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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用委託合同(精選3篇)

實用委託合同(精選3篇)

實用委託合同 篇1

甲方: 法人代表:

實用委託合同(精選3篇)

地址: 郵編:

電話: 傳真:

乙方:北京萬網誌成科技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張向東

地址:北京市東城區鼓樓外大街27號萬網大廈3層 郵編:100120

電話:

傳真:

上述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一致,就甲方委託乙方進行網站建設事宜達成以下協議。雙方申明,雙方都已理解並認可了本合同的所有內容,同意承擔各自應承擔的權利和義務,忠實地履行本合同。

第一條 甲方委託乙方為甲方網站進行有關的策劃、設計和製作。本合同網站建設項目的內容、工作進度與安排、數量、價款、交付和驗收方式等由附件載明。

第二條 雙方的基本權利和基本義務

2-1甲方的基本權利和基本義務

2-1-1甲方應根據本合同網站建設項目的實際需要和乙方的要求提供協助,並提供相關的材料及圖片等。甲方保證提供的所有資料完整、真實、合法,圖片清晰、文字材料應為電子文檔格式。

2-1-2甲方承諾,向乙方提供的內容、資料等不會侵犯任何第三方的權利,若發生侵犯第三方權利的情形,由甲方承擔全部責任。因甲方使用本合同標的給第三人造成損害的,由甲方自行承擔責任。

2-1-3甲方同意,本合同的簽署意味着甲方授權乙方在履行本合同時可以使用甲方的名稱、商標、域名、企業標誌等,但此等使用不能損害甲方的利益。

2-1-4甲方在使用建設完成的網站時,應當注意符合國家法律規定和社會公共利益,特別地,應當嚴格遵守《計算機信息網絡國際聯網安全保護管理辦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計算機信息網絡國際聯網管理暫行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計算機信息系統安全保護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電信條例》《全國人大會關於維護互聯網安全的決定》、《互聯網信息服務管理辦法》、《互聯網電子公告服務管理規定》、《互聯網站從事登載新聞業務管理暫行規定》、《互聯網等信息網絡傳播視聽節目管理辦法》、《互聯網文化管理暫行規定》和國家其他有關法律、法規、行政規章,不得利用網站製作、複製、發佈、傳播任何法律法規禁止的有害信息。如果甲方利用本合同服務進行的經營活動需要獲得國家有關部門的認可或批准的,甲方應獲得該有關的認可或批准。甲方應對違反本條規定所引起的問題及產生的影響、後果承擔全部責任。

2-1-5按本合同約定按時支付費用;

2-1-6甲方應派專人負責與乙方聯絡、協調,甲方指派的聯繫人為: ,聯繫方式為:

2-1-7如甲方需要乙方提供域名服務、放置網站的服務器空間或需要乙方提供其他系統軟件、技術支持等,雙方應另行簽署其他協議進行約定。

2-2 乙方的基本權利和義務

2-2-1按照本合同約定完成網站建設工作,具體工作詳見合同附件;

2-2-2按照本合同規定收取費用;

2-2-3可以根據甲方的要求幫助甲方舉辦培訓和技術諮詢,具體的操作方式及費用等內容,雙方將另行協商並簽署協議確認;

2-2-4乙方將派專人負責與甲方聯絡、協調,乙方指派的聯繫人為: ,聯繫方式為:

2-2-5乙方將指派專人對項目過程進行監察,乙方指派的監察人員為: ,聯繫方式為:

2-2-6甲方同意,乙方有權將本合同項目內容委託第三方進行,但乙方應保證該委託內容的質量符合附件的要求。

2-2-7網站建設的工作完成並收到甲方所支付的全部款項後,及時向甲方提交工作成果。

第三條本合同網站項目建設完成並且甲方支付完畢全部款項後,甲方享有委託乙方創作的全部網頁(包含文字、圖畫及其組合)的版權;網站項目中相關程序、文件源碼的版權屬乙方所有,但乙方授予甲方對該等程序、文件源碼的使用權。未經乙方許可,甲方不得公佈文件源碼,不得複製、傳播、出售或者許可他人使用本合同標的作品及其程序、源碼等。乙方可以在業務範圍內使用依據本合同委託創作的作品。

第四條 雙方應當保守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獲知的對方商業祕密。本合同的終止、撤消、無效不應影響本條款約定的效力。

第五條 合同的變更與解除

5-1合同履行過程中,任何一方欲對合同期限、項目內容、工作進度、費用等合同內容或條款進行變更或補充的,應與對方協商一致並簽定補充協議進行確定。否則,視為未作變更或補充,雙方仍應按照原合同的約定履行。

5-2合同履行過程中,如甲方欲提前解除合同的,應提前日通知乙方。甲方提前解除合同的,已支付的費用不予退還。如屆時甲方有已確認的工作成果所對應的費用未支付的,甲方還應於合同解除後的日內將應付費用支付給乙方。如因甲方擅自解除合同而給乙方造成其他經濟損失的,甲方還應據實賠償。

5-3如乙方因自身原因需提前解除合同的,應提前 日通知甲方,並返還甲方所支付的費用。

5-4任何一方在履行中發現或者有證據表明對方已經、正在或將要違約,可以中止履行本合同,但應及時通知對方。若對方繼續不履行、履行不當或者違反本合同,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並要求對方賠償損失。

5-5無論因何原因導致的合同解除或終止,對於甲方已確認的工作成果所對應的費用,乙方均不予退還(如甲方未支付的,還應支付)。但因乙方自身原因提前解除合同的除外。

第六條 不可抗力及責任承擔

6-1如果出現不可抗力,雙方在本協議中的義務在不可抗力影響範圍及其持續期間內將中止履行。合作期限可根據中止的期限而作相應延長,但須雙方協商一致。任何一方均不會因此而承擔責任。

6-2聲稱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應在不可抗力發生後不遲於十五(15)日通知另一方,並提供經有關部門確認的不可抗力書面證明,且應儘可能減少不可抗力所產生之影響。

6-3如果不可抗力持續三十(30)日以上,且對本協議之履行產生重大不利影響,則任何一方均可解除本合同。因不可抗力導致的合同解除,甲方已支付的費用不予退還。

6-4甲方不能按時支付合同費用的,每延期一天,應支付合同總金額的 5‰作為滯納金,同時乙方還有權中止履行本合同,因此導致的工期延誤等後果,責任由甲方自行承擔,與乙方無關。

6-5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給對方造成損失的,應賠償損失。在本合同其他條款對違約有具體約定時,從其約定。

第七條 爭議解決

7-1 雙方當事人對本合同的訂立、解釋、履行、效力等發生爭議的,應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雙方同意向本合同簽定地北京市東城區人民法院起訴。

7-2本合同的終止、撤消、無效不應影響前款約定的效力。

第八條 其他

8-1一方變更聯繫人、通訊地址或者聯繫方式的,應及時將變更後的聯繫人、通訊地址或者聯繫方式通知另一方,否則變更方應對此造成的一切後果承擔責任。

8-2本合同的訂立、解釋、履行、效力和爭議的解決等均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對本合同的理解與解釋應根據原意並結合本合同目的進行。

8-3如果本合同任何條款根據現行法律被確定為無效或無法實施,本合同的其他所有條款將繼續有效。此種情況下,雙方將以有效的約定替換該約定,且該有效約定應儘可能接近原約定和本合同相應的精神和宗旨。

8-4本合同附件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與合同正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與本合同內容有不同之處,則以本合同的相關規定為準。

8-5本合同經雙方授權代表簽字並蓋章,自簽訂日起生效。

8-6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當事人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授權代表簽字 授權代表簽字

電子郵件 電子郵件

實用委託合同 篇2

委託人:______________,性別: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_____

被委託人:______________,性別: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_____

委託事項:_________________因本人(原因_________________),不能親自領取法律職業資格證書,特委託_______________作為我的合法代理人,全權代理我辦理領取證書相關事項。

委託權限:_________________

1、代為提交有關材料

2、代為填報有關信息

3、代為簽收領取證書及送達證書給委託人

對被委託人在辦理過程中所簽署的有關事項,我均認可,由此在法律上產生的一切權利、義務均由委託人承擔。

委託時限:_________________自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日至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備註:_________________本委託書簽字生效。

委託人簽名:_________________被委託人簽名:_________________

委託日期:_______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_____日

附件:_________________

1.委託人身份證複印件

2.被委託人身份證複印件(本授權委託書共壹頁)

以上是代為送達委託函

實用委託合同 篇3

委託方(甲方):

受託方(乙方):

現甲方因經營需要,委託乙方進行會計代賬。乙方為武漢市工商局、武漢市財政局核准具有代理記賬資格的正規公司,為維護雙方合法權益,本着誠實信用、平等合作的原則,經雙方代表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一、委託時間及業務範圍:

(1)乙方接受委託為甲方代賬,期限: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為便於賬本的銜接與完整,合同最短期限暫定為一年)

(2)乙方為甲方提供以下服務:1、建賬;2、代理記賬(含整理原始憑證、裝訂會計憑證/賬簿);3、財務管理諮詢;4、税務登記;5、國、地税報到;6、銀行交税;7、出具財務税務報表;8、地税報税;9、國税報税;10、代表甲方參加各種税務會議;11、協助甲方接受税務檢查;12、協助甲方公司年檢;13、建立健全財務規章制度,健全規範賬目;14、承辦其他委託服務。

二、甲方的責任和義務

(1)及時為乙方代理記帳、代理納税申報服務提供所需的各種真實的原始資料,包括:開出的發票入帳聯、開進發票的抵扣聯、發票聯、銀行對帳單、支票頭、貸記憑證、銀行進帳單、電匯單、現金收支發票等各種單據。並對資料的真實性、完整性負責。如果由於甲方提供資料不全、不實而導致工商、税務處罰,由甲方負責。

(2)指定專人做好會計憑證傳遞過程中的登記和保管工作,並定期與乙方提供的賬面數據相核對,支持乙方人員對其所提供的相關資料進行驗收和操作。

(3)及時準確將收到税務部門的信函、電話等內容轉交(傳達)給乙方,以便由乙方派員參加。如傳達不到位,由此造成的損失由甲方承擔。

(4)按本協定先付費後代理方式及時足額交納代理服務費。

三、乙方的責任和義務

(1)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企業會計制度》及《企業會計準則》及武漢市各項税收管理條例等有關規定開展代理記賬業務,保證帳務處理的真實性、合法性、合理性。

(2)按有關財務規定審核甲方提供的原始憑證,用電腦財務軟件填制記賬憑證,登記會計賬冊,及時編制會計報表。並做好原始憑證的裝訂、代理納税申報,同時向税務機關報送財務報表。

(3)在執業過程中,妥善保管甲方的所有會計相關資料並嚴加保密甲方的商業祕密。

(4)代理記帳、代理納税申報服務的資料年度終了後全部交於甲方保管。

四、收費及收費方式

(1)本協議經雙方簽字確認後,甲方以現金或支票的方式付清約定期限的代理費用;

(2)本次協定按收費標準執行,每月標準 元,按每季度□、半年□、全年□,收費 元。

(3) 甲方需一次性支付乙方 元/年的帳簿、帳冊、報表、憑證、財務軟件費、税務彙算清繳材料等財務會計用品費用。

(4)上門取送票據交通費: 元/年(按距離遠近,雙方協商)。

(5) 如代理記帳、代理納税申報服務中,因甲方業務擴大,致使乙方實際工作量增大,雙方應根據實際情況協商增加代理費用。

五、其他約定事宜

六、其他事項

(1)自簽約之日,雙方均不得藉故解除合同;合同期滿日,無論是否繼續簽合同,都應提前30日通知對方。

(2)甲乙雙方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合同法》的規定承擔違約責任。

(3)出現不可預見情況,影響工作完成,需變更約定事項的,事先須通知對方,由雙方協商解決。

(4)本約定書有限期自簽定之日起至本約定事項全部完成日為止。本約定書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標籤: 委託合同 精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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