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綠化工程施工合同範本(精選16篇)

綠化工程施工合同範本(精選16篇)

綠化工程施工合同範本 篇1

建設單位: (以下簡稱甲方)

綠化工程施工合同範本(精選16篇)

施工單位:(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建築安裝工程承包合同條例》的規定,以及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示範文本的有關條款,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工程概況

第一條 工程基本情況

工程內容:報價清單所列

第二條 工期

自甲方通知施工之日起20日內。工程養護期:一年(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第三條 工程質量等級

按照國家[城市綠化工程施工及驗收規範]、[建築安裝工程施工及驗收規範]該工程驗收達到合格標準,綠化成活率達到95%以上,養護期滿,交工驗收時成活率達到100%。

第四條 承包方式及合同價款

承包方式:包工包料,一次性包死。合同總價為 元整。清單附後。

第五條 付款方式:

進場支付該單項工程總額 %的工程款。標段工程全部結束後,壹周內扣除 %質保金外,甲方要向乙方支付全部工程款。養護一年期滿後,十五天內,甲方須進行工程交工驗收,驗收結果達到合同規定的質理標準後,十五日內甲方向乙方付清工程質保金。

第六條 合同的生效與終止

合同簽訂後生效。甲方全部付款完畢,乙方養護期滿合同終止。

合同簽定時間 年 月 日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綠化工程施工合同範本 篇2

甲方:

乙方:

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甲方所承包的半山美苑小區綠化工程發包給乙方施工,在雙方平等自願的前提下,經協商達成如下合同。

一、 工程範圍:

半山美苑小區綠化一期苗木種植,包工包料。

二、 工程造價:

總面積約 平方米,每平方米捌拾伍元(¥:85.00),合計人民幣 元,(¥: )。注結算以實際竣工驗收數量結算依據。

三、 工程要求:

苗木要求:喬木、灌木搭配合理,色塊草坪美觀大方,喬木規格ø 3-15cm,灌木ø80-100cm,色塊H30-40cm,草坪種植馬尼拉草坪,做到各個區域,搭配合理,美觀大方,整個小區品種不少於20個品種。

四、 工程期限:

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竣工,工期 天,如甲方土方不能到位和其它方面原因,工期必須順延。

五、甲方責任:

開工前,甲方需按綠化要求,回填好所有種植區域種植土壤,平整到可種植苗木為限。做好每個施工區域其它附屬,以免綠化施工後,造成損失,同時做好技術交底,提供施工區域地平管線圖紙,以免施工中造成管線破壞。免費提供所有施工用水、電確保每幢一個接口,以作綠化施工養護使用。積極配合乙方施工,及時解決施工中甲方應解決的所有問題。

六、乙方責任:

乙方必須不折不扣完成合同中的所有義務,保證按質按量按期完成所有工程。

七、保修期限:

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保修結束,保修期內由於乙方養護原因,造成苗木死亡,乙方按原規格免費補植,乙方施工結束及進入養護,有以下情況者乙方不免費保修,如需保修所有費用由甲方承擔。

1、其它施工被破壞已完成綠化的,人為破壞已完工綠化的;

2、被偷盜已完工綠化;

3、業主裝修破壞已完工綠化的。

八、驗收:

施工結束,乙方向甲方提供竣工報告,測繪數量,甲方在接到乙方的竣工報告之日起,無正當理由不組織驗收,三日內不組織驗收者,視作竣工報告已被批准。驗收報告,以驗收實數為結算依據。

九、付款方式:

工程開工無預付款,工程結束經驗收後付工程款的90%,餘款10%到養護結束一週內一次性付清,不得拖欠。

十、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雙方簽字生效,到付清尾款自動失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綠化工程施工合同範本 篇3

發包人(全稱):

承包人(全稱):

承包人資質等級: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建設部、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共同發佈的《建設工程施工合同》(gf- 99- 0201)及其他有關規定,遵循平等、自願、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雙方就本園林綠化工程施工項目經協商訂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況

第1條 工程概況

1.1 工程名稱:

1.2 工程地點:

1.3 工程內容:

1.4 工程立項批准文號:

1.5 資金來源:

第2條 工程承包範圍

2.1 承包範圍:

2.2 工程總面積:

二、合同文件及圖紙

第3條 本合同文件及解釋順序

3.1 除雙方另有約定以外,組成本合同的文件及優先解釋順序如下:

(1) 雙方簽訂的補充協議

(2) 本合同條款

(3) 中標通知書

(4) 投標書及其附件

(5) 標準、規範及有關技術文件

(6) 圖紙

(7) 工程量清單

(8) 工程報價單或預算書

雙方有關工程的洽商、變更等書面協議或文件視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第4條 適用法律、標準及規範

4.1 適用法律法規: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xx市有關法規、規章及規範性文件均對本合同具有約束力。

4.2 適用標準、規範名稱:《城市園林綠化工程施工及驗收規範》(db11/t212- 20xx)、《城市園林綠化用植物材料木本苗》(db11/t211- 20xx)、《城市園林綠化養護管理標準》(db11/t213- 20xx)、 。

4.3 雙方另有約定列入補充條款。

4.4雙方對合同內容的約定與上述法律、標準、規範規定有矛盾的,以法律、標準及規範規定為準。

第5條 圖紙

5.1 發包人提供圖紙日期及套數:

5.2 承包人未經發包人同意,不得將本工程圖紙轉讓給第三人。

5.3 發包人對圖紙的特殊保密要求:

三、雙方的權利義務

第6條 監理

6.1 監理單位名稱:

6.2 監理工程師

姓名:

職務:

職權:

需要取得發包人批准才能行使的職權:

除本款有明確約定或經發包人同意外,監理工程師無權解除合同約定的承包人的任何權利與義務。

第7條 雙方派駐工地代表

7.1 發包人派駐工地代表姓名:____________ 職權:____________

7.2 承包人派駐工地代表姓名:____________ 職權:____________

7.3 任何一方駐工地代表發生變更時,應提前7日書面通知對方,並明確指出交接時間、權限。

第8條 發包人工作

8.1 發包人應按本合同約定的時間和要求完成以下工作並承擔相應費用:

(1) 保證施工現場達到具備施工條件的具體要求和完成的時間:

(2) 將施工所需的水、電、電訊等管網線路接至施工場地的時間、地點和供應要求:

(3) 負責施工場地與公共道路的通道開通的時間和要求:

(4) 工程地質和地下管網線路資料的提供時間:

(5) 由發包人辦理的施工所需證件、批件的名稱和完成時間:

(6) 水準點和座標控制點交驗要求:

(7) 組織圖紙會審和設計交底的時間:

(8) 協調處理施工場地周圍地下管線和鄰近建築物、構築物(含文物建築)、古樹名木的保護工作:

(9) 雙方約定發包人應做的其他工作:

8.2 發包人委託承包人辦理的工作:

第9條 承包人工作

9.1 承包人應按本合同約定的時間和要求完成以下工作:

(1) 應提供計劃、報表的名稱及完成時間:

(2) 承擔施工安全保衞工作和非夜間施工照明的責任和要求:

(3) 向發包人提供辦公和生活房屋及設施的要求:____________ ,發包人承擔由此發生的費用。

(4) 需承包人辦理的有關施工場地交通環衞和施工噪音管理等手續:____________ ,發包人承擔由此發生的費用。

(5) 承擔費用負責已竣工但未交付發包人之前的工程保護工作;對工程成品保護的特殊要求及費用承擔:

(6) 做好施工場地周圍地下管線和鄰近建築物、構築物(含文物保護建築)、古樹名木的保護工作,具體要求及費用承擔:

(7) 保障施工場地清潔符合環境衞生管理的有關規定,並且:

(8) 雙方約定的承包人應做的其他工作:

四、施工組織設計和工期

第10條 合同工期

開工日期:

竣工日期:

合同工期總日曆天數____________ 日

第11條 進度計劃

11.1承包人提供施工組織設計(施工方案)和進度計劃的時間:

11.2發包人對施工方案、進度計劃予以書面確認或提出修改意見的時間:____________ ,發包人逾期未確認也未提出修改意見的,視為同意。

11.3 羣體工程中有關進度計劃的要求:

11.4 承包人必須按照經確認的進度計劃組織施工,並接受監督和檢查。因承包人原因導致實際進度與進度計劃不符的,承包人無權就改進措施提出追加合同價款。

第12條 延期開工如發生:

因發包人原因造成延期開工的,由發包人承擔由此給承包人造成的損失,並順延工期;承包人不能按時開工的,應提前7日書面通知發包人並徵得發包人同意,發包人不同意延期的或承包人未在規定期限內發出延期通知的,工期不順延。

第13條 暫停施工如發生:

因發包人原因停工的,由發包人承擔所發生的追加合同價款,賠償承包人由此受到的損失,相應順延工期;因承包人原因停工的,由承包人承擔發生的費用,工期不順延。

第14條 工期延誤

14.1 由於以下原因造成竣工日期推遲的延誤,經發包人確認,工期相應順延。

(1) 發包人未能按約定日期提供圖紙及開工條件;

(2) 發包人未能按約定日期支付工程預付款、進度款,使施工不能正常進行;

(3) 發包人未按合同約定提供所需指令、批准等,致使施工不能正常進行;

(4) 因工程量變化或重大設計變更影響工期;

(5) 非承包人原因停水、停電等原因造成停工;

(6) 不可抗力及自然災害;

(7) 發包人同意工期相應順延的其他情況;

(8) 其他可調整工期的因素:

14.2 承包人在以上情況發生後3日內,就延誤的內容和因此發生的經濟支出向發包人、監理方提出報告。發包人在收到報告後7日內予以確認答覆,逾期不予答覆,承包人即可視為延期要求已被確認。

第15條 工期提前

15.1 工期如需提前,雙方協議如下:

(1) 發包人要求提前竣工的時間:

(2) 承包人應採取的趕工措施:

(3) 發包人應提供的條件:

(4) 因趕工而增加的經濟支出和費用承擔:

五、質量與檢驗

第16條 工程質量

16.1 工程質量標準:

16.2 雙方對工程質量有爭議時,由 ___________質量監督站鑑定,所需費用及由此造成的損失由責任方承擔。

第17條 隱蔽工程的中間驗收

17.1 雙方約定的中間驗收的部位:

17.2 當工程具備覆蓋、掩蓋條件或達到中間驗收部位以前,承包人自檢,並於48小時前書面通知發包人、監理方檢驗。驗收合格,發包人、監理方在驗收記錄上簽字後,方可進行隱蔽和繼續施工。若在48小時內發包人、監理方不進行驗收也未提出書面延期要求的,承包人可自行組織驗收,發包人、監理方應承認驗收記錄。驗收不合格,承包人在限定時間內修改後重新驗收,所需費用由承包人承擔,不能影響工期。除此之外影響正常施工的經濟支出由發包人承擔,相應順延工期。

六、安全施工

第18條 安全施工

18.1 承包人應遵守工程建設安全生產有關管理規定,嚴格按安全標準組織施工,並隨時接受行業安全檢查人員依法實施的監督檢查,採取必要的安全防護措施,消除事故隱患。由於承包人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責任和因此發生的費用,由承包人承擔。

18.2發包人應對其在施工場地的工作人員進行安全教育,並對他們的安全負責。發包人不得要求承包人違反安全管理的規定進行施工。因發包人原因導致的安全事故,由發包人承擔相應責任及發生的費用。

第19條 事故處理

19.1發生重大傷亡及其他安全事故,承包人應按有關規定立即上報有關部門並通知發包人,同時按政府有關部門要求處理,由事故責任方承擔發生的費用。

19.2 發包人、承包人對事故責任有爭議時,應按政府有關部門認定處理。

七、合同價款與支付

第20條 合同價款

20.1發包人保證按照合同約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價款及其他應當支付的款項。

20.2金額(大寫):____________ 元(人民幣) (小寫): 元

第21條 合同價款的調整

21.1 本合同價款按照招標文件中規定,採用 ____________ 方式確定。

21.2合同價款發生設計變更或洽商的情況時可以調整。合同價款的調整方式:

第22條 工程量的確認

22.1 承包人向發包人提交已完工程量報告的時間:

22.2 發包人核實已完工程量報告的時間: ,發包人逾期未核實工程量的,承包人報告中開列的工程量將視為被確認並作為工程價款支付的依據。發包人核實工程量未提前24小時通知承包人的,確認結果無效。

22.3 對承包人超出設計圖紙範圍和因自身原因造成返工的工程量,發包人不予確認。

第23條 工程款支付

23.1 合同生效後 日內,發包人向承包人支付本合同總造價的 %為預付款。

23.2 雙方約定的工程款(進度款)支付方式和時間:

23.3 發包人應在確認工程量結果後____________日內按前款的約定向承包人支付工程款(進度款)。

23.4 工程全部完工,竣工驗收通過並辦理完畢相應結算手續後____________日內,發包人累計支付給承包人的工程款應達到工程結算總價的____________%,結算總價的____________ %作為工程保脩金。

23.5本工程保修期滿,在承包人履行了保修責任的前提下,發包人一次性向承包人支付工程保脩金。

八、材料設備供應

第24條 發包人供應苗木材料設備

24.1 發包人供應苗木材料設備一覽表(附後)

24.2 雙方約定的苗木材料設備交驗的標準:

24.3發包人供應的苗木材料設備與一覽表不符時,雙方約定發包人承擔責任如下:

24.4 發包人供應苗木材料設備的結算方法:

第25條 承包人採購苗木材料設備

25.1 承包人採購苗木材料設備的約定:

25.2 苗木採購應出具苗木產品產地證明。

25.3 雙方約定的檢疫證明及方式:

九、工程變更

第26條 設計變更

施工中發包人對原設計變更,發包人向承包人發出書面變更通知,承包人按照通知進行變更。如果承包人對原設計提出變更要求,經發包人、監理方批准後方可實施,並簽署書面變更協議。

第27條 其他變更

施工中如發生除設計變更以外的其他變更時,採用協議形式雙方加以確認。

第28條 確定變更價款

28.1 承包人應在收到變更通知或簽署變更協議後5日內提出變更工程量及價款報告資料。

28.2 發包人在收到變更資料報告5日內予以確認,逾期無正當理由不確認時,視為變更報告已批准。

十、竣工驗收與結算

第29條 竣工驗收

29.1 工程具備竣工驗收條件,承包人以書面形式通知發包人,並向發包人提供完整的竣工資料和竣工驗收報告。發包人在收到以上文件後10日內組織驗收。發包人如無正當理由不組織驗收或驗收後10日內未提出修改意見,視為竣工驗收報告已被認可。

29.2 竣工日期為本工程竣工驗收通過的日期。保修期正式開始。

29.3 因特殊原因,部分單位工程和部位需甩項竣工時,雙方訂立甩項竣工協議,並明確雙方責任。

第30條 竣工結算

30.1 雙方辦理工程驗收手續後,雙方進行工程結算。

30.2 承包人在竣工驗收15日內向發包人提交結算報告及完整的結算資料、竣工圖。

30.3 發包人自簽收結算資料報告之日起20日內提出審核意見並予以籤認。

30.4 承包人收到竣工結算款後5日內將竣工工程交付發包人。

十一、質量保修

第31條 質量保修

承包人在質量保修期內,按照有關法律、法規、規章的管理規定和雙方約定,承擔本工程質量保修責任。

31.1工程質量保修範圍和內容:

31.2質量保修期:雙方根據《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及有關規定,約定本工程的質量保修期如下

(1) 土建工程: (2) 綠化種植工程: (3) 噴泉、噴灌工程: (4) 其他附屬工程:

質量保修期自工程竣工驗收通過之日起計算。

第32條 質量保修責任

32.1 屬於保修範圍內容的項目,承包人應當在接到保修通知之日起7日內派人保修。

32.2 發生緊急搶修事故的,承包人在接到事故通知後,應在24小時內到達事故現場搶修。

32.3 綠化種植工程在保修期內應達到2級養護標準。

32.4 保修期內發現苗木等植物材料死亡,應在種植季節按原設計品種、規格更換。

第33條 保修費用

33.1 保修費用由造成質量缺陷的責任方承擔。

33.2 雙方約定的養護期間水、電費用的承擔:

第34條 其他 雙方約定的其他保修事項:

十二、違約與爭議

第35條 違約責任

35.1 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的約定,均應承擔由此給對方造成的損失。

35.2 因承包人原因延期竣工的,應交付的違約金額和計算方法:

35.3 因承包人原因致使工程達不到質量要求的,應承擔的違約責任:

35.4 發包人不按時支付工程款的違約責任:

35.5 其他:

第36條 爭議解決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_____種方式解決:(只能選擇一種)

(1) 依法向____________ 人民法院起訴; (2) 提交___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十三、其他

第37條 工程分包

37.1 分包單位和分包工程內容:

37.2 分包工程價款及結算方法:

第38條 不可抗力

38.1雙方關於不可抗力範圍的約定:

38.2 因不可抗力導致的費用及延誤的工期由雙方按以下方法分別承擔:

(1) 工程本身的損害、因工程損害導致第三人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以及運至施工場地用於施工的材料和待安裝的設備的損害,由發包人承擔;

(2) 發包人、承包人人員傷亡由其所在單位負責,並承擔相應費用;

(3) 承包人機械設備損壞及停工損失,由承包人承擔;

(4) 停工期間,承包人應監理工程師要求留在施工場地的必要的管理人員及保衞人員的費用由發包人承擔;

(5) 工程所需清理、修復費用,由發包人承擔;

(6) 延誤的工期相應順延。

38.3 因合同一方遲延履行合同後發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遲延履行方的相應責任。

第39條 擔保

39.1 本工程雙方約定的擔保事項如下:

(1) 發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履約擔保,擔保方式為:

(2) 承包人向發包人提供履約擔保,擔保方式為:

(3) 雙方約定的其他擔保事項:

(4)擔保合同作為本合同附件。

第40條 合同解除

40.1 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40.2 發包人不按合同約定支付工程款,雙方又未達成延期付款協議,承包人可停止施工,停止施工超過30日,發包人仍不支付工程款(進度款),承包人有權解除合同。

40.3 承包人將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轉包給他人或者肢解以後以分包的名義分別轉包給他人,發包人有權解除合同。

40.4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發包人、承包人可以解除合同:

(1) 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無法履行;

(2) 因一方違約(包括因發包人原因造成工程停建或緩建)致使合同無法履行。

40.5 合同按司法程序解除後,承包人應妥善做好已完工程和已購材料、設備的保護和移交工作,按發包人要求將自有機械設備和人員撤出施工場地。發包人應為承包人撤出提供必要條件,支付以上所發生的費用,並按合同約定支付已完工程價款。已經訂貨的材料、設備由訂貨方負責退貨或解除訂貨合同,不能退還的貨款和因退貨、解除訂貨合同發生的費用,由發包人承擔,因未及時退貨造成的損失由責任方承擔。除此之外,有過錯的一方應當賠償因合同解除給對方造成的損失。

40.6 合同解除後,不影響雙方在合同中約定的結算和清理條款的效力。

第41條 合同生效及終止

41.1 本合同自 ____________ 之日起生效。

41.2 本合同在雙方完成了相互約定的工作內容後即告終止。

第42條 合同份數

42.1 本合同正本二份具有同等效力,雙方各持一份。本合同副本份數____________份,由雙方分別收持。

第43條 補充條款

雙方根據有關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結合本工程實際,經協商一致後,可對本合同具體化、補充或修改。

發包人:(公章) 承包人:(公章)

住所: 住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託代表人: 委託代表人:

電話: 電話:

傳真: 傳真:

開户銀行: 開户銀行:

賬號: 賬號:

郵政編碼: 郵政編碼: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綠化工程施工合同範本 篇4

建設單位(甲方):

施工單位(乙方):

根據上級有關規定,甲方將行政樓小廣場綠化改造工程委託給乙方施工,根據該工程具體情況,經雙方協商簽訂本合同。

一、工程名稱:

行政樓小廣場綠化改造工程

二、施工地點及範圍:

綠地總面積為280平方米

三、工程內容:

1、乙方根據設計圖紙按圖施工,甲方按圖驗收;

2、工程竣工後,乙方必須養護三個月(20xx年4月5日起算);

3、施工過程中,由於甲方原因需要返工的,則須經甲方簽證認可後按實結算;養護期間由於乙方原因造成苗木死亡的,均由乙方按合同規格要求補植。

四、工程造價:

工程總造價為人民幣(附苗木結算清單),經過審計結算後按照實際支付。

五、付款方式:

1、第一次付款,在施工完成驗收通過後,甲方支付總造價的70%(其中10%養護費三個月養護期滿後付清)。

2、餘款待三個月養護期滿、合格後一次性付清。

六、養護期內遇自然災害、人為引起的原因導致綠化死亡的由甲方負責。

七、本合同經雙方蓋章簽字後生效。本合同一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

甲方(蓋章):

代表(簽字):

年月日

乙方(蓋章):

代表(簽字):

年月日

綠化工程施工合同範本 篇5

甲方:

乙方:

為明確雙方的權利和義務,遵循平等、公平的原則,根據相關法律和法規,甲方就乙方承包施工的工程內容與乙方達成如下協議,望雙方共同遵守。

一、工程名稱:

二、承包工程內容:

三、承包及付款方式:

包工包料,暫估價為_____萬元,每月按實際完成工程量的_____%支付進度款。

四、工期: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開工到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竣工。

五、工程質量

1、乙方應嚴格按照國家有關建築、市政工程施工規範、規程和標準進行施工。

2、隱蔽工程必須接受業主單位派駐工地代表檢查驗收和質量監督簽證後,方可進行下一道工序。

3、工程竣工後由甲方組織有關人員進行初驗,發現不合格工程部位,必須無條件返工,直到合格為止。

六、工程造價

1、工程承包預算造價執行(20xx)《浙江省市政設施養護維修工程定額》;材料價格按施工當期的《湖州市建設工程造價信息》、《浙江省建設維修工程造價信息》計取;工程量按實計取;人工費按相應規定調整。

2、工程竣工後,按實際工作量由乙方編制竣工決算,甲方報審價部門審核後,結算工程承包款項。

七、工程款撥付

工程竣工決算審核後,其餘工程款付清。

八、施工安全

工程施工期間,乙方應遵守工程建設安全生產有關規定,嚴格按安全標準組織施工,採取必要安全防護措施,消除事故隱患。由於乙方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責任和因此發生的費用,由承包人承擔。

九、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二份。

甲方: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乙方: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綠化工程施工合同範本 篇6

甲方:

乙方: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以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就本工程的有關事項,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簽訂本合同。

一、工程項目概況

1、工程項目名稱: 綠化用地土地復墾

2、工程項目地點: 光為三期東側

3、工程總建築面積: 約20畝

4、工程範圍及內容: 粉碎現有地表雜草並旋耕

5、工程質量等級:合格並保證通過甲方和國家相關部門驗收(質量標準的評定以國家或行業的質量驗收標準、項目所在地要求及合同約定標準為準)。

二、工程期限:本項目施工的工期為 7 日曆天,具體開竣工日期以甲方總體施工計劃安排時間進行約定。

開工日期:本合同定於 20xx 年 月 日開工。

完工日期:本合同定於 20xx 年 月 日竣工。

三、合同價款

本合同單價為 80元/畝 總計約為人民幣 壹仟陸佰 元整(¥ 1600 元) 注:本合同總價以實際發生的工程量為最終結算依據;詳見附件:工程量清單。

四、價款支付方式及合同內容:

本合同無預付款,工程完工經驗收合格,甲方在辦理結算後,向乙方一次性付清本合同價款。

五、甲方的權利與義務

1、在合同簽訂後由甲方負責人指定具體施工地區域。

2、組織乙方確定水準點與座標控制點,施工現場的技術交底。

3、協調施工場地及周圍地下管線和鄰近建築物、構築物等工作。

4、負責施工過程中對乙方的工程質量、安全、文明施工和進度進行監督和檢查。

5、有權要求乙方撤換由其派遣或僱傭的不能勝任、玩忽職守、工作不負責任的工作人員。

六、乙方的權利與義務

1、乙方自行僱用職工並負責支付其工資,並對其職工的行為及勞動安全負完全責任。

2、乙方負責對施工垂直運輸費、保管費、食宿費等。

3、文明施工,遵守地方政府《文明施工管理規定》。

4、竣工(或合同終止)時按甲方要求運出其設備,並保持整個現場整潔.

七、安全條款:

1、乙方按有關規定,須採取嚴格的安全防護措施,並承擔由於自身安全措施不利造成事故的責任(事故包括但不限於工程事故、施工人員人身損害或致人損害等)和因此發生的一切費用;發生重大傷亡事故,乙方應按有關規定立即上報有關部門並通知甲方代表;甲方協助搶救,乙方承擔發生的所有費用和責任。

2、乙方自備機具、勞保用品及材料等必須是質量合格,符合安全標準的產品,所發生的後果均由乙方承擔。

八、違約責任

1、如乙方未按合同約定日期竣工,由乙方按合同價款0.5%(每日)支付違約金;逾期超過3日仍未竣工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乙方按合同價款20 %向甲方支付違約金,並承擔由於工程逾期給甲方帶來的一切損失。(以上違約金累加計算)

2、合同終止前,如乙方未嚴格履行協議所規定的義務而造成的工程、財產損失和人身傷害,由乙方承擔全部責任及所發生的一切費用。

3、乙方在施工中不得以甲方名義購買、租賃、賒欠、任何工程所用的材料、工具、機械、設備等,否則由此發生的費用以及償還責任由乙方承擔。

4、乙方未經甲方同意單方解除合同的,乙方應向甲方支付工程合同總價款的10%作為違約金,造成甲方工期延誤或其它損失的,乙方應予賠償。

5、甲方未按約定付款的,應賠償乙方因此遭受的全部損失。

九、爭議解決方式:

在履行本合同時發生爭議可以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由簽約地高碑店市人民法院裁決。

十、合同生效與終止

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共計叁份,甲方執貳份,乙方執壹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綠化工程施工合同範本 篇7

發包人(全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人(全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及其他有關法律、行政法規,遵循平等、自願、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雙方就本建設工程施工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況

工程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結構形式:______________ 層數:_______ 建築面積:_____________

羣體工程應附承包人承攬工程項目一覽表

工程立項文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資金來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工程承包範圍

承包範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不包括的工程範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合同工期:

總日曆天數_________________天

開工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竣工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質量標準

工程質量標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合同價款

1、合同總價(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人民幣)元

(小寫)¥: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

(其中:工程預留金__________________元,零星工作費__________________元,安全防護、文明施工措施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工程分包和材料購置費______________元,總承包服務費__________________元。)

2、綜合單價:詳見承包人的報價書。

六、組成合同的文件

組成本合同的文件包括:

1、本合同協議書。

2、本合同專用條款。

3、本合同通用條款。

4、中標通知書。

5、投標書、工程報價單或預算書及其附件。

6、招標文件、答疑紀要及工程量清單。

7、圖紙。

8、標準、規範及有關技術文件。

雙方為履行本合同的有關洽商、變更等書面協議、文件,視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七、本協議書中有關詞語含義與本合同第二部分《通用條款》中賦予的定義相同。

八、承包人按照合同約定進行施工、竣工並在質量保修期內承擔工程質量保修責任。

九、發包人按照合同約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價款及其他應當支付的款項。

十、合同生效

合同訂立時間: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合同訂立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合同雙方約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綠化工程施工合同範本 篇8

甲方:

乙方:

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同意,甲方將永城市 共 平方米土地綠化工程,承包給乙方施工,並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有關規定相關法律法規,遵循平等、自願、互利和誠信的原則,簽訂本合同。

一、工程內容

1、甲方提供工程圖紙和書面文件,花木品種及規格見附頁。

2、根據不同的地形及面積雙方協商調整施工。

二、承包方式及付款組成

1、本合同以包工包料總價的方式承包,其承包總價為人民幣(大寫) (¥元)。

2、考慮到校園的具體情況和地形障礙,工程內容如有變動,按甲方要求施工。

3、本工程於20xx年4月28日開工,至20xx年5月10日竣工。若遇到人力不可抗因素和校園施工相關事由,不能及時完工,由甲乙雙方協調解決,工期相應順延。

4、苗木成活率達到100%為達到甲方要求標準,如苗木成活率達不到100%,由乙方三年內負責補載。

三、付款方式

合同簽訂後,乙方施工人員進場施工,工程結束後,待甲方驗收合格後,一次性付清全部工程款(大寫) 元。

四、三年內如人為破壞及不可抗拒因素,乙方不承擔任何責任,如三年內花木自然死亡,由乙方負責。

五、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根據實事求是的原則協商解決。

六、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七、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年 月日

綠化工程施工合同範本 篇9

甲方:

乙方:

經招標決定,甲方將給乙方施工,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的有關規定及相關法律、法規規定,遵循平等自願、互利和誠信的原則,雙方達成如下施工合同望共同信守。

一、工程內容:

1、按招標文件規定內容和甲方提供的圖紙施工。

2、根據不同地形,雙方協商調整施工。

二、承包方式及付款組成:

1、本工程以包工包料包總價的方式承包,其承包總價為人民幣(大寫)元(¥:元)。

2、考慮到道路兩側商鋪較多和地形障礙,按招標文件規定花池數量有所變動,花池內植物種植相應變動,數量待定,故按總花池數量和總價數摺合單組花池和樹苗植物組合計價,每組花池 元,工程結束驗收後按實際發生的工程量計價。

3、招標文件規定的工程承包內容外發生的工程(含植物)原則上按招標文件所列價款協商計價。

三、開竣工日期:

1、本工程於20xx年月20xx年月竣工。

2、若遇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災害和道路施工相關事由不能及時協調解決,工期相應順延。

四、安全生產:

1、乙方在施工過程中,應按國家有關安全規程規章進行,加強施工人員的安全教育,增強安全措施。

2、乙方在施工過程中所發生的安全事故由乙方負責,甲方概不負責。

五、付款方式:

合同簽定後,乙方施工人員進場施工,甲方付乙方合同總價款 %,施工完成%付元待工程驗收合格扣出質保金,乙方憑税務局開據的正式發票結算付清。

六、雙方應盡的義務和責任:

1、乙方在施工過程中,應積極配合主道路的施工和有關線路的鋪設。

2、乙方在施工過程中所產生的建築廢料應主動清掃拉走。

3、甲方提供乙方在植物養護管理期內的水源取水點,所發生的水費甲方負責,電費和運輸車輛乙方負責。

4、乙方在甲方劃定的區域內花池砌體和樹苗種植,因協調無效遭到人為破壞,甲方根據實際發生的損失計價補償。

綠化工程施工合同範本 篇10

發包方(全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方(全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方資質等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方安全生產許可證號_______________JZ安許可證字________________

依照《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及其他有關法律、行政法規,遵循平等、自願、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雙方就本園林綠化建設工程施工事項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況

工程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內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立項批准文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資金來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工程承包範圍

承包範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合同工期

開工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竣工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工期總日曆天數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天

四、質量標準

工程質量標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合同價款

金額(人民幣)小寫_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____元。

六、本協議書中有關詞語含義與本合同第二部分《通用條款》中的含義相同。

七、承包方向發包方承諾按照合同約定進行施工、竣工並在質量保修期內承擔工程質量保修責任。

八、發包方向承包方承諾按照合同約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價款及其他應當支付的款項。

九、合同生效

合同訂立時間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合同訂立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合同雙方約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後生效。

發包方:________________(公章)承包方:_________________(公章)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委託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開户銀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開户銀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帳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部分通用條款

一、合同文件

1.合同文件及解釋順序

1.1.合同文件應能相互解釋,互為説明。除專用條款另有約定外,組成本合同的文件及優先解釋順序如下:

(1)本合同協議書

(2)中標通知書

(3)投標書及其附件

(4)本合同專用條款

(5)本合同通用條款

(6)標準、規範及有關技術文件

(7)圖紙

綠化工程施工合同範本 篇11

工程名稱:

建設單位:

施工單位:

簽訂日期:

綠化工程合同

發包人(全稱):承包人(全稱):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遵循平等、自願、公平和誠實信用原則,雙方就本建設工程的施工事項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工程基本概況

1、工程名稱:

2、工程地點:

3、工程內容:土方平整造型、景觀工程、苗木栽植及養護。 詳見:發包人向承包人所提供的招標文件工程量清單

第二條 工程承包範圍

1、綠化工程施工圖紙及招投標文件項目清單範圍的所有內容;

2、綠化工程承包範圍內種植土方平整造型、苗木栽植及養護;

3、苗木的養護管理(壹年)保證養護期內苗木、地被植物正常生長,並保持良好的景觀效果;

第三條 工程施工期限共3個月。

議定自 年 月 日開工,至 年 月 日全部栽植結束。(如遇雨、雪和其他原因不能施工時經發包人同意工期順延)。承包方嚴格按上述工期組織施工,若工期延遲,每延遲一天罰款人民幣貳仟元整,工期罰款從履約保證金中扣除。

第四條 工程質量標準:合格

1、在工程施工中,承包方應按照本工程施工圖、綠施説明及業主要求,精心組織施工,認真執行現行國家施工及驗收規範。做好隱蔽工程、分項工程的驗收工作。如因施工原因造成的質量不符合驗收要求而發生的返工費用由承包人負責。

2、栽植質量標準執行《城市綠化工程施工及驗收規範》CJJ/T82-89

3、養護標準執行《園林管理考核辦法(試行)》

第五條 材料和設施供應:

凡包工包料工程的材料由乙方負責採購調運進場;並應保證其所提供的材料符合本合同約定的質量、規格等要求,否則,承包方應無條件及時更換,若因此影響工程進度,工期不予順延,經發包人造成損失的,承包方應該足額賠償,並應付發包方合同價款5%的違約金。

第六條 工程價款及付款方法:

1、本工程採用承包方式。

2、工程價款暫定:叁佰貳拾捌萬元整(3280000.00元)最後以決算為準

3、付款方式:本工程不予付備料款,採用分月付款方式(不付利息);

(1)、按照月工程進度,付50%;

(2)、工程驗收合格付30%,總工程款的80% ;

(3)一年養護期滿後,付20%

第七條 組成本合同的文件

1、本合同協議書

2、標準、規範及有關技術文件

3、圖紙

4、投標書及其附件

5、審核後的預算書

6、其它附件

第八條 雙方的一般權利和義務

1、工程師:在工程施工中,發包方委託葉青青為現場業主代表,代表行使業主的職能,並全權處理與本工程相關的一切事務。承包方指派伍克祥為工程項目負責人,承包方應接受發包方的現場管理和對綠化工程養護的監督考核。

2、承包方所指派的工程項目負責人在整個施工期間內每月不少於20天駐施工現場且組織施工。工程項目負責人按時參加監理例會或各種與本工程有關的會議,不得無故缺席。否者,由此造成的損失有承包人自負。

3、發包人工作:做好施工圖紙會審及設計交底;協調處理地上地下建築物、構築物、杆、管線等設施與本施工的關係;同時處理與政府等相關部門的關係。

4、承包人工作:承擔本工程的施工及後期管理和養護工作,同時對原有的地上地下建築物、構築物、杆管線等設施應進行合同理的妥善保護,如因施工造成的損失由承包人承擔全部責任並負責維修賠償。

第九條 綠化種植質量滿足下列要求:

1、種植前地面平整要符合設計意圖和種植標準;

2、苗木保證質量,由業主驗收合格後,方可進場栽植;

3、按圖施工,如需變動,經發包方書面確認之後方可改動。

4、質量要求:

①嚴格按照綠化設計圖紙施工;對要求全冠的樹種,樹木移栽後保留樹冠,少量修剪,保持樹形基本完整。帶冠苗樹木移植修剪後保留二級分枝,適當修剪。

②施工前必須清除場內所有雜土和建築垃堆;

③各類植物需要完全客土(客土以下為普通土壤)栽植。所謂客土,即栽植樹木時添入樹穴中有利於生長且不混入瓦礫等有害特質的土壤。草坪等地被植物需要客土10cm厚,灌木類30cm厚,中高樹木為60cm厚,普通綠地為30-40cm厚;

④高大喬木定植後,應設置樹木支撐。

⑤喬木要選擇生長健康、樹形飽滿的優良植物,灌木和地被植物要求品種葉色飽滿、樹葉密集、不脱腳、無病蟲害。苗木均採用苗圃苗

⑥灌木栽植數量、修剪平面及高度應按圖紙要求做,要求修剪成平整、飽滿的植籬。

⑦行道樹與行列種植樹木應在一條直線上,行道樹距路東邊1.2m,種植的樹木應樹形相似,保持直產,不得歪斜,加支撐立柱,行道樹分枝點高度應大於3.0m

⑧樹木成活率100%,要求包種包活,養護期壹年。補種樹木養護期計算以補種之日起算,養護期壹年;

⑨所有苗木經業主、監理驗收合格後方可栽植。

⑩所有苗木的品種、規格等均按招標文件工程量清單執行。

第十條 工程驗收;

1、完工驗收:綠化工程施工結束後,由承包方提出書面報告,監理單位送發包人確認,發包人在3日內組織有關部門進行驗收並出具書面意見,承包人根據驗收提出的整改意見進行整改,直至完工驗收合格。

2、初步驗收:承包人在完工報告驗收合格後30日,提出初步驗收書面申請,經現場監理確認後,報發包人、發包人在接到書面申請14日組織有關部門進行初驗,並出具書面意見。

3、養護管理:發包人對承包人的栽植養護管理(即質量保修)工作進行定期考核,考核標準《蕪湖園林綠化考核評分辦法》並根據考核結果由發包人按規定兑現。

4、工程整改:承包人必須按初驗整改意見進行整改,在養護管理期間,苗木死亡之後,由承包人提出補栽方案,報監理確認後,重新補植,該部分養護管理期,自補植結束之日起,順延養護期。

5、終驗:養護期滿時,由承包人提出終驗申請,並附完整竣工資料及竣工圖送監理單位和發包人,發包人在28日內組織相關部分進行終驗。

第十一條 工程結算:

承包人在工程施工前提交工程預算,經雙方初步協商後可以作為竣工前的撥付款依據。工程竣工承包人向發包人提交工程結算報告。由發包人根據當地當時市場價格及相關政策取費標準進行結算。

第十二條 檢驗標準、方法、地點及期限:

1、工程施工驗收標準:《城市綠化工程施工及驗收規範》CJJ/T82-99

2、驗收標準以花木植物的成活率達100%,草皮以遮蔽土壤為依據;

3、養護管理:發包人對承包人的栽植養護管理(即質量保修)工程進行定期考核,養護期為壹年。

第十三條 質量保修:缺陷責任期(即質量保修期)為十二個月,從初步驗收合格之日起計算。在缺陷責任期內對所完工程進行維護和養護(並對未成活植物或瘦弱植物應進行無償補栽或移栽保證植物的成活率和遮蔽率);同時,保證植物生長茁壯成長。

第十四條 合同解除

1、發包方、承包方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2、發包方未按合同約定支付工程款導致施工無法進行,經承包方催要,發包方仍不支付工程款,承包方有權解除合同。

3、承包方未按合同約定施工或在養護期內不能按發包方要求養護、移栽的,承包方未按安全生產條例文明施工的,發包方有權解除本合同,由此造成的的損失承包方自負。

4、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無法履行,發包方、承包方可以解除合同。

5、因一方違約致使合同無法履行,另一方可以解除合同。

6、一方依據本條1、2、3、4、5款的約定要求解除合同的,應當書面通知對方並在發出通知前7天告知對方,通知到達對方時合同解除。

7、合同解除後,不影響雙方在合同中約定的結算和清理條款的效力。

第十五條 合同的終止

發包方、承包方雙方履行合同全部義務,結算價款支付完畢,承包方向發包方交付款工工程後,本合同即告終止。

第十六條 安全文明施工

承包方應遵守工程建設安全文明施工的有關管理規定,嚴格按照安全文明施工標準組織施工,由於承包人安全、文明施工措施不力造成事故或經濟損失的責任和因此發生的費用,由承包人承擔。

第十七條 違約責任 發包方、承包方雙方應嚴格按照本合同的約定全面履行自已的義務,若一方違反合同約定,需支付另一方合同總價款5%的違約金,並足額賠償給另一方造成的實際損失。

第十八條 爭議的解決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按下列第二種方式解決。

(一)提交蕪湖市仲裁委員會解決。

(二)依法向蕪湖市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九條 合同的生效與份數

合同訂立時間: 年 月 日 合同訂立地點:

本合同約定: 簽字、蓋章 後生效。

本合同一式肆份,發包方保存貳份,承包方保存貳份

發包方: 法定代表人:

委託代理人: 開 户 銀 行:

賬 號: 承包方: 法定代表人:

委託代理人:開户銀行:

賬 號:年 月 日

綠化工程施工合同範本 篇12

發包方:

承包方: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遵循平等、自願、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甲、乙雙方就本項目園林景觀工程的施工相關事宜達成一致,特簽訂如下合同條款,供雙方共同遵守。

一、工程概況

1、工程名稱:

2、工程地址:

3、工程內容:

4、承包方式:

二、工程造價

本工程承包總價為人民幣(大寫): 萬元整,(小寫): 元。此承包總價包括完成全部工程內容所需發生的一切費用,除下述特別指明的內容可調整工程承包總價外,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變更工程承包價。

① 工程設計變更:憑甲方和設計單位有效簽證的設計變更聯繫單。

② 甲方提出的書面變更通知單。

③ 因上述兩種情況變更工程內容時,按工程量清單報價中的綜合單價進行 調整(單價隨總價同比例下浮後計取)。

④ 若施工時甲方通知更換土建工程材料,則根據投標文件中主要材料價格 表中的報價,僅調整綜合單價中的材料價(單價隨總價同比例下浮後計取)。

⑤ 若施工時更換苗木,則僅調整綜合單價分析表中的苗木價格。種植費、綜合費用按苗木栽植綜合單價分析表中的同規格苗木計取(苗木單價由甲、乙雙方協商後計取)。

三、合同工期

本工程合同總工期 90 日曆天,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開始計算,如因甲方原因致現場不能施工除外。(廣場部分必須在60日曆天內完成)

四、付款方式

1、確認中標後乙方須交納合同履約保證金: 叁拾萬 元整至甲方指定賬户後方可簽訂合同,此保證金根據工程進度予以返還。(此保證金不計息)

2、完成工程總量的50%時,付已完工程量50%的工程款。

3、工程完工經監理單位、甲方驗收合格,交接完相關資料並辦理完結算後七個工作日內,付至工程總價款的80%。

4、剩餘20%工程款作為質量保證金,工程完工滿一年無質量問題一次性付清。

5、乙方每次結算工程款時須提供經甲方認可的有效合格的建安發票。

五、工程質量及工程進度

1、乙方必須嚴格按照經甲方書面確認後的施工圖紙和雙方確認的施工組織設計及國家現行的規範、規程和園林工程質量檢驗評定統一標準等有關規定,精心組織施工,對施工過程中的全部數據必須如實記錄,並及時整理遞交監理單位,嚴格把好每道工序的質量關,確保工程質量達到合格。

2、苗木種植當季成活率應達到95%以上,未成活部分應及時補栽補種,自通過驗收一年後的成活率必須達到100%,並達到《城市綠化工程施工及驗收規範(CJJ/T82-99)》的要求。觀賞植物的開花率在95%以上,觀果植物的結果率在95%以上(因城市空氣污染造成開花不結果除外),樹冠形狀符合設計要求。

3、乙方應嚴格按照甲方審核確認的施工計劃進行施工,嚴格控制工程進度及完成時間。甲方對乙方的施工進度進行嚴密監控,如發現乙方施工進度嚴重滯後,甲方將提出書面警告,如乙方通過整改後仍不能達到進度要求,甲方有權中止與乙方的合同,乙方在接到甲方書面終止合同的通知後二天內無條件退場,一切責任及經濟損失均由乙方承擔。(因甲方原因造成的進度滯後除外)

六、雙方責任

(一)、甲方責任

① 甲方指派 為本工程甲方代表,協助乙方與甲方聯繫辦理有關簽證、驗收手續,甲方代表要求變更的,應及時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

② 負責監督檢查乙方施工過程中的安全、質量和進度,對工程安全、質量問題有權要求整改或停工。

③ 組織有關專業人員按國家有關標準和規定進行竣工驗收,負責對工程協調、設計變更和施工聯繫單簽證、協調組織驗收,辦理竣工結算。

④ 負責施工現場各施工單位之間的協調、配合工作。

⑤ 按合同約定支付工程款項。

(二)、乙方責任

① 乙方指派 為本工程項目經理,負責本工程進度、質量,解決工程所遇困難,乙方項目經理必須聽從甲方、監理和總包單位的協調指揮。乙方項目經理要求變更的,應及時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

② 按甲方確認後的施工設計圖進行施工,保證質量和工期,施工場地做到工完場清,如有違反,甲方保留要求乙方承擔相關責任的權利。

③ 進出種植土方時,必須滿足灌木及喬木生長需要的土層厚度,苗木到場後按設計提供的樹木品種、規格、土球大小由甲方進行驗收。合格後方能栽植。

④ 所有材料必須有質保書和合格證,經認證許可,並且符合施工圖紙和規範要求。

⑤ 乙方應精心組織,做到安全、文明施工,保持場地平整、清潔,強化安全意識,抓好安全生產和杜絕一切事故的發生。如發生各種安全事故,由乙方承擔一切責任。

⑥ 嚴格按國家《城市綠化工程施工及驗收規範(CJJ/T82-99)》進行施工檢驗,合格率應達到100%。若施工過程中管理不善,發生嚴重質量問題,一切責任由乙方承擔。

⑦ 接受甲方對景觀工程的管理,服從甲方現場代表的管理。

⑧ 乙方負責提供所有的技術資料以及竣工資料,包括技術方案、竣工圖、材料清單、產品合格證及其它相關技術資料,並負責組織綠化專項驗收,確保驗收合格。

⑨ 乙方在施工過程中應遵守國家有關環境保護的法律、法規。採取有效措施,保護好施工現場和周邊地區的環境。做好成品的保護工作至竣工驗收。

⑩ 乙方對施工和生活所產生的各種生產、生活垃圾和廢棄物應進行妥善處臵,防止對環境造成污染,並嚴格控制施工噪音。

11 乙方施工運輸材料等的機械設備載重量不能超過28T,否則,甲方有權○禁止乙方違規設備進場,由此產生的相關損失由乙方自行承擔。

七、施工現場臨時水電

1、乙方用電用水必須單獨安裝水錶、電錶,並按時支付水電費。

2、現場臨時用電:甲方提供變壓器或臨時用電總箱,其餘場內臨時用電等配臵均由乙方負責,並負責日常的維護和維修,由此發生的費用由乙方承擔。

3、現場臨時用水:甲方提供總水源,場內一切臨時用水管道敷設的工作及所發生的費用均由乙方負責。如供水壓力不能滿足乙方要求時,則由乙方自行增設加壓系統,由此發生的費用由乙方承擔。

八、設計變更

1、施工中甲方有權根據工程需要對原工程設計進行變更,並用書面形式向乙方發出變更通知。

2、施工中乙方不得擅自對原工程設計進行變更,如確需變更的,乙方應以書面形式報甲方、監理單位審批通過後由甲方以設計修改通知單的形式通知乙方組織變更施工,其它任何形式的設計變更甲方一律不予認可。因乙方擅自變更設計發生的費用和由此導致甲方的直接損失或間接損失由乙方承擔,延誤的工期不予順延。

九、工程結算

1、本工程完工並經監理單位、甲方、相關職能部門等驗收合格(按施工圖及驗收清單進行驗收且出具甲方確認的竣工圖),交接完相關資料並簽字確認後,方能進入結算程序。

2、工程結算價款含施工圖預算對審價、設計變更增減費用及簽證費用。

3、施工圖以外的設計變更及簽證增減的計價原則:設計變更及簽證內容與施工圖預算清單項目內容相同或相近的按預算清單中的分項單價隨總價同比例下浮後計取;設計變更及簽證內容與施工圖預算清單項目內容不同的由甲乙雙方詢價及定價。

十、工程驗收

1、乙方施工完畢自行初驗合格後方可通知甲方、監理單位進行正式竣工驗收。竣工驗收以國家頒發的現行施工驗收規範、質量檢驗標準、施工圖及合同為依據。

2、需進行工程竣工驗收,乙方應提前3日書面通知甲方,甲方在收到書面通知後按約定時間配合乙方組織工程預驗收,甲方應在工程預驗收後三天內提出整改意見,由乙方負責整改。

3、乙方在預驗收合格並提供驗收所需的全部資料後方可通知甲方配合組織竣工驗收,竣工驗收合格之日為竣工日期。

4、涉及到隱蔽工程驗收的,須經甲方、監理單位驗收合格後,方能進入下道工序施工,否則甲方有權要求乙方返工或採取必要手段檢測,不論檢測複查的結果是否符合設計要求,複查費用均由乙方承擔,因此而造成工程工期延誤和造價損失,由乙方自行負責,且甲方有權要求乙方就此類違規操作承擔工程總造價30%的違約金。

十一、工程保修

1、質保範圍為乙方所承包的工程範圍。

2、本工程的質保期及綠化養護期為一年,質保期及養護期自工程竣工驗收合格、交付使用之日起計算。

3、質保期及養護期內乙方應設專人對本工程進行保修及養護,定期或不定期對所有苗木進行修剪、更換(包括未成活苗木)、施肥、病蟲害防治、澆水、除雜草等養護工作。

十二、違約責任

1、因乙方原因,導致工程未能按合同工期如期完成,每延期一天按合同價的 3 %向甲方支付違約金;如超過 10 天,視乙方不具備履行合同職責的能力,甲方有權單方面終止合同,並要求乙方承擔合同總金額30%的違約金,因甲方原因或不可抗力導致工程工期延誤的,經雙方書面確認後工期順延。因甲方原因不能按時支付工程款的每延期一天按合同價的 3 %向乙方支付違約金;如超過 10 天,乙方有權單方面終止合同,並要求甲方承擔合同總金額30%的違約金。

2、承包人項目經理、技術負責人及施工機具未能按投標承諾到位,每人每次缺崗一天,承擔違約金 5000 元。

3、施工隊伍應是乙方的基本隊伍,不得安排掛靠的施工隊伍,乙方的項目經理及主要崗位工作人員應為投標文件中確定的人員,如自行調換(或作假)視作違約;在合同實施中,如乙方的施工隊伍素質、力量、機械配備等不符合招標文件、投標文件的要求、承諾,造成現場管理混亂,工程質量和進度達不到要求時,甲方有權立即終止合同,並要求乙方承擔合同總金額30%的違約金。

4、因甲方基建工程質量問題給乙方造成的相關損失由甲方承擔。

十三、合同附件

1、合同附件是本合同重要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工程的合同文件包括下列附件:招標文件(包括招標補充文件);投標文件(包括投標補充文件);中標通知書;詢標及合同履行中雙方就有關問題協商達成的紀要或補充協議;工程和技術文件(包括施工圖紙、會議紀要、變更聯繫單、簽證單等其他技術資料、工程結算資料)。

十四、其他約定

1、本合同一式四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雙方各執二份。

2、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生效,至養護期滿結清全部工程款後終止。

3、若發生合同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向合同簽訂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4、本合同經雙方協商一致後,可簽訂補充協議作為本合同的補充。

甲 方: 乙 方:

簽約代表: 簽約代表:

開户銀行: 開户銀行:

帳 號: 帳 號:

簽約地點:

簽約時間:20xx年2月 日

綠化工程施工合同範本 篇13

甲方: 

乙方: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甲方委託乙方進行校園綠化的有關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工程概況

1、工程名稱:祖武學校綠化工程

2、工程範圍:宿舍樓前護坡植草皮、教學樓前綠化區鬆土、營養土回填、植草皮等(具體見附件《祖武學校綠化工程實施方案》)。

3、工程地點:甲方校園東頭綠化區、宿舍樓前護坡,由甲方指定具體綠化區域。乙方作為專業人員應該首先以專業眼光對綠化區進行規劃,以最有利於校園美觀為原則,在甲方指定區域對草皮、苗木及配套設施的具體位置進行科學規劃,並在本合同簽訂後十日內向甲方提供施工方案並取得甲方的確認。

4、工程質量標準:乙方提供的草皮為單價8.5元的馬尼拉草皮;苗木為紅豆杉2株、羅漢松2株、枸骨樹2株、紅葉石蘭2株;石桌、凳為大理石工藝製品;綠化區道路為水泥路面嵌小卵石。

第二條:工程工期

1、本工程總工期為15個日曆日,乙方應當保證按照甲方通知的時間進行工程實施。

2、乙方保證於20xx年4月30日之前(雨天順延)將本合同約定的苗木按照本合同約定的位置全部種植、栽培完畢並經甲方驗收合格。

第三條:工程價款

工程總價款(含税金)暫定為:2.95萬元整(大寫為:貳萬玖仟伍佰元整,詳細見《祖武學校綠化工程實施方案》),最終根據實際用工、用料情況據實決算。

第四條:付款時間

綠化工程完工後,甲方會同乙方組織進行工程驗收,並根據雙方認可的工程量確定實際工程價款,乙方根據確定的實際工程價款出具合法有效的發票給甲方,甲方在收到乙方發票後一月內一次性付清本工程款項。

第六條:甲方的權利義務

1、甲方僅負責乙方綠化工程實施期間水源、電源,其他發生的一切費用由乙方自行承擔;

2、甲方有權對乙方工程實施期間一切工作進行監督和指導,如甲方有異議的,乙方應當按照甲方的要求進行整改。

3、甲方應按合同約定向乙方及時支付工程款。

第七條:乙方的權利義務

1、乙方必須按本合同約定及《祖武學校綠化工程實施方案》組織工程實施;

2、乙方認真考察了綠化區域並確認了綠化實施方案,保證工程實施標準。

3、乙方應嚴格執行甲方安全衞生管理規定,保證施工現場的環境整潔,不得打擾學校師生生活及污染環境,每次施工完畢要負責施工現場清掃乾淨。

第八條:工程驗收

綠化工程實施完畢後,甲方按照本合同約定的標準組織驗收,該驗收以甲方的確認為準。如因乙方工程達不到合同約定的標準,甲方有權拒絕驗收,因此造成逾期竣工的,乙方應當承擔逾期竣工的責任。

第九條:違約責任

1、如乙方不履行合同約定的養護義務或履行該義務不符合約定的,乙方應當按照甲方的要求進行整改並同時向甲方支付合同總價款5%的違約金,同時,甲方有權另行聘請他人養護苗木,所產生的費用甲方有權自應支付給乙方的費用中直接扣除。

2、乙方違反本合同其他任何一項義務的,經甲方通知其限期改正,期滿後仍未改正的,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並由乙方承擔本合同總價款20%的違約賠償金。

第十條:爭議解決方式

合同履行過程中產生爭議或未盡事宜,雙方應協商解決,可簽訂補充協議;協商不成的,任何一方有權向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一條:其他

本合同一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生效。

甲 方: 乙 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日 期:

綠化工程施工合同範本 篇14

建設單位(甲方):_________

施工單位(乙方):_________

根據上級有關規定,甲方將行政樓小廣場綠化改造工程委託給乙方施工,根據該工程具體情況,經雙方協商簽訂本合同。

一、工程名稱:行政樓小廣場綠化改造工程

二、施工地點及範圍:本工程位於 _________國小

綠地總面積為 _________平方米

三、工程內容:

1.乙方根據設計圖紙按圖施工,甲方按圖驗收;

2.工程竣工後,乙方必須養護三個月 (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算);

3.施工過程中,由於甲方原因需要返工的,則須經甲方簽證認可後按實結算;養護期間由於乙方原因造成苗木死亡的,均由乙方按合同規格要求補植。

四、工程造價:

工程總造價為人民幣 (附苗木結算清單),經過審計結算後按照實際支付。

五、付款方式:

1.第一次付款,在施工完成驗收通過後,甲方支付總造價的70%(其中10%養護費三個月養護期滿後付清)。

2.餘款待三個月養護期滿、合格後一次性付清。

六、養護期內遇自然災害、人為引起的原因導致綠化死亡的由甲方負責。

七、本合同經雙方蓋章簽字後生效。本合同一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

甲方(蓋章):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

代表(簽字): _________代表(簽字):_________

____年_____月_____日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綠化工程施工合同範本 篇15

甲方: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建設法及相關法律、法規,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雙方就該區綠化工程的施工事項,訂立合同如下:

一、綠化地點與範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甲方負責綠化用地栽植前所有垃圾、雜物的清運及回填土,提供綠化水源,協調相關事宜。

三、乙方負責按照本區的綠化規劃種植圖進行整地、苗木採購運輸、挖坑、栽植、澆水及一年內苗木管理、修建、保活。每完成一段必須把垃圾雜物清理乾淨。並服從甲方負責人員的監督和管理。

四、如出現因栽植品種、場地、地置、氣候環境等因素受限時。經甲方同意後,所栽苗木品種可根據具體現狀作部分適當調整。綠化品種、規格、數量及價格詳見綠化價格附後表。

五、栽植時間必須在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之前完成。

六、結算辦法:各種苗木栽植完成後付實際栽植數量款額的50%_________年______月苗木成活後,視成活率付總款的20%,剩餘款額一年後經甲方驗收按成活數量以實結算(人為損壞除外)。但乙方必須保證規劃栽植數量。

七、雙方必須嚴格履行各自的責任與義務,如單方違約或樹苗質量達不到合同約定,違約方要承擔一切責任和損失。

八、未盡事宜雙方可協商解決,本合同一式貳份,雙方各執壹份,自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甲方:______有限公司 代表:

乙方: 代表:

年 月 日

綠化工程施工合同範本 篇16

合 同 編 號:

簽訂合同地點:

簽訂合同時間: 年 月

發包人(全稱):

承包人(全稱):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及其他有關法律、行政法規,遵循平等、自願、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雙方就本建設工程施工事項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況

工程名稱:

工程地點:

工程內容:

建築規模:

工程立項批准文號:

資金來源:

二、工程承包範圍

承包範圍:按預算書內容進行承包,甲方免費提供施工過程中臨時用水。

三、合同工期

開工日期: 年 月 日。(以實際開工為準)

竣工日期: 年 月 日。

合同工期總日曆天數: 天。

四、質量標準

工程質量標準: 合格

五、合同價款

金額(大寫): (人民幣),¥ 元。

六、組成合同的文件

組成本合同的文件包括:

1、20__~20__年度自治區本級預算單位限額內工程施工單位定點採購項目(GXZC20__-G3-10140-CGZX)協議

2、20__~20__年度自治區本級預算單位限額內工程施工單位定點採購項目(GXZC20__-G3-10140-CGZX)中標通知書

3、本合同專用條款

4、本合同通用條款(採用國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和建設部頒發的《建設工程施工合同》(GF-20__-0201)的通用條款)

5、標準、規範及有關技術文件

6、圖紙

7、工程量清單

8、工程報價單或預算書

9、其他相關資料

雙方有關工程的洽商、變更等書面協議或文件視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七、本協議書中有關詞語含義與《建設工程施工合同》(GF-1999-0201)第四章(通用條款)賦予它們的定義相同。

八、承包人向發包人承諾按照合同約定進行施工、竣工並在質量保修期內承擔工程質量保修責任。

九、發包人向承包人承諾按照合同約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價款及其他應當支付的款項。

十、合同生效

合同訂立時間: 年 月 日。

合同訂立地點:廣西壯族自治區南寧市。

本合同雙方約定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理人簽字或蓋章並加蓋單位公章後生效。

發 包 人(公章): 承 包 人(公章):廣西景麗達建設工程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住 所: 住 所:南寧市安吉大道13號怡和園小區14-4號

委託代理人: 委託代理人:

電 話: 電 話:

傳 真: 傳 真:

開户銀行: 開户銀行:中國建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寧安吉路支行

帳 號: 賬户:

郵政編碼: 郵政編碼:530004

專用條款

一、詞語定義及合同文件

1. 語言文字和適用法律、標準及規範

1.1 本合同除使用漢語外,無其它語言文字。

1.2 適用法律和法規

需要明示的法律、行政法規:現行的國家法律和行政法規,工程所在地政府的有關法規和規章

1.3 適用標準、規範

適用標準、規範的名稱:現行的國家標準、規範、行業標準、規範等

發包人提供標準、規範的時間:合同訂立生效後3個工作日內

國內沒有相應標準、規範時的約定:按行業標準或施工企業標準

2.圖紙

2.1 發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圖紙日期和套數:合同訂立生效後3個工作日內提供叁套

發包人對圖紙的保密要求: 無

使用國外圖紙的要求及費用承擔: 無

3. 法律

適用於合同的其他規範性文件:執行通用條款

4.發包人工作

4.1 發包人應按約定的時間和要求完成以下工作:

(1)施工場地具備施工條件的要求及完成的時間: 已完成 。

(2)將施工所需的水、電、電訊線路接至施工場地的時間、地點和供應要求: 無 。

(3)施工場地與公共道路的通道開通時間和要求: 已完成 。

(4)工程地質和地下管線資料的提供時間: 開工前3天 。

(5)由發包人辦理的施工所需證件、批件的名稱和完成時間: 無 _。

(6)水準點與座標控制點交驗要求: 開工前3天 。

(7)圖紙會審和設計交底時間: 開工前3天 。

(8)協調處理施工場地周圍地下管線和鄰近建築物、構築物(含文物保護建築)、古樹名木的保護工作:按合同通用條款執行。

(9)雙方約定發包人應做的其他工作: 無 。

4.2發包人委託承包人辦理的工作: 無 。

5、承包人工作

5.1承包人應按約定時間和要求,完成以下工作:

(1)需由設計資質等級和業務範圍允許的承包人完成的設計文件提交時間: 無 。

(2)應提供計劃、報表的名稱及完成時間: 無 。

(3)承擔施工安全保衞工作及非夜間施工照明的責任和要求:由承包人承擔。

(4)向發包人提供的辦公和生活房屋及設施的要求: 無 。

(5)需承包人辦理的有關施工場地交通、環衞和施工噪音管理等手續:由承包人承擔,工程開工後7日內完成並承擔費用。

(6)已完工程成品保護的特殊要求及費用承擔:在竣工驗收移交全部工程前,由承包人負責採取保護措施,並承擔相關費用。

(7)施工場地周圍地下管線和鄰近建築物、構築物(含文物保護建築)、古樹名木的保護要求及費用承擔:承包人施工時應探明並負責保護且承擔費用,施工時如損壞地下管線、地上高壓線、電線、鄰近建築物、構築物等設施所發生費用由承包人承擔。

(8)施工場清潔衞生的要求:由承包人負責現場的安全及文明衞生工作,保證施工場地清潔,符合環境衞生管理的相關規定,交工前免費清理現場,做到工完場潔,承擔因自身原因違反有關規定造成的損失和罰款。

雙方約定承包人應做的其他工作: 無 。

5.2雙方約定承包人應做的其他工作:

1)配合發包人做好安全文明宣傳、領導檢查宣傳等工作,相關費用由承包人承擔。

2)承包人生活設施及施工場地,應自費配備消防設備,防止火災發生。

3)承包人的臨時用地(含項目部駐地等)租用費(含拆遷補償)、臨時用地的環保、恢復、臨時用地的青苗補償及地面附着物拆除等費用均由承包人負責,以上費用在投標報價中綜合考慮。

4) 取土場及棄土場由承包人自行解決,但不得違反相關管理規定,並承擔相關費用。

5)經過城市道路的施工車輛,必須按交警、城管、運輸等部門相關規定執行。由於施工車輛造成的道路、環境等污染,其責任和費用均由承包人承擔。

6)承包人負責合同實施期間其合同段內臨時交通道路(含場內外連接公共交通道路)和交通設施的修建、維修、養護和交通管理工作,並承擔一切費用。

7)承包人修建的臨時道路和交通設施,應免費提供給發包人、監理工程師和其他合同段的承包人使用,如共同使用的路基損壞嚴重,發包人或監理工程師將負責通知有關承包人共同出資修復,若使用頻率相差懸殊,則按比例分攤。

二、施工組織設計和工期

6. 工期延誤

6.1 對以下原因造成工期延誤;經工程師確認,工期相應順延:按通用條款第13條執行。

6.1.1 雙方約定工期順延的其他情況:不可抗力的原因。

6.2 非上述原因,承包人不能按合同約定的時間竣工,承包人應承擔違約責任。應向發包人支付誤期賠償費(每天賠償金額為合同價款的萬分之四),誤期時間從規定竣工日期起直到全部工程或相應部分工程竣工驗收各方簽章日期之間的天數(扣除發包人批准順延的工期)。發包人可從應向承包人支付的任何金額中扣除此項賠款費或其他方式收回此款,此賠償款的支付並不能解除承包人應完成工程的責任或合同規定的其他責任。

6.3 因工程量變化和設計變更的工期予以順延,即工期相應變化,質量要求不變。

6.4 承包人必須按照合同工期或發包人同意順延的工期竣工。

三、質量與驗收

7. 工程質量

7.1 發包人對工程質量的要求: 合格 。

7.2 雙方對工程質量有爭議時,請當地建設工程質量監督站仲裁。

8. 隱蔽工程和中間驗收

8.1雙方約定中間驗收部位:待定。

四、合同價款與支付

9. 合同價款及調整

*9.1 本合同價款採用 固定綜合單價 承包方式確定。承包人讓利10%,工程款按扣除讓利10%後支付。

本合同採用固定單價合同,合同價款中包括的風險範圍:除工程變更、本工程約定的材料價格浮動和政策性調整以外的其他風險。

風險費用的計算方法;單價採用甲方編制的控制價的綜合單價作為固定單價,風險費用已綜合考慮在單價中。

本工程約定的材料價格風險:本工程主要材料鋼材、水泥、砂、磚、碎石、商品砼、鋁合金製品、給排水管材及電纜、電線等在施工期間,如果《南寧建設工程造價信息》所公佈以上材料施工期各月平均價格調整幅度超過發包方所公佈的預算控制價採用的當期《南寧建設工程造價信息》所公佈價格的±15%的,則超過部分按施工過程中《南寧建設工程造價信息》公佈價的施工期各月平均值調整,其他材料不予調整。

風險範圍以外合同價款調整方法:

(1)因分部分項工程量清單漏項、設計變更、相關簽證引起工程項目、工程量任何變化的,變更合同價款按下列方法進行:(1)合同中已有相同子目的,按合同該子目價格進行計算;(2)合同中只有類似子目的,參照該類似子目價格進行計算;(3)合同中沒有適用或類似子目的價格計算方法:有定額的套定額(土石方工程除外),並乘以下浮係數,其中材料價格按施工期間的《南寧建設工程造價信息》相應價格信息進行計算;《南寧建設工程造價信息》沒有相應價格信息的按市場價計算;無定額可套的,根據市場價格協商確定綜合價格;新增項目的單價必須經甲方審定方可施工。

(2)國家和自治區、南寧市政策性調整有關費用標準的,按文件規定執行。

本工程最終結算價以審計部門審定為準。

10.工程量確認:

10.1 承包人向工程師提交已完工程量報告的時間: 每月25日前 。

10.1.1 工程量清單所列的工程量,不能作為承包人按合同履行其責任依據,實際施工中發生的工程量增加或減少並不影響承包人履行合同的責任,工程結算以完成的實際工程量為準。

10.2 除另有規定外,工程師應按照合同通過計量來核實確定已完成的工程量和價值,承包人應得到該價值扣除保留金後的價款。當工程師要對已完工的工程量進行計量時,應適時地通知承包人蔘加。

10.3 計量方法

工程的計量均以國家標準《建設工程工程量清單計價規範》(GB5050-20__)和《廣西建設工程工程量清單計價實施細則》計算的淨值為準,如有不明之處,應以監理工程師或造價管理部門指定的計量方法為準。

計價依據:(GB50500-20__)《建設工程工程量清單計價規範》及其廣西壯族自治區實施細則、《廣西壯族自治區建設工程造價管理辦法》(廣西壯族自治區人民政府令第43號);20__年版《廣西壯族自治區建設工程消耗量定額》、20__年《廣西壯族自治區裝飾裝修消耗量定額》、20__年版《廣西壯族自治區市政工程消耗量定額》、 20__年版《廣西壯族自治區安裝工程消耗量定額》、20__年《廣西壯族自治區園林綠化及仿古建築工程消耗量定額》、20__年《廣西壯族自治區安裝工程費用定額》、20__年《廣西壯族自治區建築裝飾裝修工程人工材料配合比機械台班參考表》、《廣西壯族自治區建設工程計價辦法》(桂建管[20__]61號),以及現行配套的有關文件規定執行。有彈性區間的費率按中限值計取;無風險係數。材料價格按施工期間《南寧市工程造價信息》公佈的信息價計取。

10.4 計量單位

除了合同另有規定外,所有計量單位均應符合本工程的工程量清單。

*11.工程款(進度款)支付

11.1工程進度款原則上隨進度按月支付,合同內進度款支付限額為已完成工程量的85%(含已支付的),工程變更部份進度款支付限額為已完成工程量的70%(含已支付的),工程竣工驗收達到質量要求,結算經審計部門審定後,工程款支付至結算總價的97%(含已支付的),其餘3%作為質量保修費用。質量保修費用在保證期限屆滿後,扣除應由承包人支付的款項後無息退還。

承包人應在每個月的2日前將上個月所完成的工作量交由發包人審核,發包人在7個工作日內將同意付款的金額答覆承包人。承包人在接到發包人答覆之日起三個工作日內按發包人同意的金額開具足額的税票,發包人在接到承包人開具的税票後七個工作日內付款。承包人不按要求開具税票的,發包人有權拒絕支付進度款。

五、材料設備供應

12.發包人供應材料設備

12.1 發包人供應的材料設備與一覽表不符時,雙方約定發包人承擔責任如下:

(l)材料設備單價與一覽表不符:無。

(2)材料設備的品種、規格、型號、質量等級與一覽表不符:無。

(3)承包人可代為調劑串換的材料:無。

(4)到貨地點與一覽表不符:無。

(5)供應數量與一覽表不符:無。

(6)到貨時間與一覽表不符:如發生上述情況,發包人應立即補救改正。

(7)甲供材料:施工用水、電。

13、承包人採購材料設備

13.1 承包人採購材料設備的約定:本工程由承包人自行採購的工程材料和設備(政府集中採購的除外),採購前須徵得發包人或其授權人認可同意。

六、竣工驗收與結算

14、竣工驗收

14.1承包人提供竣工圖的約定: 無

14.2中間交工工程的範圍和竣工時間: 無_

七、違約、索賠和爭議

15、違約

15.1本合同中關於發包人違約的具體責任如下:

本合同通用條款第24條約定發包人違約應承擔的違約責任:按合同通用條款執行_

本合同通用條款第26.4款約定發包人違約應承擔的違約責任:按合同通用條款執行

本合同通用條款第33.3款約定發包人違約應承擔的違約責任:按合同通用條款執行

雙方約定的發包人其他違約責任:_按合同通用條款執行_

15.2本合同中關於承包人違約的具體責任如下:

本合同通用條款第14.2款約定承包人違約承擔的違約責任:由於承包人原因,承包人不能按合同約定的時間竣工,承包人應承擔違約責任。應向發包人支付誤期賠償費(每天賠償金額為合同價款的萬分之四),誤期時間從規定竣工日期起直到全部工程或相應部分工程竣工驗收各方簽章日期之間的天數(扣除發包人批准順延的工期)。延誤工期達15天以上的,承包人除支付違約金外,發包人有權解除合同,並要求承包人賠償損失。發包人解除合同的,承包人應在接到解除合同通知之日起三天內無條件退場,承包人已完成的工程量據實結算。承包人不退場的,每天向發包人賠償損失5000元。

本合同通用條款第15.1款約定承包人違約承擔的違約責任:工程質量不合格,由承包人負責返工維修直至驗收合格,並承擔因此而發生的逾期竣工的違約責任及所造成的發包人的損失。施工過程中發包人發現承包人工程質量不合格,可要求承包人進行整改。經發包人發出兩次整改通知,承包人拒不整改或整改不合格,或工程經兩次驗收不合格,發包人有權解除合同,並要求承包人賠償發包人因此而受到的損失。

雙方約定的發包人其他違約責任:

1、承包人不得以雙方之間存在爭議等為由擅自停工或拖延施工。即使雙方之間存在爭議,只要發包人提出要求承包人繼續施工,承包人應繼續施工,否則對造成的逾期竣工承擔違約賠償責任。

2、承包人應嚴格依照發包人已同意採購的設備材料進行採購,未經發包人同意不得調換。承包人擅自調換設備材料的,發包人有權要求承包人按被調換材料設備價格的一倍支付違約金,並有權要求承包人撤換這些材料設備。

3、由於發包人的原因造成工程不能施工導致終止合同的,按實際完成的工程量並按工程量清單審核的單價或投標清單的單價進行結算。造成承包人損失的,發包人以合同價的5%為限賠償承包人損失。

雙方約定的承包人其他違約責任:_雙方另行協商

16、爭議

16.1 雙方約定,在履行合同過程中產生爭議時:

雙方約定,在履行合同過程中產生爭議時,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向工程所在地法院起訴解決。因一方要求另一方履行義務所產生的訴訟費、律師費等費用,均由敗訴一方承擔。

八、其他

17.工程分包

17.1本工程不允許分包。

17.2 承包人有以下情況之一者,發包人有權解除合同,並視情況扣除其履約保證金:

17.2.1個人承包工程,包括本人單位及外單位人員承包,發包人不承認其個人擁有任何資質等級及營業許可資格。沒收全部履約保證金。

17.2.2幾個人聯合承包工程,就地組織暗分包隊伍,不具備完成本工程的技術、機械能力,被髮包人判定為沒有能力履行的承包人。沒收全部履約保證金。

17.3 就地轉包全部的工程,以謀取高額轉讓費、管理費的承包人。沒收全部履約保證金。

17.2.4承包人有部分分包現象(其中包括冒充承包人下屬單位的掛勾單位,憑口頭協議參與施工的分包人及其他暗分包個體户),一經發現核實,發包人將採取驅逐該暗分包人措施,並對承包人處予違約處罰金,違約處罰金金額為履約保證金金額的5%~20%(視情節嚴重而定)。

18. 不可抗力

18.1 雙方關於不可抗力的約定:以有關部門發佈的文告或文件為準。

19. 保險

29.1 本工程雙方約定投保內容如下:

(1)發包人投保內容:自行負責辦理。

發包人委託承包人辦理的保險事項: 無。

(2)承包人投保內容:

*承包人必須為施工現場從事施工的所有作業人員和管理人員辦理意外傷害保險,並支付保險費。

20. 擔保

20.1 本工程雙方約定擔保事項如下: 無

20.2 雙方約定的其他擔保事項: 無

21 合同份數

21.1 雙方約定合同份數:一式陸份。

22、補充條款

(1)本合同條款如有未盡事宜,雙方可協商議定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附件:

工程質量保修書

發包人(全稱):

承包人(全稱): 廣西景麗達建設工程有限公司

為保證 (工程名稱)在合理使用期限內正常使用,發包人承包人協商一致簽訂工程質量保修書。承包人在質量保修期內按照有關管理規定及雙方約定承擔工程質量保修責任。

一、工程質量保修範圍和內容

承包人在質量保修期內,按照有關法律、法規,規章規定和雙方約定,承擔本工程質量保修責任。

質量保修範圍包括地基基礎工程、主體結構工程、屋面防水工程和雙方約定的其他土建工程,以及電氣管線、上下水管線的安裝工程,供熱、供冷系統工程等項目。

具體質量保修內容雙方約定如下:

本工程保修期3個月,自竣工並通過驗收時間為準,工程竣工驗收後,承包方應精心養護,及時清理更換死苗,使本工程隨時保持最佳景觀效果。

綠化養護的內容包括:基本工作指一般的正常維護,即澆水、清理垃圾、防風防汛、補植和防人為損壞及零星病蟲害防治、除雜草和修剪等;定期工作是指全面修剪整形、施肥、除雜草、鬆土和全面病蟲害防治。

二、質量保修期

質量保修期從工程實際竣工驗收通過之日算起。分單項竣工驗收的工程,按單項工程分別計算質量保修期。

雙方根據國家有關規定,結合具體工程約定質量保修期如下:

1、地基基礎工程和主體結構工程為設計文件規定的該工程合理使用年限;

2、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衞生間、房間和外牆面的防滲漏為5年;

3、供熱及供冷系統為 2 個採暖期及供冷期;

4、電氣管線、給排水管道、設備安裝[含電氣(器)、通風、照明、消防、防雷等設備]為 2 年;

5、裝修工程為 2 年;

6、住宅小區內的給排水設施、道路等配套工程為2年;

7、在沒有明文規定下,參照建設工程質量保修條例,雙方協商為設計文件規定的該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內保修;

8、其他約定:本工程質量保修期為6個月,在保質期內保證苗木的成活率為100%。

三、質量保修保質責任

1、屬於保修範圍和內容的項目,承包人應在接到修理通知之日後2天內派人修理。承包人不在約定期限內派人修理,發包人可委託其他人員修理,保修費用從質量保脩金內扣除。

2、發生須緊急搶修事故的,承包人接到事故通知後,應立即到達事故現場搶修。非承包人施工質量引起的事故,搶修費用由發包人承擔。

3、在保修期內,如發生涉及結構安全的質量問題,發包人和承包人應當立即向當地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報告,並採取安全防範措施,由原設計單位或具有相應資質等級的設計單位提出保修方案,承包人負責實施保修。因承包人原因致使工程在合理使用期限內造成人身和財產損害的,承包人應承擔損害賠償責任。

4、保修完成後,由發包人組織有關單位人員驗收。

四、質量保脩金的支付

本工程約定的工程質量保脩金為工程結算價的 3% 。

質量保脩金不計利息。

五、質量保脩金的返還

在工程保修期內,發包人可以根據國家有關規定和合同規定的金額,在支付承包人的工程款內預留保脩金。質量保脩金為工程結算價的3%(無息)。發包人在竣工驗收合格滿6個月並辦理相關手續後14天內一次性返還承包人。

六、其他

雙方約定的其他工程質量保修事項:

本工程質量保修書作為施工合同附件,由施工合同發包人承包人雙方共同簽署。

發 包 人(公章): 承 包 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 法定代表人(簽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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