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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薦委託代理合同(精選20篇)

推薦委託代理合同(精選20篇)

推薦委託代理合同 篇1

編號:

推薦委託代理合同(精選20篇)

本合同由下列雙方簽訂:

委託人(以下簡稱“甲方”):

法定地址:

法定代表人/身份證號:

電話:

受託人(以下簡稱“乙方”):律師事務所

法定地址:

負責人:(合夥所)/法定代表人:(國辦所、合作所)

電話:

甲方因(注:此處概括表述委託事項)法律事務,經與乙方協商,現委託乙方指派律師擔任代理人。為此,雙方本着平等協商的原則,根據《合同法》、《律師法》等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訂立本合同,以資雙方共同遵照執行。

第一條 委託代理事項

1、委託代理內容:

2、委託代理權限:以甲方簽署的《授權委託書》為準。

3、委託代理期限:

本合同訂立後如發生委託事項變化和/或代理權限變更,雙方應就委託事項和/或委託權限變更事宜另行簽訂補充協議。

第二條 指派代理律師

乙方接受甲方的委託,並經甲方同意指派律師 (注:此處應列律師執業證號)(下稱代理律師)擔任甲方本合同項下法律事務的委託代理人。

第三條 代理律師的職責

乙方及其指派律師履行本合同項下的法律事務的職責:

㈠誠實守信,勤勉盡責,按照法律、法規和律師行業的執業規定,盡力維護甲方合法權益。 ㈡尊重甲方的知情權,及時向甲方通報代理情況;對甲方提出的有關意見建議,代理律師應當認真聽取並妥善處理,

㈢保守在代理過程中所獲悉的甲方商業祕密或個人隱私;

㈣嚴格依據甲方的授權為代理行為,不得有損害甲方利益的越權代理或無權代理行為。 ㈤不得利用提供法律服務之便利,非法牟取本合同項下法律事務所指向的甲方利益。 ㈥謹慎保管甲方提供的證據和其他法律文件,保證其不遭受滅失。

(注:以上各項大多是代理律師的法定義務,應當在合同中列明)

第四條 事實陳述和證據提交

㈠甲方應向代理律師陳述涉及本合同項下法律事務的全部事實,並按《證據材料提交通知》的要求提供有關證據材料和/或證據線索。如果甲方未按該通知要求的時間和內容提交證據材料和/或證據線索,由此產生的.不利於甲方的後果,應歸責於甲方。㈡甲方向代理律師提交的有關證據材料為原件的,雙方經辦人應當辦理交接簽字手續;若是複印件,應由甲方指定的簽字人在證據材料上簽名確認。

第五條 律師服務費及其支付方式

根據國家計委、司法部《律師服務收費管理暫行辦法》的有關規定,甲乙雙方經過協商確定,甲方應向乙方支付律師服務費(注; 此處應詳細訂明金額、支付時間等)

第六條 差旅費及其支付方式

乙方履行本合同所需差旅費(注:同前)

第七條 不屬乙方的收費

乙方辦理本合同項下法律事務涉及的下列費用,由甲方另行向其他收費機構或個人支付: ㈠人民法院、行政機關、仲裁機構、鑑定機構、公證機構等部門收取的費用;

㈡經甲方同意的專家論證費用。

第八條 禁止合同外收費

除本合同約定的收費外,乙方承諾不再就辦理本合同項下法律事務向甲方收取本合同約定範圍之外的其他任何費用;乙方代理律師以任何理由提出合同約定以外的任何收費,甲方應當予以拒絕。

(注:本條應當成為委託代理合同的必備條款)

第九條 合同提前終止

在本合同訂立或/和履行過程中出現下列情況,乙方有權終止本合同,但應將終止合同的事由及有關情況知會甲方:

㈠本合同訂立後乙方發現存在不可克服的利益衝突,繼續代理將違反法律或者律師執業規範。 ㈡甲方堅持要求代理律師追求無法實現或不合理的代理目標。

㈢在事先無法預見的前提下,繼續履行本合同將會給乙方帶來不合理的費用負擔,而雙方未能就追加律師服務費達成補充協議。

㈣甲方故意捏造、隱瞞事實、弄虛作假,欺騙或誤導代理律師,經代理律師指出後甲方仍不予糾正。

依據本條第㈠項終止本合同的,乙方已收律師服務費應予退還;依據本條㈡或/和第㈢或/和㈣項終止本合同的,乙方已收律師服務費不予退還。

第十條 如遇事先無法預見的情勢,代理律師在授權權限之外為維護甲方合法權益所實施的代理行為,甲方應予確認。

第十一條 守約承諾

本合同履行期間,甲、乙雙方均不得單方終止合同,否則將依本合同的約定承擔違約責任。本合同另有約定除外。

第十二條 違約責任

㈠乙方違反本合同第十一條之約定,其所收律師服務費(不含已實際發生的差旅費)應在甲方要求退費後全部退還甲方。

㈡甲方違反本合同第十一條之約定,除已繳費用乙方不予退還外,乙方有權要求甲方繳清合同約定的全部律師服務費。

㈢甲方未按本合同第五條、第六條之約定向乙方支付律師服務費和/或差旅費的,乙方有權隨時中止或終止代理服務,由此所造成的一切後果均由甲方承擔。

㈣代理律師在履行本合同項下的法律事務過程中,因其工作疏忽或過失導致甲方經濟損失的,按照乙方投保的《律師執業責任保險合同》的有關規定向甲方賠償。

㈤代理律師在履行本合同項下的法律事務過程中,因其故意導致甲方經濟損失的,乙方應當承擔損失賠償責任。第十三條 合同解除

本合同履行中,如一方要求解除合同,需由雙方協商並另行簽訂書面協議。

第十四條 履職監督

為便於乙方瞭解承辦律師的履職情況,甲方承諾在乙方代理律師代理案件的任何一個階段或乙方代理律師履職終止時,認真填制《律師服務質量徵求意見表》寄、交乙方。 第十五條 合同履行完畢

乙方的代理職責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至(注:此處應明確約定代理事項的結束點)時止。 第十六條 爭議解決

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糾紛,應儘量協商解決。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紹興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第十七條 合同生效

除非本合同另有約定,本合同經雙方簽署即生效。本合同一式×份,甲方執×份,乙方執×份。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授權代表(簽名): 授權代表(簽名):

開户銀行: 開户銀行:

帳 號: 帳 號

推薦委託代理合同 篇2

甲方(委託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聯繫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受託方):肇慶市德業基投資有限公司

地址:肇慶市端州區端州一路

聯繫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為以下房屋的所有者,因個人近期需要回流現金,委託乙方對下列房屋進行銷售,並配合第三方購房者辦理購房手續。雙方在平等互利的基礎上,就委託代理之有關事宜達成如下合同條款:

第一條委託代理項目的位置、面積

1、委託房屋位置:肇慶市端州區端州3路48號文化創意大廈;

2、委託銷售房屋編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銷售價格

1、銷售面積按套內面積計算;

2、合同所約定的銷售房屋最低成交價格為:

3、以上價格為甲方要求最低成交價,乙方成交價不得低於以上價格,如果成交價高於上述價格,超出底價部分的%歸乙方。

4、在房屋成交後,乙方需要配合甲方、第三方購房者辦理房屋過户、按揭、税費繳納、房款監管等買賣手續。

第三條甲方權利與義務

1、提供有效的房產證明和身份證資料。甲方保證以上房屋確切、真實,並承擔連帶責任。

2、甲方委託乙方銷售,負責審定售房合同、辦理售房合同登記、銀行按揭與房屋產權、房款銀行監管等手續,落實購房人的合理要求等工作,後續合同、按揭、辦證手續由乙方協助進行。第三方購房者定金、首期款、按揭款等款項存入甲方指定賬號:

3、第三方支付定金、首期款、按揭款等款項時,由甲方負責填寫和提供相應款項收據。

4、甲方對委託銷售面積內的房屋進行抵押、典當、按揭、抵債、拆遷還房、司法凍結、行政限制和自售的情況必須書面告知乙方;並保證提供的'房源產權合法、有效。如果因甲方以上過錯,責任由甲方承擔。

5、在房屋成功銷售後,由甲方單方支付乙方佣金,佣金按成交房價的%結算,如果房屋成交價低於以上最低價格,乙方必須取得甲方認可方可銷售,乙方免責,且按上述條件支付乙方佣金。

6、甲方必須及時繳納政府相關税費,否則因時間拖延導致相應手續延後,其責任由甲方承擔。

7、甲方必須將房屋鑰匙、房產證複印件或相應產權證明、身份證複印件提供給乙方,以配合銷售。同時甲方委託乙方允許進行產權查檔。

8、在與第三方購房者辦理買賣合同、按揭合同、過户、房屋維修基金過户時,涉及契税(原業主已繳納則無需辦理)、房屋維修基金、交易手續費、個人所得税、營業税、房產税及滯納金、支付給乙方的佣金、拖欠的物業管理費、水電費、電視電信寬帶等費用由甲方承擔,新的契税、交易手續費等政府規定由第三方購房者支付的費用時由第三方購房者支付。

第四條乙方權利與義務

1、本合同簽署後,經甲方同意,乙方即刻開展銷售實際運作,乙方負責尋找第三方買家,並積極開展洽談業務。

3、嚴格執行銷售價格及付款方式,儘可能提高房屋銷售價格實現甲方最大利益。對於特殊情況須經甲方書面同意。

4、不得以甲方的名義進行本合同約定之外的業務。

5、不得超出甲方認可的範圍進行宣傳和推廣。

6、根據銷售需要及市場需求,在雙方確定的銷售底價基礎上,甲方溢價或跌價應及時書面告知已方,否則乙方免責。

7、協助甲方與第三方購房人簽訂商品房買賣合同、按揭合同、過户、繳納相應費用。

8、乙方有權拒絕任何形式的虛假按揭融資。

9、乙方應當為甲方保守相關商業機密。

第五條委託代理銷售佣金按以下方式計算

1、佣金=銷售合同總金額×

第六條代理銷售佣金結算方式

1、當甲方收到所籤售房合同首期房款時,視乙方代理成功,甲方應按售房合同成交總額,依照本合同第五條計算佣金。

2、當甲方收到首期房款後即應按時結算佣金給予乙方,甲方在結算當日可用轉帳或現金方式支付乙方,乙方提交收款票據。

第七條甲方違約責任

1、若第三方購房人購買的該項目房產的實際情況與甲方提供的材料不符或產權不清,以及因交房、質量、典當抵押、法院查封等問題產生的糾紛,均由甲方負責。

2、甲方如不按合同規定的期限向乙方支付佣金,則每超過一天按應付佣金的1%向乙方支付滯納金;若佣金支付時間超過兩個月,視甲方違約,違約金為十萬元。乙方有權解除合同,並由甲方完全承擔違約責任。

第八條乙方違約責任

1、乙方不得以甲方的名義從事本合同規定的銷售活動之外的任何商業活動,也不得以虛假誇大之詞欺騙購房人,只能在甲方允許的範圍內對購房人進行宣傳,否則造成的社會不良影響及甲方、第三方的損失由乙方承擔。

2、乙方不得私收房款,乙方有任何未經甲方同意私收房款、以及其它挪用行為,視為違約,甲方有權立即終止乙方承銷權,並追究其法律責任。

3、乙方若無故終止合同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則乙方需向甲方賠償經濟損失萬元人民幣。

第九條退房處理方式

1、甲方責任;乙方執行退房指令,所退之房屋乙方繼續銷售,乙方已收之佣金不再退還甲方,乙方再售該房屋,甲方仍需支付佣金;

2、乙方責任:由於乙方的責任造成的退房,甲方有權扣除乙方的佣金,造成甲方損失的由乙方承擔賠償責任。

第十條合同期限: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在合同有效期內,任何一方不得隨意單方面終止本合同。

第十一條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發生爭議,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由當地法院訴訟解決:

第十二條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二份,雙方簽字蓋章即刻生效。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年____月____日

推薦委託代理合同 篇3

購買方(甲方):____________聯繫方式:________________

代理方(乙方):____________聯繫方式:________________

經過甲乙雙方協商自願達成如下協議:

1.甲方對___________手機的詳細考察,確定購買該手機,並全權委託乙方代理購買該型號手機事宜。

2.乙方代理甲方購買的手機單價為_______元/件,共計_____件,總價款共計¥_____元(大寫)_____萬_____仟_____佰_____拾_____元。

3.付款方式:一次性付款:本合同簽訂的同時,甲方向乙方支付定金人民幣¥_____元,並於收到貨物的同時一次性付給乙方購貨款共計人民幣_______甲方可以選擇付款方式如下:現金支付,銀行轉帳。如果甲方在貨物送達時沒有付清餘款的情況下,又沒有經過乙方同意,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承擔在貨物在從訂貨期間至送達甲方期間的所有費用和損失,乙方並有權取得甲方所有定金。

4.貨物送達方式:可以要求乙方送達至甲方指定的合理地點,乙方有權收取合理的費用(_____元內)。甲方也可以去乙方指定處取得該物品。

5.乙方單方面對代理甲方所購買物品的承諾。

(1)保證所有貨物是原廠,原裝,保證全新。但除特別情況和説明外,例如贈品等。否則甲方可以要求乙方返還所有款項。

(2)包換:自購買之日起1日內,所購商品出現非人為損壞的性能故障,甲方可以選擇同型號同規格進行商品更換。在此期間的所有更換費用,由乙方承擔。在一日之後三日之內,乙方能盡最大可能幫助甲方進行調換貨物,但是乙方不保證能調換,如果能夠調換情況下,以一日_____收取折舊費用,七日之後概不調換。

6.乙方對於貨物的保修承諾

對於非人為損害手機提供至少三個月的保修,對於甲方購買的_______這台機器提供____個月的保修承諾。

7.在以下情況下凡是由於甲方所造成的其中之一,或者是不可抗力所造成的。乙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1)機身的易碎保修貼、銷售卡、發生模糊,撕毀,塗改的;

(2)包換期內發生商品外觀磨損及附屬配件缺少的;

(3)非承擔保修責任的第三方拆動、改裝、改版造成損壞的;

(4)由人為原因造成的機器損壞,外力碰撞,墜落,入水,受潮,發黴等其他原因造成的個人失誤;

(5)未按商品使用説明書要求使用、維護、保養而造成損壞的;

(6)由水災,火災、雷擊、戰爭等不可避免因素造成的損壞;

特別説明,以上所有乙方單方面做出的承諾不包括甲方與產品的供貨商以及生產商的關係,乙方可以根據法律的規定要求供貨商以及生產商提供更好的更長的承諾,服務。乙方不干涉甲方的這種自由。以上承諾僅僅只是乙方對於甲方提供的承諾。

8.本合同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合同簽訂日起即時生效。

甲方(印章):乙方(印章):

地點:

推薦委託代理合同 篇4

甲方:

乙方:

甲乙雙方合作開展人才服務,甲方作為乙方該項業務的代理商,代理乙方的人才服務、廣告招商等相關業務,雙方本着互惠互利並在遵守國家有關政策和法規的基礎上,遵照以下條款:

1、甲方成為代理的基本條件

甲方須為合法存續的法人或具有完全民事權利能力和民事行為能力的個人,能夠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甲方須瞭解互聯網、人才相關服務,並熟悉乙方的代理商制度、人才服務內容、具體業務流程等相關信息。乙方對提出代理申請者就上述各項內容進行審核確認,決定是否授予甲方代理資格。

2、甲方權利義務

2、1甲方應提交基本的合法有效證件,法人提交營業執照複印件,個人提交身分證複印件,機構或團體提交相應有效證件。

2、2甲方向客户推薦乙方提供的人才服務及廣告服務,自行負責開拓市場與發展客户,在代理業務中保證向客户提供良好的諮詢服務,不得以欺詐、脅迫等不正當手段損害客户及乙方的利益及乙方的聲譽。

2、3甲方保證所有經營活動完全符合中國有關法律、法規、行政規章等的規定。如因甲方違反上述規定的行為給乙方帶來任何損害,甲方應承擔所有法律責任並賠償給乙方造成的損失。

2、4甲方須詳細閲讀並確實理解乙方在其網站上發佈的代理商制度的全部內容,並嚴格遵守代理商制度,以及在向乙方委託業務時,完全按照乙方規定的操作要求提交正確完整的數據資料並按正確步驟進行。甲方有義務定期瀏覽乙方網站,以及時瞭解代理商制度的最新變動。

2、5本協議有效期內及本協議終止或者解除後,甲方承諾不向與乙方構成商業競爭關係的企業、商業機構或者組織提供有關乙方業務、技術等一切相關信息或者資料,否則願意承擔相應的責任。

2、6甲方有權利選擇代理模式中的一種,並遵守乙方規定的統一資費及服務標準(資費及服務標準以乙方網站上公佈的信息為準),不得擅自進行更動。

2、7甲方應邀參加乙方組織的代理商年會、產品發佈會、研討會和培訓等活動。

3、乙方權利義務

3、1乙方為甲方提供規範的服務體系,並直接為甲方的客户提供技術支持和諮詢服務。

3、2乙方盡力向甲方提供業務範圍內的技術支持和諮詢服務,幫助甲方提高拓寬業務範圍的能力。

3、3乙方直接向甲方的客户提供完整的人才售後服務。但對於由於甲方用欺詐、脅迫等不正當手段損害客户而導致乙方無法向甲方客户服務,責任完全由甲方承擔,因此乙方有權利廢除甲方代理商資格。

3、4乙方有權根據市場情況調整產品服務體系、價格體系和代理制度,調整信息以網站公佈或電子郵件等方式通知甲方。

3、5乙方應對甲方的資料信息給予保密。

3、7對因乙方過錯造成的損失,乙方應向甲方承擔責任。該責任的承擔以甲、乙雙方之間發生的該筆具體業務金額的總額為上限。

3、8如發現由於甲方欺騙客户,造成乙方無法對客户進行服務,後果由甲方完全承擔,並賠償乙方名譽損失。

3、9乙方定期或不定期邀請甲方參加各類代理商年會、產品發佈會、研討會和培訓等活動。

4、違約責任

4、1甲方如違反國家有關政策法規,乙方有權中止合同,並由甲方承擔相應的責任。

5、免責條件

5、1因國家政策法規調整、自然災害等不可抗力或意外事件而影響乙方正常的服務和技術支持時,雙方互不承擔責任。

5、2因電信部門檢修或乙方在進行虛擬主機維護時,有時需要短時間中斷服務,或因Internet上的通路的偶然阻塞造成甲方虛擬主機訪問速度下降,甲方認同這是屬於正常情況,不屬於乙方違約。

6、付款/結算方式

6、1按照模式的不同,甲方的付款/結算方式按照乙方網站上相關條款執行。

6、2如果是預付款模式,乙方在扣除甲方預付款的兩個工作日內將發票寄出給甲方,並做相應的預付款確認以保證甲方正常的後續服務工作。該預付款供人才服務和廣告消費使用,不可移作它用,亦不退還。

6、3乙方按要求為甲方開具發票(發票總金額不超過甲方所匯的實際金額)並以掛號件形式寄至甲方登記的地址;如甲方在發票方面有任何特殊要求(如為客户分別開票等),須以書面方式詳細説明。

7、合同終止

本合同在下述情形下解除,提出解除合同的一方應提前一個月以書面形式通知另一方:

7、1雙方協商一致解除本合同;

7、2本合同期限屆滿,雙方未續簽的;

7、3由於不可抗力或意外事件使合同無法繼續履行或繼續履行沒有必要,雙方均可要求解除;

7、4一方明確表示其將不履行義務或以行動表示其將不履行義務,另一方可以解除合同;

7、5因本協議一方經營情況發生重大困難、瀕臨破產進入法定整頓期或者被清算,任意一方可以解除本協議;

7、6訂立本協議所依據的法律、行政法規、規章發生變化,本協議應變更相關內容;訂立本協議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協議無法履行的,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或者終止協議的履行;

7、7一方未履行或違反依據本合同所應承擔的義務,經另一方給予一定期限仍不履行義務或不予採取補救措施,致使另一方依據本合同的預期利益無法實現或合同繼續履行沒有必要,另一方有權解除合同;

合同解除後,雙方依據本合同的權利義務終止,但一方在合同解除前應履行的義務仍需履行。除因不可抗力或意外事件致使合同解除的情形外,引起合同解除事由的一方應賠償因合同解除給另一方造成的損失。

8、附則

8、1本協議同時得到甲乙雙方的完全理解和認同,並替代此前的所有協議,不論是口頭的還是書面的。本合同放置在乙方網站供甲方下載或以電子郵件方式寄送,在打印或填寫過程中,未經乙方書面同意,甲方不得更改本合同中的任何條款。本協議經雙方簽字蓋章生效後,任何更改均需雙方協商一致並以書面形式確認。

8、2一方變更通知、通訊地址或其它聯繫方式,應自變更之日起十日內,將變更後的地址、聯繫方式通知另一方,否則變更方應對此造成的一切後果承擔責任。

8、3本協議的理解與解釋應依據協議目的和文本原義進行,本協議的標題僅是為了閲讀方便而設,不應影響本協議的解釋。

8、4本合同由雙方代表簽字蓋章後生效,有效期一年。合同期滿若雙方均無異議,則本合同繼續有效;若續約期內乙方制定出新的合同條款,則雙方另籤新合同。上述情況下甲方的業務結算累計進行。

8、5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經簽字、蓋章後生效,兩份協議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聯繫人:___________________

蓋章(單位代理):____________________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

授權代表簽字(單位代理):________________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

聯繫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人簽名(個人代理):____________________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個人代理):____________________電子郵件:___________________

網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年月日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郵編:___________________

授權代表簽字:___________________

年月日

推薦委託代理合同 篇5

甲方(委託方):

乙方(受託方):河南辰中律師事務所

甲方因 涉嫌 一案,聘請乙方的律師為委託代理人(辯護人),經雙方協商,達成如下協議,共同遵照執行:

一、乙方依據《刑事訴訟法》及《律師法》的規定,接受甲方的委託,指派律師 為被告人(犯罪嫌疑人) 提供法律服務。

二、乙方提供法律服務範圍包括:

(一)偵查及審查起訴階段。包括(選擇項以劃√為確認,劃×為否認): □ 1、提供法律諮詢 ;

□ 2、代理申訴、控告 ;

□ 3、申請取保候審 ;

□ 4、向偵查機關了解犯罪嫌疑人涉嫌的罪名;

□ 5、會見犯罪嫌疑人;

□ 6、查閲、摘抄、複製本案的訴訟文書、技術性鑑定材料 。

(二) 審判階段。包括(選擇項以劃√為確認,劃×為否認): □ 1、一審出庭辯護或代理;

□ 2、二審上訴及辯護或代理。

三、甲方應如實地向乙方承辦律師介紹與案件有關的情況,不得隱瞞事實,偽造證據,弄虛作假,否則,律師有權拒絕辯護或代理,所收律師費不予退回。

四、根據《律師服務收費管理辦法》,甲方應向乙方繳納以下費用(人民幣):1.律師費: 元

2.辦案費: 元

3.備註:乙方律師辦理甲方委託代理事項發生的法院訴訟費、鑑定費、評估費、公證費、查檔費、翻譯費、異地辦案差旅費、跨境通訊費、專家論證費等,由甲方支付。

五、甲方須於本合同簽訂之日起 天內付清全部費用。

六、乙方收取律師服務費,必須使用税務部門規定的合法票據。預收辦案費必須出具書面確認單據,並嚴格按約定用途合理使用。委託事項辦結後,必須開列辦案費使用清單,提供税務部門規定的合法票據與委託人結算,結餘部分或不能提供票據的,已收取的辦案費應相應予以退還。

七、違約責任的承擔:(一)乙方無正當理由不提供第二條規定的法律服務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退還部分或者全部已付的律師費。但甲方不得以如下理由要求乙方退費:

1、甲方就已委託乙方代理的事項單方面另行委託其他律師事務所的律師代理的;

2、乙方接受委託後,甲方以乙方收費過高為由要求退費的.;

3、乙方接受委託並作好出庭準備後,偵察機關撤銷案件,檢察機關不予起訴或者撤回案件的;

4、其他非因乙方或者乙方律師的原因,甲方不合理的單方解除合同的。

(二)乙方律師因過錯導致甲方合法權益蒙受重大損失的,乙方應當向甲方承擔賠償責任。

(三)甲方無正當理由不支付律師服務費或者辦案費,或者不合理的單方解除合同,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支付未付的律師服務費及辦案費,或暫停工作直至甲方正確履行義務為止。

(四)甲方未按合同約定按期交納律師費,經催告仍未履行的,乙方可單方面終止該合同。

八、爭議的解決:

乙方就本合同條款向甲方作明確説明,甲方對該合同説明表示理解無異議。 甲乙雙方如果發生爭議,應當友好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一方可向鄭州市律師協會請求調解,或由乙方所在地仲裁委員會仲裁,或由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裁決。

九、如一方要求變更合同條款,應另行協議。

十、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本合同自甲乙雙方代表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自乙方律師完成本法律服務或雙方解除本合同時終止。

十一、特別約定:非乙方原因,甲方解除合同,所收取費用一概不予退還。

甲方(簽名):

乙方(簽章):河南辰中律師事務所 聯繫電話: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推薦委託代理合同 篇6

甲方:

身份證號/身份證號/營業執照號:

地址:

電話

乙方:

地址:

電話:

甲方因一案,於年月日與乙方簽訂委託代理合同(盈長沙字第號),委託乙方為階段的代理人/辯護人,乙方指派律師為甲方提供法律服務。

現因,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雙方解除於年月日簽訂的編號為盈長沙字第號委託代理合同。

第二條律師費的約定

第三條本協議生效後,甲乙雙方的權利義務終止,甲乙雙方不存在任何未了結事項。甲乙雙方均不得以任何方式追究對方的法律責任。

第四條甲、乙雙方無其他任何爭議。

第五條本協議一式三份,甲方一份,乙方兩份,於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生效。

甲方:乙方:

時間: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推薦委託代理合同 篇7

刑事委託代理合同

江刑辯( )號

甲方(委託方):身份證號:聯繫電話:乙方(受託方): 甲方因 一案,聘請乙方律師為辯護人(或代理人),經雙方協商,達成如下協議,共同遵照執行。

一、乙方依據《刑事訴訟法》及《律師法》的規定,接受甲方的委託,為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 提供法律服務。

二、乙方提供法律服務範圍

(一)公安機關偵查階段。包括(選擇項以劃√為確認,劃×為否認):

1.提供法律諮詢;□

2.代理申訴;□

3.申請取保候審;□

4.向偵查機關了解犯罪嫌疑人涉嫌的罪名;□

(二)檢察院審查起訴階段。包括(選擇項以劃√

為確認,劃×為否認):

1、會見犯罪嫌疑人;□

2、查閲、摘抄本案的訴訟文書。□

(三)審判階段。包括(選擇項以劃√為確認,劃×為否認):

1.一審出庭辯護或代理;□

2.二審上訴及辯護或代理。□

(四)其他:。

三、甲方應如實地向乙方律師介紹與案件有關的情況,不得隱瞞事實,偽造證據,弄虛作假,否則,乙方律師有權拒絕辯護或代理,所收律師費不予退回。

四、律師費:甲方應按約定向乙方繳納律師費: 元。

五、辦案費:

1、在本縣範圍內乙方律師辦理甲方委託代理事項發生的`交通費、

通訊費由甲方另行支付。

2、乙方律師辦理甲方委託代理事項發生的法院訴訟費、鑑定費、

評估費、公證費、查檔費、翻譯費、複印打字費、專家論證費等相關費用由甲方自行支付。

3、乙方律師辦理甲方委託代理事項發生異地辦案差旅費、跨境通

訊費由甲方預先支付,據實報銷。

六、如乙方無故終止,律師費全部退還;如甲方無故終止,律師

費不予退還。

七、如一方要求變更合同條款,應另行協議

八、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自乙方律師完成本合同第二條約定的法律服務項目時終止。

九、特別約定: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注:家屬委託後,會見時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本人拒絕委託或辯護,費用的收取問題由雙方在特別約定條款中約定。

推薦委託代理合同 篇8

甲方(委託方):____________

乙方(受託方):____________

雙方經認真友好協商,依照我國有關法律,就乙方代理甲方在_________設立(變更)_________有限公司的有關事宜,簽訂委託代理協議如下,雙方共同遵循履行:

第一條:委託事項

乙方代理甲方的___________工作(其餘內控管理事項,如甲方有需求,可根據實際情況,簽訂補充協議)。

第二條:甲方的義務

及時、真實、詳盡地向乙方提供與委託事項有關的全部資料,並承擔因違反本款而產生的對雙方不利的後果。積極、主動地配合乙方為甲方的利益所從事的各項工作,並根據事實需要為乙方提供便利條件。依照本協議規定及時向乙方支付的代理服務費。

第三條:乙方的義務

積極、負責地為甲方提供本協議規定的代理服務,依法切實維護甲方的利益。及時、迅速地辦理本協議規定的'事務,主動與甲方保持工作聯繫。除非特殊原因,乙方在任何情況下不得向任何第三人提供本協議項下有關甲方及甲方的資料、文件以及其他任何情況。

第四條:代理費的金額及支付

雙方經協商一致同意代理服務費金額及支付方式如下:

◇核名及新設立(變更)相關手續代理服務費合計金額人民幣__________元整。

◇甲方應於本協議簽訂之日支付預付款人民幣________元整,其餘費用應於乙方受託事務辦理完結後一次性付清。代理費用結清後,乙方方才將甲方的全套證照交給甲方。

第五條:協議的解除、違約責任

甲方如未履行本協議第二條規定的義務,或甲方逾期未向乙方提供有關辦理代理事務所需資料造成雙方任一方損失的,或甲方逾期不支付代理費,乙方有權暫扣甲方的全部證照。

乙方未全部履行本協議第三條規定的義務,甲方有權解除本協議。

本協議如因甲方的原因解除,甲方依然必須支付協議中所規定的代理服務費用;如因乙方提出終止而解除,乙方應退還甲方的代理費用,並承擔因其未完全履行本協議所盡的義務,而使甲方合法權益造成實際損害的責任。

第六條:其它條款

1、本協議未盡事宜可由另行協商。雙方在本協議之外另行達成的補充協議應視為本協議不可分割的一部分。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每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2、如果國家政策有所變動或者有不可抗拒的因素甲乙雙方將中止本合同,乙方將不承擔法律責任。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_____

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年____月____日

推薦委託代理合同 篇9

甲方(轉讓人):

乙方(受讓人):

丙方(代理人):

有鑑於甲方保證其是在第號CSI及圖商標(以下稱題述商標)的合法所有人;有鑑於甲方與乙方經過友好協商,已就乙方受讓由甲方註冊的題述商標達成商標轉讓協議;現甲方、乙方與丙方就甲乙雙方共同委託丙方辦理題述商標轉讓註冊事宜達成下列協議:

一、甲方、乙方共同委託丙方代理有關向國家工商總局商標局辦理題述商標的轉讓註冊事宜。

二、甲乙雙方有義務向丙方提供辦理商標轉讓註冊事宜所需的一切文件與手續,包括但不限於下列材料:

1、甲方/乙方的營業執照複印件(應加蓋公章)/身份證複印件;

2、經辦人身份證複印件;

3、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的商標轉讓註冊申請書;

4、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的商標轉讓註冊授權委託書。

三、甲方與乙方向丙方保證其所提供文件及手續的真實性、有效性、完備性。如果由於甲方或/及乙方提供文件或手續不符合法律規定或/及商標局的要求,導致所委託事項的辦理出現遲延、失敗等情形的,丙方對此不承擔任何責任,除非有證據表明丙方對前述情形的發生有過錯。

四、本合同自甲、乙、丙三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甲方與/或乙方應於本合同生效之日起7日內將商標轉讓註冊規費20xx元及丙方的代理費用1000元付給丙方/匯至丙方指定的帳號。

五、丙方應當自收到甲乙雙方提供的有關題述商標轉讓的文件及手續齊備之日起7日內向商標局代為辦理題述商標的轉讓註冊事宜。

六、丙方有義務就商標局通知/公告的有關題述商標轉讓的事項及時通知甲方與乙方。

七、甲方與/或乙方未按本合同第四條規定的期限支付有關費用的,丙方有權暫停辦理題述商標的轉讓註冊事宜;

甲方與/或乙方逾期用的,丙方有權解除合同。

甲方(蓋章)乙方(蓋章)丙方(蓋章)

推薦委託代理合同 篇10

成功源於共享信息造就未來

甲方:福州佳禾文化傳播有限公司

乙方:__________

甲乙雙方本着真誠合作、互惠互利的原則,經友好協商,就關於乙方委託甲方在其出版的行業雜誌《咖啡時代》上刊登廣告合作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委託事項

1、乙方委託甲方在其發行的《咖啡時代》行業雜誌內頁為乙方刊登彩色廣告,具體參數如下(甲方在雜誌出版後給乙方寄送2本):

版面位置:成品尺寸:P數:期數:

2、廣告刊登時間:

3、乙方刊登此次廣告,□需要□不需要甲方提供設計。

如需要甲方提供設計,乙方需提供相關文字資料及圖片,並支付甲方設計製作費(委託

設計協議另立)。甲方設計完畢後,將廣告樣本提供給乙方,由乙方確認後再行印刷如乙方自行負責廣告頁面設計,則需在規定時間前將廣告樣本提供給甲方。乙方保證所提供的資料的真實性、合法性,並對所發佈的廣告負全部法律責任。

二、廣告費用

總價:__________人民幣元;(大寫:__________)

三、付款方式

乙方需在協議簽訂之日起三個工作日內將全部費用匯入乙方指定賬户,並將有效匯款憑證傳真至甲方。

四、雙方權利義務

甲方按協議約定在雜誌上為乙方刊登廣告;

乙方按協議約定提供相關企業資料並支付廣告費用。

五、爭議解決

本協議雙方因本協議的訂立、效力、履行和解釋等發生的任何爭議,應通過友好協商加

以解決。不能協商解決的,任何一方有權將爭議提交甲方所在地司法部門解決。

六、協議生效

本協議一式二份,具有同等效力,由甲乙雙方各持一份,傳真件有效。

甲方:福州佳禾文化傳播有限公司乙方:__________

地址:福州市福新中路景盛大廈1106地址:__________

郵編:350011郵編:__________

電話:電話:__________

傳真:傳真:__________

蓋章:蓋章:

日期:______年___月___日日期:______年___月___日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商務網:_________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傳真:__________ E—mail:___________

推薦委託代理合同 篇11

甲方:

身份證:聯繫電話:(以下簡稱委託方)

乙方:律師事務所(以下簡稱受委託方)

委託方因與糾紛一案,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法》等有關法律的規定,聘請乙方律師作為訴訟代理人,

甲乙雙方按照誠實信用原則,經雙方當事人協商一致,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委託代理事項

乙方接受甲方委託,指派律師在本案中擔任甲方一審、二審訴訟代理人。

第二條委託代理權限

具體代理權限以甲方出具的《授權委託書》為準,《授權委託書》作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附件。

第三條乙方的義務

1、乙方指派律師在本案中擔任甲方一、二審代理人,甲方同意上述律師指派其他業務助理配合完成輔助工作,但乙方更換代理律師應取得甲方認可;

2、乙方律師應當勤勉、盡責地完成第一條所列委託代理事項;

3、乙方律師應當以其依據法律作出的判斷,向甲方進行法律風險提示,盡最大努力維護甲方利益;

4、乙方律師應當根據審理機關的要求,及時提交證據,按時出庭,並應甲方要求通報案件進展情況;

5、乙方律師不得違反《律師執業規範》,在涉及甲方的對抗性案件中,未經甲方同意,不得同時擔任與甲方具有法律上利益衝突的另一方的委託代理人;

6、乙方律師對其獲知的甲方的商業機密、個人穩私負有保密責任,非由法律規定或者甲方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

7、乙方對甲方業務應當單獨建檔,應當保存完整的工作記錄,對涉及甲方的原始證據、法律文件和財物應當妥善保管。

第四條甲方的義務

1、甲方應當真實、詳盡和及時地向乙方律師敍述案情,提供與委託代理事項有關的證據、文件及其它事實材料,並對證據材料的真實性、合法性負責;

2、甲方應當積極、主動地配合乙方律師的工作,甲方對乙方律師提出的要求應當明確、合理;

3、甲方應當按時、足額向乙方支付律師代理費和工作費用;

4、甲方有責任對委託代理事項做出獨立的判斷、決策,甲方根據乙方律師提供的法律意見、建議、方案所做出的決定而導致的損失,非因乙方律師重大過錯造成的,由甲方自行承擔。

5、甲方因調解、和解、撤訴等原因造成的本合同無需或不能繼續履行,均應視為乙方已全面履行本合同約定義務,甲方應依據本合同的約定全額支付代理費,但本合同另有規定或雙方另有約定的除外。

第五條律師代理費

1、經雙方協商,甲方同意按照以下方式支付律師代理費:

(1)代理費為

(2)甲方首次向乙方一次性支付代理費萬元;

(3)餘下的代理費待案件審結後一次性收取

2、乙方銀行:中國銀行

開户行:中國銀行支行

賬號:

名稱:律師事務所

聯繫電話:

第六條工作費用

乙方律師辦理甲方委託代理事項所發生的下列工作費用,應當由甲方承擔:

1、相關行政、司法、鑑定、公證等部門收取的費用;

2、貴陽市外的差旅費、食宿費;

3、徵得甲方同意後支出的其它費用。

甲方按照乙方律師實報實銷方式報銷上述工作費用,報銷以有關部門的正式發票為依據,乙方律師應當本着節儉的原則合理使用工作費用。

第七條合同的變更和解除

(一)甲乙雙方經協商同意,可以變更或者解除本合同;

(二)本合同簽署後,如本案因增加訴訟/仲裁請求,或當事人一方提出反訴、反請求等重大訴訟事件導致代理事項明顯增多的情況時,乙方有權要求增加律師代理費。新增部分的律師代理費由甲、乙雙方協商確定。否則,乙方僅在原委託範圍內工作。

(三)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

1、未經甲方同意,擅自更換代理律師的;

2、因乙方律師過錯導致甲方合法權益蒙受損失的;

3、乙方或乙方律師的行為違反法律、法規規定或者違反律師執業規範的。

(四)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權解除合同:

1、甲方的委託事項違反法律或者違反律師執業規範的;

2、甲方有捏造事實、偽造證據或者隱瞞重要情節等情形的;

3、甲方逾期十個工作日仍不向乙方支付律師代理費或者工作費用的。

第八條違約責任

(一)乙方無正當理由不提供第一條規定的法律服務,甲方有權要求乙方退還部分或者全部已付的律師費。

(二)乙方律師因工作延誤、失職、失誤,或者違反第三條規定的義務令甲方蒙受損失的,乙方應當在投保的執業保險範圍內向甲方承擔賠償責任。

(三)甲方無正當理由不支付代理費或者工作費用,或者無故終止合同,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支付未付的代理費、未報銷的工作費用以及延期支付的利息。

(四)甲方不得以如下非正當理由要求乙方退費:

1、甲方單方面又委託其他律師事務所的律師代理的;

2、乙方完成委託代理事項後,甲方以乙方收費過高為由要求退費的;

3、其他非因乙方或者乙方律師的原因,甲方無故終止合同的。

第九條爭議的解決

甲乙雙方如果發生爭議,應當友好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可依法予以訴訟。

第十條合同的生效

1、本合同正本一式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由甲乙雙方代表簽字或加蓋公章後生效,至乙方律師完成委託事項或雙方解除本合同時終止。

2、完成委託事項指乙方代理本案至本案本審終結止(包括判決、調解、裁定、裁決、和解和撤訴等)或本合同特別約定的代理事項完成終止。

第十一條通知和送達

甲乙雙方因履行本合同而相互發出或者提供的所有通知、文件、資料,均應發往本合同簽署頁列明的地址。一方如果變更地址,應當書面通知對方。

通過傳真方式的,在發出傳真到達對方時視為送達;以郵寄方式的,掛號簽收之日視為送達。

甲方:乙方:

年月日年月日

推薦委託代理合同 篇12

委託方(甲方):

代理方(乙方):

一、總則

(一)為了規範                    (下稱甲方)和                     (下稱乙方)的委託代理行為,提高委託代理業務質量,更好地為國家重點建設服務,經雙方協商制定本協議。

(二)甲、乙雙方在委託代理工作中應遵守國家的有關金融法律、法規,遵循相互支持、密切合作的原則。

(三)對於涉及兩行全局性委代工作安排,應由兩行協商或聯合發文。

二、甲方委託乙方代理業務範圍

(一)監督甲方委託項目借款合同(或臨時借款協議)的執行。

(二)監督甲方貸款資金的使用。

(三)辦理甲方貸款資金結算和會計核算。

(四)協助甲方做好貸款本息回收工作。

(五)辦理甲乙雙方商定的其他委託代理業務。

三、甲方的責任和權利

(一)向乙方提供年度貸款計劃、借款合同副本及有關資料。

(二)在借款合同、貸款計劃、貸款利率、貸款期限等情況發生變化時,應及時書面通知乙方。

(三)在借款合同中明確乙方經辦行代表甲方對借款人實施監督管理的責任、權力以及借款人應向乙方提供的資料。

(四)按期向乙方支付代理業務手續費。

(五)對乙方代理業務情況進行檢查、監督、考核。

四、乙方的責任和權利

(一)根據代理業務需要,確定相應的機構和人員負責代理業務。

(二)辦理甲方貸款資金的結算和核算業務。

(三)對代理貸款實施全過程的監督管理。

(四)協助甲方做好貸款本息的回收工作。

(五)向甲方提供有關代理業務信息。

(六)按期向甲方收取代理業務手續費。

五、貸款發放

(一)甲方為借款人開立貸款賬户、存款賬户,發放貸款。

(二)甲方應將年度貸款計劃、分批下達的貸款指標等文件和資料及時抄送乙方,借款合同副本由甲方直接分送乙方省級分行和乙方經辦行。

(三)甲方將貸款資金直接匯入借款人在乙方經辦行開立的專項存款户。乙方經辦行應在收到資金的當日按“代理貸款業務核算辦法”進行賬務處理。

六、貸款管理

(一)乙方經辦行根據甲方的書面委託參與貸款項目的下列工作:

1.項目主體工程的設計、施工和設備採購的招標;

2.項目概算調整的審查;

3.項目工程造價的編審;

4.項目竣工驗收和決算的編審;

5.書面委託的其他工作。

(二)為便於乙方經辦行對甲方委託貸款和貸款項目進行有效的監督和管理,甲方要求借款人及時向乙方經辦行提供以下有關資料:

1.已批准的項目建議書、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項目初步設計文件及施工圖預算;

2.年度工程建設進度計劃;

3.年度貸款資金使用計劃,其中大中型項目年度貸款資金使用計劃須經甲方認可;

4.設備材料採購合同副本;

5.有關統計和會計報表。

(三)乙方經辦行根據借款合同和有權部門批准的項目初步設計、年度資金配置計劃、年度貸款資金使用計劃、有關商務合同和建設進度加強對貸款使用的監督管理。

當以下情況發生時,乙方經辦行有權採取停止借款人貸款使用或其他有效措施,並立即報上級行和甲方:

1.超計劃、超標準、挪用貸款等;

2.借款人名稱或其法定代表人變更,以及借款人體制發生重大變化的(甲方通知乙方經辦行的除外)。

(四)對於有多項建設資金來源的項目,乙方經辦行應督促借款人落實資金來源,促使其他資金與甲方貸款資金同步到位。

(五)乙方對代理的大中型項目要按月向甲方報送“代理國家開發銀行貸款項目統計報表”(附表一至附表三);小型項目的統計報表由借款人向甲方報送,乙方經辦行協助甲方催報和審核。

(六)乙方經辦行應建立健全建設項目檔案,設立項目管理台賬,系統完整地反映項目建設和生產情況。

(七)乙方經辦行在其代理項目建成投產後,根據甲方的書面委託協助甲方做好項目的後評價工作。

(八)項目建成投產後,在借款人尚未還清甲方貸款本息前,乙方經辦行應掌握借款人歸還甲方貸款的能力,及時向甲方反映情況並採取相應措施。積極跟蹤瞭解借款人的生產經營情況和財務狀況,督促借款人組織資金按時歸還甲方貸款本息。

七、貸款回收

(一)乙方應採取一切可能的或約定的措施加強代理貸款本息的回收工作。

(二)乙方經辦行應督促借款人籌措還款資金,並於貸款本息到期前20天填制“代理國家開發銀行到期還款資金落實情況表”(附表四)報甲方信貸局。對借款人還款確有困難的,乙方經辦行應將情況書面反饋甲方信貸局。

(三)乙方經辦行應按照借款合同按時計收甲方貸款本息,對甲方到期貸款本息,有權按甲方與借款人的合同約定從借款人的賬户中劃收,並於當日上劃甲方(特殊情況不超過次日)。

(四)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經辦行不得從甲方匯給借款人的貸款資金和借款人歸還甲方的資金中扣收其自營貸款本息。

八、會計核算

(一)甲方對貸款負責會計核算。乙方經辦行為滿足監管和回收的需要,受甲方委託設立相應會計科目進行核算。

(二)貸款利息實行“算頭不算尾”的方法,即貸款發放日為貸款起息日期,借款人在乙方經辦行(或甲方)還款的日期為貸款止息日期。

(三)乙方經辦行表外會計科目與項目管理台賬的相應數據要銜接一致,並按規定向甲方反饋有關信息,做好與甲方的對賬工作。

(四)甲方發放貸款和直接收息後應將有關會計信息傳送給乙方經辦行,乙方經辦行收取借款人本息後,應與當日將有關會計信息傳送給甲方。

(五)甲方需傳遞給借款人的信息或會計憑證由乙方經辦行負責辦理轉知手續。

(六)乙方代理甲方委託貸款業務的核算辦法由乙方另行制定,經甲方同意後執行。

九、代理業務報告

(一)乙方經辦行對代理貸款項目實行季度工作報告制度。從甲方委託乙方代理時起至借款人還清貸款本息時止,每季終了後20日內向甲方相關信貸局報送上季度的“項目專户報告”。

內容:1.建設期。主要包括項目建設進度、資金總體到位和需求、投資計劃完成情況、償還利息情況和存在的問題及建議等。

2.生產期。主要包括主營業務的生產銷售、成本利潤、償還貸款本息的情況等。

(二)乙方省分行每季度終了20日內向甲方相關信貸局報送上季度代理國家開發銀行貸款本息回收情況。

內容包括:代理貸款本息回收的情況、措施及建議。

(三)乙方總行每年3月20日前向甲方報送上年度的《代理業務情況總結》。

內容包括:代理業務基本情況、委託代理協議書的執行情況、委託代理工作中存在的問題及建議。

十、代理業務手續費

(一)本協議生效後發放的人民幣貸款,代理業務手續費原則上按下列公式計算:

代理業務手續費=本年代理貸款發放額×0.5‰+回收貸款本息額×1.5‰

外匯貸款項目代理業務手續費標準由雙方另行協商。

代理貸款發放額和回收貸款本息額以甲方記賬日期為準。

(二)本協議生效前發放的貸款,本息回收時不再支付手續費。

(三)代理業務手續費採取按年計算、分次支付的方法。每年11月份預付,次年決算後清算。

(四)甲方將代理業務手續費支付給乙方總行,由乙方總行負責向所屬代理經辦行撥付。

十一、委託代理業務考核

(一)甲方應對乙方及乙方經辦行代理業務管理、貸款本息回收上劃等情況進行檢查、監督、考核,每年要將考核結果通報乙方。

(二)乙方應將代理業務管理作為其本行責任目標重要內容之一,納入統一考核範圍,進行嚴格的內部考核。

十二、違約責任

(一)甲方未按本協議的約定及時向乙方交付委託代理事項,所造成的損失由甲方負責。

(二)甲方逾期未向乙方支付代理業務手續費,應按中國人民銀行規定向乙方支付滯納金。

(三)乙方經辦行在收到借款人歸還甲方貸款本息的當日(遇特殊情況不得超過次日)未上劃甲方的,應按中國人民銀行規定向甲方支付滯納金。

(四)乙方及乙方經辦行違反本協議,給甲方造成損失的,除甲方將視情況扣減代理業務手續費直至取消其代理資格而外,乙方還應彌補甲方的損失。

十三、附則

(一)在遵守本協議的原則下,由甲方信貸局與乙方省級分行簽訂項目委託代理協議書,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的項目也可由雙方總行簽訂。

項目委代協議自簽定之日起生效,至甲方委託乙方代理的項目債權債務清理完畢終止。

(二)本協議自         年   月   日起執行,直至甲方委託乙方代理所有項目的債權債務清理完畢終止。

(三)自本協議生效起原協議同時廢止。

(四)在本協議履行過程中如一方提出修改或遇政策調整而影響本協議履行時,須經雙方協商一致並訂立書面修改協議。協議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

甲方:

法定代表人(簽字) 

乙方:

法定代表人(簽字)

推薦委託代理合同 篇13

上海立隆微電子有限公司(甲方)因與深圳市六桂電子有限公司及翁宗汝三方房產抵押一案,現委託公言律師事務所深圳分所(乙方)律師進行非訴訟代理,經雙方充分協商,訂立合同如下:

一、乙方接受甲方的委託,指派律師李勝春為甲方非訴訟代理人,主要幫助為甲方草擬三方抵押協議,協助甲方與深圳市六桂電子有限公司及翁宗汝進行涉案房產的抵押登記手續。

二、律師必須根據事實和法律參加非訴訟活動,認真負責地履行律師的職責,維護委託人的合法權益。乙方委派的律師如因故中途不能執行職務,應負責另行委派律師接替。甲方應當積極、主動配合承辦律師的工作。

三、根據律師業務收費標準的規定,雙方商定律師費按協議收費辦法確定,即:

1、簽訂本協議時,甲方給付乙方律師費人民幣1250元;

2、甲方與深圳市六桂電子有限公司及翁宗汝簽訂三方抵押協議之時,給付甲方給付乙方律師費人民幣1250元。

甲方應在本條第1款、第2款約定的時間內,給付乙方應得律師費。如甲方不按本合同約定支付律師費和辦案費等費用,乙方有權單方終止本合同或暫停受託事項,已收的費用不予退還,並有權按合同約定追索未付的律師費、辦案費等費用及損失。對甲方拖欠的律師費、辦案費按每日千分之五計算逾期付款違約金。

四、乙方為本案調查、立案、出庭等所需差旅費,深圳市內由乙方負擔。深圳市外所需差旅費(含交通費、住宿費、通訊費等),由甲方承擔(甲方先墊付)。

五、甲方必須真實地向律師敍述案情,提供證據。在接受委託後,如發現甲方捏造事實,弄虛作假,乙方有權終止代理,依本合同所收費用不予退還。

六、如乙方無故終止合同,約定律師費甲方可以不予支付,已收律師費應予退還;如甲方無故終止合同或私自與對方達成和解協議的,已收律師費和其它費不予退還,約定應收律師費等費用甲方應照常給付。

七、本案有關抵押登記等費用(如房產抵押登記費、信息查詢費、公證費及其它必須開支的費用)由甲方支付。

八、凡本協議或與本協議有關的爭議,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若協商不成,任一方可向深圳市福田區人民法院起訴解決。

九、本合同經甲、乙雙方或其代表人簽字(蓋章)後生效。

十、本合同有效期限:自簽訂之日起至涉案房產抵押登記完成止(非訴訟辦理)。

十一、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推薦委託代理合同 篇14

甲方(委託方):

乙方(受託方):四川興詠律師事務所

甲方因涉嫌 一案,聘請乙方的律師為委託代理人(辯護人),經雙方協商,達成如下協議,共同遵照執行:

一、乙方依據《刑事訴訟法》及《律師法》的規定,接受甲方的委託,指派律師 為被告人(犯罪嫌疑人) 提供法律服務。

二、乙方提供法律服務範圍包括:

(一)偵查階段。包括(選擇項以劃√為確認,劃_為否認):

□ 1、提供法律諮詢 ;

□ 2、代理申訴、控告 ;

□ 3、申請取保候審 ;

□ 4、向偵查機關了解犯罪嫌疑人涉嫌的罪名;

□ 5、會見犯罪嫌疑人;

□ 6、查閲、摘抄、複製本案的訴訟文書、技術性鑑定材料 。

(二)審查起訴階段。包括(選擇項以劃√為確認,劃_為否認):

□ 1、提供法律諮詢 ;

□ 2、代理申訴、控告 ;

□ 3、申請取保候審 ;

□ 4、會見犯罪嫌疑人; [20__] 川興所刑字第 號

□ 5、查閲、摘抄、複製本案的訴訟文書、技術性鑑定材

(三) 審判階段。包括(選擇項以劃√為確認,劃_為否認):

□ 1、一審出庭辯護或代理;

□ 2、二審上訴及辯護或代理。

三、甲方應如實地向乙方承辦律師介紹與案件有關的情況,不得隱瞞事實,偽造證據,弄虛作假,否則,律師有權拒絕辯護或代理,所收律師費不予退回。

四、根據《四川省律師服務收費管理辦法》、《四川省律師服務收費項目及標準》,甲方應向乙方繳納以下費用(人民幣):

1.律師代理費: 元;

2、律師辦理甲方委託代理事項發生的鑑定費、評估費、公證費、查檔費、翻譯費、異地辦案差旅費、專家論證費等由甲方支付。

五、本協議第四條所述費用的支付方式:

1、於本合同簽訂之日起 天內付清全部費用。

2、於本合同簽訂之日支付元,餘款於本案一審審結之日交納。

3、其它方式:

六、違約責任的承擔:

(一)乙方無正當理由不履行本協議第二條約定服務義務的,乙方有權要求部份或全部退還律師代理費,但甲方不得以如下理由要求乙方退費:

1、甲方就已委託乙方代理的事項單方面另行委託其他律師事務所的律師代理的;

2、乙方接受委託後,甲方以乙方收費過高為由要求退費的;

3、乙方接受委託並作好出庭準備後,偵查機關撤銷案件,檢察機關不予起訴或者撤回案件的;

4、其他非因乙方或者乙方律師的原因,甲方不合理的單方解除合同的。

(二)甲方無正當理由不支付律師服務費或者辦案費,或者不合理的單方解除合同,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支付未付的律師服務費及辦案費,或暫停工作直至甲方正確履行義務為止。

(三)甲方未按合同約定按期交納律師費,經催告仍未履行的,乙方可單方面終止該合同。

七、爭議的解決:

1、乙方就本合同條款向甲方作明確説明,甲方對該合同説明表示理解無異議。

2、甲乙雙方如果發生爭議,應當友好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一方可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八、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本合同自甲乙雙方代表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至本案一審審理終結之日終止。

九、特別約定:

甲方(簽名):

乙方(簽章):四川興詠律師事務所

主任(簽名):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推薦委託代理合同 篇15

合同編號:_______________

委託方(以下簡稱甲方)將其擁有的物業(本合同第一條的標的物)委託受託方______房地產經紀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乙方)居間中介代理出售,在委託期限內,不得再自行出售或委託其他第三者從事與受託人同樣的居間中介行為,雙方同意訂立本合同,以資共同遵守。

第一條 出售的標的物標示(下列記載事項如未詳盡,以房地產管理部門登記資料為準)

所有權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使用年限: □ 永久□ 至_____年止

房屋坐落: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房屋類型: □ 別墅□ 外銷□ 內銷□ 其它用途 □ 住宅? □ 辦公? □ 商住? □ 其它

結構: ____房____廳____衞

建築面積:__________________

總層數:__________________

附屬設備(不另計租金) 裝修: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傢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其它: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 出售條件

委託售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交房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付款方式:(□ rmb? □ usd)□ 現金? □ 支票? □ 匯款? □ 其它(請註明):

第三條 乙方義務

1.運用適當方法尋找合適的承購方,隨時依甲方之查詢向甲方報告所委託出售標的物的處理情況。

2.協助甲方與承購方商議合理售價和協助辦理買賣合約手續。

3.乙方接受甲方的委託中介代理業務,為了有效地履行義務所實施的市場調查、廣告企劃、租賃交涉、諮詢服務、差旅出勤等活動與支出均由乙方自行負責,與甲方無關,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請求甲方補貼。

第四條 甲方義務

1.甲方保證其為上述出售標的物的唯一及合法所有權人或所有權人指定的代理人。在本合同簽訂之後,若發生任何有關產權歸屬的糾紛,由甲方承擔一切責任及其後果。

2.為促進銷售,買方需辦理購屋貸款時,甲方需配合辦理。

3.若甲方私下和乙方曾介紹過的客户達成交易,甲方仍應按照委託合同內訂明之服務報酬金額支付於乙方。

第五條 服務報酬

1.佣金為上述標的物的成交價總金額的百分之_____(____%)或___________________,於甲方在收到首期款的同時一次性支付給乙方。

2.若承購方支付定金後,因承購方的原因而不能達成交易,承購方支付的定金將不予退還,由甲乙雙方平分。

第六條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經雙方簽章後即時生效。

第七條 雙方如有其它約定事宜,可約定如下: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繫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署日期: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 :_____房地產經紀有限公司

聯繫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署日期: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推薦委託代理合同 篇16

受託人(下稱乙方):

甲方因與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糾紛一案,委託乙方律師代理訴訟,經雙方協商,訂立以下條款,以資共同遵守:

第一條乙方接受甲方的委託,指派_______________________律師為甲方所涉糾紛案_______________訴訟代理人。

第二條甲方委託乙方的代理權限為:

1、甲方委託乙方為第一審的訴訟代理人。乙方代理權限:代為調查、取證、答辯、出庭應訴、庭外和解,代為提出、變更、放棄、承認訴訟請求和調解、和解,提出反訴。

2、甲方委託乙方為第二審的訴訟代理人。乙方代理權限:代為提起上訴、調查取證、答辯、出庭應訴、庭外和解,代為提出、變更、放棄、承認訴訟請求和調解、和解。

3、甲方委託乙方代理申請執行程序的代理人。乙方代理權限:代為向法院提起執行程序及相關工作,代為收轉被執行標的。

甲方委託乙方上述____________項代理工作。

第三條雙方協商同意律師代理費及交納辦法如下:

1、如一次性付清,甲方應在本協議簽署之______日內,向乙方支付全額代理費人民幣__________元。

2、如分期支付,甲方應在本協議簽訂之_______日內,向乙方支付第一筆代理費人民幣_________元,其餘代理費於________之前繳足,共計人民幣_______元。

3、風險條款,甲方應在本協議簽署之________日內,向乙方支付代理費人民幣_______元,如_________________甲方向乙方加付人民幣__________元。

4、其他特別規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條乙方指派律師受甲方委託到甲方所在地和乙方所在地以外的地方工作時,除非另有特別約定,辦案律師的交通、食宿等差旅費由甲方依據票據實報實銷。

第五條乙方律師須依法維護甲方合法權益,按時出庭,並嚴格遵守律師職業道德,對其執行代理事務中所知悉的甲方的`商業祕密以及個人隱私應當保密。如有違反,乙方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第六條如乙方承辦律師不按規定程序認真負責地從事代理事務,與對方當事人或其代理人惡意串通,損害甲方權益的,甲方有權單方解除委託代理合同,要求乙方如數退還或拒付代理費,並可依法要求乙方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第七條甲方須真實地向乙方律師敍述案情,提供有關案件的證據及乙方要求的其他材料。乙方接受委託後,如發現甲方弄虛作假,隱瞞事實,有權中止代理,依約所收費用不予退還,由此產生的後果由甲方承擔。

第八條如乙方無故終止履行合同,代理費全部退還甲方。如甲方無故終止,代理費不予退還。

第九條本合同有效期自簽訂之日起至本案辦理終結止(判決、調解、案外和解及撤銷訴訟)。

第十條甲方如依本合同第三條之約定交納代理費的,乙方有權單方面終止其代理工作並解除本合同,已收費用不再退還。如乙方在甲方未交納全部代理費的情況下已經履行了全部工作,甲方應及時交納本合同第三條所確定的代理費,並按未及時繳納部分的代理費的________%支付違約金。

甲方:

代表人:

地址:

郵編:

聯繫電話:

傳真:

乙方:

受託律師:

地址:

郵編:

聯繫電話:

傳真:

簽訂時間:20xx年xx月xx日

推薦委託代理合同 篇17

委託方:(以下簡稱甲方)

住所地:

受委託方:以下簡稱乙方)

住所地:

甲方因與重慶乾瑞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債權糾紛一案,特委託乙方為其代理,為明確雙方的權利與義務關係,特定如下合同,共同遵守。

一、委託事項:

甲方委託乙方辦理與重慶乾瑞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債權糾紛一案具體包括調查、談判、和解方案實施、一審、二審和執行。甲方確認債權本金為貳佰萬元(RMB2,000,000),對方應當承擔的違約金為叁佰萬元加上從20__年6月28日起算每月百分之二(2%)的利息。至本協議簽署之日,以上合計人民幣伍佰壹拾捌萬元(5,180,000)。

二、承辦律師

乙方同意接受甲方的委託指派蘇曉軍律師為甲方辦理委託事項。乙方所派律師如有特殊情況不能繼續代為辦理委託事項,可以指派本所其他律師繼續辦理,甲方不得拒絕。特殊原因指承辦律師因病或其它不可預料的情況發生。

三、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享有監督乙方依法、依照本合同的規定完成委託事項的權利。

2、甲方在乙方完成委託事項後有領取委託成果的權利包括收回的現金和實物。

3、甲方必須全面、客觀、真實向乙方所派律師書面陳述委託事項的有關情況,並應提供相關證據來證明所陳述事實的真實性。

4、依照合同的規定及時支付代理費。

5、配合乙方完成代理事務的義務。

四、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在授權的範圍內依照法律規定和本合同的規定獨立的行使代理的權利。

2、完成委託事項後有依約收取代理費的權利。

3、應甲方的要求對其所陳述的事實的真實性需要調查的,乙方律師應積極的協助調查,查清相關事項。

4、對收回的現金及其物品有及時的交付給甲方的義務。

5、在辦理代理事項過程中所瞭解到的甲方的商業祕密有為其保密的義務。

五、代理費的支付標準和方式:

乙方在代理過程中,甲方根據乙方代理的進度和成果按以下標準和方式支付

乙方的代理費。

1、本合同簽訂後十天內,甲方應當支付人民幣貳萬元作為乙方辦案經費。此後,無論採用何種清收方式,除風險提成之外,甲方均不支付乙方任何費用。

2、乙方代理甲方以訴訟或者非訴訟方式清收欠款,對於甲方本金貳佰萬元部分,無論回收金額多少,乙方不予收取酬金。對於甲方向債務收取的違約金部分,雙方予以平均分配。

3、若採用非訴訟方式清收債權,甲方應當出具授權書,債務人清償款項應當轉至乙方帳户。乙方對於提成酬金,可予直接扣劃。若採用訴訟方式清收債權,對於法院及政府部門、中介機構等收取的費用,甲方須予承擔。甲方在收款後三天內向乙方支付酬金。

4、甲方與債務人達成和解繼續合作,或引進合作者開發債務人土地的,視為乙方完全完成清收任務,甲方應在和解或者合作協議簽署後十日內向乙方支付律師費用200萬元。

5、甲方直接領取現金或實物的,應當按上述標準在收到後的三天內支付乙方代理費,不得截留或挪用。

六、違約責任

1、甲方沒有如實的陳述委託事項或者陳述的委託事項不符合客觀實際,造成乙方無法完成代理事務或代理事務難度增大的,乙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並由甲方支付乙方違約金,標準按委託事務標的總數額的百分之二十(20%)支付。

2、乙方在代理過程中又委託他人代為辦理此事務或者本人自己出面辦理此事務的均應視為乙方的代理行為。甲方同樣應按本合同的標準支付乙方代理費。因委託的人或甲方本人辦理失誤造成乙方無法按計劃完成代理事項的,應按委託事務標的和以上標準賠償乙方的代理損失。

3、乙方無故不履行本合同所規定的職責,致使甲方的合法權益受到損失的,乙方應根據實際損失的'大小賠償甲方的經濟損失。

4、因乙方的原因丟失重要的證據材料導致敗訴,乙方應承擔全部的賠償責任。

5、甲方和乙方領取乙方辦理的事務所得的現金或實物後,應及時的按規定的比例交付對方,否則按日千分之五的標準向對方支付滯納金。

七、其它條款

十一、合同的生效和失效

1、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乙方完成委託事務或依法解除後失效。委託事務的辦理期限應以相關部門的辦理期限為準。乙方應不間斷的催促相關部門及時辦理相關事項。

2、本合同生效後,乙方對代理事務在六個月內沒有實質性的進展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

十二、爭議的解決方式

如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發生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

十三、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存一份。經簽字或者蓋章後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推薦委託代理合同 篇18

委託人:

法定地址:

受託人:

合同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税收徵管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本着平等自願的原則,簽訂本協議如下:

一、本合同會計代理範圍為:

1、經雙方協商一致後,對會計業務建賬建制,受託人採用會計電算化辦理賬務。

2、辦理會計業務記賬,會計原始憑證由委託人提供,並送達到受託人進行整理記賬。

3、按規定進行會計傳票裝訂成冊。裝訂成冊的會計傳票由受託人代為保管(期間委託人借閲帶走後,遺失或缺失,由委託人自負),定期移交,辦理交接手續。

4、受託人負責按規定編制會計報表,滿足委託人查詢和調閲的需求,可以採用電子郵箱傳送方式,為了保密委託人財務狀況,受託人郵箱固定為:。經被代理企業批准後,方可向相關部門提供委託人會計信息和會計資料,依法查詢的除外(但要以電話方式通知委託人)。

5、國家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會計業務、本合同未盡事宜,依據國家法律法規的`規定。

二、代理方式及期限

代理的方式為:兼職代理、非專職。

代理的期限為:受託人應自20____年3月1日至20____年3月1日完成該委託項目。代理委託議約定的履行期滿,雙方如有續約意向,應及時協商並另行簽訂。

三、代理費用及支付方式

1、完成約定事項的代理費用每年為人民幣(大寫):壹仟元整,如做複雜記帳工作,費用另行協商。

2、上述費用簽約之日起上半年第一季度支付500元,下半年第一季度支付500元,分兩次付清。可以現金或者轉賬方式支付,存入到受託人穆敏(勃利縣工商銀行個人銀行卡6)賬户內,存款回單作為付款依據(代收據)。代理費用連續2個月逾期,受託人有權終止辦理業務。

3、如委託人無故終止履行協議,已收的代理費用不退;如受託人無故終止履行協議,已收的代理費用全部退還委託人。

四、委託人的責任和義務

1、委託人不得強行要求受託人編制違法的會計賬目,受託人有權對此予以拒絕。

2、對於受託人不稱職的行為,耽誤委託人會計業務處理,委託人有權辭退受託人。

五、受託人的責任和義務

1、對委託人的賬務保密。因屬於兼職代理,非坐班制,工作時間不受委託人限制。

2、受託人不得再自立收費項目和標準,確因業務需要產生的費用,必須經委託人同意。

六、合同生效時間

本合同自簽訂之日生效,本合同一式三份,委託人、受託人、中證人各持一份

委託人(簽字):

_____年____月____日

受託人(簽字):

_____年____月____日

中證人(簽字):

_____年____月____日

推薦委託代理合同 篇19

委託方(以下簡稱甲方):

代理方(以下簡稱乙方):

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現就甲方自有產權的不動產,交由乙方房地產中介機構負責代理銷售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不動產基本情況:

甲方自有產權的不動產位於 市 區 單元第____層,共 (套),房屋結構為__ __,建築面積 平方米,户型 ;房屋所有權證號: ,屬於:。附房屋狀況表。

二、銷售價格與收款方式:

1、甲方確認本合同指定的房屋銷售底價為__ __元/平方米,總價 元人民幣,乙方可視市場情況高於底價銷售, 銷售價超出甲方指定銷售底價部分,甲方得%、乙方得 %。若銷售價低於甲方底價,須徵得甲方書面認可;

2、甲方確認由乙方代收房款。

三、甲方同意乙方客户的以下幾種付款方式:

四、結算方式:

雙方約定,自購房客户與甲方簽訂房屋買賣合同,房產證過户並交房後,方辦理房款結算手續。

一次性付款結算方式:

一次性付款是指即購房客户與甲方簽訂房屋買賣合同當日將全部房款支付到乙方帳户;

乙方代收購房款,在甲方自行辦理產權過户手續或委託乙方辦理產權過户手續後,自房產證過户完畢之日起三日內乙方將代收購房款轉予甲方。

按揭貸款的結算方式:購房客户與甲方簽訂購房合同後,購房客户向乙方支付首期房款後開始向銀行申請按揭貸款,接揭貸款手續獲批後,待房產證過户並辦抵押後,首期款由乙方付,按揭款由按揭銀行付清。

為保證房屋交易的安全性,房屋產權過户手續辦妥後,甲方接到乙方通知後,須憑本人身份證來乙方處領取房款,如委託他人取款的,應憑經公證的委託書(註明代收房款)及委託人身份證明領取,甲方系法人的,應以合同載明的開户行和帳號轉帳。

五、代理期限及代理權限:

1.本合同代理期限為 個月,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合同到期後,本合同自行終止。

2. 甲方全權委託乙方在不低於甲方售房底價的情況下與客户簽訂定房協議書,並代甲方收取房款。

3、在本合同有效代理期內,甲方不得指定其他人或中介機構銷售該不動產。

4、委託期滿仍未銷出者,甲方授權乙方可在委託底價內下浮 %出售。

六、代理費的收取

1、乙方的代理費為本合同所售不動產,在出售成功後按成交總額的____%收取,乙方實際銷售價格超出甲方指定銷售底價部分,甲方得 % ,乙方得%。代理費由甲方以人民幣形式支付,由乙方從代收房款中扣除。

2.甲方在與乙方客户正式簽訂房屋買賣合同,乙方客户支付首期房款後,乙方即可獲得本合同所規定的全部代理費。

3、甲方委託乙方在信息宣傳系統上為該物業發佈廣告及帶購房客户到現場看房,雙方商定甲方向乙方支付信息發佈費、產證鑑定費及服務費合計 元。

七、雙方權利義務:

1、甲方向乙方提交如下房屋產權證明資料,並保證其真實、準確性。1)、《土地使用權證》、《房屋所有權證》、房主身份證等有效證件的複印件及原件,乙方核對原件件無誤後將原件交還甲方。

2)、已婚夫婦,房屋所有權在一方名下,但共同生活超過八年的,應證得另一方的書面同意。

3)、原購房協議書(另:如房屋是集體土地,應提交鄉、村辦及所屬村委會城管科證明) 4)、房屋平面結構圖及附屬設施説明清單、鑰匙等。

5)、房屋是否設定擔保等債權、債務的書面聲明。 6)、有委託人代辦的,應出具經公證的房主授權委託書原件及受託人身份證明。

2、甲方保證該不動產的產權清楚,若發生與之有關的權屬糾紛及債權、債務糾紛概由甲方負責清理,因此給乙方及乙方客户照成的經濟損失,甲方必須負責賠償。

3、乙方在與客户簽訂定房協議書合同後,甲方應在得到乙方通知後三天內來乙方處簽署銷售確認書,並與乙方客户會籤購房合同,如因甲方地址、電話變更,而未能通知甲方而給甲方所造成的損失概由甲方負責。甲方聯繫電話及地址以本合同所載的地址為準,經交郵即為送達。4、甲方與乙方客户簽訂房屋買賣合同後,若雙方委託乙方辦理房產證的過户手續,應支付代辦費。

5、房產證辦理過户完畢,甲乙雙方結清房款,則本代理合同指定的不動產代理義務即告完成。

6、原則上,乙方要求甲方應在房產證辦理過户後,方交付房產給購房客户。特殊情況下,甲方願提前交房應書面通知乙方。

7、乙方系房地產的中介機構,依法承擔中介機構的權利義務。

八、違約責任:

1、乙方在委託代理期間,將委託不動產出售,並與購房客户簽訂定房協議書,如購房客户未履行定房協議書所規定條款,乙方有權終止定房協議書,並沒收定金;如乙方與購房客户簽訂定房協議書後甲方反悔的,甲方應支付違約金,違約金的數額為乙方客户繳納給乙方的定金。

2、甲方不得將該不動產委託乙方之外的任何中介機構和個人銷售,否則視為違約,應承擔違約責任。如甲方自行售出委託物業,應以書面形式提前3天通知乙方,否則乙方仍按未售物業出售,就此造成的經濟損失由甲方承擔。

九、乙方必須嚴守誠實、信譽、高效的服務原則,積極、主動、熱情地為甲方進行代理服務,乙方必須嚴守甲方有關商業機密不能外泄。

十、雙方一致同意本合同如發生爭議由 仲裁委員會仲裁。該仲裁為終局。

十一、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為憑,本合同附件為主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十二、如有其它事宜,可簽訂補充協議。

甲方: 乙方:

代表: 代表:

聯繫地址: 地址:

聯繫電話: 聯繫電話:

開户行:

帳號:

簽約日期: 年 月 日於

推薦委託代理合同 篇20

委託方(甲方):國家開發銀行

代理方(乙方):中國銀行

一、總則

(一)為了規範國家開發銀行(下稱甲方)和中國銀行(下稱乙方)的委託代理行為,提高委託代理業務質量,更好地為國家重點建設服務,經雙方協商制定本協議。

(二)甲、乙雙方在委託代理工作中應遵守國家的有關金融法律、法規,遵循相互支持、密切合作的原則。

(三)對於涉及兩行全局性委代工作安排,應由兩行協商或聯合發文。

二、甲方委託乙方代理業務範圍

(一)監督甲方委託項目借款合同(或臨時借款協議)的執行。

(二)監督甲方貸款資金的使用。

(三)辦理甲方貸款資金結算和會計核算。

(四)協助甲方做好貸款本息回收工作。

(五)辦理甲乙雙方商定的其他委託代理業務。

三、甲方的責任和權利

(一)向乙方提供年度貸款計劃、借款合同副本及有關資料。

(二)在借款合同、貸款計劃、貸款利率、貸款期限等情況發生變化時,應及時書面通知乙方。

(三)在借款合同中明確乙方經辦行代表甲方對借款人實施監督管理的責任、權力以及借款人應向乙方提供的資料。

(四)按期向乙方支付代理業務手續費。

(五)對乙方代理業務情況進行檢查、監督、考核。

四、乙方的責任和權利

(一)根據代理業務需要,確定相應的機構和人員負責代理業務。

(二)辦理甲方貸款資金的結算和核算業務。

(三)對代理貸款實施全過程的監督管理。

(四)協助甲方做好貸款本息的回收工作。

(五)向甲方提供有關代理業務信息。

(六)按期向甲方收取代理業務手續費。

五、貸款發放

(一)甲方為借款人開立貸款賬户、存款賬户,發放貸款。

(二)甲方應將年度貸款計劃、分批下達的貸款指標等文件和資料及時抄送乙方,借款合同副本由甲方直接分送乙方省級分行和乙方經辦行。

(三)甲方將貸款資金直接匯入借款人在乙方經辦行開立的專項存款户。乙方經辦行應在收到資金的當日按“代理貸款業務核算辦法”進行賬務處理。

六、貸款管理

(一)乙方經辦行根據甲方的書面委託參與貸款項目的下列工作:

1.項目主體工程的設計、施工和設備採購的招標;

2.項目概算調整的審查;

3.項目工程造價的編審;

4.項目竣工驗收和決算的編審;

5.書面委託的其他工作。

(二)為便於乙方經辦行對甲方委託貸款和貸款項目進行有效的監督和管理,甲方要求借款人及時向乙方經辦行提供以下有關資料:

1.已批准的項目建議書、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項目初步設計文件及施工圖預算;

2.年度工程建設進度計劃;

3.年度貸款資金使用計劃,其中大中型項目年度貸款資金使用計劃須經甲方認可;

4.設備材料採購合同副本;

5.有關統計和會計報表。

(三)乙方經辦行根據借款合同和有權部門批准的項目初步設計、年度資金配置計劃、年度貸款資金使用計劃、有關商務合同和建設進度加強對貸款使用的監督管理。

當以下情況發生時,乙方經辦行有權採取停止借款人貸款使用或其他有效措施,並立即報上級行和甲方:

1.超計劃、超標準、挪用貸款等;

2.借款人名稱或其法定代表人變更,以及借款人體制發生重大變化的(甲方通知乙方經辦行的除外)。

(四)對於有多項建設資金來源的項目,乙方經辦行應督促借款人落實資金來源,促使其他資金與甲方貸款資金同步到位。

(五)乙方對代理的大中型項目要按月向甲方報送“代理國家開發銀行貸款項目統計報表”(附表一至附表三);小型項目的統計報表由借款人向甲方報送,乙方經辦行協助甲方催報和審核。

(六)乙方經辦行應建立健全建設項目檔案,設立項目管理台賬,系統完整地反映項目建設和生產情況。

(七)乙方經辦行在其代理的項目建成投產後,根據甲方的書面委託協助甲方做好項目的後評價工作。

(八)項目建成投產後,在借款人尚未還清甲方貸款本息前,乙方經辦行應掌握借款人歸還甲方貸款的能力,及時向甲方反映情況並採取相應措施。積極跟蹤瞭解借款人的生產經營情況和財務狀況,督促借款人組織資金按時歸還甲方貸款本息。

七、貸款回收

(一)乙方應採取一切可能的或約定的措施加強代理貸款本息的回收工作。

(二)乙方經辦行應督促借款人籌措還款資金,並於貸款本息到期前20天填制“代理國家開發銀行到期還款資金落實情況表”(附表四)報甲方信貸局。對借款人還款確有困難的,乙方經辦行應將情況書面反饋甲方信貸局。

(三)乙方經辦行應按照借款合同按時計收甲方貸款本息,對甲方到期貸款本息,有權按甲方與借款人的合同約定從借款人的賬户中劃收,並於當日上劃甲方(特殊情況不超過次日)。

(四)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經辦行不得從甲方匯給借款人的貸款資金和借款人歸還甲方的資金中扣收其自營貸款本息。

八、會計核算

(一)甲方對貸款負責會計核算。乙方經辦行為滿足監管和回收的需要,受甲方委託設立相應會計科目進行核算。

(二)貸款計息實行“算頭不算尾”的方法,即貸款發放日為貸款起息日期,借款人在乙方經辦行(或甲方)還款的日期為貸款止息日期。

(三)乙方經辦行表外會計科目與項目管理台賬的相關數據要銜接一致,並按規定向甲方反饋有關信息,做好與甲方的對賬工作。

(四)甲方發放貸款和直接收息後應將有關會計信息傳送給乙方經辦行,乙方經辦行收取借款人本息後,應於當日將有關會計信息傳送給甲方。

(五)甲方需傳遞給借款人的信息或會計憑證由乙方經辦行負責辦理轉知手續。

(六)乙方代理甲方委託貸款業務的核算辦法由乙方另行制定,經甲方同意後執行。

九、代理業務報告

(一)乙方經辦行對代理貸款項目實行季度工作報告制度。從甲方委託乙方代理時起至借款人還清貸款本息時止,每季終了後20日內向甲方相關信貸局報送上季度的“項目專户報告”。

內容:1.建設期。主要包括項目建設進度、資金總體到位和需求、投資計劃完成情況、償還利息情況和存在的問題及建議等。

2.生產期。主要包括主營業務的生產銷售、成本利潤、償還貸款本息的情況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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