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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房屋產權出讓委託合同(精選3篇)

上海市房屋產權出讓委託合同(精選3篇)

上海市房屋產權出讓委託合同 篇1

委託人(以下簡稱甲方):________

上海市房屋產權出讓委託合同(精選3篇)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郵編:_________

電話:________傳真:_________

開户銀行帳號:_______

受託人(以下簡稱乙方):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郵編:________

電話:_________傳真:________

開户銀行帳號:_______

甲、乙雙方遵循自願、平等、公正、誠實信用的原則,協商一致,簽訂如下委託合同。

第一條委託事項

1、甲方委託乙方通過上海聯合產權交易所進行以下委託業務:

(1)特別委託業務(委託內容應當具體約定)。

(2)概括委託業務(委託內容應當具體載明)。

2、甲方委託的期限:

(1)委託標的名稱_________.

(2)委託的期限___________.

(3)委託轉讓標的的價格為人民幣(大寫)____萬元,最低不能少於人民幣(大寫)____萬元。

3、甲方委託的其他事項。

第二條提交的文件

甲方應向乙方提供相關材料,並如實填報有關表式內容。如為複印件,甲方應加蓋證明章。

第三條權利和義務

1、甲、乙雙方應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及《上海市產權交易管理辦法》的有關規定,自覺接受政府主管部門監管。

2、甲方承擔委託事項中涉及清產核資、審計、評估等相關費用。

3、甲方在上海聯合產權交易所掛牌期間或撤牌後____日內不得自行進行場外交易。

4、乙方接受甲方的委託,按照甲方的委託事項、要求和期限進行委託業務活動。

5、甲、乙雙方均具有對對方所提供的相關材料承擔保密的義務。未經對方同意,不得提供給第三方。

第四條佣金及其支付方式

1、佣金:

(1)特別委託業務的佣金,參照上海市人民政府有關主管部門制定的收費標準,經甲、乙雙方協商確定。

涉及代為辦理產權交易手續及相關業務的佣金,按照成交價格×相應差額計費率計算,如按標準計算低於___元的(單向收費),則按最低佣金____元收

(2)概括委託業務的佣金,按照上海市人民政府有關主管部門制定的收費標準(按總資產額或按淨資產額×相應差額計費率計算)。

2、甲、乙雙方約定,採取下列方式支付佣金:

(1)特別委託業務:甲方應在本委託合同簽訂後____日內先期支付人民幣(大寫)___元,作為預付費用;甲、乙雙方根據委託業務內容確定佣金,甲方應在產權交易合同簽訂後____日內付清餘款。

(2)概括委託業務:甲方應在本委託合同簽訂後____日內先期支付人民幣(大寫)____元,作為預付費用;甲、乙雙方根據受讓標的價格確定佣金,甲方應在產權交易合同簽訂後____日內付清餘款。

3、若交易不成或甲方在委託期限內要求解除委託的,甲方須向乙方支付因委託業務而發生的費用,共計人民幣(大寫)___元。

4、權證變更過程中所發生的費用由甲方承擔。

第五條違約責任

1、甲方如在上海聯合產權交易所掛牌期間或撤牌後____日內自行進行場外交易的,應當向乙方支付委託轉讓產權總價款_____的違約金。甲方如未按本委託合同的約定支付佣金的,每逾期____日,應按佣金總價款的___%,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2、乙方未經甲方同意,不按照甲方的委託事項、要求和期限進行委託業務活動,並由此而造成甲方損失的,乙方應當賠償損失。

3、甲、乙雙方若違反《上海市產權交易規則》、上海聯合產權交易所有關交易業務的規定和本委託合同約定的,違約方須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第六條合同的變更和解除

在本合同委託期限內,一方當事人如欲變更本合同條款,經對方當事人同意,可訂立補充合同。

在本合同委託期限內,一方當事人如欲終止委託關係,應向對方提交書面要求,經結清已發生的費用後即可解除。因解除合同給對方造成損失的,除不可歸責於當事人的事由外,應當賠償損失。

第七條爭議的解決方式

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若發生爭議,可協商解決;可向上海聯合產權交易所或上海市產權交易管理辦公室申請調解;可依法採取下列方式:

1、向上海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2、甲、乙雙方約定的其他方式。

第八條甲、乙雙方的承諾

甲方向乙方承諾,所提供的與轉讓產權相關的材料(包括原件、複印件)屬真實、完整。如有不實,將承擔由此帶來的一切經濟責任和法律責任。

乙方向甲方承諾,按照甲方的指示處理委託事務;需要甲方變更指示的,應當經甲方同意。

第九條其他

上述條款未盡事項的約定。

第十條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合同使用須知”和合同所必備的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本合同一式____份,甲、乙雙方各執_____份,並存上海聯合產權交易所一份。

附件:

委託人(甲方):____受託人(乙方):_____

(蓋章)(蓋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

經辦人(簽字):_________

簽約地點:______________

簽約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上海市房屋產權出讓委託合同 篇2

甲方:男,身份證號:

乙方: 男,身份證號:

地址:甕安縣白沙鄉高坪村大沙土村民組

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甲方將本人所屬坐落位於獅子山(原名:保管室背後)的南北向的左側第二層樓房約90平方米左右轉讓給乙方,該房土地證號:,建字第

一、轉讓方式:為長期性轉讓給乙方

二、該房的樓梯間,院壩空地屬雙方共同使用,使用期間共同維護、管理,該樓層的樓梯間一半所有權屬乙方所有。

三、該房如國家要規劃搬遷,賠償與甲方同等享有。

四、該房在建築造成各類債務及罰款由甲方負責,在辦理宅基地使用證、房屋產權證由甲方提供相關手續,費用由乙方自己負責。

五、轉讓金額為貳拾壹萬伍仟捌佰元整(¥:215800.00元)付款方式:首付籤合同之日由乙方付給甲方壹萬伍仟捌佰元整(15800.00元),第二次付款在20xx年4月12日前一次性付給甲方貳拾萬元整(¥:20xx00.00元)付款以憑據為證(注:公攤過路費伍佰元整已給甲方)。

六、該房收款人:簽定合同屬該户法定代表人,如今後

家人出現干擾,所有給乙方造成的損失,由甲方及後繼人權全負責。

七、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另行協商。

八、此合同經雙方簽字即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代表權人:

乙方:

在場人:

年 月 日

上海市房屋產權出讓委託合同 篇3

房屋產權按份共有協議書

甲方姓名:  性別:  住址:         身份證號碼:         電話:

乙方姓名:  性別:  住址:         身份證號碼:         電話:

丙方姓名:  性別:  住址:         身份證號碼:         電話:

丁方姓名:  性別:  住址:         身份證號碼:         電話:

四方房屋抵賬原因按份共有房屋一套,為維護友好的房屋產權共有關係順利履行,經友好協商,就房屋按份共有的相關事宜,依據《民法典》、《民法典》,訂立如下共有人協議,以便共同遵守。

一、房產出資情況和比例:

甲方出資¥         元,大寫:              ,佔比      %

乙方出資¥         元,大寫:              ,佔比      %

丙方出資¥         元,大寫:              ,佔比      %

丁方出資¥         元,大寫:              ,佔比      %

房屋按照四方出資比例按份共有房屋產權。

二、房屋產權情況:

房屋座落於開封市       小區  號樓  單元   室,購房合同面積     平米,附屬設施地下室?。現該處房產以甲的名義與開發商簽訂購房合同,甲方承認該處房產為四方按份共有,甲方只佔     %的產權,該處房產甲方以外的產權與甲方配偶無關(建議甲方配偶以見證人身份簽名)

共有房屋產權證件,由共有房屋產權人(姓名:___________)代為保管,保管人不得私自將共有房屋進行抵押、轉讓等損害另一方產權人利益的事情。

四、辦理房屋產權全部税費由四方按比例承擔並及時繳納。全部税費包括但不限於購房及按揭貸款、產權登記所支出的公證費、保險費、房產交易税費、產權登記税費、工本費、維修基金、物業管理費、水電煤有線電視開通或入户費、中介費等。

五、房產交付後,如一方申請居住應承擔房屋的水費、電費、煤氣、物業費等居住所產生的全部費用,並按照周邊房租價格向其他三方繳納房租,裝修費可協商解決。

六、對外出租或共同經營,需要裝修或改造,應由四方共同出資。房屋出租租金由四方按產權比例分配。因本房產的市場增值部分,屬於四方共同享有。因不可抗力或政府政策原因,導致的房產滅失、被徵收等情形出現,風險有四方共擔,所得補償按出資比例分配。

七、房屋處分。共有產權房屋未經共有產權人四方同意並簽字(所有共有人一致同意並簽字 ) ,任何一方及第三人不得擅自將共有產權房屋出租、轉讓或私自無償讓第三人居住、使用,不得為自己或第三人提供抵押擔保及作為實物出資。任何人在沒有經過共有人一致同意並簽字的情況下出租、轉讓或私自無償讓第三人居住、使用,為自己或第三人提供抵押擔保及作為實物出資的行為無效,由此給共有人造成的損失,應當由無權處分權人進行賠償。任何一方不得因個人的債務導致共有房產的所有權、使用權受到影響,否則,應賠償所產生的損失。

八、共有產權房屋轉讓,須經房屋共有產權人四方同意,並共同簽字後,方可處置,因房屋產權變更所有費用按出資比例分擔,所得房款按出資比例分配。   房屋共有人在同等條件下擁有優先購買權,如經協商,房屋共有產權人一方全資收購此房產,應按照收購時間的市場評估價格出資購買,其他各方有義務共同辦理轉讓等相關手續。

九、違約責任。一方違約造成守約方損失,守約方為維權而支出的所有費用(包含但不限於訴訟費用、律師費、保險費、差旅費等)均由違約方方承擔。

十、爭議的處理。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由四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由原告或被告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轄。

十一、本協議一式四份,各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協議自四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房屋產權共有人簽字並附身份證複印件:

甲方(簽名或蓋章)

乙方(簽名或蓋章)

丙方(簽名或蓋章)

丁方(簽名或蓋章)

見證人: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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