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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鋪聯營合同(精選5篇)

商鋪聯營合同(精選5篇)

商鋪聯營合同 篇1

甲方:

商鋪聯營合同(精選5篇)

乙方:

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就甲方提供房屋與乙方聯合經營品牌商品的有關事宜,達成如下合同,以資共同遵守。

一、經營位置及面積

1.1位置:依本合同列明的條款,在本合同期限內,甲方同意將座落於市區路號廣場(以下簡稱本廣場)室房屋(以下簡稱該房屋)作為聯營條件提供給乙方使用(位置如附件一房屋位置圖所示,該附件圖僅為該房屋位置的標示)。乙方願意按本合同約定使用該房屋進行經營。

1.2面積:該房屋的套內建築面積為平方米(自與其他場地的相鄰牆中心線計算面積,非牆體部分以門、窗之內表面開始計算面積。門、窗及門窗外表面不包括在房屋面積內)。

二、合作期限及裝修期

2.1合作期限為年,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雙方共同確定的開業日為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2.2裝修期: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為甲方給予乙方的裝修期。裝修期間乙方須按本合同第四條標準交納物業管理費、水費、電費等所有費用。

2.3房屋移交日:裝修期起始日即為房屋移交日,乙方須於該日自行至甲方辦理房屋的接收手續。

三、合作方式

3.1甲方負責提供該房屋作為經營場地,乙方自行辦理營業手續,並負責提供屋內裝修、商品貨源、營業員、產品的合法有效證明等全部經營事宜。

3.2乙方在經營過程中所產生的一切債務糾紛均由乙方自行負責解決,與甲方無關。

四、經營範圍

4.1該房屋僅限乙方經營品牌商品,經營業種及範圍為。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變更房屋部分或全部區域經營其他品牌或業種的,視為違約,乙方須按人民幣元/日向甲方支付違約金,如自甲方提出書面警告之日起____日內乙方未整改者,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

4.2除本合同約定之外,乙方的營業執照記載的經營範圍及任何理由均不得作為超出本合同規定的經營範圍的依據。

五、甲方收益

5.1甲、乙雙方共同確認由甲方負責統一收銀管理,甲方每月提取乙方當月銷售額(含税)的%作為甲方收益。

5.2甲方每月應提取的收益,在次月的第一個工作日結算,甲方可於乙方每月銷售額中直接劃扣,雙方結算後____日內,由甲方將扣除相關費用後的剩餘銷售額返還給乙方。

5.3每日營業結束後,乙方應將當天的商品銷售額和其它營業情況,以甲方規定的書面形式向甲方報告,當天的銷售款由甲方管理。但雙方結算的銷售額以收銀設備結算完畢後的金額為準,乙方獨自統計的銷售額不視為結算依據。

5.4乙方的每日銷售額由甲方於次日正式營業前,提交銷售報表,乙方須對該銷售報表予以簽字確認。5.5在本合同期內,乙方及乙方營業人員不得以代繳款或其他任何名義私自收取任何銷售款項,一經發現,乙方須向甲方承擔私自收取款項2倍的違約金,如出現三次,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

六、相關費用

6.1物業管理費

本合同期內,乙方須按人民幣元/月/平方米(按套內建築面積計算)的標準向甲方支付物業管理費。月總物業管理費為人民幣元。乙方每月應交納的物業管理費,由甲方於次月第一個工作日從乙方當月的銷售額中直接劃扣,如乙方當月的銷售額不足支付上述費用的,乙方須以現金方式補足。物業管理費由本廣場物業公司出具物業管理費發票。

6.2水、電、空調、電話等費用

6.2.1乙方經營所產生的水費、電費等公用事業費,由乙方自行承擔。空調費按建築面積每月每平方米人民幣元收取。

6.2.2該房屋移交乙方經營使用前,乙方應當向甲方一次性預交水費人民幣元),電費人民幣元、空調費人民幣元。以後乙方須於每月前十個工作日內向甲方交納上個月費用。如遇政府部門或公用事業部門調整水、電費等公用事業費價格,乙方須按調整後甲方核算的價格執行。

6.3乙方經營如需安裝電話,由乙方直接向市政電信部門申請,並自行向其交費。

6.4乙方經營中需交納的消殺費、環保檢測費、衞生檢疫費、排污費及其他本合同未做説明但實際發生的費用,由乙方自行承擔,並直接向市政相關部門交納。確需由甲方代繳代扣之款項,乙方須按甲方發出的收費通知按時交納至甲方。

6.5税金和工商管理費

乙方自行承擔經營中產生的税金和工商管理費,並自行向税務及工商部門交納。

6.6宣傳推廣費

為求本廣場整體營業之發展,提高本廣場業户的經營效益,在日後經營中甲方或甲方委託的管理公司將不定期對本廣場進行宣傳、發佈廣告,舉辦各項推廣及促銷活動,乙方應給予積極配合並承擔相應費用。現雙方確定乙方每年應承擔的宣傳推廣費用為人民幣萬元,乙方應於每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交納給甲方。

6.7消費者使用信用卡結帳購物時,其手續費由乙方承擔。

七、履約保證金

7.1乙方須於本合同簽署同時,向甲方一次性交納全部履約保證金,金額為人民幣萬元整。

7.2本合同期滿個月後,如乙方完全履行本合同,甲方將無息返還保證金;如因乙方原因致使甲方或其他第三方蒙受損失、出現消費者投訴,或因乙方違反裝修管理規定等而產生罰款、違約金、賠償金,以及未按規定時間內交納宣傳推廣費等任何費用,乙方現同意甲方有權直接從履約保證金中抵扣。

7.3如在本合同期內履約保證金少於前述第7.1條規定的數額,或出現乙方保證金不足以抵扣相關費用時,乙方應在接到甲方書面通知之日起____日內補足。逾期未補足的,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

八、裝修

8.1乙方自行承擔裝修費用,乙方的裝修須遵守國家、地方政府之規定以及《廣場商場管理規定》(見附件五)和甲方臨時頒佈的通知,乙方的裝修須事先取得甲方的許可及政府相關部門的批准,如乙方的裝修、改動違反政府法規,被政府有關部門要求恢復原狀或被行政處罰時,不論事先是否獲得甲方同意,均由乙方自行承擔全部責任。

8.2若乙方需要改動房屋內設備、設施,必須在取得甲方書面同意後方可施工,但不得損害原有建築結構,不得損壞防水層、防水設施和妨礙本廣場的正常經營。

8.3乙方須自費按照政府有關部門的要求,移除本廣場內任何乙方建造的構築物、建築物,乙方並須承擔因前述事件所引致的法律責任。

九、房屋的使用

9.1乙方應保證甲方所移交的房屋及所有設施設備(見附件二交屋條件及設施設備清單)的完好無損,且不得損壞公共區域及公共區域的任何設施、設備。如因乙方或乙方工作人員使用不當、故意破壞等原因造成損壞的,甲方統一維修,乙方承擔由此產生的一切費用。

9.2乙方自行安裝的設備、設施、裝修出現破損,乙方應自行及時修復,在甲方書面通知規定日期內仍未修復的,甲方有權委託相關單位維修,以保持本廣場的統一水準,所需一切費用由乙方承擔。

9.3乙方未獲得甲方書面同意,不得在該房屋內安置或准許他人安置任何重量超過該房屋樓板所能承受的建築荷載(每平方米不超過kg)的設備或物品。

9.4乙方不得在該房屋內儲存易燃、易爆、易腐蝕、易腐爛、危險和散發令人不快氣味以及違反國家相關規定的物品。

9.5乙方不得在該房屋內、外設置影響本廣場環境和其他客户正常經營的音響、廣播或做出任何擾人的噪音。

9.6乙方不得在該房屋內、外飼養或容留任何動物、寵物,並須自費採取甲方所要求之所有預防步驟及措施,以防止害蟲在該房屋內生存、蔓延。

9.7對於乙方擅自在該房屋外的任何位置存放貨物、加裝設備、標誌、招牌等,甲方有權不作預先通知而予以清除,甲方不需為此承擔任何責任,清理及處置費用由乙方承擔。

9.8乙方保證該房屋內設施、裝修等以及該房屋與建築物其他區域通道必須無條件符合國家消防、環境、衞生要求。乙方應當自行滿足其經營用途所需的消防、環境、衞生要求,並須保證本廣場的各通道的暢通。

9.9出入權

甲方有權在乙方人員的陪同下,進入乙方房屋內檢修房屋及設備,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絕。如需維修的,甲方在發出通知後,有權暫時終止任何設施、設備的使用,以進行維修,乙方不得提出異議。如遇火警或其他緊急情況,甲方及其代表有權在未經乙方同意的情況下進入該房屋排除險情,採取措施搶救、保護財物,而無需承擔任何責任。

十、該房屋的交還

10.1乙方應當於本合同期滿之日的次日(合同提前解除的,乙方應當於合同解除之日起三日內),將該房屋及其設施、設備保持完好交還甲方,乙方的財產(不包括第10.3條所列的裝修和財產)由乙方自行運出本廣場,並拆除乙方的各種標識等,同時交出所有鑰匙。

10.2未按期交還的,每逾期一日,乙方應當承擔人民幣元的違約金,甲方有權從履約保證金中扣除。該房屋內乙方財產經甲方要求限期移除而仍未移除的,視為乙方放棄所有權,由甲方處置,同時甲方可依法追究乙方逾期交還該房屋的法律責任,包括但不限於造成甲方向後一承租方、合作方逾期交屋的違約責任及甲方處置乙方遺留物品所發生的費用,且乙方應賠償由此給甲方造成的其他經濟損失。

10.3乙方的裝修及不可移動財產(包括雖可移動但移動將造成甲方建築物損壞的),除甲方書面通知乙方拆除、清運外,乙方不得拆除、移動。雙方同意按下列方法處理:

10.3.1合同期滿的,無償歸甲方所有,甲方不給予任何賠償、補償;

10.3.2因甲方原因導致合同提前解除的(本合同第13.1條款約定除外),甲方只對乙方裝修及不可移動財產按下列標準予以補償,乙方同意由甲方聘用有資格的工程造價機構對乙方的裝修進行評估(評估費用甲、乙雙方各佔50%);裝修或不可移動財產添置的日期至約定的合同期屆滿之日的期間,在五年以下的(含五年),按該期間平均折舊,按折舊後的餘值進行補償,(例如:添置日至租期屆滿為________年的,折舊率為每年50%);在五年以上的,按每年20%進行折舊,按折舊後的餘值進行補償,超過五年,甲方不予補償。

10.3.3因乙方原因合同提前解除或終止的,不可移動財產無償歸甲方所有,甲方無需給予任何賠償、補償。

十一、經營活動

11.1乙方自行負責辦理經營所需許可證件。本合同簽訂同時或乙方開業前,乙方應向甲方提供下列證件的原件及複印件供甲方查、存。相關資料如有變更或終止,乙方應在____日內書面通知甲方。

x營業執照副本x税務登記證副本

x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x印鑑卡

x授權委託書x商品合格證

x註冊商標證明x特殊行業許可證

共計項頁(見附件四:乙方證件資料)

上述證件及資料需要年檢的,乙方應在辦理完年檢後____日內重新向甲方提供。如乙方虛假提供上述證件、資料,而給甲方或其他第三方造成損失的,由乙方承擔賠償責任,甲方並有權解除本合同。

11.2乙方經營期間關於商品的訂購、發送、接收、保管、銷售及售後服務等均由乙方負責。

11.3乙方的經營須遵守國家、地方、行業相關法令法規,不得侵害他人的商標權、專利權、著作權、代理權、肖像權等合法權利,若由此侵害任何第三方權利,均由乙方承擔責任。

11.4乙方應保證提供的商品及服務的品質和安全性,並提供完善的售後服務。不準出售假冒偽劣商品,不作虛假宣傳、表示和承諾。

11.5乙方在合同期內,應依法納税和交費,若因乙方偷税、漏税、欠交各種費用受到有關部門處罰或被勒令停業的,均由乙方承擔責任,乙方不得拒付被勒令停業期間應向甲方交納的一切費用。

11.6乙方應保證其經營往來的所有發票、憑證均合法、有效。

11.7乙方經營需自行聘用員工,其薪資、福利及相關待遇費用均由乙方負責並由乙方直接支付給其所聘用的人員。乙方的用工應符合國家勞動法及其他法規、政策的規定。乙方員工上崗前須經甲方統一培訓、考核合格,相關的培訓費用由乙方承擔。

11.8乙方及乙方的工作人員應遵守法律法規及《廣場商場管理規定》(見附件五)及各項規章制度(包括臨時頒佈的通知)。乙方員工如有違規,必須按本廣場規定進行處理,並向甲方書面報告處理意見,凡因此而給甲方造成損失的,乙方應負責賠償。

11.9乙方自行負責處理經營中發生的顧客投訴,不得因此影響甲方的商譽。如因此導致媒體曝光或被消費者投訴,乙方須負責為甲方挽回影響,並承擔由此產生的一切費用。否則,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

11.10凡在該房屋內發生的或由乙方經營原因導致的乙方或第三方的人身、財產受到損害或損壞的,責任由乙方承擔。

11.11在乙方裝修、經營期間,因乙方原因妨礙相鄰房屋的經營,引起爭議、糾紛及經濟損失,概由乙方負責,同時按照甲方要求排除妨礙。

11.12乙方經營該房屋及進行各種銷售活動,如需使用甲方的標誌、資料、名稱等,必須事先將相關活動內容以書面形式送交甲方審核,經甲方書面同意後方可使用。

11.13乙方的營業時間應遵守《廣場商場管理規定》的規定,甲方並可根據該房屋所在地當地政府的有關規定和季節變化,適當調整營業時間,乙方應當按甲方調整後的時間營業,乙方對此沒有異議。

11.14乙方的工作人員、訪客、代理人、供應商、承建商等人員的行為,均視為乙方的行為,產生責任、糾紛,均由乙方承擔。

11.15本合同沒有約定的,乙方的經營須遵守《廣場商場管理規定》。

十二、物業管理責任劃分

12.1甲方:負責本廣場公共區域的保安、保潔;負責公用設施設備的維護;負責廣場整體經營活動、公共秩序的管理。

12.2乙方:負責該房屋內的安全、清潔和經營秩序;負責該房屋內自行安裝的設施設備的維護;負責乙方設施及財物的保管;負責乙方人員及財物的安全。

十三、經營限制

13.1在本合同期內,乙方不得將房屋的整體或部分轉租、分租、轉借、分割,不得與他人互換使用,否則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

13.2乙方不得將本合同項下的權利轉讓給第三人或與第三人合作經營或有其它損害甲方權益的行為,否則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

13.3在合同期內,如乙方在該房屋內註冊新的公司或其他組織(凡與乙方的名稱不符且使用該房屋的任何公司、組織),必須經甲方書面同意,並於新公司成立後五日內向甲方提交願意與乙方共同承擔本合同項下的所有權利、義務和責任,作為共同義務人的承諾書,否則甲方有權採取必要措施阻止其營業,並有權解除本合同。

十四、保險

14.1乙方應為該房屋內乙方的財產投保財產一切險和公眾責任險,並在開業後____日內向甲方提交其保單的原件及複印件(原件供甲方審查,複印件供甲方存檔),乙方須保證該保險在經營期內始終有效。

14.2無論乙方是否按14.1規定參加保險,乙方在該房屋內、外放置的商品或其他財產的損壞、丟失均由乙方自行承擔責任。

十五、違約責任和合同的解除

15.1甲方逾期移交該房屋的,每逾期一日,應當承擔人民幣元的違約金。逾期達六十日的,乙方有權解除本合同。

15.2乙方未按本合同約定交納任何一項款項的,每逾期一日,乙方應當承擔應付款項千分之五的違約金,逾期達十五日仍未交清的,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

15.3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未如期開業或乙方在營業期間擅自停業的,乙方每日應向甲方支付人民幣元的違約金,乙方逾期未開業或擅自停業達十五日的,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

15.4除15.2至15.3條規定外,乙方未履行本合同其他任何一項條款或違反其他任何一項規章制度的,甲方可通知其限期改正或履行,期滿仍未改正或履行的,甲方有權採取必要措施阻止乙方經營,並有權解除本合同。

15.5凡因乙方原因導致本合同解除或終止的,乙方應當向甲方支付人民幣萬元的違約賠償金,如該違約賠償金不足以彌補甲方所受到的損失的,乙方還應賠償甲方因此而受到的損失。

15.6本合同期內,若因不可抗力造成無法繼續履行本合同的,本合同終止,雙方均不承擔賠償責任。

十六、房屋的招租

在本合同期滿前二個月內的任何合理時間內,甲方有權對該房屋進行招租,包括在該房屋的適當位置張貼、懸掛招租廣告;甲方以任何方式發出招租信息,帶領意向承租人、使用人或買受人進入該房屋參觀等,乙方不得拒絕或阻撓,即使甲、乙雙方正在進行續租協商而未達成合同。

十七、特別條款

17.1為維護本廣場大多數經營業户的利益,甲方有權依據本廣場和區域經營狀況,就乙方所經營使用的該房屋位置、面積或業種進行調整。

如乙方同意甲方調整的,需按甲方要求在甲方規定期限內進行調整。

如乙方不同意甲方調整的或在甲方規定期限內對該調整事宜未作出任何表示或未接受甲方安排的,視為乙方同意解除本合同,雙方按本合同約定標準進行結算,除此之外,甲方不再給予乙方任何賠償、補償。合同解除後,如乙方未能及時交還該房屋的,甲方有權採取相關措施阻止乙方繼續經營並收回該房屋。

17.2甲方保留對廣場重新命名的權利,無需對乙方做出補償,但應至少提前一個月通知乙方。

17.3乙方可自行辦理本合同的備案登記。

17.4乙方同意甲方有權讓任何第三方在本廣場內、外的公共區域舉行展覽、展銷等活動,並承諾不以此為由要求減付物業管理費、宣傳推廣費等各種款項。

17.5保密:乙方應當保證不向任何第三方泄露本合同的內容及甲方的所有商業祕密,並願意承擔由此引起的法律責任。

17.6非甲方原因給乙方或任何第三方造成的損失或損壞,由責任人自行承擔責任,甲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17.7乙方在經營活動中,需使用甲方的標誌、資料、名稱時,必須經甲方書面同意,並向甲方支付使用費。

十八、通知條款

18.1甲方根據本合同發出任何通知書及文件予乙方,乙方確認以下地址為其通信地址。

地址:

郵編:

根據本合同發出的所有書面通知及文件,以特快專遞發送的,國內郵件在寄出三日後視為送達;國外郵件在寄出十五日後視為送達。

18.2所有乙方根據本合同發出予甲方的書面通知,應直接送達到甲方的固定辦公地址,即。

十九、爭議解決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可向該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二十、上述條款由雙方在平等協商的基礎上,共同確定。乙方特此聲明,對本合同的全部內容完全明白和同意。

二十一、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經雙方簽字並蓋章後生效。

二十二、合同説明

22.1份數:本合同正本一式五份,甲方三份,乙方二份。

22.2本合同所有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2.3修改和補充:對本合同未盡事宜,經雙方協商可簽署補充合同,補充合同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二十三、本合同附件如下:

附件一:房屋位置圖

附件二:甲方交屋條件及設備設施清單

附件三:乙方證件資料

附件四:廣場商場管理規定

附件五:補充規定

簽署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甲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電話:

郵政編碼:收件人

乙方:

地址:

電話:

郵政編碼:收件人:

商鋪聯營合同 篇2

甲方:

乙方:

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就甲方提供房屋與乙方聯合經營××品牌商品的有關事宜,達成如下合同,以資共同遵守。

一、經營位置及面積

1.1位置:依本合同列明的條款,在本合同期限內,甲方同意將座落於——市——區——路號廣場(以下簡稱本廣場)×室房屋(以下簡稱該房屋)作為聯營條件提供給乙方使用(位置如附件一房屋位置圖所示,該附件圖僅為該房屋位置的標示)。乙方願意按本合同約定使用該房屋進行經營。

1.2面積:該房屋的套內建築面積為×平方米(自與其他場地的相鄰牆中心線計算面積,非牆體部分以門、窗之內表面開始計算面積。門、窗及門窗外表面不包括在房屋面積內)。

第二條合作期限及裝修期

2.1合作期限為×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雙方共同確定的開業日為×年×月×日。

2.2裝修期: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為甲方給予乙方的裝修期。裝修期間乙方須按本合同第四條標準交納物業管理費、水費、電費等所有費用。

2.3房屋移交日:裝修期起始日即為房屋移交日,乙方須於該日自行至甲方辦理房屋的接收手續。

第三條合作方式

3.1甲方負責提供該房屋作為經營場地,乙方自行辦理營業手續,並負責提供屋內裝修、商品貨源、營業員、產品的合法有效證明等全部經營事宜。

3.2乙方在經營過程中所產生的一切債務糾紛均由乙方自行負責解決,與甲方無關。

第四條經營範圍

4.1該房屋僅限乙方經營××品牌商品,經營業種及範圍為。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變更房屋部分或全部區域經營其他品牌或業種的,視為違約,乙方須按人民幣×元/日向甲方支付違約金,如自甲方提出書面警告之日起15日內乙方未整改者,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

4.2除本合同約定之外,乙方的營業執照記載的經營範圍及任何理由均不得作為超出本合同規定的經營範圍的依據。

第五條甲方收益

5.1甲、乙雙方共同確認由甲方負責統一收銀管理,甲方每月提取乙方當月銷售額(含税)的%作為甲方收益。

5.2甲方每月應提取的收益,在次月的第一個工作日結算,甲方可於乙方每月銷售額中直接劃扣,雙方結算後5日內,由甲方將扣除相關費用後的剩餘銷售額返還給乙方。

5.3每日營業結束後,乙方應將當天的商品銷售額和其它營業情況,以甲方規定的書面形式向甲方報告,當天的銷售款由甲方管理。但雙方結算的銷售額以收銀設備結算完畢後的金額為準,乙方獨自統計的銷售額不視為結算依據。

5.4乙方的每日銷售額由甲方於次日正式營業前,提交銷售報表,乙方須對該銷售報表予以簽字確認。

5.5在本合同期內,乙方及乙方營業人員不得以代繳款或其他任何名義私自收取任何銷售款項,一經發現,乙方須向甲方承擔私自收取款項2倍的違約金,如出現三次,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

第六條相關費用

6.1物業管理費

本合同期內,乙方須按人民幣×元/月/平方米(按套內建築面積計算)的標準向甲方支付物業管理費。月總物業管理費為人民幣×元。乙方每月應交納的物業管理費,由甲方於次月第一個工作日從乙方當月的銷售額中直接劃扣,如乙方當月的銷售額不足支付上述費用的,乙方須以現金方式補足。物業管理費由本廣場物業公司出具物業管理費發票。

6.2水、電、空調、電話等費用

6.2.1乙方經營所產生的水費、電費等公用事業費,由乙方自行承擔。空調費按建築面積每月每平方米人民幣×元收取。

6.2.2該房屋移交乙方經營使用前,乙方應當向甲方一次性預交水費人民幣×元),電費人民幣×元、空調費人民幣×元。以後乙方須於每月前十個工作日內向甲方交納上個月費用。

如遇政府部門或公用事業部門調整水、電費等公用事業費價格,乙方須按調整後甲方核算的價格執行。

6.3乙方經營如需安裝電話,由乙方直接向市政電信部門申請,並自行向其交費。

6.4乙方經營中需交納的消殺費、環保檢測費、衞生檢疫費、排污費及其他本合同未做説明但實際發生的費用,由乙方自行承擔,並直接向市政相關部門交納。確需由甲方代繳代扣之款項,乙方須按甲方發出的收費通知按時交納至甲方。

6.5税金和工商管理費

乙方自行承擔經營中產生的税金和工商管理費,並自行向税務及工商部門交納。

6.6宣傳推廣費

為求本廣場整體營業之發展,提高本廣場業户的經營效益,在日後經營中甲方或甲方委託的管理公司將不定期對本廣場進行宣傳、發佈廣告,舉辦各項推廣及促銷活動,乙方應給予積極配合並承擔相應費用。現雙方確定乙方每年應承擔的宣傳推廣費用為人民幣×萬元,乙方應於每年×月×日前交納給甲方。

6.7消費者使用信用卡結帳購物時,其手續費由乙方承擔。

第七條履約保證金

7.1乙方須於本合同簽署同時,向甲方一次性交納全部履約保證金,金額為人民幣××萬元整。

7.2本合同期滿×個月後,如乙方完全履行本合同,甲方將無息返還保證金;如因乙方原因致使甲方或其他第三方蒙受損失、出現消費者投訴,或因乙方違反裝修管理規定等而產生罰款、違約金、賠償金,以及未按規定時間內交納宣傳推廣費等任何費用,乙方現同意甲方有權直接從履約保證金中抵扣。

7.3如在本合同期內履約保證金少於前述第7.1條規定的數額,或出現乙方保證金不足以抵扣相關費用時,乙方應在接到甲方書面通知之日起5日內補足。逾期未補足的,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

第八條裝修

8.1乙方自行承擔裝修費用,乙方的裝修須遵守國家、地方政府之規定以及《廣場商場管理規定》(見附件五)和甲方臨時頒佈的通知,乙方的裝修須事先取得甲方的許可及政府相關部門的批准,如乙方的裝修、改動違反政府法規,被政府有關部門要求恢復原狀或被行政處罰時,不論事先是否獲得甲方同意,均由乙方自行承擔全部責任。

8.2若乙方需要改動房屋內設備、設施,必須在取得甲方書面同意後方可施工,但不得損害原有建築結構,不得損壞防水層、防水設施和妨礙本廣場的正常經營。

8.3乙方須自費按照政府有關部門的要求,移除本廣場內任何乙方建造的構築物、建築物,乙方並須承擔因前述事件所引致的法律責任。

第九條房屋的使用

9.1乙方應保證甲方所移交的房屋及所有設施設備(見附件二交屋條件及設施設備清單)的完好無損,且不得損壞公共區域及公共區域的任何設施、設備。如因乙方或乙方工作人員使用不當、故意破壞等原因造成損壞的,甲方統一維修,乙方承擔由此產生的一切費用。

9.2乙方自行安裝的設備、設施、裝修出現破損,乙方應自行及時修復,在甲方書面通知規定日期內仍未修復的,甲方有權委託相關單位維修,以保持本廣場的統一水準,所需一切費用由乙方承擔。

9.3乙方未獲得甲方書面同意,不得在該房屋內安置或准許他人安置任何重量超過該房屋樓板所能承受的建築荷載(每平方米不超過×kg)的設備或物品。

9.4乙方不得在該房屋內儲存易燃、易爆、易腐蝕、易腐爛、危險和散發令人不快氣味以及違反國家相關規定的物品。

9.5乙方不得在該房屋內、外設置影響本廣場環境和其他客户正常經營的音響、廣播或做出任何擾人的噪音。

9.6乙方不得在該房屋內、外飼養或容留任何動物、寵物,並須自費採取甲方所要求之所有預防步驟及措施,以防止害蟲在該房屋內生存、蔓延。

9.7對於乙方擅自在該房屋外的任何位置存放貨物、加裝設備、標誌、招牌等,甲方有權不作預先通知而予以清除,甲方不需為此承擔任何責任,清理及處置費用由乙方承擔。

9.8乙方保證該房屋內設施、裝修等以及該房屋與建築物其他區域通道必須無條件符合國家消防、環境、衞生要求。乙方應當自行滿足其經營用途所需的消防、環境、衞生要求,並須保證本廣場的各通道的暢通。

9.9出入權

甲方有權在乙方人員的陪同下,進入乙方房屋內檢修房屋及設備,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絕。如需維修的,甲方在發出通知後,有權暫時終止任何設施、設備的使用,以進行維修,乙方不得提出異議。如遇火警或其他緊急情況,甲方及其代表有權在未經乙方同意的情況下進入該房屋排除險情,採取措施搶救、保護財物,而無需承擔任何責任。

第十條該房屋的交還

10.1乙方應當於本合同期滿之日的次日(合同提前解除的,乙方應當於合同解除之日起三日內),將該房屋及其設施、設備保持完好交還甲方,乙方的財產(不包括第10.3條所列的裝修和財產)由乙方自行運出本廣場,並拆除乙方的各種標識等,同時交出所有鑰匙。

10.2未按期交還的,每逾期一日,乙方應當承擔人民幣×元的違約金,甲方有權從履約保證金中扣除。該房屋內乙方財產經甲方要求限期移除而仍未移除的,視為乙方放棄所有權,由甲方處置,同時甲方可依法追究乙方逾期交還該房屋的法律責任,包括但不限於造成甲方向後一承租方、合作方逾期交屋的違約責任及甲方處置乙方遺留物品所發生的費用,且乙方應賠償由此給甲方造成的其他經濟損失。

10.3乙方的裝修及不可移動財產(包括雖可移動但移動將造成甲方建築物損壞的),除甲方書面通知乙方拆除、清運外,乙方不得拆除、移動。雙方同意按下列方法處理:

1)合同期滿的,無償歸甲方所有,甲方不給予任何賠償、補償;

2)因甲方原因導致合同提前解除的(本合同第13.1條款約定除外),甲方只對乙方裝修及不可移動財產按下列標準予以補償,乙方同意由甲方聘用有資格的工程造價機構對乙方的裝修進行評估(評估費用甲、乙雙方各佔50%);裝修或不可移動財產添置的日期至約定的合同期屆滿之日的期間,在五年以下的(含五年),按該期間平均折舊,按折舊後的餘值進行補償,(例如:添置日至租期屆滿為2年的,折舊率為每年50%);在五年以上的,按每年20%進行折舊,按折舊後的餘值進行補償,超過五年,甲方不予補償。

3)因乙方原因合同提前解除或終止的,不可移動財產無償歸甲方所有,甲方無需給予任何賠償、補償。

第十一條經營活動

11.1乙方自行負責辦理經營所需許可證件。本合同簽訂同時或乙方開業前,乙方應向甲方提供下列證件的原件及複印件供甲方查、存。相關資料如有變更或終止,乙方應在10日內書面通知甲方。

*營業執照副本*税務登記證副本

*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印鑑卡

*授權委託書*商品合格證

*註冊商標證明*特殊行業許可證

共計×項×頁(見附件四:乙方證件資料)

上述證件及資料需要年檢的,乙方應在辦理完年檢後3日內重新向甲方提供。如乙方虛假提供上述證件、資料,而給甲方或其他第三方造成損失的,由乙方承擔賠償責任,甲方並有權解除本合同。

11.2乙方經營期間關於商品的訂購、發送、接收、保管、銷售及售後服務等均由乙方負責。

11.3乙方的經營須遵守國家、地方、行業相關法令法規,不得侵害他人的商標權、專利權、著作權、代理權、肖像權等合法權利,若由此侵害任何第三方權利,均由乙方承擔責任。

11.4乙方應保證提供的商品及服務的品質和安全性,並提供完善的售後服務。不準出售假冒偽劣商品,不作虛假宣傳、表示和承諾。

11.5乙方在合同期內,應依法納税和交費,若因乙方偷税、漏税、欠交各種費用受到有關部門處罰或被勒令停業的,均由乙方承擔責任,乙方不得拒付被勒令停業期間應向甲方交納的一切費用。

11.6乙方應保證其經營往來的所有發票、憑證均合法、有效。

11.7乙方經營需自行聘用員工,其薪資、福利及相關待遇費用均由乙方負責並由乙方直接支付給其所聘用的人員。乙方的用工應符合國家勞動法及其他法規、政策的規定。乙方員工上崗前須經甲方統一培訓、考核合格,相關的培訓費用由乙方承擔。

11.8乙方及乙方的工作人員應遵守法律法規及《廣場商場管理規定》(見附件五)及各項規章制度(包括臨時頒佈的通知)。乙方員工如有違規,必須按本廣場規定進行處理,並向甲方書面報告處理意見,凡因此而給甲方造成損失的,乙方應負責賠償。

11.9乙方自行負責處理經營中發生的顧客投訴,不得因此影響甲方的商譽。如因此導致媒體曝光或被消費者投訴,乙方須負責為甲方挽回影響,並承擔由此產生的一切費用。否則,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

11.10凡在該房屋內發生的或由乙方經營原因導致的乙方或第三方的人身、財產受到損害或損壞的,責任由乙方承擔。

11.11在乙方裝修、經營期間,因乙方原因妨礙相鄰房屋的經營,引起爭議、糾紛及經濟損失,概由乙方負責,同時按照甲方要求排除妨礙。

11.12乙方經營該房屋及進行各種銷售活動,如需使用甲方的標誌、資料、名稱等,必須事先將相關活動內容以書面形式送交甲方審核,經甲方書面同意後方可使用。

11.13乙方的營業時間應遵守《廣場商場管理規定》的規定,甲方並可根據該房屋所在地當地政府的有關規定和季節變化,適當調整營業時間,乙方應當按甲方調整後的時間營業,乙方對此沒有異議。

11.14乙方的工作人員、訪客、代理人、供應商、承建商等人員的行為,均視為乙方的行為,產生責任、糾紛,均由乙方承擔。

11.15本合同沒有約定的,乙方的經營須遵守《廣場商場管理規定》。

第十二條物業管理責任劃分

12.1甲方:負責本廣場公共區域的保安、保潔;負責公用設施設備的維護;負責廣場整體經營活動、公共秩序的管理。

12.2乙方:負責該房屋內的安全、清潔和經營秩序;負責該房屋內自行安裝的設施設備的維護;負責乙方設施及財物的保管;負責乙方人員及財物的安全。

第十三條經營限制

13.1在本合同期內,乙方不得將房屋的整體或部分轉租、分租、轉借、分割,不得與他人互換使用,否則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

13.2乙方不得將本合同項下的權利轉讓給第三人或與第三人合作經營或有其它損害甲方權益的行為,否則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

13.3在合同期內,如乙方在該房屋內註冊新的公司或其他組織(凡與乙方的名稱不符且使用該房屋的任何公司、組織),必須經甲方書面同意,並於新公司成立後五日內向甲方提交願意與乙方共同承擔本合同項下的所有權利、義務和責任,作為共同義務人的承諾書,否則甲方有權採取必要措施阻止其營業,並有權解除本合同。

第十四條保險

14.1乙方應為該房屋內乙方的財產投保財產一切險和公眾責任險,並在開業後15日內向甲方提交其保單的原件及複印件(原件供甲方審查,複印件供甲方存檔),乙方須保證該保險在經營期內始終有效。

14.2無論乙方是否按14.1規定參加保險,乙方在該房屋內、外放置的商品或其他財產的損壞、丟失均由乙方自行承擔責任。

第十五條違約責任和合同的解除

15.1甲方逾期移交該房屋的,每逾期一日,應當承擔人民幣×元的違約金。逾期達六十日的,乙方有權解除本合同。

15.2乙方未按本合同約定交納任何一項款項的,每逾期一日,乙方應當承擔應付款項千分之五的違約金,逾期達十五日仍未交清的,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

15.3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未如期開業或乙方在營業期間擅自停業的,乙方每日應向甲方支付人民幣×元的違約金,乙方逾期未開業或擅自停業達十五日的,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

15.4除15.2至15.3條規定外,乙方未履行本合同其他任何一項條款或違反其他任何一項規章制度的,甲方可通知其限期改正或履行,期滿仍未改正或履行的,甲方有權採取必要措施阻止乙方經營,並有權解除本合同。

15.5凡因乙方原因導致本合同解除或終止的,乙方應當向甲方支付人民幣××萬元的違約賠償金,如該違約賠償金不足以彌補甲方所受到的損失的,乙方還應賠償甲方因此而受到的損失。

15.6本合同期內,若因不可抗力造成無法繼續履行本合同的,本合同終止,雙方均不承擔賠償責任。

第十六條房屋的招租

在本合同期滿前二個月內的任何合理時間內,甲方有權對該房屋進行招租,包括在該房屋的適當位置張貼、懸掛招租廣告;甲方以任何方式發出招租信息,帶領意向承租人、使用人或買受人進入該房屋參觀等,乙方不得拒絕或阻撓,即使甲、乙雙方正在進行續租協商而未達成合同。

第十七條特別條款

17.1為維護本廣場大多數經營業户的利益,甲方有權依據本廣場和區域經營狀況,就乙方所經營使用的該房屋位置、面積或業種進行調整。如乙方同意甲方調整的,需按甲方要求在甲方規定期限內進行調整。

如乙方不同意甲方調整的或在甲方規定期限內對該調整事宜未作出任何表示或未接受甲方安排的,視為乙方同意解除本合同,雙方按本合同約定標準進行結算,除此之外,甲方不再給予乙方任何賠償、補償。合同解除後,如乙方未能及時交還該房屋的,甲方有權採取相關措施阻止乙方繼續經營並收回該房屋。

17.2甲方保留對廣場重新命名的權利,無需對乙方做出補償,但應至少提前一個月通知乙方。17.3乙方可自行辦理本合同的備案登記。

17.4乙方同意甲方有權讓任何第三方在本廣場內、外的公共區域舉行展覽、展銷等活動,並承諾不以此為由要求減付物業管理費、宣傳推廣費等各種款項。

17.5保密:乙方應當保證不向任何第三方泄露本合同的內容及甲方的所有商業祕密,並願意承擔由此引起的法律責任。

17.6非甲方原因給乙方或任何第三方造成的損失或損壞,由責任人自行承擔責任,甲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17.7乙方在經營活動中,需使用甲方的標誌、資料、名稱時,必須經甲方書面同意,並向甲方支付使用費。

第十八條通知條款

18.1甲方根據本合同發出任何通知書及文件予乙方,乙方確認以下地址為其通信地址。

地址:上海市××區路號

郵編:

根據本合同發出的所有書面通知及文件,以特快專遞發送的,國內郵件在寄出三日後視為送達;國外郵件在寄出十五日後視為送達。

18.2所有乙方根據本合同發出予甲方的書面通知,應直接送達到甲方的固定辦公地址,即上海市楊浦區周家嘴路號×樓。

第十九條爭議解決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可向該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第二十條上述條款由雙方在平等協商的基礎上,共同確定。乙方特此聲明,對本合同的全部內容完全明白和同意。

第二十一條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經雙方簽字並蓋章後生效。

第二十二條合同説明

22.1份數:本合同正本一式五份,甲方三份,乙方二份。

22.2本合同所有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2.3修改和補充:對本合同未盡事宜,經雙方協商可簽署補充合同,補充合同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二十三條本合同附件如下:

附件一:房屋位置圖

附件二:甲方交屋條件及設備設施清單

附件三:乙方證件資料

附件四:廣場商場管理規定

附件五:補充規定

甲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電話:

郵政編碼:收件人

乙方:

地址:

電話:

郵政編碼:收件人:

簽署日期:年月日

商鋪聯營合同 篇3

甲方:

乙方:×××

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就甲方提供房屋與乙方聯合經營××品牌商品的有關事宜,達成如下合同,以資共同遵守。

一、經營位置及面積

1.1位置:依本合同列明的條款,在本合同期限內,甲方同意將座落於——市——區——路××號×××廣場(以下簡稱本廣場)××××室房屋(以下簡稱該房屋)作為聯營條件提供給乙方使用(位置如附件一房屋位置圖所示,該附件圖僅為該房屋位置的標示)。乙方願意按本合同約定使用該房屋進行經營。

1.2面積:該房屋的套內建築面積為×××平方米(自與其他場地的相鄰牆中心線計算面積,非牆體部分以門、窗之內表面開始計算面積。門、窗及門窗外表面不包括在房屋面積內)。

第二條合作期限及裝修期

2.1合作期限為×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雙方共同確定的開業日為××××年×月×日。

2.2裝修期: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為甲方給予乙方的裝修期。裝修期間乙方須按本合同第四條標準交納物業管理費、水費、電費等所有費用。

2.3房屋移交日:裝修期起始日即為房屋移交日,乙方須於該日自行至甲方辦理房屋的接收手續。

第三條合作方式

3.1甲方負責提供該房屋作為經營場地,乙方自行辦理營業手續,並負責提供屋內裝修、商品貨源、營業員、產品的合法有效證明等全部經營事宜。

3.2乙方在經營過程中所產生的一切債務糾紛均由乙方自行負責解決,與甲方無關。

第四條經營範圍

4.1該房屋僅限乙方經營××品牌商品,經營業種及範圍為××。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變更房屋部分或全部區域經營其他品牌或業種的,視為違約,乙方須按人民幣××××元/日向甲方支付違約金,如自甲方提出書面警告之日起15日內乙方未整改者,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

4.2除本合同約定之外,乙方的營業執照記載的經營範圍及任何理由均不得作為超出本合同規定的經營範圍的依據。

第五條甲方收益

5.1甲、乙雙方共同確認由甲方負責統一收銀管理,甲方每月提取乙方當月銷售額(含税)的××%作為甲方收益。

5.2甲方每月應提取的收益,在次月的第一個工作日結算,甲方可於乙方每月銷售額中直接劃扣,雙方結算後5日內,由甲方將扣除相關費用後的剩餘銷售額返還給乙方。

5.3每日營業結束後,乙方應將當天的商品銷售額和其它營業情況,以甲方規定的書面形式向甲方報告,當天的銷售款由甲方管理。但雙方結算的銷售額以收銀設備結算完畢後的金額為準,乙方獨自統計的銷售額不視為結算依據。

5.4乙方的每日銷售額由甲方於次日正式營業前,提交銷售報表,乙方須對該銷售報表予以簽字確認。

5.5在本合同期內,乙方及乙方營業人員不得以代繳款或其他任何名義私自收取任何銷售款項,一經發現,乙方須向甲方承擔私自收取款項2倍的違約金,如出現三次,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

第六條相關費用

6.1物業管理費

本合同期內,乙方須按人民幣×元/月/平方米(按套內建築面積計算)的標準向甲方支付物業管理費。月總物業管理費為人民幣×××元。乙方每月應交納的物業管理費,由甲方於次月第一個工作日從乙方當月的銷售額中直接劃扣,如乙方當月的銷售額不足支付上述費用的,乙方須以現金方式補足。物業管理費由本廣場物業公司出具物業管理費發票。

6.2水、電、空調、電話等費用

6.2.1乙方經營所產生的水費、電費等公用事業費,由乙方自行承擔。空調費按建築面積每月每平方米人民幣×元收取。

6.2.2該房屋移交乙方經營使用前,乙方應當向甲方一次性預交水費人民幣×××元),電費人民幣××××元、空調費人民幣××××元。以後乙方須於每月前十個工作日內向甲方交納上個月費用。

如遇政府部門或公用事業部門調整水、電費等公用事業費價格,乙方須按調整後甲方核算的價格執行。

6.3乙方經營如需安裝電話,由乙方直接向市政電信部門申請,並自行向其交費。

6.4乙方經營中需交納的消殺費、環保檢測費、衞生檢疫費、排污費及其他本合同未做説明但實際發生的費用,由乙方自行承擔,並直接向市政相關部門交納。確需由甲方代繳代扣之款項,乙方須按甲方發出的收費通知按時交納至甲方。

6.5税金和工商管理費

乙方自行承擔經營中產生的税金和工商管理費,並自行向税務及工商部門交納。

6.6宣傳推廣費

為求本廣場整體營業之發展,提高本廣場業户的經營效益,在日後經營中甲方或甲方委託的管理公司將不定期對本廣場進行宣傳、發佈廣告,舉辦各項推廣及促銷活動,乙方應給予積極配合並承擔相應費用。現雙方確定乙方每年應承擔的宣傳推廣費用為人民幣×萬元,乙方應於每年×月×日前交納給甲方。

6.7消費者使用信用卡結帳購物時,其手續費由乙方承擔。

第七條履約保證金

7.1乙方須於本合同簽署同時,向甲方一次性交納全部履約保證金,金額為人民幣××萬元整。

7.2本合同期滿×個月後,如乙方完全履行本合同,甲方將無息返還保證金;如因乙方原因致使甲方或其他第三方蒙受損失、出現消費者投訴,或因乙方違反裝修管理規定等而產生罰款、違約金、賠償金,以及未按規定時間內交納宣傳推廣費等任何費用,乙方現同意甲方有權直接從履約保證金中抵扣。

7.3如在本合同期內履約保證金少於前述第7.1條規定的數額,或出現乙方保證金不足以抵扣相關費用時,乙方應在接到甲方書面通知之日起5日內補足。逾期未補足的,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

第八條裝修

8.1乙方自行承擔裝修費用,乙方的裝修須遵守國家、地方政府之規定以及《××廣場商場管理規定》(見附件五)和甲方臨時頒佈的通知,乙方的裝修須事先取得甲方的許可及政府相關部門的批准,如乙方的裝修、改動違反政府法規,被政府有關部門要求恢復原狀或被行政處罰時,不論事先是否獲得甲方同意,均由乙方自行承擔全部責任。

8.2若乙方需要改動房屋內設備、設施,必須在取得甲方書面同意後方可施工,但不得損害原有建築結構,不得損壞防水層、防水設施和妨礙本廣場的正常經營。

8.3乙方須自費按照政府有關部門的要求,移除本廣場內任何乙方建造的構築物、建築物,乙方並須承擔因前述事件所引致的法律責任。

第九條房屋的使用

9.1乙方應保證甲方所移交的房屋及所有設施設備(見附件二交屋條件及設施設備清單)的完好無損,且不得損壞公共區域及公共區域的任何設施、設備。如因乙方或乙方工作人員使用不當、故意破壞等原因造成損壞的,甲方統一維修,乙方承擔由此產生的一切費用。

9.2乙方自行安裝的設備、設施、裝修出現破損,乙方應自行及時修復,在甲方書面通知規定日期內仍未修復的,甲方有權委託相關單位維修,以保持本廣場的統一水準,所需一切費用由乙方承擔。

9.3乙方未獲得甲方書面同意,不得在該房屋內安置或准許他人安置任何重量超過該房屋樓板所能承受的建築荷載(每平方米不超過××××kg)的設備或物品。

9.4乙方不得在該房屋內儲存易燃、易爆、易腐蝕、易腐爛、危險和散發令人不快氣味以及違反國家相關規定的物品。

9.5乙方不得在該房屋內、外設置影響本廣場環境和其他客户正常經營的音響、廣播或做出任何擾人的噪音。

9.6乙方不得在該房屋內、外飼養或容留任何動物、寵物,並須自費採取甲方所要求之所有預防步驟及措施,以防止害蟲在該房屋內生存、蔓延。

9.7對於乙方擅自在該房屋外的任何位置存放貨物、加裝設備、標誌、招牌等,甲方有權不作預先通知而予以清除,甲方不需為此承擔任何責任,清理及處置費用由乙方承擔。

9.8乙方保證該房屋內設施、裝修等以及該房屋與建築物其他區域通道必須無條件符合國家消防、環境、衞生要求。乙方應當自行滿足其經營用途所需的消防、環境、衞生要求,並須保證本廣場的各通道的暢通。

9.9出入權

甲方有權在乙方人員的陪同下,進入乙方房屋內檢修房屋及設備,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絕。如需維修的,甲方在發出通知後,有權暫時終止任何設施、設備的使用,以進行維修,乙方不得提出異議。如遇火警或其他緊急情況,甲方及其代表有權在未經乙方同意的情況下進入該房屋排除險情,採取措施搶救、保護財物,而無需承擔任何責任。

第十條該房屋的交還

10.1乙方應當於本合同期滿之日的次日(合同提前解除的,乙方應當於合同解除之日起三日內),將該房屋及其設施、設備保持完好交還甲方,乙方的財產(不包括第10.3條所列的裝修和財產)由乙方自行運出本廣場,並拆除乙方的各種標識等,同時交出所有鑰匙。

10.2未按期交還的,每逾期一日,乙方應當承擔人民幣×××元的違約金,甲方有權從履約保證金中扣除。該房屋內乙方財產經甲方要求限期移除而仍未移除的,視為乙方放棄所有權,由甲方處置,同時甲方可依法追究乙方逾期交還該房屋的法律責任,包括但不限於造成甲方向後一承租方、合作方逾期交屋的違約責任及甲方處置乙方遺留物品所發生的費用,且乙方應賠償由此給甲方造成的其他經濟損失。

10.3乙方的裝修及不可移動財產(包括雖可移動但移動將造成甲方建築物損壞的),除甲方書面通知乙方拆除、清運外,乙方不得拆除、移動。雙方同意按下列方法處理:

1)合同期滿的,無償歸甲方所有,甲方不給予任何賠償、補償;

2)因甲方原因導致合同提前解除的(本合同第13.1條款約定除外),甲方只對乙方裝修及不可移動財產按下列標準予以補償,乙方同意由甲方聘用有資格的工程造價機構對乙方的裝修進行評估(評估費用甲、乙雙方各佔50%);裝修或不可移動財產添置的日期至約定的合同期屆滿之日的期間,在五年以下的(含五年),按該期間平均折舊,按折舊後的餘值進行補償,(例如:添置日至租期屆滿為2年的,折舊率為每年50%);在五年以上的,按每年20%進行折舊,按折舊後的餘值進行補償,超過五年,甲方不予補償。

3)因乙方原因合同提前解除或終止的,不可移動財產無償歸甲方所有,甲方無需給予任何賠償、補償。

第十一條經營活動

11.1乙方自行負責辦理經營所需許可證件。本合同簽訂同時或乙方開業前,乙方應向甲方提供下列證件的原件及複印件供甲方查、存。相關資料如有變更或終止,乙方應在10日內書面通知甲方。

*營業執照副本*税務登記證副本

*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印鑑卡

*授權委託書*商品合格證

*註冊商標證明*特殊行業許可證

共計×項×頁(見附件四:乙方證件資料)

上述證件及資料需要年檢的,乙方應在辦理完年檢後3日內重新向甲方提供。如乙方虛假提供上述證件、資料,而給甲方或其他第三方造成損失的,由乙方承擔賠償責任,甲方並有權解除本合同。

11.2乙方經營期間關於商品的訂購、發送、接收、保管、銷售及售後服務等均由乙方負責。

11.3乙方的經營須遵守國家、地方、行業相關法令法規,不得侵害他人的商標權、專利權、著作權、代理權、肖像權等合法權利,若由此侵害任何第三方權利,均由乙方承擔責任。

11.4乙方應保證提供的商品及服務的品質和安全性,並提供完善的售後服務。不準出售假冒偽劣商品,不作虛假宣傳、表示和承諾。

11.5乙方在合同期內,應依法納税和交費,若因乙方偷税、漏税、欠交各種費用受到有關部門處罰或被勒令停業的,均由乙方承擔責任,乙方不得拒付被勒令停業期間應向甲方交納的一切費用。

11.6乙方應保證其經營往來的所有發票、憑證均合法、有效。

11.7乙方經營需自行聘用員工,其薪資、福利及相關待遇費用均由乙方負責並由乙方直接支付給其所聘用的人員。乙方的用工應符合國家勞動法及其他法規、政策的規定。乙方員工上崗前須經甲方統一培訓、考核合格,相關的培訓費用由乙方承擔。

11.8乙方及乙方的工作人員應遵守法律法規及《××廣場商場管理規定》(見附件五)及各項規章制度(包括臨時頒佈的通知)。乙方員工如有違規,必須按本廣場規定進行處理,並向甲方書面報告處理意見,凡因此而給甲方造成損失的,乙方應負責賠償。

11.9乙方自行負責處理經營中發生的顧客投訴,不得因此影響甲方的商譽。如因此導致媒體曝光或被消費者投訴,乙方須負責為甲方挽回影響,並承擔由此產生的一切費用。否則,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

11.10凡在該房屋內發生的或由乙方經營原因導致的乙方或第三方的人身、財產受到損害或損壞的,責任由乙方承擔。

11.11在乙方裝修、經營期間,因乙方原因妨礙相鄰房屋的經營,引起爭議、糾紛及經濟損失,概由乙方負責,同時按照甲方要求排除妨礙。

11.12乙方經營該房屋及進行各種銷售活動,如需使用甲方的標誌、資料、名稱等,必須事先將相關活動內容以書面形式送交甲方審核,經甲方書面同意後方可使用。

11.13乙方的營業時間應遵守《××廣場商場管理規定》的規定,甲方並可根據該房屋所在地當地政府的有關規定和季節變化,適當調整營業時間,乙方應當按甲方調整後的時間營業,乙方對此沒有異議。

11.14乙方的工作人員、訪客、代理人、供應商、承建商等人員的行為,均視為乙方的行為,產生責任、糾紛,均由乙方承擔。

11.15本合同沒有約定的,乙方的經營須遵守《××廣場商場管理規定》。

第十二條物業管理責任劃分

12.1甲方:負責本廣場公共區域的保安、保潔;負責公用設施設備的維護;負責廣場整體經營活動、公共秩序的管理。

12.2乙方:負責該房屋內的安全、清潔和經營秩序;負責該房屋內自行安裝的設施設備的維護;負責乙方設施及財物的保管;負責乙方人員及財物的安全。

第十三條經營限制

13.1在本合同期內,乙方不得將房屋的整體或部分轉租、分租、轉借、分割,不得與他人互換使用,否則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

13.2乙方不得將本合同項下的權利轉讓給第三人或與第三人合作經營或有其它損害甲方權益的行為,否則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

13.3在合同期內,如乙方在該房屋內註冊新的公司或其他組織(凡與乙方的名稱不符且使用該房屋的任何公司、組織),必須經甲方書面同意,並於新公司成立後五日內向甲方提交願意與乙方共同承擔本合同項下的所有權利、義務和責任,作為共同義務人的承諾書,否則甲方有權採取必要措施阻止其營業,並有權解除本合同。

第十四條保險

14.1乙方應為該房屋內乙方的財產投保財產一切險和公眾責任險,並在開業後15日內向甲方提交其保單的原件及複印件(原件供甲方審查,複印件供甲方存檔),乙方須保證該保險在經營期內始終有效。

14.2無論乙方是否按14.1規定參加保險,乙方在該房屋內、外放置的商品或其他財產的損壞、丟失均由乙方自行承擔責任。

第十五條違約責任和合同的解除

15.1甲方逾期移交該房屋的,每逾期一日,應當承擔人民幣×××元的違約金。逾期達六十日的,乙方有權解除本合同。

15.2乙方未按本合同約定交納任何一項款項的,每逾期一日,乙方應當承擔應付款項千分之五的違約金,逾期達十五日仍未交清的,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

15.3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未如期開業或乙方在營業期間擅自停業的,乙方每日應向甲方支付人民幣×××元的違約金,乙方逾期未開業或擅自停業達十五日的,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

15.4除15.2至15.3條規定外,乙方未履行本合同其他任何一項條款或違反其他任何一項規章制度的,甲方可通知其限期改正或履行,期滿仍未改正或履行的,甲方有權採取必要措施阻止乙方經營,並有權解除本合同。

15.5凡因乙方原因導致本合同解除或終止的,乙方應當向甲方支付人民幣××萬元的違約賠償金,如該違約賠償金不足以彌補甲方所受到的損失的,乙方還應賠償甲方因此而受到的損失。

15.6本合同期內,若因不可抗力造成無法繼續履行本合同的,本合同終止,雙方均不承擔賠償責任。

第十六條房屋的招租

在本合同期滿前二個月內的任何合理時間內,甲方有權對該房屋進行招租,包括在該房屋的適當位置張貼、懸掛招租廣告;甲方以任何方式發出招租信息,帶領意向承租人、使用人或買受人進入該房屋參觀等,乙方不得拒絕或阻撓,即使甲、乙雙方正在進行續租協商而未達成合同。

第十七條特別條款

17.1為維護本廣場大多數經營業户的利益,甲方有權依據本廣場和區域經營狀況,就乙方所經營使用的該房屋位置、面積或業種進行調整。如乙方同意甲方調整的,需按甲方要求在甲方規定期限內進行調整。

如乙方不同意甲方調整的或在甲方規定期限內對該調整事宜未作出任何表示或未接受甲方安排的,視為乙方同意解除本合同,雙方按本合同約定標準進行結算,除此之外,甲方不再給予乙方任何賠償、補償。合同解除後,如乙方未能及時交還該房屋的,甲方有權採取相關措施阻止乙方繼續經營並收回該房屋。

17.2甲方保留對××廣場重新命名的權利,無需對乙方做出補償,但應至少提前一個月通知乙方。17.3乙方可自行辦理本合同的備案登記。

17.4乙方同意甲方有權讓任何第三方在本廣場內、外的公共區域舉行展覽、展銷等活動,並承諾不以此為由要求減付物業管理費、宣傳推廣費等各種款項。

17.5保密:乙方應當保證不向任何第三方泄露本合同的內容及甲方的所有商業祕密,並願意承擔由此引起的法律責任。

17.6非甲方原因給乙方或任何第三方造成的損失或損壞,由責任人自行承擔責任,甲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17.7乙方在經營活動中,需使用甲方的標誌、資料、名稱時,必須經甲方書面同意,並向甲方支付使用費。

第十八條通知條款

18.1甲方根據本合同發出任何通知書及文件予乙方,乙方確認以下地址為其通信地址。

地址:上海市××區×××路××號

郵編:××××××

根據本合同發出的所有書面通知及文件,以特快專遞發送的,國內郵件在寄出三日後視為送達;國外郵件在寄出十五日後視為送達。

18.2所有乙方根據本合同發出予甲方的書面通知,應直接送達到甲方的固定辦公地址,即上海市楊浦區周家嘴路××號×樓。

第十九條爭議解決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可向該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第二十條上述條款由雙方在平等協商的基礎上,共同確定。乙方特此聲明,對本合同的全部內容完全明白和同意。

第二十一條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經雙方簽字並蓋章後生效。

第二十二條合同説明

22.1份數:本合同正本一式五份,甲方三份,乙方二份。

22.2本合同所有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2.3修改和補充:對本合同未盡事宜,經雙方協商可簽署補充合同,補充合同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二十三條本合同附件如下:

附件一:房屋位置圖

附件二:甲方交屋條件及設備設施清單

附件三:乙方證件資料

附件四:××廣場商場管理規定

附件五:補充規定

甲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電話:

郵政編碼:收件人

乙方:

地址:

電話:

郵政編碼:收件人:

簽署日期:年月日

商鋪聯營合同 篇4

合同編號:

甲方:(以下簡稱甲方)乙方:(以下簡稱乙方)

為拓展市場,樹立品牌形象,提升銷售業績,充分利用甲方經營平台及發揮乙方品牌優勢,開創雙贏新局面。甲乙雙方在平等互利的前提下,達成如下合同條款:

第一條位置、面積,面積為平方米。

1.2乙方經營範圍:品類品牌商品。

1.3未經甲方書面許可,乙方不可擅自變更經營範圍,否則以違約處理。

1.4未經甲方書面蓋章批准,乙方無權佔用1.1範圍外的任何地方(招牌、室外廣告應按甲方具體規定和書面蓋章批准執行)。

第二條合同期限

2.1本合同期限自。

2.2在合同期限內,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中途息業,也不得以任何形式轉讓本合同之權利義務與第三者,或與第三者合作經營,或將鋪位作擔保抵押等,或任何有損甲方於本合同項下權益之行為。

2.3合同期滿無論乙方續約與否,均必須提前兩個月以書面形式向甲方申請,經甲方同意後,雙方重新確定合同條款或協商撤櫃事宜,如不按規定時間提前申請,給甲方造成損失,甲方將按乙方正常營業額計收兩個月扣率作為補償。

2.4合同期限內,乙方如因故需提前撤櫃,終止本合同,應提前六十天向甲方書面提出撤櫃申請,並經甲方書面同意且結清所有費用後方可撤櫃。若乙方未經甲方同意中途撤櫃,視為乙方違約,單方終止合同,除承擔違約責任外,還應賠償甲方損失,其計算方法如下:賠償金額=乙方之日平均銷售額×扣率×自撤櫃之日起至本合同期限止之天數

第三條營業款收取及結款

3.1乙方銷售商品使用甲方統一銷售小票,營業款項由甲方收銀台收取,每月結算。乙方或其銷售人員不得私自收款或場外交易。

3.2乙方每月營業額以當月1日至月末日為結算期。於次月5—8日對賬,甲方按營業額的%(以下稱“扣率”,扣率一律為倒扣)作為甲方收入,其餘營業款在當月10日前由乙方向甲方發票後,甲方於次月12日至15日支付營業款,逢節假日順延。

1.1乙方與甲方聯營平湖·中國服裝城層號的鋪位經營,該鋪位建築

3.3乙方應為已領取營業執照的經濟組織。乙方提交甲方之發票,應為符合國家税法規定,由其乙方企業開出之合法憑證,否則甲方不予接受,並有權停付該月之營業款。

3.4因顧客購買乙方商品所產生的信用卡手續費由乙方承擔,甲方可在乙方的營業款中扣除。

3.5乙方同意支付甲方裝潢元,分起,每月由甲方從乙方當月營業款中扣除分期扣除,直至扣滿為止。乙方在合同期內自行撤櫃或甲方由於乙方違約,終止乙方設櫃權利的,乙方不得提出裝潢補償。

3.7乙方同意按其專櫃建築面積支付甲方元/㎡/月,每月共計元的綜合物業管理費用,於結算該月營業款時,由甲方扣除。

3.8甲方對乙方在場內所設專櫃只免費提供基本照明。如乙方需增加專櫃照明或另設用電設施時,須向甲方申請批准,其電費=[所耗電量(用電設施功率)+損耗]×電價(或裝表計量),由乙方從貨款中支付,所增加之用電設施費用及維修、保養、維護等由乙方負責。

3.9如乙方不能向甲方提供增值税發票者,須事前向甲方申請,經甲方批准同意,且將按乙方結算貨款%代扣税金。

第四條保證金

本合同簽訂時,乙方應向甲方先支付行本合同所有條款。保證金退返條件:

4.1該保證金在本合同期滿後三個月內無息退還乙方。乙方撤場後,保證金轉為商品質量保證金,三個月內無質量投訴及退貨,則退還乙方。

4.2如乙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合同義務,給甲方造成損失,甲方有權以保證金充抵賠償,或從乙方貨款中扣減。因乙方賠償導致保證金不足額的,乙方應及時補足。

4.3乙方單方終止本合同,保證金充抵違約金,甲方不予退還。無論保證金是否充抵違約金或已退回,也無論乙方撤場超過三個月,乙方均應承擔其所經營商品所產生的一切責任。

四、其他費用

4.1乙方鋪內安裝獨立的水、電錶,並根據政府部門收費標準依照實際發生額,每月按時向甲方交納水、電費。

4.2乙方應按照甲方的物業管理規定,根據需要,自行申請自費安裝獨立的電話、寬帶及有線電視,按照相關部門規定自行按時交費。

4.3由於乙方原因造成的罰款或費用支出,全部由乙方自行承擔。

4.4乙方在承租期內所發生的衞生防疫、工商、税務、質檢、城管等一切費用均由乙方自行承擔。

4.5乙方在承租期內,自行承擔其在服裝城內員工的工資、保險及其他所發生的一切費用。在用工過程中所發生的員工健康證、勞動保護、工傷、事故、醫療、勞動爭議糾紛、計劃生育、治安管理、違法犯罪等法律和經濟責任均由乙方承擔。乙方在服裝城內員工及人員變動的情況應及時在甲方備案。

4.6乙方所應繳的租金、水電費及各項費用等應及時繳納,延遲繳納或拒繳的,將視為違約行為。甲方可於應繳付之日起每日加收所欠租金或各項費用千分之五的滯納金,但滯納金天數不得超過10天,否則按本合同違約條款處理。

4.7保證金按如下方式退還:

(1)合同履行期滿乙方正常遷出服裝城後,雙方辦理完畢場地交接手續,60天后如無客户索賠、投訴、糾紛等問題,且經甲方確認乙方沒有任何違約行為及欠繳費用後,甲方全額無息退還乙方保證金。

(2)出現以下情形,保證金不予返還:

A、根據本合同及補充協議約定或違反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方有權要求乙方限期改正,逾期沒有改正的;

B、對乙方違反本合同及服裝城管理制度的違約行為而收取的違約金(罰金)乙方不予繳納,甲方有權從保證金中直接扣除;

C、乙方存在遺留問題、糾紛、索賠、欠費、房屋及設備設施損壞等,甲方有權從保證金中直接扣除;

D、乙方在聯營到期或中途終止的情況下,如對該承租鋪位內不可移動的裝修設施現狀造成破壞,甲方有權從保證金中直接扣除。

五、甲方權利和義務

5.1甲方應在服裝城內提供以下服務及設施:水、電、照明、衞生間及其他必要的營業設施。

5.2甲方負責商城內部公共區域的清潔衞生。

5.3甲方可根據商城管理的實際情況制定、公佈、修改或取消有關商城的《經營手冊》、及其他必要的管理制度,並有權隨時書面通知乙方。平湖·中國服裝城內的規章制度及管理規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4甲方有權對乙方承擔公共設施如:水、電、通訊、管道等進行檢查、維修和改建,但應提前通知乙方。緊急情況時為有效制止意外損害擴大,甲方有權在未事先通知乙方的情況下進入乙方承租鋪位內進行緊急搶修。

5.5甲方在發出合理通知後,有權對服裝城任何設施進行搶修。

5.6甲方有權對乙方的裝修進行審查和監督,有權對其商品質量與服務、清潔衞生、公共通道進行要求和管理。

5.7乙方如出現下列任何一種情況時視為違約,甲方有權單方面解除本合同:

A、違反國家法律、法規進行不法經營活動或從事經營範圍以外的業務;

B、擅自改變鋪位的結構、用途的;

C、未按本合同規定日期交納租金及其他相關費用的;

D、擅自將所承租鋪位全部或部分直接或變相交予、轉讓或轉租予第三者;

E、乙方擅自停止營業的;

F、乙方未按規定時間進場裝修的;

六、乙方權利和義務

6.1乙方必須按時向甲方繳付聯營金及其他一切相關費用。

6.2乙方須遵守《商户承諾書》的所有條款。

6.4乙方在聯營期終止或中途退租的情況下,應按甲方要求將場地退還甲方,甲方不承擔任何責任及經濟補償(包括乙方無法拆除或不可移動的固定資產)。如乙方對甲方原有設備設施造成毀損丟失,乙方應恢復原狀或予以賠償。

6.5乙方對所聯營範圍內的全部財產包括但不限於添置物、附着物、貨品,動產、樣品、個人及其物品的安全自行負責,並進行必要的保險。

6.6乙方須嚴格履行及遵守甲方制定的一切管理規定,乙方在承租鋪位的一切商業經營活動必須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及平湖市地方性法律法規、政策制度。

6.7乙方在聯營期內,可以對鋪位內進行佈置、陳列、張貼廣告、標識、商品、色彩、材料等,但應符合服裝城整體特徵和甲方規定標準並自行維修更換。

6.8乙方必須和甲方簽訂《安全消防治安責任書》並執行甲方制定的安全檢查制度。如乙方造成火災、安全事故或損失故障等,由乙方承擔全部責任和經濟損失。

6.9乙方在聯營期內,不得以任何形式以甲方名義對外賒欠款、物和進行其它經營活動。

乙方在其租賃期內所發生的所有債權債務均由乙方承擔法律和經濟責任。

6.10聯營期內,乙方應依法經營,不得銷售假冒偽劣商品,或損害消費者利益或進行違法犯罪活動。如有違反,造成的法律責任及消費者投訴,後果由乙方承擔。

6.11聯營期屆滿前,乙方若續合作,應提前三個月辦理續約手續,否則其享有的優先續約權自然失去。

七、乙方鋪位的裝修和改建

7.1乙方的裝修或改建方案應報甲方批准,發生的費用由乙方自行承擔。

7.2乙方裝修設計應符合消防、安全、環保、節能等有關規定。

7.3裝修工程選用材料的品種、規格和質量應符合現行國家規定,嚴禁使用國家明令淘汰的材料。

7.4如需改建,須經甲方書面簽名同意後方可執行。

八、合同的終止

8.1第5.7條所規定的情形發生時,甲方有權單方無償解除合同,而無需作任何賠償。乙方若違反4.6條經通知後仍未於10日內補足費用,甲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

8.2若乙方違反第七條的有關義務或責任,經甲方通知後7日內仍未改正,甲方有權單方解除本合同,並向乙方追討任何因乙方所導致的損失及費用。

8.3若乙方以不正當競爭手段,擾亂服裝城的商業秩序或服裝城其他承租户的正常經營,甲方可因服裝城整體利益有權單方面解除本合同。

8.4以上條款的合同解除,乙方所繳納的保證金不予退還。

九、不可抗力

因不可抗力致使任何一方不能履行合同時,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可由此而免除責任。

十、違約責任

10.1除本合同第八條規定條款外,雙方均不得擅自自行終止合同。任何一方有違反合同的行為,應就違約行為給對方造成的經濟損失(包括合理的訴訟費用)進行賠償。如屬雙方的過失,應根據情況,由雙方分別承擔違約責任。

10.2甲方保留當乙方未支付水電費和有關費用時,中斷對其服務而免責的權利,但甲方應在採取中斷措施前三天書面通知乙方,由此而引起的費用和後果概由乙方承擔。

十一、爭議解決

甲、乙雙方就本合同發生爭議時,應儘量通過友好協商或通過調解解決,若經協商、

調解不能達成一致協議時,任何一方均可向平湖市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二、本合同正本一式四份,甲方執兩份,乙方執兩份,均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十三、本合同的附件的簽署與本合同具同等法律效力。

附件:

1、《安全消防治安責任書》

2、《商户經營承諾書》

3、乙方營業執照、税務登記證、商標註冊證、代理證、質檢報告、身份證複印件、

為合同的有效組成部分。

甲方(蓋章):乙方(蓋章):

法人代表(或授權代表)法人代表(或授權代表)

簽字:簽字:

電話:電話:

簽訂日期:年月日簽訂日期:年月日

商鋪聯營合同 篇5

聯營單位:甲(姓名)________,性別: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現住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繫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營單位:乙(姓名)________,性別: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現住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繫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風險告知:提前瞭解合作對象基本情況(個人則需記錄其身份證號碼、地址、電話);審查合作方的簽約資格;商業信譽和履約能力,可以使用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查詢企業信息。

(注:若有兩個以上聯營單位,依次稱丙方、丁方……)

聯營各方本着互利互惠、共同發展的原則,經充分協商,一致決定聯合出資共同經營________公司(企業),(以下簡稱公司),特訂立本協議。

第一條 聯營宗旨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 聯營企業的生產(經營)項目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條 聯營企業名稱____________市(縣)____________公司。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隸屬: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經濟性質:________________(所有制)聯營。

核算方式:共同經營,統一核算,共負盈虧。

第四條 聯營範圍與經營方式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條 聯合出資方式、數額和投資期限

公司投資總額為人民幣____________元。

甲方投資額________元,佔投資總額________%;

乙方投資額________元,佔投資總額________%;

詳情投資方式可建立表格。

投資繳付日期: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第六條 公司資金增減由董事會決定,並報請聯營成員協商,根據資金增減合理調整本協議有關分配比例的規定。

第七條 公司財產為全體聯營成員所共有。任何一方不經全體聯營成員一致通過,不得處分公司的全部或任何部分財產、資產、權益和債務。

第八條 聯營成員出資額及其因參加本聯營獲得之權益不得轉讓。

第九條 聯營成員的權利與義務

1。聯營成員各是獨立經濟實體,各自經營,獨立核算,自負盈虧,聯營成員對總公司的債務不承擔任何責任。總公司對聯營成員的債務亦不負連帶責任。

2。聯營成員間的業務往來(包括提供原材料,零部件,半成品,委託加工、改制、經銷產品,統一接受訂貨,科研協作,技術服務,技術轉讓等),須分別訂立合同,實行內部優惠價。其權利義務關係受民法典調整。

3。聯營成員所需的同質同價產品,能在本總公司內加工的,不得到總公司外加工。

4。聯營成員有權優先獲得本公司內部的科研成果和經濟信息。

5。聯營成員的財產所有權、正常經營活動和合法收入受法律保護。總公司及任何聯營成員不得以任何理由干預和處分。

6。聯營成員有退出總公司的自主權。但退出簽訂的各項合同和協議仍應繼續履行,直至合同或協議履行完畢或經訂約雙方協商一致同意終止。

7。凡與總公司業務有關的生產、科研、供應、銷售等企業、事業單位,承認總公司的協議、章程,自願加入總公司,可以提出申請,經總公司董事會批准即成為聯營成員。

8。聯營成員退出或新的成員加入本聯營,不影響總公司的存在。

9。聯營成員有獨立進行其他經濟活動的自主權。

第十條 納税、利潤分配與風險承擔公司所得,依法納税後,由聯營各方在其所在地税務部門交納所得税。

公司所得,在提取儲備基金、企業發展基金及職工福利獎勵基金後,按下述比例分配:

聯營各方按上述投資比例承擔公司虧損或風險。

前款所列儲備基金、企業發展基金及職工福利獎勵基金的提取比例由董事會制定,但不得超過毛利的________%。

風險告知:企業之間或者企業、事業單位之間聯營,共同經營、不具備法人條件的,由聯營各方按照出資比例或者協議的約定,以各自所有的或者經營管理的財產承擔民事責任。依照法律的規定或者協議的約定負連帶責任的,承擔連帶責任。

第十一條 聯營企業的組織機構

公司實行董事會領導下的經理負責制。董事會為公司的最高決策機構,定期舉行董事會集體會議,決定公司的一切重大事宜。遇有緊急情況,可以不定期召開董事會。

董事會決定公司的以下重大事宜;決定生產項目、經營方針、長遠發展規劃;審查經營計劃、財務預算並監督檢查其執行情況;決定公司級幹部的任免、獎懲、職工待遇和臨時人員的聘用、解僱;審定技術改造措施,決定處理重大事故的方案;聽取經理的工作彙報;決定聯營合同的變更或中止;決定經理提交董事會討論決定的問題;確定董事的報酬,有權吸收和撤換董事。

董事會由________名董事組成。其中甲方委派________名,乙方委派________名。董事長由甲方委派,副董事長由乙方委派。董事會成員任期________年,經委派方繼續委派可以連任。

董事會成員如有臨時變動,可由該董事的原單位另派適當的人選接替。董事長、副董事長、董事可以兼任公司的經理、副經理或其他職務。

第十二條 公司的經營管理

公司由出資各方派人共同經營管理。公司的經營方針、重大決策(包括生產銷售計劃,利潤分配,提留比例,人事任免等)採取董事會一致通過的原則。

公司設經營管理機構,負責公司的日常經營管理工作。經營管理機構設經理一名,由________方推薦;副經理____人,由____方推薦。經理、副經理由董事會聘請,任期____年。

公司的主管會計由________方推薦,____方推薦____名協助之。

公司的財務會計帳目受聯營成員監督檢查。

第十三條 違約責任

1。聯營成員任何一方未能按本合同規定依期如數提交出資額時,每逾期____天,違約方應交付應交出資額的____%的違約金外,守約方有權要求終止合同,並要求違約方賠償損失。如雙方同意繼續履行合同,違約方應賠償因違約行為給公司造成的經濟損失。

2。對不可抗力情況的處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協議履行中如發生糾紛,由各方派代表協商解決,或請雙方主管部門仲裁。

4。聯營成員不得中途退出聯營。如中途退出,除賠償造成的全部損失外,另付出資額的____%作為違約金。

5。聯營成員在聯營存續期間不得加入其他半緊密型聯營。如違反本規定,視為中途退出,按前款處罰。

第十四條 爭議解決

1、因本協議引起或與本協議有關的爭議,雙方應友好協商並簽訂補充協議解決。協議不成,雙方均有權向合同履行地的人民法院起訴。

2、因違約引起訴訟,違約方除承擔違約責任外,還需承擔守約方因提起訴訟所發生的訴訟費、保全費、律師費、調查費、評估鑑定費等相關費用。

風險告知:關於爭議解決方式的約定,可以選擇到有管轄權法院訴訟或者選擇仲裁,二者的本質區別是若約定仲裁解決仲裁一裁終局,約定向法院提起訴訟兩審終審。在約定管轄時注意,約定了法院管轄就不能在約定仲裁管轄,兩者只能選擇其一。

第十五條 本合同經雙方代表簽字後,報請有關主管部門審批後生效。合同中如有未盡事宜,由聯營成員共同協商作出補充規定。

第十六條 本合同生效日,即公司董事會成立之時,由公司董事會負責監督檢查各方履約情況。

第十七條 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份,雙方各執一份。副本一式____份,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各一份。

甲方簽字: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簽字:_________________

協議書籤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年__月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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