裝飾設計合同(精選1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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裝飾設計合同 篇1
委託方:(以下簡稱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
設計方:(以下簡稱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合同法》、《工程勘察設計收費標準》和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結合本公司所具有技術水準及本工程具體情況,本着精益求精、精誠合作的原則,甲乙雙方就該工程室內裝飾設計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工程概況
1.工程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
2.建築面積:____________________
3.使用性質:____________________
4.房屋結構:____________________
二、設計程序
1.甲乙雙方經協商設計費按套內建築面積____________計取。閣樓設計費按套內建築面積(如要求特別創意的按套內建築面積計算,非特別創意的按一半的套內建築面積計算。____________計取,設計費總計______元。
2.設計協議簽訂後,即由甲方付與乙方方案設計定金為總設計費的______%,即______元。
3.乙方在收到甲方提供的有關圖紙,對工程進行實地勘測後在天內,提出設計構想,形成設計方案平面圖,創意透視草圖,由甲方審閲。
4.在甲方確認平面方案圖並支付施工圖設計費即總設計費的______%後,乙方在天內完成施工圖設計,包括平面佈置圖,天花平面圖,效果圖(公共區域效果圖一張),立、剖面圖等。
5.施工圖由甲方負責確認,確認後甲方在索取圖紙時,須支付尾款,即設計費的______%.
6.甲方如需乙方提供______個區域以上的效果圖應事先説明,並應於方案設計前付清效果圖成本費(效果圖______元/張)。現甲方要求繪製部位效果圖張,總計______元。
7.施工圖由甲方簽字確認後,並由乙方蓋好公司公章後,施工圖才算正式有效。否則應為無效,乙方不對所有施工圖負責。
8.其它約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雙方責任
(一)甲方責任
1.甲方保證提交的資料真實有效,若提交的資料錯誤或變更,引起設計修改,須另付修改費。
2.在合同履行期間,甲方要求終止或解除合同,甲方應書面通知乙方,乙方未開始設計工作的,不退還甲方已付的定金;已開始設計的,甲方應根據乙方已進行的實際工作量,不足一半時,按該階段設計費的一半支付;超過一半時,按該階段設計費的全部支付。
3.事先經甲乙雙方確認的方案,在施工中途甲方提出2次以上的修改,乙方工作量相應增加設計費。
4.對未經甲方確認的,或未付清設計費的圖紙均不能外帶。
5.施工中,甲方要求更改設計圖紙必須經乙方同意。如甲方提出的修改圖紙影響房屋結構或裝修內部結構,乙方不同意修改,而甲方執意要改的,其一切後果均由甲方自負。
6.甲方有責任保護乙方的設計版權,未經乙方同意,甲方對乙方交付的設計文件不得向第三方轉讓或用於本合同外的項目,如發生以上情況,乙方有權按設計費雙倍收取違約金。
7.負責承擔要求設計師外出考察或選料時所需的出差費用。
8.凡甲方在設計圖紙上簽字或付清全部設計費後三天內未提出異議者均作為甲方對設計圖紙的簽收和確認。
(二)乙方責任
1.乙方按本合同約定向甲方交付設計文件。
2.乙方對設計文件出現的錯誤負責修改。由於乙方設計錯誤造成工程質量事故損失,乙方除負責採取補救措施外,應免收受損失部分的設計費。
3.合同生效後,乙方要求終止或解除合同,乙方應雙倍返還設計定金。
4.乙方負責向甲方施工時解釋圖紙和協助解決技術上的疑難問題。
四、其它
1.本合同中所稱室內裝修設計系解決功能,藝術性的“形”的設計,而不含原有建築構造的安全鑑定,及其構造變更後的加固和技術措施。若業主需要應另行委託設計。
2.凡本設計在實施前甲方或施工企業均應按規定辦理有關審批手續,並應遵循相關規範與要求。若有差異均應以規範或審批結論為準,否則乙方不承擔責任。甲方或施工企業在實施前均應與設計師進行圖紙交底,凡未會審交底而進入施工所產生的一切問題均與乙方無關。
3.如本設計項目非本公司施工的,由於甲方所請施工公司或施工隊不理解圖紙而需乙方多次到施工現場的,市區內甲方應支付乙方元/次的外出費,市區外甲方應支付乙方元/次的外出費,甲方承擔交通費及旅差費。
4.對甲方提出的有違反設計規範的建意及要求,乙方有權不予採納,如甲方要求乙方強制採納設計的,乙方不承擔由此引起的一切後果。
5.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糾紛,委託方與設計方應及時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訴請舟山市定海區人民法院解決。
6.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簽訂補充協議作為附件,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7.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本協議履行完後自行終止。
甲方名稱(簽字蓋章)___________乙方名稱(蓋章):____________
甲方代表: ______________法定人: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 ____________________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
現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裝飾設計合同 篇2
委託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
承接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
工程項目: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經友好洽談和協商,甲方決定委託乙方進行居室裝潢。為保證工程順利進行,根據國家有關法律規定,特簽訂本合同(包括本合同附件和所有補充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條:工程概況
1.工程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居室規格:房型______層(式)______室______廳______廚______衞。
1、______室,計______平方米;
2、______廳,計______平方米;
3、______廚房,計_____平方米;
4、______衞生間,計____平方米;
5、______陽台,計______平方米;
6、________過道,計____平方米;
7、其他(註明部位)____________,計______平方米。
總計:施工面積______平方米。
3.施工內容:詳見本合同附件(一)《家庭裝潢施工內容單》和施工圖。
4.委託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工程開工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6.工程竣工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工程總天數:________天
第二條:工程價款
工程價款(金額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元,詳見本合同附件(二)《家庭裝潢工程材料預算表》。
1、材料款__________元;
2、人工費__________元;
3、設計費__________元;
4、施工清運費______元;
5、搬卸費__________元;
6、管理費__________元;
7、税金(3.41%)_______元;
8、其他費用(註明內容)______________元。
第三條:質量要求
1.工程使用主要材料的品種、規格、名稱,經雙方認可。詳見本合同附件(三)《家庭裝潢工程材料決算清單》。
2.工程驗收標準,雙方同意參照_____市地方標準db31/t30-1999《住宅裝飾裝修驗收標準》規定。
3.施工中,甲方如有特殊施工項目或特殊質量要求,雙方應確認,增加的費用,應另簽訂補充合同。
4.質量檢查監督部門:_____市室內裝飾行業協會家庭裝潢專業委員會。
5.凡由甲方自行採購的材料、設備,產品質量由甲方自負;施工質量由乙方負責。
6.甲方如自聘工程監理,須在工程開工前通知乙方,以便於工作銜接。
第四條:材料供應
1.乙方須嚴格按照國家有關價格條例規定,對本合同中所用材料一律實行明碼標價。詳見本合同附件(二)《家庭裝潢工程材料預算表》。甲方所提供的材料均應用於本合同規定的裝潢工程,非經甲方同意,不得挪作他用。乙方如挪作他用,應按挪用材料的雙倍價款補償給甲方。
2.乙方提供的材料、設備如不符合質量要求,或規格有差異,應禁止使用。如已使用,對工程造成的損失均由乙方負責。
3.甲方負責採購供應的材料、設備,詳見本合同附件(四)《甲方提供裝潢材料清單》的內容,應該是符合設計要求的合格產品,並應按時供應到現場。如延期到達,施工期順延,並按延誤工期處罰。按甲方提供的材料合計金額的10%作為管理費支付給乙方。材料經乙方驗收後,由乙方負責保管,由於保管不當而造成損失,由乙方負責賠償。
第五條:付款方式
1.合同一經簽訂,甲方即應付100%工程材料款和施工工費的50%;當工期進度過半(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甲方即第二次付施工工費的40%。剩餘10%尾款待甲方對工程竣工驗收後結算。(注:施工工費包括人工費)
甲方付清工程價款,詳見本合同附件(七)《家庭裝潢工程工程結算表》,乙方開具統一發票,向甲方辦理移交及發放裝潢工程保修卡,詳見本合同附件(八)《家庭裝潢工程工程質量保修卡》。
甲方在應付款日期不付款是違約行為,乙方有權停止施工。驗收合格未結清工程價款時,不得交付使用。
2.工程施工中如有項目增減或需要變動,詳見本合同附件(五)《家庭裝潢工程工程項目變更表》,雙方應簽訂補充合同,並由乙方負責開具施工變更令,通知施工工地負責人。增減項目的價款,當場結清。
3.甲方未按本合同規定期限預付工程價款的,每逾期一天按未付工程價款額的1%支付給乙方。
4.甲方在居室裝潢中,如向銀行按揭,須將按揭的憑證及相關文件(複印件)交給乙方。
第六條:工程工期
1.如果因乙方原因而延遲完工,每日按工費的1%作為違約金罰款支付給甲方,直至工費扣完為止。如果因甲方原因而延遲完工,每延遲一日,以裝潢工程價款中人工費的1%作為誤工費支付給乙方______元。
2.由甲方自行挑選的材料、設備,因質量不合格而影響工程質量和工期,其返工費由甲方承擔,由於乙方施工原因造成質量事故,其返工費用由乙方承擔,工期不變。
3.在施工中,因工程質量問題、雙方意見不一而造成停工,均不按誤工或延遲工期論處,雙方應主動要求有關部門調解或仲裁部門協調、處理,儘快解決糾紛,以繼續施工。
4.施工中如果因甲方原因要求重新返工的,或因甲方更改施工內容而延誤工期的,均需簽證,甲方須承擔全部施工費用,如因乙方的原因造成返工,由乙方承擔責任,工期不變。
5.施工中,甲方未經乙方同意,私自通知施工人員擅自更改施工內容所引起的質量問題和延誤工期,甲方自負責任。
第七條:工程驗收
1.工程質量驗收,詳見本合同附件(六)《家庭裝潢工程質量驗收表》,除隱蔽工程需分段驗收外,待工程全部結束後,乙方組織甲方進行竣工驗收。雙方辦理工程結算和移交手續。
2.乙方通知甲方進行工序驗收及竣工驗收後,甲方應在三天內前來驗收,逾期視為甲方自動放棄權利並視為驗收合格,如有問題,甲方自負責任。甲方自行搬進入住,視為驗收合格。
3.甲方如不能在乙方指定時限內前來驗收,應及時通知乙方,另定日期。但甲方應承認工序或工程的竣工日期,並承擔乙方的看管費和相關費用。
第八條:其他事項
(一)甲方
1、必須提供經物業管理部門認可的房屋平面圖及水、電、氣線路圖,或由甲方提供房屋平面圖及水、電、氣線路圖,並向乙方進行現場交底。
2、二次裝飾工程,應全部騰空或部分騰空房屋,清除影響施工的障礙物。對只能部分騰空的房屋中所滯留的傢俱、陳設物等,須採取必要的保護措施,均需與乙方辦理手續和承擔費用。
3、如確實需要拆、改原建築物結構或設備、管線,應向所在地房管部門辦理手續,並承擔有關費用。施工中如需臨時使用公用部位,應向鄰里打好招呼。
(二)乙方
1.應主動出示企業營業執照、會員證書或施工資質;如是下屬分支機構,也須有上級公司出具的證明;經辦業務員必需有法人代表的委託證書。
2.指派(姓名)__________為乙方工地代表,負責合同履行,並按合同要求組織施工,保質保量地按期完成施工任務。
3.負責施工現場的安全,嚴防火災、佩證上崗、文明施工,並防止因施工造成的管道堵塞、滲漏水、停電、物品損壞等事故發生而影響他人。萬一發生,必需儘快負責修復或賠償。
4.嚴格履行合同,實行信譽工期,如果因延遲完工,如脱料、窩工或藉故誘使甲方墊資,舉查後均按違約論處。
5.在裝潢施工範圍內承擔保修責任,保修期自工程竣工甲方驗收入合格之日算起,為12個月。
第九條:違約責任
合同生效後,在合同履行期間,擅自解除合同方,應按合同總金額的5%作為違約金付給對方。因擅自解除合同,使對方造成的實際損失超過違約金的,應進行補償。
第十條:爭議解決
1、本合同履行期間,雙方如發生爭議,在不影響工程進度的前提下,雙方應協商解決。或憑本合同和乙方開具的統一發票向_____市室內裝飾行業協會家庭裝潢專業委員會投訴,請求解決。
2、當事人不願通過協商、調解解決,或協商、調解解決不成時,可以按照本合同約定向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一條:合同的變更和終止
1.合同經雙方簽字生效後,雙方必需嚴格遵守。任何一方需變更合同的內容,應經雙方協商一致後重新簽訂補充協議。如需終止合同,提出終止合同的一方要以書面形式提出,應按合同總價款的_____%交付違約金,並辦理終止合同手續。
2.施工過程中任何一方提出終止合同,須向另一方以書面形式提出,經雙方同意辦理清算手續,訂立終止合同協議後,可視為本合同解除。
第十二條:合同生效
1.本合同和合同附件向雙方蓋章,簽字後生效。
2.補充合同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3.本合同(包括合同附件、補充合同)一式______份,甲乙雙方及見證部門各執______份。
甲方(業主):____________(簽章)乙方:_____________(簽章)
住所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企業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作單位:_____________________法人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委託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約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簽約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裝飾設計合同 篇3
委託方: (以下簡稱甲方)
設計方: (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合同法》、《工程勘察設計收費標準》和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結合本公司所具有技術水準及本工程具體情況,本着精益求精、精誠合作的原則,甲乙雙方就該工程室內裝飾設計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 工程概況:
1. 工程地點:
2. 建築面積:
3. 使用性質:
4. 房屋結構:
二、 設計程序:
1.甲乙雙方經協商設計費按套內建築面積/m2計取。設計費總計
2.設計協議簽訂後,甲方付與乙方方案設計定金為總設計費的 即元。
3.乙方在收到甲方提供的有關圖紙,對工程進行實地勘測後在天內,提出設計構想,形成設計方案平面圖,創意透視草圖,由甲方審閲。
4.在甲方確認平面方案圖並支付施工圖設計費即總設計費的% 元后,乙方在包括平面佈置圖,天花平面圖,效果圖(共公區域效果圖一張),立、剖面圖等。
5.施工圖由甲方負責確認,確認後甲方在索取圖紙時,須支付尾款,即設計費的% 元。
6.甲方如需乙方提供2個區域以上的效果圖應事先説明,並應於方案設計前付清效果圖成本費(效果圖900元/張)。現甲方要求繪製 部位效果圖 元。
7.施工圖由甲方簽字確認後,並由乙方蓋好公司公章後,施工圖才算正式有效。否則應為無效,乙方不對所有施工圖負責。
8.其它約定:
三、 雙方責任:
甲方責任:
1. 甲方保證提交的資料真實有效,若提交的資料錯誤或變更,引起設計修改,須另付修改費。
2. 在合同履行期間,甲方要求終止或解除合同,甲方應書面通知乙方,乙方未開始設計工作的,不退還甲方已付的定金;已開始設計的,甲方應根據乙方已進行的實際工作量,不足一半時,按該階段設計費的一半支付;超過一半時,按該階段設計費的全部支付。
3. 事先經甲乙雙方確認的方案,在施工中途甲方提出2次以上的修改,乙方工作量相應增加設計費。
4. 對未經甲方確認的,或未付清設計費的圖紙均不能外帶。
5. 施工中,甲方要求更改設計圖紙必須經乙方同意。如甲方提出的修改圖紙影響房屋結構或裝修內部結構,乙方不同意修改,而甲方執意要改的,其一切後果均由甲方自負。
6. 甲方有責任保護乙方的設計版權,未經乙方同意,甲方對乙方交付的設計文件不得向第三方轉讓或用於本合同外的項目,如發生以上情況,乙方有權按設計費雙倍收取違約金。
7. 負責承擔要求設計師外出考察或選料時所需的出差費用。
8. 凡甲方在設計圖紙上簽字或付清全部設計費後三天內未提出異議者均作為甲方對設計圖紙的簽收和確認。
二乙方責任:
1. 乙方按本合同約定向甲方交付設計文件。
2. 乙方對設計文件出現的錯誤負責修改。由於乙方設計錯誤造成工程質量事故損失,乙方除負責採取補救措施外,應免收受損失部分的設計費。
3. 合同生效後,乙方要求終止或解除合同,乙方應雙倍返還設計定金。
4. 乙方負責向甲方施工時解釋圖紙和協助解決技術上的疑難問題。
四、 其它:
1. 本合同中所稱室內裝修設計系解決功能,藝術性的“形”的設計,而不含原有建築構造的安全鑑定,及其構造變更後的加固和技術措施。若業主需要應另行委託設計。
2. 凡本設計在實施前甲方或施工企業均應按規定辦理有關審批手續,並應遵循相關規範與要求。若有差異均應以規範或審批結論為準,否則乙方不承擔責任。甲方或施工企業在實施前均應與設計師進行圖紙交底,凡未會審交底而進入施工所產生的一切問題均與乙方無關。
3. 如本設計項目非本公司施工的,由於甲方所請施工公司或施工隊不理解圖紙而需乙方多次到施工現場的,市區內甲方應支付乙方 元/次的外出費,市區外甲方應支付乙方元/次的外出費,甲方承擔交通費及旅差費。
4. 對甲方提出的有違反設計規範的建意及要求,乙方有權不予採納,如甲方要求乙方強制採納設計的,乙方不承擔由此引起的一切後果。
5.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糾紛,委託方與設計方應及時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訴請鄭州市管城區人民法院解決。
6. 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簽訂補充協議作為附件,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7.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本協議履行完後自行終止。 甲方名稱(簽字蓋章): 乙方名稱(蓋章): 甲方代表: 法定人:
電話: 代表人:
現地址:
郵編: 簽訂日期:
裝飾設計合同 篇4
委託方:
受託方:
甲方因裝修工程的需要,委託乙方進行室內裝修設計工作,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協議。
一、 設計工程概況
1.設計工程名稱:寧夏銀川市華燕湖畔家園 A1. B2 .C1樣板間裝飾工程
2.設計工程地點:寧夏銀川市華燕湖畔家園
3.設計工程面積:439平方米
4.設計工程範圍:寧夏銀川市華燕湖畔家園 A1. B2 .C1樣板間
二、 設計時間
1.設計期限:
設計期限為 天,從乙方收到甲方支付的定金後開始計算,到向甲方交付全套設計圖紙之日為止。因甲方原因、變更設計要求或對乙方意見未及時答覆,其耽誤的時間應從合同約定的設計期限中相應扣除。
2.設計費:單價:100元/㎡(不含蓋章費),總價: __ 元整。大寫 3.設計費及交圖步驟和時間:
(1)甲、乙雙方當面協商滿意後確定設計詳細內容及金額,即簽定本協議,同時支付首期設計費定金12%。
(2) 乙方收到定金後 15 天內,向甲方提交整套效果圖設計方案。即支付第二期60%的整套效果圖方案設計費。
(3)甲方確認效果圖設計方案後 15 天內,乙方向甲方提供全套正式設計施工圖紙(不含曬藍圖及蓋章)。即支付第三期28%的全套正式設計施工圖紙設計費。
三、 提交成果
工程名稱:寧夏銀川市華燕湖畔家園 A1. B2 .C1樣板間裝飾工程份數:效果圖24張 ,施工圖2份(不含蓋章曬藍圖)
四.違約責任
1.甲方在乙方提供有關設計圖紙後,未在合同規定的期限內支付設計費,或乙方無特殊情況延遲交付圖紙,均應視為遲延履行合同。按每日100元予以處罰。
2.合同生效後,甲、乙方無故要求終止或解除合同時,應以單倍定金賠償無過錯方(不可抗力除外)。
3.甲、乙雙方在履行合同過程中,如有爭議,應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可向合同簽訂地法院提出訴訟。
五、 合同效力
本合同壹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合同經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本合同設計工程峻工後終止。
《裝修施工圖》為AUTOCAD文件且應達到施工隊依圖施工之深度;
甲方: 乙方: 電話: 電話:
簽訂時間: 簽訂時間:
裝飾設計合同 篇5
委託方:(以下簡稱甲方)
設計方:(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合同法》、《工程勘察設計收費標準》和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結合本公司所具有技術水準及本工程具體情況,本着精益求精、精誠合作的原則,甲乙雙方 就該工程室內裝飾設計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工程概況:
1.工程地點:
2.建築面積:
3.使用性質:
4.房屋結構:
二、設計程序:
1.甲乙雙方經協商設計費按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價格司與建
3.乙方在收到甲方提供的有關圖紙,對工程進行實地勘測後在天內,提出設計構想,形成設計方案平面圖,創意透視草圖,由甲方審閲。
4.在甲方確認平面方案圖並支付施工圖設計費即總設計費的 % 元后,乙方在
天內完成施工圖設計,包括平面佈置圖,天花平面圖,效果圖(共公區域效果圖一張),立、剖面圖等。
5.施工圖由甲方負責確認,確認後甲方在索取圖紙時,須支付尾款,即設計費的 % 元。
6.甲方如需乙方提供2個區域以上的效果圖應事先説明,並應於方案設計前付清效果圖成本費(效果圖 元/張)。現甲方要求繪製部位效果圖 張,總計 元。
7.施工圖由甲方簽字確認後,並由乙方蓋好公司公章後,施工圖才算正式有效。否則應為無效,乙方不對所有施工圖負責。
8.其它約定:
三、雙方責任:
<一>1.甲方責任:
1.甲方保證提交的資料真實有效,若提交的資料錯誤或變更,引起設計修改,須另付修改費。
2.在合同履行期間,甲方要求終止或解除合同,甲方應書面通知乙方,乙方未開始設計工作的,不退還甲方已付的定金;已開始設計的,甲方應根據乙方已進行的實際工作量,不足一半時,按該階段設計費的一半支付;超過一半時,按該階段設計費的全部支付。
3.事先經甲乙雙方確認的方案,在施工中途甲方提出2次以上的修改,乙方工作量相應增加設計費。
4.對未經甲方確認的,或未付清設計費的圖紙均不能外帶。
5.施工中,甲方要求更改設計圖紙必須經乙方同意。如甲方提出的修改圖紙影響房屋結構或裝修內部結構,乙方不同意修改,而甲方執意要改的,其一切後果均由甲方自負。
6.甲方有責任保護乙方的設計版權,未經乙方同意,甲方對乙方交付的設計文件不得向第三方轉讓或用於本合同外的項目,如發生以上情況,乙方有權按設計費雙倍收取違約金。
7.負責承擔要求設計師外出考察或選料時所需的出差費用。
8.凡甲方在設計圖紙上簽字或付清全部設計費後三天內未提出異議者均作為甲方對設計圖紙的簽收和確認。
<二>乙方責任:
1.乙方按本合同約定向甲方交付設計文件。
2.乙方對設計文件出現的錯誤負責修改。由於乙方設計錯誤造成工程質量事故損失,乙方除負責採取補救措施外,應免收受損失部分的設計費。
3.合同生效後,乙方要求終止或解除合同,乙方應雙倍返還設計定金。
4.乙方負責向甲方施工時解釋圖紙和協助解決技術上的疑難問題。
四、其它:
1.本合同中所稱室內裝修設計系解決功能,藝術性的“形”的設計,而不含原有建築構造的安全鑑定,及其構造變更後的加固和技術措施。若業主需要應另行委託設計。
2.凡本設計在實施前甲方或施工企業均應按規定辦理有關審批手續,並應遵循相關規範與要求。若有差異均應以規範或審批結論為準,否則乙方不承擔責任。甲方或施工企業在實施前均應與設計師進行圖紙交底,凡未會審交底而進入施工所產生的一切問題均與乙方無關。
3.如本設計項目非本公司施工的,由於甲方所請施工公司或施工隊不理解圖紙而需乙方多次到施工現場的,市區內甲方應支付乙方 _ 元/次的外出費,市區外甲方應支付乙方 元/次的外出費,甲方承擔交通費及旅差費。
4.對甲方提出的有違反設計規範的建意及要求,乙方有權不予採納,如甲方要求乙方強制採納設計的,乙方不承擔由此引起的一切後果。
5.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糾紛,委託方與設計方應及時協商
6.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簽訂補充協議作為附件,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7.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本協議履行完後自行終止。
甲方名稱(簽字蓋章):甲方代表:電話:現地址:郵編:合同簽訂日期:
乙方名稱(蓋章): 甲方代表: 電話: 現地址: 郵編: 合同簽訂日期:
裝飾設計合同 篇6
甲方(業主):
地址:
負責人:
聯繫電話:
乙方(設計方):
地址:
負責人:
聯繫電話:
甲乙雙方於 年 月 日,就甲方委任乙方對甲方位於 進行室內裝修的設計工程(以下簡稱工程),在平等協商的基礎上,簽定下列條款:
1.0 設計項目任務範圍
1.1 乙方應根據甲方之要求與規定準備必需之設計與圖樣,以利本工程之進行。設計期間包含三個階段,即方案設計、擴初設計、深化施工圖設計。乙方應根據業界之標準計劃此工程。甲方同意給乙方此工程設計階段所付出之努力給予報酬。
項目名稱:
項目地址:
面積:
項目完成時間:自簽定合同起 個自然日,即 年 月 日前完成。
1.2.0 設計服務範圍
1.2.1 室內裝飾設計
1.2.2 室內固定傢俱設計(僅提供設計方案,不承擔相因此而產生的責任)
1.2.3 室內活動傢俱選型(提供相關圖片及設計方案,不承擔相因此而產生的責任)
1.2.4 室內燈具選型(提供相關圖片及設計方案,不承擔相因此而產生的責任)
2.0 設計服務內容
設計階段
2.1 方案設計在此階段乙方應與甲方建立本工程之方針或需求。甲方應清楚説明本方案之目的與目標、預算、及整個專案之時間架構與應完成之日期。概要制定後,乙方應準備初期計劃,包括空間安排之平面圖及相關之裝飾立面圖,草圖、材料與色彩等,以説明此設計。
2.2 施工圖階段 甲方認可設計發展階段之成果後,乙方應準備報價單及施工所需之圖樣,如平面圖、尺寸圖、主要節點大樣詳細説明,符合現行施工圖深度要求和現場施工要求、傢俱與設計圖、天花布臵圖、軟裝飾材料表等圖樣,並需根據業界之標準施工。
2.3 辦公樓設計中由於建築相關之內容,例如內部分隔之微調,原則是不作變更,如必須變更與建築師及時溝通。
2.4 辦公樓設計中應特別注意載重荷載,應在結構許可範圍之內所用建材應與結施,建施協調,保障安全可行。
2.5 在本工程之設計階段,甲方可作合理的修改,如果在設計成果認可之後甲方又做了相當的修改導致主要的變更,則乙方有權要求合理的額外費用及延長時間。但乙方有義務告知甲方之相關費用及時間之影響,並徵得甲方同意。如果由於乙方設計原因,導致施工需要更改,則乙方負相關責任。
3.0 合約金額
3.1合約金額:
設計服務費:總設計費為人民幣貳萬元整(¥20xx0.00)
裝飾設計合同 篇7
委託方: (以下簡稱甲方)
設計方: (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合同法》、《工程勘察設計收費標準》和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結合本公司所具有技術水準及本工程具體情況,本着精益求精、精誠合作的原則,甲乙雙方就該工程室內裝飾設計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 工程概況:
1. 工程地點:
2. 建築面積:
二、 設計程序:
1. 甲乙雙方經協商設計費按套內建築面積每平方30元計取。
2. 設計協議簽訂後,即由甲方付與乙方方案設計定金為總設計費的為訂金。
3. 乙方在收到甲方提供的有關圖紙,對工程進行實地勘測後在三天內,提出設計構想,形成設計方案平面圖,創意透視草圖,由甲方審閲。
4. 在甲方確認平面方案圖並支付施工圖設計費即總設計費的 40% 後,乙方在七天內完成施工圖設計,包括平面佈置圖,天花平面圖,效果圖(共公區域效果圖二張),立、剖面圖等。
5. 施工圖由甲方確認,確認後甲方在索取圖紙時,須支付尾款,即設計費的 50 %
6. 甲方如需乙方提供二個區域以上的效果圖應事先説明,並應於方案設計前付清效果圖成本費(效果圖500元 / 張)。
7. 施工圖由甲方簽字確認後,並由乙方蓋好公司公章後,施工圖才算正式有效。否則應為無效,乙方不對所有施工圖負責。
三、 雙方責任:
甲方責任:
1. 甲方保證提交的資料真實有效,若提交的資料錯誤或變更,引起設計修改,須另付修改費。
2. 在合同履行期間,甲方要求終止或解除合同,甲方應書面通知乙方,乙方未開始設計工作的,不退還甲方已付的定金;已開始設計的,甲方應根據乙方已進行的實際工作量,不足一半時,按該階段設計費的一半支付;超過一半時,按該階段設計費的全部支付。
3. 事先經甲乙雙方確認的方案,在施工中途甲方提出2次以上的修改,乙方工作量相應增加設計費。
4. 對未經甲方確認的,或未付清設計費的圖紙均不能外帶。
5. 施工中,甲方要求更改設計圖紙必須經乙方同意。如甲方提出的修改圖紙影響房屋結構或裝修內部結構,乙方不同意修改,而甲方執意要改的,其一切後果均由甲方自負。
6. 甲方有責任保護乙方的設計版權,未經乙方同意,甲方對乙方交付的設計文件不得向第三方轉讓或用於本合同外的項目,如發生以上情況,乙方有權按設計費雙倍收取違約金。
7. 負責承擔要求設計師外出考察或選料時所需的出差費用。
8. 凡甲方在設計圖紙上簽字或付清全部設計費後三天內未提出異議者均作為甲方對設計圖紙的簽收和確認。
乙方責任:
1. 乙方按本合同約定向甲方交付設計文件。
2. 乙方對設計文件出現的錯誤負責修改。由於乙方設計錯誤造成工程質量事故損失,乙方負責採取補救措施及承擔該部分費用。
3. 合同生效後,乙方要求終止或解除合同,乙方應雙倍返還設計定金。
4. 乙方負責向甲方施工時解釋圖紙和協助解決技術上的疑難問題。
四、 其它:
1. 本合同中所稱室內裝修設計系解決功能,藝術性的“形”的設計,而不含原有建築構造的安全鑑定,及其構造變更後的加固和技術措施。若業主需要應另行委託設計。
2. 凡本設計在實施前甲方或施工企業均應按規定辦理有關審批手續,並應遵循相關規範與要求。若有差異均應以規範或審批結論為準,否則乙方不承擔責任。甲方或施工企業在實施前均應與設計師進行圖紙交底,凡未會審交底而進入施工所產生的一切問題均與乙方無關。
3. 如本設計項目非本公司施工的,由於甲方所請施工公司或施工隊不理解圖紙而需乙方多次到施工現場的,縣區內甲方應支付乙方30元 / 次的外出費,縣區外甲方應支付乙方50元 / 次的外出費,甲方承擔交通費及旅差費。
4. 對甲方提出的有違反設計規範的建意及要求,乙方有權不予採納,如甲方要求乙方強制採納設計的,乙方不承擔由此引起的一切後果。
5.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糾紛,委託方與設計方應及時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訴請南靖縣人民法院解決。
6. 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簽訂補充協議作為附件,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7.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本協議履行完後自行終止。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裝飾設計合同 篇8
甲方:
乙方(房屋產權人或使用人):
乙方房屋的基本情況:
房屋位置:
建築面積:
為規範上述房屋的裝飾裝修行為,保證房屋的整體質量和使用安全,保障全體物業產權人、使用人的合法權益,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及萬達·江畔人家《前期物業管理服務協議》約定,經協商,甲乙雙方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乙方承諾裝修房屋時,遵守國家《住宅室內裝飾裝修管理辦法》及本小區萬達·江畔人家《業主手冊》中裝修有關管理規定。
第二條乙方裝修房屋前,須填寫《業户裝修施工申報審批表》報甲方審核,辦理施工許可證、裝修人員施工卡後,方可施工。施工人員進入施工現場後,應當首先安裝大便器,嚴禁隨地大小便。
第三條凡涉及拆改主體結構、非承重牆體和明顯加大荷載的(如改裝地熱供暖),乙方須自行到吉林市房屋安全行政主管部門審批後,方可施工,改裝地熱必須除去地面抹灰層,以減輕樓體負荷。
第四條乙方裝飾裝修房屋時,禁止下列行為:
1、超過設計標準或規範增加樓面荷載。
2、將無防水要求的房間改成有防水要求的房間。
3、拆改或損壞原有節能設施,降低節能效果。
4、搭建建築物或構築物,改變住宅立面(如封閉陽台等)。
5、侵佔公共空間,損害公共部位,擅自拆改供水、供暖、供電、供氣、有線、通訊、煙道、通風口、下水管等公共設施,取消進户總閥門。
6、安裝太陽能熱水器、燃氣熱水器和未按規定位置安裝空調。
7、擅自刨鑿樓板,切斷樓板中受力鋼筋、變動建築主體和承重結構。
8、擅自在牆上開門窗等洞口或擴大牆上原有的門窗等洞口尺寸。
9、封閉主下水管線檢查口及衞生間棚面下水檢查口。
10、拆除自來水錶防盜環。
11、未經甲方許可私自攀登屋面,破壞屋面防水和安裝設施、設備。
12、其他影響建築結構安全、使用安全、周圍房屋使用和損害公共利益的行為。
如確需拆改自用供暖、供用燃氣設施,乙方應自行到相關部門或單位辦理審批手續,供用燃氣設施改造必須由燃氣管理單位指定的專業施工隊伍施工,並將審批手續複印件交甲方存檔。
第五條乙方應當保證其所聘請的承擔裝修義務的公司及相關人員遵守國家建設部《住宅室內裝飾裝修管理辦法》及本小區相關規定和本協議的相關條款,否則因違章裝修造成甲方損失,甲方有權依據損壞程度直接追究乙方賠償責任並有權向吉林市房屋安全行政主管部門申請追究賠償金。
第六條乙方辦理入夥手續時,同意委託甲方有償清運裝修垃圾,並向甲方繳納裝修垃圾清運費每户2元/平方米(按建築面積),如果改做地熱供暖,另繳納2元/平方米(按建築面積)。裝飾裝修房屋所產生的裝飾裝修垃圾由乙方負責裝袋後,自行清運到甲方指定地點,由甲方統一進行有償清運。
第七條裝修人員施工卡,由乙方或裝修公司負責人持裝修施工人員的照片2張、身份證(外地人員持公安機關頒發的暫住證)及複印件1張到甲方服務中心登記辦理,並交納施工卡工本費(每卡3元),裝修結束後必須交還甲方;如遺失所帶來的後果由乙方負責。裝修施工人員進入施工現場必須佩帶施工卡,否則甲方有權拒絕其進入本小區。乙方必須向裝修施工人員詳細介紹本小區的有關管理規定。如裝修施工人員違章作業造成損失,由乙方和裝修公司承擔連帶責任。裝修全過程應無條件接受當地公安機關和甲方工作人員的監督、檢查,無身份證、無暫住證、無固定住址等“三無”人員不得在本小區內進行裝修施工。
第八條乙方裝修時不得使用超過環保所規定的高噪音設備,裝修施工時間為每天上午8:00時至11:30時、下午13:00時至18:00時,拆打時間為每天上午8:30時至11:30時、下午14:00時至17:00時(週六、週日和重大節假日施工禁止擾民),其他時間不得施工。
第九條乙方裝修期間,施工現場必須配備滅火器並採取必要的安全防火措施。
第十條乙方在裝修期間,進入小區的散裝材料(如水泥、沙子、鵝卵石、紅磚等容易污染環境的物料)須由運入人員到服務中心交納保證金500元,並簽定《協議書》後放行;在本小區公共區域裝卸此類物料,需鋪墊布和遮蓋布,搬運後需立即清掃乾淨。材料按《協議書》規定運入裝修單元后,由房管員根據《協議書》規定檢查合格後,返還保證金本金;如有違約情況,按《協議書》規定辦理;其它裝修材料和工具進入,保安員將根據《業户裝修施工申報審批表》內容給予放行;物品外搬必須有甲方開具的《放行條》。
第十一條乙方裝修時,必須保證房屋及其附屬設施的安全和毗鄰住户的正常使用,房屋共用設施設備(如上下水主管線、天然氣、供熱管線、排煙道、排風道、智能化系統等)及與此相關的設施設備(如上水閥門、下水檢查口等),不得進行封閉式裝修,否則當進行設施維修時,如需拆除裝修,其損失由乙方自行承擔。
第十二條因乙方裝修造成下水道堵塞、滲漏、停電、停水、火災及損壞他人物品等,由乙方負責修復和賠償所造成的一切損失。
第十三條因乙方在裝修過程中對房屋共用部位和設施設備造成損壞的,乙方應按要求予以恢復或賠償損失。逾期未完成,甲方有權要求其停止施工;如由甲方恢復,所需一切費用由乙方賠償給甲方。
第十四條乙方裝修過程中,如在包窗口時除去窗口保温沙漿,造成窗口透風、透寒、返潮、黴變等後果,由乙方自行負責。
第十五條乙方在安裝窗台板時,不能去除窗台保温沙漿,否則發生窗台漏水、返水、玻璃結露等現象,由乙方自行負責。
第十六條乙方在本小區的公共部位一律不準從事裝修、堆放等活動,如不遵守此規定,甲方有權要求其停工,並由乙方賠償所造成的一切損失。
第十七條乙方違章裝修的必須予以恢復,並承擔違約責任,同時甲方可根據情節做如下處理:
1、要求停工;
2、要求恢復原狀;
3、報請吉林市房屋安全行政主管部門處理;
4、向乙方追索賠償金;
5、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由此造成的一切後果由乙方承擔。
第十八條乙方裝修完畢後,應向甲方申請核驗,甲方將在接到報驗後的3日內進行初驗,發現問題告知業主整改;3個月後,乙方提出終驗要求,甲方會同吉林市房屋安全行政主管部門對裝修工程進行終驗。
1、終驗後確定無違反國家關於裝修的有關規定和本協議條款的裝修工程,視為驗收合格。
2、有違反國家關於裝修的有關規定和本協議條款的裝修工程,乙方應承擔賠償責任,甲方有權向乙方追索賠償金。
3、甲方應將賠償金作為本物業的房屋維修費用,專款專用。
第十九條本協議未盡事宜均遵照萬達·江畔人家《前期物業管理服務協議》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執行。
第二十條本協議自簽訂之日起生效。
甲方簽章:乙方簽章:
代表人:代理人:
年月日年月日
裝飾設計合同 篇9
委託單位(以下簡稱甲方):
設計單位(以下簡稱乙方):
甲方委託乙方承擔 裝飾工程設計,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 本合同依據下列文件簽訂:
1.1 《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合同法》。
1.2 國家及地方有關建築裝飾工程、工程勘察設計管理規章、 條例。
1.3 建設工程批准文件。
第二條 本合同設計項目名稱,設計要求,設計內容:
2.1 項目名稱:
工程地點:工程內容:幕牆施工圖設計造價或面積:幕牆工程總造價約 萬
2.2 設計內容:包含內容:立面圖、平面圖、大樣圖、節點圖、鋁材模圖、結構計算書,預埋件圖設計。
2.3 設計要求:
第三條 甲方向乙方提交的有關資料及文件
第四條 乙向甲方交付的設計文件(詳見附件) 第五條 設計收費
5.1 本次合同項目的設計費為(人民幣) 180000.00元。 大寫: 壹拾捌萬元整。
5.2 設計收費依據:
第六條 付款方式
6.1 本合同生效後 7天內,甲方付給乙方總設計費的30%, 即 54000.00元。
6.2 交初步設計圖 7天內,付總設計費的20%,即 36000.00元。 6.3 交施工設計圖 7天內,付總設計的50%,即 90000.00元。 (如設計內容不含現場技術配合的,應在交施工設計圖時全部付清設計費)。
6.4 工程竣工時,結清全部設計費(以施工單位申報竣工驗收日為準)。
第七條 甲方責任
7.1 甲方按本合同第三條規定的內容,在規定的時間內向乙方 提交資料及文件,並對其完整性、正確性及時限負責。甲方提交上述資料及文件超過期限15天以內,乙方按本合同第四條規定交付設計文件時間順延;規定期限超過15天以上的,乙方有權重新確定提交設計文件的時間。
7.2 甲方變更設計委託事項或因提交的資料錯誤,或對所提供資料作較大修改,造成乙方設計返工,除雙方需協商簽訂補充合同(或另訂合同),重新明確有關條款外,甲方應按乙方所耗工作量向乙方支付相應的費用。
7.3 在合同履行期間,甲方要求終止或解除合同必須書面通知乙方,乙方接通知後,未開始設計工作,不退還甲方已付的定金;已開始設計工作的,甲方根據乙方已完成的設計量向乙方支付費用。(按《 市裝飾設計收費標準》規定)
7.4 甲方應按本合同第五條規定的金額和時間向乙方支付設計費用,每逾期支付一天,應承擔應付金額千分之三的逾期違約金。逾期 14 天以上時,乙方有權中止履行下階段工作,並書面通知甲方。發生項目停、緩建,甲方仍應支付應付的設計費。
7.5 甲方要求乙方比合同規定時間提前交設計文件時,甲方應支付趕工費。
7.6 甲方有責任保護乙方的設計版權,未經乙方同意,甲方對乙方交付的設計文件不得複製或向第三方轉讓、轉賣或用於本合同外的項目,如發生以上情況,則乙方有權索賠。
第八條 乙方責任
8.1 乙方按本合同第四條規定向甲方交付設計文件;由於乙方自身原因,延誤了按合同第四條規定的設計文件交付時間,每延誤一天,應減收該項目應收設計費的千分之三。
8.2 乙方對設計文件出現的遺漏或錯誤負責修改或補充,負責向施工方做設計交底,參與工程竣工驗收並出具意見。
8.3 合同生效後,乙方要求終止或解除合同時,乙方應雙倍返還定金。(不可抗力除外)
8.4 乙方不得向第三方擴散、轉讓甲方提交的技術、經濟資料,如發生以上情況,甲方有權索賠。
第九條 各設計階段文件的確認
乙方交付設計文件後,甲方應儘快給予確認或提出修改意見,超過下列期限後不給予回覆,視為確認。乙方交付方案設計後 7 天,擴大初步設計 7天,施工圖設計 天,甲方審查設計文件的時間及乙方根據甲方要求修改文件的時間不計算在設計工期內。一般方案修改不再繪製效果圖。方案階段發生整體修改或者重新設計,按以下辦法處理:(a)乙方無償負責整體修改二次方案,二次以上的整體修改,乙方另收取工本費。(b)在上條(a)的基礎上,方案仍不能滿足甲方要求,雙方可以在甲方支付設計方案費及修改工本費的基礎上協商解除設計合同,設計成果歸甲方所有。
第十條 施工技術配合
10.1 甲方如需乙方提供施工技術配合,甲方應支付乙方施工技 術配合費。施工技術配合費 元。
10.2 施工技術配合費支付方式:
10.3 乙方提供施工技術配合應負責下列事宜:
10.3.1 協助甲方招標及簽訂施工合同;
10.3.2 供給工程需要的詳圖;
10.3.3 指導施工,解釋圖紙和協助解決技術上的疑難問題。
第十一條 其他
11.1 如甲方中途變更設計或要求增加設計內容,應以書面通知 乙方並簽訂合約(為合同附件)。
11.2 甲方委託乙方承擔本合同內容之外的工作服務,另行支付 費用。
11.3 本設計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糾紛,委託方與承接方應及 時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雙方同意由 仲載(雙方不在本合同中約定仲載機構,事後又沒有達成書面仲載協議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訴)
11.4 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 同具有同等效力。
11.5 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二份。
11.6 甲、乙雙方任何通知文件應按下列通訊地址為準。
甲方: 乙方:
若通訊地址有變,應以書面通知對方。
第十二條 合同的生效與終止
本合同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雙方履行完合同規定的義務後,本合同即行終止。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裝飾設計合同 篇10
委託方(以下簡稱甲方):
設計方(以下簡稱乙方):
第一條 委託服務內容:
1.1設計階段:
1.1.1乙方提交的設計文件及施工圖應符合國家現行建築設計規範、規定及有關條例的要求,在設計上達到適用、經濟而美觀的效果;
1.1.2乙方應配合甲方引進國內外先進設備、技術、材料,參加本工程的詢價、對外談判等工作;
1.1.3 乙方須定期向甲方通報本工程的設計進展情況。
1.2 施工報價階段:
1.2.1 乙方為甲方提供乙方設計工作範圍內的施工招標或報價所需的有關技術資料、圖紙及數據。
1.3 施工階段:
1.3.1 在工程施工期間,根據工程需要和甲方的要求,乙方須加施工技術協調;
1.3.2 在施工過程中,對於甲方提出而必須進行的設計修改,乙方應及時解決有關設計和施工的技術問題,補充設計圖紙,協助甲方向施工單位發出指令。
第二條 設計費:
2.1所有本合同中規定的委託服務內容,甲方向乙方支付設計費捌萬伍仟二百元人民幣(85200.00元);
2.2本合同總價包括乙方承擔的國家規定的一切税金及其他費用等。
第三條 付費方式:
3.1本合同生效後效果圖第一次提交方案後,甲方付給乙方設計費的40%,即 34080.00 萬元人民幣;
3.2交付施工設計圖三天內,付設計費的50%,即 42600.00 萬元人民幣;
3.3工程竣工時,結清餘下設計費10%,即8520.00萬元。
第四條 設計週期:
4.1本工程設計週期由20xx年 8 月 21 日開始計算,乙方應積極開展方案調整,以便完成以下時間安排:
A.8月 24 日前提交第一次效果圖設計方案及主材表;
B.經甲方審定通過後,一週內乙方提供所有效果圖方案設計;
C.效果圖方案設計經甲方審定通過後10天內乙方提供裝飾施工設計圖;
D.本項目自簽約之日起至乙方將全部設計文件及設計圖紙交付甲方及施工完成之日止,稱為本合同設計工作的實際總週期。
4.2在本工程週期內,在保證設計質量的前提下,為確保施工進度的需要,甲方可以要 求乙方根據實際情況分期分批出圖。
4.3合同所訂立之總週期,已包括所有節日及不良天氣在內,在履行合同過程中,如遇 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災害,設計工作確實無法繼續而造成停工,或由於甲方不能如 期提供乙方必需的設計資料,乙方需及時以書面通知甲方,經甲方以書面確認同意,週期方可順延。
第五條
更改設計:
5.1甲方有權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修改原有工程之設計,乙方應依照甲方要求進行修 改。如有重大修改,經雙方協商後工期可順延。設計費如需增加則由雙方協定;
5.2乙方不得擅自修改原設計,但應提出改進意見。如必須進行修改的,則以書面形式 通知甲方,經甲方書面確認後方可修改;
5.3乙方未得到甲方書面通知,不得更改甲方已經確認審批之設計及文件;
5.4凡設計修改的內容與報建圖審批條款矛盾時,甲方應取得原審批單位的同意。
第六條 中斷或解除合同:
6.1甲方有權中斷或解除本合約,乙方接到甲方中斷或解除本合同的書面通知後,要立 即停止委託之業務,以免產生增加費用。同時乙方須立即將所完成的業務內容報請甲方承認,經甲方承認後,甲方據此支付給乙方合理的設計費;
6.2如本合同中斷或解除,甲方在支付給乙方設計時,乙方需要立即交給甲方全部設計 圖紙及有關文件,乙方不得自行銷燬、拒交,否則由此引起的一切損失由乙方負責。
第七條 圖紙交付:
乙方須按時向甲方交付設計施工圖圖紙一式八份及相對應的電子版一份。
第八條 仲裁:
9.1如甲方認為本合同有未盡事宜,可提出修改或補充,以書面通知乙方即時生效,該通知視為與本合同具同等法律效力,如乙方不同意,可按第9.2條提出仲裁,但不能借口放慢或停止工程進行;
9.2雙方在本合同執行期內如有爭執,應由雙方友好協商解決,如協商無效到完工後, 由甲方指定的國內仲裁機構作最後仲裁,雙方應遵守。
第九條 其他:
10.1本合同一式兩份,由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另備副本六份,雙方各執三份;
10.2本合同自雙方代表簽字蓋章後生效,全部條款執行完畢後自行失效。
甲方: 乙方:
年月日:
裝飾設計合同 篇11
委託方(甲方):
承接方(乙方):
工程項目:
甲、乙雙方經友好洽談和協商,甲方決定委託乙方進行居室裝潢。為保證工程順利進行,根據國家有關法律規定,特簽訂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條:工程概況
1。工程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居室規格:房型______層(式)______室______廳______廚______衞,總計施工面積____________平方米。
3。施工內容:詳見本合同附件(一)《家庭裝潢施工內容單》和施工圖。
4。委託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工程開工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6。工程竣工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工程總天數:________天
第二條:工程價款
工程價款(金額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元,詳見本合同附件(二)《家庭裝潢工程材料預算表》。
1、材料款__________元;
2、人工費__________元;
3、設計費__________元;
4、施工清運費__________元;
5、搬卸費__________元;
6、管理費__________元;
7、其他費用(註明內容)______________元。
第三條:質量要求
1。工程使用主要材料的品種、規格、名稱,經雙方認可。
2。工程驗收標準,雙方同意參照國家的相關規定執行。
3。施工中,甲方如有特殊施工項目或特殊質量要求,雙方應確認,增加的費用,應另簽訂補充合同。
4。凡由甲方自行採購的材料、設備,產品質量由甲方自負;施工質量由乙方負責。
5。甲方如自聘工程監理,須在工程開工前通知乙方,以便於工作銜接。
第四條:材料供應
1。乙方須嚴格按照國家有關價格條例規定,對本合同中所用材料一律實行明碼標價。甲方所提供的材料均應用於本合同規定的裝潢工程,非經甲方同意,不得挪作他用。乙方如挪作他用,應按挪用材料的雙倍價款補償給甲方。
2。乙方提供的材料、設備如不符合質量要求,或規格有差異,應禁止使用。如已使用,對工程造成的損失均由乙方負責。
3。甲方負責採購供應的材料、設備,應該是符合設計要求的合格產品,並應按時供應到現場。如延期到達,施工期順延,並按延誤工期處罰。按甲方提供的材料合計金額的10%作為管理費支付給乙方。材料經乙方驗收後,由乙方負責保管,由於保管不當而造成損失,由乙方負責賠償。
第五條:付款方式
1。合同一經簽訂,甲方即應付100%工程材料款和施工工費的50%;當工期進度過半(年月日),甲方即第二次付施工工費的40%。剩餘10%尾款待甲方對工程竣工驗收後結算。(注:施工工費包括人工費)。甲方在應付款日期不付款是違約約行為,乙方有權停止施工。驗收合格未結清工程價款時,不得交付使用。
2。工程施工中如有項目增減或需要變動,雙方應簽訂補充合同,並由乙方負責開具施工變更令,通知施工工地負責人。增減項目的價款,當場結清。
3。甲方未按本合同規定期限預付工程價款的,每逾期一天按未付工程價款額的1%支付給乙方。
4。甲方在居室裝潢中,如向銀行按揭,須將按揭的憑證及相關文件(複印件)交給乙方。
第六條:工程工期
1。如果因乙方原因而延遲完工,每日按工費的1%作為違約金罰款支付給甲方,直至工費扣完為止。如果因甲方原因而延遲完工,每延遲一日,以裝潢工程價款中人工費的1%作為誤工費支付給乙方元。
2。由甲方自行挑選的材料、設備,因質量不合格而影響工程質量和工期,其返工費由甲方承擔,由於乙方施工原因造成質量事故,其返工費用由乙方承擔,工期不變。
3。在施工中,因工程質量問題、雙方意見不一而造成停工,均不按誤工或延遲工期論處,雙方應主動要求有關部門調解或仲裁部門協調、處理,儘快解決糾紛,以繼續施工。
4。施工中如果因甲方原因要求重新返工的,或因甲方更改施工內容而延誤工期的,均需簽證,甲方須承擔全部施工費用,如因乙方的原因造成返工,由乙方承擔責任,工期不變。
5。施工中,甲方未經乙方同意,私自通知施工人員擅自更改施工內容所引起的質量問題和延誤工期,甲方自負責任。
第七條:工程驗收
1。工程質量驗收,除隱蔽工程需分段驗收外,待工程全部結束後,乙方組織甲方進行竣工驗收。雙方辦理工程結算和移交手續。
2。乙方通知甲方進行工序驗收及竣工驗收後,甲方應在三天內前來驗收,逾期視為甲方自動放棄權利並視為驗收合格,如有問題,甲方自負責任。甲方自行搬進入住,視為驗收合格。
3。甲方如不能在乙方指定時限內前來驗收,應及時通知乙方,另定日期。但甲方應承認工序或工程的竣工日期,並承擔乙方的看管費和相關費用。
第八條:其他事項
1。甲方責任
1)必須提供經物業管理部門認可的房屋平面圖及水、電、氣線路圖,或由甲方提供房屋平面圖及水、電、氣線路圖,並向乙方進行現場交底。
2)二次裝飾工程,應全部騰空或部分騰空房屋,清除影響施工的障礙物。對只能部分騰空的房屋中所滯留的傢俱、陳設物等,須採取必要的保護措施,均需與乙方辦理手續和承擔費用。
3)如確實需要拆、改原建築物結構或設備、管線,應向所在地房管部門辦理手續,並承擔有關費用。施工中如需臨時使用公用部位,應向鄰里打好招呼。
2。乙方責任
1)應主動出示企業營業執照、會員證書或施工資質;經辦業務員必需有法人代表的委託證書。
2)指派一名工作人員為乙方工地代表,負責合同履行,並按合同要求組織施工,保質保量地按期完成施工任務。
3)負責施工現場的安全,嚴防火災、佩證上崗、文明施工,並防止因施工造成的管道堵塞、滲漏水、停電、物品損壞等事故發生而影響他人。萬一發生,必需儘快負責修復或賠償。
4)嚴格履行合同,實行信譽工期,如果因延遲完工,如脱料、窩工或藉故誘使甲方墊資,舉查後均按違約論處。
5)在裝潢施工範圍內承擔保修責任,保修期自工程竣工甲方驗收入合格之日算起,為12個月。
第九條:違約責任
合同生效後,在合同履行期間,擅自解除合同方,應按合同總金額的5%作為違約金付給對方。因擅自解除合同,使對方造成的實際損失超過違約金的,應進行補償。
第十條:爭議解決
本合同履行期間,雙方如發生爭議,在不影響工程進度的前提下,雙方應協商解決。當事人不願通過協商解決,或協商解決不成時,可以按照本合同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一條:合同的變更和終止
1。合同經雙方簽字生效後,雙方必需嚴格遵守。任何一方需變更合同的內容,應經雙方協商一致後重新簽訂補充協議。如需終止合同,提出終止合同的一方要以書面形式提出,應按合同總價款的10%交付違約金,並辦理終止合同手續。
2。施工過程中任何一方提出終止合同,須向另一方以書面形式提出,經雙方同意辦理清算手續,訂立終止合同協議後,可視為本合同解除。
第十二條:合同生效
1。本合同和合同附件向雙方蓋章,簽字後生效。
2。補充合同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3。本合同(包括合同附件、補充合同)一式份,甲乙雙方各執份。
甲方(業主):(簽章)乙方:(簽章)
住所地址:企業地址:
郵政編碼:郵政編碼:
工作單位:法人代表:
委託代理人:委託代理人:
電話:電話:
簽約地址:簽約日期
裝飾設計合同 篇12
甲方:
乙方: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有關法規的規定,乙方接受甲方的委託,就委託設計事項,雙方經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信守執行:
一、合同內容及要求:
二、設計與製作費用:
設計與製作費用總計為:人民幣¥ 元,(大寫: 元整)。
三、付款方式:
1、甲方需在合同簽訂時付委託設計與製作總費用的50%即人民幣 ¥ _________ 元, (大寫: )。
2、乙方將設計製作印刷品交付甲方時,甲方需向乙方支付合同餘款,即人民幣 ¥ 元整(大寫: )。
四、設計與製作作品的時間及交付方式:
乙方需在雙方約定的時間內完成設計方案。因甲方反覆提出修改意見導致乙方工作不能按時完成時,可延期執行,延期時間由雙方協商確定。
五、知識產權約定:
1、甲方在未付清所有委託設計製作費用之前,乙方設計的作品着作權歸乙方,甲方對該作品不享有任何權利。
2、甲方將委託設計製作的所有費用結算完畢後,甲方擁有作品的所有權、使用權和修改權。
六、雙方的權利義務:
甲方權利:
1、甲方有權對乙方的設計提出建議和思路,以使乙方設計的作品更符合甲方企業文化內涵。
2、甲方有權對乙方所設計的作品提出修改意見;
3、甲方在付清所有設計費用後享有設計作品的所有權、使用權和修改權;
甲方義務:
1、甲方有義務按照合同約定支付相關費用;
2、甲方有義務提供有關企業資料或其他有關資料給乙方;
乙方權利:
1、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提供有關企業資料供乙方設計參考;
2、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按照合同約定支付相應款項;
3、乙方對設計的作品享有着作權,有權要求甲方在未付清款項之前不得使用該設計作品:
乙方義務:
1、乙方需按照甲方的要求進行作品設計與製作。
2、乙方需按照合同約定按時交付設計製作作品。
七、違約責任:
1、甲方在設計作品初稿完成前終止合同,其預付的費用無權要求退回;甲方在乙方作品初稿完成後終止合同的,應當支付全額的設計費用。
2、乙方如無正當理由提前終止合同,所收取的費用應當全部退回給甲方。
八、合同生效: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對方簽字合同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自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裝飾設計合同 篇13
甲方:XX公司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室內裝飾裝修管理辦法》及其他有關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遵循平等、自願、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結合本裝飾裝修工程施工具體情況,雙方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工程概況
1工程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工程內容:總建築面積______平方米。
3承包範圍;裝飾裝修人工費用;
4開工日期:_______年___月___日;竣工日期:_______年___月___日;總工期(包括法定節假日):____個工作日。
第二條;合同價款
1裝飾裝修人工費用總金額(人民幣大寫):壹拾叁萬貳仟元;¥:_______。
⒉簽訂合同當日甲方支付裝飾裝修工程人工總費用的30%;¥:_______
⒊裝修裝飾工程完成80%,甲方第二次支付費用40%,¥:_______
⒋工程竣工驗收合格甲方支付裝修裝飾費用25%,¥:_______
⒌剩餘的5%作為工程質量保證金,保證金在工程竣工驗收後的一年內支付,¥:_______
第三條;甲方責任
1指派_________為發包人駐工地代表,負責合同履行,對工程質量、進度、材料進場進行監督檢查,和其他事宜。
2裝飾裝修工程開工前,負責到有關部門辦理審批手續。
3向承包人提供施工所需的水源、電源,並説明使用注意事項。負責協調與周圍的鄰里關係。
4開工前應確認施工圖紙或作法説明,並向承包人進行現場交底。
5負責裝飾裝修所產生垃圾的處理工作,
第四條;乙方責任
1指派_________為承包人駐工地代表,負責合同履行。按要求組織施工,保質、保量、按期完成施工任務。
2嚴格按照圖紙進行施工,做好各項質量檢查記錄,嚴格執行施工規範、安全操作規程、防火安全規定、環境保護規定。
3嚴格遵守規定的裝飾裝修施工時間,降低施工噪音,減少環境污染。處理好由於施工帶來的擾民問題及與周圍單位、住户的關係。
4工程竣工未移交發包人之前,負責對現場的一切設施和工程成品進行保護。
5保證裝飾裝修現場的整潔,竣工前做好衞生清掃和處理工作。
第五條;材料供應
1裝飾裝修工程使用的材料和設備必須符合國家標準,有質量檢驗合格證明和有中文標識的產品名稱、規格、型號、生產廠廠名、廠址等。禁止使用國家明令淘汰的建築裝飾裝修材料和設備。
2由發包人供應的材料、設備發生了質量問題或規格差異,對工程造成損失,責任由發包方承擔。
3凡由承包人採購的材料、設備應按照設計、規範和樣品要求採購工程需要的材料,如不符合質量要求或規格有差異,應禁止使用。若已使用,對工程造成的損失由承包人負責。
第六條;安全責任
1發包人提供確認的圖紙施工説明,違反有關安全操作規程、消防規定和防火設計規範,導致發生安全或火災事故,發包人應承擔由此產生的一切經濟損失。
2承包人進行裝飾裝修活動,要嚴格遵守施工安全操作規程,按照規定採取必要的安全防護和消防措施,不得擅自動用明火和進行焊接作業,保證作業人員和周圍住房及財產的安全。
3由於承包人在施工過程中違反有關安全操作規程,導致發生安全事故(包括人身事故),應承擔由此引發的一切責任。
第七條;質量驗收
1本工程以施工圖紙、效果圖、作法説明、為質量評定驗收標準。
2發承包雙方應及時辦理隱蔽工程和中間的檢查與驗收手續。發包人不按時參加隱蔽工程和中間驗收,承包人可自行驗收,發包人應予承認。
3工程竣工後,承包人應通知發包人驗收,發包人自接到驗收通知兩日內應組織驗收,並辦理驗收和移交手續。
第八條;工程變更
1發包人對工程項目及施工方式如需變更,雙方均應及時溝通簽證,方能進行該項目施工並以此為依據相應變更價款及工期。
2承包人提出合理化建議變更設計方案和材料的換用,必須經設計師、發包人同意方可變更方案。
第九條;工程保修
1驗收合格後,承包人應當出具住宅室內裝飾裝修質量保修書。工程(保修一年)。
第十條;違約責任
1由於發包人原因導致延期開工或中途停工,應承擔違約責任。每停工或窩工一天,發包人支付給承包人1000元。發包人不按合同的約定撥付款,每拖期一天,按付款額的5%支付滯納金。
2由於承包人原因致使工期延誤,每延誤一天,承包人支付發包人1000元違約金。工程質量達不到雙方約定的質量標準,扣除工程總價的_________%。
3承包人應妥善保護髮包人提供的設備及現場堆放的傢俱、陳設和工程成品,如造成損失,應照價賠償。
4未經發包人同意,承包人擅自拆改原建築物結構或設備管線,由此發生的損失或事故(包括罰款)由承包人負責並承擔損失。
5承包人向發包人推薦使用不符合國家標準的裝飾裝修材料,造成空氣污染超標的,應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6未辦理驗收手續,發包人提前使用或擅自動用,造成損失由發包人負責。
7因一方原因,合同無法繼續履行時,應通知對方,辦理合同終止協議,並由責任方賠償對方由此造成的經濟損失。
第十一條;爭議解決
1本合同正本兩份,具有同等效力,由發包人、承包人分別保存一份。
2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也可由有關部門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可提交大連仲裁委員會仲裁;或依法向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發包方(蓋章):_________承包方(蓋章):_________
發包方電話承包方電話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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