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材工地銷售簡單版的合同範本(精選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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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材工地銷售簡單版的合同範本 篇1
甲方(購買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出賣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其他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石材供料達成如下協議:
一、關於合同標的物
甲方因位於_______的_______建設工程需要,向乙方購買石材(石材的名稱、數量、規格、單價和暫定總價等內容詳見本合同附件一《石材供料清單》)。
二、關於質量要求
本合同所涉石材質量採用以下第_______方式確定:
1、國家標準。
2、行業標準。
3、企業標準。雙方約定根據_______企業標準確定本合同石材質量標準。
4、封樣標準。如採用本質量標準,須根據石材質量鑑定需要,將相應石材進行封樣,甲、乙雙方各持同質同量的石材封樣樣品一份。
5、特別約定標準。甲、乙對石材質量特別約定如下:
三、關於石材色差
甲、乙雙方一致確認,石材系天然產品,故在本合同約定範圍內的石材若存在合理範圍內的色差,甲方對此予以諒解。乙方應儘可能減少所供石材的色差,並將色差保持在合理範圍之內。如果石材色差超過合理範圍,甲方有權要求調換。但是,如果各批次供應的石材色差可使用於建築物不同立面或處所而不致影響建築物整體視覺效果的,則甲方對此予以諒解。
四、關於石材加工。
本合同所涉石材乙方有義務按標的物約定的規格要求進行一般加工製作。如甲方對特定石材需要進行異形加工,需向乙方提供異形加工圖樣並附具體加工要求的書面説明。乙方可自行加工,也可委託第三方進行加工。異形加工的加工費用由甲方承擔。
五、關於供貨期限
本合同的供貨期採用以下第_______方式確認定:
1、自本合同簽訂後之次日起_______個工作日內,乙方須完成供貨。
2、自甲方書面通知之次日起_______個工作日內,乙方須完成供貨。但是,甲方須在本合同簽訂之日起個工作日內應當通知乙方開始供貨。如甲方未在上述期限內通知乙方供貨,則該通知期限屆滿之日視為乙方應當開始供貨之起始日。甲方通知乙方供貨應提前個工作日,作為乙方備貨的合理期限。
3、按甲方通知在_______個工作日內分批供貨。自甲方通知該批次供貨之日起_______個工作日內,乙方須完成該批次石材的供貨。但是,甲方須在本合同簽訂之日起個工作日內應當通知乙方開始供貨。如甲方未在上述期限內通知乙方供貨,則該通知期限屆滿之日視為乙方應當開始全部石材供貨之起始日。甲方通知乙方開始供貨應當提前_______個工作日,作為乙方備貨的合理期限。
4、特別約定期限。甲、乙雙方特別約定供貨期限為:
六、關於交貨方式與交貨地點
本合同交貨方式和交貨點採用下列第_______方式:
1、乙方送貨至甲方指定的位於_______工地或材料倉庫。運輸費用和裝卸費用由乙方承擔。
2、甲方在乙方營業地或乙方指定的位於_______材料倉庫自提。運輸費用和裝卸費用由甲方承擔。
3、乙方代辦託運。運輸費用和裝卸費用由甲方承擔。乙方為甲方辦妥託運手續後,視為貨物已交付。
七、關於石材驗收
1、甲方指定_______為驗收人。但是,甲方的法定代表人和簽訂本合同的代理人視為當然的驗收人。甲方的辦公電話和上述人員的通訊電話分別是_______。
2、按本合同第六條第(1)項即乙方送貨方式交貨的,甲方須在乙方將石材運至交貨地點並通知甲方驗收人後的6個小時內受領貨物,並完成貨物數量和表面質量的驗收。按本合同第六條第(2)項即甲方自提方式交貨的,甲方應在裝車前完成貨物數量和表面質量的驗收。按本合同
第六條第(3)項交貨的,第一承運人對貨物數量和表面質量的驗收視為甲方的驗收。
3、甲方不能及時驗收的,乙方有權進行提存。有關提存所發生的費用由甲方承擔。
4、甲方應在數量和表面質量進行驗收後的十日內完成實質性驗收。如有質量異議,應當在實質性驗收期限屆滿前以書面方式向乙方提出並向乙方附送質量問題的初步證據。否則,視為實質性驗收符合合同約定。
5、甲方將石材使用於建築物,視為甲方已完成對石材的實質性驗收。
八、關於合同價款與支付方式
1、合同價款。本合同暫定價為人民幣_______元,其中石材價款為人民幣____元,加工費為人民幣_____元。供貨結束後,按實結算。
2、支付方式。本合同簽訂後_____日內,甲方須向乙方支付合同總價款的____%作為預付款,即計人民幣______元。供貨至合同總價款的_______%時,甲方應向乙方支付至合同總價款的_______%,即應另再向乙方支付人民幣元。供貨至合同總價款的_______%時,甲方應向乙方支付至合同總價款的%,即應另再向乙方支付人民幣_______元。供貨結束後,雙方進行按實結算。結算後的_______日內,餘款一次性付清。
九、關於貨款結算
供貨結束後,乙方應將結算單及供貨清單複印件送交甲方。甲方應在收到結算單後十日內進行審核,並提出審核意見。如在收到乙方提交的結算單後30日內未提出審核意見,則視為甲方對乙方的結算價無異議。
十、關於合同的擔保
本合同簽訂後的_______日內,甲方應向乙方支付總合同價款的20%的款項即人民幣_______元作為定金。如果甲方違約,則乙方有權沒收定金;相反,如乙方違約,則甲方有權要求乙方雙倍返還定金。如甲方向乙方支付預付款且預付款的總額超過合同總價款的20%的,則超過部分作為預付款。預付款計入供貨進度款。在雙方沒有違約,或雖有一方違約但另一方放棄追究違約責任的情況下,定金款項在最終結算時計入貨款。
十一、關於合同的變更與解除
1、合同的變更。本合同簽訂後,如一方提出變更,需經另一方的書面認可。但在合同的履行過程中,甲方對增加的供貨數量的驗收視為書面確認。
2、合同的解除。本合同簽訂後,雙方應誠信履行,不得隨意解除。如經協商一致解除本合同,則雙方應簽訂書面解除協議。但在下列情況下,一方享有解除權:
(1)甲方遲延付款達30日以上或遲延付款的數額在應付貨款的30%以上,乙方有權解除合同;
(2)乙方供貨遲延達30日以上或遲延履行數量達應供貨數量的30%以上,甲方有權解除合同。
十二、關於違約責任
1、甲方遲延付款,應按遲延支付的貨款的日萬分之_______向乙方支付違約金;乙方遲延供貨,應按遲延供貨的貨款的日萬分之_______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2、一方違約而向另一方承擔違約責任後,另一方仍有權要求繼續履行本合同。
十三、關於爭議解決
因本合同發生爭議,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向原告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訴訟解決。
十四、關於其他約定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五、附則
1、本合同表面清潔,沒有任何塗改。如有塗改,則需雙方在塗改處加蓋印章或按捺指印方為有效。
2、本合同一式______份,雙方各執______份,自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甲方:(公章)乙方:(公章)
住所:住所: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委託代理人:委託代理人:
電話:電話:
傳真:傳真:
開户銀行:開户銀行:
帳號:帳號:
郵政編碼:郵政編碼: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石材工地銷售簡單版的合同範本 篇2
甲方:
乙方:合同編號:
甲乙雙方本着平等互利,誠實信用的原則,在協商一致的基礎上籤訂此銷售合同。
經雙方確定,合同條款如下:
第一條、供貨清單與合同金額
第二條、交貨方式及費用
交貨時間:交貨地點:
運輸費用:乙方負責貨物的保險和貨物的相關運費。
第三條、付款方式
合同總經額:元整(大寫),小寫:¥元。
貨到後驗收合格後3個工作日無問題,甲方支付全部款:元整,小寫:¥元
2個工作日內把貨交付至甲方單位所在地。
如有特殊原因雙方應友好協商確認。
第五條、貨物驗收
1、驗收標準:乙方應嚴格按照合同的要求,提供給甲方的貨物為原廠產品,所有的貨物保證符合原廠商產品質量標準;
2、驗收方式:甲方在收到本合同所包含的全部貨物後,即應與乙方工作人員共同對貨物進行檢驗。
第六條、所有權
在未全部結清款項時,貨物所有權按已付款項比例雙方按比例擁有,付清全款則歸甲方完全擁有。
第七條、風險承擔
在乙方按合同將貨物送至指定的交貨地點之前,貨物丟失風險由乙方承擔;貨物送到指定地點之後,丟失風險和物理損環均由甲方自行承擔。
第八條、違約責任
乙方責任:
乙方如因非不可抗力的原因而造成本合同不能按雙方約定條款履行,在友好協商無果的情況下乙方須按照合同總額的005%向甲方支付違約金;乙方逾期交貨的,在友好協商無果的情況下乙方須每日按合同總額的005%向甲方支付違約金;甲方責任:
甲方逾期支付貨款,須每日按未付款部分的005%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甲方無故拒絕接受符合約定要求產品或中途退貨,在乙方同意的情況下應向乙方支付其拒絕接受或中途退貨部分貨款的005%作為違約金並賠償乙方因此造成的其它損失。
第九條、不可抗力的影響
如因戰爭、颱風、地震、水災等依法視為不可抗拒的因素而造成無法履行合同或無法完全履行合同的,遭受不可抗力一方應以書面形式及時向對方通報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並且應在15日內提供有關政府部門、公證機關或商會出具的證明以證實不可抗力的存在。
根據不可抗力的影響程度,由雙方協商決定是否解除合同,或部分履行合同,或延期履行合同。
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因此違約的,可以部分或全部免除責任。
第十條、合同糾紛的解決
如履行本合同時發生爭議,雙方應本着首先友好協商解決的原則。
如協商不成則交由乙方所在地法院訴訟解決。
第十一條、合同變更
在合同的履行中,如一方需要變更,雙方協商解決,另行簽訂補充協議。
第十二條、雙方約定的其它事項
1、本合同在雙方簽字並蓋章後即生效(傳真件有效)。
2、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必要時可以簽訂補充協議。
3、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持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本合同如有附件及補充協議即與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乙方:(蓋章)(蓋章)
代表人:代表人:
年月日年月日
地址:地址:
電話:電話:
石材工地銷售簡單版的合同範本 篇3
甲方: 乙方:
(簽章) (簽章)
簽字人: 簽字人: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需方:
供方: 磚廠
簽定地點:
簽定時間: 年 月 日
為了保障供需雙方的合法權益,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則,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經供需雙方友好協商一致達成以下條款:
一、貨物明細:名稱 陶粒磚 ,規格 19×19×39 (cm) ,數量 ,單價350元/m3,金額 元。
二、合同總額: 。
三、材質要求及技術標準:材質按雙方認可的樣品為標準。
四、交貨及退貨:交貨時產品表面完整,重量合格,由於陶粒磚為易損貨物已經確認出廠不可退貨。
五、運輸費用:合同貨物運輸費用由供方承擔。
六、交貨地點: 。
七、驗收標準及驗收期限:驗收標準按供方提供的產品清單及企業產品生產製作標準;驗收期限:供方生產完畢後,提前三天通知需方,需方應在三天內組織驗收,如逾期仍未組織驗收,視為驗收合格。
八、結算方式:需方預付合同總額的 %,驗貨後付 %,發貨完畢付剩餘 %。
九、違約責任:1,合同一經簽定,供需雙方必須嚴格執行,如單方無故終止合同,終止合同方應一次性賠償對方合同總額50%的違約金(遇有不可抗力因素除外);2,按合同規定的`付款時間,需方須及時付款。3,供方按合同按時交貨。
十一、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能解決的,應遞交國家有關法 律部門進行裁決。
十二、本合同一式四份,供需雙方各持二份,簽字蓋章生效。
需方: 供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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