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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裝廠委託銷售合同書(精選3篇)

服裝廠委託銷售合同書(精選3篇)

服裝廠委託銷售合同書 篇1

需方(甲方):

服裝廠委託銷售合同書(精選3篇)

供方(乙方):

1、經確認甲方同意向乙方購買如下所示產品,清單如下:

2、乙方承諾根據合同條款按時提供合同所列貨物及完整的隨貨附件。

3、產品質量及技術標準:合同標識廠商之相應產品技術規範,乙方對所供合同產品負責的維修期限:廠商標準。

4、收貨事宜:

需方指定本合同項下的貨物完整收貨地址:需方指定本合同項下的貨物收貨聯繫人電話:

5、交貨日期:

簽定合同之日起個工作日內。

6、運輸及提貨費用的負擔:)供方送貨

)所有合同貨物的運輸及提貨費用的負擔:供方承擔

7、產品驗收方法及異議期限:

所有合同產品均應在交貨地點現場拆驗,如有質量異議可在三日內提出。

乙方將協助甲方解決應產品質量問題所帶來的爭議。

甲方驗貨時除非因產品質量問題,否則不得以任何理由提出拒付貨款,包括驗收後。

8、付款、開票及違約責任

需方在在收訖貨物後個工作日內,向供方付清所有貨款(¥元);如需方未在合同規定時間內付款,供方將按貨款總額的每日3‰收取滯納金。

供方收到全額含税總貨款後向需方交付等值合法的發票。

對於買、賣雙方交接發票、結算票據事宜,雙方一致認同:需方取得發票並不代表需方貨款已付清。

如由不可抗拒力導致乙方不能按時交貨,雙方在互相諒解的基礎上協商解決,供方不承擔違約責任。

如需方未能在合同約定的付款期限付清應付給供方之款項,供方有權收回貨物,並不返還需方已付款項,同時不免除供方向需方進一步要求賠償損失的權利。

違約責任:

1、供方不能按時提供貨物,或提供貨物的種類和質量不符合合同約定,視為違約。

2、任意一方違約將承擔合同總金額的百分之三十作為違約金。

3、任意一方違約將承擔對方的律師等相關費用,費用為合同總金額的百分之十。

9、對執行本合同若雙方有爭議時,不能協商解決的,由供方公司所在地法院管轄。

10、本合同如需補充,雙方可以附件的形式説明。

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

11、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經雙方簽字蓋章之後生效。

12、本合同於年月日以正本方式簽定及合同附件,都具備相同法律效力。

13、除簽名、籤時間外手寫及塗改無效。

需方單位(甲方)蓋章:

經辦人:

時間:

供方單位(乙方)蓋章:

經辦人:

時間:

服裝廠委託銷售合同書 篇2

委託銷售設備協議書

委託方(甲方):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 郵碼: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

代銷方(乙方):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 郵碼: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

一、甲方委託乙方代銷下列商品:

二、上列代銷價格按以下辦法執行: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商品包裝應按運輸部門規定辦理,否則運輸途中損失由甲方負責。如因不符運輸要求,乙方代為改裝及加固,其費用由甲方負責。

四、交貨地點:憑乙方發貨通知單,由甲方代辦託運直撥至購貨單位。

五、代銷商品發貨數量必須根據乙方通知。

六、手續費收取與結算按下列辦法:按銷貨款總額____%收取手續費;待乙方收到貨款後,即給甲方結算並扣回代墊費用。

七、甲方代銷商品應與樣品相符,保質保量,代銷數量、規格、價格,有效期內如有變更,甲方必須及時通知乙方,通知到達前,已由乙方簽出的合同,應照舊履行。如因質量或供應脱節而造成的損失和費用(包括手續費),均由甲方負責。

八、附則: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九、本協議一式____份,甲方____份,乙方____份,自簽訂日起生效,有效期____月。

甲方: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

服裝廠委託銷售合同書 篇3

委託方(甲方):

被委託方(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及有關法律、法規之規定,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遵循誠實信用原則,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就甲方獨家委託乙方銷售甲方名下房產一事達成以下協議,以茲共同遵守。

第一條 房屋基本狀況

甲方將位於 市 區的房屋(以下稱“該房屋” )委託乙方進行銷售。該房屋建築面積為 平方米,樓層為 ,總層數為 ;房屋所有權證書編號為 ,產權人: ,土地證編號為 ;該房屋的結構為 ;房屋性質為 (以上均以產權證上登記為準)。該房屋符合國家法律、行政法規的相關規定,允許上市進行交易。甲方擁有對該房屋合法處分權,如甲方為代理人,應有該房屋所有權人的合法授權。

第二條 委託銷售價格、委託方式及期限

2.1 雙方商定,該房屋委託銷售價格為人民幣【大寫】 。

2.2 上述委託銷售價格包含等税費;包含 等附屬設施。

2.3 乙方承諾在合同生效後天內促成客户以不低於上述委託價格與甲方達成交易,訂立《房屋買賣合同》。乙方為此支付保證金 元,如果乙方未能實現上述承諾,則將該款項補償給甲方;若在委託期限內乙方推薦的客户與甲方訂立《房屋買賣合同》,則甲方應於訂立該合同當日向乙方返還已收取保證金。

2.4 在上述期限內甲方不得自行銷售上述房屋,亦不得委託第三人進行銷售。在此期限內雙方未經對方同意,均不得單方變更、解除本合同。

2.5如果本合同約定的代理期限屆滿,乙方未售出該房屋,自代理期滿之日起七日內甲方未與乙方辦理合同解除手續(乙方亦未收到甲方書面通知延遲辦理解約的),代理期自期滿之日起自動順延2個月。本合同有效期相應順延,且不作為乙方違約處理,該順延期內乙方將房屋售出的,甲方應依本合同的約定返還保證金並支付相應的代理服務費。

2.6若最終銷售價格高出委託價格,雙方商定如下:

第三條 代理服務費

在委託銷售期限內,乙方推薦的客户與甲方訂立《房屋買賣合同》,則甲方應於訂立該合同當日,支付乙方中介代理費,數額為最終銷售價格的 1 %。

第四條 雙方的權利義務

4.1 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4.1.1 甲方享有在房屋售出時收取相應款項的權利。

4.1.2 本合同期限屆滿,乙方未能提供客户與甲方簽署《房屋買賣合同》,乙方依據本合同第2.3條支付給甲方的保證金,甲方可不予返還。

4.1.3 為擔保本合同履行,甲方在合同簽訂當日將如下證件及物品,暫時交由乙方在委託期限內保管:

4.1.4當乙方推薦的客户同意以不低於上述委託價格購買該房屋時,乙方有權代收客户購房保證金,在乙方收取保證金並通知甲方後___個工作日內,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絕與乙方推薦的客户簽署《房屋買賣合同》,否則視為違約,違約金等同客户意向金。

4.1.5經甲方同意,最終銷售價格可以低於委託價格售出。

4.2 乙方的權利義務

4.2.1 乙方應履行甲方委託事宜,尋找意向客户,促成乙方推薦的客户與甲方最終達成交易。

4.2.2 乙方向甲方支付保證金【大寫】 ,雙方約定保證金支付時間為 。

4.2.3 乙方在該房屋委託期間,不得出租該房屋。

4.2.4 乙方應妥善保管甲方交付的相關證件及物品,如因乙方原因造成上述證件及物品丟失或損毀的,由乙方負責。

第五條 陳述與保證

5.1 甲方的陳述與保證

為保證順利促成甲方與乙方推薦的客户房屋買賣交易,保護其合法利益,甲方保證對如下事項做真實陳述,未做任何隱瞞:

5.1.1 房屋不存在權屬糾紛或債務糾紛及欠繳税費情況。

5.1.2 房屋不存在拆改現象,如做拆改,已取得合法有效的證明。

5.1.3 房屋不存在被行政或司法機關依法裁定查封或扣押之情形。

5.1.4 若為共有房屋,甲方須保證在簽訂本合同時,已取得其他共有人的書面同意,有權代表其他共有人簽署本合同。

5.1.5 甲方已如實向乙方介紹此房屋基本情況,不存在虛報房齡,隱瞞房屋質量問題及自殺、兇殺等非自然死亡之情形。

5.2 乙方的陳述和保證

5.2.1 乙方經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核准設立。

5.2.2 乙方具有相應的履約能力。

第六條 違約責任

6.1 甲方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視為甲方違約:

6.1.1 由於甲方人為原因,乙方未能帶領客户順利看房。

6.1.2由於甲方人為原因,導致乙方推薦的客户不能順利購買該房屋,包括但不限於甲方與第三方自行訂立房屋買賣合同;甲方以贈與等方式轉移該房屋所有權;甲方與乙方介紹的客户私下或通過其他中介成交;甲方利用乙方提供的信息與第三人成交;甲方擅自將該房屋出租,導致交易過户手續無法繼續辦理。

6.1.3 甲方違背本合同第5.1條之陳述和保證,隱瞞足以影響乙方推薦的客户簽訂房屋買賣合同的因素。

6.2甲方違約責任

6.2.1 如甲方有6.1.1的違約行為,甲方應立即糾正該違約行為,如因該違約行為導致房屋無法銷售的,甲方應返還保證金,並向乙方支付數額相當於保證金的違約金。

6.2.2 如甲方有6.1.2和6.1.3的違約行為,甲方應立即糾正該違約行為,如因該違約行為導致房屋無法銷售的,甲方應返還保證金,並向乙方支付數額相當於該房屋委託價格的 3 %的違約金。

6.3 乙方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視為乙方違約:

6.3.1 乙方未按照本合同約定履行甲方委託事宜的。

6.3.2 乙方在委託期限內擅自將房屋出租的。

6.3.3 乙方有違背本合同5.2約定之陳述與保證義務,做虛假陳述的,應承擔違約責任。

6.4乙方違約責任

6.4.1 如乙方有6.3.1和6.3.2的違約行為,乙方應立即糾正該違約行為,如因該違約行為導致房屋無法銷售的,乙方支付的保證金作為違約金,甲方不予退還。

6.4.2 如乙方有6.3.3的違約行為,乙方應立即糾正該違約行為,如因該違約行為導致房屋無法銷售的,乙方向甲方支付數額相當於該房屋委託價格的 3 %的違約金。

第七條 免責條款

如因洪水、地震、火災等不可抗力的原因和法律、政府政策變化等因素,導致本合同無法履行的,甲、乙雙方互不承擔違約責任。

第八條 爭議解決方式

在本合同履行過程中產生的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的結果以補充協議的方式做出,與本合同有同等的法律效力,協商不成,雙方同意按照第 種方式解決糾紛。

a) 申請仲裁委員會仲裁;

b) 向該房屋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九條 其它約定

本合同一式 貳 份,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若甲方為代理人,則本合同自該房屋所有權人授權委託書送至乙方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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