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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買賣委託協議(通用15篇)

房屋買賣委託協議(通用15篇)

房屋買賣委託協議 篇1

委託人: 性別: 身份證號碼:

房屋買賣委託協議(通用15篇)

委託人: 性別: 身份證號碼:

受託人: 性別: 身份證號碼:

我們 與受託人 系朋友關係。因個人日常工作繁忙原因,特共同全權委託 人為合法代理人;代表委託人 辦理“晉安區新店鎮山北路233號居住主題公園323#樓102複式單元”房屋買賣事宜。房屋所有權人為“陳其謀”;建築面積279.61平方米,套內建築面積268.29平方米;房產證號“榕房權證R字第0907738號”。具體委託辦理“晉安區新店鎮山北路233號居住主題公園323#樓102複式單元”房產事項如下:

一、前往 銀行辦理上述房產的按揭貸款、產權所有人變更等等手續;

二、代為領取撤銷抵押證明等等;

三、辦理並領取上述房產的《國有土地使用證》和《房屋所有權證》等等;

四、代為辦理上述房產的轉讓、變更、移户或租賃等等手續; 代為辦理該房產立契過户,税務登記及與之相關的一切手續;

五、代收上述房產轉讓的全額價款;

六、代收上述房產出租的全部租金;

七、凡與上述房產轉讓、租賃有關的一切事務等等均全部委託受託人全權代辦;

八、凡與上述房產相關的其他一切事務等等亦全部委託受託人全權代辦‘

九、受託人 代表委託人 簽署的一切有關文件,委託人 均予以承認,由此在法律上產生的責任一概由委託人 承擔;

十、受託人有轉委託權。

本委託為不可撤消之委託。

本委託無論委託人 發生婚變或其他意外等等情況,均長期有效;

本委託經委託人 簽字並捺手印後生效;

本委託自上述所有事項全部辦理完畢後自行失效。

委託人:

委託日期:

房屋買賣委託協議 篇2

委託人:________,性別:__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出生,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託人:________,性別:__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出生,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託原因、事項、權限:

委託人______是位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號房屋的所有權人(產權證號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是產權共有人。現我同意出售上述房產。現委託__________為我的合法代理人,全權代表我們辦理如下事項:

1、 在符合依法出售的前提下,代我們辦理此房的買賣交易手續;代為簽署以上房屋的買賣合同;

2、 代為到房地產交易管理部門辦理此房產權轉移、過户等相關事宜;

3、 代為辦理與出售此房相關的物業管理費、水電、燃氣、暖氣、公共維修基金等交割手續;

4、 協助買方以買方名義辦理銀行貸款相關手續並簽署相關文件;

5、 代為收取相關售房款;受託人在上述委託範圍內所進行的一切行為和所簽署的一切文件我們均予以承認,並承擔由此產生的一切法律後果。

委託期限:自委託之日起至上述委託事宜辦完為止。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房屋買賣委託協議 篇3

協議雙方:

甲方(受委託方):

乙方(委託方):

一、乙方應如實填寫<<出售房屋登記表>>,並出示產權證及身份證,提供產權證複印件。

二、乙方保證該房屋權屬清楚無爭議,無糾紛,並已徵得共有人(或產權人)同意,否則造成不良後果均由乙方負責。

三、該方最終成交價,由買賣雙方自主商定,甲方只提供參考意見。乙方與甲方所介紹的賣房達成買賣協議時,須交甲方按成交價的1%的中介費,成交價低於伍萬元按500元收費。

四、乙方也可同時委託他人或自行聯繫賣房,但不得與甲方介紹的買方以各種藉口私下交易,否則,應承擔雙倍的中介服務費(乙方賣房一旦可以成交,因乙方原因不能成交,乙方須按規定給付中介費)。

五、甲方應通過媒體發佈賣房信息。物色,篩選,推薦適合買方。帶客户到乙方現場看房。如實傳遞買賣雙方的要求,積極周旋,直至買賣成交。

六、甲方還可以為乙方提供下列服務:起草房屋買賣協議、代辦產權轉移過户手續;為定金、房款的收付提供信用帳户,鈍化矛盾、調解糾紛,提供有關法律服務。

七、本協議壹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如雙方今後另行簽訂協議或委託書,本協議終止,權利義務關係以後籤協議為準。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房屋買賣委託協議 篇4

委託人: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

受託人:_________ 簽訂時間:__年__月__日

第一條 委託人委託受託人處理______________事務。

第二條 受託人處理委託事務的權限與具體要求: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條 委託期限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第四條 委託人(是/否)允許受託人把委託處理的事務轉委託給第三人處理。

第五條 受託人有將委託事務處理情況向委託方報告的義務。

第六條 受託人將處理委託事務所取得的財產轉交給委託人的時間、地點及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七條 委託人支付受託人處理委託事務所付費用的時間、方式: _________

第八條 報酬及支付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九條 本合同解除的條件: 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條 違約責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一條 合同爭議的解決方式: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按下列第___種方式解決:

(一)提交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二條 其他約定事項: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三條 本合同未作規定的,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規定執行。 委託人(章): 住所: 法定代表人(簽字): 電話: 開户銀行: 郵政編碼: 監製部門:

受託人(章): 住所: 法定代表人(簽字): 電話: 開户銀行: 郵政編碼: 印製單位:

1.本合同文本為簽約使用文件。簽約之前,當事人應當仔細閲讀本合同內容,對合同條款及專業用詞理解不一致的,可向當地房地產行政管理部門諮詢。

2.本合同所稱商品房是指由房地產開發企業開發建設並出售的房屋。

3.本合同文本中涉及到的選擇、填寫內容以手寫項為優先。

4.本合同文本[ ]中選擇內容,由委託人、受託人雙方協商確定後在空格部位填寫。

5.本合同相關條款後的空白行,供雙方自行約定或補充約定。對於實際情況未發生或雙方不作約定的,應在空白行劃斜線,以示刪除,未刪除的印刷文字視為雙方同意內容。

6.在合同簽訂前,委託人應當向受託人出示所售房屋的有關證書、證明文件(原件)等資料。

房屋買賣委託協議 篇5

委託人:

住址:身份證號碼:

工作單位:

電話居間人:

法定代表人:

住所:

甲方欲購買房屋一套,特委託乙方提供賣房人的信息,幫助甲方與賣房人簽定《房屋買賣合同》。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達成如下協議,以諮雙方共同遵守。

第一條:欲購買房屋的基本情況房屋坐落:

區;建築面積和格局:

;房屋用途:

(住宅或公寓或商業用房等);房屋朝向:

房屋建成年限:

房屋總價款:付款方式:一次性或需銀行貸款。

房屋性質為央產房或經濟適用房或房改房或商品房,或者房屋性質不限。

以上為基本意向,最終以甲方實際看中的房屋為準。

第二條:甲方委託事項1.乙方代為尋找賣房人;2.乙方帶領其實際參觀房屋;3.乙方代為審查賣房人基本情況等。

第三條:甲方義務甲方根據乙方通知參觀房屋;甲方經乙方介紹認識賣房人,不得私下與賣房人簽訂房屋買賣合同。

支付居間費用。

第四條:乙方義務乙方應當根據甲方要求挑選合適的房屋。

乙方通知甲方參觀房屋,應當提前小時。

乙方應當向甲方如實提供賣房人的信息;如甲方需銀行提供貸款支付購房款,乙方指導甲方辦理銀行貸款。向甲方提供合作的銀行、銀行認可的房屋評估機構以及銀行認可的律師事務所等。

第五條:委託期限本合同委託期限為月,期滿之前,甲方不得解除委託。

或甲方可以解除本委託,但因其解除委託行為給乙方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合同期滿乙方未找到賣方的,本合同終止。

經雙方協商一致,可以續定委託合同。

第六條:乙方報酬乙方完成居間事項,即甲方與乙方提供的賣房人簽訂《房屋買賣合同》,甲方向乙方支付元的居間服務報酬。該報酬於甲方與乙方提供的買房人簽訂《房屋買賣合同》之日支付。

第七條:違約責任甲乙雙方應認真履行本合同,如有違約,應賠償守約方的損失。

第八條;爭議解決雙方在履行本合同中的爭議應先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權向有管轄權的法院提起訴訟或向北京仲裁委員會提起仲裁(選擇其一)。

本合同共頁,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本合同一式份,雙方各執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委託代理人):

乙方:

年月日 年月日

房屋買賣委託協議 篇6

出賣方(甲方):

地址:

郵政編碼:

電話:

法定代表人:

職務:

購買方(乙方):

地址:

郵政編碼:

電話:

法定代表人:

職務: 根據國家有關法律的規定,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以資共同信守執行。

第一條 乙方購買甲方坐落在 市 街 巷 號的房屋 棟間,建築面積為 平方米。

第二條 上述房產的交易價格:

第三條 付款時間與辦法:

第四條 甲方應於 年 月 日前將交易的房產全部交付給乙方使用。

第五條 税費分擔

1.甲方承擔房產交易中房產局應向甲方徵收的交易額的 %的交易費,承擔公證費、協議公證費。

2.乙方承擔房產交易中房產局應向乙方徵收的交易額的 %的交易費,承擔房產交易中國家徵收的一切其他税費。

第六條 違約責任

1.乙方必須按期向甲方付款,否則,每逾期一天,應向甲方償付違約部分房產款 %的違約金。

2.甲方必須按期將房產交付乙方使用,否則,每逾期一天,應向乙方償付違約部分房產款 %的違約金。

第七條 本合同主體

1.乙方是 共 人,委託代理人 即乙方代表人。

2.甲方是 單位,代表人是 。

第八條 本合同經國家公證機關 公證處公證。

第九條 本合同發生爭議的解決方式:

因履行本合同所發生的爭議,提交慶陽仲裁委員會仲裁。

第十條 本合同一式 份。甲方產權人各執一份,乙方執一份, 房產管理局、公證處各執一份。

甲方:

法定代表人: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房屋買賣委託協議 篇7

甲方(賣方):

乙方(買方):yjby

甲、乙雙方就房屋買賣事項,經協商一致,達成以下合同條款:

一、甲方自願將坐落在 重慶市  路 小區 號樓 單元 室(建築面積120平方米,儲藏室40 平方米,產權證號st)房地產出賣給乙方,並將與所出賣該房產的相關的土地使用權同時出賣給乙方(附房產證複印件及該房產位置圖)。

二、雙方議定上述房地產及附屬建築物總價款為人民幣大寫壹佰萬零二千元整 ;即人民幣小寫100_元 。

三、乙方在簽訂本合同時,支付定金三十萬元整 ,即小寫300000元 。

四、乙方支付定金之日起2個月內,向甲方支付首付款(定金從中扣除),首付款之外的款項通過銀行住房按揭方式交付(有關期限和程序按照所在按揭銀行規定辦理)。

五、甲方保證該房產合法、權屬清楚、有合法的土地使用權(已交納土地出讓金)。

六、辦理房產證手續所產生的有關税費由 甲方承擔。

七、乙方支付首付款後,甲方即積極配合乙方辦理有關房產過户手續,待房產過户到乙方名下之時,乙方應向甲方付清全部房款餘額。

八、甲方應在1個月前將該房產交付乙方;屆時該房產應無任何擔保、抵押、房產瑕疵,無人租住、使用;無欠賬,如電話費、水電費、物業管理費、取暖費、入網費、有線電視費等。

九、本合同簽訂後,如一方違反本合同條款,該方應向對方支付五十萬元的違約金;一方如不能按規定交付房產或按規定支付房款,每逾期一日,應向對方支付五十元罰金,逾期30日視為毀約;如因政府及銀行規定,本合同涉及房產手續客觀上不能辦理過户或銀行不能辦理按揭導致合同解除,不適用本條款。

十、交付該房產,甲方不得損壞該房產的結構、地面和牆壁及不適移動的物件,並將抽風機一台(型號:),空調兩台(型號: ),熱水器(型號:),浴霸(型號: ),飲水機(型號:),音響兩台(型號:258695 ),涼衣架,房內燈具,前後門窗窗簾、電腦桌一張,櫥衞設施, 等讓與乙方(含在房屋價值內)。

十一、本協議一式兩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雙方簽字之日生效。

十二、附加條 款:

1、轉讓過後,甲方不的以任何藉口干涉乙方對房屋的修改。

甲方(賣方):yjby (印) 身份證號:

住址:yjby 電話:

_年 月 日

乙方(買方):yjby (印)身份證號:

住址:yjby 電話:

房屋買賣委託協議 篇8

買方: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賣方: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雙方同意買賣下列房屋:______區______路______弄______號______室 ,建築面積共__________平方米。 經雙方設立條件如下:

第一條 上述房屋由乙方售給甲方,全部價款共計人民幣:__________元。

第二條 本合同簽訂之日起__________內,甲方應將上列價款付與乙方,乙方收到全部價款後,應將房屋在一個星期內騰出交給甲方。

第三條 本合同簽訂後,甲方應向房屋主管部門申請辦理房屋所有權登記,所需費用由甲方承擔,在取得房屋所有權證後,產權歸甲方所有。

第四條 甲方應遵守國家和本市有關房屋管理的政策和規定,未經市有關部門及乙方同意,不得對上述房屋加層和改建。

第五條 房屋基地及底層獨用園地屬國家所有,僅供甲方使用。甲方應遵守國家和本市有關土地管理的政策和規定。從發給產權證之日起,甲方按國家規定向有關部門繳付房產税(土地使用税)。

第六條 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上述房屋的有關權利義務不論甲方住進與否均歸甲方。並按照管理和維修費用分擔原則,按月由甲方承擔管理和維修方面的有關費用。

第七條 本合同簽訂之日起,在兩年內屬於原乙方使用不當造成的質量問題,由乙方負責保修;屬於人為的損壞由甲方自行負責。

第八條 本合同一式三份,乙方一份,甲方兩份(其中一份作產權登記附件)。

甲方:____________(簽章)乙方:_____________(簽章)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

簽訂時間: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房屋買賣委託協議 篇9

出賣人:_________________

買受人:_________________

1.車輛

車輛品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型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顏色: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價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交車方式

交車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交車時間: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付款

付款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付款時間: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質量保證

4.1 出賣人向買受人出售的車輛,其質量必須符合中國頒佈的車輛質量標準及機動車運行安全技術條件。國家將來有車輛包修,包換等規定的,則立即按這一規定執行。

4.2 賣人向買受人出售的車輛,必須是在《全國車輛、民用改裝車和摩托車生產企業及產品目錄》上備案的車輛。

4.3 賣人向買受人出售車輛時要真實、準確介紹所銷售車輛的基本情況。

4.4 賣人在買受人購買車輛時必須向買受人提供:

(1)銷售發票;

(2)(國產車)車輛合格證、(進口車)海關進口證明和商品檢驗單;

(3)保修卡或保修手冊;

(4)説明書;

(5)隨車工具及備胎;

5.交接

買受人在購車時應認真檢查出賣人所提供的車輛證件、手續是否齊全。 買受人在購車時應對所購車輛的功能及外觀進行認真檢查、確認。

車輛在購買後,由出賣人負責與生產廠家的維修站聯繫、解決。

如屬於在車輛售出前流通過程中出現的質量問題,出賣人未向買受人時示的,依法承擔責任。如買受人使用、保管或保養不當造成的問題,由買受人自行負責。

6.違約責任

按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法,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缺陷汽車產品召回管理規定等法律法規執行。

7.爭議解決

因本合同引起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任何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也可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8.合同文本

本合同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本合同經買賣雙方簽章後生效。

買受人(簽字):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出賣人(簽字):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房屋買賣委託協議 篇10

合同編號:_________

出賣人:_________

買受人: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之規定,買受人和出賣人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買賣商品房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項目建設依據

1、出賣人以【出讓】【轉讓】【劃撥】方式取得座落於_________地塊的國有土地使用權。

2、該地塊【國有土地使用證號】【城鎮建設用地批准書號】為:_________,土地使用權面積為:_________,買受人購買的商品房(以下簡稱該商品房)所在土地用途為:_________,土地使用年限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 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3、出賣人經批准,在上述地塊上建設的商品房【地名核准名稱】【暫定名】為:_________,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號為:_________,建築工程施工許可證號為:_________,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約定的開工日期為:_________,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約定的竣工日期為:_________。

第二條 商品房情況

該商品房銷售許可證號:_________。

商品房座落:_________區_________縣_________路、道、街。

設計用途_________;建築結構_________;建築層數為_________層。

建築面積_________平方米,其中:套內建築面積_________平方米,公共部位分攤建築面積_________平方米。

商品房平面圖見附件一,商品房抵押、租賃等情況見附件二。

第三條 計價方式與價款

出賣人與買受人約定按下述第_________種方式計算該商品房價款:

1、按建築面積計算,該商品房單位為(_________幣)每平方米_________元,總金額(_________幣)_________元。

2、按套內建築面積計算,該商品房單價為(_________幣)每平方米_________元,總金額(_________幣)_________元整。

3、按套(單元)計算,該商品房總價款為(_________幣)_________元整。

第四條 付款方式及期限

買受人採取下列第_________種方式付款。

1、一次性付款,自簽約日起_________日內付全部價款_________元。(小寫:_________萬元)

2、分期付款。

(1)第一次付款自簽約日起_________日內付全部價款的_________%;_________幣_________元。(小寫:_________元)

(2)第二次付款自簽約日起_________日內付全部價款的_________%;_________幣_________元。(小寫:_________元)

(3)其餘部分在移交房屋前一天付清_________%;_________幣_________元。(小寫:_________元)

3、貸款方式付款。買受人可以首期支付購房總價款的_________%,其餘價款可以向_________銀行或住房公積金管理機構借款支付。

第五條 房產交付

1、房產實物狀況、權利狀況,符合有關規定和雙方約定的,方可交付;不符合有關規定和雙方約定的,不得交付。

2、出賣人須於_________前,將該房產及相關證明交付買受人。如遇不可抗力,雙方約定處理方式:_________。

3、上述相關證明包括:_________。

第六條 產權轉移登記及其他相關設施登記

1、協議訂立後,買賣雙方應在30日內,到房屋所有權登記機關辦理房屋所有權轉移登記手續。

2、按照有關規定,其他相關設施應辦理登記的,應在規定期限內辦理。

3、如因一方原因造成另一方未能及時辦理房屋所有權轉移登記、其他相關設施登記造成損失的,應依法承擔違約責任。

第七條 出賣人逾期交付商品房的處理

除遇不可抗力外,出賣人如未按本合同約定日期交付商品房,逾期在_________日內的,買受人有權向出賣人追究已付款利息,利息自合同約定出賣人應支付商品房之日次日起至實際交付商品房之日止,按銀行同期貸款利率計算。如超過上述約定期限的,買受人有權按照下述的第_________種約定,追究出賣人違約責任:

1、合同繼續履行。出賣人應支付買受人已付款利息,利息自合同約定出賣人應交付商品房之日次日起至實際交付商品房之日止,按銀行同期貸款利率計算。此外,出賣人還應每日按商品房價款的_________‰向買受人支付違約金。

2、解除合同。出賣人應退還買受人已付款、支付已付款利息,利息自合同約定出賣人應交付商品房之日次日起至出賣人退還買受人已付款之日止,按銀行同期貸款利率計算。此外,出賣人還應每日按商品房價款的_________‰向買受人支付違約金。買受人的實際損失超過出賣人支付的違約金時,出賣人還應承擔賠償責任。

第八條 買受人逾期付款的處理

買受人如未按本合同約定的日期付款,逾期在 _________日內的,出賣人有權追究買受人逾期付款及其利息,利息自合同約定買受人應付款之日次日起至實際付款之日止,按銀行同期貸款利率計算。如超過上述約定期限的,出賣人有權按照下述的第_________種約定,追究買受人違約責任:

1、合同繼續履行。買受人應支付逾期付款及其利息,利息自合同約定買受人應付款之日次日起至實際付款之日止,按銀行同期貸款利率計算。此外,買受人還應每日按商品房價款的_________‰向出賣人支付違約金。

2、解除合同。買受人應每日按商品房價款的_________‰向出賣人支付違約金。

第九條 面積確認及面積差異處理。

(一)根據當事人選擇的計價方式,本條規定以_________(建築面積/套內建築面積)(本條款中均簡稱面積)為依據進行面積確認及面積差異處理。

(二)當事人選擇按套計價的,不適用本條約定。

(三)合同約定面積與產權登記面積有差異的,以產權登記面積為準。

(四)商品房交付後,產權登記面積與合同約定面積發生差異,雙方同意按第_________種方式進行處理:

1、雙方自行約定:_________。

2、雙方同意按以下原則處理:

(1)面積誤差比絕對值在3%以內(含3%)的,據實結算房價款;

(2)面積誤差比絕對值超出3%時,買受人有權退房。

(五)買受人退房的,出賣人在買受人提出退房之日起30天內將買受人已付款退還給買受人,並按_________利率付給利息。

(六)買受人不退房的,產權登記面積大於合同約定面積時,面積誤差比在3%以內(含3%)部分的房價款由買受人補足;超出3%部分的房價款由出賣人承擔,產權歸買受人。產權登記面積小於合同登記面積時,面積誤差比絕對值在3%以內(含3%)部分的房價款由出賣人返還買受人;絕對值超出3%部分的房價款由出賣人雙倍返還買受人。

產權登記面積-合同約定面積

面積誤差比=-------------×100%

合同約定面積

(七)因設計變更造成面積差異,雙方不解除合同的,應當簽署補充協議。

第十條 出賣人關於房屋產權狀況的承諾

出賣人保證銷售的商品房沒有產權糾紛和債權債務糾紛。因出賣人原因,造成該商品房不能辦理產權登記或發生債權債務糾紛的,由出賣人承擔全部責任。若出售的商品房設有他項權利的,出賣人應當在出售前徵得他項權人的書面同意,並以書面形式公示和明確告知買受人。

第十一條 出賣人關於裝飾、設備標準承諾的違約責任

出賣人交付使用的商品房的裝飾、設備標準應符合雙方約定(附件三)的標準。達不到約定標準的,買受人有權要求出賣人按照下述第_________種方式處理:出賣人賠償雙倍的裝飾、設備差價。

第十二條 出賣人關於基礎設施、公共配套建築正常運行的承諾

本項目物業管理用房為_________m2,位於_________幢_________單元_________房號_________,軸線範圍_________。

出賣人承諾與該商品房直接關聯的下列基礎設施、公共配套建築按以下日期達到使用條件:

1、於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通水;

2、於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通電;

3、於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通氣;

如果在規定日期內未達到使用條件,雙方同意按以下方式處理:

1、_________

2、_________

第十三條 風險責任的轉移

該商品房的風險責任自交付之日起由出賣人轉移給買受人。如買受人未按約定的日期辦理該房屋的驗收交接手續,出賣人應當發出書面催告書一次。買受人未按催告書規定的日期辦理該房屋的驗收交接手續的,則自催告書約定的驗收交接日之第二日起該房屋的風險責任轉移由買受人承擔。

第十四條 保修責任

自買受人實際接收該商品房之日起,出賣人對該商品房的下列部位和設施承擔建築施工質量保修責任,保修期內的保修費用由出賣人承擔:

1、牆面,保修_________月;

2、地面,保修_________月;

3、頂棚,保修_________月;

4、門窗,保修_________月;

5、上水,保修_________月;

6、下水,保修_________月;

7、暖氣,保修_________月;

8、煤氣,保修_________月;

9、電路,保修_________月;

保修期內,因不可抗力的因素,或其他非出賣人原因造成的損壞,出賣人無須承擔責任,但可協助維修,維修費用由買受人承擔。

第十五條 質量爭議的處理

買受人對該商品房提出有重大質量問題,買賣雙方產生爭議時,以_________出具的書面工程質量評定意見作出處理爭議的依據。

第十六條 雙方可以就下列事項約定

1、該商品房所在樓宇的屋面使用權。

2、該商品房所在樓宇的外牆面使用權。

第十七條 房屋的用途

1、買受人的房屋僅作_________使用,買受人使用期間不得擅自改變該商品房的建築主體結構、承重結構和用途。除本合同及其附件另有規定者外,買受人在使用期間有權與其他權利人共同享用與該商品房有關聯的公共部位和設施,並按佔地和公共部位與公用房屋分攤面積承擔義務。

2、出賣人不得擅自改變與該商品房有關聯的公共部位和設施的使用性質。

第十八條 物業管理

該商品房移交後,買受人承諾遵守小區(樓宇)管理委員會選聘的物業管理公司制定的物業管理規定;在小區(樓宇)管理委員會未選定物業管理機構之前,出賣人指定_________公司負責物業管理,買受人遵守負責物業管理的公司制定的物業管理規定。

第十九條 聲明及保證

出賣人:

1、出賣人有權簽署並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出賣人簽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續(_________)均已辦妥併合法有效。

3、在簽署本合同時,任何法院、仲裁機構、行政機關或監管機構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對出賣人履行本合同產生重大不利影響的判決、裁定、裁決或具體行政行為。

4、出賣人為簽署本合同所需的內部授權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簽署人是出賣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後即對合同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

買受人:

1、買受人有權簽署並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買受人簽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續(_________)均已辦妥併合法有效。

3、在簽署本合同時,任何法院、仲裁機構、行政機關或監管機構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對買受人履行本合同產生重大不利影響的判決、裁定、裁決或具體行政行為。

4、買受人為簽署本合同所需的內部授權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簽署人是買受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後即對合同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

第二十條 保密

買賣雙方保證對在討論、簽訂、執行本協議過程中所獲悉的屬於對方的且無法自公開渠道獲得的文件及資料(包括商業祕密、公司計劃、運營活動、財務信息、技術信息、經營信息及其他商業祕密)予以保密。未經該資料和文件的原提供方同意,另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該商業祕密的全部或部分內容。但法律、法規另有規定或雙方另有約定的除外。保密期限為_________年。

第二十一條 通知

1、根據本合同需要一方向另一方發出的全部通知以及雙方的文件往來及與本合同有關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須用書面形式,可採用_________(書信、傳真、電報、當面送交等)方式傳遞。以上方式無法送達的,方可採取公告送達的方式。

2、各方通訊地址如下:_________。

3、一方變更通知或通訊地址,應自變更之日起_________日內,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否則,由未通知方承擔由此而引起的相關責任。

第二十二條 合同的變更

本合同履行期間,發生特殊情況時,買賣任何一方需變更本合同的,要求變更一方應及時書面通知對方,徵得對方同意後,雙方在規定的時限內(書面通知發出 _________天內)簽訂書面變更協議,該協議將成為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未經雙方簽署書面文件,任何一方無權變更本合同,否則,由此造成對方的經濟損失,由責任方承擔。

第二十三條 合同的轉讓

除合同中另有規定外或經雙方協商同意外,本合同所規定雙方的任何權利和義務,任何一方在未經徵得另一方書面同意之前,不得轉讓給第三者。任何轉讓,未經另一方書面明確同意,均屬無效。

第二十四條 爭議的處理

1、本合同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管轄並按其進行解釋。

2、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也可由有關部門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__種方式解決:

(1)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二十五條 不可抗力

1、如果本合同任何一方因受不可抗力事件影響而未能履行其在本合同下的全部或部分義務,該義務的履行在不可抗力事件妨礙其履行期間應予中止。

2、聲稱受到不可抗力事件影響的一方應儘可能在最短的時間內通過書面形式將不可抗力事件的發生通知另一方,並在該不可抗力事件發生後_________ 日內向另一方提供關於此種不可抗力事件及其持續時間的適當證據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書面資料。聲稱不可抗力事件導致其對本合同的履行在客觀上成為不可能或不實際的一方,有責任盡一切合理的努力消除或減輕此等不可抗力事件的影響。

3、不可抗力事件發生時,雙方應立即通過友好協商決定如何執行本合同。不可抗力事件或其影響終止或消除後,雙方須立即恢復履行各自在本合同項下的各項義務。如不可抗力及其影響無法終止或消除而致使合同任何一方喪失繼續履行合同的能力,則雙方可協商解除合同或暫時延遲合同的履行,且遭遇不可抗力一方無須為此承擔責任。當事人遲延履行後發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責任。

4、本合同所稱"不可抗力"是指受影響一方不能合理控制的,無法預料或即使可預料到也不可避免且無法克服,並於本合同簽訂日之後出現的,使該方對本合同全部或部分的履行在客觀上成為不可能或不實際的任何事件。此等事件包括但不限於自然災害如水災、火災、旱災、颱風、地震,以及社會事件如戰爭(不論曾否宣戰)、動亂、罷工,政府行為或法律規定等。

第二十六條 合同的解釋

本合同未盡事宜或條款內容不明確,合同雙方當事人可以根據本合同的原則、合同的目的、交易習慣及關聯條款的內容,按照通常理解對本合同作出合理解釋。該解釋具有約束力,除非解釋與法律或本合同相牴觸。

第二十七條 補充與附件

本合同未盡事宜,依照有關法律、法規執行,法律、法規未作規定的,買賣雙方可以達成書面補充合同。本合同的附件和補充合同均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二十八條 合同的效力

1、本合同自雙方或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表人簽字並加蓋單位公章或合同專用章之日起生效。

2、本協議一式_________份,出賣人、買受人各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的附件和補充合同均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出賣人(蓋章):_________        買受人(蓋章):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房屋買賣委託協議 篇11

委託人:

被委託人:

委託人有位於 的房屋,委託 聯繫予以出售,經協商一致,達成如下協議,雙方遵照執行。

一、委託人的房產位於 ,房屋產權證號為 ,土地使用權證號為 ,面積為 平方米,房屋使用性質為委託人承諾上述的內容真實有效。

二、被委託人為委託人尋找客户,促成和委託人達成房屋買賣協議並協助辦理相關手續。

三、委託人的保底價格為淨得 元,委託人不承擔過户費、契税等費用。

四、如被委託人介紹的買房人的價格高於 元,則超過的部分歸被委託人所有。

五、在委託人的賣房款到委託人賬户時後一天內,應立即支付被委託人的第四項款項。否則每遲延一天,按應付款項的千分之一支付違約金。

六、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

委託人 (簽名) 被委託人(簽名):

身份證號: 身份證號:

年 月 日

房屋買賣委託協議 篇12

出賣人:

買受人:

出賣人:

地址:

身份證號碼:

聯繫電話:

買受人:

地址:

身份證號碼:

聯繫電話:

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乙方購買甲方位於農村的房屋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甲方所售房屋基本情況

1、 甲方所售房屋(以下簡稱該房屋)坐落於 。

2、該房屋結構為 ,房屋共 層,總佔地面積約為 ,其中房屋佔地面積約為 ,院子佔地面積約為 。該房屋四界為:東至 ,南至 ,西至 北至 。

其他: 

3、該房屋由甲方全額出資建造和完整所有,辦理了合法建房審批手續,甲方有權依法出售。

4、甲方擁有該房屋的合法手續和證件有: 。

【律師提示】:我國目前相關法律規定,農村宅基地使用權是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內部享有的權利,與特定身份相關聯。因此,農村房屋買賣主體一般限於本集體經濟組織內部成員。對本村以外人員進村買房的,司法實踐中一直秉持着以認定合同無效為基本原則,以認定合同有效為例外。對該類合同的簽訂及風險的迴避,建議請律師根據具體問題解決。

第二條 房屋價格及付款方式

1、甲乙雙方協商一致,甲方所售房屋總金額為人民幣 。該價款不含税費。

2、乙方應於本合同生效之日向甲方支付定金 元整,並於 年 月 日前將房屋全部價款付給甲方。

3、雙方約定的其他付款方式: 。

第三條 交納税費的約定

1、按有關法律法規政策的規定應由賣方承擔的税費由 承擔。

2、按有關法律法規政策規定應由買方承擔的税費由 承擔。

第四條 房屋交付

1、甲乙雙方於本合同簽訂後 日內共同對該房屋及附屬設施設備、裝飾裝修、相關物品清單及水、電、氣的讀數等列表記載,在交房時一併交給乙方。

2、甲方在收到全部房款之日起 日內,將該房屋鑰匙交付給乙方。

3、雙方其他約定: 。

第五條 關於房屋證件交付及房屋過户的約定

本合同簽訂生效並在甲方收到乙方第一筆購房款後,甲方應將該房屋的所有合法手續及證件移交給乙方;並在法律法規及政策允許的範圍內協助乙方辦理好房屋及土地的過户登記手續。

第六條 違約責任的約定

1、乙方逾期付款的違約責任:

(1)如乙方未按約定時間付款,則乙方應按逾期付款額的萬分之 向甲方按日支付逾期付款違約金,同時甲方有權要求合同繼續履行。

(2)如乙方逾期付款時間超過 天后,甲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並要求乙方按購房款總額的百分之 支付違約金;甲方也有權選擇還是按本條上述第(1)項執行。

2、甲方逾期交房的違約責任:

(1)如甲方未按合同約定的時間交付房屋,則甲方應按乙方已付購房款的總額的萬分之 向乙方按日支付逾期交房違約金,同時乙方有權要求繼續履行合同。

(2)如甲方逾期交房超過 天后,乙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並要求甲方按購房款總額的百分之 支付違約金;乙方也有權選擇還是按本條上述第(1)項要求甲方承擔違約責任並繼續履行合同。

3、任何一方不按約定繳納相關税費,導致交易不能繼續進行的,

應向對方支付該房屋總價款的百分之 作為違約金。

4、任何一方不履行本合同約定義務致合同目的不能實現,守約方有權要求對方支付該房屋總價款百分之 作為違約金。

【律師提醒】:根據《合同法》第一百一十三條第一款的規定,在因違約方過錯導致房屋買賣合同無法履行的情況下,守約方可以請求賠償房屋差價損失。如雙方對房屋差價有約定或事後達成一致的,尊重當事人的意思自治,從約定。如當事人沒有約定房屋差價,則可請求法院委託評估機構對訟爭房產的市場價進行評估,評估時點為起訴之日,通過評估價與約定價的比較,確定房屋差價損失。

第六條 甲乙雙方的承諾和保證

1、甲方承諾和保證:

(1)甲方有權簽署並有能力履行本合同;該房屋沒有設定抵押也未被查封,甲方對該房屋享有完全的處分權。

(2)甲方保證本合同項下房屋與他人及村集體不存在任何經濟糾紛。甲方出售該房屋徵得該村村民委員會滴同意。

(3)水、電、煤氣、供暖等各項費用均已按規定交納,單據交買方確認。

(4)該房屋售予乙方後,該房屋(包括土地、房屋及附屬設施)的所有權益歸乙方,例如可以獲取的徵地補償、拆遷補償等,甲方願意給予相應的協助,無論出現何種情況甲方均不反悔。

【律師提示】:購買農村房屋時,最好經過房屋所在地的村民委員會同意,這將在以後減少買方的風險和麻煩。

第九條 合同的變更

本合同履行期間,發生特殊情況時,甲、乙任何一方需變更本合同的,要求變更一方應及時書面通知對方,徵得對方同意後,雙方在書面通知發出3天內簽訂書面變更協議,該協議將成為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未經雙方簽署書面文件,任何一方無權變更本合同,否則,由此造成對方的經濟損失,由責任方承擔。

第十條 合同的效力

1、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2、本合同一式 份,甲乙雙方各執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一條 法律適用及爭議的處理

1.本合同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管轄並按其進行解釋。

2.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按下列第 種方式解決:

(1)提交 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二條 雙方其他約定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委託代理人(簽章): 委託代理人(簽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房屋買賣委託協議 篇13

出賣人(以下略稱甲方): 身份證號: 聯繫電話: 買受人(以下略稱乙方): 身份證號: 聯繫電話: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之規定,買受人和出賣人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籤訂本合約。

第一條 甲方誌願將其房屋山東興唐源建設工程有限公司宿舍4號樓西單元5樓東户(以下簡稱該房屋)給乙方,乙方也已充分了解該房屋具體狀況,並志願購買該房屋。現該房屋具體狀況如下:

(一)該房屋座落於濟寧市中區唐口鎮唐人居小區東北角,該房屋建築面積 平方米(含公攤)為93.9平方米,儲藏室 8.66平方米,一共 102.56平方米。該房屋的用途為民用住宅,屬磚混結構結構,建築層數地上6層,地下一層架空層。

(二)該房屋的建築面積以山東興唐源建設工程有限公司所出具的建築面積為準。

(三)該房屋出售後一年後正式辦理建設單位出具的購房合同,此房屋沒有房產證。

第二條 計價方式與價款。總金額(人民幣)壹拾陸萬捌仟零壹拾肆元陸角整(¥:168014.6)。

第三條 付款時間及方式乙方應於本合約發生效力之日起7日內將該購房合約範本房屋全部價款給付甲方。具體付款方式為:現金或轉賬。

第四條 甲方承諾在建設方承諾的交房日期當天將房屋交給乙方。

第五條 乙方未按本合約的約定支付房價款的,按下列約定承擔違約責任:

如在規定的期限內未交清房款甲方有權解除本合約,將已收房價款一次性無息退還乙方,所收定金不予退還;甲方保留要求乙方支付總房價款百分之五的違約金。

第六條 出賣人保證銷售的房屋沒有產權糾紛和債權債務糾紛。因出賣人原因,造成該房屋發生債權債務糾紛的,由出賣人承擔全部責任。

第七條 本合約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可另行訂立增補條款或增補和談。增補條款或增補和談和本合約的附件均為本合約不成分割的部分。

第八條 本合約自甲乙雙方簽字之日起發生效力。

第九條 因本合約或與本合約有關的不論什麼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提交處理濟寧市仲裁委員會仲裁解決或依法由羣眾法院訴訟解決。

第十條 本合約一式貳份。此中甲方乙方雙方各執壹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房屋買賣委託協議 篇14

甲方(賣方):

乙方(買方):

甲、乙雙方就房屋買賣事項,經協商一致,達成以下合同條款:

一、甲方自願將坐落在 重慶市九龍坡區 渝州路 2小區3號樓 4單元 405室(建築面積120平方米,儲藏室40 平方米,產權證號st1002105420 )房地產出賣給乙方,並將與所出賣該房產的相關的土地使用權同時出賣給乙方(附房產證複印件及該房產位置圖)。

二、雙方議定上述房地產及附屬建築物總價款為人民幣大寫壹佰萬零二千元整 ;即人民幣小寫100XX元 。

三、乙方在簽訂本合同時,支付定金三十萬元整 ,即小寫300000元 。

四、乙方支付定金之日起 2個月內,向甲方支付首付款(定金從中扣除),首付款之外的款項通過銀行住房按揭方式交付(有關期限和程序按照所在按揭銀行規定辦理)。

五、甲方保證該房產合法、權屬清楚、有合法的土地使用權(已交納土地出讓金)。

六、辦理房產證手續所產生的有關税費由 甲方承擔。

七、乙方支付首付款後,甲方即積極配合乙方辦理有關房產過户手續,待房產過户到乙方名下之時,乙方應向甲方付清全部房款餘額。

八、甲方應在1個月 前將該房產交付乙方;屆時該房產應無任何擔保、抵押、房產瑕疵,無人租住、使用;無欠賬,如電話費、水電費、物業管理費、取暖費、入網費、有線電視費等。

九、本合同簽訂後,如一方違反本合同條款,該方應向對方支付五十萬 元的違約金;一方如不能按規定交付房產或按規定支付房款,每逾期一日,應向對方支付五十元罰金,逾期30日視為毀約;如因政府及銀行規定,本合同涉及房產手續客觀上不能辦理過户或銀行不能辦理按揭導致合同解除,不適用本條款。

十、交付該房產,甲方不得損壞該房產的結構、地面和牆壁及不適移動的物件,並將抽風機一台(型號:1005648485 ),空調兩台(型號:0152468549 ),熱水器(型號:1095874554),浴霸(型號:1025456985 ),飲水機(型號:1084759264 ),音響兩台(型號:258695 ),涼衣架,房內燈具,前後門窗窗簾、電腦桌一張,櫥衞設施, 等讓與乙方(含在房屋價值內)。

十一、本協議一式兩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雙方簽字之日生效。

十二、附加條 款:

1、轉讓過後,甲方不的以任何藉口干涉乙方對房屋的修改。

甲方(賣方):

(印) 身份證號:

住址:重慶市 電話:

20xx年04 月 28日

乙方(買方):

(印)身份證號:

住址: 電話:

房屋買賣委託協議 篇15

賣 方(甲方): 身份證號:

買 方(乙方): 身份證號: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之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乙方向甲方購買私有住房,達成如下協議:

註明:甲方於 年 月 日以按揭的方式向元(大寫:)。甲方已首付房款的,付款金額為。剩餘,向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支行,以按揭方式貸款購買。貸款期限為 年。截止本合同簽訂之日已支付 個月的貸款,每月為: 元,共計: 元。

現甲乙雙方經充分協商,甲方自願將按揭期間的房屋轉賣給乙方。

甲乙雙方現就按揭房屋買賣事宜簽訂條約如下:

一、甲方所售房屋位於河南省xx市 區 路(街)號的 小區 號樓 單元 樓 户,為______結構,建築面積為 平方米。

二、甲方所售房屋所有權證號為使用權證號為

買賣合同》編號為: ,與銀行簽訂按揭貸款合同編號: 。

三、現甲方將以上所述按揭房屋轉賣給乙方,雙方商定總轉讓價格為人民幣 元(大寫: )。

四、簽訂本合同時,乙方應向甲方支付甲方首付款 元(大寫: )。

五、該按揭房屋的土地使用權取得方式為出讓取得,合同一經簽訂,該按揭房屋佔用範圍內的土地使用權隨同按揭房屋同時轉讓。

六、甲方並將所有與按揭房屋相關憑證(原始購房合同、税單、繳款憑證等)及該房屋的鑰匙交於乙方驗收,並共同到房屋管理機關備案,公證處公證,以及到所屬物業管理公司登記。

七、本合同簽訂之日起,自下個月由乙方按《個人購房借款合同(合同號: )》向銀行支付月供。甲方應提供該房屋貸款月供銀行卡及密碼,每月按照銀行規定時間打款至指定賬號。(開户行: 卡號: )。甲方在沒有乙方授權的情況下,不得有變更或者掛失該卡,無權處置該卡內的資金。

八、該房屋能夠辦理房產過户手續時(以開發商通知為準等情形),甲方應負責提前歸還該房屋的銀行按揭貸款及息,迅急辦理解押手續,所有產生的費用應有甲方負責繳納;甲方辦理完產權證後應在十日內為乙方辦理過户手續,過户完成後乙方向甲方支付購房餘款。甲方如果在此期限內不能辦好房產相關手續,視為甲方違約。

九、甲方應就該房屋的所處環境、用途、內部結構、狀態、設施、質量等現狀、情況如實告知乙方,並無任何隱瞞。

十、甲方保證上述房屋產權清晰無爭議,除銀行按揭外無任何擔保抵押及房產瑕疵,若發生與甲方有關的產權糾紛或債權債務,概由甲方負責清理,並承擔民事訴訟責任,由此給乙方造成的經濟損失,甲方負責賠償。

十一、本合同簽訂後即對甲乙雙方產生法律約束力,在乙方辦理過户之前甲方不得向乙方主張對房屋的所有權,也不得向第三人公示對此房屋享有所有權,更不得再次出售該房屋。

十二、房屋在乙方付清餘款期間,因自然升值,貶值,由乙方享受利益和承擔風險,甲方不得從中干涉。

十三、甲方中途違約,應支付乙方以該房屋總價款30%的違約金,另以乙方實支總款按銀行同期5年定期利率的四倍支付乙方資金佔用費。

十四、甲方因其違約行為承擔違約責任後,應當繼續履行合同,不能以自身違約行為要求解除合同。甲方支付約定違約金後,乙方可指定期限要求甲方繼續履行合同義務,甲方未按期履行義務仍應按合同約定承擔相應違約責任。

十五、上述房產辦理過户手續所需繳納的費用由乙方承擔,甲方應當無條件協助提供乙方辦理與過户有關的相關手續。

十六、本合同在履行中若發生爭議,雙方應採取協商辦法解決。協商不成,可向雙方共同約定的管轄法院 人民法院起訴。 十七、本合同經雙方簽章即生效,須共同遵守。本合同未盡事項,可另行議定,其補充協議經雙方簽章後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一式叁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相關部門存檔一份。

甲方(簽章): 共有權人: 地址:

聯繫電話:

乙方(簽章):

地址:

聯繫電話: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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