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產品開發保密協議(精選14篇)

產品開發保密協議(精選14篇)

產品開發保密協議 篇1

甲方:____________公司 乙方(受聘人):____________

產品開發保密協議(精選14篇)

根據國家、省、市有關的法律法規規定,鑑於乙方在甲方財務部門任職且獲得甲方支付的相應報酬,雙方當事人就乙方在職或離職以後保守甲方的技術信息及經營信息之商業祕密的有關事項,本着自願、公平及誠實信用原則,經協商一致,訂立下列具體條款:

一、保密範圍:

1、甲方之技術信息、經營信息、人力資源管理信息、財務信息等屬於保密範圍,具體包括但不限於如下:

1)技術信息:是指公司所屬系統產品開發、生產或製造過程中的祕密技術、非專利技術成果、專有技術,包括:產品方案、工程設計、製造方法、工藝流程、技術指標、計算機軟件、數據庫、研究開發記錄、技術報告、檢測報告、實驗數據、試驗結果、圖紙、樣品、樣機、模具、操作手冊、技術文擋及相關的函電,質量控制和管理方面的技術知識以及相關領域的制度、流程、規則等內容。

2)經營信息:是指與公司經營範圍相關之經營活動當中所涉及的相關戰略規劃、情報、計劃、方案、方法、程序、經營決策,包括:推銷計劃、進貨渠道、技術來源、銷售網絡、產品價格、供求狀況、產品開發計劃、產品市場定位、產品分銷途徑、產品區域分佈、客户名單、合作協議、行銷計劃、採購資料、定價政策、財務資料以及相關領域的經營數據等制度、流程、規則等內容。

3)人力資源管理信息:是指公司人力資源管理活動中所涉及的人力資源現狀分析、診斷及戰略規劃、計劃,定崗定編方案,人力資源費用預算(含人力資源費用與成本分析),重要崗位的管理或技術人員的招聘、培訓動態、考核、薪資、檔案,相關人力資源合同、協議(含服務協議),人力資源異動統計數據分析與調整對策等,及相關人力資源政策、制度、流程、規則等內容。

4)財務信息:各項銷售費用、利潤數據、種類憑證、各項報表包括對外財務報表、內部管理報表、預決算報表等,及公司享受的税務政策;內部預算流程、操作手冊;財務制度等。

5)同時,在甲方生產和經營中,某一信息的泄露會造成下列後果之一的,也屬於甲方的商業祕密範圍:

a、影響公司發展的事項;

b、影響公司技術進步的事項;

c、影響公司的穩定和安全的事項;

d、使公司在商業競爭中處於被動或不利的事項;

e、使公司經濟利益受到損害的事項;

f、影響公司對外交流和商業談判順利進行的事項;

g、影響公司對外承擔保密義務的事項。

2、乙方確認,本合同所述之商業祕密具有信息性、實用性及價值性,且不為公眾所知悉,但並非指不為一切人所知悉,而是指只要在具有同一知識水平和專業技術知識,具有同樣興趣的公眾中保持其祕密性。

3、甲方的下列行為並不使商業祕密失去其祕密性。

1)甲方將其商業祕密告知參加使用這種祕密的人,或者認為能夠保守此祕密的人。

2)甲方以許可使用的方式向其職能人員或工作人員公開或使他人獲得這種祕密。

3)甲方在特定場合公開推銷其產品,或在產品上市前的訂貨會上公開展示其樣品。

4)甲方為了經營需要公開組織特定的政府部門、企事業單位或不具備專業知識的公眾人員參觀業務。

5)其他為了經營的需要而進行的類似情形的公開。

6)對於需要具體説明的技術信息及經營信息等,可以由乙方另行向甲方確認。

、保密資料交還:

4、乙方應於離職前返還全部屬甲方的財物,包括記載着甲方祕密信息的一切載體。

5、乙方因職務上的需要所持有或保管的一切記錄着甲方祕密信息的文件、資料、圖表、筆記、報告、信件、傳真、磁帶、磁盤、光盤、儀器以及其他任何形式的載體,均歸甲方所有,而無論這些祕密信息有無商業上的價值。

6、若記錄着祕密住處的載體是由乙方自備的,則視為乙方已同意將這些載體的所有權轉讓給甲方,甲方在乙方返還這些載體時,給予乙方相當於載體本身價值的經濟補償,但當記錄着祕密住處的載體是由乙方自備的,且祕密住處可以從載體上消除或複製出來時,甲方可以選擇將祕密信息複製到甲方享有所有權的其他載體上,並把原載體上的祕密信息消除的方式,此種情況乙方無須將載體返還,甲方也無須給予乙方經濟補償。

7、乙方承諾,未經甲方事先同意,不得自行或交由第三人對上述資料以任何形式的載體進行復制或記錄,否則,視為乙方未能盡到交還保密資料的義務。

二、保密責任

1、鑑於乙方在甲方擔任過部門或分公司職務,在離職後,乙方應本着謹慎、誠實的態度,盡善良管理人之責,採取任何必要及合理的措施,承擔如同任職間一樣的保密義務,維護其於任職期間知悉或者持有的任何屬於甲方或雖屬於第三方但乙方承諾有保密義務的技術信息或經營信息,以保持其機密性,而無論乙方因何種原因離職。

2、乙方承諾,自離職之日起未經甲方同意,不得以泄露、告知、公佈、發佈、出版、傳授、轉讓或者其他任何方式使任何第三方(包括不應知悉該項祕密的甲方其他職員)知悉屬於甲方或者屬於他人但乙方承諾有保密義務的技術信息或經營信息,也不得允許使用、放任他人使用這些祕密信息,而無論乙方是否從中受益。

三、競業禁止

1、乙方不得直接或通過第三人,包括乙方的任職單位或者其他關聯企業,故意破壞或過失損害甲方與現有基礎產品提供商之合作關係。

2、乙方不得直接或通過第三人,包括乙方的任職單位或其關聯企業,掠奪甲方在乙方離職前已有客户,或勸説誘使其斷絕與甲方的關係。

3、乙方不得誘使甲方的其他員工與自己一同離職,或為個人或他人利益誘使甲方的其他員工離職。

4、關健崗位包括但不限於銷售、市場、技術、財務、管理、經營等人員離職的,二年內禁止在同行業中以任何形式的就業,根據約定程序離崗的,甲方給予乙方在業人員基本生活保障費用補貼(最高不超過基本生活保障費120%)。

5、本條第1款中的關聯企業包括以下及相關類型:

1)與其他企業之間形成直接或間接控股、參股關係,或者同為第三人直接或間接控股、參股。

2)無控股、參股關係,但將其指揮支配的權力置於其他企業之下。

3)將利或其單個經營場所的利全部或部分與其他企業共享或轉移給其他企業。

4)與其他企業存在人事聯鎖關係,即向其他企業派出人員:包括股東、合夥人、董事、監事、經理、職員、代理人、顧問等。

5)與其他企業的業務佔據其業務總額的重要份額。

四、保密期

1、乙方在職期內;

2、乙方離職後至甲方宣佈相關保密內容解密或者祕密信息實際上已經公開前,將承擔保密義務,但其中競業禁止期限為乙方離職之日起兩年。

3、乙方認可,甲方在乙方任職期間根據崗位,每月支付了“職務保密津貼”元,並將此項目每月所支付金額(詳見每月工資單該項目具體數額)作為乙方在職和離職後需要承擔保密義務的保密費,故在乙方離職時甲方不再另外支付保密費。

4、經理級以上人員辭職應提前3個月,甲方予以設置適當的脱密期。

5、本合同所稱離職,以任何一方明確表示解除或辭去聘用關係時間為準,乙方單方面停止履行職務的行為,同樣視為離職

6、乙方在離職後須遵守本協議,除非甲方同意放棄對乙方的其他競業禁止及相關責任。

五、違約責任

1、若乙方未交清保密資料、私自或委託他人保存任何保密資料複製、記錄載體,視為乙方違反本合同之保密資料交還義務。

2、若乙方任職的單位或關聯企業知悉甲方的商業祕密,則視乙方違反本合同之保密責任義務,除非乙方能證明乙方任職單位或關聯企業是通過其他合法途徑獲得的。

3、乙方已經瞭解、掌握全部管理規定,並自願遵守執行。如因乙方違反上述規定的任一情形的,均應:

1)立即停止其違約行為,並積極採取補救措施。

2)分別支付甲方違約金人民幣元。

3)乙方的違約行為給甲方造成損失的,乙方應當賠償甲方的損失。違約金不能代替賠償損失,但可從損失額中抵扣。乙方獲得的任何利益均視為甲方因此遭受的損失,如利益非為貨幣形式的,應折抵為貨幣賠償給甲方。

六、因履行本協議而產生的糾紛,雙方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權提起訴訟。雙方同意由甲方經營所在地的符合級別管轄規定的人民法院作為雙方糾紛的第一審管轄法院。

七、本合同未盡事宜,按國家法律、法規的規定執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______份、具有同等效力,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產品開發保密協議 篇2

甲方:____________公司

乙方(受聘人):____________

根據國家、省、市有關的法律法規規定,鑑於乙方在甲方財務部門任職且獲得甲方支付的相應報酬,雙方當事人就乙方在職或離職以後保守甲方的技術信息及經營信息之商業祕密的有關事項,本着自願、公平及誠實信用原則,經協商一致,訂立下列具體條款:

一、保密範圍:

1、甲方之技術信息、經營信息、人力資源管理信息、財務信息等屬於保密範圍,具體包括但不限於如下:

1)技術信息:是指公司所屬系統產品開發、生產或製造過程中的祕密技術、非專利技術成果、專有技術,包括:產品方案、工程設計、製造方法、工藝流程、技術指標、計算機軟件、數據庫、研究開發記錄、技術報告、檢測報告、實驗數據、試驗結果、圖紙、樣品、樣機、模具、操作手冊、技術文擋及相關的函電,質量控制和管理方面的技術知識以及相關領域的制度、流程、規則等內容。

2)經營信息:是指與公司經營範圍相關之經營活動當中所涉及的相關戰略規劃、情報、計劃、方案、方法、程序、經營決策,包括:推銷計劃、進貨渠道、技術來源、銷售網絡、產品價格、供求狀況、產品開發計劃、產品市場定位、產品分銷途徑、產品區域分佈、客户名單、合作協議、行銷計劃、採購資料、定價政策、財務資料以及相關領域的經營數據等制度、流程、規則等內容。

3)人力資源管理信息:是指公司人力資源管理活動中所涉及的人力資源現狀分析、診斷及戰略規劃、計劃,定崗定編方案,人力資源費用預算(含人力資源費用與成本分析),重要崗位的管理或技術人員的招聘、培訓動態、考核、薪資、檔案,相關人力資源合同、協議(含服務協議),人力資源異動統計數據分析與調整對策等,及相關人力資源政策、制度、流程、規則等內容。

4)財務信息:各項銷售費用、利潤數據、種類憑證、各項報表包括對外財務報表、內部管理報表、預決算報表等,及公司享受的税務政策;內部預算流程、操作手冊;財務制度等。

5)同時,在甲方生產和經營中,某一信息的泄露會造成下列後果之一的,也屬於甲方的商業祕密範圍:

a、影響公司發展的事項;

b、影響公司技術進步的事項;

c、影響公司的穩定和安全的事項;

d、使公司在商業競爭中處於被動或不利的事項;

e、使公司經濟利益受到損害的事項;

f、影響公司對外交流和商業談判順利進行的事項;

g、影響公司對外承擔保密義務的事項。

2、乙方確認,本合同所述之商業祕密具有信息性、實用性及價值性,且不為公眾所知悉,但並非指不為一切人所知悉,而是指只要在具有同一知識水平和專業技術知識,具有同樣興趣的公眾中保持其祕密性。

3、甲方的下列行為並不使商業祕密失去其祕密性。

1)甲方將其商業祕密告知參加使用這種祕密的人,或者認為能夠保守此祕密的人。

2)甲方以許可使用的方式向其職能人員或工作人員公開或使他人獲得這種祕密。

3)甲方在特定場合公開推銷其產品,或在產品上市前的訂貨會上公開展示其樣品。

4)甲方為了經營需要公開組織特定的政府部門、企事業單位或不具備專業知識的公眾人員參觀業務。

5)其他為了經營的需要而進行的類似情形的公開。

6)對於需要具體説明的技術信息及經營信息等,可以由乙方另行向甲方確認。

、保密資料交還:

4、乙方應於離職前返還全部屬甲方的財物,包括記載着甲方祕密信息的一切載體。

5、乙方因職務上的需要所持有或保管的一切記錄着甲方祕密信息的文件、資料、圖表、筆記、報告、信件、傳真、磁帶、磁盤、光盤、儀器以及其他任何形式的載體,均歸甲方所有,而無論這些祕密信息有無商業上的價值。

6、若記錄着祕密住處的載體是由乙方自備的,則視為乙方已同意將這些載體的所有權轉讓給甲方,甲方在乙方返還這些載體時,給予乙方相當於載體本身價值的經濟補償,但當記錄着祕密住處的載體是由乙方自備的,且祕密住處可以從載體上消除或複製出來時,甲方可以選擇將祕密信息複製到甲方享有所有權的其他載體上,並把原載體上的祕密信息消除的方式,此種情況乙方無須將載體返還,甲方也無須給予乙方經濟補償。

二、保密責任

1、鑑於乙方在甲方擔任過部門或分公司職務,在離職後,乙方應本着謹慎、誠實的態度,盡善良管理人之責,採取任何必要及合理的措施,承擔如同任職間一樣的保密義務,維護其於任職期間知悉或者持有的任何屬於甲方或雖屬於第三方但乙方承諾有保密義務的技術信息或經營信息,以保持其機密性,而無論乙方因何種原因離職。

2、乙方承諾,自離職之日起未經甲方同意,不得以泄露、告知、公佈、發佈、出版、傳授、轉讓或者其他任何方式使任何第三方(包括不應知悉該項祕密的甲方其他職員)知悉屬於甲方或者屬於他人但乙方承諾有保密義務的技術信息或經營信息,也不得允許使用、放任他人使用這些祕密信息,而無論乙方是否從中受益。

三、競業禁止

1、乙方不得直接或通過第三人,包括乙方的任職單位或者其他關聯企業,故意破壞或過失損害甲方與現有基礎產品提供商之合作關係。

2、乙方不得直接或通過第三人,包括乙方的任職單位或其關聯企業,掠奪甲方在乙方離職前已有客户,或勸説誘使其斷絕與甲方的關係。

3、乙方不得誘使甲方的其他員工與自己一同離職,或為個人或他人利益誘使甲方的其他員工離職。

4、關健崗位包括但不限於銷售、市場、技術、財務、管理、經營等人員離職的,二年內禁止在同行業中以任何形式的就業,根據約定程序離崗的,甲方給予乙方在業人員基本生活保障費用補貼(最高不超過基本生活保障費120%)。

5、本條第1款中的關聯企業包括以下及相關類型:

1)與其他企業之間形成直接或間接控股、參股關係,或者同為第三人直接或間接控股、參股。

2)無控股、參股關係,但將其指揮支配的權力置於其他企業之下。

3)將利或其單個經營場所的利全部或部分與其他企業共享或轉移給其他企業。

4)與其他企業存在人事聯鎖關係,即向其他企業派出人員:包括股東、合夥人、董事、監事、經理、職員、代理人、顧問等。

5)與其他企業的業務佔據其業務總額的重要份額。

四、保密期

1、乙方在職期內;

2、乙方離職後至甲方宣佈相關保密內容解密或者祕密信息實際上已經公開前,將承擔保密義務,但其中競業禁止期限為乙方離職之日起兩年。

3、乙方認可,甲方在乙方任職期間根據崗位,每月支付了“職務保密津貼”元,並將此項目每月所支付金額(詳見每月工資單該項目具體數額)作為乙方在職和離職後需要承擔保密義務的保密費,故在乙方離職時甲方不再另外支付保密費。

4、經理級以上人員辭職應提前3個月,甲方予以設置適當的脱密期。

5、本合同所稱離職,以任何一方明確表示解除或辭去聘用關係時間為準,乙方單方面停止履行職務的行為,同樣視為離職

6、乙方在離職後須遵守本協議,除非甲方同意放棄對乙方的其他競業禁止及相關責任。

五、違約責任

1、若乙方未交清保密資料、私自或委託他人保存任何保密資料複製、記錄載體,視為乙方違反本合同之保密資料交還義務。

2、若乙方任職的單位或關聯企業知悉甲方的商業祕密,則視乙方違反本合同之保密責任義務,除非乙方能證明乙方任職單位或關聯企業是通過其他合法途徑獲得的。

1)立即停止其違約行為,並積極採取補救措施。

2)分別支付甲方違約金人民幣元。

3)乙方的違約行為給甲方造成損失的,乙方應當賠償甲方的損失。違約金不能代替賠償損失,但可從損失額中抵扣。乙方獲得的任何利益均視為甲方因此遭受的損失,如利益非為貨幣形式的,應折抵為貨幣賠償給甲方。

六、因履行本協議而產生的糾紛,雙方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權提起訴訟。雙方同意由甲方經營所在地的符合級別管轄規定的人民法院作為雙方糾紛的第一審管轄法院。

七、本合同未盡事宜,按國家法律、法規的規定執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______份、具有同等效力,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產品開發保密協議 篇3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為保證甲方的技術內容在專利申請期間得到保密保護甲方的合法權益根據《專利事務合作協議書》的規定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協議:

一、乙方對甲方提供的技術內容負有保密義務未經甲方允許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將與該項技術內容有關的保密信息提供給任何第三方。

二、上款所述保密信息為申請專利所涉及到的信息內容第三方包括:

1、第三方在該科技領域可能是甲方的競爭者,

2、第三方可能因得到該項信息而獲得非法利益者,

3、第三方可能因得到該項信息而損害甲方的合法利益或潛在合法利益者。

三、第一條所述任何形式包括直接提供文字,含中文、外文,資料、提供聲音或圖像資料、口頭傳達、暗示或因乙方主觀上的過錯而使第三者得知。

四、乙方負責代理甲方專利事務的代理人及相關人員在完成有關代理工作後一年內不得在與甲方提供的技術內容所涉及的領域內的公司任職。

五、乙方代理人及相關人員不得申請與所代理的甲方專利申請內容相關的專利乙方不得對甲方技術內容改進後提供給他人或自己實施。

六、上述保密期限至保密信息被官方或申請人公開以及被他人公開之日起為止。

七、若乙方因違反本協議而給甲方造成損失甲方有權要求乙方賠償直接向法院起訴。

八、本協議為“專利委託代理協議”附件連同“專利委託代理協議”共同組成本代理協議該協議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經雙方簽字後產生法律效力本協議自簽訂之日起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

產品開發保密協議 篇4

下稱「甲方」_______________

以下稱「乙方」_______________

緣乙方可能成為甲方相關計劃(「本計劃」)之協力廠商,甲方可能將有關之機密信息事先掲露或提供予乙方。為保護甲方機密信息之祕密性、確保該等機密信息僅供評估或執行本計劃之使用,經雙方商議後約訂如下:

第一條、機密信息

1、本協議書所稱之「機密信息」,係指由甲方或其代理人、受僱人、受託人,以口頭或書面方式向乙方揭露、

交付、出示或允許乙方知悉或取得之關於甲方或甲方合作廠商或客户之任何技術信息與商業信息,不論該等信息是否已藉由文字、聲音、圖形、展示或其它任何形式表現,亦不論其是否以書面或電磁記錄形式儲存。

2、甲方或其代表人、代理人、受僱人或其它使用人為進行本計劃,於洽商過程中向乙方所揭露之關於甲方及

甲方合作廠商之業務內容、營銷及產品開發計劃及構想等,包括且不限於甲方與其合作廠商合作之事實及其合作內容等,均視為甲方之機密信息,不論該等信息系以何種形式表達或附着於何種媒介之上。

3、本協議書所稱之技術信息,包括且不限於與軟硬件技術、研發、產品開發設計、及與產品製造有關之技術

信息。

4、本協議書所稱之商業信息,包括且不限於價格、業務計劃、營銷計劃、合作廠商數據、客户數據、人事數

據、財務數據、以及雙方為本計劃之洽商所提出或討論之合作方式、條件、約定內容等。

5、本協議書所稱之機密信息,不包括下列各項信息:

⑴、乙方能以書面文件或記錄證明在雙方開始洽商本計劃前,即已為乙方所知悉或成為公開信息者;⑵、非因乙方之故意泄密而成為相關大眾所周知者;

⑶、經甲方之書面同意而揭露之機密信息

⑷、在未違反本協議書之情形下,乙方能以書面文件或記錄證明未使用甲方之機密信息而獨自開發取得之

信息。

⑸、依法律之規定或法院之命令或要求,而必要揭露者。惟接受上開命令或要求之當事人應在法令所許可

之範圍內,事先通知甲方,並採取必要之保護措施。

第二條、保密義務

1、乙方同意,甲方所揭露、或乙方因本計劃而知悉或取得之甲方機密信息,均僅得為評估或將來執行本計劃

之目的而使用。除為本計劃之目的外,乙方不得為自己或第三人之利益,供作其它目的或用途之使用,亦不得以任何方式揭露或提供予任何第三人。惟乙方之在職員工、代表人、代理人或使用人,如事先已與乙方簽訂足以保護本機密信息機密性且保密義務及責任不低於本協議書之合約,且其在職務上或業務上有知悉機密信息之必要者,不在此限。乙方如嗣後另有其它人員在職務上或業務上有知悉機密信息之必要者,亦準用上開程序辦理。乙方違反本條規定者,甲方得隨時取消、終止或解除甲方與乙方間之合作關係、訂單或契約,無庸對乙方負任何賠償或補償責任,甲方並得向乙方請求本協議書規定之違約金及其它損害賠償。

2、乙方依前項約定將機密信息提供或揭露予其員工、代表人、代理人等參與本計劃之必要人員時,應擔保該

等人員均將同樣遵守乙方依本協議書所應負之義務,對於該等人員違反本協議書之行為,視為乙方自己之行為而負其責任。

3、乙方同意,對於甲方所揭露、或乙方因本計劃而知悉或取得之甲方機密信息,應與其它數據區隔存放,以

免混淆。乙方如事先未取得甲方之書面同意,不得逆向解析(reverseengineer、reverseassemble或de-compile)機密信息。乙方應採用下列兩種注意義務之較高標準,並採取必要且適當之措施,維護其祕密性:

⑴、乙方用以保護其珍貴資料或財產之注意義務;或

⑵、本地同類業務廠商或公司用以保護其機密信息一般採用之合理注意義務。

⑶、如乙方發現任何人不當使用機密信息時,乙方應立即通知甲方並與甲方充分合作,以利甲方取回遭不

當使用之機密信息,或防止不當使用之情形繼續存在。

第三條、本協議書之效力、權利歸屬

1、本協議書籤署後,不論雙方是否繼續洽商本計劃、事後是否簽署任何正式合約或協議,均不影響本協議書

之效力,即使雙方為本計劃所簽署之合約事後因故終止、解除或消滅,亦不影響本協議書之效力。

2、甲方因本計劃所揭露或提供之機密信息,其數據所有權、專門技術或知識、營業祕密、商標、專利、以及

其它知識財產權等,仍為甲方所有。該等機密信息不因揭露或提供予乙方、或因本協議書之簽署而成為乙方所有;乙方亦不因此而取得機密信息之任何授權或其它法律上之權利。甲方並不因本協議書之簽訂而將甲方專有之相關專利權、著作權、商標權、光罩(電路佈局)權或其它知識財產權授權予乙方。

3、非經甲方事前書面許可,乙方不得以任何方式重製或影印甲方因本計劃所揭露或提供之機密信息。乙方應

依甲方之要求,至遲於確定本計劃不進行、合作關係完成或合作關係終止後、或於甲方書面通知到達之次日起10工作日內,由乙方負擔費用,返還所有甲方機密信息之原件、副本、重製本及節錄本。甲方亦得要求乙方自行將機密信息銷燬或刪除;乙方並應於銷燬或刪除完成後立即出具切結書予甲方,敍明其已完成該事實。

第四條、其它約定

1、甲方不因本協議書之簽署,而負有揭露或提供任何特定機密信息予乙方之義務,亦不擔保其因本計劃所提

供或揭露之信息之完整性、正確性或合目的性。乙方並明瞭機密信息必然會含有諸如印刷錯誤、計算錯誤、缺漏或其它形式的錯誤。基於此,乙方如發現上開錯誤應主動通知甲方,以維持甲方提供信息的正確性。2、於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得以書面之通知徑行終止本合約:

⑴、乙方違反本協議書之任何約定。惟甲方如認定該違反系屬輕微,甲方得先定期限,要求乙方改善。⑵、乙方無法支付其日常費用、停止進行其慣常業務或申請進行破產或類似程序。

⑶、乙方將其現有資產超過50%部份,轉讓予第三人。

⑷、乙方為第三人併購或與第三人合併。

⑸、乙方違反本協議書第二條第1項之規定者。

⑹、乙方或上開第二條第1項乙方在職務上或業務上知悉機密信息之員工、代表人、代理人、使用人、或

參與本計劃之必要人員因涉及詐欺、虛偽陳述、妨害祕密或其它類似犯行而經司法機關追訴者。

3、基於乙方充分認知甲方保護相關機密信息之迫切需求性,故如甲方發現乙方或其員工、代表人、代理人、

使用人及其它參與本計劃之必要人員有泄密情事,而擬透過財產保全、訴前責令停止侵害行為等保全程序或先於執行程序獲得實時救濟時,乙方同意免除並拋棄甲方預供擔保之義務,甲方得僅以釋明請求法院準為上開裁定。

4、本協議書中任何條款倘相互牴觸或與法令相牴觸時,視為無效;其無效僅限於與法令相牴觸部份無效,不

影響本協議書之其它部份。

5、雙方不因本協議書之簽署而具有合夥、僱傭或相互代理之關係。除就本計劃正式簽署採購、委託或合作合

約外,雙方為洽商本計劃所為之任何討論及機密信息之揭露或提供等,均不得解釋為雙方已就本計劃達成合意或承諾。

6、本協議書權利義務之免除、限制、轉讓、增刪、修正或修改,應由甲方和乙方合法授權之代表人以書面籤

署之文件為之。非經他方書面同意,任一方不得轉讓本協議書;本協議書亦拘束任一方之繼受人或財產管理人。

7、本協議書之保密義務於生效日起5年內有效,乙方應依約負保密義務,不因甲、乙雙方業務關係之解除、

終止、撤銷、無效或不成立而免除或失效。

8、乙方如違反本協議書之保密義務時,除應依法負損害賠償責任外,並需支付甲方違約金計:人民幣100萬元整,乙方並應當承擔甲方因執行本協議書之的權利而發生的費用。

9、本協議書如有未盡事宜,應依甲方所在地法律解釋及補充之;雙方因本協議書之履行或不履行所生之爭議,

應本誠信原則盡力協商,如協商不成,雙方同意將該爭議提交至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依法處理。

第五條、附則

1、本協議書於雙方簽署時即生效力。

2、本協議書壹式貳份,每份皆為正本,雙方各執一份為憑。

立協議書人:_____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

時間:______________年月日時間:______________年月日

產品開發保密協議 篇5

為了保護雙方從事商業和技術合作專有信息(如定義在第一段,以本協議的內容),通過友好協商,雙方簽署了以下協議產品開發保密協議的範本:

定義:

專有信息的定義:被稱為專有信息的協議,是指商業機密,知道,溝通或其他相關信息對這一產品,無論是書面、口頭、圖形、電磁的或任何其他形式的信息,包括(但不限於)數據、模型、樣品、草案、技術、方法、設備以及其他信息,這些信息必須依下列表:

為書面或其他有形的信息,傳送到接收端和機密的應標明,標誌着專有信息的屬於甲方或聚會。

為口頭信息透露給接受方之前的信息在一份聲明中,書面記錄是專有的專有信息,並指出屬於甲方或聚會。

接受方:該協議被稱為接受者是指一方接收專有信息。

披露方:該協議要求披露方指披露專有信息。

權利保障:

説,黨保證了接受者披露專有信息不會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知識產權和其他權利。

保密:

接收者同意嚴格控制披露方產品開發保密協議的範本專有信息披露,保護水平不能少於接受方來保護自己的專有信息。但不管怎麼説,接受程度的保護作用的專有信息,能不能少於管理技術公司來保護他們的水平的保護的專有信息。

接受者採取一切必要的手段來確保提供方向接受方提供機密專有信息,包括(但不限於)的實施,滿意並嚴格遵守操作規程,以避免未經授權、使用或複製專有信息。

接受者保證不向任何第三方透露存在的本協議或任何內容的協議。

使用,並有義務不使用:

接收者約定如下:

説信息披露方,只能接受者是用來評估商業發展的可能性的產品;

不能説,黨專有信息披露的任何其他的目的;

除了接收的直接參與高級人員和廣大職工,這項工作,專有信息不能透露給其他的人;

在任何情況下,這專有信息不能被拷貝或全部或部分模仿;

接受者應該被告知和合適的方法他們參與這項工作需要員工遵守本協議的規定,如果員工參與這項工作違反本協議,接受者承擔連帶責任。

例外情況:

接收者承擔保密義務而不使用專有信息並不適用於以下幾點:

茲説:寫了黨的沒有額外承擔保密義務的情況下公開披露的信息;

有書面證明,在缺乏任何透露,產品開發保密協議的範本接受者前不加限制的情況已經有專有信息;

有書面證明的專有信息已經被接收對方外面公眾;

有書面證明,接受者從第三方通過合法手段,不受任何限制的情況下訪問專有信息。

如果接受者的證明了律師的書面回答:接受者的專有信息披露是由於法律、法規、決定和判決(包括按照傳票、法院或政府過程中)的要求的發生,接收方應儘快推進方説,性,而接受方將盡力幫助,説,黨以有效地阻止或限制的專有信息的披露。

專有信息:

當披露方以書面形式要求接受者的專有信息,接受方應立即返回所有的書面或其他有形專有信息,和所有專有信息描述和總結這些文件。

不,黨接受方書面許可不得丟棄的,和處理任何書面的或其他的有形專有信息。

否認這一許可:

除非説道,黨明確授權的接受方不能想説,黨給予任何專有信息包含在專利,專利申請、商標、著作權、商業祕密或其他知識產權。

補救措施:

協議各方承認並同意以下事項:

説,黨披露專有信息,是一種有價值的商業祕密;

遵守本協議的條款及條件,產品開發保密協議的範本為保護機密專有信息是必要的;

違約責任的所有專有信息,未經授權或使用將會是披露方造成無法彌補的,持續的損害。

如果接收違反合同,雙方同意以下事項:_

接受方説,黨被要求要採取一些有效的方式來保密專有信息成本的接收者的承諾;

接受方應支付披露方對違反合同的所有損害,包括(但不限於):向法院提出訴訟的成本和費用,合理律師費,所有的損失或損壞等。

保密:持續時間

自本協議生效之日,雙方的合作與交流,必須遵守本協議的條款。

除非一方説,顯然以書面通知本協議所包含可能沒有一個祕密的專有信息,接收者必須承擔按照本合同規定義務的保密協議在年底前收到機密的專有信息保密的有效期限,本協議不受限制。

適用法律:

的法律管理這項協定,在各方面,根據它們的解釋。

爭議解決:

所有的爭議當事人從本協議通過友好協商。談判破裂,雙方同意本協議糾紛法院的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海淀區北京。

力和其他事項:

本協議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持有。

本協議中文和英文兩種文字的解釋協議產品開發保密協議的範本,如果有衝突,以中文版本為準。

這個協議,有效簽署日起任何協議在簽約前,由甲乙雙方在協商而不是寫在本協議的問題,雙方都沒有約束力的。

本協議及其附件的兩邊都有相同的法律約束力,但如果附件相沖突的與本協議有關本協議為準。

這個協議包含以下附件:

附件:______________

如有未盡事宜,由雙方覆蓋通過友好協商。

甲方: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

___ 年 ___ 月 ___ 日 ___ 年 ___ 月 ___ 日

產品開發保密協議 篇6

甲方(簽字):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簽字):_________________

緣乙方可能成為甲方相關計劃(「本計劃」)之協力廠商,甲方可能將有關之機密信息事先掲露或提供予乙方。為保護甲方機密信息之祕密性、確保該等機密信息僅供評估或執行本計劃之使用,經雙方商議後約訂如下:

第一條、機密信息

1、本協議書所稱之「機密信息」,係指由甲方或其代理人、受僱人、受託人,以口頭或書面方式向乙方揭露、

交付、出示或允許乙方知悉或取得之關於甲方或甲方合作廠商或客户之任何技術信息與商業信息,不論該等信息是否已藉由文字、聲音、圖形、展示或其它任何形式表現,亦不論其是否以書面或電磁記錄形式儲存。

2、甲方或其代表人、代理人、受僱人或其它使用人為進行本計劃,於洽商過程中向乙方所揭露之關於甲方及

甲方合作廠商之業務內容、營銷及產品開發計劃及構想等,包括且不限於甲方與其合作廠商合作之事實及其合作內容等,均視為甲方之機密信息,不論該等信息系以何種形式表達或附着於何種媒介之上。

3、本協議書所稱之技術信息,包括且不限於與軟硬件技術、研發、產品開發設計、及與產品製造有關之技術

信息。

4、本協議書所稱之商業信息,包括且不限於價格、業務計劃、營銷計劃、合作廠商數據、客户數據、人事數

據、財務數據、以及雙方為本計劃之洽商所提出或討論之合作方式、條件、約定內容等。

5、本協議書所稱之機密信息,不包括下列各項信息:

⑴、乙方能以書面文件或記錄證明在雙方開始洽商本計劃前,即已為乙方所知悉或成為公開信息者;⑵、非因乙方之故意泄密而成為相關大眾所周知者;

⑶、經甲方之書面同意而揭露之機密信息

⑷、在未違反本協議書之情形下,乙方能以書面文件或記錄證明未使用甲方之機密信息而獨自開發取得之

信息。

⑸、依法律之規定或法院之命令或要求,而必要揭露者。惟接受上開命令或要求之當事人應在法令所許可

之範圍內,事先通知甲方,並採取必要之保護措施。

第二條、保密義務

1、乙方同意,甲方所揭露、或乙方因本計劃而知悉或取得之甲方機密信息,均僅得為評估或將來執行本計劃

之目的而使用。除為本計劃之目的外,乙方不得為自己或第三人之利益,供作其它目的或用途之使用,亦不得以任何方式揭露或提供予任何第三人。惟乙方之在職員工、代表人、代理人或使用人,如事先已與乙方簽訂足以保護本機密信息機密性且保密義務及責任不低於本協議書之合約,且其在職務上或業務上有知悉機密信息之必要者,不在此限。乙方如嗣後另有其它人員在職務上或業務上有知悉機密信息之必要者,亦準用上開程序辦理。乙方違反本條規定者,甲方得隨時取消、終止或解除甲方與乙方間之合作關係、訂單或契約,無庸對乙方負任何賠償或補償責任,甲方並得向乙方請求本協議書規定之違約金及其它損害賠償。

2、乙方依前項約定將機密信息提供或揭露予其員工、代表人、代理人等參與本計劃之必要人員時,應擔保該

等人員均將同樣遵守乙方依本協議書所應負之義務,對於該等人員違反本協議書之行為,視為乙方自己之行為而負其責任。

3、乙方同意,對於甲方所揭露、或乙方因本計劃而知悉或取得之甲方機密信息,應與其它數據區隔存放,以免混淆。乙方如事先未取得甲方之書面同意,不得逆向解析機密信息。乙方應採用下列兩種注意義務之較高標準,並採取必要且適當之措施,維護其祕密性:

⑴、乙方用以保護其珍貴資料或財產之注意義務;或

⑵、本地同類業務廠商或公司用以保護其機密信息一般採用之合理注意義務。

⑶、如乙方發現任何人不當使用機密信息時,乙方應立即通知甲方並與甲方充分合作,以利甲方取回遭不

當使用之機密信息,或防止不當使用之情形繼續存在。

第三條、本協議書之效力、權利歸屬

1、本協議書籤署後,不論雙方是否繼續洽商本計劃、事後是否簽署任何正式合約或協議,均不影響本協議書

之效力,即使雙方為本計劃所簽署之合約事後因故終止、解除或消滅,亦不影響本協議書之效力。

2、甲方因本計劃所揭露或提供之機密信息,其數據所有權、專門技術或知識、營業祕密、商標、專利、以及

其它知識財產權等,仍為甲方所有。該等機密信息不因揭露或提供予乙方、或因本協議書之簽署而成為乙方所有;乙方亦不因此而取得機密信息之任何授權或其它法律上之權利。甲方並不因本協議書之簽訂而將甲方專有之相關專利權、著作權、商標權、光罩(電路佈局)權或其它知識財產權授權予乙方。

3、非經甲方事前書面許可,乙方不得以任何方式重製或影印甲方因本計劃所揭露或提供之機密信息。乙方應

依甲方之要求,至遲於確定本計劃不進行、合作關係完成或合作關係終止後、或於甲方書面通知到達之次日起10工作日內,由乙方負擔費用,返還所有甲方機密信息之原件、副本、重製本及節錄本。甲方亦得要求乙方自行將機密信息銷燬或刪除;乙方並應於銷燬或刪除完成後立即出具切結書予甲方,敍明其已完成該事實。

第四條、其它約定

1、甲方不因本協議書之簽署,而負有揭露或提供任何特定機密信息予乙方之義務,亦不擔保其因本計劃所提

供或揭露之信息之完整性、正確性或合目的性。乙方並明瞭機密信息必然會含有諸如印刷錯誤、計算錯誤、缺漏或其它形式的錯誤。基於此,乙方如發現上開錯誤應主動通知甲方,以維持甲方提供信息的正確性。2、於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得以書面之通知徑行終止本合約:

⑴、乙方違反本協議書之任何約定。惟甲方如認定該違反系屬輕微,甲方得先定期限,要求乙方改善。⑵、乙方無法支付其日常費用、停止進行其慣常業務或申請進行破產或類似程序。

⑶、乙方將其現有資產超過50%部份,轉讓予第三人。

⑷、乙方為第三人併購或與第三人合併。

⑸、乙方違反本協議書第二條第1項之規定者。

⑹、乙方或上開第二條第1項乙方在職務上或業務上知悉機密信息之員工、代表人、代理人、使用人、或

參與本計劃之必要人員因涉及詐欺、虛偽陳述、妨害祕密或其它類似犯行而經司法機關追訴者。

3、基於乙方充分認知甲方保護相關機密信息之迫切需求性,故如甲方發現乙方或其員工、代表人、代理人、

使用人及其它參與本計劃之必要人員有泄密情事,而擬透過財產保全、訴前責令停止侵害行為等保全程序或先於執行程序獲得實時救濟時,乙方同意免除並拋棄甲方預供擔保之義務,甲方得僅以釋明請求法院準為上開裁定。

4、本協議書中任何條款倘相互牴觸或與法令相牴觸時,視為無效;其無效僅限於與法令相牴觸部份無效,不

影響本協議書之其它部份。

5、雙方不因本協議書之簽署而具有合夥、僱傭或相互代理之關係。除就本計劃正式簽署採購、委託或合作合

約外,雙方為洽商本計劃所為之任何討論及機密信息之揭露或提供等,均不得解釋為雙方已就本計劃達成合意或承諾。

6、本協議書權利義務之免除、限制、轉讓、增刪、修正或修改,應由甲方和乙方合法授權之代表人以書面籤

署之文件為之。非經他方書面同意,任一方不得轉讓本協議書;本協議書亦拘束任一方之繼受人或財產管理人。

7、本協議書之保密義務於生效日起5年內有效,乙方應依約負保密義務,不因甲、乙雙方業務關係之解除、

終止、撤銷、無效或不成立而免除或失效。

8、乙方如違反本協議書之保密義務時,除應依法負損害賠償責任外,並需支付甲方違約金計:人民幣100萬元整,乙方並應當承擔甲方因執行本協議書之的權利而發生的費用。

9、本協議書如有未盡事宜,應依甲方所在地法律解釋及補充之;雙方因本協議書之履行或不履行所生之爭議,

應本誠信原則盡力協商,如協商不成,雙方同意將該爭議提交至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依法處理。

第五條、附則

1、本協議書於雙方簽署時即生效力。

2、本協議書壹式貳份,每份皆為正本,雙方各執一份為憑。

立協議書人:_______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

時間:________________時間:________________

產品開發保密協議 篇7

甲方(簽字):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簽字):_________________

緣乙方可能成為甲方相關計劃(「本計劃」)之協力廠商,甲方可能將有關之機密信息事先掲露或提供予乙方。為保護甲方機密信息之祕密性、確保該等機密信息僅供評估或執行本計劃之使用,經雙方商議後約訂如下:

第一條、機密信息

1、本協議書所稱之「機密信息」,係指由甲方或其代理人、受僱人、受託人,以口頭或書面方式向乙方揭露、交付、出示或允許乙方知悉或取得之關於甲方或甲方合作廠商或客户之任何技術信息與商業信息,不論該等信息是否已藉由文字、聲音、圖形、展示或其它任何形式表現,亦不論其是否以書面或電磁記錄形式儲存。

2、甲方或其代表人、代理人、受僱人或其它使用人為進行本計劃,於洽商過程中向乙方所揭露之關於甲方及甲方合作廠商之業務內容、營銷及產品開發計劃及構想等,包括且不限於甲方與其合作廠商合作之事實及其合作內容等,均視為甲方之機密信息,不論該等信息系以何種形式表達或附着於何種媒介之上。

3、本協議書所稱之技術信息,包括且不限於與軟硬件技術、研發、產品開發設計、及與產品製造有關之技術信息。

4、本協議書所稱之商業信息,包括且不限於價格、業務計劃、營銷計劃、合作廠商數據、客户數據、人事數據、財務數據、以及雙方為本計劃之洽商所提出或討論之合作方式、條件、約定內容等。

5、本協議書所稱之機密信息,不包括下列各項信息:

⑴、乙方能以書面文件或記錄證明在雙方開始洽商本計劃前,即已為乙方所知悉或成為公開信息者;

⑵、非因乙方之故意泄密而成為相關大眾所周知者;

⑶、經甲方之書面同意而揭露之機密信息

⑷、在未違反本協議書之情形下,乙方能以書面文件或記錄證明未使用甲方之機密信息而獨自開發取得之

信息。

⑸、依法律之規定或法院之命令或要求,而必要揭露者。惟接受上開命令或要求之當事人應在法令所許可

之範圍內,事先通知甲方,並採取必要之保護措施。

第二條、保密義務

1、乙方同意,甲方所揭露、或乙方因本計劃而知悉或取得之甲方機密信息,均僅得為評估或將來執行本計劃之目的而使用。除為本計劃之目的外,乙方不得為自己或第三人之利益,供作其它目的或用途之使用,亦不得以任何方式揭露或提供予任何第三人。惟乙方之在職員工、代表人、代理人或使用人,如事先已與乙方簽訂足以保護本機密信息機密性且保密義務及責任不低於本協議書之合約,且其在職務上或業務上有知悉機密信息之必要者,不在此限。乙方如嗣後另有其它人員在職務上或業務上有知悉機密信息之必要者,亦準用上開程序辦理。乙方違反本條規定者,甲方得隨時取消、終止或解除甲方與乙方間之合作關係、訂單或契約,無庸對乙方負任何賠償或補償責任,甲方並得向乙方請求本協議書規定之違約金及其它損害賠償。

2、乙方依前項約定將機密信息提供或揭露予其員工、代表人、代理人等參與本計劃之必要人員時,應擔保該等人員均將同樣遵守乙方依本協議書所應負之義務,對於該等人員違反本協議書之行為,視為乙方自己之行為而負其責任。

3、乙方同意,對於甲方所揭露、或乙方因本計劃而知悉或取得之甲方機密信息,應與其它數據區隔存放,以免混淆。乙方如事先未取得甲方之書面同意,不得逆向解析(reverseengineer、reverseassemble或de-compile)機密信息。乙方應採用下列兩種注意義務之較高標準,並採取必要且適當之措施,維護其祕密性:

⑴、乙方用以保護其珍貴資料或財產之注意義務;或

⑵、本地同類業務廠商或公司用以保護其機密信息一般採用之合理注意義務。

⑶、如乙方發現任何人不當使用機密信息時,乙方應立即通知甲方並與甲方充分合作,以利甲方取回遭不

當使用之機密信息,或防止不當使用之情形繼續存在。

第三條、本協議書之效力、權利歸屬

1、本協議書籤署後,不論雙方是否繼續洽商本計劃、事後是否簽署任何正式合約或協議,均不影響本協議書之效力,即使雙方為本計劃所簽署之合約事後因故終止、解除或消滅,亦不影響本協議書之效力。

2、甲方因本計劃所揭露或提供之機密信息,其數據所有權、專門技術或知識、營業祕密、商標、專利、以及其它知識財產權等,仍為甲方所有。該等機密信息不因揭露或提供予乙方、或因本協議書之簽署而成為乙方所有;乙方亦不因此而取得機密信息之任何授權或其它法律上之權利。甲方並不因本協議書之簽訂而將甲方專有之相關專利權、著作權、商標權、光罩(電路佈局)權或其它知識財產權授權予乙方。

3、非經甲方事前書面許可,乙方不得以任何方式重製或影印甲方因本計劃所揭露或提供之機密信息。乙方應依甲方之要求,至遲於確定本計劃不進行、合作關係完成或合作關係終止後、或於甲方書面通知到達之次日起10工作日內,由乙方負擔費用,返還所有甲方機密信息之原件、副本、重製本及節錄本。甲方亦得要求乙方自行將機密信息銷燬或刪除;乙方並應於銷燬或刪除完成後立即出具切結書予甲方,敍明其已完成該事實。

第四條、其它約定

1、甲方不因本協議書之簽署,而負有揭露或提供任何特定機密信息予乙方之義務,亦不擔保其因本計劃所提供或揭露之信息之完整性、正確性或合目的性。乙方並明瞭機密信息必然會含有諸如印刷錯誤、計算錯誤、缺漏或其它形式的錯誤。基於此,乙方如發現上開錯誤應主動通知甲方,以維持甲方提供信息的正確性。

2、於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得以書面之通知徑行終止本合約:

⑴、乙方違反本協議書之任何約定。惟甲方如認定該違反系屬輕微,甲方得先定期限,要求乙方改善。

⑵、乙方無法支付其日常費用、停止進行其慣常業務或申請進行破產或類似程序。

⑶、乙方將其現有資產超過50%部份,轉讓予第三人。

⑷、乙方為第三人併購或與第三人合併。

⑸、乙方違反本協議書第二條第1項之規定者。

⑹、乙方或上開第二條第1項乙方在職務上或業務上知悉機密信息之員工、代表人、代理人、使用人、或

參與本計劃之必要人員因涉及詐欺、虛偽陳述、妨害祕密或其它類似犯行而經司法機關追訴者。

3、基於乙方充分認知甲方保護相關機密信息之迫切需求性,故如甲方發現乙方或其員工、代表人、代理人、使用人及其它參與本計劃之必要人員有泄密情事,而擬透過財產保全、訴前責令停止侵害行為等保全程序或先於執行程序獲得實時救濟時,乙方同意免除並拋棄甲方預供擔保之義務,甲方得僅以釋明請求法院準為上開裁定。

4、本協議書中任何條款倘相互牴觸或與法令相牴觸時,視為無效;其無效僅限於與法令相牴觸部份無效,不

影響本協議書之其它部份。

5、雙方不因本協議書之簽署而具有合夥、僱傭或相互代理之關係。除就本計劃正式簽署採購、委託或合作合約外,雙方為洽商本計劃所為之任何討論及機密信息之揭露或提供等,均不得解釋為雙方已就本計劃達成合意或承諾。

6、本協議書權利義務之免除、限制、轉讓、增刪、修正或修改,應由甲方和乙方合法授權之代表人以書面簽署之文件為之。非經他方書面同意,任一方不得轉讓本協議書;本協議書亦拘束任一方之繼受人或財產管理人。

7、本協議書之保密義務於生效日起5年內有效,乙方應依約負保密義務,不因甲、乙雙方業務關係之解除、終止、撤銷、無效或不成立而免除或失效。

8、乙方如違反本協議書之保密義務時,除應依法負損害賠償責任外,並需支付甲方違約金計:人民幣__________萬元整,乙方並應當承擔甲方因執行本協議書之的權利而發生的費用。

9、本協議書如有未盡事宜,應依甲方所在地法律解釋及補充之;雙方因本協議書之履行或不履行所生之爭議,應本誠信原則盡力協商,如協商不成,雙方同意將該爭議提交至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依法處理。

第五條、附則

1、本協議書於雙方簽署時即生效力。

2、本協議書壹式貳份,每份皆為正本,雙方各執一份為憑。

甲方: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

時間:________________時間:________________

產品開發保密協議 篇8

甲方: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計算機信息系統安全保護條例》以及其他相關法律法規規定,甲方委託乙方維護甲方網站,乙方不得利用甲方網站系統進行違法犯罪活動。據此雙方簽訂本協議:

一、乙方承諾不利用甲方網站製作、複製、發佈、轉摘、傳播含有下列內容的信息:

⑴反對憲法基本原則的;

⑵危害國家安全,泄露國家祕密,顛覆國家政權,破壞國家統一的;⑶損害國家榮譽和利益的;

⑷煽動民族仇恨、民族歧視,破壞民族團結的;

⑸破壞國家宗教政策,宣揚邪教和封建迷信活動的;

⑹散佈謠言,擾亂社會秩序,破壞社會穩定的;⑺散佈淫穢、色情、賭博、暴力、兇殺、恐怖或者教唆犯罪的;

⑻侮辱或者誹謗他人,侵害他人權益的;

⑼含有法律法規禁止的其他內容的;

二、乙方不得利用甲方網絡侵犯國家的、社會的、集體的利益和公民的合法權益。

三、乙方不得利用甲方網絡系統發送垃圾信息、攻擊其他網絡和計算機系統,傳播計算機病毒,以及其他危害互聯網信息安全的行為。

四、乙方不得通過甲方網站傳播不負責任、造謠滋事、煽動偏激情緒、製造恐慌氣氛、擾亂正常工作秩序等各種有害信息。

五、乙方使用電子函件進行網上信息交流,應當遵守單位保密規定網站信息保密協議,不得利用電子函件向與單位業務無關的第三人傳遞、轉發或抄送單位商業機密信息。

六、乙方應當時刻提高保密意識,不得與業務無關的任何人在網站上發佈、談論和傳播單位機密信息。

七、乙方違反上述規定情節嚴重的,甲方有權終止外包服務合同協議,構成犯罪的送交司法機關。

甲方: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

代表簽名:________________簽名: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

產品開發保密協議 篇9

甲方:

地址:

電話:

乙方:

地址:

電話:

鑑於乙方有較強的產品研發能力,甲乙雙方經過充分協商,依照法律法規,就雙方合作研發新產品達成本合作協議。

一、合作內容

1、甲方與乙方共同商定由甲方提供研發和設計的基本費用和其他所需物資,乙方負責研發新產品。

2、主要任務:甲乙共同研發和設計______產品。

二、項目所需物資、經費

1、甲方提供研發和設計的基本費用以及樣品生產的材料和場地。基本費用包括材料費、外加工費、人工費、差旅費、調研費、資料費。共投入資金______元。

2、本協議生效以後______日內,甲方提供乙方______%的產品研發基本費用。

三、雙方的權利義務

1、甲方應按時提供乙方產品研發的基本費用和場地、設施等。

2、乙方帶領研發團隊進入甲方提供的場地進行研發工作,並與甲方人員互相配合工作。

3、甲方指派項目負責人______與乙方研發負責人員協作展開工作。

4、對新產品研發的研發方案需由雙方共同協商。

5、乙方的產品研發必須有研發進度計劃表,且須嚴格按照計劃進行,如有特殊情況不能按計劃完成時,應事先通知甲方,得到雙方確認。甲方隨時可以對乙方研發進度進行檢查。

四、收益分配

甲方______產品批量生產和銷售產值達到______萬元以後,乙方按產品產值______%提成(以甲方的銷售發票為準)。乙方以書面方式提出提成時,甲方以獎金方式支付給乙方(個税自理)。

五、保密約定

1、協議期間,甲乙雙方人員按本協議履行工作職責或完成工作任務。協議任何一方對協議內容以及在合作過程中獲知的對方的保密信息(包括技術祕密和商業祕密)負有保密責任與義務。未經對方書面許可,不得泄露給第三方,否則視為違約並負責賠償損失。

2、協議終止後,協議雙方仍需遵守本保密條款規定的保密義務,直至對方書面同意其解除此項義務,或該保密信息已公開,不會因違反本保密條款而給對方造成損害時止。

六、違約責任

1、雙方約定違反本協議條款的行為視為違約。若一方發生違約行為,守約方可自行決定終止本協議,並有權追究違約方的法律責任和經濟賠償等。

2、如任何一方不履行本協議,違約方應當向對方支付______萬元的懲罰性違約金,並應賠償對方的經濟損失。

七、爭議解決

協議有效期內,若雙方發生任何爭議,應本着相互諒解、互惠互利的原則協商解決。如果協商不成,雙方可向______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訴訟。

八、其他

1、本協議一式______份,甲、乙雙方各執______份。

2、本協議有效期為______年,自協議生效之日起,至本協議結束。

3、本協議未盡事宜,經甲、乙方決定需要補充或修改後,簽訂補充或修改協議,效力等同於本協議。

4、本協議簽約生效後,即具有法律效力,簽約雙方要嚴格遵守法律、法規,切實執行協議條款。

甲方(簽字):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乙方(簽字):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產品開發保密協議 篇10

甲方:

住址:

乙方:

住址:

為共同開發、經營羽絨服、棉服等外貿產品,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達成以下合作條款:

第一條、合作內容

1、甲方委託乙方進行_____年度(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羽絨服、棉服外貿男裝產品設計,甲方負責將乙方設計的產品進行生產、銷售。

2、以甲方的名義對外銷售雙方合作的羽絨服,棉服等外貿男裝產品。

第二條、權利和義務

1、乙方負責羽絨服、棉服等外貿男裝產品(一年四季)的設計研發。乙方應該在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前完成春季產品的設計;在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前完成夏季產品設計;在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前完成秋季產品設計;在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前完成冬季產品設計。以上產品設計經過甲方認可後,甲方將該產品投入生產和銷售。

乙方應努力確保研發產品具有時尚性,可銷售性。如果乙方設計的產品不具有時尚性、可銷售性,或者如果將乙方設計的產品投入生產、銷售將給雙方帶來巨大經濟損失的,甲方有權拒絕將該設計投入生產銷售。

2、甲方委託乙方設計的羽絨服,棉服等外貿男裝產品的知識產權歸甲乙雙方共同所有。該知識產權僅供甲乙雙方使用,甲乙雙方在沒有徵得對方同意情況下不得單方將該知識產權轉讓或者委託、授權第三方使用。

3、羽絨服、棉服等外貿男裝產品的銷售和生產由甲方負責。甲方應該在認可乙方設計後的天內將該產品加工投入市場進行銷售。

4、甲乙雙方在該項目合作期間財務管理以甲方為主,乙方有權查詢核對財務,有權複印取得財務資料。

第三條、利潤分配

甲乙雙方在合作期間對羽絨服,棉服等外貿男裝產品的利潤分配採取按年度分紅方式。按以下順序分配:

1、首先歸還甲方為該項目研發、生產、銷售所支付的全部款項。

2、支付第一項之後的利潤,其中的_____%用於下年度擴大生產及銷售,其中_____%用於甲乙雙方分配,甲方有該_____%利潤中的_____%的利潤分配權;乙方該_____%利潤中的_____%的利潤分配權。

第四條、關於合作開發產品的借款約定

在合作經營過程中,如合作產品需要資金週轉時,甲方將保證無息出借資金給合作項目,以保證項目的正常運轉。雙方實現銷售收入時,優先安排歸還甲方所出借的資金。因資金不足,使接單不能足額完成,甲方要補償乙方因此造成的利益損失。

第五條、乙方的薪金及其他待遇

1、甲方每年向乙方支付薪金(設計費用)人民幣_____萬元。甲方在每年度結束_____日內向乙方一次性支付;如果雙方按照第二款進行了利潤分配,則不再向乙方支付薪金(設計費用)。

2、如果羽絨服、棉服等外貿男裝產品當年淨利潤達到人民幣_____萬時,甲方無需根據該條第一款約定向乙方支付年薪(設計費用)人民幣_____萬。

3、甲方每月向乙方支付汽車油費人民幣_____元。

第六條、違約責任

如果本合同任何一方未按合同的規定適當地,全面地履行其義務,應該承擔違約責任。

第七條、合同的變更和解除

發生下列情況之一時,可變更或解除本合同。

1、乙方設計的任一季節產品不具有時尚性、可銷售性,或者乙方設計的產品投入市場後未能達到雙方預期的銷售數額,甲方有權拒絕將該設計投入生產銷售並可解除合同。

2、如果將乙方設計的產品進行生產、銷售可能給甲方造成重大經濟損失的,甲方可以拒絕將該產品投入生產銷售並可解除合同。

3、由於不可抗力或由於一方當事人雖無過失但無法防止的因,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

4、一方當事人喪失實際履約能力。

5、由於一方違約,嚴重影響了他方的經濟利益,致使合同履行成為不必要。

6、因情況變化,當事人各方經過協商同意。

7、合同中約定的其他變更或解除合同的情況出現。

第八條、爭議的解決

各方在執行本協議過程中發生的任何爭議,首先應在各方之間協商解決;協商解決不成,任何一方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第九條、其他補充性條款

1、甲乙雙方合作經營狀況,財務資料或重大事項實行公開制度,按月或股東的要求公開,各方有權查閲各種經營資料。

2、合作產品除由甲方生產、銷售外,各方股東及親戚不得從事該產品生產、銷售,亦不得授權他人從事該產品生產和銷售。

3、乙方除與甲方合作及自有的公司外,不得在其他公司從事研發等相關的兼職業務。

4、羽絨服、棉服等外貿男裝產品服裝設計的知識產權歸甲乙雙方共同所有,未經各方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將共同擁有知識產權的設計,款式轉為其他公司財產或擅自使用。

5、本協議未盡事宜,由各方協商一致予以補充,補充協議作為本協議組成部分,補充協議於本協議不一致的,按照補充協議執行。

第十條、合同生效的條件和日期

1、本協議由各方合發簽字之日起生效。

2、本協議由各方於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在_____訂立。

3、本協議一式_____份,各方各執_____份。

甲方:

代表人: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乙方: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產品開發保密協議 篇11

甲方:

住址:

乙方:

住址:

風險提示:

合作的方式多種多樣,如合作設立公司、合作開發軟件、合作購銷產品等等,不同合作方式涉及到不同的項目內容,相應的協議條款可能大不相同。

本協議的條款設置建立在特定項目的基礎上,僅供參考。實踐中,需要根據雙方實際的合作方式、項目內容、權利義務等,修改或重新擬定條款。

為共同開發、經營羽絨服、棉服等外貿產品,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達成以下合作條款:

第一條、合作內容

風險提示:

應明確約定合作方式,尤其涉及到資金、技術、勞務等不同投入方式的。同時,應明確各自的權益份額,否則很容易在項目實際經營過程中就責任承擔、盈虧分擔等產生糾紛。

1、甲方委託乙方進行_____年度(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羽絨服、棉服外貿男裝產品設計,甲方負責將乙方設計的產品進行生產、銷售。

2、以甲方的名義對外銷售雙方合作的羽絨服,棉服等外貿男裝產品。

第二條、權利和義務

風險提示:

應明確約定合作各方的權利義務,以免在項目實際經營中出現扯皮的情形。

再次温馨提示:因合作方式、項目內容不一致,各方的權利義務條款也不一致,應根據實際情況進行擬定。

1、乙方負責羽絨服、棉服等外貿男裝產品(一年四季)的設計研發。乙方應該在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前完成春季產品的設計;在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前完成夏季產品設計;在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前完成秋季產品設計;在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前完成冬季產品設計。以上產品設計經過甲方認可後,甲方將該產品投入生產和銷售。

乙方應努力確保研發產品具有時尚性,可銷售性。如果乙方設計的產品不具有時尚性、可銷售性,或者如果將乙方設計的產品投入生產、銷售將給雙方帶來巨大經濟損失的,甲方有權拒絕將該設計投入生產銷售。

2、甲方委託乙方設計的羽絨服,棉服等外貿男裝產品的知識產權歸甲乙雙方共同所有。該知識產權僅供甲乙雙方使用,甲乙雙方在沒有徵得對方同意情況下不得單方將該知識產權轉讓或者委託、授權第三方使用。

3、羽絨服、棉服等外貿男裝產品的銷售和生產由甲方負責。甲方應該在認可乙方設計後的天內將該產品加工投入市場進行銷售。

4、甲乙雙方在該項目合作期間財務管理以甲方為主,乙方有權查詢核對財務,有權複印取得財務資料。

第三條、利潤分配

甲乙雙方在合作期間對羽絨服,棉服等外貿男裝產品的利潤分配採取按年度分紅方式。按以下順序分配:

1、首先歸還甲方為該項目研發、生產、銷售所支付的全部款項。

2、支付第一項之後的利潤,其中的_____%用於下年度擴大生產及銷售,其中_____%用於甲乙雙方分配,甲方有該_____%利潤中的_____%的利潤分配權;乙方該_____%利潤中的_____%的利潤分配權。

第四條、關於合作開發產品的借款約定

在合作經營過程中,如合作產品需要資金週轉時,甲方將保證無息出借資金給合作項目,以保證項目的正常運轉。雙方實現銷售收入時,優先安排歸還甲方所出借的資金。因資金不足,使接單不能足額完成,甲方要補償乙方因此造成的利益損失。

第五條、乙方的薪金及其他待遇

1、甲方每年向乙方支付薪金(設計費用)人民幣_____萬元。甲方在每年度結束_____日內向乙方一次性支付;如果雙方按照第二款進行了利潤分配,則不再向乙方支付薪金(設計費用)。

2、如果羽絨服、棉服等外貿男裝產品當年淨利潤達到人民幣_____萬時,甲方無需根據該條第一款約定向乙方支付年薪(設計費用)人民幣_____萬。

3、甲方每月向乙方支付汽車油費人民幣_____元。

第六條、違約責任

如果本合同任何一方未按合同的規定適當地,全面地履行其義務,應該承擔違約責任。

第七條、合同的變更和解除

發生下列情況之一時,可變更或解除本合同。

1、乙方設計的任一季節產品不具有時尚性、可銷售性,或者乙方設計的產品投入市場後未能達到雙方預期的銷售數額,甲方有權拒絕將該設計投入生產銷售並可解除合同。

2、如果將乙方設計的產品進行生產、銷售可能給甲方造成重大經濟損失的,甲方可以拒絕將該產品投入生產銷售並可解除合同。

3、由於不可抗力或由於一方當事人雖無過失但無法防止的因,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

4、一方當事人喪失實際履約能力。

5、由於一方違約,嚴重影響了他方的經濟利益,致使合同履行成為不必要。

6、因情況變化,當事人各方經過協商同意。

7、合同中約定的其他變更或解除合同的情況出現。

第八條、爭議的解決

各方在執行本協議過程中發生的任何爭議,首先應在各方之間協商解決;協商解決不成,任何一方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第九條、其他補充性條款

1、甲乙雙方合作經營狀況,財務資料或重大事項實行公開制度,按月或股東的要求公開,各方有權查閲各種經營資料。

2、合作產品除由甲方生產、銷售外,各方股東及親戚不得從事該產品生產、銷售,亦不得授權他人從事該產品生產和銷售。

3、乙方除與甲方合作及自有的公司外,不得在其他公司從事研發等相關的兼職業務。

4、羽絨服、棉服等外貿男裝產品服裝設計的知識產權歸甲乙雙方共同所有,未經各方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將共同擁有知識產權的設計,款式轉為其他公司財產或擅自使用。

5、本協議未盡事宜,由各方協商一致予以補充,補充協議作為本協議組成部分,補充協議於本協議不一致的,按照補充協議執行。

第十條、合同生效的條件和日期

1、本協議由各方合發簽字之日起生效。

2、本協議由各方於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在_____訂立。

3、本協議一式_____份,各方各執_____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產品開發保密協議 篇12

發包方:(簡稱甲方)

法定代表人:(簡稱乙方)

承包方:

法定代表人:

甲乙雙方根據,經充分協商一致,特簽訂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一、承包形式為:上交利潤遞增包乾。

二、承包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 日止,共 年。

三、上交利潤數額:

1.乙方上交利潤包乾基數為 元。

2.乙方自——年起,按——遞增——%的比例上繳利潤。即——年——月交——元;——年——月交元; 年 月交1 元; 年 月交 元; 年 月交 元。

四、上繳利潤後餘剩的利潤,乙方應首先按規定歸還國家貸款,其餘留利分配如下表所列:

五、乙方在承包期問保證完成國家指令性生產計劃。

六、主要經濟技術指標:

1.乙方承包期聞,新增固定資產總額為——元。其中——年——元;——年——元;——年——元;——年——元;——年——元。

2.新產品開發——項,主要項目是一——,新產品產值達——元

3.承包期間技術改造投資總額為——元,新增產值——元

4.產品質量達到標準。

5.出口創匯指標。

6.人均上交利潤 。

7.乙方保證——年使承包企業達到___企業標準。

七、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甲方

1.按承包合同規定,監督乙方依法經營、照章納税、管理好企業資產。

2.對乙方在——時間內不能完成上交利潤的——%,或乙方嚴重違法經營,甲方會同有關部門核實後,可依法定程序解除承包合同。

3.甲方充分尊重乙方經營管理自主權,不干預乙方正常經營活動;並幫助做好協調、服務工作,解決下述問題:

(二)乙方

1.承包期間享有經營管理自主權,有權建立以經營者為首的經營管理系統。

2.有權對企業內部的人員進行適當安排,正確處理企業內部的分配關係

3.承包方對企業經營者的獎、懲規定:

八、違約責任

1.甲方違約給乙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從上繳利潤中扣除賠償金額,賠償金的計算方法是——。若不採取賠償的方法,則採取延長承包期的方法,凡應賠償——元,則延長——天。

2.甲方不按合同——條規定為乙方解決——問題,則的——%交付違約金,違約金從上交利潤中扣除。

3.乙方未按合同完成上交利潤指標的,應支付違約金,其辦法為:

九、爭議的解決方式

因本合同甲、乙雙方發生爭議時,首先應協商解決。若協商不成,則按下列第——種方式解決:

1.向——工商行政管理局經濟合同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2.向 法院起訴。

十、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

1.

2.

十一、本合同自——起生效。

合同正本一式兩份,甲甲、乙方各執一份;副本一式——份,分送——————

甲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乙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鑑(公)證意見:

經辦人:(簽章)

鑑(公)證機關(公章)

簽約日期:

簽約地點:

產品開發保密協議 篇13

發包方:——(簡稱甲方)。

法定代表人:

承包方:——(簡稱乙方)

法定代表人:

甲乙雙方根據《民法典》,經充分協商一致,特簽訂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一、承包形式為:上交利潤遞增包乾。

二、承包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 日止,共 年。

三、上交利潤數額:

1.乙方上交利潤包乾基數為 元。

2.乙方自——年起,按——遞增——%的比例上繳利潤。即——年——月交——元;——年——月交

元; 年 月交1 元; 年 月交 元; 年 月交 元。

四、上繳利潤後餘剩的利潤,乙方應首先按規定歸還國家貸款,其餘留利分配如下表所列:

五、乙方在承包期問保證完成國家指令性生產計劃。

六、主要經濟技術指標:

1.乙方承包期聞,新增固定資產總額為——元。其中——年——元;——年——元;——年——元;

——年——元;——年——元。

2.新產品開發——項,主要項目是一——,新產品產值達——元

3.承包期間技術改造投資總額為——元,新增產值——元

4.產品質量達到標準。

5.出口創匯指標。

6.人均上交利潤 。

7.乙方保證——年使承包企業達到___企業標準。

七、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甲方

1.按承包合同規定,監督乙方依法經營、照章納税、管理好企業資產。

2.對乙方在——時間內不能完成上交利潤的——%,或乙方嚴重違法經營,甲方會同有關部門核實後,可依法定程序解除承包合同。

3.甲方充分尊重乙方經營管理自主權,不干預乙方正常經營活動;並幫助做好協調、服務工作,解決下述問題:

(二)乙方

1.承包期間享有經營管理自主權,有權建立以經營者為首的經營管理系統。

2.有權對企業內部的人員進行適當安排,正確處理企業內部的分配關係

3.承包方對企業經營者的獎、懲規定:

八、違約責任

1.甲方違約給乙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從上繳利潤中扣除賠償金額,賠償金的計算方法是——。若不採取賠償的方法,則採取延長承包期的方法,凡應賠償——元,則延長——天。

2.甲方不按合同——條規定為乙方解決——問題,則的——%交付違約金,違約金從上交利潤中扣除。

3.乙方未按合同完成上交利潤指標的,應支付違約金,其辦法為:

九、爭議的解決方式

因本合同甲、乙雙方發生爭議時,首先應協商解決。若協商不成,則按下列第——種方式解決:

1.向——工商行政管理局經濟合同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2.向 法院起訴。

十、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

十一、本合同自——起生效。

合同正本一式兩份,甲甲、乙方各執一份;副本一式——份,分送——————

甲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X (簽章)

地址:

乙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簽章)

地址:

鑑(公)證意見:——

經辦人:(簽章)

鑑(公)證機關(公章)

——年——月——日

簽約日期:——年——月——日

簽約地點:——

產品開發保密協議 篇14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受甲方委託進行 __的開發工作,雙方本着相互合作、互惠互利的原則,共同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一、項目名稱:

二、內容及要求:

1、開發內容:根據甲方的要求,乙方在規定時間內完成__ _的開發,該系統的設計及開發要求詳見《需求説明書》。

2、開發時間:

(1)啟動日期: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之日即為項目正式啟動日期;

(2)完成期限:自項目正式啟動後,在_ _個工作日內完成。

三、雙方權利義務:

1、甲方:

(1)甲方有權利督促乙方按規定時間完成項目開發,有增加或修改內容雙方需另行協商解決;在不影響進程的情況下,對於甲方的小規模變動的需求,乙方必須滿足;若出現大幅度的變更,則甲乙雙方商議延長開發週期。

(2)甲方完全擁有_ __系統的所有權,包括使用權、著作權等所有權利;

(3)甲方應當按照協議,按時向乙方支付開發費用。

1、乙方:

(1)乙方有責任按甲方的要求在規定時間內完成項目軟件開發的內容;

(2)在項目開發完畢之後,在乙方對甲方提供的維護服務期之內,由於甲方設計變更而導致的變更,若變更範圍在本合同所規定的功能範圍之內,乙方有義務為甲方修改變更內容;

(3)乙方有責任對本合同的內容進行保密;

(4)乙方有責任對與甲方項目的接口規範進行保密,在未經甲方書面許可的情況下,不得向第三方泄露;

(5)乙方有責任在項目驗收合格完成之後,向甲方提供_ _個月的維護服務,此維護僅指軟件bug的修改以及小範圍的功能性改動;

(6)乙方有責任自行準備軟件開發所需的硬件設備及開發資料。

四、費用和支付方式:

1、費用:此項目費用合計為_______元人民幣。

2、支付方式:

在甲方整體項目開發完畢後 _個工作日內完成測試驗收,並向乙方提供驗收合格報告。同時,乙方將軟件設計相關文檔交付給甲方,甲方在_ _個工作日內支付乙方開發費用。

3、違約責任:

(1)甲方有責任按協議支付乙方費用,如因甲方自身原因,未能按時交付,則每延期一天,甲方將額外支付乙方總費用的 __%作為補償;

(2)乙方有責任按期向甲方交付源代碼和設計文檔,實現項目中的所有功能,如因乙方自身原因,未能按時交付,則每延期一天,甲方將扣除乙方總費用的_ _%作為補償。 如確因甲方原因,造成乙方未能按時交付,則乙方不承擔由此造成的甲方的損失。

五、對在本合同履行過程中出現的爭議,雙方本着友好協商的原則予以解決。

六、本合同_____式_____份,雙方各執_____份,簽字蓋章有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

代表簽字(蓋章):_____ 簽字:__________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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