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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用物業委託合同範本(精選19篇)

實用物業委託合同範本(精選19篇)

實用物業委託合同範本 篇1

委託方: (以下稱“甲方”) 物流業務受託方: (以下稱“乙方”)

實用物業委託合同範本(精選19篇)

甲乙雙方本着自願、平等、互利的原則,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經友好協商,一致同意簽訂本業務委託合同。本合同的具體條款如下:

第一條、 (委託業務範圍)

本合同合作內容是乙方為甲方提供電子商務配送中心物流服務。甲方將電購、網購專用商品(以下簡稱“本商品”)及其倉儲物流業務(以下簡稱“本業務”)委託給乙方管理和操作;乙方接受甲方委託,併為本業務服務提供必要的設施設備。本業務內容如下: 1. 倉儲服務:指乙方向甲方提供商品倉儲及其管理,終端配送物流服務,包裝材料供應等

服務,且該服務遵守附件一:《倉配中心服務標準》中涉及乙方向甲方提供服務部分。 1) 倉儲管理服務:包括乙方向甲方提供貨品入倉、質檢驗收、上架、倉庫管理的日常6S操作(清理、清掃、整理、整頓、安全、素養)、月未盤點等服務;

2) 配貨服務:包括乙方向根據甲方訂單提供分揀、配發、複核、貨品包裝等服務; 3) 退換貨服務:包括乙方向甲方提供訂單或商品的退換貨接收,驗收,重新上架或返廠等服務;

4) 單據及數據服務:包括乙方每日提供進,銷,存商品數據或不定期向甲方提供單據和倉儲管理報表的服務。

2. 倉儲增值服務,包括:

1) 代貼條碼:到貨商品無條碼的情況,打印粘貼商品條碼; 2) 更改包裝:裸露商品或套裝商品分拆、需要重新包裝;

3) 退換貨良品化:包括退換貨質檢、補貼條碼、更換包裝,收貨入庫根據甲乙雙方約

定的質檢標準進行逐一檢驗入庫;

4) 以上各項增值服務需在先向甲方告知衍生的費用,在取得甲方許可的情形下實施。 3. 客服服務,指乙方通過郵件、電話、QQ等方式向甲方提供以下服務,包括:

1) 異常訂單處理,包括錯漏發,重複發貨等異常訂單處理; 2) 入倉預約,包括正常、促銷、贈品、緊急等四種情況入倉; 3) 商品退倉預約;

4) 乙方及甲方庫房盤點後確認收貨和退貨差異; 5) 盤點預約處理,與甲方確認盤點事項; 第二條、

(甲乙雙方的責任及義務)

1. 甲方責任、義務:

1 / 4

1) 甲方保證具備履行本合同項下責任、義務的權力能力和主體資格; 2) 甲方保證遵守國家相關法律、法規及本合同的約定,合法經營; 3) 甲方應遵守乙方執行倉庫的各項管理制度和安全制度;

4) 甲方的貨物不得含有危險品、污染品、違禁品,如甲方的貨物自身存在破壞性缺陷

的情況而產生的一切損失和損害賠償由甲方自行承擔; 5) 甲方保證按照本合同約定時間支付各項費用; 2. 乙方責任、義務:

1) 乙方保證具備履行本合同項下責任、義務的權利能力和主體資格; 2) 乙方遵守國家相關法律、法規及本合同的約定,合法經營;

3) 乙方負責倉庫的安全保衞,以適合的場所、適合的方式保管甲方的貨物,避免貨物

損失、損壞的發生。為甲方在乙方倉庫內的貨品購買保險,投保內容包括但不限於不可抗力(火災、雷擊、爆炸、飛行物墜落等)、被盜等造成的損失的保險; 4) 當出現貨品損失時,乙方根據實際受損的貨品價格(依據甲方採購、運輸、倉儲商

品所產生的價格及由此支付的人力資源的價格,但最高不超過甲方提供商品的吊牌價)進行全額賠付;

第三條、 (委託業務的費用標準)

1. 本業務的具體費用標準詳見《倉配物流收費標準》。 2. 本業務費用決定的前提條件

1) 本業務相關的報價(以下稱“本報價”)表示的前提條件是《倉配物流收費標準》中

指定的服務內容,如果超出指定的服務內容之外,報價另行商定。

2) 甲方在本報價的商品對象中有類似於西服等掛裝保管的特殊要求而另需增加設備

時,費用由甲方承擔;

3) 系統改造開發費用:乙方提供配送中心繫統技術接口規範,與甲方的系統完成系統接

口的對接,若甲方在本系統技術接口規範(包括但不限於入庫、出庫、退貨、返廠、

商品主檔、庫存等接口字段定義)以外需要變更或新增本系統內容所產生的費用應由雙方協商承擔。

第四條、 (結算方式及付款方式)

1. 結算方式:

按日曆月份,每月結算一次。即:乙方在當月5日前將上月初至上月末內發生的物流費用做成《費用結算書》以郵件的形式發給甲方,甲方收到後應在當月10日前予以確認,費用確認後通知乙方開立發票;如果甲方對該請求書內容有疑問或意見分歧應在收到後5個工作日內提出與乙方核對,雙方確認無誤後甲方通知乙方開立發票,雙方在確認內容期間不受以上15日結算約束。

2. 甲方如收到《費用結算書》但未在規定時間前提出任何異議反饋,則視為已經認可該物

2 / 4

流費用。

3. 乙方向甲方開具發票(快遞費用開具運輸發票,其它作業費、流通加工等費用開具服務發

票),待甲方收到發票後最晚於5個工作日內支付費用。

2. 付款方式:甲方以銀行轉帳形式匯至乙方指定的以下帳户。

公司名稱: 開户銀行: 銀行帳號:

3. 滯納金:若甲方原因延期支付乙方物流服務費用,則須向乙方交納滯納金。滯納金的計

算公式:滯納金總金額=甲方應付當期物流服務費總金額×0.1%×遲付天數。 如果甲方延期支付乙方物流費用超過60日,乙方有權以書面方式通知甲方立即終止合同,並要求甲方承擔延遲付款造成之損失。 第五條、 (協議有效期及終止)

1. 本合同自甲、乙雙方蓋章之日起生效。

2. 甲方和乙方中的任何一方違反本協議時,或被查封、受通報時,匯票或支票不被兑現喪

失支付能力時,或者發生和即將發生類似事實時,對方可立即停止履行本協議;

3. 合同通知解除:在任何一方未違反本合同的情況下,合同任何一方均可在本合同協議期

限屆滿前3個月以書面通知的方式,向對方提出終止本合同的申請。如雙方超過時限都未提出修改或終止本合同,則本合同自動延續一年,以此類推。

4. 本合同規定的其他終止條件發生或實現,導致本合同終止。無論本合同因何原因終止,

在合同終止前任何一方的行為所導致的任何賠償和責任,該方必須完全且獨立地承擔。

5. 本合同之終止並不影響本合同協議項下未完成之結算或任何一方付款義務以及其他在終

止前已產生的權利和義務。

第六條、

(損害賠償)

1. 由於乙方故意或無意的過失,對造成甲方的一切損失應負責賠償。損失金額的計算以依

據甲方採購、運輸、倉儲商品所產生的費用及由此支付的人力資源的價格,但最高不超過甲方提供商品的吊牌價。但是由於自然災害或其他不可抗力原因而造成的損失除外; 2. 前項所述的自然災害或其他不可抗力,“不可抗力”取自《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有

關定義,包括:戰爭、動亂、飛行物體墜落、商品自身問題或温濕度引起的變質、變色、發黴等非甲乙雙方的原因造成的爆炸、火災、風、雨、洪水、雪、地震等。 第七條、

(保密責任)

1. 甲方和乙方履行本合同時,所瞭解的對方企業祕密和有關事項,即使本合同終止後,在

事先沒有得到對方的書面同意時,不能向除本合同中第三者以外的第三者泄漏。但是,本合同解除1年後不受限制;

3 / 4

2. 乙方應嚴格要求本合同中的第三者如乙方一樣有保密義務。 第八條、

(適用法律及爭議處理)

1. 本合同所有條款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

2. 對本合同執行過程中出現的分歧和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其解決方案作為補充協議,

經雙方同意並簽字後,成為本協議的重要補充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 本服務協議與補充協議相沖突的部分,以補充協議為準。如雙方協商不成,交由倉儲中

心當地法院解決。 第九條、

(協議)

1. 在合同期內,如對本合同中的記載事項及解釋有異議時,甲乙雙方本着誠信的原則,友

好協商解決。

2. 本合同的附件與本合同一樣具有法律效力。

3. 本合同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另行商定。對本合同任何變更、補充均須雙方協商一致並

簽署書面文件確認。

4. 本合同中文版本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 本合同自雙方代表簽字並加蓋公章之日起正式生效。 以下無正文。 甲方: 甲方代表簽字:

簽字日期:

乙方: 乙方代表簽字:

簽字日期

實用物業委託合同範本 篇2

委託方:(以下簡稱甲方)

受託方:(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在自願平等協商一致的基礎上,甲方將巴什庫勒克小區委託乙方實施物業服務,訂立本合同:

一、物業基本情況、物業類形:居民住宅。坐落位置:伊寧市解放西路。佔地面積:17940平方米,建築面積:3900平方米。

二、委託管理事項:

1、房屋建築共用部位的維修養護和管理,包括:樓蓋、屋頂,外牆面承重結構,樓梯間,走廊通道門廳。

2、共用設施設備的維修、養護和管理包括:共用的上下水管道,落水管,共用照明、暖氣幹線,樓內消防設施設備。

3、公用設施和附屬建築物、構築物的養護和管理包括:道路、室外、上下水管道、井、自行車棚、停車場地。

4、公用綠地、花木、建築小品等的養護和管理。

5、公用環境衞生,包括公共場所,房屋共用部位的清潔衞生,垃圾的收集漕運。

6、交通與車輛停放秩序的管理。

7、維護公共秩序,包括安全監控、巡視、門崗執勤。

8、管理與物業相關的工程圖紙,住户檔案與竣工驗收資料。

9、組織開展社區文化娛樂活動。

三、負責業主和物業使用人收取下列費用:

1、物業管理綜合服務費。

2、代收電費、車輛、澡堂的承包租金。

3、裝修垃圾清運費。

4、其它有償服務的費用。

四、乙方提供服務的受益人為本物業的全體為主和物業使用人,本物業的全體業主物業使用人均應對履行本合同承擔相應責任。對業主和物業使用人違反業主公約的行為,針對具體行為並根據情節輕重,採取批評、規勸、警告、制止和報司法公安部門處罰等措施。

五、委託管理期限為一年,自20xx年8月1日起至20xx年7月31日止。

六、雙方的權利義務:

甲方權利義務:

1、負責制定業主公約,要求業主和物業使用人遵守;

2、審定乙方擬定的物業管理制度;

3、檢查監督乙方管理工作的實施及制度的執行情況;

4、檢查監督乙方提出的物業管理年度計劃,預算及決算;

5、在本協議簽訂生效之日起,向乙方提供車場2個,澡堂1個,其租金收入歸於全體業主,經業主大會審議後再確定使用方向。

6、在本協議生效之日起,向乙方提供物業服務辦公室1間,清潔工更衣室1間,放工具雜物1間,無償使用但產權屬甲方。

7、當業主和物業使用人在不按規定交納物業管理費用時,負責催交或以其他方式解決。

8、負責收集整理物業管理所需圖紙、檔案、資料,並於合同生效起,向乙方移交。

9、協調處理本合同生效前發生的管理遺留的問題。

10、協助乙方做好物業管理工作及宣傳教育和文化活動。

乙方權利義務:

1、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及本合同的約定,制定物業管理制度。

2、對業主和物業使用人違反法律規章的行為,提請有關部門處理。

3、可選聘專營公司承擔本物業的專項管理業務,但不得將本物業的管理責任轉讓給第三方。

4、負責編制房屋、附屬建築物,構築物設施設備,綠化等的年月度維修養護計劃和大中修方案,經雙方議定後由乙方組織實施。

5、向業主和物業使用人告知物業使用的有關規定,當業主和物業使用人裝修物業時,告知有關限制條件,訂立書面約定,並負責監督。

6、負責編制物業管理年度計劃,資金使用計劃及決算報告。

7、每年向全體業主和物業使用人公佈一次管理費用收支帳目。

8、對本物業的公用設施不得擅自佔用和改變使用功能,如需在本物業內改擴建或完善配套項目,須與甲方協商同意後報有關部門批准方可實施。

9、在合同期內慚方為改善服務條件進行的投入施設、設備,如合同期滿後,更換物業服務公司時,甲方應予以行當作價給予補償。

10、本合同終止時,乙方必須向甲方移交全部經營性場所,管理用房及全部檔案資料。

七、物業管理服務質量及服務費用:

1、乙方按下列約定,實現目標活寶是,按照《新疆維吾爾自治區普通住宅物業三檔服務內容及標準》實施服務項目(另附三檔服務內容及標準)。

2、物業綜合服務費和電費每兩個月收取一次,具體要求如下:

1)本物業管理的綜合服務費,住宅房屋由乙方按建築面積每月每平方0.33元向業主或物業使用人收取,非住宅房屋由乙方按建築面積每月每平方 元向業主或物業使用人收取。

2)業主和物業使用人逾期交納綜合管理費,視情節輕重,乙方有權向當地人民法院提請民事情訴訟,並追繳每日5的滯納金。

3)車位使用費,由業委會按照州發改委有關規定收費標準,由承租人執行。

4)其它乙方向業主和物業使用人提供的有償服務項目,由業主或物業使用人自行支付其費用。

八、違約責任:

1、甲方違反合同約定,使乙方未完成規定管理目標,乙方有權要求甲方在一定期限內解決,逾期未解決的,乙方有權終止合同,造成乙方經濟損失的,甲方應給予乙方經濟賠償。

2、乙方違反本合同約定,未能達到制定的服務標準,甲方有權要求乙方限期整改,逾期不改的,甲方有權終止合同。

3、甲、乙雙方無法律依據提前終止合同的,違約方應賠償對方2萬元違約金,造成對方經濟損失的,應給予經濟賠償。

九、附則:

1、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報物業行政主管部門備案一份。

2、本合同的附件均為有效組成部分,具有法律效力。

3、本合同執行期間,如遇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無法履行時,雙方應按有關法律規定及時協商處理。

4、本合同履行中發生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

5、本合同期滿,合同延期終止與否或續訂合同,應在合同期滿30天前向對方提出書面意見,雙方均未提出書面意見的,視本合同自行延續有效。

6、本合同自20xx年8月1日開始實施,經業主代表大會視物業服務情況表決通過後即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實用物業委託合同範本 篇3

委託人(甲方):

住 所(地址):

法定代表人 :

聯 系 電 話 :

受託人(乙方):

住所(地址) :

法定代表人 :

聯 系 電 話 :

甲方委託乙方擔保,乙方經研究決定同意擔保。甲、乙雙方就委託擔保事宜誠實協商,達成如下協議,雙方共同遵守執行:

第一條 擔保對象:

甲方向申請業務(種類如下),乙方為其提供擔保。【可選擇的業務種類包括但不限於(1)人民幣借款;(2)銀行/商業承兑匯票貼現;(3)銀行承兑匯票承兑;(4)銀行保函;(5)其他】

第二條 擔保金額:擬定擔保金額為人民幣: 萬元(大寫:)。實際擔保金額以乙方與主合同債權人簽訂的《保證合同》約定為準。

第三條 擔保方式:以乙方與主合同債權人簽訂的《保證合同》約定為準。

第四條 擔保範圍:以乙方與主合同債權人簽訂的《保證合同》約定為準。

第五條 擔保期間:以乙方與主合同債權人簽訂的《保證合同》約定為準。

第六條 擔保費用(保費):

1、計費方法:按擔保金額、期限、收費標準計費。

2、收費標準:%/年(大寫:百分之 /年)。

3、保費總額:人民幣 元(大寫: )。

4、支付方式:借款期限在一年以內(含一年)的,在乙方與主合同債權人簽訂《保證合同》之前一次性支付;一年以上的在乙方與主合同債權人簽訂《保證合同》之前,按年計算一次性支付。

第七條 甲方承諾:

1、向乙方所提供的資料均真實、準確;所提交的複印件均與原件相符;所陳述的事實無虛假。

2、按照本合同的約定向乙方支付保費。

3、按申請用途使用資金,接受乙方對其生產經營、財務會計情況的監督,並按月向乙方提供財務報表。

4、按主合同約定及時償還債務。

5、發生下列情形之一,應及時書面通知乙方:

(1)經營機制發生變化。包括但不僅限於承包、租賃、聯營、合夥、轉讓、兼併、分立、股份制改造、與外商合資或合作等;

(2)修改公司章程,包括但不僅限於經營範圍、註冊資本金、股權、法定代表人和住所以及聯繫電話變化等;

(3)高層人事和財務負責人發生變化、對外重大投資、財務狀況惡化、停業整頓、歇業、破產、解散或撤銷;

(4)受到行政處罰或發生重大經濟糾紛,包括但不僅限於吊銷營業執照、仲裁、訴訟等;

(5)主合同債權人提前收回債權,主合同展期,主合同被解除、撤銷、變更等;

(6)為除乙方之外的第三人提供擔保;

(7)反擔保財產價值可能嚴重貶損、或反擔保財產可能滅失、或反擔保財產將處理(轉讓);

(8)其他影響乙方利益的重大事項。

第八條 乙方承諾:

1、按照本合同約定履行擔保義務。

2、對甲方提供的資料和所瞭解的經營情況保密。

第九條 甲方發生下列情況之一的,乙方可通知主合同債權人停止產生新的債權或提前收回已產生的債權,並有權以乙方名義直接對甲方提起訴訟:

1、改變資金用途;

2、未徵得乙方書面同意,擅自為除乙方之外的第三人提供擔保;

3、反擔保財產未投保險、或反擔保財產價值可能嚴重貶損、或反擔保財產可能滅失、或擅自處理(轉讓)反擔保財產,足以危及乙方利益的;

4、財務狀況惡化,生產經營發生嚴重困難;

5、涉及重大經濟糾紛或被行政處罰、發生重大安全責任事故造成重大財產損失和人員傷亡或涉及刑事訴訟等,足以嚴重影響生產經營和財務狀況;

6、破產、歇業、解散、被停業整頓、被吊銷營業執照;

7、乙方被債權人通過口頭、信件或訴訟方式要求承擔保證責任,在債權人口頭、信件或人民法院傳票到達乙方之日起,乙方可直接通過訴訟方式向甲方進行追償,而不需在乙方承擔保證責任後再向甲方提起訴訟。

8、出現其它嚴重危及乙方利益的情形。

第十條 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提供反擔保,並簽訂相關《反擔保合同》。甲方有義務按照乙方要求提供有效的反擔保,並簽訂相關《反擔保合同》。甲方同時應向乙方提供本次貸款總額5%的保證金,即(大寫) 萬元人民幣,甲方在乙方與債權人簽訂《保證合同》之前將保證金存入乙方指定賬户。

第十一條 甲方應對《反擔保合同》設置的抵(質)押資產按慣常投保的險種和保險金額向保險公司投保,並承擔相關保險費用,確保反擔保財產的安全。

第十二條 甲方為除乙方之外的第三人提供擔保,應提前15天書面通知乙方,並徵得乙方書面同意。

第十三條 特別約定:

1、甲方認可乙方向主合同債權人出具的《保函》和與主合同債權人簽訂的《保證合同》,並承擔相關的全部法律責任。

2、《反擔保合同》另行簽訂,包括甲方直接與乙方簽訂《反擔保合同》,甲方委託第三方與乙方簽訂《反擔保合同》。

3、甲方與債權人產生本合同第七條第五款第(5)項所約定的主合同展期情形,甲方應向乙方依照本合同第六條重新協商並支付擔保費用。甲方與債權人主合同被解除、撤銷、變更等,乙方不再為甲方承擔保證責任,甲方所支付的擔保費用不予退還。

第十四條 違約責任:

1、甲方不按照本合同約定向乙方支付保費,每拖延一天,按未支付保費金額每日萬分之五計算,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2、從甲方未按主合同約定償還債務之日起,按照主合同約定的逾期貸款利率計算甲方應承擔的違約金。

3、甲方未按照與主合同債權人的約定償還債務,累及乙方承擔擔保責任和其他民事責任的,則甲方應當向乙方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包括但不限於乙方已經向主合同債權人代償的本金、利息、復息、罰息、違約金、賠償金、主合同債權人實現債權的費用和乙方向主合同債權人承擔的其他民事責任,以及乙方為實現追償權而支出的全部費用(包括差旅費、訴訟費、仲裁費和律師費等)。

4、甲方未履行本合同第七條承諾,給乙方造成損失的,甲方應當全額賠償乙方損失。

第十五條 附則:

1、主合同指甲方與主合同債權人簽訂的合同(協議)等。

2、主合同債權人指借款合同中的貸款人、銀行承兑匯票中的承兑銀行、保函及其他業務中的受益人。

3、本合同若發生爭議,雙方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引起訴訟,由乙方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

4、甲、乙雙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理人在本合同上簽字(押印)並加蓋單位公章後生效。

5、本合同一式份,甲方持壹份、乙方持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六條 提示:乙方已提請甲方對本合同各條款作全面、準確的理解,並應甲方的要求作了相應的條款説明,簽約各方對本合同含義認識一致。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實用物業委託合同範本 篇4

委託人(甲方):_________  受託人(乙方):_________

在企業股份制改革中,甲方為申請改組及上市發行股票,為使該項工作中的有關法律事項得到專業人士的幫助,甲方特委託乙方辦理該項工作的有關法律事務,乙方將對甲方的改制及上市發行股票之有關問題出具《法律意見書》。為此雙方特議定下列條款以資共同遵照執行:

一、乙方接受甲方的委託,指派中國註冊律師完成甲方委託的事務。

二、乙方律師應本着實事求是、對社會公眾負責的原則認真對有關事項進行審核。

三、甲方應全面、真實地向乙方律師提供有關文件資料;乙方接受委託後,如發現甲方捏造事實、弄虛作假,有權終止本合同,依約收取的費用不子退還。

四、如乙方無故終止合同,律師費應雙倍退還甲方,如甲方無故終止,乙方收取的律師費不予退還。

五、甲方委託乙方的事務如下:

1.訂公司上市採取的方式及出具意見;

2.審查或草擬發起人協議及有關董事會決議;

3.審查或草擬上市申請報告;

4.審查或草擬上市公司章程;

5.與會計師、資產評估師就重大問題進行磋商,若有必要得簽署一項備忘錄;

6.出具上市法律意見書;

7.起草招股説明書中準備披露的事件的説明等。

六、如乙方在辦理上述事項中違反事實作出明顯錯誤的結論,致第三人對甲方提出索賠,乙方願承擔相應的責任,但乙方賠償額度不超過乙方依本合同收取甲方律師費的叁倍。如在辦理該事務中出現的錯誤是因甲方的原因所致,乙方有權向甲方追償。

七、乙方完成本合同事項,甲方須於合同訂立後30天內支付律師費,律師費按_________標準收取。

八、本合同有效期限,自訂立之日起至招股説明書見報之日止。

甲方(蓋章):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

代表(簽字):_________ 代表(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實用物業委託合同範本 篇5

第一條 本合同雙方當事人

委託方(以下簡稱甲方):

受託方(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甲方將武警醫院住宅小區委託於乙方實行物業服務,訂立本合同。

第二條 物業基本情況

物業類型:小區物業服務

座落位置:烏魯木齊沙依巴克區武警總隊醫院

建築面積:高層 平方米(含車庫), ;

第三條 乙方提供服務的受益人為本物業的全體業主和物業使用人,本物業的全體業主和物業使用人均應對履行本合同承擔相應的責任。

第二章 委託服務事項

第四條 物業服務內容

1、共用設備設施的日常維修、養護管理、共用照明、共用的上下水管道;

2、共用設施和附屬建築物、構築物的日常維修養護和管理;

3、公共區域的綠化養護管理;

4、公共環境衞生,包括房屋共用部位的清潔衞生,公共場所的清潔衞生、 垃圾收集;

5、維護公共秩序,包括門崗服務,物業區域內巡查;

6、維護物業區域內車輛行駛秩序,對車輛停放進行收費管理;

7、房屋裝修管理;

8、消防管理服務,包括公共區域消防設施設備的維護管理;

9、其他委託事項。

第五條 物業管理服務質量

1、房屋外觀:完好、整潔、小區有明顯的層號、棟號、房號引路方面標記。

2、設備運行:良好,運行正常,無事故隱患,保養、保修制度完善。

3、房屋及設施、設備的維修,保養。

4、公共環境:環衞設備完備,設專職保潔人員和明確的責任範圍,實行標準化管理;

5、綠化:公共綠地定期澆水和養護。

6、交通秩序:道路通暢、路面平整,井蓋無缺損、無丟失,機動車輛管理制度完善、管理責任明確,車輛進出有登記;

7、秩序維護:負責小區的安全秩序維護及消防工作,實行24小時值班制度;

8、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小修和急修:24小時服務熱線,工作日上門服務;

第三章 委託服務期限

第六條 本合同委託服務期限為一年半。自 起至 止。

第四章 雙方權利和義務

第七條 甲方權利義務

1、代表和維護產權人、使用人的合法權益;

2、制定並監督業主和物業使用人遵守公約;

3、審定乙方擬定的物業管理制度;

4、檢查監督乙方服務工作的實施及制度的執行情況;

5、審定乙方提出的物業服務年度計劃、財務預算及決算;

6、委託乙方管理的房屋、設施、設備應達到國家驗收標準要求。如存在質量問題,按以下方式處理: 負責返修; 委託乙方返修,支付全部費用;

7、負責收集、整理物業管理所需全部圖紙、檔案、資料,並於合同生效之日起10日內向乙方移交;

8、當業主和物業使用人不按規定交納物業管理費時,協助乙方催交或以其它方式償付;

9、在合同生效之日起10日內按政府規定向乙方提供物業管理用房(產權屬甲方)20平方米,由乙方無償使用。

10、向乙方提供售水、電卡設備及軟件,由乙方無償使用。

11、協調、處理本合同生效前發生的管理遺留問題:

(1)水費:本合同生效之前費用由甲方負責清交。

(2)電費:本合同生效之前費用由甲方負責清交。

12、協助乙方做好物業服務工作和宣傳教育、文化活動。

13、負責處理非乙方原因而產生的各種糾紛;

14、法規政策規定由甲方承擔的其他責任。

第八條 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根據有關法律、法規政策及本合同的規定,制訂物業管理制度;

2、遵照國家、地方物業管理服務收費規定,嚴格按合同規定的收費標準收取,不得擅自加價,不得只收費不服務或多收費少服務。

3、負責編制房屋及附屬設施、設備年度維修養護計劃和大中修方案,經雙方議定後由乙方組織實施。

4、有權依照法規政策、本合同和業主公約的規定對違反業主公約和物業管理法規政策的行為進行處理;

5、可選聘專營公司承擔本物業的專項管理業務,但不得將本物業的管理責任轉讓給第三方;

6、接受物業管理主管部門及有關政府部門的監督、指導,並接受甲方和業主的監督;

7、每年年末向全體業主張榜公佈一次管理費用收支賬目。

8.對本物業的公用設施不得擅自佔用和改變使用功能,如需在本物業內改擴建完善配套項目,須報甲方和有關部門批准後方可實施;

9、向業主和物業使用人告知物業使用的有關規定,當業主和物業使用人裝修物業時,告知有關限制條件,訂立書面約定,並負責監督;

10.本合同終止時,乙方必須向甲方移交管理用房及物業管理的全部檔案資料。

11.不承擔對業主及非業主使用人的人身、財產的保管保險義務(另有,專門合同規定除外)。

第五章 物業服務費及其他費用

第九條 物業服務費用(不包括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大中修、更新、改造的費用)

1、 按政府規定的標準向業主(住户)收取,即多層住宅按建築面積0.40元/月/平方米;多層出租房屋、商鋪按建築面積0.40元/月/平方米。

2、 高層住宅按建築面積1.50元/月/平方米;高層出租房屋、商鋪按建築面積1.50元/月/平方米收取。

3、物業服務費用構成:

(1)管理服務人員的工資、社會保險和按規定提取的福利費等。

(2)物業公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的日常運行、維護費用。

(3)物業管理區域綠化養護費用。

(4)物業管理區域清潔衞生費用。

(5)物業管理區域秩序維護費用。

(6)辦公費用。

(7)物業管理企業固定資產折舊。

(8)物業公用部分、共用設施及公眾責任保險費用。

(9)經業主同意的其他費用。

(10)税金(5.5%)。

(11)物業服務企業利潤(2-5%)。

2、業主和物業使用人按標準按季、年支付物業服務費,支付方式為現金。

第十條 其它有償服務費用

按乙方提供的有償服務標準或政府指導價執行。

第十一條 代收代繳收費服務

受單位委託,甲方可提供水費、電費收繳工作,收費標準執行政府規定。

第十二條 停車服務費

停車服務費執行烏髮改房[20xx]5號文件。

第十三條 因甲方責任而造成的物業空置併產生的服務費用,由甲方承擔全部空置物業的服務費用。

第十四條 業主和物業使用人延期交納應交的物業服務費及代收代繳的水電費,從逾期之日起每天按應交物業服務費的3交納滯納金;無正當理由超過三個月不交的,物業公司可採取限水、限電等催繳措施。

第十五條 房屋建築(本體)的共同部位及共用設施設備的維修、養護與更新改造,由乙方提出方案,經雙方議定後實施,所需經費按規定在房屋本體維修資金中支付。房屋本體維修基金的收取執行市政府物業管理主管部門的指導標準。甲方有義務督促業主繳交上述基金並配合維護。

第六章 違約責任

第十六條 甲方違反合同第七條的約定,使乙方未完成規定管理目標,乙方有權要求甲方在一定期限內解決,逾期未解決的,乙方有權終止合同;造成乙方經濟損失的,甲方應給予乙方經濟賠償。

第十七條 如因乙方原因,造成不能完成管理目標,甲方有權要求乙方限期整改,逾期未整改的,甲方有權終止合同;造成甲方經濟損失的,乙方應給予甲方經濟賠償。

第十八條 因甲方房屋建築或設施設備質量或安裝技術等原因,造成重大事故的,由甲方承擔責任並負責善後處理。因乙方管理不善或操作不當等原因造成重大事故的,由乙方承擔責任並負責善後處理。(產生事故的直接原因,以政府有關部門的鑑定結論為準)

第十九條 甲、乙雙方如有采取不正當競爭手段而取得管理權或致使對方失去管理權,或造成對方經濟損失的,應當承擔全部責任。

第二十條 物業管理者進行如下物業管理活動時,對業主造成的財產損失可不承擔民事賠償責任:

1、為救助人命而造成必要財產損失:

(1)比如有人在房間內企圖自殺,為救助人命不得不破門、破窗而入;

(2)為避免業主或用户財產受損或可能受損而造成的必要財產損失(比如業主房間漏水、失火又無人在內,為不使其造成巨大損失,物業管理者強行入內處理);

(3)為抓捕違法犯罪分子,制止不法侵害行為而造成的必要財產損失;

(4)其它類似上述情況。

第二十一條 甲乙任一方無正當理由提前終止合同的,應向對方支付10000元的違約金;給對方造成的經濟損失超過違約金的,還應給予賠償。

第七章 附 則

第二十二條 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10天內,根據甲方委託管理事項,辦理完交接驗收手續。

第二十三條 合同期滿後,乙方全部完成合同並且服務成績優秀,大多數業主和物業使用人反映良好,可續訂合同。

第二十四條 雙方可對本合同的條款進行修訂更改或補充,以書面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二十五條 合同規定的管理期滿,本合同自然終止,雙方如續訂合同,應在該合同期滿30天前向對方提出書面意見。

第二十六條 本合同執行期間,如遇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無法履行時,雙方均不承擔違約責任並按有關法規政策規定及時協商處理。

第二十七條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發生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提請物業管理主管部門調解,調解不成的,雙方同意由仲裁委員會裁決(當事人雙方不在合同中約定機構,事後又未達成書面仲裁協議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二十八條 本合同中未規定的事項,均遵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執行。

第二十九條 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一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實用物業委託合同範本 篇6

甲方:(物業管理公司、受託方)

乙方:(房屋出售單位、委託方)

甲、乙雙方根據常政發[1994]107號文頒發的《常州市市區住宅區物業管理行辦法》要求,議定以下條款共同信守。

一、房屋管理

(一)乙方根據市____文件規定將____新村住房共計____套___平方米(建築面積)出售給職工個人(説見清冊),現委託由甲方管理並按本合同第三條款規定向甲方支付委託管理費。

(二)上述房屋由甲方實行統一的專業化管理。

二、房屋修繕

(一)甲方負責乙方委託房屋共用部位及設施的維修及日常養護,保證房共用部位設施的完好和正常使用。

(二)託管房屋室內自用部位的正常零修若委託甲方負責,費用由購房人理。

三、託管費用

(一)根據市政府文件關於“建立房屋共用部位設施維護基金”的規定,乙向甲方支付優惠出售房或補貼出售房房價款____%,共計人民幣(大寫)___元、Y____元,作為房屋委託管理費。乙方在本合同簽字後15天內,將上述款金額撥入甲方“房屋共用部位設施維護基金”帳户,帳號________,甲方保證專款專用,並接受乙審查。

(二)甲方負責乙方房屋共用部位設施的日常維修,所需費用從上述房屋用部位設施維護基金的增值部分中開支。遇有中、大、修以上項目,若上述基金增值部分不足時,不足部分由乙方按實分攤。

(三)甲方對託管房屋共用部位設施提供及時的維修、養護。若因甲方維不及時等原因造成不良後果的,由甲方承擔責任。

四、其它

(一)為了便於託管房屋的管理和維修,乙方將有關房屋檔案、圖紙及其技術資料移交給甲方存檔備查(合同終止,一併返回)。

(二)遇有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災害造成房屋損壞、倒塌等、非甲方責任。

(三)其它約定:

備註:

(一)本合同在簽訂後到“房屋共用部位設施維護基金”到位之日起生效。

(二)本合同有效期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三)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一份報市物業主管部門備案

(四)本合同適用優惠和補貼出售兩類房屋。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實用物業委託合同範本 篇7

本合同雙方當事人

委託方(以下簡稱甲方):

受委託方(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合同法入建設部第33號令《城市新建住宅小區管理辦法》、《武漢市住宅區物業管理條例》及其實施細則等國家、地方有關物業管理法律、法規和政策,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甲方委託乙方對(物業名稱)實行專業化、一體化的物業管理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物業基本情況

座落位置:武漢 市黃陂 區 橫店大街路(街道) 號;佔地面積:6500 平方米;建築面積: 20387平方米;其中住宅 5166.2平方米;商業 5166.2物業類型: (住宅區或組團、寫字樓、商住樓、工業區、其他/低層、高層、超高層或混合)。

第二條 委託管理事項

1.房屋建築本體共用部位(樓蓋、屋頂、樑、柱、內外牆體和基礎等承重結構部位、外牆面、樓梯問、走廊通道、門廳、設備機房、)的維修、養護和管理。

2.房屋建築本體共用設施設備(共用的上下水管道、落水管、垃圾道、煙囱、共用照明、天線、中央空調、暖氣幹線、供暖鍋爐房、加壓供水設備、配電系統、樓內消防設施設備、電梯、中水系統等)的維修、養護、管理和運行服務。

3.本物業規劃紅線內屬物業管理範圍的市政公用設施(道路、室外上下水管道、化糞池、溝渠、池、井、綠化、室外泵房、路燈、自行車房棚、停車場)的維修、養護和管理。

4.本物業規劃紅線內的屬配套服務設施(網球場、游泳池、商業網點、)的維修、養護和管理。

5.公共環境(包括公共場地、房屋建築物共用部位)的清潔衞生、垃圾的收集、清運。

6.交通、車輛行駛及停泊。

7.配合和協助當地公安機關進行安全監控和巡視等保安工作,(但不含人身、財產保險保管責任)。

8.社區文化娛樂活動。

9.物業及物業管理檔案、資料;

10.法規和政策規定由物業管理公司管理的其它事項;

第三條 合同期限

本合同期限為 年。

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第四條 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與物業管理公司議定年度管理計劃、年度費用概預算、決算報告;

2.對乙方的管理實施監督檢查,每年全面進行一次考核評定,如因乙方管理不善,造成重大經濟損失或管理失誤,經市政府物業管理主管部門認定,有權終止合同;

3.委託乙方對違反物業管理法規政策及業主公約的行為進行處理:包括責令停止違章行為、要求賠償經濟損失及支付違約金、對無故不繳、交有關費用或拒不改正違章行為的 責任人採取停水、停電、。等催繳催改措施;

4.甲方在合同生效之日起 日內按規定向乙方提供經營性商業用房 88.17 平方米。

5.甲方在合同生效之日起 日內按政府規定向乙方提供管理用房88.17 平方米(其中辦公用房 平方米,員工宿舍 平方米,其它用房 平方米),由乙方按下列第 項使用:

①無償使用。

②按每月每平方米建築面積元的標準租用。

6.甲方在合同生效之日起一日內按規定向乙方提供本物業所有的物業及物業管理檔案、資料(工程建設竣工資料、住用户資料、。),並在乙方管理期滿時予以收回;

7.不得干涉乙方依法或依本合同規定內容所進行的管理和經營活動;

8.負責處理非乙方原因而產生的各種糾紛;

9.協助乙方做好物業管理工作和宣傳教育、文化活動;

10.法規政策規定由甲方承擔的其他責任。

第五條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根據有關法律、法規政策及本合同的規定,制訂該物業的各項管理辦法、規章制度、實施細則,自主開展各項管理經營活動,但不得損害大多數業主(住用户)的合法權益,獲取不當利益。

2.遵照國家、地方物業管理服務收費規定,按物業管理的服務項目、服務內容。服務深度,測算物業管理服務收費標準,並向甲方提供測算依據,嚴格按合同規定的收費標準收取,不得擅自加價,不得只收費不服務或多收費少服務。

3.負責編制房屋及附屬設施、設備年度維修養護計劃和大中修方案,經雙方議定後由乙方組織實施。

4.有權依照法規政策、本合同和業主公約的規定對違反業主公約和物業管理法規政策的行為進行處理;

5.有權選聘專營公司承擔本物業的專項管理業務並支付費用、但不得將整體管理責任及利益轉讓給其他人或單位,不得將重要專項業務承包給個人;

6.接受物業管理主管部門及有關政府部門的監督、指導,並接受甲方和業主的監督;

7.至少每3個月向全體業主張榜公佈一次管理費用收支賬民主。

8.對本物業的公用設施不得擅自佔用和改變使用功能,如需在本物業內改擴建完善配套項目,須報甲方和有關部門批准後方可實施;

9.建立本物業的物業管理檔案並負責及時記載有關變更情況;

10.開展有效的社區文化活動和便民服務工作;

11.本合同終止時,乙方必須向甲方移交原委託管理的全部物業及其各類管理檔案、財務等資料;移交本物業的公共財產,包括用管理費、公共收入積累形成的資產;對本物業的管理財務狀況進行財務審計,甲方有權指定專業審計機構。

12.不承擔對業主及非業主使用人的人身、財產的保管保險義務(另有,專門合同規定 除外)。

第六條 管理目標

乙方根據甲方的委託管理事項制定出本物業“管理分項標準”(各項維修、養護和管理的工作標準和考核標準),與甲方協商同意後作為本合同的必備附件。乙方承諾,在本合同生效後年內達到的管理標準;年內達到管理標準,並獲得政府主管部門頒發的證書。

第七條 管理服務費用

本物業的管理服務費按下列第 項執行:

①按政府規定的標準向業主(住用户)收取,即每月每平方米建築面積 元

②按雙方協商的標準向業主(住用户)收取,即每月每平方米建築面積 元;

③由甲方按統一標準直接支付給乙方,即每年(月)每平方米建築面積 元;支付期限: 方式: ;

2.管理服務費標準的調整按下列第 項執行:

①按政府規定的標準調整;

②按每年 %的幅度上調;

③按每年 %的幅度下調;

④按每年當地政府公佈的物價漲跌幅度調整;

⑤按雙方議定的標準調整;

3.乙方對物業產權人、使用人的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設備的維修養護,及其他特約服務,採取成本核算方式,按實際發生費用計收;但甲方有權對乙方的上述收費項目及標準進行審核和監督。

4.房屋建築(本體)的共同部位及共用設施設備的維修、養護與更新改造,由乙方提出方案,經雙方議定後實施,所需經費按規定在房屋本體維修基金中支付。房屋本體維修基金的收取執行市政府物業管理主管部門的指導標準。甲方有義務督促業主繳交上述基金並配合維護。

5.本物業的公用設施專用基金共計 元,由甲方負責在 時間內按法規政策的規定到位,以保障本物業的公用配套設施的更新改造及重大維護費用。

6.乙方在接管本物業中發生的前期管理費用 元,按下列第 項執行:

①由甲方在本合同生效之日起 日內向乙方支付;

②由乙方承擔;

③在 費用中支付;

7.因甲方責任而造成的物業空置併產生的管理費用,按下列第 項執行:

①由甲方承擔全部空置物業的管理成本費用,即每平方米建築面積每月 元;

②由甲方承擔上述管理成本費用的 %;

第八條 獎懲措施

1.乙方全面完成合同規定的各項管理目標,甲方分別下列情況,對乙方進行獎勵;

2.乙方未完成合同規定的各項管理目標,甲方分別下列情況,對乙方進行處罰:

3.合同期滿後,乙方可參加甲方的管理招投標並在同等條件下優先獲得管理權,但根據法規政策或主管部門規定被取消投標資格或優先管理資格的除外。乙方全部完成合同責任並管理成績優秀,多數業主反映良好,可以不參加招投標而直接續訂合同。 第九條 違約責任

1.如因甲方原因,造成乙方未完成規定管理目標或直接造成乙方經濟損失的,甲方應給予乙方相應補償;乙方有權要求甲方限期整改,並有權終止合同。

2.如因乙方原因,造成不能完成管理目標或直接造成甲方經濟損失的,乙方應給予甲方相應補償。甲方有權要求乙方限期整改,並有權終止合同。

3.因甲方房屋建築或設施設備質量或安裝技術等原因,造成重大事故的,由甲方承擔責任並負責善後處理。因乙方管理不善或操作不當等原因造成重大事故的,由乙方承擔責任並負責善後處理。(產生事故的直接原因,以政府有關部門的鑑定結論為準) 4.甲、乙雙方如有采取不正當競爭手段而取得管理權或致使對方失去管理權,或造成對方經濟損失的,應當承擔全部責任。

第十條 其他事項

1.雙方可對本合同的條款進行修訂更改或補充,以書面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2.合同規定的管理期滿,本合同自然終止,雙方如續訂合同,應在該合同期滿六個月前向對方提出書面意見。

3.本合同執行期間,如遇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無法履行時,雙方均不承擔違約責任並按有關法規政策規定及時協商處理。

4.本合同在履行中如發生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提請物業管理主管部門調解,調解不成的,提交深圳市仲裁委員會依法裁決。

5.本合同之附件均為合同有效組成部分;本合同及其附件內,空格部分填寫的文字與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及其附件和補充協議中未規定的事項,均遵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執行。

6.本合同正本連同附件共一頁,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及物業管理主管部門(備案)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7.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實用物業委託合同範本 篇8

委託方(以下簡稱甲方):

受託方(以下簡稱乙方):

乙方受房主委託出售位於的房產。房屋所有權證號甲方自願購買以上房產並向乙方交納定金人民幣(大寫)

(小寫)元。雙方在平等自願,等價有償的基礎上,就該房屋買賣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房屋建築面積為平方米。

第二條、雙方同意上述房屋售價為人民幣(大寫)元整(小寫)元整。甲方同意按雙方簽訂的付款方式如期將購房全款當面交付乙方或按乙方書面指定其他方式交付。甲方所支付的定金在甲方最後一次付款時轉為購房款。

第三條、甲方如未按本合同付款方式規定的時間付款,乙方有權向甲方追索違約金。違約金自本合同約定的付款期限第二日起至實際付款之日止,每延遲一日甲方按延遲交付價款的百分之一,向乙方支付延期違約金,逾期超過日(遇法定節假日順延)甲方仍未付款的,乙方有權解除本合同。合同解除自乙方書面通知送達甲方之日起生效,定金乙方不予返還。

第四條、雙方在簽訂本合同後工作日內,持本合同和相關證件共同到房地產交易管理部門辦理產權過户手續並按規定交納有關税費。房屋產權立契過户及產權轉移手續中所發生相關費用及該房屋買賣代理費用由方支付,如甲方需貸款服務產生費用由甲方承擔。

第五條、付款方式:

·委託培訓合同 ·審計鑑定合同 ·委託投資合同 ·委託書

第六條、本合同在履行中如發生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能解決的,經雙方同意按以下第種(大寫)方式解決糾紛。移交仲裁委員會仲裁。

任何一方均可向房地產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七條、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簽訂補充協議。本合同的附件和雙方簽訂的補充協議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八條、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

補充:

甲方(簽章):乙方(簽章):

身份證號:資質證號:

地址:地址:

聯繫電話:聯繫電話:

郵政編碼:郵政編碼:

代理人:經紀人:

聯繫電話:

實用物業委託合同範本 篇9

甲方:(物業管理公司、受託方)

乙方:(房屋出售單位、委託方)

甲、乙雙方根據常政發[1994]107號文頒發的《常州市市區住宅區物業管理行辦法》要求,議定以下條款共同信守。

一、房屋管理

(一)乙方根據市____文件規定將____新村住房共計____套___平方米(建築面積)出售給職工個人(説見清冊),現委託由甲方管理並按本合同第三條款規定向甲方支付委託管理費。

(二)上述房屋由甲方實行統一的專業化管理。

二、房屋修繕

(一)甲方負責乙方委託房屋共用部位及設施的維修及日常養護,保證房共用部位設施的完好和正常使用。

(二)託管房屋室內自用部位的正常零修若委託甲方負責,費用由購房人理。

三、託管費用

(一)根據市政府文件關於“建立房屋共用部位設施維護基金”的規定,乙向甲方支付優惠出售房或補貼出售房房價款____%,共計人民幣(大寫)___元、Y____元,作為房屋委託管理費。乙方在本合同簽字後15天內,將上述款金額撥入甲方“房屋共用部位設施維護基金”帳户,帳號________,甲方保證專款專用,並接受乙審查。

(二)甲方負責乙方房屋共用部位設施的日常維修,所需費用從上述房屋用部位設施維護基金的增值部分中開支。遇有中、大、修以上項目,若上述基金增值部分不足時,不足部分由乙方按實分攤。

(三)甲方對託管房屋共用部位設施提供及時的維修、養護。若因甲方維不及時等原因造成不良後果的,由甲方承擔責任。

四、其它

(一)為了便於託管房屋的管理和維修,乙方將有關房屋檔案、圖紙及其技術資料移交給甲方存檔備查(合同終止,一併返回)。

(二)遇有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災害造成房屋損壞、倒塌等、非甲方責任。

(三)其它約定:

備註:

(一)本合同在簽訂後到“房屋共用部位設施維護基金”到位之日起生效。

(二)本合同有效期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三)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一份報市物業主管部門備案

(四)本合同適用優惠和補貼出售兩類房屋。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實用物業委託合同範本 篇10

本合同雙方當事人

委託方(以下簡稱甲方): 

受委託方(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合同法入建設部第33號令《城市新建住宅小區管理辦法》、《武漢市住宅區物業管理條例》及其實施細則等國家、地方有關物業管理法律、法規和政策,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甲方委託乙方對(物業名稱)實行專業化、一體化的物業管理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物業基本情況

座落位置:武漢 市黃陂 區 橫店大街路(街道) 號;佔地面積:6500 平方米;建築面積: 20387平方米;其中住宅 5166.2平方米;商業 5166.2物業類型: (住宅區或組團、寫字樓、商住樓、工業區、其他/低層、高層、超高層或混合)。

第二條 委託管理事項

1.房屋建築本體共用部位(樓蓋、屋頂、樑、柱、內外牆體和基礎等承重結構部位、外牆面、樓梯問、走廊通道、門廳、設備機房、)的維修、養護和管理。

2.房屋建築本體共用設施設備(共用的上下水管道、落水管、垃圾道、煙囱、共用照明、天線、中央空調、暖氣幹線、供暖鍋爐房、加壓供水設備、配電系統、樓內消防設施設備、電梯、中水系統等)的維修、養護、管理和運行服務。

3.本物業規劃紅線內屬物業管理範圍的市政公用設施(道路、室外上下水管道、化糞池、溝渠、池、井、綠化、室外泵房、路燈、自行車房棚、停車場)的維修、養護和管理。

4.本物業規劃紅線內的屬配套服務設施(網球場、游泳池、商業網點、)的維修、養護和管理。

5.公共環境(包括公共場地、房屋建築物共用部位)的清潔衞生、垃圾的收集、清運。

6.交通、車輛行駛及停泊。

7.配合和協助當地公安機關進行安全監控和巡視等保安工作,(但不含人身、財產保險保管責任)。

8.社區文化娛樂活動。

9.物業及物業管理檔案、資料;

10.法規和政策規定由物業管理公司管理的其它事項;

第三條 合同期限

本合同期限為 年。

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第四條 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與物業管理公司議定年度管理計劃、年度費用概預算、決算報告;

2.對乙方的管理實施監督檢查,每年全面進行一次考核評定,如因乙方管理不善,造成重大經濟損失或管理失誤,經市政府物業管理主管部門認定,有權終止合同;

3.委託乙方對違反物業管理法規政策及業主公約的行為進行處理:包括責令停止違章行為、要求賠償經濟損失及支付違約金、對無故不繳、交有關費用或拒不改正違章行為的 責任人採取停水、停電、。等催繳催改措施;

4.甲方在合同生效之日起 日內按規定向乙方提供經營性商業用房 88.17 平方米。

5.甲方在合同生效之日起 日內按政府規定向乙方提供管理用房88.17 平方米(其中辦公用房 平方米,員工宿舍 平方米,其它用房 平方米),由乙方按下列第 項使用: ①無償使用。

②按每月每平方米建築面積元的標準租用。

6.甲方在合同生效之日起一日內按規定向乙方提供本物業所有的物業及物業管理檔案、資料(工程建設竣工資料、住用户資料、。),並在乙方管理期滿時予以收回;

7.不得干涉乙方依法或依本合同規定內容所進行的管理和經營活動;

8.負責處理非乙方原因而產生的各種糾紛;

9.協助乙方做好物業管理工作和宣傳教育、文化活動;

10.法規政策規定由甲方承擔的其他責任。

第五條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根據有關法律、法規政策及本合同的規定,制訂該物業的各項管理辦法、規章制度、實施細則,自主開展各項管理經營活動,但不得損害大多數業主(住用户)的合法權益,獲取不當利益。

2.遵照國家、地方物業管理服務收費規定,按物業管理的服務項目、服務內容。服務深度,測算物業管理服務收費標準,並向甲方提供測算依據,嚴格按合同規定的收費標準收取,不得擅自加價,不得只收費不服務或多收費少服務。

3.負責編制房屋及附屬設施、設備年度維修養護計劃和大中修方案,經雙方議定後由乙方組織實施。

4.有權依照法規政策、本合同和業主公約的規定對違反業主公約和物業管理法規政策的行為進行處理;

5.有權選聘專營公司承擔本物業的專項管理業務並支付費用、但不得將整體管理責任及利益轉讓給其他人或單位,不得將重要專項業務承包給個人;

6.接受物業管理主管部門及有關政府部門的監督、指導,並接受甲方和業主的監督;

7.至少每3個月向全體業主張榜公佈一次管理費用收支賬民主。

8.對本物業的公用設施不得擅自佔用和改變使用功能,如需在本物業內改擴建完善配套項目,須報甲方和有關部門批准後方可實施;

9.建立本物業的物業管理檔案並負責及時記載有關變更情況;

10.開展有效的社區文化活動和便民服務工作;

11.本合同終止時,乙方必須向甲方移交原委託管理的全部物業及其各類管理檔案、財務等資料;移交本物業的公共財產,包括用管理費、公共收入積累形成的資產;對本物業的管理財務狀況進行財務審計,甲方有權指定專業審計機構。

12.不承擔對業主及非業主使用人的人身、財產的保管保險義務(另有,專門合同規定 除外)。

第六條 管理目標

乙方根據甲方的委託管理事項制定出本物業“管理分項標準”(各項維修、養護和管理的工作標準和考核標準),與甲方協商同意後作為本合同的必備附件。乙方承諾,在本合同生效後年內達到的管理標準;年內達到管理標準,並獲得政府主管部門頒發的證書。

第七條 管理服務費用

本物業的管理服務費按下列第 項執行:

①按政府規定的標準向業主(住用户)收取,即每月每平方米建築面積 元

②按雙方協商的標準向業主(住用户)收取,即每月每平方米建築面積 元;

③由甲方按統一標準直接支付給乙方,即每年(月)每平方米建築面積 元;支付期限: 方式: ;

2.管理服務費標準的調整按下列第 項執行:

①按政府規定的標準調整;

②按每年 %的幅度上調;

③按每年 %的幅度下調;

④按每年當地政府公佈的物價漲跌幅度調整;

⑤按雙方議定的標準調整;

3.乙方對物業產權人、使用人的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設備的維修養護,及其他特約服務,採取成本核算方式,按實際發生費用計收;但甲方有權對乙方的上述收費項目及標準進行審核和監督。

4.房屋建築(本體)的共同部位及共用設施設備的維修、養護與更新改造,由乙方提出方案,經雙方議定後實施,所需經費按規定在房屋本體維修基金中支付。房屋本體維修基金的收取執行市政府物業管理主管部門的指導標準。甲方有義務督促業主繳交上述基金並配合維護。

5.本物業的公用設施專用基金共計 元,由甲方負責在 時間內按法規政策的規定到位,以保障本物業的公用配套設施的更新改造及重大維護費用。

6.乙方在接管本物業中發生的前期管理費用 元,按下列第 項執行:

①由甲方在本合同生效之日起 日內向乙方支付;

②由乙方承擔;

③在 費用中支付;

7.因甲方責任而造成的物業空置併產生的管理費用,按下列第 項執行:

①由甲方承擔全部空置物業的管理成本費用,即每平方米建築面積每月 元;

②由甲方承擔上述管理成本費用的 %;

第八條 獎懲措施

1.乙方全面完成合同規定的各項管理目標,甲方分別下列情況,對乙方進行獎勵;

2.乙方未完成合同規定的各項管理目標,甲方分別下列情況,對乙方進行處罰:

3.合同期滿後,乙方可參加甲方的管理招投標並在同等條件下優先獲得管理權,但根據法規政策或主管部門規定被取消投標資格或優先管理資格的除外。乙方全部完成合同責任並管理成績優秀,多數業主反映良好,可以不參加招投標而直接續訂合同。

第九條 違約責任

1.如因甲方原因,造成乙方未完成規定管理目標或直接造成乙方經濟損失的,甲方應給予乙方相應補償;乙方有權要求甲方限期整改,並有權終止合同。

2.如因乙方原因,造成不能完成管理目標或直接造成甲方經濟損失的,乙方應給予甲方相應補償。甲方有權要求乙方限期整改,並有權終止合同。

3.因甲方房屋建築或設施設備質量或安裝技術等原因,造成重大事故的,由甲方承擔責任並負責善後處理。因乙方管理不善或操作不當等原因造成重大事故的,由乙方承擔責任並負責善後處理。(產生事故的直接原因,以政府有關部門的鑑定結論為準)

4.甲、乙雙方如有采取不正當競爭手段而取得管理權或致使對方失去管理權,或造成對方經濟損失的,應當承擔全部責任。

第十條 其他事項

1.雙方可對本合同的條款進行修訂更改或補充,以書面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2.合同規定的管理期滿,本合同自然終止,雙方如續訂合同,應在該合同期滿六個月前向對方提出書面意見。

3.本合同執行期間,如遇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無法履行時,雙方均不承擔違約責任並按有關法規政策規定及時協商處理。

4.本合同在履行中如發生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提請物業管理主管部門調解,調解不成的,提交深圳市仲裁委員會依法裁決。

5.本合同之附件均為合同有效組成部分;本合同及其附件內,空格部分填寫的文字與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及其附件和補充協議中未規定的事項,均遵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執行。

6.本合同正本連同附件共一頁,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及物業管理主管部門(備案)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7.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實用物業委託合同範本 篇11

甲方:

乙方:

二零 年 月 日

甲方:

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合同法》和國家、地方有關物業

管理法律、法規和政策,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甲方委託乙方對烏魯木齊市 (物業名稱)實行專業化、一體化的物業管理訂立本合同。為加強小區的物業管理,保障區內房屋和公用設施的正常使用,為業主創造優美、安全、方便、文明、整潔的居住和工作環境,根據國家建設部和市政府有關規定,經雙方充分協商,同意簽訂本委託管理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合同事項如下:

第一條 物業基本情況:

甲方將位於烏魯木齊建築面積: 平方米麪積, 平方米範圍內的物業委託給乙方實行統一管理。

第二條 委託管理事項包括:

1.房屋的使用、維修、養護和管理;

2.公共設施、設備及場所的使用、維修、養護和管理;

3.公共環境的清潔衞生、垃圾的收集、清運;

4.配合和協助當地公安機關進行本物業公共秩序維護、安全防範的協助管理(但不含人身、財產保險保管責任);

5.便民服務網點及住宅區內所有營業場所;

6.車輛行駛及停泊;

7.住宅區檔案管理;

8.政策規定物業管理公司管理的其它事項。

第三條 委託管理期限:

委託管理期限為 年 年月日。

第四條 雙方責任、權利、義務:

1、甲方責任、權利、義務:

①給乙方提供物業管理用房(建設單位按房屋總建築面積的 在物業管理區域內配置物業管理用房);

②甲方在合同生效之後必須給乙方提供物業管理用房面積不小於200平方米。其中包括辦公用房、員工宿舍、其它用房等。

③負責向乙方提供經營活動中必要的幫助;甲方在樓宇工程竣工 日內按規定向乙方提供本物業所有的物業區域及物業管理檔案資料(工程建設竣工資料、住用户資料等);

①負責管理非乙方原因而產生的各種糾紛;

②不得干涉乙方依法行使本合同規定內容所進行的管理和經營活動;

③委託乙方對違反《物業管理辦法》和《業主公約》的業主、物業使用人行為進行處理:包括罰款、賠償經濟損失、以停水、停電等措施對無故不繳納有關費用或違章行為的責任人進行催交、催改;

④甲方有義務督促房屋裝飾裝修的業主、物業使用人,及時與乙方簽訂《房屋裝飾裝修管理協議》,遵守協議約定的內容。 ⑤協調、處理本合同生效前發生的小區遺留問題:遺留問題甲乙雙方另行簽訂補充協議。

⑥政策規定由甲方承擔的其他責任義務為乙方提供其他單位的物業管理業務。

⑦甲方有義務為乙方提供其他單位的物業管理業務。

2、乙方責任、權利、義務:

①根據國務院《物權法》之規定,結合小區實際情況,制訂小區物業管理辦法;

②遵守物業管理法規和合同規定的責任要求,根據甲方授 權,對物業實施綜合管理,並自覺接受甲方監督;

③制訂公共設施大、中修的維修方案,報甲方審議通過後, 施實維修方案;

④建立物業管理檔案並負責及時記載有關變更情況;

⑤負責測算物業管理服務費收費標準,嚴格按照市物價 門批准的收費標準收取;

⑥有權依照甲方委託和業主公約的規定對違反業主公約和物業管理法規、政策的行為進行處理;

⑦協助有關部門做好安全防範和宣傳教育、文化活動等工作;

⑧乙方不承擔對業主及物業使用人的人身、財產保險保管等義務。

⑨政策規定由乙方承擔的其他責任。

⑩在甲方許可的情況下,乙方可以接管其他開發商的業務。

第五條 物業管理公共服務費:

1、本物業的管理服務費用執行國家、省、市有關物業管理服務費用的相關規定;

2、本物業的管理服務費按下列第項執行:

①按雙方協商的標準向業主(住用户)收取,即每月每平方米建築面積:高層 元。

②由甲方按統一標準直接支付給乙方,即每年(月)每平方米建築面積 元;支付期限 ;方式: ; ③ 。

3、本物業管理公共服務費標準的調整按社會物價水平的變動進行調整,甲乙雙方商定後,按其核定的標準實行

4、本物業的公用設施專用基金由甲方負責,其中包括:房屋主體部分、公共設施、公共設備等的維修、維護以及更新改造。

5、本物業管理公共服務費每季度交納一次,每次繳納費用時間為當月1—10日。

6、甲方委託乙方按計量和收費標準收取業主、物業使用人水、電費用,乙方按約定時間(當月1—10日)交付水廠和供電局,如果因業主、物業使用人不按時繳納水、電費用,產生的滯納金以及造成小區停水、停電由業主自行承擔。

7、當月小區水、電總表和業主、物業使用人分户表抄表後產生的差額由甲方審核後,由業主和物業使用人按實際數額分攤;

8、業主轉讓和出租物業時,必須交清轉讓和出租之前業主應承擔的物業管理公共服務費;

9、本物業管理區域內機動車、非機動等車輛管理費歸物業公司所有;

10、甲方不以現金或者轉賬等形式支付前期物業發生的費用,但必須保證小區公共設施、設備到位,包括停車場收費系統、環保設施齊全。

11、若甲方原因造成物業管理範圍內空置房面積大於等於10%以上,甲方必須按照空置房建築面積的60%支付乙方物業管理費。

12、房屋建築(主體)的公共部位及共用設施設備的維修、保養、維護與更新改造,由乙方提出方案,經雙方議定後實施,所需經費按規定在房屋主體維修基金中支付。房屋主體維修基金費用的收取執行市政府物業管理主管部門的指導標準。甲方有義務督促業主繳納上述基金並配合維修。

第六條 特約服務費:

特約服務的費用:業主、物業使用人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設施、設備、線路等維修、養護產生的費用,由業主和物業使用人與乙方自行協商。

第七條 違約責任:

1、甲方違反本合同,使乙方不能達到本合同約定服務的,乙方有權要求甲方限期整改,逾期未改正給乙方造成經濟損失的,甲方應承擔給乙方的賠償責任;

2、乙方違反本合同,使甲方不能達到本合同約定服務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限期整改,逾期未改正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的,乙方應承擔給甲方的賠償責任;

3、業主、物業使用人不按本合同約定按時繳納相關費用的,乙方有權要求甲方向業主、物業使用人催繳,逾期不繳納的,從滯交之日起按每天 %的比例收取滯納金;

4、甲乙雙方中任何一方無正當理由提前終止合同的,應向對方支付相當於乙方當月用工費的違約金;給對方造成的經濟損失如果超過違約金,應對超出部分給予賠償。

第八條 補充事項:

1. 修改協議,若無變化,按原合同執行 ;

2. 中水電收費系統必須採用智能充值收費。 ;

3. 統一管理。 ;

4小區的服務正常運行,故甲方有義務給予乙方過渡期的必要幫助。(幫助形式根據現場情況,具體協商解決)。

第九條 其他事項:

1、本合同執行期間,如遇不可抗力,如戰爭、瘟疫、自然災害(颱風、洪水、地震等),造成經濟損失的,乙方將不承擔任何賠償責任;

2、為維護公眾、業主、使用人的切身利益,在不可預見情況下,如發生煤氣泄漏、漏電、火災、水管爆裂、救助人命、協助公安機關執行任務等突發事件、乙方因採取緊急避險措施造成業主財產損失的,當事雙方按有關法律規定處理;

3、本合同委託期滿後,雙方可以續簽,也可以解除,如若解除合同,雙方友好的結清各自費用。

4、本合同一式份,甲、乙雙方及物業管理行政主管部門(備案)各執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本合同履行中如發生爭議,雙方以協商的辦法予以解決,協商不成的,提請市有關主管部門或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6、本合同執行自甲方交鑰匙之日起生效。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代表簽字: 代表簽字:

簽字日期: 年

月 日

實用物業委託合同範本 篇12

委託方(以下簡稱甲方):

受託方(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在自願、平等、協商一致的基礎上,甲方將 項目委託於乙方實行物業管理,特訂立本合同。

一、物業範圍

物業類型:

座落位置:

佔地面積: 平方米

建築面積: 平方米

委託管理的物業構成細目見附件。

二、物業管理工作範圍

甲方委託乙方負責【 】項目全部建築物及所屬户內外設施設備(包括公共

部分以及出租部分中歸屬甲方所有的部分。租户入住後如有特殊的物業管理需求,由租户與乙方自行協商,甲方不予承擔)的運行和管理,行使房屋使用區管理中心職能,具體服務內容如下:

(一)管理團隊

根據廠房日常管理工作的需要,進行管理工作整體規劃,做好組織結構設計,

建立相應管理部門,並配置相關管理人員。制定完善的管理制度、規定、流程,職責清晰、責任到人。接受甲方的監督管理,行使廠房管理中心職能,並定期向甲方進行管理工作情況彙報。

(二)保潔

負責全部建築物及所屬户外設施的保潔服務,主要包括:

1. 樓道、大廳、管理用房、公共用房、商業用房等的清潔服務;

2. 公共衞生間及其附屬設施等的專業消毒、清潔服務;

3. 建築物門、窗、牆面、吊頂,室內傢俱、設備等的清潔服務;

4. 廣場、運動場地、停車泊位、道路、綠地、路燈等户外設施的清潔服務;

5. 建築物外牆的清潔服務;

6. 其他相關清潔服務。

(三)保安

提供公共秩序的維護(人身安全、財產安全屬特約服務,另有約定。),主要包括:

1. 小區和門衞管理,包括出入管理、證件(卡)和備用鑰匙的管理;

2. 值班和巡邏;

3. 公共秩序的維護;

4. 車輛、行人秩序的維護和管理,及停車泊位管理;

5. 安全設施的維護;

6. 甲方組織或批准的在科研樓室外場地舉行的各類活動的秩序維護和安全保衞;

7. 甲方批准的科研樓室外場地臨時攤位的秩序維護和安全保衞;

8. 易燃、易爆、毒、腐、放射性等危險物品的登記和保管。

(四)綠化

1. 室外公共綠地常規養管服務,含全部植物的養護與管理。

2. 室內外鮮花擺放及養護,含重大節日、重要事件的鮮花擺放。

(五)維護

1. 建築物及附屬設施的維修、養護和管理。包括:樓蓋、屋頂、外牆面、承重結構、樓梯間、走廊通道、門廳及其他科研樓內及其附屬物。

2.全部設施、設備的維修、養護、年檢、運行和管理,包括:上下水管道、落水管、垃圾道、照明、天線、避雷、暖氣幹線、樓內消防設施設備、電梯、配電設置設備、給排水設備、換熱設備及其他甲方委託的管理設備。

3. 附屬建築物、構築物的維修、養護和管理,包括道路、室外上下水管道、化糞池、溝渠、池、井、停車場及其他甲方委託的管理場所。

(六)收支管理

甲方建立房屋使用區專用管理帳户,乙方負責該帳户的日常收支管理。乙方應設專門財務人員負責,每月向甲方報送財務帳目。主要包括:

1. 代甲方收取租户的租金、能源費等。

2.海運街通用廠房服務項目中存在收費項目的,乙方按照甲方制定的收費標準代收費用。

3. 經甲方批准認可的費用支出。

(七)租賃代管

按照甲方要求,為經過甲方確認的租户辦理租賃手續,並代甲方保管租賃合同。

(八)租用退租

1. 乙方負責按照甲方的要求,為租用單位或人員辦理租用退租手續。

2. 退租時,進行海雲街通用廠房資產使用情況檢查,有損壞的按照相關約定扣減押金、或收取賠償金。

3. 乙方要保證海雲街通用廠房實際入住單位或人員與經甲方確認的單位或人員一致。發現不符應予以制止,並及時通告甲方。

4. 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擅自安排單位或人員入住到房屋使用區內。

(九)電子化管理

乙方應建立符合甲方要求的財務信息、資產維護情況、租用退租情況等有關的電子化管理信息檔案和數據庫,並及時更新。

(十)物業檔案管理

管理與物業相關的工程圖紙、設備説明、維修養護記錄及竣工驗收資料等,建立並及時維護更新各種設備、設施等物業管理內容的基礎檔案,符合大樓等級評審的要求。

(十一)專用房屋服務

1. 乙方應為甲方在房屋使用區內的接待活動,安排接待服務人員,提供擺放、佈置、引導、接待、飲料提供等相關服務。

2. 會議室召開會議(僅限於屬於甲方組織的會議)時,安排會議服務人員,提供擺放、佈置、設備準備、秩序維護、引導、接待、飲料提供等相關服務。

3. 甲方負責屬於甲方的會議室等房間的安排使用,乙方不得隨意調配使用。

4. 協助甲方制定會議室等房間的管理和租用方案,經甲方批准後執行。 (十二)停車管理

1. 針對房屋使用區的實際情況,制定停車位的分類(汽車、自行車等)管理辦法。

2. 保證車輛的秩序和車位整體環境整潔。

(十三)臨時應急

乙方應根據房屋使用區實際情況,制定相應應急預案,確保臨時性應急工作的順利開展。

(十四)出租區裝修管理

針對海雲街廠房的特點,制定出租區域裝修的統一規定,經甲方批准後執行。以保持樓內(特別是與公共區域銜接的部分)裝修風格的美觀、整齊、統一,並將裝修對公共秩序和對其他租户的干擾降到最低程度。

(十五)單位協管

對租賃海雲街廠房的單位指定的協管員進行統一管理,指導、協助其日常工作,保證相互之間密切配合。

(十六)其他

1. 乙方應制定《物業管理規約》等保障海雲街廠房日常運營規範的制度性文件,並督促租户和其他使用廠房的單位與人員予以遵守。

2. 提供日常接待、問訊、引導等服務。

3.提供查驗接管服務,協助甲方做好海雲街廠房接收工作。

4. 對出租商業用房的招租提供必要協助。

5. 對管理用房、公共服務用房的功能設置和運營提出調整建議。

6. 根據實際情況對商業用房的功能設置和運營提出調整建議。

7. 按照甲方要求對政府派駐機構的工作提供必要配合和協助。

8.電梯、消防、電力、電錶、熱力設備加藥、發電機用氣用油等每年固定的檢測費用、或正常運行和應急必須的維持費用,均包含在物業費內。甲方除支付約定的維修費用和公共能源費用外,在物業日常運行中,原則上不支付任何其他費用。

9. 乙方要遵守國家、天津市、天津經濟技術開發區有關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接受政府相關部門的行業管理。

10.甲方不提供開辦費,乙方開展業務所需的資產由乙方自行購置。乙方應在報價方案中列明相關費用明細,如甲方全部或部分提供了相關資產,將按照乙方報價從物業費中扣除。

11. 乙方如有意承擔辦公樓食堂和商業用房承擔等的經營,可參加甲方組織的招租工作。

三、管理和服務標準

物業接管三個月內,根據物業的特點及要求,制訂一套針對甲方的物業管理標準,該標準經甲方修訂認可後執行。

四、取費標準及報酬支付方式

1. 物業管理費標準:

上述費用包含乙方按照本合同(含附件)提供各類物業管理服務所需要管理人員的工資和按規定提取的福利費、獎金、加班費、管理費、工服及洗滌費、設備與工具、交通費、公共設施、設備日常運行、維護、維修費(單項維修工程在一萬元以下的維修項目)、保養費、清潔衞生費、保安費、辦公費、物業管理企業固定資產折舊費、變電站維護費、設備實施年檢費(電力年檢、電梯年檢、避雷年檢、消防年檢、滅火器年檢、滅火器充藥等法律法規要求的各種年檢)、税金、利潤、備用發電機定期檢測和用油等所有費用(不含公共能源費用),以及因提供物業管理服務而發生的任何設備工具投資及折舊、人力資源成本、財務成本、技術支持、採購、差旅費等費用。但不包括下列費用(下列費用由甲方承擔):

(1)元以上單項房屋和單件設備的大修、改造費用;

(2)政府部門對建築物及其業主收取的各種税費;

(3)附屬設施的各種保險費。

2.物業管理費採用包乾形式,除雙方約定的條件外,任何一方不能隨意增加和減少取費標準。但如果甲方增加乙方服務項目,應當根據情況增加管理費標準或數額。

3. 物業管理費的支付辦法如下:

物業費按月支付,每月號之前乙方向甲方報告海雲街廠房的出租情況,每月的號之前甲方根據相應的管理費標準支付乙方上月物業管理費。

出租面積一旦達到平米以上,即按正常物業管理費支付,即使出現退租情況導致出租面積降低到平米以下,物業管理費不再減少。

雙方同意在乙方自年月日開始起算物業管理費。

4. 不包含在物業管理費用的部分,如需要乙方代為收取和交納,採用實報實銷的方式。

五、驗收與接管

1. 甲方應當在乙方正式接管和進駐前,將乙方管理範圍內的建築、設備、工程檔案移交乙方,包括但不限於如下資料或其複製本;

(1)與建築工程有關的所有圖紙、設計、變更、竣工驗收文件;

(2)與建築工程有關的各種法律文件;

(3)工程和設備、器材、材料物品的手冊、説明書、保修單、質量證書;

(4)功能區分佈圖及總平面圖;

(5)其他與建築有關的資料。

2. 甲方對物業使用功能的變化和調整,應當及時告知乙方。設計設備、線路的更改,應當將變更圖紙交乙方存檔。

3.乙方應當妥善保管甲方提交的資料以及乙方物業管理的檔案資料。如合同期滿雙方解除合同或提前解除合同,乙方應當在交接過程中將全套完整的檔案資料移交甲方。

4. 前述任何資料的交接都必須簽署交接憑據。

六、乙方經營條件的提供

甲方為乙方提供如下經營條件:

1. 管理用房:甲方提供必要的房屋作為乙方的管理用房。

七、甲方權利、義務和責任

1. 有權充分享受乙方應當提供的服務;

2. 作為業主,監督和檢查乙方執行合同的情況和管理服務質量,提出合理的意見和要求;

3. 甲方協助乙方共同制定各項物業管理制度;

4.甲方應保證委託管理的房屋、設施、設備達到並通過了國家驗收標準,有關房屋建設的手續合法、齊全。如房屋建築質量存在問題,甲方應當負責返修或委託乙方進行返修,費用由甲方承擔;

5. 甲方應向乙方提供有關物業的全部圖紙、檔案、資料、文件;

6. 甲方應安排固定的機構和人員負責與乙方的工作配合;

7. 按期向乙方支付物業管理費和其他各項應付款項;

8. 甲方出租或自行使用房屋時,要求承租方或使用方與乙方簽訂物業管理公約,並嚴格遵守管理公約和各項規章制度,保證乙方管理權利的完整行使;

9. 甲方應給乙方行使管理和服務提供必要的條件和方便,包括提供管理用房;

10.甲方有權隨時根據前述標準對乙方的工作進行檢查、考核,並有權利隨時對乙方的管理和服務工作提出合理的意見和建議。一旦甲方發現乙方的管理和服務不能達前述標準,甲方有權向乙方提出限期整改要求;

11. 審定乙方提出的物業管理服務年度計劃、財務預算及決算;

12. 完成其他應由甲方負責的事項。

八、乙方權利、義務和責任

1. 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及本合同的約定,制定物業管理的各項規章制度;

2. 乙方有權按照本合同的約定和物業管理的規範,充分行使管理的權利,對於違反管理規定的人員和機構給予必要的處理;

3. 乙方有權根據委託專營公司承擔專項管理和服務;

4. 乙方應按照合同約定對物業進行全面的管理和服務,保證管理和服務的質量,維護良好的物業形象;

5. 負責編制物業管理年度管理計劃、資金使用計劃及決算報告;

6. 負責編制房屋、附屬建築物、構築物、設施、設備、綠化等的年度維修養護計劃和大、中修方案,經雙方議定後由乙方組織實施;

7. 乙方應對其管理人員和工作人員進行嚴格的教育和培訓;

8. 乙方應本着節約的原則,在不影響使用功能和服務質量的情況下,節省能源和費用開支。

9. 乙方應按照甲方的要求提供各種資料,供甲方對乙方的工作進行考核。

九、合同期限

1.本物業管理週期為。自年月日之日起算,合同簽訂方式為一年一簽,每年初甲方將根據指標考核和評議情況確認一次,對年度指標考核和租户滿意度≤80%,甲方可以扣除最後一個月的物業管理費,如經整改仍達不到要求者,則“委託物業管理合同”自動終止。考核合格合同自動延續。

2.合同期滿三個月前,如無任何一方提出到期解除合同的書面意見,則甲乙雙方繼續商談合作事宜。如一方在合同期滿三個月前通知另一方到期解除合同,則本合同在到期後解除,雙方應在期滿前的三個月內進行交接準備工作。

十、保險及物業損失事件的處理

1. 甲方應當自行辦理或委託乙方代為辦理各項資產的財產保險,保險範圍和險種由甲方確定,保險費用由甲方負擔;

2. 甲方應當將其辦理財產保險的情況和資料提交乙方,以便乙方在發生險情後採取必要的措施,保證甲方的利益。

3. 乙方投保物業責任險及其他與承擔物業服務工作有關的保險,並將有關資料提供給甲方備案。

十一、運營管理檔案的建立、保管、移交

1. 乙方應當建立完整的物業管理檔案,全面記錄有關物業的情況。檔案應當包括如下內容:

(1)有關物業的原始資料,包括本合同第六條所規定的應由甲方提供的資料;

(2)乙方物業管理的日常記錄,包括維修日誌、檢查記錄、值班記錄等;

(3)裝修、改造的圖紙、文件;

(4)物業管理規章制度;

(5)其他各種與物業管理有關的文件、憑證、數據資料等。

2. 乙方應對房屋使用區的所有檔案資料予以嚴格保密。未經甲方許可,乙方不得公開這些檔案資料或將這些檔案資料並由第三方查詢、複製或使用。

3. 檔案中屬於甲方的資料,乙方在物業管理期滿後,應當將全套檔案資料移交給甲方,但乙方根據需要可複製其中的資料保存。

4. 乙方在物業管理期滿後,應將屬於甲方的財物,保險單等一併移交甲方。 十二、違約責任

1.甲方違反合同第七條的約定,使乙方未完成規定管理目標,乙方有權要求甲方在一定期限內解決,逾期未解決的,乙方有權終止合同;造成乙方經濟損失的,甲方應給予乙方經濟賠償。

2. 乙方未能達到約定的管理目標,甲方有權要求乙方限期整改,逾期未整改的,甲方有權終止合同;造成甲方經濟損失的,乙方應給予甲方經濟賠償。

3.非因法律規定或合同約定,任何一方擅自終止本合同,應當承擔違約責任,如最終導致合同不能履行,違約方應當賠償合同總金額百分之五的違約金給守約方,由此給守約方造成經濟損失的,違約方還應負責賠償。

4. 如因不可抗力事件導致一方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合同,按照合同法的有關規定執行。

5. 如因遇國家法律、法規、政策的規定與本合同發生衝突的,雙方應協商對本合同進行相應調整,使之符合法律規定。

十三、合同的變更、修改和解除

本合同(含附件)的任何變更和修改都應當經雙方平等協商達成一致後,簽訂書面的變更和修改協議。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和修改合同。

十四、爭議解決方式

1. 凡因執行本合同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爭議,雙方應當通過平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提交甲方所在地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解決。

2.雙方就本合同及本合同的履行發生爭議後及在爭議處理過程中,雙方均不應因爭議的發生而改變或終止本合同的履行:爭議被最終裁決後,除因裁決而改變合同相應條款的履行外,其他內容仍應按合同繼續嚴格履行。

十五、附件

1. 本合同包括如下附件:

2. 本合同的附件為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六、附則

1. 本合同經雙方蓋章、授權代表人簽字後生效;

2. 本合同未盡事宣,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

3.本合同一式陸份,雙方各執叁份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地址: 地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實用物業委託合同範本 篇13

甲方(委託方):________________業主管理委員會

乙方(受委託方):________________物業管理公司

為加強___________小區(大廈)的物業管理,保障房屋和公用設施的正常使用,為業主創造優美、整潔、安全、方便、舒適、文明的居住環境,根據________市物業管理方面的法規和政策,經雙方友好協商,達成如下協議,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條 物業管理內容

1.甲方將位於________區_________路的________範圍內的物業委託給乙方被告統一管理、綜合服務。

2.管理事項包括:

(1)房屋的使用、維修、養護;

(2)物業範圍的公用設施、設備及場所(地)(消防、電梯、機電設備、路燈、走廊、自行車、房、棚、園林綠化地、溝、渠、池、井、道路、停車場等)的使用、維修、養護和管理;

(3)清潔衞生(不含垃圾運到中轉站後的工作);

(4)公共生活秩序;

(5)文娛活動場所;

(6)便民服務網點及和業範圍內所有營業場所;

(7)車輛行使及停泊;

(8)物業檔案管理;

(9)授權由物業管理公司管理的其他事項。

第二條 委託物業管理形式

承包經營、自負盈虧。

第三條 物業管理期限

委託管理期限為_______年,自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到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第四條 雙方權利、義務

1. 甲方權利、義務:

(1) 根據本合同規定甲方將住宅區委託乙方實行物業管理;

(2) 監督乙方對公用設施專用基金的合理使用,並按公用設施專用基金管理辦法撥付給乙方;

(3) 按市政府規定的比例提供商業用房(總建設面積的______%) ______平方米給乙方,按月租金_______元租用,並負責辦理使用手續;

(4) 給乙方提供管理用房_______平方米(其中辦公用房_______平方米,員工宿舍_____平方米),按月租金_____元租用;

(5) 負責向乙方提供本住宅區工程建設竣工資料一套並在乙方管理期滿時予以收回;

(6) 不得干涉乙方依法或依本合同規定內容所進行的管理和經營活動;

(7) 對乙方的管理實施監督檢查,每半年一次考核評定,如因乙方完不成第五條規定的物業管理目標和經濟指標或管理不善造成重大經濟損失,有權終止合同;

(8) 負責確定本住宅區管理費收費標準;

(9)委託乙方對違反物業管理法規和規章制度以及業主公約的行為進行處理:包括予以罰款、責令賠償經濟損失,以停水、停電等措施對無故不交有關費用或拒不改正違章行業責任人進行催交、催改;

(10) 協助乙方做好宣傳教育、文化活動,協調乙方與行政管理部門、業主間的關係;

(11) 政策規定由甲方承擔的其他責任。

2. 乙方權利、義務:

(1) 根據有關法律、法規,結合實際情況,制定本住宅區物業管理的各項規章制度;

(2)遵守各項管理法規和合同規定的責任要求,根據甲方授權,對本住宅區物業實施綜合管理,確保實現管理目標、經濟指標,並承擔相應責任,自覺接受甲方檢查監督;

(3) 根據住宅區內大、中修的需要制定維修方案,報甲方審議通過後,從公用設施專用基金串領取所需的維修經費;

(4)接受甲方對經營管理過程中財務賬目的監督並報告工作,每月向甲方和住宅區管理部門報送一次財務報表,每三個月向全體業主張榜公佈一次管理費收支賬目;

(5) 對住宅區的公用設施不得擅自佔用和改變其使用功能,乙方如在住宅區內改擴建完善配套項目,須報甲方和有關部門批准後方可實施;

(6) 乙方須本着高效、精幹的原則在本住宅區設置管理機構和人員;

(7) 住宅區物業管理檔案並負責及時記載有關變更情況;

(8) 負責測算住宅區管理費收費工向甲方提供測算標準與依據,嚴格按照甲方審議通過的收費標準收取,不得擅自加價;

(9) 有權依照甲方委託和業主公約的規定對來主公約和物業管理規章制度進行處理;

(10) 在管理期滿時向甲方移交全部專用房屋及有關財產、全部物業管理檔案及有關資料;

(11) 開展卓有成效的社區文化活動和便民服務工作;

(12) 有權選聘專營公司承擔住宅區物業管理的專項業務並支付費用,但不得將住宅區物來管理的整體責任及利益轉讓給其他人或單位。

第五條 物業管理目標和經濟指標

1.各項管理指標執行物業行政主管部門規定的各項標準,要求住宅區在乙方接管後_______年內達到_____標準。

2.確保年完成各項收費指標______萬元,合理支出______萬元,乙方可提成所收取管理費的_______%作為經營收入。

第六條 風險抵押

1.乙方在合同簽訂之日起三日內向甲方一次性支付人民幣_______元,作為風險抵押金。

2.乙方完成合同規定的管理目標和經濟指標,甲方在合同期滿後三日內退還全部抵押金及銀行活期存款利息。

3.如由於甲方過錯致使本合同不能履行,由甲方雙倍返還抵押金並賠償乙方經濟損失。

4.如由於乙方過錯致使本合同不能履行,乙方無權要求返還抵押金,並應賠償甲方經濟損失。

第七條 獎罰措施

1. 在各項管理目標、經濟指標全面完成的前提下,管理費如有節餘,甲方按節餘額的______%獎勵乙方。

2.如該住宅區被評為全國、省、市文明住宅小區,甲方分別獎勵乙方人民______元(全國)、_____元(省)、______元(市)獲得上級部門單項獎或有關榮譽的資金另定;如在乙方管理期間,由乙方獲得的文明小區稱號被上級取消,則乙方應全部返還上述資金及銀行活期存款利息。

3. 如果甲方不完成應負的合同責任,由此而影響乙方的承包管理目標和經濟指標,或給乙方造成直接經濟損失,甲方應當給予補償或承擔相應責任。

4.如果乙方沒有完成全責責任或管理目標和經濟指標,甲方應當責成乙方限期改正,情節嚴重的處以人民幣_______至_______元的罰款,直至終止合同,經濟損失由乙方承擔。

5. 由於乙方管理不善或重大失誤,造成住房經濟損失或生活嚴重不便的,應當賠償中業主及使用人的經濟損失。

第八條 合同更改、補充與終止

1. 經雙方協商一致,可對本合同條款進行修訂更改或補充,以書面合同為準。

2. 合同的管理期滿,本合同自然終止,各方如欲續訂合同須於期滿前三個月向對方提出書面意見。

3. 合同終止後,乙方可參加甲方的管理招標並在同等條件下優先承包管理。

第九條 其他事項

1. 本合同執行期間,如遇不可抗拒的自然災害(颱風、洪水、地震等),造成經濟損失的,雙方應相互體諒、共同協商、合理分攤。

2. 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附件1、2、3、4、_______ 、_______為合同的有效組成部分。

3. 本全責正本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和物業管理部門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約束力。

4. 雙方如對合同發生爭議,協商不成的,可提請物業管理部門調解,或訴至人民法院。

5.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6.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簽名):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簽名):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_日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附:

1. 住宅區物業情況一覽表(略)

2. 住宅區物來年收支測算表(略)

實用物業委託合同範本 篇14

委託方(以下簡稱甲方):

受託方(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在自願、平等、協商一致的基礎上,甲方將 項目委託於乙方實行物業管理,特訂立本合同。

一、物業範圍

物業類型:

座落位置:

佔地面積: 平方米

建築面積: 平方米

委託管理的物業構成細目見附件。

二、物業管理工作範圍

甲方委託乙方負責【 】項目全部建築物及所屬户內外設施設備(包括公共

部分以及出租部分中歸屬甲方所有的部分。租户入住後如有特殊的物業管理需求,由租户與乙方自行協商,甲方不予承擔)的運行和管理,行使房屋使用區管理中心職能,具體服務內容如下:

(一)管理團隊

根據廠房日常管理工作的需要,進行管理工作整體規劃,做好組織結構設計,

建立相應管理部門,並配置相關管理人員。制定完善的管理制度、規定、流程,職責清晰、責任到人。接受甲方的監督管理,行使廠房管理中心職能,並定期向甲方進行管理工作情況彙報。

(二)保潔

負責全部建築物及所屬户外設施的保潔服務,主要包括:

1. 樓道、大廳、管理用房、公共用房、商業用房等的清潔服務;

2. 公共衞生間及其附屬設施等的專業消毒、清潔服務;

3. 建築物門、窗、牆面、吊頂,室內傢俱、設備等的清潔服務;

4. 廣場、運動場地、停車泊位、道路、綠地、路燈等户外設施的清潔服務;

5. 建築物外牆的清潔服務;

6. 其他相關清潔服務。

(三)保安

提供公共秩序的維護(人身安全、財產安全屬特約服務,另有約定。),主要包括:

1. 小區和門衞管理,包括出入管理、證件(卡)和備用鑰匙的管理;

2. 值班和巡邏;

3. 公共秩序的維護;

4. 車輛、行人秩序的維護和管理,及停車泊位管理;

5. 安全設施的維護;

6. 甲方組織或批准的在科研樓室外場地舉行的各類活動的秩序維護和安全保衞;

7. 甲方批准的科研樓室外場地臨時攤位的秩序維護和安全保衞;

8. 易燃、易爆、毒、腐、放射性等危險物品的登記和保管。

(四)綠化

1. 室外公共綠地常規養管服務,含全部植物的養護與管理。

2. 室內外鮮花擺放及養護,含重大節日、重要事件的鮮花擺放。

(五)維護

1. 建築物及附屬設施的維修、養護和管理。包括:樓蓋、屋頂、外牆面、承重結構、樓梯間、走廊通道、門廳及其他科研樓內及其附屬物。

2. 全部設施、設備的維修、養護、年檢、運行和管理,包括:上下水管道、落水管、垃圾道、照明、天線、避雷、暖氣幹線、樓內消防設施設備、電梯、配電設置設備、給排水設備、換熱設備及其他甲方委託的管理設備。

3. 附屬建築物、構築物的維修、養護和管理,包括道路、室外上下水管道、化糞池、溝渠、池、井、停車場及其他甲方委託的管理場所。

(六)收支管理

甲方建立房屋使用區專用管理帳户,乙方負責該帳户的日常收支管理。乙方應設專門財務人員負責,每月向甲方報送財務帳目。主要包括:

1. 代甲方收取租户的租金、能源費等。

2.海運街通用廠房服務項目中存在收費項目的,乙方按照甲方制定的收費標準代收費用。

3. 經甲方批准認可的費用支出。

(七)租賃代管

按照甲方要求,為經過甲方確認的租户辦理租賃手續,並代甲方保管租賃合同。

(八)租用退租

1. 乙方負責按照甲方的要求,為租用單位或人員辦理租用退租手續。

2. 退租時,進行海雲街通用廠房資產使用情況檢查,有損壞的按照相關約定扣減押金、或收取賠償金。

3. 乙方要保證海雲街通用廠房實際入住單位或人員與經甲方確認的單位或人員一致。發現不符應予以制止,並及時通告甲方。

4. 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擅自安排單位或人員入住到房屋使用區內。

(九)電子化管理

乙方應建立符合甲方要求的財務信息、資產維護情況、租用退租情況等有關的電子化管理信息檔案和數據庫,並及時更新。

(十)物業檔案管理

管理與物業相關的工程圖紙、設備説明、維修養護記錄及竣工驗收資料等,建立並及時維護更新各種設備、設施等物業管理內容的基礎檔案,符合大樓等級評審的要求。

(十一)專用房屋服務

1. 乙方應為甲方在房屋使用區內的接待活動,安排接待服務人員,提供擺放、佈置、引導、接待、飲料提供等相關服務。

2. 會議室召開會議(僅限於屬於甲方組織的會議)時,安排會議服務人員,提供擺放、佈置、設備準備、秩序維護、引導、接待、飲料提供等相關服務。

3. 甲方負責屬於甲方的會議室等房間的安排使用,乙方不得隨意調配使用。

4. 協助甲方制定會議室等房間的管理和租用方案,經甲方批准後執行。 (十二)停車管理

1. 針對房屋使用區的實際情況,制定停車位的分類(汽車、自行車等)管理辦法。

2. 保證車輛的秩序和車位整體環境整潔。

(十三)臨時應急

乙方應根據房屋使用區實際情況,制定相應應急預案,確保臨時性應急工作的順利開展。

(十四)出租區裝修管理

針對海雲街廠房的特點,制定出租區域裝修的統一規定,經甲方批准後執行。以保持樓內(特別是與公共區域銜接的部分)裝修風格的美觀、整齊、統一,並將裝修對公共秩序和對其他租户的干擾降到最低程度。

(十五)單位協管

對租賃海雲街廠房的單位指定的協管員進行統一管理,指導、協助其日常工作,保證相互之間密切配合。

(十六)其他

1. 乙方應制定《物業管理規約》等保障海雲街廠房日常運營規範的制度性文件,並督促租户和其他使用廠房的單位與人員予以遵守。

2. 提供日常接待、問訊、引導等服務。

3.提供查驗接管服務,協助甲方做好海雲街廠房接收工作。

4. 對出租商業用房的招租提供必要協助。

5. 對管理用房、公共服務用房的功能設置和運營提出調整建議。

6. 根據實際情況對商業用房的功能設置和運營提出調整建議。

7. 按照甲方要求對政府派駐機構的工作提供必要配合和協助。

8. 電梯、消防、電力、電錶、熱力設備加藥、發電機用氣用油等每年固定的檢測費用、或正常運行和應急必須的維持費用,均包含在物業費內。甲方除支付約定的維修費用和公共能源費用外,在物業日常運行中,原則上不支付任何其他費用。

9. 乙方要遵守國家、天津市、天津經濟技術開發區有關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接受政府相關部門的行業管理。

10. 甲方不提供開辦費,乙方開展業務所需的資產由乙方自行購置。乙方應在報價方案中列明相關費用明細,如甲方全部或部分提供了相關資產,將按照乙方報價從物業費中扣除。

11. 乙方如有意承擔辦公樓食堂和商業用房承擔等的經營,可參加甲方組織的招租工作。

三、管理和服務標準

物業接管三個月內,根據物業的特點及要求,制訂一套針對甲方的物業管理標準,該標準經甲方修訂認可後執行。

四、取費標準及報酬支付方式

1. 物業管理費標準:

上述費用包含乙方按照本合同(含附件)提供各類物業管理服務所需要管理人員的工資和按規定提取的福利費、獎金、加班費、管理費、工服及洗滌費、設備與工具、交通費、公共設施、設備日常運行、維護、維修費(單項維修工程在一萬元以下的維修項目)、保養費、清潔衞生費、保安費、辦公費、物業管理企業固定資產折舊費、變電站維護費、設備實施年檢費(電力年檢、電梯年檢、避雷年檢、消防年檢、滅火器年檢、滅火器充藥等法律法規要求的各種年檢)、税金、利潤、備用發電機定期檢測和用油等所有費用(不含公共能源費用),以及因提供物業管理服務而發生的任何設備工具投資及折舊、人力資源成本、財務成本、技術支持、採購、差旅費等費用。但不包括下列費用(下列費用由甲方承擔):

(1)元以上單項房屋和單件設備的大修、改造費用;

(2)政府部門對建築物及其業主收取的各種税費;

(3)附屬設施的各種保險費。

2. 物業管理費採用包乾形式,除雙方約定的條件外,任何一方不能隨意增加和減少取費標準。但如果甲方增加乙方服務項目,應當根據情況增加管理費標準或數額。

3. 物業管理費的支付辦法如下:

物業費按月支付,每月號之前乙方向甲方報告海雲街廠房的出租情況,每月的號之前甲方根據相應的管理費標準支付乙方上月物業管理費。

出租面積一旦達到平米以上,即按正常物業管理費支付,即使出現退租情況導致出租面積降低到平米以下,物業管理費不再減少。

雙方同意在乙方自年月日開始起算物業管理費。

4. 不包含在物業管理費用的部分,如需要乙方代為收取和交納,採用實報實銷的方式。

五、驗收與接管

1. 甲方應當在乙方正式接管和進駐前,將乙方管理範圍內的建築、設備、工程檔案移交乙方,包括但不限於如下資料或其複製本;

(1)與建築工程有關的所有圖紙、設計、變更、竣工驗收文件;

(2)與建築工程有關的各種法律文件;

(3)工程和設備、器材、材料物品的手冊、説明書、保修單、質量證書;

(4)功能區分佈圖及總平面圖;

(5)其他與建築有關的資料。

2. 甲方對物業使用功能的變化和調整,應當及時告知乙方。設計設備、線路的更改,應當將變更圖紙交乙方存檔。

3. 乙方應當妥善保管甲方提交的資料以及乙方物業管理的檔案資料。如合同期滿雙方解除合同或提前解除合同,乙方應當在交接過程中將全套完整的檔案資料移交甲方。

4. 前述任何資料的交接都必須簽署交接憑據。

六、乙方經營條件的提供

甲方為乙方提供如下經營條件:

1. 管理用房:甲方提供必要的房屋作為乙方的管理用房。

七、甲方權利、義務和責任

1. 有權充分享受乙方應當提供的服務;

2. 作為業主,監督和檢查乙方執行合同的情況和管理服務質量,提出合理的意見和要求;

3. 甲方協助乙方共同制定各項物業管理制度;

4. 甲方應保證委託管理的房屋、設施、設備達到並通過了國家驗收標準,有關房屋建設的手續合法、齊全。如房屋建築質量存在問題,甲方應當負責返修或委託乙方進行返修,費用由甲方承擔;

5. 甲方應向乙方提供有關物業的全部圖紙、檔案、資料、文件;

6. 甲方應安排固定的機構和人員負責與乙方的工作配合;

7. 按期向乙方支付物業管理費和其他各項應付款項;

8. 甲方出租或自行使用房屋時,要求承租方或使用方與乙方簽訂物業管理公約,並嚴格遵守管理公約和各項規章制度,保證乙方管理權利的完整行使;

9. 甲方應給乙方行使管理和服務提供必要的條件和方便,包括提供管理用房;

10. 甲方有權隨時根據前述標準對乙方的工作進行檢查、考核,並有權利隨時對乙方的管理和服務工作提出合理的意見和建議。一旦甲方發現乙方的管理和服務不能達前述標準,甲方有權向乙方提出限期整改要求;

11. 審定乙方提出的物業管理服務年度計劃、財務預算及決算;

12. 完成其他應由甲方負責的事項。

八、乙方權利、義務和責任

1. 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及本合同的約定,制定物業管理的各項規章制度;

2. 乙方有權按照本合同的約定和物業管理的規範,充分行使管理的權利,對於違反管理規定的人員和機構給予必要的處理;

3. 乙方有權根據委託專營公司承擔專項管理和服務;

4. 乙方應按照合同約定對物業進行全面的管理和服務,保證管理和服務的質量,維護良好的物業形象;

5. 負責編制物業管理年度管理計劃、資金使用計劃及決算報告;

6. 負責編制房屋、附屬建築物、構築物、設施、設備、綠化等的年度維修養護計劃和大、中修方案,經雙方議定後由乙方組織實施;

7. 乙方應對其管理人員和工作人員進行嚴格的教育和培訓;

8. 乙方應本着節約的原則,在不影響使用功能和服務質量的情況下,節省能源和費用開支。

9. 乙方應按照甲方的要求提供各種資料,供甲方對乙方的工作進行考核。

九、合同期限

1. 本物業管理週期為。自年月日之日起算,合同簽訂方式為一年一簽,每年初甲方將根據指標考核和評議情況確認一次,對年度指標考核和租户滿意度≤80%,甲方可以扣除最後一個月的物業管理費,如經整改仍達不到要求者,則“委託物業管理合同”自動終止。考核合格合同自動延續。

2. 合同期滿三個月前,如無任何一方提出到期解除合同的書面意見,則甲乙雙方繼續商談合作事宜。如一方在合同期滿三個月前通知另一方到期解除合同,則本合同在到期後解除,雙方應在期滿前的三個月內進行交接準備工作。

十、保險及物業損失事件的處理

1. 甲方應當自行辦理或委託乙方代為辦理各項資產的財產保險,保險範圍和險種由甲方確定,保險費用由甲方負擔;

2. 甲方應當將其辦理財產保險的情況和資料提交乙方,以便乙方在發生險情後採取必要的措施,保證甲方的利益。

3. 乙方投保物業責任險及其他與承擔物業服務工作有關的保險,並將有關資料提供給甲方備案。

十一、運營管理檔案的建立、保管、移交

1. 乙方應當建立完整的物業管理檔案,全面記錄有關物業的情況。檔案應當包括如下內容:

(1)有關物業的原始資料,包括本合同第六條所規定的應由甲方提供的資料;

(2)乙方物業管理的日常記錄,包括維修日誌、檢查記錄、值班記錄等;

(3)裝修、改造的圖紙、文件;

(4)物業管理規章制度;

(5)其他各種與物業管理有關的文件、憑證、數據資料等。

2. 乙方應對房屋使用區的所有檔案資料予以嚴格保密。未經甲方許可,乙方不得公開這些檔案資料或將這些檔案資料並由第三方查詢、複製或使用。

3. 檔案中屬於甲方的資料,乙方在物業管理期滿後,應當將全套檔案資料移交給甲方,但乙方根據需要可複製其中的資料保存。

4. 乙方在物業管理期滿後,應將屬於甲方的財物,保險單等一併移交甲方。 十二、違約責任

1. 甲方違反合同第七條的約定,使乙方未完成規定管理目標,乙方有權要求甲方在一定期限內解決,逾期未解決的,乙方有權終止合同;造成乙方經濟損失的,甲方應給予乙方經濟賠償。

2. 乙方未能達到約定的管理目標,甲方有權要求乙方限期整改,逾期未整改的,甲方有權終止合同;造成甲方經濟損失的,乙方應給予甲方經濟賠償。

3. 非因法律規定或合同約定,任何一方擅自終止本合同,應當承擔違約責任,如最終導致合同不能履行,違約方應當賠償合同總金額百分之五的違約金給守約方,由此給守約方造成經濟損失的,違約方還應負責賠償。

4. 如因不可抗力事件導致一方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合同,按照合同法的有關規定執行。

5. 如因遇國家法律、法規、政策的規定與本合同發生衝突的,雙方應協商對本合同進行相應調整,使之符合法律規定。

十三、合同的變更、修改和解除

本合同(含附件)的任何變更和修改都應當經雙方平等協商達成一致後,簽訂書面的變更和修改協議。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和修改合同。

十四、爭議解決方式

1. 凡因執行本合同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爭議,雙方應當通過平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提交甲方所在地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解決。

2. 雙方就本合同及本合同的履行發生爭議後及在爭議處理過程中,雙方均不應因爭議的發生而改變或終止本合同的履行:爭議被最終裁決後,除因裁決而改變合同相應條款的履行外,其他內容仍應按合同繼續嚴格履行。

十五、附件

1. 本合同包括如下附件:

2. 本合同的附件為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六、附則

1. 本合同經雙方蓋章、授權代表人簽字後生效;

2. 本合同未盡事宣,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

3.本合同一式陸份,雙方各執叁份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地址: 地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實用物業委託合同範本 篇15

委託方(以下簡稱甲方):

受託方(以下簡稱乙方):

乙方受房主委託出售位於的房產。房屋所有權證號甲方自願購買以上房產並向乙方交納定金人民幣(大寫)

(小寫)元。雙方在平等自願,等價有償的基礎上,就該房屋買賣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房屋建築面積為平方米。

第二條、雙方同意上述房屋售價為人民幣(大寫)元整(小寫)元整。甲方同意按雙方簽訂的付款方式如期將購房全款當面交付乙方或按乙方書面指定其他方式交付。甲方所支付的定金在甲方最後一次付款時轉為購房款。

第三條、甲方如未按本合同付款方式規定的時間付款,乙方有權向甲方追索違約金。違約金自本合同約定的付款期限第二日起至實際付款之日止,每延遲一日甲方按延遲交付價款的百分之一,向乙方支付延期違約金,逾期超過日(遇法定節假日順延)甲方仍未付款的,乙方有權解除本合同。合同解除自乙方書面通知送達甲方之日起生效,定金乙方不予返還。

第四條、雙方在簽訂本合同後工作日內,持本合同和相關證件共同到房地產交易管理部門辦理產權過户手續並按規定交納有關税費。房屋產權立契過户及產權轉移手續中所發生相關費用及該房屋買賣代理費用由方支付,如甲方需貸款服務產生費用由甲方承擔。

第五條、付款方式:

·委託培訓合同 ·審計鑑定合同 ·委託投資合同 ·委託書

第六條、本合同在履行中如發生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能解決的,經雙方同意按以下第種(大寫)方式解決糾紛。移交仲裁委員會仲裁。

任何一方均可向房地產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七條、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簽訂補充協議。本合同的附件和雙方簽訂的補充協議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八條、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

補充:

甲方(簽章):乙方(簽章):

身份證號:資質證號:

地址:地址:

聯繫電話:聯繫電話:

郵政編碼:郵政編碼:

代理人:經紀人:

聯繫電話:

簽約日期:簽約日期:

實用物業委託合同範本 篇16

甲方:

乙方:

二零 年 月 日

甲方:

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合同法》和國家、地方有關物業

管理法律、法規和政策,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甲方委託乙方對烏魯木齊市(物業名稱)實行專業化、一體化的物業管理訂立本合同。為加強小區的物業管理,保障區內房屋和公用設施的正常使用,為業主創造優美、安全、方便、文明、整潔的居住和工作環境,根據國家建設部和市政府有關規定,經雙方充分協商,同意簽訂本委託管理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合同事項如下:

第一條 物業基本情況:

甲方將位於烏魯木齊建築面積: 平方米麪積, 平方米範圍內的物業委託給乙方實行統一管理。

第二條 委託管理事項包括:

1.房屋的使用、維修、養護和管理;

2.公共設施、設備及場所的使用、維修、養護和管理;

3.公共環境的清潔衞生、垃圾的收集、清運;

4.配合和協助當地公安機關進行本物業公共秩序維護、安全防範的協助管理(但不含人身、財產保險保管責任);

5.便民服務網點及住宅區內所有營業場所;

6.車輛行駛及停泊;

7.住宅區檔案管理;

8.政策規定物業管理公司管理的其它事項。

第三條 委託管理期限:

委託管理期限為 年 年月日。

第四條 雙方責任、權利、義務:

1、甲方責任、權利、義務:

①給乙方提供物業管理用房(建設單位按房屋總建築面積的 在物業管理區域內配置物業管理用房);

②甲方在合同生效之後必須給乙方提供物業管理用房面積不小於200平方米。其中包括辦公用房、員工宿舍、其它用房等。

③負責向乙方提供經營活動中必要的幫助;甲方在樓宇工程竣工日內按規定向乙方提供本物業所有的物業區域及物業管理檔案資料(工程建設竣工資料、住用户資料等);

①負責管理非乙方原因而產生的各種糾紛;

②不得干涉乙方依法行使本合同規定內容所進行的管理和經營活動;

③委託乙方對違反《物業管理辦法》和《業主公約》的業主、物業使用人行為進行處理:包括罰款、賠償經濟損失、以停水、停電等措施對無故不繳納有關費用或違章行為的責任人進行催交、催改;

④甲方有義務督促房屋裝飾裝修的業主、物業使用人,及時與乙方簽訂《房屋裝飾裝修管理協議》,遵守協議約定的內容。⑤協調、處理本合同生效前發生的小區遺留問題:遺留問題甲乙雙方另行簽訂補充協議。

⑥政策規定由甲方承擔的其他責任義務為乙方提供其他單位的物業管理業務。

⑦甲方有義務為乙方提供其他單位的物業管理業務。

2、乙方責任、權利、義務:

①根據國務院《物權法》之規定,結合小區實際情況,制訂小區物業管理辦法;

②遵守物業管理法規和合同規定的責任要求,根據甲方授 權,對物業實施綜合管理,並自覺接受甲方監督;

③制訂公共設施大、中修的維修方案,報甲方審議通過後, 施實維修方案;

④建立物業管理檔案並負責及時記載有關變更情況;

⑤負責測算物業管理服務費收費標準,嚴格按照市物價 門批准的收費標準收取;

⑥有權依照甲方委託和業主公約的規定對違反業主公約和物業管理法規、政策的行為進行處理;

⑦協助有關部門做好安全防範和宣傳教育、文化活動等工作;

⑧乙方不承擔對業主及物業使用人的人身、財產保險保管等義務。

⑨政策規定由乙方承擔的其他責任。

⑩在甲方許可的情況下,乙方可以接管其他開發商的業務。

第五條 物業管理公共服務費:

1、本物業的管理服務費用執行國家、省、市有關物業管理服務費用的相關規定;

2、本物業的管理服務費按下列第項執行:

①按雙方協商的標準向業主(住用户)收取,即每月每平方米建築面積:高層 元。

②由甲方按統一標準直接支付給乙方,即每年(月)每平方米建築面積 元;支付期限 ;方式: ; ③ 。

3、本物業管理公共服務費標準的調整按社會物價水平的變動進行調整,甲乙雙方商定後,按其核定的標準實行

4、本物業的公用設施專用基金由甲方負責,其中包括:房屋主體部分、公共設施、公共設備等的維修、維護以及更新改造。

5、本物業管理公共服務費每季度交納一次,每次繳納費用時間為當月1—10日。

6、甲方委託乙方按計量和收費標準收取業主、物業使用人水、電費用,乙方按約定時間(當月1—10日)交付水廠和供電局,如果因業主、物業使用人不按時繳納水、電費用,產生的滯納金以及造成小區停水、停電由業主自行承擔。

7、當月小區水、電總表和業主、物業使用人分户表抄表後產生的差額由甲方審核後,由業主和物業使用人按實際數額分攤;

8、業主轉讓和出租物業時,必須交清轉讓和出租之前業主應承擔的物業管理公共服務費;

9、本物業管理區域內機動車、非機動等車輛管理費歸物業公司所有;

10、甲方不以現金或者轉賬等形式支付前期物業發生的費用,但必須保證小區公共設施、設備到位,包括停車場收費系統、環保設施齊全。

11、若甲方原因造成物業管理範圍內空置房面積大於等於10%以上,甲方必須按照空置房建築面積的60%支付乙方物業管理費。

12、房屋建築(主體)的公共部位及共用設施設備的維修、保養、維護與更新改造,由乙方提出方案,經雙方議定後實施,所需經費按規定在房屋主體維修基金中支付。房屋主體維修基金費用的收取執行市政府物業管理主管部門的指導標準。甲方有義務督促業主繳納上述基金並配合維修。

第六條 特約服務費:

特約服務的費用:業主、物業使用人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設施、設備、線路等維修、養護產生的費用,由業主和物業使用人與乙方自行協商。

第七條 違約責任:

1、甲方違反本合同,使乙方不能達到本合同約定服務的,乙方有權要求甲方限期整改,逾期未改正給乙方造成經濟損失的,甲方應承擔給乙方的賠償責任;

2、乙方違反本合同,使甲方不能達到本合同約定服務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限期整改,逾期未改正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的,乙方應承擔給甲方的賠償責任;

3、業主、物業使用人不按本合同約定按時繳納相關費用的,乙方有權要求甲方向業主、物業使用人催繳,逾期不繳納的,從滯交之日起按每天%的比例收取滯納金;

4、甲乙雙方中任何一方無正當理由提前終止合同的,應向對方支付相當於乙方當月用工費的違約金;給對方造成的經濟損失如果超過違約金,應對超出部分給予賠償。

第八條 補充事項:

1. 修改協議,若無變化,按原合同執行 ;

2. 中水電收費系統必須採用智能充值收費。 ;

3. 統一管理。 ;

4小區的服務正常運行,故甲方有義務給予乙方過渡期的必要幫助。(幫助形式根據現場情況,具體協商解決)。

第九條 其他事項:

1、本合同執行期間,如遇不可抗力,如戰爭、瘟疫、自然災害(颱風、洪水、地震等),造成經濟損失的,乙方將不承擔任何賠償責任;

2、為維護公眾、業主、使用人的切身利益,在不可預見情況下,如發生煤氣泄漏、漏電、火災、水管爆裂、救助人命、協助公安機關執行任務等突發事件、乙方因採取緊急避險措施造成業主財產損失的,當事雙方按有關法律規定處理;

3、本合同委託期滿後,雙方可以續簽,也可以解除,如若解除合同,雙方友好的結清各自費用。

4、本合同一式份,甲、乙雙方及物業管理行政主管部門(備案)各執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本合同履行中如發生爭議,雙方以協商的辦法予以解決,協商不成的,提請市有關主管部門或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6、本合同執行自甲方交鑰匙之日起生效。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代表簽字: 代表簽字:

簽字日期: 年

月 日

實用物業委託合同範本 篇17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物業管理公司、受託方)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房屋出售單位、委託方)

甲、乙雙方根據常政發[1994]107號文頒發的《常州市市區住宅區物業管理暫行辦法》要求,議定以下條款共同信守。

一、 房屋管理

(一) 乙方根據市__________文件規定將__________新村住房共計__________套__________平方米(建築面積)出售給職工個人(説見清冊),現委託由甲方管理並按本合同第三條款規定向甲方支付委託管理費。

(二) 上述房屋由甲方實行統一的專業化管理。

二、 房屋修繕

(一) 甲方負責乙方委託房屋共用部位及設施的維修及日常養護,保證房屋共用部位設施的完好和正常使用。

(二) 託管房屋室內自用部位的正常零修若委託甲方負責,費用由購房人自理。

三、 託管費用

(一) 根據市政府文件關於“建立房屋共用部位設施維護基金”的規定,乙方向甲方支付優惠出售房或補貼出售房房價款______%共計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元,作為房屋委託管理費。乙方在本合同簽字後15天內,將上述款項金額撥入甲方“房屋共用部位設施維護基金帳户”,帳號_______________,甲方保證專款專用,並接受乙審查。

(二) 甲方負責乙方房屋共用部位設施的日常維修,所需費用從上述房屋共用部位設施維護基金的增值部分中開支。遇有中、大、修以上項目,若上述基金增值部分不足時,不足部分由乙方按實分攤。

(三) 甲方對託管房屋共用部位設施提供及時的維修、養護。若因甲方維修不及時等原因造成不良後果的,由甲方承擔責任。

四、 其它

(一) 為了便於託管房屋的管理和維修,乙方將有關房屋檔案、圖紙及其它技術資料移交給甲方存檔備查(合同終止,一併返回)

(二) 遇有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災害造成房屋損壞、倒塌等、非甲方責任。

(三) 其它約定:_____________________

備註:

(一)本合同在簽訂後到“房屋共用部位設施維護基金”到位之日起生效。

本合同有效期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日至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止。

(二)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環藎?環荼ㄊ形鏌抵鞴懿棵瘧赴浮?

(三) 本合同適用優惠和補貼出售兩類房屋。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實用物業委託合同範本 篇18

甲方(委託人):------

代表人:

委託代理人:

乙方(受託人):------

法定代表人:

委託代理人:

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本着協商一致、平等互利的原則,經友好協商就乙方向甲方提供物業管理事項達成一致協議,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條:物業管理基本情況

物業類型:工業物業

服務地點:-------南路

服務範圍:維持----廠區圍牆外5米區域內的公共秩序,包括監控、巡視、門崗執勤等24小時晝夜服務。

服務要求:每日24小時提供服務,全體分3個值班小組,每值班小組4人每個大門2人全天值班,全員到崗。

服務標準:根據甲乙雙方確認的《物業管理方案》規定的標準和事項,乙方向甲方提供物業管理,並按照乙方的管理模式對物業管理人員進行管理。依據雙方確認的崗位職責要求,執行物業管理任務,承擔相應的物業管理責任。

第二條: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委託乙方管理的物業符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為乙方物業服務人員提供必備的工作條件,提供值班室、辦公桌椅、工作餐(以實際提供為準)。

2、配備符合國家要求的消防設施、周界報警和電子監控系統(設施未到位的,不免除乙方合理的物業管理義務),對乙方提出的安全防範隱患報告及時書面答覆和改進。制定並執行內部安全防範規章制度,教育本公司員工配合乙方物業服務人員履行物業和保衞職責。

3、檢查監督乙方管理工作的實施及制度的執行情況。審定乙方提出的物業管理服務年度計劃,根據《物業管理方案》執行的需要制定針對乙方物業服務人員的管理制度。

4、甲方按合同約定的時間和方式向乙方支付物業管理費,協調、處理本合同生效前發生的管理遺留問題。

5、 甲方根據工程建設、項目變動的需要,享有本合同的單方變更權。

第三條:乙方的權利義務

1、根據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及合同的約定,制定詳細、全面的物業人員管理制度。指定專人負責完成本物業管理工作,乙方指派12名物業服務人員(要求全部男性,年齡不得超過45週歲)負責甲方的物業服務工作。指定現場負責人建立快速反應機制,負責處理現場事宜。甲方根據工程進度的需要,要求乙方增加物業服務人員時,乙方應及時增加相應的物業服務人員。

2、乙方人員應嚴格履行《物業管理方案》規定的崗位職責要求,並遵守甲方符合法律規定的各項規章制度,向甲方提供每週、每月工作總結和下週、下月工作安排。

3、 根據工程建設進度、項目變動的需要,乙方接受本合同中第二條甲方享有的單方變更權。

4、乙方應委派專業人員承擔本物業的專項管理工作,但不得將管理責任轉讓給第三方。負責編制甲方認可的物業管理年度計劃。

5、對發生在甲方區域內的刑事案件、治安案件和治安災害事故,及時處理並報告甲方和當地公安機關,採取保護案發現場,協助公安機關偵查各類治安刑事案件,依法妥善處理責任範圍內的其他突發事件,遇有第三方人員與甲方衝突,乙方應及時到現場處理,必要限度內保證甲方現場人員的人身安全。否則,甲方視具體情況享有單方解約權。

6、落實防火、防盜、防破壞等安全防範措施,發現甲方責任區內的安全隱患,及時報告甲方並協助予以處理。

7、乙方選派的人員必須經過正規的保安培訓、物業管理培訓、無違法犯罪前科,並向甲方提供物業服務人員的人事檔案。

8、乙方應當保證選派的人員遵守以下規定:

(1) 執勤期間禁止酗酒、吸煙、吃零食;不準嬉笑、打鬧;不準會客、看書報;不準做其他與工作無關的事;

(2) 不準擅自帶外人進甲方單位留宿,節約用電,有特殊情況必須經甲方單位主管部門領導批准;

(3) 愛護執勤用品及設施,不得丟失、損壞,轉借或隨意攜帶外出。

9、乙方負責為物業服務人員配備制服及保衞工作需要的裝備;承擔物業服務人員的工資、保險等所有經濟費用;按照法律規範要求辦理物業服務人員的人事保障等方面的證件並承擔費用。物業管理工作過程中出現的人員傷亡等賠償責任均由乙方承擔。對於甲方提出的更換物業服務人員的要求,乙方要在接到甲方通知後2日內給予回覆,4日內完成人員更換要求。

10、 加強對物業服務人員的在崗培訓、監督和管理,確保安全服務的優質高效。及時回覆和施行甲方提出的合理化建議,協議制定適合甲方的物業管理服務制度。

11、乙方保證向甲方提供的物業服務符合國家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具有開展本物業服務的行業資質。由於乙方單位的原因造成的物業服務終止的,乙方承擔違約責任。

12、本合同終止後,向甲方移交出全部辦公用品、管理用房及甲方的所有資料並承諾在合同終止後一年內履行保密義務。

第四條:物業管理質量

1、實行封閉式管理,物業服務人員晝夜值班巡視,門崗24小時晝夜執勤。執勤上崗着統一制服,標誌明顯,工作規範,作風嚴謹,談吐文明,處事得體。

2、檔案管理台帳完善率98%,按照甲方要求做好來訪人員的登記、信件及時收發(或通知)若違反,接甲方書面通知,每次罰款50元。車輛停靠安排工作。

第五條:物業管理費及支付方式

甲乙雙方就物業管理費計算約定為兩部分:

1、甲方為乙方物業服務人員支付水電費用、提供辦公場所及工作餐(以實際提供為準)。

2、甲方為乙方物業服務人員每人每月提供-----元服務費用。(此費用包含職工工資、五險一金、税費等的所有費用)。

3、 甲方應在次月十五日前,乙方提供等額正規發票後,以轉賬支票的方式向乙方支付當月的服務費。

第六條:合同期限

本合同自------至------日止,共計-----個月,合同期滿後,經雙方確認後,重新簽訂合同。

第七條:合同的變更及違約責任

1、在合同有效期內,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或甲方根據工程建設、項目變動的需要行使單方變更權,可變更本合同。

2、 依據本合同,經公安機關確定是由於乙方物業服務人員進行物業管理工作時的過失或故意行為,造成甲方經濟損失的,乙方負責承擔賠償責任。

3、 甲方違反合同的約定,使乙方未完成管理目標,乙方有權要求甲方在一定期限內解決,如甲方逾期未解決的,乙方有權終止本合同。造成乙方損失的,甲方應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刪除)。

4、乙方違反合同的約定,未能達到約定的管理目標,甲方有權要求乙方限期整改,並達到合同約定;逾期未整改的,或整改不符合合同約定的,甲方有權終止合同;造成甲方損失的,乙方應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5、甲乙任何一方無正當理由提前終止本合同的,應向對方支付壹萬元的違約金;還應承擔給對方造成的經濟損失。

6、乙方每日每值班小組若不能達到全員到崗的要求,經甲方檢查後,書面通知乙方並按照每人次100元扣除乙方服務費用。

第八條:爭議的解決

1、在甲方追究乙方物業服務和保衞工作的失職責任時,雙方可以協商確定賠償責任;在確定賠償費用後,甲方從物業管理費用中將賠償費用扣除。

2、甲乙雙方因合同履行發生爭議時,雙方應協商解決或申請物業行政主管部門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提交鹽城市仲裁委員會依法裁決。

第九條:附則

1、本合同終止,乙方希望續訂勞動合同的,應在本合同期限屆滿前30日與對方協商續訂合同。

2、經雙方協商一致,可以對本合同相關條款進行修訂更改或補充;一方當事人應以書面形式將變更要求送交另一方,另一方15日內未做出書面答覆的,視為不同意變更本合同。

3、本合同之附件均為合同有效組成部分。本合同及其附件內,空格部分填寫的文字與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本合同履行期間,如遇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無法履行的,雙方應按照國家法律法規的規定及時協商處理。

5、本合同履行的過程中,乙方負責管理的設備設施造成重大傷亡的,由乙方承擔事故責任,但屬於設備設施質量原因的除外。

6、本合同簽訂同時由乙方提供《物業管理方案》,其他未盡事宜由雙方協議解決。

7、甲方指定 擔任具體事務負責人,乙方指定 擔任具體事務負責人。

8、本合同一式四份,雙方各執兩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實用物業委託合同範本 篇19

本合同雙方當事人

委託方(以下簡稱甲方):

受委託方(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合同法》、《深圳經濟特區物業管理條例》等國家、地方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甲方委託乙方對龍城工業園實行專業化、一體化的物業管理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物業基本情況

座落位置:

總建築面積:

物業類型:工業園;

第二條 委託管理事項

(一)房屋建築本體共用部位(樓外牆面、樓梯間、走廊通道、門廳、設備機房等)的維修、養護和管理;

(二)房屋建築本體共用設施設備(共用的上下水管道、落水管、垃圾道、共用照明、中央空調、加壓供水設備、配電系統、樓內消防設施設備、電梯等)的維修、養護、管理和運行服務;

(三)本物業規劃紅線內屬物業管理範圍的市政公用設施(道路、室外上下水管道、化糞池、溝渠、池、井、綠化、室外泵房、路燈、停車場等)的維修、養護和管理;

(四)公共環境(包括公共場地、房屋建築物共用部位)的清潔衞生、垃圾的收集、清運;

(五)車輛行駛及停泊(不包括車輛保管責任);

(六)配合和協助當地公安機關進行安全監控和巡視等保安工作,(但不含人身,財產保險保管責任);

(七)社區文化娛樂活動;

(八)物業及物業管理檔案、資料;

(九)法規和政策規定由物業管理公司管理的其它事項;

(十)甲方要求符合法規和政策規定的其他事項;

第三條 合同期限

本合同期限為--年。自---日起至----日止。

第四條 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與物業管理公司議定年度管理計劃、年度費用概預算、決算報告;

(二)對乙方的管理實施監督檢查,每年全面進行一次考核評定,如因乙方管理不善,造成重大經濟損失或管理失誤,經市政府物業管理主管部門認定,有權終止合同;

(三)委託乙方對違反物業管理法規政策的行為進行處理:包括責令停止違章行為、要求賠償經濟損失及支付違約金、對無故不繳有關費用或拒不改正違章行為的責任人採取繳催改措施;

(四)本物業規劃紅線內的屬配套服務設施的維修、養護和管理;

(五)甲方在合同生效之日起按政府規定向乙方提供管理用房 (其中包括辦公用房、員工宿舍、等其它管理用房),由乙方無償使用;

(六)甲方在合同生效之日起按規定向乙方提供本物業所有的物業及物業管理檔案、資料(工程建設竣工資料、住用户資料等),並在乙方管理期滿時予以收回;

(七)不得干涉乙方依法或依本合同規定內容所進行的管理和經營活動;

(八)負責處理非乙方原因而產生的各種糾紛及有關歷史遺留問題;

(九)協助乙方做好物業管理工作和宣傳教育;

(十)甲方承擔自用面積及配套服務場所的管理費、水電費、公共水電費等其他公共分攤費用;

(十)法規政策規定由甲方承擔的其他責任.

第五條 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根據有關法律,法規政策及本合同的規定,制訂該物業的各項管理辦法,規章制度,實施細則,自主開展各項管理經營活動,但不得損害大多數業主(住用户)的合法權益,獲取不當利益.

(二)遵照國家,地方物業管理服務收費規定,嚴格按合同規定的收費標準收取,不得擅自加價,不得只收費不服務或多收費少服務.

(三)負責編制房屋及附屬設施,設備年度維修養護計劃和大中修方案,經雙方議定後由乙方組織實施.

(四)有權依照法規政策,本合同和業主公約的規定對違反業主公約和物業管理法規政策的行為進行處理;

(五)有權選聘專營公司承擔本物業的專項管理業務並支付費用,但不得將整體管理責任及利益轉讓給其他人或單位,不得將重要專項業務承包給個人;

(六)接受物業管理主管部門及有關政府部門的監督,指導,並接受甲方和業主的監督;

(七)至少每3個月向全體業主公佈一次管理費用收支賬明細.

(八)對本物業的公用設施不得擅自佔用和改變使用功能,如需在本物業內改擴建完善配套項目,須報甲方和有關部門批准後方可實施;

(九)建立本物業的物業管理檔案並負責及時記載有關變更情況;

(十)開展有效的社區文化活動和便民服務工作;

(十一)本合同終止時,乙方必須向甲方移交原委託管理的全部物業及有關財產,各類管理檔案及有關資料。.

(十二)不承擔對業主及非業主使用人的人身,財產的保管保險義務。 (十三)完成甲方符合法規和政策規定的其他要求事項。

第六條 管理目標

1、房屋及公共設施完好率85%以上;(不包含設備設施老化及非管理責任造成的損壞)

2、每年進行不少與兩次物業用户滿意度調查,用户滿意率達不低於80%; 3、管理人員專業培訓合格率100%;

第七條 管理服務費用

1、本物業已出租給企業的面積按0.00元/㎡/月由乙方直接向企業計收物業管理費;

2、甲方承擔空置物業面積的物業管理費,乙方按0元/㎡/月計收;

3、房屋本體維修基金的收取以物業主管部門的指導標準執行:電梯房按0.25元/㎡/月標準收取房屋本體維修基金、樓層房按0.15元/㎡/月標準收取房屋本體維修基金;房屋本體維修基金的使用只涉及公共部位及公用設施設備的日常維修和養護;如龍城工業園房屋及設備維修費用超過人民幣壹仟元整或當本體維修基金已提前使用完畢的情況下,則由乙方提出申請,經與甲方議定方案後實施,所需費用由甲方承擔;

4、甲方應於每月5日前通過銀行直接轉賬或到乙方辦公場所繳納現金等方式,向乙方繳納當月物管費、房屋本體維修基金和上月水電費,甲方逾期不能正常轉賬或繳納現金的,則由乙方按日收取0.5%的違約金;

5、管理服務費標準如有調整則按雙方議定的標準執行。

第八條 收款收費項目約定

1、甲方委託乙方與龍城工業園所有入園企業簽訂物業管理合同,並負責向企業進行相關的解釋工作及協助乙方辦理相關手續,由乙方直接向龍城工業園所有入園企業收取物業管理費、房屋本體維修基金、水電費、電梯使用費、垃圾清運費、停車費和相關保證金;

2、乙方無法處理的收款收費問題,由甲方協助乙方進行處理。

第九條 違約責任

1、若各級政府對龍城工業園的政策有變動需要解除本合同的,或因政府採購、招標等原因需要更換物業公司而解除雙方合作關係的,甲方在得知消息後應提前三個月告知乙方;

2、若發生上述情況後,甲方不能及時通知乙方,所造成的一切後果、經濟責任、法律責任均由甲方負責承擔;

3、如因甲方原因,造成乙方未完成規定管理目標或直接造成乙方經濟損失的,甲方應給予乙方相應補償;乙方有權要求甲方限期整改,並有權終止合同.

4、如因乙方原因,造成不能完成管理目標或直接造成甲方經濟損失的,乙方應給予甲方相應補償.甲方有權要求乙方限期整改,並有權終止合同.

5、因甲方房屋建築或設施設備質量或安裝技術等原因,造成重大事故的,由甲方承擔責任並負責善後處理.因乙方管理不善或操作不當等原因造成重大事故的,由乙方承擔責任並負責善後處理.(產生事故的直接原因,以政府有關部門的鑑定結論為準)

6、甲,乙雙方如有采取不正當競爭手段而取得管理權或致使對方失去管理權,或造成對方經濟損失的,應當承擔全部責任.

第十條 其他事項

(一)雙方可對本合同的條款進行修訂更改或補充,以書面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二)合同規定的管理期滿,甲乙雙方如解除合同應提前六個月書面通知對方,本合同自然終止。如無疑義則合同自動順延.

(三)本合同執行期間,如遇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無法履行時,雙方均不承擔違約責任並按有關法規政策規定及時協商處理.

(四)本合同在履行中如發生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提請物業管理主管部門調解,調解不成的,提交仲裁委員會依法裁決.

(五)本合同之附件均為合同有效組成部分;本合同及其附件內,空格部分填寫的文字與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及其附件和補充協議中未規定的事項,均遵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執行.

(六)本合同正本連同附件共一頁,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及物業管理主管部門(備案)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七)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法人代表: 法人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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