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築工程施工合同承包意向書(通用17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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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築工程施工合同承包意向書 篇1
甲方發包人:__________市__________房地產開發公司
乙方承包人: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及其他有關法律行政法規,遵循平等。自願。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經雙方友好協商就乙方承包甲方__________社區期項目工程的施工事宜達成以下條款,特訂立此合同雙方共同遵照執行,如按照招投標籤訂的制式(備案)合同與協議不一致時,以本協議相關內容為準。
一、工程概況:
1,工程名稱:__________社區期
2,工程地點:__________縣__________鎮__________社區
3,結構形式:磚混結構
4,建築面積:2棟,5層+1,(共10500左右平方米)
二、工程承包範圍
以發包人提供的施工圖中交房標準包工包料進行總承包施工圖紙,所含土建,安裝等全部工程內容(挖槽,基護)
三、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墊資施工
四、合同工期:
開竣工日期:開工日期自挖槽,3:7灰土始直交鑰匙完畢,(__________)天,以甲乙雙方監理確認現場簽訂日期為準,總有效工期天如遇其他不可抗拒因素雙方具體協商
五、工程質量
工程質量標準:
1,達到國家現行規範規定的合格標準。
2,做到與工程質量相匹配的施工技術,資料完整齊全。
3,材料要求:
(1),乙方負責工程所有的施工材料及設備的購買,乙方所購的施工材料,必須符合國家現行規範和有關行業技術標準,地方有關規定的相關質量要求,要求國標
(2),乙方未購的材料設備均需通知監理人員進行進場報檢和鑑定取樣工作,並且經檢驗不合格的材料。設備不得用於工程上。
(3),乙方負責及時準確的收集和整理全部工程技術資料,並用於工程竣工驗收將竣工資料整理成冊,按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要求的份數送交甲方。
六、工程款結算方式及付款方式
1、結算依據:工程結算以發包人審核簽字後的竣工圖紙,圖紙會審工程聯繫單、設計變更工程洽商、施工現場簽證單及甲方認可的施工文件等原件為計算依據,包工包料:每平方米捌佰叁拾元整。工程變更不得超過壹仟元,不計價,超過壹仟元,甲方付給乙方材料款,材料及人工費調整按當地__________市信息指導價執行。
2、工程付款方式:
(1)、乙方與甲方簽訂正式合同後,交保證金元±0.00返50%。
(2)、墊資三層封頂後付已完工程量的70%,七日內付清並返清保證金。
(3)、所承建樓封頂後,付已完工程量的70%(含已付款)七日內付清。
(4)、交鑰匙後經驗收合格十五日內付總價款的95%,留5%為質量保脩金,保修期滿後付清,(保修期一年)
七、雙方權利義務
1、甲方的權利義務
(1)、負責施工現場三通一平工作。
(2)、負責確認水準點、座標點,以及書面形式通知乙方。
(3)、負責向乙方提供設計圖紙4套(包括一套竣工圖紙),組織設計單位和乙方,管理單位進行圖紙會審。
(4)#from最新施工承包意向書範本來自本站、保證合同的有關條款及時向乙方支付工程款。
(5)、有權監督乙方的工程質量、工程進度。
(6)、甲方有權根據工程管理的實際工作情況,提出調整乙方項目部的管理人員構成和相關管理要求。
(7)、及時組織相關單位進行竣工驗收。
(8)、甲方負責承擔全部招標代理費用。
2、乙方的權利、義務
(1)、服從甲方施工現場的場地和分配高度,嚴格服從監理單位的施工管理中的職權和各項管理要求,監理單位應在工程管理中對甲方負責。
(2)、施工時施工現場的臨時道路、臨水、臨電的現場佈置工作。
(3)、開工前必須向甲方提交有效的施工組織設計。
(4)、負責整理圖紙會審的資料。
(5)、乙方現場施工代理人,必須由乙方開具的法人委託書有,必須以書面形式加蓋公章。
(6)、施工現場組成保證施工需要的項目部,同時負責其他相關事宜,建立本工程需要的質量保證管理體系,保證施工組織設計的實施。
(7)、積極配合甲方和監理單位的質量檢查,按照要求提供資料:隱蔽工程質量,檢查最晚提前一天通知甲方和監理單位有關人員,應妥善做好進場材料的保管和存儲,避免發生損失和丟失。
(8)、確保施工現場整潔有序,做到安全生產、明文施工並做好環境保護和場揚塵治理工作,嚴防發生各類傷亡事故,如有發生責任及損失由乙方承擔。
(9)、做好本工程的安全保衞工作和已完工程的未交甲方前的成品保護工作,認真執行甲方各項管理規定。
八、違約責任
1、雙方在履行合同過程,因違約造成的損失由違約方承擔。
2、因甲方原因造成乙方不能進場施工,給乙方造成損失,超過一個月,乙方有權解除合同,甲方應支付費用和損失,按銀行利息加倍賠償違約金。
4、工程質量達不到建設部頒發的規範合格驗收標準,發包人有權對承包人進行處罰,限期修復,延誤工期不順延,由此造成的損失均由承包人承擔。
九、工程驗收
最新施工承包意向書範本合同範本竣工日期。發包人在收到承包人竣工報告十五個工作日內,組織有關單位驗收,工程竣工驗收通過,承包人送交竣工報告日期為實際
十、其它
1、本工程經政府有關部門招標後,發包人與承包人所籤的《建設工程施工合同》,本合同與補充合同不一致時已補充合同為準,補充合同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益。
十一、爭議與解決辦法
在履行工程中爭議由__________市建設主管部門調解,調解不成的任何一方向工程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發包人(公章):_________________ 承包人(公章):_________________
法人或其授權代理人簽字 法人或其授權代理人簽字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
通訊地址電話:__________________ 通訊地址電話: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建築工程施工合同承包意向書 篇2
甲方:(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以下簡稱乙方)
甲乙雙方共同參與投標的(以下簡稱主合同),在雙方共同努力下,業主將該合同授予甲方。經協商,甲乙雙方就合作施工主合同工程施工事宜達成一致意見,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條工程實施責任及要求
1、甲方將主合同項下全部工程的實施責任交乙方承擔(包括該合同項下的全部變更工程)。
2、工期、質量必須滿足主合同或業主要求。
第二條甲方責任
1、負責及時辦理主合同的履約擔保和動員預付款擔保手續。
2、負責為乙方實施主合同提供相應的授權,解決只能由甲方解決的事項。
3、負責及時向乙方傳遞來自業主、監理、沿線地方政府的涉及本協議執行的指令、通知、圖紙、資料等。
4、負責在乙方所做計量支付申報工作上,及時辦理需要自身完成的工作。
5、負責工程質量、進度、文明施工、安全生產、環境保護、計量支付等方面的監督檢查。
第三條乙方責任
1、負責代甲方履行主合同的施工、缺陷修復及保修責任。
2、負責以自身資源按照主合同要求完成該工程,自擔風險、自負盈虧。
3、自覺接受甲方、業主、監理的各項監督檢查。
4、負責自本協議簽字之日起____日內,向甲方交納:甲方為辦理主合同保函而向銀行交納的抵押金元及相應的財務費元。
5、負責自本協議簽字之日起____日內,向甲方交納:本協議履約保證金元。
6、保證不以甲方或項目部的名義從事於本工程無關的活動。
7、未經甲方許可,不得將本工程的全部或任何部分轉包或分包給第三方。
8、負責及時清償為實施本工程而產生的各類債務,及時支付民工工資。
9、每月____日前向甲方報送當月統計報表及下月進度計劃。業主計量支付報表批覆後____日內傳至甲方。
10、工程結束後,除向業主提交完整的竣工資料外,還需向甲方提交業主終期支付報表,交工證書、施工總結等。
11、負責為甲方派遣到本工程從事本工程管理、或解決需由甲方出面解決的問題的人員提供必要的工作和生活條件。
第四條印章管理
項目經理部印鑑由甲方授權代表管理,用印範圍只對業主和監理以及當地政府的各種報表、文件、資料、證明、工程結算及費用撥付等。因乙方組織施工所需的勞務合同、機械設備購置和租賃合同、各種材料採購和加工合同、臨時徵地合同等確實需要使用項目經理部名稱和印鑑時,須經甲方代表同意,用印人必須是乙方或乙方授權代表。
第五條費用、結算與支付
1、業主支付給本工程的動員預付款、材料預付款、工程結算款、獎金一律歸乙方所有,相應的罰金亦由乙方承擔。
2、甲方收取管理費為主合同總價的%(含變更、索賠費用)。施工過程收取以乙方當月統計產值為基數進行計算,最終收取管理費總額以業主終期計量支付工程款為基數進行計算。乙方應在每月____日前將本月管理費匯至甲方指定賬户。
3、甲方收到銀行保函抵押金後____日內支付乙方。
4、業主履行了工程缺陷修復責任的前提下,甲方收到業主返還的質量保證金後____日內支付乙方。
5、乙方負責承擔本工程所發生的各種税賦,並按有關規定納税。6、乙方負責承擔甲方派出人員的工資,標準為:,於每月____日前匯至甲方指定帳户,由甲方負責給派出人員發放工資,時間從本協議簽訂之日起至工程交工驗收後6個月止。
第六條違約責任
1、對於主合同所規定的甲方的合同責任,雙方按本協議規定的各自的責任分別承擔。若由於自身原因造成違約,違約方不得要求另一方共同承擔違約責任。
2、進度與質量不符合業主要求,乙方應無條件整改,直至滿足業主要求,否則,甲方有權解除本協議,部分或全部沒收乙方的履約保證金、
質量保證金,並承擔由此給甲方造成的一切經濟損失。
3、若乙方施工造成環境污染,乙方須及時自費清除污染,賠償受污染方的經濟損失。
4、由於乙方自身原因產生安全事故,導致乙方、甲方或第三方人身財產受損,乙方須自費承擔事故處理費用,向受損方賠償。
5、若乙方未能按期完工,並因此招致業主對甲方的處罰,應全部由乙方承擔,並加倍賠償甲方的損失。
6、若乙方未及時向甲方交納管理費,則乙方應按延遲付款總額的0.5‰。日向甲方支付滯納金。
7、未足額繳納各種保證金,甲方有權終止本協議並將本工程施工權收回。
8、若乙方擅自將本工程分包轉包或以甲方名義從事於本工程無關的經濟活動,甲方有權終止合同收回工程,乙方應承擔由此給甲方造成的一切經濟損失。
9、若乙方未及時清償本工程實施所產生的債務,則乙方須承擔由此給甲方造成的一切法律責任、經濟和名譽損失。
第七條其他未盡事宜,雙方友好協商,並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作為本協議的補充,不得與本協議相牴觸,應與本協議一起共同執行。
第八條因履行本協議所引起的一切爭議,雙方應在誠信原則基礎上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雙方均可到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第九條附則
1、本協議經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履行完協議約定的全部義務、工程竣工驗收達標,移交全部工程資料,保修期滿,結清各項費用後終止。
2、本協議一式三份。甲方二份,乙方一份。
甲方:(蓋章)乙方:(蓋章)
代表:代表:
住所:
身份證號碼:
建築工程施工合同承包意向書 篇3
發包方: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方:__________________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及其他有關法律、行政法規,遵循平等、自願、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雙方就本建築工程施工事項協商一致,定論立本合同。
1、工程概況
(1)工程名稱__________________。
(2)工程地點__________________。
(3)工程內容__________________。
2、工期
(1)承包方應按發包方人要求的工期完成全部工作。
開工日期:_________
竣工日期:_________
合同工期總日曆天數_________天。
(2)工期獎罰:本工程以發包方驗收通過為竣工。分承包方不能按上述工期完成時,每推遲一天罰款_________元。
(3)有下列情況之一,並經發包方簽證,工期可以順延。
1)因發包方原因影響開工。
2)工程量有較大的增加。
3)不可抗力。
4)發包方同意工期順延的其他情況。
非上述原因,工程不能按合同工期竣工,承包方應承擔違約責任和因此造成的發包方損失。
3、工程質量及驗收
(1)質量標準。
(2)承包方應按照施工圖及説明、國家有關施工規範、驗收規範和經發包方確認的施工方案組織施工。
(3)承包方應對現場工人的操作、施工方法、施工技術措施的可靠性、安全性負完全責任,因承包方責任造成工程質量事故、返工,其經濟損失由承包方自負,因此造成工期延誤的,承包方承擔全部責任。
(4)承包方必須接受發包方在施工過程中的管理,及時辦理質量檢驗手續。承包方應按國家竣工驗收有關規定,向發包方代表提供完整的過程檢驗資料。
(5)質量達不到約定標準,發包方罰承包方總造價的_________。
4、過程結算、工程款支付
(1)結算方式:
1)承包方式:__________________
2)計價方法:__________________
3)合同價款(大寫):_________
4)結算方法:__________________
(2)工程支付:____________________
5、材料供應及設備管理
(1)全部材料由承包方自行採購,經發包人認可後使用。
(2)機械設備由承包方自備。
6、發包方責任
(1)負責辦理有關建設手續。
(2)審查承包方編制的施工方案,各種技術資料和工程預決算。
(3)提供施工圖紙_________套。
(4)負責組織工程設計交底、圖紙會審。
(5)發包人指派_________同志為工地代表。
7、承包方的責任
(1)承包方在施工中必須配備確保工程進度和質量的現場管理班子。
(2)遵守發包方的質量、技術、安全、文明施工管理等管理制度,接受發包方代表的指揮、檢查和監督。
(3)本合同生效後_________日內編制出施工方案,報發包方審核,並按施工方案組織施工。
(4)做好施工原始記錄,按發包方要求的工程資料的樣式及填寫方式,彙集施工技術資料,提供給發包人2套。
(5)承包方指派_________同志為工地代表。
8、安全生產與文明施工
(1)承包方應派專人對施工用電、施工機械進行管理,加強使用過程中的檢查,確保使用安全。
(2)承包方必須按文明施工要求組織施工,做到施工現場文明整潔。
(3)承包方在施工中,應嚴格安全措施,嚴禁高空拋物。
(4)承包方在施工中,如發生人身和設備事故,一切費用和善後問題的處理,均由承包方負責,並承擔因此給發包方造成的經濟損失。
9、其它
(1)本合同雙方約定經簽字,蓋章後生效。
(2)合同份數:
1)本合同正本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效力,由發包方、承包方分別保存_________份。
2)本合同副本_________份(發包方執_________,承包方執_________)。
10、補充條款
發包方:_____________承包方:_____________
合同訂立日期: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建築工程施工合同承包意向書 篇4
甲方:(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以下簡稱乙方)
甲乙雙方共同參與投標的(以下簡稱主合同),在雙方共同努力下,業主將該合同授予甲方。
經協商,甲乙雙方就合作施工主合同工程施工事宜達成一致意見,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條工程實施責任及要求
1、甲方將主合同項下全部工程的實施責任交乙方承擔(包括該合同項下的全部變更工程)。
2、工期、質量必須滿足主合同或業主要求。
第二條甲方責任
1、負責及時辦理主合同的履約擔保和動員預付款擔保手續。
2、負責為乙方實施主合同提供相應的授權,解決只能由甲方解決的事項。
3、負責及時向乙方傳遞來自業主、監理、沿線地方政府的涉及本協議執行的指令、通知、圖紙、資料等。
4、負責在乙方所做計量支付申報工作上,及時辦理需要自身完成的工作。
5、負責工程質量、進度、文明施工、安全生產、環境保護、計量支付等方面的監督檢查。
第三條乙方責任
1、負責代甲方履行主合同的施工、缺陷修復及保修責任。
2、負責以自身資源按照主合同要求完成該工程,自擔風險、自負盈虧。
3、自覺接受甲方、業主、監理的各項監督檢查。
4、負責自本協議簽字之日起 日內,向甲方交納:甲方為辦理主合同保函而向銀行交納的抵押金元及相應的財務費元。
5、負責自本協議簽字之日起 日內,向甲方交納:本協議履約保證金元。
6、保證不以甲方或項目部的名義從事於本工程無關的活動。
7、未經甲方許可,不得將本工程的全部或任何部分轉包或分包給第三方。
8、負責及時清償為實施本工程而產生的各類債務,及時支付民工工資。
9、每月 日前向甲方報送當月統計報表及下月進度計劃。
業主計量支付報表批覆後 日內傳至甲方。
10、工程結束後,除向業主提交完整的竣工資料外,還需向甲方提交業主終期支付報表,交工證書、施工總結等。
11、負責為甲方派遣到本工程從事本工程管理、或解決需由甲方出面解決的問題的人員提供必要的工作和生活條件。
第四條印章管理項目經理部印鑑由甲方授權代表管理,用印範圍只對業主和監理以及當地政府的各種報表、文件、資料、證明、工程結算及費用撥付等。
因乙方組織施工所需的勞務合同、機械設備購置和租賃合同、各種材料採購和加工合同、臨時徵地合同等確實需要使用項目經理部名稱和印鑑時,須經甲方代表同意,用印人必須是乙方或乙方授權代表。
第五條費用、結算與支付
1、業主支付給本工程的動員預付款、材料預付款、工程結算款、獎金一律歸乙方所有,相應的罰金亦由乙方承擔。
2、甲方收取管理費為主合同總價的%(含變更、索賠費用)。
施工過程收取以乙方當月統計產值為基數進行計算,最終收取管理費總額以業主終期計量支付工程款為基數進行計算。
乙方應在每月 日前將本月管理費匯至甲方指定賬户。
3、甲方收到銀行保函抵押金後 日內支付乙方。
4、業主履行了工程缺陷修復責任的前提下,甲方收到業主返還的質量保證金後 日內支付乙方。
5、乙方負責承擔本工程所發生的各種税賦,並按有關規定納税。
6、乙方負責承擔甲方派出人員的工資,標準為:,於每月 日前匯至甲方指定帳户,由甲方負責給派出人員發放工資,時間從本協議簽訂之日起至工程交工驗收後6個月止。
第六條違約責任
1、對於主合同所規定的甲方的合同責任,雙方按本協議規定的各自的責任分別承擔。
若由於自身原因造成違約,違約方不得要求另一方共同承擔違約責任。
2、進度與質量不符合業主要求,乙方應無條件整改,直至滿足業主要求,否則,甲方有權解除本協議,部分或全部沒收乙方的履約保證金、質量保證金,並承擔由此給甲方造成的一切經濟損失。
3、若乙方施工造成環境污染,乙方須及時自費清除污染,賠償受污染方的經濟損失。
4、由於乙方自身原因產生安全事故,導致乙方、甲方或第三方人身財產受損,乙方須自費承擔事故處理費用,向受損方賠償。
5、若乙方未能按期完工,並因此招致業主對甲方的處罰,應全部由乙方承擔,並加倍賠償甲方的損失。
6、若乙方未及時向甲方交納管理費,則乙方應按延遲付款總額的0.5‰。
日向甲方支付滯納金。
7、未足額繳納各種保證金,甲方有權終止本協議並將本工程施工權收回。
8、若乙方擅自將本工程分包轉包或以甲方名義從事於本工程無關的經濟活動,甲方有權終止合同收回工程,乙方應承擔由此給甲方造成的一切經濟損失。
9、若乙方未及時清償本工程實施所產生的債務,則乙方須承擔由此給甲方造成的一切法律責任、經濟和名譽損失。
第七條其他未盡事宜,雙方友好協商,並簽訂補充協議。
補充協議作為本協議的補充,不得與本協議相牴觸,應與本協議一起共同執行。
第八條因履行本協議所引起的一切爭議,雙方應在誠信原則基礎上協商解決。
如協商不成,雙方均可到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第九條附則
1、本協議經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履行完協議約定的全部義務、工程竣工驗收達標,移交全部工程資料,保修期滿,結清各項費用後終止。
2、本協議一式三份。
甲方二份,乙方一份。
甲方:(蓋章)乙方:(蓋章)
代表:代表:
年 月 日
建築工程施工合同承包意向書 篇5
甲方:
乙方:
為了切實搞好安全生產,杜絕安全事故,保護職工在工作、生活中的安全和健康,使企業獲得較好的經濟效益和社會聲譽,特制訂本安全生產責任書。
一、甲方責任:
1、提供施工現場防護設施,如腳手架、安全網。做好安全防護。
2、及時對乙方進行安全教育。
3、安排專業電工負責施工用電的安裝。
4、給乙方進行班前安全交底和崗位操作規程交底。
二、乙方責任:
1、認真學習有前安全生產的規章制度,積極參加安全活動,提高安全知識,增強安全意識和自身防範能力。
2、自覺遵守行業紀律、禁令,正確使用勞動防護用品和用具,遵守交通規則,注意上下班途中安全。
3、嚴格按操作規程施工,做到不違章操作,堅決抵制違章指揮,如違反安全操作規程,項目部均有權制止和給予處罰,清退。
4、在施工中發現有存在安全隱患,必須立即向項目部領導或專(兼)職安全員報告,整改後經複查確實無隱患方可施工。
5、做到十個不準:
(1)不準無證開機;
(2)不準在工地內穿拖鞋、光腳在現場作業;
(3)不準破壞公共設施和公共財產;
(4)不準在工地上隨便大小便;
(5)不準在吊籃內乘人;
(6)不準在工地上;
(7)不準上下一線同時作業;
(8)不準隨意向外拋物料;
(9)不準違章作業;
(10)不準隨意亂掛亂接電器設施。
6、做到十個要:
(1)要熱愛我們自己的企業;
(2)要安全生產文明施工;
(3)要維護職工之間的團結;
(4)要遵紀守法做一個合格的公民;
(5)要遵守一系列有關質量、安全的規章制度;
(6)要愛護集體和個人財產;
(7)要搞好集體和個人的清潔衞生;
(8)要服從管理,聽從指揮;
(9)要做好防火、防盜、防觸電工作;
(10)要提倡勤儉節約,反對鋪張浪費。
7、做到安全三不傷害;注意自己不傷害自己,注意自己不傷害別人,不讓別人傷害自己。
三、其它:
1、如果由於乙方在施工中違章操作或領導、工友提醒應注意安全,自己還是思想麻痺不注意安全而發生事故,由乙方自我承擔責任。
2、在非上班時間發生安全事故,無論在工地內還是工地外,都不讓項目部和班組承擔損失,均由本人承擔。
3、如果家屬、小孩來探親,自己租住房子,不住在工地內,不帶小孩進工地。家屬不上班的,無論在工地內還是工地外,發生一切事故均由乙方承擔責任。
本協議書雙方簽字生生效,離開工地終止。
甲方: 乙方:
建築工程施工合同承包意向書 篇6
甲方: (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 (以下簡稱乙方)
為了充分發揮甲乙雙方各自優勢,開拓市場,共同發展,為明確雙方的職責、權力和義務,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的相關精神,結合本工程實際,雙方本着平等、自願、互利的原則,達成以下協議,共同遵守執行。
一、工程概況
(一)工程名稱:
(二)工程地點:
(三)施工內容及範圍:
(四)工程質量:
(五)工期:
(六)合作方式:
由乙方負責提供社會信息資源和資金,並配合甲方投標,中標的建築工程項目,在甲方同業主簽訂《建設工程施工合同》後,雙方共同組建該工程項目部,由乙方負責組織資金、材料以及勞動力等,按甲方項目管理要求組織施工,經濟獨立核算、自負盈虧。
二、項目管理模式
(一) 項目合同管理
1、乙方必須服從甲方的統一管理,協調和指揮、接受甲方委派項目人員對工程質量、工期、安全、文明施工等工作的指導、監督、協調、檢查。
2、乙方應全面負責履行甲方與業主簽訂的《建設工程施工合同》及補充條款協議,承擔全部責任及義務。若因乙方原因造成違約,乙方應承擔全部違約責任。
3、工程項目主要施工隊伍由乙方選擇推薦,要求使用有用工主體資質的獨立法人企業(勞務公司),報甲方審批。未經甲方許可,乙方不能將工程分包,更不允許進行轉包和違法分包活動。
(二) 項目班子管理
1、甲、乙雙方按業主要求共同組建滿足施工要求的項目班子。
2、乙方進入項目部人員必須具備相應從業資格的資格證書和上崗證,並將相關資料交甲方審核備案。
三、項目管理費用及保證金
1、乙方按工程結算總造價的 向甲方交納管理費(不含税金及有關部門規費),由甲方統收統支。對嚴格按照公司質量、環境、職業健康安全三項整合認證工作要求管理和創優奪盃的工程項目可返還 管理費做為獎勵。
2、管理費支付時間:甲方負責對乙方實際完成的工程量進行審核確認,工程款到賬後甲方據此扣除管理費、税金、派駐項目人員工資、規費、保脩金和其它約定的費用。
3、乙方負責承擔本工程招投標及合同履行過程中發生的一切費用。
4、按合同約定的墊資、保證金、履約保函、擔保等費用均由乙方自行承擔和解決。
5、甲乙雙方約定:乙方按合同總價2%(特殊情況可根據工程規模請示後調整)向甲方繳納保證金(含0.7‰建賬保證金,質量、環境、職業健康安全、進度保證金),可按工程進度分階段繳納。
四、項目管理人員構成及工資標準
1、甲方委派為甲方項目管理代表,其餘項目管理人員為、 。
2、甲方派駐項目人員工資標準分別為:(含五類保險) ,乙方提供食宿,乙方每月按時將甲方派駐項目人員的工資上繳給甲方,由甲方負責發放。
3、甲方派駐項目人員在工程實施期間如遇公司學習和培訓,乙方應該無條件支持,工資照常發放。
4、乙方委派為乙方項目管理代表,其餘項目管理人員為、 。
五、財務管理
(一)資金管理
1、工程資金必須統一劃撥到甲方指定帳户或共管帳户。項目每筆資金到帳後,由乙方擬定資金支付計劃,經甲方派駐項目主管人員簽字後,上報甲方審批,並由甲方財務人員監督支付。
2、甲方收到工程資金在扣除管理費、税金等相關費用後將工程資金按工程形象進度完成比例支付給乙方,乙方須專款專用,不得挪用、拆借、串用。未經甲方許可,乙方不得擅自向業主收取與工程有關的任何工程費用,否則甲方有權立即終止合同。
3、資金支付計劃必須首先保證項目民工工資及時、足額發放。若因拖欠而受到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處罰或通報,由此造成的一切後果均由乙方負責,而且甲方有權追究經濟賠償。若有上訪,一次處罰壹至伍萬元。
(二)賬務管理
1、工程開工前,乙方必須按工程承包合同價的萬分之七交納建賬保證金。
2、項目開工後,乙方應按國家的有關規章制度和甲方要求,建立健全符合甲方規定的財務核算體系,負責核算工作,按時報送會計報表,工程竣工後,項目會計核算資料經甲方驗收合格後,返還建賬保證金。
3、乙方須在工程竣工後6個月內與業主完成財務決算,否則,乙方應主動提出工程價款的優先受償請求,直至申請人民法院支持。在工程尾款支付前,乙方應向甲方作出債務清償完畢的法律承諾,並將工程相關財務資料(原件)送交甲方財務部門存檔後,方可根據具體情況支付。
4、工程在辦理完結算後,甲、乙雙方應履行財務決算手續,以保障雙方的經濟利益。
(三)税收管理
1、依法納税是每一個公民的義務。乙方在本工程施工過程中必須依法繳納營業税、城建税、教育費,以及其他應繳納的税金(所得税由乙方按國家有關規定自行繳納)。 工程資金到帳後,甲方按比例扣繳營業税、城建税、教育費附加、地方教育費附加等税金,如由業主代扣代繳的,需提供税務機關出具的委託代扣代繳相關手續,並提供有效的完税憑證。
2、工會經費按四川省人民政府川辦(20__)187號《關於經費和工會籌備金由地税部門統一代徵的實施意見》工會籌備金0.3%等有關規定交甲方,由甲方統一繳納。
3、合同印花税按0.03%的合同印花税在第一筆進度款中一次性扣收。
六、質量、安全、標化、進度及工程技術管理
(一) 工程質量管理
1、甲乙雙方約定:乙方工程質量達到國家有關技術規範和業主的要求後,甲方將質量保證金返還乙方,否則予以扣罰。
2、乙方須嚴格按甲方要求,精心組織、精心施工,自覺接受委派人員的質量監督、質量檢查。積極開展質量、環境、職業健康安全三項整合認證工作,認真配合公司三項整合認證工作的安排和檢查,創優奪盃。
3、工程未達到質量要求,乙方應及時整改,並承擔由此造成的一切費用和責任。甲方視其質量事故情況,並作出相應處罰。
(二)工程職業健康安全管理
1、甲乙雙方約定:乙方達到職業健康安全目標要求(無重大傷亡事故,輕傷頻率低於1.5‰)後,甲方將職業健康安全保證金返還乙方,否則予以扣罰。
2、乙方在施工現場須設置專職安檢人員,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施工前做好安全技術交底工作,杜絕重大傷亡事故發生。甲方或甲方派駐人員檢查發現施工中存在不安全行為和隱患,有權糾正、罰款或立即停止其工作。
3、凡是在四川省建築施工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動態管理暫行辦法實施過程中,因違反安全管理的有關規定或安全評價、安全檢查不符合要求等原因被政府有關部門處罰、通報批評或對企業安全許可證扣分的,甲方視其情節輕重進行處罰。
4、乙方在施工中如發生安全事故,應自行承擔指標責任和由此帶來的賠償責任及一切經濟損失。
5、按規定應辦理保險的,由乙方負責辦理,費用由乙方承擔,保險單據原件交甲方。
(三) 環境、標化管理
1、甲乙雙方約定:乙方達到甲方要求的標化工地標準,則甲方將該保證金返還乙方,否則,予以扣罰。
2、乙方應按甲方要求,統一製作施工現場的標識、圖牌、徽記。
3、乙方負責該工程安全施工、文明施工所必須的施工場地硬化、工地內防塵整治等工作,若施工過程中出現安全責任事故,不文明施工行為,造成一切損失和後果概由乙方自行承擔指標責任及由此帶來的賠償責任等一切經濟損失。
(四) 進度管理
1、甲乙雙方約定:乙方達到甲方與業主簽訂的施工合同中總進度的要求,則甲方將該保證金返還乙方。否則,予以扣罰。
2、乙方應達到甲方與業主簽訂的施工合同中總進度的要求。乙方未達到甲方與業主簽訂的施工合同中總進度的要求而被罰,其所有的經濟損失由乙方承擔。
3、經業主同意的工期順延,甲方對乙方也相應順延。
(五)工程資料管理
乙方應按甲方要求,做好施工過程中資料收集、整理工作,根據公司川四建發[20__]21號要求實行押金制度,本工程竣工資料押金數額為 ( 2-5 ) 萬元整,押金在撥付工程款中預扣。工程竣工後,將全部完整檔案資料移交一份到甲方檔案室後,方可將押金返還給乙方,如不能按規定上交竣工資料,沒收其押金。
六、生產要素管理
乙方的材料採購、勞務用工以及週轉材料、機具設備租賃等,不得以甲方公司名義或項目部名義對外簽訂合同,若確需簽訂,必須事先徵得甲方同意,並按合同優先支付,不得拖欠。凡乙方涉及合作項目簽訂的所有合同,須交甲方備案。
七、違約責任
1、乙方如不能履行或不按約履行甲方與業主簽訂的《建設工程施工合同》及補充協議,甲方有權單方解除本承包合同及單方處置本工程,不予返還履約保證金,並依法追究乙方的違約責任和經濟信譽賠償。
2、乙方若因工程質量、安全、農民工工資、環境保護等原因,受到建設行政管理部門的處理和通報給予嚴重處罰,且承擔行政處罰,若因曝光造成甲方停止招投標一次則按結算總價的1%進行處罰。 同時,若乙方無故拒付農民工工資,甲方有權按乙方結帳的餘額直接代扣代付。
3、工程在施工期間受施工管轄城區各季度建築施工現場安全生產、標化檢查,其檢查評定結論必須在合格以上,若不合格視其情節輕重予以處罰。
4、如工程在竣工驗收備案書上的安全評價不合格,按結算總價的1%進行處罰。
5、乙方因勞動合同簽訂、員工工資、社會保險費繳納等原因引起的勞動糾紛,以及經濟費用均由乙方承擔。
6、若因乙方原因,引起法律糾紛等,造成的一切經濟損失均由乙方負責承擔。
八、爭議解決方式
在履行合同過程中,甲乙雙方若產生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九、甲方與業主簽訂的《建設工程施工合同》及補充協議為本承包協議的有效附件,與本協議具有由同等法律效力。
十、本協議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工程竣工後,待甲方與業主簽定的《建設工程施工合同》履行完畢,業主支付完工程款,甲乙雙方結清經濟、技術等事宜後自動失效。
十一、本協議中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另行協商。
甲方: 乙方:
法定表人 法定代表人 或委託代理人:
電話/傳真: 或委託代理人: 電話/傳真: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建築工程施工合同承包意向書 篇7
甲方:青銅峽市_____建築工程有限公司
乙方:
為了強化安全施工,杜絕安全隱患,防微杜漸,以信守合同,嬴得信譽為主,經甲方雙方充分協議,達成如下協議。
一、甲方原則同意乙方以公司名義,承攬和建築寧夏青龍管業股份有限公司的建築安裝和裝飾、裝修等施工活動。
二、甲方及時做好乙方在施工過程中和竣工的工程結算手續,按規定代徵工程結算款的税費、管理費後及時撥付乙方。
三、乙方在承攬和建築工程項目施工時,要強化安全管理,若出現的施工人員傷亡和施工機械損壞等安全事故,責任自負,由此所產生的一切費用乙方承擔,與甲方無關。
四、乙方在施工過程中和工程竣工後,要及時足額發放民工工資,支付建築材料款及材料運輸費。不得以甲方名義拖欠民工工資和建築材料款及材料運輸費。
五、乙方要保證甲方在工程竣工後結算工程款及時撥到甲方賬户,便於甲方代徵税費、管理費。不得轉移税和少報工程結算資金,違者中止協議執行。
六、本協議一式三份,雙方簽字後生效,建設方、甲方、乙方各持一份。
甲 方: (蓋章)
法人代表: (簽字)
乙 方: (簽字)
年 月 日
建築工程施工合同承包意向書 篇8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一. 工程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 工程內容:對外牆滲水進行維修施工。 三. 施工質量標準及要求:
1. 施工質量必須達到合格(無滲漏),經甲方或質量部門驗收,達不到質量標準,應立即返修,其材料費、人工費用由乙方自行承擔。
2. 施工原材料必須合格並符合施工要求。 四. 雙方的責任和義務: A. 甲方的責任和義務:
1. 甲方應根據有關規定,為乙方提供安全可靠的施工現場。
2. 甲方有權對乙方的施工進行監管。
3. 甲方應按合同規定及時辦理工程費用的結算、付款。
4. 因乙方責任造成的質量安全事故和延誤工期,其經濟損失由乙方承擔,甲方可按損失情況扣除相應費用。 B. 乙方的責任何義務:
1. 乙方員工進入現場時,應遵守甲方公司的內部企業管理制度,
2. 乙方必須嚴把質量安全生產關,因此次施工涉及高空作業,施工人員必須穿戴好一切必要的勞保用品,杜絕任何安全事故的發生。
3. 乙方應組織好文明施工,並搞好施工場地內的清潔衞生工作。 五. 工程款結算方法和驗收標準:
1. 工程款結算方法:經雙方協商,本次施工總費用為_______元。在工程施工完成後支付_____元。剩餘部分,在工程完成後的___天內付清。
2. 驗收標準:以無滲漏為驗收標準。 六. 雙方協商的其它條款: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合同壹式貳份,經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甲方簽字:
乙方簽字: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________年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建築工程施工合同承包意向書 篇9
建設工程施工合同合作協議書
第一部分 協議書
甲方:西昌昆班建築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昆班公司)。
住所: 。辦公話: 。
法定代表人: ,系該公司 。機: 。
乙方:南充金徽建築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昆班公司)。
住所: 。辦公話: 。
法定代表人: ,系該公司 。機: 。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及其他有關法律、行政法規、司法解釋、行業規範、國家和地方政策的規定,在遵循平等、自願、公平和誠實信用原則的基礎上,甲乙雙方就金陽縣教師幹部管理所拆舊建新改造項目工程施工合作事宜經充分協商一致,特訂立本合同,雙方共同遵照執行。
一、工程概況
工程名稱:金陽縣教師幹部管理所拆舊建新改造項目工程(簡稱本合作項目)
工程地點:西昌市一環路159號。
工程內容:本合作項目拆舊(磚混)建新(框架剪力牆結構),商住兩用高層電梯公寓建設竣工驗收交付合格。(詳見業主和甲方提供的本合作項目下的《施工圖紙》和《建設規劃許可證》)。
本合作項目立項批准文號: 。
業主單位:金陽縣人民政府
承建單位:西昌昆班建築工程有限公司。
資金來源:業主金陽縣人民政府。
二、工程承包範圍
承包範圍:本合作項目拆舊(磚混)建新(框架剪力牆結構),商住兩用高層電梯公寓(包括本合作項目外環境的綠美化、排污(水)及地皮硬化等附屬工程建設竣工驗收交付合格。(詳見業主和甲方提供的本合作項目下的《施工圖紙》和《建設規劃許可證》)。
三、合同工期:
開工日期: 。
竣工日期: 。
合同工期總日曆天數_________________天。
四、質量標準
工程質量標準:本合作項目為9度設防(防震)。施工過程中所使用各類建築原材料必須符合國家有關標準的正規合格產品,並經當地政府有關部門檢驗合格方可使用。嚴禁使用假冒、偽劣等三無產品及國家禁止使用類產品。
五、合同價款
金額(大寫): 元(人民幣)¥:______________元。合同價款如有爭議,以本合作項目竣工驗收後的決算文件為準。
六、組成合同的文件
組成本合同的文件包括:
1、本合同協議書
2、中標通知書
3、投標書及其附件
4、本合同專用條款
5、本合同通用條款
6、標準、規範及有關技術文件
7、施工圖紙
8、工程量清單
9、工程報價單或預算書
雙方有關工程的洽商、變更等書面協議或文件視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七、本協議書中有關詞語含義本合同第二部分《通用條款》中分別賦予它們的定義相同。
八、乙方向甲方承諾按照合同約定進行施工、竣工並在質量保修期內承擔工程質量保修責任。
九、甲方向乙方承諾按照合同約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價款及其他應當支付的款項。
十、合同生效
合同訂立時間:______ 年____ 月____日
合同訂立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合同雙方約定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並加蓋公司公章時生效。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託代表人: 委託代表人: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開户銀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開户銀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賬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賬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部分 通用條款
一、詞語定義及合同文件
1、詞語定義
下列詞語除專用條款另有約定外,應具有本條所賦予的定義:
1.1通用條款: 是根據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及建設工程施工的需要訂立,通用於建設工程施工的條款。
1.2專用條款: 是發包人與承包人雙方根據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結合具體工程實際,經協商達成一致意見的條款,是對通用條款的具體化、補充或修改。
1.3發包人: 指在協議書中約定,具有工程發包主體資格和支付工程價款能力的當事人以及取得該當事人資格的合法繼承人。
1.4承包人: 指在協議書中約定,被髮包人接受的具有工程施工承包主體資格的當事人以及取得該當事人資格的合法繼承人。
1.5項目經理:指承包人在專用條款中指定的負責施工管理和合同履行的代表。
1.6設計單位:指發包人委託的負責本工程設計並取得相應工程設計資質等級證書的單位。
1.7監理單位:指發包人委託的負責本工程監理並取得相應工程監理資質等級證書的單位。
1.8工程師: 指本工程監理單位委派的總監理工程師或發包人指定的履行本合同的代表,其具體身份和職權由發包人承包人在專用條款中約定。
1.9工程造價管理部門: 指國務院有關部門、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或其委託的工程造價管理機構。
1.10工程:指發包人承包人在協議書中約定的承包範圍內的工程。
1.11合同價款:指發包人承包人在協議書中約定,發包人用以支付承包人按照合同約定完成承包範圍內全部工程並承擔質量保修責任的款項。
1.12追加合同價款:指在合同履行中發生需要增加合同價款的情況,經發包人確認後按計算合同價款的方法增加的合同價款。
1.13費用:指不包含在合同價款之內的應當由發包人或承包人承擔的經濟支出。
1.14工期:指發包人承包人在協議書中約定,按總日曆天數(包括法定節假日)計算的承包天數。
1.15開工日期:指發包人承包人在協議書中約定,承包人開始施工的絕對或相對的日期。
1.16竣工日期:指發包人承包人在協議書約定,承包人完成承包範圍內工程的絕對或相對的日期。
1.17圖紙:指由發包人提供或由承包人提供並經發包人批准,滿足承包人施工需要的所有圖紙(包括配套説明和有關資料)。
1.18施工場地:指由發包人提供的用於工程施工的場所以及發包人在圖紙中具體指定的供施工使用的任何其他場所。
1.19書面形式:指合同書、信件和數據電文(包括電報、電傳、傳真、電子數據交換和電子郵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現所載內容的形式。
1.20違約責任:指合同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所應承擔的責任。
1.21索賠:指在合同履行過程中,對於並非自己的過錯,而是應由對方承擔責任的情況造成的實際損失,向對方提出經濟補償和(或)工期順延的要求。
1.22不可抗力:指不能預見、不能避免並不能克服的客觀情況。
1.23小時或天:本合同中規定按小時計算時間的,從事件有效開始時計算(不扣除休息時間);規定按天計算時間的,開始當天不計入,從次日開始計算。時限的最後一天是休息日或者其他法定節假日的,以節假日次日為時限的最後一天,但竣工日期除外。時限的最後一天的截止時間為當日24時。
2、合同文件及解釋順序
2.1合同文件應能相互解釋, 互為説明。除專用條款另有約定外,組成本合同的文件及優先解釋順序如下:
(1)本合同協議書
(2)中標通知書
(3)投標書及其附件
(4)本合同專用條款
(5)本合同通用條款
(6)標準、規範及有關技術文件
(7)圖紙
(8)工程量清單
(9)工程報價單或預算書
合同履行中,發包人承包人有關工程的洽商、變更等書面協議或文件視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2.2當合同文件內容含糊不清或不相一致時, 在不影響工程正常進行的情況下,由發包人承包人協商解決。雙方也可以提請負責監理的工程師作出解釋。雙方協商不成或不同意負責監理的工程師作出解釋。雙方協商不成或不同意負責監理的工程師的解釋時,按本通用條款第37條關於爭議的約定處理。
3、語言文字和適用法律、標準及規範
3.1語言文字
本合同文件使用漢語語言文字書寫、解釋和説明。如專用條款約定使用兩種以上(含兩種)語言文字時,漢語應為解釋和説明本合同的標準語言文字。
在少數民族地區,雙方可以約定使用少數民族語言文字書寫和解釋、説明本合同。
3.2適用法律和法規
本合同文件適用國家的法律和行政法規。需要明示的法律、行政法規,由雙方在專用條款中約定。
3.3適用標準、規範
雙方在專用條款內約定適用國家標準、規範的名稱;沒有國家標準、規範但有行業標準、規範的,約定適用行業標準、規範的名稱;沒有國家和行業標準、規範的,約定適用工程所在地地方標準、規範的名稱。發包人應按專用條款約定的時間向承包人提供一式兩份約定的標準、規範。
國內沒有相應標準、規範的,由發包人按專用條款約定的時間向承包人提出施工技術要求,承包人按約定的時間和要求提出施工工藝,經發包人認可後執行。發包人要求使用國外標準、規範的,應負責提供中文譯本。
本條所發生的購買、翻譯標準、規範或制定施工工藝的費用,由發包人承擔。
4、圖紙
4.1發包人應按專用條款約定的日期和套數, 向承包人提供圖紙。承包人需要增加圖紙套數的,發包人應代為複製,複製費用由承包人承擔。發包人對工程有保密要求的,應在專用條款中提出保密要求,保密措施費用由發包人承擔,承包人在約定保密期限內履行保密義務。
4.2承包人未經發包人同意, 不得將本工程圖紙轉給第三人。工程質量保修期滿後,除承包人存檔需要的圖紙外,應將全部圖紙退還給發包人。
4.3承包人應在施工現場保留一套完整圖紙, 供工程師及有關人員進行工程檢查時使用。
二、雙方一般權利和義務
5、工程師
5.1實行工程監理的, 發包人應在實施監理前將委託的監理單位名稱、監理內容及監理權限以書面形式通知承包人。
5.2監理單位委派的總監理工程師在本合同中稱工程師,其姓名、職務、職權由發包人承包人在專用條款內寫明。工程師按合同約定行使職權,發包人在專用條款內要求工程師在行使某些職權前需要徵得發包人批准的,工程師應徵得發包人批准。
5.3發包人派駐施工場地履行合同的代表在本合同中也稱工程師,其姓名、職務、職權由發包人在專用條款內寫明,但職權不得與監理單位委派的總監理工程師職權相互交叉。雙方職權發生交叉或不明確時,由發包人予以明確,並以書面形式通知承包人。
5.4合同履行中, 發生影響發包人承包人雙方權利或義務的事件時,負責監理的工程師應依據合同在其職權範圍內客觀公正地進行處理。一方對工程師的處理有異議時,按本通用條款第37條關於爭議的約定處理。
5.5除合同內有明確約定或經發包人同意外, 負責監理的工程師無權解除本合同約定的承包人的任何權利與義務。
5.6不實行工程監理的, 本合同中工程師專指發包人派駐施工場地履行合同的代表,其具體職權由發包人在專用條款內寫明。
6、工程師的委派和指令
6.1工程師可委派工程師代表, 行使合同約定的自己的職權, 並可在認為必要時撤回委派。委派和撤回均應提前7天以書面形式通知承包人,負責監理的工程師還應將委派和撤回通知發包人。委派書和撤回通知作為本合同附件。
工程師代表在工程師授權範圍內向承包人發出的任何書面形式的函件,與工程師發出的函件具有同等效力。承包人對工程師代表向其發出的任何書面形式的函件有疑問時,可將此函件提交工程師,工程師應進行確認。工程師代表發出指令有失誤時,工程師應進行糾正。
除工程師或工程師代表外,發包人派駐工地的其他人員均無權向承包人發出任何指令。
6.2工程師的指令、 通知由其本人簽字後,以書面形式交給項目經理,項目經理在回執上籤署姓名和收到時間後生效。確有必要時,工程師可發出口頭指令,並在48小時內給予書面確認,承包人對工程師的指令應予執行。工程師不能及時給予書面確認的, 承包人應於工程師發出口頭指令後7天內提出書面確認要求。工程師在承包人提出確認要求後48小時內不予答覆的,視為口頭指令已被確認。
承包人認為工程師指令不合理,應在收到指令後24小時內向工程師提出修改指令的書面報告,工程師在收到承包人報告後24小時內作出修改指令或繼續執行原指令的決定,並以書面形式通知承包人。緊急情況下,工程師要求承包人立即執行的指令或承包人雖有異議,但工程師決定仍繼續執行的指令,承包人應予執行。因指令錯誤發生的追加合同價款和給承包人造成的損失由發包人承擔,延誤的工期相應順延。
本款規定同樣適用於由工程師代表發出的指令、通知。
6.3工程師應按合同約定,及時向承包人提供所需指令、批准並履行約定的其他義務。由於工程師未能按合同約定履行義務造成工期延誤,發包人應承擔延誤造成的追加合同價款,並賠償承包人有關損失,順延延誤的工期。
6.4如需更換工程師,發包人應至少提前7天以書面形式通知承包人,後任繼續行使合同文件約定的前任的職權,履行前任的義務。
7、項目經理
7.1項目經理的姓名、職務在專用條款內寫明。
7.2承包人依據合同發出的通知, 以書面形式由項目經理簽字後送交工程師,工程師在回執上籤署姓名和收到時間後生效。
7.3項目經理按發包人認可的施工組織設計(施工方案)和工程師依據合同發出的指令組織施工。在情況緊急且無法與工程師聯繫時,項目經理應當採取保證人員生命和工程、財產安全的緊急措施,並在採取措施後48小時內向工程師關交報告。責任在發包人或第三人,由發包人承擔由此發生的追加合同價款,相應順延工期;責任在承包人,由承包人承擔費用,不順延工期。
7.4承包人如需要更換項目經理,應至少提前7天以書面形式通知發包人,關征得發包人同意。後任繼續行使合同文件約定的前任的職權,履行前任的義務。
7.5發包人可以與承包人協商, 建議更換其認為不稱職的項目經理。
8、發包人工作
8.1發包人按專用條款約定的內容和時間完成以下工作:
(1)辦理土地徵用、拆遷補償、平整施工場地等工作,使施工場地具備施工條件,在開工後繼續負責解決以上事項遺留問題;
(2)將施工所需水、電、電訊線路從施工場地外部接至專用條款約定地點,保證施工期間的需要;
(3)開通施工場地與城鄉公共道路的通道,以及專用條款約定的施工場地內的主要道路,滿足施工運輸的需要,保證施工期間的暢通;
(4)向承包人提供施工場地的工程地質和地下管線資料,對資料的真實準確性負責;
(5)辦理施工許可證及其他施工所需證件、批件和臨時用地、停水、停電、中斷道路交通、爆破作業等的申請批准手續(證明承包人自身資質的證件除外);
(6)確定水準點與座標控制點,以書面形式交給承包人,進行現場交驗;
(7)組織承包人和設計單位進行圖紙會審和設計交底;
(8)協調處理施工場地周圍地下管線和鄰近建築物、構築物(包括文物保護建築)、古樹名木的保護工作、承擔有關費用;
(9)發包人應做的其他工作,雙方在專用條款內約定。
8.2發包人可以將8.1款部分工作委託承包人辦理,雙方在專用條款內約定,其費用由發包人承擔。
8.3發包人未能履行8.1款各項義務,導致工期延誤或給承包人造成損失的,發包人賠償承包人有關損失,順延延誤的工期。
9、承包人工作
9.1承包人按專用條款約定的內容和時間完成以下工作:
(1)根據發包人委託,在其設計資質等級和業務允許的範圍內,完成施工圖設計或與工程配套的設計,經工程師確認後使用,發包人承擔由此發生的費用;
(2)向工程師提供年、季、月度工程進度計劃及相應進度統計報表;
(3)根據工程需要,提供和維修非夜間施工使用的照明、圍欄設施,產負責安全保衞;
(4)按專用條款約定的數量和要求,向發包人提供施工場地辦公和生活的房屋及設施,發包人承擔由此發生的費用;
(5)遵守政府有關主管部門對施工場地交通、施工噪音以及環境保護和安全生產等的管理規定,按規定辦理有關手續,並以書面形式通知發包人,發包人承擔由此發生的費用,因承包人責任造成的罰款除外;
(6)已竣工工程未交付發包人之前,承包人按專用條款約定負責已完工程的保護工作,保護期間發生損壞,承包人自費予以修復;發包人要求承包人採取特殊措施保護的工程部位和相應的追加合同價款,雙方在專用條款內約定;
(7)按專用條款約定做好施工場地地下管線和鄰近建築物、構築物(包括文物保護建築)、古樹名木的保護工作;
(8)保證施工場地清潔符合環境衞生管理的有關規定,交工前清理現場達到專用條款約定的要求,承擔因自身原因違反有關規定造成的損失和罰款;
(9)承包人應做的其他工作,雙方在專用條款內約定。
9.2承包人未能履行9.1款各項義務,造成發包人損失的,承包人賠償發包人有關損失。
三、施工組織設計和工期
10、進度計劃
10.1承包人應按專用條款約定的日期,將施工組織設計和工程進度計劃提交修改意見,逾期不確認也不提出書面意見的,視為同意。
10.2羣體工程中單位工程分期進行施工的,承包人應按照發包人提供圖紙及有關資料的時間,按單位工程編制進度計劃,其具體內容雙方在專用條款中約定。
10.3承包人必須按工程師確認的進度計劃組織施工,接受工程師對進度的檢查、監督。工程實際進度與經確認的進度計劃不符時,承包人應按工程師的要求提出改進措施,經工程師確認後執行。因承包人的原因導致實際進度與進度計劃不符,承包人無權就改進措施提出追加合同價款。
11、開工及延期開工
11.2因發包人原因不能按照協議書約定的開工日期開工,工程師應以書面形式通知承包人,推遲開工日期。發包人賠償承包人因延期開工造成的損失,並相應順延工期。
12、暫停施工
工程師認為確有必要暫停施工時,應當以書面形式要求承包人暫停施工,並在提出要求後48小時內提出書面處理意見。承包人應當按工程師要求停止施工,並妥善保護已完工程。承包人實施工程師作出的處理意見後,可以書面形式提出復工要求,工程師作出的處理意見後,可以書面形式提出復工要求,工程師應當在48小時內給予答覆。工程師未能在規定時間內提出處理意見,或收到承包人復工要求後48小時內未予答覆,承包人可自行復工。因發包人原因造成停工的,由發包人承擔所發生的追加合同價款,賠償承包人由此造成的損失,相應順延工期;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停工的,由承包人承擔發生的費用,工期不予順延。
13、工期延誤
13.1因以下原因造成工期延誤,經工程師確認,工期相應順延:
(1)發包人未能按專用條款的約定提供圖紙及開工條件;
(2)發包人未能按約定日期支付工程預付款、進度款,致使施工不能正常進行;
(3)工程師未按合同約定提供所需指令、批准等,致使施工不能正常進行;
(4)設計變更和工程量增加;
(5)一週內非承包人原因停水、停電、停氣造成停工累計超過8小時;
(6)不可抗力;
(7)專用條款中約定或工程師同意工期順延的其他情況。
13.2承包人在13.1款情況發生後14天內,就延誤的工期以書面形式向工程師提出報告。工程師在收到報告後14天內予以確認,逾期不予確認也不提出修改意見,視為同意順延工期。
14、工程竣工
14.1承包人必須按照協議書約定的竣工日期或工程師同意順延的工期竣工。
14.2因承包人原因不能按照協議書約定的竣工日期或工程師同意順延的工期竣工的,承包人承擔違約責任。
14.3施工中發包人如需提前竣工,雙方協商一致後應簽訂提前竣工協議,作為合同文件組成部分。提前竣工協議應包括承包人為保證工程質量和安全採取的措施、發包人為提前竣工提供的條件以及提前竣工所需的追加合同價款等內容。
四、質量與檢驗
15、工程質量
15.1工程質量應當達到協議書約定的質量標準,質量標準的評定以國家或行業的質量檢驗評定標準為依據。因承包人原因工程質量達不到約定的質量標準,承包人承擔違約責任。
15.2雙方對工程質量有爭議,由雙方同意的工程質量檢測機構鑑定,所需費用及因此造成的損失,由責任方承擔。雙方均有責任,由雙方根據其責任分別承擔。
16、檢查和返工
16.1承包人應認真按照標準、規範和設計圖紙要求以及工程師依據合同發出的指令施工,隨時接受工程師的檢查檢驗,為檢查檢驗提供便利條件。
16.2工程質量達不到約定標準的部分,工程師的要求拆除和重新施工,直到符合約定標準。因承包人原因達不到約定標準,由承包人承擔拆除和重新施工的費用,工期不予順延。
16.3工程師的檢查檢驗不應影響施工正常進行。如影響施工正常進行,檢查檢驗不合格時,影響正常施工的費用由承包人承擔。除此之外影響正常施工的追加合同價款由發包人承擔,相應順延工期。
16.4因工程師指令失誤或其他非承包人原因發生的追加合同價款,由發包人承擔。
17、隱蔽工程和中間驗收
17.1工程具備隱蔽條件或達到專用條款約定的中間驗收部位,承包人進行自檢,並在隱蔽或中間驗收前48小時以書面形式通知工程師驗收。通知包括隱蔽和中間驗收的內容、驗收時間和地點。承包人準備驗收記錄,驗收合格,工程師在驗收記錄上簽字後,承包人可進行隱蔽和繼續施工。驗收不合格,承包人在工程師限定的時間內修改後重新驗收。
17.2工程師不能按時進行驗收,應在驗收前24小時以書面形式向承包人提出延期要求,延期不能超過48小時。工程師未能按以上時間提出延期要求,不進行驗收,承包人可自行組織驗收,工程師應承認驗收記錄。
17.3經工程師驗收,工程質量符合標準、規範和設計圖紙等要求,驗收24小時後,工程師不在驗收記錄上簽字,視為工程師已經認可驗收記錄,承包人可進行隱蔽或繼續施工。
18、重新檢驗
無論工程師是否進行驗收,當其要求對已經隱蔽的工程重新檢驗時,承包人應按要求進行剝離或開孔,並在檢驗後重新覆蓋或修復。檢驗合格,發包人承擔由此發生的全部追加合同價款,賠償承包人損失,並相應順延工期。檢驗不合格,承包人承擔發生的全部費用,工期不予順延。
19、工程試車
19.1雙方約定需要試車的,試車內容應與承包人承包的安裝範圍相一致。
19.2設備安裝工程具備單機無負荷試車條件,承包人組織試車,並在試車前48小時以書面形式通知工程師。通知包括試車內容、時間、地點。承包人準備試車記錄,發包人根據承包人要求為試車提供必要條件。試車合格,工程師在試車記錄上簽字。
19.3工程師不能按時參加試車,須在開始試車前24小時以書面形式向承包人提出延期要求,不參加試車,應承認試車記錄。
19.4設備安裝工程具備無負荷聯動試車條件,發包人組織試車,並在試車內容、時間、地點和對承包人的要求,承包人按要求做好準備工作。試車合格,雙方在試車記錄上簽字。
19.5雙方責任
(1)由於設計原因試車達不到驗收要求,發包人應要求設計單位修改設計,承包人按修改後的設計重新安裝。發包人承擔修改設計、拆除及重新安裝的全部費用和追加合同價款,工期相應順延。
(2)由於設備製造原因試車達不到驗收要求,由該設備採購一方負責重新購置或修理,承包人負責拆除和重新安裝。設備由承包人採購的,由承包人承擔修理或重新購置、拆除及重新安裝的費用,工期不予順延;設備由發包人採購的,發包人承擔上述各項追加合同價款,工期相應順延。
(3)由於承包人施工原因試車不到驗收要求,承包人按工程師要求重新安裝和試車,並承擔重新安裝和試車的費用,工期不予順延。
(4)試車費用除已包括在合同價款之內或專用條款另有約定外,均由發包人承擔。
(5)工程師在試車合格後不在試車記錄上簽字,試車結束24小時後,視為工程師已經認可試車記錄,承包人可繼續施工或辦理竣工手續。
19.6投料試車應在工程竣工驗收後由發包人負責,如發包人要求在工程竣工驗收前進行或需要承包人配合時,應徵得承包人同意,另行簽訂補充協議。
五、安全施工
20、安全施工與檢查
20.1承包人應遵守工程建設安全生產有關管理規定,嚴格按安全標準組織施工,並隨時接受行業安全檢查人員依法實施的監督檢查,採取必要的安全防護措施,消除事故隱患。由於承包人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責任和因此發生的費用,由承包人承擔。
20.2發包人應對其在施工場地的工作人員進行安全教育,並對他們的安全負責。發包人不得要求承包人違反安全管理的規定進行施工。因發包人原因導致的安全事故,由發包人承擔相應責任及發生的費用。
21、安全防護
21.1承包人在動力設備、輸電線路、地下管道、密封防震車間、易燃易爆地段以及臨街交通要道附近施工時,施工開始前應向工程師提出安全防護措施,經工程師認可後實施,防護措施費用由發包人承擔。
21.2實施爆破作業,在放射、毒害性環境中施工(含儲存、運輸、使用)及使用毒害性、腐蝕性物品施工時,承包人應在施工前14天以書面通知工程師,並提出相應的安全防護措施,經工程師認可後實施,由發包人承擔安全防護措施費用。
22、事故處理
22.1發生重大傷亡及其他安全事故,承包人應按有關規定立即上報有關部門並通知工程師,同時按政府有關部門要求處理,由事故責任方承擔發生的費用。
22.2發包人承包人對事故責任有爭議時,應按政府有關部門的認定處理。
六、合同價款與支付
23、合同價款及調整
23.1招標工程的合同價款由發包人承包人依據中標通知書中的中標價格在協議書內約定。非招標工程的合同價款由發包人承包人依據工程預算書在協議書內約定。
23.2合同價款在協議書內約定後,任何一方不得擅自改變。下列三種確定合同價款的方式,雙方可在專用條款內約定採用其中一種:
(1)固定價格合同。雙方在專用條款內約定合同價款包含的風險範圍和風險費用的計算方法,在約定的風險範圍內合同價款不再調整。風險範圍以外的合同價款調整方法。應當在專用條款內約定。
(2)可調價格合同。合同價款可根據雙方的約定而調整,雙方在專用條款內約定合同價款調整方法。
(3)成本加酬金合同。合同價款包括成本和酬金兩部分,雙方在專用條款內約定成本構成和酬金的計算方法。
23.3可調價格合同中合同價款的調整因素包括:
(1) 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家有關政策變化影響合同價款;
(2)工程造價管理部門公佈的價格調整;
(3)一週內非承包人原因停水、停電、停氣造成停工累計超過8小時;
(4)雙方約定的其他因素。
23.4承包人應當在23.3款情況發生後14天內,將調整原因、金額以書面形式通知工程師,工程師確認調整金額後作為追加合同價款,與工程款同期支付。工程師收到承包人通知後14天內不予確認也不提出修改意見,視為已經同意該項調整。
24、工程預付款
實行工程預付款的,雙方應當在專用條款內約定發包人向承包人預付工程款的時間和數額,開工後按約定的時間和比例逐次扣回。預付時間應不遲於約定的開工日期前7天。發包人不按約定預付, 承包人在約定預付時間7天后向發包人發出要求預付的通知,發包人收到通知後仍不能按要求預付, 承包人可在發出通知後7天停止施工,發包人應從約定應付之日起向承包人支付應付款的貸款利息,並承擔違約責任。
25、工程量的確認
25.1承包人應按專用條款約定的時間,向工程師提交已完工程量的報告。 工程師接到報告後7天內按設計圖紙核實已完工程量(以下稱計量),並在計量前24小時通知承包人,承包人為計量提供便利條件並派人蔘加。承包人收到通知後不參加計量,計量結果有效,作為工程價款支付的依據。
25.2工程師收到承包人報告後7天內未進行計量,從第8天起,承包人報告中開列的工程量即視為被確認,作為工程價款支付的依據。工程師不按約定時間通知承包人,致命承包人未能參加計量,計量結果無效。
25.3對承包人超出設計圖紙範圍和因承包人原因造成返工的工程量,工程師不予計量。
26、工程款(進度款)支付
26.1在確認計量結果後14天內,發包人應向承包人支付工程款(進度款)。按約定時間發包人應扣回的預付款,與工程款(進度款)同期結算。
26.2本通用條款第23條確定調整的合同價款,第31條工程變更調整的合同價款及其他條款中約定的追加合同價款,應與工程款(進度款)同期調整支付。
26.3發包人超過約定的支付時間不支付工程款(進度款),承包人可向發包人發出要求付款的通知,發包人收到承包人通知後仍不能按要求付款,可與承包人協商簽訂延期付款協議,經承包人同意後可延期支付。協議應明確延期支付的時間和從計量結果確認後第15天起應付款的貸款利息。
26.4發包人不按合同約定支付工程款(進度款),雙方又未達成延期付款協議,導致施工無法進行,承包人可停止施工,由發包人承擔違約責任。
七、材料設備供應
27、發包人供應材料設備
27.1實行發包人供應材料設備的,雙方應當約定發包人供應材料設備的一覽表, 作為本合同附件(附件2)。一覽表包括髮包人供應材料設備的品種、規格、型號、數量、單價、質量等級、提供時間和地點。
27.2發包人按一覽表約定的內容提供材料設備,並向承包人提供產品合格證明,對其質量負責。發包人在所供材料設備到貸前24小時,以書面形式通知承包人,由承包人派人與發包人共同清點。
27.3發包人供應的材料設備,承包人派人蔘加清點後由承包人妥善保管,發包人支付相應保管費用。因承包人原因發生丟失損壞,由承包人負責賠償。
發包人未通知承包人清點,承包人不負責材料設備的保管,丟失損壞由發包人負責。
27.4發包人供應的材料設備與一覽表不符時,發包人承擔有關責任。發包人應承擔責任的具體內容,雙方根據下列情況在專用條款內約定:
(1)材料設備單價與一覽表不符,由發包人承擔所有價差;
(2)材料設備的品種、規格、型號、質量等級與一覽表不符,承包人可拒絕接收保管,由發包人運出施工場地並重新採購;
(3)發包人供應的材料規格、型號與一覽表不符,經發包人同意,承包人可代為調劑串換,由發包人承擔相應費用;
(4)到貸地點與一覽表不符,由發包人負責運至一覽表指定地點;
(5)供應數量少於一覽表約定的數量時,由發包人補齊,多於一覽表約定數量時,發包人負責將多出部分運出施工場地;
(6)到貸時間早於一覽表約定時間,由發包人承擔因此發生的保管費用;到貸時間遲於一覽表約定的供應時間,發包人賠償由此造成的承包人損失,造成工期延誤的,相應順延工期;
27.5發包人供應的材料設備使用前,由承包人負責檢驗或試驗,不合格的不得使用,檢驗或試驗費用由發包人承擔。
27.6發包人供應材料設備的結算方法,雙方在專用條款內約定。
28、承包人採購材料設備
28.1承包人負責採購材料設備的,應按照專用條款約定及設計和有關標準要求採購,並提供產品合格證明,對材料設備質量負責。承包人在材料設備到貨前24小時通知工程師清點。
28.2承包人採購的材料設備與設計標準要求不符時,承包人應按工程師要求的時間運出施工場地,重新採購符合要求的產品,承擔由此發生的費用,由此延誤的工期不予順延。
28.3承包人採購的材料設備在使用前,承包人應按工程師的要求進行檢驗或試驗,不合格的不得使用,檢驗或試驗費用由承包人承擔。
28.4工程師發現承包人採購並使用不符合設計和標準要求的材料設備時,應要求承包人負責修復、拆除或重新採購,由承包人承擔發生的費用,由此延誤的工期不予順延。
28.5承包人需要使用代用材料時,應經工程師認可後才能使用,由此增減的合同價款雙方以書面形式議定。
28.6由承包人採購的材料設備,發包人不得指定生產廠或供應商。
八、工程變更
9、工程設計變更
29.1施工中發包人需對原工程設計變更,應提前14天以書面形式向承包人發出變更通知。變更超過原設計標準或批准的建設規模時,發包人應報規劃管理部門和其他有關部門重新審查批准,並由原設計單位提供變更的相應圖紙和説明。承包人按照工程師發出的變更通知及有關要求,進行下列需要的變更:
(1)更改工程有關部分的標高、基線、位置和尺寸;
(2)增減合同中約定的工程量;
(3)改變有關工程的施工時間和順序;
(4)其他有關工程變更需要的附加工作。
因變更導致合同價款的增減及造成的承包人損失,由發包人承擔,延誤的工期相應順延。
29.2施工中承包人不得對原工程設計進行變更。因承包人擅自變更設計發生的費用和由此導致發包人的直接損失,由承包人承擔,延誤的工期不予順延。
29.3承包人在施工中提出的合理化建議涉及到對設計圖紙或施工組織設計的更改及對材料、設備的換用,須經工程師同意。未經同意擅自更改或換用時,承包人承擔由此發生的費用,並賠償發包人的有關損失,延誤的工期不予順延。
工程師同意採用承包人合理化建議,所發生的費用和獲得的收益,發包人承包人另行約定分擔或分享。
30、其他變更
合同履行中發包人要求變更工程質量標準及發生其他實質性變更,由雙方協商解決。
31、確定變更價款
31.1承包人在工程變更確定後14天內,提出變更工程價款的報告,經工程師確認後調整合同價款。變更合同價款按下列方法進行:
(1)合同中已有適用於變更工程的價格,按合同已有的價格變更合同價款;
(2)合同中只有類似於變更工程的價格,可以參照類似價格變更合同介款;
(3)合同中沒有適用或類似於變更工程的價格,由承包人提出適當的變更價格,經工程師確認後執行。
31.2承包人在雙方確定變更後14天內不向工程師提出變更工程價款報告時,視為該項變更不涉及合同價款的變更。
31.3工程師應在收到變更工程價款報告之日起14天內予以確認,工程師無正當理由不確認時,自變更工程價款報告送達之日起14天后視為變更工程價款報告已被確認。
31.4工程師不同意承包人提出的變更價款,按本通用條款第37條關於爭議的約定處理。
31.5工程師確認增加的工程變更價款作為追加合同價款,與工程款同期支付。
31.6因承包人自身原因導致的工程變更,承包人無權要求追加合同價款。 九、竣工驗收與結算
32、竣工驗收
32.1工程具備竣工驗收條件,承包人按國家工程竣工驗收有關規定,向發包人提供完整竣工資料及竣工驗收報告。雙方約定由承包人提供竣工圖的,應當在專用條款內約定提供的日期和份數。
32.2發包人收到竣工驗收報告後28天內組織有關單位驗收,並在驗收後14天內給予認可或提出修改意見。承包人按要求修改,並承擔由自身原因造成修改的費用。
32.3發包人收到承包人送交的竣工驗收報告後28天內不組織驗收,或驗收後14天內不提出修改意見,視為竣工驗收報告已被認可。
32.4工程竣工驗收通過,承包人送交竣工驗收報告的日期為實際竣工日期。工程按發包人要求修改後通過竣工驗收的,實際竣工日期為承包人修改後提請發包人驗收的日期。
32.5發包人收到承包人竣工驗收報告後28天內不組織驗收,從第29天起承擔工程保管及一切意外責任。
32.6中間交工工程的範圍和竣工時間,雙方在專用條款內約定,其驗收程序按本通用條款32.1款至32.4款辦理。
32.7因特殊原因,發包人要求部分單位工程或工程部位甩項竣工的,雙方另行簽訂甩項竣工協議,明確雙方責任和工程價款的支付方法。
32.8工程未經竣工驗收或竣工驗收未通過的,發包人不得使用。發包人強行使用時,由此發生的質量問題及其他問題,由發包人承擔責任。
33、竣工結算
33.1工程竣工驗收報告經發包人認可後28天內,承包人向發包人遞交竣工結算報告及完整的結算資料,雙方按照協議書約定的合同價款及專用條款約定的合同價款調整內容,進行工程竣工結算。
33.2發包人收到承包人遞交的竣工結算報告及結算資料後28天內進行核實,給予確認或者提出修改意見。發包人確認竣工結算報告通知經辦銀行向承包人支付工程竣工結算價款。承包人收到竣工結算價款後14天內將竣工工程交付發包人。
33.3發包人收到竣工結算報告及結算資料後28天內無正當理由不支付工程竣工結算價款,從第29天起按承包人同期向銀行貸款利率支付拖欠工程價款的利息,並承擔違約責任。
33.4發包人收到竣工結算報告及結算資料後28天內不支付工程竣工結算價款,承包人可以催告發包人支付結算價款。發包人在收到竣工結算報告及結算資料後56天內仍不支付的,承包人可以與發包人協議將該工程折價,也可以由承包人申請人民法院將該工程依法拍賣,承包人就該工程折價或者拍賣的價款優先受償。
33.5工程竣工驗收報告經發包人認可後28天內,承包人未能向發包人遞交竣工結算報告及完整的結算資料,造成工程竣工結算不能正常進行或工程竣工結算價款不能及時支付,發包人要求交付工程的,承包人應當交付;發包人不要求交付工程的,承包人承擔保管責任。
33.6發包人承包人對工程竣工結算價款發生爭議時,按本通用條款第37條關於爭議的約定處理。
34、質量保修
34.1承包人應按法律、行政法規或國家關於工程質量保修的在關規定,對交付發包人使用的工程在質量保修期內承擔質量保修責任。
34.2質量保修工作的實施。承包人應在工程竣工驗收之前,與發包人簽訂質量保修書,作為本合同附件(附件3略)。
34.3質量保修書的主要內容包括:
(1)質量保修項目內容及範圍;
(2)質量保修期;
(3)質量保修責任;
(4)質量保脩金的支付方法。
十、違約、索賠和爭議
35、違約
35.1 發包人違約。當發生下列情況時:
(1)本通用條款第24條提到的發包人不按時支付工程預付款;
(2)本通用條款第26.4款提到的發包人不按合同約定支付工程款,導致施工無法進行;
(3)本通用條款第33.3款提到的發包人無正當理由不支付工程竣工結算價款;
(4)發包人不履行合同義務或不按合同約定履行義務的其他情況。
發包人承擔違約責任,賠償因其違約給承包人造成的經濟損失,順延延誤的工期。雙方在專用條款內約定發包人賠償承包人損失的計算方法或者發包人應當支付違約金的數額或計算方法。
35.2承包人違約。當發生下列情況時:
(1)本通用條款第14.2款提到的因承包人原因不能按照協議書約定的竣工日期或工程師同意順延的工期竣工;
(2)本通用條款第15.1款提到的因承包人原因工程質量達不到協議書約定的質量標準;
(3) 承包人不履行合同義務或不按合同約定履行義務的其他情況。
承包人承擔違約責任,賠償因其違約約發包人造成的損失。雙方在專用條款內約定承包人賠償發包人損失的計算方法或者承包人應當支付違約金的數額可計算方法。
35.3一方違約後,另一方要求違給方繼續履行合同時,違約方承擔上述違約責任後仍應繼續履行合同。
36、索賠
36.1當一方向另一方提出索賠時,要有正當索賠理由,且有索賠事件發生時的有效證據。
36.2發包人未能按合同約定履行自己的各項義務或發生錯誤以及應由發包人承擔責任的其他情況,造成工期延誤和(或)承包人不能及時得到合同價款及承包人的其他經濟損失,承包人可按下列程序以書面形式向發包人索賠:
(1)索賠事件發生後28天內,向工程師發出索賠意向通知;
(2)發出索賠意向通知後28天內,向工程師提出延長工期和(或)補償經濟損失的索賠報告及有關資料;
(3)工程師在收到承包人送交的索賠報告和有關資料後,於28天內給予答覆,或要求承包人進一步補充索賠理由和證據;
(4)工程師在收到承包人送交的索賠報告和有關資料後28天內未予答覆或未對承包人作進一步要求,視為該項索賠已經認可;
(5)當該索賠事件持續進行時,承包人應當階段性向工程師發出索賠意向,在索賠事件終了後28天內,向工程師送交索賠的有關資料和最終索賠報告。索賠答覆程序與(3)、(4)規定相同。
36.3承包人未能按合同約定履行自己的各項義務或發生錯誤,給發包人造成經濟損失,發包人可按36.2款確定的時限向承包人提出索賠。
37、爭議
37.1發包人承包人在履行合同時發生爭議,可以和解或者要求有關主管部門調解。當事人不願和解、調解或者和解、調解不成的,雙方可以在專用條款內約定以下一種方式解決爭議: 第一種解決方式:雙方達成仲裁協議,向約定的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第二種解決方式: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
37.2發生爭議後,除非出現下列情況的,雙方都應繼續履行合同,保持施工連續,保護好已完工程:
(1)單方違約導致合同確已無法履行,雙方協議停止施工;
(2)調解要求停止施工,且為雙方接受;
(3)仲裁機構要求停止施工;
(4)法院要求停止施工。
十一、其他
38、工程分包
38.1承包人按專用條款的約定分包所承包的部分工程,並與分包單位簽訂分包合同。非經發包人同意,承包人不得將承包工程的任何部分分包。
38.2承包人不得將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轉包給他人,也不得將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肢解以後以分包的名義分別轉包給他人。
38.3工程分包不能解除承包人任何責任與義務。承包人應在分包場地派駐相應管理人員,保證本合同的履行。分包單位的任何違約行為或疏忽導致工程損害或給發包人造成其他損失,承包人承擔連帶責任。
38.4分包工程價款由承包人與分包單位結算。發包人未經承包人同意不得以任何形式向分包單位支付各種工程款項。
39、不可抗力
39.1不可抗力包括因戰爭、動亂、空中飛行物體墜落或其他非發包人承包人責任造成的爆炸、火災,以及專用條款約定的風雨、雪、洪、震等自然災害。
39.2不可抗力事件發生後,承包人應立即通知工程師,產大力所能及的條件下迅速採取措施,盡力減少損失,發包人應協助承包人採取措施。不可抗力事件結束後48小時內承包人向工程師通報受害情況和損失情況,及預計清理和修復的費用。 不可抗事件持續發生,承包人應每隔7天向工程師報告一次受害情況。不可抗力事件結束後14天內,承包人向工程師提交清理和修復費用的正式報告及有關資料。
39.3因不可抗力事件導致的費用及延誤的工期由雙方按以下方法分別承擔:
(1)工程本身的損害、因工程損害導致第三人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以及運至施工場地用於施工的材料和待安裝的設備的損害,由發包人承擔;
(2)發包人承包人人員傷亡由其所在單位負責,並承擔相應費用;
(3)承包人機械設備損壞及停工損失,由承包人承擔;
(4)停工期間,承包人應工程師要求留在施工場地的必要的管理人員及保衞人員的費用由發包人承擔;
(5)工程所需清理、修復費用,由發包人承擔;
(6)延誤的工期相應順延。
39.4因合同一方遲延履行合同後發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遲延履行方的相應責任。
40、保險
40.1工程開工前,發包人為建設工程和施工場內的自有人員及第三人人員生命財產辦理保險,支付保險費用。
40.2運至施工場地內用於工程的材料和待安裝設備,由發包人辦理保險,並支付保險費用。
40.3發包人可以將有關保險事項委託承包人辦理,費用由發包人承擔。
40.4承包人必須為人事危險作業的職工辦理意外傷害保險,併為施工場地內自有人員生命財產和施工機械設備辦理保險,支付保險費用。
40.5保險事故發生時,發包人承包人有責任盡力採取必要的措施,防止或者減少損失。
40.6具體投保內容和相關責任,發包人承包人在專用條款中約定。
41、擔保
41.1發包人承包人為了全面履行合同,應互相提供以下擔保:
(1)發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履約擔保,按合同約定支付工程價款及履行合同約定的其他義務。
(2)承包人向發包人提供履約擔保,按合同約定履行自己的各項義務。
41.2一方違約後,另一方可要求提供擔保的第三人承擔相應責任。
41.3提供擔保的內容、方式和相關責任,發包人承包人除在專用條款中約定外,被擔保方與擔保方還應簽訂擔保合同,作為本合同附件。
42、專利技術及特殊工藝
42.1發包人要求使用專利技術或特殊工藝,就負責辦理相應的申報手續,承擔申報、試驗、使用等費用;承包人提出使用專利技術或特殊工藝,應取得工程師認可,承包人負責辦理申報手續並承擔有關費用。
42.2擅自使用專利技術侵犯他人專利權的,責任者依法承擔相應責任。
43、文物和地下障礙物
43.1在施工中發現古墓、古建築遺址等文物及化石或其他有考古、地質研究等價值的物品時,承包人應立即保護好現場並於4小時內以書面形式通知工程師, 工程師應於收到書面通知後24小時內報告當地文物管理部門,發包人承包人按文物管理部門的要求採取妥善保護措施。發包人承擔由此發生的費用,順延延誤的工期。
如發現後隱瞞不報,致使文物遭受破壞,責任者依法承擔相應責任。
43.2施工中了現影響施工的地下障礙物時,承包人應於8小時內以書面形式通知工程師, 同時提出處置方案,工程師收到處置方案後24小時內予以認可或提出修正方案。發包人承擔由此發生的費用,順延延誤的工期。
所發現的地下障礙物有歸屬單位時,發包人應報請有關部門協同處置。
44、合同解除
44.1發包人承包人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44.2發生本通用條款第26.4款情況,停止施工超過56天,發包人仍不支付工程款(進度款),承包人有權解除合同。
44.3發生本通用條款第38.2款禁止的情況,承包人將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轉包給他人或者肢解以後以分包的名義分別轉包給他人,發包人有權解除合同。
44.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發包人承包人可以解除合同:
(1)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無法履行;
(2)因一方違約(包括因發包人原因造成工程停建或緩建)致使合同無法履行。
44.5一方依據44.2、44.3、44.4款約定要求解除合同的,應以書面形式向對方發出解除合同的通知,並在發出通知前7天告知對方, 通知到達對方時合同解除。對解除合同有爭議的,按本通用條款第37條關於爭議的約定處理。
44.6合同解除後,承包人應妥善做好已完工程和已購材料、設備的保護和移交工作,按發包人要求將自有機械設備和人員撤出施工場地。發包人應為承包人撤出提供必要條件,支付以上所發生的費用,並按合同約定支付已完工程價款。已經訂貨的材料、設備由訂貨方負責退貨或解除訂貨合同,不能退還的貨款和因退貨、解除訂貨合同發生的費用,由發包人承擔,因未及時退貨造成的損失由責任方承擔。除此之外,有過錯的一方應當賠償因合同解除給對方造成的損失。
44.7合同解除後,不影響雙方在合同中約定的結算和清理條款的效力。
45、合同生效與終止
45.1雙方在協議書中約定合同生效方式。
45.2除本通用條款第34條外,發包人承包人履行合同全部義務,竣工結算價款支付完畢,承包人向發包人交付竣工工程後,本合同即告終止。
45.3合同的權利義務終止後,發包人承包人應當遵循誠實信用原則,履行通知、協助、保密等義務。
46、合同份數
46.1本合同正本兩份,具有同等效力,由發包人承包人分別保存一份。
46.2本合同副本份數,由雙方根據需要在專用條款內約定。
47、補充條款
雙方根據有關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結合工程實際經協商一致後,可對本通用條款內容具體化、補充或修改,在專用條款內約定。
第三部分 專用條款
一、詞語定義及合同文件
2、合同文件及解釋順序
合同文件組成及解釋順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語言文字和適用法律、標準及規範
3.1本合同除使用漢語外,還使用 語言文字。
3.2適用法律和法規需要明示的法律、行政法規: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3適用標準、規範
適用標準、規範的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發包人提供標準、規範的時間: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國內沒有相應標準、規範時的約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圖紙
4.1發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圖紙日期和套數: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發包人對圖紙的保密要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使用國外圖紙的要求及費用承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雙方一般權利和義務
5、工程師
5.2監理單位委派的工程師
姓名:__________職務:_________發包人委託的職權:________________
需要取得發包人批准才能行使的職權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3發包人派駐的工程師
姓名:_________職務:_________職權: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6不實行監理的,工程師的職權: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7、項目經理
姓名:___________職務:________________
8、發包人工作
8.1發包人應按約定的時間和要求完成以下工作:
(1)施工場地具備施工條件的要求及完成的時間: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將施工所需的水、電、電訊線路接至施工場地的時間、地點和供應要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施工場地與公共道路的通道開通時間和要求:______________________
(4)工程地質和地下管線資料的提供時間: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由發包人辦理的施工所需證件、批件的名稱和完成時間:_____________
(6)水準點與座標控制點交驗要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7)圖紙會審和設計交底時間: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8)協調處理施工場地周圍地下管線和鄰近建築物、構築物(含文物保護建築)、古樹名木的保護工作: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9)雙方約定發包人應做的其他工作: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8.2發包人委託承包人辦理的工作: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9、承包人工作9.1承包人應按約定時間和要求,完成以下工作:
(1)需由設計資質等級和業務範圍允許的承包人完成的設計文件提交時間: 。
(2)應提供計劃、報表的名稱及完成時間: 。
(3)承擔施工安全保衞工作及非夜間施工照明的責任和要求:____________
(4)向發包人提供的辦公和生活房屋及設施的要求:_____________________
(5)需承包人辦理的有關施工場地交通、環衞和施工噪音管理等手續:________
(6)已完工程成品保護的特殊要求及費用承擔:_______________________
(7)施工場地周圍地下管線和鄰近建築物、構築物(含文物保護建築)、古樹名木的保護要求及費用承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8)施工場清潔衞生的要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9)雙方約定承包人應做的其他工作: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施工組織設計和工期
10、進度計劃
10.1承包人提供施工組織設計(施工方案)和進度計劃的時間:____________
工程師確認的時間: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0.2羣體工程中有關進度計劃的要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3、工期延誤
13.1雙方約定工期順延的其他情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質量與驗收
17、隱蔽工程和中間驗收
17.1雙方約定中間驗收部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9、工程試車
19.5試車費用的承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安全施工
六、合同價款與支付
23、合同價款及調整
23.2本合同價款採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方式確定。
(1)採用固定價格合同,合同價款中包括的風險範圍:__________________
風險費用的計算方法: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風險範圍以外合同價款調整方法: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採用可調價格合同,合同價款調整方法: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採用成本加酬金合同,有關成本和酬金的約定:____________________
23.3雙方約定合同價款的其他調整因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4、工程預付款
發包人向承包人預付工程款的時間和金額或佔合同價款總額的比例:______
扣回工程款的時間、比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5、工程量確認
25.1承包人向工程師提交已完工程量報告的時間:_____________________
26、工程款(進度款)支付
雙方約定的工程款(進度款)支付的方式和時間: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材料設備供應
27、發包人供應
27.4發包人供應的材料設備與一覽表不符時,雙方約定發包人承擔責任如下:
(1)材料設備單價與一覽表不符: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材料設備的品種、規格、型號、質量等級與一覽表不符:_________________
(3)承包人可代為調劑串換的材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到貨地點與一覽表不符: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供應數量與一覽表不符: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6)到貨時間與一覽表不符: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7.6發包人供應材料設備的結算方法: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8、承包人採購材料設備
28.1承包人採購材料設備的約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八、工程變更
九、竣工驗收與結算
32、竣工驗收
32.1承包人提供竣工圖的約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2.6中間交工工程的範圍和竣工時間: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違約、索賠和爭議
35、違約
35.1本合同中關於發包人違約的具體責任如下:
本合同通用條款第24條約定發包人違約應承擔的違約責任:_____________
本合同通用條款第26.4款約定發包人違約應承擔的違約責任:___________
本合同通用條款第33.3款約定發包人違約應承擔的違約責任:___________
雙方約定的發包人其他違約責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5.2本合同中關於承包人違約的具體責任如下:
本合同通用條款第14.2款約定承包人違約承擔的違約責任:_____________
本合同通用條款第15.1款約定承包人違約應承擔的違約責任:___________
雙方約定的承包人其他違約責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7、爭議
37.1雙方約定,在履行合同過程中產生爭議時:
(1)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調解;
(2)採取第 種方式解決,並約定向 仲裁委員會提請仲裁或向 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一、其他
38、工程分包
38.1本工程發包人同意承包人分包的工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分包施工單位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9、不可抗力
39.1雙方關於不可抗力的約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0、保險
40.6本工程雙方約定投保內容如下:
(1)發包人投保內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發包人委託承包人辦理的保險事項: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承包人投保內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1、擔保
41.3本工程雙方約定擔保事項如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發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履約擔保,擔保方式為:擔保合同作為本合同附件。
(2)承包人向發包人提供履約擔保,擔保方式為:擔保合同作為本合同附件。
(3)雙方約定的其他擔保事項:
46、合同份數
46.1雙方約定合同副本份數:
47、補充條款
附件1:承包人承攬工程項目一覽表(略)
附件2:發包人供應材料設備一覽表(略)
附件3:工程質量保修書(略)
建築工程施工合同承包意向書 篇10
發包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
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合同法》和《建築安裝工程承包合同條例》的規定,結合本工程具體情況,雙方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工程概況
1.1工程名稱: 1.2工程地點: 1.3承包範圍: 1.4承包方式:
1.5工期:本工程自 年 月 日開工,於 年 月 日竣工。 1.6工程質量:合格
1.7合同價款(人民幣大寫): 第二條 甲方工作
2.1開工前天,向乙方提供經確認的施工圖紙或作法説明份,並向乙方進行現場交底。全部騰空或部分騰空房屋,清除影響施工的障礙物。對只能部分騰空房屋中所滯留的傢俱、陳設等採取保護措施。向乙方提供施工所需的水、電、氣及電訊等設備,並説明使用注意事項,辦理施工所涉及的各種申請、批件等手續。
2.2指派為甲方駐工地代表,負責合同履行。對工程質量、進度進行監督檢查,辦理驗收、變更、登記手續和其它事宜。
2.3委託監理公司進行工程監理,監理公司任命我為總監理工程師,其職責在監理合同中應明確,並將合同副本交乙方 壹 份。 2.4如確實需要拆改原建築物結構或設備管線,可協助乙方到有關部門辦理相應審批手續。
2.5協調有關部門做好現場保衞、消防、垃圾處理等工作,並由乙方承擔相應費用。
第三條 乙方工作
3.1參加甲方組織的施工圖紙或作法説明的現場交底,擬定施工方案和進度計劃,交甲方審定。
3.2指派為乙方駐工地代表,負責合同履行。按要求組織施工,保質、保量、按期完成施工任務,解決由乙方負責的各項事宜。
3.3嚴格執行施工規範、安全操作規程、防火安全規定、環境保護規定。嚴格按照圖紙或作法説明進行施工,做好各項質量檢查記錄。參加竣工驗收,編制工程結算,完善竣工圖紙等。
3.4 遵守國家或地方政府及有關部門對施工現場管理的規定,妥善保護好施工現場周圍建築物、設備管線。做好施工現場保衞和垃圾消防等工作,處理好由於施工帶來的擾民問題及與周圍單位(住户)的關係。
3.5施工中未經甲方同意或有關部門批准,不得隨意拆改原建築物結構及各種設備管線。
3.6工程竣工未移交甲方之前,負責對現場的一切設施和工程成品進行保護。 第四條 關於工期的約定
甲方要求比合同約定的工期提前竣工時,應徵得乙方同意,並支付乙方因趕工採取的措施費用。
因甲方未按約定完成工作,影響工期,工期順延。
因乙方責任,不能按期開工或中途無故停工,影響工期,工期不得順延。 因設計變更或非乙方原因造成的停電、停水、停氣及不可抗力因素影響,導致停工8小時以上(一週內累計計算),工期相應順延。 第五條 關於工程質量及驗收的約定
5.1 本工程以施工圖紙、作法説明、設計變更和《建築裝飾裝修工程質量及驗收規範》(GB50210-20xx)、《建築安裝工程質量檢驗評定統一標準》(GBJ300-88)-88)等國家制訂的施工及驗收規範為質量評定驗收標準。 5.2 本工程質量應達到國家質量評定合格標準。
5.3 甲、乙雙方應及時辦理隱蔽工程和中間工程的檢查與驗收手續。甲方不按時參加隱蔽工程和中間工程驗收,乙方可自行驗收,甲方應予承認。若甲方要求複驗時,乙方應按要求辦理複驗。若複驗合格,甲方應承擔複驗費用,由此造成停工,工期順延;若複驗不合格,其複驗及返工費用由乙方承擔,但工期也予順延。 5.4由於甲方提供的材料、設備質量不合格而影響工程質量,其返工費用由甲方承擔,工期順延。
5.5由於乙方原因造成質量事故,其返工費用由乙方承擔,工期不順延。 5.6工程竣工後,乙方應通知驗收,甲方自接到驗收通知3日內組織驗收,並辦理驗收移交手續。如甲方在規定時間內未能組織驗收,需及時通知乙方,另定驗收日期。但甲方應承認竣工日期,並承擔乙方的看管費用和相關費用。
第六條 關於工程價款及結算的約定 6.1雙方商定本合同價採用第 (1)固定價格。
(2)固定價格加 %包乾風險係數計算。包乾風險包括 內容。 (3)可調價格:按照國家有關工程計價規定計算造價,並按有關規定進行調整和竣工結算。
6.2 本合同生效後,甲方分 次,按下表約定支付工程款,尾款竣工結算時一次結清。
6.3工程竣工驗收後,乙方提出工程結算並將有關資料送交甲方。甲方自接到上述資料 15 天內審查完畢,到期未提出異議,視為同意。並在 60 天內,結清尾款。
第七條 關於材料供應的約定
7.1本工程甲方負責採購供應的材料、設備,應為符合設計要求的合格產品,並應按時供應到場。凡約定由乙方提貨的,甲方應將提貨手續移交給乙方,由乙方承擔運輸費用。由甲方供應的材料、設備發生質量問題或規格差異,對工程造成損失,責任由甲方承擔。甲方供應的材料,經乙方驗收後,由乙方負責保管,甲方應支付材料價值 %的保管費。由於乙方保管不當造成損失,由乙方負責賠償。
7.2凡由乙方採購的材料、設備,如不符合質量要求或規格有差異,應禁止使用,若已使用,對工程造成的損失由乙方負責。 第八條 由關安全生產和防火的約定
8.1甲方提供的施工圖紙或作法説明,應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條例》和有關防火設計規範。
8.2乙方在施工期間應嚴格遵守《建築安裝工程安全技術規程》、《建築安裝工人安全操作規程》、《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條例》和其它相關的法規、規範。 8.3由於甲方確認的圖紙或作法説明,違反有關安全操作規程、消防條例和防火
設計規範,導致發生安全或火災事故,甲方應承擔由此發生的一切經濟損失。 8.4由於乙方在施工生產過程中違反有關安全操作規程、消防條例,導致發生安全或火災事故,乙方應承擔由此引發的一切經濟損失。 第九條 獎勵和違約責任
9.1由於甲方原因導致延期開工或中途停工,甲方應補償乙方因停工、窩工所造成的損失。每停工或窩工一天,甲方支付乙方 元。甲方不按合同的約定撥付款,每拖期一天,按付款額的 %支付滯納金。
9.2 由於乙方原因,逾期竣工,每逾期一天,乙方支付甲方元違約金。甲方要求提前竣工,除支付趕工措施費外,每提前一天,甲方支付乙方 元,作為獎勵。
9.3 乙方按照甲方要求,全部或部分工程項目達到優良標準時,除按本合同5.2款增加優質價款外,甲方支付乙方 元,作為獎勵。
9.4乙方應妥善保護甲方提供的設備及現場堆放的傢俱、陳設和工程成品,如造成損失,應照價賠償。
9.5甲方未辦理任何手續,擅自拆改原有建築物結構或設備管線,由此發生的損失或事故(包括罰款),由甲方負責並承擔損失。
9.6未經甲方同意,乙方擅自拆改原建築物結構或設備管線,由此發生的損失或事故(包括罰款),由乙方負責並承擔損失。
9.7未辦理驗收手續,甲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動用,造成損失由甲方負責。 9.8因一方原因,合同無法繼續履行時,應通知對方,辦理合同終止協議,並由責任方賠償對方由此造成的經濟損失。 第十條 爭議或糾紛處理
10.1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在不影響工程進度的前提下,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調不成的按下列第 (1) 種方式解決。
(1)提交 仲裁委員會仲裁;(當事人不在本合同約定仲裁機構,事後未達成書面協議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訴)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一條 其它約定
第十二條 附則
12.1本工程需要進行保修或保險時,應另訂協議。
12.2本合同正本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副本五份,甲方執四份,乙方執一份。
12.3本合同履行完成後自動終止。 合同訂立地點: 合同訂立時間:
甲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
乙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
年月日:
建築工程施工合同承包意向書 篇11
發包方(簡稱甲方): 承包方(簡稱乙方): 根據《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等有關法律、法規,遵循平等、自願、公平和誠信的原則,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根據本工程的具體情況,簽訂本合同如下,雙方共同遵守:
一、工程概況 工程名稱:工程 工程地點:位於
二、承包範圍 完成基坑支護工程施工圖(水電工程勘察院設計20.0
6.18版)所包含的全部內容,包括但不限於型拉森鋼板樁、坡面噴射鋼筋混凝土、預應力錨索、錨管、灌注樁、鋼筋混凝土冠樑、腰樑、單雙軸混凝土攪拌樁、木樁、基坑頂底排水溝及集水井(坑)、基坑頂部1.5範圍內的硬地化、止水、排水、機械安拆及進出場,施工場地鋪築等,協助基坑支護工程監測、 完工後施工現場的清理、 施工資料編制、整理、裝訂成冊等,為完成施工範圍所有項目並達到規範質量要求必須採取的施工措施等所產生的全部費用。
三、施工內容
3.1 該工程分為兩個施工標段:
1)一標段: 地塊基坑支護工程;
2)二標段: 地塊基坑支護工程;
3.2 主要工作內容包括但不限於:
(1) 型拉森鋼板樁
(2) 坡面噴射鋼筋混凝土面層 (
3) 預應力錨索 (
4) ¢48錨管 (
5) ¢1000灌注樁 (
6) 鋼筋混凝土冠樑、腰樑 (
7) 單、雙軸混凝土攪拌樁 (
8) ¢80稍徑木樁 (
9)基坑頂、底排水溝及集水井(坑) (
10)基坑頂部1.5米範圍內的硬地化 (1
1)施工項目產生的止水、排水等一切其它所需的措施項目等。施工期間的排水工作,乙方必須採取一切措施保證抽水、止水、排水的及時性,否則,由此造成基坑泡水等而產生的經濟及工期損失均由乙方承擔,若不是由乙方原因造成的基坑泡水而產生的經濟損失不由乙方負責。
四、承包方式 本工程採用核定單價、總價包乾的方式。
4.1 包乾總價中包括施工範圍內工程質量、工期、安全文明施工等工程達到驗收標準所必需的所有費用,其中包括但不限於人工費、材料費、機械費、調試費、試驗費、施工配合費、施工用電用水費、泥漿製備及清運費、成品保護費、驗收費(政府主管部門的檢驗、試驗及相關費用,但不包含基坑監測、沉降觀測的費用)、安全文明施工費、材料檢測、機械及機械安拆和進退場、抽水排水、工程保險及意外傷害保險、管理費、措施費及規費、利潤、税金、市場價格波動風險、政府標準合同文本規定的不可抗力以外的所有風險及其他一切可預見或不可預見因素等。
4.2本工程所需材料均由乙方負責採購,在採購前7天內通知甲方,經甲乙雙方共同考查品牌、質量確認符合要求後,再行採購,但因材料質量問題造成的工程質量不合格,其責任仍由乙方承擔。
4.3施工階段的臨建和產生的廢棄物,施工完成後於退場前應按甲方要求及時清理,不得影響後續施工,每拖延一天按拖延一天工期罰款。
五、付款方式
5.1本工程不支付工程備料款(預付款),工程正式開工後,按每月實際完成合 格工作量的_ _%支付給乙方作為本月工程進度款,乙方在每月____日向甲方申報當月完成進度結算書和進度款申報表,甲方和監理應在下月____日前辦好審批手續,並且在辦好審批手續後10天內支付給乙方上月工程進度款。
5.2 在基坑土方開挖到位後,本合同全部工程竣工經甲方、監理、設計方等相關 方驗收合格、竣工結算雙方核對完成;接乙方書面請款報告十二個工作日內支付至結算價的_ _%。
5.3 預留結算價款的%作為本工程的質量保證金,待基坑回填完成後,接乙方 書面請款報告,九十個工作日內一次性無息付清。
5.4 符合以上付款條件後,乙方應先向甲方提供符合税法規定的發票,甲方收到 乙方發票後付款,否則甲方有權拒絕支付工程款,乙方承擔違約責任。全部工程竣工驗收合格結算完成,甲方支付該期應付款時,乙方須開發票至本工程結算價款的100%。
六、合同價款及結算辦法
6.1 合同價款:本工程經雙方核定後的包乾總價 元(大寫:元人民幣)。
6.2 按核定後的單價總價一次性包乾,若實際施工無設計修改變更增減指令,結算時不做任何調整,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提出結算調整的要求。
6.3 包乾總價是根據招標文件、合同、施工圖紙等文件並結合現場實際情況確定的,為施工範圍內表述的全部工作內容,即使並不明確,乙方均按合同總價一次包定,在完成合同範圍內工程時不得以任何理由提出結算調整的要求。
6.4 乙方投標報價清單中未列的項目,視為已包含在包乾總價中;各項綜合單價被視為完成該分項工程全部工序內容的綜合單價;
6.5 甲方指令發出的變更增減,工程量按現場簽證據實計算,價格按以下結算原則執行:
① 變更增減的項目是《包乾總價清單》中已有的項目,則價格按《包乾總 價清單》中甲方確認的核定單價及實際發生的變更增減數量計算,如《包乾總價清單》中存在相同項目但單價不同,則單價按《包乾總價清單》中的最低的核定單價執行。
② 變更增減的項目在《包乾總價清單》中無相同項目但有類似項目的,參照該類似項目的核定單價雙方協商確定。
③ 變更增減的項目在《包乾總價清單》中沒有的項目也沒有類似的項目時,單價按市場價或套用以下標準兩者取低者計算(計價軟件採用晨曦軟件),材料單價按施工期間《寧德建設工程信息》加權平均價計算:
1)20版《 建築工程消耗量定額》
2)20版《 市政工程消耗量定額》
3)20版《全國統一安裝工程預算定額 綜合單價表》
4)____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執行的相關配套文件及補充定額
5)按《包乾總價清單》的計算方法結算。
6.6 工程拉森鋼板樁實際打拔天數按5個月(從甲方要求的每一個施工段最後一根樁施打完畢之日起算,至甲方通知乙方拔樁之日止)包乾在總價中,實際天數超過5個月後,每超過一天按 元噸計算。計算天數以現場甲乙雙方確認的實際天數為準。
七、工期要求 工程總工期為:地下室一層與地下室二層之間的水泥攪拌樁施工工期為 15個日曆天;所有水泥攪拌樁、灌注樁的施工工期為20 個日曆天;拉森鋼板樁、松木樁施工時間根據基坑土方開挖的先後順序分階段施工。具體開工時間以甲方書面通知為準。 工期延遲處罰:合同工期每延遲一天,按合同總價2‰罰款。
八、工程施工: 質量要求
8.1¢20的錨杆、¢48錨管、¢1000灌注樁成孔後,必須經甲方現場工程師檢查達到設計要求,土渣清理乾淨並辦好工程隱蔽記錄後方可進入下一步工序,否則甲方有權要求乙方重新鑽孔檢測;
8.2乙方負責做好現場安全施工管理工作,並對發生施工安全事故而造成的經濟損失、 法律責任和連帶責任負全責;
8.3必須遵守甲方的工程管理制度,如有違規,視為違約,按違規每條500元次人處罰;
8.4乙方有責任密切監測邊坡及周圍地表、建構築物的位移變形,制定落實搶險預案。發生險情時,要採取一切有效措施進行緊急處置,務必實行先搶險後查責任的原則;由乙方原因發生質量安全事故,所引起的經濟責任,法律責任和由此引起的連帶責任由乙方承擔;
8.5若因乙方未按設計圖紙、技術規程和技術規範施工,發生基坑邊坡倒塌而造成的一切損失由乙方負責,除修復倒塌的邊坡外,還需承擔由此引起的所有經濟責任和法律責任;
8.6認真審查設計圖紙,發現問題及時向甲方反映解決。若因甲方提供的圖紙有錯誤,乙方並沒有發現問題,而按錯誤的圖紙施工導致發生的工程事故使邊坡存在安全隱患,經有關專家認證屬圖紙的問題,則責任由甲乙雙方各承擔50%的經濟與法律責任。乙方有責任修復存在安全隱患的邊坡,修復的全部費用,甲乙雙方各承擔50%。
8.7工程竣工未交甲方之前,由乙方負責保護,乙方保護期間發生損壞由乙方出資修復;
8.8竣工後約定的保修期內,乙方應制定好應急預案,並於基坑開挖到地下室施工期間,派駐有施工經驗的工程師進行巡查,發現安全問題及時組織處理工作,產生的費用由乙方負責
建築工程施工合同承包意向書 篇12
_____(以下簡稱“業主”)與_____(以下簡稱監理單位)經過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一、業主委託監理單位監理的工程(以下簡稱“本工程”)概況如下:
工程名稱:
工程地點:
工程規模:
總投資:
監理範圍:
二、本合同中的措詞和用詞與所屬的監理合同條件及有關附件同義。
三、下列文件均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①監理委託函或中標函;
②工程建設監理合同標準條件;
③工程建設監理合同專用條件;
④在實施過程中共同簽署的補充與修正文件。
四、監理單位同意,按照本合同的規定,承擔本工程合同專用條件中議定範圍內的監理業務。
五、業主同意按照本合同註明的期限、方式、幣種,向監理單位支付酬金。
本合同的監理業務自年月日開始實施,至年月日完成。
工程建設監理合同標準條件
詞語定義、適用語言和法規
第一條下列名詞和用語,除上下文另有規定外,具有如下含義。
(1)“工程”是指業主委託實施監理的工程。
(2)“業主”是指承擔直接投資責任的、委託監理業務的一方,以及其合法繼承人。
(3)“監理單位”是指承擔監理業務和監理責任的一方,以及其合法繼承人。
(4)“監理機構”是指監理單位派駐本工程現場實施監理業務的組織。
(5)“第三方”是指除業主、監理單位以外與工程建設有關的當事人。
(6)“工程建設監理”包括正常的監理工作、附加工作和額外工作。
(7)“日”是指任何一個午夜至下一個午夜的時間段。
(8)“月”是指公曆從一個月份中任何一天開始到下一個月相應日期的前一天的時間段。
第二條工程建設監理合同適用的法規是國家的法律、行政法規,以及專用條件中議定的部門規章或工程所在地的地方法規、地方規章。
第三條監理合同的書寫、解釋和説明,以漢語為主導語言。當不同語言文本發生不同解釋時,以漢語合同文本為準。
監理單位的義務
第四條向業主報送委派的總監理工程師及其監理機構主要成員名單、監理規劃,完成監理合同專用條件中約定的監理工程範圍內的監理業務。
第五條監理機構在履行本合同的義務期間,應運用合理的技能,為業主提供與其監理機構水平相適應的諮詢意見,認真、勤奮地工作。幫助業主實現合同預定的目標,公正地維護各方的合法權益。
第六條監理機構使用業主提供的設施和物品屬於業主的財產。在監理工作完成或中止時,應將其設施和剩餘的物品庫存清單提交給業主,並按合同約定的時間和方式移交此類設施和物品。
第七條在本合同期內或合同終止後,未徵得有關方同意,不得泄露與本工程、本合同業務活動有關的保密資料。
業主的義務
第八條業主應當負責工程建設的所有外部關係的協調,為監理工作提供外部條件。
第九條業主應當在雙方約定的時間內免費向監理機構提供與工程有關的為監理機構所需要的工程資料。
第十條業主應當在約定的時間內就監理單位書面提交併要求作出決定的一切事宜作出書面決定。第十一條業主應當授權一名熟悉本工程情況、能迅速作出決定的常駐代表,負責與監理單位聯繫。更換常駐代表,要提前通知監理單位。
第十二條業主應當將授予監理單位的監理權利,以及監理機構主要成員的職能分工,及時書面通知已選定的第三方,並在與第三方簽訂的合同中予以明確。
第十三條業主應為監理機構提供如下協助:
(1)獲取本工程使用的原材料、構配件、機械設備等生產廠家名錄。
(2)提供與本工程有關的協作單位、配合單位的名錄。
第十四條業主免費向監理機構提供合同專用條件約定的設施,對監理單位自備的設施給予合理的經濟補償。
第十五條如果雙方約定,由業主免費向監理機構提供職員和服務人員,則應在監理合同專用條件中增加與此相應的條款。
本合同正本一式兩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雙方各執一份。副本份,各執份。
業主:(簽章) 監理單位:(簽章)
法定代表人:(簽章) 法定代表人:(簽章)
年月日 年月日
建築工程施工合同承包意向書 篇13
甲方(發包方): 身份證號碼:
乙方(承包方): 身份證號碼:
甲方將位於____市____區新__自住房的建房施工工程承包給乙方施工。為明確雙方權利和義務,本着平等、互利、誠信的原則,根據本工程的具體情況,經雙方協商同意簽訂本合同,以期共同遵守:
一、承包方式:
採用包工不包料方式承包:甲方提供建房所需的建築材料,包括:建築用水、用電、紅磚、水泥、沙、碎石、鋼材、鐵釘、扎絲、安全網等一切建築材料;乙方提供勞務、施工技術、施工工具、施工所需的木料、板材及生產、生活的一切用具等。
乙方負責施工過程中組織、管理工人,指揮工人施工,施工人員的生活由乙方妥善安置,乙方及其施工工人與甲方不存在僱傭關係,乙方及施工人員就餐、飲用水、煙等均自理。施工工人用工合同及工資由乙方負責,如有勞資等用工糾紛與甲方無關,乙方須負全責並處理好。
二、 施工範圍:
在甲方一棟自住房三層基礎上再承建三層,一層毛坯房約1002(以實際面積計算)。乙方嚴格按照甲方提供的要求或圖紙進行施工(如有更改,雙方應提前協商),承建結果以甲方實際情況而定,如出現其他情況甲方可以就此工程的一個階段做為結束可以終止施工(如主體建好、外牆裝修內部毛坯、全部建成並裝修完工);乙方接受承包後不得以任何理由單方面終止施工。
三、承包工程內容及金額:
按滴水平方面積計算,毛坯房三層按叁佰叁拾圓整(330.00元)每平方米結算,乙方工程含吊所有建築材料、搭排山(協助圍網)、做板面、樓梯、砌內外牆、外牆貼瓷片、內牆過水泥沙漿、安裝排污管道、協助鑽孔、建築垃圾清理至一樓墊底。其他:泵車費用甲乙雙方各付一半;甲方應付原三層搭排山人工竹架款,按排山面積每平方柒圓整(7.00元)結算;甲方應付原三層外牆貼瓷,每平方按牆面面積計算,門窗不除,每平方叁拾圓整(30.00元)結算;甲方應付訂網人工費共陸佰圓整(600.00元),如甲方有協助做就減少貳佰圓整(200.00元);甲方按每倒好一層板面補助人工加餐伙食貳佰圓整(200.00元)、倒板面時每個人工一包煙、一瓶水;最頂層樓梯間按每平方貳佰叁拾圓整(230.00元)的百分之七十結算(以曾來方屋主的樣式做);協助完成天面四周截水牆;天面欄河砌紅磚不計,有貼瓷片按每平方伍拾圓整(50.00元)結算。在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裝修完工。
四、六層按叁佰捌拾圓整(380.00元)每平方結算,在原來毛坯房基礎上增加如下項目:四層房間和廳地板,規格為60 c 60c,廳地板規格為80 c80 c;房和廳牆面貼瓷片1.2米高,規格為25c40c;廚房衞生間牆面貼瓷片至頂,需要做防水工程。
五、六層房間地板規格為60 c 60c,貼地腳線;廳地板規格為80 c 80c,廳牆面貼瓷片至頂;廚房衞生間牆面貼瓷片至頂,需要做防水工程。樓梯牆面貼瓷片1.6米高;協助安裝門窗等裝修;天面另計。甲方需要另行增加工程,雙方協商定價。
六、施工工期:
按毛坯房建築工期自公曆從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完工,工期前後不超過天;全部裝修完工甲乙雙方具體協商。乙方應按時施工,如因乙方的原因造成工期拖延三個月以上,甲方有權按總工程款每天扣除1%的費用。
七、付款方式:
甲方按每層倒好樓面後五天內付壹萬伍仟圓整(15000.00元)給乙方;砌磚完,付壹萬伍仟圓整(15000.00元)給乙方;其他工程款按工程進度的80%付款,工程完工結算所有工程款。總工程款拖欠不得超過壹萬伍仟圓整(15000.00元),拖欠時間最長不超過________年(________年),如甲方經濟許可應提前付款。________年內甲方房屋出現有工程質量問題,乙方須重新修繕。
八、施工安全:
在施工過程中,乙方必須做到安全生產、文明施工,全程對施工安全負完全責任。乙方應在工地安裝一切必要的安全防護裝置,不得違法違規操作,確保施工人員人身安全,甲方不承擔乙方在施工過程中發生的一切傷亡事故的賠償責任。由於乙方對施工工地管理疏忽等原因造成施工人員以外的第三方人身及財產損失,乙方應對此負全部責任。如遇當地有違建執法,造成乙方建築用具被沒收、拖走,甲方應給予賠償。
九、其它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本合同一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一經簽字即具有法律效力,雙方必須共同遵守本合同條款。
甲方簽字:
乙方簽字:
____年____月____日
建築工程施工合同承包意向書 篇14
發包人:________
承包人:_______
工程項目及相關文件:_______
上述雙方經友好協商,達成如下合同條款:
一、工程概況
工程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內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立項批准文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資金來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工程承包範圍
承包範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合同工期
開工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竣工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工期總日曆天數________________天。
四、質量標準
工程質量標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合同價款
金額(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人民幣)。
¥:__________________元(人民幣)。
六、組成合同的文件
組成本合同的文件包括:
1.本合同協議書
2.中標通知書
3.投標書及其附件
4.本合同專用條款
5.本合同通用條款
6.標準、規範及有關技術文件
7.圖紙
8.工程量清單
9.工程報價單或預算書
雙方有關工程的洽商、變更等書面協議或文件視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七、本協議書中有關詞語含義與本合同第二部分《通用條款》中分別賦予它們的定義相同。
八、承包人向發包人承諾按照合同約定進行施工、竣工並在質量保修期內承擔工程質量保修責任。
九、發包人向承包人承諾按照合同約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價款及其他應當支付的款項。
十、合同生效
合同訂立時間:__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合同訂立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合同雙方約定後生效。
發包人(公章):_____________
承包人(公章):_____________
建築工程施工合同承包意向書 篇15
甲方: ____市____區北石店鎮臨澤村委 乙方:____縣固城建築安裝有限責任公司 根據《民法典》及有關規定,針對臨澤村道路事宜;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達成以下協議條款,相互監督共同遵守。
一、施工內容:村內規定範圍的路基整形、夯實、下水管道的安裝、檢查井的砌築,混凝土路面的澆築、路沿石的安砌等。
二、施工工期: 開工日期: 竣工日期: 三:質量要求: 嚴格按照工程質量要求及相關規範規定進行施工,因工程質量造成的返工,費用由乙方承擔。
四、安全施工: 乙方自覺遵守安全操作規程施工,如違章、違規造成的一切安全事故,乙方自行承擔。
五、工程結算方式: 根據實際完成的工程量結算,(即面積、體積、長度米)完成後實地測量。
六、實際項目及價格:
1、160厚黃沙混凝土路面75元㎡
2、磚砌水溝(挖溝、墊層、砌磚抹灰、回填夯實、蓋板)350元
3、混凝土路沿石安砌(100X0300)35元
4、下水道安裝鋪設(挖土、墊層、下水泥管、抹管箍、回填土夯實)直徑300水泥管90元。
5、污水檢查井含井蓋(挖土、墊層、砌築、抹灰、回填夯實)620 元座
6、人工挖土方30元立方米
7、農用車300元台班
8、勾機1800台班。 9三輪車200元台班。
10、零工,60元工日。
七、付款方式: 工程完工後一次付清工程款。 本協議自簽訂之日起生效,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工程結束,款已付清,合同自行作廢。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委託代理人:(簽字) 委託代理人:(簽字)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年____月____日 建設工程施工合同 建設單位:____市____區北石店鎮林子村委 施工單位:____縣固城建築安裝有限責任公司
建築工程施工合同承包意向書 篇16
甲方:
乙方:
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一致同意,終止____二期項目高層5、6、7號樓和____項目三期別墅28棟樓的施工合作。本着坦誠真摯、相互理解、及時快速解決問題的原則,現達成如下撤場協議,以資共同遵守:
一、甲乙雙方一致同意授權委託各自代表、監理公司在政府相關部門監管下共同協商解決前期施工過程業已形成的工程量、工程結算及其有關技術檔案資料的移交、變更等事宜。
二、甲乙雙方一致同意對已完工程量和工程質量由雙方和監理公司現場代表進行共同認定和檢測,三方代表須簽字確認。在日內核實確認後甲方立即組織人員進場施工,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阻撓。
三、雙方確認,乙方對已完工程的質量負責,具體修復、整改的範圍、期限、費用及責任承擔等由三方書面確認。乙方對已完工程質量問題的解決,不得影響雙方撤場協議的履行。
四、工程界面確認後,前期由乙方施工所涉及的所有材料款、勞務工資、費用由乙方承擔並一次性全部清算解決。
五、為了減少勞務分包交接成本,乙方推薦由原勞務分包單位繼續分包該項目的勞務施工,甲方同意在同等條件下與原勞務分包單位繼續合作,但乙方承諾其與原勞務分包單位的任何糾紛不得影響甲方與原勞務分包單位的合作。雙方一致同意,乙方與原勞務分包單位清算後,若乙方欠原勞務分包單位勞務工資,如乙方在甲方尚有餘款並足夠支付的情況下,由乙方委託甲方代付;若乙方對原勞務分包單位超付勞務工資,如原勞務分包單位在甲方尚有餘款並餘額足夠情況下,由甲方代為乙方扣回。
六、乙方現場剩餘的鋼材等材料,雙方現場核實後,由雙方協商處理。
七、雙方一致同意為了加快交接進度,將先對已完工程進行實體交接,雙方同意工程款的計價方式及結算可以另行協商,但雙方不能以此阻礙或影響本合同項下工程的撤場和交接。
八、雙方一致同意對工程款的支付時間將根據已完工程造價決算金額的大小另行商定。
九、清場完畢,雙方須辦理工程移交手續,甲、乙雙方應與第三方施工單位簽訂三方協議,乙方與第三方應就質量責任的界限、保修期限等進行明確。
十、本協議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本合同履行過程中,雙方及其授權代表的簽字確認的補充協議及其他書面文件作為本合同的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一、本協議由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協議一式三份,雙方各執一份,監理公司存留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以下無正文,修改塗抹無效。
甲方: 乙方:
簽訂日期:
建築工程施工合同承包意向書 篇17
發包人(全稱):
承包人(全稱):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及有關法律規定,遵循平等、自願、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雙方就
田園清水灣小區1、2號樓工程施工及有關事項協商一致,共同達成如下協議:
一、工程概況
1.工程名稱:-----小區 。
2.工程地點:長治市----------。
3.工程立項批准文號: 。
4.資金來源: 自籌 。
5.工程內容: 商住樓建安工程 。
羣體工程應附《承包人承攬工程項目一覽表》(附件1)。
6.工程承包範圍:
商住樓圖紙內土建、安裝工程 。此合同不包括甲方分包項目 。
二、合同工期
計劃開工日期: 年 月 日。
計劃竣工日期: 年 月 日。
工期總日曆天數: 天。工期總日曆天數與根據前述計劃開竣工日期計算的工期天數不一致的,以工期總日曆天數為準。
三、質量標準
工程質量符合 合格 標準。
四、簽約合同價與合同價格形式
1.簽約合同價為:
人民幣(大寫) (¥ 元);
2.合同價格形式: 根據通用條款和專用條款、補充條款的約定確定。
五、項目經理
承包人項目經理: 。
六、合同文件構成
本協議書與下列文件一起構成合同文件:
(1)中標通知書(如果有);
(2)投標函及其附錄(如果有);
(3)專用合同條款及其附件;
(4)通用合同條款;
(5)技術標準和要求;
(6)圖紙;
(7)已標價工程量清單或預算書;
(8)其他合同文件。
在合同訂立及履行過程中形成的與合同有關的文件均構成合同文件組成部分。
上述各項合同文件包括合同當事人就該項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補充和修改,屬於同一類內容的文件,應以最新簽署的為準。專用合同條款及其附件須經合同當事人簽字或蓋章。
七、承諾
1.發包人承諾按照法律規定履行項目審批手續、籌集工程建設資金並按照合同約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價款。
2.承包人承諾按照法律規定及合同約定組織完成工程施工,確保工程質量和安全,不進行轉包及違法分包,並在缺陷責任期及保修期內承擔相應的工程維修責任。
3.發包人和承包人通過招投標形式簽訂合同的,雙方理解並承諾不再就同一工程另行簽訂與合同實質性內容相背離的協議。
八、詞語含義
本協議書中詞語含義與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條款中賦予的含義相同。
九、簽訂時間
本合同於2019年 月 日簽訂。
十、簽訂地點
本合同在發包人項目所在地辦公室簽訂。
十一、補充協議
合同未盡事宜,合同當事人另行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是合同的組成部分。
十二、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長治市建設工程招標投標管理辦公室備案後生效。
十三、合同份數
本合同一式 6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發包人執 4份,承包人執2份。
發包人: (公章) 承包人: (公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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