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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建築工程施工合同(精選22篇)

關於建築工程施工合同(精選22篇)

關於建築工程施工合同 篇1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關於建築工程施工合同(精選22篇)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於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簽訂了關於甲方開發的水城住宅項目高層標段的《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現雙方經協商一致,達成以下補充協議:

第一條承包範圍  水城住宅項目高層標段之施工圖中所含的全部內容:包括但不限於基礎工程、土建工程、裝飾工程、給排水工程等,以及招標文件及投標報價補充説明中約定的其他工程內容,幷包括施工圖未列明但乙方為完成合同約定工程所需的其他全部工作內容。

第二條總承包管理整個工程(包括乙方負責的施工範圍及甲方另行發包給他方的工程)及周圍相鄰建築物、道路、地下管線的穩妥性、安全性之施工,由乙方承擔總承包管理。

第三條合同的組成組成本工程合同的文件及其解釋順序為:

(1)本補充協議及其附件;

(2)《建設工程施工合同》協議書、專用條款;

(3)招標文件(--215;);

(4)關於投標報價的補充説明;

(5)中標通知書;

(6)《建設工程施工合同》通用條款;

(7)標準、規範及有關技術文件;

(8)圖紙;

(9)投標文件。  雙方有關工程的洽商、變更等書面協議或文件視為本補充協議組成部分,並最優先解釋適用。

第四條工地考察

1、乙方已認真考察了工地並充分了解了工地位置、周邊情況、土質、地質狀況、道路、儲存空間、作業空間狹窄、起卸限制及任何其它足以影響工期、承包價款之情況,已充分認識到各種不利因素。乙方理解工地上會有其他施工單位作業,不會獨佔工作面和工作空間以及施工現場,理解交叉施工、配合施工、施工等待對工期、價款的影響。乙方確認本合同所約定的工期、工程價款或結算依據的標準,已包括上述因素等對工期、價款的影響。前述因素不予延長工期,不予增加費用。乙方保證在約定工期內將符合本合同約定並具備國家規定交付使用條件的房屋竣工交付甲方。

2、發包人提供的工程周圍現有地下管線圖、或其它資料之提供,只作為承包人之參考,具體由承包人自行負責。

3、乙方任何因忽視或誤解上述情況,不得因此提出索賠或工期延長。

第五條工期

1、總工期為215;個日曆日,開工日:年215;月日;竣工日:年215;月日。

2、乙方應當嚴格遵守乙方提交併經甲方確定的進度計劃中確定的總日曆工期、各階段工期。工期中已包括法定節假日、現場測試、提交竣工報告的時間、與其他施工方交叉施工、配合施工的等待時間、包括政府的各種規定及臨時規定、通告對工期的影響等在內,該等因素不作為延長工期的因素。

3、乙方逾期履行任何一階段工期,或甲方認為竣工日明顯地變得不能遵守,甲方可要求對本工程的一個或多個部位優先完成而無需增加費用。乙方須無償地對剩餘工作無延誤地遵從甲方指示。

第六條工期的順延

1、不影響關鍵線路的設計變更或工程量增加,不予順延工期。雖影響關鍵線路但需延長工期累計未超過____日的設計變更或工程量增加不順延工期,但超過____日的,自第____日起開始計算天數順延工期。當出現設計變更或工程量增加可能延誤工期的,乙方應當採取相應的趕工措施儘量確保工期和質量,相應的趕工費用應當事先經甲方蓋章同意。但如該可能的延誤是由於乙方原因造成的,趕工費用由乙方承擔。

2、對以下情況造成的工期延誤,經甲方確認,工期相應順延:

(1)戰爭、動亂、空中飛行物體墜落或有下列情形之一併達到延誤工期的程度:

4、5級以上的地震;

②連續4小時以上的持續8級以上的大風;

③連續4小時以上的特大的暴雨;

④連續4小時以上温度低於零下15的低温;

⑤連續7天38℃以上的高温等。

(2)工程按國家法律、政策或地方政府要求停建或緩建時造成的延誤。  前述

(1)、

(2)項原因造成的損失各自承擔。

(3)甲方同意給予順延的其它情況。

3、乙方在以上情況發生後____日內,就延誤的內容向甲方代表提出報告。乙方未按期提出報告的,視為以上情況對工期無影響或雖有影響但乙方有必要措施無需延長工期和增加費用。

4、除雙方明確約定可以順延工期的情況外,其它情況一律不予順延工期。非約定原因造成工程不能按合同工期履行或竣工的,乙方承擔違約責任。

第七條工程進度  由甲方和監理單位組成進度監督管理小組,對工程進度每天進行監督管理,協調解決影響工程進度的問題。

第八條分包和轉包

1、乙方應當在合同約定開工日前____日內向甲方提交乙方現場負責人或乙方工地代表、技術人員、安全人員、施工隊長(經理)名單,並附相應的證書,應與投標文件一致。如發生變動,乙方應當提前____日向甲方提交書面報告。乙方必須由其內部職工組成的項目管理人員及技術人員自行完成本工程。乙方進入施工現場的所有人員要統一着裝,並掛胸牌上崗。甲方發現現場乙方上述人員與乙方所報不符,視為乙方違法分包。  其中,項目負責人、技術負責人、項目核算負責人、質量管理人員、安全管理人員必須是本單位的人員。本款所指本單位人員,是指與本單位有合法的人事或者勞動合同、工資以及社會保險關係的人員,乙方應當在提交名單的同時提交相關證明文件。

2、甲方保留指定分包的權利。

3、除甲方指定分包外,乙方的其他分包必須事先徵得甲方的書面許可,但甲方並不因此對該分包商的選擇承擔責任。甲方許可的分包商不稱職或者其行為影響項目的工期(包括階段工期)、質量等,甲方可書面要求乙方將該分包商撤換,乙方應當立即撤換。

4、乙方違法或違約分包、轉包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乙方並應當承擔施工合同總金額百分之二十的賠償金。

第九條圖紙審查  乙方應當進行圖紙審查,盡到足夠的注意。對於圖紙的明顯錯誤,例如相關尺寸規格、標高、數量、洞口位置、技術參數等的不一致,各專業圖紙之間可能存在的對同一空間部位、同一事項的表述存在不一致乃至漏項,乙方應當在收到圖紙後____日內向甲方及監理方書面報告,並根據甲方的指令執行。因乙方未及時向甲方及監理方報告而造成的工期延誤或工程量增加、損失,由乙方承擔。  為避免可能出現的上下水、強弱電、暖通等項目管網布置時相互矛盾,乙方應當在施工前作好上述各專業工程的聯合技術交底,並現場放樣,經甲方書面認可後方可施工。否則造成的工期延誤或工程量增加、損失,由乙方承擔。前述甲方的書面認可並不視為對此承擔責任。

第十條工程例會與會議紀要  乙方應當按時參加甲方組織的工程例會。對於每次會議形成的會議紀要,乙方應當在會議後第____日或在下次會議前簽字。  乙方如不按時參加工程例會或拒不在會議紀要上簽字的,視為乙方認可會議紀要內容,同時乙方應當向甲方承擔每次人民幣1000元的違約金。由於乙方未參加工程例會導致其他施工單位或甲方的工期和費用損失,由乙方承擔賠償責任。  乙方參加工程例會的人員應當為乙方項目經理,其他人員到會的視為乙方授權認可。

第十一條工程款支付方式及時間

1、本工程無工程預付款。

2、本工程付款方式。

(1)工程總造價的92%以現金方式支付,其中工程總造價的5%作為質量保證金;

(2)工程總造價的8%以開發商提供的其它資產方式抵頂(以簽訂施工合同時開發商所列的資產清單明細為準)。

3、工程款支付進度:

(1)所承包標段全部工程完成至177;0、00,經甲方、監理驗收合格後____日內,付地下室已完成工程量的60%(抵頂資產的50%,差額部分以現金方式支付)。

(2)承包標段全部主體工程十層完,經甲方、監理驗收合格後____日內,付至已完成工程量的70%(抵頂資產的10%,差額部分以現金方式支付),

(3)承包標段全部主體工程封頂,經甲方、監理驗收合格後____日內,付至已完成工程量的70%(抵頂資產的10%,差額部分以現金方式支付)。

(4)承包標段全部砌築工程完,經甲方、監理驗收合格後____日內,付至已完成工程量的70%(抵頂資產的10%,差額部分以現金方式支付)。

(5)承包標段全部外牆抹灰工程完,經甲方、監理驗收合格後____日內,付至已完成工程量的70%(抵頂資產的10%,差額部分以現金方式支付)。

(6)承包標段全部內牆抹灰工程完,經甲方、監理驗收合格後____日內,付至已完成工程量的70%(抵頂資產的10%,差額部分以現金方式支付)。

(7)承包標段全部工程竣工,經甲方、監理驗收合格後____日內,付至已完成工程量的80%。

(8)工結算完成後三個月內付至總造價的95%,總造價的5%作為質量保證金,保修期滿後無息支付。

4、甲方對已完工程量、相應工程進度款報告的核算確認及相關款項的支付,並不視為甲方對最終的工程量、質量及工程造價的認定,甲方仍有權提出異議。

5、甲方在每次支付時,可扣除應當由乙方承擔的違約金、罰款或其他費用後支付工程進度款,乙方應當在甲方支付同時提交相應的工程款發票。但甲方的任何未扣除,並不視為甲方放棄以後要求乙方支付的權利。  甲方在每次支付工程進度款時扣除相關費用,如乙方提出異議,甲方可將有異議的部分扣除後,餘款支付給乙方。異議部分另行解決。

第十二條材料、設備採購

1、乙方應當在採購的所有材料設備(甲控物資應按照招投標文件中約定的廠家及品牌採購)運進現場前向甲方及監理方提供相應的產品合格證、入網許可證、備案證、環保認證書等品質合格證明、生產廠家的質保承諾及安裝使用維護的技術資料、樣品,並應當按國家、地方規定或甲方或監理方的要求進行必要的試驗、測試、複檢,包括防火阻燃性能、環保等。在使用材料設備前向甲方及監理方提供相應的試驗、檢測、複檢報告(甲方有權指定檢測機構或實驗室)。否則,相關的材料、設備不得使用,甲方或監理方發現使用的,有權要求乙方更換,無論該材料、設備是否質量合格,因此所發生的費用由乙方承擔,工期不予順延。若試驗結果被認定不合格的材料,均不得用於本工程的任何部位,且需立即搬離施工現場。而該批材料採購、運輸、搬遷費用等均由乙方負責。  前述甲方或監理方的核實、接受相關文件、報告,並不免除乙方對於材料、設備質量的保證責任,材料設備的缺陷責任仍由乙方承擔。  相關的材料、設備在使用中,甲方有權進行復檢,如發現存在質量問題或與合同約定不符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更換或有權要求乙方承擔相應材料設備價款20%的違約金。

2、乙方採購的材料設備,不得侵犯他人的權利(包括知識產權),乙方並應當自費取得權利人的使用許可,否則一切責任由乙方承擔。甲方如為繼續使用而承擔的費用,均由乙方承擔。

3、乙方為保證能夠按期保質的完成合同義務,乙方同意任何進入施工現場材料設備(施工機械除外)的所有權,均自進入施工現場之日轉歸甲方所有並由乙方負責保管保護,保證材料設備供應商無所有權保留。

4、所有運進現場的材料、設備,未報經甲方同意,不得外運,否則由此造成的一切損失乙方自負。

5、對於乙方負責採購的全部材料,甲方有權在施工過程中予以調整,在材料進場前的調整其損失由乙方負責,若材料進場後調整所產生的損失由甲方負責。  甲方調整時,該部分材料的價格採用甲方限價。具體為:乙方應當在採購____日前,向甲方提交採購供應計劃,明確通知擬購材料的產地、品名、規格、質量要求、數量及計劃安裝日期等,甲方在____日內提出限價單,明確其規格、質量要求和限價要求,乙方必須按甲方限價單執行,單價作相應調整。所有材料以甲方確認的施工圖為準、任何調整均以書面通知乙方。

6、材料的其他要求:

(1)對於進口材料,乙方並應當同時提供原產地證明及商檢報告,經甲方審定、批准後方可採購、使用。該類材料樣品將被封存,作為驗收標準之一。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不得再作任何更改。甲方對任何樣品的封存、認可,並不會解除乙方對材料的質量保證責任。

(2)對於主要材料的供應(無論國產或進口),甲方保留直接採購的權利。

(3)材料規格:  本工程所用材料必須符合規範和圖紙及____市有關文件規定所説明的種類和標準要求。任何材料在施工後發現不符合政府有關部門的規範或標準以及合同約定時,乙方必須更換其他由甲方認可的合格材料,並不得延長工期期限。

(4)材料的地域適應性:  乙方需考慮材料對上海氣候的適應性,尤應注意預防氣候變化造成的發黴、變形。

(5)材料的包裝保護:  所有運抵工地現場的材料,必須是全新且完整無缺及有妥善包裝保護(凡需包裝的材料)。免受因搬運、天氣與其他任何情況引起的損壞。在可能情況下,材料在使用前都能保存在原有的包裝箱內或用其他覆蓋物保護。

第十三條乙方有關人員

1、乙方項目經理及主要技術負責人未經甲方同意較長時間離開工地或乙方違反工地管理規定等,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承擔違約金。甲方對不稱職的乙方項目經理或人員的撤換有建議權。

2、乙方文件籤甲、乙雙方於215;年215;月215;日簽訂了關於甲方開發的215;水城住宅項目高層標段的《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現雙方經協商一致,達成以下建設工程施工合同補充協議:  收人:215;、。  乙方工程款領款人:215;、215;。  乙方如需變更籤收人、領款人的,應當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自通知到達甲方時生效。

第十四條施工及工程保護

1、出入工地及限制:

(1)乙方須自費修建及保護、維修進出自己工地及工地內之道路(包括施工現場內乙方施工所需特殊的和臨時的道路),且負責提供必要的標誌。

(2)工地的大門及圍牆由乙方負責完成,因配合工程施工程序和進度而需作出的所有改動,由乙方無償完成。

2、施工現場的安全保護、防火防盜、消防等工作均由乙方負責。乙方須採取措施使工程免受損壞或受惡劣天氣的影響。乙方應當配置足夠的消防器材和採取有效的防範措施,避免工地發生火災。  甲方直接發包的工程施工完畢並交於乙方施工的部位,以及乙方承包範圍內的在建工程,以及已竣工工程,在未交付甲方之前,均由乙方承擔成品保護責任。

3、乙方必須每天將垃圾集中於甲方在工地的指定地點,保持施工現場的清潔、妥善存放和處置乙方設備或多餘的材料,並每三天清除一次殘留物、垃圾和甲方認為不再需要的臨時工程設施。  乙方在撤場前,應當清理好工地、清除並運走所有乙方設備、剩餘材料、殘物、垃圾和甲方認為不再需要的臨時工程設施,達到能夠交付購房者直至甲方滿意為止,使現場和工程處於清潔和安全的狀況。

4、乙方應當積極與其他的現場施工單位配合,包括提供場地、臨時設施移交等一切方便條件,甲方予以協助。因乙方原因或其他施工單位原因造成的乙方或其他施工單位損失及工期的延誤等,由乙方或其他施工單位向直接責任人索賠,甲方不承擔非甲方直接行為的責任。

5、乙方在施工中對所使用的座標點、標高點要嚴加保護。如座標點、標高點發生誤差,應立即與甲方等有關單位聯繫並恢復到正確位置上。其有關費用由乙方負責,除非證明是甲方或設計單位所造成的誤差。

6、甲方負責提供生活用水、電源接駁位置,但到具體用水用電作業區的二次接線及獨立計量表由乙方自費接駁、安置,所需費用由乙方承擔。生活用水、電費由乙方承擔。

7、乙方所需辦公室、廁所、材料堆放場地(庫房)、食堂等,乙方應當按經甲方批准的施工組織設計中的施工總平面佈置圖自行搭設。相關的的清潔衞生等由乙方負責。乙方使用的範圍內一旦發生火災等事故所造成的一切損失均由乙方負責和承擔。

8、開工前,乙方須依據____市有關規定和要求報批所有應由施工單位辦理的手續、交納相關費用。如有疏忽,一切經濟和工期上的損失、造成的罰款由乙方負責。

9、隱蔽工程在隱蔽前,必須報經甲方代表、監理方檢查驗收,並按甲方簽發的有關管理制度進行,否則不得施工,甲方並有權要求重新檢查驗收,因此而造成的損失由乙方承擔,工期不予延長。

10、乙方呈報的一切技術聯繫單及施工方案,由乙方承擔責任,必須經甲方及監理的批准後方能執行,但甲方、監理的批准,不會減輕或免除乙方的責任。乙方必須嚴格按甲方的指令及有關管理制度要求、技術條款執行,並嚴格按施工規範和經甲方審批的施工方案組織施工,保證工程質量、安全和進度。  1

1、乙方不得以甲方未按時簽證而停工或延誤工期,否則視為乙方擅自停工。乙方須按本協議所約定的違反進度的責任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

第十五條工程的變更  施工中甲方如需對原工程設計變更,甲方應提前以書面形式向乙方發出變更通知。甲方書面通知時,乙方應當及時調整進度計劃,對於乙方按雙方確認的進度計劃等文件而採購的材料、設備,乙方應當及時處理;已運入施工現場的,雙方協商處理;未運入施工現場的非專用材料、設備,由乙方自行處理,甲方不承擔賠償或補償。

第十六條已完工程量的確認

1、乙方應當在每月____日前向甲方提交當月完成工程量報告及形象進度、當期技術資料、下月進度計劃等文件,甲方自收到上述全部文件後及時核算已完工程量。乙方應當為甲方審核提供便利條件,並派員參加。

2、甲方代表和總監理工程師對乙方未按設計圖紙或甲方要求施工而增加的工程量或因乙方自身原因造成的返工或浪費的工程量不予承認,不予順延工期,不給予經濟補償。

第十七條竣工驗收

1、工程完工具備竣工驗收條件,乙方按國家及地方工程竣工驗收有關規定及本合同要求,對工程質量自檢合格並符合本合同要求的,向甲方提交工程竣工報告及完整竣工資料、其中包括符合工程檔案管理、竣工備案及交付使用所需的按規定應由乙方辦理的全部文件、資料,工程檔案經相關部門預驗收並取得建設工程檔案初檢合格證明,然後,甲方組織進行驗收。

2、乙方未按規定執行的,甲方有權拒絕驗收,因此而造成逾期竣工的,乙方應當承擔逾期竣工的責任。甲方如同意驗收,並不免除乙方提交相關報告、文件、資料的義務。

3、工程經竣工驗收合格符合本合同要求、乙方清理好場地可辦理場地移交的,甲方應當簽發竣工驗收合格證,乙方應當在甲方簽發之日起____日內移交全部工程,乙方按期移交全部工程的,甲方簽發竣工驗收合格證之日為竣工日,否則,自乙方實際移交全部工程之日為竣工日。

第十八條工程質量等級

1、工程質量等級:優良。

2、如本工程質量未達到約定質量標準,乙方應當負責返工以達到約定質量標準。如甲方同意接受該質量僅達到合格的工程,乙方應當按合同總價款的60%結算。

第十九條結算  雙方確認,除本合同約定的款項外,甲方無需再向乙方支付其他任何費用。  工程竣工驗收報告經甲方認可且全部工程移交甲方後28天內,乙方向甲方遞交竣工結算報告及完整的結算資料,雙方進行工程結算。  在已取得工程檔案初驗合格證明的條件下,甲方收到乙方遞交的竣工結算報告及結算資料後60天內進行核實,給予確認或者提出修改意見。但甲方未加蓋公章確認或未提出修改意見的,不視為甲方已認可乙方的結算報告,即使甲方已接受或使用已竣工工程。雙方確認不適用《通用條款》第3

6、2條的約定。

第二十條工程檔案

1、工程檔案應當做到與工程同步。

2、工程檔案由乙方負責按____市有關城建檔案報送要求進行編制,必須做到工程檔案與工程建設同步。乙方最終交付甲方的檔案的份數為四份,必須滿足____市城建檔案館的要求,按甲方要求時間提交。

3、工程檔案經相關部門預驗收並取得建設工程檔案初檢合格證明後,雙方進行竣工驗收、結算。

4、雙方確認取得城建檔案初檢合格證明,為雙方進行結算的前提條件之一,該條件不因甲方驗收工程或使用工程等而廢止或變更。

5、乙方未按期提交技術資料的,乙方應當按每日5000元向甲方承擔違約金。如因乙方逾期提交技術資料或所提交的技術資料不全,以至甲方無法按期辦理竣工驗收備案證或城建檔案手續的,或致使該項目購房者無法按期辦理產權登記手續的,甲方因此應當向本項目購房者承擔的違約金等經濟損失,均由乙方賠償甲方。同時,甲方有權拒絕結算,即使甲方予以結算,甲方也有權按乙方最終提交技術資料的逾期天數順延相關款項的支付,甲方不承擔自工程交付使用之日起至資料完整日止的工程款利息。

第二十一條違約責任

1、甲方責任甲、乙雙方於215;年215;月215;日簽訂了關於甲方開發的215;水城住宅項目高層標段的《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現雙方經協商一致,達成以下建設工程施工合同補充協議:  甲方逾期付款的,每逾期____日,應當按應付款金額的同期銀行貸款基準利率承擔利息。

2、乙方責任  除本合同已約定的違約責任外,乙方如有下述違約,並應當承擔下列違約責任:

(1)乙方違反各項制度的,相應制度已規定了違約責任的,乙方應當按相應制度規定承擔違約責任。

(2)乙方未及時履行任何一項義務的,每逾期____日,應當承擔貳萬元的違約金。逾期超過____日,甲方有權解除合同,乙方應無條件撤出現場,雙方於乙方退場後,按照本合同約定的綜合單價的50%和實際發生的工程量結算工程款。

(3)乙方未經甲方許可停工達____日以上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乙方並應當無條件於____日內退場,雙方於乙方退場後,按照本合同約定的綜合單價的50%和實際發生的工程量結算工程款。

(4)在施工過程中,對於工程質量達不到約定標準的部分,乙方應當根據甲方或監理方的指令或要求修理、拆除、返工、改建,直到符合約定標準。但如該乙方違反國家強制性規定,或乙方未按指令或要求整改逾期達____日仍未符合約定標準,或同一部位經兩次指令仍未符合約定標準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雙方於乙方退場後,按照本合同約定的綜合單價的50%和實際發生的工程量結算工程款。

(5)對乙方故意或疏忽導致的材料和施工工藝不符合技術規範引起的工程質量問題,無論工程是否已驗收合格、交付使用以及是否超過保修期,均自甲方或業主知道之日起兩年內享有對乙方的索賠追償權利。

(6)乙方不得串通甲方相關人員編造虛假簽證等文件,否則,甲方有權追究乙方刑事責任外,同時乙方應當按虛假文件產生的虛報款項的金額向甲方承擔違約金。

3、其他:

(1)因甲方原因合同解除,甲方只承擔因此造成的直接損失,不賠償預期可得利益。

(2)因乙方原因導致解除合同,乙方應無條件在甲方通知後____日內撤出施工現場,甲方為完成剩餘工作委託其他施工企業繼續施工而需比原合同價格多發生的工程費用等甲方因本合同解除而遭受的全部損失,皆由乙方賠償給甲方,甲方在支付其餘工程款時予以扣除。

(3)如因乙方原因工程延期或存在質量問題的,無論甲方是否解除本合同,除乙方按本合同約定向甲方承擔違約責任外,甲方因此而逾期交房、房屋質量問題需向購房者承擔的違約金、賠償金,甚至購房者退房的一切損失,均由乙方承擔,甲方在支付其餘工程款時予以扣除。為此,乙方應當確保工期和質量,並應當在發生質量問題時立即全力解決。

(4)工程質量問題在未解決前,甲方有權拒絕支付任何款項。

第二十二條保修  自工程竣工驗收合格符合合同要求並乙方交付工程之日起開始計算保修期,保修期內由乙方負責保修,並承擔費用。  雙方另行簽訂《建設工程質量保修制度》,作為本協議的附件。

第二十三條保險  由乙方負責施工現場的施工安全、施工人員安全,乙方需自行投保施工現場人員人身財產意外傷亡的保險、工程的一切保險及

第三者責任險,並承擔其費用。

第二十四條竣工日前使用  下列情況均不視為甲方提前使用,乙方仍應當對工程質量承擔責任,除非乙方能夠證明是甲方或實際使用人造成的質量問題:

(1)甲方在簽發竣工驗收合格證前臨時使用已完工程的;

(2)經甲方許可的裝飾裝修施工單位或廣告發布單位進行裝飾裝修施工;

(3)無論何方原因造成的延期,在《建設工程施工合同》或本補充協議確定的竣工日之後,如工程尚未達到國家規定及合同約定要求時,甲方為履行與他人的買賣合同或租賃合同,減少損失而將工程或其部分交付買方或承租方的。

第二十五條其他事項

1、《通用條款》中所稱的工程師,雙方確認是指甲方代表,而非監理工程師。

2、如涉及工程價款的確認,相關的確認需經甲方代表、甲方預算部門確認並加蓋甲方公章後為有效,其他人(除法定代表人)簽字或缺少前述任一確認、或非加蓋甲方公章(例如簽證章等),甲方均不予認可。  如涉及工程量的確認,必須經甲方代表、工程部經理、監理公司,共同會籤且加蓋甲方簽證專用章後方為有效,缺一不可。簽證估算造價超過人民幣萬元時,還需預算員及預算部經理會籤方為有效。

3、工程施工簽證單必須按甲方《簽證管理制度及流程》執行,否則無效。

4、甲方的現場管理制度及工作流程,作為本合同的附件,雙方共同遵守。

第二十六條效力  《建設工程施工合同》與本《補充協議》相牴觸的部分,以本《補充協議》為準。本《補充協議》未約定的內容,以《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為準。

第二十七條爭議的解決  雙方因《建設工程施工合同》、本補充協議發生爭議時,應當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任何一方可向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第二十八條本協議一式八份,雙方各執四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二十九條本《補充協議》自雙方簽字並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_________委託代理人: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___

關於建築工程施工合同 篇2

承包人(全稱)

分包人(全稱)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及其它有關法律、行政法規,遵循平等、自願、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承包人和分包人雙方就分包工程施工事項經協商達成一致,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分包工程概況及承包方式

1.1 工程分包名稱

1.2分包工程地點1.3分包工程承包範圍:

1. 3.1沙壩出口隧道範圍內正洞初支(包括隧道初支,鋼架立設、噴漿,大小避車洞、梯車洞支護,風水軟管的拆接,噴射平台的搭設和拆接,機械維修保養及管理等)。

1. 3.2設備工具材料(風水軟管、手套、雨衣、雨鞋、小型工具等,分包方所領用物資費用,結算時從工程款中扣回)。

1. 3.3為完成1. 3條所有工作內容進行施工準備、施工措施及直至竣工驗收的維護等。

1. 4分包工程承包方式:工程綜合單價包括為完成承包範圍內所有的工、管理費及潛在的

第二條 分包價款

2.1工程單價:

工程單價按支護方式分類

立格柵鋼架支護每延米綜合單價:大寫人民幣 元,小寫:¥ 元。

W鋼帶支護每延米綜合單價:大寫人民幣 元,小寫:¥ 元。

鋼筋網支護每延米綜合單價:大寫人民幣 元,小寫:

噴砼支護每延米綜合單價:大寫人民幣 元,小寫:¥ 元。

合同價格除包含了完成承包內容而發生的全部費用外,還包含了施工隊伍調遣、機械設備進退場、各種原因造成的停待工費用、承包人裝備險及職工的(人身)事故險、未單獨計列的生產生活用臨時設施等為了本工程的順利實施而可能發生的一切費用。

在合同履行過程中和工程驗收後,承包方分包方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調整本合同單價,即使國家和省、部所頒佈的法律、法規、規範、驗標發生修改或變更,合同單價也不作調整。

2.2工程計量及付款方式:

工程量按實際噴射延米計算。

第三條 承包人工作

3.1負責向分包人提供工作所需材料,工具,機械設備(機械設備包括噴漿機兩台,風水軟管各一根,電焊機一台),風水軟管只提供一根。

3.2為分包人提供生活房屋及設施(工作環境及空間)。

3.3負責為分包人工作提供施工技術交底及技術管理工作。

3.4可以要求分包人撤換由其工作不能勝任、玩忽職守、工作不負責任的人員。

3.5負責整個施工場地的管理工作,在施工過程中組織對分包人的工程質量、安全、施工進度、文明施工進行監督和檢查,確保分包人按照施工技術交底進行施工。

3.6有權對分包人在工作上違反的條例進行罰款。

3.7負責按本合同約定辦理結算、支付。

3.8有權根據業主對工期的要求及分包方合同履行情況,調整工程內容和工程數量,分包方不得因工程內容和工程數量調整而可能導致的任何損失要求甲方賠償。

3.9承包方有權合理調動分包方現有機械,人員,進行有償使用,分包方不得無理拒絕。

第四條 分包人工作

4.1分包人應認真按照標準、規範和設計圖紙要求以及承包人依據合同發出的指令施工,隨時接受承包人的檢查檢驗,為檢查檢驗提供便利條件。

4.2負責派駐有組織指揮能力、責任心強、身體健康的管理人員和組織優秀的施工人員進行施工,安全、優質、按期完成施工任務。

4.3負責教育勞務人員遵紀守法、文明施工、安全生產,嚴禁違章作業,作好勞動保護工作。確保安全施工,杜絕重傷及以上事故發生,對現場作業及施工方法的安全性承擔全部經濟責任,對職工的行為、違約負責。凡造成人員傷亡或設備損壞等事故,全部責任由分包人承擔。

4.4負責維修、保護承包人提供機械設備及工具,並承擔一切維修費用,在工程完工後如數退還承包人所提供機具設備,如遺失或損壞,照價賠償。

4.5負責配合(承包人)管理人員進行施工,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脱工作,必須無條件服從(承包人)管理人員的工作安排。

4.6負責整齊堆放承包人所提供材料,節約材料,造成材料浪費,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脱責任,照價賠償。

4.7嚴格按照施工技術交底,施工放樣進行施工,不得擅自更改,更改造成返工費用自行負責。

4.8不得隨意動用工地消防設施及應急設施(違者處以最低500元以上罰款)。

4.9對工作要隨叫隨到,分包人負責人必須在崗在位,遲到或不到按務工費用在工程款中扣除。

4.10未經承包方書面授權,不得以承包方名義從事任何活動。

4.11承擔因分包方原因導致業主對承包方的罰款以及承包方對分包方的罰款,罰款在分包方計量款中扣除。

4.12負責對承包方技術人員提供的工作數據和指令進行復核。有權拒絕執行承包方提供的錯誤數據和指令,否則,由分包方承擔由此引起的損失。

4.13分包方撤離現場時,應清除並運出裝備、剩餘材料、垃圾和各種臨時設施,做到現場和工程整潔,達到承包方認可的使用狀態。若承包方清理,則因此而發生的費用由分包方承擔,承包方將從應付分包方的款項中扣除。

4.14分包方機械設備、人員進出場時,分包方均應向承包方提交清單,並經雙方簽字確認。

4.15必須配合承包方統一安排,迎接項目部、業主、監理等相關部門的檢查工作,負責搞好洞內文明施工工作。

分包人未履行上述各項義務,造成承包人損失的,分包人賠償承包人有關損失並承

擔違約責任。

第五條 施工要求及注意事項

5.1鋼架

5.1.1鋼架立設必須嚴格按照施工放樣立設,中線走樣不得大於2公分,方向走樣不得大於10公分,標高走樣不得大於3公分,鋼架下腳不得置於虛碴和活動石塊上。

5.1.2鋼架連接板必須用螺帽螺母連接牢固,無法連接必須用短鋼筋焊接牢固,連接筋、錨杆必須焊接牢固(如發現不牢固,可以視為違反施工條例處以罰款)。

5.1.3錨杆在裝設過程中,錨固劑必須按承包人要求裝設,視圍巖情況可以適當增加或減少裝設量。

5.1.4在施工期間,應對支護的工作狀態進行定期和不定期的檢查,在不良地質地段,應由專人每班檢查,當發現支護變形或損壞時,應立即休整加固。

5.1.5鋼架及鋼筋網的安裝,作業人員之間應協調動作,在本排鋼架或鋼筋網未安裝完畢,並與相鄰的鋼架和錨杆連接穩妥之前,不得擅自取消臨時支撐。

5.2噴射砼

5.2.1噴射砼表面必須平順,無凹凸部位。

5.2.2噴射砼回彈料不能超出規定範圍,如有超出,視真實情況進行罰款處理。

5.2.3立設鋼架地段掌子面封頭必須封好,如發現一次罰款500元以上。

5.2.4在無鋼架地段噴射砼必須無圍巖露出,表觀質量過關。

5.2.5不得剩餘噴漿料,如有剩餘,對前期有損壞地段進行補噴。

5.2.6作業中如發生風水管塞堵時,必須依次停止風、水、料的輸送。

5.4其他

5.4.1各種材料機具設備在用完以後必須整齊堆放,如不按規定擺設,被車輛機械等損壞,照價賠償。

5.4.2不得隨意亂割防水板,防水布,模板等材料,如違反照價賠償。

5.4.3大小避車洞,梯車洞由於其他影響因素,未施作,如分包人中途退場,後期施工費用從工程款中扣除。

5.4.8以上工作不按標準施作,造成無法報檢,務工、返工費用自負,承包人可以視情況處以罰款。

5.4.9加工剩餘的材料或廢舊材料合理回收,充分利用。

5.4.10機具設備維修不得耽誤正常工作時間,耽誤正常工作時間按工地正常運轉時間費用從工程款中扣除。

5.4.11工程質量達不到約定標準的部分,承包人一經發現,要求分包人拆除和重新施工,分包人應按承包人的要求拆除和重新施工,直到符合約定標準。因分包人原因達不到約定標準,由分包人承擔拆除和重新施工的費用。

第六條 安全施工

6.1分包人應遵守工程建設安全生產有關管理規定,嚴格按照安全標準組織施工。

6.2 在施工場地涉及危險地區或需要安全防護措施施工時,分包人應提出安全防護措施。

6.3 發生安全事故,分包人應及時上報承包人,並依法處理。

6.4施工安全由雙方加強安全教育,強化安全管理,嚴格遵守施工安全規範、標準、規定,搞好防護措施,防止各類事故發生。

6.5進洞人員不得飲酒,穿拖鞋,必須佩戴安全帽(違反處以500元以上罰款)。

6.6在高空作業時,必須加強安全措施。

6.7生活照明用電,不得擅自拉線、裝插座。不得私自使用電爐及其他功率較大的電器。

6.8不得在工地上打架鬧事,違者罰款5000-10000元,並立即將打架鬧事者開除出工地。

6.9分包人應遵守工程建設安全生產有關管理規定,嚴格按安全標準組織施工,並隨時接受行業安全檢查人員依法實施的監督檢查,採取必要的安全防護措施,消除事故隱患。由於分包人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責任和因此發生的費用,由分包人承擔。

6.10 在使用氧氣、乙炔時,要按規定擺放,操作。

6.11分包人蔘加施工的人員在上場前應提供縣級以上人民醫院出具的體檢證明,身體不健康者不得參加施工.在施工過程中分包方人員由於各種疾病、傷亡均由分包人負責處理並承擔相關費用。

6.12分包人承包人對事故責任有爭議時,應按政府在關部門的認定處理。

第七條 其他

7.1合同訂立時間:

7.2合同訂立地點

7.3就分包工程範圍內的有關工作,承包人隨時可以向分包人發出指令,分包人應執行承包人根據分包合同所發出的所有指令。分包人拒不執行指令,承包人可委託他人完成該指令事項,所有由此造成的或伴隨產生的費用,由承包人從應付給分包人的相應款項中扣除。

7.4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之日生效,工程竣工驗交,確認無遺留問題結清所有工程款項後,其餘的條款即告終止,合同的權利義務終止後,分包人應當遵循誠實信用原則,履行通知、協助、保密等義務。

7.5爭議解決

分包人承包人在履行合同時發生爭議,可以和解或者要求有關主管部門調解。當事人不願和解、調解或者和解、調解不成的,雙方可以在專用條款內約定以下一種方式解決爭議:

第一種解決方式:雙方達成仲裁協議,向協議中約定的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第二種解決方式: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

7.6在合同實施過程中,不論因何種因素影響,承包方均不接受分包方提出的任何調價索賠申請。因不可抗力因素引起損失的,互不承擔賠償責任。但分包方應在事件發生後12小時內書面告知承包方,必須在事件發生之日起5天內上報有關資料。

7.7無論何種原因造成分包方人員、機械設備停窩工,所發生的損失均由分包方自行承擔。

7.8合同解除

7.8.1 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7.8.2因不可抵抗力致使合同無法履行,可以解除合同;

7.8.3分包方將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轉包給他人;或將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肢解以分包的名義轉包給他人;或假勞務之名,行分包之實,承包方有權解除合同;

7.8.4本合同其他條款約定的合同解除條款。

7.8.5一方要求解除合同應以書面形式告知對方。合同解除後有過錯的一方應當賠償因合同解除給對方造成的損失。

7.9雙方根據有關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結合工程實際,經協商一致後,可對本通用條款內容具體化、補充或修改,在專用條款內約定。

7.10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另訂補充協議。

7.11除不可抗力以外,甲乙雙方任何一方違約,均賠償對方的經濟損失。

7.12本合同一式兩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由承包人分包人各保存一份,雙方簽字生效。

承包人簽字:電話:簽訂日期 : 年 月 日

分包人簽字: 電話: 簽訂日期 : 年 月 日

關於建築工程施工合同 篇3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經甲乙商定達成以下協議:

第一條工程概況

1.1工程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

1.2工程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

1.3發包方式:甲方提供施工材料,乙方包工。

1.4承包金額:每平米__________元,實際完成正投影面積,包括垂直運料、垃圾清運等。

1.5工期:按項目部制定工程進度計劃執行。

1.6工程質量標準:優良。

第二條甲方負責事項

2.1協調各施工專業施工。

2.2按時,保質,保量提供施工材料。

2.3開工前3天,向乙方提供確認的施工圖紙或做法説明1份,並向乙方進行現場技術交底,提供施工所需的用水,用電。

項目質檢員對工程質量,安全,進度進行監督檢查。第三條乙方負責事項

3.1指派代表乙方履行合同,按合同約定及甲方要求組織施工,保質,保量,按期完成施工任務。辦理應由乙方負責相關事宜。

3.2嚴格執行施工規範,安全操作規程,防火安全規定,環境保護規定,嚴格按照圖紙説明進行施工,參加竣工驗收。

第四條工程款支付方式

本合同生效後,乙方上報工作量的時間為每月月底,按實際完成工作量的_____%支付,支付額度以河北省預算定額人工工日比率執行,支付時間為次月_____日-_____日,工程完工付到實際完成工作量的_____%,_____%尾款竣工結算後一次付清。

第五條關於安全文明施工的規定

5.1乙方應按圖紙施工,並嚴格遵守《建築安裝工人安全操作規定》及其他相關法規和規範的規定,違反操作規程導致發生安全事故,乙方應自己承擔責任和由此引發的一切經濟損失,甲方協調處理。

5.2甲方項目人員對施工現場的安全進行監督檢查,乙方必須接受並配合檢查。

5.3乙方要指定一名安全管理人員,負責施工現場的一切安全工作,並對施工人員進行安全文明施工教育。

5.4乙方人員未經甲方同意不準到非施工區域活動。

5.5甲乙雙方應把防火工作作為安全管理的重中之重切實抓好。乙方動用明火,安裝電器及使用易燃,易爆物品,必須事前告知甲方管理人員,動火時做到一人動火一人監護。

5.6施工現場必須隨時清理,因施工而產生的垃圾由乙方清運至甲方指定位置,每日收工之前乙方會同甲方管理人員檢查認可後,方可離開現場。

5.7乙方在施工期間嚴禁拋,冒,滴,灑。在清理垃圾時不能有揚塵。如有違反,由乙方承擔經濟處罰及一切後果。

5.8乙方在施工期間應儘可能降低噪音對周邊的影響。如有違規,由乙方承擔經濟處罰及一切後果。

第六條違約責任

因一方違約給另一方造成經濟損失,由違約方承擔。合同無法繼續旅行時,合同終止並追究責任。

第七條爭議或糾紛處理

7.1本合同履行期間,雙方發生爭議時,在不影響工程進度的前提下,雙方可協商解決,或有請有關部門進行調節。

7.2當事人不願通過協商,協調解決或協商,調解不成時,可提請仲裁機構仲裁,也可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八條附則

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_______________委託代理人:_______________

單位地址:_______________單位地址: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關於建築工程施工合同 篇4

第一部分 合同條件

一、詞語含義及合同文件

第一條詞語含義。在本合同中,下列詞語除協議條款另有約定外,應具有本條所賦予的含義:

1.合同:是指為實施工程,發包方和承包方之間達成的明確相互權利和義務關係的協議。包括合同條件、協議條款以及雙方協商同意的與合同有關的全部文件。

2.協議條款:是指結合具體工程,除合同條件外,經發包方和承包方協商達成一致意見的條款。

3.發包方(簡稱甲方):協議條款約定的具有工程發包主體資格和支付工程價款能力的當事人。

甲方的具體身份、發包範圍、權限、性質均需在協議條款內約定。

4.承包方(簡稱乙方):協議條款約定的具有工程承包主體資格並被甲方接受的當事人。

5.甲方駐工地代表(簡稱乙方代表):甲方在協議條款內指定的履行合同的負責人。

6.乙方駐工地代表(簡稱乙方代表):乙方在協議條款內指定的履行合同的負責人。

7.社會監理:甲方委託具備法定資格的工程建設監理單位對工程進行的監理。

8.總監理工程師:工程建設監理單位委派的監理總負責人。

9.設計單位:甲方委託的具備與工程相應資質等級的設計單位。

本合同工程的裝飾或二次以上的裝飾,甲方委託乙方部分或全部設計,且乙方具備相應設計資質,甲、乙雙方另行簽訂設計合同。

10.工程:是指為使建築物、構築物內、外空間達到一定的環境質量要求,使用裝飾裝修材料,對建築物、構築物外表和內部進行修飾處理的工程。包括對舊有建築物及其設施表面的裝飾處理。

11.工程造價管理部門:各級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或其授權的建設工程造價管理部門。

12.工程質量監督部門:各級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或其授權的建設工程質量監督機構。

13.合同價款:甲、乙雙方在協議條款內約定的、用以支付乙方按照合同要求完成全部工程內容的價款總額。招標工程的合同價款為中標價格。

14.追加合同價款:在施工中發生的、經甲方確認後按計算合同價款的方法增加的合同價款。

15.費用:甲方在合同價款之外需要直接支付的開支或乙方應承擔的開支。

16.工期:協議條款約定的、按總日曆天數(包括一切法定節假日在內)計算的工期天數。

17.開工日期:協議條款約定的絕對或相對的工程開工日期。

18.竣工日期:協議條款約定的絕對或相對的工程竣工日期。

19.圖紙:由甲方提供或乙方提供甲方代表批准,乙方用以施工的所有圖紙(包括配套説明和有關資料)。

20.分段或分部工程:協議條款約定構成全部工程的任何分段或分部工程。

21.施工場地:由甲方提供,並在協議條款內約定,供乙方施工、操作、運輸、堆放材料的場地及乙方施工涉及的周圍場地(包括一切通道)。

22.施工設備和設施:按協議條款約定,由甲方提供給乙方施工和管理使用的設備或設施。

23.工程量清單:發包方在招標文件中提供的、按法定的工程量計算方法(規則)計算的全部工程的分部分項工程量明細清單。

24.書面形式:根據合同發生的手寫、打印、複寫、印刷的各種通知、證明、證書、簽證、協議、備忘錄、函件及經過確認的會議紀要、電報、電傳等。

25.不可抗力:指因戰爭、動亂、空中飛行物墜落或其他非甲乙方責任造成的爆炸、火災,以及協議條款約定的自然災害等。

第二條合同文件及解釋順序。合同文件應能互相解釋,互為説明。除合同另有約定外,其組成和解釋順序如下:

1.協議條款;

2.合同條件;

3.洽商、變更等明確雙方權利、義務的紀要、協議;

4.建設工程施工合同;

5.監理合同;

6.招標發包工程的招標文件、投標書和中標通知書;

7.工程量清單或確定工程造價的工程預算書和圖紙;

8.標準、規範和其他有關的技術經濟資料、要求;

當合同文件出現含糊不清或不一致時,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按協議條款第35條約定的辦法解決。

第三--條合同文件使用的語言文字、標準和適用法律。合同文件使用漢語或協議條款約施工中使用協議條款約定的國家標準、規範。沒有國家標準、規範時,有行業標準、規範的,使用行業標準、規範;沒有國家和行業標準、規範的,使用地方的標準、規範。甲方應按協議條款約定的時間向乙方提供一式兩份約定的標準、規範。

國內沒有相應標準、規範時,乙方應按協議條款約定的時間和要求提出施工工藝,經甲方代表和設計單位批准後執行。甲方要求使用國外標準、規範的,應負責提供中文譯本。本條所發生購買、翻譯和制定標準、規範的費用,均由甲方承擔。

適用於合同文件的法律是國家的法律、法規(含地方法規),及協議條款約定的規章。

第四條圖紙。甲方在開工日期7天之前按協議條款約定的日期和份數,向乙方提供完整的施工圖紙。乙方需要超過協議條款雙方約定的圖紙份數,甲方應代為複製,

複製費用由乙方承擔。

使用國外或境外圖紙,不能滿足需要時,雙方在協議條款內約定複製、重新繪製、翻譯、購買標準圖紙等的責任和費用承擔。

二、雙方一般責任

第五條甲方代表。甲方代表按照以下要求,行使合同約定的權利,履行合同約定的義務:

1.甲方代表可委派有關具體管理人員,行使自己部分權利和職責,並可在任何時候撤回這種委派。委派和撤回均應提前7天通知乙方。

2.甲方代表的指令、通知由其本人簽字後,以書面形式交給乙方代表在回執上籤署姓名和收到時間後生效。確有必要時,甲方代表可以發出口頭指令,並在48小時內給予書面確認,乙方對甲方代表的指令應予執行。甲方代表不能及時給予書面確認,乙方應予甲方代表發出口頭指令後7天內提出書面確認要求,甲方代表在乙方提出確認要求24小時後不予答覆,視為乙方要求已被確認。乙方應於甲方代表指令不合理,應在收到指令後24小時內提出書面申告,甲方代表在收到申告後24小時內作出修改指令或繼續執行原指令的決定,並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緊急情況下,甲方代表要求乙方立即執行的指令或乙方雖有異議,但甲方代表決定仍繼續執行的指令,乙方應予執行。因指令錯誤而發生的追加合同價款和對乙方造成的損失由甲方承擔,延誤工期相應順延。

3.甲方代表應按合同約定,及時向乙方提供所需指令、批准、圖紙並履行其他約定的義務。否則乙方在約定時間後24小時內將具體要求;需要的理由和遲誤的後果通知甲方代表,甲方代表收到通知後48小時內不予答覆,應承擔由此造成的追加合同價款,並賠償乙方的有關損失,延誤的工期相應順延。

甲方代表易人,甲方應於易人前7天通知乙方,後任繼續履行合同文件約定的前任的權利的義務。

第六條委託監理。本工程甲方委託監理,應與監理單位簽訂監理合同。並在本合同協議條款內明確監理單位、總監理工程師及其應履行的職責。

本合同中總監理工程師和甲方代表的職責不能相互交叉。

非經甲方同意,總監理工程師及其代表無權解除本合同中乙方的任何義務。

合同履行中,發生影響甲、乙雙方權利和義務的事件時,總監理工程師應作出公正的處理。

為保證施工正常進行,甲乙雙方應尊重總監理工程師的決定。對總監理工程師的決定有異議時,按協議條款的約定處理。

總監理工程師易人,甲方接到監理單位通知後應同時通知乙方,後任繼續履行賦予前任的權利的義務。

第七條乙方駐工地代表。乙方任命駐工地負責人,按以下要求行使合同約定的權利,履行合同約定的義務:

1.乙方的要求、請求和通知,以書面形式由乙方代表簽字後送甲方代表,甲方代表在回執上籤署姓名及收到時間後生效。

2.乙方代表按甲方代表批准的施工組織設計(或施工方案)和依據合同發出的指令、要求組織施工。在情況緊急且無法與甲方代表聯繫的情況下,可採取保護人員生命和工程、財產安全的緊急措施,並在採取措施後24小時內向甲方代表送交報告。責任在甲方,由甲方承擔由此發生的追加合同價款,相應順延工期;責任在乙方,由乙方承擔費用。

乙方代表易人,乙方應於易人前7天通知甲方,後任繼續履行閤中同文件約定的前任的權利和義務。

第八條甲方工作。甲方按協議條款約定的內容和時間,一次或分階段完成以下工作:

1.提供施工所需的場地,並清除施工場地內一切影響乙方施工的障礙;或承擔乙方在不騰空的場在地內施工採取的相應措施所發生的費用,一併計入合同價款內;

2.向乙方提供施工所需水、電、熱力、電訊等管道線路,從施工場地外部接至協議條款約定的地點,並保證乙方施工期間的需要;

3.負責本工程涉及的市政配套部門及當地各有關部門的聯繫和協調工作;

4.協調施工場地內各交叉作業施工單位之間的關係,保證乙方按合同的約定順利施工;

5.辦理施工所需的有關批件、證件和臨時用地等的申請報批手續;

6.組織有關單位進行圖紙會審,向乙方進行設計交底;

7.向乙方有償提供協議條款約定的施工設備和設施。

甲方不按協議約定的內容和時間完成以上工作,造成工期延誤,承擔由此造成的追加合同價款,並賠償乙方有關損失,工期相應順延。

第九條乙方工作。乙方按協議條款約定的時間和要求做好以下工作:

1.在其設計資格證書允許的範圍內,按協議條款的約定完成施工圖設計或與工程配套的設計,經甲方代表批准後使用;

2.向甲方代表提供年、季、月度工程進度計劃及相應統計報表和工程事故報告;

3.在騰空後單獨由乙方施工的施工場地內,按工程和安全需要提供和維修非夜間施工使用的照明、看守、圍欄和警衞。乙方未履行上述義務造成工程、財產和人身傷害,由乙方承擔責任及所發生的費用。

在新建工程或不騰空的建築物內施工時,上述設施 和人員由建築工程承包人或建築物使用單位負責,乙方不承擔任何責任和費用。

4.遵守地方政府和有關部門對施工場地交通和施工噪音等管理規定,經甲方代表同意,需辦理有關手續的,由甲方承擔由此發生的費用。因乙方責任的罰款除外;

5.遵守政府和有關部門對施工現場的一切規定和要求,承擔因自身原因違反有關規定造成的損失和罰款;

6.按協議條款的約定保護好建築物結構和相應管線、設備;

7.已竣工工程未交付甲方驗收之前,負責成品保護,保護期間發生損壞,乙方自費予以修復。第三方原因造成損壞,通過甲方協調,由責任方負責修復;或乙方修復,由甲方承擔追加合同價款。要求乙方採取特殊措施保護的分段或分部工程,其費用由甲方承擔,並在協議條款內約定。甲方在竣工驗收前使用,發生損壞的修理費用,由甲方承擔。由於乙方不履行上述義務,造成工期延誤和經濟損失,責任由乙方承擔。

三、施工組織設計和工期

第十條施工組織設計及進度計劃。乙方應在協議條款約定的日期,將施工組織設計(或施工方案)和進度計劃提交甲方代表。甲方代表應按協議條款約定的時間予以批准或提出修改意見,逾期不批覆,可視為該施工組織設計(或施工方案)和進度計劃已經批准,乙方必須按批准的進度計劃組織施工,接受甲方代表對進度的檢查、監督。工程實際進展與進度計劃不符時,乙方應按甲方代表的要求提出措施,甲方代表批准後執行。

第十一條延期開工。乙方按協議條款約定的開工日期開始施工。乙方不能按時開工,應在協議條款約定的開工日期7天前,向甲方代表提出延期開工的理由和要求。甲方代表在7天內答覆乙方,甲方代表7天內不予答覆,視為已同意乙方要求,工期相應順延,甲方代表不同意延期要求或乙方未在規定時間內提出延期開工要求,竣工工期不予順延。

甲方徵得乙方同意並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後,可要求推遲開工日期,承擔乙方因此造成的追加合同價款,相應順延工期。

第十二條暫停施工。甲方代表在確有必要時,可要求乙方暫停施工,並在提出復工要求,甲方代表應在48小時內提出處理意見。乙方應按甲方要求停止施工,並妥善保護已完工工程。乙方實施甲方代表處理意見後,可提出復工要求,甲方代表應在

48小時內給予答覆。甲方代表未能在規定時間內提出處理意見,或收到乙方復工要求後48小時內未予答覆,乙方可自行復工。停工責任在甲方,由甲方承擔追加合同價款,相應順延工期;停工責任在乙方,由乙方承擔發生的費用。因甲方代表不及時作出答覆,施工無法進行,乙方可認為甲方已部分或全部取消合同,由甲方承擔違約責任。

第十三條工期延誤。由於以下原因造成工期延誤,經甲方代表確認,工期相應順延。

1.甲方不能按協議條款的約定提供開工條件;

2.工程量變化和設計變更;

3.一週內,非乙方原因停水、停電、停氣造成停工累計超過8小時;

4.工程款未按時支付;

5.不可抗力;

6.其他非乙方原因的停工;

乙方在以上情況發生後7天內,就延誤的內容和因此發生的追加合同價款向甲方代表提出報告,甲方代表在收到報告後7天內予以確認、答覆、逾期不予答覆,乙方可視為延期及要求已被確認。

非上述原因,工程不能按合同工期竣工,乙方按協議條款約定承擔違約責任。

第十四條工期提前。施工中如需提前竣工,雙方協商一致後應簽訂提前竣工協議。乙方按協議修訂進度 計劃,報甲方批准。甲方應7天內給予批准,併為趕工提供方便條件。提前竣工協議包括以下主要內容:

1.提前的時間;

2.乙方採取的趕工措施;

3.甲方為趕工提供的條件;

4.趕工措施的追加合同價款和承擔;

5.提前竣工受益(如果有)的分享。

四、質量與檢驗

第十五條工程樣板。按照協議條款規定,乙方製作的樣板間,經甲方代表檢驗合格後,由甲乙雙方封存。樣板間作為甲方竣工驗收的實物標準。製作樣板間的全部費用,由甲方承擔。

第十六條檢查和返工。乙方應認真按照標準、規範、設計和樣板間標準的要求以及甲方代表依據合同發出的指令施工,隨時接受甲方代表及其委派人員檢查檢驗,為檢查檢驗提供便利條件,並按甲方代表及其委派人員的要求返工、修改,承擔因自身原因導致返工、修改的費用。因甲方不正確糾正或其他原因引起的追加合同價款,由甲方承擔。

以上檢查檢驗合格後,又發現由乙方原因引起的質量問題,仍由乙方承擔責任和發生的費用,賠償甲方的有關損失,工期相應順延。

檢查檢驗合格後再進行檢查檢驗應不影響施工的正常進行,如影響施工的正常進行,檢查檢驗不合格,影響施工的費用由乙方承擔。除此之外影響正常施工的追加合同價款由甲方承擔,相應順延工期。

第十七條工程質量等級。工程質量應達到國家或專業的質量檢驗評定標準的合格條件。甲方要求部分或全部工程質量達到優良標準,應支付由此增加的追加合同價款,對工期有影響的應給予相應的順延。

達不到約定條件的部分,甲方代表一經發現,可要求乙方返工,乙方應按甲方代表要求返工,直到符合約定條件。因乙方原因達不到約定條件,由乙方承擔返工費用,工期不予順延。返工後仍不能達到約定條件,乙方承擔違約責任。因甲方原因達不到約定條件,由甲方承擔返工的追加合同價款,工期相應順延。

雙方對工程質量有爭議,請協議條款約定的質量監督部門調解,調解費用及因此造成的損失,同責任一方承擔。

第十八條隱蔽工程和中間驗收。工程具備隱蔽條件或達到協議條款約定的中間驗收部位,乙方自檢合格後,在隱蔽和中間驗收48小時前通知甲方代表參加。通知包括乙方自檢記錄、隱蔽和中間驗收的內容、驗收時間和地點。乙方準備驗收記錄。驗收合格,甲方代表在驗收記錄在簽字後,方可進行隱蔽和繼續施工。驗收不合格,乙方在限定時間內修改後重新驗收。工程符合規範要求,驗收24小時後,甲方代表不在驗收記錄簽字,可視為甲方代表已經批准,乙方可進行隱蔽或繼續施工。

甲方代表不能按時參加驗收,須在開始驗收24小時之前向乙方提出延期要求,延期不能超過兩天,甲方代表未能按以上時間提出延期要求、不參加驗收,乙方可自行組織驗收,甲方應承認驗收記錄。

第十九條重新檢驗。無論甲方代表是否參加驗收,當其提出對已經驗收的隱蔽工程重新檢驗的要求時,乙方應按要求進行剝露,並在檢驗後重新隱蔽或修復後隱蔽。檢驗合格,甲方承擔由此發生的追加合同價款,賠償乙方損失並相應順延工期。檢驗不合格,乙方承擔發生的費用,工期也予順延。

五、合同價款及支付方式

第二十條合同價款與調整。合同價款及支付方式在協議條款內約定後,任何一方不得擅自改變。發生下列情況之一的可作調整:

1.甲方代表確認的工程量增減;

2.甲方代表確認的設計變更或工程洽商;

3.工程造價管理部門公佈的價格調整;

4.一週內非乙方原因造成停水、停電、停氣累計超過8小時;

5.協議條款約定的其他增減或調整。

雙方在協議條款內約定調整合同價款的方法及範圍。乙方在需要調整合同價款時,在協議條款約定的天數內,將調整的原因、金額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代表,甲方代表批准後通知經辦銀行和乙方。甲方代表收到乙方通知後7天內不作答覆,視為已經批准。

對固定價格合同,雙方應在條款內約定甲方給予乙方的風險金額或按合同價款一定比例約定風險係數,同時雙方約定乙方在固定價格內承擔的風險範圍。

第二十一條工程款預付。甲方按協議條款約定的時間和數額,向乙方預付工程款,開工後按協議條款約定的時間和比例逐次扣回。甲方不按協議條款約定預付工程款,乙方在約定預付時間7天后向甲方發出要求預付工程款的通知,甲方在收到通知後仍不能按要求預付工程款,乙方可在發出通知7天后停止施工,甲方從應付之日起向乙方支付款的利息並承擔違約責任。

第二十二條工程量的核實確認。乙方按協議條款約定的時間,向甲方代表提交已完工程量的報告。甲方代表接到報告後7天內按設計圖紙核實已完工程數量(以下簡稱計量),並提前24小時通知乙方。乙方為計量提供便利條件並派人蔘加。

乙方無正當理由不參加計量,甲方代表自行進行,計量結果視為有效,作為工程價款支付的依據。甲方代表收到報告後7天內未進行計量,從第8天起,乙方報告中開列的工程量視為已被確認,作為工程款支付的依據。甲方代表不按約定時間通知乙方,使乙方不能參加計量,計量結果無效。

甲方代表對乙方超出設計圖紙要求增加的工程量和自身原因造成的返工的工程量,不予計量。

第二十三條工程款支付。甲方按協議條款約定的時間和方式,根據甲方代表確認的工程量,以構成合同價款相應項目的單價和取費標準計算出工程價款,經甲方代表簽字後支付。甲方在計量結果簽字後超過7天不予支付,乙方可向甲方發出要求付款通知,甲方在收到乙方通知後仍不能按要求支付,乙方可在發出通知7天后停止施工,甲方承擔違約責任。

經乙方同意並簽訂協議,甲方可延期付款。協議需明確約定付款日期,並由甲方支付給乙方從計量結果簽字後第8天起計算的應付工程價款利息。

六、材料供應

第二十四條材料樣品可樣本。不論甲乙任何一方供應都應事先提供材料樣品或樣本,經雙方驗收後封存,作為材料供應和竣工驗收的實物標準。甲方或設計單位指定的材料品種,由指定者提供指定式樣、色調和規格的樣品或樣本。

第二十五條甲方提供材料。甲方按照協議條款約定的材料種類、規格、數量、單價、質量等級和提供時間、地點的清單,向乙方提供材料及其產品合格證明。甲方代表在所提供材料驗收24小時前將通知送達乙方,乙方派人與甲方一起驗收。無論乙方是否派人蔘加驗收,驗收後由乙方妥善保管,甲方支付相應的保管費用。發生損壞或丟失,由乙方負責賠償。甲方不按規定通知乙方驗收,乙方不負責材料設備的保管,損壞或丟失由甲方負責。

甲方供應的材料與清單或樣品不符,按下列情況分別處理:

1.材料單價與清單不符,由甲方承擔所有差價;

2.材料的種類、規格、型號、質量等級與清單或樣品不符,乙方可拒絕接收保管,由甲方運出施工現場並重新採購;

3.到貨地點與清單不符,甲方負責倒運至約定地點;

4.供應數量少於清單約定數量時,甲方將數量補齊。多於清單數量時,甲方負責將多餘部分運出施工現場;

5.供應時間早於清單約定時間,甲方承擔因此發生的保管費用。

因以上原因或遲於清單約定時間供應而導致的追加合同價款,由甲方承擔。發生延誤,工期相應順延,並由甲方賠償乙方由此造成的損失。

乙方檢驗通過之後仍發現有與清單和樣品的規格、質量等級不符的情況,甲方還應承擔重新採購及返工的追加合同價款,並相應順延工期。

第二十六條乙方供應材料。乙方根據協議條款約定,按照設計、規範和樣品的要求採購工程需要的材料,並提產品合格證明。在材料設備到貨24小時前通知甲方代表驗收。對與設計、規範和樣品要求不符的產品,甲方代表應禁止使用,由乙方按甲方代表要求的時間運出現場,重新採購符合要求的產品,承擔由此發生的費用,工期不予順延。甲方未能按時到場驗收,以後發現材料不符合規範、設計和樣品要求,乙方仍應拆除、修復及重新採購,並承擔發生的費用。由此延誤的工期相應順延。

第二十七條材料試驗。對於必須經過試驗才能使用的材料,不論甲乙雙方任何一方供應,按協議條款的約定,由乙方進行防火阻燃、毒性反應等測試。不具備測試條件的,可委託專業機構進行測試,費用由甲方承擔。測試結果不合格的材料,凡未採購的應停止採購,凡已採購運至現場的,應立即由採購方運出現場,由此造成的全部材料採購費用,由採購方承擔。甲方或設計單位指定的材料不合格,由甲方承擔全部材料採購費用。

七、設計變更

第二十八條甲方變更設計。甲方變更設計,應在該項工程施工前7天通知乙方。乙方已經施工的工程,甲方變更設計應及時通知乙方,乙方在接到通知後立即停止施工。

由於設計變更造成乙方材料積壓,應由甲方負責處理,並承擔全部處理費用。

由於設計變更,造成乙方返工需要的全部追加合同價款和相應損失均由甲方承擔,相應順延工期。

第二十九條乙方變更設計。乙方提出合理化建議涉及到變更設計和對原定材料的換用,必須經甲方代表及有關部門批准。合理化建議節約金額,甲乙雙方協商分享。

第三十條設計變更對工程影響。所有設計變更,雙方均應辦理變更洽商簽證。發生設計變更後,乙方按甲方代表的要求,進行下列對工程影響的變更:

1.增減合同中約定的工程數量;

2.更改有關工程的性質、質量、規格;

3.更改有關部分的標高、基線、位置和尺寸;

4.增加工程需要的附加工作;

5.改變有關工程施工時間和順序。

第三十一條確定變更合同價款及工期。

發生設計變更後,在雙方協商時間內,乙方按下列方法提出變更價格,送甲方代表批准後調整合同價款:

1.合同中已有適用於變更工程的價格,按合同已有的價格變更合同價款;

2.合同中只有類似於變更情況的價格,可以此作為基礎確定變更價格,變更合同價款;

3.合同中沒有適用和類似的價格,由乙方提出適當的變更價格,送甲方代表批准後執行。

設計變更影響到工期,由乙方提出變更工期,送甲方代表批准後調整竣工日期。

甲方代表不同意乙方提出的變更價格及工期,在乙方提出後7天內通知乙方提請工程造價管理部門或有關工期管理部門裁定,對裁定有異議,按第35條約定的方法解決。

八、竣工與結算

第三十二條竣工驗收。工程具備竣工驗收條件,乙方按國家工程竣工驗收有關規定,向甲方代表提供完整竣工資料和竣工驗收報告。按協議條款約定的日期和份數向甲方提交竣工圖。甲方代表收到竣工驗收報告後,在協議條款約定的時間內組織有關部門驗收,並在驗收後7天內給予批准或提出修改意見。乙方按要求修改,並承擔由自身原因造成修改的費用。

甲方代表在收到乙方送交的竣工驗收報告7天內無正當理由不組織驗收,或驗收後7天內不予批准且不能提出修改意見,視為竣工驗收報告已被批准,即可辦理結算手續。

竣工日期為乙方送交竣工驗收報告的日期,需修改後才能達到竣工要求的,應為乙方修改後提請甲方驗收的日期。

甲方不能按協議條款約定日期組織驗收,應從約定期限最後一天的次日起承擔保管費用。因特殊原因,部分工程或部位須甩項竣工時,雙方訂立甩項竣工協議,明確各方責任。

第三十三條竣工結算。竣工報告批准後,乙方應按國家有關規定或協議條款約定的時間、方式向甲方代表提出結算報告,辦理竣工結算。甲方代表收到結算報告後應在7天內給予批准或提出修改意見,在協議條款約定時間內將撥款通知送經辦銀行支付工程款,並將副本送乙方。乙方收到工程款14天內將竣工工程交付甲方。

甲方無正當理由收到竣工報告後14天內不辦理結算,從第15天起按施工企業向銀行同期貨款的最高利率支付工程款的利息,並承擔違約責任。

第三十四條保修。 乙方按國家有關規定和協議條款約定的保修項目、內容、範圍、期限及保脩金額和支付辦法,進行保修並支付保脩金。

保修期從甲方代表在最終驗收記錄上簽字之日算起。分單項驗收的工程,按單項工程分別計算保修期。

保修期內,乙方應在接到修理通知之後7天內派人修理,否則,甲方可委託其他單位或人員修理。因乙方原因造成返修的費用,甲方在保脩金內扣除,不足部分,由乙方交付。因乙方外原因造成返修的費用,由甲方承擔。

採取按合同價款約定比率,在甲方應付乙方工程款內預留保脩金辦法的,甲方應在保修期滿後14天內結算,將剩餘保脩金和按協議條款約定利率計算的利息一起退還乙方。

九、爭議、違約和索賠

第三十五條爭議。凡因本合同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爭議,由當事人雙方協商解決,當事人不願協商或協商不成的,雙方提交華南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仲裁,仲裁地點在深圳或雙方商定的其他城市,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雙方均有約束力。

發行爭議後,除出現以下情況的,雙方都應繼續履行合同,保持施工連續,保護好已完工程:

1.合同確已無法履行;

2.雙方協議停止施工;

3.調解要求停止施工,且為雙方接受;

4.仲裁委員會要求停止施工;

5.法院要求停止施工。

第三十六條 違約。

甲方代表不能及時給出必要指令、確認、批准,不按合同約定支付款項或履行自己的其他義務及發生其他使合同無法履行的行為,應承擔違約責任(包括支付因違約導致乙方增加的費用和從支付之日計算的應支付款項的利息等),相應順延工期,按協議條款約定支付違約金,賠償因其違約給乙方造成的窩工等損失。

乙方不能按合同工期竣工,施工質量達不到設計和規範的要求,或發生其他使合同無法履行的行為,乙方應承擔違約責任,按協議條款約定向甲方支付違約金,賠償因其違約給甲方造成的損失。

除非雙方協議將合同終止或因一方違約使合同無法履行,違約方承擔上述違約責任後仍應繼續履行合同。

因一方違約使合同不能履行,另一方欲中止或解除全部合同,應以書面形式通知違約方,違約方必須在收到通知之日起7天內作出答覆,超過7天不予答覆視為同意中止或解除合同,由違約方承擔違約責任。

第三十七條索賠。甲方未能按協議條款約定提供條件、支付各種費用、順延工期、賠償損失,乙方可按以下規定甲方索賠:

1.有正當索賠理由,且有索賠事件發生時的有關證據;

2.索賠事件發生後14天內,向甲方代表發出要求索賠的意向;

3.在發出索賠意向後14天內,向甲方代表提交全部和詳細的索賠資料和金額;

4.甲方在接到索賠資料後7天內給予批准,或要求乙方進一步補充索賠理由和證據,甲方在7天內未作答覆,視為該索賠已經批准;

5.雙方協議實行一攬子索賠,索賠意向不得遲於工程竣工日期前14天提出。

十、其他

第三十八條安全施工。乙方要按有關規定,採取嚴格的安全防護和防火措施,並承擔由於自身原因造成的財產損失和傷亡事故的責任和因此發生的費用。非乙方責任造成的財產損失和傷亡事故,由責任方承擔責任和有關費用。發生重大傷亡事故,乙方應按規定立即上報有關部門並通知甲方代表。同時按政府有關部門的要求處理。甲方要為搶救提供必要條件。發生的費用由事故責任方承擔。

乙方在動力設備、高電壓線路、地下管道、密封防震車間、易燃易爆地段以及臨時交通要道附近施工前,應向甲方代表提出安全保護措施,經甲方代表批准後實施。由甲方承擔防護措施費用。

在不騰空和繼續使用的建築物內施工時,乙方應制定周密的安全保護和防火措施,確保建築物內的財產和人員的安全,並報甲方代表批准。安全保護措施費用,由甲方承擔。

在有毒有害環境中施工,甲方應按有關規定提供相應的防護措施,並承擔有關費用,

第三十九條專利技術和特殊工藝的使用。甲方要求採用專利技術和特殊工藝,須負責辦理相應的申報,審批手續,承擔申報,實驗等費用。乙方按甲方要求使用,並負責實驗等有關工作。乙方提出使用專利技術和特殊工藝,報甲方代表批准後按以上約定辦理。

以上發生的費用和獲得的收益,雙方按協議條款約定分攤或分享。

第四十條不可抗力。不可抗力發生後,乙方應迅速採取措施,儘量減少損失,並在24小時內向甲方代表通報災害情況,按協議條款約定的時間向甲方報告情況和清理、修復的費用。災害繼續發生,乙方應每隔7天向甲方報告一次災害情況,直天災害結束。甲方應對災害處理提供必要條件。

因不可抗力發生的費用由雙方分別承擔:

1.工程本身的損害由甲方承擔;

2.人員傷亡由所屬單位負責,並承擔相應費用;

3.造成乙方設備、機械的損壞及停工等損失,由乙方承擔;

4.所需清理和修復工作的責任與費用的承擔,雙方另籤補充協議約定。

第四十一條保險。在施工場地內,甲乙雙方認為有保險的必要時,甲方按協議條款的約定,辦理建築物和施工場地內甲方人員及第三方人員生命財產保險,並支付一切費用。

乙方辦理施工場地內自己人員生命財產和機械設備的保險,並支付一切費用。

當乙方為分包或在不騰空的建築物內施工時,乙方辦理自己的各類保險。

投保後發生事故,乙方應在14天內向甲方提供建築工程(建築物)損失情況和估價的報告,如損害繼續發生,乙方在14天后每7天報告一次,直到損害結束。

第四十二條工程停建或緩建。由於不可抗力及其他甲乙雙方之外原因導致工程停建或緩建,使合同不能繼續履行,乙方應妥善做好已完工程和已購材料,設備的保護和移交工作,按甲方要求將自有機構設備和人員撤出施工現場,甲方應為乙方撤出提供必要條件,支付以上的費用,並按合同規定支付已完工程價款和賠償乙方有關損失。

已經定貨的材料、設備由定貨方負責退貨,不能退還的貨款和退貨發生的費用,由甲方承擔。但未及時退貨造成的損失由責任方承擔。

第四十三條合同的生效與終止,本合同自協議條款約定的生效之日起生效。在竣工結算、甲方支付完畢,乙方將工程交付甲方後,除有關條款仍然生效外,其他條款即告終止,保修期滿後,有關保修條款終止。

第四十四條合同份數。合同正本兩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由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後分別保存。副本份數按協議條款約定,由甲乙雙方分送有關部門。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關於建築工程施工合同 篇5

建設工程施工合同合作協議書

第一部分  協議書

甲方:西昌昆班建築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昆班公司)。

住所: 。辦公話: 。

法定代表人: ,系該公司 。機: 。

乙方:南充金徽建築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昆班公司)。

住所: 。辦公話: 。

法定代表人: ,系該公司 。機: 。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及其他有關法律、行政法規、司法解釋、行業規範、國家和地方政策的規定,在遵循平等、自願、公平和誠實信用原則的基礎上,甲乙雙方就金陽縣教師幹部管理所拆舊建新改造項目工程施工合作事宜經充分協商一致,特訂立本合同,雙方共同遵照執行。

一、工程概況

工程名稱:金陽縣教師幹部管理所拆舊建新改造項目工程(簡稱本合作項目)

工程地點:西昌市一環路159號。

工程內容:本合作項目拆舊(磚混)建新(框架剪力牆結構),商住兩用高層電梯公寓建設竣工驗收交付合格。(詳見業主和甲方提供的本合作項目下的《施工圖紙》和《建設規劃許可證》)。

本合作項目立項批准文號: 。

業主單位:金陽縣人民政府

承建單位:西昌昆班建築工程有限公司。

資金來源:業主金陽縣人民政府。

二、工程承包範圍

承包範圍:本合作項目拆舊(磚混)建新(框架剪力牆結構),商住兩用高層電梯公寓(包括本合作項目外環境的綠美化、排污(水)及地皮硬化等附屬工程建設竣工驗收交付合格。(詳見業主和甲方提供的本合作項目下的《施工圖紙》和《建設規劃許可證》)。

三、合同工期:

開工日期: 。

竣工日期: 。

合同工期總日曆天數_________________天。

四、質量標準

工程質量標準:本合作項目為9度設防(防震)。施工過程中所使用各類建築原材料必須符合國家有關標準的正規合格產品,並經當地政府有關部門檢驗合格方可使用。嚴禁使用假冒、偽劣等三無產品及國家禁止使用類產品。

五、合同價款

金額(大寫): 元(人民幣)¥:______________元。合同價款如有爭議,以本合作項目竣工驗收後的決算文件為準。

六、組成合同的文件

組成本合同的文件包括:

1、本合同協議書

2、中標通知書

3、投標書及其附件

4、本合同專用條款

5、本合同通用條款

6、標準、規範及有關技術文件

7、施工圖紙

8、工程量清單

9、工程報價單或預算書

雙方有關工程的洽商、變更等書面協議或文件視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七、本協議書中有關詞語含義本合同第二部分《通用條款》中分別賦予它們的定義相同。

八、乙方向甲方承諾按照合同約定進行施工、竣工並在質量保修期內承擔工程質量保修責任。

九、甲方向乙方承諾按照合同約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價款及其他應當支付的款項。

十、合同生效

合同訂立時間:______ 年____ 月____日

合同訂立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合同雙方約定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並加蓋公司公章時生效。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託代表人: 委託代表人: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開户銀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開户銀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賬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賬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部分 通用條款

一、詞語定義及合同文件

1、詞語定義

下列詞語除專用條款另有約定外,應具有本條所賦予的定義:

1.1通用條款: 是根據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及建設工程施工的需要訂立,通用於建設工程施工的條款。

1.2專用條款: 是發包人與承包人雙方根據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結合具體工程實際,經協商達成一致意見的條款,是對通用條款的具體化、補充或修改。

1.3發包人: 指在協議書中約定,具有工程發包主體資格和支付工程價款能力的當事人以及取得該當事人資格的合法繼承人。

1.4承包人: 指在協議書中約定,被髮包人接受的具有工程施工承包主體資格的當事人以及取得該當事人資格的合法繼承人。

1.5項目經理:指承包人在專用條款中指定的負責施工管理和合同履行的代表。

1.6設計單位:指發包人委託的負責本工程設計並取得相應工程設計資質等級證書的單位。

1.7監理單位:指發包人委託的負責本工程監理並取得相應工程監理資質等級證書的單位。

1.8工程師: 指本工程監理單位委派的總監理工程師或發包人指定的履行本合同的代表,其具體身份和職權由發包人承包人在專用條款中約定。

1.9工程造價管理部門: 指國務院有關部門、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或其委託的工程造價管理機構。

1.10工程:指發包人承包人在協議書中約定的承包範圍內的工程。

1.11合同價款:指發包人承包人在協議書中約定,發包人用以支付承包人按照合同約定完成承包範圍內全部工程並承擔質量保修責任的款項。

1.12追加合同價款:指在合同履行中發生需要增加合同價款的情況,經發包人確認後按計算合同價款的方法增加的合同價款。

1.13費用:指不包含在合同價款之內的應當由發包人或承包人承擔的經濟支出。

1.14工期:指發包人承包人在協議書中約定,按總日曆天數(包括法定節假日)計算的承包天數。

1.15開工日期:指發包人承包人在協議書中約定,承包人開始施工的絕對或相對的日期。

1.16竣工日期:指發包人承包人在協議書約定,承包人完成承包範圍內工程的絕對或相對的日期。

1.17圖紙:指由發包人提供或由承包人提供並經發包人批准,滿足承包人施工需要的所有圖紙(包括配套説明和有關資料)。

1.18施工場地:指由發包人提供的用於工程施工的場所以及發包人在圖紙中具體指定的供施工使用的任何其他場所。

1.19書面形式:指合同書、信件和數據電文(包括電報、電傳、傳真、電子數據交換和電子郵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現所載內容的形式。

1.20違約責任:指合同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所應承擔的責任。

1.21索賠:指在合同履行過程中,對於並非自己的過錯,而是應由對方承擔責任的情況造成的實際損失,向對方提出經濟補償和(或)工期順延的要求。

1.22不可抗力:指不能預見、不能避免並不能克服的客觀情況。

1.23小時或天:本合同中規定按小時計算時間的,從事件有效開始時計算(不扣除休息時間);規定按天計算時間的,開始當天不計入,從次日開始計算。時限的最後一天是休息日或者其他法定節假日的,以節假日次日為時限的最後一天,但竣工日期除外。時限的最後一天的截止時間為當日24時。

2、合同文件及解釋順序

2.1合同文件應能相互解釋, 互為説明。除專用條款另有約定外,組成本合同的文件及優先解釋順序如下:

(1)本合同協議書

(2)中標通知書

(3)投標書及其附件

(4)本合同專用條款

(5)本合同通用條款

(6)標準、規範及有關技術文件

(7)圖紙

(8)工程量清單

(9)工程報價單或預算書

合同履行中,發包人承包人有關工程的洽商、變更等書面協議或文件視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2.2當合同文件內容含糊不清或不相一致時, 在不影響工程正常進行的情況下,由發包人承包人協商解決。雙方也可以提請負責監理的工程師作出解釋。雙方協商不成或不同意負責監理的工程師作出解釋。雙方協商不成或不同意負責監理的工程師的解釋時,按本通用條款第37條關於爭議的約定處理。

3、語言文字和適用法律、標準及規範

3.1語言文字

本合同文件使用漢語語言文字書寫、解釋和説明。如專用條款約定使用兩種以上(含兩種)語言文字時,漢語應為解釋和説明本合同的標準語言文字。

在少數民族地區,雙方可以約定使用少數民族語言文字書寫和解釋、説明本合同。

3.2適用法律和法規

本合同文件適用國家的法律和行政法規。需要明示的法律、行政法規,由雙方在專用條款中約定。

3.3適用標準、規範

雙方在專用條款內約定適用國家標準、規範的名稱;沒有國家標準、規範但有行業標準、規範的,約定適用行業標準、規範的名稱;沒有國家和行業標準、規範的,約定適用工程所在地地方標準、規範的名稱。發包人應按專用條款約定的時間向承包人提供一式兩份約定的標準、規範。

國內沒有相應標準、規範的,由發包人按專用條款約定的時間向承包人提出施工技術要求,承包人按約定的時間和要求提出施工工藝,經發包人認可後執行。發包人要求使用國外標準、規範的,應負責提供中文譯本。

本條所發生的購買、翻譯標準、規範或制定施工工藝的費用,由發包人承擔。

4、圖紙

4.1發包人應按專用條款約定的日期和套數, 向承包人提供圖紙。承包人需要增加圖紙套數的,發包人應代為複製,複製費用由承包人承擔。發包人對工程有保密要求的,應在專用條款中提出保密要求,保密措施費用由發包人承擔,承包人在約定保密期限內履行保密義務。

4.2承包人未經發包人同意, 不得將本工程圖紙轉給第三人。工程質量保修期滿後,除承包人存檔需要的圖紙外,應將全部圖紙退還給發包人。

4.3承包人應在施工現場保留一套完整圖紙, 供工程師及有關人員進行工程檢查時使用。

二、雙方一般權利和義務

5、工程師

5.1實行工程監理的, 發包人應在實施監理前將委託的監理單位名稱、監理內容及監理權限以書面形式通知承包人。

5.2監理單位委派的總監理工程師在本合同中稱工程師,其姓名、職務、職權由發包人承包人在專用條款內寫明。工程師按合同約定行使職權,發包人在專用條款內要求工程師在行使某些職權前需要徵得發包人批准的,工程師應徵得發包人批准。

5.3發包人派駐施工場地履行合同的代表在本合同中也稱工程師,其姓名、職務、職權由發包人在專用條款內寫明,但職權不得與監理單位委派的總監理工程師職權相互交叉。雙方職權發生交叉或不明確時,由發包人予以明確,並以書面形式通知承包人。

5.4合同履行中, 發生影響發包人承包人雙方權利或義務的事件時,負責監理的工程師應依據合同在其職權範圍內客觀公正地進行處理。一方對工程師的處理有異議時,按本通用條款第37條關於爭議的約定處理。

5.5除合同內有明確約定或經發包人同意外, 負責監理的工程師無權解除本合同約定的承包人的任何權利與義務。

5.6不實行工程監理的, 本合同中工程師專指發包人派駐施工場地履行合同的代表,其具體職權由發包人在專用條款內寫明。

6、工程師的委派和指令

6.1工程師可委派工程師代表, 行使合同約定的自己的職權, 並可在認為必要時撤回委派。委派和撤回均應提前7天以書面形式通知承包人,負責監理的工程師還應將委派和撤回通知發包人。委派書和撤回通知作為本合同附件。

工程師代表在工程師授權範圍內向承包人發出的任何書面形式的函件,與工程師發出的函件具有同等效力。承包人對工程師代表向其發出的任何書面形式的函件有疑問時,可將此函件提交工程師,工程師應進行確認。工程師代表發出指令有失誤時,工程師應進行糾正。

除工程師或工程師代表外,發包人派駐工地的其他人員均無權向承包人發出任何指令。

6.2工程師的指令、 通知由其本人簽字後,以書面形式交給項目經理,項目經理在回執上籤署姓名和收到時間後生效。確有必要時,工程師可發出口頭指令,並在48小時內給予書面確認,承包人對工程師的指令應予執行。工程師不能及時給予書面確認的, 承包人應於工程師發出口頭指令後7天內提出書面確認要求。工程師在承包人提出確認要求後48小時內不予答覆的,視為口頭指令已被確認。

承包人認為工程師指令不合理,應在收到指令後24小時內向工程師提出修改指令的書面報告,工程師在收到承包人報告後24小時內作出修改指令或繼續執行原指令的決定,並以書面形式通知承包人。緊急情況下,工程師要求承包人立即執行的指令或承包人雖有異議,但工程師決定仍繼續執行的指令,承包人應予執行。因指令錯誤發生的追加合同價款和給承包人造成的損失由發包人承擔,延誤的工期相應順延。

本款規定同樣適用於由工程師代表發出的指令、通知。

6.3工程師應按合同約定,及時向承包人提供所需指令、批准並履行約定的其他義務。由於工程師未能按合同約定履行義務造成工期延誤,發包人應承擔延誤造成的追加合同價款,並賠償承包人有關損失,順延延誤的工期。

6.4如需更換工程師,發包人應至少提前7天以書面形式通知承包人,後任繼續行使合同文件約定的前任的職權,履行前任的義務。

7、項目經理

7.1項目經理的姓名、職務在專用條款內寫明。

7.2承包人依據合同發出的通知, 以書面形式由項目經理簽字後送交工程師,工程師在回執上籤署姓名和收到時間後生效。

7.3項目經理按發包人認可的施工組織設計(施工方案)和工程師依據合同發出的指令組織施工。在情況緊急且無法與工程師聯繫時,項目經理應當採取保證人員生命和工程、財產安全的緊急措施,並在採取措施後48小時內向工程師關交報告。責任在發包人或第三人,由發包人承擔由此發生的追加合同價款,相應順延工期;責任在承包人,由承包人承擔費用,不順延工期。

7.4承包人如需要更換項目經理,應至少提前7天以書面形式通知發包人,關征得發包人同意。後任繼續行使合同文件約定的前任的職權,履行前任的義務。

7.5發包人可以與承包人協商, 建議更換其認為不稱職的項目經理。

8、發包人工作

8.1發包人按專用條款約定的內容和時間完成以下工作:

(1)辦理土地徵用、拆遷補償、平整施工場地等工作,使施工場地具備施工條件,在開工後繼續負責解決以上事項遺留問題;

(2)將施工所需水、電、電訊線路從施工場地外部接至專用條款約定地點,保證施工期間的需要;

(3)開通施工場地與城鄉公共道路的通道,以及專用條款約定的施工場地內的主要道路,滿足施工運輸的需要,保證施工期間的暢通;

(4)向承包人提供施工場地的工程地質和地下管線資料,對資料的真實準確性負責;

(5)辦理施工許可證及其他施工所需證件、批件和臨時用地、停水、停電、中斷道路交通、爆破作業等的申請批准手續(證明承包人自身資質的證件除外);

(6)確定水準點與座標控制點,以書面形式交給承包人,進行現場交驗;

(7)組織承包人和設計單位進行圖紙會審和設計交底;

(8)協調處理施工場地周圍地下管線和鄰近建築物、構築物(包括文物保護建築)、古樹名木的保護工作、承擔有關費用;

(9)發包人應做的其他工作,雙方在專用條款內約定。

8.2發包人可以將8.1款部分工作委託承包人辦理,雙方在專用條款內約定,其費用由發包人承擔。

8.3發包人未能履行8.1款各項義務,導致工期延誤或給承包人造成損失的,發包人賠償承包人有關損失,順延延誤的工期。

9、承包人工作

9.1承包人按專用條款約定的內容和時間完成以下工作:

(1)根據發包人委託,在其設計資質等級和業務允許的範圍內,完成施工圖設計或與工程配套的設計,經工程師確認後使用,發包人承擔由此發生的費用;

(2)向工程師提供年、季、月度工程進度計劃及相應進度統計報表;

(3)根據工程需要,提供和維修非夜間施工使用的照明、圍欄設施,產負責安全保衞;

(4)按專用條款約定的數量和要求,向發包人提供施工場地辦公和生活的房屋及設施,發包人承擔由此發生的費用;

(5)遵守政府有關主管部門對施工場地交通、施工噪音以及環境保護和安全生產等的管理規定,按規定辦理有關手續,並以書面形式通知發包人,發包人承擔由此發生的費用,因承包人責任造成的罰款除外;

(6)已竣工工程未交付發包人之前,承包人按專用條款約定負責已完工程的保護工作,保護期間發生損壞,承包人自費予以修復;發包人要求承包人採取特殊措施保護的工程部位和相應的追加合同價款,雙方在專用條款內約定;

(7)按專用條款約定做好施工場地地下管線和鄰近建築物、構築物(包括文物保護建築)、古樹名木的保護工作;

(8)保證施工場地清潔符合環境衞生管理的有關規定,交工前清理現場達到專用條款約定的要求,承擔因自身原因違反有關規定造成的損失和罰款;

(9)承包人應做的其他工作,雙方在專用條款內約定。

9.2承包人未能履行9.1款各項義務,造成發包人損失的,承包人賠償發包人有關損失。

三、施工組織設計和工期

10、進度計劃

10.1承包人應按專用條款約定的日期,將施工組織設計和工程進度計劃提交修改意見,逾期不確認也不提出書面意見的,視為同意。

10.2羣體工程中單位工程分期進行施工的,承包人應按照發包人提供圖紙及有關資料的時間,按單位工程編制進度計劃,其具體內容雙方在專用條款中約定。

10.3承包人必須按工程師確認的進度計劃組織施工,接受工程師對進度的檢查、監督。工程實際進度與經確認的進度計劃不符時,承包人應按工程師的要求提出改進措施,經工程師確認後執行。因承包人的原因導致實際進度與進度計劃不符,承包人無權就改進措施提出追加合同價款。

11、開工及延期開工

11.2因發包人原因不能按照協議書約定的開工日期開工,工程師應以書面形式通知承包人,推遲開工日期。發包人賠償承包人因延期開工造成的損失,並相應順延工期。

12、暫停施工

工程師認為確有必要暫停施工時,應當以書面形式要求承包人暫停施工,並在提出要求後48小時內提出書面處理意見。承包人應當按工程師要求停止施工,並妥善保護已完工程。承包人實施工程師作出的處理意見後,可以書面形式提出復工要求,工程師作出的處理意見後,可以書面形式提出復工要求,工程師應當在48小時內給予答覆。工程師未能在規定時間內提出處理意見,或收到承包人復工要求後48小時內未予答覆,承包人可自行復工。因發包人原因造成停工的,由發包人承擔所發生的追加合同價款,賠償承包人由此造成的損失,相應順延工期;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停工的,由承包人承擔發生的費用,工期不予順延。

13、工期延誤

13.1因以下原因造成工期延誤,經工程師確認,工期相應順延:

(1)發包人未能按專用條款的約定提供圖紙及開工條件;

(2)發包人未能按約定日期支付工程預付款、進度款,致使施工不能正常進行;

(3)工程師未按合同約定提供所需指令、批准等,致使施工不能正常進行;

(4)設計變更和工程量增加;

(5)一週內非承包人原因停水、停電、停氣造成停工累計超過8小時;

(6)不可抗力;

(7)專用條款中約定或工程師同意工期順延的其他情況。

13.2承包人在13.1款情況發生後14天內,就延誤的工期以書面形式向工程師提出報告。工程師在收到報告後14天內予以確認,逾期不予確認也不提出修改意見,視為同意順延工期。

14、工程竣工

14.1承包人必須按照協議書約定的竣工日期或工程師同意順延的工期竣工。

14.2因承包人原因不能按照協議書約定的竣工日期或工程師同意順延的工期竣工的,承包人承擔違約責任。

14.3施工中發包人如需提前竣工,雙方協商一致後應簽訂提前竣工協議,作為合同文件組成部分。提前竣工協議應包括承包人為保證工程質量和安全採取的措施、發包人為提前竣工提供的條件以及提前竣工所需的追加合同價款等內容。

四、質量與檢驗

15、工程質量

15.1工程質量應當達到協議書約定的質量標準,質量標準的評定以國家或行業的質量檢驗評定標準為依據。因承包人原因工程質量達不到約定的質量標準,承包人承擔違約責任。

15.2雙方對工程質量有爭議,由雙方同意的工程質量檢測機構鑑定,所需費用及因此造成的損失,由責任方承擔。雙方均有責任,由雙方根據其責任分別承擔。

16、檢查和返工

16.1承包人應認真按照標準、規範和設計圖紙要求以及工程師依據合同發出的指令施工,隨時接受工程師的檢查檢驗,為檢查檢驗提供便利條件。

16.2工程質量達不到約定標準的部分,工程師的要求拆除和重新施工,直到符合約定標準。因承包人原因達不到約定標準,由承包人承擔拆除和重新施工的費用,工期不予順延。

16.3工程師的檢查檢驗不應影響施工正常進行。如影響施工正常進行,檢查檢驗不合格時,影響正常施工的費用由承包人承擔。除此之外影響正常施工的追加合同價款由發包人承擔,相應順延工期。

16.4因工程師指令失誤或其他非承包人原因發生的追加合同價款,由發包人承擔。

17、隱蔽工程和中間驗收

17.1工程具備隱蔽條件或達到專用條款約定的中間驗收部位,承包人進行自檢,並在隱蔽或中間驗收前48小時以書面形式通知工程師驗收。通知包括隱蔽和中間驗收的內容、驗收時間和地點。承包人準備驗收記錄,驗收合格,工程師在驗收記錄上簽字後,承包人可進行隱蔽和繼續施工。驗收不合格,承包人在工程師限定的時間內修改後重新驗收。

17.2工程師不能按時進行驗收,應在驗收前24小時以書面形式向承包人提出延期要求,延期不能超過48小時。工程師未能按以上時間提出延期要求,不進行驗收,承包人可自行組織驗收,工程師應承認驗收記錄。

17.3經工程師驗收,工程質量符合標準、規範和設計圖紙等要求,驗收24小時後,工程師不在驗收記錄上簽字,視為工程師已經認可驗收記錄,承包人可進行隱蔽或繼續施工。

18、重新檢驗

無論工程師是否進行驗收,當其要求對已經隱蔽的工程重新檢驗時,承包人應按要求進行剝離或開孔,並在檢驗後重新覆蓋或修復。檢驗合格,發包人承擔由此發生的全部追加合同價款,賠償承包人損失,並相應順延工期。檢驗不合格,承包人承擔發生的全部費用,工期不予順延。

19、工程試車

19.1雙方約定需要試車的,試車內容應與承包人承包的安裝範圍相一致。

19.2設備安裝工程具備單機無負荷試車條件,承包人組織試車,並在試車前48小時以書面形式通知工程師。通知包括試車內容、時間、地點。承包人準備試車記錄,發包人根據承包人要求為試車提供必要條件。試車合格,工程師在試車記錄上簽字。

19.3工程師不能按時參加試車,須在開始試車前24小時以書面形式向承包人提出延期要求,不參加試車,應承認試車記錄。

19.4設備安裝工程具備無負荷聯動試車條件,發包人組織試車,並在試車內容、時間、地點和對承包人的要求,承包人按要求做好準備工作。試車合格,雙方在試車記錄上簽字。

19.5雙方責任

(1)由於設計原因試車達不到驗收要求,發包人應要求設計單位修改設計,承包人按修改後的設計重新安裝。發包人承擔修改設計、拆除及重新安裝的全部費用和追加合同價款,工期相應順延。

(2)由於設備製造原因試車達不到驗收要求,由該設備採購一方負責重新購置或修理,承包人負責拆除和重新安裝。設備由承包人採購的,由承包人承擔修理或重新購置、拆除及重新安裝的費用,工期不予順延;設備由發包人採購的,發包人承擔上述各項追加合同價款,工期相應順延。

(3)由於承包人施工原因試車不到驗收要求,承包人按工程師要求重新安裝和試車,並承擔重新安裝和試車的費用,工期不予順延。

(4)試車費用除已包括在合同價款之內或專用條款另有約定外,均由發包人承擔。

(5)工程師在試車合格後不在試車記錄上簽字,試車結束24小時後,視為工程師已經認可試車記錄,承包人可繼續施工或辦理竣工手續。

19.6投料試車應在工程竣工驗收後由發包人負責,如發包人要求在工程竣工驗收前進行或需要承包人配合時,應徵得承包人同意,另行簽訂補充協議。

五、安全施工

20、安全施工與檢查

20.1承包人應遵守工程建設安全生產有關管理規定,嚴格按安全標準組織施工,並隨時接受行業安全檢查人員依法實施的監督檢查,採取必要的安全防護措施,消除事故隱患。由於承包人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責任和因此發生的費用,由承包人承擔。

20.2發包人應對其在施工場地的工作人員進行安全教育,並對他們的安全負責。發包人不得要求承包人違反安全管理的規定進行施工。因發包人原因導致的安全事故,由發包人承擔相應責任及發生的費用。

21、安全防護

21.1承包人在動力設備、輸電線路、地下管道、密封防震車間、易燃易爆地段以及臨街交通要道附近施工時,施工開始前應向工程師提出安全防護措施,經工程師認可後實施,防護措施費用由發包人承擔。

21.2實施爆破作業,在放射、毒害性環境中施工(含儲存、運輸、使用)及使用毒害性、腐蝕性物品施工時,承包人應在施工前14天以書面通知工程師,並提出相應的安全防護措施,經工程師認可後實施,由發包人承擔安全防護措施費用。

22、事故處理

22.1發生重大傷亡及其他安全事故,承包人應按有關規定立即上報有關部門並通知工程師,同時按政府有關部門要求處理,由事故責任方承擔發生的費用。

22.2發包人承包人對事故責任有爭議時,應按政府有關部門的認定處理。

六、合同價款與支付

23、合同價款及調整

23.1招標工程的合同價款由發包人承包人依據中標通知書中的中標價格在協議書內約定。非招標工程的合同價款由發包人承包人依據工程預算書在協議書內約定。

23.2合同價款在協議書內約定後,任何一方不得擅自改變。下列三種確定合同價款的方式,雙方可在專用條款內約定採用其中一種:

(1)固定價格合同。雙方在專用條款內約定合同價款包含的風險範圍和風險費用的計算方法,在約定的風險範圍內合同價款不再調整。風險範圍以外的合同價款調整方法。應當在專用條款內約定。

(2)可調價格合同。合同價款可根據雙方的約定而調整,雙方在專用條款內約定合同價款調整方法。

(3)成本加酬金合同。合同價款包括成本和酬金兩部分,雙方在專用條款內約定成本構成和酬金的計算方法。

23.3可調價格合同中合同價款的調整因素包括:

(1) 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家有關政策變化影響合同價款;

(2)工程造價管理部門公佈的價格調整;

(3)一週內非承包人原因停水、停電、停氣造成停工累計超過8小時;

(4)雙方約定的其他因素。

23.4承包人應當在23.3款情況發生後14天內,將調整原因、金額以書面形式通知工程師,工程師確認調整金額後作為追加合同價款,與工程款同期支付。工程師收到承包人通知後14天內不予確認也不提出修改意見,視為已經同意該項調整。

24、工程預付款

實行工程預付款的,雙方應當在專用條款內約定發包人向承包人預付工程款的時間和數額,開工後按約定的時間和比例逐次扣回。預付時間應不遲於約定的開工日期前7天。發包人不按約定預付, 承包人在約定預付時間7天后向發包人發出要求預付的通知,發包人收到通知後仍不能按要求預付, 承包人可在發出通知後7天停止施工,發包人應從約定應付之日起向承包人支付應付款的貸款利息,並承擔違約責任。

25、工程量的確認

25.1承包人應按專用條款約定的時間,向工程師提交已完工程量的報告。 工程師接到報告後7天內按設計圖紙核實已完工程量(以下稱計量),並在計量前24小時通知承包人,承包人為計量提供便利條件並派人蔘加。承包人收到通知後不參加計量,計量結果有效,作為工程價款支付的依據。

25.2工程師收到承包人報告後7天內未進行計量,從第8天起,承包人報告中開列的工程量即視為被確認,作為工程價款支付的依據。工程師不按約定時間通知承包人,致命承包人未能參加計量,計量結果無效。

25.3對承包人超出設計圖紙範圍和因承包人原因造成返工的工程量,工程師不予計量。

26、工程款(進度款)支付

26.1在確認計量結果後14天內,發包人應向承包人支付工程款(進度款)。按約定時間發包人應扣回的預付款,與工程款(進度款)同期結算。

26.2本通用條款第23條確定調整的合同價款,第31條工程變更調整的合同價款及其他條款中約定的追加合同價款,應與工程款(進度款)同期調整支付。

26.3發包人超過約定的支付時間不支付工程款(進度款),承包人可向發包人發出要求付款的通知,發包人收到承包人通知後仍不能按要求付款,可與承包人協商簽訂延期付款協議,經承包人同意後可延期支付。協議應明確延期支付的時間和從計量結果確認後第15天起應付款的貸款利息。

26.4發包人不按合同約定支付工程款(進度款),雙方又未達成延期付款協議,導致施工無法進行,承包人可停止施工,由發包人承擔違約責任。

七、材料設備供應

27、發包人供應材料設備

27.1實行發包人供應材料設備的,雙方應當約定發包人供應材料設備的一覽表, 作為本合同附件(附件2)。一覽表包括髮包人供應材料設備的品種、規格、型號、數量、單價、質量等級、提供時間和地點。

27.2發包人按一覽表約定的內容提供材料設備,並向承包人提供產品合格證明,對其質量負責。發包人在所供材料設備到貸前24小時,以書面形式通知承包人,由承包人派人與發包人共同清點。

27.3發包人供應的材料設備,承包人派人蔘加清點後由承包人妥善保管,發包人支付相應保管費用。因承包人原因發生丟失損壞,由承包人負責賠償。

發包人未通知承包人清點,承包人不負責材料設備的保管,丟失損壞由發包人負責。

27.4發包人供應的材料設備與一覽表不符時,發包人承擔有關責任。發包人應承擔責任的具體內容,雙方根據下列情況在專用條款內約定:

(1)材料設備單價與一覽表不符,由發包人承擔所有價差;

(2)材料設備的品種、規格、型號、質量等級與一覽表不符,承包人可拒絕接收保管,由發包人運出施工場地並重新採購;

(3)發包人供應的材料規格、型號與一覽表不符,經發包人同意,承包人可代為調劑串換,由發包人承擔相應費用;

(4)到貸地點與一覽表不符,由發包人負責運至一覽表指定地點;

(5)供應數量少於一覽表約定的數量時,由發包人補齊,多於一覽表約定數量時,發包人負責將多出部分運出施工場地;

(6)到貸時間早於一覽表約定時間,由發包人承擔因此發生的保管費用;到貸時間遲於一覽表約定的供應時間,發包人賠償由此造成的承包人損失,造成工期延誤的,相應順延工期;

27.5發包人供應的材料設備使用前,由承包人負責檢驗或試驗,不合格的不得使用,檢驗或試驗費用由發包人承擔。

27.6發包人供應材料設備的結算方法,雙方在專用條款內約定。

28、承包人採購材料設備

28.1承包人負責採購材料設備的,應按照專用條款約定及設計和有關標準要求採購,並提供產品合格證明,對材料設備質量負責。承包人在材料設備到貨前24小時通知工程師清點。

28.2承包人採購的材料設備與設計標準要求不符時,承包人應按工程師要求的時間運出施工場地,重新採購符合要求的產品,承擔由此發生的費用,由此延誤的工期不予順延。

28.3承包人採購的材料設備在使用前,承包人應按工程師的要求進行檢驗或試驗,不合格的不得使用,檢驗或試驗費用由承包人承擔。

28.4工程師發現承包人採購並使用不符合設計和標準要求的材料設備時,應要求承包人負責修復、拆除或重新採購,由承包人承擔發生的費用,由此延誤的工期不予順延。

28.5承包人需要使用代用材料時,應經工程師認可後才能使用,由此增減的合同價款雙方以書面形式議定。

28.6由承包人採購的材料設備,發包人不得指定生產廠或供應商。

八、工程變更

9、工程設計變更

29.1施工中發包人需對原工程設計變更,應提前14天以書面形式向承包人發出變更通知。變更超過原設計標準或批准的建設規模時,發包人應報規劃管理部門和其他有關部門重新審查批准,並由原設計單位提供變更的相應圖紙和説明。承包人按照工程師發出的變更通知及有關要求,進行下列需要的變更:

(1)更改工程有關部分的標高、基線、位置和尺寸;

(2)增減合同中約定的工程量;

(3)改變有關工程的施工時間和順序;

(4)其他有關工程變更需要的附加工作。

因變更導致合同價款的增減及造成的承包人損失,由發包人承擔,延誤的工期相應順延。

29.2施工中承包人不得對原工程設計進行變更。因承包人擅自變更設計發生的費用和由此導致發包人的直接損失,由承包人承擔,延誤的工期不予順延。

29.3承包人在施工中提出的合理化建議涉及到對設計圖紙或施工組織設計的更改及對材料、設備的換用,須經工程師同意。未經同意擅自更改或換用時,承包人承擔由此發生的費用,並賠償發包人的有關損失,延誤的工期不予順延。

工程師同意採用承包人合理化建議,所發生的費用和獲得的收益,發包人承包人另行約定分擔或分享。

30、其他變更

合同履行中發包人要求變更工程質量標準及發生其他實質性變更,由雙方協商解決。

31、確定變更價款

31.1承包人在工程變更確定後14天內,提出變更工程價款的報告,經工程師確認後調整合同價款。變更合同價款按下列方法進行:

(1)合同中已有適用於變更工程的價格,按合同已有的價格變更合同價款;

(2)合同中只有類似於變更工程的價格,可以參照類似價格變更合同介款;

(3)合同中沒有適用或類似於變更工程的價格,由承包人提出適當的變更價格,經工程師確認後執行。

31.2承包人在雙方確定變更後14天內不向工程師提出變更工程價款報告時,視為該項變更不涉及合同價款的變更。

31.3工程師應在收到變更工程價款報告之日起14天內予以確認,工程師無正當理由不確認時,自變更工程價款報告送達之日起14天后視為變更工程價款報告已被確認。

31.4工程師不同意承包人提出的變更價款,按本通用條款第37條關於爭議的約定處理。

31.5工程師確認增加的工程變更價款作為追加合同價款,與工程款同期支付。

31.6因承包人自身原因導致的工程變更,承包人無權要求追加合同價款。   九、竣工驗收與結算

32、竣工驗收

32.1工程具備竣工驗收條件,承包人按國家工程竣工驗收有關規定,向發包人提供完整竣工資料及竣工驗收報告。雙方約定由承包人提供竣工圖的,應當在專用條款內約定提供的日期和份數。

32.2發包人收到竣工驗收報告後28天內組織有關單位驗收,並在驗收後14天內給予認可或提出修改意見。承包人按要求修改,並承擔由自身原因造成修改的費用。

32.3發包人收到承包人送交的竣工驗收報告後28天內不組織驗收,或驗收後14天內不提出修改意見,視為竣工驗收報告已被認可。

32.4工程竣工驗收通過,承包人送交竣工驗收報告的日期為實際竣工日期。工程按發包人要求修改後通過竣工驗收的,實際竣工日期為承包人修改後提請發包人驗收的日期。

32.5發包人收到承包人竣工驗收報告後28天內不組織驗收,從第29天起承擔工程保管及一切意外責任。

32.6中間交工工程的範圍和竣工時間,雙方在專用條款內約定,其驗收程序按本通用條款32.1款至32.4款辦理。

32.7因特殊原因,發包人要求部分單位工程或工程部位甩項竣工的,雙方另行簽訂甩項竣工協議,明確雙方責任和工程價款的支付方法。

32.8工程未經竣工驗收或竣工驗收未通過的,發包人不得使用。發包人強行使用時,由此發生的質量問題及其他問題,由發包人承擔責任。

33、竣工結算

33.1工程竣工驗收報告經發包人認可後28天內,承包人向發包人遞交竣工結算報告及完整的結算資料,雙方按照協議書約定的合同價款及專用條款約定的合同價款調整內容,進行工程竣工結算。

33.2發包人收到承包人遞交的竣工結算報告及結算資料後28天內進行核實,給予確認或者提出修改意見。發包人確認竣工結算報告通知經辦銀行向承包人支付工程竣工結算價款。承包人收到竣工結算價款後14天內將竣工工程交付發包人。

33.3發包人收到竣工結算報告及結算資料後28天內無正當理由不支付工程竣工結算價款,從第29天起按承包人同期向銀行貸款利率支付拖欠工程價款的利息,並承擔違約責任。

33.4發包人收到竣工結算報告及結算資料後28天內不支付工程竣工結算價款,承包人可以催告發包人支付結算價款。發包人在收到竣工結算報告及結算資料後56天內仍不支付的,承包人可以與發包人協議將該工程折價,也可以由承包人申請人民法院將該工程依法拍賣,承包人就該工程折價或者拍賣的價款優先受償。

33.5工程竣工驗收報告經發包人認可後28天內,承包人未能向發包人遞交竣工結算報告及完整的結算資料,造成工程竣工結算不能正常進行或工程竣工結算價款不能及時支付,發包人要求交付工程的,承包人應當交付;發包人不要求交付工程的,承包人承擔保管責任。

33.6發包人承包人對工程竣工結算價款發生爭議時,按本通用條款第37條關於爭議的約定處理。

34、質量保修

34.1承包人應按法律、行政法規或國家關於工程質量保修的在關規定,對交付發包人使用的工程在質量保修期內承擔質量保修責任。

34.2質量保修工作的實施。承包人應在工程竣工驗收之前,與發包人簽訂質量保修書,作為本合同附件(附件3略)。

34.3質量保修書的主要內容包括:

(1)質量保修項目內容及範圍;

(2)質量保修期;

(3)質量保修責任;

(4)質量保脩金的支付方法。

十、違約、索賠和爭議

35、違約

35.1 發包人違約。當發生下列情況時:

(1)本通用條款第24條提到的發包人不按時支付工程預付款;

(2)本通用條款第26.4款提到的發包人不按合同約定支付工程款,導致施工無法進行;

(3)本通用條款第33.3款提到的發包人無正當理由不支付工程竣工結算價款;

(4)發包人不履行合同義務或不按合同約定履行義務的其他情況。

發包人承擔違約責任,賠償因其違約給承包人造成的經濟損失,順延延誤的工期。雙方在專用條款內約定發包人賠償承包人損失的計算方法或者發包人應當支付違約金的數額或計算方法。

35.2承包人違約。當發生下列情況時:

(1)本通用條款第14.2款提到的因承包人原因不能按照協議書約定的竣工日期或工程師同意順延的工期竣工;

(2)本通用條款第15.1款提到的因承包人原因工程質量達不到協議書約定的質量標準;

(3) 承包人不履行合同義務或不按合同約定履行義務的其他情況。

承包人承擔違約責任,賠償因其違約約發包人造成的損失。雙方在專用條款內約定承包人賠償發包人損失的計算方法或者承包人應當支付違約金的數額可計算方法。

35.3一方違約後,另一方要求違給方繼續履行合同時,違約方承擔上述違約責任後仍應繼續履行合同。

36、索賠

36.1當一方向另一方提出索賠時,要有正當索賠理由,且有索賠事件發生時的有效證據。

36.2發包人未能按合同約定履行自己的各項義務或發生錯誤以及應由發包人承擔責任的其他情況,造成工期延誤和(或)承包人不能及時得到合同價款及承包人的其他經濟損失,承包人可按下列程序以書面形式向發包人索賠:

(1)索賠事件發生後28天內,向工程師發出索賠意向通知;

(2)發出索賠意向通知後28天內,向工程師提出延長工期和(或)補償經濟損失的索賠報告及有關資料;

(3)工程師在收到承包人送交的索賠報告和有關資料後,於28天內給予答覆,或要求承包人進一步補充索賠理由和證據;

(4)工程師在收到承包人送交的索賠報告和有關資料後28天內未予答覆或未對承包人作進一步要求,視為該項索賠已經認可;

(5)當該索賠事件持續進行時,承包人應當階段性向工程師發出索賠意向,在索賠事件終了後28天內,向工程師送交索賠的有關資料和最終索賠報告。索賠答覆程序與(3)、(4)規定相同。

36.3承包人未能按合同約定履行自己的各項義務或發生錯誤,給發包人造成經濟損失,發包人可按36.2款確定的時限向承包人提出索賠。

37、爭議

37.1發包人承包人在履行合同時發生爭議,可以和解或者要求有關主管部門調解。當事人不願和解、調解或者和解、調解不成的,雙方可以在專用條款內約定以下一種方式解決爭議: 第一種解決方式:雙方達成仲裁協議,向約定的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第二種解決方式: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

37.2發生爭議後,除非出現下列情況的,雙方都應繼續履行合同,保持施工連續,保護好已完工程:

(1)單方違約導致合同確已無法履行,雙方協議停止施工;

(2)調解要求停止施工,且為雙方接受;

(3)仲裁機構要求停止施工;

(4)法院要求停止施工。

十一、其他

38、工程分包

38.1承包人按專用條款的約定分包所承包的部分工程,並與分包單位簽訂分包合同。非經發包人同意,承包人不得將承包工程的任何部分分包。

38.2承包人不得將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轉包給他人,也不得將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肢解以後以分包的名義分別轉包給他人。

38.3工程分包不能解除承包人任何責任與義務。承包人應在分包場地派駐相應管理人員,保證本合同的履行。分包單位的任何違約行為或疏忽導致工程損害或給發包人造成其他損失,承包人承擔連帶責任。

38.4分包工程價款由承包人與分包單位結算。發包人未經承包人同意不得以任何形式向分包單位支付各種工程款項。

39、不可抗力

39.1不可抗力包括因戰爭、動亂、空中飛行物體墜落或其他非發包人承包人責任造成的爆炸、火災,以及專用條款約定的風雨、雪、洪、震等自然災害。

39.2不可抗力事件發生後,承包人應立即通知工程師,產大力所能及的條件下迅速採取措施,盡力減少損失,發包人應協助承包人採取措施。不可抗力事件結束後48小時內承包人向工程師通報受害情況和損失情況,及預計清理和修復的費用。 不可抗事件持續發生,承包人應每隔7天向工程師報告一次受害情況。不可抗力事件結束後14天內,承包人向工程師提交清理和修復費用的正式報告及有關資料。

39.3因不可抗力事件導致的費用及延誤的工期由雙方按以下方法分別承擔:

(1)工程本身的損害、因工程損害導致第三人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以及運至施工場地用於施工的材料和待安裝的設備的損害,由發包人承擔;

(2)發包人承包人人員傷亡由其所在單位負責,並承擔相應費用;

(3)承包人機械設備損壞及停工損失,由承包人承擔;

(4)停工期間,承包人應工程師要求留在施工場地的必要的管理人員及保衞人員的費用由發包人承擔;

(5)工程所需清理、修復費用,由發包人承擔;

(6)延誤的工期相應順延。

39.4因合同一方遲延履行合同後發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遲延履行方的相應責任。

40、保險

40.1工程開工前,發包人為建設工程和施工場內的自有人員及第三人人員生命財產辦理保險,支付保險費用。

40.2運至施工場地內用於工程的材料和待安裝設備,由發包人辦理保險,並支付保險費用。

40.3發包人可以將有關保險事項委託承包人辦理,費用由發包人承擔。

40.4承包人必須為人事危險作業的職工辦理意外傷害保險,併為施工場地內自有人員生命財產和施工機械設備辦理保險,支付保險費用。

40.5保險事故發生時,發包人承包人有責任盡力採取必要的措施,防止或者減少損失。

40.6具體投保內容和相關責任,發包人承包人在專用條款中約定。

41、擔保

41.1發包人承包人為了全面履行合同,應互相提供以下擔保:

(1)發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履約擔保,按合同約定支付工程價款及履行合同約定的其他義務。

(2)承包人向發包人提供履約擔保,按合同約定履行自己的各項義務。

41.2一方違約後,另一方可要求提供擔保的第三人承擔相應責任。

41.3提供擔保的內容、方式和相關責任,發包人承包人除在專用條款中約定外,被擔保方與擔保方還應簽訂擔保合同,作為本合同附件。

42、專利技術及特殊工藝

42.1發包人要求使用專利技術或特殊工藝,就負責辦理相應的申報手續,承擔申報、試驗、使用等費用;承包人提出使用專利技術或特殊工藝,應取得工程師認可,承包人負責辦理申報手續並承擔有關費用。

42.2擅自使用專利技術侵犯他人專利權的,責任者依法承擔相應責任。

43、文物和地下障礙物

43.1在施工中發現古墓、古建築遺址等文物及化石或其他有考古、地質研究等價值的物品時,承包人應立即保護好現場並於4小時內以書面形式通知工程師, 工程師應於收到書面通知後24小時內報告當地文物管理部門,發包人承包人按文物管理部門的要求採取妥善保護措施。發包人承擔由此發生的費用,順延延誤的工期。

如發現後隱瞞不報,致使文物遭受破壞,責任者依法承擔相應責任。

43.2施工中了現影響施工的地下障礙物時,承包人應於8小時內以書面形式通知工程師, 同時提出處置方案,工程師收到處置方案後24小時內予以認可或提出修正方案。發包人承擔由此發生的費用,順延延誤的工期。

所發現的地下障礙物有歸屬單位時,發包人應報請有關部門協同處置。

44、合同解除

44.1發包人承包人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44.2發生本通用條款第26.4款情況,停止施工超過56天,發包人仍不支付工程款(進度款),承包人有權解除合同。

44.3發生本通用條款第38.2款禁止的情況,承包人將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轉包給他人或者肢解以後以分包的名義分別轉包給他人,發包人有權解除合同。

44.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發包人承包人可以解除合同:

(1)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無法履行;

(2)因一方違約(包括因發包人原因造成工程停建或緩建)致使合同無法履行。

44.5一方依據44.2、44.3、44.4款約定要求解除合同的,應以書面形式向對方發出解除合同的通知,並在發出通知前7天告知對方, 通知到達對方時合同解除。對解除合同有爭議的,按本通用條款第37條關於爭議的約定處理。

44.6合同解除後,承包人應妥善做好已完工程和已購材料、設備的保護和移交工作,按發包人要求將自有機械設備和人員撤出施工場地。發包人應為承包人撤出提供必要條件,支付以上所發生的費用,並按合同約定支付已完工程價款。已經訂貨的材料、設備由訂貨方負責退貨或解除訂貨合同,不能退還的貨款和因退貨、解除訂貨合同發生的費用,由發包人承擔,因未及時退貨造成的損失由責任方承擔。除此之外,有過錯的一方應當賠償因合同解除給對方造成的損失。

44.7合同解除後,不影響雙方在合同中約定的結算和清理條款的效力。

45、合同生效與終止

45.1雙方在協議書中約定合同生效方式。

45.2除本通用條款第34條外,發包人承包人履行合同全部義務,竣工結算價款支付完畢,承包人向發包人交付竣工工程後,本合同即告終止。

45.3合同的權利義務終止後,發包人承包人應當遵循誠實信用原則,履行通知、協助、保密等義務。

46、合同份數

46.1本合同正本兩份,具有同等效力,由發包人承包人分別保存一份。

46.2本合同副本份數,由雙方根據需要在專用條款內約定。

47、補充條款

雙方根據有關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結合工程實際經協商一致後,可對本通用條款內容具體化、補充或修改,在專用條款內約定。

第三部分  專用條款

一、詞語定義及合同文件

2、合同文件及解釋順序

合同文件組成及解釋順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語言文字和適用法律、標準及規範

3.1本合同除使用漢語外,還使用 語言文字。

3.2適用法律和法規需要明示的法律、行政法規: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3適用標準、規範

適用標準、規範的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發包人提供標準、規範的時間: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國內沒有相應標準、規範時的約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圖紙

4.1發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圖紙日期和套數: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發包人對圖紙的保密要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使用國外圖紙的要求及費用承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雙方一般權利和義務

5、工程師

5.2監理單位委派的工程師

姓名:__________職務:_________發包人委託的職權:________________

需要取得發包人批准才能行使的職權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3發包人派駐的工程師

姓名:_________職務:_________職權: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6不實行監理的,工程師的職權: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7、項目經理

姓名:___________職務:________________

8、發包人工作

8.1發包人應按約定的時間和要求完成以下工作:

(1)施工場地具備施工條件的要求及完成的時間: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將施工所需的水、電、電訊線路接至施工場地的時間、地點和供應要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施工場地與公共道路的通道開通時間和要求:______________________

(4)工程地質和地下管線資料的提供時間: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由發包人辦理的施工所需證件、批件的名稱和完成時間:_____________

(6)水準點與座標控制點交驗要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7)圖紙會審和設計交底時間: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8)協調處理施工場地周圍地下管線和鄰近建築物、構築物(含文物保護建築)、古樹名木的保護工作: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9)雙方約定發包人應做的其他工作: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8.2發包人委託承包人辦理的工作: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9、承包人工作9.1承包人應按約定時間和要求,完成以下工作:

(1)需由設計資質等級和業務範圍允許的承包人完成的設計文件提交時間: 。

(2)應提供計劃、報表的名稱及完成時間: 。

(3)承擔施工安全保衞工作及非夜間施工照明的責任和要求:____________

(4)向發包人提供的辦公和生活房屋及設施的要求:_____________________

(5)需承包人辦理的有關施工場地交通、環衞和施工噪音管理等手續:________

(6)已完工程成品保護的特殊要求及費用承擔:_______________________

(7)施工場地周圍地下管線和鄰近建築物、構築物(含文物保護建築)、古樹名木的保護要求及費用承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8)施工場清潔衞生的要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9)雙方約定承包人應做的其他工作: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施工組織設計和工期

10、進度計劃

10.1承包人提供施工組織設計(施工方案)和進度計劃的時間:____________

工程師確認的時間: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0.2羣體工程中有關進度計劃的要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3、工期延誤

13.1雙方約定工期順延的其他情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質量與驗收

17、隱蔽工程和中間驗收

17.1雙方約定中間驗收部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9、工程試車

19.5試車費用的承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安全施工

六、合同價款與支付

23、合同價款及調整

23.2本合同價款採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方式確定。

(1)採用固定價格合同,合同價款中包括的風險範圍:__________________

風險費用的計算方法: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風險範圍以外合同價款調整方法: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採用可調價格合同,合同價款調整方法: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採用成本加酬金合同,有關成本和酬金的約定:____________________

23.3雙方約定合同價款的其他調整因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4、工程預付款

發包人向承包人預付工程款的時間和金額或佔合同價款總額的比例:______

扣回工程款的時間、比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5、工程量確認

25.1承包人向工程師提交已完工程量報告的時間:_____________________

26、工程款(進度款)支付

雙方約定的工程款(進度款)支付的方式和時間: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材料設備供應

27、發包人供應

27.4發包人供應的材料設備與一覽表不符時,雙方約定發包人承擔責任如下:

(1)材料設備單價與一覽表不符: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材料設備的品種、規格、型號、質量等級與一覽表不符:_________________

(3)承包人可代為調劑串換的材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到貨地點與一覽表不符: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供應數量與一覽表不符: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6)到貨時間與一覽表不符: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7.6發包人供應材料設備的結算方法: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8、承包人採購材料設備

28.1承包人採購材料設備的約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八、工程變更

九、竣工驗收與結算

32、竣工驗收

32.1承包人提供竣工圖的約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2.6中間交工工程的範圍和竣工時間: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違約、索賠和爭議

35、違約

35.1本合同中關於發包人違約的具體責任如下:

本合同通用條款第24條約定發包人違約應承擔的違約責任:_____________

本合同通用條款第26.4款約定發包人違約應承擔的違約責任:___________

本合同通用條款第33.3款約定發包人違約應承擔的違約責任:___________

雙方約定的發包人其他違約責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5.2本合同中關於承包人違約的具體責任如下:

本合同通用條款第14.2款約定承包人違約承擔的違約責任:_____________

本合同通用條款第15.1款約定承包人違約應承擔的違約責任:___________

雙方約定的承包人其他違約責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7、爭議

37.1雙方約定,在履行合同過程中產生爭議時:

(1)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調解;

(2)採取第 種方式解決,並約定向   仲裁委員會提請仲裁或向   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一、其他

38、工程分包

38.1本工程發包人同意承包人分包的工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分包施工單位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9、不可抗力

39.1雙方關於不可抗力的約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0、保險

40.6本工程雙方約定投保內容如下:

(1)發包人投保內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發包人委託承包人辦理的保險事項: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承包人投保內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1、擔保

41.3本工程雙方約定擔保事項如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發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履約擔保,擔保方式為:擔保合同作為本合同附件。

(2)承包人向發包人提供履約擔保,擔保方式為:擔保合同作為本合同附件。

(3)雙方約定的其他擔保事項:

46、合同份數

46.1雙方約定合同副本份數:

47、補充條款

附件1:承包人承攬工程項目一覽表(略)

附件2:發包人供應材料設備一覽表(略)

附件3:工程質量保修書(略)

關於建築工程施工合同 篇6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民法典》、《____市保護消費合法權益條例》,《家庭居室裝飾裝修管理試行辦法》以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的原則,為保護雙方的合法權益,結合本工程的具體情況,雙方達成如下協議,共同遵守。

一. 概況  裝飾施工地點:  住房結構: 室 廳 廚 衞 陽台,施工面積____平方米

二. 價格  清包工總費用:______元,大寫(人民幣):_______________ 元  其中  水電工:______元  木工:_______元  瓦工:_______元  油漆工:______元  垃圾清運費:_______元  材料搬運費:_______元  其他費用(註明內容)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  經雙方認可,在施工過程中施工內容如有小的變動,雙方將不更改工程款,當有大的變更時應在變更前友好協商,按實另計。

三. 工期  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開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竣工,工期___天。  以上規定工期為指導工期,為保證施工質量,原則上不少於以上工期,也不應超過工期15天。如遇甲方材料供應不及時等問題,或因長時間特殊天氣對某些施工項目確有影響的,則相應順延竣工日期。如雙方經過協商,對工期的延長達成一致意見,則按達成的統一意見執行(如延長工期後遇春節假期,甲方允許乙方春節期間停工7至12天)。

四. 設計

1、 甲方若有圖紙須向乙方提供圖紙一套,並負責交底工作。

2、 甲方若無圖紙,須向乙方交代清楚要求,乙方施工前須畫草圖讓甲方認可。

五. 材料  甲方負責採購需用材料,應為符合設計要求的合格產品。  乙方應提前3天向甲方提供需購材料清單,甲方應在4天內及時將採購材料供應到現場供施工隊使用,雙方應各自承擔各自拖延工期的責任和經濟損失。  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自行採購材料,若已採購,甲方有權無條件拒絕使用並可拒絕支付該材料的費用。  如若甲方授權乙方購買所需材料,乙方應在甲方指定的建材供應點購買材料,並開具正式發票。  乙方應幫甲方收貨並驗收甲方所購建材的質量,核對數量和配件的準確性,發現質量或或規格差異,乙方應及時向甲方書面提出,甲方仍表示使用的,由此造成工程損失的,責任由甲方承擔。  甲方供應的材料抵現場後,乙方應做好材料的保管工作,禁止閒雜人等進入工地現常  乙方應做好對施工完成的成品保護工作  乙方對甲方採購的裝飾材料、均應用於本合同規定的住宅裝飾,未經甲方同意,不得挪作他用。如乙方違反此規定,應按材料價格雙倍補償給甲方。

六. 付款方式  工程款付款方式:經雙方認可,工程款付款時間表如下:  工程款付款時間表  付款時間 付款內容 金額  協議簽訂完畢,正式開工____日內 預付 1000  鋼架;水泥隔層完工後並經甲方驗收 本項目全部  強弱電路管線鋪設到位並經過甲方驗收 本項目全部  瓷磚鋪貼拆口抹平等完成並經過甲方驗收後 本項目全部  完成木工工程,並由甲方驗收通過後 本項目全部  完成油漆工程,並由甲方驗收通過後 本項目全部  竣工驗收也就是安裝完成甲方驗收通過當天 本項目全部  保修尾款

七. 關於工程質量及驗收的約定  甲方提供的材料、設備質量不合格而影響工程質量,其返工費用由甲方承擔,工期順延。  由於乙方原因造成質量事故,其返工費用由乙方承擔,工期不變。  在施工過程中,甲方提出設計修改意見及增減工程項目時須提前與乙方聯繫,在簽訂《工程項目變更單》後,方能進行該項目的施工,由此影響竣工日期甲、乙雙方商定。凡甲方私自與工人商定更改施工內容所引起的一切後果,甲方自負,給乙方造成損失的,甲方應予賠償。  凡每一單項施工項目完工後,雙方應在工程質量驗收單上簽字確認。(詳見附表)  工程驗收標準,雙方同意參照市地方標準db3130-1999《住宅裝飾裝修驗收標準》規定

八. 垃圾清運處理  乙方應儘可能將垃圾袋裝化,並有責任每日及時清理需處理的垃圾。 乙方應把所處理垃圾清運至物業指定的垃圾堆放場所。

九. 工地現場管理和安全

1. 甲方提供的施工要求及與乙方協商,且施工場地應符合防火、防事故的要求,主要包括電氣線路、煤氣管道、自來水和其它管道暢通、合格。乙方在施工中應採取必要的安全防護和消防措施,保障作業人員及相鄰居民的安全,遵守物業管理部門的裝修指南,防止相鄰居民住房的管道堵塞、滲漏水、停電、物品毀壞等事故發生。如遇上述情況發生,屬甲方責任的,甲方負責修復和賠償;屬於乙方責任的,乙方負責修復和賠償。

2. 施工中凡涉及改變房屋結構,拆、改承重牆,加大樓(地)面荷載,由甲方向物業管理部門提出協商,經確認後施工。

3. 乙方應注意煤氣使用安全,確保登高施工的安全保障等各類安全保證,並提醒施工工程人員注意安全,由施工產生任何事故的責任完全由乙方自行負責。

十. 違約及違約責任

1.合同生效後,在合同履行期間,擅自解除合同方,應按合同總金額5%作為違約金支付給對方。

2.由於乙方原因逾期竣工的,至逾期15天后,每逾期一天應按每天50元作為違約金支付給甲方。甲方未按協議約定時間付款的,每逾期一天應按每天50元作為違約金支付給乙方。

3.甲方未辦理有關手續,強行要求乙方拆改原有建築承重結構及共用設備管線,由此發生的損失或事故(包括罰款)由甲方負責並承擔責任。

4.乙方擅自拆改原有建築承重結構或共用設備管線,由此發生的損失或事故(包括罰款),由乙方負責並承擔責任。

5. 工程未辦理驗收、結算手續,甲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動用工程由此造成無法驗收和損失的,由甲方負責。

6. 工程關鍵節點未辦理驗收,乙方提前進行下一階段工程施工,由此造成損失的,由乙

十一糾紛處理方式  因工程質量雙方發生爭議時,雙方應先協商調解。  協商不成可向爭議所在地法院提起訴訟

十二. 附則

1. 工程開工前,甲方應將房屋外門鑰匙 把交乙方施工隊負責人保管。工程竣工驗收時,乙方將房屋外門鑰匙歸還。

2.本合同簽訂後,工程不得轉包。

3.本合同一式___ 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合同附件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十三. 其它約定

1.質量保修期為________年,中間出現任何施工質量問題乙方無條件負責維修,但因是包清工形式,乙方無質保金,如乙方在保修期內無辜推委,甲方有權利通過其他途徑採取相應措施直至訴諸法律。  2,對於不能確定的工程量雙方應該事先談好單價,按照實際工程量結算。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 方:__________乙 方:__________

籤 章:__________籤 章: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聯繫電話:__________

簽約日期:__________簽約日期:__________

關於建築工程施工合同 篇7

甲方:

乙方:

根據《合同法》及有關規定,針對臨澤村道路事宜;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達成以下協議條款,相互監督共同遵守。

一、施工內容:村內規定範圍的路基整形、夯實、下水管道的安裝、檢查井的砌築,混凝土路面的澆築、路沿石的安砌等。

二、施工工期:

開工日期:

竣工日期:

三:質量要求:

嚴格按照工程質量要求及相關規範規定進行施工,因工程質量造成的返工,費用由乙方承擔。

四、安全施工:

乙方自覺遵守安全操作規程施工,如違章、違規造成的一切安全事故,乙方自行承擔。

五、工程結算方式:

根據實際完成的工程量結算,(即面積、體積、長度米)完成後實地測量。

六、實際項目及價格:

1、160厚黃沙混凝土路面75元㎡

2、磚砌水溝(挖溝、墊層、砌磚抹灰、回填夯實、蓋板)350元

3、混凝土路沿石安砌(100----0300)35元

4、下水道安裝鋪設(挖土、墊層、下水泥管、抹管箍、回填土夯實)直徑300水泥管90元。

5、污水檢查井含井蓋(挖土、墊層、砌築、抹灰、回填夯實)620 元座

6、人工挖土方30元立方米

7、農用車300元台班

8、勾機1800台班。

9、三輪車200元台班。

10、零工,60元工日。

七、付款方式:

工程完工後一次付清工程款。

本協議自簽訂之日起生效,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工程結束,款已付清,合同自行作廢。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委託代理人:(簽字) 委託代理人:(簽字)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年____月____日

建設單位:____市____區北石店鎮林子村委

施工單位:____縣固城建築安裝有限責任公司

關於建築工程施工合同 篇8

發包方: (以下簡稱甲方)  承包方: (以下簡稱乙方)大連XX公司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法》以及國家有關法規、規定,並結合本工程實際情況,甲乙雙方經過充分協商就工程承包事宜達成一致意見,並定立本合同,共同遵守。  工程概況  工程名稱:  建設地點:  第二條 工程內容及承包範圍  工程內容:計算機網絡安裝工程、集團電話安裝工程、衞星電視安裝工程、安防監控安裝工程。  承包範圍:按甲方要求完成方案設計、設備材料及輔材供貨、安裝、調試、驗收和培訓。  設備安裝開工和竣工期限  本承包工程的開工日期為甲乙雙方簽訂合同之日起,竣工日期為工程開工後____日內結束。  遇到下列情況之一者,經甲方審核批准後,工期可做調整。  重大設計變更(指設計功能改變、主要設備增減和發生在關鍵線路上的改變)造成的工期變化,並經甲方書面確認;  甲方書面通知的計劃工期改變;  不可抗力;  第四條 承包方式、造價及造價調整  承包方式:採取包料、包工期、包質量、包材料差價及各系統的工藝設計,並達到甲方要求,若因甲方功能要求發生的重大變更造成價格大幅度增減將以補充協議形式辦理。不包含室外安裝立杆。  

2、 本工程總造價:  人民幣(大寫) (詳見方案)  

3、 發生下列情況之一時,經乙方提出甲方認可後可調整本合同造價:  

(1) 由於甲方通知的設計變更引起的增加減少工作內容;  

(2) 應甲方要求單項設計變更增減費用在20元(不含20元)以上;  

(3) 不可抗力;  發生以上情況時,乙方應在3個工作日內,及時將調整的原因、金額以書面的形式(附有詳細估算和甲方的指示)報送甲方,甲方應在收到報告後5個工作日內給予答覆。  

(4)除合同另有説明外,本工程發生的任何直接費用及與本工程有關的其他費用(如税金)均已包括在本合同造價內。  第五條 雙方責任  甲方責任:  

1、負責提供施工現場臨時施工用水、用電及垂直運輸條件。  

2、負責提供一間帶門、鎖的房間用於乙方庫房。  

3、開工前向乙方進行現場情況交底,提供施工場地的有關情況,以便乙方進行施工工作。  

4、負責協調、處理現場有關生產進度、技術質量、安全文明施工、檢查驗收和審核工程款支付事宜。  

5、審核乙方報送的施工組織設計和工程進度計劃,組織工程竣工驗收。  

6、負責現場的協調管理,定期召開生產協調會。  

7、負責甲方驗收移交後的成品保護。  乙方責任:  

1、編制切實可行的施工組織設計、工程進度計劃和材料設備進場計劃,書面報甲方審核確認後嚴格執行。  

2、指派經甲方資格審查合格的現場項目負責人,根據合同規定處理現場有關事宜,項目負責人或其授權代表必須參加甲方召開的生產協調會,並代表乙方做出決定。  

3、工程未經驗收、交付業主使用之前,做好成品保護工作。  

4、自全部工程竣工驗收合格之日起,乙方按國家及行業有關規定以及合同要求對本工程負責保修和質量保證,如發生任何質量問題,由乙方全權負責。  

5、乙方未履行上述各項義務,造成質量事故、工期延誤、財產損害和經濟損失須承擔全部責任。  

6、不得損壞其他單位的施工內容,如有損壞乙方負責賠償

關於建築工程施工合同 篇9

發包方(以下簡稱甲方):內蒙古--縣--能源有限公司 承包方(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我國《合同法》及其他法律法規的相關規定,甲乙雙方經平等自願協商,就乙方承包甲方廠房地面硬化建設工程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工程概況

1、工程名稱:--縣--能源有限公司院內廠房地面硬化和修路建設施工工程。

2、工程地址:商都縣長盛工業園區蒼狼新能源有限公司。

3、工程範圍及標準:, 30cm厚河卵石墊層,25cm厚成品混凝土標號C25。廠房是C25。

4、承包方式:乙方包工包料施工,甲方負責水電。

5、工程期限:本工程自期 天。

二、驗收標準

本工程竣工後,由乙方彙總施工材料,由甲乙雙方會同相關管理部門進行驗收,驗收標準為符合國家相關標準,符合本合同要求。

三、合同價款及工人工資預付款

1、本合同工程單價為人民幣寫:)單價為税後價。

2、工程付款方式為每貳萬平米驗收合格後結算97%。

3本合同簽訂之日內,甲方收取乙方工人工資預付款人民幣(共計),乙方保證及時足額支付工人工資,如未能按時足額支付工人工資,甲方代為發放,其產生的費用將從工程價款中扣除。一個月內第一次結付工程款即退還乙方,工人工資預付款拾萬元。

四、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1、乙方保證有建設本工程的資質要求。

2、甲方在工程開工前,做好清場工作,方便乙方施工建設。

3、本合同工程圖紙由甲方提供,乙方必須嚴格按照圖紙進行施工,如發現圖紙有問題,應及時向甲方書面提出,未經甲方許可,不能擅自改變圖紙進行施工。

4、乙方在施工過程中所使用的建築材料必須符合國家標準。

5、在施工中,如因乙方原因造成甲乙雙方及第三方任何人員傷亡及財產損失,由乙方承擔全部賠償責任。如因甲方原因造成甲乙雙方及第三方任何人員傷亡及財產損失,由甲方承擔全部賠償責任。

6、乙方應及時足額發放施工人員工資,否則由此引發的一切後果由乙方承擔。如甲方造成的工人工資不能及時發放,由甲方承擔。

7、在本合同履行期間,甲方派駐工程監理一名,乙方應服從工程監理的監督。

8、對隱蔽工程在隱蔽前,乙方會同甲方組織驗收,經甲方驗收合格後,方可隱蔽。否則視為該隱蔽工程不合格。

9、本工程驗收合格後,甲方扣除乙方工程總價款3%的質保金。待本工程一年後無質量問題,全額給付。

10、本工程質保期為一年,在一年內,如發生翻漿,斷裂等質量問題,乙方負責免費維修。

11、平整路基廠房費用由甲方負責,由乙方負責施工管理,路基完工後。甲方如期把工程款結清,如乙方不能正常施工,合同自動解除。

五、違約責任

1、如乙方違約,未按合同履行,造成乙方停工,一切損失由甲方負責。

2、如乙方未按合同所約定的工期,保質保量的完成,所照成的損失由乙方承擔。

3、甲乙雙方如對本合同產生異議,雙方協商解決,如不能達成協商,由人民法院仲裁。

4、乙方必須保資質和證件真實有效,否則視為合同無效。 本合同一式兩份,雙份各執一份。

甲方簽字(蓋章): 乙方簽字(蓋章):

--年-月--日 --年-月--日

關於建築工程施工合同 篇10

甲方: (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 (以下簡稱乙方)

一、工程名稱: 地點:

二、承包方式

三、工程承包內容

四、合同價款

五、 付款方式

六、總工期要求 個工作日。

七、甲方責任

1.甲方在通知乙方進場時,施工場地應具備三通一平等開工條件。

2.甲方應按合同付款方式及時支付乙方工程款,若甲方不按合同約定支付工程款,導致施工無法進行,乙方可停止施工,由甲方承擔已完工程損失和乙方所有經濟損失。

八、乙方責任

1.乙方應按照合同約定工期內施工完畢,並符合驗收要求。

2.因乙方原因造成工程質量問題和工期延誤,由乙方承擔責任:質量問題由乙方維修解決至合格,延誤期每日罰款 元。

九、工程質量、安全及保修

1.乙方應按照圖紙精心施工,工程質量符合驗收標準。

2.凡因乙方原因造成的安全事故均由乙方負責。甲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3.工程竣工驗收後,乙方對施工的工程質量負責保修一年。

十、爭議及解決辦法

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協商解決。和解、調解不成的,按以下方式解決爭議:

第一種解決方式:雙方達成仲裁協議,向約定的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第二種解決方式: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

十一、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一份,乙方兩份,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甲方: 乙方:

代表: 代表:

年 月 日

關於建築工程施工合同 篇11

發包方: (以下簡稱甲方)  承包方:(以下簡稱乙方)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建築市場管理條例》、《民法典》及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遵循平等、自願、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雙方就勞務分包事項協商達成一致,訂立本合同。  三、乙方承包範圍: 1括:塔吊等設備的操作工;施工現場所有的臨時設施;購買、租賃設備材料的拉、送、裝卸、校正;施工現場的各項安全防護措施;文明施工,現場零工等產生的人工費;水、電、暖、消防分項土建方面的補缺用工;植筋、套筒人工費等費用;  

2、乙方土建施工所用的中小型機械工具及耗材,各種小型材料(包括:括攪拌機、振動棒、磨光機、鐵絲、扎絲、各種園丁、膠帶、大桶、灰鬥、鋁合金杆子,二級配電箱以下的電纜,電線,電箱)。 四、甲方另行發包項目:給排水、電、暖、消防、防水、外牆保温、門窗、  

5、乙方的職工住房由乙方自行解決。  

6、乙方勞務費發票。 四、甲方另行發包項目:給排水、電、暖、消防、防水、外牆保温、門窗、  五、甲方提供的材料及設備:木方、模版、鋼管、扣件、安全網、吊、  五、工期:  

1、按甲方工地項目部制定的施工進度,計劃施工。  

2、因停電、停水、停工待料及不可抗拒等外來原因,影響工期、工期順延。  六、結算方式:  按實際完成建築面積計算,以下單價為固定單價,不做任何調整,不執行任何調整文件:  

1、高層標準層住宅按330元㎡,  

2、多層及二層市場部分按300元㎡。  

3、地下室及商場部分按270元㎡。  七、付款方式:  按工程進度付生活費,春節前付乙方完成工程量的75%,交工驗  收合格後付到95%,餘額為保修費,保修期滿後無質量事故付清餘額。  八、甲方責任:  

(1) 負責編制施工組織設計,統一制定各項管理目標,組織編制________年、季、月施工計劃、物資需用量計劃表,實施對工程質量、工期、安全生產、文明施工、計量檢測、實驗化驗的控制、監督、檢驗和驗  收。  

(2)負責技術交底、組織圖紙會審,統一安排技術檔案的收集整理及交工驗收。  

(3)按合同約定向勞務分包人支付勞動報酬。  

(4)負責與建設方、監理、設計及有關部門聯繫,協調現場工作關係。  九、乙方責任:  

(1)對勞務承包範圍內的工程質量向工程承包人負責,配合甲方編制施工組織設計及進度計劃,組織具有相應資格證書的熟練工人投入工作,自覺遵守法律法規及有關規章制度。勞務分包方自配施工員多名,全權負責工程的施工放線。若因施工放線導致工程定位偏差,砼振搗不均勻,砼牆、板出現裂縫等質量問題對建設單位所造成的一切損失由勞務分包方承擔。  

(2)嚴格按照設計圖紙、施工驗收規範、有關技術要求及施工組織設計精心組織施工,確保工程質量達到約定標準;科學安排作業計劃,投入足夠的人力、物力、保證工期;加強安全教育,認真執行安全技術規範,嚴格遵守安全制度,落實安全措施,確保施工安全;加強現場管理。承擔由於自身責任造成的質量修改、返工、材料浪費、工期拖延、安全隱患、安全事故、現場髒亂造成的損失及各種罰款;  

(3)自覺接受建設方、工程承包人、監理及有關部門的管理、監督和檢查;接受工程承包人隨時檢查及其設備、材料保管、使用情況,及其操作人員的有效證件、持證上崗情況;無條件接受承包方指令與  現場其它勞務作業單位協調配合,照顧全局。  

(4)按照施工平面規劃佈置現場、堆放材料、機具、搞好現場文明施工,工程交工前負責施工範圍內已完成的成品保護,並清理好現場。  

(5)在合同規定的保修期內,對屬於自身勞務作業原因的工程質量問題進行無償修理,不屬於自身工程質量問題進行有償修理。  

(6)甲方提供給乙方的機械設備,均應愛護使用,妥善保管、保養及維修。勞務作業方所領用甲方提供的使用品,若發生丟失,按實賠償,費用從結算值中扣減。  

(7)施工過程中如因乙方施工質量問題、工程進度緩慢、安全生產、文明施工等存在重大問題,甲方有權責令乙方停工整頓,必要時可終止合同,另選勞務隊伍並由乙方承擔勞務費用。  十、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的一切爭議,由當事人雙方協商或調解解決,協商解決不成,依法向____市人民法院起訴。  十一、本合同一式 ,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保修期滿並付清保修款後本合同終止。  發包方(簽章): 承包方(簽章):____日期:________年月____日

關於建築工程施工合同 篇12

發包方: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方:__________________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及其他有關法律、行政法規,遵循平等、自願、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雙方就本建築工程施工事項協商一致,定論立本合同。

1、工程概況

(1)工程名稱__________________。

(2)工程地點__________________。

(3)工程內容__________________。

2、工期

(1)承包方應按發包方人要求的工期完成全部工作。

開工日期:_________

竣工日期:_________

合同工期總日曆天數_________天。

(2)工期獎罰:本工程以發包方驗收通過為竣工。分承包方不能按上述工期完成時,每推遲一天罰款_________元。

(3)有下列情況之一,並經發包方簽證,工期可以順延。

1)因發包方原因影響開工。

2)工程量有較大的增加。

3)不可抗力。

4)發包方同意工期順延的其他情況。

非上述原因,工程不能按合同工期竣工,承包方應承擔違約責任和因此造成的發包方損失。

3、工程質量及驗收

(1)質量標準。

(2)承包方應按照施工圖及説明、國家有關施工規範、驗收規範和經發包方確認的施工方案組織施工。

(3)承包方應對現場工人的操作、施工方法、施工技術措施的可靠性、安全性負完全責任,因承包方責任造成工程質量事故、返工,其經濟損失由承包方自負,因此造成工期延誤的,承包方承擔全部責任。

(4)承包方必須接受發包方在施工過程中的管理,及時辦理質量檢驗手續。承包方應按國家竣工驗收有關規定,向發包方代表提供完整的過程檢驗資料。

(5)質量達不到約定標準,發包方罰承包方總造價的_________。

4、過程結算、工程款支付

(1)結算方式:

1)承包方式:__________________

2)計價方法:__________________

3)合同價款(大寫):_________

4)結算方法:__________________

(2)工程支付:____________________

5、材料供應及設備管理

(1)全部材料由承包方自行採購,經發包人認可後使用。

(2)機械設備由承包方自備。

6、發包方責任

(1)負責辦理有關建設手續。

(2)審查承包方編制的施工方案,各種技術資料和工程預決算。

(3)提供施工圖紙_________套。

(4)負責組織工程設計交底、圖紙會審。

(5)發包人指派_________同志為工地代表。

7、承包方的責任

(1)承包方在施工中必須配備確保工程進度和質量的現場管理班子。

(2)遵守發包方的質量、技術、安全、文明施工管理等管理制度,接受發包方代表的指揮、檢查和監督。

(3)本合同生效後_________日內編制出施工方案,報發包方審核,並按施工方案組織施工。

(4)做好施工原始記錄,按發包方要求的工程資料的樣式及填寫方式,彙集施工技術資料,提供給發包人2套。

(5)承包方指派_________同志為工地代表。

8、安全生產與文明施工

(1)承包方應派專人對施工用電、施工機械進行管理,加強使用過程中的檢查,確保使用安全。

(2)承包方必須按文明施工要求組織施工,做到施工現場文明整潔。

(3)承包方在施工中,應嚴格安全措施,嚴禁高空拋物。

(4)承包方在施工中,如發生人身和設備事故,一切費用和善後問題的處理,均由承包方負責,並承擔因此給發包方造成的經濟損失。

9、其它

(1)本合同雙方約定經簽字,蓋章後生效。

(2)合同份數:

1)本合同正本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效力,由發包方、承包方分別保存_________份。

2)本合同副本_________份(發包方執_________,承包方執_________)。

10、補充條款

發包方:_____________承包方:_____________

合同訂立日期: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關於建築工程施工合同 篇13

發包方(甲方):____________

承包方(乙方):____________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的規定,遵循平等、自願、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結合本工程具體情況,雙方達成如下協議。

一、工程概況

工程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承包範圍:________________

1、____屋面原有屋脊和屋面瓦件拆除,清掃望磚屋面;給整個屋面做防水,增加砂漿找平層、防水卷材、鋪底灰、鋪瓦、嵌縫、更換損壞瓦件。

2、所有木質構件原有油漆面剷除、清掃、下架木刷漆、上架木繪製彩繪(達到墨線小點金的效果、但不貼金)、更換損壞的木質構件。

3、文廟散水增加階條石與陡板;

4、重新制作月台,並增加階條石、陡板、望柱、尋杖欄板、甬路海墁地面、如意踏跺;

5、更換牆面酥鹼青磚、修復牆體裂痕等;以上所用材料參照工程預算書。

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二、合同價款(固定價格)

筐額(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_____元;

三、工期

合同工期:____天

開工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

竣工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

按期完成不獎不罰,工期每推遲一天,罰合同價款的千分之五(5‰),但總數不超過合同價款的百分之五(5%)罰款將被作為違約金從最後一次撥付的工程款中扣除。

四、工程質量標準

本工程質量標準必須達到國家現行《工程建築裝飾裝修質量驗收規範》的合格標準。

五、安全生產

乙方必須安全、文明施工,必要時工地現場應採用圍護等措施,施工中造成的一切安全責任事故由乙方負責,所發生費用全部由乙方承擔。

六、工程款支付:

合同簽訂後甲方應在乙方正式施工後3日內支付合同價款的20%作為預付款;工程大部分項目完成後支付合同價款的40%;工程全部完成後再支付合同價款的35%;本工程質保金為5%。

七、質保期:三年

保修期限執行現行的國家標準《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缺陷期內由乙方負責保修,費用由乙方承擔。保修期從乙方施工完成交由甲方使用時算起,保修期結束甲方全部支付乙方該工程的質保金(即本工程5%的質保金)。

八、合同的生效

合同訂立時間:____年____月____日

本合同雙方約定簽字蓋章後生效。

九、附則

1、本合同發生糾紛後,當事雙方應及時協商,協商不成時,任何一方均可申請上級業務主管部門進行調解,解決不了的,可向菏澤市經濟合同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或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訴

2、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蓋章):乙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或委託代理人(簽字):或委託代理人(簽字):

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年____月____日

關於建築工程施工合同 篇14

乙方(承包方):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及其有關法律,行政法規,遵循自願、平等、公平、誠實、信用的原則,經雙方協商,就工程施工事宜達成協議並形成如下條款,協議雙方共同遵守。

一.工程概況

1.工程名稱:

2.工程地址:公園道西側

3.結構類型:框架,地下二層,地上三十層,地下車庫約4萬㎡, 共計約20萬㎡.

4.合同價款:合同價款以正式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確定的數額為準。

5.施工場地條件:三通一平已完成,(其中施工用水由甲方提供水源,乙方配備供應施工用水機具;施工場地道路由乙方負責,公共道路由乙方負責;費用由甲方承擔,甲方提供施工用電源,施工中由乙方按實際發生量和用電損耗支付水電費,具備施工條件)。

6.工期:合同工期為兩年,開工日期為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總工期為: 天。

7.工程質量:合格, 文明施工達市級文明工地要求。

二.承包範圍及承包方式

1.工程承包範圍:全部施工圖紙範圍內的樁基礎、土建、給排水、暖通、電氣內容。下列項目:電梯、消防、噴淋、通風、弱電等專業分包項目乙方負責預埋、預留等內容。配合專業分包工程項目的界限:

a.基礎土方工程的挖土另行分包,土方回填在本合同內。土方回填運距據實簽證為準。

b.電梯、消防、噴淋、通風、弱電等專業項目另行分包。

2.甲方要求:本工程合同(協議)簽訂後,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和理由再行轉包和分包整體工程,一經發現,立即終止合同,按乙方違約處理,並由有關部門依據相關規定實施處罰。

三.付款方式

乙方收到工程款同時提供正式收款發票。

1、乙方墊資施工至正負零後7日內撥付已完成工程量價款的80%,以後每月撥付一次,每月的26日乙方上報已完成的工程量,甲方在十個工作日內審核並支付已完工程量價款的80%,如果甲方沒有審核完畢,按乙方上報的工程量計算並撥付。

2、工程全部完工驗收合格後支付至合同總價款的90%,結算完成後30日內甲方向乙方撥付至工程結算總價款的95% 。

3、剩餘工程結算款的5%作為工程質量保脩金,自驗收合格之日起滿一年十五日內支付質量保證金總額的60%,滿兩年十五日內支付至質量保證金總額的80%,滿三年後28日內一次性付清。

4、甲乙雙方竣工計算,待甲方收到乙方結算書次日算起2個月審核完畢,結算中雙方如有爭議必須通過當地造價部門裁定。

四.結算方法:

1.工程造價:土建安裝工程造價按一類取費總價不下浮,作為甲乙雙方工程結算造價。

2.執行《全國統一建築工程基礎定額河北省消耗量定額》、《全國統一建築裝飾裝修工程消耗量定額河北省消耗定額》、《全國統一建築安裝工程消耗定額》及相關定額,相關費用標準編制施工圖結算,認價以外的工程材料價格以同期《唐山工程造價信息》為主,造價信息沒有包含及甲方指定的設備、材料價格。採用經甲方確認的市場價格調整(輔材及週轉、攤銷材料不做調整):機械費、人工費、措施費項目按定額規定計算並調整。

3.甲方直接分包的分項工程,乙方可以針對相應的安裝工程收取合同價款的2%的配合費,該總包管理費由甲方向分包人代扣後支付給乙方。乙方應配合甲方的專業發包工作,服從甲方總的計劃安排,為專業承包人提供必需的施工條件,總包方收取相應的合同總價的2%配合費,分包工程税收由分包方承擔。

4.採購價格的認定:採用造價信息價格的材料以同期信息價格為調差依據,採用市場價格的,雙方認定的價格為調差依據,進度逾期未完成的工程材料價格的認定方法:工程逾期,但材料價格下降時,以逾期的材料價格為調價依據;工程逾期,但材料價格上漲時,以批准的工程計劃規定的完成時間的價格為調差依據。

五.工程設計變更

1.工程施工過程中,甲乙雙方應根據項目實施的具體情況按照合同明確的範圍,以書面形式對工程變更內容進行現場簽證。凡屬於工程計劃(或變更)範疇的工作內容,必須按計劃(或變更)要求施工。凡施工現場需簽證的工程洽商或工程變更和涉及工程項目增加你的必須由甲方、監理方和乙方授權代表籤蓋章生效,乙方必須將現場簽證原件彙總編輯成冊作為工程結算的依據,由此發生的工程費用結算方法執行第四條。

2.設計變更、工程洽商發生後一個月內因乙方責任不辦理籤手續將不增加價款調整(如果屬於減項則調減工程價款)。

六. 材料進場要求及計價

1.及主體工程質量及影響小區統一效果的設備由甲方指定品牌或施工廠家,乙方採購,範圍有:鋼筋、水泥、商品混凝土、防水、塗料、牆磚、花崗巖、隔牆板、鋼筋螺紋連接、散熱器、給排水採暖管材。其中鋼材:唐鋼、承鋼、首鋼本廠產品及河北鋼鐵集團

2.指定品牌的材料設備甲方認質認價,由乙方提前做好計劃並負責購買。乙方對甲方指定的材料設備嚴把質量關,材料設備進場前必須做好檢驗,做施工規定的必要的試驗等。經驗收合格後,方可進場使用。乙方對甲方指定的材料質量負有全部責任。工程材料、成品、半成品的試驗檢驗費由甲方承擔。試驗單位須經甲方、監理單位認可。工程定位放線由規劃局負責的部分。費用由甲方承擔。

3.進場材料設備與設計和樣品要求不符合的產品,甲方和監理方應禁止使用。由乙方按甲方和監理方要求的時間運出施工現場,重新採購符合要求的產品,並由乙方承擔由此產生的費用,工期不予順延。

七.工程管理

1.甲方委派工程師現場代表,負責協調各方關係並代表甲方對施工圖設計、工程質量、工程進度、施工安全、文明施工、工程質量的確認等進行全面管理,履行合同約定的內容。

2.乙方委派項目經理全面負責本工程施工管理與服務工作,協調現場內所有專業施工隊的現場施工組織、管理、進度、技術、質量、安全、文明施工、成品保護、所有材料設備保存,履行本合同約定內容。

3. 乙方現場臨時設施,各分項加工場地、捲揚機、上料架場地要按照施工總平面圖佈置,不得影響外網管線及相應配套附屬設施工程施工。

4.工程竣工後(以質監站驗收日期為準)90日內,乙方按照《城建檔案移交目錄》的標準向甲方提供三份完整的竣工資料,同時乙方必須為甲方提供辦理竣工備案手續的所有相關資料。

5.乙方在施工過程中違反其承諾或不服從甲方及監理的管理,甲方有權直令施工單位出場並終止合同,按乙方已完成的合同範圍內的實際工程量並執行河北省定額基價進行結算(材料價格調整執行第四條款第二條),由乙方承擔全部違約責任;凡工程存在質量隱患或即成事實的,乙方必須改正;對存在質量隱患或發生質量缺陷不改正的,每發生一次,甲方視具體事項給予經濟處罰,由每次向乙方撥付工程款時扣除。

關於建築工程施工合同 篇15

發包方:(簡稱甲方)  承包方:(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和《建築安裝工程合同承包條例》等法律法規,為明確雙方在施工過程中的權利義務和經濟責任,維護雙方的合法權益,經雙方協商簽訂如下協議:  

一、甲方1—4轉化中心地面現澆水磨石裝飾工程,以包工包料(即普通白石子,普通水泥3

2.5級,塑料介條)的形式承包給乙方,單價34元2。  

二、工程地址位於聊城____區 路東首,施工面積一期約150002,二期約300002,乙方自帶機械,水磨石材料,所用3

2.5級普通水泥必須提供出廠合格證。  

三、按照甲方要求,現澆水磨石的施工厚度為

1.5c,並用塑料介條介方,牆柱圍邊寬20c,為暗紅色,粗磨,細磨各一遍,在施工過程中,按照甲方的要求,結合現澆水磨石的施工規範操作施工,如違規操作,甲方有權要求整改。  

四、工程質量要求達合格,甲方負責協調水電、樓面上料事宜,費用從乙方工程款中扣除。磨出的泥漿排方,由甲方領導指定不遠於每個建築物十米左右位置,挖坑埋於地下。  

五、工程造價:一期工程約12215;34元X元  

六、甲方要求按工程形象進度進行付款,工程形象進度約50%時,撥付總造價的30%,工程形象進度約85%時,撥付總造價的60%。工程竣工後甲方3—____日內組織驗收。驗收合格付款至總造價的95%,並留餘款5%作為保脩金,兩年內付清,如驗收不合格,甲方有權拒付剩餘款項。  

七、簽訂本合同,乙方向甲方交納伍仟元的履約保證金,乙方履約,甲方無息退還。甲方負責督檢找平層的平整,以及找平層的空鼓現象,如乙方發現找平層不平整或有空鼓現象,申報甲方,甲方應責令找平層施工人員立即整改。儘量不影響乙方施工。  八:工期:一個轉化中心的找平層做完3天,確定平整度合理,無空鼓可以鋪設介條介方為開工日期,至工程竣工,共50天工期,每拖延一天,罰款20元,在總造價款中扣除。確因颳風、下雨等自然災害,以及乙方有充足的理由提出,經甲方領導簽證認可,可順延工期。(開工日期應明確到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颳風、下雨不屬於不可抗力,不能順延工期)  

九、在施工過程中,乙方嚴格按甲方要求進行施工,如損壞甲方材料和責任事故,由乙方負經濟損失,並立即修復完畢,否則負法律責任。  

十、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簽字生效,款項付清合同止。  甲方: 乙方: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施工合同 篇10  合同編號:  發包人(全稱):  承包人(全稱):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及其他有關法律、行政法規,遵循平等、自願、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雙方就工程施工事項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一、工程概況  工程名稱:  工程地點:  工程內容:  

二、工程承包形式  

1、包工;  

2、包質量;  

3、包工期;  

4、包安全;  

5、包施工措施費;  

6、包輔材、工具;  

7、包主材運輸及裝卸;  

8、施工水電費;  

9、包垃圾清運費;  

10、包現場材料、設備保管;  1

1、包驗收。  選擇項:全部  

三、合同工期  總日曆天數為 40天,(自________年____月日到________年月____日);因非乙方原因的停水、停電、自然災害等非乙方原因引起的工期延誤則工期順延。  

四、質量技術標準  工程質量要求:  按照設計施工圖要求標準及《建築工程施工質量驗收統一標準》(GB50300-20)、《建築裝飾裝修工程質量驗收規範》(GB50210—20)等現行相關專業規範、標準的規定,質量等級合格以上;確保一次性通過有關標準驗收。若工程質量達不到要求,承包人應承擔由此引起的重新施工、返工、整改或重新請人整改的所有費用(材料費、人工費),並承擔由此引起的一切直接或間接的後果。  

五、合同價款、支付條件和支付進度  

1.本合同為固定單價合同:固定單價為元㎡(大寫:叁百捌拾元每平方米)。外牆幹掛麪積預估為平方米,工程價款預計為元(大寫: ),最終工程價款根據實際施工面積、變更及甲方簽證據實核計、結算。  如在施工過程中,發包人以書面通知的方式要求增加、減少、變更工程設計和工程量而導致工程造價變更的,雙方可以對該工程總造價進行相應變更,否則工程總造價不得以任何理由擅自變更,此總造價將直接作為工程決算款項金額的依據。  

2.合同價款包括所有主材運輸裝卸費、機械費、人工費、輔材費、損耗、設備材料保管費、檢測費、驗收費用、管理費、利潤、安全措施費、

第三者的工傷保險及施工水電費等一切費用。  

3.每次合同價款的支付條件如下:  

(1) 承包人已經按合同約定正確履行合同義務;  

(2) 承包人沒有合同中的任何違約行為,或者承包人有違約行為但已按發包人的要求予以改正;  承包人不能達到以上條件之一的,發包人有權暫停支付合同價款,直至以上支付條件得到全部滿足。  

4.合同價款支付的安排和進度如下:  

第一次付款:完成總工程量的 50 %,支付至工程總價的 30 %;  

第二次付款:完成總工程量的 80 %,支付至工程總價的 50 %;  

第三次付款:完成總工程量的 100 %,支付至工程總價的 75 %;  

第四次付款:工程全部竣工並經發包人驗收合格,發包人在收到承包人經發包方相關人員確認合格的完整規範的工程檔案、竣工資料及工程結算資料之日起____日以內,發包人向承包人支付工程決算總價的餘款(質保金除外);  工程決算總價款的39;5 %做為工程質保金,由發包人自工程竣工驗收合格之日起預留 貳________年,預留期滿後如無質量問題,發包人於____日內一次性支付清工程質保金。(工程質保金不計息)  

六、組成合同的文件  組成本合同的文件包括:  

1.本合同;  

2.標準、規範及有關技術文件;  

3.設計圖紙和施工圖紙;  

4.工程量清單;  

5.工程報價單或預算書。  雙方有關工程的洽商、變更等書面文件、函件或例會紀要文件視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七、圖紙  發包人應按約定的日期和套數向承包人提供設計圖紙一式份。承包人應對發包人提交的圖紙和其它資料履行保密義務。承包人未經發包人同意,不得將本工程圖紙轉給

第三人。工程質保期滿後,除承包人存檔需要的圖紙外,應將全部圖紙退還給發包人。承包人應在施工現場保留一套完整圖紙,供發包人及有關人員進行工程檢查時使用。  

八、現場指令和授權代表  發包人的指令、通知由其授權代表簽字後,以書面形式交給承包人授權代表,承包人委派授權代表在回執上籤署姓名和收到時間後生效。確有必要時,發包人可發出口頭指令,並在48小時內給予書面確認,承包人對發包人的指令應予執行。發包人不能及時給予書面確認的,承包人應於發包人發出口頭指令後7天內提出書面確認要求。  承包人認為發包人指令不合理,應在收到指令後24小時內向發包人提出修改指令的書面報告,發包人在收到承包人報告後24小時內作出修改指令或繼續執行原指令的決定,並以書面形式通知承包人。緊急情況下,發包人要求承包人立即執行的指令或承包人雖有異議,但發包人決定仍繼續執行的指令,承包人應予執行。  發包人對工程完工後的總工程量的確認、工程價款變更通知的確認和竣工驗收合格的確認,應有發包人授權代表的簽字及發包人蓋有公司公章。  

九、雙方責任和義務  

1.發包人按約定的時間和內容完成以下工作  

(1) 使施工場地具備施工條件,在開工後繼續負責解決以上事項遺留問題;  

(2) 協助乙方搭設腳手架、施工所需水、電等線和安排工人宿舍(除甲方搭設腳手架外,其餘費用乙方自理),保證施工期間的需要;  

(3) 向承包人提供施工場地的工程地質和地下管線資料,對資料的真實準確性負責;  

(4) 對承包人派人負責施工現場的協調工作;  

(5) 應依合同相關條款的規定時間內及時向乙方支付工程進度款項。  

2.承包人的責任和義務  

(1) 承包方現場安裝損耗量大於實際安裝面積且數量超過總量 2 %,超出部分由承包方自行負責,小於 2%由發包方負責。  

(2) 根據發包人的委託,在其設計資質等級和業務允許的範圍內,完成施工圖設計或與工程配套的設計,經發包人確認後使用;  

(3) 向發包人提供月度工程進度計劃及相應進度統計報表;  

(4) 根據工程需要,提供和維修非夜間施工使用的照明、圍欄設施,同時對,並負責安全保衞;  

(5) 遵守政府有關主管部門對施工場地交通、施工噪音以及環境保護和安全生產等的管理規定,按規定辦理有關手續,並以書面形式通知發包人,因承包人責任造成的罰款由承包人負擔;  

(6) 已竣工工程未交付發包人之前,承包人負責已完工程的保護工作,保護期間發生損壞,承包人自費予以修復;  

(7) 按約定做好施工場地地上地下、地下管線和鄰近建築物、構築物的保護工作;  

(8) 保證施工場地清潔符合環境衞生管理的有關規定,交工前清理現場達到約定的要求,承擔因自身原因違反有關規定造成的損失和罰款;  

(9) 施工中需各相關政府部門進行的報建和驗收等手續;  

(10) 承包人應做的其它工作。承包人未能履行以上各項義務,造成發包人損失的,承包人賠償發包人有關損失。  

十、暫停施工  發包人認為確有必要暫停施工時,應以書面形式要求承包人暫停施工,並在提出要求後48小時內提出書面處理意見。承包人應當按發包人要求停止施工,並妥善保護已完工程。因發包人原因造成停工的,相應順延工期: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停工的,由承包人承擔發生的費用,工期不予順延。  十

一、工期延誤  

1.因以下原因造成工期延誤,以發包人書面確認,工期相應順延;  

(1) 發包人未能按約定提供圖紙及開工條件;  

(2) 發包人未能按約定日期支付工程預付款、進度款,致使施工不能正常進行;  

(3) 發包人未按合同約定提供所需指令、批准等,致使施工不能正常進行;  

(4) 因發包人原因導致重大設計變更和工程量增加並引起施工量的重大變化;  

(5) 一週內非承包人原因停水、停電、停氣造成停工累計超過10小時;  

(6) 應由甲方提供的材料未能按計劃進場;  

(7) 不可抗力;  

(8) 雙方約定或發包人同意工期順延的其他情況。  

2.承包人在上述情況發生後1天內,就延誤的工期以書面形式向發包人提出報告,否則視為承包人放棄要求工期順延的權利。發包人在收到報告後一天內予以書面確認。  十

二、質量與檢驗  

1.工程質量  工程質量應當達到約定的質量標準,質量標準的評定以國家或行業的質量檢驗評定標準為依據。因承包人原因導致工程質量達不到約定的質量標準,又不能在發包人規定期限內整改合格的,承包人承擔違約責任。發包人有權單方終止和解除合同,承包人除應按合同總價款的 20 %向發包人支付違約金,還應承擔因此給發包人造成的一切損失。  

2.檢查和返工  

(1) 承包人應認真按照標準、規範和設計圖紙要求以及發包人依據合同發出的指令施工,隨時接受發包人的檢查檢驗,為檢查檢驗提供便利條件。  

(2) 工程質量達不到約定標準的部分,發包人一經發現,應要求承包人拆除和重新施工,承包人應按發包人的要求拆除和重新施工,直到符合約定標準。因承包人原因達不到約定標準,由承包人承擔拆除和重新施工的費用,工期不予順延。  如承包人對重新施工的工程項目仍未達到質量要求,發包人有權免減未施工的工程量及解除合同的權利。  

(3) 發包人的檢查檢驗不應影響施工正常進行。但檢查檢驗確認工程不合格時,雖然影響施工正常進行,影響正常施工的費用由承包人承擔。除此之外影響正常施工的,相應順延工期。  十

三、隱蔽工程和中間驗收  

1.工程具備隱蔽條件或達到約定的中間驗收部位,承包人進行自檢,並在隱蔽或中間驗收前48小時以書面形式通知發包人驗收。通知包括隱蔽和中間驗收的內容、驗收時間和地點。承包人準備驗收記錄,驗收合格,發包人在驗收記錄上簽字後,承包人可進行隱蔽和繼續施工。驗收不合格,承包人應在發包人限定的時間內修改後重新驗收。  

2.重新檢驗:無論發包人是否進行驗收,當其要求對已經隱蔽的工程重新檢驗時,承包人應按要求進行剝離或開孔,並在檢驗後重新覆蓋或修復。檢驗合格,發包人承擔由此發生的全部追加合同價款,並相應順延工期。檢驗不合格,承包人承擔發生的全部費用,工期不予順延。  十

四、安全規範施工  

1.承包人應遵守工程建設安全生產有關管理規定,嚴格按安全標準組織施工,並隨時接受發包  

2.人和行業安全檢查人員依法實施的監督檢查,採取必要的安全防護措施,消除事故隱患。由於承包人安全措施不力造成發包人、承包人和

第三人等人身和財產損失的事故責任和因此發生的費用,由承包人承擔。  

3.承包人應文明施工,不經發包人書面認可,不得損壞建築物結構及附屬設備,否則,由此產生的損失和責任全部由承包人負責。  

4.由於承包人的任何不文明、不規範施工行為造成的城管、建設、環保等政府部門的任何經濟、  

5.行政處罰,均由承包人自行承擔,若給發包人造成損失的,承包人承擔一切責任。  

6.應對施工人員進行安全、防火、用電教育後方可上崗,並遵守有關安全生產工作條例,禁止 腳手架上拋扔物品。乙方生產人員所造成的他人或本人工傷事故,一切經濟費用和責任均由乙方負責  

7.為保證整體工程的順利進行,承包人在施工時,應遵守發包人有關部門關於人員及機械材料出入場的相關規定。  十

五、工程量的確認  

1.承包人於每月____日後三天內向發包人提交已完工程量的報告。發包人接到報告後七天內按設計圖紙核實已完工程量(以下稱計量),並在計量前二十四小時通知承包人,承包人為計量提供便利條件並派人蔘加。承包人收到通知後不參加計量,計量結果有效,作為工程價款支付的依據。  

2.對承包人超出設計圖紙範圍和因承包人原因造成返工的工程量,發包人不予計量。  

3.發包人計量後,承包人與發包人應共同對計量結果進行書面確認,否則對發包人不具有約束力。  十

六、工程款(進度款)支付  

1.發包方根據核實確認的工程量,並按構成合同價相應項目的綜合單價計算的款額,經發包方相關代表簽字後7天,發包人應向承包人支付工程款(進度款)。  

2.發包人不按合同約定支付工程款(進度款),雙方又未達成延期付款協議,導致施工無法進行,承包人可停止施工,但發包人不承擔因此而增加的任何費用。  十

七、材料供應  

1.發包方提供幹掛石材  發包方負責採購本工程所需的幹掛石材,並清點交接給承包方安排運輸到施工現場卸車及保管存放,如承包方在裝卸、運輸過程中或施工時造成發包方交接的石材發生損壞或丟失的由承包方負責。  

2.承包方提供除幹掛石材外的材料和設備  

(1) 承包人負責採購施工所需石材外的材料和設備時,應按照約定及設計和有關標準要求採購,並提供產品合格證明,對材料設備質量負責。承包人在材料設備到貨前二十四小時通知發包人清點和驗證。施工用的鋼型材、夾件、鋼板等必須為熱鍍鋅的,掛件和螺栓必須為標準的不鏽鋼材質。  

(2) 承包人採購的材料設備與設計或標準要求不符時,承包人應按發包人的要求時間運出施工場地,重新採購符合要求的產品,承擔由此發生的費用,由此延誤的工期不予順延。  

(3) 承包人採購的材料設備在使用前,承包人應按發包人的要求進行檢驗或試驗,不合格的不得使用,檢驗或試驗費用由承包人承擔。  

(4) 發包人發現承包人採購並使用不符合設計和標準要求的材料設備時,應要求承包人負責修復、拆除或重新採購,,由承包人承擔發生費用,由此延誤的工期不予順延。  

(5) 承包人需要使用代用材料時,應經發包人書面認可後才能使用,由此增減的合同價款雙方以書面形式議定。  十

八、工程變更  

1.施工中發包人需對原工程設計進行變更,可以書面形式向發包人發出變更通知。承包人按照發包人發出的變更通知有關要求,進行下列需要的變更:  

(1)更改工程有關部分的標高、基線、位置和尺寸;  

(2)增減合同中約定的工程量;  

(3)改變有關工程的施工時間和順序:  

(4)其它有關工程變更需要的附加工作;  因變更導致合同價款的增減,由發包人承擔,延誤的工期按本合同的

第十一條的約定相應順延。  

2.施工中承包人不得對原工程設計進行變更。因承包人擅自變更設計發生的費用和由此導致發包人的直接損失,由承包人承擔,延誤的工期不予順延。  

3.承包人在施工中提出的合理化建議涉及到對設計圖紙或施工組織設計的更改及對材料、設備的換用,須經發包人同意,未經同意擅自更改或換用時,承包人承擔由此發生的費用,並賠償發包人的有關損失,延誤的工期限不予順延。  對於任何變更、增加項目,承包人須於收到發包人書面通知後在規定時間內完成施工,不得以任何等待工程變更文件或簽證確認為由延遲施工。  十

九、確定變更價款  

1.承包人在工程變更確定後2天內,提出變更工程價款的報告,經發包人認為調整合同價款。變更合同價款按下列方法進行:  

(1)合同中已有適用於變更工程的價格,按合同已有的價格變更合同價款;  

(2)合同中已有類似於變更工程的價格,可以參照類價格變更合同價款;  

(3)合同中沒有適用或類似於變更工程的價格,由承包人提出適當的變更價格,經發包人確認後執行。  

2.承包人在雙方確定變更後2天內不向發包人提出變更價款報告時或者發包人未以書面形式進行價款變更確認,視為該項變更不涉及合同價款的變更。  

3.發包人確認增加的工程變更價款作為決算合同價款,在工程決算後按合同約定支付。  

4.因承包人自身原因導致的工程變更,承包人無權要求追加合同價款。  二

十、竣工驗收  

1.工程具備竣工驗收條件,承包人按國家工程竣工驗收有關規定和雙方約定的日期和份數。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關於建築工程施工合同 篇16

甲方: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

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建築安裝工程承包合同條例》、《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以及相關法律、法規、結合本工程具體情況,甲方將哈第18合同段的部分工程承包給乙方施工,經雙方友好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工程概況。

1、 工程名稱:哈第18合同段。

2、 建設單位:哈建設管理辦公室

3、 工程地點:烏拉特前旗西

4、 工程內容:橋樑(下述樁號的橋樑設計施工圖紙所包括的所有工程細目,以及施工過程中變更增加的項目)

5、 施工樁號:________________

6、 開、竣工日期及要求:  開工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竣工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具體為:________年度完成樁基礎,預應力空心板形成生產能力,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全部交工。如遇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災害(含地質變化),工期順延。

7、 乙方開工時必須進夠不少於台鑽機,其它配套設備、人員、均應滿足工程施工要求。如果不能滿足工程進度及質量方面的要求,甲方有權清退出場。

8、 工程質量等級:優良。

9、 工期損失金:因乙方自身原因造成的工期損失,每拖延一天罰款

第二條:工程承包方式及結算方法。

1、 本工程一律不設預付款。

2、 甲方承包給乙方施工的工程,均採用甲乙雙方協商的單價按乙方實際完成的工作量進行計價結算。該單價均已包括了為實施和完成該工程所需的勞務、材料、機械、試驗、臨時設施費、預製場,工棚等的臨時徵地費,工程臨時用電、用水線路的架拆及工程用電、用水費用,人員設備調遣費用、安裝、缺陷修復、管理、保險,個人所得税、工程照管及利潤等費用。以及合同明示或暗示的所有責任、義務和風險,由乙方自負盈虧。

3、 乙方所承包施工的工程,在未得到監理單位及建設單位計量前,不得以任何方式及理由向甲方索取工程款。

4、 經甲乙雙方協商後的綜合單價見附表。合同簽訂後,甲乙雙方均不能以任何方式或理由來改變此單價。

5、 工程變更部分的單價,如合同中有的,套用合同清單單價,如超出合同清單之外的,按甲乙雙方共同協商的`單價。

6、 工程量清單是合同的組成部分,清單數量為暫定工程數量,業主對工程數量的增減不減除乙方的合同義務,即不能作為乙方降低驗收標準和調整單價的依據,也不能作為乙方拒絕施工的理由。

7、 施工過程中,乙方施工機械車輛所需油料,在甲方指定的加油站提供。在甲方支付乙方的工程款中扣除。

8、 業主對甲方的有關工期、質量、進度、安全等方面的要求同樣適用於乙方。

第三條:工程計量及支付辦法。

1、 乙方每月只能向甲方申請計量款一次,計量款的支付時間按甲方與建設單位簽訂的施工合同中相應條款執行。但因建設單位延期支付計量款,甲方作相應延期。

2、 業主計量款只能付至甲方專用賬户上,乙方可在甲方賬户內開設內部分户。甲方支付乙方計量款時,要求乙方提供帳號,支付時採用轉帳的方式進行支付。

3、 乙方必須派專人辦理計量款的支付手續,並提供其身份證複印件給甲方財務部備案。否則,甲方有權拒絕支付。

4、乙方申請的計量項目及工程數量,必須符合業主要求的手續,即只有合格的工程才予計量。乙方完成的項目達到驗收標準後,按技術規範中符合計量規則要求的工程數量據實計量。

5、甲方支付乙方計量款時,以乙方實際完成工程量的80%進行支付,並且要求乙方已完工程在質量、安全及文明施工方面,必須得到項目部、監理工程師及業主的認可。否則,因乙方工程質量、安全及文明施工不符合要求時,甲方有權拒絕支付乙方該月的計量款。

6、 甲方撥付進度款時,予留20%作為工程質量、安全、合同履約及文明施工保留金。全部工程完工經項目部、監理及業主驗收併發放竣工驗收證書,,支付至乙方實際完成工程量的95%,餘下5%作為工程質量保留金,保留金的期限以業主規定為準。

7、 保修期間發生的缺陷修復及費用,由乙方承擔,如委託甲方修復,修復費用由甲方從乙方保留金中扣除。缺陷期滿甲方得到保留金,扣除乙方承擔的工程缺陷修復費用後,將餘額返還給乙方。

8、 工程量具體計量程序及支付辦法詳見項目部編制的《施工隊工程計量及支付辦法》。

第四條雙方職責  甲方職責:

1、負責對乙方承包工程的技術交底、圖紙會審工作,並協助乙方解決工程施工中的技術問題。

2、 乙方施工的工程質量,安全工作按照國家施工驗收規範,質量驗評標準,安全規範和標準以及當地有關質量、安全的規定進行指導、監督與檢查,協助乙方處理好質量安全事故。

3、 甲方有權按照公司內部的管理制度對乙方施工作業進行定期或不定期的質量、安全,文明施工,勞資等方面的檢查並進行評定。根據評定結果進行獎、罰,對乙方達不到合同約定或甲方要求的,甲方在

第二次警告後仍無改進者,甲方有權自行安排人員整改,其費用由乙方負責。

4、 甲方有權對乙方財務實行監督、審查,制止不合理的財務開支,以確保工程款專款專用。

5、 乙方承包工程的質量,進度不能滿足甲方與建設單位簽訂的總承包合同要求時,甲方有權對乙方承包的工程量進行調整,並要求乙方對已完工程不合格部分進行整改,費用由乙方負責。

6、 由於乙方施工質量達不到甲方要求,質量低劣且在整 改期限內無明顯改觀,甲方有權終止本合同,另選施工隊伍,乙方應立即退場並無權要求支付任何附加費。  

乙方職責:

1、 乙方按照自主經營、獨立核算、自負盈虧的原則合  法經營。工程施工期間必須服從甲方的工程管理及財務監督。

2、 乙方進場7天內,應向甲方提交一份詳細的施工進度表

甲方: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

關於建築工程施工合同 篇17

發包人(全稱):

法定代表人:

住所:

聯繫電話:

承包人(全稱):

法定代表人:

住所:

聯繫電話:

依照《_____》、《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及其他有關法律、行政法規、遵循平等、自願、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雙方就建設工程施工事項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況

工程名稱:

工程地點:

工程內容:

工程立項批准文號:

資金來源:

工程承包範圍:

二、合同工期

合同工期總日曆天數__________天

開工日期: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竣工日期: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三、工程總造價

1、簽約合同價為:________________

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_______元);

其中:(1)安全文明施工費:

人民幣(大寫)____?(¥____元);

(2)材料和工程設備暫估價金額:

人民幣(大寫)____?(¥?____元);

(3)專業工程暫估價金額:

人民幣(大寫)____?(¥?____元);

(4)暫列金額:

人民幣(大寫)____?(¥?____元)。

2、合同價格形式:________________

四、工程質量標準

工程質量符合_______質量標準

五、材料的提供

承包人在每月____日將下月採購的材料設備以報表形式報發包人,經發包人確認後方可採購。採購的材料設備須經發包人派出的工程師、監理工程師、承包人三方共同簽字確認後方可使用。

六、雙方一般權利義務

1、發包人派駐的工程師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職務:_____________________;

職權: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監理單位委派的工程師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職務:_____________________;

發包人委託的職權: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需要取得發包人批准才能行使的職權: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不實行監理的,工程師的職權: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承包人代表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職務:_____________________;

職權: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發包人代表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職務:_____________________;

職權: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工程價款結算

1、合同簽訂三日內,甲方應付工程總造價的_____%給乙方作工程預付款。

2、鋼架安裝完成三日內,甲方再付工程總造價的_____%給乙方作鋼構件材料款。

3、工程施工完畢驗收合格,三日內甲方再付工程總造價的_____%給乙方作工程尾款。

八、工程的驗收

1、各工序應按施工技術標準進行質量控制,每道工序完成後,專職質量檢查員應進行檢查。

2、施工時對路基的中線樁位進行放樣測量,對箱涵的基坑開挖及所有基礎位置進行放樣,由專職質量檢查員組織監理對測量放樣進行復測,保證施工的準確性。

3、台背或牆後填土、路基填築碾壓完成規定作業遍數後,在平整度符合規定標準的基礎上,採用灌砂法進行檢驗路基壓實度,檢驗合格,並經監理工程師簽證後方可進行下一層填築。

4、鋼筋施工過程中專職質量檢查員應對鋼筋規格、數量、位置隨時進行復核檢查,特別注意一些較複雜部位的鋼筋如橋頭搭板鋼筋,在安裝完成後應進行檢查驗收,鋼筋必須綁紮牢固,鋼筋不得有滑動、轉折、移位等情況。

九、維修責任

1、屬於保修範圍、內容的項目,承包人應當在接到修理通知之日起7天內派人修理。承包人不在約定期限內派人修理的,發包人可以委託其他人員修理。

2、發生須緊急搶修事故的,承包人在接到事故通知後,應當立即到達事故現場搶修。

3、對於涉及結構安裝的質量問題,應當按照《房屋建築工程質量保修辦法》的規定,立即向當地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報告,採取安全防範措施;由原設計單位或者具有相應資質等級的設計單位提出保修方案,承包人實施保修。

4、質量保修完成後,由發包人組織驗收

十、違約責任

十一、爭議的解決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或邀請第三方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雙方約定:向__________________委員會申請_____。

發包人:(公章)

委託代理人:

電話:

傳真:

開户銀行:

賬號:

編碼:

______年___月___日

承包人:(公章)

委託代理人:

電話:

傳真:

開户銀行:

賬號:

編碼:

______年___月___日

關於建築工程施工合同 篇18

委託方:(以下簡稱甲方)

受委託方:(以下簡稱乙方)

經甲、乙雙方協商,乙方同意承接甲方委託的電力安裝工程。為明確雙方的責任和義務,保證工程建設順利進行,特訂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況:

工程名稱:

工程地點:

二、工程承包方式:

甲方全權委託乙方負責工程的施工和聯繫供電部門進行驗收等相關工作。

三、承包費用:

根據該工程的設計和預算資料,經甲乙雙方共同協商約定,合同按供電部門所測線路每一公里8。5萬元計算,按測出的公里數為工程總金額。

四、付款方式:在乙方拿到供電部門設計方案後,三天內甲方全額將工程款全部付給乙方。

五、施工期限:

甲方在土石方工程和其他輔助工程完成後,通知乙方進場,從進場之日起,預計____日內完工(遇雨順延)。

六、甲方責任:

1、甲方負責到供電部門辦理用電申請、簽署用電協議及其他有關用電手續。

2、甲方設置業主代表,代表甲方對本工程進行監管。

4、甲方參加主要設備材料的現場檢驗和竣工驗收。

5、甲方派專人協調關係、配合乙方施工,保證乙方的施工正常進行。

七、乙方責任:

1、負責工程的施工,聯繫驗收等事宜。

2、負責工程建設中乙方提供的材料的質量。

2、如因施工技術及由乙方提供的材料存在問題導致工程驗收不合格,由乙方負責整改,整改費用由乙方自負,但由甲方負責提供的基礎工程、土石方工程等除外。

3、按約定工期乙方負責施工現場的人力運輸、基礎工程、土石方工程、青苗賠償和民工組織及費用等。完成工程建設任務。

4、乙方只負責線路部份的一切材料和費用,不負責線路以外廠區要用的一切保護設備。

八、物資供應由乙方負責

九、安全管理

甲、乙雙方全部負責制人員進場後,必須嚴格遵守有關現場規定,服從現場負責人統一指揮,若發生人身及設備安全事故,由各方自行負責。

十、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另行約定。

十一、本合同一式貳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執壹份,乙方執壹份。

十二、本合同從甲、乙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工程竣工驗收合格並付清工程款後,本合同自動失效。

甲方:

乙方:

日期:

關於建築工程施工合同 篇19

發包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_____》和《建築安裝工程承包合同條例》的規定,結合本工程具體情況,雙方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工程概況

1.1?工程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2?工程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3?承包範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4?承包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5?工期:本工程自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開工,於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竣工。

1.6?工程質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7?合同價款(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甲方工作

2.1?開工前________天,向乙方提供經確認的施工圖紙或作法説明________份,並向乙方進行現場交底。全部騰空或部分騰空房屋,清除影響施工的障礙物。對只能部分騰空的房屋中所滯留的傢俱、陳設等採取保護措施。向乙方提供施工所需的水、電、氣及電訊等設備,並説明使用注意事項。辦理施工所涉及的各種申請、批件等手續。

2.2?指派________為甲方駐工地代表,負責合同履行。對工程質量、進度進行監督檢查,辦理驗收、變更、登記手續和其他事宜。

2.3?委託________監理公司進行工程監理,監理公司任命________為總監理工程師,其職責在監理合同中應明確,並將合同副本交乙方________份。

2.4?負責保護好周圍建築物及裝修、設備管線、古樹名木、綠地等不受損壞,並承擔相應費用。

2.5?如確實需要拆改原建築物結構或設備管線,負責到有關部門辦理相應審批手續。

2.6?協調有關部門做好現場保衞、消防、垃圾處理等工作,並承擔相應費用。

第三條?乙方工作

3.1?參加甲方組織的施工圖紙或作法説明的現場交底,擬定施工方案和進度計劃,交甲方審定。

3.2?指派_______為乙方駐工地代表,負責合同履行。按要求組織施工,保質、保量、按期完成施工任務,解決由乙方負責的各項事宜。

3.3?嚴格執行施工規範、安全操作規程、防火安全規定、環境保護規定。嚴格按照圖紙或作法説明進行施工,做好各項質量檢查記錄。參加竣工驗收,編制工程結算。

3.4?遵守國家或地方政府及有關部門對施工現場管理的規定,妥善保護好施工現場周圍建築物、設備管線、古樹名木不受損壞。做好施工現場保衞和垃圾消納等工作,處理好由於施工帶來的擾民問題及與周圍單位(住户)的關係。

3.5?施工中未經甲方同意或有關部門批准,不得隨意拆改原建築物結構及各種設備管線。

3.6?工程竣工未移交甲方之前,負責對現場的一切設施和工程成品進行保護。

第四條?關於工期的約定

4.1?甲方要求比合同約定的工期提前竣工時,應徵得乙方同意,並支付乙方因趕工採取的措施費用。

4.2?因甲方未按約定完成工作,影響工期,工期順延。

4.3?因乙方責任,不能按期開工或中途無故停工,影響工期,工期不順延。

4.4?因設計變更或非乙方原因造成的停電、停水、停氣及不可抗力因素影響,導致停工8小時以上(一週內累計計算),工期相應順延。

第五條?關於工程質量及驗收的約定

5.1?本工程以施工圖紙、作法説明、設計變更和《建築裝飾工程施工及驗收規範》(JGJ73--91)、《建築安裝工程質量檢驗評定統一標準》(GBJ300--88)等國家制訂的施工及驗收規範為質量評定驗收標準。

5.2?本工程質量應達到國家質量評定合格標準。甲方要求部分或全部工程項目達到優良標準時,應向乙方支付由此增加的費用。

5.3?甲、乙雙方應及時辦理隱蔽工程和中間工程的檢查與驗收手續。甲方不按時參加隱蔽工程和中間工程驗收,乙方可自行驗收,甲方應予承認。若甲方要求複驗時,乙方應按要求辦理複驗。若複驗合格,甲方應承擔複驗費用,由此造成停工,工期順延;若複驗不合格,其複驗及返工費用由乙方承擔,但工期也予順延。

5.4?由於甲方提供的材料、設備質量不合格而影響工程質量,其返工費用由甲方承擔,工期順延。

5.5?由於乙方原因造成質量事故,其返工費用由乙方承擔,工期不順延。

5.6?工程竣工後,乙方應通知甲方驗收,甲方自接到驗收通知________日內組織驗收,並辦理驗收、移交手續。如甲方在規定時間內未能組織驗收,需及時通知乙方,另定驗收日期。但甲方應承認竣工日期,並承擔乙方的看管費用和相關費用。

第六條?關於工程價款及結算的約定

6.1?雙方商定本合同價款採用第________種:

(1)固定價格。

(2)固定價格加________%包乾風險係數計算。包乾風險包括內容。

(3)可調價格:按照國家有關工程計價規定計算造價,並按有關規定進行調整和竣工結算。

6.2?本合同生效後,甲方分________次,按下表約定支付工程款,尾款竣工結算時一次結清。

第七條?關於材料供應的約定

7.1?本工程甲方負責採購供應的材料、設備(見附表一),應為符合設計要求的合格產品,並應按時供應到現場。凡約定由乙方提貨的,甲方應將提貨手續移交給乙方,由乙方承擔運輸費用。由甲方供應的材料、設備發生了質量問題或規格差異,對工程造成損失,責任由甲方承擔。甲方供應的材料,經乙方驗收後,由乙方負責保管,甲方應支付材料價值________%的保管費。由於乙方保管不當造成損失,由乙方負責賠償。

7.2?凡由乙方採購的材料、設備,如不符合質量要求或規格有差異,應禁止使用。應禁止使用,對工程造成的損失由乙方負責。

第八條?有關安全生產和防火的約定

8.1?甲方提供的施工圖紙或作法説明,應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條例》和有關防火設計規範。

8.2?乙方在施工期間應嚴格遵守《建築安裝工程安全技術規程》、《建築安裝工人安全操作規程》、《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條例》和其它相關的法規、規範。

8.3?由於甲方確認的圖紙或作法説明,違反有關安全操作規程、消防條例和防火設計規範,導致發生安全或火災事故,甲方應承擔由此產生的一切經濟損失。

8.4?由於乙方在施工生產過程中違反有關安全操作規程、消防條例,導致發生安全或火災事故,乙方應承擔由此引發的一切經濟損失。

第九條?獎勵和違約責任

9.1?由於甲方原因導致延期開工或中途停工,甲方應補償乙方因停工、窩工所造成的損失。每停工或窩工一天,甲方支付乙方________元。甲方不按合同的約定撥付款,每拖期一天,按付款額的________%支付滯納金。

9.2?由於乙方原因,逾期竣工,每逾期一天,乙方支付甲方________元違約金。甲方要求提前竣工,除支付趕工措施費外,每提前一天,甲方支付乙方________元,作為獎勵。

9.3?乙方按照甲方要求,全部或部分工程項目達到優良標準時,除按本合同5.2款增加優質價款外,甲方支付乙方________元,作為獎勵。

9.4?乙方應妥善保護甲方提供的設備及現場堆放的傢俱、陳設和工程成品,如造成損失,應照價賠償。

9.5?甲方未辦理任何手續,擅自同意拆改原有建築物結構或設備管線,由此發生的損失或事故(包括罰款),由甲方負責並承擔損失。

9.6?未經甲方同意,乙方擅自拆改原建築物結構或設備管線,由此發生的損失或事故(包括罰款),由乙方負責並承擔損失。

9.7?未辦理驗收手續,甲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動用,造成損失由甲方負責。

9.8?因一方原因,合同無法繼續履行時,應通知對方,辦理合同終止協議,並由責任方賠償對方由此造成的經濟損失。

第十條?爭議或糾紛處理

10.1?本合同在履行期間,雙方發生爭議時,在不影響工程進度的前提下,雙方可採取協商解決或請有關部門進行調解。

10.2?當事人不願通過協商、調解解決或者協商、調解不成時,本合同在執行中發生的爭議雙方同意由_____________委員會_____(當事人不在本合同約定_____機構,事後又沒有達成書面_____協議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一?附則

12.1?本工程需要進行保修或_____時,應另訂協議。

12.2?本合同正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副本________份,甲方執份,乙方執________份。

12.3?本合同履行完成後自動終止。

甲方(簽章):________________乙方(簽章):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關於建築工程施工合同 篇20

發包方: (以下簡稱甲方)

承包方: (以下簡稱乙方)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以及其它相關法律法規,甲、乙雙方就乙方承接甲方發包的太陽通用機械有限公司門衞室外牆保温工程施工的有關事宜協商一致,同意按下列條款簽訂本合同,甲乙雙方共同遵守。

一、 工程內容及範圍:太陽通用機械有限公司門衞室外牆保温工程,根據外牆保温工程技術規程及驗收標準,保温工程含基層外膠粘劑.粘貼50MM厚巖棉板、玻纖網格布、抗裂抹面膠漿、加固錨栓(120MM長,每平方米不少子7個)並含人工、機械,垂直運輸、水平運輸及安全文明施工措施等。

二、工程地址:龍盛路與珠峯路交匯

三、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包檢測,包税。

四、材料標準:

1、巖棉板要求使用威海博盛 牌, 50mn表觀密度為140kg/m3,供應商應提供書面證明和產品出廠合格證。

2、粘結砂漿、抹面砂漿使用基舜牌(1500/元噸),承包方應提供生產廠家產品合格證,出廠日期及編號,使用期限、主要成分、適用範圍及使用説明書。每平方米不少於13kg。

3、玻璃網格布要求単位面積質量 ≥ 160g/m2, 使用外牆保温專用耐鹼玻纖網格布。

4、錨栓採用熱鍍鋅金屬螺釘(天字牌) 。塑料膨脹管採用聚酰胺的。各種材料生產廠家應提供具有法定資格的產品檢測報告副本原件。

5、所有材料進場均應由監理方和建設方進行見證取樣, 進行復檢和稱重達標後使用, 否則禁止使用 。

五、工期:

自滿足條件起, 15個工作日完成(以工程部下發的開工令為準)。乙方在甲方規定的時間內完成施工任務,保證與工程進度同步,不影響其它工種作業。如乙方未按照合同工期完成,每拖一天罰款1000.00元。

六、質量標準:

1、乙方嚴格按照山東省工程建設標準設計《外牆外保温構造》施工。並達到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業標準《外牆外保温工程技術規程》( JGJI44-20-- )驗收標準。

2、甲方工程的基面應達到《建築工程施工質量驗收統一標準》GB50300-20--和《建築裝飾裝修質量驗收規範》GB50210-20--的規定。

七、合同價款:

以實際發生數量乘以單價巖棉外牆保温每平方米110.00元、 大理石貼面巖棉外牆保温每平方米100.00元。

八、付款方式: '

材料進場後,自施工之日起7日內付總價款 20% 作為預付款,外牆外保温工程完工並經驗收合格後再支付實際發生總工程量的 50%的工程款。工程驗收後乙方將全部資科齊全報到甲方後,雙方結算工程價款付至結算款的95%,餘 5% 為質保金,驗收合格滿 3 年工程無質量問題(無息) 一次付清。

九、約定項目:

1、外牆外保温工程承包給乙方, 甲方為乙方提供材料堆放場地、水源、電源,並配合乙方與施工單位搞好協調,所發生的水電費用等由乙方承擔。

2、乙方施工前向甲方監理上交施工組織設計,批准後方可施工,所有進場材料須提供合格證、檢驗報告、並按要求送檢(送檢費由乙方承擔),整理報檢資料,按規定工程竣工後整理三套完整的資料存檔, 對於不合格或不經監理認可的材料不得使用。保證驗收合格。

3、乙方人員進場必須有負責生產技術的項目經理(隊長)一名與專職或兼職安全一名,負責與甲方結合與協調工作。甲方將派專門人員負責與乙方聯繫、指揮和驗收工作 。

4、乙方人員進場必須服從甲方管理,遵守各項制度,如有違反《項目部管理制度》願意接受罰款。 因乙方原因造成甲方機械工具、建築成品損壞照價賠償。

5、乙方必須服從現場施工單位的安全、質量、工期及現場文明等施工管理。如不配合施工單位管理, 甲方有權不予支付工程款 。

6、甲方有義務及時付款,向乙方提供工作面,協調解決與其他班組的工作關係。如因甲方原因造成乙方工期延誤時工期相應順延 。

7、材料進場前必須告知建設單位,經同意後方可進場。如發現材料私自進場或未使用指定品牌,建設單位有權拒絕使用,並給予相應處罰,情節嚴重者終止合同,造成損失由承包方承擔 。

8、乙方不得將該工程轉包給第三方施工,否則建設單位有權終止合同, 所造成的損失由承包方承擔 。

十、安全責任:

1.乙方進入施工現場必須帶好安全帽,高空作業必須繫好安全帶,嚴禁高空拋物、吊籃搭好後要經過驗收合格後方可使用。

2. 乙方應做好安全防護措施, 在施工中如果出現人身傷亡等事故與甲方無關。

3.施工現場必須做到工完料淨、場地清。材料堆放完畢, 搞好文明施工。

4.乙方必須為其施工工人購買保險。

5. 乙方在施工中必須嚴格執行有關安全操作規範, 因操作不當或失誤導致發生安全事故或火災事故, 乙方應承擔由此引發的一切經濟損失或法律責任。

十一、 乙方承諾保修期 3 年。

十二、 雙方發生糾紛協商不成可向蘭山區人民法院起訴解決。

十三、 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起生效。

甲方:乙方:

電話:電話:

年 月 日

關於建築工程施工合同 篇21

甲方(承包人):______________

乙方(務工人):______________

為保證施工安全的順利進行,確保務工人員的安全與健康,爭創文明工地,強化安全意識,在施工中必須做到“安全第一,預防為主,強化管理,文明施工”,結合本工程的實際情況,經雙方商定簽訂本合同書。

一、雙方的責任與義務:

(一)甲方的責任與義務:

1、負責對乙方務工人員的入場教育。

2、負責對乙方進行分部分項工程的安全技術交底工作,並履行簽字手續。

3、施工前,甲方應對其務工人員進行每天至少一次的班前安全教育活動,受教育者必須簽名,否則不予簽訂本合同。

4、不得違章指揮或強令乙方人員冒險作業。

5、有權進行安全檢查,對發現的問題及時提出整改意見。

(二)乙方的責任和義務:

1、按照甲方的要求,不得違章作業和野蠻施工。

2、負責按照有關規程、規範、標準和甲方安全技術交底進行操作。

3、乙方應保證其服從甲方的管理,遵守甲方的各項規章制度,遵守勞動紀律。

4、負責承擔因自身原因所發生的一切安全事故的全部經濟責任和法律責任。

5、凡在施工區域外發生的安全事故、治安案件責任及費用,概由乙方及責任者承擔,甲方不負任何責任。

二、在施工過程中務工人員發生不可預料的安全事故,甲方不予承擔任何責任,本人同意以上細則者簽字生效。

三、本合同書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雙方簽字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

發包方: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關於建築工程施工合同 篇22

第一部分協議書發包人(全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承包人(全稱):__________________...

第一部分協議書

發包人(全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人(全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及其他有關法律、行政法規、遵循平等、自願、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雙方就本建設工程施工項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況

工程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內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羣體工程應附承包人承攬工程項目一覽表(附件1)工程立項批准文號:___________________

資金來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工程承包範圍

承包範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合同工期:

開工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竣工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工期總日曆天數_________________天

四、質量標準

工程質量標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合同價款

金額(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人民幣)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

六、組成合同的文件

組成本合同的文件包括:

1、本合同協議書

2、中標通知書

3、投標書及其附件

4、本合同專用條款

5、本合同通用條款

6、標準、規範及有關技術文件

7、圖紙

8、工程量清單

9、工程報價單或預算書

雙方有關工程的洽商、變更等書面協議或文件視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七、本協議書中有關詞語含義本合同第二部分《通用條款》中分別賦予它們的定義相同。

八、承包人向發包人承諾按照合同約定進行施工、竣工並在質量保修期內承擔工程質量保修責任。

九、發包人向承包人承諾按照合同約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價款及其他應當支付的款項。

十、合同生效

合同訂立時間:________ 年__________ 月__________ 日

合同訂立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合同雙方約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後生效。

發包人:(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承包人:(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託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委託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開户銀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開户銀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賬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賬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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