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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託經營公司項目管理合同(通用3篇)

委託經營公司項目管理合同(通用3篇)

委託經營公司項目管理合同 篇1

委託人:

委託經營公司項目管理合同(通用3篇)

姓名:身份證:

通訊地址:聯繫電話:

公司名稱:法人代表人:

公司註冊地址:組織機構代碼:

委託代理人:身份證:

通訊地址:聯繫電話:

受託人

姓名:身份證:

通訊地址:聯繫電話: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及相關法律、法規,甲、乙雙方本着自願、平等、順暢合作、互利共贏的經營原則,經雙方充分協商,就委託經營__公司項目,訂立本協議,謹以共同遵守:

第一條:甲方自願將自己原經營的__公司委託給乙方實行統一經營管理,包括公司名稱、各種證件,所有公用及輔助設施,甲方不參與生產經營管理。

第二條:在本協議有效期內,甲方不得與任何第三方簽訂租賃合同。

第三條:本協議有效期自雙方簽訂之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第四條:甲乙雙方同意在協議簽訂後的第三年開始計回報金。

1、甲方同意乙方在協議簽訂後第一年虧損萬元人民幣。

2、乙方第二年零利潤上交。

3、乙方在第三年開始按年利潤的25%上交給甲方。

4、乙方負責確保在崗工人工資按國家政策發放。

第五條:協議簽訂後公司所有產生的政策性費用及會議費、辦公費、差旅費、招待費等由乙方負責。

第六條:由乙方在生產經營過程中,進行的大修、改造、改擴建等項目形成固定資產的,產權歸乙方所有,解除協議時由甲方按照國家相關規定、程序購買此項固定資產。

第七條:各級管理機構和管理人員的配臵使用,由乙方負責。

第八條:甲方原有的財賬、債權糾紛與乙方無關。

第九條:甲方的權力及義務

1、按本協議約定收取定額回報金的權利。

2、監督乙方在生產經營過程中遵守法律、法規的權利。若因乙方發生違法經營可能造成行政、經濟上的責任,甲方有權向乙方提出書面整改意見。若乙方收到甲方書面整改意

見三個月個不能改正時,甲方有權要求終止合同。

3、甲方有權對生產設施進行監督檢查。

4、甲方有義務為乙方提供一個良好的外部經營環境,負責辦理公司的消防、環保、安全等方面的許可證手續,發生影響委託經營時應承擔相應責任。

5、甲方保證乙方公用設施的正常使用。如:水、電、汽、路等。

6、甲方不得無故干擾乙方的自主經營權、人事權。

7、因訴訟、仲裁、發生民事糾紛案需辦理有關手續的,甲方有義務提供相應手續和幫助,費用由乙方承擔。

第十條:乙方權利和義務

1、委託經營期間,甲方出讓本協議約定之外產權時,同等條件下,乙方享有優先權。

2、委託經營期滿後,甲方需繼續委託經營或出讓產權時,同等條件下乙方享有優先權。

3、乙方有權獲取定額回報金之外的收益。

4、乙方有權在生產經營需要的情況下,對廠區或設備進行改造和改擴建。

5、乙方有義務選派有較高水平的管理人員,不斷提高管理水平,創造更大利潤效益。

6、乙方有義務遵守國家法律、法規進行生產經營、杜絕非法經營。

7、乙方有義務對委託經營期間的安全、環保等生產問題負責。

8、乙方有義務對生產設備,廠區進行日常維護與養護。

9、按約定的方式向甲方繳納約定的回報金。

10、其他依照國家法律法規和本協議應當享有的權利和義務。

第十一條:違約責任

如果一方不履行本協議或履行本協議不符合約定或單方終止合同的,應當承擔違約責任,由此給對方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全部賠償責任。

在委託經營期間內若遇不可抗拒的原因須解除協議的,雙方互相免責。

第十二條:本協議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甲、乙雙方自行協商解決,如協商無果,任何一方均可向當地人民法院起訴對方。

第十三條:本協議未盡事宜,雙方另行協商,所達成之補充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四條: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每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五條:本協議自雙方授權代表簽署之日起生效。

甲方:乙方:

簽署時間: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委託經營公司項目管理合同 篇2

合同編號:

項目名稱:

項目委託單位:

項目管理單位:

項目管理服務合同

項目委託單位:甲方

項目管理單位:乙方

為加強項目科學規範性管理,提高經濟效益,雙方遵循平等、自願、公平和誠信的原則,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建設工程項目管理規範》、《建設工程項目管理試行辦法》、《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以及其他法律法規的規定,經雙方協商一致,達成如下條款。

第一條 定義及解釋

在本合同中,除非上下文另有解釋,下列術語具有如下含義:

1.1項目:是指__________

1.2甲方代表:指由甲方指派,代表甲方在授權範圍內行使項目建設管理權的負責人。

1.3乙方代表(或項目經理):是指由項目管理單位指派,代表項目管理單位在合同範圍內行使管理權的負責人。

1.4第三方:指除甲方、乙方以外,與工程項目建設有關的任何其它單位、機構或實體。

1.5本合同適用的法律法規:國家和省市有關工程建設的法律、法規、規章和其他有關規定。

第二條 項目管理事項及項目概況

2.1 項目管理範圍:甲方委託乙方全面負責____________全部建安工程、電信、網通、有限電視工程的項目管理工作

2.2項目管理內容:乙方必須嚴格按照甲方的要求,為甲方提供全過程、全方位的項目管理服務,包括項目規劃及項目前期的準備工作;項目招標管理與設計管理;投資與合同管理;質量控制;進度控制;安全生產文明施工管理;信息管理;竣工驗收與移交管理;保修管理等。並負責實施甲方已批准的項目對內外策劃和宣傳工作及文化創新工作,力保甲方在舊城改造建設工作中的領先水平;對於由甲方另行委託的第三方服務單位,乙方負責協調管理其工作;完成甲方委託的其他工作(具體服務內容詳見合同附件)。

2.3 項目概況

項目名稱:_____________

項目建設位置:(由各項目管理公司填)

2.4甲方對乙方的授權範圍:乙方代表甲方負責本項目的進度管理、質量管理、安全管理、信息管理、合同管理和投資審核;協助甲方組織部分材料、設備的自行招標、詢價及定價工作;配合甲方協調外部事務,如質安站、執法局、環衞環保等,但對於所有涉及到投資及對外宣傳事宜的文件、資料,必須經甲方簽字並加蓋公章後,方具有效力。

甲方有權根據實際需要調整對乙方的授權範圍。

第三條 甲方的權利

3.1向乙方提出工程項目建設的總體要求和階段工作要求。甲方擁有對工程規模、建設方式、投資、建設標準、質量安全目標、總體進度目標和重要的階段性目標等重大事項的決策權;擁有對設計標準、規劃設計、生產工藝設計和設計使用功能的最終認定權,以及對工程設計變更的審批權。

3.3 辦理竣工驗收和交付使用資產手續後,有權對乙方審核的項目竣工結算進行審計。

3.4 對項目建設總規劃和建設節點計劃進行最終審批,並對建設項目計劃和工程的實施落實情況進行檢查和督促。

3.5對乙方提交的符合要求的工程資金使用計劃、進度計劃、計量報表、各類報告、現場簽證和工作聯繫單等進行審核、確認;有權要求乙方上報服務過程彙總所需要的各種資料。

3.6 協調本項目內乙方與其他合同主體單位的相互工作關係。

3.7 有權檢查和監督乙方的工作。

甲方根據乙方實際工作情況、月度工作計劃和工作總結報告,對乙方提供的項目管理服務進行檢查,檢查結果應與乙方進行溝通。乙方應對工作過程中的疏漏和不足及時進行整改。

3.8 項目管理成果的權屬

乙方遞交給甲方的各類項目管理報告、函件等工作成果所有權屬於甲方。

3.9 現場人員的更換

3.9.1 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更換違反工作紀律、職業道德或無法履行工作職責的項目管理人員,由此產生的一切費用由乙方承擔。

3.9.1對需要更換的任何項目管理人員,乙方應在收到甲方通知後5日內,及時安排新的並經甲方認可的專業人員到位。

3.10有權對乙方的違約行為按以下方式和本合同第十一條規定,要求乙方交納違約金。

3.10.1如乙方不能按照合同約定或甲方要求,在規定時間內保質保量地完成本合同第二條規定的工作,每出現一次,乙方向甲方植物貳仟至伍仟元的違約金,對於給甲方及第三方造成經濟損失的,乙方應當全額賠償。

3.10.2乙方工作人員如不能按照本合同第7.3條的規定到位、出勤和調整工作人員:出現開會遲到、開會通知不及時、不準確;提交工作計劃、工作總結、預結算及其他資料不及時、不準確等現象時,每發生一次。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支付伍佰至壹仟元的違約金,並在當月綜合考評中酌情扣分。

3.10.3乙方違反本合同7.4條的規定,或者乙方屢次不能完成合同約定的項目管理工作,經批評拒不改正或改正不徹底,或因乙方責任發哦知合同目標無法實現的,甲方有權單方面解除合同,並扣除乙方本期的項目管理費,給甲方造成的損失全部由乙方承擔。

3.11 對乙方的建議和決定,甲方具有審核權和最終決策權。

3.12甲方可以根據乙方在項目管理過程中的實際情況隨時調整服務內容,如調整服務內容與合同約定內容有較大出入時,應相應增加或減少項目管理服務費。

3.13 施工單位、監理單位有權對項目管理單位進行反監督

第四條 甲方的義務

4.1 支持乙方的工作

4.1.1 為順利開展項目管理服務提供所需的相關資料;

4.1.2 為乙方現場人員提供辦公用房一間;

4.1.3 負責向本項目其他參建方及有關部門明確乙方的身份和管理權限,並要求參建各方為乙方工作提供支持與配合。

4.1.4 在合理的期限內對乙方為完成本合同規定的工作而提交的任何報告、

合同、協議、信函等文件進行審批,或提出修改要求,或駁回上述文件。

4.2 甲方應按合同第九條的規定向乙方支付項目管理費用。

4.3對施工過程中政府執法部門的監督檢查及工程備案工作,甲方應提供文件或資料的支持。

第五條 乙方的權利

5.1對工程設計中的技術問題,按照安全和優化的原則,向設計人提出建議;如果擬提出的建議可能會提高工程造價或延長工期,應當徵得甲方的同意。當發現工程設計不符合國家頒佈的建設工程質量標準或設計合同約定的質量標準時,乙方有權要求設計人更正,並書面報告甲方。

5.2按照保質保量、保工期、保安全生產和降低成本的原則,審核工程施工組織設計和技術方案;有權對不合理方案提出質疑,並限期修改、完善。

5.3 主持項目建設有關協作單位的組織協調和項目管理工作會議。

5.4監督、審核本項目監理方發佈的開工令、停工令、復工令。

5.5乙方在管理過程中如發現第三方人遠工作不力,乙方報告甲方批准後有權要求第三方調換有關人員。

5.6在甲方授權範圍內可代表甲方享有授權範圍內的決策權。

5.8代表甲方核查承包單位工程款的使用情況,並根據實際情況彙報甲方。

5.9經濟簽證的審核權。現場簽證單應先與甲方進行溝通,然後乙方按程序組織監理及施工單位簽字蓋章,交跟蹤審計單位審核後,甲方予以確認。

5.10各項資金撥付的審核權。乙方有權審核各種工程款、甲供材料設備款、勘察設計費、監理費用的支付。

第六條 乙方的責任

6.1乙方在合同期內,應嚴格履行約定的義務,向甲方呈報管理工作規劃及相關工作計劃和建議。如因乙方管理失誤,造成質量安全問題或工期延誤,乙方應賠償甲方由此造成的一切經濟損失。

6.2乙方應對派往現場的工作人員進行安全生產管理教育,甲方不承擔非甲方原因而造成的任何人身傷害及財產損失。

6.3乙方在項目過程中必須保證自己的工作質量,在管理過程中嚴格按約定或甲方要求的時間提交工作成果和甲方要求的所以資料。

6.4乙方對其在合同中承諾的全部服務,應付有全部的和不可分割的責任。如合同終止,應於合同終止14日內,辦理包括第二條所列工作內容的交接,如因乙方原因每延誤一日,按已付款的0.5%支付違約金,最高不超過合同總金額的10%。

6.5乙方除定期向甲方提交書面項目建設報告外,還應將項目管理過程中預期會影響項目管理目標實現的情況或因素,及時向甲方提交書面報告,並提出方案或建議。如因乙方原因造成應當發現的問題沒有及時發現,或雖發現問題但未能及時向甲方提出報告、建議或採取有效防治措施,甲方因此所產生的一切經濟損失,乙方承擔連帶責任。

6.6乙方要嚴格審查監理單位及施工單位所上報的各種資料,並保證其資料的準確性和真實性;乙方應審查施工過程中的設計變更及工程簽證的合理性,並報甲方審定。

6.7乙方應自費準備開展項目管理工作所需的各類儀器、設備、並配備足夠的通訊設備,以保證乙方與甲方、跟蹤審計、監理方和承包方之間正常的快捷聯繫(所發生的費用由乙方自理)。項目經理和現場管理負責人須確保24小時通訊暢通。

6.8乙方按照甲方的要求做出各階段的資金使用計劃;審核工程總預算、階段預算、已完工程量統計、階段結算和竣工結算,其中單體工程總預算在乙方收到監理單位提交單體工程總預算後28日內審核完畢並報審計單位;月度已完工程量統計和階段結算與當月28日審核完畢並報甲方;竣工結算於建立方提交竣工結算審核報告和完整的竣工結算資料後28日內審核完畢並報甲方。

6.9對“四控”、“兩管”工作未完成承擔連帶受罰權。“四控”係指成本控制、進度控制、質量控制、安全控制,“兩管”係指合同管理和信息管理。

6.10保修期內乙方應落實1人負責保修期內的工作,做到隨叫隨到,必要時現場聯合辦公。對保修期內的質量問題分析事故原因、鑑定質量缺陷、明確費用劃分,組織質量最終鑑定。對有爭議的質量責任,乙方協調先行質量缺陷出來並根據最終的責任界定確定費用賠償責任。

第七條 乙方的義務

7.1 乙方應按照國家及地方政府部門的有關法律、法規和條例提供項目管理

服務。

7.2提供項目管理服務

7.2.1乙方應嚴格按照規劃部門批准的項目規模和甲方要求,完成本合同中約定的項目管理服務工作。

7.2.2乙方應嚴格按照甲方要求上報服務過程中所需要的各種資料,並保證資料的真實性、準確性及完整性。所有上報甲方的資料(除特殊要求外)均要由項目經理簽字並加蓋公章。乙方應按照甲方要求的時間遞交當月的項目管理工作總結及下月度的項目管理工作計劃,並經甲方批准後實施。

7.2.3需甲方供應或定價的原材料、設備、構配件,乙方要根據項目施工總進度考慮甲方的採購時間,必須提前40天報送供應計劃;乙方還應根據施工進度提前30天報送資金使用計劃。

7.2.4乙方負責對本片區(標段)的合同的起草及招標文件(競爭性談判文件)的審核,並保證質量。

7.2.5根據招標文件、建設工程施工合同及相關文件,審核施工現場簽證。積極配合甲方進行竣工結算的審核及結算時間、場地的安排等工作。

7.2.6根據現場發現的問題。及時與甲方相關人員反映、溝通,並提出自己的處理意見。

7.3項目管理人員

7.3.1乙方根據項目情況配備符合要求的項目管理人員,乙方派駐現場的人員資格須經甲方認可。乙方調換現場主要人員須經甲方認可。

7.3.2乙方派駐現場的專業工程師的服務時間,應滿足工程建設中各階段的實際工作需要,且不少於甲方工作時間。工程施工期間的節假日及夜間乙方必須安排專人值班。

7.3.3項目實施前期,乙方需派駐項目經理和相關的專業人員配合辦理項目前期的有關手續、設計管理、項目發包管理、合同管理、信息及文檔管理等;項目開工後,除項目經理和文檔管理人員外,乙方需增加一名施工管理負責人,並根據項目實際情況,配置相應的專業人員,滿足項目施工期間項目管理的需要。另外,根據甲方的需要,乙方需抽調1-2名德才兼備且管理能力較強的管理人員到甲方建設工程部工作。項目實施期間,乙方派駐的項目經理和合同文檔管理人

員及抽調到建設工程部工作的人員必須固定。不得隨意更換,其他的專業人員也許保持相對穩定,以保證項目管理工作的連續性。

乙方派駐的項目管理人員除應具備相應的技術水平和管理能力外,均不得在其他項目兼職,項目經理應具備國際註冊的相應資質證書,技術管理人員應具備相應崗位資格要求,投資控制人員必須具有國家註冊造價師證書或中級預算員證書,合同文檔管理人員應具備本科以上學歷,安全人員必須具備安全員上崗證或更高資格證書。

自合同簽訂之日起,乙方須將項目經理、造價管理及施工技術管理的有關人員證書放置甲方處,直至項目管理工作結束,在此期間乙方未經甲方認可同意不得將上述人員證件取回。

7.3.4項目管理人員及工作安排

項目實施期間,上述人員必須全部在現場,如果發現一人不在現場,乙方向甲方支付伍佰至壹仟元違約金,並在當月綜合考評中酌情扣分。

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隨意調整項目管理人員,否則,每更換一名專業工程師,向甲方支付違約金壹萬元;若未經甲方同意,擅自更換項目經理的,向甲方支付違約金捌萬元;若項目經理不能履行職責,支付違約金伍萬元,並更換具備相應的技術水平和管理能力的項目經理。合同履行期間,項目管理人員不能勝任項目管理工作或其他原因,甲方有權要求更換人員,乙方應在甲方提出要求後5日內進行更換,否則每延期一天,按每人次向甲方支付違約金伍萬元,同時承擔由此造成的一切損失。

7.4拒收項目管理服務費用以外的其他任何費用

7.4.1本合同第九條規定的甲方所支付項目管理費用,是乙方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所能得到的唯一費用。乙方所有人員均不得接受與本合同有關的或與其承擔的義務有關任何商業佣金、回扣或服務費等其他任何費用。

7.4.2乙方不得與本項目的監理、施工、材料設備供應單位和其他與本項目有關的單位和個人發生利益關係;原來存在利益關係的,乙方應主動向甲方説明,甲方根據實際情況處理。

7.5保密

在合同期內或合同終止後2年,未徵得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泄露與本合同業務和本項目有關的任何資料和信息。

7.6資料整理及移交

建立規範的文檔管理體系,在合同履行期間,乙方應根據甲方的工作計劃和安排完成本合同第二條規定的工作內容,經甲方確認後,交甲方存檔備案。

組織相關單位完成對工程竣工資料的整理彙總,達到城建檔案和檔案局的要求,並協助甲方移交檔案資料。

項目管理工作結束,乙方需提供項目建設全過程中有關項目進度等方面的實物攝影圖片一套,項目開始至竣工期間原始影像資料一套。

項目結算資料報審前10日內,乙方向甲方提供本合同履行情況報告、月報、現場簽證、變更通知、會議記錄、項目管理完整資料原件一套;項目管理工作結束後10日內提供上述資料的完整電子文檔一套。

第八條 項目代表

甲方的項目代表為:______;乙方的項目代表為:_______。

雙方委派的代表,代表本合同相應的當事人行使本合同規定的權利,履行本合同規定的義務。雙方的正式函件,須經項目代表簽署後方為有效。雙方項目代表可委派若干工作人員,負責項目的聯絡工作。甲方項目代表委派的工作人員有權對乙方提交的用款計劃、建設進度、計量報表、各類報告、現場簽證和工作聯繫單等涉及甲方權利義務的內天予以確認,乙方項目代表委派的工作人員無權對甲方發出的指令、通知等涉及乙方權利義務的書面文件做出確認,除非該項目代表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明確其委派工作人員享有上述某專項權利。

甲方代表的指令、通知等書面文件經其本人簽字後,以書面方式遞交乙方,乙方人員應在回執上籤署姓名和收到的時間。甲方項目代表的指令、通知等書面文件送達乙方後立即生效,乙方應按照甲方代表的指令、通知執行。情況緊急時,甲方代表可發出口頭指令或通知,並在48小時內予以書面確認。

第九條 項目管理服務費

9.1甲方應付的費用(按費率計算)

除非另有約定,項目管理服務費用包括乙方執行和完成本合同規定的正常管理工作的費用,本合同規定的應由乙方承擔的合理費用、乙方生活費及辦公、用房費用、包括但不限於乙方為完成項目管理目標所必須的所有輔助工作而支出的合理費用,不論改輔助工作是否已在本合同列舉。項目管理費用不包括甲方郵箱項目證照、各項手續辦理及甲方另行委託管理方聘請的第三方服務等費用。甲方應付的項目管理費用(按費率計算)為:雙方認可的第三方審計單位審定的乙方所管轄範圍全部建安工程的項目結算值(扣除總包服務費)的1.4%(項目結算值為乙方所管轄的總包單位合同結算值<扣除總包服務費>及建設單位單獨簽訂合同的專業分包單位合同結算值的總和),該管理費為乙方完成本工程項目管理工作(包括工程保修階段)的全部項目管理費用。

9.1.1在第10.2條款規定的完成服務時間以後,甲方要求乙方繼續提供服務時,乙方應按甲方要求繼續提供服務,人員按照工作需要合理調整,並保證工作的連續性和完整性,乙方不得因此再向甲方收取費用。

9.1.2工期進度、質量、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及綜合考評獎勵,執行甲方指定的獎罰辦法及有關管理制度及流程的規定。

9.2 向乙方支付費用的方式

9.2.1根據乙方完成項目管理工作的實際情況,原則上按五次支付乙方項目管理費。具體規定為:

第一次:本項目基礎結構完成80%(基數為項目全部建安工程的基礎結構建築面積),並經烏市市市質量監督部門基礎分部驗收備案後,支付本階段已完基礎結構工程項目管理費的75%;

第二次:本項目主體結構完成90%(基數為項目全部建安工程的基礎結構建築面積),並經烏市市市質量監督部門主體分部驗收備案後,支付本階段已完主

體結構工程項目管理費的75%;

第三次:本項目裝飾工程完成80%(基數為項目全部建安工程的基礎結構建築面積),後28日內,支付本階段已完工程項目基礎管理費的75%;

第四次:本項目建安工程竣工驗收備案(以烏市市市質量監督部門出具的竣工備案證的日期為準)滿半年後無質量問題並結算審計完畢,提交審計檔案後28日內無息付至項目管理費用的95%;

第五次:本項目建安工程竣工驗收備案(以烏市市市質量監督部門出具的竣工備案證的日期為準)並交付使用滿兩年後無質量問題,無息付至項目管理費用的100%。

如有特殊情況(比如本項目中有個別單體工程一直不具備開工條件),雙方可協商解決。

乙方在各付款階段內未完成履行管理職責或管理不力,甲方有權停止付款或推遲付款直至乙方完全履行管理職責且工作有明顯的改善、提高。

9.2.2項目管理費率在合同實施期內不因市場和政策變化而變動。

9.2.3雙方同意用人民幣支票支付管理費,按無匯率計付。

9.3有爭議的款項

如果甲方對乙方開出的付款單據中的任何款項提出異議和問題,甲方可拒絕付款;但甲方不得對其中無爭議的部分,以同樣理由拒絕支付。

乙方人員應及時辦理派駐到項目所在地人員人身和自備財產的有關保險,保險時間應隨服務時間的延長而順延,並在出險後自行辦理索賠。如果乙方不辦理上述保險,則應對有關風險及後果自負其責,並對在本項目服務期內非因甲方原因造成的傷害或損失負有全部責任。

第十條 合同的開始、完成、變更與終止

10.1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雙方法定代表人簽字或蓋章、並加蓋公章之日起生效。

10.2項目管理單位服務時間:自項目規劃開始至項目保修期滿結束。

根據項目進展的實際情況,如甲方需要乙方提供延期服務,具體服務時間由甲乙雙方協商確定,甲方不再增加服務費用。

10.3 變更

本合同須經經雙方書面同意才能變更合同條款。

10.4轉讓

乙方不得在甲方的書面同意下以任何方式將本合同所規定的責任和義務全部或部分轉交給其他單位完成。如果乙方違反本條規定,甲方有權單方面解除合同,乙方應退還甲方已經支付的全部項目管理服務費用,給甲方或者第三方造成損失的。乙方應當全額賠償。

10.5推遲或終止

10.5.1甲方的書面通知

如甲方書面通知乙方本項目將被推遲或終止,乙方應在不損害項目利益的條件下儘快採取步驟結束服務,服務費按服務的實際時間和內容經雙方協商確定。

10.5.2 不可抗力

由於不可抗力,使乙方不能推遲實施本合同所規定的全部或部分項目管理服務,乙方應在發生不可抗力後10天內書面通知甲方,並列明不能履行或部門不能履行本合同義務的理由,服務費按已實際發生的結算。

第十一條 違約責任

11.1乙方提出的關於本合同付款申請,在送達後30日內甲方認為沒有異議而仍未付款,乙方可以書面通知甲方。在書面通知甲方30天內仍未付款,乙方有權解除合同。甲方應支付乙方合同終止生效日為止的服務費用,具體數額由雙方協商確定。

11.2乙方違約

11.2.1乙方無故單方面解除合同,應按總項目管理服務費用總價款的5%向甲方支付違約金,給甲方造成損失的,乙方應當全額賠償。

11.2.2由於乙方管理工作不力造成項目階段性計劃和竣工工期不能實現,乙方向甲方支付總項目管理費用的1%~5%的違約金,並承擔第三方其他相關損失。

11.2.3由於乙方管理工作不力造成施工現場安全生產、文明施工不符合要求,甲方發出整改通知後,乙方應及時採取處理措施,並有切實可行的整改方案,督促監理單位負責落實,在檢查仍不合格的,每發生一次乙方向甲方支付伍仟元的違約金,並限期整改至合格,並在當月綜合考評中酌情扣分。

11.2.4乙方應嚴格按照建設工程施工驗收規範的要求,檢查監理方、施工當

的工作,經乙方檢驗合格後,甲方或質量監督機構進行抽檢時,若發現質量問題,每發現一處不符合規範要求,乙方向甲方支付貳仟元違約金,並在當月綜合考評中酌情扣分。

11.2.5 由於乙方項目管理工作未盡責造成工程質量安全事故,乙方承擔相應連帶責任,並在當月綜合考評中酌情扣分。

11.2.6因乙方原因導致材料、設備計劃等審核不及時、不準確、造成工程工期延誤等經濟損失,每發生一次乙方向甲方支付貳仟元違約金,並在當月綜合考評中酌情扣分。

11.2.7進場材料、設備的規格、型號、性能指標不符合規定要求,而項目管理單位故意放行而造成質量問題、工程工期延誤及經濟損失的,每發生一次乙方向甲方支付貳仟元至伍仟元違約金,並在當月綜合考評中酌情扣分。

11.2.8辦理竣工驗收和交付使用資產手續後,乙方對監理方上報的項目竣工結算進行審核,誤差控制在5%範圍之內(與甲乙雙方認可的審計單位的審定值相比),誤差超出±5%範圍之內,按照烏價費發{20_}239號文的比例乙方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11.2.9乙方不按照甲方要求提交週報、月報、項目管理總結和項目管理報告等有關資料,或者乙方所報的資料有弄虛作假、敷衍了事行為的,每發生一次乙方向甲方支付貳仟元違約金,並在當月綜合考評中酌情扣分。

11.2.10乙方對其所負責的合同起草、招標文件(競爭性談判文件)的審核等工作,必須認真負責、嚴格把關。如因乙方原因導致合同內容錯誤,招標文件(競爭性談判文件)技術要求不準確、清單項目漏項等問題,每發生一次乙方向甲方支付貳仟元至伍仟元違約金,並在當月綜合考評中酌情扣分。

11.2.11其他一般違約,按照本合同第3.10條執行。

第十二條 爭議的解決

本合同履行期內產生的任何爭端或分歧,由雙方協商解決;雙方協商不成時,提交烏市市仲裁委員會仲裁。

第十三條 其他

本合同經雙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簽字並加蓋公章後生效。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

本合同正本二份,雙方各執一份,副本十份,甲方八分,乙方二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委託單位(蓋章): 項目管理單位(蓋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 日期: 日期:

單位地址:

郵政編碼:

電話:

傳真:

單位地址: 郵政編碼: 電話: 傳真:

委託經營公司項目管理合同 篇3

甲方:

乙方:

為明確甲乙雙方的權利義務關係,本着平等互利,公平公正,誠實守信的原則,經雙方充分協商,簽訂本合同,以資共同遵守。

一、本項目概況

1.1項目名稱:

1.2項目地點:

1.3項目規模

1.3.1用地面積:m2

1.3.2建築面積:m2,其中地下部分建築面積××平方米,地上部分建築面積××平方米。

1.3.3綠化率:%

二、項目管理範圍及要求

1.工作模式

本項目採用委託管理的方式實施,甲方將整體工程的項目管理工作一次性委託乙方進行,乙方按合同約定成立專業的項目管理組(名單見附件一),承擔項目報批、招標代理、設計管理、採購管理、施工管理、設備及系統試運行管理、組織竣工驗收等服務,代表業主對工程項目進行質量、安全、進度、費用、合同、信息等的管理和控制,承擔相應的管理責任。

本項目所涉及的施工、採購等招投標決策事宜包括重大合同的審定以及重大變更事項,由浙江美術館工程建設招標領導小組研究決定,特別重大的事項由招標領導小組提請省美術館建設協調小組審定。

2.工程範圍

本項目工程範圍:項目建設用地範圍內除二次裝修及布展以外的所有建設工程(以最後審定的設計圖紙為準)。

3.工作內容

3.1施工前期及施工中除項目立項、用地手續以外所有審批手續的辦理。

3.2設計管理,組織初步設計、和施工圖設計的管理及外部審查、修改、會審、批准等管理工作。設計的詳細內容詳見附件二《建設工程設計合同》。

3.3施工全過程的管理,協調設計、施工等有關單位之間的關係,並對施工質量、進度、安全、成本控制和竣工驗收等工作負責。

3.4負責施工、採購的招投標組織實施工作。

3.5在項目實施過程中,編制工程資金使用計劃,按工程的進度依據相關合同進行資金支付管理。

3.6其他與本項目工程有關的管理工作。

4.工作要求

4.1工程進度控制:本項目工程自甲方移交立項、規劃用地手續、完成拆遷及四通一平之日起至竣工驗收合格日止,期限為個月,即:個日曆天,年月竣工驗收。具體進度安排見附件三。

4.2質量要求:按照現行《建築工程施工質量驗收統一標準》和國家、地方驗收標準有關規定,確保所有分項工程質量驗收一次性驗收合格,確保"錢江杯"、爭創"魯班獎"。

4.3安全要求:嚴格遵守國家和地方有關的安全規定,按照安全規範作業,對整個工程安全負責,確保安全文明施工,杜絕發生重大安全事故,杜絕重大機械設備損壞事故及負主要職責的重大交通事故,杜絕重大火災事故。

4.4投資控制:要從優化設計。招標採購及加強施工管理等各方面着手,嚴格將本項目總投資控制在投資預算範圍內。

4.5人員配備要求:乙方必須根據工程需要派出精幹力量進行管理工作,乙方承諾將充分調動公司綜合力量,利用公司資源,創出浙江省政府投資項目管理品牌。具體人員名單需經甲方認可,工期內未經甲方同意不得撤換,各階段配備的人員必須及時到位,因工程需要增加管理人員時,乙方必須保證。

三、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1權利

(1)決策權:甲方對工程規模、設計標準、採購(含招投標)、工程款項支付以及建設過程中的重大事項享有決策權及調整決策權。

(2)監督權:甲方享有美術館建設過程的監督權,可隨時派員檢查工程質量、進度、安全、物資數量和費用使用等項目有關的所有情況並有權對乙方提出改進意見。

1.2義務

(1)指派現場代表作為聯絡協調人,按合同約定,及時向乙方提供所需指令、批准。

(2)按合同和工程實施的進度要求組織資金到位。

(3)協助乙方協調外部關係,為項目順利實施提供條件。

(4)甲方應當按合同規定就乙方書面提交應由甲方決定的本項目一切事宜作出書面決定。

(5)甲方應當在合同約定的時間內參加工程驗收、辦理移交手續。

(6)向乙方提供2-3間現場辦公用房和三路電話。

(7)甲方所有工程指令,必須通過乙方發佈。

2.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2.1權利

乙方在甲方委託的工程範圍內,代表甲方進行工程管理,享有以下權利:

(1)選擇工程分包人的建議權;

(2)對本項目建設有關事項包括工程規模、設計標準、規劃設計和使用功能要求,向甲方的建議權;

(3)按照甲方的授權以及國家的規定,完成施工、安裝、材料、設備採購的招標工作及合同談判,與分包方簽訂合同,並對合同進行管理。

(4)核查工程施工組織設計和技術方案,按照保質量、保工期和降低成本的原則,向施工方提出建議,並向甲方提出書面報告。

(5)主持工程建設有關協作單位的組織協調,重要協調事項應當事先向甲方報告。

(6)乙方有權按規定發佈開工令、停工令,復工令。

(7)有權要求施工單位將安全施工專項費用單列用監督管理該專項費用的使用情況,在分包單位未使用時予以沒收;根據施工單位安全管理及與其合同的約定處置履約保證金。

(8)工程上使用材料和施工質量的檢驗權。

(9)工程施工進度的檢查、監督權。

(10)按規定審批工程變更。

2.2義務

(1)除本合同另有約定以外,辦理本項目所有報批手續,需要甲方提供相關資料或工作支持的,需提前向甲方提出。

(2)對施工全過程進行管理,全面實現本合同規定的工作要求目標。具體管理任務見甲方審定修改後的《項目管理方案》,包括開工前準備工作、施工過程管理以及竣工驗收組織管理等。需要甲方出面的事宜,需提前3天以書面形式提出。

(3)第一時間向甲方通報項目及與項目有關的重要信息;按月向甲方提交工程進度報告、項目成本報告、質量記錄及安全情況反映。

(4)組織對分包隊伍和供貨商的招標工作,負責推薦可供選擇的分包隊伍和供貨商供甲方決策。

(5)承擔乙方本身現場辦公的電話費、水電費等。

(6)負責本項目的監理工作。

(7)督促分包單位嚴格履行分包合同義務。

(8)接受甲方對項目管理的監督。

(9)本工程竣工驗收後,乙方向甲方移交符合規定的本項目工程竣工圖紙、文件、合同和其他資料等項目工程檔案材料並移交審計後的項目財務資料。

四、合同價款及支付

1.費用組成

本次工程管理承包採用"成本+項目管理費+質量進度考核獎勵"的取費形式,具體定義如下:

1.1成本:指在本合同項目管理範圍內發生的與工程相關的所有支出。

本合同簽訂生效前,本項目中已發生的費用不計入上述成本。

1.2項目管理費:指乙方實施項目管理的酬金。

1.3質量進度考核獎勵:指雙方根據商定的質量進度考核目標,根據最終結果予以獎懲。

2.價款

根據本工程建設內容、規模、投資以及項目管理工作內容,本次工程管理承包費用總價暫定為人民幣貳億元整。各項費用按以下辦法確定:

2.1成本

(1)成本本着"按實結算"的原則,以實際發生的費用總和作為最終成本。

(2)所有政府規費外部評審費用等非合同開支,乙方必須事先編制預算,報甲方審批後實施。

2.2項目管理費

經充分協商,雙方確定項目管理費按項目成本的3%計取,暫定人民幣萬元整。

2.3獎罰

2.3.1工期獎罰金

(1)如乙方通過科學管理,合同工程提前通過竣工驗收,則每提前一天獎勵人民幣貳仟元。

(2)如因乙方原因導致工期延誤,則每延誤一天處以人民幣貳仟元的罰金。

2.3.2質量考核獎勵

如果乙方經過科學管理,合同工程獲得"錢江杯",則甲方給予乙方創杯獎人民幣貳拾萬元。如獲得"魯班獎",甲方給予乙方獎勵人民幣伍拾萬元。

3.價款支付

3.1成本費用:成本費用支付方式由甲、乙雙方本着有利於工程實施、提高管理水平的目的,按相關設計合同、採購合同、施工合同規定及項目進度要求,報財政直接支付給相關單位,並接受財政主管部門對項目財務活動的管理監督。

3.2根據《省級基本建設資金財政直接撥付管理試點辦法》的規定,乙方將根據分包合同及項目實際進度,提出資金使用計劃,經甲方確認後,報省財政廳直接撥款至分包單位。各分包單位開具以乙方為台頭的發票,乙方彙總所有發票並複印加蓋財務章後供省財政廳和甲方備案。工程竣工驗收後三天內,乙方開具上述相應發票至甲方。

3.3項目管理費:

(1)合同簽訂並報財政廳批准後甲方即支付乙方項目管理費%定金,計¥(人民幣萬元整)。

(2)地下室土建工程完工並報財政廳批准後甲方即支付乙方項目管理費%進度款,計¥(人民幣萬元整)。

(3)大樓結頂並報財政廳批准後甲方即支付乙方項目管理費%進度款,計¥(人民幣萬元整)。

(4)工程竣工且工程結算報告經甲方核實並報財政廳批准後甲方即支付乙方項目管理費25%,計¥(人民幣萬元整)。

(5)乙方獲得工程"錢江杯"並報財政廳批准後,甲方即支付乙方餘款。

3.3獎罰金:

(1)工期獎罰金在工程竣工後七日內結算;

(2)質量獎金在獲獎通知甲方並報財政廳批准後七日內支付。

五、工作週期

為保證工程順利實施,雙方約定工作週期如下:

1.乙方提交的書面申請,甲方應在收到申請後小時內予以審批或提出書面意見(遇節假日或特殊情況除外,重大事情特事特辦)。

2.甲方應在合同簽訂後日內向乙方移交項目立項、用地審批手續、用地紅線等基礎資料。

3.甲方應在開工前日完成用地範圍內的拆遷、場地平整等施工準備工作。

六、違約責任、索賠

1.由於甲方的原因致使工期延誤,則項目建設時間順延。由於乙方管理不到位,致使工期延誤,則乙方支付工期罰金。

由於甲方未按合同約定支付工程進度款,導致工程延期的,乙方不承擔延誤責任。工程款已到位,而工程進度滯後致使工期延誤的,則乙方支付工期罰金。

2.工程質量達不到合同約定質量標準,乙方負責修復完善達標,並須經有關部門鑑定合格,同時承擔因此引起的工期延誤違約責任。

3.工程建設中發生的安全事故,由乙方負責處理並承擔相應的責任。

七、合同變更

本合同重大變更問題由招標領導小組研究決定,特別重大的事項由招標領導小組提請省美術館建設協調小組審定。一般項目變更問題,由乙方項目部與甲方美術館籌建辦研究決定。施工中涉及的具體技術問題由項目部決定。

八、合同解除

1、甲方未能按合同規定支付相應進度款項,停止施工超過天,仍不支付進度款的,乙方有權解除合同。

2、乙方違反合同規定,致使合同無法履行或造成重大管理失誤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或另行委託第三方進行管理,由此造成的損失由乙方承擔。

九、爭議解決

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時,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提請項目所在地人民法院司法解決。

十、合同生效

1.本合同一式八份,正本兩份,雙方各持一份。副本六份,雙方各持三份。本合同自各方簽字且蓋章之日起生效。

1.本合同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解決或簽訂本合同補充協議。本協議的附件、圖紙、變更協議等均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乙方:

單位名稱:單位名稱: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委託代理人:委託代理人:

單位地址:單位地址:

電話:電話:

傳真:傳真:

郵政編碼:郵政編碼:

開户銀行:開户銀行:

銀行帳號:銀行帳號:

附件(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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