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典當合同(精選18篇)

典當合同(精選18篇)

典當合同(精選18篇)

典當合同 篇1

_典當有限公司

典當合同

典當行(全稱):_典當有限公司

當 户(全稱):

根據《典當管理辦法》、《合同法》、《擔保法》以及國家有關法律法規,雙方經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關於典當

1、典當種類:

2、典當用途:

3、典當金額: 根據抵押(質押)物評估價值 的 %發放。

4、典當期限:

(1)典當期限從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共計 天。當期不足5天的,按5天計算。

(2)本合同記載的典當金額、發放日期、到期日期與當票不一致時,以當票記載為準。當票為本合同的主要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月綜合服務費率

根據當户所提供抵押物的地理位置、物品狀況、質量等實際情況,執行典當月綜合服務費為 ‰,在發放當金時一次性扣收。

第二條 關於抵押物

1、地理位置:

2、抵押物權屬證件號碼及面積:

3、訂立本合同的同時,當户必須到 辦理抵押登記手續,

費用自負。

第三條 典當行的權利和義務

1、典當行有權瞭解當户的生產經營、財務活動、產品物資庫存和借款使用情況,有權要求當户提供所需的證(照)件及相關資料。

2、當户出現包括但不限於本合同第四條第4、5、6、7項所列的足以影響典當行權益的行為或情形,典當行有權停止發放當金或提前收回典當本金。

3、典當期限或續當期限屆滿後,當户應在5日內贖當,逾期不贖當也不續當即形成絕當,如形成絕當,典當行有權按《典當管理辦法》的有關規定委託拍賣行進行公開拍賣或由典當行自行出售,所得款項用以償還拍賣費用、貸款本金、綜合服務費及其他相關費用,剩餘部分退還當户,不足部分向當户追索。

4、依據本合同約定按期足額向當户發放當金。

第四條 當户的權利和義務

1、有權按照本合同約定取得和使用當金。

2、按時歸還當金。如不能按時歸還當金時,須提前 天與典當行協商續當事宜,辦理續當手續的同時交納續當期的綜合服務費。

3、按照本合同約定使用當金,不得擠佔、挪用當金。

4、當户實施承包、租賃、股份制改造、聯營、合併、兼併、分立、合資、資產轉讓、申請停業整頓、申請解散、申請破產以及其他足以引起本合同債權債務關係變化或影響典當行債權實現的行為,應提前書面通知貸款人,並經典當行同意,同時落實債務清償責任或提前清償債務,否則不得實施上述行為。

5、當户發生除前項所述行為之外對其履行本合同項下還款義務產生重大不利影響的任何其他情形,如停產、歇業、註銷登記、被吊銷營業執照,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負責人從事違法活動、涉及重大訴訟、仲裁,生產經營出現嚴重困難、財務狀況惡化等,均應立即書面通知典當行,並落實典當行認可的債權保全措施。

6、當户為他人債務提供保證或以其主要財產向第三人抵押、質押,可能影響其償還本合同項下借款能力的,應當提前書面通知典當行並徵得典當行同意。

7、當户必須保證當期內抵押物狀況良好,若抵押物出現損毀、破壞等減值現象時,當户必須採取措施恢復抵押物的價值,如不能及時恢復價值,則應提供典當行認可的其他抵押物或擔保措施。

8、當户如出現變更營業執照及其所載事項時,應及時書面通知典當行。

9、當户承擔與本合同及本合同項下有關法律服務、保險、運輸、評估、登記、保管、鑑定、公證等費用。

第五條 提前還款

1、當户提前還款,應提前通知典當行,協商還款方式。

2、當户提前還款,典當行退還剩餘天數綜合服務費。

第六條 違約責任

1、典當行未按本合同約定按期足額向當户發放當金,視情況以適當方式補償當户損失。

2、當户未按照本合同約定期限歸還當金,逾期5日即形成絕當,典當行有權按照約定處理絕當物品。

3、當户違反本合同項下義務,典當行有權要求借款人限期糾正違約行為,有權宣佈本合同立即到期或採取相應資產保全措施。

第八條 爭議解決

本合同履行中發生爭議時,可由雙方協商解決,也可向屬地人民法院提請訴訟。在訴訟期間內,本合同不涉及爭議的條款繼續有效。

第九條 其他約定

第十條 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自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第十一條 合同數量

本合同一式 份,雙方各執一份, 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二條 注意事項

典當行已提醒當户注意對本合同各項條款作出全面、細緻、準確的瞭解,並應當户的要求做出相應説明。本合同一經簽訂,典當行即視合同雙方對本合同條款含義認識一致。

(本頁剩餘部分無正文)

(本頁簽字、蓋章專用)

當 户: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理人:

典當行: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理人:

簽約日期: 年 月 日

典當合同 篇2

典當權人(質押權人)(簡稱甲方):____典當有限責任公司

典當人(質押人)(簡稱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因資金週轉困難,自願將其具有所有權並有權處置的財產做質押,向甲方申請辦理典當質押借款。為了維護雙方的權利和義務,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和《典當管理辦法》的有關規定,經雙方協商,訂立本合同,並共同遵守:

第一條乙方用作典當的質押財產為擁有所有權並有權處置的股票、基金、債券、資金等股票帳户及資金帳户上的全部資產(詳見________號股票質押協作函)。

第二條借款金額:甲乙雙方對全部質押物進行評估,估現值為(人民幣):________________元整;按評估價值的________%折價,乙方實際借款金額為(人民幣):________元整。(________元)

第三條借款期限及利率:借款期限自_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止。綜合費用為月________‰;利率為月________‰。

第四條 甲方支付乙方典當借款時預扣綜合費用,在典當期內,乙方可以提前贖當,提前贖當不返還預扣的綜合費用,

利息按實際用款天數計算。

第五條 甲方承諾合同生效後一日內將借款給付乙方。

第六條乙方保證在合同規定的期限內償還借款。如果乙方因特殊原因不能按期償還借款,必須在合同到期五日內向甲方申請辦理續當。經甲方同意後,方可辦理續當手續。辦理續當手續時,乙方應付清前期利息和當期費用。否則,到期不予續當。續當費率在首次典當費率的基礎上增加________%。

第七條典當期滿後,乙方沒有在五日內贖當或辦理續當手續,即為絕當。絕當後甲方有權處置乙方質押的股票及股票帳户和資金帳户的所有資產,(包括凍結股票交易,賣出所有股票、基金、債券等有價證券,提取現金,收回貸款,追償欠款)。用於償還典當借款本息、各種費用及罰息。不足部分甲方有權繼續向乙方追償,償還甲方後剩餘部分資產甲方應當退還乙方。

第八條 絕當後,乙方與甲方協商贖當或續當時,逾期費用按日________‰計算,利率按原規定執行。

第九條 在典當期間如果乙方帳户總市值降至(人民幣):________佰________拾________萬________仟________佰______拾_____元時,乙方必須自動地在二日內將市值補至(人民幣):________佰________拾________萬______仟______佰______拾______元,如果乙方在二日內未補至上述市值以上,甲方有權隨時處置乙方質押資產(包括凍結股票交易,賣出所有股票、基金、債券等有價證券,提取現金,收回貸款,追償欠款)。用於償還典當借款本息、各種費用及罰息。不足部分甲方有權繼續向乙方追償,償還甲方後剩餘部分資產甲方應當退還乙方。

第十條當票、股票質押協作函、授權委託書等與本合同有關的材料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雙方均不得違背。甲乙任何一方認為此合同需要公證的,由公證機關公證,公證費由乙方承擔。

第十一條 雙方其它約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二條 本合同自雙方簽章後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__

(或其授權代理人)

__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日

乙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__

(或其授權代理人)

__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日

典當合同 篇3

合同編號:

典當(借款)合同

承典人:yjby

住 所:yjby

聯繫電話:

出典人:

身份證號:

住所(址):

聯繫電話:

出典人因其所需向承典人申請典當業務,經雙方協商一致,為明確雙方權利、義務。現特制定以下條款以便共同遵守履行。

一、出典人將以下第 種作為當物典當給承典人:

1、出典人以其所有的作為當物質押給承典人;

2、出典人以其所有的位於屋產權(產權證號為: ,使用性質為: ,面積為: ㎡)作為當物抵押給承典人;

3、出典人以其所有的位於土地(土地證號為: ,土地面積為: ,土地使用年限為: ,土地性質為: )作為當物抵押給承典人;

4、出典人以其位於的在建工程(國土證號為: ,商品房預售許可證號為: )作為當物抵押給承典人;

5、出典人以其所享有的的

財產權利作為當物質押給承典人。

6、其他:

二、當物估價金額由雙方協商確定為: 萬元。(當物估

價金額由雙方協商確定,協商不成的,由出典人確定房地產評估機構進行評估,評估費用由出典人承擔。)

三、當金數額雙方協商確定為 萬元。

四、日起至年月

五、承典人向出典人收取典當綜合費用,典當月綜合費率為當金數額

的 %,出典人於每月的 日支付給承典人。

典當當金利息按當金數額的 %的月利率計算,出典人應當按月/

季度/一次性支付給承典人;當金利息按月/季度支付的,第一筆利息於合同簽訂之日支付,此後的當金利息應當在下一個月/季度到期前支付。

六、出典人逾期支付典當綜合費用和當金利息的,按應繳納款額的每日向承典人支付違約金,如逾期繳款超過一個月則視為絕當,當物按本合同第十二條處理。

七、出典人如要求提前部份或全部歸還典當當金需經承典人同意。如

雙方達成協議,出典人歸還當金部份承典人不再收取當金利息和綜合費用。

八、典當期限內及典當期限屆滿後五日內,經雙方協商一致可以續當。

續當期限由雙方另行約定。續當前,出典人應當結清前期利息和當期費用。

九、典當期限或續當期限屆滿後,出典人應在五日內贖當或續當,逾

期不贖當也不續當的為絕當。

十、在符合以下第 種情況時,承典人應當按照合同約定向出典人

交付當金:

1、出典人將本合同當物交付給承典人並辦理合同公證之日,承典人向

出典人交付合同約定的當金,辦理公證所需費用由出典人承擔;

2、出典人按照法律、法規規定辦理了本合同當物的抵押登記手續並辦

理合同公證之日,承典人向出典人交付合同約定的當金,辦理抵押登記和合同公證所產生的費用由出典人承擔,如需購買保險的,投保義務人為出典人,保費由出典人支付;

3、其他:

十一、承典人在當物典當期間有權收取當物所生的孳息,孳息應當先

充抵收取孳息的費用。

十二、如發生絕當,出典人無條件同意承典人按下列方法處理絕當物

品,承典人處理絕當物品時無需另行通知出典人:

(一)絕當物估價金額在叁萬元以上的,雙方約定由承典人進行選擇,

委託四川眾誠拍賣有限公司拍賣或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的相關規定主張債權。絕當物處置後所得款項,在扣除拍賣費用及當金利息、綜合費用、違約金、損害賠償金、質物保管費用和實現債權的費用(包括但不限於執行費、律師費等)後,所餘部份退還出典人,不足部份承典人可向出典人追索。

(二)絕當物品估價金額不足叁萬元的,承典人可以自行變賣或折價

處理,損益自負。

十三、典當成交後,因當物所有權權屬糾紛或其它非承典人的原因所

引起的糾紛造成承典人損失的,由出典人承擔賠償責任。

十四、典當到期後,出典人全部履行了本合同項內所有應繳款義務後,

承典人退還出典人當物或配合辦理抵押注銷手續,本合同得以終止。

十五、本協議主體部分所預留地址為雙方唯一聯繫地址,往來信函均

以該地址為準。如發生變更,應及時以書面形式告知其他方,未告知的,視為未變更。

十六、本合同經雙方法定代表人(授權人)簽字或蓋章生效。

十七、本合同一式五份,雙方各執一份;交產權處、經管處、公證處

各一份。

十八、本合同附件如下:

1、出典人身份信息的基本情況(附件一);

2、當物的權屬證明及抵押登記證明(附件二);

承典人: 出典人:

法人代表:

簽約代表: 簽約代表:

合同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典當合同 篇4

典當行(全稱):_____________公司

當户(全稱):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典當管理辦法》、《合同法》、《擔保法》以及國家有關法律法規,雙方經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關於典當

1.典當種類:______________

2.典當用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典當金額:根據抵押(質押)物評估價值的_________%發放。

4.典當期限:___________________

(1)典當期限從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共計_________天。當期不足5天的,按5天計算。

(2)本合同記載的典當金額,發放日期,到期日期與當票不一致時,以當票記載為準。當票為本合同的主要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月綜合服務費率

根據當户所提供抵押物的地理位置,物品狀況,質量等實際情況,執行典當月綜合服務費為______‰,在發放當金時一次性扣收。

第二條 關於抵押物

1.地理位置:___________________

2.抵押物權屬證件號碼及面積:___________________

3.訂立本合同的同時,當户必須到辦理抵押登記手續,費用自負。

第三條 典當行的權利和義務

1.典當行有權瞭解當户的生產經營、財務活動、產品物資庫存和借款使用情況,有權要求當户提供所需的證(照)件及相關資料。

2.當户出現包括但不限於本合同第四條第4、5、6、7項所列的足以影響典當行權益的行為或情形,典當行有權停止發放當金或提前收回典當本金。

3.典當期限或續當期限屆滿後,當户應在5日內贖當;逾期不贖當也不續當即形成絕當;如形成絕當,典當行有權按《典當管理辦法》的有關規定委託拍賣行進行公開拍賣或由典當行自行出售,所得款項用以償還拍賣費用,貸款本金,綜合服務費及其他相關費用,剩餘部分退還當户,不足部分向當户追索。

4.依據本合同約定按期足額向當户發放當金。

第四條 當户的權利和義務

1.有權按照本合同約定取得和使用當金。

2.按時歸還當金。如不能按時歸還當金時,須提前_________天與典當行協商續當事宜,辦理續當手續的同時交納續當期的綜合服務費。

3.按照本合同約定使用當金,不得擠佔,挪用當金。

4.當户實施承包、租賃、股份制改造、聯營、合併、兼併、分立、合資、資產轉讓、申請停業整頓、申請解散、申請破產以及其他足以引起本合同債權債務關係變化或影響典當行債權實現的行為,應提前書面通知貸款人,並經典當行同意,同時落實債務清償責任或提前清償債務,否則不得實施上述行為。

5.當户發生除前項所述行為之外對其履行本合同項下還款義務產生重大不利影響的任何其他情形,如停產,歇業,註銷登記,被吊銷營業執照,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負責人從事違法活動,涉及重大訴訟,仲裁,生產經營出現嚴重困難,財務狀況惡化等,均應立即書面通知典當行,並落實典當行認可的債權保全措施。

6.當户為他人債務提供保證或以其主要財產向第三人抵押,質押,可能影響其償還本合同項下借款能力的,應當提前書面通知典當行並徵得典當行同意。

7.當户必須保證當期內抵押物狀況良好,若抵押物出現損毀,破壞等減值現象時,當户必須採取措施恢復抵押物的價值,如不能及時恢復價值,則應提供典當行認可的其他抵押物或擔保措施。

8.當户如出現變更營業執照及其所載事項時,應及時書面通知典當行。

9.當户承擔與本合同及本合同項下有關法律服務、保險、運輸、評估、登記、保管、鑑定、公證等費用。

第五條 提前還款

1.當户提前還款,應提前通知典當行,協商還款方式。

2.當户提前還款,典當行退還剩餘天數綜合服務費。

第六條 違約責任

1.典當行未按本合同約定按期足額向當户發放當金,視情況以適當方式補償當户損失。

2.當户未按照本合同約定期限歸還當金,逾期5日即形成絕當,典當行有權按照約定處理絕當物品。

3.當户違反本合同項下義務,典當行有權要求借款人限期糾正違約行為,有權宣佈本合同立即到期或採取相應資產保全措施。

第七條 爭議解決

本合同履行中發生爭議時,可由雙方協商解決,也可向屬地人民法院提請訴訟。在訴訟期間內,本合同不涉及爭議的條款繼續有效。

第八條 其他約定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九條 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自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第十條 合同數量

本合同一式份,雙方各執一份,每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一條 注意事項

典當行已提醒當户注意對本合同各項條款作出全面、細緻、準確的瞭解,並應當户的要求做出相應説明。本合同一經簽訂,典當行即視合同雙方對本合同條款含義認識一致。

典當行(蓋章):_____________

當户(蓋章):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

  法定代表人或

授權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

 授權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

聯繫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

 聯繫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

典當合同 篇5

典當行(全稱):_____________公司

當户(全稱):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典當管理辦法》、《合同法》、《擔保法》以及國家有關法律法規,雙方經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關於典當

1.典當種類:______________

2.典當用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典當金額:根據抵押(質押)物評估價值的_________%發放。

4.典當期限:___________________

(1)典當期限從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共計_________天。當期不足5天的,按5天計算。

(2)本合同記載的典當金額,發放日期,到期日期與當票不一致時,以當票記載為準。當票為本合同的主要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月綜合服務費率

根據當户所提供抵押物的地理位置,物品狀況,質量等實際情況,執行典當月綜合服務費為______‰,在發放當金時一次性扣收。

第二條 關於抵押物

1.地理位置:___________________

2.抵押物權屬證件號碼及面積:___________________

3.訂立本合同的同時,當户必須到辦理抵押登記手續,費用自負。

第三條 典當行的權利和義務

1.典當行有權瞭解當户的生產經營、財務活動、產品物資庫存和借款使用情況,有權要求當户提供所需的證(照)件及相關資料。

2.當户出現包括但不限於本合同第四條第4、5、6、7項所列的足以影響典當行權益的行為或情形,典當行有權停止發放當金或提前收回典當本金。

3.典當期限或續當期限屆滿後,當户應在5日內贖當;逾期不贖當也不續當即形成絕當;如形成絕當,典當行有權按《典當管理辦法》的有關規定委託拍賣行進行公開拍賣或由典當行自行出售,所得款項用以償還拍賣費用,貸款本金,綜合服務費及其他相關費用,剩餘部分退還當户,不足部分向當户追索。

4.依據本合同約定按期足額向當户發放當金。

第四條 當户的權利和義務

1.有權按照本合同約定取得和使用當金。

2.按時歸還當金。如不能按時歸還當金時,須提前_________天與典當行協商續當事宜,辦理續當手續的同時交納續當期的綜合服務費。

3.按照本合同約定使用當金,不得擠佔,挪用當金。

4.當户實施承包、租賃、股份制改造、聯營、合併、兼併、分立、合資、資產轉讓、申請停業整頓、申請解散、申請破產以及其他足以引起本合同債權債務關係變化或影響典當行債權實現的行為,應提前書面通知貸款人,並經典當行同意,同時落實債務清償責任或提前清償債務,否則不得實施上述行為。

5.當户發生除前項所述行為之外對其履行本合同項下還款義務產生重大不利影響的任何其他情形,如停產,歇業,註銷登記,被吊銷營業執照,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負責人從事違法活動,涉及重大訴訟,仲裁,生產經營出現嚴重困難,財務狀況惡化等,均應立即書面通知典當行,並落實典當行認可的債權保全措施。

6.當户為他人債務提供保證或以其主要財產向第三人抵押,質押,可能影響其償還本合同項下借款能力的的,應當提前書面通知典當行並徵得典當行同意。

7.當户必須保證當期內抵押物狀況良好,若抵押物出現損毀,破壞等減值現象時,當户必須採取措施恢復抵押物的價值,如不能及時恢復價值,則應提供典當行認可的其他抵押物或擔保措施。

8.當户如出現變更營業執照及其所載事項時,應及時書面通知典當行。

9.當户承擔與本合同及本合同項下有關法律服務、保險、運輸、評估、登記、保管、鑑定、公證等費用。

第五條 提前還款

1.當户提前還款,應提前通知典當行,協商還款方式。

2.當户提前還款,典當行退還剩餘天數綜合服務費。

第六條 違約責任

1.典當行未按本合同約定按期足額向當户發放當金,視情況以適當方式補償當户損失。

2.當户未按照本合同約定期限歸還當金,逾期5日即形成絕當,典當行有權按照約定處理絕當物品。

3.當户違反本合同項下義務,典當行有權要求借款人限期糾正違約行為,有權宣佈本合同立即到期或採取相應資產保全措施。

第七條 爭議解決

本合同履行中發生爭議時,可由雙方協商解決,也可向屬地人民法院提請訴訟。在訴訟期間內,本合同不涉及爭議的條款繼續有效。

第八條 其他約定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九條 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自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第十條 合同數量

本合同一式份,雙方各執一份,每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一條 注意事項

典當行已提醒當户注意對本合同各項條款作出全面、細緻、準確的瞭解,並應當户的要求做出相應説明。本合同一經簽訂,典當行即視合同雙方對本合同條款含義認識一致。

當户(蓋章):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

授權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

聯繫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

典當行(蓋章):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

授權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

聯繫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_

典當合同 篇6

典當行(全稱):_典當有限公司

當 户(全稱):

根據《典當管理辦法》、《合同法》、《擔保法》以及國家有關法律法規,雙方經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關於典當

1、典當種類:

2、典當用途:

3、典當金額: 根據抵押(質押)物評估價值 的 %發放。

4、典當期限:

(1)典當期限從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共計 天。當期不足5天的,按5天計算。

(2)本合同記載的典當金額、發放日期、到期日期與當票不一致時,以當票記載為準。當票為本合同的主要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月綜合服務費率

根據當户所提供抵押物的地理位置、物品狀況、質量等實際情況,執行典當月綜合服務費為 ‰,在發放當金時一次性扣收。

第二條 關於抵押物

1、地理位置:

2、抵押物權屬證件號碼及面積:

3、訂立本合同的同時,當户必須到 辦理抵押登記手續,

費用自負。

第三條 典當行的權利和義務

1、典當行有權瞭解當户的生產經營、財務活動、產品物資庫存和借款使用情況,有權要求當户提供所需的證(照)件及相關資料。

2、當户出現包括但不限於本合同第四條第4、5、6、7項所列的足以影響典當行權益的行為或情形,典當行有權停止發放當金或提前收回典當本金。

3、典當期限或續當期限屆滿後,當户應在5日內贖當,逾期不贖當也不續當即形成絕當,如形成絕當,典當行有權按《典當管理辦法》的有關規定委託拍賣行進行公開拍賣或由典當行自行出售,所得款項用以償還拍賣費用、貸款本金、綜合服務費及其他相關費用,剩餘部分退還當户,不足部分向當户追索。

4、依據本合同約定按期足額向當户發放當金。

第四條 當户的權利和義務

1、有權按照本合同約定取得和使用當金。

2、按時歸還當金。如不能按時歸還當金時,須提前 天與典當行協商續當事宜,辦理續當手續的同時交納續當期的綜合服務費。

3、按照本合同約定使用當金,不得擠佔、挪用當金。

4、當户實施承包、租賃、股份制改造、聯營、合併、兼併、分立、合資、資產轉讓、申請停業整頓、申請解散、申請破產以及其他足以引起本合同債權債務關係變化或影響典當行債權實現的行為,應提前書面通知貸款人,並經典當行同意,同時落實債務清償責任或提前清償債務,否則不得實施上述行為。

5、當户發生除前項所述行為之外對其履行本合同項下還款義務產生重大不利影響的任何其他情形,如停產、歇業、註銷登記、被吊銷營業執照,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負責人從事違法活動、涉及重大訴訟、仲裁,生產經營出現嚴重困難、財務狀況惡化等,均應立即書面通知典當行,並落實典當行認可的債權保全措施。

6、當户為他人債務提供保證或以其主要財產向第三人抵押、質押,可能影響其償還本合同項下借款能力的,應當提前書面通知典當行並徵得典當行同意。

7、當户必須保證當期內抵押物狀況良好,若抵押物出現損毀、破壞等減值現象時,當户必須採取措施恢復抵押物的價值,如不能及時恢復價值,則應提供典當行認可的其他抵押物或擔保措施。

8、當户如出現變更營業執照及其所載事項時,應及時書面通知典當行。

9、當户承擔與本合同及本合同項下有關法律服務、保險、運輸、評估、登記、保管、鑑定、公證等費用。

第五條 提前還款

1、當户提前還款,應提前通知典當行,協商還款方式。

2、當户提前還款,典當行退還剩餘天數綜合服務費。

第六條 違約責任

1、典當行未按本合同約定按期足額向當户發放當金,視情況以適當方式補償當户損失。

2、當户未按照本合同約定期限歸還當金,逾期5日即形成絕當,典當行有權按照約定處理絕當物品。

3、當户違反本合同項下義務,典當行有權要求借款人限期糾正違約行為,有權宣佈本合同立即到期或採取相應資產保全措施。

第八條 爭議解決

本合同履行中發生爭議時,可由雙方協商解決,也可向屬地人民法院提請訴訟。在訴訟期間內,本合同不涉及爭議的條款繼續有效。

第九條 其他約定

第十條 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自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第十一條 合同數量

本合同一式 份,雙方各執一份, 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二條 注意事項

典當行已提醒當户注意對本合同各項條款作出全面、細緻、準確的瞭解,並應當户的要求做出相應説明。本合同一經簽訂,典當行即視合同雙方對本合同條款含義認識一致。

(本頁剩餘部分無正文)

(本頁簽字、蓋章專用)

當 户: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理人:

典當行: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理人:

簽約日期: 年 月 日八

典當合同 篇7

甲方(當户):

乙方(典當行):

甲乙雙方根據物權法、擔保法、典當管理辦法等法律、規章之規定,經協商一致,甲方願意以房地產(當物)抵押出當,乙方接受並提供相應的當金。星當票的格式限制,為明確典當雙方的權利、義務,維護典當雙方的合同權益,特訂立本合同,以期共同執行。

第一條 當物、當金及用途

1、甲方願意以其合法擁有並有處分權的房產及所屬土地使用權作為當物乙方抵押出當。經乙方同意後,雙方即對本次房地產抵押辦理抵押登記。

2、甲方所提供的抵押擔保房地產(當物):

抵押物的效力及其從物,從權利、附着物、附合物、附加物、孳息及代位物, 如無特殊説明,本合同所稱“房屋”或“當物”均包括上述所有內容。

3、經雙方協商上述房屋的當金為人民幣(大寫): 元。

第二條 典當期限

1、本合同典當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考慮雙方在辦理房地產抵押登記的時間因素,起止日期以乙方支付當金之日,在雙方簽署的當票上約定確認。

2、典當期內或典當期限屆滿5日內,甲方不能贖當,可按本合同第六條第二小項執行。

第三條 典當綜合費率、利率和息費計算

1、按《典當管理辦法》規定,房地產抵押典當當月月綜合率不得超過2.7%,本合同項下當金的月綜合率確定為當金金額2.7%,綜合費在乙方向甲方支付當金時即應交付。

2、本合同項下當金的月利率為3‰.

3、為方便息、費計算,按銀行通常的划算方式,日綜合費率=月綜合費/30, 日利率=月利率/30。

4、本合同項下典當逾期的綜合費,按典當管理辦法規定上限按日計算,同時根據中國人民銀行規定的銀行逾期貸款罰息水平給予罰息。

5、當期不足5日的,按5日收取有關費用。

6、經雙方協商,甲方提前贖當的,按合同約定的綜合費率、利率和實際用款天數計算綜合費和利息,多收的綜合費即時返還。

第四條 典當當金支付

甲方應按照有關法律、法規、規定辦理本合同項下有關的批准、登記、交付及其他手續,雙方簽章後,乙方應支付當金。

第五條 抵押擔保的範圍

甲乙抵押擔保範圍包括本合同項下的當金本息、綜合費,逾期的當金、利息和有關費用、違約金、賠償金、實現債權和抵押的費用(包括但不限於訴訟費、仲裁費、當物處置費、過户費、保全費、執行費、律師費等)。

第六條 贖當、續當和絕當

1、甲方按期償還當金本息,支付完所有相應費用,全部履行合同各項條款,本合同即告終止,乙方應即時辦理贖回手續,交還甲方提供的有效證明和權利憑證,協助甲方辦理登記註銷事宜。

2、本合同典當當期屆滿,甲方不能贖當,應當典當期間或典當期限屆滿之日起5日內向乙方提出書面續當申請,經乙方同意續當後,甲方應當結清合同第三條約定的典當期限內和當期綜合費後方可辦理續當。雙方另行簽署《續當憑證》,續當一次的期限最長為6個月,續當期自典當期限或者前一次續當期限滿日算起,本合同約定的事項在續當期間繼續有效。

3、典當期限屆滿後5日,甲方贖當的,除應向乙方交付當期當金本金、利息、綜合費率外,還應按當金的1.5%補交當金逾期利息和有關費用。典當期限屆滿後逾期5日不贖當,有不辦贖當手續的,視為甲方自願放棄回贖權,即為絕當。

第七條 絕當物的處理

甲方應自絕當之日(即典當期限屆滿之日起第6日)起10日內將絕當房屋交給乙方處理,若屆時不移交,乙方將向甲方發出定期移交的書面通知。期限屆滿未能移交的,乙方有權申請公證處對絕當房屋屆時的狀況作證據保全,並依法對絕當房屋進行清場並委託有關拍賣機構公開拍賣,拍賣所得款優先償還當金本息、綜合費用、逾期的當金利息和有關費用,以及乙方為實現債權發生的費用,剩餘部分款項返還甲方。拍賣所得不足清償上述項目的部分,乙方有權向甲方追索。有關拍賣手續甲方在此同意均委託乙方代為辦理。絕當物在本合同第一條中當金不足3萬元的,乙方可以自行變賣或折價處理,損益自負。

第八條 甲方保證與承若

1、甲方是合法的獨立民事主體,具備所有必要的能力,能以自身名義履行本合同的義務、承擔民事責任。

2、甲方是本合同項下房地產的完全、有效地、合法的所有者或有權處分者,本合同項下典當的房地產不存在所有權或處分權方面的爭議。

3、甲方在本合同項下的全部意思表示真實,已對本合同項下典當房地產的瑕疵作了充分合理書面説明,且已經乙方認可並書面簽收。

4、本合同項下的典當房地產未發生被查封、扣押、監督和被採取其他強制措施等情況,並未被公示列為徵用、拆遷範圍。

5、本合同項下的典當房地產如已部分或全部出租,甲方保證將設立抵押事宜告知承租人,並將有關情況書面告知乙方,且已經乙方認可並書面簽收。

第九條乙方保證與承諾

1、乙方是經有權部門批准,依照《典當管理辦法》設立的專門從事典當經營的合法企業,能夠履行本合同的義務,承擔民事責任。

2、乙方保證在雙方辦妥相關手續、簽發當票後,按雙方約定向甲方支付當金。

3、在甲方按期償還當金本息,全部履行合同所有條款後,乙方應將所有房地產抵押他項權歸還甲方,註銷抵押登記。

第十條 抵押物和抵押權屬憑證的佔管

抵押權存續期間,若抵押物發生毀損、滅失或其他使抵押物價值減少的情形時,甲方應及時通知乙方,並在5日內恢復抵押物價值或向乙方提供為乙方所認可的其他擔保。因恢復抵押物價值或設定新增擔保支出的費用,概由甲方承擔。

抵押權存續期間,抵押物他項權證有乙方佔管,乙方應妥善保管好抵押物他項權證。

第十一條 抵押物的保險

抵押物存續期間,甲方應根據有關法律及乙方指定的險種,投保金額、保險範圍辦理抵押物的財產保險。保險期限不短於債務履行期限加債務履行期限屆滿之日起三個月看,保險金額不低於主合同項下債權本金、綜合費和利息。保修期內甲方不得以任何中斷或撤銷保險。保險單正本由乙方保管,且保險單應當註明乙方為抵押保險的第一收益人,乙方有權直接以保險賠償金受償或提前受償主合同項下全部債權。

第十二條 第三人損害賠償

若因第三人的行為導致抵押物價值減少的,損害賠償金應存入乙方指定的銀行賬户。對上述損害賠償金,甲方同意乙方有權選擇下列方式進行處理,並協助辦理有關手續。

1、清償或提前清償主合同項下全部或部分債務;

2、經乙方書面同意,用於修復抵押物,以恢復抵押物價值;若因第三人的行為導致抵押物價值不足以清償主合同項下的全部債務的,甲方應重新提供乙方認可的擔保,抵押物價值未減少部分,仍作為債權的擔保。

第十三條 雙方特別約定

第十四條 解決爭議的方法

本合同履行中發生爭議,可以通過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依法向本合同簽約地人民法院訴訟。

在爭議期間,雙方應繼續履行未爭議的條款。

第十五條 本合同經甲、乙雙方有權代表簽字並加蓋公章(甲方為自然人的簽字即可)之日起有效。若抵押房產為多人共同共有,所有共有人應在本合同簽約前,簽署有效地相關文件。

第十六條 本合同一式叁份 ,甲、乙方各執一份,房地產抵押登記部門存檔一份,需要公證的公證處存檔一份,法律效力相同。

第十七條 涉及本合同所有的通知事項應寄往本合同首頁所列的地址。任何一方變更地址和聯繫電話的,應及時通知對方,並得到對方的確認後,變更事項方才生效。怠於履行通知義務導致通知無法送達對方的,有負有通知義務的一方承擔責任。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典當合同 篇8

質 權 人:(以下簡稱甲方) 法定地址: 電 話:

出 質 人: (以下簡稱乙方) 居住地址: 身份證號: 電 話:

甲、乙雙方於 ____ 年____ 月 ____ 日在甲方所在地簽訂了本合同。乙方願以其合法擁有且未作其他任何債務抵押的___________ 車質押給甲方,作為借款的擔保,並支付合同所約定的利息和綜合費用。根據平等自願、公平公正的原則,經協商,特訂立本合同,以資遵照履行。

第一條 質物的基本狀況

第三條 質物估價與當金確定 質物的估價,由典當行評估定價為準。 根據該車輛的出場日期、新舊程度、現狀及行駛里程,商定該車的現行價為:__________ 元。

第四條 借款數額(當金)及借款期限

4.1 當金數額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__ 整。 4.2 月利率 ___________ %。

4.3 借款期限:自______ 年______ 月 ______ 日至 ______ 年_____月_____日。

4.3.1 借款期限在10日以內的,按10日計收利息和綜合費用,超過10天的按半月計收利息和綜合費用。

4.3.2 借款期內及借款期限屆滿後5日內,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續當,屆時雙方另行簽署《續當憑證》,《續當憑證》確定的借款終止日為本合同的借款終止日。

4.3.3 鑑於機動車為特殊商品,價格波動頻繁且不易長期存放,故該車輛的最長典當期限不能超過 個月。

4.3.4 質押當物在典當期內或者續當期內發生遺失或損毀的,典當行應當按照估價金額進行賠償,如由於不可抗力造成質押物損毀的,典當行不承擔賠償責任。

第五條 乙方承諾

5.1 本車作為此筆典當借款的質押擔保,在此之前未向其他任何單位和個人做過債務抵押。

5.2 超過典當期限五日,乙方既不贖當又不續當,該當物即為絕當,其質押的車輛歸典當行所有,典當行有權自行處理,無爭議,不訴訟。

第六條 本合同《當票》、《續當憑證》是質押典當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七條 合同生效及份數

7.1 本合同經雙方簽字、劃押,質物入庫封存,開具當票之日起生效。 7.2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已雙方各執一份。 第八條 特別聲明 乙方已閲讀本合同所有條款,對本合同所有條款的含義及相應的法律後果已全部知曉,並予以充分、準確無誤的理解。

質 權 人: 出 質 人: 法定代表人: 委託代理人:(簽字蓋章) 委託代理人:(簽字蓋章)

日 期:_____年 _____月_____日 日 期:____年 _____月_____日

典當合同 篇9

典當行(抵押權人):(以下簡稱甲方)公司地址:聯繫電話:

當户(借款人):(以下簡稱乙方)住所:身份證號碼:聯繫電話: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典當管理辦法》等有關國家法律、法規及其相關規定,甲方向乙方申請辦理典當貸款事宜,雙方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經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以茲共同遵守。

第一條典當金額及費用

一、甲方同意在辦理完房地產抵押合同登記及乙方交付該房地產給甲方後,給予乙方當金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__元整,¥元。

二、與本合同及本合同項下抵押房產有關的一切費用(包括但不限於律師費、評估費、抵押登記費、公證費等費用),均由乙方支付或承擔。

第二條典當期限

一、典當期限自___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二、當金支付日以當票所記載的實際發放日為準,若實際發放日遲於前款記載的發放日,則典當到期日相應順延。

三、若甲方根據本合同第九條第二項約定的情形,提前收當,則視為典當已到期。

四、若甲方同意乙方辦理續當,典當期限到期日相應順延,以續當憑證上記載的到期日為準。

第三條典當利率及綜合費率

一、借款月利率:‰,月綜合費率:‰,合計:每月‰。

二、本合同所約定的利率和綜合費率不受本合同典當期限限制,乙方必須按時交納利息和綜合費用直至清償完所有債務為止。

三、經甲方同意,乙方提前歸還借款的,按合同約定的利率和綜合費率及實際用款月度計算利息和綜合費用。

四、乙方按以下方式交納利息和綜合費用(1)。

1、綜合費用在當金支付前一次性支付;

2、利息按月支付,即每月日前支付上月利息;

五、當期在5日內的,利息和綜合費用按5日計算;當期在10日內的,利息和綜合費用按半個月計算;當期在10日以上的(包括10日),利息和綜合費用按整月計算。如乙方未能履行此約定,甲方有權單方提前終止合同(含當票)並向乙方追索借款本金、利息、綜合費用及違約金。

六、超期交納利息、綜合費用或超期還款的,除正常交納利息和綜合費用外,每日按借款金額的加收違約金。

七、本合同項下包括但不限於借款本金、利息、綜合費用和可能發生的違約金、律師費等實現債權的費用對乙方提供的作抵押的房地產均具有優先受償權。

第四條當物

抵押房地產類別:面積:有效證件:所有權證號碼:號。土地座落:。抵押部位:全部。

當物估價金額:萬元整。

抵押期限:個月(與當期相同)。

第五條擔保合同

編號為號的《抵押擔保合同》為當票和本合同的從屬合同,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第六條贖當

一、乙方應按本合同約定到期日償還當金及利息。

二、在典當期限內,經甲方同意乙方可以提前贖當。若典當期限不滿5日的按5日計收利息。

三、乙方超過典當期限或續當期限贖當的,為逾期贖當。若逾期贖當,乙方除需償還當金本息外,還應根據逾期天數,補交逾期的當金利息、綜合費用和違約金。

第七條續當

一、經甲方同意,乙方可以續當。續當應在典當期滿前5日內辦理。

二、乙方辦理續當時,必須先結清前期的利息和繳納本期續當的綜合費用。

三、辦理續當時,甲方應與乙方簽訂續當憑證,在續當憑證上載明乙方名稱、續當金額、期限、利率及綜合費率等要素,並由雙方簽名蓋章,方為有效。該續當憑證作為當票和本合同的補充,當票和本合同繼續有效,但續當不得超過3次。

第八條絕當

一、典當期限或者續當期限屆滿後5日內,乙方既不贖當也不續當的,為絕當。

二、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典當行管理辦法》和《城市房地產抵押管理辦法》等有關國家法律、法規規定,出現絕當時,甲方有權選擇下列方式行使權利:

(一)當物估價金額不足3萬元的,甲方可以自行變賣或者折價處理,不足部分有權向乙方進行追償。

(二)當物估價金額在3萬元以上的,甲方可選擇按照雙方約定的當物估價金額委託拍賣行進行拍賣。拍賣起價為當物估價金額下降10%,若不能賣出,可連續以上一次拍賣價下降%的標準繼續拍賣,直到賣出為止。甲方以拍賣該抵押物所得的價款優先受償,優先受償的範圍包括但不限於本金、利息、綜合費用、評估費、拍賣費、律師費等實現債權的費用。

(三)向合同簽訂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九條違約責任

一、乙方發生下列任一情況,即構成違約:

(一)乙方未按甲方要求提供真實的證件、證明等資料;

(二)乙方提供的當物存在經濟糾紛或權利瑕疵等;

(三)違反法律、法規、相關規定以及本合司其他條款的約定。

二、違約發生後,甲方有權選擇採取下列一項或多項措施;

(一)限期改正:

(二)解除典當合同(含當票),要求乙方提前清償未到期的典當本金、利違約金息、及有關費用。

(三)解除典當合同(含當票),直接委託拍賣行對當物進行拍賣。從拍賣收入中扣除包括但不僅限於拍賣費用、當金、利息、綜合費用、律師代理費等實現債權的費用。

第十條其他

一、在乙方未償還借款前,乙方(抵押人)負責抵押房地產的維修,不得轉讓、出租、出售、拆動或損壞,保證抵押房地產的完好無損。

二、抵押物的相關證明手續他項權證,房產、土地證由甲方保存。

三、抵押期間,如果抵押房地產因故價值減少,乙方(抵押人)應在抵押房地產價值減少情況發生後十天內向甲方增補同減少的價值相當的財產抵押、質押。否則視為違約,甲方有權提前按照本合同第九條第二款規定的方式處理。。

五、本合同經有權部門抵押登記後生效。

六、本合同未盡事項,按國家法律及國家商務部、公安部頒佈的《典當管理辦法》執行。

七、本合同作為當票的附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八、當户到期不履行或不適當履行本合同義務,願意接受人民法院強制執行。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典當合同 篇10

(合同編號:晉百動質字第號)

甲方:

乙方:

依據《合同法》、《擔保法》、《典當管理辦法》及相關法律規定,甲方自願將其有權處分的財產質押給乙方,取得相應當金,到期後贖回。經乙方審查,同意接受甲方的財產質押。雙方經協商一致,按以下條款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甲方用作質押典當的財產為:(附詳細當物清單及出當人所有權證明):

(1)當物名稱:

(2)規格:

(3)數量:

(4)帳面價格:

第二條本合同項下質押典當財產估價人民幣_____(大寫)元整,折當率為_%,實際典當額為_____(大寫)元整。月綜合費率為___%,月綜合費用_________(大寫)元乙方給付當金時一次性扣收。免收利息。

第三條甲方應在本合同訂立後將當物移交乙方佔有,從乙方實際收到甲方當物時本合同生效。

第四條在質押有效期內,乙方應負責妥善保管當物,並不得挪用。

第五條甲方應按乙方要求,對質押財產辦理財產保險,並將保險單交乙方保存。投保期限應長於本合同約定期限。如本合同經雙方同意延長期限的,甲方應辦理延長投保期限的手續。

第六條在本合同有效期內,甲方不準轉讓質押物。

第七條本合同項下有關公證、簽定、登記,運輸等費用由甲方承擔。

第八條在本合同有效期內,甲方如發生分立、合併,由變更後的機構承擔或分別承擔本合同項下義務。甲方被宣佈解散或破產,乙方有權提前處分質押物。

第九條出現下列情況之一時,乙方有權依法定方式處分質押財產:

(1)主合同債務履行期限屆滿或經延期後仍未履行債務;

(2)債務人死亡而無繼承人或繼承人放棄繼承的;

(3)債務人被宣告解散、破產的。

處理質物所得價款,不足清償當金及相關費用的,乙方有權另行追索;價款償還當金及相關費用還有剩餘的,乙方應退還給甲方。

第十條本合同生效後,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需要變更或解除合同的,應經雙方協商一致,達成書面協議。協議未達成前,本合同條款仍然有效。

第十一條本合同甲乙雙方按合同約定期限履行完合同的,質押權即自動終止,乙方應返還當物及有關單據。

第十二條違約責任

(1)依照本合同第4條的約定,因乙方保管不善造成當物毀損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恢復質物原狀;或者要求乙方賠償因此而遭受的損失。

(2)甲方因隱瞞質押財產存在共有、爭議、被查封、被扣押或其它類似情況而給乙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給予賠償。

(3)甲、乙任何一方違反第九條約定,應向對方支付本合同項下當金總額20%的違約金。

第十三條雙方商定的其它事項:

第十四條爭議的解決方式:

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合同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協商或通過調解解決。協商或調解不成,可以向合同簽訂地人民法院起訴,或者向合同簽訂地的合同仲裁機構申請仲裁。

第十五條本合同由甲、乙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的委託代理人簽字並加蓋單位公章,自當物移交完畢之日起生效。

第十六條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附:質押物清單及有關證書、單據。

甲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託代理人):(簽章)

年月日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託代理人):(簽章)

年月日

簽訂合同地點:

(注:如果合同當事人為公民或非法人單位,應由該公民簽字或單位主要負責人或經其授權的委託代理人簽字)。

典當合同 篇11

合同編號: 年 字 第 號

當户(出典人): (以下稱甲方)

住所(地 址):

身份證號碼:

抵押房產位置:

聯繫電話:

典當行(抵押權人):北京典當行有限責任公司 (以下稱乙方)

公司地址:北京

企業代碼證號:

聯繫電話: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法規及其相關規定,甲方向乙方申請辦理貸款事宜,雙方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經協商一致,特訂立本合同,以茲共同遵守。

一、 甲方應如實填寫《房地產抵押典當申請表》,並按照乙方制定的《房地產抵押典當須知》的要求提供相應資料證件。乙方應審查核實甲方所填寫的相關資料、證件。

二、 甲方因資金週轉需要,自願將坐落在北京市 區 小區 棟 單元 層 號(房屋所有權證號: ,建築面積: 平方米)自有房產_____處作為抵押物向乙方申請貸款。

三、 根據甲方實際申請的貸款金額,經乙方審核確定向甲方貸款人民幣 萬元整(大寫)。

四、 甲方與乙方商定,貸款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五、 甲方與乙方商定,本合同項下的典當綜合服務費率每月為貸款金額的

% 。續當時,甲方每月 日前項乙方交納綜合服務費。典當期限屆滿後五日內,甲方既不贖當,又不續當的,即為絕當。絕當後,甲方自願放棄抵押的房產,同意乙方對該房產按照有關規定處理,以此來抵償典當行的貸款本息和綜合服務費,並自願協助或承擔辦理過户手續。

六、 甲方另有合法住處地址為: 建築面積: 平方米(另附產權證複印件),房產絕當後合法住所的產權人同意甲方在該房產居住(證明材料一份)。乙方在行使本合同抵押物的處分權時,應向甲方和抵押物的合法佔有人發出書面通知,在該通知發出五日內,甲方或其他合法佔有人應立即無條件交出抵押物,搬至第二處住所居住。

七、 抵押物的保險:

1.甲方須在乙方指定的時間內,到乙方指定的保險公司並按甲方指定的保險種類為該抵押物購買保險。投保金額不得少於重新購置該抵押物的全部金額。保險的賠償範圍應包括該抵押物遭受自然災害及其他意外事故所導致的破壞、損毀;抵押期限內,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中斷或撤銷上述保險,否則,甲方須無條件賠償甲方因此所受的一切損失。如甲方不履行還款的義務,抵押人應繼續購買保險,直至借款合同項下貸款本息全部還清為止。

2.甲方須在保險手續辦理完畢五日內,將保險單正本交由乙方保管。保險單的第一受益人須為乙方,保險單不得附有任何損害或影響乙方權益的限制條件,或任何不負責賠償的條款。

3.甲方不可撤銷的授權委託乙方為其上述保險事項的代表人接受或支配保險賠償金,將保險賠償金用於修繕該抵押物的損壞部分或清償本合同項下甲方所欠乙方的所有款項。

4.甲方如違反上述保險條款,乙方可依照本合同之保險條款的規定,代表購買保險,所有費用均由甲方支付。 5.抵押期間,該抵押物發生保險責任以外的損毀,甲方應就受損毀部分及時提供新的擔保,並辦理相應的手續。八、 在甲方既不按期交付綜合服務費,又不按期還款的情況下,乙方有權處理該房產。甲方自願放棄訴訟和抗辯權,在此不可撤銷的授權委託乙方有權直接處分該房產,並以縮短款項償還貸款本息和綜合服務費。

九、 在合同的有效期內,甲方如發生分立、合併、由變更後的機構承擔或分別承擔本合同項下義務。甲方被宣佈解散或破產,乙方有權提前處分其抵押財產。

十、 甲方所提供的所有證件、文件和憑證必須真實、合法、有效,房屋產權無任何經濟糾紛,無任何權利瑕疵,未設定抵押,如發生不實或欺騙行為由甲方承擔全部相關的法律責任,並由甲方承擔乙方所有的損失。

十一、甲方應對該房產擁有完整的所有權,如該房產為共有財產,則須共有人已簽字同意該抵押房產典當貸款。因抵押房產存在權屬、共有爭議引起的一切法律責任均由甲方承擔,並可要求甲方支付當金及利息總額萬分之五/日的違約金。

十二、甲方未經乙方書面同意,將設定抵押物拆除、轉讓、出租、重複抵押或以其他任何方式轉移本合同項下抵押財產,以上行為均為無效,如出現上述情況之一者,甲方自願承擔雙倍償還貸款的法律責任。

十三、在合同有效期間內,甲方與乙方之間所產生的還款、借款、追加款等法律行為均視為本合同約定範圍內,按照本合同相關條款執行。

十四、與本合同及本合同項下抵押房產有關的一切費用(包括評估費、抵押登記費、公證費、保險費等),均由甲方支付或承擔。

十五、本合同的訂立、效力、解釋、履行及爭議的解決均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在本合同履行期間,凡因履行本合同所發生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爭議、糾紛,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在協商無效時,當事人約定任何一方可依法向本合同簽約地人民法院訴訟解決。

十六、本合同一式叁份,雙方簽字、蓋章,房產抵押登記機關辦理房屋抵押登記後生效。

十七、本合同未盡事宜,屆時由甲方與乙方協商訂立補充合同。補充合同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當户(甲方)簽章: 典當行(乙方)簽章:

簽訂日期: 簽訂日期:

典當合同 篇12

甲方(出典人):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承典人): _____________

合同約訂履行地點: ___________

甲乙雙方經協商達成如下典當合同:

一、質押典當車輛品牌:______________型號:______________數量:______________ 台 。

機動車行駛證號碼:______________發動機號碼:______________

二、典當金額:人民幣_____萬元整 。評估價值人民幣_____萬元整。

三、典當期限: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 年_____月_____日

四、典當費用:月利率:_____‰ 月綜合費率:_____‰ 合計:_____‰ 。

五、雙方責任:

1.質押車輛在乙方封存。在典當期限內,乙方負責該車的安全並不得轉讓、出租、出售、拆動或損壞。

2.質押車輛的保險,由甲方到保險公司辦理投保手續,保險費用由甲方負擔。

3.自典當期滿之日起五日內,經雙方同意可以續當。逾期不贖當也不續當的,視為絕當。

4.絕當物品估價不足3萬元的,由乙方自行變賣或者折價處理,損溢自負;絕當物品估價超過3萬元的,按有關規定處理,所得收入在乙方扣除當金本息、綜合費用和實現債權的費用後,剩餘部分退還給甲方,不足部分乙方有權向甲方追索。

5.本合同約定:借款人按月交納利息和綜合費用,即每月_____日前支付上月利息和當月綜合費用。借期在五日內,利息和綜合費用按日計算;借期在十日內,利息和綜合費用按半個月計算;借期在十日以上(包括十日),利息和綜合費用按整月計算。如借款人未能履行此約定,貸款人有權單方提前終止合同並向借款人追索借款本金、利息、綜合費用及違約金。

6.本合同所約定的利率和綜合費率不受本合同借款期限限制,借款人必須按時交納利息和綜合費用直至借款人清償完債務為止。

7.超期贖當或續當,每日按典當金額的0.5‰增收滯納金。

六、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合同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七、當票作為本合同的附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八、本合同未盡事項,按國家法律及國家商務部、公安部頒佈的《典當管理辦法》執行。 九、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以資信守。

甲方(印章):__________

經辦人(簽字):________

乙方(印章):__________

經辦人(簽字):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典當合同 篇13

一、 名詞解釋與典當質押業務説明

1.1 FPRC證券質押典當

FPRC系統是由創元開發的《證券質押典當業務管理與風險監控系統》的簡稱。該系統通過電腦網絡技術,依照《典當管理辦法》,為乙方提供最短2天最長不超過15天股票當質押服務體系,包含了相關動態監管與風險監控功能。FPRC《網上交易客户端》是甲方提供給乙方作為申請證券質押典當業務使用的軟件,包括股票買賣撤單、查詢、結算等功能.

甲乙雙方簽署本合同後,乙方在本合同有效期內使用《網上客户端》自助申請當金購買股票,隨買即借隨賣即還,周而往復。甲方按乙方實際使用當金的天數計算和收取典當綜合管理費。

1.2 帳户説明

1.2.1 質押帳户

質押帳户(包括資金帳户、股票帳户)簡稱A帳户,是乙方在證券公司設立的個人帳户,在本合同有效期內,乙方已將該帳户的所有資產作為質押物俗稱“當物”,質押給典當行;乙方喪失A帳户的所有權,但可對該帳户進行股票交易。

1.2.2 典當帳户

典當帳户是由典當行提供的資金帳户(包括資金帳户、股票帳户)簡稱B帳户,在本合同有效期內,乙方質押獲取的當金由該帳户提供;乙方取得在該帳户內進行股票買賣交易(包括資金帳户、股票帳户)的使用授權。

1.3 證券質押授信與當金額度管理辦法

本合同對乙方進行授信管理。甲方通過對乙方歷史交易能力的評估確定乙方授信級別。本合同有效期內,FPRC系統根據乙方使用B帳户的交易頻率與盈虧狀況,對該授信級別定期自動調整,若授信級別降至25分,甲方有權提前終止本合同。

乙方只有在A帳户的現金95%購買股票後方可申請質押典當,FPRC系統自動根據乙方當時持有股票市值的評估總額乘以乙方授信級別計算並批覆;乙方當日申請到的當金額度僅限當日有效。

1.4 典當期限與月綜合服務管理

本合同期限為半年,到期後甲乙雙方重新簽定合同。本合同中,乙方應在質押典當到期前乙方應主動拋售B帳户的股票,否則未拋售股票視為“絕當”,甲方有權強行拋售;乙方以其A帳户的資產承擔所有風險、綜合管理費。

1.5 定期清算、平倉清算、合同到期清算

1.5.1 定期清算

甲方每月20日對乙方使用當今的所有交易及佔用當金的典當綜合管理費進行定期清算。FPRC系統自動管理乙方的融資買賣記錄,乙方使用FPRC《網上交易客户端》可以隨時查詢。清算日乙方未拋售的股票當月不清算,至下月定期清算日再作清算;當月沒有申請質押典當的乙方不參與清算。乙方若盈利,甲方將盈利部分由B帳户劃撥資金到乙方A帳户,乙方若虧損,乙方或主動支付虧損部分給甲方,或甲方使用乙方預留的授權委託書,從乙方A帳户劃撥資金到B帳户彌補虧損。

1.5.2 平倉清算

乙方授權甲方在乙方A帳户資產及B帳户當金資產總市值跌落到本合同約定的平倉線以下時,進行平倉清算。甲方有權不通知乙方,市價拋售乙方B帳户、A帳户的股票,並從乙方A帳户劃撥資金以彌補乙方佔用B帳户當金的典當本息及虧損。對於A帳户全部劃撥或股票全部買出後仍不足彌補甲方虧損,甲方有權向乙方繼續追索。

1.5.3 合同到期日清算:

合同到期日前20日內,停止乙方貸款權利,到期日前5天辦理清算手續。

二、典當綜合管理費用率及計算

甲方有權調整典當綜合管理費率。FPRC系統將自動提示乙方每次申請當金的實際費率,該費率在當次質押典當期內不會變動。甲方按乙方實際佔用當金額度、及佔用時限計算綜合服務費;當金佔用時限從乙方B帳户當金買入股票之日起計,至賣出日次日為法定節假日則延續計費。

違約金:乙方佔用當金超過15日未歸還,按日加收4‰違約金。

三、 乙方出質帳户及出質資產總值

甲方雙方簽署本合同後,乙方已將A帳户作為典當質押物。質押期間,乙方可對A帳户進行正常的股票買賣,乙方始終以其A帳户內總值項下的資金和證券持續作為典當的質押物(當物)。乙方自願向指定營業部辦理不可撤消的A帳户的《帳户委託申請》和《授權委託書》指令。同時乙方將深、滬股東及身份證複印件留置甲方。

四、質押擔保範圍

質押物的質押擔保範圍指本合同重要一欄所規定的當金、當金利息、綜合費(含利息)、違約金、損害賠償金及為實現債權所發生的費用。

五、乙方當金申請與股票買賣規則

5.1 本合同有效期內,甲方將B帳户授權乙方使用,乙方通過FPRC《網上交易客户端》自動進入交易及查詢交易記錄。

5.2 本合同有效期內FPRC系統自動限制乙方買入具有風險的股票。甲方有權在任何時間對股票的風險幾級別進行調整,風險級別在25分以下的股票為系統限制交易的股票,ST、※ST類股票的默認風險分別為零。乙方認可該限制可能對乙方的投資產生影響,並對此限制不提出任何異議。

5.3 乙方對所持有的A帳户總資產享有完全的無可爭議的所有權,不得將該帳户的資金及其對應證券帳户資產借或設定任何形式的擔保。

5.4 若乙方違反上述約定,甲方有權終止本合同,並要求乙方承擔所導致的全部經濟損失。

六、帳户凍結、合同單方終止

6.1 乙方需要向甲方指定營業部提交《帳户委託申請書》後方可獲得會員資格。申請書申明自願在本合同有效期內凍結A帳户,包括停止上述資金帳户的銀證轉帳功能、櫃面資金提取與轉出,限制證券帳户辦理股票轉託管(深圳)指令、辦理撤單指定交易(上海)指令、禁止本人消户等。

6.2 乙方只有在完整填寫了《授權委託書》後,才能獲得典當質押資格。合同有效內遇定期清算或平倉清算,該《授權委託書》被使用後,乙方需要再次填寫並提交甲方後,才能繼續申請當金額度、並獲得交易授權。否則按乙方單方終止本合同。

6.3 合同有效期內,乙方在未使用B帳户資金或與甲方辦理清算手續後,可單方提出終止本合同;甲方也可在乙方未使用B帳户資金或與乙方辦理清算手續後,由於乙方授新額度降低至合同規定最低值時,單方面終止本合同。

七、續當、贖當、合同絕當、交易絕當

7.1 本合同不得續當。本合同限界滿前20日內,乙方可向甲方申請重新訂立合同。

7.2 乙方應在本合同期限界滿日完成贖當,逾期未贖當(即支付典當本金、綜合服務費及利息),也未徵得甲方同意辦理重新訂立新合同,即視為“合同絕當”;甲方有權對“交易絕當”進行強行拋售,拋售“交易絕當”股票產生的盈虧均由乙方承擔;無論“交易絕當”是否盈利,甲方可立刻降低乙方授信額度,直至取消授信額度或單方面終止本合同。

八、風險控制、預警及平倉條款

8.1 乙方授權甲方對乙方 A帳户、B帳户及對應的證券資產總和(指資金餘額加證券市值)進行實時查詢。

8.2 乙方申請當金股票到拋售前,若A帳户、B帳户及對應達到證券資產總和低於警戒線(警戒線值見本合同重要條款一欄)時,甲方將通知並要求乙方在第二個交易日內向A帳户補充資金,使資產總和恢復到警戒線以上。否則甲方將乙方視為高危客户;乙方將可能遇到隨時被甲方平倉的風險。

8.3 平倉清算條款

8.3.1 當乙方A帳户、B子帳户及其對應的證券資產總和低於乙方本次佔用B帳户當金本金及綜合管理的平倉線(平倉線值見本合同重要條款一欄)時,乙方授權甲方_______(身份證號:_______)憑乙方預留的《授權委託書》(見附件一)、《帳户委託書》(見附件二)進行平倉清算。而不論平倉時乙方是否接到通知,或乙方接到通知後,資產市值總和是否回升到平倉線以上,甲方均可有權進行平倉清算。

8.3.2 無論合同絕當、交易絕當,甲方均有權無須通知乙方即進行平倉清算。

九、其他

合同存續期內,若乙方發生經濟狀況惡化及其他特殊情況,乙方應立即通知甲方,甲方有權決定是否終止本合同並立即進行清算處理,或者決定由乙方的權利義務承受人繼續履行本協議。乙方如不通知甲方將承擔相應的法律後果。

9.1 本合同履行過程中若發生爭議,應友好協商,協商不成的,由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處理。

9.2 本合同有效期:自簽訂之日起六個月內有效,或甲乙雙方結清債權債務之日止。

9.3 本合同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正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9.4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十、附件清單

1.授權委託書

2.帳户委託書

典當合同 篇14

(合同編號:晉百動質字第 號)

甲方:

乙方:晉城市百業千行典當有限責任公司

依據《合同法》、《擔保法》、《典當管理辦法》及相關法律規定,甲方自願將其有權處分的財產質押給乙方,取得相應當金,到期後贖回。經乙方審查,同意接受甲方的財產質押。雙方經協商一致,按以下條款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甲方用作質押典當的財產為:(附詳細當物清單及出當人所有權證明):

(1)當物名稱:

(2)規格:

(3)數量:

(4)帳面價格:

第二條 本合同項下質押典當財產估價人民幣_____(大寫)元整,折當率為_%,實際典當額為_____(大寫)元整。月綜合費率為___ % ,月綜合費用_________(大寫)元乙方給付當金時一次性扣收。免收利息。

第三條 甲方應在本合同訂立後將當物移交乙方佔有,從乙方實際收到甲方當物時本合同生效。

第四條 在質押有效期內,乙方應負責妥善保管當物,並不得挪用。

第五條 甲方應按乙方要求,對質押財產辦理財產保險,並將保險單交乙方保存。投保期限應長於本合同約定期限。如本合同經雙方同意延長期限的,甲方應辦理延長投保期限的手續。

第六條 在本合同有效期內,甲方不準轉讓質押物。

第七條 本合同項下有關公證、簽定、登記,運輸等費用由甲方承擔。

第八條 在本合同有效期內,甲方如發生分立、合併,由變更後的機構承擔或分別承擔本合同項下義務。甲方被宣佈解散或破產,乙方有權提前處分質押物。

第九條 出現下列情況之一時,乙方有權依法定方式處分質押財產:

(1)主合同債務履行期限屆滿或經延期後仍未履行債務;

(2)債務人死亡而無繼承人或繼承人放棄繼承的;

(3)債務人被宣告解散、破產的。

處理質物所得價款,不足清償當金及相關費用的,乙方有權另行追索;價款償還當金及相關費用還有剩餘的,乙方應退還給甲方。

第十條 本合同生效後,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需要變更或解除合同的,應經雙方協商一致,達成書面協議。協議未達成前,本合同條款仍然有效。

第十一條 本合同甲乙雙方按合同約定期限履行完合同的,質押權即自動終止,乙方應返還當物及有關單據。

第十二條 違約責任

(1)依照本合同第4條的約定,因乙方保管不善造成當物毀損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恢復質物原狀;或者要求乙方賠償因此而遭受的損失。

(2)甲方因隱瞞質押財產存在共有、爭議、被查封、被扣押或其它類似情況而給乙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給予賠償。

(3)甲、乙任何一方違反第九條約定,應向對方支付本合同項下當金總額20%的違約金。

第十三條 雙方商定的其它事項:

第十四條 爭議的解決方式:

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合同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協商或通過調解解決。協商或調解不成,可以向合同簽訂地人民法院起訴,或者向合同簽訂地的合同仲裁機構申請仲裁。

第十五條 本合同由甲、乙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的委託代理人簽字並加蓋單位公章,自當物移交完畢之日起生效。

第十六條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附:質押物清單及有關證書、單據。

甲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託代理人):(簽章)

年 月 日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託代理人):(簽章)

年 月 日

簽訂合同地點:

(注:如果合同當事人為公民或非法人單位,應由該公民簽字或單位主要負責人或經其授權的委託代理人簽字)。

典當合同 篇15

(合同編號:晉百動質字第 號)

甲方:

乙方:晉城市百業千行典當有限責任公司

依據《合同法》、《擔保法》、《典當管理辦法》及相關法律規定,甲方自願將其有權處分的財產質押給乙方,取得相應當金,到期後贖回。經乙方審查,同意接受甲方的財產質押。雙方經協商一致,按以下條款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甲方用作質押典當的財產為:(附詳細當物清單及出當人所有權證明):

(1)當物名稱:

(2)規格:

(3)數量:

(4)帳面價格:

第二條 本合同項下質押典當財產估價人民幣_____(大寫)元整,折當率為_%,實際典當額為_____(大寫)元整。月綜合費率為___%,月綜合費用_________(大寫)元乙方給付當金時一次性扣收。免收利息。

第三條 甲方應在本合同訂立後將當物移交乙方佔有,從乙方實際收到甲方當物時本合同生效。

第四條 在質押有效期內,乙方應負責妥善保管當物,並不得挪用。

第五條 甲方應按乙方要求,對質押財產辦理財產保險,並將保險單交乙方保存。投保期限應長於本合同約定期限。如本合同經雙方同意延長期限的,甲方應辦理延長投保期限的手續。

第六條 在本合同有效期內,甲方不準轉讓質押物。

第七條 本合同項下有關公證、簽定、登記,運輸等費用由甲方承擔。

第八條 在本合同有效期內,甲方如發生分立、合併,由變更後的機構承擔或分別承擔本合同項下義務。甲方被宣佈解散或破產,乙方有權提前處分質押物。

第九條 出現下列情況之一時,乙方有權依法定方式處分質押財產:

(1)主合同債務履行期限屆滿或經延期後仍未履行債務;

(2)債務人死亡而無繼承人或繼承人放棄繼承的;

(3)債務人被宣告解散、破產的。

處理質物所得價款,不足清償當金及相關費用的,乙方有權另行追索;價款償還當金及相關費用還有剩餘的,乙方應退還給甲方。

第十條 本合同生效後,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需要變更或解除合同的,應經雙方協商一致,達成書面協議。協議未達成前,本合同條款仍然有效。

第十一條 本合同甲乙雙方按合同約定期限履行完合同的,質押權即自動終止,乙方應返還當物及有關單據。

第十二條 違約責任

(1)依照本合同第4條的約定,因乙方保管不善造成當物毀損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恢復質物原狀;或者要求乙方賠償因此而遭受的損失。

(2)甲方因隱瞞質押財產存在共有、爭議、被查封、被扣押或其它類似情況而給乙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給予賠償。

(3)甲、乙任何一方違反第九條約定,應向對方支付本合同項下當金總額x年 月 日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託代理人):(簽章)

年 月 日

簽訂合同地點:

(注:如果合同當事人為公民或非法人單位,應由該公民簽字或單位主要負責人或經其授權的委託代理人簽字)。

典當合同 篇16

甲方(出典人):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承典人): _____________

合同約訂履行地點: ___________

甲乙雙方經協商達成如下典當合同:

一、質押典當車輛品牌:______________型號:______________數量:______________ 台 。

機動車行駛證號碼:______________發動機號碼:______________

二、典當金額:人民幣_____萬元整 。評估價值人民幣_____萬元整。

三、典當期限: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 年_____月_____日

四、典當費用:月利率:_____‰ 月綜合費率:_____‰ 合計:_____‰ 。

五、雙方責任:

1.質押車輛在乙方封存。在典當期限內,乙方負責該車的安全並不得轉讓、出租、出售、拆動或損壞。

2.質押車輛的保險,由甲方到保險公司辦理投保手續,保險費用由甲方負擔。

3.自典當期滿之日起五日內,經雙方同意可以續當。逾期不贖當也不續當的,視為絕當。

4.絕當物品估價不足3萬元的,由乙方自行變賣或者折價處理,損溢自負;絕當物品估價超過3萬元的,按有關規定處理,所得收入在乙方扣除當金本息、綜合費用和實現債權的費用後,剩餘部分退還給甲方,不足部分乙方有權向甲方追索。

5.本合同約定:借款人按月交納利息和綜合費用,即每月_____日前支付上月利息和當月綜合費用。借期在五日內,利息和綜合費用按日計算;借期在十日內,利息和綜合費用按半個月計算;借期在十日以上(包括十日),利息和綜合費用按整月計算。如借款人未能履行此約定,貸款人有權單方提前終止合同並向借款人追索借款本金、利息、綜合費用及違約金。

6.本合同所約定的利率和綜合費率不受本合同借款期限限制,借款人必須按時交納利息和綜合費用直至借款人清償完債務為止。

7.超期贖當或續當,每日按典當金額的0.5‰增收滯納金。

8.隨車手續:__________,由乙方保存。

六、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合同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七、當票作為本合同的附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八、本合同未盡事項,按國家法律及國家商務部、公安部頒佈的《典當管理辦法》執行。

九、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以資信守。

甲方(印章):__________

經辦人(簽字):________

乙方(印章):__________

經辦人(簽字):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典當合同 篇17

合同編號:年字第號

北京典當行有限責任公司

當户(出典人):(以下稱甲方)

住所(地址):

身份證號碼:

抵押房產位置:

聯繫電話:

典當行(抵押權人):(以下稱乙方)

公司地址:北京

企業代碼證號:

聯繫電話: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法規及其相關規定,甲方向乙方申請辦理貸款事宜,雙方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經協商一致,特訂立本合同,以茲共同遵守。

一、甲方應如實填寫《房地產抵押典當申請表》,並按照乙方制定的《房地產抵押典當須知》的要求提供相應資料證件。乙方應審查核實甲方所填寫的相關資料、證件。

二、甲方因資金週轉需要,自願將坐落在北京市區小區棟單元層號(房屋所有權證號:,建築面積:平方米)自有房產_____處作為抵押物向乙方申請貸款。

三、根據甲方實際申請的貸款金額,經乙方審核確定向甲方貸款人民幣

萬元整(大寫)。

四、甲方與乙方商定,貸款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五、甲方與乙方商定,本合同項下的典當綜合服務費率每月為貸款金額的

%。續當時,甲方每月日前項乙方交納綜合服務費。典當期限屆滿後五日內,甲方既不贖當,又不續當的,即為絕當。絕當後,甲方自願放棄抵押的房產,同意乙方對該房產按照有關規定處理,以此來抵償典當行的貸款本息和綜合服務費,並自願協助或承擔辦理過户手續。

六、甲方另有合法住處地址為:建築面積:平方米(另附產權證複印件),房產絕當後合法住所的產權人同意甲方在該房產居住(證明材料一份)。乙方在行使本合同抵押物的處分權時,應向甲方和抵押物的合法佔有人發出書面通知,在該通知發出五日內,甲方或其他合法佔有人應立即無條件交出抵押物,搬至第二處住所居住。

七、抵押物的保險:1.甲方須在乙方指定的時間內,到乙方指定的保險公司並按甲方指定的保險種類為該抵押物購買保險。投保金額不得少於重新購置該抵押物的全部金額。保險的賠償範圍應包括該抵押物遭受自然災害及其他意外事故所導致的破壞、損毀;抵押期限內,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中斷或撤銷上述保險,否則,甲方須無條件賠償甲方因此所受的一切損失。如甲方不履行還款的義務,抵押人應繼續購買保險,直至借款合同項下貸款本息全部還清為止。2.甲方須在保險手續辦理完畢五日內,將保險單正本交由乙方保管。保險單的第一受益人須為乙方,保險單不得附有任何損害或影響乙方權益的限制條件,或任何不負責賠償的條款。3.甲方不可撤銷的授權委託乙方為其上述保險事項的代表人接受或支配保險賠償金,將保險賠償金用於修繕該抵押物的損壞部分或清償本合同項下甲方所欠乙方的所有款項。4.甲方如違反上述保險條款,乙方可依照本合同之保險條款的規定,代表購買保險,所有費用均由甲方支付。5.抵押期間,該抵押物發生保險責任以外的損毀,甲方應就受損毀部分及時提供新的擔保,並辦理相應的手續。

八、在甲方既不按期交付綜合服務費,又不按期還款的情況下,乙方有權處理該房產。甲方自願放棄訴訟和抗辯權,在此不可撤銷的授權委託乙方有權直接處分該房產,並以縮短款項償還貸款本息和綜合服務費。

九、在合同的有效期內,甲方如發生分立、合併、由變更後的機構承擔或分別承擔本合同項下義務。甲方被宣佈解散或破產,乙方有權提前處分其抵押財產。

十、甲方所提供的所有證件、文件和憑證必須真實、合法、有效,房屋產權無任何經濟糾紛,無任何權利瑕疵,未設定抵押,如發生不實或欺騙行為由甲方承擔全部相關的法律責任,並由甲方承擔乙方所有的損失。

十一、甲方應對該房產擁有完整的所有權,如該房產為共有財產,則須共有人已簽字同意該抵押房產典當貸款。因抵押房產存在權屬、共有爭議引起的一切法律責任均由甲方承擔,並可要求甲方支付當金及利息總額萬分之五/日的違約金。

十二、甲方未經乙方書面同意,將設定抵押物拆除、轉讓、出租、重複抵押或以其他任何方式轉移本合同項下抵押財產,以上行為均為無效,如出現上述情況之一者,甲方自願承擔雙倍償還貸款的法律責任。

十三、在合同有效期間內,甲方與乙方之間所產生的還款、借款、追加款等法律行為均視為本合同約定範圍內,按照本合同相關條款執行。

十四、與本合同及本合同項下抵押房產有關的一切費用(包括評估費、抵押登記費、公證費、保險費等),均由甲方支付或承擔。

十五、本合同的訂立、效力、解釋、履行及爭議的解決均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在本合同履行期間,凡因履行本合同所發生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爭議、糾紛,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在協商無效時,當事人約定任何一方可依法向本合同簽約地人民法院訴訟解決。

十六、本合同一式叁份,雙方簽字、蓋章,房產抵押登記機關辦理房屋抵押登記後生效。

十七、本合同未盡事宜,屆時由甲方與乙方協商訂立補充合同。補充合同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當户(甲方)簽章:典當行(乙方)簽章:

簽訂日期:簽訂日期:

本合同簽訂地點:北京市

典當合同 篇18

甲方(質押權人):法定代表人:

乙方(質押人): 住所: 法定代表人: 身份證號碼:

簽約事由:

鑑於甲方向乙方提供典當融資,《借款合同》編號為 年衡盛借字第 號。乙方依照國家頒佈實施的《典當管理辦法》之規定,自願以其合法擁有的機動車質押給甲方,作為借款的擔保。為明確甲、乙雙方的權利和義務,經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具體條款如下:

第一條 借款合同設立的借款金額、期限及費率:

1、 借款金額(當金)人民幣(大寫金額) 元整。

2、 月綜合費率: ; 月利率:

3、借款期限:經雙方協商約定本借款質押合同借款期限為,自月至 年 月 日,首次申請當期為 ,具體日期根據乙方提出的申請並經甲方確認後為準。並在雙方簽署的《借款合同》上予以確認(手續分期辦理)。申請期限內或滿後5日內乙方可提出續當申請,經甲、乙方協商一致,雙方簽署新的《借款合同》;本合同約定的事項在續當期間繼續有效。

第二條 乙方以《質押物清單》(見附件1)所記載的機動車作為本次貸款的質押典當物。

第三條 質押擔保的範圍:對《借款合同》和本合同的履行提供質押擔保,包括但不限於對借款(當金)本息、綜合費、違約金、損害賠償金和處分質押機動車的費用及可能產生的甲方為實現質押權而支付的其他費用等。

第四條 乙方保證,本合同質押物為乙方享有所有權,且可依法處分。在向乙方質押之前,該質押物不存在任何形式的對外抵押、保證,沒有任何權利瑕疵。

第五條 質押物的現值由甲方評估折定,乙方同意後做出典當的金額。

第六條 乙方應當在本合同成立之日起1個工作日內,將質押物所有權證書移交甲方。

第七條 本合同成立之日起,甲方應當妥善保管質押物。質押物在典當保管期間內保管不善,發生損壞,由甲方承擔相應的責任。但由於不可抗拒力造成的損失,甲方不承擔一切責任。

第八條 甲方為實現到期債權所辦理的評估、鑑定、登記、公證、保險、保管、運輸以及質押物的拍賣、變賣等費用均由乙方承擔。

第九條 典當期滿後,乙方不能按約定時間償還債務時,甲方有權將質押物品處理、拍賣或變賣,所得價款優先用於清償甲方借款。

第十條 發生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權提前處分質押物實現質押權,不受還貸期限的限制,所造成的甲方損失,由乙方負責賠償全部金額:

1、乙方違反本合同的約定或發生其它嚴重違約行為;

2、乙方參與或被追加至重大的訴訟(或仲裁)程序,以及其它足以影響甲方利益的情形。

第十一條 乙方隱瞞質押物存在共有、爭議、掛失、被查、被扣押、提起公示催告程序、涉及訴訟或仲裁或已設定擔保物權等發生其它危及質押權實現情勢的,應向甲方支付借款本金 %的違約金,違約金不足以賠償甲方損失的,乙方還應就不足部分進行賠償。

第十二條 按甲方規定,乙方逾期還款,除應向甲方歸還本金外,逾期還款5天內按每日未還款總額的 %計,超過5天甲方可通過變賣、拍賣或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直至債務完全清償時的費用,按每日未還款總額的 %計收違約金。違約金因不同的違約行為依本合同約定可重複計算。

第十三條 依法辦理質押簽約和公證之日起,合同生效,至債權全部實現時終止本合同。 第十四條 若乙方不能清償本合同約定之債務,甲乙雙方一致同意委託 拍賣有限公司對質押物進行拍賣。乙方不可撤銷地授權甲方將質押物提交拍賣有限公司進行委託拍賣,有關拍賣等手續乙方現已授權委託甲方代理,不受其他形式約束。

第十五條 拍賣質押物所產生的拍賣收入扣除甲方的質押擔保金額、拍賣費用、當金本息及相關費用後,剩餘部分返還乙方,不足部分甲方有權向乙方追索。

第十六條 本合同未經約定的事項,按照有關法律法規執行,法規未作規定雙方可以達成書面補充協議或條款,作為本合同的附件,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借款人如違約,本合同即為無爭議債權文書,債務人同意接受人民法院強制執行。

第十七條 不可抗拒力造成的損失,甲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第十八條 雙方對本合同發生爭議,通過協商解決,協調不成,甲方可向人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第十九條 其它約定事項:

第二十條 本合同正本壹式 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副本按需製備。由雙方當事人或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理人)簽字並蓋章後生效,法律另有規定的從法律規定。

甲方:乙方:

年 月 日

標籤: 典當 精選 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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