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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檢測合同(通用19篇)

2023檢測合同(通用19篇)

2023檢測合同 篇1

甲方:

2023檢測合同(通用19篇)

乙方: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及其他法律、法規,遵循平等、自願、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結合本工程的具體情況,甲方就的部分項目委託乙方進行檢測的事項和乙方協商一致,同意訂立本合同,並共同信守合同各項條款。具體條款如下:

第一條:檢測內容

1、工程名稱:

2、委託內容:包括鋼筋、混凝土、水泥、砂、石等材料及土工試驗的普通檢驗和見證檢驗。

第二條:檢測費用和結算

1、檢測單價按有關規定和甲乙雙方商定的價格收費(見附件);

2、檢測費用累計達到萬元結算一次,甲方收到乙方的結算單據後10個工作日內結清;

3、乙方向甲方提供4份檢驗報告(原件)。超出部分按叁元/份計。

第三條:雙方責任

1、甲方責任

1)負責對見證材料出具相關證明;

2)及時提供建築材料的試件;

3)及時和乙方進行結算。

2、乙方責任

1)負責到甲方工地現場進行收樣,承擔由此發生的相關費用;

2)嚴格按照國家規範及當地相關規範、法規等對甲方提供的建築材料進行檢測,並保證檢測結果的準確、公正;

3)乙方要及時向甲方提供相關的檢測報告,報告出具的日期必須在試件到期後七個工作日內;

4)乙方在收款的同時向甲方開具相同數目的正式發票。

第四條:違約責任

1、乙方未能及時出具材料檢測報告,由此而影響到甲方後續工作的進行,每延誤一天按延誤報告所有材料試驗總價的1%進行處罰;

2、由於乙方的原因對材料的試驗檢驗發生錯誤,需無償重新進行試驗檢驗,由此造成甲方的經濟損失由乙方承擔,由此而產生的責任由乙方全部承擔;

3、甲方收到乙方的結算書後,需進行審核確認並辦理相關付款手續,每延誤一天按結算額的1%進行處罰。

第五條:爭議的解決

雙方發生爭議時,雙方可協商解決,協商不成,雙方按以下方式的其中一種予以解決:

1)仲裁機構申請仲裁;

2)向當事人所在地法院起訴。

第六條:本合同未盡事宜,可另行協商,制訂補充協議或承諾,補充協議或承諾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七條: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後成立並生效。雙方義務完成後,合同自行解除。

本合同一式捌份,甲、乙方各執肆份。

甲方(蓋章)乙方(蓋章):

地址:地址:

電話:電話:

簽約代表:簽約代表:

簽約日期:簽約日期:

2023檢測合同 篇2

建築消防設施檢測合同

甲方: (以下簡稱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 (以下簡稱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落實新消防法有關精神的原則,按照本市的有關規定,結合本單位消防設施的具體情況,經雙方約定,甲方委託乙方對所屬建築物內部運行的消防設施、設備進行規範化的消防安全檢測,特簽訂本合同。

a:項目名稱及範圍: 。

b:檢測內容--建築固定消防設施檢測第 項

1、消防供電配電

2、火災自動報警系統

3、消防供水設施

4、消火栓滅火系統

5、自動噴水滅火系統

6、氣體滅火系統

7、機械加壓送風系統

8、機械排煙系統

9、應急廣播系統

10、防火分隔

11、乾粉滅火系統

12、受委託的其他系統

第三條:檢測內容—建築電氣消防安全設施第 項

1、接地、接零

2、線纜絕緣

3、開關、插座和照明器

4、電動機

5、發電機

6、電纜橋架

7、架空線路及杆上電氣設備安裝

8、蓄電池(組)

9、等電位

第四條:變配電所(室)(收費見物價局文件附表)

第五條:檢測面積為 平方;固檢、電檢及變配電所(室)檢測費合計為人民幣(大寫): 元。

第六條:付款方式

1、合同簽定生效後甲方即預付人民幣(大寫) 元 。

2、乙方應向甲方提交正式書面檢測報告,提交檢測報告前甲方應付清合同餘額。

第七條:爭議處理

甲乙雙方在履行合同過程中發生爭議,雙方應本着友好協商的原則解決;若雙方協商不成,可採用以下方式解決:

1、 因本合同所發生的爭議,申請 仲裁委員會仲裁。

2、按司法程序解決。

第八條: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第九條:本合同一式貳份,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2023檢測合同 篇3

委託方(甲方):

承接方(乙方):

籤 約 時 間: 年 月 日

籤 訂 地 點:

填 寫 説 明

一、本合同以中華人民共和國科學技術部印刷的技術服務合同示範文本為基礎進行修改編制。

二、本合同適用於一方當事人(受託方)以技術知識為另一方(委託方)解決特定技術問題所訂立的合同。

三、簽約一方為多個當事人的,可按各自在合同關係中的作用等,在“委託方”、“受託方”項上(增頁)分別排列為共同委託人或共同受託人。

四、本合同書未盡事項,可由當事人附頁另行約定,並作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五、當事人使用本合同書時約定無需填寫的條款,應在該條款處註明“無”等字樣。

委託試驗檢測合同

委託方(甲方):

受託方(乙方):

甲方委託乙方對 工程進行檢測,並支付相應的技術服務報酬。為明確雙方職責,儘快完成檢測工作,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的規定,經雙方友好協商,特簽訂本合同,雙方必須嚴格執行本合同的條款。

第一條 工程概況

1.工程名稱:

2.工程地點:

3.工程規模:

第二條 檢測項目及內容(包括但不限於以下檢測):

1. 地基與基礎檢測(樁身鑽芯、靜載試驗與低應變檢測、基坑監測等)。

2. 見證取樣檢測(水泥、砂子、石子、鋼筋、焊接、砼、砂漿、磚、土工、防水材料等)。

3. 建築節能檢測(門窗三性、玻璃、保温材料、外牆節能工程、屋面節能工程、電線、電纜、牆體傳熱等)。

4. 主體結構檢測(變形沉降觀測、鋼筋保護層、植筋拉拔、飾面磚拉拔、回彈、樓板厚度等)。

5. 建築附屬物檢測(管道水壓、接地電阻、絕緣電阻等)。

6. 室內環境與水質檢測(苯、甲醛、氨、氡、TVOC、水質常規等)。

7.鋼結構檢測(超聲波探傷、鋼結構防腐及防火塗裝厚度、鋼結構節點檢測承載力、機械連接用緊固件及高強螺栓扭矩係數、機械連接用緊固件及高強螺栓抗滑移係數、鋼結構的變形檢測等)。

8. 市政工程檢測(現場壓實度/壓實係數、彎沉值、輕型觸探試驗、抗滑性能、摩擦係數、構造深度、平整度、滲水系數等)。

9. 橋樑、隧道工程檢測(混凝土強度檢測(回彈法、鑽芯法)、沉降觀測、鋼筋保護層、裂縫觀測、靜應力、靜位移、動應力、動位移、橋樑結構檢測、索力等)。

第三條 檢測樣品的運輸和檢測報告的交付

(一) 檢測樣品的運輸

雙方約定甲方負責按照本合同及相關國家標準規範的要求將需檢測的樣品送至乙方檢測場所(送樣地址:桂林市相人山路桂林儲運總公司2庫7區,前台電話0773- 2811777),並承擔相應運輸費用。乙方按有關規定進行驗樣和檢測。

(二) 檢測報告的交付

1.乙方交付檢測報告一式 肆 份,並對其準確性和可靠性負責。當甲方對部分檢測項目的檢測報告份數有特殊需要時,可另行約定。

2. 按照雙方約定的時間甲方上門提取檢測報告。

第四條 甲方的權利義務

(一)甲方不得將同一單位工程中的同一類型檢測項目委託其他檢測機構進行檢測。

(二)甲方授權 為代表,聯繫電話: ,負責與乙方聯繫。如甲方代表發生變更,甲方應書面告知乙方。

(三)甲方需嚴格按國家檢測規範及相關取樣規定進行見證取樣送檢,甲方對樣品的真實性和代表性負責。

(四)若需進行現場檢測,應向乙方提前一天以電話或委託單形式通知,同時為乙方現場檢測提供必需的便利條件,如清理場地、提供電源和用水等,負責協調好與工地其他有關部門的關係,派專人協調現場檢測工作,並通知監理單位到現場見證。現場檢測過程中,工地發生不可抗力的因素致使乙方現場檢測儀器設備損壞,損失均由甲方負責。

(五)現場彎沉檢測必須使用甲方工地運輸貨車。

(六)甲方不得以任何方式要求乙方出具虛假檢測報告。

(七)按本合同規定時間和付款方式向乙方支付檢測費用。

(八)如果因質量出現檢測不合格的情況需要複檢,複檢費用不含在合同中,由被檢測單位承擔。當合同約定的工程量清單中有適用或類似的單價,則沿用其單價計價,當工程量清單中沒適用或類似的單價則按《廣西建設工程質量檢測和建築材料試驗收費項目及標準指導性意見》(桂建檢協【20__】第65號)收費標準收取。

(九)甲方應當負責與本工程檢測業務有關的第三人的協調,為乙方提供必要的外部工作條件。

第五條 乙方的權利義務

(一)乙方應向甲方提供與本工程檢測業務有關的資料,包括建設工程檢測資質證書的複印件。

(二)乙方承諾與行政機關、法律法規授權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務職能的組織以及本工程相關的設計單位、施工單位、監理單位無隸屬關係或者其他利害關係。

(三)乙方授權 為代表,聯繫電話: ,負責與甲方聯繫。如乙方代表發生變更,乙方應書面告知甲方。

(四)乙方應在與甲方約定的日期進場開展檢測活動,乙方現場檢測時應遵守工程安全管理及其它工程現場管理制度。

(五)進場檢測前乙方負責向甲方提出檢測工作開展所需的條件及進行有關技術指導。

(六)檢測結果不合格的,乙方應在採集檢測結果後1個工作日內通知甲方。

(七)嚴格履行本合同條款,提供準確、科學、公正的服務。

(八)按照各項試驗項目週期及時的出具試驗檢測報告,所有檢測報告均一式四份。

第六條 檢測費用與付款方式

(一)本項目的檢測費用,以甲方實際委託的檢測項目和數量按《廣西建設工程質量檢測和建築材料試驗收費項目及標準指導性意見》(桂建檢協【20__】第65號)收費標準的 計算收費。(注:基樁檢測應根據設計圖紙另行詳細報價)。

(二)本合同簽定後,檢測費用由乙方打出對賬單經雙方確認後,以實際發生的檢測項目及數量計算,每 月或每達到 萬元時結算一次,支付時間為賬單確認後的7個工作日內。在領取最終檢測報告前,甲方須付完所有檢測費用。

(三)根據桂建檢協34號文《關於實施建設工程質量檢測樣品唯一性標識工作的指導性意見》。區二維碼唯一性標識指導價為:

1、帶托盤二維碼(含超高頻芯片)標識,價格4元/組(3個)和6元/組(6個);

2、帶紮帶二維碼標識(長度為38釐米)的價格2元/根,長度為60釐米的價格3元/根;

3、帶貼紙二維碼標識,價格50元/100張·每卷。

以上二維碼唯一性標識以甲方在乙方處實際領用的數量計費。

(四)付款方式採用轉賬方式。乙方收到費用後提供等額有效合法的票據給甲方。

(五)甲方開票資料。

公司名:

税證號:

開户行賬號:

開户行:

公司地址:

公司電話:

(六)甲方對檢測項目費用有異議的,應及時與乙方進行協商,但不得拖延其他無異議項目檢測費用的支付。

第七條 對檢測結論異議的處理

甲方對檢測結論有異議的,可由雙方共同指派認可的檢測機構複檢。複檢結論與原檢測結論相同,由甲方支付複檢費用;反之,則由乙方承擔複檢費用。對複檢結論仍有異議的,可向工程所在地建設主管部門申請專家論證解決。

第八條 違約責任及爭議解決辦法

(一)違約責任

1、甲方未按合同約定的條款支付檢測費用的,每逾期一日應按未支付費用的 0.1 %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2、乙方未按照合同約定時間提交檢測報告,每逾期一日應按相關檢測項目檢測費用的 0.1 %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3、因甲方未履行義務而造成乙方無法按時保質地完成檢測業務的,甲方應當承擔相應的經濟損失,並賠償由此給乙方造成的損失。完成檢測業務的時限由雙方另行約定。

4、檢測報告信息錯誤、未按照約定檢測依據進行檢測或者檢測結論判斷錯誤的,乙方應進行更正或免費重新進行檢測,給甲方造成損失的應予以賠償。由甲方原因造成上述錯誤的,甲方應承擔重複檢測所發生的檢測費用。

5、甲方不按合同約定支付檢測費用,乙方有權拒絕提交檢測報告,如因此影響工程進展,由甲方承擔責任。甲方不支付檢測費用達到 日時或檢測費用達到 元未支付時,乙方可以解除合同,並且有權向甲方主張支付所拖欠的檢測費用和損失(損失包括但不限於利息、律師費、保全費、保函保險費、訴訟費、差旅費等)。

(二)爭議解決辦法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雙方應協調解決,協商不成的,可向簽訂合同所在地的法院提起訴訟。

(三)合同解除

1、雙方經協商同意,可簽署解除協議解除本合同,除解除協議約定之外,雙方無須承擔任何費用和責任。

2、由於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一方或雙方的全部義務不能履行,任何一方可提出解除本合同。不可抗力是指合同當事人無法預見,無法避免或克服其發生或後果的實際情況,包括:恐怖主義分子破壞,戰爭,天災,疾病,公亂,民變或騷亂,禁運,封鎖,爆炸,地震,火山爆發,火災,水災等自然災害。遇有上述不可抗力的一方應以可行之通訊方式通知對方,並在10日內提供不可抗力詳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部分不能履行或需要延遲履行的經公證的證明文件,按該不可抗力事件對履行合同的影響程度,由雙方決定是否解除合同,部分免除履行合同或延期部分合同義務。

3、甲方可根據項目具體客觀情況以書面通知的形式提前解除本合同,但應向乙方支付已檢測(監測)並已提供檢測(監測)成果的對應費用,乙方如有損失的,需由甲方賠償。在此情況下雙方對合同提前解除互不承擔違約責任。

4、本合同解除後,乙方應當於甲方指定期間內返還甲方所有商業祕密資料、信息,不能返還的予以銷燬。本合同的終止不影響甲方對合同終止前乙方提交的成果享有的知識產權,也不影響乙方對提交成果享有的署名權。

5、本合同另有約定有關合同解除的情形,適用其相關約定。

第九條 其它

(一)合同一式四份,甲方、乙方各執兩份,具有同等效力。

(二) 本合同自該工程送樣委託檢測之日起生效,有效期直至該工程竣工結清帳後止。

(三)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另行協商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頁下方無正文)

甲方: (蓋章)

法定代表人/經辦人: (簽名)

電話: 日期:

乙方: 廣西晟立工程檢測諮詢有限公司 (蓋章)

法定代表人/委託代理人: (蓋章或簽名)

電話:  日期:

2023檢測合同 篇4

委託方合同編號:

服務方合同編號: 號

委託方: (以下簡稱甲方)

服務方: (以下簡稱乙方)

第一部分 協議書

委託方: (以下簡稱甲方)

服務方: (以下簡稱乙方)

甲方委託乙方對其開發建設(承建)的 工程進行檢測,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及其他有關法律、行政法規,遵循平等、自願、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雙方就 工程質量檢測事項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況

工程名稱:

工程地址:

建築面積: 平方米

結構類型:

工程概算投資額或建築安裝工程費:

工程檢測範圍: 。

二、詞語限定

協議書中相關詞語的含義與通用條件中的定義與解釋相同。

三、組成本合同的文件(查施工範本)

1. 中標通知書(如有);

2、投標函及其附錄(如有);

3. 專用合同條款及其附件;

4. 通用合同條款;

5、工程檢測與相關服務規範

6、已標價的工程量清單(如有)

7、圖紙

8. 附錄,即:

附錄A 相關服務的範圍和內容

附錄B 甲方派遣的人員和設備

本合同簽訂後,雙方依法簽訂的補充協議也是本合同文件的組成部分。

四、質量要求

工程檢測質量符合 標準。

五、檢測項目負責人

檢測項目負責人:

身份證號碼: 。

六、簽約合同價與合同價格形式

簽約合同總價為(大寫): (¥ )或合同固定折扣費率為 %。

1、具體檢測內容及抽檢數量,詳見招標文件;

2、合同價格形式為 。

七、雙方承諾

1. 甲方向乙方承諾,按照本合同約定為乙方開展工程質量檢測提供條件,並按本合同約定支付合同價款。

2. 乙方向甲方承諾:

(1)按照本合同約定提供工程質量檢測報告與相關服務。

(2)按照法律規定及合同約定組織完成工程檢測工作,不轉包或違法分包。

3.甲方和乙方承諾不再就同一工程另行簽訂與合同實質性內容相背離的協議。

八、合同訂立

1. 訂立時間: 年 月 日。

2. 訂立地點: 。

3、補充協議:合同未盡事宜,合同當事人另行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是合同的組成部分。

4、合同生效:本合同自 生效。

5、本合同一式 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雙方各執 份。

甲方: (蓋章) 乙方: (蓋章)

住所: 住所:

郵政編碼: 郵政編碼: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

的代理人:(簽字) 的代理人:(簽字)

開户銀行: 開户銀行:

賬號: 賬號:

聯繫人: 聯繫人:

電話: 電話:

傳真: 傳真:

電子郵箱: 電子郵箱:

第二部分 通用條件

1. 定義與解釋

1.1 定義

除根據上下文另有其意義外,組成本合同的全部文件中的下列名詞和用語應具有本款所賦予的含義:

1.1.1 “工程”是指按照本合同約定實施工程質量檢測與相關服務的建設工程。

1.1.2 “工程質量檢測”是指建設工程質量檢測機構接受委託,依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和技術標準,對建設工程及其所使用的建築材料、中間產品、設備、構配件的質量安全、使用功能等進行測試的活動。

1.1.3 “相關服務”是指工程質量檢測機構受委託方的委託 ,按照本合同約定,在勘察、設計、建造、保修、使用等階段提供的服務活動。

1.1.4 “正常工作”指本合同訂立時通用條件和專用條件中約定的乙方的工作。

1.1.5 “附加工作”是指本合同約定的正常工作以外乙方的工作。

1.1.6 “項目負責人”是指代表工程質量檢測機構,全面負責履行本合同、主持項目工程質量檢測工作的檢測人員。

1.1.7 “酬金”是指乙方履行本合同義務,甲方按照本合同約定給付乙方的金額。

1.1.8 “正常工作酬金”是指乙方完成正常工作,甲方應給付乙方並在協議書中載明的簽約酬金額。

1.1.9 “附加工作酬金”是指乙方完成附加工作,甲方應給付乙方的金額。

1.1.10 “一方”是指甲方或乙方;“雙方”是指甲方和乙方;“第三方”是指除甲方和乙方以外的有關方。

1.1.11 “書面形式”是指合同書、信件和數據電文(包括電報、電傳、傳真、電子數據交換和電子郵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現所載內容的形式。

1.1.12 “天”是指第一天零時至第二天零時的時間。

1.1.13“月”是指按公曆從一個月中任何一天開始的一個公曆月時間。

1.1.14 “不可抗力”是指甲方和乙方在訂立本合同時不可預見,在工程檢測過程中不可避免發生並不能克服的自然災害和社會性突發事件,如地震、海嘯、瘟疫、水災、騷亂、暴動、戰爭和專用條件約定的其他情形。

1.2 解釋

1.2.1本合同使用中文書寫、解釋和説明。如專用條件約定使用兩種及以上語言文字時,應以中文為準。

1.2.2 組成本合同的下列文件彼此應能相互解釋、互為説明。除專用條件另有約定外,本合同文件的解釋順序如下:

(1)協議書;

(2)中標通知書;

(3)專用條件及附錄A、附錄B;

(4)通用條件;

(5)投標文件。

雙方簽訂的補充協議與其他文件發生矛盾或歧義時,屬於同一類內容的文件,應以最新簽署的為準。

2. 乙方義務

2.1 乙方的工作範圍和內容

2.1.1 乙方工作範圍和內容在專用條件中約定。

2.1.2相關服務的範圍和內容在附錄A中約定。

2.2 工程質量檢測與相關服務依據

2.2.1工程質量檢測依據包括:

(1)適用的法律、行政法規及部門規章;

(2)與工程有關的標準;

(3)工程設計及有關文件;

(4)本合同及委託方與第三方簽訂的與實施工程有關的其他合同。

雙方根據工程的行業和地域特點,在專用條件中具體約定工程質量檢測依據。

2.2.2 相關服務依據在專用條件中約定。

2.3 項目組成員

2.3.1 乙方應組建滿足工作需要的項目組,配備必要的檢測設備。項目組的主要人員應具有相應的資格條件。

2.3.2本合同履行過程中,項目負責人及重要崗位檢測人員應保持相對穩定,以保證工程質量檢測工作正常進行。

2.3.3乙方可根據工程進展和工作需要調整項目組人員。乙方更換項目組人員時,應以相當資格與能力的人員替換,乙方更換項目組其他檢測人員,並通知委託方。

2.3.4 乙方應及時更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檢測人員:

(1)嚴重過失行為的;

(2)有違法行為不能履行職責的;

(3)涉嫌犯罪的;

(4)不能勝任崗位職責的;

(5)嚴重違反職業道德的;

(6)專用條件約定的其他情形。

2.3.5 甲方可要求乙方更換不能勝任本職工作的項目組工程質量檢測人員。

2.4 履行職責

乙方應遵循職業道德準則和行為規範,嚴格按照法律法規、工程建設有關標準及本合同履行職責。

2.4.1 在工程質量檢測與相關服務範圍內,甲方提出的意見和要求,乙方應及時提出處置意見。

2.5 提交報告

乙方應按專用條件約定的種類、時間和份數向甲方提交工程質量檢測與相關服務的報告。

2.6 文件資料

在本合同履行期內,甲方應在現場保留工作所用的圖紙、報告及記錄等相關文件。工程竣工後,應當按照檔案管理規定將工程質量檢測有關文件歸檔。

2.7 使用委託人的財產

乙方無償使用附錄B中由甲方派遣的人員和提供的房屋、場地、資料、設備。除專用條件另有約定外,甲方提供的房屋、設備屬於甲方的財產,乙方應妥善使用和保管,在本合同終止時將這些房屋、設備的清單提交甲方,並按專用條件約定的時間和方式移交。

3.甲方的義務

3.1 提供資料

甲方應按照附錄B約定,無償向乙方提供工程有關的資料。在本合同履行過程中,甲方應及時向乙方提供最新的與工程有關的資料。

3.2 提供工作條件

甲方應為乙方完成工程質量檢測與相關服務提供必要的條件。

3.2.1 甲方應按照附錄B約定,派遣相應的人員,提供房屋、場地、設備,供乙方無償使用。

3.2.2 甲方應負責協調工程建設中所有外部關係,為乙方履行本合同提供必要的外部條件。

3.3 委託方代表

甲方應授權一名熟悉工程情況的代表,負責與乙方聯繫。甲方應在雙方簽訂本合同後7天內,將甲方代表的姓名和職責書面告知乙方。當甲方更換甲方代表時,應及時通知(含書面)乙方。

3.4答覆

甲方應在專用條件約定的時間內,對乙方以書面形式提交併要求作出決定的事宜,給予書面答覆。逾期未答覆的,視為委託人認可。

3.5 支付

甲方應按本合同約定,向乙方支付酬金。

4. 違約責任

4.1 乙方的違約責任

乙方未履行本合同義務的,應承擔相應的責任。

4.1.1 因乙方違反本合同約定給委託方造成損失的,乙方應當賠償委託方損失。賠償金額的確定方法在專用條件中約定。乙方承擔部分賠償責任的,其承擔賠償金額由雙方協商確定。

4.1.2 乙方向甲方的索賠不成立時,乙方應賠償委託方由此發生的費用。

4.2 甲方的違約責任

甲方未履行本合同義務的,應承擔相應的責任。

4.2.1 甲方違反本合同約定造成乙方損失的,甲方應予以賠償。

4.2.2 甲方向乙方的索賠不成立時,甲方應賠償乙方由此引起的費用。

4.2.3 甲方未能按期支付酬金超過28天,應按專用條件約定支付逾期付款利息。

4.3 除外責任

因非乙方的原因,且乙方無過錯,發生工程質量事故、安全事故、工期延誤等造成的損失,乙方不承擔賠償責任。

因不可抗力導致本合同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時,雙方各自承擔其因此而造成的損失、損害。

5. 支付

5.1 支付貨幣

除專用條件另有約定外,酬金均以人民幣支付。涉及外幣支付的,所採用的貨幣種類、比例和匯率在專用條件中約定。

5.2 支付申請

乙方應在本合同約定的每次應付款時間的7天前,向甲方提交支付申請書。支付申請書應當説明當期應付款總額,並列出當期應支付的款項及其金額。

5.3 支付酬金

支付的酬金包括正常工作酬金、附加工作酬金。

5.4 有爭議部分的付款

甲方對乙方提交的支付申請書有異議時,應當在收到甲方提交的支付申請書後7天內,以書面形式向乙方發出異議通知。無異議部分的款項應按期支付,有異議部分的款項按第7條約定辦理。

6. 合同生效、變更、暫停、解除與終止

6.1生效

除法律另有規定或者專用條件另有約定外,甲方和乙方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理人在協議書上簽字並蓋單位章後本合同生效。

6.2變更

6.2.1 任何一方提出變更請求時,雙方經協商一致後可進行變更。

6.2.2變更估價原則

除專用合同條款另有約定外,變更估價按照本款約定處理:

(1)已標價工程量清單或預算書有相同項目的,按照相同項目單價認定;

(2)已標價工程量清單或預算書中無相同項目,但有類似項目的,參照類似項目的單價認定;

(3)變更導致實際完成的變更工程量與已標價工程量清單或預算書中列明的該項目工程量的變化幅度超過15%的,或已標價工程量清單或預算書中無相同項目及類似項目單價的,按照合理的成本與利潤構成的原則,由合同當事人按照第4.4款〔商定或確定〕確定變更工作的單價。

6.2.3除不可抗力外,因非乙方原因導致乙方履行合同期限延長、內容增加時,乙方應當將此情況與可能產生的影響及時通知甲方。增加的檢測工作時間、工作內容應視為附加工作。附加工作酬金的確定方法由雙方協商確定。

6.2.4合同生效後,如果實際情況發生變化使得乙方不能完成全部或部分工作時,乙方應立即通知甲方。除不可抗力外,其善後工作以及恢復服務的準備工作應為附加工作,附加工作酬金的確定方法由雙方協商確定。乙方用於恢復服務的準備時間不應超過28天。

6.2.5合同簽訂後,遇有與工程相關的法律法規、標準頒佈或修訂的,雙方應遵照執行。由此引起檢測與相關服務的數量、範圍、時間、酬金變化的,雙方應通過協商進行相應調整。

6.2.6 因非乙方原因造成工程概算投資額或建築安裝工程費、工程量增加時,正常工作酬金應作相應調整。調整方法由雙方協商確定。

6.2.7因工程規模、檢測範圍的變化導致乙方的正常工作量減少時,正常工作酬金應作相應調整。調整方法由雙方協商確定。

6.3 暫停與解除

除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外,當一方無正當理由未履行本合同約定的義務時,另一方可以根據本合同約定暫停履行本合同直至解除本合同。

6.3.1 在本合同有效期內,由於雙方無法預見和控制的原因導致本合同全部或部分無法繼續履行或繼續履行已無意義,經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或乙方的部分義務。在解除之前,乙方應作出合理安排,使開支減至最小。

因解除本合同或解除乙方的部分義務導致乙方遭受的損失,除依法可以免除責任的情況外,應由甲方予以補償,補償金額由雙方協商確定。

解除本合同的協議必須採取書面形式,協議未達成之前,本合同仍然有效。

6.3.2 當乙方無正當理由未履行本合同約定的義務時,甲方應通知乙方限期改正。若甲方在乙方接到通知後的7天內未收到乙方書面形式的合理解釋,則可在7天后發出解除本合同的通知,自通知到達乙方時本合同解除。甲方應將檢測與相關服務的酬金支付至限期改正通知到達乙方之日,但乙方應承擔第4.1款約定的責任。

6.3.3 乙方在專用條件5.3中約定的支付之日起28天后仍未收到甲方按本合同約定應付的款項,可向甲方發出催付通知。甲方接到通知14天后仍未支付或未提出乙方可以接受的延期支付安排,乙方可向甲方發出暫停工作的通知並可自行暫停全部或部分工作。暫停工作後14天內乙方仍未獲得甲方應付酬金或甲方的合理答覆,乙方可向甲方發出解除本合同的通知,自通知到達甲方時本合同解除。甲方應承擔第4.2.3款約定的責任。

6.3.4 因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部分或全部不能履行時,一方應立即通知另一方,可暫停或解除本合同。

6.3.5 本合同解除後,本合同約定的有關結算、清理、爭議解決方式的條件仍然有效。

6.4 終止

以下條件全部滿足時,本合同即告終止:

(1)乙方完成本合同約定的全部工作;

(2)甲方與乙方結清並支付全部酬金。

7. 爭議解決

7.1協商

雙方應本着誠信原則協商解決彼此間的爭議。

7.2調解

如果雙方不能在14天內或雙方商定的其他時間內解決本合同爭議,可以將其提交給專用條件約定的或事後達成協議的調解人進行調解。

7.3仲裁或訴訟

雙方均有權不經調解直接向專用條件約定的仲裁機構申請仲裁或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8. 其他

8.1 外出考察費用

經甲方同意,檢測人員外出考察發生的費用由甲方審核後支付。

8.2諮詢費用

經甲方同意,根據工程需要由乙方組織的相關諮詢論證會以及聘請相關專家等發生的費用由甲方支付,支付時間在專用條件中約定。

8.3 守法誠信

乙方及其工作人員不得從與實施工程有關的第三方處獲得任何經濟利益。

8.4 保密

雙方不得泄露對方申明的保密資料,亦不得泄露與實施工程有關的第三方所提供的保密資料,保密事項在專用條件中約定。

8.5 通知

本合同涉及的通知均應當採用書面形式,並在送達對方時生效,收件人應書面簽收。

8.6 著作權

乙方對其編制的文件擁有著作權。

乙方可單獨或與他人聯合出版有關檢測與相關服務的資料。除專用條件另有約定外,如果乙方在本合同履行期間及本合同終止後兩年內出版涉及本工程的有關檢測與相關服務的資料,應當徵得甲方的同意。

第三部分 專用條件

1. 定義與解釋

1.2 解釋

1.2.1 本合同文件除使用中文外,還可用 。

1.2.2 約定本合同文件的解釋順序為: 。

2. 乙方義務

2.1 工程質量檢測的範圍和內容

2.1.1 工程質量檢測範圍如下第 項所述:

1、見證取樣檢測

水泥物理力學性能檢驗、鋼筋(含焊接與機械連接)力學性能檢驗、砂、石常規檢驗、混凝土檢驗、砂漿檢驗、簡易土工檢驗、混凝土摻加劑檢驗、防水卷材檢驗、預應力鋼絞線、錨夾具及組合件檢驗、瀝青檢驗、瀝青混合料檢驗、牆體材料(強度)檢驗、建築裝飾材料技術性能檢驗等檢測項目。

2、地基基礎工程檢測

地基承載力靜載檢測、樁的承載力檢測、樁身完整性檢測、錨杆、錨索鎖定力檢測、靜力、動力觸探檢測等檢測項目。

3、主體結構工程現場檢測

混凝土強度檢測、砂漿強度檢測、砌體強度檢測、尺寸偏差、鋼筋保護層厚度檢測、混凝土構件結構性能檢測、後置埋件的力學性能檢測、變形觀測、建築門窗檢測、結構粘結強度、錨栓和植筋檢測、結構裂縫檢測、混凝土缺陷檢測等檢測項目。

4、建築幕牆工程檢測

建築幕牆的氣密性、水密性、風壓變形性能、層間變位性能檢測、幕牆用型材強度檢測、型材的鍍(塗)層厚度檢測、硅酮結構膠相容性檢測、硅酮結構膠剝離粘結性檢測等檢測項目。

5、鋼結構工程檢測

鋼結構焊接質量無損檢測、鋼結構防腐及防火塗裝檢測、鋼結構節點檢測、機械連接用緊固標準件及高強度螺栓力學性能檢測、鋼結構的變形檢測、鋼材、鋼鑄件力學性能檢測等檢測項目。

6、室內環境檢測

室內環境污染物、建築材料、土壤中氡濃度等檢測項目。

7、建築物附屬設備安裝工程檢測

建築給水、排水及採暖工程(水壓試驗)、建築電氣工程(絕緣電阻、接地電阻)、通風與空調工程等檢測項目。

2.1.2 工程質量檢測工作內容還包括: 。

(具體檢測內容、抽檢數量及檢測費用詳見工程檢測項目工程量清單。)

2.2 工程質量檢測與相關服務依據

2.2.1 工程質量檢測依據包括:

1、

2、

3、 。

2.2.2 相關服務依據包括: 。

2.3檢測項目負責人

2.3.1 乙方檢測總負責人為:

各檢測項目組負責人為:

2.3.2 總負責人的職責:

檢測項目組負責人的職責:

2.3.3檢測總負責人和各檢測項目組如有變更,乙方應提前7天通知甲方,並徵得甲方書面同意。通知中應當載明繼任人的資格、管理經驗等資料。繼任總負責人或檢測項目組負責人繼續履行2.3.2項約定的職責。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更換總負責人和項目組負責人。乙方擅自更換總負責人和項目組負責人的,應按照專用合同條款的約定承擔違約責任。

2.3.4 甲方有權書面通知乙方更換其認為不稱職的檢測總負責人或檢測項目組負責人。通知中應當載明要求更換的理由。乙方應在接到更換通知後14天內向甲方提出書面的改進報告。甲方收到報告後仍要求更換的,乙方應在接到第二次更換通知的28天內進行更換,並將新任命的總負責人或檢測項目組負責人的資格、管理經驗等資料書面通知甲方。繼任總負責人或檢測項目組負責人繼續履行2.3.2項約定的職責。乙方無正當理由拒絕更換總負責人或檢測項目組負責人的,應按照專用合同條款的約定承擔違約責任。

2.5 提交報告

乙方應提交報告的種類、時間和份數: 。

2.7 使用甲方的財產

附錄B中由甲方無償提供的房屋、場地、設備的所有權屬於: 。

乙方應在本合同終止後 天內移交甲方無償提供的房屋、場地、設備。移交的時間和方式為: 。

3. 甲方義務

3.3甲方代表

甲方代表為: 。

3.4 答覆

甲方同意在 天內,對乙方書面提交併要求做出決定的事宜給予書面答覆。

4. 違約責任

4.1 乙方的違約責任

4.1.1乙方賠償金額按下列方法確定(由甲乙雙方簽訂合同時明確): 。

4.2 甲方的違約責任

4.2.3 甲方逾期付款利息按下列方法確定(由甲乙雙方簽訂合同時明確): 。

5. 合同價格、計量與支付

5.5合同價格形式

5.6預付款

5.7計量

5.8檢測進度款支付

支付次數支付時間支付比例支付金額(萬元)

首付款本合同簽訂後7天內(0~40)%

第二次付款檢測工作量完成60%(0~50)%(含之前支付額度)

最後付款檢測工作量完成100%,最後一批報告提交前(如為政府財政項目,可約定為“檢測工作量完成100%,檢測費用結算後15個工作日內”)。100%(含之前支付額度)

5.9支付賬户

6. 合同生效、變更、暫停、解除與終止

6.1 生效

本合同生效條件: 。

7. 爭議解決

7.2 調解

本合同爭議進行調解時,可提交 進行調解。

7.3 仲裁或訴訟

合同爭議的最終解決方式為下列第 種方式:

(1)提請 仲裁委員會進行仲裁。

(2)向 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8. 其他

8.2 諮詢費用

委託方應在諮詢工作完成後 天內支付諮詢費用。

8.4 保密

甲方申明的保密事項和期限: 。

乙方申明的保密事項和期限: 。

第三方申明的保密事項和期限: 。

8.6著作權

乙方在本合同履行期間及本合同終止後兩年內出版涉及本工程的有關檢測與相關服務的資料的限制條件:

9. 補充條款

甲方(蓋章):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

代表(簽字):_________    代表(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2023檢測合同 篇5

廣西消防檢測合同

檢 測 協 議 書

編號: — —

委託單位: (以下簡稱甲方)

檢測單位: (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廣西壯族自治區消防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安部第106號令和第61號令、《廣西壯族自治區物價局文件》桂價費[20__]208號以及廣西區內各市、縣公安消防機構文件要求,甲方委託乙方對 工程建築消防設施(系統)及電氣防火安全進行即時技術檢測,乙方根據甲方委託內容進行受理,達成如下檢測協議內容:

第一條檢測工程名稱:

第二條工程地址:南寧市 路 號

第三條檢測內容: 工程需要驗收的消防系統內容包括火災自動報警系統、消防給水系統、防火門系統、通風排煙阻火系統、電氣防火安全檢測。

第四條技術要求:乙方必須依據國家現行有關規範、標準、規程和廣西現行地方標準、規程對甲方委託內容進行如實檢測,並在甲方籤認了現場情況後出具真實的即時檢測報告;但乙方出具的檢測報告不包括甲方未委託檢測的內容以及甲方在檢測之後增加、改動的內容。

第五條檢測費用(計算方式詳見 號樓檢測費清單及檢測費彙總表):預算金額為人民幣 元整(¥ );優惠後協議價款暫定為人民幣元整(¥ ),最終協議總價款以雙方確認的實際檢測工程量按檢測費清單中收費標準的9.5折結算。

第六條付款方式:經雙方協商,領取檢測報告前甲方三個工作日內一次性付清所有檢測費用,由乙方給甲方開據正式税票,甲方憑正式税票領取檢測報告。

第七條檢測時間:在甲方保證現場安裝調試完畢,具備通水、通電、通路等檢測條件下,簽訂協議後二個工作日內進場檢測,並於檢測完成後5個工作日內出具 陸份檢測報告正本,若甲方需增加一份檢測報告正本,則要收取工本費;如有特殊情況時除外。

第八條檢測配合:

8.1 現場檢測時,雙方應配合進行,甲方應組織有關人員到場陪同配合檢測,屬甲方的儀器設備試驗由甲方操作;屬乙方的檢測儀器由乙方操作。如甲方現場有特殊情況或乙方有特殊任務無法如期檢測,應提前半天通知;否則違約方須支付履約方200元誤工費。

8.2 一般情況下,公休日及法定節假日乙方不安排加班,若有特殊情況,甲方要求加班,需雙方協商解決。

第九條權利義務:

9.1 雙方應保護對方的知識產權,保守對方的商業機密,未經對方同意,不得將對方交付的檢測資料及文件進行修改、複製、轉讓等有損對方利益的行為,不得泄露獲知對方的商業機密,否則,履約方有權追究違約方法律責任。

9.2 雙方應保證向對方提交的資料及文件的完整性、真實性、有效性。甲方不得要求乙方違反國家及廣西現行有關規範、規定、標準出具檢測報告;否則,乙方有權終止協議書內容的履行,乙方已收取的檢測費不予退回。

9.3 甲方應為乙方派赴現場進行檢測的工作人員提供必要的工作方便條件,並派專管人員配合檢測人員進行檢測,籤認檢測情況;陪同乙方檢測的人員,可視為代表甲方行為,甲方另有説明除外。

9.4甲方陪檢人員和乙方檢測人員不得向對方索要物質利益,或向對方予以物質利益。

9.5 原則上,乙方在首次現場檢測完成後即開始編寫並出具檢測報告;在檢測報告尚未出具前,如甲方有需要,可以要求延期出具檢測報告,由乙方進行復查,但甲方應提出書面申請,且延期時間不得超過一個月,複查次數不得超過一次;否則,乙方將按有關規定如期出具檢測報告,甲方應按本協議第五、六條約定支付檢測費用並領取檢測報告。

9.6甲方收到檢測報告之日起15天內,對檢測報告有異議,有權提出,乙方應按有關規定給予複檢,且不收取任何費用;甲方收到檢測報告之日起15天后,對檢測報告有異議,乙方進行復檢,複檢時,乙方只對需檢項目收費,按複檢項目費用的30%計取。如複檢結果與此前檢測結果不符的,乙方應按新的檢測結果重新出具檢測報告。

第十條 違約責任:

10.1 本協議書籤訂生效後,甲方要求終止或解除本協議時,應書面通知乙方;已開始檢測工作的,乙方根據實際檢測的工作量不足約定檢測內容的50%時,按檢測費的50%支付;超過50%,按檢測費的100%支付。

10.2 本協議書籤訂生效後,乙方要求終止或解除本協議,應書面通知甲方。

10.3 如甲方不按時支付檢測費用,每拖延一天,乙方有權收取甲方檢測費用總額1%的違約金;如乙方不按時進行檢測或不按時出具檢測報告,每拖延一天,甲方有權收取乙方檢測費用總額1%的違約金。

10.4 由於不可抗力因素導致本協議延期或無法履行時,甲乙雙方應及時協商解決。

第十一條 本協議一式肆份,甲方貳份,乙方貳份,自簽訂之日起生效,雙方履行完協議規定的義務後,自行終止。

甲方: 乙方:

(蓋章) (蓋章)

法人(委託)代表: 法人(委託)代表:

聯繫電話: 聯繫電話: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備註:

乙方全稱:

開户行:

賬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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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檢測合同 篇6

甲方(委託單位)

名稱: 地址: 乙方(接受委託單位)

名稱: 地址: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浙江省消防條例,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甲方委託乙方對甲方指定工程的“□建築消防設施、□建築電氣安全”實施即時檢測。為了保證檢測工作順利進行,甲、乙雙方簽訂如下合同,以資共同遵守。

一.委託檢測的工程名稱: 。

委託檢測工程的使用性質: ,檢測面積: ㎡。 工程地址: 。

二.雙方協作事項:

1.甲方須委派熟悉消防設施工程及電氣工程情況的人員配合現場檢測,檢測工作中涉入相關消防設施及電氣設備的操作由甲方人員進行;

2.檢測所需的儀器設備由乙方負責,乙方應儘量在不違反有關規定的情況下儘快完成檢測;

3.乙方作業人員安全由乙方負責;

4.乙方作業人員不得擅自動用非檢測範圍內的設備和設施;

5.乙方作業人員不能隨意改動、移動、破壞公用設施。

三.甲方在委託檢測時應向乙方提供檢測有關的技術資料為以下打“√”項:

建築工程消防設計審核意見書或建築工程備案單複印件; □建築工程消防設施竣工圖;

主要消防設備、電氣設備及材料的質保書和合格證複印件; □隱蔽工程紀錄,電氣系統運行記錄複印件; □建築工程電氣竣工圖;

四.甲方委託乙方消防設施檢測項目為以下打“√”項:

五. 甲方委託乙方電氣消防安全檢測項目為以下打“√”項:

六.保密要求:

1.甲方對乙方提供的檢測報告及相關資料除用於消防驗收或備案外應嚴格保密,未經乙方允許不得部分複製。

2. 乙方對甲方提供的技術資料及項目檢測報告應嚴格保密,未經甲方允許不得向第三方泄漏。

七.合同履行:甲方建築工程在消防設施及電氣設施安裝調試完畢並水通、電通後(年檢工程需在維保調試合格後)通知乙方,乙方在接到甲方可以檢測通知三天內按排現場檢測並填發檢測收費通知,檢測合格後三天內出具檢測報告。

八.驗收標準:全部檢測項目完成後,乙方就甲方委託檢測工程出具檢測報告為以下打√項: □建築消防設施檢測報告; 建築電氣安全檢測報告。

九.檢測費用:依據物價局浙價費【1998】204號通知,經協商確認委託檢測的建築工程消防檢測費共計 萬 仟 佰 拾元(¥ 元)。需複檢時,複檢費用經協商每次加收 元。

十.消防檢測費支付方式:

甲方依據乙方檢測收費通知:銀行匯款或領取檢測報告時現金直接支付給乙方。

十一.其它約定事項:

十二.本合同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本合同雙方代表簽字,單位蓋章後生效,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處理。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2023檢測合同 篇7

委託方(甲方):

檢測方(乙方):

簽訂地點:

簽訂時間: 年 月 日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部門規章、行業規範之規定,本着雙方自願、平等協商,就甲方委託乙方檢測事宜,達成以下協議,以茲共同遵守。

第一條 工程項目基本信息

1、工程名稱:

2、工程地址:

3、設計單位:

4、建設單位:

5、施工單位:

6、建築內容:

第二條 檢測事項

檢測內容:該工程所涉及的檢測項目為:原材料、中間產品及工程實體質量檢測。

第三條 檢測數量

水利檢測數量根據《水利水電工程施工質量檢驗與評定規程》(SL176-20_)、《水利水電建設工程驗收規程》(SL223-20_)、《水利水電工程單元工程施工質量驗收評定標準——堤防工程》(SL634-20_)等有關規範、規程和國家法律、法規、質量條例進行取樣。

第四條 檢測時間

檢測時間從開工日期到完工日期。

第五條 檢測費用及付款方式

1、檢測費:按工程實際造價 %(大寫: )作為該工程的檢測費用(當前合同中標價分別為:二標段 萬元,一標段 萬元,檢測最終結算按照設計變更後實際金額為準)。

2、付款方式:合同簽訂之日起5個工程日內支付乙方預付款:人民幣:¥ 整(大寫: 整)剩餘款項根據工程進度,分兩次支付,每次支付人民幣:¥ 萬元整(大寫: 整),乙方檢測工程完成提交最後一次檢驗報告之前,甲方須結清乙方全部檢測費用。

第六條 甲、乙雙方的義務

1、甲方的義務:

(1)甲方應指派專人(姓名 ,聯繫電話: )協助配合乙方的檢測工作,為乙方的檢測工作提供必要的支持。

(2)甲方應如實填寫委託登記單,提供委託單位全稱、與圖紙相符的工程名稱、建築面積、層數、結構類型等委託信息;依據各種材料相應規範、標準,提供送檢試件或樣品代表的批量及數量、樣品代表的母體部位、施工時間,見證人等相關信息,信息必須準確無誤,以便乙方出具相應的檢測報告。

(3)甲方委託檢測的試件或樣品應符合標準規範規定的檢測要求,送檢數量應符合標準規範規定的批量要求;應保證送檢試件或樣品的時限性,對樣品的代表性、真實性和有效性負責。實際有見證這樣的,見證人對樣品的代表性、真實性和有效性負責。

(4)辦理委託登記時甲方應提出明確的檢測依據和檢測項目。

(5)因甲方委託信息錯誤而導致乙方出具錯誤的報告,甲方應承擔乙方因重複檢測發生檢測費用。

(6)非因乙方原因產生的二次檢測費用由甲方另行支付(除下雨天外),質量不合格工程所發生的二次檢測費用,參照四川省物價局、財政廳文件(川價費[20_]28號文)規定的收費標準按照四.1條單項累加計取,由甲方承擔。

(7)保證按合同約定及時支付檢測費用。

(8)甲方不得向乙方提出任何影響檢測結果公正性、準確性的不合理要求。

(9)甲方送檢的項目,只能由乙方出具檢測報告,甲方不得另行向其他檢測機構送檢。

2、乙方的義務:

(1)根據甲方提供的工程名稱、委託信息等,在檢測資質許可範圍內,對送檢的不同材料或委託的檢測項目,按相應標準規範,出具相關的檢測報告。

(2)規範、標準中規定有檢測時限的,乙方本着以規範、標準規定的時限為原則,安排檢測。

(3)乙方獨立地實施符合國家標準的檢測,並依據相應的標準規範對檢測結果進行客觀、公正、科學、準確的判定。

(4)乙方出具的檢測報告必須符合國家規範要求,各類印章齊全,檢測人、審核人、授權簽字人均應簽字,否則報告無效。

(5)乙方保證在承諾期限內完成檢測並出具相應的檢測報告。

(6)乙方對甲方委託的事項負責有保密義務。

(7)對甲方委託乙方所作的所有項目的檢測報告,乙方在履行完本合同義務時,向甲方簽訂所有檢測項目確認表。

第七條 檢測報告數量

檢測報告一式 份。

第八條 違約責任

甲、乙雙方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上述約定,按以上方式承擔違約金:

1、甲方逾期支付檢測費用的,應按日向乙方支付未付檢測費用百分之的違約金。

2、乙方提交的檢測報告經相關主管部門認定為不具有客觀真實性的,應退還甲方已付的檢測費用。

第九條 其他約定:

第十條

1、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糾紛時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協商解決不成,任何一方可向成都市温江區仲裁委員會提起仲裁。

2、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3、本合同書一式 份,甲方 份,乙方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本合同經雙方共同簽字蓋章後生效,雙方履行完合同規定的義務後,本合同即行終止。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2023檢測合同 篇8

項目名稱:

甲 方:

乙 方: 有限公司

簽訂地點: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的規定,合同雙方就

職業病危害項目進行檢測工作,經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一、工作內容

1、受甲方委託,乙方承擔該企業作業場所職業病危害的檢測工作。

2、乙方根據國家有關法規、標準及規範,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病防治法》、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令第23號《作業場所職業健康監督管理暫行規定》、第27號《作業場所職業危害申報管理辦法》、《工作場所空氣中有害物質監測的採樣規範》等的要求,對企業作業場所存在的有害因素進行檢測,並出具相應的檢測報告。

3、乙方在該合同生效後於 年 月 日前為甲方出具檢測報告。

二、雙方責任

1、甲方

⑴及時向乙方提供檢測所需的有關資料,並對其真實性負責。

⑵應向乙方提供檢測工作所必要的便利條件。

⑶按合同規定向乙方按時支付檢測費用。

⑷妥善保管乙方提交的檢測報告,未經乙方同意不得擅自修改,不得提供或轉讓給第三方使用。

⑸對乙方檢測提出的安全隱患要認真整改,且符合國家及行業有關規定、標準要求。

⑹由於甲方原因造成的返工或窩工,其費用由甲方承擔,乙方可延期交付檢測報告,具體交付日期雙方另行議定。

2、乙方

⑴依據國家法律、法規及行業標準,對企業作業場所存在的物理和化學有害因素進行檢測,通過檢測全面查找作業環境中的有毒、有害因素,確定其程度,為安全監管部門對建設項目職業病預防和控制提供科學的依據,為企業職業病防護和日常管理提供指導。

⑵按照合同規定的進度提交完整的檢測報告,並對其質量負責。

三、價款及支付方式

經雙方協商,檢測費用為: 元整。該費用在簽定此合同之日起3日內甲方一次性支付清。

四、違約金或損失賠償的計算方法

甲方未按合同規定及時支付乙方評價費用,每超過一日,支付乙方全部費用0.1%的違約金。

五、爭議的解決方法

本合同在執行過程中,若出現爭議,雙方應當友好協商解決。

六、其他

本合同一式 份,甲方持 份,乙方持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自雙方代表簽字(章)後生效。未盡事宜,雙方友好協商解決。本合同有效期壹年。

甲方:

(蓋章)

地址:

法定代表人:

委託代理人:

電話:

傳真:

開户銀行:

賬號:

税號:

郵政編碼:

時間: 年 月 日乙方:x有限公司

(蓋章)

地址:

法定代表人:

委託代理人:

電話:

傳真:

開户銀行:

賬號:

税號:

郵政編碼:

時間: 年 月 日

2023檢測合同 篇9

甲方(委 託 人)

乙方(檢測機構)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以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遵循平等、自願、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甲乙雙方就本建設工程檢測事項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工程概況

第一條 檢測項目

甲方委託乙方檢測的檢測項目包括(以打“√”為準):

□建築材料檢測 □主體結構工程檢測 □地基基礎工程檢測 □鋼結構工程檢測 □室內環境檢測 □變形測量 □建築節能檢測 □市政道路工程檢測 □建築機械檢測 □建築幕牆工程檢測 □通風與空調工程檢測 □基坑監測 □裝飾裝修材料有害物質檢測

□其他: 。 具體的檢測項目、數量及檢測參數見附件一。

第二條 檢測標準雙方約定的檢測標準: 具體檢測項目的執行標準見附件一。

第三條 檢測費用的核算與支付

(一)雙方同意按照下列第 種計算方式核算檢測費用。

1.本合同各檢測項目單價見附件一,根據檢測委託單按實際檢測數量計算總檢測費用。

2.本合同各檢測項目單價見附件一,總檢測費用為 元。

(二)雙方同意按照下列第 種支付方式支付檢測費用。

1.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 日內,甲方支付全部檢測費用。

2.自乙方提交檢測報告之日起 日內,甲方支付該檢測項目的檢測費用。

3.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每 日,甲方按乙方實際完成的檢測數量支付檢測費用。

(三)甲方對檢測項目費用有異議的,應及時與乙方進行協商,但不得拖延其他無異議項目檢測費用的支付。

第四條 檢測報告的交付

(一)乙方交付檢測報告時間的約定見附件一。乙方交付檢測報告一式 份,並對其準確性和可靠性負責。當甲方對部分檢測項目的檢測報告份數有特殊需要時,可另行約定。

(二)雙方約定按照下列第 種方式交付檢測報告。

1.甲方上門提取檢測報告。

2.乙方送檢測報告給甲方。

第五條 檢測樣品的運輸

雙方約定按以下第 種方式運輸檢測樣品。乙方按有關規定對檢測後的樣品進行留樣。

1.甲方負責將檢測樣品送至乙方檢測場所,並承擔相應運輸費用。

2.乙方到工程現場收取檢測樣品,並承擔相應運輸費用。

3.乙方到工程現場收取檢測樣品,甲方承擔相應抽樣及運輸費用。

第六條 甲方的權利義務

(一)甲方不得將同一單位工程中的同一類型檢測項目委託其他檢測機構進行檢測。

(二)雙方簽訂本合同後,由甲方在開展檢測活動之前,將本合同報送建設主管部門指定的機構進行登記。當本合同工程概況中所列信息以及委託的檢測項目等發生變化時,甲方應及時辦理本合同變更登記手續。

(三)甲方授權 為代表,負責與乙方聯繫。如甲方代表發生變更,甲方應書面告知乙方。

(四)甲方應於檢測活動開始前 日內向乙方提供附件二所列的與本檢測業務有關的資料及文件,並對資料的可靠性負責。

(五)委託檢測前,甲方應將見證單位和見證人員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見證人員發生變更的,甲方應及時書面告知乙方。

(六)在委託見證取樣類樣品檢測前,甲方應填寫檢測委託單。委託單應採用本市統一樣式,並經見證人員和取樣人員當場簽字確認。

(七)檢測項目屬於工程類檢測的,甲方應提前 日將現場檢測日期通知乙方。見證人員應對工程現場檢測進行見證,並在現場檢測原始記錄上簽字確認。

(八)甲方應當負責與本工程檢測業務有關的第三人的協調,為乙方提供必要的外部工作條件。

(九)甲方不得以任何方式要求乙方出具虛假檢測報告。

第七條 乙方的權利義務

(一)乙方應向甲方提供與本工程檢測業務有關的資料,包括建設工程檢測資質證書、檢測機構評估認可證書及其附表的複印件。

(二)乙方承諾與行政機關、法律法規授權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務職能的組織以及本工程相關的設計單位、施工單位、監理單位無隸屬關係或者其他利害關係。

(三)檢測項目屬於工程類檢測的,乙方應事先編制檢測方案報送甲方。

(四)乙方應在甲方通知的日期進場開展檢測活動。

(五)乙方現場檢測時應遵守工程安全管理及其他工程現場管理制度。

(六)對於已納入本市建設工程檢測信息管理系統內的檢測項目,乙方應使用該系統實施檢測和管理,並出具帶有防偽標記和校驗碼的檢測報告。

(七)檢測結果不合格的,乙方應在獲得檢測結果後 日內通知甲方。

(八)在基樁、地基基礎、主體結構、建築節能及單位工程驗收前,乙方應向甲方提供《建設工程檢測報告確認證明》,對工程檢測內容、數量和不合格項等情況作出説明。

第八條 對檢測結論異議的處理

甲方對檢測結論有異議的,可由雙方共同認可的檢測機構複檢。複檢結論與原檢測結論相同,由甲方支付複檢費用;反之,則由乙方承擔複檢費用。對複檢結論仍有異議的,可向建設主管部門申請專家論證解決。

第九條 違約責任

(一)甲方逾期支付檢測費用的,每逾期一日應按未支付費用 的 %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二)因甲方未履行義務而造成乙方無法按時保質地完成檢測業務的,甲方應當承擔相應的經濟損失,並賠償由此給乙方造成的損失。完成檢測業務的時限由雙方另行約定。

(三)乙方未按照合同約定時間提交檢測報告,每逾期一日應按相關檢測項目檢測費用的 %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四)檢測報告信息錯誤、未按照約定檢測依據進行檢測或者檢測結論判斷錯誤的,乙方應進行更正或免費重新進行檢測,給甲方造成損失的應予以賠償,由甲方原因造成上述錯誤的除外。

(五)其他違約責任: 。

第十條 其他約定事項

第十一條 爭議的解決方式

雙方發生爭議的,可協商解決,或向有關部門申請調解;也可提請上海仲裁委員會仲裁

第十二條 附則

本合同自雙方簽字或者蓋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 份,雙方各執 份。

甲 方:(蓋章) 乙 方:(蓋章)

年月日:

2023檢測合同 篇10

委託方: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服務方: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項目名稱:_____________

根據建設部《建設工程質量監測管理辦法》、省建設廳《山東省建設工程檢測管理規定》,乙方受甲方委託,對甲方的工程材料來樣及其他專項建築實體工程進行檢測。

乙方根據有關規範和甲方的檢測要求,予以科學、公正、準確、高效地進行檢測,並按照客觀的數據出具報告。

為明確雙方責任,雙方經友好磋商,就相關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工程概況

工程地址:_____________

施工單位項目負責人:_____________

建設單位項目負責人:_____________

二、檢測服務範圍及時間

1、見證取樣檢測:

(1)、水泥物理力學性能檢測;

(2)、鋼筋(含焊接及及機械連接)力學性能檢測;

(3)、建築用砂常規檢測;

(4)、建築用卵石、碎石常規檢測;

(5)、砼強度檢測;(6)、砂漿強度檢測;

(7)、簡易土工試驗;(8)、混凝土摻加劑檢驗

2、主體結構檢測

(1)、混凝土、砂漿、砌體強度現場檢測;

(2)、鋼筋保護層厚度檢測;

(3)、混凝土預製構件結構性能檢測;

(4)、後置埋件的力學性能檢測。

3、其他建設工程質量檢測站通過計量認證的檢測項目。

4、檢測完成時間:無特殊原因在承諾期限內完成檢測任務,因其他不可抗拒原因造成檢測推遲的由乙方通知甲方,雙方共同協商確定檢測時間。

三、檢測項目及方法

按照檢測委託書中的項目進行。

甲方同意乙方選定的檢測方法,甲方必須在甲方前向乙方遞交檢驗委託書。

四、檢測費用

檢測費用按人民政府收費管理辦公室頒發的《建設工程質量檢測站收費許可證標準》(證號:)規定執行,標準未明確規定單價的項目費用雙方協商確定。

付款方式如下:

每次委託按實收取記賬形式

五、相關權利與義務

甲方義務:

1、工程開工後,凡建設過程發生的相關檢測均委託乙方進行。

2、定期與乙方確認工程進度,並根據付款條件支付相應檢測費用。

甲方權利:

1、對在建工程的各類檢測數據有知情權,協商執行過程,可隨時查詢。

2、從乙方獲取工程檢測諮詢服務的權利。

3、在檢驗過程中,若甲方對乙方檢驗人員或工作程序等有意見,可向乙方提出申訴。

乙方義務:

1、根據相關標準及甲方要求,在承諾期限內完成檢測任務,提供檢測報告。

2、對發現的重大質量問題(如水泥安定性不合格、實際檢測結果不足設計要求等),及時向甲方通報。

3、做好相關服務工作,特殊項目檢測(或乙方檢測能力以外的項目),分包前應將分包單位情況通報甲方徵得甲方同意後進行分包(費用另計)。

4、提供檢測諮詢服務,指導甲方抽樣送檢工作。

乙方權利:根據相應服務內容收取檢測費用。

六、檢測標準

1、甲方明確檢測標準(可以是國家標準、行業標準或企業標準)情況下,按甲方指定標準進行檢測。

2、甲方未明確檢測標準,按工程施工驗收規定的標準執行。

3、各類標準執行優先等級:國家標準行業標準企業標準。

七、甲、乙雙方按照上述條款履約合同,如其中一方違約合同,另一方有權終止合同或提請合同管理機關行政調解;本委託書一式兩份,甲、乙雙方簽字後生效;

八、本委託書一式兩份,甲、乙雙方簽字後生效。

九、補充説明: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2023檢測合同 篇11

建築基樁檢測合同

合同編號:

建築基樁檢測合同

工程名稱:

委託單位:

檢測單位:

簽定地點:

簽定日期:

建築基樁檢測合同

委託單位(簡稱甲方):

檢測單位(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及有關法規,甲方委託乙方 對 工程基樁進行檢測,現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雙方共同遵守。

第一條 工程概況

1.1工程名稱:

1.2 工程地點:

1.3 工程規模、特徵:

1.4 樁基設計概況:

樓號 總樁數(個) 樁 長(m) 樁直徑(mm) 設計承載力(KN)

第二條 檢測方法、內容及數量

經雙方協商,甲方委託乙方進行基樁檢測的方法、內容及數量如下:

序號 檢測方法 檢測內容 檢測數量 備註

1 靜載試驗 基樁承載力

2 低應變法 樁身完整性

3 高應變法 基樁豎向抗壓承載力、基樁完整性

4 鑽芯法 基樁完整性、樁身混凝土強度

5 聲波透射法 基樁完整性

第三條 甲方向乙方提供的有關資料

序號 資料文件名稱 份數 內容要求 提交時間

1 地質勘察報告 1份

2 相關施工圖紙 1套

3 樁基施工記錄 1份 每根被檢測樁的施工記錄,有甲方、監理等單位蓋章。

4 樁位圖 1份 每根樁施工編號。

第四條 乙方向甲方提交的基樁檢測報告

序號 檢測報告 數量 內容要求 交付時間

1 樁基檢測報告 4 檢測內容滿足相關規範規定,檢測結果真實反映樁質量,保證出具的書面報告真實、合法、有效

2

3

第五條 檢測工期

本工程基樁檢測自 年 月 日開始,至 年 月 日完成現場檢測,具體進場時間以甲方通知為準,甲方應提前 天通知。現場檢測完成後 天內提交正式檢測報告。

第六條 甲方責任

6.1按時提供樁基施工記錄、地質資料、樁基平面圖等資料。

6.2 按乙方要求提前做好受檢樁樁頂和場地的處理。

6.3為樁檢工作提供必要的工作條件,包括:現場檢測所需要的照明電及動力電,設備進、出場吊裝等所需要的道路和場地。

6.4負責現場檢測有關各方的配合、協調工作。

6.5按時向乙方支付樁檢費用。

第七條 乙方責任

7.1 向委託方提供樁基檢測方案,含樁頭處理方案。

7.2 根據設計單位和委託單位的要求(提供設計依據或驗證設計), 嚴格按照《建築基樁檢測技術規範》(JGJ 106-20__)及其他有關樁檢工作的規範、規程、標準進行現場樁檢工作。檢測工程樁質量,確保檢測質量,並對測試結果負責。

7.3 在合同約定的時間內,進行現場檢測,按時提交檢測報告。

7.4 按時提供檢測結果,配合施工。樁檢單位應在樁檢結束3日內,出具樁檢報告(按單棟樓號提交報告,每棟各四份,也可根據情況調整數量),樁基檢測報告內容滿足相關法律規範規定,檢測結果真實反映樁基質量,並保證出具的書面報告真實、合法、有效。

7.5檢測場地內的水電接入及水電費用由樁檢單位自行解決和承擔(由委託單位代交,付款時委託方扣回檢測單位現場發生的水電費用)。

7.6樁檢單位應嚴格執行國家安全生產法律法規,遵守安全操作規程,做到安全生產。如樁檢單位施工造成乙方或甲方工作人員或任何第三方人身傷害或財產損失,均由乙方承擔全部責任。

7.7因不可抗力影響施工的,乙方應在2日內提交有關證明,經甲方簽證確認後,方可順延工期。

第八條 檢測費用及付款方式

8.1本檢測項目測試費共計人民幣(大寫) 元,其中:

(1)低應變檢測 根,單價 元/根,計 元;

(2)高應變檢測 根,單價 元/根,計 元;

(3)靜載試驗 根(點),單價 元/根(噸),計 元;

(4)試驗 根(點),單價 元/根,計 元。

8.2檢測費用支付方式:

(1)提交檢測報告,支付合同價款的80%;

(2)工程進度到±0.000、結算完成,一次付清全部檢測費用。

第九條 違約責任

若一方違反本合同約定,按《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規定承擔違約責任。

乙方按照合同約定時間,提供檢測結果,否則每拖延一天支付違約金 1000元 。

第十條 爭議解決辦法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向當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第十一條 本合同經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檢測任務完成、檢測費用付清,合同自動失效。

第十二條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

第十三條本合同一式 陸 份、甲方 肆 份。乙方 貳 份。

第十四條 合作方如發現甲方工作人員在招投標和合同簽訂、履行過程中因徇私舞弊、濫用職權使自己合法權益受到損害的,可向 運營管理中心合約法務部提起實名投訴或舉報(電話投訴不予受理)。

具體投訴方式:

信函:

委託單位: 檢測單位:

(公章) (公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聯繫人: 聯繫人:

電 話: 電 話:

地 址: 地 址:

郵 編: 郵 編:

2023檢測合同 篇12

甲方(委託方)

乙方(檢測方)

學校幼兒園工程進行檢測,並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以及對其他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遵循平等、自願、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甲、乙雙方就本建設工程檢測是想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一、工程概況:

工程名稱:如皋市外國語學校附屬幼兒園 結構類型: 框架 建築面積:11658平方米施工單位: 南通大辰建設集團 監理單位:如皋市規劃設計院 鑑證人員:湯友雲工程監督註冊號: 工程地址:位於如皋市政法路以西,如皋市檢察院以北 建設單位:如皋市外國語學校附屬幼兒園項目負責人:朱建梅 電話:

二、檢測項目

甲方委託乙方檢測的檢測項目包括:見證取樣檢測、主體結構工程檢測、建築節能檢測、建築水電檢測、牆體材料檢測、防水材料檢測、建築門窗、飾面材料、室內環境檢測、鋼結構工程檢測

三、檢測程序

1、由甲方將受檢產品送到乙方實施檢測。

2、需乙方現場抽樣,甲方需提前一天(扣除節日)通知乙方。

3、每次送樣或乙方現場抽樣,甲方須填寫檢委託單,明確樣品的相關信息及檢測要求。

四、檢測收費:

按實際建築面值計算,計取標準為付費方式:

1、工程竣工驗收結束後一次性結清。

2、甲方對檢測項目費用有異議的,應及時與乙方協商,但不得拖延其他無意義項目檢測費用的支付。

五、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不得將同一單位工程中的同一類型檢測項目委託其他檢測機構進行檢測。

2、甲方應於檢測活動開始前日內向乙方提供與本檢測業務有關的資料及文件,並對資料的可靠性負責。

3、甲方委託檢測前,應將見證單位及見證人員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鑑證人員發生變更的,甲方應及時書面通知乙方。

4、在委託見證取樣類樣品檢測前,甲方應填寫檢測委託單。委託單應採用乙方統一樣式,並經見證人員和取樣人員當場簽字確認。

5、檢測項目屬工程類檢測的,甲方應提前通告乙方。見證人員應對工程現場檢測進行見證,並在現場檢測原始記錄上簽字確認。

6、甲方應當負責與本工程檢測業務有關的第三方的協商,為乙方提供必要的外部工作條件。

7、甲方不得以任何方式要求乙方出具學家檢測報告。

8、對在建築工程的各類檢測數據有知情權,合同執行過程,可隨時查詢。

9、從乙方獲取工程檢測諮詢服務的權利。

六、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乙方應向甲方提供與本工程檢測業務有關的資料,包括建設工程檢測資質證書,計量證書的複印件。

2、乙方承諾與行政機關、法律法規援權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務職能的組織以及本工程相關的設計單位、施工單位、監理單位無隸屬關係或者其他利害關係。

3、乙方應在甲方通知的日期進場開展檢測活動。但如檢測現場或樣品不具備檢測條件或跟委託不符等情況導致檢測無法進行的後果由甲方自行承擔。

4、乙方現場檢測時應遵守工程安全管理及其他工程現場管理制度。

5、檢測結果不合格的,乙方應在獲得檢測結果後日內通知甲方(節假日除外)。

6、按檢測相應的服務內容收取檢測費用,並出具檢測費用清單。

七、違約責任、

1、因甲方未履行義務而造成乙方無法按時保質的完成檢測業務的,甲方應當承擔相應的經濟損失,並賠償由此給乙方造成的損失。完成檢測業務的時限由雙方另行約定。

3、檢測報告信息錯誤、未按照約定的檢測依據進行檢測或檢測結論判斷錯誤的,乙方應進行更正或免費重新進行檢測,給甲方造成損失的應予以賠償,由甲方原因造成上述錯誤的除外。

八、附則

1、本合同自雙方簽字或者蓋章之日七生效。本合同一式2份,雙方各執1份。

2、雙方發生爭議的,可協商解決,或向有關部門申請調解;也可提請仲裁。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 法定代表人(簽字)

年月日:

2023檢測合同 篇13

發包單位:(簡稱甲方):

承包單位: (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建設工程勘察設計合同條例》等法律法規的規定,甲方委託乙方承擔建設工程質量檢測任務。為明確權責,保護當事人雙方的合法權利,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以資共同遵守。

第一條 工程概況

第二條 樁基(試樁)檢測方法及目的:

靜載試驗法判定單樁豎向抗壓承載力是否滿足設計要求;

靜載試驗法確定單樁豎向抗壓極限承載力;

靜載試驗法判定複合地基承載力是否滿足設計要求;

高應變法判定單樁豎向抗壓承載力是否滿足設計要求;

低應變法檢測樁身缺陷及其位置,判定樁身完整性類別;

聲波透射法檢測樁身缺陷及其位置,判定樁身完整性類別。

其它檢測項目:

第三條 技術要求

1、本工程設計提供的單樁豎向抗壓極限承載力(複合地基承載力特徵值)為: 。

2、執行標準

(1)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業標準—《建築基樁檢測技術規範(JGJ106-20xx)》。

(2)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業標準—《建築地基處理技術規範(JGJ79-20xx)》。

(3)中華人民共和國家標準—《建築地基基礎設計規範(JGJ106-20xx)》。

第四條 檢測週期或提供檢測報告的時間

提供檢測報告的時間按下列第 條執行:

1、雙方約定檢測週期為 自年月年 月 日前提供檢測報告。

2、甲方提前通知乙方進場檢測,乙方在接到通知後天內進場實施檢測,現場作業完成後 天內提供檢測報告。

第五條 檢測數量、費用和付款方式

根據國家和海南省現行規定及工程具體情況,雙方就檢測費用和付款方式商定如下:

1、檢測數量和費用

2、付款方式

檢測費用以人民幣結算,結算方式為。

(1)合同簽訂後即預付總費用的 %,計 ;餘款在提交檢測報告時結清。

(2)在提交檢測報告時一次結清。

六、承包方式

1、執行固定合同單價承包,即合同單價不作任何調整,合同單價不會因工資、物價、費率或匯率的變動或政府頒發的任何調價文件之要求而有所調整,不會因設計調整、業態調整和開工日期等因素而調整,不會因檢測條件或措施的變化而調整。

2、該合同單價包括但不限於以下內容:完成和實施本工程檢測所需的人工、機械、材料、水電費、各項措施費、施工現場轉場、現場鋪墊路、設備運輸和安拆、安全文明措施、垃圾外運、保險、配合費、利潤、管理費、税金、應向政府及主管部門繳納的各項法定手續費用等。

3、乙方作為有經驗的承包商,其報價應已充分考慮可能發生的一切風險、責任和義務的費用。

七、合同、設計變更和簽證

1、因甲方原因造成合同變更時,甲方應事先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如因合同變更而增加工作量或給乙方造成經濟損失時,甲方應根據實際情況予以補償。

2、圖紙以外的工作量及設計變更須有甲方蓋章確認的通知單,現場簽證須有監理和甲方代表簽字、並蓋章確認,否則不予認可。

3、設計變更和簽證應實行編號管理,所有的設計變更、簽證都應先估算報甲方批准後實施,對未執行該手續的項目事後不得進行結算。

八、 雙方責任 甲方:

1、應於乙方進場前、施工記錄、工程地質勘察報告和樁位圖等檢測工作所必需的資料,並對其可靠性和完整性負責。

2、應為進入現場作業的乙方人員提供必要的工作條件和便利(如試坑開挖、試樁樁頭的處理、試驗現場三通;施工便道的鋪設、場地的平整和加固等),保證乙方儀器及運輸設備順利進出場。

3、維護乙方檢測文件和檢測成果的嚴肅性,不得擅自修改或轉讓給第三方使用,否則應負法律責任。

4、乙方提供的檢測報告除經有關部門鑑定為不合格報告之外,甲方不得拒絕,或藉故拒付檢測費。

5、其它責任:

乙方:

1、必須全部承擔本工程合同檢測內容,不得轉讓。如乙方擅自轉包工程,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且乙方應按合同總價的 %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2、合同生效後三天內,乙方應提交《檢測實施方案》。實施方案中應有針對性的提出專項安全防護措施和應急預案,實施方案經監理單位批准後,方可實施。

3、負責通過政府主管部門審查並備案,負責為滿足檢測而進行的一切之現場處理工作等。

4、按照國家和省市有關規定及本合同要求進行檢測,並對檢測結果負責。如因乙方工作失誤引起返工、停工或造成工程損失,乙方應繼續完善檢測工作,且甲方可視造成經濟、工期和技術的損失大小,可以減少或不付檢測費,還有權要求乙方承擔由此造成所有損失等額的賠償金,且不免除乙方應承擔的相應責任。

5、乙方必須認真貫徹國家和上級主管部門頒發的有關安全生產法規、規定和條例,在檢測期間必須嚴格遵守和執行甲方及監理工程師對安全生產、消防、治安管理的各項規定,接受甲方的督促、檢查和指導。

6、現場檢測人員、設備、儀器由承包人統一協調管理,安全責任由乙方承擔。

7、應安全文明施工。既確保自身安全,也須注意不能危害他人安全;負責對地下管線、臨近建築物和構築物、河岸堤、市政道路、架空線路等的保護;做到工完場清,由檢測工作所產生的垃圾,乙方負責外運;在檢測過程中,降低噪音、減少粉塵,做好環保及文明施工。

8、乙方應合理安全使用水、電等設施,否則引起的一切責任由乙方承擔。

9、負責作好防止擾民的措施,(如發生擾民事件,其責任與所需費用均由乙方負責承擔)。

10、以上任何違約條款的執行並不免除乙方繼續履約的義務和責任。

11、檢測必須對整體工程質量進行評價,結論應明確;對存在的勘測、設計、施工質量問題必須明確指出。乙方必須密切配合甲方進行樁基工程驗收,否則向甲方支付伍仟元的違約金。

12、按照《檢測實施方案》的要求,應按時向甲方提交階段性檢測報告或最終報告。在現場測試工作全部完畢後 天內向甲方提交 份正式的檢測報告。未能按時提交報告的,按合同總價的千分之 每日支付違約金。

13、其它責任:

九、違約責任

1、因甲方中途終止合同或不履行合同而造成乙方經濟損失時,由甲方按實際賠償。

2、因乙方檢測失誤引起重大質量事故的,按國家有關規定處理。

3、甲方超過合同規定期限十天以上支付檢測費時,應向乙方償付違約金,三個月內每天按檢測費的萬分之五計算;超過三個月則加倍計取違約金。

4、乙方不按合同規定期限提交檢測報告的,超過十天時,每拖延一天,應向甲方支付相當於檢測費萬分之五的違約金,超過三個月的,加倍計取違約金。

十、爭議的解決方式

合同執行過程中如有爭議,雙方應及時進行溝通和協商。協商無效時,任何一方均可申請向甲方所在當地法院起訴,並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中的有關規定處理。

十一、特別條款

乙方在合同履行過程中,出現下述問題,(包括但不限於)乙方除應按合同約定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外,還應該雙倍賠償甲方造成的損失。同時,乙方將被永久取消今後參加甲方其他項目的投標權。

1、因監測失誤,導致監測數據偏差或錯誤的。

2、未按合同規定的時間提交勘察成果資料,導致發包人工程進度滯後的。

3、未按合同規定,將合同的監測工作轉包或分包。

十二、補充條款:

1、本合同未載明事項,一律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執行。

2、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正本一式兩份,發包方和承包方各持一份。雙方根據各自需要,可以複製副本。副本與正本一樣,須經雙方簽字蓋章,具有同等的法律效率。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2023檢測合同 篇14

甲方: (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 ( 以下簡稱乙方)

為了確保消防設施的正常運行,更好地保護國家和人民的生命財產免受火災的侵害。根據我國有關法律、法規及《陝西省建築消防設施維護管理規定》等文件的規定,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自願訂立以下合同條款:

一、根據消防設施檢測維護管理規定,乙方為甲方 工程進行消防設施檢測,甲方應提供所有相關資料,以保證檢測工作順利進行。

二、根據甲方生產安排情況,預先告知乙方及時進行技術檢測,甲方應積極配合乙方實施技術檢測,乙方對甲方所提代的技術資料數量逐項認真檢測,其檢測率不得低於甲方所提供數量的國家所規定檢測率標準。

三、本消防工程檢測按甲方填寫申請表的內容,參照物價部門核准的收費標準並經雙方協商按 元/㎡收費,總建築面積 平方米收取檢測費人民幣 (¥ 元),如申請表內容與實際情況不符,新增部分,按相關規定另行收費。

四、乙方同甲方合同簽字生效後,乙方派工程技術人員進入甲方的現場,配合甲方進行技術行業規範指導,嚴格按消防設施施工規範施工。

五、甲方1﹟2﹟3﹟樓分別竣工後,並經乙方消防設施檢測合格,報請省消防總隊驗收通過。

六、付款方式:

本合同簽字生效後,甲方應支付總費用的30℅(即人民幣: 元 ) 給乙方,檢測報告交付時,甲方應支付總費用的40℅ (即人民幣 元)支付乙方,甲方收到驗收報告時應同時將剩餘款項(即人民幣:伍萬玖仟捌佰伍拾元整 元 )支付乙方。

七、雙方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解決。如有不能協調的爭執提交西安仲裁委員會進行仲裁。

八、本合同一式 份,甲方持 份,乙方持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九、本合同共計九條,經雙方簽字、蓋章後立即生效。

甲方:乙方:

年月日:

2023檢測合同 篇15

合 同 編 號:

甲方(委 託 人):

風電場道路工程項目部

乙方(檢測機構):

檢測機構編號: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建築工程資料管理規程》、《雲南省建設工程質量檢測管理規定》等法律法規的規定,遵循平等、自願、公平和誠實守信的原則,甲乙雙方就本建設工程檢測事宜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工程概況

1.1工程名稱:大唐丘北趕馬路風電場道路工程

1.2工程地點:丘北縣捨得鄉

1.3結構類型:級配碎石基層、泥結碎石路面

1.4監督單位:中國水利水電建設工程諮詢中南公司雲南丘北趕馬路風電工程監理部

1.5開工日期:

1.6其它:

第二條:檢測項目

甲方委託乙方的檢測項目:

原材料檢測 □壓實度檢測 □彎沉檢測

砼、砂漿強度檢測 □砂漿配比試驗 □砼配比試驗

其它:

第九條 爭議的解決方式

雙方發生爭議的,可協商解決,或向有關部門申請調解;也可向

當地法院進行起訴。

第十條 附則

本合同自雙方簽字或者蓋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二份,甲方執一份,已方執一份。

甲 方:(蓋章) 乙 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聯 系 人: 聯 系 人:

聯繫人手機: 聯繫人手機:

合同訂立時間: 年 月 日

2023檢測合同 篇16

委託方(甲方):

委託方(乙方):

本合同由甲方委託乙方進行 並支付報酬。雙方經過平等協商,在真實、充分地表達各自意願的基礎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之規定,達成如下協議,並由雙方共同恪守。

第一條 乙方進行技術服務內容、要求和方式:

1.工作內容:

2、服務要求:

3、服務方式:

第二條 乙方應當按照下列進度要求進行本合同基礎上的技術服務工作:

第三條 為保證乙方有效進行技術服務工作,甲方應當向乙方提供下列協作事項:

1. 工程竣工圖紙。

2. 建築消防工程審核意見書

3. 設計變更通知單

4. 調試報告

5. 隱蔽工程記錄

6. 所使用的消防設備、器材的生產合格證以上須合法、有效,否則一切責任由甲方承擔。

第四條 甲方向乙方支付技術服務報酬及支付方式為:

1.大寫: 。

2. 技術服務報酬由甲方 具體支付方式和時間如下:

乙方開户銀行名稱、地址和賬號為:

開户銀行:

開 户 名:

賬 號:

第五條 雙方確定因履行本合同應遵守的保密義務如下:

甲方:

1. 保密內容(包括技術信息和經營信息):

2. 涉密人員範圍:

3. 保密期限:

4、泄密責任:乙方:

1. 保密內容(包括技術信息和經營信息):

2. 涉密人員範圍:

3. 保密期限:

4、泄密責任:

第六條 本合同的變更必須由雙方協商一致,並以書面形式確定。當項目發生重大改變時,一方可以向另一方提出變更合同權利與義務的請求,另一方應當在日內予以答覆;逾期未予答覆的,視為同意;

第七條 雙方確定,按以下標準和方式對乙方提交的技術服務工作成果進行驗收:

1. 乙方提交技術服務工作成果的形式:按甲方要求完成現場技術檢測及檢測報告。

2. 技術服務工作成果的驗收標準:

3、驗收的時間和地點:第八條 雙方確定,按以下約定承擔各自的違約責任:

第九條 雙方確定,乙方僅對當時檢測的現狀和結果負責。

第十條 雙方確定,因發生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的履行成為不必要或不能的,可以解除本合同。

第十一條 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的爭議,應協商、調解解決。協商、調解不成的。確定按以下第 種方式處理:

1. 提交

2. 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二條 雙方約定本合同其他相關事項為:

第十三條 本合同一式 份,雙方各執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四條 本合同經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甲 方: (蓋章)法定代表人: (蓋章或簽字) 委託代理人: (簽字)年 月 日

乙 方: (蓋章)法定代表人: (蓋章或簽字) 委託代理人: (簽字)年 月 日

2023檢測合同 篇17

合同編號:

建築基樁檢測合同

工程名稱:

委託單位:

檢測單位:

簽定地點:

簽定日期:

建築基樁檢測合同

委託單位(簡稱甲方):

檢測單位(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及有關法規,甲方委託乙方對工程基樁進行檢測,現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雙方共同遵守。

第一條工程概況

1.1工程名稱:

1.2工程地點:

1.3工程規模、特徵:

1.4樁基設計概況:

樓號總樁數(個)樁長(m)樁直徑(mm)設計承載力(KN)

第二條檢測方法、內容及數量

經雙方協商,甲方委託乙方進行基樁檢測的方法、內容及數量如下:

序號檢測方法檢測內容檢測數量備註

1靜載試驗基樁承載力

2低應變法樁身完整性

3高應變法基樁豎向抗壓承載力、基樁完整性

4鑽芯法基樁完整性、樁身混凝土強度

5聲波透射法基樁完整性

第三條甲方向乙方提供的有關資料

序號資料文件名稱份數內容要求提交時間

1地質勘察報告1份

2相關施工圖紙1套

3樁基施工記錄1份每根被檢測樁的施工記錄,有甲方、監理等單位蓋章。

4樁位圖1份每根樁施工編號。

第四條乙方向甲方提交的基樁檢測報告

序號檢測報告數量內容要求交付時間

1樁基檢測報告4檢測內容滿足相關規範規定,檢測結果真實反映樁質量,保證出具的書面報告真實、合法、有效

第五條檢測工期

本工程基樁檢測自年月日開始,至年月日完成現場檢測,具體進場時間以甲方通知為準,甲方應提前天通知。現場檢測完成後天內提交正式檢測報告。

第六條甲方責任

6.1按時提供樁基施工記錄、地質資料、樁基平面圖等資料。

6.2按乙方要求提前做好受檢樁樁頂和場地的處理。

6.3為樁檢工作提供必要的工作條件,包括:現場檢測所需要的照明電及動力電,設備進、出場吊裝等所需要的道路和場地。

6.4負責現場檢測有關各方的配合、協調工作。

6.5按時向乙方支付樁檢費用。

第七條乙方責任

7.1向委託方提供樁基檢測方案,含樁頭處理方案。

7.2根據設計單位和委託單位的要求(提供設計依據或驗證設計),嚴格按照《建築基樁檢測技術規範》(JGJ106-20__)及其他有關樁檢工作的規範、規程、標準進行現場樁檢工作。檢測工程樁質量,確保檢測質量,並對測試結果負責。

7.3在合同約定的時間內,進行現場檢測,按時提交檢測報告。

7.4按時提供檢測結果,配合施工。樁檢單位應在樁檢結束3日內,出具樁檢報告(按單棟樓號提交報告,每棟各四份,也可根據情況調整數量),樁基檢測報告內容滿足相關法律規範規定,檢測結果真實反映樁基質量,並保證出具的書面報告真實、合法、有效。

7.5檢測場地內的水電接入及水電費用由樁檢單位自行解決和承擔(由委託單位代交,付款時委託方扣回檢測單位現場發生的水電費用)。

7.6樁檢單位應嚴格執行國家安全生產法律法規,遵守安全操作規程,做到安全生產。如樁檢單位施工造成乙方或甲方工作人員或任何第三方人身傷害或財產損失,均由乙方承擔全部責任。

7.7因不可抗力影響施工的,乙方應在2日內提交有關證明,經甲方簽證確認後,方可順延工期。

第八條檢測費用及付款方式

8.1本檢測項目測試費共計人民幣(大寫)元,其中:

(1)低應變檢測根,單價元/根,計元;

(2)高應變檢測根,單價元/根,計元;

(3)靜載試驗根(點),單價元/根(噸),計元;

(4)試驗根(點),單價元/根,計元。

8.2檢測費用支付方式:

(1)提交檢測報告,支付合同價款的80%;

(2)工程進度到±0.000、結算完成,一次付清全部檢測費用。

第九條違約責任

若一方違反本合同約定,按《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規定承擔違約責任。

乙方按照合同約定時間,提供檢測結果,否則每拖延一天支付違約金1000元。

第十條爭議解決辦法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向當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第十一條本合同經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檢測任務完成、檢測費用付清,合同自動失效。

第十二條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

第十三條本合同一式陸份、甲方肆份。乙方貳份。

第十四條合作方如發現甲方工作人員在招投標和合同簽訂、履行過程中因徇私舞弊、濫用職權使自己合法權益受到損害的,可向運營管理中心合約法務部提起實名投訴或舉報(電話投訴不予受理)。

具體投訴方式:

信函:

委託單位:檢測單位:

(公章)(公章)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聯繫人:聯繫人:

電話:電話:

地址:地址:

郵編:郵編:

2023檢測合同 篇18

甲方(委託方)

乙方(檢測方)

學校幼兒園工程進行檢測,並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以及對其他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遵循平等、自願、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甲、乙雙方就本建設工程檢測是想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一、工程概況:

工程名稱:如皋市外國語學校附屬幼兒園 結構類型: 框架 建築面積:11658平方米

施工單位: 南通大辰建設集團 監理單位:如皋市規劃設計院 鑑證人員:湯友雲

工程監督註冊號: 工程地址:位於如皋市政法路以西,如皋市檢察院以北 建設單位:如皋市外國語學校附屬幼兒園項目負責人:朱建梅 電話:

二、檢測項目

甲方委託乙方檢測的檢測項目包括:見證取樣檢測、主體結構工程檢測、建築節能檢測、建築水電檢測、牆體材料檢測、防水材料檢測、建築門窗、飾面材料、室內環境檢測、鋼結構工程檢測

三、檢測程序

1、由甲方將受檢產品送到乙方實施檢測。

2、需乙方現場抽樣,甲方需提前一天(扣除節日)通知乙方。

3、每次送樣或乙方現場抽樣,甲方須填寫檢委託單,明確樣品的相關信息及檢測要求。

四、檢測收費:按實際建築面值計算,計取標準為付費方式:

1、工程竣工驗收結束後一次性結清。

2、甲方對檢測項目費用有異議的,應及時與乙方協商,但不得拖延其他無意義項目檢測費用的支付。

五、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不得將同一單位工程中的同一類型檢測項目委託其他檢測機構進行檢測。

2、甲方應於檢測活動開始前日內向乙方提供與本檢測業務有關的資料及文件,並對資料的可靠性負責。

3、甲方委託檢測前,應將見證單位及見證人員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鑑證人員發生變更的,甲方應及時書面通知乙方。

4、在委託見證取樣類樣品檢測前,甲方應填寫檢測委託單。委託單應採用乙方統一樣式,並經見證人員和取樣人員當場簽字確認。

5、檢測項目屬工程類檢測的,甲方應提前通告乙方。見證人員應對工程現場檢測進行見證,並在現場檢測原始記錄上簽字確認。

6、甲方應當負責與本工程檢測業務有關的第三方的協商,為乙方提供必要的外部工作條件。

7、甲方不得以任何方式要求乙方出具學家檢測報告。

8、對在建築工程的各類檢測數據有知情權,合同執行過程,可隨時查詢。

9、從乙方獲取工程檢測諮詢服務的權利。

六、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乙方應向甲方提供與本工程檢測業務有關的資料,包括建設工程檢測資質證書,計量證書的複印件。

2、乙方承諾與行政機關、法律法規援權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務職能的組織以及本工程相關的設計單位、施工單位、監理單位無隸屬關係或者其他利害關係。

3、乙方應在甲方通知的日期進場開展檢測活動。但如檢測現場或樣品不具備檢測條件或跟委託不符等情況導致檢測無法進行的後果由甲方自行承擔。

4、乙方現場檢測時應遵守工程安全管理及其他工程現場管理制度。

5、檢測結果不合格的,乙方應在獲得檢測結果後日內通知甲方(節假日除外)。

6、按檢測相應的服務內容收取檢測費用,並出具檢測費用清單。

七、違約責任、

1、因甲方未履行義務而造成乙方無法按時保質的完成檢測業務的,甲方應當承擔相應的經濟損失,並賠償由此給乙方造成的損失。完成檢測業務的時限由雙方另行約定。

3、檢測報告信息錯誤、未按照約定的檢測依據進行檢測或檢測結論判斷錯誤的,乙方應進行更正或免費重新進行檢測,給甲方造成損失的應予以賠償,由甲方原因造成上述錯誤的除外。

八、附則

1、本合同自雙方簽字或者蓋章之日七生效。本合同一式2份,雙方各執1份。

2、雙方發生爭議的,可協商解決,或向有關部門申請調解;也可提請仲裁。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2023檢測合同 篇19

合同編號:___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民法典》的規定,甲方委託乙方對____________人工挖孔樁進行抽芯檢測,經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一、甲方委託乙方對________________人工挖孔樁進行抽芯檢測,檢驗內容為樁身質量情況、混凝土抗壓強度、樁底沉渣和樁端持力層是否滿足設計要求。

二、包乾單價:混凝土抽芯檢測為_______________元/米,巖石層抽芯檢測為______________元/米,完工後,按甲方最終確認的實際完成工程量進行結算。

三、乙方必須按國家有關文件、標準和規定進行操作和檢驗,對其檢驗質量負責,並在現場檢測結束後_______________日內提交檢測正式報告一式_______________份。

四、提交檢測正式報告後_______________天內,甲方一次性支付完工程款。

五、甲方的責任:

1.嚴格按照國家建設部技術規範、標準、要求進行施工;

2.為乙方現場鑑定提供條件,便於乙方順利開展工作;

3.按合同規定支付技術鑑定費。

六、乙方的責任:

1.乙方應按國家技術規範、標準、規程和發包人的任務委託書及技術要求進行工程測試,按本合同規定的時間提交正式的鑑定報告,並對鑑定報告內容的真實性和準確性負責。

2.因檢測結果無效造成重大經濟損失或工程事故時,乙方除應負法律責任和免收直接受損失部分的檢測費外,並應根據損失程度向發包人支付賠償金,該賠償金為實際損失的_____%。

3.在施工期間乙方必須教育好工人,搞好防火安全、文明施工及衞生工作。在施工期間做好安全措施,一切施工安全及人員安全責任由乙方負責。

4.在現場工作的乙方人員,應遵守甲方的安全保衞及其它有關的規章制度,承擔其對有關資料的保密義務。

七、技術情報和資料的保密:

乙方有責任對承擔該工程相關資料的保密義務。如乙方不切實履行保密義務,須賠償甲方因此所受一切損失(本條款不因合同變更、解除、終止而失效)。

八、違約責任:

1.由於乙方原因造成鑑定結果無效,不能滿足技術要求時,其返工鑑定費由乙方承擔。

2.由於乙方原因未按照合同規定時間(日期)提交檢驗報告,每逾期一日,應減收鑑定費的_______________%。逾期超過_______________日,甲方有權解除合同,並有權要求乙方支付本合同總價款_______________%的賠償金。

九、爭議解決辦法:

在本合同執行的過程中發生爭議時,雙方應友好協商予以解決。經協商仍無法達成一致的,雙方同意按以下第_______________種方式解決:

1.向武漢仲裁委員會提請仲裁;

2.依法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其他

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一式_______________份,雙方各執_______________份,具同等法律效力,有未詳事宜,雙方協商解決。

甲方: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

甲方代表:____________ 乙方代表:____________

簽約日期: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標籤: 檢測 通用 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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