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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銷售合同(通用12篇)

房屋銷售合同(通用12篇)

房屋銷售合同 篇1

甲方:

房屋銷售合同(通用12篇)

乙方:

鑑於:

1、甲方已取得開發商廣州新發實業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新發公司”)的授權,獨家代其銷售位於廣州市增城新塘鎮東進東路8號的新都盛世名門小區觀雲閣、宏城匯組團的住宅、商鋪。

2、為進一步解決員工住房問題,華南師範大學有意組織員工以優惠價格購買甲方負責銷售的商品房。

為了讓華南師範大學員工獲得最大限度的優惠,現甲方準備面向華南師範大學舉辦專場團購活動(下稱“本次團購”)。現甲、乙雙方就華南師範大學組織員工參加本次團購活動的基本事宜,初步達成如下意向書:

第一條 乙方認購的商品房概況

1、乙方團購住宅商品房位於廣州市增城新塘鎮白江村牛欄頭文祭嶺地塊,廣州新發實業有限公司已經以出讓方式取得商業、住宅土地使用權,土地使用權證號為增國用(20xx)第B0401478號,並已取得項目觀雲閣組團的《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許可證編號:建字第440號)和《建設工程施工許可證》(許可證編號44012520xx10130101)。

2、乙方認購的房屋位於 棟 房,建築面積為 平方米,套內面積為 平方米。最終結算商品房價格的建築面積(包括套內建築面積和公攤建築面積),以房管部門測繪的面積為準。

第二條 乙方認購的條件

1、乙方需為華南師範大學正式員工(以華南師範大學出具的工作證明為準)。

2、乙方與甲方指定的第三方(廣州市新基裝飾工程有限公司)簽訂《裝修合同》(《裝修合同》文本見附件)後方可參加本次團購,裝修價款為建築面積每平方米 1600元。如乙方不接受該《裝修合同》或解除《裝修合同》的,乙方的團購資格喪失,不能享受團購價格;乙方的團購資格喪失後,乙方可以選擇退房或向甲方補足團購價與團購時的市場價(建築面積每平方米1200元)的差額部分。

第三條 本次團購的商品房的價格

乙方團購的新都盛世名門商品房的優惠價格(毛坯價,不含裝修)為:按建築面積計每平方米人民幣 元,乙方認購的 棟 房(暫以建築面積 平方米計)的房屋總價款(毛坯價,不含裝修)為人民幣 元(最終結算商品房價格的建築面積(包括套內建築面積和公攤建築面積),以房管部門測繪的面積為準)。乙方參加團購後,甲方保證乙方能以該價格條件與開發商簽訂正式的《商品房買賣合同》。

第四條 本次團購的流程

1、華南師範大學負責組織甲方與乙方簽訂本《團購意向書》和《裝修合同》,非經甲方和華南師範大學一致同意,乙方不得將依據本《團購意向書》取得的團購資格轉讓給第三方。

2、乙方根據該《裝修合同》約定的金額繳納裝修款。

3、甲方應在20xx年3月31日前,安排裝修公司負責提供2間裝修樣板房供乙方挑選,如乙方不接受該裝修標準,可要求解除《裝修合同》,乙方選擇解除《裝修合同》的,退還《裝修合同》的正本,由甲方保證裝修公司於15日內將全部裝修費用無息退還給乙方,乙方喪失本次團購的資格,不能享受本次團購的團購價格。

4、在開發商新發公司取得《房屋預售許可證》的 5日內,甲方通知乙方簽訂《商品房認購協議》,乙方憑上述《裝修合同》及裝修款繳付憑證,與開發商新發公司簽訂《商品房認購

5、乙方根據《商品房認購協議》的約定簽訂《商品房買賣合同》,並按《商品房買賣合同》的約定支付購房款,甲方保證開發商按《商品房買賣合同》交付房屋給購房者,並依約為購房者辦理產權證。

6、鑑於各方一致同意前述的團購條件,因此如乙方在任何時候解除前述《裝修合同》的,乙方不再享受按照本團購方案的優惠價格購房。乙方在尚未與開發商簽訂《商品房認購協議》及《商品房買賣合同》前提出解除《裝修合同》的,甲方有權拒絕安排乙方與開發商簽訂《商品房認購協議》及《商品房買賣合同》;乙方與開發商簽訂《商品房認購協議》及《商品房買賣合同》後提出解除《裝修合同》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補足團購價與團購時的市場價(建築面積每平方米1200元)的差額部分;如乙方在解除《裝修合同》後 5日內仍未補足上述房款差價的,乙方已支付的裝修款自動轉為上述房屋差價,作為對甲方的補償。

第五條 工期及工程進度

開發商新發公司應於20xx年 12月前完成全部工程建設並通過竣工驗收。在施工過程中,如遇施工困難、政策性因素、政府行為或政府方面責任,以及不可抗力事件等非甲方責任原因,從而導致工期延誤的,上述工期可相應順延。

第六條 本次團購商品房的裝修及驗收

為了讓乙方能夠儘快入住,乙方簽署前述《裝修合同》即視為同意裝修公司在開發商許可的情況下進行裝修,由乙方一次性驗收帶裝修的商品房,由裝修公司承擔裝修工程的質量責任。

第七條 爭議的解決

鑑於裝修公司為甲方指定單位,甲方承諾為乙方的裝修款項安全提供擔保。即在乙方依據本合同可要求裝修公司退還裝修款項時,由甲方與裝修公司承擔退款的連帶責任。

凡因履行本協議所發生的爭議,與華南師範大學無任何關聯,華南師範大學不承擔任何責任,甲、乙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並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八條、其他事項

1、本協議一式貳份,協議各方各持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協議自甲、乙雙方蓋章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簽約時間: 地點:

房屋銷售合同 篇2

甲方: 身份證號:

乙方: 身份證號:

經甲乙雙方共同協商達成以下售房協議:

1、甲方將工商銀行後地税局家屬區經濟住房4號樓一單元202室(含地下室、小房)房屋出售給乙方,房屋總售價為11.5萬元(壹拾壹萬伍千元整),簽定此合同時乙方必須預付房款2萬元(貳萬元整),甲方收到錢後出具收款收條。

2、自甲、乙雙方簽定此合同後,甲方必須及時向乙方提供辦理過户手續相關房產證、土地使用證及身份證明。乙方辦理完相關房產過户手續後,30日內乙方必須將餘款9.5萬元(玖萬伍千元整)一次性付清。

3、甲、乙雙方簽定此合同後,在餘款支付時,非乙方原因造成餘款支付延遲的,乙方不承擔相關責任;因乙方原因造成餘款支付延遲的,乙方將向甲方支付違約金1000元(壹仟元整)。

4、辦理相關手續的費用由乙方承擔。

5、經雙方協議甲方將抽油煙機、過水熱、數字電視、照明燈等設施已列入出售房屋的總房款內,甲方搬出時不得拆除。

6、乙方付清全款後,甲方必須保證其住房無任何貸款及電費、水費、取暖費、物業費、衞生費、電視費等費用。

7、甲方在收齊所有房款當日,必須將房屋、地下室、小房的所有鑰匙交給乙方。(此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

甲方(簽字): 乙方(簽字):

年月日:

房屋銷售合同 篇3

甲方(賣方):

家庭住址:

聯繫電話:

身份證號碼:

乙方(買方):

產權人:

家庭住址:

聯繫電話:

身份證號碼:

單位: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乙方向甲方購買房屋一事,甲、乙雙方達成以下協議條款:

第一條 乙方所購房屋位置、名稱、棟號、價格、面積

1、房屋位置: 。

2、房屋名稱: 。

3、該房為 棟 層 號,建築面積約 。

4、經雙方協商認可該房以總價格 元全價成交。

5、甲方交付房屋定金 元。

6、交房後餘款 元一次性付清。

第二條 該房屋建築設計標準和配置、交房期限

1、該房屋建築設計標準和配置以施工圖紙為準。

2、磚混結構,外牆正面貼瓷磚。

3、水、電裝表到户,費用自理。

4、鋁合金窗或塑鋼窗,均按中等以上檔次配置,室內門留空洞,地面內牆為水泥拉平粉刷,主線安裝到樓梯間。

5、樓梯間雙飛粉刷白,進門安裝防盜門一個。

6、樓道為不鏽鋼護欄。

7、衞生間:現澆防漏水泥拉毛、牆壁水泥拉毛、主衞預留大便孔,預留進、排水管道。

8、甲方無任何理由拖延交房日期。

第三條 違約責任

1、如一方違約,扣除房價總款50%的違約金。

2、如甲方房屋出現重賣,雙倍賠償乙方房屋款。

3、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雙方簽字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有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協商解決。

甲方簽字:

乙方簽字:

年 月 日

房屋銷售合同 篇4

甲方: 身份證號:

乙方: 身份證號:

經甲乙雙方共同協商達成以下售房協議:

1、甲方將工商銀行後地税局家屬區經濟住房4號樓一單元202室(含地下室、小房)房屋出售給乙方,房屋總售價為11.5萬元(壹拾壹萬伍千元整),簽定此合同時乙方必須預付房款2萬元(貳萬元整),甲方收到錢後出具收款收條。

2、自甲、乙雙方簽定此合同後,甲方必須及時向乙方提供辦理過户手續相關房產證、土地使用證及身份證明。乙方辦理完相關房產過户手續後,30日內乙方必須將餘款9.5萬元(玖萬伍千元整)一次性付清。

3、甲、乙雙方簽定此合同後,在餘款支付時,非乙方原因造成餘款支付延遲的,乙方不承擔相關責任;因乙方原因造成餘款支付延遲的,乙方將向甲方支付違約金1000元(壹仟元整)。

4、辦理相關手續的費用由乙方承擔。

5、經雙方協議甲方將抽油煙機、過水熱、數字電視、照明燈等設施已列入出售房屋的總房款內,甲方搬出時不得拆除。

6、乙方付清全款後,甲方必須保證其住房無任何貸款及電費、水費、取暖費、物業費、衞生費、電視費等費用。

7、甲方在收齊所有房款當日,必須將房屋、地下室、小房的所有鑰匙交給乙方。(此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房屋銷售合同 篇5

甲方(委託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電話:

傳真:

乙方(受託方):武漢匯得行地產投資顧問公司

地址:武漢市新華路186號福星國際商會大廈703室

法定代表人:

電話:--------

傳真:--------

甲、乙雙方本着互利互惠及誠實信用的原則,經友好協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有關規定,就乙方獨家代理銷售甲方開發經營或所有的事宜達成以下協議,並承諾共同遵守。

第一條 合作方式和範圍

甲方委託乙方作為獨家銷售策劃及代理單位,策劃並銷售產權屬於甲方的位於 項目,該項目為(別墅、寫字樓、公寓、住宅),總建築面積共計平方米,委託銷售面積共平方米。

項目詳細指標及相關資料作為本合同附件(附件一),甲方於合同簽訂後的天內提供給乙方,以保證銷售策劃和代理的順利實施。

第二條 委託銷售代理期限及進度

1、本合同代理期限:(1)自的 個月;

(2)自年 月 日至 年 月日。

在本合同到期前的天內,如甲乙雙方均未提出反對意見,本合同代理期自動延長個月。本項目開盤銷售的條件為:

A. 甲方就所委託的物業取得《預售許可證》等開盤所需的全部合法證件;

B. 銷售中心完成並具備銷售條件:大堂、電梯廳、樣板樓層裝修完成;

C. 在開盤後的3個月的銷售期內確保一個秋季或春季的銷售黃金季節;

D. 至少一部電梯到位;

E. 宣傳物料到位;

F. 距離入夥時間不能超過九個月;

G. 整體廣告推廣費用(報紙廣告、户外廣告、電視/電台廣告等)不低於銷售總金額的 %。開盤前廣告投入不低於整體推廣費用的 %。

2、銷售代理進度

A. 第一階段:從項目銷售開盤之日起 月內,乙方完成委託銷售總面積的%,廣告費投入原則上不低於廣告總預算的%;

B. 第二階段:從項目銷售開盤之日起 月內,乙方完成委託銷售總面積的%,廣告費投入原則上不低於廣告總預算的%;

C. 第三階段:從項目銷售開盤之日起 月內,乙方完成委託銷售總面積的%,廣告費投入原則上不低於廣告總預算的%。

3、在本合同有效代理期內,除非甲方或乙方嚴重違約,雙方不得單方面解除合同。代理期滿後雙方視銷售合作情況再行協商後續合作事宜。

第三條 費用負擔

1、本項目的推廣費用(包括但不限於報紙電視廣告、印製宣傳材料、售樓書、 製作沙盤等)由甲方負責支付。該費用應在費用發生前一次性到位。

2、具體銷售工作人員的開支及日常支出由乙方負責支付。

第四條 銷售價格

銷售基價(本代理項目各層樓面的平均價)由甲乙雙方確定為元/平方米,乙方可視市場銷售情況徵得甲方認可後,有權靈活浮動。甲方所提供並確認的銷售價目表為本合同的附件(附件二)。

第五條 策劃費、代理費及支付

1、策劃費及支付方式

(1)甲方應支付乙方營銷策劃費共計人民幣 元(¥);

(2)合同簽訂後的內,甲方應向乙方支付首期款計人民幣 元(¥ );餘款 元(¥)於乙方所提交的《項目銷售執行報告》經甲方確認後的三日內付清。

2、代理費計算及支付方式

(1)代理費率:

備註: ①銷售率:實際售出面積和可銷售面積的百分比;實際售出面積以客户簽訂的《商品房買賣合同》的累計面積為準,當期計算的代理費率根據此銷售率確定。

② 代理費率:當期代理費率根據同期銷售率確定;代理費的結算時間以客户合同簽約後的實際到款時間為準。

③ 根據實現的銷售金額按照以上約定費率計取代理費,代理費率隨代

理期內實現的銷售率遞增而遞增,並在執行較高消費率進行結算時,其超過上檔部分按照上述表格中分段對應的代理費收取。

(2)每月應收代理費計算公式為:當期應收代理費=當期合同簽署累計到帳金額(以市場公開的價格表和同期付款方式為準)×當期代理費率;

(3)雙方商定每月 日為結算日,甲方自結算日起三個工作日內與乙方結算代理費;甲方應在結算認定後的三日內支付當期代理費。

第六條 甲方權利和義務

1、在本合同約定的銷售代理委託期限內,甲方不再委託第三方銷售或自行銷售本合同委託銷售物業。

2、在開盤發售前配合乙方處理有關銷售事宜,向乙方提供所委託物業的有關證照(包括但不限於:國有土地使用權證書、建設用地批准證書和規劃許可證、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和開工證、商品房銷售證書、商品房預售許可證、商品房銷售許可證;舊有房地產,甲方應提供房屋所有權證書、國有土地使用權證書,甲方營業執照副本複印件和銀行帳户;)及關於代理銷售該項目所需的有關資料(包括但不限於:外形圖、平面圖、地理位置圖、室內設備、建設設備、電器配備、樓層高度、面積、規格、價格、其他費用的估算等),確保銷售工作的順利開展。

3、保證本項目所提供資料的合法性、準確性,確保乙方合法向認購者銷售該物業。負責與有關部門申辦該項目有關售樓、按揭的所有手續,並承擔相關責任。甲方保證若客户購買的的實際情況與其提供的材料不符合或產權不清,所發生的任何糾紛均由甲方負責。

4、協助乙方制定整體銷售策略,在項目營銷各階段與廣告公司、製作公司、裝修公司及各媒體等簽訂合約,承擔有關宣傳推廣、廣告、銷售資料及銷售現場包裝等所需的各項銷售推廣費用。甲方應積極配合乙方的銷售,負責提供看房車,並保證乙方客户所訂的房號不發生誤打。

5、向乙方提供合法的銷售面積、套內使用面積及公攤面積證明。

6、甲方按雙方共同商定的銷售執行方案確保工程進度。負責銷售現場清理、銷售中心的裝修、包裝佈置、辦公設備(如電腦、文件櫃)到位等工作。

7、合同正式簽訂後,甲方應在本項目所有甲乙雙方確認的推廣宣傳品(樓書、摺頁、媒體及各種形式廣告載體)上和營銷活動中標識“代理商:武漢匯得行地產投資顧問公司”字樣。

8、按時與乙方結算代理費並及時支付。如有拖欠,則按所欠代理費總額每日的計付滯納金,按天累計計算。

9、負責收取客户購房定金、首期款、房款及相關的房地產税費,與客户簽訂房地產買賣合同,辦理各種購樓手續。

10、非乙方之過錯造成的索賠或其他法律責任,由甲方負責並承擔責任

第七條 乙方權利與義務

1、承接甲方項目策劃、銷售代理業務,成立項目專案工作小組,按照銷售代理進度要求盡責盡職為甲方服務,按時、按質、按量地完成甲方委託的各項工作內容,並對甲方提供的所有資料保密。乙方責任:

2、在合同期內,乙方應做以下工作:

(1)制定推廣計劃書(包括市場定位、銷售對象、銷售計劃、廣告宣傳等等);

(2)根據市場推廣計劃,制定銷售計劃,安排時間表;

(3)按照甲乙雙方議定的條件,在委託期內,進行廣告宣傳、策劃;

(4)派送宣傳資料、售樓書;

(5)在甲方的協助下,安排客户實地考察並介紹項目環境及情況;

(6)利用各種形式開展多渠道銷售活動;

(7)在甲方與客户正式簽署售樓合同之前,乙方以代理人身份簽署房產臨時買賣合約,並收取定金;

3、在簽署本合同書及甲方支付策劃費之首期款後,在個工作日內,向甲方提交《項目銷售執行報告》(見附件三),在得到甲方認可後收取策劃費末期款。同時制定銷售方案和宣傳推廣計劃,經甲方確認後組織實施。

4、乙方在銷售過程中,應根據甲方提供的項目的特性和狀況向客户作如實介紹,盡力促銷,不得誇大、隱瞞或過度承諾。

5、如果乙方代收款項,乙方收取客户所付款項後不得挪作他用,不得以甲方的名義從事本合同規定的代售房地產以外的任何其他活動。

6、與甲方在委託範圍內合作,完成有關推廣及宣傳活動。指派專業人員參加必要的本項目相關的聯席會議,從銷售角度為甲方提供意見和建議。

7、依據確認的《項目銷售執行報告》,嚴格按照雙方共同商定的銷售方案組織好樓盤的銷售工作,負責管理銷控表,可根據銷售各階段的.實際情況合理調配資源。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擅自改變銷售計劃,不得任意放盤和調價銷售;若遇特殊情況,乙方應獲得甲方書面認可後作為個案協調處理。

8、詳細記錄廣告效果及銷售情況,並每週向甲方書面報告銷售進度,供雙方及時調整銷售策略。

9、乙方應信守甲方所規定的銷售價格,非經甲方的授權,不得擅自給客户任何形式的折扣。在客户同意購買時,乙方應按甲乙雙方確定的付款方式向客户收款。若遇特殊情況(如客户一次性購買多個單位),乙方應告知甲方,作個案協商處理。

10、對每個單元的代理責任,在客户繳付首期購房款、簽訂《商品房買賣合同》並協助甲方督促業主提供按揭資料、簽訂商品房擔保按揭合同後即告結束。

房屋銷售合同 篇6

賣方:(以下簡稱甲方)

買方:(以下簡稱乙方)

甲、乙兩方就房屋買賣事項經過多次協商,一致同意訂立合同條款如下,以資共同遵守。

一、甲方願將自有坐落於的樓房,面積為 平方米;13_6户型的房屋出售給乙方。

二、上列房屋包括附屬設備,兩方議定房屋總價款為人民幣萬元(含萬元房屋基金),由甲方售賣給乙方。

三、房屋價款乙方分二期付給甲方。第一期,在兩方簽訂買賣合同之日,付

人民幣萬元;乙方所欠尾款在簽訂合同當日後30天內付清。每期付款,甲方收到後出具收據。

六、乙方全部或一部分不履行本合同第三條規定的日期給付甲方房價款時,乙方須承擔購房屋款10%違約金,同時甲方有權收回房屋。

七、本合同的附件與合同有同等效力。如有未盡事宜兩方協商解決。

八、本合同一式2份,甲乙兩方各執1份。

甲方(簽字):

乙方(簽字):

房屋銷售合同 篇7

甲方:

乙方:

鑑於:

1、甲方已取得開發商廣州新發實業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新發公司”)的授權,獨家代其銷售位於廣州市增城新塘鎮東進東路8號的新都盛世名門小區觀雲閣、宏城匯組團的住宅、商鋪。

2、為進一步解決員工住房問題,華南師範大學有意組織員工以優惠價格購買甲方負責銷售的商品房。

為了讓華南師範大學員工獲得最大限度的優惠,現甲方準備面向華南師範大學舉辦專場團購活動(下稱“本次團購”)。現甲、乙雙方就華南師範大學組織員工參加本次團購活動的基本事宜,初步達成如下意向書:

第一條 乙方認購的商品房概況

1、乙方團購住宅商品房位於廣州市增城新塘鎮白江村牛欄頭文祭嶺地塊,廣州新發實業有限公司已經以出讓方式取得商業、住宅土地使用權,土地使用權證號為增國用(20xx)第B0401478號,並已取得項目觀雲閣組團的《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許可證編號:建字第440號)和《建設工程施工許可證》(許可證編號44012520xx10130101)。

2、乙方認購的房屋位於 棟 房,建築面積為 平方米,套內面積為 平方米。最終結算商品房價格的建築面積(包括套內建築面積和公攤建築面積),以房管部門測繪的面積為準。

第二條 乙方認購的條件

1、乙方需為華南師範大學正式員工(以華南師範大學出具的工作證明為準)。

2、乙方與甲方指定的第三方(廣州市新基裝飾工程有限公司)簽訂《裝修合同》(《裝修合同》文本見附件)後方可參加本次團購,裝修價款為建築面積每平方米 1600元。如乙方不接受該《裝修合同》或解除《裝修合同》的,乙方的團購資格喪失,不能享受團購價格;乙方的團購資格喪失後,乙方可以選擇退房或向甲方補足團購價與團購時的市場價(建築面積每平方米1200元)的差額部分。

第三條 本次團購的商品房的價格

乙方團購的新都盛世名門商品房的優惠價格(毛坯價,不含裝修)為:按建築面積計每平方米人民幣 元,乙方認購的 棟 房(暫以建築面積 平方米計)的房屋總價款(毛坯價,不含裝修)為人民幣 元(最終結算商品房價格的建築面積(包括套內建築面積和公攤建築面積),以房管部門測繪的面積為準)。乙方參加團購後,甲方保證乙方能以該價格條件與開發商簽訂正式的《商品房買賣合同》。

第四條 本次團購的流程

1、華南師範大學負責組織甲方與乙方簽訂本《團購意向書》和《裝修合同》,非經甲方和華南師範大學一致同意,乙方不得將依據本《團購意向書》取得的團購資格轉讓給第三方。

2、乙方根據該《裝修合同》約定的金額繳納裝修款。

3、甲方應在20xx年3月31日前,安排裝修公司負責提供2間裝修樣板房供乙方挑選,如乙方不接受該裝修標準,可要求解除《裝修合同》,乙方選擇解除《裝修合同》的,退還《裝修合同》的正本,由甲方保證裝修公司於15日內將全部裝修費用無息退還給乙方,乙方喪失本次團購的資格,不能享受本次團購的團購價格。

4、在開發商新發公司取得《房屋預售許可證》的 5日內,甲方通知乙方簽訂《商品房認購協議》,乙方憑上述《裝修合同》及裝修款繳付憑證,與開發商新發公司簽訂《商品房認購協議》。

5、乙方根據《商品房認購協議》的約定簽訂《商品房買賣合同》,並按《商品房買賣合同》的約定支付購房款,甲方保證開發商按《商品房買賣合同》交付房屋給購房者,並依約為購房者辦理產權證。

6、鑑於各方一致同意前述的團購條件,因此如乙方在任何時候解除前述《裝修合同》的,乙方不再享受按照本團購方案的優惠價格購房。乙方在尚未與開發商簽訂《商品房認購協議》及《商品房買賣合同》前提出解除《裝修合同》的,甲方有權拒絕安排乙方與開發商簽訂《商品房認購協議》及《商品房買賣合同》;乙方與開發商簽訂《商品房認購協議》及《商品房買賣合同》後提出解除《裝修合同》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補足團購價與團購時的市場價(建築面積每平方米1200元)的差額部分;如乙方在解除《裝修合同》後 5日內仍未補足上述房款差價的,乙方已支付的裝修款自動轉為上述房屋差價,作為對甲方的補償。

第五條 工期及工程進度

開發商新發公司應於20xx年 12月前完成全部工程建設並通過竣工驗收。在施工過程中,如遇施工困難、政策性因素、政府行為或政府方面責任,以及不可抗力事件等非甲方責任原因,從而導致工期延誤的,上述工期可相應順延。

第六條 本次團購商品房的裝修及驗收

為了讓乙方能夠儘快入住,乙方簽署前述《裝修合同》即視為同意裝修公司在開發商許可的情況下進行裝修,由乙方一次性驗收帶裝修的商品房,由裝修公司承擔裝修工程的質量責任。

第七條 爭議的解決

鑑於裝修公司為甲方指定單位,甲方承諾為乙方的裝修款項安全提供擔保。即在乙方依據本合同可要求裝修公司退還裝修款項時,由甲方與裝修公司承擔退款的連帶責任。

凡因履行本協議所發生的爭議,與華南師範大學無任何關聯,華南師範大學不承擔任何責任,甲、乙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並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八條、其他事項

1、本協議一式貳份,協議各方各持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協議自甲、乙雙方蓋章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房屋銷售合同 篇8

出賣方(甲方):______________

購買方(乙方):______________

甲方及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其他有關規定,為明確買、賣雙方的權利義務關係,經協商一致,於__年___月__日簽訂商品房銷售合同(以下稱“該合同”),並同意根據該合同之有關規定簽訂本協議,以補充該合同未盡善之部分,共同遵守。

1.甲方依據《商品房銷售許可證》第____號將在____市區____路____號的____單元____層____號的商品房(以下稱“該商品房”)出售給乙方。

2.土地使用期限自____________起____________止。

3.該________之建築材料及設備以附錄________為標準。

4.甲、乙雙方同意按附錄所列之該商品房售價及付款辦法付款。對交款日期及付款方式,乙方必須嚴格遵守。

5.如乙方未能根據附錄____之規定期限依時交付樓價款者,由滯付之日起計算直至付款之日止,乙方每日須按該合同第____條向甲方支付該合同所列出之滯納金。同時甲方還可以書面方式催乙方付款。如乙方逾期七日仍未依時支付樓價欠款及/或滯納金,甲方有權視乙方違約而作中途退房處理並有權終止該合同及本協議。甲方可以書面通知乙方解除該合同及本協議,並報知_______市房地產管理機關備案後另行出售。乙方已付之樓價款由甲方按該合同第八條之規定扣除違約金及/或滯納金,並於甲方將該商品房另行售予他人時,賠償甲方因轉售引致的損失後,退回乙方。轉售如有盈餘,則歸甲方所有。乙方已付樓價款不足以支付違約金及損失賠償時,甲方保留追究乙方法律責任之權利。

6.乙方應於甲方發出該商品房交付使用通知書之日起十四天內,按甲方指定的地點及方式付清樓價餘款(若有)、滯納金(若有)及其他乙方在該合同及本協議下應繳的款項,並接受甲方移交鎖匙;否則甲方將有權根據本協議第5條收取滯納金及/或違約金並安排處理該商品房,乙方不得對此提出任何異議。乙方並須向甲方負責因乙方逾期收摟而引致的任何損失及費用。收樓前如該商品房有未妥善之處,乙方不得藉此拒絕收樓。

7.乙方繳清本協議第6條的款項後,應即辦理領取該商品房鎖匙的手續,甲方向乙方移交鎖匙當天即視為乙方實際對該商品房收樓之日。如乙方於繳清該款項後十天內仍未辦理該手續,視為乙方已實際收樓。

8.在乙方實際對該商品房收樓後如該商品房被他人佔用或遭受損毀或物業內部的設備、設施被破壞,概由乙方自行負責。

9.如遇下列特殊原因,甲方可無須根據該合同所訂定之日期將該商品房交付乙方,並可延期交付該商品房予乙方使用,而不用承擔任何違約金及/或滯納金。

(1)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災害或其他事故;

(2)施工過程中遇到不能及時解決的異常困難及重大技術問題;

(3)其他非甲方所能控制的因素;

(4)承建商之延誤;

(5)市政府配套設施及安裝之延誤;

(6)政府部門延遲文件之批准;

(7)圖紙之更改;

(8)無法預見的意外事件;

(9)為執行當時政府的法規而引致的延誤;

(10)供水、供電部門未能按時接通室內外的水電設施。

甲方應將延期原因以書面通知乙方,乙方不得提出異議。如有特殊需要或在不能預見的情況下,甲方須再度延期支付該商品房予乙方使用,甲方則須出示承建商有關文件及得到有關政府部門的批准,方可再度延期。

10.除甲方根據該合同或本協議之規定有權逾期交房外,如甲方逾期交付該商品房予乙方使用,由該合同或本協議規定的期限或經延期屆滿之日起至交付使用日止,甲方須按該合同第_______條之規定向乙方支付該合同所列出的滯納金。但如果由該合同期限或依本協議第9條款經延期後之日起一百八十天後,甲方仍未能將該商品房交付乙方使用的,即視為甲方違約。屆時乙方有權在三十天內單方面以書面提出解除該合同及本協議,並報_______市房產管理機關備案。甲方應將乙方已付之一切款項、上述滯納金及該合同第_______條規定的違約金在接獲乙方書面通知後三十天內退付乙方(但乙方已付之律師費、公證費、交易費及乙方已向政府繳納的税費概不獲退還),但乙方將不得要求其他賠償。如乙方在三十天內未以書面解除該合同及本協議,則甲方每月應照以上方法,支付滯納金予乙方。

11.甲方有權更改該商品房之圖紙,如更改後該商品房面積不多於或不少於原出售面積之10%,乙方不得提出異議,但該商品房售價則因面積多少而增減。如少於或多於原出售面積之10%,乙方可選擇接受新面積,而售價亦因面積多少而增減或在收到該商品房交付使用通知書後七天內以書面提出取消該合同及本協議,甲方將在收到通知書後十四天內將乙方所交樓價款無息追還(但乙方已付之律師費、公證費、交易費及乙方已向政府繳納的税費概不獲退還),甲方亦可以將該商品房另賣予別人。有關該商品房建築面積、建築設計、裝修規格以及設備均以房產執照載明為準。該商品房之圖紙及規劃如有更改,以有關部門批准之圖紙及規劃為標準,不再通知。乙方不可提出異議。

12.《房產執照》詳列之面積與出售面積有差距的,差距在正負2%內時,互不補/退差價,超過正負2%之部分,甲、乙雙方應當互相返補。

13.甲方須根據該合同第五條款負責保修該商品房,但對因任何不可抗力或由乙方過失或其他人為原因造成的損壞或改動或在保修期滿後出現的問題概由乙方負責,甲方不負保修之義務。如該商品房經乙方裝修改變原狀,甲方亦無須負保修之義務。

14.乙方除按時繳付該合同及本協議規定之樓價款外,並同意在簽訂本協議及在接收該商品房之前,按政府部門和甲方及大廈管理公司之要求繳清契税、交易費及管理費、保證金等應付之費用。

15.乙方在接收該商品房後,須承擔該商品房的一切風險及負責支付該商品房的一切税費及/或其他費用。

16.乙方使用該商品房時必須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法律、法令和社會道德,乙方所購商品房只可作附錄所列用途使用,並確認和遵守該大廈管理公約。乙方在使用期間未得該大廈的管理人及責制市有關的建設和房地產管理部門批准,不得擅自:

(1)改變該商品房的外觀及結構;

(2)改變使用功能;

(3)設置工場;

(4)儲存任何違禁品;

(5)在該商品房內加建任何部分和上蓋。

如確需改變,乙方應取得設計之有關部門和房產管理之有關部門的同意,並辦理相應的手續,且該商品房如有損壞應自費修繕。乙方因裝修而影響該大廈的整體觀瞻,甲方有權提議改變或終止乙方裝修。因乙方擅自改變該商品房的外觀及/或結構而損害了他人利益或者造成嚴重後果,所引起的法律及經濟責任概由乙方完全承擔。

17.自本協議簽訂日起,乙方或其承讓人應按政府有關規定繳納該商品房土地使用費及其他一切應繳之費用及税項。

18.該商品房建成後乙方享有該商品房之房產權及相當於該商品房建築面積佔大廈總面積比例的土地使用權,該大廈除甲方已售出的房屋外全屬甲方所有。甲方有權保留以下絕對權利而不需得到乙方同意:

(1)按政府的規定製定大廈管理公約,決定大廈管理人、管理費用的分攤及管理人的酬金;

(2)將該大廈任何部分(除該商品房及其他已賣出的單位外)改變為該大廈之公共部分,及隨時收回該部分歸甲方所有;

(3)將該大廈任何部分(除該商品房及其他已賣出的單位外)賣出或交還政府;

(4)有權更改該大廈或其中任何部分之名稱及編號,無須向業主負責任何因此而引起的損失、費用或開支。

19.乙方在轉讓該商品房時,應於有關轉讓文件簽署之日起立即就使用變化情況以書面通知管理人(管理人未收到通知前乙方要負責該商品房應支付的管理費用)。

20.該商品房於交付後,由甲方委託之公司負責及實行統一管理。乙方理解並同意由甲方擬訂的該大廈之管理公約為該合同及本協議不可分割之組成部分。乙方必須在簽署該合同及本協議之同時,與甲方簽署該大廈之管理公約的承諾書。乙方的承讓人必須簽署該大廈管理公約之承諾書,同意無條件嚴格遵守所有該大廈管理公約之條款、規定及分擔與管理該大廈有關的一切費用和税項而不得提出異議。

21.乙方出租、轉讓、繼承或抵押該商品房時,必須向房管部門辦妥合法手續。出租、轉讓、繼承及/或抵押合約中必須載明受讓人、租用人、繼承人、抵押權人應當無條件接受大廈管理公約。受讓人、租用人、繼承人必須在和該大廈管理人簽訂該大廈之管理公約的承諾書後,方可佔用該商品房。受讓人、租用人、繼承人向管理人簽訂承諾書之前的一切管理費用由乙方承擔。

22.乙方及其承讓人必須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和當地有關的法律及政令按時繳交應繳付的地税及其他市政通訊、水、電費用。同時乙方及其承讓人於入住時必須償還甲方代墊付之水、電力、煤氣、電話等之開户費、按金、表費等支出。

23.如乙方更改通訊地址,必須以書面通知甲方。

24.甲方根據該合同及/或本協議發出通知書予乙方(包括交付使用通知書),如甲方根據其記錄之乙方最後通訊地址,經郵局將通知書寄往乙方,在寄出48小時後,甲方可當作乙方已收到通知書處理。

25.本協議為該合同的組成部分,有同等法律效力。

26.本協議的訂立、變更、解除、終止及訴訟均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法令和地方政府有關規定,並受其制約。

27.本協議的附錄均為本協議的組成部分,本協議書寫及印刷之文字均具同等效力。

28.甲、乙雙方如在履行合同中產生爭議,應及時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雙方可直接向有管轄權之人民法院起訴。

29.該合同及本協議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送所在地房地產交易市場登記機關一份、公證機關一份。各份均具同等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房屋銷售合同 篇9

開發商:

諮詢公司:房地產諮詢有限公司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和《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合同法》的有關規定,經友好協商,就開發商委託諮詢公司獨家策劃、銷售開發商開發經營的房地產項目事宜,在互惠互利的基礎上達成以下協議,並承諾共同遵守。

一. 代理事項

開發商委託諮詢公司獨家策劃、銷售開發商在 項目,規劃許可證號為 號,總佔地面積總建築面積約平方米(以下簡稱本項目)。

在代理合同有效期內,諮詢公司為開發商在 (地區)委託的獨家策劃銷售代理商,開發商不得在(地區)指定其他代理商。

二. 代理權限

諮詢公司代理開發商對本項目的宣傳、策劃、銷售等一切對外活動,必須以開發商名義進行,並在本合同約定或開發商批准、授權範圍內行使代理權。

三. 代理責任

諮詢公司在開發商授權範圍內的一切代理活動,由開發商承擔民事責任。諮詢公司未經開發商授權或超越代理權限的代理行為,由諮詢公司自行承擔民事責任。

四. 代理期限

自雙方簽字蓋章合同生效之日起,至項目全部經過工程質量驗收並可交付使用後三個月止。

五.代理計劃的實施

諮詢公司對項目進行的宣傳、策劃、銷售等活動的計劃書及所需費用預算應以書面報告形式提交開發商,經開發商同意、批准後方可實施執行。

六.代理工作方式

1.諮詢公司負責組織銷售人員隊伍,在開發商提供的銷售中心完成前台現場銷售工作(即所有需與客户聯繫溝通的工作)。前台現場銷售工作包括現場接待客户、簽署《商品房購房協議書》(又稱《訂購書》)、引導客户簽署《商品房買賣合同》、《商品房按揭貸款申請表》及《商品房抵押貸款合同》等。

諮詢公司應委派不少於2名的項目管理人員到達現場辦公,保證與開發商工作人員的溝通與協商,完善前台現場銷售工作。

2.開發商應委派不少於3名的工作人員完成後台簽約及辦證工作。後台簽約工作包括收取訂金、簽署《商品房買賣合同》、收取房款、協助銀行簽署《商品房抵押貸款合同》、辦理《房屋產權證》等工作。

3.開發商負責提供銷售中心的保安及清潔工作人員和相關費用。銷售中心的日常工作由諮詢公司負責統籌管理,雙方工作人員按統一的管理制度進行工作。

4.甲乙雙方設置例會制度,定期研討銷售工作,根據市場需求,對銷售工作進行調控。

七.代理費用

1.諮詢公司的代理費用按諮詢公司實際代理銷售的商品房銷售總金額的百分比提取,具體百分比按以下條款規定執行。銷售代理費由開發商以人民幣形式計算和支付。

2.自開發商取得具體單元的商品房預售許可證並經開發商書面批准對外銷售之日起至該單元交樓為銷售週期,若開發商未書面批准對外銷售,則銷售週期順延。在開發商書面批准具體單位對外銷售並正式開盤至該單元封頂,諮詢公司銷售的銷售面積應達到該單元總面積的%,如諮詢公司達到以上銷售率,代理費用按商品房銷售總金額的1.2%提取。(否則,代理費率相應減少0.05%,即1.15%。)如諮詢公司在正式開盤至封頂時達到 %的銷售率,代理費相應增加0.05%,即1.25%

3.諮詢公司的代理費用以代理期限內商品房實際成交均價情況確定如下:本項目的住宅銷售均價不能低於3650元/m2,代理費用按商品房銷售總金額的1.2%(按以上第2點具體銷售率調整代理費比例)提取。開發商按照具體單元的銷售,按以下約定給予諮詢公司獎勵:

商品房銷售均價在3650元/ m2以上,在3650~3800元/ m2範圍內的那部分銷售金額代理費按以上第2點計算,超出3800元/m的那部分銷售金額代理費用按超出部分總金額的10%提取。

4.在代理期限內,諮詢公司代理銷售商場、車位,其代理費用按銷售總額的

1.2%計算。

八.代理費用支付

1.開發商同意按下列方式支付銷售代理費: 對每一個銷售單元開發商與客户簽定《商品房買賣合同》並收取首期房款後,需向諮詢公司支付銷售金額1.2%的銷售代理費,諮詢公司的代銷責任即告完成。但本合同履行期間諮詢公司應按本合同第六部分第1點完成代理工作。

開發商每月8日前與諮詢公司結算上月的銷售代理費用,諮詢公司在收到開發商的代理費用後一個工作日內應向開發商開具正式税務發票。

2.甲乙雙方每月8日前結算的銷售代理費用均以上月的銷售總額1.2%提取。關於諮詢公司按本合同第七條規定,在規定時間內超額完成的計提比率和超出規定均價所計算的提成金額在合同期內的最後一個月內結清。諮詢公司應同時向開發商辦理代售資料移交。

3.若客户簽署《商品房買賣合同》並繳付首期房款後違約和按揭後退房違約,所交房款、訂金及罰金歸開發商所有,諮詢公司不需退還相應的銷售代理費;對同一單位的銷售,諮詢公司只收一次代理費。

九.銷售定價

1.銷售價格由甲、乙雙方商討制定,並由開發商確認。諮詢公司按照經開發商確認的銷售價目表進行銷售,諮詢公司無權自行調整銷售價格。如諮詢公司銷售價格低於開發商書面確認的銷售價目表,則低於開發商定價部分應由諮詢公司補足。

2.開發商所提供並確認的銷售價目表及諮詢公司制定並得到確認的促銷優惠措施方案作為本合同的附件。

十.項目總體營銷費用的控制

1.本項目總體營銷費用按總銷售額的3%為控制原則,由開發商負責支付。諮

詢公司制定的整體營銷執行方案的費用預算不得超出此限。

2.甲、乙雙方均應在高效、經濟的原則上對本項目的總體營銷費用科學地運用。諮詢公司制定的廣告宣傳推廣方案、公關活動方案、促銷活動方案等費用預算和開發商提議使用的相關營銷費用都必須經甲、乙雙方共同確認並書面批准方可做為總體營銷費用控制的標準。

3.本項目的總體營銷費用包括報紙、電視等媒體宣傳、路牌及户外廣告牌、公關促銷活動費用、銷售物料製作和印刷、銷售中心現場佈置及維護、模型製作、現場和後台與銷售業務相關費用、現場辦公費用及保安和清潔費用等。

十一.雙方設例會制度,定期研討銷售工作,有需要時對銷售工作進行適當調整。雙方應配合對方的工作,一切以銷售為重,提供一切便利條件為買家辦理所有購房手續。

十二.開發商責任

1.開發商應向諮詢公司提供以下文件和資料:

(1) 開發商營業執照複印件和開户銀行帳號;

(2) 開發商應提供政府有關部門對開發建設香格里拉項目批准的有關證照。

包括國有土地使用權證書、建設用地批准書、規劃許可證、建設工程規

劃許可證、施工許可證和本項目的商品房預售許可證等相關證照的複印件。

(3) 關於銷售代理本項目所需的材料,包括立面圖、平面圖、地理位置圖、

室內設備、裝修標準、電器配備、樓層高度、銷售(測繪)面積、規格、物業管理收費標準及其他費用的估算等。

(4) 諮詢公司代理銷售該項目所需的購房訂購書。

以上文件及資料,開發商應於正式對外銷售15天前向諮詢公司交付齊全。

房屋銷售合同 篇10

委託方(以下簡稱甲方):

代理方(以下簡稱乙方):

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現就甲方自有產權的不動產,交由乙方房地產中介機構負責代理銷售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不動產基本情況:  甲方自有產權的不動產位於____市____區____單元第____層,共____(套),房屋結構為____,建築面積____平方米,户型____ ;房屋所有權證號:____,屬於:____ 。附房屋狀況表。

二、銷售價格與收款方式:

1、甲方確認本合同指定的房屋銷售底價為____元/平方米,總價____元人民幣,乙方可視市場情況高於底價銷售, 銷售價超出甲方指定銷售底價部分,甲方得____ %、乙方得____ %。若銷售價低於甲方底價,須徵得甲方書面認可;

2、甲方確認由乙方代收房款。

三、甲方同意乙方客户的以下幾種付款方式:

四、結算方式:  雙方約定,自購房客户與甲方簽訂房屋買賣合同,房產證過户並交房後,方辦理房款結算手續。

一次性付款結算方式:

一次性付款是指即購房客户與甲方簽訂房屋買賣合同當日將全部房款支付到乙方帳户;

乙方代收購房款,在甲方自行辦理產權過户手續或委託乙方辦理產權過户手續後,自房產證過户完畢之日起三日內乙方將代收購房款轉予甲方。

按揭貸款的結算方式:購房客户與甲方簽訂購房合同後,購房客户向乙方支付首期房款後開始向銀行申請按揭貸款,接揭貸款手續獲批後,待房產證過户並辦抵押後,首期款由乙方付,按揭款由按揭銀行付清。

為保證房屋交易的安全性,房屋產權過户手續辦妥後,甲方接到乙方通知後,須憑本人身份證來乙方處領取房款,如委託他人取款的,應憑經公證的委託書(註明代收房款)及委託人身份證明領取,甲方系法人的,應以合同載明的開户行和帳號轉帳。

五、代理期限及代理權限:

1.本合同代理期限為 ____個月,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合同到期後,本合同自行終止。

2. 甲方全權委託乙方在不低於甲方售房底價的情況下與客户簽訂定房協議書,並代甲方收取房款。

3、在本合同有效代理期內,甲方不得指定其他人或中介機構銷售該不動產。

4、委託期滿仍未銷出者,甲方授權乙方可在委託底價內下浮  %出售。

六、代理費的收取

1、乙方的代理費為本合同所售不動產,在出售成功後按成交總額的____%收取,乙方實際銷售價格超出甲方指定銷售底價部分,甲方得 ____% ,乙方得 ____%。代理費由甲方以人民幣形式支付,由乙方從代收房款中扣除。

2.甲方在與乙方客户正式簽訂房屋買賣合同,乙方客户支付首期房款後,乙方即可獲得本合同所規定的全部代理費。

3、甲方委託乙方在信息宣傳系統上為該物業發佈廣告及帶購房客户到現場看房,雙方商定甲方向乙方支付信息發佈費、產證鑑定費及服務費合計____元。

七、雙方權利義務:

1、甲方向乙方提交如下房屋產權證明資料,並保證其真實、準確性。

1)、《土地使用權證》、《房屋所有權證》、房主身份證等有效證件的複印件及原件,乙方核對原件無誤後將原件交還甲方。

2)、已婚夫婦,房屋所有權在一方名下,但共同生活超過八年的,應證得另一方的書面同意。

3)、原購房協議書(另:如房屋是集體土地,應提交鄉、村辦及所屬村委會城管科證明)

4)、房屋平面結構圖及附屬設施説明清單、鑰匙等。

5)、房屋是否設定擔保等債權、債務的書面聲明。

6)、有委託人代辦的,應出具經公證的房主授權委託書原件及受託人身份證明。

2、甲方保證該不動產的產權清楚,若發生與之有關的權屬糾紛及債權、債務糾紛概由甲方負責清理,因此給乙方及乙方客户照成的經濟損失,甲方必須負責賠償。

3、乙方在與客户簽訂定房協議書合同後,甲方應在得到乙方通知後三天內來乙方處簽署銷售確認書,並與乙方客户會籤購房合同,如因甲方地址、電話變更,而未能通知甲方而給甲方所造成的損失概由甲方負責。甲方聯繫電話及地址以本合同所載的地址為準,經交郵即為送達。

4、甲方與乙方客户簽訂房屋買賣合同後,若雙方委託乙方辦理房產證的過户手續,應支付代辦費。

5、房產證辦理過户完畢,甲乙雙方結清房款,則本代理合同指定的不動產代理義務即告完成。

6、原則上,乙方要求甲方應在房產證辦理過户後,方交付房產給購房客户。特殊情況下,甲方願提前交房應書面通知乙方。

7、乙方系房地產的中介機構,依法承擔中介機構的權利義務。

八、違約責任:

1、乙方在委託代理期間,將委託不動產出售,並與購房客户簽訂定房協議書,如購房客户未履行定房協議書所規定條款,乙方有權終止定房協議書,並沒收定金;如乙方與購房客户簽訂定房協議書後甲方反悔的,甲方應支付違約金,違約金的數額為乙方客户繳納給乙方的定金。

2、甲方不得將該不動產委託乙方之外的任何中介機構和個人銷售,否則視為違約,應承擔違約責任。如甲方自行售出委託物業,應以書面形式提前3天通知乙方,否則乙方仍按未售物業出售,就此造成的經濟損失由甲方承擔。

九、乙方必須嚴守誠實、信譽、高效的服務原則,積極、主動、熱情地為甲方進行代理服務,乙方必須嚴守甲方有關商業機密不能外泄。

十、雙方一致同意本合同如發生爭議由 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該仲裁為終局。

十一、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為憑,本合同附件為主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十二、如有其它事宜,可簽訂補充協議。

甲方:               乙方:

代表:               代表:

聯繫地址:             地址:

聯繫電話:             聯繫電話:

開户行:

帳號:

簽約日期:  年  月  日於

房屋銷售合同 篇11

委託人(被代理人):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受託人(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訂立如下合同:

一、甲方自願將自己位於______市________________區_________路(街)_________號_________單元_________室的房產委託乙方代理銷售。

1.該房產房屋所有權證號為_________字第_________號 、_________字第_________號/使用權證號為_________號,建築面積/使用面積為_________平方米。

2.上述所售房產的基本情況為:

房型_________、結構_________、樓層_________ 、附屬設施__________。

3.該房產擬售價格為¥_________(大寫) 。

二、乙方接受委託後應按照《____市房地產中介行業規則(試行)》的要求提供服務、促成交易。

三、在房屋的交易過程中,乙方有義務協助甲方辦理權屬過户登記、房款交割、房屋管理權交接等工作,保障交易的安全性。

?

四、乙方協助甲方辦理完交易過户登記手續後,甲方應一次性付給乙方成交金額的_________%(超過_______萬的部分以_______%累計,低於_________元的按_________元收取)作為代理佣金。

五、甲方保證不與乙方介紹的客户私下聯繫,包括互留聯繫電話、地址等,否則視甲方有故意逃避代理佣金的行為。若私下成交,造成甲方利益受損或發生其他糾紛,乙方不承擔任何責任,並且乙方有權提出兩倍於代理佣金的賠償。

六、甲方保證該房產權屬清晰,無財務糾紛,如甲方故意隱瞞真實情況致使乙方遭受損失,甲方應承擔責任並給予補償。

七、委託有效期為____________。

八、若在委託期內甲方已通過其它渠道售出該房產,則本委託合同自行終止。

九、本合同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另行商定,並簽定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本合同在履行中發生爭議,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甲、乙雙方可依法向xx市仲裁委員會提出仲裁。

十一、本合同從甲方簽字、乙方蓋章之日起生效。

十二、本合同一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

甲方(簽字):_________ 乙方:_______(蓋章)

住址(單位):_________ 經辦人: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

聯繫方式: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房屋銷售合同 篇12

甲方:

乙方:

甲乙雙方為購銷____渡假村商品房事宜,經洽商簽訂合同條款如下,以便共同遵守。

一、乙方向甲方購買座落在____渡假村____組團內____樓房____棟。建築面積為____平方米。其面積以____省《建築面積計算規則》為準。

二、商品房售價為人民幣____元。其中包括配套的配電室、臨時鍋爐房、道路、綠化等工程設施的費用,但不包括建築税和公證費。

三、付款辦法:

預購房屋按房屋暫定價先付購房款40%,計人民幣____元,(其中10%為定金)。待房屋建設工作量完成一半時再預付30%。房屋竣工交付乙方時按實際售價結清尾款。房屋建築税款由甲方代收代繳。

四、交房時間:

甲方應於一九__年__月將驗收合格的房屋交付乙方。

五、乙方在接到甲方接房通知後的十天內將購房款結清。屆時乙方若不能驗收接管時,須委託甲方代管,並付甲方代管費(按房價的萬分之一/日計取)。

六、乙方從接管所購房屋之日起,甲方按照國家規定,對房屋質量問題實行保修(土建工程保修一年,水電半年,暖氣一個採暖期)。

七、違約責任:

1.本合同生效後,如乙方違約,乙方已繳定金不退;如甲方違約,則應雙倍退還定金。

2.甲方如不能按期交付乙方所購房屋時(除人力不可抗拒原因外),每逾期一天,甲方向乙方承擔應交房屋售價萬分之一的罰金。甲方通過努力交付房屋,乙方又同意提前接管時,以同等條件由乙方付給甲方作為獎勵。

八、乙方需要安裝電話,由甲方解決,費用由乙方承擔。

九、乙方對所購房屋享有所有權,但必須遵守國家有關房屋管理規定及渡假村管理辦法。

十、甲乙雙方如在執行本合同過程中發生爭執,應首先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如雙方不能達成一致意見時,應提交有關仲裁機關進行仲裁。

十一、本合同一式九份,正本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副本六份,雙方各執三份,正副兩本具有同等法律約束力。

十二、本合同雙方簽字蓋章經公證後生效。本合同未盡事宜另行協商。

十三、本合同附件:

1.房屋平面位置及佔用土地範圍圖(略)

2.____渡假村別墅暫行管理方法(略)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代表:        代表:

地址及電話:     地址及電話:

開户銀行:      開户銀行:

帳號:        帳號:

一九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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