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萬佳範文網 >

合同 >委託合同 >

土地抵押的委託書(通用3篇)

土地抵押的委託書(通用3篇)

土地抵押的委託書 篇1

內容提示:辦理土地使用權抵押登記授權委託書?洛江區國土資源局:?今委託?同志(性別:?年齡:?職務:?全權代表?(銀行)?向貴局辦理土地使用權抵押貸款登記手續,?並領取《土地他項權利證明書》。

土地抵押的委託書(通用3篇)

單位(?銀行):?(?蓋章)?單位法定代表人:?(?蓋章)?受委託人:?(?蓋章)?委託日?期:?年?月?日?附註:?1.?受委託人辦公地點:?2.?受委託人身份證號碼:?3.?聯繫?電話:土地抵押委託書土地抵押登記委託書茲委託?全權辦理?座落?地抵押登記。委託人(單位、個人)?法定代表人:;職務:?身份證號:?;聯繫電話:?委託代理人:?;性別:?身份證號:?;工作單位:?聯繫電話:?委託單位:(章)?法定代表人:(簽名蓋章)?201?抵押權方見證人(簽名蓋章):本委託代理人於201?時到定西市XX區國土資源局辦理土地抵押登記手續。

委託代理人簽名:?土地抵押登記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書姓名?,身份證號?在我單位?職務,系我單位法定代表人。特此證明。通訊地址:?聯繫電話:單位名稱:?(蓋章)?201?身份證複印件粘貼處(委託人法定代表人、委託代理人):(身份證複印件要有本人簽名)。土地抵押委託書土地抵押登記委託書茲委託全權辦理我單位坐落於土地證號為的土地抵押登記。委託人(單位、個人);

法定代表人:;職務:;

身份證號:;聯繫電話:。

委託代理人:;聯繫電話:;

身份證號:;

工作單位:。

委託單位:(章)法定代表人:(簽章)(抵押人)茲委託全權辦理我單位坐落於土地證號為的土地抵押登記。委託人(單位、個人);

法定代表人:;職務:;

身份證號:;聯繫電話:。

委託代理人:;聯繫電話:;

身份證號:;

工作單位:。

委託單位:(章)法定代表人:(簽章)...

土地抵押的委託書 篇2

立契約書人債權人x x x(以下簡稱甲方)債務人x x x(以下簡稱乙方),

茲因土地抵押借款事宜,經雙方同意訂立各條款如下:

第一條 乙方所有下列土地提向甲方抵押借款。

第二條 本約抵押借款金額人民幣x x 萬元。

三條 本約抵押借款期間 ,自x x x x年x月x日起,至x x x x年x月x日止,共計x 年。期限屆滿之日清償。

第四條 本約抵押借款利息,依國家銀行核定的放款利率計算,並於每月一日計提利息。

第五條 本約抵押借款的土地應提向政府主管機關辦理抵押權設定登記,並於辦妥抵押權設定時,甲方應將全部借款一次交付與乙方。

第六條 本約辦妥抵押權設定登記後,其土地所有權、他項權利證明書及設定契約書均由甲方收執。

第七條 本約辦理抵押權設定登記,所需的印花税、登記費及代辦費均由乙方負擔。

第八條 本約期限屆滿前後,若乙方還清借款時,甲方應會同辦理抵押權塗銷登記,不得藉詞刁難或故意拖延,若乙方屆滿不清償,甲方得依法申請法院拍賣抵押的不動產土地。

第九條 本約自簽訂日下生效。

第十條 本契約書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為憑。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土地抵押的委託書 篇3

甲方:(貸款人)

乙方:(借款人)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及有關法律、法規,當事人各方經協商一致,訂立本協議。

一、甲方於 年 月 日向乙方發放借款元,(大寫:)借款期限年 月 日起到年 月%,乙方在每月日前支付當月利息,利息一月一結。

二、乙方同意用的土地使用權做該筆借款的質押,土地使用權證號為:使用權人為:

三、乙方應按甲方要求妥善保管質押財產,如有政府徵用的情況,甲方有權對於補償款予以提存或者乙方提前償還全部借款。

四、出現主合同約定還款期限已到,乙方未依約歸還甲方借款及利息的,甲方有權依法定方式處分乙方擔保抵押財產。

1、甲方處理抵押所得借款,按乙方購買每畝土地價格的的價格索取土地使用權,抵押價格按每畝 萬元,共 畝,共計人民幣萬元整。

2、甲方處理抵押所得借款,不足以償還借款本息的,甲方有權另行向乙方索償。

五、乙方未返還甲方借款或不能按時付利息前,該抵押具有不可撤銷性。乙方自願放棄抗辯權、訴訟權、仲裁權,自願接受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執行局的強制執行,這是乙方的意思表達、承諾。

六、本協議自甲、乙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自協議生效之日乙方無權變賣、轉移、轉贈、轉賣、抵押財產。

七、在抵押協議期限內,乙方抵押財產因其保管不善造成損毀,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恢復抵押財產原狀,或要求乙方重新提供甲方認可的抵押財產。

八、乙方違反合同約定,擅自處分抵押財產的行為無效。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恢復原狀,並提前收回主合同項下的借款,並可以要求乙方支付借款總額的10%的違約金。

九、使用權人對抵押物必須擁有充分、無爭議的所有權或者處分權。乙方因隱瞞抵押財產存在共有、爭議、被查封、被扣押或已經設定過抵押權等情況,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給甲方賠償,並賠償甲方主合同借款總額的10%的違約金。

十、本協議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協商可簽訂補充協議。

十一、本合同一式 份,其中甲方 份,乙方 份,效力相同。

十二、提示

甲方已提請乙方注意對本協議條款作全面、準確的理解,並應乙方要求作了相應的條款説明。簽約各方對本協議含義認識一致。

本協議系無異義債權文書,如乙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還本付息義務時,甲方有權依據本協議項下第四條和第五條中約定進行解決,乙方自願接受。

甲方(貸款人)蓋章: 乙方(借款人)蓋章:

負責人 法定代表人

或授權代理人 或授權代理人

年簽約地點:

年月日

  • 文章版權屬於文章作者所有,轉載請註明 https://wjfww.com/hetong/weituo/rpqlvj.html
專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