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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方挖運工程施工合同書(精選3篇)

土方挖運工程施工合同書(精選3篇)

土方挖運工程施工合同書 篇1

甲方(全稱):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開陽分公司

土方挖運工程施工合同書(精選3篇)

乙方(全稱):建築工程有限公司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及其他有關法律、行政法規、遵循平等、自願、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雙方就本建設工程施工項協商一致,訂立合同。

一、工程概況

項目名稱:保證性住房

工程地點:

二、工程承包範圍承包內容:平基土方挖填運、石方爆破及挖運、擋土牆砌築、永久性圍牆砌築。

三、合同工期

合同工期總日曆天數:日曆天

四、質量標準工程質量標準:達到現行的國家驗收標準和甲方提供設計圖紙要求(圍牆設計圖紙見附圖)。

五、合同價款

本合同採用單價包乾價方式:

1、平基土方挖、填、運25.00元/3,(小區範圍內)

2、石方爆破及挖運60.00元/3(小區範圍內,包爆破材料),

3、擋土牆砌築290.00元/3(包工包料,含勾縫),

4、永久性圍牆砌築500.00元/(包工包料,含600寬,500深的漿砌毛石基礎,基礎超深部份按290.00元/3計算)。以上單價均含税。

六、工程量確認與工程款支付:

1、工程量確認:按現場實際收方量經甲乙雙方確認為準,如事前確認工程量發生變化,乙方應及時向甲方現場簽證。

2、工程款支付:按每月完成工程量的80%支付工程進度款,剩餘20%待工程竣工驗收合格後一月內支付。

七、材料設備供應

1、甲方供應材料:甲方不供應材料。

2、乙方供應材料:全部材料由乙方採購,採購材料按規定提供產品合格證及相關質量證明文件

八、雙方一般權利和義務

1、甲方工作

1.1、對工程質量、進度、安全進行監督;

1.2、對工程中各個工序的驗收工作;

1.3、向乙方提供施工圖及相關的技術資料和技術指導;

1.4、確定水準點與座標控制點;

2、乙方工作

1.1、服從甲方的管理;

1.2、向甲方提供所有材料的質量證明資料;

1.3、遵守工程建設安全生產有關管理規定,嚴格按標準組織施工,採取必要的安全防護措施,消除事故隱患。在施工過程中發生安全事故所造成的一切責任和費用由乙方承擔;

1.4、認真按照標準、規範和設計圖紙要求以及甲方根據合同發出的指令施工;

1.5、做好發各個工序驗收的配合工作,為檢查驗收提供便利條件。

1.6、做好文明施工工作,保證施工場地清潔,承擔因自身原因違反有關規定造成的損失和罰款。

九、違約責任

1、工程質量應達到合同約定的質量標準。因乙方原因工程質量達不到約定的質量標準,乙方承擔違約責任。

2、工程質量達不到質量要求的部分,甲方有權要求拆除和重新施工,由乙方承擔拆除和重新施工的費用,工期不順延。

3、因乙方原因不能按照協議書預定的工期竣工,處1000元/日延期賠償費,如工程量增加,按增加部分的工程量,以國家定額工期相應順延。

4、因乙方不服從管理造成施工不能正常進行,甲方有權將乙方清場,因此造成的一切損失由乙方承擔。

十、乙方向甲方承諾按照合同約定進行施工、竣工並在質量保修期內承擔工程保修責任。

十一、其它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現場協商解決。

十二、附件:附圖叁頁。

十三、此合同一式肆份,甲、乙雙方各執貳份。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合同簽訂時間:______年月日

發包方:(公章)

承包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

委託代表人:

電話:

法定代表人:

委託代表人:

電話:

土方挖運工程施工合同書 篇2

發包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及有關法律法規,遵循平等、自願、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結合本工程實際,為明確雙方的責任、權利和義務,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工程概況

工程名稱:北高營舊村改造 #樓地基處理CFG樁。

工程地點:石家莊北高營村內。

承包範圍及內容:CFG樁成孔、成樁,樁檢測,挖電梯井及集水坑,清理樁頭及樁間土並運至指定位臵(不含外運),鋪碎石褥墊層。

第二條 質量標準

按國家標準施工合格。

第三條 承包方式

包工包料。

第四條 工程期限和工期順延

工程期限:打樁有效工期20天。

工期順延:施工中如遇下列情況經甲方同意後可順延工期:

a.因不可抗力的影響;

b.設計變更、修改而增加的工作量,使乙方工程進度無法按照原計劃進行;

c.因氣候因素而造成停工;

d.因場地周圍協調關係而造成停工;

e.因甲方原因準備工作沒有做好而造成停工;

f.非乙方原因的停電、停水造成停工;

g.因不可預見障礙物須處理造成的工期延長;

h.甲方代表簽字同意給予順延的其他情況。

第五條 工程承包價款

#樓共計 立方米,按單價 元/立方米,工程款為元(大寫:)。

付款方式:工程完工經驗收合格、資料齊全後30日內一次付清。

第六條 甲方責任及義務

(一)協助解決乙方人員的住宿場所;

(二)負責辦理開工前的一切手續及開工證明,因開工手續不完善而造成停工的一切責任及經濟損失由甲方負責,並給予乙方相應的經濟補償;

(三)協調施工期間出現的問題,辦理工程簽證及結算手續提供正規有效的施工圖紙;

(四)負責“三通一平”工作,清除一切影響施工的地上地下管線、障礙等雜物。

第七條 乙方責任及義務

(一)服從甲方現場安排,做到安全生產、文明施工,嚴格按施工方案施工,保證工程質量;

(二)教育本方職工嚴格按安全生產規格和操作規程規章作業施工,確保安全生產,因乙方原因造成的安全事故,其一切責任及經濟損失由乙方承擔;

(三)施工期間對危險區域設立警戒線,確保第三者的安全;

(四)完工後提供作業範圍內的技術資料;

(五)電費由乙方負擔;

(六)按甲方圖紙及要求施工。因乙方施工質量所引起的一切損失由乙方承擔;

(七)乙方對工程的保修期限為設計文件規定的合理使用年限;

(八)不得將該工程分包、轉包,甲方一經發現,有權單方終止合同,由此造成的所有經濟損失均由乙方承擔。

第八條 材料機具供應

乙方自備。

第九條 合同有效期限

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在全部工程竣工、辦完交工驗收、確認工程款結清後失效。

第十條 本合同一式4份,甲、乙雙方各執2份。未盡事宜,雙方友好協商解決。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土方挖運工程施工合同書 篇3

建設工程施工補充協議發包人(全稱):

承包人(全稱):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及其他有關規定,鑑於《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相關施工事宜未明晰,現經雙方協商一致,為明確工程的具體範圍、合同包乾總價等條款補充協議如下: 

一、工程概況

工程名稱: 工程地點:

工程內容:地基與基儲地下室及上部結構、全部砌體、抹灰、樓地面、屋面、防水、

排水、裝飾等工程(建施、結施、水施工程圖紙),建築工程補充合同範本。

資金來源:自籌。 

二、雙方明確工程範圍為:

地基與基儲地下室及上部結構、全部砌體、抹灰、樓地面、屋面、防水、排水、裝飾

等工程,其中供電、供水、消防、防雷工程、預應力鋼筋由發包人指定分包人。 

三、合同工期確定為:

開工日期: 竣工日期: 

四、質量標準

工程質量標準:合格。 

五、合同價款

本合同包乾總價(含税)為¥: 元(大寫: )。 

合同包乾總價不包括髮包人指定分包人的工程部分。 

六、適用標準、規範

適用標準、規範的名稱:國家現行的房屋建築施工標準、規範以及設計圖紙中特別標明的相關標準、規範。

七、雙方對一般權利和義務補充明確如下: 

1、發包人工作

1.1發包人應按約定的時間和要求配合完成以下工作

(1)施工場地具備施工條件的要求及完成的時間:施工現場已經具備施工條件。

(2)水準點與座標控制點交驗要求:符合施工要求。

(3)發包人有權監督承包人對工程進度款的使用情況,具體實施辦法:

1、承包人在施工進行期間必須將各材料供應商、施工班組的主要聯繫人及聯繫方式上報發包人駐現場代表;

2、承包人在申請月進度款時必須把上月對供應商的材料款、施工班組的工資的發放列表作為附件上報發包人,否則發包人當認為承包人申報當月進度款資料不齊,不予支付當月施工進度款。

(4)雙方約定發包人應做的其他工作: 無。

1.2發包人委託承包人辦理的工作:根據施工實際情況另定。 

2、承包人工作

2.1承包人應按約定時間和要求,完成以下工作:

(3)承擔施工安全保衞工作及施工照明的責任和要求:由承包人負責,合同範本《建築工程補充合同範本》。

(4)向監理公司提供的辦公房屋及設施的要求:提供1間裝有水電的辦公場所及3套桌椅辦公設施,並承擔水電費。

(6)已完工程成品保護的特殊要求及費用承擔:由承包人負責。

(7)施工場地周圍地下管線和鄰近建築物、構築物(含文物保護建築)、古樹名木的保護要求及費用承擔:由承包人負責。

(8)施工場清潔衞生的要求:由承包人按照當地相關部門要求進行。

(9)雙方約定承包人應做的其他工作:施工道路維護:承包人應根據實際情況,對臨時施工道路和用水管道設施進行維護。如果施工現場承包人數量較多,則由發包人聯合所有承包人進行協商。但維護費用由承包人負擔。

(10)電梯井內的腳手架工程由承包人負責。

(11)承包人必須按照發包人劃定的區域佈置臨建設施。 

(12)承包人必須承擔工程範圍內所有文明施工與安全生產責任。 

(13)承包人必須合理使用本工程施工進度款,做到專款專用。 

八、施工組織設計和工期 

1、進度計劃

1.1承包人提供施工組織設計(施工方案)和進度計劃的時間:_年 月 日前重新確定並提供。

1.2上述施工組織設計(施工方案)和進度計劃經發包人確認後實施。

2、工期延誤

2.1雙方約定工期順延的其他情況:雨水天不作工期順延;

2.2當承包人本月的實際施工進度不能達到該月進度計劃(即第八條第1項所確定的進度計劃,下同)的70%時,發包人將暫不予支付該月施工進度款,並推遲到下月與下月施工進度款一併支付,當承包人持續兩個月或兩個月以上出現以上情況,發包人以書面形式通知承包人,如承包人3日內尚無具體整改調整工程進度的應變措施,發包人當視承包人違約並有權採取一切有效的強硬措施介入承包人的現場施工管理,以確保工程工期順利推進,並由承包人負責由此引起的一切經濟責任。如承包人拒絕、阻止發包人介入管理或不配合發包人介入管理而使工期延誤不能得到及時糾正,發包人有權解除合同,並追究承包人的違約責任。

2.3因承包人的原因造成每月進度工期延誤的,從延誤的第五天起,每天罰款10000元(人民幣壹萬圓整),累計計算。

2.4承包人未按進度計劃完成第一個月進度計劃工程的70%時,發包人有權解除合同,並追究承包人的違約責任。

2.5工程施工過程中,承包人延誤進度工期累計達30天,發包人有權解除合同,並追究承包人的違約責任。 九、質量與驗收 1、質量要求

1.1承包人應嚴格按照設計要求、質量標準、驗收規範進行施工,對質量通病採取強有力的措施,確保質量通病降低到最低限度。屋面、衞生間、門窗、外牆面幾個容易發生滲漏的部位應重點監控。如部分工程質量達不到質量標準,發包人或監理工程師要求拆除重新施工的,承包人承擔返工費用,工期不予順延。

1.2達不到合同約定的工程質量標準及安全標準時,發包人有權拒付剩餘工程款,待承包人修理、返工或改建達到約定的標準後,發包人才支付剩餘的工程款。如果因修理、返工或改建而使工期超出合同約定的工期,承包人要賠償發包人的相關損失;如超期30天的,發包人有權單方面重新組織施工隊伍將剩餘工程施工完,由此產生的費用及損失由承包人承擔。如果承包人未能在規定時間內修正某項質量缺陷,則發包人可自行或指派第三方修正缺陷,因此產生的費用由承包人承擔。

2、隱蔽工程和中間驗收

2.1中間驗收部位:所有分部分項工程及工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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