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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託招標合同(精選7篇)

委託招標合同(精選7篇)

委託招標合同 篇1

委 託 人(甲方):

委託招標合同(精選7篇)

受委託人(乙方):

協議簽訂日期: 年

協議簽訂地點: 月 日

委 託 人(甲方):

受委託人(乙方):

甲方就項目招標工作,委託乙方代理甲方從事招標事宜。甲乙雙方遵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和國家7部委第12號令《評標委員會和評標方法暫行規定》及相關法律法規,本着平等互利、協商一致的原則,就委託代理招標事宜達成如下協議,以資共同遵照執行:

總則

1、雙方應認真貫徹執行黨和國家有關的各項方針、政策、條例和法規。

2、雙方應相互信任、相互尊重,密切配合,分工協作,充分發揮各自的優勢和積極性,在保證工程質量及進度的前提下儘量降低工程投資,選擇好承包商,確保招標工作高質量、高效率地完成。

3、在招標工作中,雙方均應遵循公開、公平、公正和誠實信用的原則對待所有投標人,並根據規定,組織好開標、評標、定標,將合同授予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經驗、人力、物力和有信譽的、技術上具有明顯的先進性和合理性並且投標價合理的投標人。

4、乙方應發揮其優勢,為甲方提供及時、優質的服務。

委託範圍及內容:

範圍:按照國家有關要求對甲方委託的項目(包括工程施工、材料、設備採購、監理服務等)實施規範的代理招標。

內容:根據昆明鋼鐵 有限公司 項目的實施進度,由甲方以書面形式通知每次需代理招標的具體項目,一事項一通知。

雙方共同責任:

從公開開標到宣佈授予合同前,應嚴格遵守保密規定,不可泄露任何與招標工作有關的情況。

四、甲方責任:

1、負責對委託招標項目的招標實行總體管理,有權對乙方的招標代理工作實行全過程監督,如有違背《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和國家相關的規定,將向乙方提示,並採取必要的措施。

2、負責向乙方提供編寫技術標書和其它與招標工作有關的應由甲方提供的文件、資料(如:項目合同分包意向、工程量清單、圖紙、設備及材料的技術參數、要求和交貨期(工期)、結算方式等)。

3、負責通知乙方參加與代理招標項目工作有關的會議。

4、負責審查及批准乙方編制的招標文件,確認其是否滿足甲方要求及維護甲方利益。

5、負責配合乙方組織標前會、現場踏勘及對招標文件的澄清、答疑工作。

6、參加開標,負責組建評標委員會並在乙方的組織下開展評標工作。

7、負責審查評標委員會編制的評標報告並依據該報告確定中標人,授權乙方向中標人發送中標通知書。

五、乙方責任:

1、負責在當地招投標主管部門辦理代理招標公司的資質備案。

2、嚴格按《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和國家相關的規定公開、公平、公正地組織招投標工作。

3、負責當好甲方參謀,瞭解項目(甲方)意圖,按初步設計、施工圖設計等資料協助甲方審查設備選型的經濟合理性,並向甲方做出設備或工程分包、劃定標段等建議。

4、負責按國家及省市有關部門對甲方項目的招標要求,在相應報刊和媒體(含網絡)上發佈招標公告。如採用資格預審方法的,將會同甲方及有關部門對報名的擬投標單位進行資質審查,以便甲方確定最終投標單位。

5、負責招標文件(商務部份和技術部份)的統稿、編寫、印刷、裝訂、發售工作。招標文件要求內容科學嚴謹、能滿足招標項目(甲方)要求;外觀精美、大氣,能體現企業的地位及綜合實力。

6、協助甲方辦理與招標項目有關的報批和備案手續。

7、負責組織現場踏勘、標前會和對招標文件的澄清、答疑工作,甲方予以配合;負責向甲方和所有購買招標文件的投標單位發送經修改或補充的文件。

8、負責協助甲方依法組建評標委員會;負責邀請公證單位、評標專家(專家的情況須跟甲方通報),所發生的費用由乙方承擔。

9、負責接收投標單位的投標文件和投標保證金;負責開標、評標過程的組織、會議主持及會議記錄。

10、評標結束後,協助評標委員會向甲方出具嚴謹的評標報告,根據甲方的授權向中標人發送中標通知書。

11、招標結束後,負責整理一套完整的招投標全過程資料(原件)交甲方存檔。

12、若甲方需要,可協助甲方與中標人簽訂合同;在設備供貨合同執行過程中發揮自身優勢,積極協助甲方對工程建設所急需的關鍵設備進行催交。

13、辦理其它應由乙方辦理的事宜。

六、代理服務費及結算辦法

1、招標代理的服務收費標準按國家計委計價格[20_]1980號文《招標代理服務收費管理暫行辦法》及發改辦價格[20_]857號文《國家發展改革委辦公廳關於招標代理服務費有關問題的通知》執行。國家發展委員會價格[20_]1980號文《招標代理服務收費管理暫行辦法》的規定的收費標準執行,計費基數為每個合同包的中標金額,其規定如下。制招標文件(有標底的含標底)服務的,可按規定標準的30%計收。

(2)代理服務收費按差額定率累進法計算。例如:某工程招標代理業務中標金額為6000萬元,計算招標代理服務收費額如下:

100萬元×1.0%=1萬元

(500-100)萬元×0.7%=2.8萬元

(1000-500)×0.55%=2.75萬元

(5000-1000)×0.35%=14萬元

(6000-5000)×0.2%=2萬元

合計收費=1+2.8+2.75+14+2=22.55(萬元)

2、招標代理服務費由中標人支付 。

3、招標服務費包括招標文件的編寫、製作費和標前會、開標會、評標會的會議場地費、公證費、專家諮詢費等全過程一切費用。

七、違約責任及爭議的解決

1、合同雙方均應認真履行本委託協議,由於任何一方的違約使委託協議不能履行或給對方造成損失和其它後果的,由違約方承擔責任,賠償由此給對方造成的損失;如雙方均存在過錯,則分別承擔相應責任。

2、在協議履行過程中,若發生爭議,合同雙方應本着真誠合作、實事求是的原則友好協商解決,解決不成的,提交合同履行地法院訴訟解決。

八、其它

1、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根據需要,經雙方同意,可對本協議進行補充和修改,經雙方代表簽字認可後,作為本協議的附件,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協議自雙方法人代表或授權委託人(須持有法人代表授權委託書)簽字並加蓋單位公章後生效,至本協議執行完畢後自動失效。

3、本協議正本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兩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法人代表: 法人代表:

委託承辦人: 委託承辦人:

經 辦 人: 經 辦 人:

地 址: 地 址:

電 話: 電 話:

開 户 行: 開 户 行:

帳 號: 帳 號:

委託招標合同 篇2

甲方:

乙方:_______招標有限公司

甲方委託乙方就________項目(詳見附表)組織招標工作,預算金額_______元。乙方願接受甲方的委託,按照甲方的要求和國家的有關法規組織招標。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就有關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1、甲方的責任

(1)甲方指定一位負責人作為甲方的全權代表,代表甲方聯繫和處理招標過程中的有關具體事項;

(2)向乙方提供招標所需的有關技術、服務、商務等材料和要求;

(3)負責審核招標文件。招標文件經甲方審核後,方可對外發售;

(4)監督招標過程;

(5)與乙方共同確定評標委員會人員組成;

(6)根據乙方提供的評標報告,確定中標人;

(7)對評標內容保密;

(8)與中標人簽訂合同。

2、乙方的責任

(1)授權並指定一位項目負責人,全權代表乙方聯繫和處理招標過程中的有關具體事項,接受和簽收甲方提供的技術、服務、商務等材料和要求;

(2)根據甲方提供的技術、服務、商務等材料和要求,負責編制、印刷、發售、解釋招標文件;

(3)刊登招標通告,發投標邀請函;

(4)落實開標和評標地點等有關的招標事務;

(5)提供專家庫,與甲方共同確定評標委員會人員組成;

(6)審查投標人資格;

(7)與甲方協商確定開標程序。組織開標大會;

(8)組織評標委員會進行評標,負責安排評標活動的有關事宜;

(9)根據評標委員會的評標結論,向甲方提交評標報告;

(10)根據甲方的定標意見,向中標人發出《中標通知書》,向落標人發出《落標通知書》;

(11)負責處理投標人有關招投標的問題;

(12)根據甲方的要求,協助處理合同執行過程中遇到的問題。

3、工作原則

甲乙雙方本着密切協作、精心組織、保證質量、按期完成的原則、開展各項工作。

4、有關費用問題

乙方依據國家有關規定,向中標人收取招標服務費,同時承擔招標所需的全部費用。

本協議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解決。

甲方: 乙方:

(蓋章)  (蓋章)

負責人簽字:  負責人簽字:

年月日    年月日

項目聯繫人情況:

甲方全權代表乙方全權代表

姓名:姓名:

職務:職務:

簽字:簽字:

電話:電話:

傳真:傳真:

附表(設備清單)(略)

甲方:乙方:

(蓋章)    (蓋章)

委託招標合同 篇3

委託人:

受託人: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國家的有關法律、行政法規,遵循平等、自願、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雙方就服務機構的服務內容等事項協商一致,訂立本協議。

一、項目概況

項目名稱:地 點:

二、協議內容:委託受託人為的服務機構,承擔本工程的比選招標代理工作。

服務內容:發送考察邀請書,編制、發送考察文件,組織勘察現場和收發答疑協助組建評審委員會,組織評審會議。

三、協議價款

受託人對本項目收取諮詢服務費用共計元(大寫:)受託人服務內容完成,達到委託人要求且經,委託人核實確認後5日之內支付給受託人,受託人3日內出具正規足額發票。

四、協議訂立

協議訂立時間:年月 日

協議訂立地點:

五、協議生效

本協議雙方簽字或蓋章後生效。

六、協議份數

雙方約定本合同正本貳份,雙方各執壹份。

七、違約責任

本合同簽訂後,甲乙雙方應當認真履行,若有違反,則應當向對方承擔違約責任,如委託方在約定時間內不支付諮詢費,則每遲延一日,按應支付金額的千分之一支付違約金,如乙方組織不力,致使委託方工程進度受影響的則每遲延一日,按合同總金額的百分之一支付違約金,如因此給甲方造成損失的,須賠償甲方的損失。

八、爭議的解決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甲乙雙方應當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則提交本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訴訟解決。

委託人(蓋章)

聯繫電話:

受託人(蓋章):聯繫電話: : 年 2 日 : 日期月

委託招標合同 篇4

委託人:_________

受委託人:_________

依照國家的有關法律、行政法規,遵循平等、自願、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雙方就_________招標代理事項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況

工程名稱:_________

地點:_________

規模:_________

招標規模:_________

總投資額:_________

二、委託人委託受託人為_________工程建設項目的招標代理機構,承擔本工程的招標代理工作。

三、合同價款

代理報酬為人民幣_________元。

四、組成本合同的文件:

1、本合同履行過程中雙方以書面形式簽署的補充和修正文件;

2、本合同協議書;

3、本合同專用條款;

4、本合同通用條款。

五、本協議書中的有關詞語定義與本合同第一部分《通用條款》中分別賦予它們的定義相同。

六、受託人向委託人承諾,按照本合同的約定,承擔本合同專用條款中約定範圍內的代理業務。

七、委託人向受託人承諾,按照本合同的約定,確保代理報酬的支付。

八、合同訂立

合同訂立時間: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合同訂立地點:_________

九、合同生效

本合同雙方約定_________後生效。

委託人(蓋章):_________ 受託人(蓋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章):_________

授權代理人(簽章):_________ 代理人(簽章):_________

單位地址:_________單位地址: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郵政編碼: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聯繫電話: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傳真:_________

電子信箱:_________電子信箱:_________

開户銀行:_________開户銀行: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帳號: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附件

第一部分通用條款

一、詞語定義和適用法律

1、詞語定義

下列詞語除本合同專用條款另有約定外,應具有本條款所賦予的定義

1.1 招標代理合同:委託人將工程建設項目招標工作委託給具有相應招標代理資質的受託人,實施招標活動簽訂的委託合同,

1.2 通用條款:是根據有關法律、行政法規和工程建設項目招標代理的需要所訂立,通用於各類工程建設項目招標代理的條款。

1.3 專用條款:是委託人與受託人根據有關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結合具體工程建設項目招標代理的實際,經協商達成一致意見的條款,是對通用條款的具體化、補充或修改。

1.4 委託人:指在合同中約定的,具有建設項目招標委託主體資格的當事人,以及取得該當事人資格的合法繼承人。

1.5 受託人:指在合同中約定的,被委託人接受的具有建設項目招標代理主體資格的當事人,以及取得該當事人資格的合法繼承人。

1.6 招標代理項目負責人:指受託人在專用條款中指定的負責合同履行的代表。

1.7 工程建設項目:指由委託人和受託人在合同中約定的委託代理招標的工程。

1.8 招標代理業務:委託人委託受託人代理實施工程建設項目招標的工作內容。

1.9 附加服務:指委託人和受託人在本合同通用條款4.1款和專用條款4.1款中雙方約定工作範圍之外的附加工作。

1.10 代理報酬:委託人和受託人在合同中約定的,受託人按照約定應收取的代理報酬總額。

1.11 圖紙:指由委託人提供的滿足招標需要的所有圖紙、計算書、配套説明以及相關的技術資料。

1.12 書面形式:指具有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理人簽字的合同書、信件和數據電文(包括電報、電傳、傳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現所載內容的形式。

1.13 違約責任:指合同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所應承擔的責任。

1.14 索賠:指在合同履行過程中,對於並非自己的過錯,而是應由對方承擔責任的情況造成的實際損失,向對方提出經濟補償或其他的要求。

1.15 不可抗力:指雙方無法控制和不可預見的事件,但不包括雙方的違約或疏忽。

這些事件包括但不限於戰爭、嚴重火災、洪水、颱風、地震,或其他雙方一致認為屬於不可抗力的事件。

1.16 小時或天:本合同中規定按小時計算時間的,從事件有效開始時計算(不扣除休息時間);規定按天計算時間的,開始當天不計入,從次日開始計算。

時限的最後一天是休息日或者其他法定節假日的,以節假日次日為時限的最後一天。

時限的最後一天的截止時間為當日24時。

2、合同文件及解釋順序

2.1 合同文件應能互相解釋,互為説明。

除本合同專用條款另有約定外,組成本合同的文件及優先解釋順序如下:

(1)本合同履行過程中雙方以書面形式簽署的補充和修正文件;

(2)本合同協議書:

(3)本合同專用條款;

(4)本合同通用條款。

2.2 當合同文件內容出現含糊不清或不相一致時,應在不影響招標代理業務正常進行的情況下,由委託人和受託人協商解決。

雙方協商不成時,按本合同通用條款第12條關於爭議的約定處理。

3、語言文字和適用法律

3.1 語言文字:除本合同專用條款中另有約定,本合同文件使用漢語語言文字書寫、解釋和説明。

如本合同專用條款約定使用兩種以上(含兩種)語言文字時,漢語應為解釋和説明本合同的標準語言文字。

3.2 適用法律和行政法規:本合同文件適用有關法律和行政法規。

需要明示的法律和行政法規,雙方可在本合同專用條款中約定。

二、雙方一般權利和義務

4、委託人的義務

4.1 委託人將委託招標代理工作的具體範圍和內容在本合同專用條款中約定。

4.2 委託人按本合同專用條款約定的內容和時間完成下列工作:

(1)向受託人提供本工程招標代理業務應具備的相關工程前期資料(如立項批准手續規劃許可、報建證等)及資金落實情況資料;

(2)向受託人提供完成本工程:招標代理業務所需的全部技術資料和圖紙,需要交底的須向受託人詳細交底,並對提供資料的真實性、完整性、準確性負責;

(3)向受託人提供保證招標工作順利完成的條件,提供的條件在本合同專用條款內約定;

(4)指定專人與受託人聯繫,指定人員的姓名、職務、職稱在本合同專用條款內約定;

(5)根據需要,作好與第三方的協調工作;

(6)按本合同專用條款的約定支付代理報酬;

(7)依法應盡的其他義務,雙方在本合同專用條款內約定。

4.3 受託人在履行招標代理業務過程中,提出的超出招標代理範圍的合理化建議,經委託人同意並取得經濟效益,委託人應向受託人支付一定的經濟獎勵。

4.4 委託人負有對受託人為本合同提供的技術服務進行知識產權保護的責任。

4.5 委託人未能履行以上各項義務,給受託人造成損失的,應當賠償受託人的有關損失。

5、受託人的義務

5.1 受託人應根據本合同專用條款中約定的委託招標代理業務的工作範圍和內容,選擇有足夠經驗的專職技術經濟人員擔任招標代理項目負責人。

招標代理項目負責人的姓名、身份證號在專用條款內寫明。

5.2 受託人按本合同專用條款約定的內容和時間完成下列工作:

(1)依法按照公開、公平、公正和誠實信用原則,組織招標工作,維護各方的合法權益;

(2)應用專業技術與技能為委託人提供完成招標工作相關的諮詢服務;

(3)向委託人宣傳有關工程招標的法律、行政法規和規章,解釋合理的招標程序,以便得到委託人的支持和配合;

(4)依法應盡的其他義務,雙方在本合同專用條款內約定。

5.3 受託人應對招標工作中受託人所出具有關數據的計算、技術經濟資料等的科學性和準確性負責。

5.4 受託人不得接受與本合同工程建設項目中委託招標範圍之內的相關的投諮詢業務。

5.5 受託人為本合同提供技術服務的知識產權應屬受託人專有。

任何第三方如果提出侵權指控,受託人須與第三方交涉並承擔由此而引起的一切法律責任和費用。

5.6 未經委託人同意,受託人不得分包或轉讓本合同的任何權利和義務。

5.7 受託人不得接受所有投標人的禮品、宴請和任何其它好處,不得泄露招標、評標、定標過程中依法需要保密的內容。

合同終止後,未經委託人同意,受託人不得泄漏與本合同工程相關的任何招標資料和情況。

5.8 受託人未能履行以上各項義務,給委託人造成損失的,應當賠償委託人的有關損失。

6、委託人的權利

6.1 委託人擁有下列權利:

(1)按合同約定,接收招標代理成果;

(2)向受託人詢問本合同工程招標工作進展情況和相關內容或提出不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建議;

(3)審查受託人為本合同工程編制的各種文件,並提出修正意見;

(4)要求受託人提交招標代理業務工作報告;

(5)與受託人協商,建議更換其不稱職的招標代理從業人員;

(6)依法選擇中標人;

(7)本合同履行期間,由於受託人不履行合同約定的內容,給委託人造成損失或影響招標工作正常進行的,委託人有權終止本合同,並依法向受託人追索經濟賠償,直至追究法律責任;

(8)依法享有的其他權利,雙方在本合同專用條款內約定。

7、受託人的權利

7.1 受託人擁有下列權利:

(1)按合同約定收取委託代理報酬;

(2)對招標過程中應由委託人做出的決定,受託人有權提出建議

(3)當委託人提供的資料不足或不明確時,有權要求委託人補足材料或作出明確的答覆;

(4)拒絕委託人提出的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要求,並向委託作出解釋;

(5)有權參加委託人組織的涉及招標工作的所有會議和活動;

(6)對於為本合同工程編制的所有文件擁有知識產權,委託人,使用或複製的權利;

(7)依法享有的其他權利,雙方在本合同專用條款內約定。

三、委託代理報酬與收取

8、委託代理報酬

8.1 雙方按照本合同約定的招標代理業務範圍,在本合同專用條款內約定委託代理報酬的計算方法、金額、幣種、匯率和支付方式、時間。

8.2 受託人對所承接的招標代理業務需要出外考察的,其外出人員數量和費用,經委託人同意後,向委託人實報實銷。

8.3 在招標代理業務範圍內所發生的費用(如:評標會務費、評標專家的差旅費、勞務費、公證費等),由委託人與受託人在補充條款中約定。

9、委託代理報酬的收取

9.1 由委託人支付代理報酬的,在本合同簽訂後10日內,委託人應向受託人支付不少於全部代理報酬20%的代理預付款,具體額度(或比例)雙方在專用條款內約定。

由中標人支付代理報酬的,在中標人與委託人簽訂承包合同5日內,將本合同約定的全部委託代理報酬一次性支付給受託人。

9.2 受託人完成委託人委託的招標代理工作範圍以外的工作,為附加服務項目,應收取的報酬由雙方協商,簽訂補充協議。

9.3 委託人在本合同專用條款約定的支付時間內,未能如期支付代理預付費用,自應支付之日起,按同期銀行貸款利率,計算支付代理預付費用的利息。

9.4 委託人在本合同專用條款約定的支付時間內,未能如期支付代理報酬,除應承擔違約責任外,還應按同期銀行貸款利率,計算支付應付代理報酬的利息。

9.5 委託代理報酬應由委託人按本合同專用條款約定的支付方法和時間,直接向受託人支付;或受託人按照約定直接向中標人收取。

四、違約、索賠和爭議

10、違約

10.1 委託人違約。

當發生下列情況時:

(1)本合同通用條款第4.2-(3)款提到的委託人未按本合同專用條款的約定向委託人提供為保證招標工作順利完成的條件,致使招標工作無法進行;

(2)本合同通用條款第4.2-(6)款提到的委託人未按本合同專用條款的約定向受託人支付委託代理報酬;

(3)委託人不履行合同義務或不按合同約定履行義務的其他情況。

委託人承擔違約責任,賠償因其違約給受託人造成的經濟損失,雙方在本合同專用條款內約定委託人賠償受託人損失的計算方法或委託人應當支付違約金的數額或計算方法。

10.2 受託人違約。

當發生下列情況時:

(1)本合同通用條款第5.2-(2)款提到的受託人未按本合同專用條款的約定,向委託人提供為完成招標工作的諮詢服務;

(2)本合同通用條款第5.4款提到的受託人未按本合同專用條款的約定,接受了與本合同工程建設項目有關的投標諮詢業務;

(3)本合同通用條款第5.7款提到的受託人未按本合同專用條款的約定,泄露了與本合同工程相關的任何招標資料和情況;

(4)受託人不履行合同義務或不按合同約定履行義務的其他情況。

受託人承擔違約責任,賠償因其違約給委託人造成的經濟損失,雙方在本合同專用條款內約定受託人賠償委託人損失的計算方法或受託人應當支付違約金的數額或計算方法。

受託人承擔違約責任,賠償金額最高不應超過委託代理報酬的金額(扣除税金)。

10.3 第三方違約。

如果一方的違約被認定為是與第三方共同造成的,則應由合同雙方中有違約的一方先行向另一方承擔全部違約責任,再由承擔違約責任的一方向第三方追索。

11、索賠

11.1 當事人一方向另一方提出索賠時,要有正當的索賠理由,且有索賠事件發生時的有效證據。

11.2 委託人未能按合同約定履行自己的各項義務,或者發生應由委託人承擔責任的其他情況,給受託人造成損失,受託人可按下列程序以書面形式向委託人索賠:

(1)索賠事件發生後7天內,向委託人發出索賠報告及有關資料;

(2)委託人收到受託人的索賠報告及有關資料後,於7天內給予答覆,或要求受託人進一步補充索賠理由和證據;

(3)委託人在收到受託人送交的索賠報告和有關資料後7天內未予答覆,或未對受託人作進一步要求,視為該項索賠已經認可。

11.3 受託人未能按合同約定履行自己的各項義務,或者發生應由受託人承擔責任的其他情況,給委託人造成經濟損失,委託人可按11.2款確定的時限和程序向受託人提出索賠。

委託招標合同 篇5

委託保證人(以下稱甲方):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保證人(以下稱乙方):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鑑於甲方參加_________項目的投標,乙方接受甲方的委託,同意為甲方以保證方式向_________(以下簡稱“招標人”)提供投標擔保。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定義本合同所稱投標擔保是指乙方向招標人保證,當甲方未按照招標文件的規定履行投標人義務時,由乙方代為承擔保證責任的行為。

第二條 保證的範圍及保證金額2.1 乙方保證的範圍是甲方未按照招標文件的規定履行投標人義務,給招標人造成的實際損失。

乙方在甲方發生以下情形時承擔保證責任:

(1)在招標文件規定的投標有效期內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後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內未經招標人許可撤回投標文件。

(2)中標後因中標人原因未在招標文件規定的時間內與招標人簽訂《建設工程施工合同》。

(3)中標後不能按照招標文件的規定提供履約保證。

(4)招標文件規定的投標人應支付投標保證金的其他情形。

2.2 乙方保證的金額為人民幣_________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條 保證的方式及保證期間3.1 乙方保證的方式為:連帶責任保證。

3.2 乙方保證的期間為:自保函生效之日起至招標文件規定的投標有效期屆滿後______日,即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3.3 投標 有效期延長的,經乙方書面同意後,保函的保證期間做相應調整。

第四條 承擔保證責任的形式4.1 乙方根據招標人要求以下列方式之一承擔保證責任:

(1)代甲方支付投標保證金為人民幣______元。

(2)如果招標人選擇重新招標,乙方支付重新招標的費用,但支付金額不超過本合同

第二條約定的保證金額。

第五條 擔保費及支付方式5.1 擔保費率根據擔保額、擔保期限、風險等因素確定。

5.2 雙方確定的擔保費率為:______. 5.3 本合同生效後______日內,甲方一次性支付乙方擔保費共計人民幣___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___)。

第六條 反擔保甲方必須按照乙方的要求向乙方提供反擔保,由雙方另行簽訂反擔保合同。

第七條 乙方的追償權乙方按照本合同的約定承擔保證責任後,即有權要求甲方立即歸還乙方代償的全部款項及乙方實現債權的費用,甲方另外應支付乙方代償之日起企業銀行同期貸款利息、罰息,並按上述代償款項的______%一次性支付違約金。

第八條 雙方的其他權利義務8.1 乙方在甲乙雙方簽訂本合同,並收到甲方支付的擔保費之日起______日內,向招標人出具《投標保函》。

8.2 甲方如需變更名稱、經營範圍、註冊資金、註冊地、主要營業機構所在地、法定代表人或發生合併、分立、重組等重大經營舉措應提前三十日通知乙方;發生虧損、訴訟等事項應立即通知乙方。

第九條 爭議的解決本合同發生爭議或糾紛時,甲乙雙方當事人可以通過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通過第______款約定的方式解決:

9.1 向____________法院起訴;

9.2 向____________提起仲裁。(寫明仲裁機構名稱)

第十條 甲乙雙方約定的其它事項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第十一條 合同的生效、變更和解除11.1 本合同由甲乙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理人)簽字或加蓋公章後生效。

11.2 本合同生效後,任何有關本合同 的補充、修改、變更、解除等均需由甲乙雙方協商一致並訂立書面協議。

第十二條 附則本合同一式______份,甲乙雙方各執______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或授權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或授權代理人)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委託招標合同 篇6

委 託 人:濟南輕騎摩托車股份有限公司

代 理 人:

合同日期: 年 月

招標代理服務合同

甲方:濟南輕騎摩托車股份有限公司(委託人) 乙方:

甲乙雙方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在平等互利、友好協商的基礎上,就招標代理服務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總則

1. 雙方應認真貫徹執行國家的各項方針、政策,遵守相關法律、法規和條例。 2. 雙方應密切配合,分工協作,充分發揮各自的優勢,努力做好項目的招標工作。

第二條 代理範圍

1. 代理範圍:甲方委託的貨物、服務、工程招標項目 2. 項目地點:濟南輕騎摩托車股份有限公司

3. 招標代理服務的內容和規模:詳見《項目招標代理合同》。

第三條 甲方職責

1. 負責向乙方提供關於項目的立項批文及相關資料。提供具體的招標任務和計劃。 2. 負責組織、提供、編寫招標文件的技術部分(包括圖紙)。 3. 負責答覆和澄清投標人就招標文件技術部分提出的問題。

4. 參與開標。協助乙方負責向國家有關管理審批機構辦理招標審批手續。 5. 協助乙方和評標委員會評標。有權對投標人商務問題提出質疑。

6. 協助乙方和評標委員會編寫評標報告,在評標報告上蓋章確認。如需要,向主管部門彙報評標的技術情況,解答技術方面的問題。 7. 協助評標委員會和乙方確定評標結果。 8. 負責辦理其他應由甲方負責的事宜。

第四條 乙方職責

1. 組織本項目的招標工作,為甲方提供優質服務。

2. 負責編寫招標文件的商務部分,負責商務和技術標書的匯稿並報送國家有關管理審批機構(含網上)。

3. 如招標項目屬甲方所在地相關管理機構的審批範圍,乙方負責將整個招標文件及圖紙清單、有關項目的批覆文件報相應的管理審批機構。 4. 負責聯繫刊登招標公告,印刷招標文件、發售招標文件。

5. 負責答覆投標人就招標文件上商務部分所提出的問題。需要時,負責向投標人發送招標文件修改通知。

6. 負責接受投標人的投標及其投標保證金,組織並主持開標。開標後,負責將開標記錄發送給甲方。如招標項目屬甲方所在地相關管理機構的審批範圍,負責在開標後根據相關規定報相應的管理審批機構。

7. 負責完成網上招標流程,並根據規定通過隨機抽取的方式確定專家評標委會。 8. 與甲方聯合組織資格審查、評標工作,與甲方、評標委員會共同審定評標結果,聯合編寫資格審查報告及評標報告。評標報告經甲方同意簽字蓋章後,聯名報送有關行政主管部門審查,以最終確定中標人。 9. 在需要時,負責邀請投標人進行書面澄清。

10. 如招標項目屬甲方所在地相關管理機構的審批範圍,負責將整個評標報告報相應的管理審批機構。如需要,向管理審批機構彙報評標的商務情況,解答商務方面的問題。

11. 負責向中標人發送中標通知,同時將中標通知書也向甲方提交;向未中標的投標人退還投標保證金。

12. 如評標結果受到質疑,負責向主管部門做出解釋。 13. 辦理其他應由乙方負責的事宜。

第五條 招標代理費用及其他費用

1. 招標工作完成後十個工作日內,乙方按照雙方商定的收費標準向中標人收取中標服務費。

2. 招標公告費、招標文件(包括商務、技術)印刷裝訂費等費用由乙方從招標文件收入中列支;專家評審費、會議室租用費、食宿費、專家的路費等費用由乙方從服務費收入中列支。

3. 由甲方原因造成的二次招標費用由甲方承擔。 4. 乙方不向甲方收取其他任何費用。

5. 甲乙雙方任何一方如變更名稱、開户銀行,均應及時通知對方。

第六條 其他

1. 雙方均應認真履行本代理合同,由於任何一方過錯使合同不能履行、不能完全履行、遲延履行或履行不符合約定條件的,由過錯方承擔責任並賠償受損方的經濟損失。如屬雙方過錯,則根據各自的過錯大小,分別承擔相應的責任。 2. 雙方應及時相互通報委託代理合同執行中所發生的問題,磋商解決辦法,由於延誤造成的損失由責任方承擔。

3. 雙方有關執行本代理合同的重要往來聯繫應以正式的書面文件為準,緊急事項用電話聯繫時,事後需用書面確認。

4. 雙方同意,在執行本代理合同過程中所發生的一切爭議,應先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任何一方都應訴諸於甲方所在地相應級別的人民法院解決。任何一方不得單方面中止合同。

5. 對委託代理合同進行的任何修改和補充,均需經雙方代表協商一致同意並簽署書面補充協議。補充協議將作為代理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6. 本代理合同執行期內,如遇國家頒佈新的法律或法令與本合同相矛盾時,以國家法律規定為準。

7. 本代理合同未盡事宜,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及國家各部委有關行業管理的行政法規辦理。

8. 甲方享有該招標過程中的技術資料的著作權和使用權。乙方不得擅自將技術資料文件用作其他用途。

9. 乙方必須嚴格保守甲方資料和文件的祕密,未經甲方允許不得透露給第三人。 10. 甲方所在地有關管理機構對招標項目有相關規定的,甲乙雙方可另行簽訂委託協議,執行管理機構的相關規定。 第七條 委託代理合同生效

1. 本委託代理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後立即生效,有效期自年月日至 年 月 日止。

2. 本委託代理合同一式四份,雙方各持二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濟南輕騎摩托車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

法人或授權代表: 法人或授權代表: (簽字) (簽字)

金額單位:萬元

甲方:濟南輕騎摩托車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

法人或授權代表: 法人或授權代表: (簽字) (簽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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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0xx招投標買賣合同範本

委託招標合同 篇7

委託保證人(以下稱甲方):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保證人(以下稱乙方):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鑑於甲方參加_________項目的投標,乙方接受甲方的委託,同意為甲方以保證方式向_________(以下簡稱“招標人”)提供投標擔保。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定義

本合同所稱投標擔保是指乙方向招標人保證,當甲方未按照招標文件的規定履行投標人義務時,由乙方代為承擔保證責任的行為。

第二條 保證的範圍及保證金額

2.1 乙方保證的範圍是甲方未按照招標文件的規定履行投標人義務,給招標人造成的實際損失。

乙方在甲方發生以下情形時承擔保證責任:

(1)在招標文件規定的投標有效期內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後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內未經招標人許可撤回投標文件。

(2)中標後因中標人原因未在招標文件規定的時間內與招標人簽訂《建設工程施工合同》。

(3)中標後不能按照招標文件的規定提供履約保證。

(4)招標文件規定的投標人應支付投標保證金的其他情形。

2.2 乙方保證的金額為人民幣_________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條 保證的方式及保證期間

3.1 乙方保證的方式為:連帶責任保證。

3.2 乙方保證的期間為:自保函生效之日起至招標文件規定的投標有效期屆滿後______日,即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3.3 投標有效期延長的,經乙方書面同意後,保函的保證期間做相應調整。

第四條 承擔保證責任的形式

4.1 乙方根據招標人要求以下列方式之一承擔保證責任:

(1)代甲方支付投標保證金為人民幣______元。

(2)如果招標人選擇重新招標,乙方支付重新招標的費用,但支付金額不超過本合同第二條約定的保證金額。

第五條 擔保費及支付方式

5.1 擔保費率根據擔保額、擔保期限、風險等因素確定。

5.2 雙方確定的擔保費率為:______。

5.3 本合同生效後______日內,甲方一次性支付乙方擔保費共計人民幣___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___)。

第六條 反擔保

甲方必須按照乙方的要求向乙方提供反擔保,由雙方另行簽訂反擔保合同。

第七條 乙方的追償權

乙方按照本合同的約定承擔保證責任後,即有權要求甲方立即歸還乙方代償的全部款項及乙方實現債權的費用,甲方另外應支付乙方代償之日起企業銀行同期貸款利息、罰息,並按上述代償款項的______ %一次性支付違約金。

第八條 雙方的其他權利義務

8.1 乙方在甲乙雙方簽訂本合同,並收到甲方支付的擔保費之日起______日內,向招標人出具《投標保函》。

8.2 甲方如需變更名稱、經營範圍、註冊資金、註冊地、主要營業機構所在地、法定代表人或發生合併、分立、重組等重大經營舉措應提前三十日通知乙方;發生虧損、訴訟等事項應立即通知乙方。

甲方:乙方: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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