合同的文件,作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六、權利義務
貸款方有權監督貸款的使用情況,瞭解借款方的償債能力等情況。借款方應如實提供有關的資料。借款方如不按合同規定使用貸款,貸款方有權收回部分貸款,並對違約部分參照銀行規定加收罰息。貸款方提前還款的,應按規定減收利息。
七、保證條款
(一)借款方用__________做抵押,到期不能歸還貸款方的貸款,貸款方有權處理抵押品。借款方到期如數歸還貸款的,抵押權消滅。
(二)借款方必須按照借款合同規定的用途使用借款,不得挪作他用,不得用借款進行違法活動。
(三)借款方必須按合同規定的期限還本付息。
(四)借款方有義務接受貸款方的檢查、監督貸款的使用情況,瞭解借款方的計劃執行、經營管理、財務活動、物資庫存等情況。
(五)需要有保證人擔保時,保證人履行連帶責任後,有向借款方追償的權利,借款方有義務對保證人進行償還。
八、合同爭議的解決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當事人雙方友好協商解決,也可由第三人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可由任意一方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九、本合同未做約定的,按照《民法典》的有關規定執行。
本合同一式2份,雙方各執1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貸款人(簽名蓋章):
日期:年月日
借款人(簽名蓋章):
日期:年月日
連帶保證人(簽名蓋章):
日期:年月日
個人小額貸款協議 篇15
合夥人:
合夥人:
第一條:合夥經營項目和範圍
第二條:合夥期限為五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第三條:出資額、方式、期限
1、合夥人 以現金方式出資,計人民幣 萬元;合夥人以現金方式出資,計人民幣 萬元;
2、各合夥人的出資,於 年 月 日以前交齊,逾期不交或未交齊的,應對應交未交金額數計付銀行利息並賠償由此造成的損失。
3、本合夥出資共計人民幣 萬元。合夥期間各合夥人的出資為共有財產,不得隨意請求分割。合夥終止後,各合夥人的出資仍為個人所有屆時予以返還。
第四條:盈餘分配與債務承擔
1、盈餘分配,以出資額為依據,按比例分配。
2、債務承擔,合夥債務現有合夥財產償還,合夥財產不足清償時,以各合夥人的出資額為據,按比例承擔。
第五條:入夥、退夥、出資的轉讓
1、入夥:需承認本合同;需經全體合夥人同意;執行合同規定的權利義務。
2、退夥:退貨需提前 3個月告知其他合夥人並經全體合夥人同意;退夥後以退夥時的財產狀況進行結算,不論何種方式出資,均以金錢結算;未經合夥人同意而自行退夥給合夥造成損失的,應進行賠償。
3、出資的轉讓:允許合夥人轉讓自己的出資。轉讓時合夥人有首先受讓權。如轉讓合夥人以外的第三人,第三人應按入夥對待。否則以退夥對待轉讓人。
第六條:合夥負責人及其他合夥人的權利
1、 為合夥負責人。其權限為:對外開展業務,訂立合同;對合夥事務進行日常管理;負責經營、購進常用物品;支付合夥債務。
2、其他合夥人的權利:參與合夥事務的管理;聽取合夥負責人開展業務情況的報告;檢查合夥賬冊及經營情況;共同決定合夥重大事項。
第七條:禁止行為
1、未經全體合夥人同意,禁止任何合夥人私自以合夥名義進行業務活動;如其業務獲得利益歸合夥,造成損失按實際損失賠償。
2、禁止合夥人經營與合夥競爭的業務。
3、禁止合夥人再加入其他合夥。
4、如合夥人違反上述各條,應按實際損失賠償,勸阻不聽者可由全體合夥人決定除名。
第八條:合夥的終止及終止後的事項
1、合夥因以下事由之一得終止:合夥期屆滿;全體合夥人同意終止合夥關係;合夥事務完成或不能完成;法院根據有關當事人請求判決解除。
2、合夥終止後的事項:即行推舉清算人,並邀請審計機構參與清算;清算後如有虧損,不論合夥人出資多少,先以合夥共同財產償還,合夥財產不足清償處分,由合夥人按出資比例承擔。
第九條:糾紛的解決
合夥人之間如發生糾紛,應共同協商,如協商不成,可以訴至法院解決。
合夥人(簽章): 合夥人(簽章):
簽約時間: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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