燈具合同(3篇)
- 合同樣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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採購單位(甲方):
供應商(乙方):
鑑證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採購法》等法律法規和採購文件(編號: ),甲、乙雙方經協商,達成如下條款:
第一條:設備品牌、規格型號、數量、價格及其它
金額單位:元 數量單位:台
注:以上合同總價包括運抵甲方的運費及安裝調試費等。
第二條:質量保證
乙方所供的設備是符合國家技術規範和質量標準,經國家“三c”認證或國家有關部門檢驗的合格產品,未曾開箱使用,與合同規定的型號與配置相一致,能夠與用户現有設備正常連接;設備安裝調試完畢後,能在設備功能範圍內保障甲方的系統安全,並穩定運行,所供的設備符合甲方的採購要求。軟件產品是原廠產品包或原廠商提供的許可證協議。如發生所供設備與合同不符,甲方有權拒收或退貨,由此產生的一切責任和後果由乙方承擔。
第三條:交貨時間、地點
1、乙方在合同生效後 個工作日內,按照其與甲方的事先約定將所供設備(出廠原包裝)運至指定地點(杭州市內)拆箱,負責安裝調試和設備的集成,按照甲方要求安裝其它相關軟件(軟件版權由甲方負責),正常運行後交甲方驗收。
2、所供設備交付使用時,乙方必須向甲方提供產品使用説明書、質量保證書、三包憑證等相關資料和原配的附件。
第四條:驗收
1、乙方將所供設備運至交貨地點拆箱、安裝調試完畢後,由甲方當場驗收,雙方共同簽署《杭州市政府採購貨物驗收回復單》和《杭州市政府採購售後服務質量反饋表》。乙方提供的產品型號統一對應、描述一致。
2、鑑證方將會同採購辦、監察、審計等部門以及聘請的技術顧問履行監督責任。
第五條:售後服務
1、售後服務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乙方提供上門現場服務。所購設備從驗收合格之日起,質保期為 個月,乙方承諾免費提供7*24小時的電話技術支持和5*12小時的現場技術服務。
2、現場服務響應時間:乙方在質保期內接到甲方的電話後,杭州市區30分鐘內響應,2個小時內到達現場,4小時內修復故障,4小時內不能修復的,承諾採取提供備品、備件或備機等措施,以保證甲方的正常工作,待維修配件到後再換回。
第六條:履約保證金
乙方在簽訂合同的同時須向鑑證方繳納合同總價2%的履約保證金(合計人民幣 元),
合同履行完畢後,由乙方開具統一收款收據(須有財政或税務機關監製章),並持《杭州市政府採購貨物驗收回復單》、《杭州市政府採購售後服務質量反饋表》向鑑證方辦理履約保證金無息原額退還手續。
第七條:貨款的支付
經甲方驗收合格交貨後,乙方須在三個工作日內將《杭州市政府採購貨物驗收回復單》、《杭州市政府採購售後服務質量反饋表》報鑑證方備案後,憑原始憑據(發票)、《杭州市政府採購貨物驗收回復單》在 個工作日內,向甲方辦理結算貨款手續。
第八條:其他約定
。
第九條:違約責任
1、乙方逾期履行合同的,自逾期之日起,向甲方每日償付合同總價0.2‰的違約金;乙方逾期10日不能交付的,應向甲方支付合同總價2%的違約金,並且不再退還履約保證金,同時甲方徵得鑑證方同意有權終止合同。
2、甲方逾期支付貨款的,自逾期之日起,向乙方每日償付合同總價0.2‰的違約金;甲方無正當理由拒付貨款的,應向乙方償付合同總價2%的違約金。
第十條:爭議的解決
本合同如發生糾紛,供需雙方應及時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按《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採購法》的規定處理。
第十一條:合同的生效
1、本合同經甲、乙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委託人籤蓋章後,由乙方在三個工作日內送至鑑證方審核鑑證,並向鑑證方繳納2%履約保證金後生效。
2、合同履行期內甲、乙雙方均不得隨意變更或解除合同。合同若有未盡事宜,需經甲、乙雙方和鑑證方共同協商,訂立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有同等法律效力。
3、採購文件(編號: )、應標文件及評標過程中形成的文資料、詢標紀要均作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具有同等效力。
4、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乙方、鑑證方各執一份。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或受委 託 人(籤): 或受委 託 人(籤):
地址: 地址:
郵編: 郵編:
聯繫人: 聯繫人:
聯繫電話: 聯繫電話:
傳真: 傳真:
開户銀行: 開户銀行:
帳 號: 帳 號:
鑑證方(蓋章):杭州市政府採購中心
法定代表人:
或受委 託 人(籤):
地址: 東新路155號(和平傢俬城四樓)
聯繫人:
郵編:
聯繫電話:
傳真:
燈具買賣合同書2019燈具合同(2) | 返回目錄合同編號:
甲方:
乙方:
簽約地點:
簽約時間:
甲,乙雙方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則,經平等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1. 乙方向甲方購買如下貨物:
品名規格 材質 規格型號 數量(噸) 含税單價 金額(元) 生產廠家
螺紋鋼
線材
具體數量以實發為準.
2. 質量標準:甲方保證所銷售的貨物符合現行國標,並附鋼廠原始材質證書。
如經乙方驗收有質量問題,乙方在合理期限內有權根據具體情況要求甲方降價,
換貨,退貨,一切損失由甲方承擔.
3. 價格條款:本合同單價為甲方倉庫含税交貨價,運雜費由乙方承擔.
4. 付款方式:期限:乙方預付合同貨款10%,餘款提貨前付清.款到提貨,按實發
數量結算.
5. 交貨地點,方式,期限:漢鋼貨場,交貨期8月31日前交清.
6. 包裝方式,損耗計算:按通用方式包裝,按理論計重.
7. 違約責任:按《合同法》有關規定辦理.
8. 合同爭議的解決方式:由合同簽約地法院裁決.
9. 合同有效期:本合同自簽約日生效,有效期半年.
10. 甲,以雙方應誠信履約,未盡事宜,協商解決。
本合同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
甲 方:乙 方:
公司名稱: 公司名稱: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託代理人:委託代理人:
一般燈具供貨合同範本2019燈具合同(3) | 返回目錄燈具銷售合同要如何確定各項指標,如何確保企業在平等互利的基礎上發展貿易,有關方按下列條件簽訂本協議:
1.訂約人
供貨人(以下稱甲方):
銷售代理人(以下稱乙方):
甲方委託乙方為銷售代理人,推銷下列商品。
2.商品
雙方約定,乙方在協議有效期內,銷售不少於**的商品。
3.經銷地區
只限在……。
4.訂單確認
本協議所規定商品的數量、價格及裝運條件等,應在每筆交易中確認,其細目應在雙方簽訂的銷售協議書中作出規定。
5.付款
訂單確認之後,乙方須按照有關確認書所規定的時間開立以甲方為受益人的保兑的、不可撤銷的即期信用證。乙方開出信用證後,應立即通知甲方,以便甲方準備交貨。
6.佣金
在本協議期滿時,若乙方完成了第二款所規定的數額,甲方應按裝運貨物所收到的發票累計總金額付給乙方*%的佣金。
7.市場報告
乙方每3個月向甲方提供一次有關當時市場情況和用户意見的詳細報告。同時,乙方應隨時向甲方提供其他供應商的類似商品樣品及其價格、銷售情況和廣告資料。
8.廣告費用
在本協議有效期內,乙方在上述經銷地區所作廣告宣傳的一切費用,由乙方自理。乙方須事先向甲方提供宣傳廣告的圖案及文説明,由甲方審閲同意。
9.協議期限
本協議經雙方籤後生效,有效期為**天,自**至**.若一方希望延長本協議,則須在本協議期滿前1個月書面通知另一方,經雙方協商決定。
若協議一方未履行協議條款,另一方有權終止協議。
10.仲裁
在履行協議過程中,如產生爭議,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若通過友好協商達不成協議,則提交蘇州仲裁委員會,根據該會仲裁程序暫行規定進行仲裁。該委員會的決定是終局的,對雙方均具有約束力。仲裁費用,除另有規定外,由敗訴一方負擔。
11.其他條款
11.1甲方不得向經銷地區其他買主供應本協議所規定的商品。如有詢價,當轉達給乙方洽辦。若有買主希望從甲方直接訂購,甲方可以供貨,但甲方須將有關銷售確認書副本寄給乙方,並按所達成交易的發票金額給予乙方*%的佣金。
11.2若乙方在*月內未能向甲方提供至少**訂貨,甲方不承擔本協議的義務。
11.3本協議受簽約雙方所簽訂的銷售確認條款的制約。
11.4本協議於**年*月*日在**簽訂,正本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籤)乙方:(籤)
還可參考以下內容:
代理程序:
1、先看效果滿意後確定代理區域,簽訂區域獨家代理合同及代理授權書,辦完手續後客户可以直接提貨。
2、先匯款購買樣品試用,滿意此枱燈的效果並調查市場後,先電話確定您要代理的區域,通過傳真簽訂區域獨家代理合同後,將所需費用匯入指定帳號,當天即將代理合同原件、代理授權書、貨物辦理託運。代理條件及獎勵:縣市級獨家代理首次提貨xxxx元。價格:xx元-xx元地區級獨家代理首次提貨xxxxx元。價格:xx元-xx元無店鋪銷售策略:您熟悉當地的消費水平及商家的信譽,可以直接與現有的電器商店、燈具等聯繫鋪貨.
3.代理商要注意回訪合作商店及時補貨或結帳,並發展新的合作商店。
4.售後服務:
1、本產品如有質量問題我單位負責調換,所需運費我單位承擔;產品7天保換,1年保修,終生維修。
2、為了讓廣大代理商放心經營銷售,由於自身原因退出代理,餘貨在不影響二次銷售的情況下,經雙方協商後我單位可以將其收回。
室外燈具購銷合同模板燈具合同(4) | 返回目錄編號:
採購單位(甲方):
供應商(乙方):
鑑證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採購法》等法律法規和採購文件(編號: ),甲、乙雙方經協商,達成如下條款:
第一條:設備品牌、規格型號、數量、價格及其它
金額單位:元 數量單位:台
設備名稱
品牌
規格型號
數量
單位
單價(元)
總價(元)
備註
合同總價(人民幣小寫):
合同總價(人民幣大寫):
注:以上合同總價包括運抵甲方的運費及安裝調試費等。
第二條:質量保證
乙方所供的設備是符合國家技術規範和質量標準,經國家“三c”認證或國家有關部門檢驗的合格產品,未曾開箱使用,與合同規定的型號與配置相一致,能夠與用户現有設備正常連接;設備安裝調試完畢後,能在設備功能範圍內保障甲方的系統安全,並穩定運行,所供的設備符合甲方的採購要求。軟件產品是原廠產品包或原廠商提供的許可證協議。如發生所供設備與合同不符,甲方有權拒收或退貨,由此產生的一切責任和後果由乙方承擔。
第三條:交貨時間、地點
1、乙方在合同生效後 個工作日內,按照其與甲方的事先約定將所供設備(出廠原包裝)運至指定地點(xx市內)拆箱,負責安裝調試和設備的集成,按照甲方要求安裝其它相關軟件(軟件版權由甲方負責),正常運行後交甲方驗收。
2、所供設備交付使用時,乙方必須向甲方提供產品使用説明書、質量保證書、三包憑證等相關資料和原配的附件。
第四條:驗收
1、乙方將所供設備運至交貨地點拆箱、安裝調試完畢後,由甲方當場驗收,雙方共同簽署《xx市政府採購貨物驗收回復單》和《xx市政府採購售後服務質量反饋表》。乙方提供的產品型號統一對應、描述一致。
2、鑑證方將會同採購辦、監察、審計等部門以及聘請的技術顧問履行監督責任。
第五條:售後服務
1、售後服務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乙方提供上門現場服務。所購設備從驗收合格之日起,質保期為 個月,乙方承諾免費提供7*24小時的電話技術支持和5*12小時的現場技術服務。
2、現場服務響應時間:乙方在質保期內接到甲方的電話後,xx市區30分鐘內響應,2個小時內到達現場,4小時內修復故障,4小時內不能修復的,承諾採取提供備品、備件或備機等措施,以保證甲方的正常工作,待維修配件到後再換回。
第六條:履約保證金
乙方在簽訂合同的同時須向鑑證方繳納合同總價2%的履約保證金(合計人民幣 元),
合同履行完畢後,由乙方開具統一收款收據(須有財政或税務機關監製章),並持《xx市政府採購貨物驗收回復單》、《xx市政府採購售後服務質量反饋表》向鑑證方辦理履約保證金無息原額退還手續。
第七條:貨款的支付
經甲方驗收合格交貨後,乙方須在三個工作日內將《xx市政府採購貨物驗收回復單》、《xx市政府採購售後服務質量反饋表》報鑑證方備案後,憑原始憑據(發票)、《xx市政府採購貨物驗收回復單》在 個工作日內,向甲方辦理結算貨款手續。
第八條:其他約定
。
第九條:違約責任
1、乙方逾期履行合同的,自逾期之日起,向甲方每日償付合同總價0.2‰的違約金;乙方逾期10日不能交付的,應向甲方支付合同總價2%的違約金,並且不再退還履約保證金,同時甲方徵得鑑證方同意有權終止合同。
2、甲方逾期支付貨款的,自逾期之日起,向乙方每日償付合同總價0.2‰的違約金;甲方無正當理由拒付貨款的,應向乙方償付合同總價2%的違約金。
第十條:爭議的解決
本合同如發生糾紛,供需雙方應及時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按《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採購法》的規定處理。
第十一條:合同的生效
1、本合同經甲、乙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委託人籤蓋章後,由乙方在三個工作日內送至鑑證方審核鑑證,並向鑑證方繳納2%履約保證金後生效。
2、合同履行期內甲、乙雙方均不得隨意變更或解除合同。合同若有未盡事宜,需經甲、乙雙方和鑑證方共同協商,訂立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有同等法律效力。
3、採購文件(編號: )、應標文件及評標過程中形成的文資料、詢標紀要均作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具有同等效力。
4、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乙方、鑑證方各執一份。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或受委 託 人(籤): 或受委 託 人(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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鑑證方(蓋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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