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投資合同模板彙總(通用19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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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投資合同模板彙總 篇1
甲方: (個人身份證號碼: )
乙方: 投資諮詢有限公司
經雙方友好協商,就投資理財的具體事宜,規定如下:
第一條:投資理財説明
在乙方對甲方資金承諾保本的前提條件下,乙方將甲方的全權委託資金在期貨市場投資運作,所得收益按約定比例進行分配的一種理財服務。
1.投資標的:國內期貨品種。
2.特 徵:風險有限,收益無限。
3.投資條件:投資者為企業與個人,投資金額大於 10 萬元人民幣。
4.帳户封閉期: 壹 年。
第二條:雙方的權利與義務
(一)甲方
1.取得投資收益。
2.不承擔帳户虧損。
3.瞭解乙方管理帳户的狀況。
4.甲方的操作建議僅為參考。
5.考察帳户交易狀況,制止違規行為;但不得在交易時間內打開交易帳户,以免影響乙方的操盤。
6.在合作期內,甲方帳户的資金不得出金。否則,造成的違約責任由甲方承擔。
7.因甲方違約造成的風險,由甲方承擔。
8.本合同規定的其他權利與義務。
(二)乙方
1.秉承專業、敬業的原則,運用帳户資金進行投資運作。
2.瞭解帳户資金(出入金)的變動情況。
3.定期向甲方提供帳户的月報表。
4.接受甲方的監督。
5.按照規定取得績效收益。
6.承擔帳户虧損的風險。
7.本合同規定的其他權利與義務。
第三條:合同具體執行規定
(一)甲方於200 年 月 日在 期貨經紀有限公司開設投資帳户,帳號為 ,交易保證金為 元(人民幣),現委託於乙方投資運作。
(二)委託期限 年,自200 年 月 日起至200 年 月 日止。
(三)委託期內,交易產生的風險,全部由乙方承擔。
(四)結算期:半年或壹年。
(五)帳户結算:
1.帳户盈虧=期末總金額(期末餘額+期末市值)-期初總金額(期初餘額+期初市值+/-出入金)。
2.帳户收益率=帳户盈虧/投資總額*100%。
3.投資總額為期初交易保證金金額。
(六)帳户收益分配:
1.甲方不承擔投資風險。
2.當該帳户在結算期結束後有盈利,盈利的部分由甲乙雙方按照4:6的比例分配。
(七)乙方違法行為導致投資損失的,乙方應當賠償甲方的經濟損失並追究責任;如果甲方沒有履行合同,由此造成投資損失,甲方應當承擔相應的責任。
第四條:違約責任
按照《合同法》的相應條款處理。
第五條:合同的生效期
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
第六條:合同的變更、補充及終止
1.經雙方協商一致,可對本合同條款進行修訂、更改或補充,以書面合同為準。
2.合同規定的委託期滿,本合同自然終止,雙方如欲續訂合同,須於期滿前壹個月向對方提出書面意見;如果一方想提前終止本合同,需提前5天通知對方。
第七條:其他約定
1.本合同執行期間,如遇不可抗拒的原因,造成經濟損失的,雙方應該協議處理,不能達成協議的按照《合同法》的相應條款處理。投資理財協議由本站提供!
2.本合同在南京簽定,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3.雙方如對合同發生爭議,協商不成的,可提請地方仲裁委員會調解,或由地方法院裁決。
甲方(簽字/蓋章): 乙方(簽字/蓋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擔保編號:_________
擔保權人:_________
多邊投資擔保機構:_________
鑑於:_________(甲)擔保權人擬投資於_________(“項目企業”的名稱和主要業務地);_________(乙)作為這一投資安排的一部分,擔保權人於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業已與_________(東道國)政府締結了_________(擔保協議的名稱),其核準副本業已提供給多邊機構;_________(丙)擔保權人業已向多邊機構申請擔保與這一投資及其擔保協議有關的某種非商業風險;以及_________(丁)多邊機構,經東道國政府的同意,業已同意按以下所規定的條件,提供該擔保;有鑑於此,有關各方協議如下:
第1條通則
有關各方特此認為多邊機構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擔保產權投資通則(下稱“通則”)的一切條款是本合同的組成部分,並且有同樣效力,如同它們完全規定於合同之中,(須經本附表a的修改)。這裏所用字母開始大寫的術語定義於通則之中。
第2條擔保投資
擔保投資應是擔保權人由於_________(支付或其他出資取得這些股份)所取得的項目企業_________(普通)股份;但這一股份數必須調整,以反映股份分股、股票股利或類似指標和根據以下第6條所規定的備用擔保納入本合同擔保的附加股份。
第3條擔保
在與本合同條款保持一致的情況之下,並考慮到根據第7條所支付的保險費,多邊機構同意賠償擔保權人在擔保期限由於下列任何風險發生的直接結果所承受的有關擔保投資或其收入任何損失額的_________%(“擔保百分比”):
(1)轉移限制;
(2)徵用;
(3)違約;或
(4)戰爭和內亂。
第4條擔保期限
擔保期限應開始於代表多邊機構簽署本合同(“合同日期”),結束於_________或根據通則第七章終止本合同的任何一個較早的日期。
第5條擔保貨幣
多邊機構和擔保權人根據本合同的一切支付,都應用_________(“擔保貨幣”)進行。
第6條擔保額和備用擔保額
在任何情況之下,根據本合同的任何和全部賠償總額都不得超過_________(“擔保額”),除非根據通則第29條,經擔保權人請求,在不超過_________(“備用擔保額”)的數額的條件下,這一數額才得以增加,並且,在通過第30條所規定的情況下應予減少。
第7條保險費
在擔保期限,擔保權人應向多邊機構以擔保額的_________%加上備用擔保額的_________%的比例,支付年度保險費。
第一年度的保險費應是_________(數額),並應在合同日期支付。以後的年度保險費應在合同日期週年或在此之前支付,並且,應根據這類保險費日期生效的擔保額和備用擔保額計算。
第8條會計原則
就本合同而言,項目企業的財務報表或有關項目企業的財務報表應根據_________(國名)所公認的會計原則編制。
第9條違約期限
就違約擔保而言,通則第9條(b)款所指定的期限應是擔保權人就不執行或違約求償提起司法或仲裁程序之後的_________年。
第10條擔保確定性申請表的保證
擔保權人理解,多邊機構締結本合同的依據是作為附表b附於本合同之後的擔保確定性申請表中的信息和陳述。
擔保權人表示並保證,在其簽署本合同之日,這類信息和陳述在所有重要方面都是準確的和完全的;但是,這一保證不得擴展到有關預測和估計的錯誤,如果:
(1)在上述日期,擔保權人或項目企業都不知道這類錯誤,或者,即使他們十分謹慎行事,也不可能知道這類錯誤;並且
(2)當擔保權人或項目企業知道這一錯誤時,擔保權人迅速向多邊機構通報。
第11條仲裁
在與通則第3.1節所規定的限制相一致的情況之下,有關各方之間產生於本合同或有關本合同的任何爭端都應根據通則第3條所指定的仲裁規則仲裁解決,仲裁程序應在_________(城市和國家)進行。
第12條地址
下列地址應是為通則第6條的目的而規定的:擔保權人:_________,多邊機構:_________。
第13條生效
本合同應在合同日期生效。
有關各方,通過其正式授權的代表,以其各自的名字,簽署本合同,以資證明。
擔保權人(蓋章):_________多邊機構(蓋章):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簽訂地點:_________
甲方:
聯繫電話:
聯繫地址:
乙方:
聯繫電話:
聯繫地址:
外匯(黃金、原油、指數、期貨、股票等)投資是一種高收益同時又是高風險型金融投資,甲乙雙方本着互惠互利、誠實守信和互相信任的原則制定並遵守本合同:
一。出資及開户
1.甲方出資$_________ 人民幣 ,必須在乙方指定的平台開立如下外匯(黃金、原油、指數、期貨、股票)交易帳户,
帳户信息:
交易平台帳户人姓名 :
交易平台帳户人用户名:
交易平台帳户人密碼 :
交易平台服務商 :遼寧皇亞貴金屬交易有限公司
交易平台貨幣名稱 :人民幣
交易平台初始資金 $_____________
雙方合作交易期限_______________ 月
2.甲方委託乙方對本帳户管理,乙方負責以上帳户的全權管理,但沒有資金調撥權。只有甲方擁有資金調撥權,即只有帳户擁有人的甲方才可以申請提取資金。甲方在合同執行期間可以隨時查詢帳户執行及收益情況,隨時監控帳户,但不得在沒有得到乙方同意下私自操作帳户進行交易,不得對乙方交易行為提出異議或產生任何其他方式的干擾,否則視為甲方單方面違約,乙方有權立即終止本合同,且帶來之本金虧損或利潤縮水完全由甲方自負。
3.甲方出金的國內指定開户銀行________
帳户姓名____
帳號________
二。風險控制
1 在交易期限結束時,乙方所有管理帳户損失由乙方承擔,(包含合同中所承諾的甲方固定收益)
2 在交易期限內,若出現甲方單方面提前停止委託或者甲方在本合同執行期間私自出金、私自更改帳户登陸密碼等單方面違約,則本合同必須終止。且在本合同終止後,自上次盈利結算後的再交易盈利超出本合同規定部分歸乙方所有,若出現本金虧損,不論本金虧損比例是多少,乙方均不承擔任何責任。
3 若出現乙方單方面違約,則本合同必須終止。在本合同終止後甲方可不再進行對自上次盈利結算分成後的再交易利潤分配,若自上次盈利結算分成後的帳户本金出現虧損,不論虧損比例是多少,由乙方承擔出現的全部虧損。
三。操作理念
乙方代表甲方進行金融投資操作,目標是在控制好風險的提前下儘量讓資產增值。乙方的投資理念是追求安全的的利潤,所以對帳户的資金管理很謹慎,操盤的原則是風險控制管理第一,以追求長期的穩定獲利為操盤目標,通過複利發揮資金增長的威力;帶領客户,通過交易賺得市場錢,是乙方的宗旨。
四。利潤與風險
1 贏利超過帳户初始資金的________ ,超出部分歸乙方所有。
2. 甲方未達到合同中的.固定收益,由乙方全部承擔。
3 交易盈利額達到合同規定時,由乙方以電話等各種可能的方式通知甲方向交易平台申請辦理所盈利潤的出金事宜。
4 甲方在得到乙方通知後,必須立即向交易平台申請辦理出金手續,並在得到平台出金後應立即把盈利分成之款項按合同的規定打到乙方指定的銀行賬户;如自乙方通知之日起 3 天內甲方沒有及時匯款給乙方之所得利潤,則視為甲方單方面違約,乙方有權終止本合同,並對逾期之所應得利潤按照每日千分之 5 收取滯納金。
5 每次平台出金後,都會在交易平台立即自動顯示出金記錄,甲乙雙方都可以在出金後立即登陸平台查詢。
6 本合同到期終止時進行最後一次盈利結算。
7 賬户交易期間,平台產生的佣金,一律歸乙方所有,乙方不給甲方任何返傭。
五、本合同生效期間,如發生戰爭、地震、自然災害、災難性網絡中斷等重大突發事件和法律規定以外不可抗事件,本委託合同自動解除,甲、乙雙方均不承擔相應的經濟損失和法律責任。
六 執行及終止:
1 在簽署本合同前,甲方應詳細閲讀並充分理解本合同各條款的內容;一經簽字,則認為簽字方已經認定此合同之效力。
2 本合同一式兩份,請簽約雙方各自妥善保存。
3 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至合同終止日止的期限內有效,合同期滿後如需繼續合作,經雙方協商再行續簽。
4 注:本合同中“月”以22個交易日為基準,本合同執行日以全額入金日為準。
甲方:
日期:
乙方:
日期:
關於投資合同模板彙總 篇2
甲方:
乙方:
甲方由於資金、技術等原因,需向外引資,乙方願向該廠投資,雙方合資經營該廠。經過充分協商,雙方達成如下協議:
一、企業名稱:
二、經營方式:合資經營
1、資金:企業中原屬甲方的固定資產(價值800萬元)計作甲方的出資,甲方按出資比例在企業中享有受益權、選擇管理人員權、重大決策權等各項權利,承擔各項義務。
乙方向甲方投資流動資金500萬元,計作乙方的出資,乙方按出資比例在企業中享有受益權、選擇管理人員權、重大決策權等各項權利,承擔各項義務。
合資期間,如需增加投資,由雙方協商解決,並相應地調整雙方的出資比例。
2、人員:管理人員由按相互監督、相互制約、相互配合的原則由雙方協商聘用、安排;技術人員由乙方聘用、安排,生產中技術問題由乙方負責解決;其他人員由甲方負責聘用、安排。
三、合資經營期限:十年,自xx年4月1日起至20xx年3月31日止。
四、利潤分配:
甲、乙雙方按800:500的出資比例,對企業的利潤按比例進行分配。雙方因出資額變化而導致出資比例調整的,按調整後的比例進行分配。
上述分配,在每年的12月31日前進行。
五、雙方權利、義務:
1、甲方有義務保證企業證照齊全,負責協調企業與周邊村民、村委及相關單位的關係。
2、乙方有義務保證企業技術人員到位且稱職,確保企業的技術工藝不落後。
3、合資期間,甲、乙雙方均不得隨意撤回投資。
六、合資期間,雙方的出資權不得向外人轉讓。如確需轉讓時,應徵得另一方同意,並優先另一方購買。
七、債權債務:xx年4月1日前,企業的債權債務由甲方負責清理、承擔;xx年4月1日後,企業的債權債務由雙方按比例清理、承擔。如因甲方未及時清理合資前債務而致使債權人起訴企業或通過其它方式索要債務的,企業承擔後,甲方應向企業補齊。不足部分,乙方有權向甲方索要。
八、合資到期:合資期滿後,雙方可續簽合同,繼續合資經營該企業。
如有一方不同意繼續合資或達不成新的合資協議的,雙方合資合同終止。企業的固定資產歸甲方所有,甲方支付退還乙方投資款500萬元。
九、雙方應嚴格履行本協議,如一方違約,應向對方賠償因違約而造成的損失。
十、本協議未盡事宜,雙方另行協商解決。
十一、本協議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十二、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乙方: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二oo 年月日
甲方:
乙方
雙方在自願的基礎上,經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一:由甲方出資金乙方負責技術投資和資金管理,甲方按照乙方的要求取出贏利資金,按照協議所籤的收益比例分配,立即給予乙方,不得故意拖延時間。
二:乙方為了避免在操盤中,由於甲方隨意打開帳户,給乙方操盤帶來影響,所以乙方要求獨立掌握操盤密碼的權力,甲乙雙方都不得將帳户和密碼,告訴第三人,如果誰泄露,造成的損失,由誰自己個人承擔.
三:具體合作模式分5種風險模式
1甲乙雙方各負責投資本金風險50%,利潤甲方分70%,乙方分30%
2甲承擔本金60%風險,贏利後甲方分80%乙方分20%
3甲方負責本金70%風險,分贏利的85%乙方分15%
4由甲方個人承擔風險100%贏利後乙方分贏利的5%,乙方將甲方的風險控制在x30%左右,如果虧損達到30%乙方必須告知甲方,獲得甲方許可再投資
5客户零風險,年收益為固定收益10%
四: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雙方簽字後生效,甲乙雙方都可以隨時要求對方終止本協議
甲方身份證號
乙方身份證號
甲方簽字:乙方簽字:
20xx年x月x日 20xx年x月x日
關於投資合同模板彙總 篇3
甲方:
(個人身份證號碼):
乙方:
第一條:
在乙方對甲方資金承諾保本的前提條件下,乙方將甲方的全權委託資金由乙方投資運作,收益或者風險均由乙方承擔
1.特 徵:無風險
2.投資條件:投資者為企業或個人,投資金額為_______人民幣。大寫_______人民幣
4. 帳户封閉期:_______。
第二條:雙方的權利與義務
(一)甲方
1. 不承擔帳户任何虧損,始終保持投資的初始資金為準
2.自協議生效之日起至合同到期之日止,甲方不得要求出金。
3. 需要配合乙方開通交易平台,乙方會提前一週通知甲方。
4. 本協議規定的其他權利與義務
(二)乙方
1. 秉承專業、敬業的原則,投資資金合法合理的進行資金投資運作。
2. 必須在國家商務部,發改委批准的平台市場進行本金保底投資
3. 為防止乙方在協議未到期前劃轉資金,造成不必要的損失,甲方有權對乙方資金封存期
內,賬號等做保密保管措施,封存期後如客户不再續簽,可自行修改賬户密碼即可
4..本協議規定的其他權利與義務。
第三條:協議具體執行規定
(一)甲方於____年__ 月__ 日,帳號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交易本金為___________________ 元(人民幣),全權委託乙方投資運作。
(二)委託期限__ 年,自___年___ 月__ 日起至___年__月__日止。
(三)如果賬户出現盈利情況,則按照本金的2%返給甲方,如不足兩個點由乙方補齊;如果賬户出現虧損,虧損部分由乙方補齊,並且每月支付給甲方本金的2%的費用
(四)帳户結算方式:
1.帳户盈虧=期末總金額-初始交易本金元(人民幣)
(1)如賬户盈虧為負,則説明賬户在委託期間是虧損的,由乙方承擔所有虧損。並以現金或者銀行轉賬的方式在五個工作日內支付給甲方。
(2)如賬户盈虧為正,則説明賬户在委託期間是盈利的,在此情況下甲方取得投資初始資金_______萬元整及月______%的分紅收益後,賬户上其餘剩餘浮動盈利均歸乙方所有。甲方應在五個工作日內以現金或者銀行轉賬的方式支付給乙方。
(五)收益支付方式:
協議到期後,乙方給甲方支付一共______________元(人民幣),甲方:月結分紅(每月按照本金比例支付)
(1)乙方每月於____號把收益分紅(2個點)現金方式支付給甲方,如賬户有盈利直接從盈利部分扣出來
(六)風險及其對應責任:
1. 甲方不承擔任何投資風險。(由於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規章、政策的改變、緊急措施的出台而導致甲方蒙受損失或協議終止的,乙方不承擔責任。由於地震,海嘯,雪災等不可抗力因素或乙方無過錯且無法防止的外因而導致的交易中斷、延誤等風險及損失,乙方不承擔責任,但應在條件允許的情況下采取必要的補救措施,以減少損失)。
2. 由於乙方違法行為導致投資損失的,乙方應當賠償甲方的經濟損失並追究責任;由於甲方沒有履行協議(中途出金未完成封閉時間),由此造成投資損失,甲方應當承擔相應的責任及損失。
第四條:違約責任
1.自協議生效日起,甲方不得提前提出撤資要求,否則所引起的虧損全部由甲方承擔。並且乙方有權利拒絕支付甲方2個點的分紅投資收益。
2.自協議生效日起,乙方不得單方面提出終止協議,否則乙方將支付甲方協議時效雙倍固定利率作為補償。
3.協議到期後,若賬户上有盈利,甲方要以現金或者銀行轉賬方式支付給乙方,如果不支付,乙方有權利追究甲方相應的法律責任。若賬户上出現虧損,乙方應該以現金或者銀行轉賬方式支付給甲方,如不支付,甲方有權利追究乙方相應的法律責任。
第五條:協議的生效期 本協議自甲方資金到賬之日起生效。
第六條:協議的變更、補充及終止
1.經雙方協商一致,可對本協議條款進行修訂、更改或補充,以書面協議為準。
2.協議規定的委託期滿,協議同自然終止,雙方如欲續訂合同,須於期滿前壹個月向對方提出書面意見。
第七條:其他約定
1..2.雙方如對協議發生爭議,協商不成的,可提請地方仲裁委員會調解,或由地方法院裁決。
甲方(簽字/蓋章): 乙方(簽字/蓋章):
年月日
關於投資合同模板彙總 篇4
甲方:XX公司
乙方:________ 先生(或女士,下同)
上海永達證券投資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甲方")與{客户名}(以下簡稱"乙方")經過友好協商,在相互信任、相互尊重和互惠互利的原則基礎上,雙方達成以下合作協議:
一、甲乙雙方在符合雙方共同利益的前提下,就股票推薦業務合作等問題,自願結成戰略合作伙伴關係,乙方向甲方交納_____元資金,甲方協助乙方在_____個交易日內總獲利達到____%利潤。
二、甲方為乙方提供薦股機密,乙方應嚴格做到保密甲方提供的所有薦股資料,不得因己方原因泄露甲方薦股資料而使甲方商業利益、信譽受到損害。
三、乙方在接受甲方提供的薦股機會時,應嚴格按照甲方提供的具體介入、拋出股票時間價格實施,確實因乙方原因造成損失後果自負!甲方不做任何賠償。
四、甲方為乙方提供的介入、拋出股票時間價格必須提前三十分鐘以上通知乙方。
五、違約責任:
1、合作雙方在業務實施過程中,如因己方原因造成合作方利益受到損失的,受損方除可立即單方面解除合作關係外,還可提出_____萬元的經濟賠償要求。
2、如因甲方沒有協助乙方達到利潤要求造成乙方損失應退還所有會員費用,同時賠償乙方損失(賠償事宜如下: 100萬以下(含100萬資金量)做全額賠償, 100 萬元以上資金賠償90%. 按交易明細清單上的數額為準) 。
六、爭議處理:如發生爭議,雙方應積極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受損方可向上海市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處理。
七、本協議到期後,雙方認可不再延長,可自然終止。
八、本協議在執行過程中,雙方認為需要補充、變更的,可訂立補充協議。補充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補充協議與本協議不一致的,以補充協議為準。
九、本協議經雙方蓋章後生效。本協議一式貳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XX公司 乙方:
簽字:(蓋章) 簽字:
簽署日期: ___年 ___月___ 日 簽署日期:___年___月___日
關於投資合同模板彙總 篇5
擔保權人:_________
擔保機構:_________
鑑於:_________(甲)擔保權人擬投資於_________(“項目企業”的名稱和主要業務地);_________(乙)作為這一投資安排的一部分,擔保權人於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業已與_________(東道國)政府締結了_________(擔保協議的名稱),其核準副本業已提供給多邊機構;_________(丙)擔保權人業已向多邊機構申請擔保與這一投資及其擔保協議有關的某種非商業風險;以及_________(丁)多邊機構,經東道國政府的同意,業已同意按以下所規定的條件,提供該擔保;有鑑於此,有關各方協議如下:
第1條通則
有關各方特此認為多邊機構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擔保產權投資通則(下稱“通則”)的一切條款是本合同的組成部分,並且有同樣效力,如同它們完全規定於合同之中,(須經本附表a的修改)這裏所用母開始大寫的術語定義於通則之中。
第2條擔保投資
擔保投資應是擔保權人由於_________(支付或其他出資取得這些股份)所取得的項目企業_________(普通)股份;但這一股份數必須調整,以反映股份分股、股票股利或類似指標和根據以下第6條所規定的備用擔保納入本合同擔保的附加股份。
第3條擔保
在與本合同條款保持一致的情況之下,並考慮到根據第7條所支付的保險費,多邊機構同意賠償擔保權人在擔保期限由於下列任何風險發生的直接結果所承受的有關擔保投資或其收入任何損失額的_________%(“擔保百分比”)
(1)轉移限制;
(2)徵用;
(3)違約;或
(4)戰爭和內亂。
第4條擔保期限
擔保期限應開始於代表多邊機構簽署本合同(“合同日期”),結束於_________或根據通則第七章終止本合同的任何一個較早的日期。
第5條擔保貨幣
多邊機構和擔保權人根據本合同的一切支付,都應用_________(“擔保貨幣”)進行。
第6條擔保額和備用擔保額
在任何情況之下,根據本合同的任何和全部賠償總額都不得超過_________(“擔保額”),除非根據通則第29條,經擔保權人請求,在不超過_________(“備用擔保額”)的數額的條件下,這一數額才得以增加,並且,在通過第30條所規定的情況下應予減少。
第7條保險費
在擔保期限,擔保權人應向多邊機構以擔保額的_________%加上備用擔保額的_________%的比例,支付年度保險費。
第一年度的保險費應是_________(數額),並應在合同日期支付。以後的年度保險費應在合同日期週年或在此之前支付,並且,應根據這類保險費日期生效的擔保額和備用擔保額計算。
第8條會計原則
就本合同而言,項目企業的財務報表或有關項目企業的財務報表應根據_________(國名)所公認的會計原則編制。
第9條違約期限
就違約擔保而言,通則第9條(b)款所指定的期限應是擔保權人就不執行或違約求償提起司法或仲裁程序之後的_________年。
第10條擔保確定性申請表的保證
擔保權人理解,多邊機構締結本合同的依據是作為附表b附於本合同之後的擔保確定性申請表中的信息和陳述。
擔保權人表示並保證,在其簽署本合同之日,這類信息和陳述在所有重要方面都是準確的和完全的;但是,這一保證不得擴展到有關預測和估計的錯誤,如果:
(1)在上述日期,擔保權人或項目企業都不知道這類錯誤,或者,即使他們十分謹慎行事,也不可能知道這類錯誤;並且
(2)當擔保權人或項目企業知道這一錯誤時,擔保權人迅速向多邊機構通報。
第11條仲裁
在與通則第3。1節所規定的限制相一致的情況之下,有關各方之間產生於本合同或有關本合同的任何爭端都應根據通則第3條所指定的仲裁規則仲裁解決,仲裁程序應在_________(城市和國家)進行。
第12條地址
下列地址應是為通則第6條的目的而規定的:擔保權人:_________,多邊機構:_________。
第13條生效
本合同應在合同日期生效。
有關各方,通過其正式授權的代表,以其各自的名,簽署本合同,以資證明。
擔保權人(蓋章)_________多邊機構(蓋章)_________
代表人(籤)_________代表人(籤)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簽訂地點:_________
關於投資合同模板彙總 篇6
關於合同約定匯率的外幣投資的會計處理,《企業會計制度》的規定是“按合同約定的匯率摺合”,這與新《企業會計準則》中“採用交易日的即期匯率”相關規定是不同的。現階段,我國絕多數外商投資企業仍執行《企業會計制度》,只有極少數的外商投資已開始執行新《企業會計準則》,內資企業除上市公司外,多數企業也在繼續執行《企業會計制度》,鑑於我國目前人民幣匯率繼續面臨升值壓力、按合同約定匯率的不合理性和工商行政管理部門關於外商投資註冊資金的相關規定等我國實際情況,建議及時停止執行《企業會計制度》中外幣投資“按合同約定的匯率摺合”的相關規定,外幣投資統一按《企業會計準則》規定“採用交易日的即期匯率”進行會計處理。
一、合同約定匯率的外幣投資相關規定比較
(一)《企業會計制度》和《企業會計準則》對合同約定匯率兩種不同的處理規定按《企業會計制度》中關於“實收資本(或股本)”的規定,“外商投資企業的投資者投入的外幣,合同約定匯率的,按合同約定的匯率的摺合,企業應按收到外幣當日的匯率摺合的人民幣金額,借記銀行存款等科目,按合同約定匯率摺合的人民幣金額,貸記實收資本或股本,按其差額借記或貸記資本公積—外幣資本折算差額科目”;而按《企業會計準則第19號一外幣折算》中“外幣交易的會汁處理”規定,“外幣交易應當在初始確定時,採用交易目的即期匯率將外匯金額折算為記賬本外幣金額;也可以採用按照系統合理的方法確定的'、與交易發生日即期匯率近似的匯率折算。”也就是説,包括外幣投入資本在內,包括貨幣性項目及非貨幣性項目,均應按照交易日的“即期匯率折算”。
很顯然,外匯投資採用的上述兩種不同的處理方法,“實收資本(或股本)和“資本公積”的結果會不同,其對會計報表影響也會不同。
(二)對合同約定匯率兩種不同規定會計處理比較
[例]某企業接受一投資者投入外幣資本10000萬美元,投資合同約定匯率為1:6.80,而在合同簽訂後實際收到投資款當日的匯率為1:6.50,按《企業會計準則》“採用交易日的即期匯率”作如下會計分錄:(單位:萬元)
借:銀行存款——美元_65000
貸:實收資本_65000
如果按《企業會計制度》“按合同約定的匯率的摺合”,而應作如下會計分錄:
借:銀行存款——美元户_65000
資本公積——外幣資本折算差額_3000
貸:實收資本_68000
按《企業會計制度》規定與按《企業會計準則》規定相比,實收資本多3000萬元人民幣,同時減少了資本公積3000萬元人民幣。
假如上述投資在實際收到投資款當日的匯率為1:7.00,則按《企業會計準則》規定,會計分錄為:
借:銀行存款——美元户_70000
貸:實收資本_70000
按《企業會計制度》規定,會計分錄為:
借:銀行存款——美元户_70000
貸:實收資本_68000
資本公積——外幣資本折算差額_20xx
結果是按《企業會計制度》規定與按《企業會計準則》規定相比,實收資本少20xx萬元人民幣,同時又增加了資本公積20xx萬元人民幣。
通過以上對比可以看出,按《企業會計制度》中“按合同約定的匯率的摺合”規定,實際收到投資的匯率低於合同匯率時即在人民幣升值時,會增加實收資本,減少資本公積;相反在實際收到投資的匯率高於合同匯率時即在人民幣貶值時,會減少實收資本,增加資本公積。
二、合同約定匯率核算外幣投資存在的問題
不符合歷史成本原則歷史成本又叫實際成本,按這項會計的基本原則。“實收資本或股本”本應在實際收到投資時按“即期匯率折算”;外幣投資時,投資各方事先協商後先簽訂投資合同,然後按合同約定內容履行投資義務,一次或分數次完成實際投資,有時最後一期的投資時間與簽訂合同時間間隔較長,匯率變化較大,按事先簽訂投資合同時的約定匯率折算實收資本或股本,違背了歷史成本原則。
關於投資合同模板彙總 篇7
甲方:
乙方: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等法律法規,本着互利互惠、共同發展的原則,經充分協商,就乙方在甲方境內建設 項目事宜達成如下協議,供雙方共同遵守。
一、項目經營範圍為,總投資 萬元,分期投入,首期投資不低於 萬元,年產值約元人民幣。
二、甲方通過協議方式向乙方出讓位於中國—東盟經濟園區工業園內的工業用地 畝,出讓價格萬元/畝,具體位置見項目用地紅線圖和土地出讓合同書。
三、本合同簽訂後,乙方必須於 年 月 日前支付土地款的 %即萬元人民幣;餘額 萬元人民幣分 期支付,第一期於投產後半年內支付 %即萬元人民幣,第二期土地款即萬元人民幣於投產後年內付清。
四、按照甲方經濟發展的要求和乙方項目推進的可能性,本項目應於 ______年月前竣工投產。
五、甲方保證建設用地符合甲方的總體規劃,並保證周邊沒有土地糾紛,有良好的社會治安環境,並積極為乙方提供項目建設的一切便利條件。
六、甲方將本項目作為對外招商引資項目看待,項目報批及建設所需要的手續由甲方指派管委會的相關部門和專人辦理,乙方負責提供所需的資料文件及費用。
七、甲方承諾乙方享受國家規定的沿海開放城市和西部大開發的税費優惠政策及其他與本項目相關的税費政策。
八、甲方負責將水、電接至乙方廠區紅線圖邊。
九、甲方承諾積極協助乙方為本項目申請高新技術企業認證。
十、甲方承諾積極向乙方推薦客户,協助拓展社會資源和公共關係。
十一、甲方承諾積極協助、配合乙方辦理土地使用權證工作。
十二、甲方在本合同簽訂後個工作日內作出該項目用地紅線圖,乙方拿到紅線圖須交納10萬元履約保證金,待項目開工建設日後甲方退還該履約保證金。
十三、乙方負責廠區紅線圖內排水、排污設施的建設並達到國家環保排放標準。
十四、乙方應於本合同簽訂一個月內,按照有關規定辦理工商執照及税務登記手續。
十五、乙方必須依法經營,照章繳納各種税費。
十六、乙方承諾在取得土地使用權期間,該土地用於建設 項目及後續發展項目,在不改變工業用地性質、符合工業產業規劃佈局的前提下可用於其他項目的開發。
十七、乙方同意通過南寧華僑投資區職業介紹所優先招收當地非技術工種合同工人。
十八、其他未盡事宜,雙方另行協商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九、因不可抗拒的原因如自然災害等,致使本協議無法履行的,雙方協商解決。
二十、本合同簽訂後三個月內乙方必須開工建設,否則本合同無效。
二十一、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二份。
本合同經雙方簽字後生效。
甲方:? 乙方:
管理委員會
代表:
關於投資合同模板彙總 篇8
第一條共同投資人姓名及住所
甲方: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丙三方共同投資人(以下簡稱“共同投資人”)經友好協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法規規定,就各方共同出資並由甲方以其名義享有_________股權,並作為發起人參與_________公司發起設立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第二條共同投資人投資額和投資方式
共同出資人出資額為人民幣_________元,其中甲方出資_________元,佔出資總額_________%;乙方出資_________元,佔出資總額_________%;丙方出資_________元,佔出資總額_________%
三方一致同意用出資總額_________股權作為出資,參與股份公司發起設立,各共同投資人將各持有股份公司股本總額_________%。
第三條利潤分享和虧損分擔
共同投資人按其出資額佔出資總額比例分享共同投資利潤,分擔共同投資虧損。
共同投資人各自以其出資額為限對共同投資承擔責任,共同投資人以其出資總額為限對股份有限公司承擔責任。
共同投資人出資形成股份及其孳生物為共同投資人共有財產,由共同投資人按其出資比例共有。若共同投資股份轉讓後,各共同投資人有權按其出資比例取得財產。
第四條事務執行
1、甲方、乙方、丙方作為共同投資人身份執行共同投資日常事務,包括但不限於:
(1)在股份公司發起設立階段,行使及履行作為股份有限公司發起人權利和義務;
(2)在股份公司成立後,行使其作為股份公司股東權利、履行相應義務;
(3)收集共同投資所產生孳息,並按照本協議有關規定處置;
2、甲乙丙三方投資人有權相互檢查各自所負責日常事務執行情況,當三方中一方或兩方不再參加公司日程事務管理時,從事公司管理一方或兩方有義務向不再參加公司管理兩方或一方報告共同投資經營狀況和財務狀況;
3、甲乙丙三方執行共同投資事務所產生收益歸共同投資人,所產生虧損或者民事責任,由共同投資人承擔;
4、任何一方在執行事務時如因其過失或不遵守本協議而造成共同投資人損失時,應承擔賠償責任。
5、共同投資人可以對某一方或兩方執行共同投資事務提出異議。提出異議時,應暫停該項事務執行。如果發生爭議,由共同投資人投票共同決定;
6、共同投資下列事務必須經共同投資人同意:
(1)轉讓共同投資於股份有限公司股份;
(2)以上述股份對外出質;
(3)更換事務執行人。
第五條投資轉讓
1、共同投資人向共同投資人以外人轉讓其在共同投資中全部或部分出資額時,須經共同投資人同意;
2、共同投資人之間轉讓在共同投資中全部或部分投資額時,應當通知其他共同出資人;
3、共同投資人依法轉讓其出資額,在同等條件下,其他共同投資人有優先受讓權利。
第六條其他權利和義務
1、任何一方不得私自轉讓或者處分共同投資股份;
2、共同投資人在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之日起三年內,不得轉讓其持有股份及出資額;
3、股份有限公司成立後,任一共同投資人不得從共同投資中抽回出資額;
4、股份有限公司不能成立時,對設立行為所產生債務和費用按各共同投資人出資比例分擔。
第七條違約責任
為保證本協議實際履行,任何一方自願提供其所有財產向其他共同投資人提供擔保。任何一方承諾在其違約並造成其他共同投資人損失情況下,以上述財產向其他共同投資人承擔違約責任。
第八條其他
1、本協議未盡事宜由共同投資人協商一致後,另行簽訂補充協議。
2、本協議經全體共同投資人簽字蓋章後即生效。本協議一式_________份,共同投資人各執一份。
甲方(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丙方(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關於投資合同模板彙總 篇9
合同編號:
目 錄
1.定義與解釋
2.工程
3.工程造價
4.工程實施責任
5.新公司
6.基礎設施的建造
7.工程進度
8.調試
9.生效日和特權
10.基礎設施的運行
11.基礎設施的服務
12.基礎設施的.服務費用和收入分配
13.轉讓所有權
14.賠償責任
15.文件和專利
16.不可抗力
17.保險
18.情況的變化
19.通知
20.爭議解決
21.放棄主權豁免權
22.法律和語言
23.仲裁
相關釋義見附件:關於BOT。
關於投資合同模板彙總 篇10
鑑於:
為充分發揮各方所長,實現共同發展,經雙方平等、友好協商,在精誠合作、平等互利原則的基礎上,在真實、充分地表達各自意願的基礎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之規定,達成如下協議,由簽約雙方共同恪守。
第一條簽約方
甲方:
乙方:
第二條合同簽訂時間和地點
合同訂立時間:二○一○年月日
合同訂立地點:
第三條合作內容
合作範圍:中國a股二級市場的股票投資交易服務。
合作金額:¥10,000,000.00元(大寫:壹仟萬元正)。
第四條、合作期限
本次合作期限為一年,即:20xx年月日至20xx年月日。
期滿後,可續簽協議共同決定延期。
第五條、合作模式
甲方委託乙方投資交易,乙方受甲方委託為其提供股票投資交易服務。
股票投資交易服務,使用甲方指定賬户,由乙方全權控制、決策、執行。
根據投資服務費支付規則,甲方按時向乙方支付相應投資理財服務費。
第六條、支付結算
如果盈利增幅小於合作金額的10%,乙方不承諾、不收費、不擔責。
投資理財服務費用,按照公式合作金額×盈利增幅× 30%進行計算;並以合作金額為計算基數,以0%為起算點,每間隔30%的增幅分次支付。
甲方須於滿足增幅條件時五日曆天內向乙方支付完當期投資理財服務費。
合同期滿後,以終止日最近三個交易日收盤價均值為計算依據進行結算。
甲方須於合同終止日後十日曆天內向乙方完全結清所有投資理財服務費。
第七條、權利義務
乙方享有獨佔及排他的交易密碼控制權,以及投資交易決策權和執行權。
甲方享有知情權和督察權,乙方須於每月五號前後三日內定期通報投資財務狀況。
雙方承擔信息保密責任,不得透露任何有關合作、投資、財務等信息給第三方。
第八條、違約責任
任何簽約方違反本合同中的任何一條,按實際損失支付賠償金,實際損失的範圍和計算方法為:實際損失賠償金=實際損失範圍× 200%+信用保證金100,000.00元。
違約方確定承擔責任後,簽約方約定本合同內容繼續履行。
第九條合同的變更、解除
簽約方確認,在履行合同過程中對於具體內容需要變更的,由簽約各方另行協商並書面約定,作為本合同的變更文本。
在合同履行過程中,因對方違約使合同不能繼續履行或者合同期滿,簽約方可在十日內通知對方解除合同。
第十條爭議解決
因本協議引起的`及與本協議有關的一切爭議,首先應由相關各方之間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如相關各方不能協商解決,則應提交XX市仲裁委員會仲裁解決。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相關各方均有約束力。除非仲裁庭有裁決,仲裁費應由敗訴一方負擔。敗訴方還應補償勝訴方的律師費等支出。
第十一條其它
修改協議如各方一致同意對協議進行重新修訂、分割、補充,則按照各方最終一致同意意見執行即可;如出現增資、減資情形,或者其中條款需要更新,則經各方一致同意後修訂協議另行約定簽署。
保密條款本協議各方均應對因協商、簽署及執行本協議而瞭解的信息承擔保密責任,不得透露任何有關合夥、投資、財務等信息給第三方。
簽署文本本合同共伍頁,合同正文叁頁,附件貳頁,一式肆份,雙方各執貳份,各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協議生效和終止本協議自各方簽署之日起對簽署方發生法律約束效力;本協議修訂時,根據本協議約定的修訂版簽署方式簽署後生效;合同期滿服務費全部結清後合同終止。
甲方:(簽字)
電話:
住所:
身份證號碼:
電子郵箱:
乙方:
電話:
住所:
身份證號碼:
關於投資合同模板彙總 篇11
股東各方:
甲方:____ 法定地址:____
乙方:____ 法定地址:____
丙方:____ 法定地址:____
丁方:____ 法定地址:____
經上述股東各方充分協商,就投資設立____(下稱公司)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擬設立的公司名稱、經營範圍、註冊資本、法定地址、法定代表人
1、公司名稱:____
2、經營範圍:____
3、註冊資本:____
4、法定地址:____
5、法定代表人:____
二、出資方式及佔股比例
甲方以______作為出資,出資額____萬元人民幣,佔公司註冊資本的__% ;
乙方以______作為出資,出資額____萬元人民幣,佔公司註冊資本的__% ;
丙方以______作為出資,出資額____萬元人民幣,佔公司註冊資本的__% ;
丁方以______作為出資,出資額____萬元人民幣,佔公司註冊資本的__% 。
三、其它約定
1、成立公司籌備組,成員由各股東方派員組成,出任法人代表一方的股東代表為組長,組織起草申辦設立公司的各類文件;
2、出任法人代表的股東方先行墊付籌辦費用,公司設立後該費用由公司承擔;
3、上述各股東方委託出任法人代表方代理申辦公司的各項註冊事宜;
4、本協議自各股東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一式__份,各方股東各執一份,以便共同遵守。
甲方:____ 代表人:____
乙方:____ 代表人:____
丙方:____ 代表人:____
丁方:____ 代表人:____
簽訂日期:____年__月
服務單位: (“甲方” )
法定代表人: 職 務:
地 址:
電 話: 傳 真:
客 户: (“乙方”)
身份證號碼: 住 址:
電話(手機): fax/e-mail:
鑑於乙方與甲方合作中國大陸a、股股票投資的服務,且甲方已向乙方表明其擁有提供該項服務所要求的專業技術人員和技術資源,並同意提供服務,甲、乙雙方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證券、期貨投資諮詢管理暫行辦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等相關法律、法規,本着平等協商,誠實信用的原則,就甲方向乙方提供中國大陸a股股票投資合作服務所涉事宜,簽訂本協議。
1.定義
除非合同中另有説明,本合同的下列術語具有以下含義:
a)“適用法律”指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內具有法律效力的法律、法規及其它規範性文件;
b)“合同”指本協議當事人於200 年 月 日以 方式簽訂的《投資合作服務協議書》;
c)“服務”指甲方根據本協議條款為完成協議所涉之項目而進行的工作;
d)“a、股股票”指在中國上海證券交易所、深圳證券交易所兩地掛牌交易的中國上市公司的流通股票。
2. 服務種類:甲方獨立操做。
2.1 乙方出資 萬元人民幣委託甲方在北京(資金小於五千萬)就中國大陸a股股票投資提供投資價值分析及操作;
2.2 甲方接受乙方委託,向乙方提供中國大陸a股股票投資價值分析及操作。
3.利潤分配、交付時間及方式
就本協議約定的服務,甲方確保乙方的年收益30%(記:投資一萬元還一萬三千元。如出現虧損全部又甲方承擔)。期滿後十日內以銀行轉帳形式向乙方退還本金加30%的收益,其餘的收益全部屬於甲方所有。
4. 責任及義務
4.1 甲方的義務
a)甲方應盡一切努力,高效和經濟地按專業機構公認的標準和慣例履行服務和義務。
b)甲方服務時應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律。
c)甲方在履行本協議的過程中不應為私利而挪用資金。
d)甲方應對服務工作量、完整性負責。
e)沒有乙方的授權,甲方在任何情況下都不能轉移基於本協議所應承擔的義務;
4.2 乙方的責任及義務
a)依據本協議的約定按時,按量向甲方支付利潤。
b)對於甲方完成本協議約定的所履行的服務,提供必要的協助。
c)乙方保證甲方在協議有效期內或協議期滿後,均不承擔乙方或代理人因錯誤行為、過失或違約而給乙方造成損失的責任。
5. 保密約定
5.1甲方保證並承諾,對於在本協議簽訂過程中及執行中,向乙方提供本協議所及之服務的過程中知悉的乙方財務狀況、商業祕密及其它情況,負有嚴格保密的義務。
5.2 乙方保證並承諾,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不得將甲方依據本協議所提供的中國大陸a、股股票投資研究分析或操作之內容向任何第三方泄漏或者透露。
6. 特別約定
甲、乙雙方一致同意並確認,甲方僅依據本協議約定的服務種類向乙方提供投資研究分析和操作。
7. 協議的變更、終止及解除
7.1 在本協議履行過程中,發生下列情形,本協議自動終止:
a)因不可抗力事件,致使本協議無法繼續履行的;
b)本協議期限屆滿。
7.2 乙方在本協議簽訂後兩個交易日內,將資金足額打入甲方指定的操作帳號。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解除本協議及退還相關資金。
7.3 甲方若發現乙方私自將甲方所提供的證券投資研究意見和操作之內容,向其它人泄漏或透露的,甲方有權單方面解除本協議,並由乙方承擔因此所造成的全部經濟損失。
8、協議的生效及其它
8.1 本協議自甲乙雙方簽署之日起生效,有效期為拾貳個月至 年 月 日止。
8.2 本協議一式叁份,公證方,甲乙雙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以下無正文)
甲方: 乙方:
籤 署: 籤 署: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關於投資合同模板彙總 篇12
甲方:________ 乙方:
以上各方共同投資人(以下簡稱“共同投資人”)經友好協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法規的規定,雙方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則,就甲乙雙方合作投資綠茶項目事宜達成如下協議,以共同遵守。 第一條 共同投資人的投資額和投資方式
乙方出資70萬元,控有甲方公司30%股份,甲公司負責產品的生產,宣傳,銷售。
第一條 利潤分享和虧損分擔
共同投資人按其出資額佔出資總額的比例分享共同投資的利潤,分擔共同投資的虧損。
共同投資人各自以其出資額為限對共同投資承擔責任,共同投資人以其出資總額為限對股份有限公司承擔責任。
共同投資人的出資形成的股份及其衍生物為共同投資人的共有財產,由共同投資人按其出資比例共有。
共同投資於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轉讓後,各共同投資人有權按其出資比例取得財產。
第二條 事務執行
1.共同投資人委託甲方代表全體共同投資人執行共同投資的日常事務,包括但不限於:
(1)在股份公司發起設立階段,行使及履行作為股份有限公司發起人的權利和義務 ;
(2)在股份公司成立後,行使其作為股份公司股東的權利、履行相應義務;
(3)收集共同投資所產生的利潤,並按照本協議有關規定處置;
2.其他投資人有權檢查日常事務的執行情況,甲方有義務向其他投資人報告共同投資的經營狀況和財務狀況;
3.甲方執行共同投資事務所產生的收益歸全體共同投資人,所產生的虧損或者民事責任,由共同投資人承擔;
4.甲方在執行事務時如因其過失或不遵守本協議而造成其他共同投資人損失時,應承擔賠償責任;
5.共同投資人可以對甲方執行共同投資事務提出異議。提出異議時,應暫停該項事務的執行。如果發生爭議,由全體共同投資人共同決定。
6.共同投資的下列事務必須經全體共同投資人同意:
(1)轉讓共同投資於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
(2)以上述股份對外出質;
(3)更換事務執行人。 第四條 投資的轉讓
1.共同投資人向共同投資人以外的人轉讓其在共同投資中的全部或部分出資額時,須經全部共同投資人同意;
2.共同投資人之間轉讓在共同投資中的全部或部分投資額時,應當通知其他共同出資人;
3.共同投資人依法轉讓其出資額的,在同等條件下,其他共同投資人有優先受讓的權利。
第三條 其他權利和義務
甲方及其他共同投資人不得私自轉讓或者處分共同投資的股份;
2.共同投資人在股份有限公司登記之日起三年內,不得轉讓其持有的股份及出資額;
3.股份有限公司成立後,任一共同投資人不得從共同投資中抽回出資額;
4.股份有限公司不能成立時,對設立行為所產生的債務和費用按各共同投資人的出資比例分擔。
第四條 違約責任
1 為保證本協議的實際履行,甲方自願提供其所有的向其他共同投資人提供擔保。甲方承諾在其違約並造成其他共同投資人損失的情況下,以上述財產向
其他共同投資人承擔違約責任。
2 如果一方違約將直接向另外一方繳納10萬元的違約金 第七條 其他
1.本協議未盡事宜由共同投資人協商一致後,另行簽訂補充協議。 2.本協議經全體共同投資人簽字蓋章後即生效。本協議一式份,共同投資人各執一份。
3.傳真、郵件 均有法律效應。
甲方(簽章):____ 年月日簽訂地點:_東逸一舍_
乙方(簽章):______ 年 簽訂地點:__東逸一舍 _
關於投資合同模板彙總 篇13
合同編號: 字第 號
建設項目:
借款單位:
主管部門:
簽訂日期:19 年 月 日簽訂
合同單位:(以下簡稱甲方);
中國投資銀行 分行(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國務院(1985)29號通知發佈的《借款合同條例》和《中國投資銀行投資貸款試行辦法》,甲方向乙方申請為進行 項目所需資金,乙方經審查後同意按照下述條件提供資金,為明確各方責任,特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條乙方同意貸給甲方外匯(大寫) ,其中:本金 ,建設期利息 ;人民幣(大寫) 元,其中:本金 元,建設期利息 元(以下簡稱“貸款”)。
上述貸款,已包括按甲乙雙方於19 年 月 日簽訂的準備貸款協議支用的外匯(大寫) 。
第二條貸款期限自19 年 月 日起至19 年 月 日止,其中寬限期自19 年 月 日至19 年 月 日。
第三條甲方按本合同所借的外匯和人民幣貸款,都必須在乙方開立帳户。本合同簽署後一個月內,甲方應向乙方提送本年度“投資貸款年度用款計劃”(以下簡稱“用款計劃”);並在項目用款期內每一會計年度終了三十天前,提送下年度“用款計劃”,經乙方審查同意後按季存入甲方開立的存款帳户使用,自轉存之日起,乙方計收貸款利息,同時對未支用部分的存款,向甲方支付存款利息。
第四條乙方按審查同意的用款計劃,保證及時向甲方提供貸款資金。如未按期提供,乙方應按未提供的貸款數額和延期天數,付給甲方違約金。違約金數額按第六條規定的固定年息或浮動年息(按起息日的年息計算)加百分之二十計付。
第五條甲方用款需要超過本合同規定的貸款總額時,由甲方提出申請,經乙方審查同意後追回貸款,並簽訂書面補充貸款協議。作為原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
第六條乙方向甲方提供的外匯貸款,甲方必須用外匯還本付息,人民幣貸款用人民幣還本付息。貸款利息在合同規定的還款期內,人民幣貸款為年息百分之 ,外匯貸款實行固定利率為年息百分之 浮動一利率按 個月浮動一次,本次基期利率為年息百分之 。
第七條實行浮動利率的.外匯貸款,同時實行分攤匯率損益。甲方同意按《中國投資銀行外匯貸款利率和匯率損益分攤試行辦法》承擔損益。
實行固定利率的外匯貸款,甲方同意自本合同生效日起,按季對本年度“用款計劃”貸款額的未支用部分支付千分之七的承諾費。甲方當年用款需要超過年度用款計劃時,必須提出申請,經乙方審查同意,才能追回年度用款,追加部分從一月一日起補計承諾費。
第八條對乙方提供的貸款,甲方保證從19 年 月 日至19 年 月 日止的期限內還清全部本息。本合同貸款的還本計劃如下:
19 年外匯 ,其中:上半年 ;人民幣 元,其中:上半年 元。
19 年外匯 ,其中:上半年 ;人民幣 元,其中:上半年 元。
19 年外匯 ,其中:上半年 ;人民幣 元,其中:上半年 元。
19 年外匯 ,其中:上半年 ;人民幣 元,其中:上半年 元。
19 年外匯 ,其中:上半年 ;人民幣 元,其中:上半年 元。
19 年外匯 ,其中:上半年 ;人民幣 元,其中:上半年 元。
如果甲方不能按年度還本計劃歸還的,從當年十二月份銀行結息日開始對逾期貸款加息百分之二十。
第九條還本付息的資金來源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為減少乙方貸款風險,甲方同意提交“按期償還外匯貸款本息擔保書”和“按期償還人民幣貸款本息擔保書”作為本合同附件。甲方提交的按期償還外匯貸款本息擔保書如果只是外匯額度擔保的,在人民幣擔保書內應包含購買等值外匯所需的人民幣數額。甲方不能履行合同時,由擔保單位承擔償還本息的責任。
第十條本項目貸款必須專款專用,不得挪用,如有挪用,被挪用部分在挪用期間加息百分之五十。貸款期內,甲方應向乙方定期送交有關工程建設和生產經營的會計、統計報表,乙方有權調閲有關資料或進行現場檢查。甲方如不按規定用途使用貸款,乙方有權停止發放或提前收回貸款。
第十一條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章後生效,至貸款本息全部還清後自動終止。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副本若干份,分送單位由甲乙雙方商定。
第十二條本合同執行過程中,如果國家在投資、信貸等方面的法律、法令、條例和規定有新的變更時,本合同規定的有關條款應作相應變更。
第十三條本合同的附件,除第九條提到的外,如有財產抵押擔保書、工貿合同、公證文本等均作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附件:
一、按期償還外匯本息擔保書
二、按期償還人民幣貸款本息擔保書
借款單位(公章) 貸款單位(公章)
負責人:(簽章) 負責人:(簽章)
地址: 地址:
19 年 月 日 19 年 月 日
關於投資合同模板彙總 篇14
投資項目:×有限公司
投資方:
合作期限:由×年××月××日到×年××月××日
項目地址:
一、合作條款
雙方本着互利互惠與共同發展的原則,經各方充分協商,決定由發起,由作為本項目的天使投資人,聯合投資以下創業項目,特訂立本投資合作協議。
1、投資計劃
創業型企業:×有限公司,是以為主營業務,預計初期(頭××個月)投資額約為××萬元。
2、股權投資及股東分工
本項目目前由×位股東組成,×年前的投資預算為××萬元。
一、由作為天使投資人,出資××萬元佔該項%股份。出任企業戰略及投融資顧問,主要負責項目的整體戰略規劃和對外融資。其只參與運營過程監管,不直接參與日常管理運營。無薪酬。享有×個董事投票席位。協議期內,其將授權委託代為行使本項目的股東權利和義務,出任監事職務,負責企業的運營、財務、採購和行政等方面監管事務,不直接參與項目的日常管理運營,無薪酬。
二、由出資××萬元佔該項目%股份。出任執行總監(CEO)兼企業法人代表,全盤負責項目的統籌運營和行政管理事務,無薪酬。享有×個董事投票席位。
三、由出資××萬元佔該項目%股份。出任運營總監(COO),主要負責事務,無薪酬。享有×個董事投票席位。
四、由出資××萬元佔該項目%股份。出任技術總監(CTO),主要負責等事務,無薪酬。享有一個董事投票席位。
3、利潤分配和風險承擔
利潤分配
利潤-納税-提留基金(發展基金30%+員工與管理層獎金5%)=紅利(按股份比例分配)。 風險承擔
各股東對企業債務的承擔,是以其當期在本企業擁有的股份比例為限。
二、特別約定條款
1、保護條款
以下事項須經董事會討論通過且須獲得天使投資方的贊同票方能通過:
(1)導致公司債務超過×萬元的事由; 超過×萬元的一次性資本支出;
(2)公司購併、重組、控股權變化和出售公司部分或全部資產;
(3)公司管理層任免、工資福利的實施計劃;
(4)新的員工股票期權計劃;
(5)公司購入與主營業務無關的資產或進入非主營業務經營領域;進入任何投機性、套利性業務領域;
(6)公司給第三方的任何技術或知識產權的轉讓或許可;
(7)公司給管理者或員工的任何借款;任何與公司發起人或員工有關的關聯方交易;
(8)位創始人股東必須承諾全職擔任上述職務最少×年。如屬其個人原因在×年任職期間退出有關職務的,除屬股東會決議的正常職務調動或不可抗力事項,否則,其應向公司無償移交其持有股份的50%,並支付其退出時該職務所需的工資福利,作為聘請新的職務替代者,直至支付至餘下的任職期。退出職務的股東,可保留董事席位,但要取消董事投票權。
(9)如項目在三個月內結束運營而解散的,在處分公司清算後的剩餘資產時,天使投資方佔70%,在六個月內結束運營而解散的,天使投資方佔50%。
2、增資擴股條款
1、為保證公司股權安全及長遠發展,在增資擴股時需引入戰略性股東。公司將來在引入股東增資擴股時,由股東各預留一個推薦新股東席位。新股東的加入必須符合公司利益最大化和戰略投資性股東的定位,且必須得到天使投資人同意。
2、除公司章程另有規定外,原則上各股東應先按其當期擁有的股份比例進行減持,以迎合新的戰略性股東加入。日後,任何股東若有出讓股權行為,在同等價格下必須優先出讓給現有公司股東,由現股東先按股份比例自願認購。
3、為保護公司利益和原股東權利,根據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規定:任何股東都有權就引入新股東而要求召開股東會,以投票方式進行表決,未獲得超過五分之四董事席位投票同意的視為無效,具體安排由股東會議決議。
4、共售權:本輪次投資完成後,公司原股東欲出讓股權給第三方時,投資方可以同等條件將所持股權出售給第三方,第三方購買方拒絕購買投資者持有的被投資方股權的,出售方亦不得出售其股權。
意義:以上規則的最大意義是可以最大限度地保護所有股東的權益,確保股東擁有按股份比例增資和獲得股權收益的權利。
3、股東股權保障條款(防稀釋條款)
1、項目在將來增資擴股過程中,原始股東的股權將不可避免會因應新股東的加入或多輪股權融融資而被稀釋。為提前應對這些可能出現的情況,現股東一致同意:如日後出現以上情形,股東會確保天使投資方在本項目的最低持股為15%,為15%,為15%,為15%。此為原始股東的最低股權額度保證,期間股東可以因應其個人的意願,將股份減持低於上述規定的百分比。
2、為保證原始股東的最大利益及公司控制權的安全,各原始股東出讓的股權,必須優先由其它原始股東按其同期持有的股權比例購買。如在公示期仍無原始股東購買,才可向外界出讓其所持有的股份。
3、任何一方股東,在公司年度計劃中需要增資擴張時,需盡力募集股權比例規定該期股東應投入的資金。如有股東在當年財務結算年度未能足額出資的,該年度股份比例則自動遞減到其實際出資額的比例。其它感興趣的股東可優先按其持有股份的比例出資填充,獲得當年的股權分紅收益。
4、上年度未完成增資額的股東,在第二個財務結算年開始,可重新注入上年尚欠部分的增資款,而其該年度的股份比例將重新修正至實際出資額,獲得與當期實際股權的分紅收益。 意義:以上規則的最大意義是可以最大限度地保護所有原始股東的權益。
4、股權激勵
管理層分紅
為體現全職股東及高管所擔當職務對公司作出的貢獻,股東一致同意:在每年的税後淨利潤中,向CEO額外配發3%,向COO、CTO分別額外配發1.5%的分紅作為職務獎勵。有關職務獎勵直至其出現職務調動、自願離職、合作期滿或公司出現自發的清算結業行為為止。 期權池
公司將來如果出現股權融資行為的,為激勵管理層提升企業效益和管治能力,幫助員工從職業規劃過渡到事業規劃,確保優秀的人才不會流失,各股東一致同意:為非股東的項目執行團隊管理層,預留當期企業股權總額的5%,作為期權池讓他們優先認購。
5、其他約定
第2/3頁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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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股東權利與義務
股東權利
1、作為股東,各方可隨時查閲和監管來自採購和運營方面的財務數據。為保證企業內部運營管理的高效和廉潔,每月企業的會計帳目,貨款結算和單筆超過100元的開支報銷項目,必須提交給各方股東共同簽署批准後方能入帳。
2、根據《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規定:各股東均具有對企業內部的重大決策方面的表決權利,有參與制定和行使股東會股東決策的權利。
股東義務
1、各股東應盡心盡力,克己奉公,勤勉負責,為企業創造最大效益。
2、保守公司商業祕密,一切以本企業利益和聲譽為重。
3、各股東一旦簽定本協定書,就必須嚴格執行有關協定書所列條款,行使股東權利和承擔股東出資及其它法定義務。
四、違約責任
1、競業禁止條款:為免與公司的核心利益產生衝突,在合作期內,所有股東無論在職或離職期間,均不得直接或間接從事與有關的行業,否則將視為嚴重違約。違約方應即時清退出股東會,並將其當期所有股權的50%無償出讓給公司作為違約金。
2、任何一方股東未按本協議依期如數繳納出資額的,每逾期10日為一個階梯,違約方應向公司繳付其應出資額的2%作為違約金,直到出資完畢為止。
3、由於股東任何一方違約,造成本協議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時,除應按出資總額20%支付違約金外,守約方有權終止協議並要求違約方賠償全部經濟損失。如雙方同意繼續履行協議,違約方應賠償其違約行為給公司造成的損失。
4、初創企業在運營過程中需要股東臨時增加投資以應付開銷,各方股東再按股份比例進行增資。各股東應克盡本份,努力在出資期限內完成出資任務,不得拖欠,否則按以上規定按違約處理。
五、注意事項
1、本協議書為公司章程的有效組成部分,如與公司章程有關條款有衝突的,以本協議書內容為準。本協定書內容如要修改,需按公司章程和公司法適用條款實施。
2、以《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為本協議書的補充文本,如以上條款有與《公司法》牴觸的情況,以《公司法》有關條款為準。3、本協議如有未盡事宜,合作雙方再行友好協商一致,以補充條款方式載明。
4、各股東在履行協議中如發生糾紛,應由各方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雙方可選擇向簽約地法律機構提出仲裁和訴訟。
5、本協議正本一式三份,各股東各執一份,企業存一份,同具法律效力。本協議自簽定即時生效。
各股東簽字:
日期:×年××月××日
簽定地點
關於投資合同模板彙總 篇15
根據我國現行法律和《XX市投資信託基金管理暫行規定》的有關精神和要求,中國人民建設銀行深圳分行和深圳藍天基金管理公司本着共同發起“藍天基金”
,將募集的資金投資於能產生良好效益的經濟領域,以使投資人獲得儘可能高的投資回報和較豐厚的資本增值的宗旨,經平等協商並形成共識後,達成以下協議:
第一條釋義
除本契約其他條款另有規定外,下列詞語具有如下意義:
本基金指根據本契約規定所設立的藍天基金。
基金單位指代表本基金一定資產份額的最小等份。
人指我國民法通則所指的民事活動的參與者,包括自然人和法人。
受益人指持有本基金所發行的單位份額並依據本契約規定享有相應的資產實際所有權、收益分配權、剩餘資產分配權、受益人大會表決權等權益及承擔本契約和本基金章程和現行法規規定的義務的人。
主管機關指對基金實施行政管理職能的政府機構,本契約中通指中國人民銀行深圳經濟特區分行。
經理人根據基金管理規定,作為本基金的主要發起人和本契約的締結人之一,受信託人委託將本基金資產做投資管理活動的人。在本契約中專指深圳藍天基金管理公司或其繼任人。
投資指經理人將本基金資金以購買任何股票、債券、銀行票據、商業票據及其它有價證券及其所應占的資金份額,或以對企業進行參股等項目為資金運用的對象進而獲取相應之利益的行為。
信託人指根據基金管理規定,作為本契約的締約人之一,按本契約規定對本基金資產進行保管的人,在本契約中專指中國人民建設銀行XX市分行或其繼任人。
會計年度指公曆每年的1月1日起至當年的12月31日止的期間。
年初資產淨值指本基金在每會計年度開始後第一個估值日的資產淨值。
受益憑證指根據基金管理規定由信託人和經理人為募集本基金資金而向受益人簽發的有價證券,在本契約中通指經主管機關批准的證券存摺。
單位持有人指登錄在受益人名冊上的每一基金單位的實際持有人,同時通指本基金的所有受益人。
受益人名冊指本契約第四條所述的記載有關本基金受益人名稱、地址、持有單位份額等資料的登記名冊。
登記人指受信託人委託負責受益人名冊登錄和保管工作的人或機構。本契約專指深圳證券登記公司。
交易日指國內有合法證券交易活動的證券交易所或證券商或銀行的任一營業日。
關連人泛指下列三種人:
(1)直接或間接擁有經理人或信託人總股份額30%或以上普通股或表決權的人;
(2)受上述(1)項所指的人控股的人;
(3)由經理人或信託人直接或間接擁有總股份額30%或以上普通股或表決權的人。
估值指根據本契約第六條規定所對本基金有關資產或債權的價值進行評估的活動。
估值日指經理人按本契約規定進行資產淨值計算並公佈的任一交易日。
首次發行費指本契約第七條所指的首次發行費。
經理年費指經理人根據本契約第十三條3款規定所應享有的款額。
資產淨值指根據本契約第六條規定的本基金或本基金髮行的一個基金單位(根據上下文要求而定)所擁有或代表的資產價值。
信託年費指信託人根據本契約第十二條3款規定所應享有的款額。
核數師指根據本契約規定由經理人經信託人同意後所指定的對本基金會計帳目進行核數的公認專業機構及其專業人員。
一般決議指在根據本契約第十條規定召開的受益人大會上由佔表決權總票數50%或以上票數通過的決議。
特別決議指根據本契約第十條規定召開的受益人大會上佔表決權總票數75%或以上票數通過的決議。
會計結算日指本契約規定的本基金存續期間的每年12月31日。
待分配收益帳户指本契約規定的專供存放待分配收益資金的帳户。
收益分配日指在本基金存續期內每會計年度終了後經信託人提出並由受益人大會確定的該會計年度的收益分配過户截止日,該日不得超出該會計年度的會計結算日後三個月期間。
本基金章程指《藍天基金章程》及其今後的修改或增補部分。
基金管理規定指《XX市投資信託基金管理暫行規定》。
計價日指本基金每一估值日以前最近之證券交易日或股權估價日或房地產評估日。
第二條本基金
1.本基金名稱:藍天基金。
2.本基金髮行規模:本基金最高發行限額為30000萬單位,最低發行額為18000萬單位,每一基金單位面額為人民幣壹元。本基金在初始封閉期內不上市交易,亦不對外追加發行基金單位,但在存續期內可以增加基金單位總額並相應增加受益人持有的單位數額的形式來派發每年的收益。
3.本基金存續期:本基金自成立起初始三年為封閉式單位信托投資基金,期滿前根據受益人大會決議並經主管機關批准可以延長封閉期(最長不超過十年),或轉為開放式投資基金,及或轉為經理人發起的另一名下的投資基金。
4.本基金資產由下列部分構成:
(1)發售基金單位的資金收入;
(2)利用上述資金所進行的
投資或該等投資所形成的財產;
(3)出售或轉讓上述投資或財產的資金收入;
(4)上述投資或財產在存續過程中所形成的增值、溢價及其它非營業性收入;
(5)將有關收益進行再投資所獲得的收入;
(6)除上述項目外的其它雜項收入。
5.本基金的上述資產(以下統稱本基金資產)由信託人按信託原則在名義上持有,本基金的所有投資人(或受益人)為實際持有人。
6.信託人應為上述資產開立獨立於自有資產或他人資產之外的單獨帳户進行保管和持有;本基金的一切對外業務活動均以本基金名義出現。
7.信託人、經理人或受益人均不能依據本契約對本基金資產享有留置權、抵押權或其它優先權。
8.本基金出於投資經營上的要可以隨時向外借入以現金或其它資產形式體現的資金;本基金借款餘額不能超過本基金在該會計年度的年初資產淨值。
本基金的上述借款可來源於信託人、經理人或關連人,但該等借款利率一般不應高於當期同業的通常利率水平。
第三條本基金單位的發行、受益憑證和持有人
1.本基金單位的發售對象、發行辦法和發行期限按主管機關核准的招募説明書所列實施。
2.每一基金單位的面值為人民幣壹元,發售價格為人民幣壹元,另加收發售價格3%的首次發行費。
3.本基金單位和受益憑證均以記名的書面憑證形式發行,每一受益憑證(交易手)為1000基金單位。
4.本基金所發行的受益憑證是表示單位持有人享有對本基金一定份額資產的所有權、受益權或其它權益並承擔相應義務的證明,不得保障收益的憑據。
5.經理人須認購併持有本基金單位發行總額5%的份額,且在本基金清盤前未經主管機關批准不得低於上述原始數額。
6.本基金單位的實際持有人同時為本基金的受益人,每一受益人按本契約規定所享有的對本基金的權益大小,與該受益人所持有的本基金單位份額大小成正比,但任何受益人均不享有對本基金某一特定資產的特別權利。
7.本基金單位的受益人在本基金封閉式存續期間不得向本基金贖回其所持的基金單位。
8.如果本基金在規定的發行期限內所售出的基金單位數額達不到最低限額的要求,則本基金不能成立,屆時將由發起人將已募集的金額加上按人民銀行規定的活期存款利率計算的利息,在扣除相應發行費用後一併退還給認購人。
第四條受益人名冊和基金單位的轉讓
1.本基金在未上市前或開放式運作期間,受益人名冊由經理人以書面或電子信息形式製作、登錄、變更和保存,上市後可交由登記人辦理。受益人名冊記錄的內容為:
(1)受益人的姓名和供分配現金收益用的銀行帳號或存摺號;
(2)受益人所持有的基金單位份額;
(3)該受益人認購或受讓基金單位的日期及轉讓人的有關資料;
(4)基金單位轉讓的過户日期。
2.受益人如認為需要更改上述記錄內容時,應向經理人或登記人提出更改申請,由經理人或登記人按有關規定程序進行審核,並視情況決定是否在受益人名冊上作出相應變更。
3.受益人身份的確認和其所持單位份額的大小一般應以受益人名冊的記錄為準。
4.本基金成立滿三年後,如屬延長封閉期,則本基金單位可申請在證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本基金單位上市後的交易規則按照上市的證券交易規則執行。
5.任何受益人均有權將其名下的基金單位通過經理人或其委託的證券交易所或證券商有償轉讓給他人。
6.上述基金單位的交易或轉讓價格按該交易日的市場價格確定,並由轉讓方和/或受讓方另行支付主管機關規定的印花税和手續費。
7.上述轉讓中的受讓人須持轉讓憑證向經理人或登記人辦理已轉讓的基金單位過户手續後,方能享有該份額基金單位的收益公配等權益。
第五條基金的投資目標、投資範圍及投資限制
1.本基金作為面向社會的新型金融投資工具,目標是根據證券等市場的變化情況,將投資人所彙集的資金以多元化組合投資的方式投放於不同類別的已上市或非上市的股票和債券等有價證券上,或企業的股權、房地產或期貨等投資項目上,以求分散和降低投資風險並達到本基金資本的較大增值。
2.本基金在初始階段,證券投資將以上市交易的股票和債券為主。並以深圳、上海兩地市場為主。為了更好地利用投資機遇,本基金也可以參與非上市公司的股權收購及合作開發經營房地產等業務。
3.本基金的投資規模或範圍有下列限制:
(1)投資於股票的資金不超過本基金該會計年度初資產淨值的80%,投資於債券的比例不超過40%,投資於非上市公司的股權不超過30%,房地產和期貨等其它類投資不超過40%;
(2)投資於任一上市公司的股票或其它任何一種證券的總金額不超過本基金年初資產淨值的10%;投資於任一上市公司股票或其它證券的數額不超過該公司該種股票或證券發行總數額的10%;
(3)本基金不能投資於其它各類基金所發行的單位或受益憑證,不能以本基金資
產為他人提供擔保,不能投資於承擔無限責任的項目;
(4)本基金不能對外放款,但等待投資時機的款項可對外短期拆借,拆借餘額不能超過本基金年初資產淨值的25%;
(5)經理人在未獲得信託人書面同意前,不得將本基金資產投資於經理人自己的股東擁有30%以上股權的企業或項目上。
4.在下列情況下,如果本基金的任何投資已超出上述投資限額,經理人無須對該投資額進行調整(包括無須減少或追加投資或作其它資產配置):
(1)由於本基金全部或部分資產升值或貶值,或由於某種市價變動的原因而造成該項投資額超過上述限額時;
(2)由於受投資的企業出現兼併、重組、分立、轉讓等情況而造成該項投資額超限時;
(3)由於本基金在經營活動中支出或收入一定款額而造成該項投資額超限時。
5.經理人或其關連人在未獲得信託人書面同意前,不得以其本人名義與本基金髮生投資往來關係。
6.本基金存放在信託人或經理人或關連人處的現金存款的利率不得低於當期同業的存款利率水平。
7.經理以可隨時根據經營需要決定某一投資項目或隨時將部分或全部投資項目變現後將資金轉作其它用途。
8.上述一切投資活動均應遵循市場通常交易方式進行,除非經理人認為有必要採用對本基金並無不利的其它交易方式,但須得到信託人同意。
9.信託人有權拒絕接受其認為不符合本契約規定的投資或其它財產,並可要求經理人及時採取措施,將不符合本契約規定的投資或財產加以替換。
10.經理人只有在本基金成立並經信託人書面同意後才可開展投資經營活動。
第六條資產估值規則
1.本基金單位上市後每月的第一個證券交易日為本基金資產和基金單位的估值日。
2.本基金資產和基金單位的估值遵循XX市的會計準則、參照國際慣例並遵照本契約的有關規定進行。
3.本基金資產價值的數額應按下列基準確定:
(1)任何上市的或掛牌的證券投資項目的價值應按該投資市場計價日相等投資份額的收市價計算,但下列除外:
a.如果上述投資市場不止一處,則按主要投資市場的收市價計算;
b.如果出於某種原因在一定時間內無法從上述投資市場中獲得價格數據,則按前一計價日價格計算或視需要暫停估值;
c.如果投資項目須負擔利息而上述價格資料並未包括該應計利息部分,則在對該投資項目計算時應將至計價日止的應付利息部分預先扣除。
注:如果經理人循上述途徑所獲得的並據稱是最新資料的價格與實際價格有誤差,經理人不對此差錯承擔任何責任。
(2)任何未上市債券或短期商業票據以買進成本加上自買進次日起至計價日止應收利息為準計算。
(3)銀行存款及類似貨幣性資產的價值應按其票面值加上至計價日止應收的利息為準計算。
(4)任何已達成價格協議但尚未實施的需要依約交割的投資或其它財產的價值應按該投資或財產權責發生後應具有的價值來計算。
(5)股權或其它未清算的投資項目按該項投資原始成本加上依預期利潤值計至計價日止應能獲取的利潤數來計算。
(6)除上述投資或財產項目之外應收付的債權債務按至計價日止應收回或應付的數額進行計算。
(7)按規定在本基金資產中待攤或預提的所有規費或其它支出金額,應按上月月末餘額減去上月月末至計價日止應攤銷部分或加上至計價日止應預提部分後,餘額計入本基金資產總額來計算。
4.本基金資產按上述方法估值後,如果資產價值大於帳面值,增值部分作為重估盈餘入帳;如小於帳面值,則從重估盈餘中扣除。
5.將按上述方式所計算出的本基金資產總額減去本基金負債總額後的餘額,即為本基金在該估值日的資產淨值。
將上述資產淨值除以本基金已發行的單位總額後的得數,即為每一基金單位資產淨值。
6.經理人可以在經信託人同意後,將上述投資項目或其它財產的計值方式作適當調整,或採用其它計值方式,以能真實反映資產的'實際價值。
7.本基金的單位資產淨值每月在《深圳特區報》或《深圳商報》上公佈一次。
第七條本基金的費用
1.首次發行費,包括髮起費用、佣金、承銷費、宣傳廣告費和文件資料印製和派發費等,其費率按基金單位發售價格的3%計算,由認購人在認購基金單位時一併支付。
2.基金經理年費,其費率為本基金年資產帳面淨值的1.2%,逐日累計,並在每月10日前由信託人從本基金資產中直接支付給經理人。
3.基金信託年費,其費率為年資產帳面淨值的0.3%,逐日累計,每月10日前由基金信託人從本基金資產中直接提取。
4.基金受益人名冊登記費、受益憑證託管費、上市交易費和分配基金收益所發生的費用,由信託人根據本契約或有關規定的標準從信託資產中按時支付給經理人登記人或證券商或證券交易所。
5.公告或通知本基金有關事項及編制年報、季報等文件的費用及律師費、核數師費、公證費等應付費用,由信託人依據經理人
的指定或有關合同並核實後從本基金資產中支付。
6.基金在進行投資和管理運作中,向外借款或辦理財產保險中所發生的一切費用或利息支出,由信託人依據有關合同從本基金資產中支付。
7.本基金投資經營中或獲得的收益中應繳納的各種税費及地方性規費等,由信託人從本基金資產中支付。
8.除上述項目之外的臨時性必需開支或法規或當地政府規定的繳費,由信託人認可後按實際發生額從本基金資產中支付;
9.經理人或信託人在將本基金資金進行投資和管理活動中所發生的必須開支由信託人從本基金資產中支出,但經理人和信託人本身的日常行政管理開支不得由本基金承擔。
第八條會計和審計報告
1.本基金單獨立帳,獨立核算,自負盈虧。
2.本基金會計制度按深圳經濟特區會計準則執行;特區會計準則未作規定的,參照國際慣例執行。
3.經理人在每季終了後的一個月內,須向信託人提交本季度信託報告,信託人在每半年終了後的一個半月內,應公開本基金的中期財務報告,在每會計年度終了後的三個月內,向受益人大會提交經核數師公允審計過的年度財務報告。
4.本基金的投資和管理活動中的會計帳簿以及資產保管會計帳簿均由信託人建立和保管;經理人負責建立和保管本基金的一切投資或管理活動事項記錄。
經理人與信託人均應為對方查看和複製所建帳簿或記錄資料提供方便條件。
5.上述一切會計憑證或帳簿或投資管理記錄資料的保存年限為本基金清盤終結後滿五年。
6.本基金的核數師應為在中國大陸或香港註冊的專業會計機構及其專業人士,且必須獨立於信託人、經理人或關連人。
第九條收益分配
1.本基金在每一個會計結算日止所實現的該會計年度收益總額是指該會計年度內本基金投資經營中所獲得的任何股息、紅利、利息、利潤和/或其它種類的收入(包括已/應收回的債權)的總收入部分,扣除當年應支出的所有投資經營成本和應納税額、地方性規費等款項後的餘額部分。
2.本基金的上述每年收益總額扣除按規定或可由經理人提取的業績獎金部分後的餘額,為該會計年度的可分配收益總額。
3.上述當年的可分配收益總額和分配方式由信託人確定並經受益人大會通過後,按本基金單位的總數額計算出每一基金單位可分配收益數,並依照收益分配日在冊的受益人名單由經理人或登記人以現金形式直接劃撥入每一受益人在受益人名冊上登錄的銀行户頭內,或以送紅利單位的形式打印出受益憑證發交給受益人。通常情況下,本基金每年的收益分配均採用派送紅利單位的形式。
4.本基金每年分配收益一次,通常於每個會計的年度終了後的三個月內進行,一般不進行中期分配;如果該會計年度的收益總額低於本基金年初資產淨值5%的比例或無收益,則該年不進行收益分配。
5.上述每年收益存放在待分配收益帳户中可計取的利息收入,應轉入下一會計年度的可分配收益數額內,但在該年收益分配日後的分配過程中均不再計提利息。
6.如果因受益人自身原因造成信託人或經理人或登記人無法在一定期限內(一般為本基金清盤前達到五年或到本基金清盤開始日止)將應分配給該受益人的收益及時派發出去,則該受益人被視為已自行放棄上述收益的受益權,且在上述期限後無權再向信託人或經理人索償在上述情況下,上述無法公配出的收益應構成基金資產的一部分。
第十條受益人大會及決議
1.受益人大會每年至少召開一次,通常在該會計年度終了後的二個月內召開,或者是根據代表本基金單位份額總數10%或以上的受益人書面建議後臨時召開。
2.持有或代表本基金單位一定份額(視發行情況而定)的受益人有權出席大會,不足上述份額的受益人可以書面委託其它有權出席人發表有關意見或代行表決權,經理人和信託人的董事和獲授權的高級職員均可出席大會。
3.大會召開的時間、地點、出席人資格和會議議題經信託人確定後,應至少提前二十天以在《深圳特區報》或《深圳商報》上刊登公告和寄發信函的方式通知受益人。任何受益人無論出於何原因末見到或收到上述通知,均不影響該次大會決議對其產生的約束力。
4.大會須有持有或代表本基金單位發行總份額30%或以上的受益人或其委託人出席方可正式召開並可討論和表決一般決議;如需討論和表決特別決議,則出席人所代表的本基金單位份額應達到發行總額的50%或以上。
5.如果通知的開會時間已過十分鐘而簽到的出席人所代表的基金單位份額達不到上款的要求,則大會必須順延15日後召開,時間和地點由大會主席或信託人決定後仍按上述方式通知受益人。凡屬延期召開的大會對出席人所持有或代表的基金單位份額不作任何要求,且可討論和表決所有原定的議案。
6.大會主席由信託人事先書面指定;如果信託人未指定或已指定的大會主席遲到15分鐘以上,則由出席人當場推舉出一位出席人擔任大會主席。
7.除非大會主席根據表決需要或根據代表本基金髮行單位總份
額10%或以上的出席人的提議而決定採用每一基金單位一票的表決方式,大會表決決議一般以每一出席人一票的表決方式進行。
8.一般決議的通過或否決須有上述出席人表決權總額50%或以上贊同或反對方為有效,特別決議的通過或否決有上述出席人表決權總份額75%或以上贊同或反對方為有效。
大會通過的任何決議對全體受益人(包括未出席大會的受益人)、經理人和信託人均有約束力。
9.大會的會議紀要應詳細記錄大會召開的時間、地點、出席人名單、議題和大會討論和通過或否決的決議,並由大會主席簽名。上述會議紀要正本交信託人保存,副本交經理人留存。
10.下列事項須經大會作為特別決議進行討論和表決:
(1)對本基金章程進行修改或增補;
(2)對本契約進行修改或增補;
(3)已終結會計年度的收益分配方案;
(4)本基金存續期的延長或轉變為開放式基金的提案;
(5)本基金期滿清盤或提前清盤事項;
(6)經理人或信託人的辭職或撤換;
(7)其它有關本基金的重大事項。
上述所通過的特別決議必要時須經主管機關核准。
第十一條本基金的結業和清盤
1.本基金在封閉期屆滿未獲延長時或延長封閉期屆滿時,或受益人大會決定不轉變為另一名下的投資基金時,或在開放式運作期間受益人大會決定終止本基金時,經主管機關批准,本基金應結業。
2.在出現下列情況之一時,本基金經受益人大會通過決議並經主管機關批准,可以提前結業:
(1)由於現行法規的變更或新法規的實施使本基金不能繼續合法存在或運作時;
(2)經理人因故退任或被撤換而在二個月內無新的經理人繼任時;
(3)信託人因故退任或被撤換而在二個月內無新的信託人繼任時;
(4)因不可抗力致使本基金不能正常運作達二個月以上時;
(5)本基金的資產淨值連續六個月以上降至已發行基金單位面額總值70%以下時。
3.信託人、經理人或代表本基金已發行單位總份額50%或以上的受益人均有權書面提出本基金提前結業的建議。
4.本基金的結業經主管機關批准後,信託人應儘快以公告或信函的方式將本基金的結業日和基金單位的過户截止日通知受益人,同時由信託人負責組織本基金清算小組,經理人在本基金決定結業後不得再進行任何新的投資,且本基金單位停止轉讓。
5.本基金清算小組的組成人員應包括信託人、經理人、註冊會計師或核數師、法律顧問等。
6.本基金清算小組的職責為:
(1)清理、核對和保管對本基金所有資產;
(2)清理本基金未結的債權債務;
(3)以其認為適當的方式儘快變現一切未以現金形式存在的資產。
(4)向主管機關提出本基金結餘資產的分配方案並在獲批准後負責該方案的實施;
(5)負責本基金結業過程中的其它事宜。
7.本基金清算小組及其受託人在履行上述職責時有權獲取合理的報酬,且該項報酬經主管機關核准後可優先從本基金結餘資產中受償。
8.受益人在上述本基金結餘資產分配開始達一定期限(通常為十二個月)後未領取的部分,應上交主管機關處理。
第十二條信託人
1.信託人必須履行下列職責:
(1)協助經理人發起本基金;
(2)配備專職人員負責妥善保管好本基金資產;
(3)設立本基金資產的單獨帳户並將之區別於自有資產或他人資產之外進行登錄和核算;
(4)建立並保存單位受益人名冊,召集受益人大會以及負責收益分配;
(5)負責本基金證券交易中的交割、清算和過户並負責股權及其它項目的投資清算;
(6)監督經理人履行其職責並監督其投資管理活動符合本契約和本基金章程的規定;
(7)確認經理人在履行職責中不違反本契約規定的投資行為後依其指示辦理有關收支的財務手續;
(8)審查和公開本基金的財務報告及其它公開性文件;
(9)本契約或本基金章程中規定的信託人應履行的其它職責。
2.信託人的有關義務如下:
(1)以維護所有投資人或受益人的利益為行為準則,盡心盡職,遵約守法;
(2)對其受託的本基金資產承擔保管和監督責任;
(3)注意保守本基金商業祕密,任何時候不得向外(包括向屬下無關職員)
泄漏本基金現時的和未來的投資計劃、意圖和狀況;
(4)無權干涉或不執行經理人的未違反本契約規定的投資決策,否則應承擔對本基金或經理人所受損失的賠償責任;
(5)有責任及時將對本基金或經理人有重大影響的事由通報經理人,並積極協助經理人採取相應措施,有責任為經理人查閲本基金資產或受益人等有關資料提供便利條件。
3.信託人具有權益:
(1)有權取得本基金信託年費和其它為本基金或經理人墊支金額或遭受非自身責任引致的經濟損失的合理補償;
(2)有權審查經理人的投資計劃或方案,逐筆核查每筆佔本基金年初資產淨值5%以上金額的投資
項目;
(3)有權拒絕接受經理人不符本契約規定的投資或經營行為;
(4)有權自費委託他人辦理信託人負責的有關事務;
(5)信託人作為本基金所有投資人或受益人資產的名義所有人和權益代表人,其與經理人締結的本契約對上述投資人或受益人均有約束力。
(6)本契約中規定的其它權益。
第十三條經理人
1.經理人必須履行下列職責:
(1)參與並主要負責本基金的發起工作;
(2)分析研究各有關投資市場動向或趨勢,制訂出可行性強的投資計劃或方案;
(3)組織專業人士獨立地對本基金資產進行投資和管理;
(4)經信託人授權,代表本基金對外簽訂和履行一切投資合同或協議;
(5)定期對本基金資產和單位進行估值並予以公佈;
(6)負責本基金已發行的基金單位的上市交易工作;
(7)定期編制和遞交經理報告,並向受益人大會報告工作;
(8)提出每一會計年度的收益分配建議和初步方案;
(9)準備、印製和公佈本基金有關情況的公開性文件資料;
(10)本契約規定的其它職責。
2.經理人的有關義務如下:
(1)以努力實現本基金的宗旨為行為的最高目標,盡心盡職,遵約守法;
(2)謹慎選擇和決定每一個投資項目,注意發揮多元化組合投資的優越性,對本基金承擔投資管理責任;
(3)注意保守本基金商業祕密,任何時候不得向外(包括向屬下無關職員)
泄漏本基金現時的和未來的投資計劃、意圖和狀況;
(4)有責任及時將對本基金或信託人有重大影響的事由通報信託人,並主動積極採取相應措施;有責任為信託人查閲本基金投資和管理等有關資料提供便利條件;
(5)對其受託人或屬下職員的相應代理行為承擔責任3.經理人的有關權益如下:
(1)有權取得本基金的經理年費和其它為本基金或信託人墊支金額的合理補償,有權對為本基金進行投資和管理活動中非經理人責任所遭受的損失獲得合理的補償;
(2)有權取得經理人業績獎金。本契約規定經理人業績獎金數額為該年度末本基金資產淨值超過年初資產淨值25%以上部分中按25%的比例提取,並按照上述原發解為每月計提一次。具體為從本基金在該會計年度內每一估值日之前一月實現的收益達到該月額度後的超額部分中按25%比例預提,逐月調整,年終平衡後視情況決定是否實提。計提公式如下:
計提額=(vn-vo-n/48×vo)×25%
式中:vo表示本基金的年初資產淨值;
vn表示估值日前一月的資產淨值;
n表示計值月數。
(3)在不違反本契約規定條件下,有權選擇決定每一筆投資或採取每一筆投資或採取每一項管理行為;
(4)在本基金存續期內,享有時本基金資產的投資充分經營權和處分權;
(5)本契約規定的其它權益。
第十四條信託人和經理人的免責
1.信託人和經理人在履行各自職責中均不對下列非自身違法或違規或違約所引致或產生的後果承擔任何責任:
(1)在正常業務交往中接受對方當事人鑑署、蓋章和/或交付給信託人或經理人的任何通知、決議、指令、信函、憑證、聲明、説明、票證、重組計劃或其它代表所有權的憑證或其它據信為真件的投資文件資料等而使本基金、信託人或經理人遭受的損失;
(2)經理人或信託人根據現行法律或政策或當地政府或主管機關的規定或要求(無論是否具有法律效力)所採取的或不能採取的行動及其後果;
(3)由於客觀條件的原因而無法或不可能執行本契約的有關規定;
(4)非信託人或經理人指定或委託的任何代理人、託管人或經紀人擅自而為的行為(但對因信託人或經理人對上述人的選擇、指定或委託錯誤所造成的損失仍應負責);
(5)在所收到的任何權益證書、轉讓證書、申請表格或其它有關書面憑證或文件上的簽名或蓋章,或其他人在上述證書上偽造的或無權所為的簽名或蓋章(信託人或經理人有權利但無義務將上述簽名或印章送有關方面辨別真偽),或依據上述簽名或蓋章所採取的行動或實施的作為;
(6)對履行受益人大會上表決通過的任何已記入由大會主席簽名的會議紀要中的決議(儘管該決議在事後發現不符合大會召開或形成決議的有關要求,或該決議並非對所有受益人均有約束力);
(7)由於下款所列的任何銀行業者、註冊會計師、律師、經紀人、代理人或其它有關人或經理人或信託人(非本契約有規定)的任何失誤行為、忽略行為、判斷錯誤、遺忘、失慎等所造成的,或因信託人、經理人善意相信和依賴上述人的建議或信息而使本基金、信託人或經理人所遭致的任何損失。
2.信託人和經理人在履行本契約所規定職責過程中,可根據來自任何作為信託人或經理人的代理人或顧問的銀行業者、註冊會計師、律師、經紀人、代理人或其它人士以書信、電話、電傳、傳真形式傳達的任何建議或信息而採取投資或管理行為,且不為上述建議或信息中的失誤之處承擔責任
。
3.除非本契約前面部分有相反明確規定,信託人和經理人應視為已獲得履行各自職責的充分授權,可自行決定或採取履行職責的方式方法,並對非自身故意或疏忽的作為或不作為而給本基金造成的任何資產損失、損壞或經營支出增加或經營困難不承擔任何責任。
4.信託人和經理人可:
(1)接受其認為合格的任何人、機構或聯合組織所出具的據信足以證明本基金有關資產價值的或資產購入或售出價格的或資產上市價格的證明文件;
(2)依據任何行業/專業協會或官方機構內已形成的慣例和規律來進行投資或其它財產的買賣。
5.本契約不阻止經理人或信託人的下列行為:
(1)除了本契約第三條第5款規定之外,以自己的名義和資金購入、持有或處分本基金單位;
(2)以自己的董事或屬下職員個人名義和資金購入、持有、售出或處分不構成本基金資產的任何投資項目或其它財產;
(3)各自與其他人或與本基金資產的持有人或受益人(包括自然人、法人、其他機構或組織)締結經濟合同或進行經濟往來活動;
(4)以經理人或信託人的名義再參與或合作創立一個與本基金完全獨立的新的基金,且無需將從新基金獲得的任何收益交付給本基金。
6.信託人可:
(1)對因其善意按照經理人的任何投資或經營要求所採取或不採取的行為或經理人所為或所不為的行為或因上述行為造成的損失不承擔任何責任;
(2)除了根據本契約規定而由其從本基金資產中支付的項目外,信託人再無任何義務支付任何開支項目;
(3)信託人無義務以本基金名義提起或參與其認為可能會造成由其承擔經濟支出或經濟責任的任何與本契約規定或本基金有關的法院起訴、庭審、或答辯活動(除非經理人提出書面要求且根據本契約規定應由本基金負責足額補償其可能遭受的經濟損失)。
7.經理人可:
(1)如非出於在履行本契約規定的職責中本身故意或疏忽方面的原因,經理人對其按照本契約規定所為或所不為的行動及其結果不承擔任何法律責任;
(2)除非本契約有明確規定,經理人對信託人所為或所不為的任何行動及其後果不承擔任何法律責任;
(3)有權按照本契約的有關規定,將自己應承擔的全部或部分工作任務、享有的權力或可自行決定的事務交給信託人同意的第三人履行或實施。在此情況下,經理人仍有權全額享有本契約規定應支付給經理人的經理年費、業績獎金以及其它一切有關補償。
8.經理人或信託人有權銷燬歸自己保存的並已超過一定期限的本基金的有關會計帳簿、憑證及其它文件資料(保存期限為本基金清盤終結後滿五年)。
9.本契約所明確規定的對信託人或經理人在履行職責中所遭受的經濟賠償均為補足性的,並不影響到法律規定或法院判決書、調解書或仲裁機構裁決書規定的其他人對信託人或經理人所作的賠償(但信託人或經理人必須充分證明其在履行職責時並不存在故意、疏忽、失職、違約的情況和責任)
第十五條信託人或經理人的辭職或撤換
1.信託人或經理人可以根據自身的意願在本基金存續滿十年並繼續存續時辭去信託人或經理人的職務,但須按下列程序進行:
(1)信託人或經理人在未指定新的信託人或經理人前不得自行退任。
(2)信託人或經理人在欲辭職時所選定的新信託人或經理人必須符合信託人或經理人的資格和能力要求,並應取得本契約另一方締約人的同意和受益人大會特別決議的批准。在此情況下,留任的本契約締約人應與新加入的締約人簽訂一份本契約的補充協議,以確認由新加入的締約人或繼任人取代欲退出的締約人的位置和履行其職責。
(3)上述替換程序完成後,新舊締約人均應將上述情況儘快通知各受益人。
2.信託人或經理人在下列情況下可建議受益人大會表決並報經主管機關批准後,撤換經理人或信託人:
(1)經理人或信託人本身非自願地被清盤;
(2)經理人或信託人嚴重失職或嚴重違反現行法律或基金管理規定或本契約或本基金章程的規定;
(3)信託人或經理人有充足理由相信並以書面形式指出從維護大多數受益人的利益考慮應撤換掉經理人或信託人;
(4)代表本基金已發行單位總份額50%或以上(經理人或信託人持有或視為持有的單位份額除外)的受益人書面要求撤換經理人或信託人。在此情況下,如果被撤換的是經理人,則其所持有的基金單位份額全部由新的經理人按最近的估值日價格收購。
3.在上述替換或撤換程序中完成前,欲辭職或被撤換的經理人或信託人必須繼續履行本契約規定的有關職責,不得自行退任,否則應承擔由此而給本基金或另一方造成的經濟損失的賠償責任。
經理人或信託人的退任或被撤換日期通常應為新的經理人或信託人的上任日期。
第十六條爭議的解決
1.本基金信託契約在履行過程中如在當事人之間出現意見分歧或爭端,首先應由爭執雙方通過友好和平等協商的方式解決爭端,如果無法解決,則將爭執情況向主管機關報告,由主
管機關進行調解或裁決。任何不接受上述調解或裁決的爭執方均可向XX市的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
2.解決上述爭端的準據法為中華人民共和國現行法規和有關地方性法規;上述法規未及之處,參照相應國際慣例。
第十七條本契約的修改或增補
1.本契約可以根據現行法規的變更或新法規的實施或地方性的新規定或主管機關的新要求或本基金受益人的提議或受益人大會的決議或運作形勢的需要而經信託人和經理人平等協商達成一致意見後予以修改。
2.本契約可因信託人或經理人一方的辭職或被撤換而由留任的一方與新的經理人或信託人平等協商達成一致意見後簽訂補充協議。
3.本契約的重大修改或任何補充協議均須經受益人大會通過並報主管機關批准方為有效,並構成本契約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
第十八條本契約的生效及準據法
1.本契約經雙方締約人簽字蓋章並報主管機關批准後即行生效並具有相應法律效力,同時對本基金成立後的所有受益人均有約束力。
2.本契約一式六份,主管機關和公證處各留存一份,締約人各保存二份,每份均具同等效力。
3.本契約內容可印製成冊並對外公開發售(收回工本費)或供投資人在有關場所免費查閲,但其效力應以本契約正本為準。
4.本契約的準據法為中華人民共和國的現行法規和地方性法規規定;對於上述法規或規定未及之處,應參照相應國際慣例。
第十九條本契約的終止
1.如果本基金未能在規定的期限內成立或本基金已清盤完畢,則本契約視為終止。
2.本契約的任何方式的終止均不得違反本契約的有關規定。
第二十條其他
1.除非本契約中有明確規定,本契約當事人在本基金封閉式運作期間均應嚴格按本契約的規定執行。
2.本契約的對外解釋權由經理人和信託人共同行使。
關於投資合同模板彙總 篇16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合同編號: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簽約地點:________________
為提升_____經營組織的競爭能力,建立一個長期、穩定並高效運行的經營組織,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業特許經營管理辦法》和《合同法》之規定,合同雙方就_____品牌特許經營授權許可之有關事項,經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第一章特許經營之產品項目、業務範圍、目標及期限
第一條特許權形式、範圍:
1.甲方授權許可乙方經營的產品為“_____”品牌__________系列產品。
2.甲方授權乙方許可經營的區域為:____省____市(自治區、直轄市)____所轄範圍,未經甲方書面許可,乙方不得經營其他同類業務。
第二條任務目標:雙方依據市場規模,確定銷售回款額萬元,並按以下條款執行,實際銷售額時間以首批上貨時間為計。
第三條甲方授權許可乙方經營的期限為: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第二章業務範圍
第四條有關訂貨、配貨、調撥及退換貨規定。
1.訂貨方式:
(1)首期訂貨款金額:____萬元人民幣以上(指結算價)。
(2)應季產品交貨金額,以產品訂貨交貨期為準。
(3)續單作業的交貨期是依據面料、數量與金額的不同而訂的,確定的時間經甲、乙雙方共同訂貨單方式確認為準。
2.付款方式:現金或轉賬。
3.交易原則:款到發貨。
4.運輸方式:
5.途中貨品遺失,如乙方能提供承運部門有效證明資料,由甲方負責向承運部門索賠,否則由乙方承擔。乙方收貨後應及時進行驗貨,如有異議,須在提貨後三天內以書面傳真與甲方聯繫解決;否則視為乙方驗收貨品同甲方所發貨品無誤(超出時限。異議無效)。
6.調撥方式:如乙方臨時緊缺貨,甲方將根據自身庫存與其它市場庫存情況,盡力協助調撥貨品。
7.應季產品調換規定:
(1)產品換貨期限:貨到之日起的____天內。
(2)往返運費由乙方負擔。如乙方的換貨在超出甲方規定的時間範圍內進行,則所有乙方的換貨甲方不予調換。
(3)如甲方貨品降價,乙方不得以原價退貨後,再以降價重新購該貨品。
8.退貨規定:乙方如對產品質量有異議的,應當於收到貨物後____日內向甲方提出,逾期未提出品質問題,經甲方技質部門品檢確屬質量問題後,可辦理退貨,非質量問題的造成的損壞,由乙方自選承擔往返運費。如有另行品質標準規定並經雙方認可,也可作為品質標範圍。
9.裝修要求:
(1)乙方的店鋪應當達到下列面積:單項經營少年裝系列的單店店鋪不能少於__________平方米;綜合經營全部產品的單店店鋪不能少於__________平方米。
(2)乙方店鋪裝修須報甲方統一設計,按圖施工、裝修。甲方免費向乙方提供設計圖稿,為保證全國專賣店形象統一,營業業務品由甲方代為統一製作,費用由乙方承擔(包括運輸費)。
第五條有關零售價格之規定,由甲方統一定價,促銷價亦同,在未徵得甲方書面許可前,乙方不得擅自進行任何變價銷售行為。
第六條乙方須依照甲方營運作業之規定定期、及時、準確地提供必要的營業資料,包括:銷售情況、財務報表、顧客投訴、存貨及收交記錄。
第七條雙方應嚴格遵守甲方《特許經營加盟合同書》及《加盟店經營管理手冊》的規定操作業務。
第三章特許經營費用之支付
第八條履約保證金:人民幣元整,為甲方確保乙方履行本合同約定,合同截止的三個月內全部返還;若乙方在協議期間違反本協議規定,保證金將予扣罰或不予退還;加盟金元整,作為品牌管理費,不以返還。
第九條廣告費之規定:乙方完成任務目標,甲方將以營業額(進貨額計算)_____%作為乙方業務地區範圍的廣告促銷投入費用,雙方各自承擔_____%。具體宣傳方案必須由甲方統一操作或乙方提出有關方案報經甲方確認後實施,否則乙方自行安排的各廣告宣傳費用甲方均不予認可。並且,如乙方不能拿出相同數額的資金做市場投入,甲方的銷售獎勵不予兑現。
第四章雙方權利義務
甲方權力義務
第十條有權對乙方的經營活動進行監督檢查,並對乙方存在的問題提出整改意見。
第十一條提供經營加盟店的開業相關資料及加盟店經營管理手冊。
第十二條提供店內陳設規劃及有關經營所需的輔銷器材或製作標準,包括:店鋪平面配置圖、商品陳列配置表、吊牌、服裝專賣證明書、授權書等(模特、衣架、褲架等陳列道具甲方按成本價供給乙方)。
第十三條提供產品及與產品相關的知識及信息。
第十四條提供加盟店的員工培訓課程及經營輔導。
關於投資合同模板彙總 篇17
前言
_____和_____、_____、_____(_____為其三家授權代表)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資經營企業法)和其他有關法律、法規,在平等互利的基礎上,經過友好協商,同意共同出資,在中國_____市建立並經營合資企業,特簽定本合同。
第一章合營雙方
第一條合同的雙方如下:
甲方:_____
登記地:_____
法定地址:_____
法定代表:
姓名:_____
職務:_____
國籍:中華人民共和國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分別委託_____為其授權代表。
1._____:
登記地:_____
法定地址:_____
法定代表:
姓名:_____
職務:_____
國籍:_____
2._____:
登記地:_____
法定地址:_____
法定代表:_____
姓名:_____
職務:_____
國籍:_____
3._____:
登記地:_____
法定地址:_____
法定代表:_____
姓名:_____
職務:_____
國籍:_____
第二章成立合資經營企業
第二條合營甲乙雙方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以下簡稱“中國”)的有關法律、法規向中國有關當局辦理申請批准手續,在_____市登記成立合資經營企業。
第三條合營企業的名稱和法定地址如下:
名稱:
中文:_____(以下簡稱“合營企業”)
英文:_____
法定地址:_____
第四條合營企業為根據中國法律成立的中國法人,其一切活動受中國法律的管轄,其正當權益受中國法律的保護。如公佈新法律,則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規定執行。
第五條合營企業是有限責任公司。甲乙雙方分別以各自認繳的出資額限度對合營企業承擔責任,並按各自認繳的出資額的比例分配利潤,承擔風險和損失。
第三章合營企業的宗旨、經營範圍和規模
第六條合營企業的宗旨是:本着友好合作精神,共同建造,經營具有現代化水平的_____俱樂部,為中外人士(新聞工作者、實業家、商界人士及其他各界人士)提供社交、會議、辦公、通訊、康樂、食宿場所和服務。通過先進的經營管理手段和優質、高效率的服務,獲得雙方均滿意的社會效益和經濟效益。
第七條合營企業的經營範圍是:社交和會議場所、康樂項目、旅館、辦公樓、餐館、附屬的通訊設備和商品部,以及其他有關的生活、工作服務設施。
第八條合營企業的建設和經營的規模如下:
總佔地面積_____平方米;
新建建築面積_____平方米;
其中:旅館部分約_____平方米(約_____間客房)辦公樓分約_____平方米;
原有建築面積_____平方米。
第四章投資總額和註冊資本
第九條合營企業的投資總額為_____美元,投資中包括下列費用:
1.合營企業進行經營所需的土地處置費;
2.市*工程設施費;
3.甲方原有建築物、構築物及固定在建築物上的設備移轉合營企業的作價;
4.設計費(包括勘測費);
5.建設費(包括新建築的建設及F.F.E.庭際綠化和附屬設施的建設);
6.籌建費;
7.開業籌備費;
8.新建築建成開業前的流動資金;
9.建設期間的貸款利息;
10.其他由董事會決定的不可預見的開支的費用。
第十條合營企業進行經營所需用地已由甲方進行了處置,其中處置費為_____美元。甲方原有建築物、構築物和固定在建築物上的設備在合營企業成立後移交給合營企業,作價為_____美元。
第十一條合營企業的註冊資本固定為_____美元。其中甲方出資額為_____美元,佔_____%;乙方出資額為_____美元,佔_____%。
第十二條甲乙雙方分別按前條規定的出資金額以如下方式出資:
1.甲方:甲方的土地處置費_____美元,原有建築物,構築物和固定在建築物上的設備作價_____美元,合計_____美元,作出出資。土地處置費和原有建築物、構築物及固定在建築物上的設備的詳情,見本合同附件一(甲方出資一覽表)。
2.乙方:以現金_____美元作為出資,乙方三家投資者的投資比例分別為:_____%,_____%,_____%。
第十三條甲乙雙方根據以下規定向合營企業繳足全部出資額。
1.甲方土地處置費_____美元,現有建築物、構築物及固定在建築物上的設備作價_____美元。甲方應在合營企業和中*政府土地管理部門簽訂用地合同後_____天內將全部土地和現有建築物、構築物及固定在建築物上的設備交付合營企業驗收。
2.乙方應分兩批將其應繳足的註冊資本現金_____美元匯入合營企業開立的銀行帳户。第一批應於合營企業和中*政府土地管理部門簽訂用地合同後十五(15)天內交付_____%的註冊資本,計_____美元;
第二批應於___年___月___日之前交付_____%的註冊資本,計_____美元。
第十四條甲乙任何一方未能在前條規定的期間內全部或部分履行出資義務,即構成違約。違約方需根據延誤的時間和金額,按利率_____%/日向非違約方支付延誤賠償金。如超過期限_____個月仍未履行出資義務,非違約方可解除本合同,並有權要求違約方賠償因違約而對非違約方造成的經濟損失。
第十五條甲乙雙方繳足出資額後,須由在中國註冊的會計師驗證並出具驗資報告,並由合營企業發給董事長和副董事長簽署的出資説明書。
第十六條合營企業所需的投資總額中,除本章規定的註冊資本_____美元外,不足部分_____美元由合營企業另行籌資。
第十七條為籌措第十六條所列投資總額中不足部分的資金_____美元,合營企業委託_____銀行牽頭,_____銀行為副牽頭組織的國際銀團貸款。
投資總額如超過_____美元,合營企業可向上述國際銀團申請接受建設費,((可行性分析報告)中所列_____美元)的_____%為限度的備用信貸。
如仍不足,合營企業在得到中國銀行書面同意的情況下,可向其他銀行申請接受以投資總額中未完成投資(投資總額扣除第九條第一款和第三款所指費用後,即(可行性分析報告)中所列的_____美元)的_____%(扣除前款所述建築費的_____%的金額)為限度的借款。
第十八條合營企業接受貸款,在中國國家外匯管理局監督下進行。按_____銀行牽頭、組織的國際銀團的貸款數額提供擔保。合營企業將其全部資產提供給_____以作為上述擔保的反擔保。_____收取擔保費。
第十九條貸款協議、擔保協議和反擔保協議應在合營企業成立後儘快簽署。
第二十條甲乙任何一方如向第三者轉讓其全部或部分出資額,必須事先經另一方書面同意。
第二十一條甲乙任何一方在轉讓其全部或部分出資額時,另一方有權優先購買。但是一方提出轉讓時,另一方須在接到書面通知_____天內書面籤復是否接受轉讓,如逾期未作出接受轉讓的答覆,即視為放棄優先購買權。
任何一方向第三者轉讓其出資額的條件,不能比向本合同另一方提出的條件優惠。
違反上述條款規定之一的,其轉讓無效。
第二十二條合營企業註冊資本的轉讓,須經董事會會議的通過或確認,並報原審批機構批准,向登記管理機構辦理變更登記手續。
第二十三條甲方同意乙方在合營企業成立後,成立以_____為首的由_____、_____、_____組成的投資公司,如未發生乙方不履行本合同義務的情況,乙方可向該投資公司轉讓乙方出資者的資格或全部出資額。但是,該投資公司必須具有履行本合同,承擔其合同規定的各項義務的能力。
乙方應於轉讓前_____天書面通知甲方,並由合營企業報原審批機構批准。甲方要為儘快取得該項批准進行積極協助。
如乙方不按上述方式進行轉讓,則必須要繼續履行本合同規定的乙方的各項義務。
第五章合營雙方的責任
第二十四條合營雙方除必須履行本合同其他條款所規定的義務外,還應負責協助辦理下述事項:
甲方:1.輔助合營企業向中國有關當局辦理合營企業成立的申請批准、註冊登記和領取營業執照等手續;
2.協助合營企業同中*政府土地管理部門簽訂用地合同,取得土地使用權;向中國有關部門辦理原有建築物、構築物及固定在建築物上的設備所有權移交給合營企業的手續;
3.負責提供新建建築物和改造原有建築物所必要的有關法規、數據和資料;
4.在合營企業的經營管理機構成立之前,協助乙方辦理有關外籍業務人員的入境、居留等手續;
5.協助合營企業辦理合營企業建設工程和經營中的水、電、煤氣、暖氣、通訊、道路等有關基礎設施的建設及正常使用的聯繫事宜;
6.協助合營企業辦理建設工程和經營所必需從中國境外採購進口的機具、材料、設備、交通工具及其他用品的報關手續,在中國境內的運輸和申報減免税手續等事項;
7.協助合營企業辦理招聘中國籍經營管理人員、技術人員和營業人員的事宜;
8.協助合營企業就改造原有建築物、新建築物的方案設計和擴大初步設計事宜,儘快取得中國有關審批部門的批准;
9.盡最大努力協助合營企業,在原有建築物改造完成之時,新建築土建工程完成之時,使其通過中國有關驗收部門的峻工檢查;
10.盡最大努力輔助合營企業取得_____銀行牽頭組織的國際銀團的貸款,向中國國家外匯管理局辦理貸款許可手續;
11.協助辦理合營企業委託的其他有關事項。
乙方:1.根據董事會決定的方針和計劃,盡最大努力協助合營企業在中國境外聯繫以最優惠的價格採購或租用建設工程和經營所必須從中國境外進口的機具、材料、設備、交通工具及其他用品,並安排運抵指定的中國港口;
2.根據合營企業的利益和需要,推薦和派遣有能力勝任和有合作精神的人員參加合營企業籌建和經營管理工作;
3.盡最大努力協助合營企業為其經營管理人員、技術人員和經營人員在中國境外培訓提供場所和一切必要的條件,或其他有關安排;
4.輔助辦理合營企業委託的其他有關事項。
第六章董事會
第二十五條董事會是合營企業的最高權力機構,決定合營企業的一切重大問題。
第二十六條董事會由_____名董事組成,其中甲方委派_____名董事,乙方委派_____名董事。
第二十七條董事的任期為_____年,董事任期屆滿,經委派方繼續委派可以連任。
第二十八條如果一名董事的職位因故出現空缺時,其原委派方將另外一名董事替補。
遇有特殊情況,委派可以在其委派的董事任期屆滿前更換該董事,但須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和董事會。
第二十九條董事會設董事長和副董事長各一名,董事長由甲方、副董事長由乙方分別各自委派的董事中任命。
董事長是合營企業的法定代表人。董事長因故不能履行其職權時,應授權副董事長代行其職權。董事長和副董事長都不能履行其職權時,應由董事長授權另一名董事代行其職權。
第三十條董事會會議須有三分之二以上的董事出席即符合法定人數,方能舉行。董事因故不能出席,可出具委託書委託另一名董事或一個第三者代表其出席董事會會議和表決。
第三十一條董事會會議須得到出席會議的董事半數以上的同意,而且其中須包括有甲乙方各自委派的董事,或第三十條所指的受委託者方能作出決議。
第三十二條下列事項須由出席董事會會議的董事或第三十條所指的受委託者的一致通過才能作出決議:
1.合營企業章程的修改;
2.合營企業的中止、解散(但合營期滿的解散不包括在內);
3.合營企業註冊資本的轉讓;
4.合營企業與其他經濟組織的合併。
第三十三條董事會會議每年至少召開一次,由董事長負責召集並主持。董事長不能召集時,應委託副董事長或另外一名董事負責召集並主持。
經三分之一以上董事的提議,董事長必須召開臨時董事會會議。
第三十四條總經理和副總經理可列席董事會會議但無表決權,除非他們本人是董事或者是被委託代表一名董事。
第三十五條董事會會議上決議的事項,應分別用中文和_____文作出議事錄,經出席的董事或第三十條所指的受委託者簽字後由合營企業歸檔保存,並抄送甲乙雙方。
第三十六條董事會會議應在中國_____舉行,經董事長與副董事長協商同意,也可改在其他地點舉行。
第三十七條除了擔任合營企業管理職務應得的報酬外,董事不得從合營企業獲取任何報酬。但董事會開會期間的往來旅費、住宿、招待等開支由合營企業負擔。
第七章經營管理機構
第三十八條合營企業在董事會之下設立經營管理機構,負責合營企業的日常經營管理工作。
第三十九條經營管理機構設總經理一名,視工作需要設副總經理一或三名,總會計師一名,審計師一名。上述人員為合營企業的高級管理人員,由董事會任免。
第四十條在合營企業成立之後的前_____年,本着甲乙雙方人數對等原則,總經理由乙方推薦,副總經理由甲方或甲乙雙方分別推薦,從合營企業成立後的第_____年開始,總經理由甲方推薦,副總經理由乙方或甲方雙方分別推薦。
在合營期間,總會計師由甲方推薦,審計師由乙方推薦,如雙方同意。審計師也可由甲方推薦。
第四十一條董事長、副董事長和董事可以兼任合營企業的總經理、副總經理或其他高級管理職務。
第四十二條總經理執行董事會決定的事項,對董事會負責,組織領導合營企業的日常經營管理工作。在董事會授權的範圍內,對外代表合營企業,對內任免高級管理人員之外的其他下屬人員,並行使其他被授予的職權。在總經理因故不能執行職務時,應授權副總經理代行其職權。
副總經理補助總經理工作,並在總經理授權之下,分擔一定範圍的經營管理的領導職權。總經理對合營企業日常業務中的重要事項,應與副總經理協商一致。
前款規定的重要事項在章程中規定。
第四十三條總經理、副總經理不得兼任其他任何經濟組織的執行職務,不得參與其他經濟組織對合營企業的商業競爭,否則,應視為合營企業的失職行為。
第四十四條總經理、副總經理及其他高級管理人員有營私舞弊或嚴重失職行為,或者不能勝任工作,經董事會決定可隨時解聘。
第四十五條根據董事會的決定,在經營管理機構中分設若干部分。分管合營企業各方面的業務,分設的部門經理和副經理,由總經理任免,向總經理負責。
第四十六條經營管理機構包括臨時設立的籌建處、籌備處和行*處的人員編制、工資待遇及福利等,由總經理負責擬定,報董事會批准執行。
第四十七條合營企業旅館部分的經營管理,委託_____負責,由總經理、副總經理提出委託條件,擬訂委託合同報董事會批准後執行。
第八章籌建和籌備
第四十八條合營企業在開始階段,應在董事會的授權和監督之下,由總經理在副總經理協助下完成以下三項任務:
1.有關合營企業的建設工程的工作;
2.有關合營企業全面開業的準備工作;
3.原有建築物和設施全面開業前的正常經營。
第四十九條對於第四十八條規定的第三項任務,總經理和副總經理之間應作如下的責任分工:
1.總經理負責全面工作;
2.副總經理協助總經理工作,並分別負責籌建處、籌備處和行*處的工作。
第五十條為完成上述四十八條中所列的合營企業開始階段的三項任務,由總經理負責組織配備適當人員,分明建立籌建處、籌備處和行*處、其職能如下:
1.籌建處
(1)組織制訂方案設計和擴大初步設計,由總經理和副總理報董事會決定,並報中國主管當局批准;
(2)根據批准的擴大初步設計,製作工程預算,由總經理和副總經理報董事會決定;
(3)接洽承包設計單位,安排與其訂立設計合同的有關事宜;
(4)接洽總承包施工單位,安排與其訂立總承包合同的有關事宜;
(5)安排在中國境內採購和運輸工程建設所需的機具、設備、材料;
(6)隨時督促檢查承包設計和承包施工的單位按時保質保量地履行合同,並根據需要與對方協商解決履行合同中發生的問題;
(7)及時檢查施工過程中的工程隱蔽部分,組織部分工程的驗收及全部工程的竣工驗收;
(8)嚴格按照設計和工程承包合同的條款掌握設計費和工程費的支付,並在預算的範圍內支付其他有關費用;
(9)整理和保存有關設計、施工、驗收的一切圖紙、文件和其他記錄資料;
(10)其他有籌建的業務。
2.籌備處
(1)維護、管理原有建築,維持正常營業;
(2)就康樂、旅館、辦公樓、飲食店和商店等各不同營業部門分別制訂經營管理計劃,聯繫、安排上述營業部門經營管理的對外合作和委託的有關事宜;
(3)安排各營業部門所需設備、傢俱和其他用品的採購、運輸、安裝;
(4)擬訂各營業部門人員的編制;
(5)安排和管理對營業人員的業務培訓;
(6)做好合營企業全面開業的一切準備。
3.行*處
(1)負責一般行*事務工作;
(2)負責有關法律事宜;
(3)負責文書、資料的收發登記、保管等工作;
(4)制訂財會制度,全面負責財會工作;
(5)負責資金的籌措、使用及收支工作;
(6)負責新建築及原有建築的建設、改建費的投資預算、結算的管理工作;
(7)負責工作人員的考核、選拔、聘用及崗前培訓工作;
(8)制訂工作人員的工資標準、福利待遇方案及獎懲條例等。
第五十一條第五十條所述臨時機構在完成其規定任務後,經董事會決定,應即行撤銷。在臨時機構撤銷以前,總經理必須根據第四十六條規定,就合營企業機構設置、人員配備提出方案報董事會批准,並做好全面開業準備。
第五十二條根據董事會的授權,總經理和副總經理協商一致後,可將籌建和籌備工作的'一部分與第三者合作完成或委託第三者代理完成。
第五十三條合營企業新建築物的設計,須由合營企業委託_____和_____合作進行,其有效送審設計方案的新建築物的建築面積增加部分,不得超過_____萬平方米的_____%。
合營企業委託_____總承包合營企業新建築物的建設工程。
第九章採購
第五十四條合營企業建設工程和營業所必需的機具、材料、設備、交通工具及其他用品,應由總經理負責提出採購計劃和預算。並將擬在中國境內採購和必須從中國境外進口的品目分別開列清單,報董事會批准後由合營企業自行採購,或委託第三者採購。
第五十五條合營企業建設工程和營業所需物資的購置,在品質、價格和交貨期限同等的條件下,應優先採用中國的產品。
第五十六條為保證合營企業各方面的設施達到國際上較高級的水平,如合營企業需要從中國境外進口設備、材料等物資,應按中*政府規定事先編制計劃,申領進口許可證,並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資經營企業法實施條例)等有關法律規定申請免證進口關税和工商統一税。
第十章勞務管理
第五十七條合營企業所需要的中國籍職工,可以由甲方推薦,或者在勞動人事部門協助下,由合營企業公開招收,但一律通過考核,擇優錄用,並與之簽訂僱傭合同。
第五十八條合營企業職工的招聘、辭退、工資、福利、勞動保護、勞動紀律,由經營管理機構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資經營企業勞動管理規定)和中國其他有關規定製訂具體規章,報董事會批准後執行。
第五十九條合營企業的職工有權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資經營企業法實施條例)建立基層工會組織,開展工會活動。合營企業與本企業工會的關係,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資經營企業法實施條例)第十三章的各條規定執行。
第六十條合營企業中、外籍高級管理人員和其他管理人員的薪金待遇,由董事會決定。中國籍的高級管理人員,原則上應與外籍高級管理人員同工同酬。
第十一章税務
第六十一條合營企業遵照(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資經營企業所得税法)等有關税務方面的法律和規定,繳納各種税款。在新建築物和原有建築物開始營業前,合營企業向中國税務機關提出分別享受減免所得税的申請,經批准後實行。
第六十二條合營企業職工遵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税法)的規定繳納個人所得税。
第六十三條合營企業的固定資產分別下列三種情況,採用直線法進行折舊。按期折舊完畢,不留殘值。
1.新建房屋、建築物和原有建築採用加速折舊辦法。新建房屋、建築物自投入使用次月起_____年折舊完畢,原有建築自投入使用次月起_____年折舊完畢。報中國財*部税務總局批准後實施;
2.各種機器設備自投入使用次月起_____年折舊完畢;
3.各種車輛和電子設備,自投入使用次月起_____年折舊完畢。
第六十四條在新建築峻工和原有建築改造完成後,總會計師應儘快計算列出合營企業固定資產一覽表,並經審計師審計,由董事會作出決定,連同折舊辦法一起報請中國税務主管部門審查批准後執行。
第十二章財務與會計
第六十五條合營企業的財會制度由總會計師在審計師的協助下,根據中國財*部(中外合資經營企業會計制度)等規定並結合本企業的具體情況予以制訂,經董事會批准後執行。合營企業的財會制度應報合營企業主管部門,北京市財務部門和税務部門備案。
第六十六條合營企業的會計制度採用日曆年制,自公曆每年一月一日起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為一個會計年度。每一個會計年度自合營企業成立之日起至該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
第六十七條合營企業出據的單據、帳簿,均用中文書寫,季度、年度報表分別用中、_____文書寫。人民幣為記帳的本位幣。對外幣的收支除應登記實際收付的外幣金額外,還應按照確定的匯率(根據中國國家外匯管理局公佈的外匯牌價)折算為人民幣記帳。由於貨幣兑換率波動引起的損益作為當年損益入帳。
對於外幣的現金、銀行存款,其他收付款項以及債務等,除按當日匯率摺合為人民幣記帳外,還應按實際計算金額和收付的貨幣另行記帳。
第六十八條合營企業應按季和按年度提出會計報表,分別報送甲乙雙方。合營企業的季度和年度報表分別_____市税務機關、合營企業主管部門、同級財*部門,年度報表還應抄送審批機構。
報表格式應符合中國財*部和其他有關部門的規定。
1.每季的會計報表,應在季度終了的次月二十日前報出;
2.年度會計報表,應在次年的四月三十日前連同審計報告一併報出。
第六十九條合營企業每年進行一次決算,如出現虧損,應由次一年的税前收益中彌補,在補足各年度虧損及償還該項應償還的銀行貸款之前,不得分配當年的利潤。
合營企業經年度決算實現的利潤,在繳納合營企業所得税,提取儲備基金、職工獎勵和福利基金、企業發展基金後,剩餘的利潤,按甲乙雙方的出資比例每年分配一次,分配辦法由董事會決定。
各種基金的提留比例,由董事會決定。
第七十條合營企業在中國銀行或中國銀行同意的其他銀行開立外匯帳户和人民幣帳户。
合營企業要在中國以外或香港、澳門地區的銀行開立外匯儲蓄帳户,應向中國有關外匯管理部門辦理申請批准手續。
第十三章審計
第七十一條在合營企業的每個會計年度末,合營企業應責成審計師對企業的帳簿和單證記錄進行審計,該項審計須在不遲於該會計年度結束後的_____天內完成。經審計的會計報表連同審計師的報告應在完成後儘快提交給董事會及甲乙雙方。
第七十二條甲乙雙方均有權在前條所述年度審計結束後的_____個月之內,對合營企業的全部帳目進行審計。此時審計完成後,須向董事會提出審計報告。董事會應在收到該審計報告_____天內,對有關問題作出答覆。
第七十三條甲乙雙方均有權在各會計年度中,對一項特定的帳目或問題進行專項審計。此種專項審計須提前_____天書面通知對方,抄送總經理,並且應儘量不影響合營企業正常業務的進行。
第七十四條根據第七十二條和第七十三條要求進行審計的一方,須自己另行聘請審計師或會計師進行審計。此種審計產生的費用由要求進行審計的一方負擔。
第十四章土地使用費
第七十五條合營企業自用地合同規定的時間起截至合營期限終止或合營企業提前解散時為止,每年按規定向中*政府土地主管部門交納所佔用土地的使用費。
第十五章合營期限
第七十六條甲乙雙方的合營期限為_____年,自合營企業成立之日起計算。原有建築自雙方繳足第一批出資額之日起開始營業、改造。原有建築的營業、改造和新建築的建設為第一期,時間約為_____年。新建築物竣工後和原有建築一起全面營業。第二期自全面營業開始之日為_____年。
第七十七條甲乙雙方同意延長合營期限時,應在合營期滿之前至少六個月,經董事會決議,並報中國有關當局批准。
如第七十六條所指第一期超出_____年,董事會須提出延長期限的申請,報原審批機構審批。
合營企業在全面營業期間因故中斷三個月以上時,董事會應向中國原審批機構申請相應延長合營期限。
第七十八條合營企業遇下列任何一種情況時,應由董事會在_____天內作出解散合營企業的決議,提出解散申請書,經原審批機構批准後,可以提前終止和解散:
1.合營企業連續_____年發生嚴重虧損,無力繼續經營,或虧損累計超過註冊資本;
2.甲乙任何一方不履行本合同或合營企業章程規定的義務,致使企業無法繼續經營;
3.因不可抗力或發生甲乙雙方簽訂本合同時未曾預見到的事件,致使合營企業繼續經營明顯陷入困境;
4.合營企業不能達到其經營目的,而又無其他發展前途;
5.投資總額超出_____美元,甲乙雙方又無法提出有效的解決辦法;
6.經努力,合營企業得不到_____銀行牽頭組織的國際銀團貸款;
7.經努力、合營企業無法同第五十三條所指的設計承包單位、施工承包單位及第四十七條所指的管理公司就委託條件等事項達成一致。
第十六章違約的責任
第七十九條甲乙任何一方不履行本合同或合營企業章程規定的義務,或者因其他違反合同和章程的行為,而給另一方造成損失的,須負責對此損失實行賠償。
因一方違反合同或章程義務導致合同不得不提前終止的,不解除違約一方的賠償損失的責任。
第十七章清算
第八十條合營企業宣告解散時,應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資經營企業實施條例),及其他有關法律,由董事會提出清算的程序和清算委員會人選,報企業主管部門審核並監督清算。
第八十一條合營企業清算當時的全部資產對其債務承擔責任。合營企業清償債務後剩餘的全部財產,按照甲乙雙方的出資比例進行分配。
第八十二條合營企業期限屆滿進行清算時,固定資產(已折舊完畢,不留殘值)作價一美元由甲方購買,其他財產均按當時帳面價值計算。
合營企業中止合同進行清算時,固定資產及其他財產均被當時的帳面價值計算。由清算髮生的一切費用,從可分配的財產中優先支付。
上述兩款所指帳面價值,包括在税後利潤進行分配時保留累存的固定資產折舊款和逐年累存的未分配淨收益。
第八十三條合營企業清算後的財產,乙方分得的部分用_____幣支付。
合營企業解散後,各項帳冊和文件交由原中國合營者保存。
第十八章保險
第八十四條合營企業投保的各種險別,均須根據董事會的決定,向中國的保險公司投保。投保的險別、金額和期限及其他有關事宜,在保險合同中規定。
對中國的保險公司所未設的險別,可在中國境外的保險公司投保。
第十九章適用的法律
第八十五條本合同的成立、效力、解釋、履行以及有關本合同的爭議的解決,均適用中國的法律。
第二十章保守祕密
第八十六條甲乙雙方對屬於合營企業經營、技術、銷售、管理和財務狀況中的祕密資料,不經對方同意不得單方面予以公開。
第八十七條合營企業的合同、章程,以及本企業與其他單位間訂立的協議和合同,不經甲乙雙方同意不得向第三者公開。
第二十一章不可抗力
第八十八條由於地震、颱風、水災、火災、戰爭以及其他不能預見並且對其發生和後果不能避免或克服的不可抗力的事故和事件,而直接影響本合同的履行或者不能按約定的條件履行時,遇有上述不可抗力的事故和事件的一方應立即將事故和事件情況電傳或電報通知對方,並應在_____天內立即提供事故和事件詳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需要延期履行的理由和有效的證明文件。甲乙雙方應按照事故和事件對履行合同影響的程度儘快協商決定是否解除合同,或者部分免除履行合同的責任,或者延期履行合同義務。因不可抗力事故和事件造成的損失,各方都不負賠償責任。
第二十二章爭議的解決
第八十九條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合同中發生的或者與本合同有關的任何爭議,應首先以友好精神力求協商解決。
如爭議未能協商解決,應提交有關仲裁機構進行仲裁。如甲方為原告,應在_____,根據該協會仲裁規則進行仲裁;如乙方為原告,應在_____,根據該委員會的仲裁規則進行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雙方都有約束力。
第九十條在發生爭議和在協商、仲裁期間,除有爭議的問題外,甲乙雙方應繼續履行本合同中規定的各自應承擔的其他義務。
第二十三章解除合同
第九十一條發生下列情況之一時,本合同失效:
1.第十七章規定的清算手續完成後;
2.乙方全部出資額轉讓給甲方後;
3.如果本合同簽字後六個月得不到中*政府審批機關批准。
第二十四章附則
第九十二條本合同及其附屬文件的修改、變更,須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並以書面形式確認。凡需經有當局批准的,在獲得批准之後生效。
第九十三條本合同的正本用中文和_____文兩種文字寫成,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保存一份。兩種文字的文本具有同等效力。如發生歧義,甲乙雙方協商解決。
第九十四條甲乙雙方之間就履行本合同或與其有關事項相互的通知,凡與雙方各自的權利、義務有關的,應以書面形式進行。
前款的通知如採取電報或電傳形式,須隨後以航空掛號信函通知。
合營企業與乙方之間往來的文件、通知、會計報表、審計報表等,均須以航空掛號寄送。
雙方接受通知的地址,應是本合同中第一條寫明的法定地址。
第九十五條甲乙雙方在合營期內未取得對方同意,不得使用,也不得讓第三者使用“_____”,或與其類似的名稱,進行與合營企業無關的活動。
第九十六條本合同及其附屬文件,均自中國有關當局批准之日起生效。
第九十七條本合同於___年___月____日,由甲乙雙方的授權代表在中國_____市簽署。
甲方:_____乙方:_____
關於投資合同模板彙總 篇18
甲方:
乙方:
鑑於: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告法》及相關規定,就甲方委託乙方在網吧媒體發佈廣告,簽訂本合同並共同遵守。
1、 陳述與保證
本協議一方向另一方陳述並保證如下:
1.1是一家依法成立並有效存續的企業法人並擁有獨立經營及分配和管理其自身資產的充分權利;
1.2其具有簽署和履行本協議所需的經營資格、執照、權利、授權和(或)批准;
1.3其合法授權代表簽署本協議後,本協議的有關約定構成其合法、有效及具有約束力的義務;
1.4無論是本協議的簽署或其對本協議項下義務的履行,均不會牴觸、違反或違背其營業執照、公司章程或任何政府機關或機構的規定,或其為簽約方的任何合同或協議的約定;其至本協議生效之日止,不存在可能會構成違反中國有關法律、法規而可能會妨礙其履行本協議項下義務的情由。
2、 廣告及付款:
2.1 廣告合作形式及內容:
甲方委託乙方在其網吧平台上播放廣告
廣告形式為ie首頁
播放時間為20xx年5月1號到20xx年5月31日。
2.2 合同金額
本協議廣告投放共計:
人民幣:元
大 寫:整
2.3 付款方式:
付款方式為支票或銀行轉賬。
2.4 因簽署本協議而產生的由政府根據有關法律徵收的由各自承擔的税費將由雙方各自承擔。
2.5 所有本協議項下的支付將以人民幣貨幣為準。
2.6 甲、乙雙方同意本協議項下所有款項由乙方開具統一的廣告專用發票。
2.7 付款週期:
乙方在廣告結束後應向甲方開具廣告專用發票。甲方應在乙方執行合同後的10個工作日內付清全部款項,即人民幣元。
3、知識產權保護
3.1甲方或其指定的相關權利人對合作項目中涉及的內容及服務的名稱,以及在互聯網上所使用的域名享有合法的知識產權。其中包括但不限於表現相關內容及服務字樣的圖片、標記之上附帶的著作權,以及對於相關軟件產品和相關域名等所可能派生的商號、商標及其他知識產權。
3.2乙方承諾不改變現有的甲方知識產權現狀,這些現狀包括合作項目內容的知識產權全部歸由甲方或其指定的相關權利人所有,包括但不限於相關軟件項目所享有的著作權。並且,在中國法律允許的範圍之內,甲方可以採取一切必要手段和措施,包括但不限於加註版權標記,對甲方的這種擁有知識產權的情況予以妥善標識。
3.3 合作期間,乙方在以執行合作項目為最終目的的情況下,在甲方書面許可後可使用甲方提供的資源,包括其中涉及的知識產權,但需明確指明該知識產權的所有者。合作期滿,乙方應停止使用甲方提供的上述資源,包括其中涉及的知識產權,但雙方另有書面約定則除外。
4. 雙方的權利和責任
4.1.甲方的權利義務
4.1.1 本合同項下發布的廣告內容由甲方提供,甲方應在廣告發布開始之日前向乙方交付。
4.1.2 甲方保證其提供的廣告內容、設計服務所需資料等是真實的、合法的和正當的,並非以不正當競爭手段獲取,同時,不應對其產品或經營等各項內容作引人誤解的虛假宣傳。
4.1.3 甲方保證提供的廣告內容、設計服務所需資料等享有知識產權等或相應的許可使用權,未侵犯任何第三方之合法權益,任何由該內容引起之爭議、訴求、糾紛均與乙方無關,且應由甲方自行承擔相關法律責任,乙方不承擔連帶法律責任。
4.1.4如對廣告播放情況存在異議(包括認為存在錯播、漏播或任何其他違反本合同規定的發佈情況),甲方應在每一網絡廣告發布後3日內以書面方式向乙方提出,否則認定為全部廣告嚴格按照本合同的約定發佈完畢
4.1.5 甲方在合同規定的時間內向乙方支付廣告費,否則,每逾期一天,甲方應按逾期未支付金額的千分之三向乙方支付逾期付款違約金,但最高不超過逾期未支付金額的20%。
4.2. 乙方的權利義務
4.2.1.乙方應將按照本合同的約定發佈廣告並提前向甲方索要廣告設計稿。
4.2.2.乙方應及時向甲方提供廣告投放技術服務。
4.2.3.乙方有權依照我國相關的法律法規規定,對廣告的內容、形式和相關證明文件進行審查,如果乙方認為其不符合法律法規的規定,應在兩個工作日內書面要求甲方修正。如果甲方拒絕修改,乙方有權不予發佈,但這不構成乙方違約,乙方不因此承擔任何違約責任。
4.2.4.乙方應按合同規定的刊登時間刊登甲方廣告,否則,每逾期一天,乙方應按應刊登廣告的廣告費用的千分之三向甲方支付逾期刊登違約金,但最高不超過應刊登廣告的廣告費用的20%。
4.2.5.乙方應按合同規定足量有效刊登甲方廣告,否則視為違約甲方有權不支付其廣告費用。
4.2.6.乙方若對甲方的廣告內容刊登有誤,應對錯刊的廣告內容發更正通告,並免費為甲方重刊廣告,補償時間與錯刊時間相同。
4.3.雙方的共同義務
4.3.1.雙方共同確定具體的信息/應用業務,共同承擔對客户的服務責任。
4.3.2.雙方負責各自設備的投資和技術開發。
4.3.3.雙方各自承擔合作項目所產生的經營收入的税收部分。
5、保密條款
5.1甲乙雙方對通過該業務獲得另一方的技術資料及其他專有信息以及合作相關的用户資料負有保密責任。
5.2甲、乙雙方對本次合作及本協議的具體內容負有保密責任。未經一方事先書面同意,另一方不得將雙方的合作協議的具體內容及其相關內容披露給任何第三方。
5.3協議有效期內及其終止後,雙方因履行本協議而共同創造的具有不可分割的商業祕密(包括財務祕密)、技術祕密、經營訣竅和(或)其他保密信息和資料(無論是以書面或口頭或其他形式做成),雙方均應承擔保密義務,未經另一方書面同意,任何一方均不應向任何第三方披露、泄漏或提供。
6、違約責任
6.1發生不可抗力事件致本協議無法履行時,雙方互不承擔違約責任。但遭遇不可抗力的一方應在15日之內書面通知對方並提供相應的有效證明文件。不可抗力事件未影響之部分應仍繼續履行。不可抗力因素消除後,雙方應協商確定協議是否繼續履行。
6.2一方的過失或行為不當,使本協議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該方須負全部違約責任。
6.3一方未經對方書面同意,單方面終止協議或使協議無法履行,被視為違約。違約方需承擔違約責任,並賠償另一方相應的經濟損失。
6.4一方未按本協議的約定履行責任和義務,被視為違約。違約方應賠償另一方由此產生的直接經濟損失。
6.5 雙方中的任何一方中途退出合作,須提前15日書面通知對方,經雙方協商後解除協議。因此而給對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7、爭議解決方式
本協議的訂立、效力、解釋、履行和爭議的解決均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因本合同所產生的以及因履行本合同而產生的任何爭議,雙方均應本着友好協商的原則加以解決。協商解決未果,雙方同意提交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裁決;
8、其他
8.1雙方理解並且同意,合同雙方均為獨立簽約人。本協議不包含任何可能理解成為雙方之間設立一種合夥或合資關係的內容。
8.2未經合同雙方書面確認,無論以任何方式或形式,各方均不得將本合同或其部分的權利或義務進行轉讓。
8.3通知:任何本合同要求或允許的通知應以書面方式並應通過郵寄或傳真方式按本合同中載明的通訊地址寄達對方。通知自收到之日起生效。如任一方更改通訊地址,則需於更改前24小時內書面通知另一方。否則導致通知無法到達或拒收時,通知自發出之日起生效。
8.4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如有未盡事宜,或因業務發展需要對本合同現有內容進行補充、變更、修改時,由雙方或任何一方提出補充、變更、修改的建議和方案,經雙方協商並達成統一意見後,以書面形式表達並經雙方同意並簽字蓋章後,成為本合同的補充文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8.5本合同任何部分被視作無效或不可執行,將不會因此而影響本合同其他條款或部分的有效性與可執行性。
8.6本合同在雙方蓋章後正式生效。 合同附件為本協議的一部分,擁有相同法律效力。
8.7本合同一式兩份,甲方和乙方各執壹份,貳份文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需要補充事宜可經過雙方友好協商簽訂補充協議。
甲方: 乙方:
聯繫電話:聯繫電話:
蓋章: 蓋章:
關於投資合同模板彙總 篇19
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以下簡稱乙方):
甲、乙雙方經過友好協商,在相互信任、相互尊重和互惠互利的原則基礎上,雙方達成以下合作協議:
一、甲乙雙方在符合雙方共同利益的前提下,就股票推薦業務合作等問題,自願結成戰略合作伙伴關係,乙方向甲方交納___元會員費用,甲方協助乙方在___個交易日內(即從___至___止)達到利潤要求。
二、甲方為乙方提供薦股操盤,乙方應嚴格做到保密甲方提供的所有薦股資料,不得因己方原因泄露甲方薦股資料而使甲方商業利益、信譽受到損害。
三、乙方在接受甲方提供的薦股機會時,應嚴格按照甲方提供的具體介入、拋出股票時間價格實施,確實因乙方原因造成損失後果自負!甲方不做任何賠償。
四、甲方為乙方提供的介入、拋出股票時間價格必須提前三十分鐘以上通知乙方。
五、違約責任:
1、合作雙方在業務實施過程中,如因己方原因造成合作方利益受到損失的,受損方除可立即單方面解除合作關係外,還可提出全額的經濟賠償要求。
2、如因甲方沒有協助乙方達到利潤要求造成乙方損失應退還所有會員費用,同時賠償乙方損失(賠償事宜如下: 100萬以下(含100萬資金量)做全額賠償, 100萬元以上資金賠償85%.按交易明細清單上的數額為準) 。
六、合同的變更和解除:
1、本合同生效後,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和解除合同。若合同需要變更,須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並依法簽訂變更協議。
2、本合同存續期間,合同條款與新頒佈的`法律法規不相符的,原合同應依照法律法規作相應變更。
七、爭議處理:如發生爭議,雙方應積極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受損方可向:1、深圳市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處理。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在協商或訴訟期間,本合同不涉及爭議部分的條款,仍須履行。
八、本協議有效期為1個月(22個交易日),自雙方代表(乙方為本人)簽字之日起計算,即從___至___止。
九、本協議到期後,雙方認可不再延長,可自然終止。
十、本合同未盡事宜,一律按《合同法》的有關規定,經合同雙方共同協商,作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十一、本協議一式貳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二、本合同自雙方簽訂之日起生效。
甲方(簽章):投資管理有限公司 乙方(簽章):
[法定代表人]:
[委託代理人]:
___年___月___日
[法定代表人]:
[委託代理人]:
___年___月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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