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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標使用許可協議(精選22篇)

商標使用許可協議(精選22篇)

商標使用許可協議 篇1

特許人(下稱:甲方):

商標使用許可協議(精選22篇)

受許人(下稱:乙方):

甲乙雙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則,經認真探討,協商一致,為促進共同發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及中華人民共和國貿易部頒發的《商業特許經營管理辦法(試行)》等有關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現就甲方將"點點關愛"系列嬰幼兒用品特許經營權直接許可給乙方一事,達成以下協議。

合同釋X

本合同中下列名詞應有如下含義:

1.1 知識產權:品牌、商標、標誌、商號及點點VIS企業視覺形象系統,點點特許經營管理模式等;

1.2 宣傳推廣用品:由甲方統一設計,包括旗幟、招貼、吉祥物、廣告宣傳等用品;

1.3 產品:包括甲方自行設計、開發的產品及甲方取得營銷權的其它產品。

2 特許授權

2.1 甲方特許乙方在 省 市 縣(區) 開設點點特許專營店;

2.2 甲方將其所有的點點特許專營店商號、商標、產品及相關的經營模式以本特許經營合同的形式授予乙方使用,乙方須按本合同的規定,在甲方統一的業務模式和規範下從事點點嬰幼兒用品專營店的經營活動;

2.3 甲方將特許經營權以直接許可的形式授予乙方,乙方不得再向任何第三方轉讓特許權。

3 經營方式

3.1 乙方自籌資金、自主經營、自負盈虧於當地設立點點嬰幼兒用品特許專營店。

3.2 乙方在經營期間應享有特許店的全部經營權利和義務,並承擔經營期間所發生的一切債權債務。甲方對此無須承擔任何責任;

3.3 點點嬰幼兒用品專營店須按統一的標準及規範從事經營活動。

3.4 乙方必須在本合同簽訂之日起100天內,在當地工商辦理登記手續,自籌資金設立點點特許經營店。

4 甲方權利和義務

4.1 甲方權利:

4.1.1 甲方有權根據市場的情況對乙方的貨物進行建議性調配;

4.1.2 甲方對有損點點公司企業形象和商譽的情形實施監督和維護的權力;

4.1.3 甲方有權對乙方的營業狀況、貨品銷售、庫存等情況進行檢查、核對。

4.2 甲方的義務:

4.2.1 負責點點嬰幼兒用品特許專營店產品組織、開發和生產,甲方依約向乙方提供產品;

4.2.2 甲方向乙方提供點點嬰幼兒用品特許專營專業指導(包括:營運管理、店務管理、財務管理);

4.2.3 甲方負責向乙方提供統一的店面設計方案,並在乙方開店前統一安排點點嬰幼兒用品特許專營店經營用品、宣傳用品等(見本合同附件二);

4.2.4 甲方負責制定和修改點點嬰幼兒用品專營店營銷策劃方案。

4.2.5 甲方無償為乙方提供商品調換服務。

4.2.6 甲方的網站、刊物和其它宣傳品無償為乙方提供廣告宣傳。

5 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5.1 乙方的權利

5.1.1 有權依合同的要求向甲方定購許可其經營的產品,並在合同約定之地址開展經營業務;

5.1.2 有權擁有特許店對外經營過程中產生的一切權益;

5.1.3 負責特許店的人員招聘、業務管理及對外銷售、促銷;

5.1.4 有權參加甲方舉辦的全國性或區域性的培訓和廣告促銷活動;

5.1.5 有權在自己授權區域內發展分店;

5.1.6 乙方自行發展的分店,配貨額可作為乙方的進貨量。

5.2乙方義務

5.2.1 乙方自配置全國直拔電話機和傳真機或計算機及上網電子郵箱等以方便雙方業務聯絡。

5.2.2 乙方按點點嬰幼兒用品特許專營店的統一形象裝修,甲方提供店內裝修方案效果圖,店面燈箱製作圖,乙方結合門店實際情況可作出具體的裝修調整,並保持點點嬰幼兒用品專營店整體的風格和色彩;

5.2.3 乙方應自行辦理當地與經營相關的各種工商與税務手續,應實行獨立經營、獨立核算,遵守國家有關法規,依法納税,乙方的一切債權、債務及糾紛均與甲方無關。

5.2.4 在特許店內必須主營甲方產品和甲方許可的產品,如自行補充銷售其它產品,須保證產品的品質和質量,不得銷售有損甲方品牌形象的產品甚至假冒偽劣產品;

5.2.5 積極參與甲方統一的市場營銷推廣及其它有益的活動;

5.2.6 在知悉任何第三方可能侵犯甲方所擁有的權益,或有關產品經營所發生或可能發生的任何爭議、訴訟、仲裁等,均有義務立即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

5.2.7 乙方在收到甲方提供的產品時必須於收貨當天進行數量驗收,負責驗收產品質量,由於運輸途中導致損壞的由配貨公司負責賠償。產品由於質量問題一個月內返回發貨地;(詳見合同附件三)

6 特許加盟費用、保證金

6.1 乙方向甲方交納合同、加盟特許權益保證金6000元,此款甲方在合同期內分三次返還乙方:第一年累計進貨量達8萬元時返還20__元,第二年累計進貨量達9萬元時返還20__元,第三年累計進貨量達10萬元以上返還20__元。

6.2 第一、二年度均未達到以上進貨量,可以三年累計核算,累計進貨量達25萬以上,一次性返乙方6000元保證金。(進貨總量=累計進貨量-累計退貨量)

6.3 乙方在經營過程中,每年度超額完成的部分按3%進行返利,超額5萬元以上按4%進行返利。

6.4 乙方如經營不善或中途退出加盟,應提前一個月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甲方保證於一個月內將點點產品按原價收回。(注:不影響產品第二次銷售)

7 產品訂貨、補貨及調換

7.1 訂貨方式:

a: 首批訂貨可由總部建議最暢銷的產品;

b: 參加公司總部現場訂貨;

c: 網上採樣訂貨;

d: 由公司總部發樣品採樣定貨;

e: 寄發彩色圖片定貨;

f: 補貨由加盟商自主決定;

乙方開業首次配貨量標準:以進貨價按每平方米600元左右的金額標準向甲方提出訂購申請;一般首批進貨最低不得低於1萬元。

7.2 為降低運輸成本,乙方每次補貨按進貨價應不低於20__元/次。

7.3 乙方所購產品無論質量問題或滯銷產品在不影響第二次正常銷售的情況下甲方均可100%退換貨,除季節性和保質期產品以外。(詳見合同附件三)

7.4 首批進貨運輸費用由甲方承擔50%,以後退貨、換貨、補貨運輸費用乙方承擔(因產品質量問題除外)。

8 承諾及保證

.

8.1 甲方對各地點點嬰幼兒用品特許專營店的商號、商標、VIS系統等所有無形資產擁有所有權,乙方無權作任何處置和更改;

8.2 甲方必須堅持區域保護髮展原則,甲方不得在雙方約定的乙方加盟店辦店區域內再發展其它加盟店;

8.3 乙方對甲方向其提供的專利、商標、專有技術、經營模式、管理經驗等有形無形的資產負有保密的義務,未經甲方書面許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向第三方泄露。否則,甲方有權追究乙方的違約責任,並要求乙方賠償經濟損失;

8.4合同期內,甲方收到乙方貨款後,應在1-3日內向乙方發貨。

8.5 合同期內乙方收到甲方所配發的商品時,必須及時準確的核對,配合甲方做好產品核查工作.

9 違約責任

9.1 乙方須主營點點公司產品和點點公司許可的產品,如連續兩個月以上沒有補貨,則以違約論;

9.2 乙方違反第9.1條款違約,或年進貨量未達合同約定的要求,保證金將作為違約金繳納給甲方;

9.3 甲方違反本合同的第8.2、第8.4條,對乙方造成經濟損失的由甲方負責賠償。

9.4 為確保各經營店統一形象,統一管理,乙方在開業一個月內必須將經營店的營業執照複印件,店面照片(六張),經營店具體地址以快件方式郵至公司總部,否則視乙方違約。

10 不可抗力

10.1 任何一方對於因發生不可抗力且自身無過錯造成延誤或未能履行合同均不負責任。但必須採取一切必要的措施減少造成的損失。

10.2 遇有不可抗力,應在事件發生的12小時內將事情的情況以信件或電報或傳真的形式通知另一方,並在事件發生的3日內,向另一方提交合同不能履行或部分不能履行及需要履行理由的報告。

11 司法管轄及爭議解決

11.1 本合同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受其法院管轄並按中國法律執行及解釋;

11.2 若執行該合同書發生爭議,先由爭議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可向合同簽訂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12 一般條款

12.1 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持一份,經雙方簽署後實時生效;

12.2 本合同未經雙方書面同意不得修改。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另行協商,簽訂補充協議作為附件;本合同的附件與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2.3 本合同的有效期為   年,從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期滿後,無違約條件下乙方有權優先續約。

甲 方:(特許人):

地 址:

法定代表人(簽字):

電 話:

傳 真:

開户銀行:

帳 號:

簽約時間: 年 月 日

乙 方:(受許人):

地 址:

法定代表人(簽字):

電 話: 郵 編:

傳 真: 電子信箱:

開户銀行: 帳 號:

身份證號: 發證機關:

簽約時間: 年 月 日

商標使用許可協議 篇2

商標使用許可協議書

許可人:

經營地址:

法定代表人:

指定聯繫人:

聯繫方式:

被許可人:

經營地址:

法定代表人:

指定聯繫人:

聯繫方式:

甲乙雙方遵循自願和誠信的原則,經過友好協商簽訂本商標使用許可合同。

第一條 授權範圍

1.甲方將已在國家工商總局商標局註冊登記的第 類商標(註冊號: )許可乙方使用在其門市和生產的 產品包裝上。

2.商標標識:(另附頁)

3.許可使用的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合同期滿,如需延長使用時間,由甲、乙雙方另行續訂商標使用許可合同。

4.甲方許可乙方使用商標的地域範圍: 。

5.甲方許可乙方使用商標的形式為: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區域行業內 [MW1] 許可使用。合同存續期間,不在 行業同類產品上,授權其他生產廠家使用甲方的第 類商標。

6.許可乙方在產品包裝、企業牌匾、宣傳資料上使用的説明文字:

(1) ;

(2) ;

(3) 。

第二條 雙方權利和義務

1.乙方向甲方交納 萬元人民幣作為商標使用費。

2.乙方於本協議簽訂之日後 日內以轉賬方式支付於甲方。

甲方的開户行: ;開户名: ;開户賬號: 。

3.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的規定:“甲應當監督被許可人使用其註冊商標的商品質量;乙應當保證使用該註冊商標的商品質量。”乙方必須保證在其生產的商品上,使用甲方註冊商標的產品,要符合國家有關該產品衞生、質量、計量、環保、包裝、行業標準及法定説明文字的要求。

4.乙方不得任意改變甲方註冊商標的文字、圖形或者其組合,不得超越許可的產品範圍使用甲方的註冊商標。

5.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規定,乙方必須在使用甲方註冊商標的商品上標明乙方的企業名稱和產地。

6.甲、乙方應在商標許可合同到期前 [MW2] 個月,就是否繼續授權使用商標進行協商,到期繼續使用重新簽訂《商標使用許可合同》並續費備案,不續簽合同則自行終止。

7.合同終止後,乙方不得在其門市和產品上使用甲方的授權商標、標識,以及在本合同中許可乙方在其產品包裝,企業牌匾、宣傳材料中所規定的文字,否則甲方有權依法追究其侵權責任,已生產未銷售的,在合同終止前兩個月乙方應列明詳細的產品和數量清單交與甲方。

8.甲方在合同有效期內,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第四十條規定,有權利監督乙方產品質量,乙方有責任將包裝設計文稿交給甲方審核備案,以免出現與法律相違背的情況。

9.甲方對乙方的商標使用許可授權,是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及《實施條例》的規定,僅為提高乙方知名度、擴大市場佔有率所進行的企業形象和產品形象策劃和包裝。是在法律許可下的合法授權並受到法律保護。同時應當強調,雙方都是獨立法人,各自獨立承擔法律責任;甲、乙各方的債權、債務,以及與本合同無關的法律責任均不得涉及對方;甲、乙各方的債權、債務,以及與本合同無關的其他法律糾紛和責任,也均不能構成對各方的法律連帶責任。

第三條 生效與終止

雙方在商標使用許可合同上簽字、蓋章後本合同生效。

商標使用許可合同的許可期限到期沒有續簽合同本合同自動終止。乙方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及《實施條例》的規定,在使用甲方註冊商標之後,其產品粗製濫造,以次充好,欺騙消費者並構成對甲方聲譽的嚴重損害的,本合同終止,相關的法律責任由乙方承擔,甲方因此而產生的損失,甲方有權追償。

第四條 交易程序

1.雙方簽署《商標許可使用合同》, 年 月 日到 商標代理公司做備案書,根據中國的法規由商標代理機構遞交國家工商總局商標局備案。

2.代理機構將雙方簽署的《商標使用許可合同》遞交國家工商總局商標局後,甲方所承擔義務的全部完成。

第五條 違約責任

1.乙方對甲方商標的使用不能超越《商標使用許可合同》中規定的商標類別、商品種類、商標使用的地域、使用形式、使用期限等條件。

2.乙方只限於在本企業生產的產品和門市上使用甲方授權使用的商標。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和理由,將甲方授權使用的商標再許可給第三方使用。

3.乙方在使用甲方註冊商標前必須全部付清所有商標使用費,不得以各種理由拒付和拖延。甲方在許可合同的存續期間,不能單方面終止乙方的商標使用權(但符合本合同中“合同終止條件”的條款除外)。

4.雙方如有違反本協議約定的,違約方承擔違約責任,違約金金額為

萬元人民幣。

第六條 適用法律

本合同的訂立、解釋、效力和爭議的解決均受《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及《實施條例》等有關法律和法規的管轄和保護。

第七條 爭議解決

1.對合同有爭議需要修改,必須經過雙方一致同意,簽署書面合同報原備案商標局受理方可生效。

2.由於一方不履行合同的義務, 或嚴重違反合同的規定而造成的損失,守約方有權向違約方提出經濟賠償。雙方經過協商達成共識,守約方得到賠償後合同可繼續履行。

3.如合同爭議不能達成共識,可以將爭議提交 仲裁委員會,由該機構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仲裁條例》進行仲裁,仲裁結果為終局,對雙方均有約束力。

本合同一式四份,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和《實施條例》的規定,自簽訂之日起 個月內,由甲方將合同副本報送國家工商總局商標局備案;由乙方將合同副本交送註冊地工商局存查。

附件:

附件一:商標標識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商標使用許可協議 篇3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

簽訂地址:________________ 簽訂地址: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年____月___日 簽訂日期:______年____月___日

甲乙雙方本着平等自願、共同受益的原則,經過友好協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的有關規定,就終止商標使用許可事宜,達成以下協議,並承諾共同遵守。

第一條 協議目的

雙方同意,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雙方在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簽訂的《商標使用許可合同》提前終止。

第二條 乙方權利

甲方同意,乙方有權對許可合同終止日前,乙方已經生產、銷售及需要將來提供售後服務的產品繼續使用甲方的前述商標。

第三條 雙方義務

甲、乙雙方分別自終止日起_____個月內書面通知商標局及其各自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機關。自簽章之日起_____個月內,由甲方報送商標局備案。

第四條 權利的保留

任何一方沒有行使其權利或沒有就對方的違約行為採取任何行動,不應被視為對權利的放棄或對追究違約責任的放棄。任何一方放棄針對對方的任何權利或放棄追究對方的任何責任,不應視為放棄對對方任何其他權利或任何其他責任的追究。所有放棄應書面做出。

第五條 違約責任

當事人一方如不履行本協議義務或履行本協議義務不符合約定而給其它各方造成損失的,應對損失進行賠償(包括各種因之產生的費用、開支、額外責任,以及協議履行後所可以獲得的直接利益);但遭受損失方必須提供相關損失的證明,且不得超過違約方訂立協議時預見到或應當預見到的因違約行為所可能造成的損失。

第六條 通知_

一.本協議要求或允許的通知或通訊,不論以何種方式傳遞均自被通知一方實際收到時生效。

二.前款中的“實際收到”是指通知或通訊內容到達被通訊人(在本協議中列X的住所)的法定地址或住所或指定的通訊地址範圍。

三.一方變更通知或通訊地址,應自變更之日起_____日內,將變更後的地址通知另一方,否則變更方應對此造成的一切後果承擔法律責任。

第七條 爭議的解決

本協議各方當事人對本協議有關條款的解釋或履行發生爭議時,應通過友好協商的方式予以解決。當和解或調解不成時,選擇下列第____種方式解決:

(一)請求_____所在地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處理,當事人對處理決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處理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內向_____人民法院起訴;

(二)將爭議提交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按照該會的仲裁規則進行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的並有約束力的;

(三)依法向____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八條 保密責任

雙方同意因合作而獲知另一方的商業機密負有保密義務,不得向有關其他第三方泄露,否則將承擔由此給另一方造成的相應損失。但中國現行法律、法規另有規定的或經另一方書面同意的除外。

第九條 補充和變更

一、本協議可根據各方意見進行書面修改或補充,由此形成的補充協議,與協議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二、除法律本身有明確規定外,後繼立法(本協議生效後的立法)或法律變更對本協議不應構成影響。各方應根據後繼立法或法律變更,經協商一致對本協議進行修改或補充,但應採取書面形式。

第十條 不可抗力

任何一方因遇到不可抗力致使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或遲延履行本協議的,應自不可抗力事件發生之日起_____日內,將不可抗力情況以書面形式通知另一方,並自不可抗力發生之日起_____日內,向另一方提交導致其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或遲延履行的證明。

第十一條 協議附件

一、本協議附件包括但不限於:

各方簽署的與履行本協議有關的修改、補充、變更協議;

各方的營業執照複印件、税務登記證等各種法律文件。

二、任何一方違反本協議附件的有關規定,應按照本協議的違約責任條款承擔法律責任。

第十二條 條款獨立性

如本協議包含的某一條款或某些條款無論在任何方面由於任何原因被認為無效、非法或不可執行,則這種無效性、非法性或不可執行性將不影響本協議中任何其它條款及整個協議的有效性。法律另有明確規定的除外。

第十三條 協議的解釋

本協議各條款的標題僅為方便而設,並非對標題所屬條款進行定義、限制、解釋或描述,不影響標題所屬條款的意思。

第十四條 生效條件

本協議自各方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理人在本協議上簽字並加蓋公章之日起生效。各方應在協議正本上加蓋騎縫章。

本協議—式_____份,各方當事人各執_____份,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甲方(簽字):_______________ 乙方(簽字):________________

授權代理人:(簽字)__________ 授權代理人:(簽字)__________

單位地址:__________________ 單位地址:__________________

編碼:________________ 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子信箱:________________ 電子信箱:___________________

開户銀行:_______________ 開户銀行:__________________

賬號:____________________ 賬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

商標使用許可協議 篇4

收文編號________收文日期________國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商標局:___廠(公司)註冊的第____號____商標(商標註冊的影印件/複印件附後),根據《商標法》第26條規定,許可_____廠(公司)使用。

經雙方協議,簽訂商標使用許可合同,請予備案。

許可使用的商標:(貼商標圖樣,並由註冊人騎縫蓋章)許可使用的商品:許可使用期限:具體使用許可條件,見所附的許可合同附本。

許可人:____(章)被許可人_____(章)地址:______地址:_______郵政編碼 郵政編碼______年____月____日附:關於商標的使用許可合同許可人:地址:被許可人:地址:許可人:(章戳)被許可人:(章戳)

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商標使用許可協議 篇5

項目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許可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職務: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郵碼: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

被許可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職務: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郵碼: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

第一條專利技術內容(包括實施該專利有關的一般技術祕密),要求和工業化開發程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技術資料及其提交期限、地點和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自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___天內在_________(地點)以__________方式,向乙方提供下列資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條項目技術祕密的範圍和保密期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條專利實施許可的種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條驗收標準和方法

乙方使用該項技術,試生產後達到了本合同規定的技術性能指標(_____________)。採取________方法驗收,由雙方簽署合同技術驗收合格協議書。如產品驗收不合格時雙方協商各派代表調查原因並確定雙方的責任。

第六條使用費及支付方法

1.一次支付方式

總金額______元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日

(1)一次性支付:_______元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

(2)分期支付:________元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______元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2.入門費加提成費方式

入門費_______元_________支付日期_________

(1)按銷售額________%提成____________支付日期_____________

(2)按純利潤________%提成____________支付日期_____________

第七條技術服務(地點、方式及費用)

(參照《專利實施許可合同簽訂指南》第五條)

第八條後續改進的提供和分享:

(參照《專利實施許可合同簽訂指南》第八條)

第九條專利權無效和侵權的處理辦法: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條違約金或者損失賠償額的計算方法:

違反本合同約定,違約方應當按《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規定承擔違約責任。

1.違反本合同第_______條約定,方應當承擔違約責任,承擔方式和違約金額如下:____________________

2.違反本合同第_______條約定,方應當承擔違約責任,承擔方式和違約金額如下:____________________

3.其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一條合同的變更和終止: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二條爭議的解決辦法:

在合同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當事人雙方應當協商解決,也可以請求專利管理機關進行調解。雙方不願協商、調解解決或者協商、調解不成的,雙方商定,採用以下第種方式解決。

1.申請仲裁委員會仲裁;

2.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三條名詞和術語的解釋:(略)

第十四條其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含中介方的權利、義務、服務費及其支付方式,入門費、財產抵押、擔保等上述條款未盡事宜。

許可方

名稱(或姓名)

(簽章)

法定代表人

(簽章)

委託代理人

(簽章)

聯繫人

(簽章)

住所

(通訊地址)

電話

電掛

開户銀行

賬號

郵政編碼

被許可方

名稱(或姓名)

(簽章)

法定代表人

(簽章)

委託代理人

(簽章)

聯繫人

(簽章)

住所

(通訊地址)

電話

電掛

開户銀行

賬號

郵政編碼

中介方

單位名稱

(簽章)

年月日

法定代表人

(簽章)

委託代理人

(簽章)

聯繫人

(簽章)

住所

(通訊地址)

電話

電掛

開户銀行

賬號

郵政編碼

商標使用許可協議 篇6

甲方(許可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郵碼: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職務:____________

乙方(被許可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郵碼: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職務:____________

本合同雙方於____________

年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日簽訂並生效,簽約雙方是(名稱)(許可方),(公司的所在地名)其主要營業處在(地址),和(名稱)(被許可方),(公司所在地名),其主要營業處在(地址)。

第一條定義

1.“產品”(或“服務”)指的是(用必要的和適於本許可實際情況的專門術語進行描述)貨物(或服務),這些貨物(或服務)是與許可方正在使用而被許可方將要使用的商標相聯繫的。

2.“許可商標”指的是(標識正被許可的商標),如附錄A所示。

第二條背景説明

關於其產品,許可方已經選用並正在使用本許可商標,該許可商標已經註冊或已經申請註冊如附錄B所示。

許可方花費了大量時間、精力和財力已獲得並保持着獨一無二的以許可商標出售其高質量貨物的良好信譽。

被許可方認識到本許可商標的價值及其有效性,希望從許可方得到非獨佔許可。

許可方願意將該許可商標的非獨佔許可授予被許可方。

第三條授權;所有權

1.按照本協議的條款和條件,許可方授予被許可方非獨佔許可證:在附錄C中充分描述的產品製造和銷售中,被許可方可以使用本許可商標。

2.第三條第1款授予的許可證是有限制的(具體規定被許可方限定的工廠或地點生產,以許可商標銷售的產品)。

3.按第三條第1款授予的許可限於地域範圍(具體規定的被許可方以許可商標向第三方和分公司或其他有關的公司提供貨物或服務的地域範圍)。

4.按第三條第1款授予的許可不賦予被許可方讓他方為其製造產品的權利。

(若賦予這種權利,即被許可方可以讓附屬或有關的公司為其製造產品,或分許可給第三方,則這樣的權利應加以特別規定)。

5.被許可方確認許可方本許可商標的所有權,保證尊重和維護這一所有權,在許可商標的使用中被許可方保證不損害許可方的名譽和利益,被許可方理解並同意:除本協議規定的許可商標的使用權外,本協議未授予被許可方任何別的權利、資格或利益。

被許可方不懷疑許可方對本許可商標的所有權或本協議的有效性。

第四條許可期限;終止後的權利和義務

1.若不是按規定提前終止,這裏授予的許可將自生效日起持續_______年。

2.如遇下列情況,許可方有權終止本協議,但需提前30天以書面方式通知被許可方;被許可方違反本協議的重大條款;被許可方宣告破產或肯定無償付能力;被許可方指定接管人或受託人佔有其資產或政府當局查封了被許可方的財產;被許可方進行拍賣或甩賣;被許可方與別的企業合併。

3.協議的終止

A這裏授予的許可證應按規定終止。

B協議終止後,被許可方不得以許可商標或任何易於產生混淆的類似商標的名義宣傳或銷售任何貨物、宣傳或提供任何服務、保留採用任何業務名稱,或進行其他活動。

C協議終止後,被許可方應停止一切自認為有許可商標使用權的活動,停止一切自認為與許可方相聯繫的活動;除了萬一因被許可方違反協議,許可方終止許可外,對於終止日前收到的定單、被許可方可以照常供貨。

第五條報酬

1.當事雙方確認協議關予報酬的規定是充分的適當的。

2.在本協議生效日後________天(例如10天)內,被許可方應付給許可方____________美元。

3.被許可方同意因在推銷產品(服務)中使用許可商標而支付使用費,使用費按被許可方銷售額的____________%計算。

每月15日前支付,按上個月總銷售額計算使用費。

申報上月總銷售額的同時應支付上月的使用費。

總銷售額不應包括附加税、營業税或由被許可方向顧客收集的其他税。

因這些税款只是附加在產品價格上由被許可方收集並付給政府的。

第六條財會帳目

使用許可商標或與之有關的貨物(或服務)的銷售情況被許可方應作完整而精確的記錄,並加以妥善保存。

唯一的目的是用於確定使用費的支付是否按照本協議得到了正確執行。

許可方或其代表有權在適當的時候及正常營業時間內審查被許可方的帳目,審查費用由許可方自己負擔。

若發現差錯超過5%(按報告的總銷售量計算),則被許可方應賠償許可方全部的審查費用,包括旅費、伙食費、住宿費和許可方派出的審查人員工資等。

第七條質量標準和保持;商標使用方式

1.所有使用許可商標的貨物,其製造、宣傳和銷售必須與許可方所提供的產品規格一致,其規格列於附錄C中,不過在本協議有效期內,許可方可隨時予以修改。

2.被許可方同意在維持許可方的標準和控制其所銷售的所有與許可商標有關的貨物的質量和性能方面與許可方合作。

A.許可商標產品在初次投放市場或初次進入商業流通之前,任何使用許可商標的廣告和文字材料發表之前,應將這種產品的樣品或這種廣告或文字材料的樣本送交許可方認可,許可方不得無理扣留。

許可方在收到所述樣品後的10個工作日內應將認可或不認可的意見以書面方式告訴被許可方。

如果不認可,則許可方應説明其理由。

B.在本協議有效期內的適當時間,一旦許可方提出要求,被許可方應及時向許可方提交許可商標產品其宣傳廣告的樣品或樣本。

如果該產品或廣告不符合許可方的規格和標準,許可方可行使其否定權,被許可方則應停止銷售這種被否定的產品,停止使用這種被否定的廣告。

被許可方必須克服產品和廣告上的缺點,並再次謀求許可方的認可,才能重新開始銷售該產品和使用該廣告。

3.被許可方同意,僅以許可方規定的方式或形式使用許可商標,在未得到許可方的書面認可前,不在許可商標上添加任何別的標記。

4.在每次使用許可註冊商標中,被許可方應嚴格遵守一切標記規定,這是法律的要求或者是為了保護許可方在許可商標方面的權利。

按照可適用的法律

行事。

根據許可方的書面要求,被許可方同意在使用許可商標時加上一個説明,説明本許可商標是許可方授予的許可。

第八條保證

1.許可方保證自己是本許可商標的所有者;許可方未發現由於銷售本許可商標產品而侵犯任何別的權利;許可方有權簽訂本協議,可以將本協議規定的權利授予被許可方。

2.許可方對被許可方製造和銷售的產品或提供的服務不作任何擔保。

3.被許可方保證有權簽訂本協議;保證不因承擔本協議的義務而違反它作為當事方的其他協議;保證按本協議的條款和條件明確規定的方式使用本許可商標。

第九條訂約人的獨立性;賠償

1.被許可方是一個獨立訂約人,不是代理人,不是聯合投機商的合夥人,不是許可方僱員。

2.在本協議有效期內,被許可方應自費參加綜合責任保險,包括契約和產品責任保險,涉及與本協議許可商標有關的所有貨物與活動,保險總額不少於____________美元。

被許可方應向許可方提供一份保險憑證副本,或其他保險證明副本,這種憑證使許可方確信其權利以及由本協議所授予的權利而產生的索賠均已得到了保護。

第十條廣告;宣傳

在本許可證授權的被許可方市場內作宣傳廣告,當事雙方都可能希望在協議中包括這樣一些條款,規定各方關於廣告類型和費用應分擔份額。

關於廣告的形式、規模和佈局,被許可方希望得到許可方的保證。

如果許可方在被許可方的市場內作關於許可商標貨物或服務廣告,則它可能希望得到被許可方的資助,例如可按照被許可方的銷售總額對在該市場內許可方、被許可方和別的被許可方們的全部銷售總額之比來計算。

第十一條第三方侵權

被許可方同意,一旦發現任何未經許可而使用許可商標的行為,立即通告許可方。

對侵權行為或不正當競爭是否訴諸法律是許可方獨享的權利,但許可方同意對上述情況採取行動要同被許可方協商,包括訴訟費以及所得賠償的分配等。

第十二條其他條款

1.糾紛的解決:

2.合同的修改:

A本協議是當事雙方關於所涉及標的物的完整協議。

以前關於上述標的物的一切口頭或書面的諒解或協議均由本協議代替。

B本協議的修改必須經當事雙方簽署書面文件並説明修改的目的。

3.可分割性

本協議中的某一條款如果被認為是不合法的、無效的或不可實施的,則該條款將終止執行,但這不影響本協議其他條款的有效性,儘管原協議中不含上述條款,而協議仍將繼續被執行。

4.管轄的法律

不管選擇何種法律來支配本協議,當事雙方應熟悉該法律關於商標、合同和不正當競爭等方面的條款,以保證正確擬訂本協議的各項條款和保護當事各方的利益。

5.遵守管轄的法律

被許可方同意將得到有關政府當局的任何必要的批准,被許可方在當局管轄範圍內定居或按本協議進行活動。

被許可方還同意將遵守一切地方的或國家的對本協議或按協議進行的活動有約束力的一切法律。

6.不可抗力

任一當事方由於其不可控制的偶然因素而被阻止、中斷或延時履行其義務或執行協議,只要障礙依然存在,就可免除該當事方的有關義務和協議的履行。

7.非自動棄權

任一當事方未能行使本協議賦予的權利,或者未嚴格堅持本協議的條款,那麼不能認為它放棄了其他權利。

8.平等待遇

被許可方應特別留心在協議中加入這樣的條款,即如果後來的被許可方使用費更低,則他也應享受同等待遇。

許可方通常會抵制這種條款,即使答應了,一般也會堅持對之加以限制,例如要被許可方接受別的許可證協議中對被許可方不利的條款。

9.通告

本協議所要求的一切通知、支付的款項或帳單等應專人遞送或通過掛號郵件或擔保郵件(郵資預付的)遞送給接收方,接收方的地址如下,可按隨時提供的地址:

若寄給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若寄給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通知、支付的款項和帳單從遞送日起生效,如果標明正確地址和付足夠郵資後以郵寄方式遞送的話,從郵寄日起生效。

作為證據,本協議一式兩份已由當事雙方正式委派的代表簽字使之生效。

甲方:

乙方:

時間:

商標使用許可協議 篇7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編號: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年____月___日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本着平等自願、共同受益的原則,經過友好協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的有關規定,就終止商標使用許可事宜,達成以下協議,並承諾共同遵守。

第一條 協議目的

雙方同意,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雙方在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簽訂的《商標使用許可合同》提前終止。

第二條 乙方權利

甲方同意,乙方有權對許可合同終止日前,乙方已經生產、銷售及需要將來提供售後服務的產品繼續使用甲方的前述商標。

第三條 雙方義務

甲、乙雙方分別自終止日起_____個月內書面通知商標局及其各自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機關。自簽章之日起_____個月內,由甲方報送商標局備案。

第四條 權利的保留

任何一方沒有行使其權利或沒有就對方的違約行為採取任何行動,不應被視為對權利的放棄或對追究違約責任的放棄。任何一方放棄針對對方的任何權利或放棄追究對方的任何責任,不應視為放棄對對方任何其他權利或任何其他責任的追究。所有放棄應書面做出。

第五條 違約責任

當事人一方如不履行本協議義務或履行本協議義務不符合約定而給其它各方造成損失的,應對損失進行賠償(包括各種因之產生的費用、開支、額外責任,以及協議履行後所可以獲得的直接利益);但遭受損失方必須提供相關損失的證明,且不得超過違約方訂立協議時預見到或應當預見到的因違約行為所可能造成的損失。

第六條 通知_

1.本協議要求或允許的通知或通訊,不論以何種方式傳遞均自被通知一方實際收到時生效。

2.前款中的“實際收到”是指通知或通訊內容到達被通訊人(在本協議中列明的住所)的法定地址或住所或指定的通訊地址範圍。

3.一方變更通知或通訊地址,應自變更之日起_____日內,將變更後的地址通知另一方,否則變更方應對此造成的一切後果承擔法律責任。

第八條 爭議的解決

本協議各方當事人對本協議有關條款的解釋或履行發生爭議時,應通過友好協商的方式予以解決。當和解或調解不成時,選擇下列第____種方式解決:

(1)請求_____所在地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處理,當事人對處理決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處理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內向_____人民法院起訴;

(2)將爭議提交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按照該會的仲裁規則進行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的並有約束力的;

(3)依法向____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九條 保密責任

雙方同意因合作而獲知另一方的商業機密負有保密義務,不得向有關其他第三方泄露,否則將承擔由此給另一方造成的相應損失。但中國現行法律、法規另有規定的或經另一方書面同意的除外。

第十條 補充和變更

1.本協議可根據各方意見進行書面修改或補充,由此形成的補充協議,與協議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2.除法律本身有明確規定外,後繼立法(本協議生效後的立法)或法律變更對本協議不應構成影響。各方應根據後繼立法或法律變更,經協商一致對本協議進行修改或補充,但應採取書面形式。

第十一條 不可抗力

任何一方因遇到不可抗力致使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或遲延履行本協議的,應自不可抗力事件發生之日起_____日內,將不可抗力情況以書面形式通知另一方,並自不可抗力發生之日起_____日內,向另一方提交導致其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或遲延履行的證明。

第十二條 協議附件

1.本協議附件包括但不限於:

(1)各方簽署的與履行本協議有關的修改、補充、變更協議;

(2)各方的營業執照複印件、税務登記證等各種法律文件。

2.任何一方違反本協議附件的有關規定,應按照本協議的違約責任條款承擔法律責任。

第十三條 條款獨立性

如本協議包含的某一條款或某些條款無論在任何方面由於任何原因被認為無效、非法或不可執行,則這種無效性、非法性或不可執行性將不影響本協議中任何其它條款及整個協議的有效性。法律另有明確規定的除外。

第十四條 協議的解釋

本協議各條款的標題僅為方便而設,並非對標題所屬條款進行定義、限制、解釋或描述,不影響標題所屬條款的意思。

第十五條 生效條件

本協議自各方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理人在本協議上簽字並加蓋公章之日起生效。各方應在協議正本上加蓋騎縫章。

本協議—式_____份,各方當事人各執_____份,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甲方(簽字):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簽字):____________________

授權代理人:(簽字)______________ 授權代理人:(簽字)______________

單位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單位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子信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子信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開户銀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開户銀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賬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賬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商標使用許可協議 篇8

許可人:

經營地址:

法定代表人:

指定聯繫人:

聯繫方式:

被許可人:

經營地址:

法定代表人:

指定聯繫人:

聯繫方式:

甲乙雙方遵循自願和誠信的原則,經過友好協商簽訂本商標使用許可合同。

第一條 授權範圍

1.甲方將已在國家工商總局商標局註冊登記的第 類商標(註冊號: )許可乙方使用在其門市和生產的 產品包裝上。

2.商標標識:(另附頁)

3.許可使用的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合同期滿,如需延長使用時間,由甲、乙雙方另行續訂商標使用許可合同。

4.甲方許可乙方使用商標的地域範圍: 。

5.甲方許可乙方使用商標的形式為: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區域行業內 [MW1] 許可使用。合同存續期間,不在 行業同類產品上,授權其他生產廠家使用甲方的第 類商標。

6.許可乙方在產品包裝、企業牌匾、宣傳資料上使用的説明文字:

(1) ;

(2) ;

(3) 。

第二條 雙方權利和義務

1.乙方向甲方交納 萬元人民幣作為商標使用費。

2.乙方於本協議簽訂之日後 日內以轉賬方式支付於甲方。

甲方的開户行: ;開户名: ;開户賬號: 。

3.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的規定:“甲應當監督被許可人使用其註冊商標的商品質量;乙應當保證使用該註冊商標的商品質量。”乙方必須保證在其生產的商品上,使用甲方註冊商標的產品,要符合國家有關該產品衞生、質量、計量、環保、包裝、行業標準及法定説明文字的要求。

4.乙方不得任意改變甲方註冊商標的文字、圖形或者其組合,不得超越許可的產品範圍使用甲方的註冊商標。

5.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規定,乙方必須在使用甲方註冊商標的商品上標明乙方的企業名稱和產地。

6.甲、乙方應在商標許可合同到期前 [MW2] 個月,就是否繼續授權使用商標進行協商,到期繼續使用重新簽訂《商標使用許可合同》並續費備案,不續簽合同則自行終止。

7.合同終止後,乙方不得在其門市和產品上使用甲方的授權商標、標識,以及在本合同中許可乙方在其產品包裝,企業牌匾、宣傳材料中所規定的文字,否則甲方有權依法追究其侵權責任,已生產未銷售的,在合同終止前兩個月乙方應列明詳細的產品和數量清單交與甲方。

8.甲方在合同有效期內,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第四十條規定,有權利監督乙方產品質量,乙方有責任將包裝設計文稿交給甲方審核備案,以免出現與法律相違背的情況。

9.甲方對乙方的商標使用許可授權,是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及《實施條例》的規定,僅為提高乙方知名度、擴大市場佔有率所進行的企業形象和產品形象策劃和包裝。是在法律許可下的合法授權並受到法律保護。同時應當強調,雙方都是獨立法人,各自獨立承擔法律責任;甲、乙各方的債權、債務,以及與本合同無關的法律責任均不得涉及對方;甲、乙各方的債權、債務,以及與本合同無關的其他法律糾紛和責任,也均不能構成對各方的法律連帶責任。

第三條 生效與終止

雙方在商標使用許可合同上簽字、蓋章後本合同生效。

商標使用許可合同的許可期限到期沒有續簽合同本合同自動終止。乙方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及《實施條例》的規定,在使用甲方註冊商標之後,其產品粗製濫造,以次充好,欺騙消費者並構成對甲方聲譽的嚴重損害的,本合同終止,相關的法律責任由乙方承擔,甲方因此而產生的損失,甲方有權追償。

第四條 交易程序

1.雙方簽署《商標許可使用合同》, 年 月 日到 商標代理公司做備案書,根據中國的法規由商標代理機構遞交國家工商總局商標局備案。

2.代理機構將雙方簽署的《商標使用許可合同》遞交國家工商總局商標局後,甲方所承擔義務的全部完成。

第五條 違約責任

1.乙方對甲方商標的使用不能超越《商標使用許可合同》中規定的商標類別、商品種類、商標使用的地域、使用形式、使用期限等條件。

2.乙方只限於在本企業生產的產品和門市上使用甲方授權使用的商標。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和理由,將甲方授權使用的商標再許可給第三方使用。

3.乙方在使用甲方註冊商標前必須全部付清所有商標使用費,不得以各種理由拒付和拖延。甲方在許可合同的存續期間,不能單方面終止乙方的商標使用權(但符合本合同中“合同終止條件”的條款除外)。

4.雙方如有違反本協議約定的,違約方承擔違約責任,違約金金額為

萬元人民幣。

第六條 適用法律

本合同的訂立、解釋、效力和爭議的解決均受《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及《實施條例》等有關法律和法規的管轄和保護。

第七條 爭議解決

1.對合同有爭議需要修改,必須經過雙方一致同意,簽署書面合同報原備案商標局受理方可生效。

2.由於一方不履行合同的義務, 或嚴重違反合同的規定而造成的損失,守約方有權向違約方提出經濟賠償。雙方經過協商達成共識,守約方得到賠償後合同可繼續履行。

3.如合同爭議不能達成共識,可以將爭議提交 仲裁委員會,由該機構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仲裁條例》進行仲裁,仲裁結果為終局,對雙方均有約束力。

本合同一式四份,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和《實施條例》的規定,自簽訂之日起 個月內,由甲方將合同副本報送國家工商總局商標局備案;由乙方將合同副本交送註冊地工商局存查。

附件:

附件一:商標標識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籤於: 籤於:

“普通”或“獨佔”

通常為兩個月

商標使用許可協議 篇9

許可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被許可人:__________________

經甲方和乙方協商,達成協議如下:

1.甲方許可乙方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在________商品上使用甲方註冊的第________號________商標。

2.乙方應付給甲方許可使用報酬________元,支付辦法為__________________。

3.甲方可以/不得於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內在______地區使用或許可第三者使用上述註冊商標,

4.甲方保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乙方保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合同一式________份,副本送__________________縣工商行政管理局存查。

甲方:______________

負責人: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

負責人:____________

簽訂時間: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_

商標使用許可合同備案表

國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商標局:

__________廠註冊的第________號________商標,根據《商標法》第二十六條規定,許可________廠使用。經雙方協議,簽訂商標使用許可合同,請予備案。

許可使用的商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許可使用的商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許可使用期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許可人:________

被許可人: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

商標使用許可協議 篇10

許可人:_________(下稱甲方)

被許可人:_________(以下稱乙方)

經甲方和乙方協商,達成協議如下:

1.甲方許可乙方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在_________商品上使用甲方註冊的第_________號_________商標。

2.乙方應付給甲方許可使用報酬_________元,支付辦法為_________。

3.甲方可以/不得於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內在_________地區使用或許可第三者使用上述註冊商標。

4.甲方保證_________。

5.乙方保證_________。

6.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副本送_________縣(市、區)工商行政管理局存查。

甲方(蓋章):_________乙方(蓋章):_________

負責人(簽字):_________負責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簽訂地點:_________

商標使用許可協議 篇11

甲方(許可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被許可方):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合同雙方於____________

年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日簽訂並生效,簽約雙方是(名稱)(許可方),(公司的所在地名)其主要營業處在(地址),和(名稱)(被許可方),(公司所在地名),其主要營業處在(地址)。

第一條 定義

1.“產品”(或“服務”)指的是(用必要的和適於本許可實際情況的專門術語進行描述)貨物(或服務),這些貨物(或服務)是與許可方正在使用而被許可方將要使用的商標相聯繫的。

2.“許可商標”指的是(標識正被許可的商標),如附錄a所示。

第二條 背景説明

關於其產品,許可方已經選用並正在使用本許可商標,該許可商標已經註冊或已經申請註冊如附錄b所示。

許可方花費了大量時間、精力和財力已獲得並保持着獨一無二的以許可商標出售其高質量貨物的良好信譽。

被許可方認識到本許可商標的價值及其有效性,希望從許可方得到非獨佔許可。

許可方願意將該許可商標的非獨佔許可授予被許可方。

第三條 授權、所有權

1.按照本協議的條款和條件,許可方授予被許可方非獨佔許可證:在附錄c中充分描述的產品製造和銷售中,被許可方可以使用本許可商標。

2.第三條第1款授予的許可證是有限制的(具體規定被許可方限定的工廠或地點生產,以許可商標銷售的產品)。

3.按第三條第1款授予的許可限於地域範圍(具體規定的被許可方以許可商標向第三方和分公司或其他有關的公司提供貨物或服務的地域範圍)。

4.按第三條第1款授予的許可不賦予被許可方讓他方為其製造產品的權利。

(若賦予這種權利,即被許可方可以讓附屬或有關的公司為其製造產品,或分許可給第三方,則這樣的權利應加以特別規定)。

5.被許可方確認許可方本許可商標的所有權,保證尊重和維護這一所有權,在許可商標的使用中被許可方保證不損害許可方的名譽和利益,被許可方理解並同意:除本協議規定的許可商標的使用權外,本協議未授予被許可方任何別的權利、資格或利益。

被許可方不懷疑許可方對本許可商標的所有權或本協議的有效性。

第四條 許可期限、終止後的權利和義務

1.若不是按規定提前終止,這裏授予的許可將自生效日起持續_______年。

2.如遇下列情況,許可方有權終止本協議,但需提前30天以書面方式通知被許可方;被許可方違反本協議的重大條款;被許可方宣告破產或肯定無償付能力;被許可方指定接管人或受託人佔有其資產或政府當局查封了被許可方的財產;被許可方進行拍賣或甩賣;被許可方與別的企業合併。

3.協議的終止

a.這裏授予的許可證應按規定終止。

b.協議終止後,被許可方不得以許可商標或任何易於產生混淆的類似商標的名義宣傳或銷售任何貨物、宣傳或提供任何服務、保留採用任何業務名稱,或進行其他活動。

c.協議終止後,被許可方應停止一切自認為有許可商標使用權的活動,停止一切自認為與許可方相聯繫的活動;除了萬一因被許可方違反協議,許可方終止許可外,對於終止日前收到的定單、被許可方可以照常供貨。

第五條 報酬

1.當事雙方確認協議關予報酬的規定是充分的適當的。

2.在本協議生效日後________天(例如10天)內,被許可方應付給許可方____________美元。

3.被許可方同意因在推銷產品(服務)中使用許可商標而支付使用費,使用費按被許可方銷售額的____________%計算。

每月15日前支付,按上個月總銷售額計算使用費。

申報上月總銷售額的同時應支付上月的使用費。

總銷售額不應包括附加税、營業税或由被許可方向顧客收集的其他税。

因這些税款只是附加在產品價格上由被許可方收集並付給政府的。

第六條 財會帳目

使用許可商標或與之有關的貨物(或服務)的銷售情況被許可方應作完整而精確的記錄,並加以妥善保存。

唯一的目的是用於確定使用費的支付是否按照本協議得到了正確執行。

許可方或其代表有權在適當的時候及正常營業時間內審查被許可方的帳目,審查費用由許可方自己負擔。

若發現差錯超過5%(按報告的總銷售量計算),則被許可方應賠償許可方全部的審查費用,包括旅費、伙食費、住宿費和許可方派出的審查人員工資等。

第七條 質量標準和保持、商標使用方式

1.所有使用許可商標的貨物,其製造、宣傳和銷售必須與許可方所提供的產品規格一致,其規格列於附錄c中,不過在本協議有效期內,許可方可隨時予以修改。

2.被許可方同意在維持許可方的標準和控制其所銷售的所有與許可商標有關的貨物的質量和性能方面與許可方合作。

a.許可商標產品在初次投放市場或初次進入商業流通之前,任何使用許可商標的廣告和文字材料發表之前,應將這種產品的樣品或這種廣告或文字材料的樣本送交許可方認可,許可方不得無理扣留。

許可方在收到所述樣品後的10個工作日內應將認可或不認可的意見以書面方式告訴被許可方。

如果不認可,則許可方應説明其理由。

b.在本協議有效期內的適當時間,一旦許可方提出要求,被許可方應及時向許可方提交許可商標產品其宣傳廣告的樣品或樣本。

如果該產品或廣告不符合許可方的規格和標準,許可方可行使其否定權,被許可方則應停止銷售這種被否定的產品,停止使用這種被否定的廣告。

被許可方必須克服產品和廣告上的缺點,並再次謀求許可方的認可,才能重新開始銷售該產品和使用該廣告。

3.被許可方同意,僅以許可方規定的方式或形式使用許可商標,在未得到許可方的書面認可前,不在許可商標上添加任何別的標記。

4.在每次使用許可註冊商標中,被許可方應嚴格遵守一切標記規定,這是法律的要求或者是為了保護許可方在許可商標方面的權利。

按照可適用的法律行事。

根據許可方的書面要求,被許可方同意在使用許可商標時加上一個説明,説明本許可商標是許可方授予的許可。

第八條保證

1.許可方保證自己是本許可商標的所有者;許可方未發現由於銷售本許可商標產品而侵犯任何別的權利;許可方有權簽訂本協議,可以將本協議規定的權利授予被許可方。

2.許可方對被許可方製造和銷售的產品或提供的服務不作任何擔保。

3.被許可方保證有權簽訂本協議;保證不因承擔本協議的義務而違反它作為當事方的其他協議;保證按本協議的條款和條件明確規定的方式使用本許可商標。

第九條訂約人的獨立性;賠償

1.被許可方是一個獨立訂約人,不是代理人,不是聯合投機商的合夥人,不是許可方僱員。

2.在本協議有效期內,被許可方應自費參加綜合責任保險,包括契約和產品責任保險,涉及與本協議許可商標有關的所有貨物與活動,保險總額不少於____________美元。

被許可方應向許可方提供一份保險憑證副本,或其他保險證明副本,這種憑證使許可方確信其權利以及由本協議所授予的權利而產生的索賠均已得到了保護。

第十條廣告宣傳

在本許可證授權的被許可方市場內作宣傳廣告,當事雙方都可能希望在協議中包括這樣一些條款,規定各方關於廣告類型和費用應分擔份額。

關於廣告的形式、規模和佈局,被許可方希望得到許可方的保證。

如果許可方在被許可方的市場內作關於許可商標貨物或服務廣告,則它可能希望得到被許可方的資助,例如可按照被許可方的銷售總額對在該市場內許可方、被許可方和別的被許可方們的全部銷售總額之比來計算。

第十一條第三方侵權

被許可方同意,一旦發現任何未經許可而使用許可商標的行為,立即通告許可方。

對侵權行為或不正當競爭是否訴諸法律是許可方獨享的權利,但許可方同意對上述情況採取行動要同被許可方協商,包括訴訟費以及所得賠償的分配等。

第十二條其他條款

1.糾紛的解決:

2.合同的修改:

a.本協議是當事雙方關於所涉及標的物的完整協議。

以前關於上述標的物的一切口頭或書面的諒解或協議均由本協議代替。

b.本協議的修改必須經當事雙方簽署書面文件並説明修改的目的。

3.可分割性

本協議中的某一條款如果被認為是不合法的、無效的或不可實施的,則該條款將終止執行,但這不影響本協議其他條款的有效性,儘管原協議中不含上述條款,而協議仍將繼續被執行。

4.管轄的法律

不管選擇何種法律來支配本協議,當事雙方應熟悉該法律關於商標、合同和不正當競爭等方面的條款,以保證正確擬訂本協議的各項條款和保護當事各方的利益。

5.遵守管轄的法律

被許可方同意將得到有關政府當局的任何必要的批准,被許可方在當局管轄範圍內定居或按本協議進行活動。

被許可方還同意將遵守一切地方的或國家的對本協議或按協議進行的活動有約束力的一切法律。

6.不可抗力

任一當事方由於其不可控制的偶然因素而被阻止、中斷或延時履行其義務或執行協議,只要障礙依然存在,就可免除該當事方的有關義務和協議的履行。

7.非自動棄權

任一當事方未能行使本協議賦予的權利,或者未嚴格堅持本協議的條款,那麼不能認為它放棄了其他權利。

8.平等待遇

被許可方應特別留心在協議中加入這樣的條款,即如果後來的被許可方使用費更低,則他也應享受同等待遇。

許可方通常會抵制這種條款,即使答應了,一般也會堅持對之加以限制,例如要被許可方接受別的許可證協議中對被許可方不利的條款。

9.通告

本協議所要求的一切通知、支付的款項或帳單等應專人遞送或通過掛號郵件或擔保郵件(郵資預付的)遞送給接收方,接收方的地址如下,可按隨時提供的地址:

若寄給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若寄給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通知、支付的款項和帳單從遞送日起生效,如果標明正確地址和付足夠郵資後以郵寄方式遞送的話,從郵寄日起生效。

作為證據,本協議一式兩份已由當事雙方正式委派的代表簽字使之生效。

甲方(許可方):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簽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被許可方):_________________

表簽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商標使用許可協議 篇12

許可人:_________,系依據中國法律成立併合法存續的企業,及其全權代表的相關下屬企業或單位。

被許可人:_________,系依據中國法律成立併合法存續的股份有限公司。

鑑於:_________(許可人)獲國務院批准,對其資產進行了重組(以下簡稱“重組”),並作為發起人,依據中國法律於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成立了_________(被許可人)。

_________(被許可人)注入重組前屬於_________(許可人)及其下屬企業或單位的主營業務,包括石油、天然氣的勘探和開發、煉油、化工、管道運輸、產品銷售、有關科研機構以及相關的資產、負債和所有者權益(以下統稱“核心業務”)。_________(許可人)擁有用於核心業務的商標,並願意將該等商標許可給_________(許可人)使用,且_________(被許可人)有意使用該等商標。

據此,雙方協議如下:

第1條 許可人

本合同許可人是_________(許可人)及其全權代表的相關下屬企業或單位,其中包括_________(許可人)本身,以及向_________(許可人)發出關於代表其簽署本合同等事宜的“授權委託書”的_________(許可人)的全資子公司及其所控制的企業或單位。

第2條 商標

本合同項下的商標是指截止至本合同生效時,許可人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外,已經登記註冊的與核心業務有關的商標,包括但不限於附件所列的商標(以下統稱“許可商標”)。

第3條 許可

3.1 許可人允許被許可人及其全資子公司和控股公司依照商標註冊類別在其生產的商品上和提供的服務中使用許可商標,包括但不限於附件所列之使用商品(以下簡稱“許可使用商品”)。

3.2 被許可人根據本合同的規定使用許可商標,且該等使用系排他性的使用,但許可人仍然可以使用該等商標。除非經被許可人同意,許可人不得允許第三方使用,亦不得向第三方轉讓任何許可商標。

第4條 期限

4.1 被許可人可以使用任何一個或多個許可商標直至許可商標註冊期屆滿而不受法律保護或直至雙方達成協議的終止使用日期。

4.2 上述4.1條所述之註冊期後滿或終止,不影響本合同項下其他未到期或未終止使用的商標的許可使用。

第5條 費用

本合同雙方同意被許可人可以無償使用本合同項下之許可商標,但被許可人須於每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之前向許可人支付該年度許可人按照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為維繫該等商標的有效性而已經實際支出的費用。但是,被許可人不需向許可人支付按照本合同的規定被許可人已經停止使用的本合同項下一個或多個許可商標的維繫費用。

第6條 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6.1 許可人的權利:

(a)有權按本合同的規定使用本合同項下的商標。

(b)有權要求被許可人依本合同約定支付許可商標維繫費用。

6.2 許可人的義務:

(a)除非經被許可人同意,許可人不得允許第三方使用,亦不得向第三方轉讓許可商標。

(b)承諾並保證本合同項下商標許可的合法性。如果因本合同導致第三人的索賠、訴訟或給被許可人造成任何損失,許可人保證使被許可人免受該類索賠、訴訟和損失的侵害,並就此向被許可人進行賠償。

(c)許可人保證按時向有關機關交納有關維繫許可商標有效性的費用;負責保持許可商標的註冊狀況,不放棄續展註冊,不申請註銷;並依據被許可人的要求,在被許可人要求的國家和地區註冊登記該商標。

(d)本合同簽訂後,許可人負責依法向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及商標管理機關辦理本合同備案存查手續。

(e)根據被許可人要求或許可商標保護需要,向國家有關機構就有關許可商標申請保護。

6.3 被許可人的權利:

(a)有權按本合同的規定依法使用許可商標。

(b)有權就許可使用商品參加各級名優產品的評比,所獲得的榮譽和物質利益歸被許可人所有。

6.4 被許可人的義務:

(a)非經許可人同意,被許可人不得與第三人就許可商標再簽訂使用許可合同。

(b)如發生許可商標侵權事宜,許可人負責向有關部門投訴或起訴,被許可人應當協助查明事實。

(c)依照本合同約定,按時向許可人支付許可商標的維繫費用。

第7條 雙方進一步的保證

本合同雙方有義務採取進一步的其他必要的行動,包括簽署其他有關的協議或合同或文件,以確保本合同宗旨和規定內容的實現。

第8條 合同的變更和終止

8.1 對本合同的任何變更,須經雙方同意,並以書面形式作出方可生效。

8.2 本合同按下列方式終止:

(a)本合同期限後滿,或_________。

(b)本合同有效期限內雙方達成終止協議,或_________。

(c)本合同任何一方因地震、風暴、水災、戰爭等不可抗力喪失繼續履行本合同的能力,或_________。

(d)根據法律、法規的規定,或有管轄權的法院或仲裁機構所做出的終止本合同的判決、裁定或決定而終止本合同。

8.3 無論8.1和8.2條如何規定,每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之前,被許可人有權按其生產經營需要,決定終止使用本合同項下一個或多個許可商標,並須在該日之前書面通知許可人該等終止。一俟被許可人按前款規定終止使用該等商標,則被許可人從下一個年度起對該等商標不再支付本合同第5條所規定之費用。

第9條 違約責任

任何一方違約,另一方可以要求或採納本合同和法律所允許的補救措施,包括但不限於實際履行和補償經濟損失。

第10條 雙方的陳述和保證

10.1 許可人的陳述和保證:

(a)許可人是依法成立的企業,具有獨立的法人資格,現持有有效的營業執照。

(b)許可人一直依法從事經營活動,並未從事任何超出法律規定的營業範圍的活動。

(c)許可人為簽署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政府審批(如需要)以及內部授權程序都已獲得或完成,簽署本合同的是許可人的有效授權代表,並且本合同一經簽署即構成對許可人有約束力的責任。

(d)許可人簽署本合同或履行其在本合同項下的義務並不違反其訂立的任何其他協議或其公司章程,亦不違反任何法律、法規或規定。

商標使用許可協議 篇13

商標使用許可人(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商標使用被許可人(乙方)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第二十六條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實施細則》第三十五條規定,甲、乙雙方遵循自願和誠實信用的原則,經協商一致,簽訂本商標使用許可合同。

一、甲方將已註冊的使用在___________類___________商品上第_______號___________商標,許可乙方使用在___________類___________商品上。

商標標識:

二、許可使用的期限自___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合同期滿,如需延長使用時間,由甲、乙雙方另行續訂商標使用許可合同。

三、甲方有權監督乙方使用註冊商標的商品質量,乙方應當保證使用該註冊商標的商品質量。具體措施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乙方必須在使用該註冊商標的商品上標明自己的企業名稱和商品產地。

五、乙方不得任意改變甲方註冊商標的文字、圖形或者其組合,並不得超越許可的商品範圍使用甲方的註冊商標。

六、未經甲方授權,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和理由將甲方註冊商標許可第三方使用。

七、註冊商標標識的提供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八、許可使用費及支付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九、本合同提前終止時,甲、乙雙方應當分別自終止之日起一個月內書面通知商標局及其各自所在地縣級工商行政管理機關。

十、違約責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一、糾紛解決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二、其他事宜: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合同一式

份,自簽訂之日起三個月內,由甲、乙雙方分別將合同副本交送所在地縣級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存查,並由甲方報送商標局備案。

商標使用許可人(甲方)__________商標使用被許可人(乙方)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商標使用許可協議 篇14

許可人:_________________,系依據中國法律成立併合法存續的企業,及其全權代表的相關下屬企業或單位。

被許可人:_______________,系依據中國法律成立併合法存續的股份有限公司。

鑑於:_________(許可人)獲國務院批准,對其資產進行了重組(以下簡稱“重組”),並作為發起人,依據中國法律於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成立了_________(被許可人)。

_________(被許可人)注入重組前屬於________(許可人)及其下屬企業或單位的主營業務,包括石油、天然氣的勘探和開發、煉油、化工、管道運輸、產品銷售、有關科研機構以及相關的資產、負債和所有者權益(以下統稱“核心業務”)。________(許可人)擁有用於核心業務的商標,並願意將該等商標許可給________(許可人)使用,且________(被許可人)有意使用該等商標。

據此,雙方協議如下:

第1條 許可人

本合同許可人是________(許可人)及其全權代表的相關下屬企業或單位,其中包括________(許可人)本身,以及向________(許可人)發出關於代表其簽署本合同等事宜的“授權委託書”的________(許可人)的全資子公司及其所控制的企業或單位。

第2條 商標

本合同項下的商標是指截止至本合同生效時,許可人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外,已經登記註冊的與核心業務有關的商標,包括但不限於附件所列的商標(以下統稱“許可商標”)。

第3條 許可

1.許可人允許被許可人及其全資子公司和控股公司依照商標註冊類別在其生產的商品上和提供的服務中使用許可商標,包括但不限於附件所列之使用商品(以下簡稱“許可使用商品”)。

2.被許根據本合同的規定使用許可商標,且該等使用系排他性的使用,但許仍然可以使用該等商標。除非經被許可人同意,許可人不得允許第三方使用,亦不得向第三方轉讓任何許可商標。

第4條 期限

1.被許可人可以使用任何一個或多個許可商標直至許可商標註冊期屆滿而不受法律保護或直至雙方達成協議的終止使用日期。

2.上述4.1條所述之註冊期後滿或終止,不影響本合同項下其他未到期或未終止使用的商標的許可使用。

第5條 費用

本合同雙方同意被許可人可以無償使用本合同項下之許可商標,但被許可人須於每年____月____日之前向許可人支付該年度許可人按照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為維繫該等商標的有效性而已經實際支出的費用。但是,被許可人不需向許可人支付按照本合同的規定被許可人已經停止使用的本合同項下一個或多個許可商標的維繫費用。

第6條 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1.許可人的權利:

(a)有權按本合同的規定使用本合同項下的商標。

(b)有權要求被許可人依本合同約定支付許可商標維繫費用。

2.許可人的義務:

(a)除非經被許可人同意,許可人不得允許第三方使用,亦不得向第三方轉讓許可商標。

(b)承諾並保證本合同項下商標許可的合法性。如果因本合同導致第三人的索賠、訴訟或給被許可人造成任何損失,許可人保證使被許可人免受該類索賠、訴訟和損失的侵害,並就此向被許可人進行賠償。

(c)許可人保證按時向有關機關交納有關維繫許可商標有效性的費用;負責保持許可商標的註冊狀況,不放棄續展註冊,不申請註銷;並依據被許可人的要求,在被許可人要求的國家和地區註冊登記該商標。

(d)本合同簽訂後,許可人負責依法向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及商標管理機關辦理本合同備案存查手續。

(e)根據被許要求或許可商標保護需要,向國家有關機構就有關許可商標申請保護。

3.被許可人的權利:

(a)有權按本合同的規定依法使用許可商標。

(b)有權就許可使用商品參加各級名優產品的評比,所獲得的榮譽和物質利益歸被許可人所有。

4.被許可人的義務:

(a)非經許可人同意,被許可人不得與第三人就許可商標再簽訂使用許可合同。

(b)如發生許可商標侵權事宜,許可人負責向有關部門投訴或起訴,被許可人應當協助查明事實。

(c)依照本合同約定,按時向許可人支付許可商標的維繫費用。

第7條 雙方進一步的保證

本合同雙方有義務採取進一步的其他必要的行動,包括簽署其他有關的協議或合同或文件,以確保本合同宗旨和規定內容的實現。

第8條 合同的變更和終止

1.對本合同的任何變更,須經雙方同意,並以書面形式作出方可生效。

2.本合同按下列方式終止:

(a)本合同期限後滿,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b)本合同有效期限內雙方達成終止協議,或________________。

(c)本合同任何一方因地震、風暴、水災、戰爭等不可抗力喪失繼續履行本合同的能力,或__________。

(d)根據法律、法規的規定,或有管轄權的法院或仲裁機構所做出的終止本合同的判決、裁定或決定而終止本合同。

3.無論8.1和8.2條如何規定,每年____月____日之前,被許有權按其生產經營需要,決定終止使用本合同項下一個或多個許可商標,並須在該日之前書面通知許可人該等終止。一俟被許可人按前款規定終止使用該等商標,則被許可人從下一個年度起對該等商標不再支付本合同第5條所規定之費用。

第9條 違約責任

任何一方違約,另一方可以要求或採納本合同和法律所允許的補救措施,包括但不限於實際履行和補償經濟損失。

第10條 雙方的陳述和保證

1.許可人的陳述和保證:

(a)許可人是依法成立的企業,具有獨立的法人資格,現持有有效的營業執照。

(b)許可人一直依法從事經營活動,並未從事任何超出法律規定的營業範圍的活動。

(c)許可人為簽署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政府審批(如需要)以及內部授權程序都已獲得或完成,簽署本合同的是許可人的有效授權代表,並且本合同一經簽署即構成對許可人有約束力的責任。

(d)許可人簽署本合同或履行其在本合同項下的義務並不違反其訂立的任何其他協議或其公司章程,亦不違反任何法律、法規或規定。

2.被許可人的陳述和保證:

(a)被許可人是依法成立的股份制企業,具有獨立的法人資格,現持有有效的營業執照。

許可人(簽章):_________ 被許可人(簽章):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商標使用許可協議 篇15

國際(非獨佔)商標使用許可合同書

甲方(許可方):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郵碼: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

乙方(被許可方):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郵碼: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

本合同雙方於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簽訂並生效,簽約雙方是_________(許可方),_________(公司的所在地名),其主要營業處在_________(地址),和_________(被許可方),_________(公司所在地名),其主要營業處在_________(地址)。

第一條 定義

1.“產品”(或“服務”)指的是(用必要的和適於本許可實際情況的專門術語進行描述)貨物(或服務),這些貨物(或服務)是與許可方正在使用而被許可方將要使用的商標相聯繫的。

2.“許可商標”指的是(標識正被許可的商標),如附錄一所示。

第二條 背景説明

關於其產品,許可方已經選用並正在使用本許可商標,該許可商標已經註冊或已經申請註冊如附錄二所示。

許可方花費了大量時間、精力和財力已獲得並保持着獨一無二的以許可商標出售其高質量貨物的良好信譽。

被許可方認識到本許可商標的價值及其有效性,希望從許可方得到非獨佔許可。

許可方願意將該許可商標的非獨佔許可授予被許可方。

第三條 授權;所有權

1.按照本協議的條款和條件,許可方授予被許可方非獨佔許可證:在附錄三中充分描述的產品製造和銷售中,被許可方可以使用本許可商標。

2.第1項授予的許可證是有限制的(具體規定被許可方限定的工廠或地點生產,以許可商標銷售的產品)。

3.按第三條第1項授予的許可限於地域範圍(具體規定的被許可方以許可商標向第三方和分公司或其他有關的公司提供貨物或服務的地域範圍)。

4.按第三條第1項授予的許可不賦予被許可方讓他方為其製造產品的權利。(若賦予這種權利,即被許可方可以讓附屬或有關的公司為其製造產品,或分許可給第三方,則這樣的權利應加以特別規定)。

5.被許可方確認許可方本許可商標的所有權,保證尊重和維護這一所有權,在許可商標的使用中被許可方保證不損害許可方的名譽和利益,被許可方理解並同意:除本協議規定的許可商標的使用權外,本協議未授予被許可方任何別的權利、資格或利益。被許可方不懷疑許可方對本許可商標的所有權或本協議的有效性。

第四條 許可期限;終止後的權利和義務

1.若不是按規定提前終止,這裏授予的許可將自生效日起持續_________年。

2.如遇下列情況,許可方有權終止本協議,但需提前30天以書面方式通知被許可方;被許可方違反本協議的重大條款;被許可方宣告破產或肯定無償付能力;被許可方指定接管人或受託人佔有其資產或政府當局查封了被許可方的財產;被許可方進行拍賣或甩賣;被許可方與別的企業合併。

3.協議的終止

A.這裏授予的許可證應按規定終止。

B.協議終止後,被許可方不得以許可商標或任何易於產生混淆的類似商標的名義宣傳或銷售任何貨物、宣傳或提供任何服務、保留採用任何業務名稱,或進行其他活動。

C.協議終止後,被許可方應停止一切自認為有許可商標使用權的活動,停止一切自認為與許可方相聯繫的活動;除了萬一因被許可方違反協議,許可方終止許可外,對於終止日前收到的定單、被許可方可以照常供貨。

第五條 報酬

1.當事雙方確認協議關予報酬的規定是充分的適當的。

2.在本協議生效日後_________天(例如10天)內,被許可方應付給許可方_________美元。

3.被許可方同意因在推銷產品(服務)中使用許可商標而支付使用費,使用費按被許可方銷售額的_________%計算。每月15日前支付,按上個月總銷售額計算使用費。申報上月總銷售額的同時應支付上月的使用費。總銷售額不應包括附加税、營業税或由被許可方向顧客收集的其他税。

第六條 財會帳目

使用許可商標或與之有關的貨物(或服務)的銷售情況被許可方應作完整而精確的記錄,並加以妥善保存。唯一的目的是用於確定使用費的支付是否按照本協議得到了正確執行。許可方或其代表有權在適當的時候及正常營業時間內審查被許可方的帳目,審查費用由許可方自己負擔。若發現差錯超過5%(按報告的總銷售量計算),則被許可方應賠償許可方全部的審查費用,包括旅費、伙食費、住宿費和許可方派出的審查人員工資等。

第七條 質量標準和保持;商標使用方式

1.所有使用許可商標的貨物,其製造、宣傳和銷售必須與許可方所提供的產品規格一致,其規格列於附錄三中,不過在本協議有效期內,許可方可隨時予以修改。

2.被許可方同意在維持許可方的標準和控制其所銷售的所有與許可商標有關的貨物的質量和性能方面與許可方合作。

A.許可商標產品在初次投放市場或初次進入商業流通之前,任何使用許可商標的廣告和文字材料發表之前,應將這種產品的樣品或這種廣告或文字材料的樣本送交許可方認可,許可方不得無理扣留。許可方在收到所述樣品後的10個工作日內應將認可或不認可的意見以書面方式告訴被許可方。如果不認可,則許可方應説明其理由。

B.在本協議有效期內的適當時間,一旦許可方提出要求,被許可方應及時向許可方提交許可商標產品其宣傳廣告的樣品或樣本。如果該產品或廣告不符合許可方的規格和標準,許可方可行使其否定權,被許可方則應停止銷售這種被否定的產品,停止使用這種被否定的廣告。被許可方必須克服產品和廣告上的缺點,並再次謀求許可方的認可,才能重新開始銷售該產品和使用該廣告。

3.被許可方同意,僅以許可方規定的方式或形式使用許可商標,在未得到許可方的書面認可前,不在許可商標上添加任何別的標記。

4.在每次使用許可註冊商標中,被許可方應嚴格遵守一切標記規定,這是法律的要求或者是為了保護許可方在許可商標方面的權利。按照可適用的法律行事。根據許可方的書面要求,被許可方同意在使用許可商標時加上一個説明,説明本許可商標是許可方授予的許可。

第八條 保證

1.許可方保證自己是本許可商標的所有者;許可方未發現由於銷售本許可商標產品而侵犯任何別的權利;許可方有權簽訂本協議,可以將本協議規定的權利授予被許可方。

2.許可方對被許可方製造和銷售的產品或提供的服務不作任何擔保。

3.被許可方保證有權簽訂本協議;保證不因承擔本協議的義務而違反它作為當事方的其他協議;保證按本協議的條款和條件明確規定的方式使用本許可商標。

第九條 訂約人的獨立性;賠償

1.被許可方是一個獨立訂約人,不是代理人,不是聯合投機商的合夥人,不是許可方僱員。

2.在本協議有效期內,被許可方應自費參加綜合責任保險,包括契約和產品責任保險,涉及與本協議許可商標有關的所有貨物與活動,保險總額不少於_________美元。被許可方應向許可方提供一份保險憑證副本,或其他保險證明副本,這種憑證使許可方確信其權利以及由本協議所授予的權利而產生的索賠均已得到了保護。

第十條 廣告;宣傳

在本許可證授權的被許可方市場內作宣傳廣告,當事雙方都可能希望在協議中包括這樣一些條款,規定各方關於廣告類型和費用應分擔份額。關於廣告的形式、規模和佈局,被許可方希望得到許可方的保證。如果許可方在被許可方的市場內作關於許可商標貨物或服務廣告,則它可能希望得到被許可方的資助,例如可按照被許可方的銷售總額對在該市場內許可方、被許可方和別的被許可方們的全部銷售總額之比來計算。

第十一條 第三方侵權

被許可方同意,一旦發現任何未經許可而使用許可商標的行為,立即通告許可方。對侵權行為或不正當競爭是否訴諸法律是許可方獨享的權利,但許可方同意對上述情況採取行動要同被許可方協商,包括訴訟費以及所得賠償的分配等。

第十二條 其他條款

1.糾紛的解決:_________。

2.合同的修改

A.本協議是當事雙方關於所涉及標的物的完整協議。以前關於上述標的物的一切口頭或書面的諒解或協議均由本協議代替。

B.本協議的修改必須經當事雙方簽署書面文件並説明修改的目的。

3.可分割性

本協議中的某一條款如果被認為是不合法的、無效的或不可實施的,則該條款將終止執行,但這不影響本協議其他條款的有效性,儘管原協議中不含上述條款,而協議仍將繼續被執行。

4.管轄的法律

不管選擇何種法律來支配本協議,當事雙方應熟悉該法律關於商標、合同和不正當競爭等方面的條款,以保證正確擬訂本協議的各項條款和保護當事各方的利益。

5.遵守管轄的法律

被許可方同意將得到有關政府當局的任何必要的批准,被許可方在當局管轄範圍內定居或按本協議進行活動。被許可方還同意將遵守一切地方的或國家的對本協議或按協議進行的活動有約束力的一切法律。

6.不可抗力

任一當事方由於其不可控制的偶然因素而被阻止、中斷或延時履行其義務或執行協議,只要障礙依然存在,就可免除該當事方的有關義務和協議的履行。

7.非自動棄權

任一當事方未能行使本協議賦予的權利,或者未嚴格堅持本協議的條款,那麼不能認為它放棄了其他權利。

8.平等待遇

被許可方應特別留心在協議中加入這樣的條款,即如果後來的被許可方使用費更低,則他也應享受同等待遇。許可方通常會抵制這種條款,即使答應了,一般也會堅持對之加以限制,例如要被許可方接受別的許可證協議中對被許可方不利的條款。

9.通告

本協議所要求的一切通知、支付的款項或帳單等應專人遞送或通過掛號郵件或擔保郵件(郵資預付的)遞送給接收方,接收方的地址如下,可按隨時提供的地址:若寄給甲方:_________,若寄給乙方:_________。通知、支付的款項和帳單從遞送日起生效,如果標明正確地址和付足夠郵資後以郵寄方式遞送的話,從郵寄日起生效。

10.作為證據,本協議一式兩份已由當事雙方正式委派的代表簽字使之生效。

甲方(許可方)(蓋章):_________   乙方(被許可方)(蓋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

商標使用許可協議 篇16

甲方(許可人):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 郵碼: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

乙方(被許可人):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 郵碼: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

本合同雙方於 ________月 ________日簽訂並生效,簽約雙方是(名稱)(許可人),(公司的所在地名)其主要營業處在(地址),和(名稱)(被許可人),(公司所在地名),其主要營業處在(地址)。

第一條 定義

1."產品"(或"服務")指的是(用必要的和適於本許可實際情況的專門術語進行描述)貨物(或服務),這些貨物(或服務)是與許可人正在使用而被許可人將要使用的商標相聯繫的。

2."許可商標"指的是(標識正被許可的商標),如附錄A所示。

第二條 背景説明

關於其產品,許可人已經選用並正在使用本許可商標,該許可商標已經註冊或已經申請註冊如附錄B所示。

許可人花費了大量時間、精力和財力已獲得並保持着獨一無二的以許可商標出售其高質量貨物的良好信譽。

被許可人認識到本許可商標的價值及其有效性,希望從許可人得到非獨佔許可。

許可人願意將該許可商標的非獨佔許可授予被許可人。

第三條 授權;所有權

1.按照本協議的條款和條件,許可人授予被許可人非獨佔許可證:在附錄C中充分描述的產品製造和銷售中,被許可人可以使用本許可商標。

2.第三條第1款授予的許可證是有限制的(具體規定被許可人限定的工廠或地點生產,以許可商標銷售的產品)。

3.按第三條第1款授予的許可限於地域範圍(具體規定的被許可人以許可商標向第三方和分公司或其他有關的公司提供貨物或服務的地域範圍)。

4.按第三條第1款授予的許可不賦予被許可人讓他方為其製造產品的權利。(若賦予這種權利,即被許可人可以讓附屬或有關的公司為其製造產品,或分許可給第三方,則這樣的權利應加以特別規定)。

5.被許可人確認許可人本許可商標的所有權,保證尊重和維護這一所有權,在許可商標的使用中被許可人保證不損害許可人的名譽和利益,被許可人理解並同意:除本協議規定的許可商標的使用權外,本協議未授予被許可人任何別的權利、資格或利益。被許可人不懷疑許可人對本許可商標的所有權或本協議的有效性。

第四條 許可期限;終止後的權利和義務

1.若不是按規定提前終止,這裏授予的許可將自生效日起持續 。

2.如遇下列情況,許可人有權終止本協議,但需提前3天以書面方式通知被許可人;被許可人違反本協議的重大條款;被許可人宣告破產或肯定無償付能力;被許可人指定接管人或受託人佔有其資產或政府當局查封了被許可人的財產;被許可人進行拍賣或甩賣;被許可人與別的企業合併。

3.協議的終止

A 這裏授予的許可證應按規定終止。

B 協議終止後,被許可人不得以許可商標或任何易於產生混淆的類似商標的名義宣傳或銷售任何貨物、宣傳或提供任何服務、保留採用任何業務名稱,或進行其他活動。

C 協議終止後,被許可人應停止一切自認為有許可商標使用權的活動,停止一切自認為與許可人相聯繫的活動;除了萬一因被許可人違反協議,許可人終止許可外,對於終止日前收到的定單、被許可人可以照常供貨。

第五條 報酬

1.當事雙方確認協議關予報酬的規定是充分的適當的。

2.在本協議生效日後 天(例如1天)內,被許可人應付給許可人 美元。

3.被許可人同意因在推銷產品(服務)中使用許可商標而支付使用費,使用費按被許可人銷售額的 ________%計算。每月15日前支付,按上個月總銷售額計算使用費。申報上月總銷售額的同時應支付上月的使用費。總銷售額不應包括附加税、營業税或由被許可人向顧客收集的其他税。因這些税款只是附加在產品價格上由被許可人收集並付給政府的。

第六條 財會帳目

使用許可商標或與之有關的貨物(或服務)的銷售情況被許可人應作完整而精確的記錄,並加以妥善保存。唯一的目的是用於確定使用費的支付是否按照本協議得到了正確執行。許可人或其代表有權在適當的時候及正常營業時間內審查被許可人的帳目,審查費用由許可人自己負擔。若發現差錯超過5%(按報告的總銷售量計算),則被許可人應賠償許可人全部的審查費用,包括旅費、伙食費、住宿費和許可人派出的審查人員工資等。

第七條 質量標準和保持;商標使用方式

1.所有使用許可商標的貨物,其製造、宣傳和銷售必須與許可人所提供的產品規格一致,其規格列於附錄C中,不過在本協議有效期內,許可人可隨時予以修改。

2.被許可人同意在維持許可人的標準和控制其所銷售的所有與許可商標有關的貨物的質量和性能方面與許可人合作。

A.許可商標產品在初次投放市場或初次進入商業流通之前,任何使用許可商標的廣告和文字材料發表之前,應將這種產品的樣品或這種廣告或文字材料的樣本送交許可人認可,許可人不得無理扣留。許可人在收到所述樣品後的1個工作日內應將認可或不認可的意見以書面方式告訴被許可人。如果不認可,則許可人應説明其理由。

B.在本協議有效期內的適當時間,一旦許可人提出要求,被許可人應及時向許可人提交許可商標產品其宣傳廣告的樣品或樣本。如果該產品或廣告不符合許可人的規格和標準,許可人可行使其否定權,被許可人則應停止銷售這種被否定的產品,停止使用這種被否定的廣告。被許可人必須克服產品和廣告上的缺點,並再次謀求許可人的認可,才能重新開始銷售該產品和使用該廣告。

3.被許可人同意,僅以許可人規定的方式或形式使用許可商標,在未得到許可人的書面認可前,不在許可商標上添加任何別的標記。

4.在每次使用許可註冊商標中,被許可人應嚴格遵守一切標記規定,這是法律的要求或者是為了保護許可人在許可商標方面的權利。按照可適用的法律行事。根據許可人的書面要求,被許可人同意在使用許可商標時加上一個説明,説明本許可商標是許可人授予的許可。

第八條 保證

1.許可人保證自己是本許可商標的所有者;許可人未發現由於銷售本許可商標產品而侵犯任何別的權利;許可人有權簽訂本協議,可以將本協議規定的權利授予被許可人。

2.許可人對被許可人制造和銷售的產品或提供的服務不作任何擔保。

3.被許可人保證有權簽訂本協議;保證不因承擔本協議的義務而違反它作為當事方的其他協議;保證按本協議的條款和條件明確規定的方式使用本許可商標。

第九條 訂約人的獨立性;賠償

1.被許可人是一個獨立訂約人,不是代理人,不是聯合投機商的合夥人,不是許可人僱員。

2.在本協議有效期內,被許可人應自費參加綜合責任保險,包括契約和產品責任保險,涉及與本協議許可商標有關的所有貨物與活動,保險總額不少於 美元。被許可人應向許可人提供一份保險憑證副本,或其他保險證明副本,這種憑證使許可人確信其權利以及由本協議所授予的權利而產生的索賠均已得到了保護。

第十條 廣告;宣傳

在本許可證授權的被許可人市場內作宣傳廣告,當事雙方都可能希望在協議中包括這樣一些條款,規定各方關於廣告類型和費用應分擔份額。關於廣告的形式、規模和佈局,被許可人希望得到許可人的保證。如果許可人在被許可人的市場內作關於許可商標貨物或服務廣告,則它可能希望得到被許可人的資助,例如可按照被許可人的銷售總額對在該市場內許可人、被許可人和別的被許可人們的全部銷售總額之比來計算。

第十一條 第三方侵權

被許可人同意,一旦發現任何未經許可而使用許可商標的行為,立即通告許可人。對侵權行為或不正當競爭是否訴諸法律是許可人獨享的權利,但許可人同意對上述情況採取行動要同被許可人協商,包括訴訟費以及所得賠償的分配等。

第十二條 其他條款

1.糾紛的解決:

2.合同的修改:

A 本協議是當事雙方關於所涉及標的物的完整協議。以前關於上述標的物的一切口頭或書面的諒解或協議均由本協議代替。

B 本協議的修改必須經當事雙方簽署書面文件並説明修改的目的。

3.可分割性

本協議中的某一條款如果被認為是不合法的、無效的或不可實施的,則該條款將終止執行,但這不影響本協議其他條款的有效性,儘管原協議中不含上述條款,而協議仍將繼續被執行。

4.管轄的法律

不管選擇何種法律來支配本協議,當事雙方應熟悉該法律關於商標、合同和不正當競爭等方面的條款,以保證正確擬訂本協議的各項條款和保護當事各方的利益。

5.遵守管轄的法律

被許可人同意將得到有關政府當局的任何必要的批准,被許可人在當局管轄範圍內定居或按本協議進行活動。被許可人還同意將遵守一切地方的或國家的對本協議或按協議進行的活動有約束力的一切法律。

.不可抗力

任一當事方由於其不可控制的偶然因素而被阻止、中斷或延時履行其義務或執行協議,只要障礙依然存在,就可免除該當事方的有關義務和協議的履行。

7.非自動棄權

任一當事方未能行使本協議賦予的權利,或者未嚴格堅持本協議的條款,那麼不能認為它放棄了其他權利。

8.平等待遇

被許可人應特別留心在協議中加入這樣的條款,即如果後來的被許可人使用費更低,則他也應享受同等待遇。許可人通常會抵制這種條款,即使答應了,一般也會堅持對之加以限制,例如要被許可人接受別的許可證協議中對被許可人不利的條款。

9.通告

本協議所要求的一切通知、支付的款項或帳單等應專人遞送或通過掛號郵件或擔保郵件(郵資預付的)遞送給接收方,接收方的地址如下,可按隨時提供的地址:

若寄給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若寄給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通知、支付的款項和帳單從遞送日起生效,如果標明正確地址和付足夠郵資後以郵寄方式遞送的話,從郵寄日起生效。

作為證據,本協議一式兩份已由當事雙方正式委派的代表簽字使之生效。

甲方(許可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簽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被許可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簽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商標使用許可協議 篇17

甲方(許可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 郵碼: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

乙方(被許可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 郵碼: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

本合同雙方於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日簽訂並生效,簽約雙方是(名稱)(許可方),(公司的所在地名)其主要營業處在(地址),和(名稱)(被許可方),(公司所在地名),其主要營業處在(地址)。

第一條 定義

1.“產品”(或“服務”)指的是(用必要的和適於本許可實際情況的專門術語進行描述)貨物(或服務),這些貨物(或服務)是與許可方正在使用而被許可方將要使用的商標相聯繫的。

2.“許可商標”指的是(標識正被許可的商標),如附錄A所示。

第二條 背景説明

關於其產品,許可方已經選用並正在使用本許可商標,該許可商標已經註冊或已經申請註冊如附錄B所示。

許可方花費了大量時間、精力和財力已獲得並保持着獨一無二的以許可商標出售其高質量貨物的良好信譽。

被許可方認識到本許可商標的價值及其有效性,希望從許可方得到非獨佔許可。

許可方願意將該許可商標的非獨佔許可授予被許可方。

第三條 授權;所有權

1.按照本協議的條款和條件,許可方授予被許可方非獨佔許可證:在附錄C中充分描述的產品製造和銷售中,被許可方可以使用本許可商標。

2.第三條第1款授予的許可證是有限制的(具體規定被許可方限定的工廠或地點生產,以許可商標銷售的產品)。

3.按第三條第1款授予的許可限於地域範圍(具體規定的被許可方以許可商標向第三方和分公司或其他有關的公司提供貨物或服務的地域範圍)。

4.按第三條第1款授予的許可不賦予被許可方讓他方為其製造產品的權利。(若賦予這種權利,即被許可方可以讓附屬或有關的公司為其製造產品,或分許可給第三方,則這樣的權利應加以特別規定)。

5.被許可方確認許可方本許可商標的所有權,保證尊重和維護這一所有權,在許可商標的使用中被許可方保證不損害許可方的名譽和利益,被許可方理解並同意:除本協議規定的許可商標的使用權外,本協議未授予被許可方任何別的權利、資格或利益。被許可方不懷疑許可方對本許可商標的所有權或本協議的有效性。

第四條 許可期限;終止後的權利和義務

1.若不是按規定提前終止,這裏授予的許可將自生效日起持續_______年。

2.如遇下列情況,許可方有權終止本協議,但需提前30天以書面方式通知被許可方;被許可方違反本協議的重大條款;被許可方宣告破產或肯定無償付能力;被許可方指定接管人或受託人佔有其資產或政府當局查封了被許可方的財產;被許可方進行拍賣或甩賣;被許可方與別的企業合併。

3.協議的終止

A 這裏授予的許可證應按規定終止。

B 協議終止後,被許可方不得以許可商標或任何易於產生混淆的類似商標的名義宣傳或銷售任何貨物、宣傳或提供任何服務、保留採用任何業務名稱,或進行其他活動。

C 協議終止後,被許可方應停止一切自認為有許可商標使用權的活動,停止一切自認為與許可方相聯繫的活動;除了萬一因被許可方違反協議,許可方終止許可外,對於終止日前收到的定單、被許可方可以照常供貨。

第五條 報酬

1.當事雙方確認協議關予報酬的規定是充分的適當的。

2.在本協議生效日後________天(例如10天)內,被許可方應付給許可方____________美元。

3.被許可方同意因在推銷產品(服務)中使用許可商標而支付使用費,使用費按被許可方銷售額的____________%計算。每月15日前支付,按上個月總銷售額計算使用費。申報上月總銷售額的同時應支付上月的使用費。總銷售額不應包括附加税、營業税或由被許可方向顧客收集的其他税。因這些税款只是附加在產品價格上由被許可方收集並付給政府的。

第六條 財會帳目

使用許可商標或與之有關的貨物(或服務)的銷售情況被許可方應作完整而精確的記錄,並加以妥善保存。唯一的目的是用於確定使用費的支付是否按照本協議得到了正確執行。許可方或其代表有權在適當的時候及正常營業時間內審查被許可方的帳目,審查費用由許可方自己負擔。若發現差錯超過5%(按報告的總銷售量計算),則被許可方應賠償許可方全部的審查費用,包括旅費、伙食費、住宿費和許可方派出的審查人員工資等。

第七條 質量標準和保持;商標使用方式

1.所有使用許可商標的貨物,其製造、宣傳和銷售必須與許可方所提供的產品規格一致,其規格列於附錄C中,不過在本協議有效期內,許可方可隨時予以修改。

2.被許可方同意在維持許可方的標準和控制其所銷售的所有與許可商標有關的貨物的質量和性能方面與許可方合作。

A.許可商標產品在初次投放市場或初次進入商業流通之前,任何使用許可商標的廣告和文字材料發表之前,應將這種產品的樣品或這種廣告或文字材料的樣本送交許可方認可,許可方不得無理扣留。許可方在收到所述樣品後的10個工作日內應將認可或不認可的意見以書面方式告訴被許可方。如果不認可,則許可方應説明其理由。

B.在本協議有效期內的適當時間,一旦許可方提出要求,被許可方應及時向許可方提交許可商標產品其宣傳廣告的樣品或樣本。如果該產品或廣告不符合許可方的規格和標準,許可方可行使其否定權,被許可方則應停止銷售這種被否定的產品,停止使用這種被否定的廣告。被許可方必須克服產品和廣告上的缺點,並再次謀求許可方的認可,才能重新開始銷售該產品和使用該廣告。

3.被許可方同意,僅以許可方規定的方式或形式使用許可商標,在未得到許可方的書面認可前,不在許可商標上添加任何別的標記。

4.在每次使用許可註冊商標中,被許可方應嚴格遵守一切標記規定,這是法律的要求或者是為了保護許可方在許可商標方面的權利。按照可適用的法律行事。根據許可方的書面要求,被許可方同意在使用許可商標時加上一個説明,説明本許可商標是許可方授予的許可。

商標使用許可協議 篇18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第四十條和《商標法實施條例》第四十條規定,甲、乙雙方遵循自願和誠實信用的原則,經協商一致,簽訂本商標使用許可合同範本。

一、甲方將已註冊的使用在類商品上的第號商標,許可乙方使用在截止)

商標標識:________________

二、許可使用的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合同期滿,如需延長使用時間,由甲、乙雙方另行續訂商標使用許可合同。

三、甲方有權監督乙方使用註冊商標的商品質量,乙方應當保證使用該註冊商標的商品質量。合同有效期內,被許可的註冊商標遭不法侵害時,甲方必須在得知情況後兩月內提起訴訟或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投訴,以保護乙方的利益。

四、乙方必須在使用該註冊商標的商品上標明自己的企業名稱和商品產地。

五、乙方不得任意改變甲方註冊商標的文字、圖形或者其組合,並不得超越許可的商品範圍使用甲方的註冊商標。

六、未經甲方授權,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和理由將甲方註冊商標許可第三方使用。

七、註冊商標標識的提供方式:________________由甲方提供。

八、本合同提前終止時,甲、乙雙方應當分別自終止之日起一個月內書面通知商標局及其各自所在地縣級工商行政管理機關。

九、合同期滿後,乙方如存有被許可商標商品的,該商品的銷售歸甲方負責銷售。

十、違約責任:________________乙方如果違約,甲方有權中止商標使用許可合同的履行。由於一方違反合同給另一方造成損失的必須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十一、糾紛解決方式:________________由雙方協商解決。

本合同一式二份,自簽訂之日起三個月內,由甲、乙雙方分別將合同副本交送所在地縣級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存查,並由甲方報送商標局備案。

商標使用許可人(甲方):________________商標使用被許可人(乙方):________________

____ 年 _____ 月 _____ 日 ____ 年 _____ 月 _____ 日

商標使用許可協議 篇19

許可人:_________________,系依據中國法律成立併合法存續的企業,及其全權代表的相關下屬企業或單位

被許可人:_______________,系依據中國法律成立併合法存續的股份有限公司

鑑於:_________(許可人)獲國務院批准,對其資產進行了重組(以下簡稱“重組”),並作為發起人,依據中國法律於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成立了_________(被許可人)。

_________(被許可人)注入重組前屬於________(許可人)及其下屬企業或單位的主營業務,包括石油、天然氣的勘探和開發、煉油、化工、管道運輸、產品銷售、有關科研機構以及相關的資產、負債和所有者權益(以下統稱“核心業務”)。________(許可人)擁有用於核心業務的商標,並願意將該等商標許可給________(許可人)使用,且________(被許可人)有意使用該等商標。

據此,雙方協議如下:

第1條許可人

本合同許可人是________(許可人)及其全權代表的相關下屬企業或單位,其中包括________(許可人)本身,以及向________(許可人)發出關於代表其簽署本合同等事宜的“授權委託書”的________(許可人)的全資子公司及其所控制的企業或單位。

第2條商標

本合同項下的商標是指截止至本合同生效時,許可人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外,已經登記註冊的與核心業務有關的商標,包括但不限於附件所列的商標(以下統稱“許可商標”)。

第3條許可

3.1許可人允許被許可人及其全資子公司和控股公司依照商標註冊類別在其生產的商品上和提供的服務中使用許可商標,包括但不限於附件所列之使用商品(以下簡稱“許可使用商品”)。

3.2被許可人根據本合同的規定使用許可商標,且該等使用系排他性的使用,但許可人仍然可以使用該等商標。除非經被許可人同意,許可人不得允許第三方使用,亦不得向第三方轉讓任何許可商標。

第4條期限

4.1被許可人可以使用任何一個或多個許可商標直至許可商標註冊期屆滿而不受法律保護或直至雙方達成協議的終止使用日期。

4.2上述4.1條所述之註冊期後滿或終止,不影響本合同項下其他未到期或未終止使用的商標的許可使用。

第5條費用

本合同雙方同意被許可人可以無償使用本合同項下之許可商標,但被許可人須於每年____月____日之前向許可人支付該年度許可人按照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為維繫該等商標的有效性而已經實際支出的費用。但是,被許可人不需向許可人支付按照本合同的規定被許可人已經停止使用的本合同項下一個或多個許可商標的維繫費用。

第6條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6.1許可人的權利:

(a)有權按本合同的規定使用本合同項下的商標。

(b)有權要求被許可人依本合同約定支付許可商標維繫費用。

6.2許可人的義務:

(a)除非經被許可人同意,許可人不得允許第三方使用,亦不得向第三方轉讓許可商標。

(b)承諾並保證本合同項下商標許可的合法性。如果因本合同導致第三人的索賠、訴訟或給被許可人造成任何損失,許可人保證使被許可人免受該類索賠、訴訟和損失的侵害,並就此向被許可人進行賠償。

(c)許可人保證按時向有關機關交納有關維繫許可商標有效性的費用;負責保持許可商標的註冊狀況,不放棄續展註冊,不申請註銷;並依據被許可人的要求,在被許可人要求的國家和地區註冊登記該商標。

(d)本合同簽訂後,許可人負責依法向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及商標管理機關辦理本合同備案存查手續。

(e)根據被許可人要求或許可商標保護需要,向國家有關機構就有關許可商標申請保護。

6.3被許可人的權利:

(a)有權按本合同的規定依法使用許可商標。

(b)有權就許可使用商品參加各級名優產品的評比,所獲得的榮譽和物質利益歸被許可人所有。

6.4被許可人的義務:

(a)非經許可人同意,被許可人不得與第三人就許可商標再簽訂使用許可合同。

(b)如發生許可商標侵權事宜,許可人負責向有關部門投訴或起訴,被許可人應當協助查明事實。

(c)依照本合同約定,按時向許可人支付許可商標的維繫費用。

第7條雙方進一步的保證

本合同雙方有義務採取進一步的其他必要的行動,包括簽署其他有關的協議或合同或文件,以確保本合同宗旨和規定內容的實現。

第8條合同的變更和終止

8.1對本合同的任何變更,須經雙方同意,並以書面形式作出方可生效。

8.2本合同按下列方式終止:

(a)本合同期限後滿,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b)本合同有效期限內雙方達成終止協議,或________________。

(c)本合同任何一方因地震、風暴、水災、戰爭等不可抗力喪失繼續履行本合同的能力,或__________。

(d)根據法律、法規的規定,或有管轄權的法院或仲裁機構所做出的終止本合同的判決、裁定或決定而終止本合同。

8.3無論8.1和8.2條如何規定,每年____月____日之前,被許可人有權按其生產經營需要,決定終止使用本合同項下一個或多個許可商標,並須在該日之前書面通知許可人該等終止。一俟被許可人按前款規定終止使用該等商標,則被許可人從下一個年度起對該等商標不再支付本合同第5條所規定之費用。

第9條違約責任

任何一方違約,另一方可以要求或採納本合同和法律所允許的補救措施,包括但不限於實際履行和補償經濟損失。

第10條雙方的陳述和保證

10.1許可人的陳述和保證:

(a)許可人是依法成立的企業,具有獨立的法人資格,現持有有效的營業執照。

(b)許可人一直依法從事經營活動,並未從事任何超出法律規定的營業範圍的活動。

(c)許可人為簽署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政府審批(如需要)以及內部授權程序都已獲得或完成,簽署本合同的是許可人的有效授權代表,並且本合同一經簽署即構成對許可人有約束力的責任。

(d)許可人簽署本合同或履行其在本合同項下的義務並不違反其訂立的任何其他協議或其公司章程,亦不違反任何法律、法規或規定。

10.2被許可人的陳述和保證:

(a)被許可人是依法成立的股份制企業,具有獨立的法人資格,現持有有效的營業執照。

許可人(簽章):_________被許可人(簽章):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簽訂地點: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商標使用許可協議 篇20

甲方(許可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郵碼: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職務:____________

乙方(被許可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郵碼: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職務:____________

本合同雙方於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日簽訂並生效,簽約雙方是(名稱)(許可方),(公司的所在地名)其主要營業處在(地址),和(名稱)(被許可方),(公司所在地名),其主要營業處在(地址)。

第一條定義

1.“產品”(或“服務”)指的是(用必要的和適於本許可實際情況的專門術語進行描述)貨物(或服務),這些貨物(或服務)是與許可方正在使用而被許可方將要使用的商標相聯繫的。

2.“許可商標”指的是(標識正被許可的商標),如附錄A所示。

第二條背景説明

關於其產品,許可方已經選用並正在使用本許可商標,該許可商標已經註冊或已經申請註冊如附錄B所示。

許可方花費了大量時間、精力和財力已獲得並保持着獨一無二的以許可商標出售其高質量貨物的良好信譽。

被許可方認識到本許可商標的價值及其有效性,希望從許可方得到非獨佔許可。

許可方願意將該許可商標的非獨佔許可授予被許可方。

第三條授權;所有權

1.按照本協議的條款和條件,許可方授予被許可方非獨佔許可證:在附錄C中充分描述的產品製造和銷售中,被許可方可以使用本許可商標。

2.第三條第1款授予的許可證是有限制的(具體規定被許可方限定的工廠或地點生產,以許可商標銷售的產品)。

3.按第三條第1款授予的許可限於地域範圍(具體規定的被許可方以許可商標向第三方和分公司或其他有關的公司提供貨物或服務的地域範圍)。

4.按第三條第1款授予的許可不賦予被許可方讓他方為其製造產品的權利。(若賦予這種權利,即被許可方可以讓附屬或有關的公司為其製造產品,或分許可給第三方,則這樣的權利應加以特別規定)。

5.被許可方確認許可方本許可商標的所有權,保證尊重和維護這一所有權,在許可商標的使用中被許可方保證不損害許可方的名譽和利益,被許可方理解並同意:除本協議規定的許可商標的使用權外,本協議未授予被許可方任何別的權利、資格或利益。被許可方不懷疑許可方對本許可商標的所有權或本協議的有效性。

第四條許可期限;終止後的權利和義務

1.若不是按規定提前終止,這裏授予的許可將自生效日起持續_______年。

2.如遇下列情況,許可方有權終止本協議,但需提前30天以書面方式通知被許可方;被許可方違反本協議的重大條款;被許可方宣告破產或肯定無償付能力;被許可方指定接管人或受託人佔有其資產或政府當局查封了被許可方的財產;被許可方進行拍賣或甩賣;被許可方與別的企業合併。

3.協議的終止

A這裏授予的許可證應按規定終止。

B協議終止後,被許可方不得以許可商標或任何易於產生混淆的類似商標的名義宣傳或銷售任何貨物、宣傳或提供任何服務、保留採用任何業務名稱,或進行其他活動。

C協議終止後,被許可方應停止一切自認為有許可商標使用權的活動,停止一切自認為與許可方相聯繫的活動;除了萬一因被許可方違反協議,許可方終止許可外,對於終止日前收到的定單、被許可方可以照常供貨。

第五條報酬

1.當事雙方確認協議關予報酬的規定是充分的適當的。

2.在本協議生效日後________天(例如10天)內,被許可方應付給許可方____________美元。

3.被許可方同意因在推銷產品(服務)中使用許可商標而支付使用費,使用費按被許可方銷售額的____________%計算。每月15日前支付,按上個月總銷售額計算使用費。申報上月總銷售額的同時應支付上月的使用費。總銷售額不應包括附加税、營業税或由被許可方向顧客收集的其他税。因這些税款只是附加在產品價格上由被許可方收集並付給政府的。

第六條財會帳目

使用許可商標或與之有關的貨物(或服務)的銷售情況被許可方應作完整而精確的記錄,並加以妥善保存。唯一的目的是用於確定使用費的支付是否按照本協議得到了正確執行。許可方或其代表有權在適當的時候及正常營業時間內審查被許可方的帳目,審查費用由許可方自己負擔。若發現差錯超過5%(按報告的總銷售量計算),則被許可方應賠償許可方全部的審查費用,包括旅費、伙食費、住宿費和許可方派出的審查人員工資等。

第七條質量標準和保持;商標使用方式

1.所有使用許可商標的貨物,其製造、宣傳和銷售必須與許可方所提供的產品規格一致,其規格列於附錄C中,不過在本協議有效期內,許可方可隨時予以修改。

2.被許可方同意在維持許可方的標準和控制其所銷售的所有與許可商標有關的貨物的質量和性能方面與許可方合作。

A.許可商標產品在初次投放市場或初次進入商業流通之前,任何使用許可商標的廣告和文字材料發表之前,應將這種產品的樣品或這種廣告或文字材料的樣本送交許可方認可,許可方不得無理扣留。許可方在收到所述樣品後的10個工作日內應將認可或不認可的意見以書面方式告訴被許可方。如果不認可,則許可方應説明其理由。

B.在本協議有效期內的適當時間,一旦許可方提出要求,被許可方應及時向許可方提交許可商標產品其宣傳廣告的樣品或樣本。如果該產品或廣告不符合許可方的規格和標準,許可方可行使其否定權,被許可方則應停止銷售這種被否定的產品,停止使用這種被否定的廣告。被許可方必須克服產品和廣告上的缺點,並再次謀求許可方的認可,才能重新開始銷售該產品和使用該廣告。

3.被許可方同意,僅以許可方規定的方式或形式使用許可商標,在未得到許可方的書面認可前,不在許可商標上添加任何別的標記。

4.在每次使用許可註冊商標中,被許可方應嚴格遵守一切標記規定,這是法律的要求或者是為了保護許可方在許可商標方面的權利。按照可適用的法律行事。根據許可方的書面要求,被許可方同意在使用許可商標時加上一個説明,説明本許可商標是許可方授予的許可。

第八條保證

1.許可方保證自己是本許可商標的所有者;許可方未發現由於銷售本許可商標產品而侵犯任何別的權利;許可方有權簽訂本協議,可以將本協議規定的權利授予被許可方。

2.許可方對被許可方製造和銷售的產品或提供的服務不作任何擔保。

3.被許可方保證有權簽訂本協議;保證不因承擔本協議的義務而違反它作為當事方的其他協議;保證按本協議的條款和條件明確規定的方式使用本許可商標。

第九條訂約人的獨立性;賠償

1.被許可方是一個獨立訂約人,不是代理人,不是聯合投機商的合夥人,不是許可方僱員。

2.在本協議有效期內,被許可方應自費參加綜合責任保險,包括契約和產品責任保險,涉及與本協議許可商標有關的所有貨物與活動,保險總額不少於____________美元。被許可方應向許可方提供一份保險憑證副本,或其他保險證明副本,這種憑證使許可方確信其權利以及由本協議所授予的權利而產生的索賠均已得到了保護。

第十條廣告;宣傳

在本許可證授權的被許可方市場內作宣傳廣告,當事雙方都可能希望在協議中包括這樣一些條款,規定各方關於廣告類型和費用應分擔份額。關於廣告的形式、規模和佈局,被許可方希望得到許可方的保證。如果許可方在被許可方的市場內作關於許可商標貨物或服務廣告,則它可能希望得到被許可方的資助,例如可按照被許可方的銷售總額對在該市場內許可方、被許可方和別的被許可方們的全部銷售總額之比來計算。

第十一條第三方侵權

被許可方同意,一旦發現任何未經許可而使用許可商標的行為,立即通告許可方。對侵權行為或不正當競爭是否訴諸法律是許可方獨享的權利,但許可方同意對上述情況採取行動要同被許可方協商,包括訴訟費以及所得賠償的分配等。

第十二條其他條款

1.糾紛的解決:

2.合同的修改:

A本協議是當事雙方關於所涉及標的物的完整協議。以前關於上述標的物的一切口頭或書面的諒解或協議均由本協議代替。

B本協議的修改必須經當事雙方簽署書面文件並説明修改的目的。

3.可分割性

本協議中的某一條款如果被認為是不合法的、無效的或不可實施的,則該條款將終止執行,但這不影響本協議其他條款的有效性,儘管原協議中不含上述條款,而協議仍將繼續被執行。

4.管轄的法律

不管選擇何種法律來支配本協議,當事雙方應熟悉該法律關於商標、合同和不正當競爭等方面的條款,以保證正確擬訂本協議的各項條款和保護當事各方的利益。

5.遵守管轄的法律

被許可方同意將得到有關政府當局的任何必要的批准,被許可方在當局管轄範圍內定居或按本協議進行活動。被許可方還同意將遵守一切地方的或國家的對本協議或按協議進行的活動有約束力的一切法律。

6.不可抗力

任一當事方由於其不可控制的偶然因素而被阻止、中斷或延時履行其義務或執行協議,只要障礙依然存在,就可免除該當事方的有關義務和協議的履行。

7.非自動棄權

任一當

事方未能行使本協議賦予的權利,或者未嚴格堅持本協議的條款,那麼不能認為它放棄了其他權利。

8.平等待遇

被許可方應特別留心在協議中加入這樣的條款,即如果後來的被許可方使用費更低,則他也應享受同等待遇。許可方通常會抵制這種條款,即使答應了,一般也會堅持對之加以限制,例如要被許可方接受別的許可證協議中對被許可方不利的條款。

9.通告

本協議所要求的一切通知、支付的款項或帳單等應專人遞送或通過掛號郵件或擔保郵件(郵資預付的)遞送給接收方,接收方的地址如下,可按隨時提供的地址:

若寄給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若寄給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通知、支付的款項和帳單從遞送日起生效,如果標明正確地址和付足夠郵資後以郵寄方式遞送的話,從郵寄日起生效。

作為證據,本協議一式兩份已由當事雙方正式委派的代表簽字使之生效。

甲方(許可方):_

國際(非獨佔)商標使用許可合同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簽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被許可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簽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商標使用許可協議 篇21

商標使用許可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統一社會信用代碼(或營業執照號、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_________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

商標使用被許可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統一社會信用代碼(或營業執照號、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__________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實施條例》的有關規定,甲、乙雙方遵循自願和誠實信用的原則,經協商一致,簽訂本商標使用許可合同。

第一條 詞語定義

1.獨佔使用許可:許可人在約定的期間、地域和以約定的方式,將該註冊商標僅許可一個被許可人使用,許可人依約定不得使用該註冊商標。

2.排他使用許可:許可人在約定的期間、地域和以約定的方式,將該註冊商標僅許可一個被許可人使用,許可人依約定可以使用該註冊商標,但不得另行許可他人使用該註冊商標。

3.普通使用許可:許可人在約定的期間、地域和以約定的方式,許可他人使用其註冊商標,並可自行使用該註冊商標和許可他人使用其註冊商標。

4.其他詞語定義: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 使用許可的範圍

1.甲方向乙方授予第__________號註冊商標第________類_______商品的使用許可權利,詳見附件(一)。合同商品的名稱及型號、規格、技術標準等,詳見附件(二)。甲方不給予乙方除授權的許可之外的許可商標的其他任何權利或利益。

2.使用許可權利是__________________(提示:選擇獨佔使用許可、排他使用許可或普通使用許可)。

3.使用許可的區域範圍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註冊商標只在___________________(提示:選擇生產、銷售)合同商品時使用。

5.使用許可的範圍限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提示:選擇商品、商品包裝、容器、商品交易文書、廣告宣傳、展覽)等商業活動。

第三條 使用許可的期限

1.使用許可的期限自_____年___月__日起至_____年___月____日止。

2.使用許可期滿前____個月,甲、乙雙方可以就是否繼續商標使用許可進行協商。如需延長使用時間,由甲、乙雙方另行續訂商標使用許可合同。如不續訂,使用許可期滿則自行失效。

第四條 使用許可商標標識的提供

1.乙方使用許可商標的標識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提示:選擇甲方提供或乙方自行印製)。

3.其他約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條 使用許可費的支付

1.使用許可費的支付標準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提示:選擇定額付費或約定提成)

2.使用許可費的支付方式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提示:選擇一次性支付或分期支付)

3.具體約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六條 雙方權利和義務

1.甲方權利:

① 依合同的約定收取商標使用許可費。

② 監督乙方按照法律規定和合同約定使用被許可商標。

③ 依法監督乙方使用其被許可商標的商品的質量。

④ 其他權利: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甲方義務:

① 適時提供真實合法有效的被許可商標。

② 採取積極措施保護被許可商標專用權不受侵害。

③ 保證使用許可商標無質押和其他任何權屬糾紛。

④ 將商標使用許可報國家工商總局商標局備案。

⑤ 對於獨佔許可的,保證在使用許可的有效期內除乙方外,包括甲方在內的他人不得使用。

⑥ 對排他許可的,保證在使用許可的有效期內除甲方和乙方外,他人不得使用。

⑦ 其他義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乙方權利:

① 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和有關規定,按合同約定的時間、地域範圍和方式使用被許可商標。

② 對於獨佔使用許可的,監督甲方及其他人在使用許可有效期內停止使用被許可商標。

③ 對於排他使用許可的,監督甲方在使用許可有效期內不得將被許可商標許可他人使用。

④ 其他權利: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乙方義務:

① 依合同的約定繳納商標使用許可費。

② 保證使用被許可商標的商品符合質量、衞生、計量、環保、行業標準及法定説明文字的要求。

③ 在使用被許可商標的商品上標明乙方的名稱和商品產地。

④ 以核准註冊的商標名稱、圖形和核定使用的商品規範使用被許可商標。

⑤ 未經甲方授權不得擅自許可他人使用被許可商標。

⑥ 未經甲方許可,不得擅自將被許可商標用於非許可商品及其他經營性活動。

⑦ _接受甲方對被許可使用商標使用有關情況的監督檢查,並按要求向其提供有關材料。

⑧ 在使用許可有效期內,乙方變更其名義、地址、產品名稱或者刪減指定的商品的,應及時通知甲方,並協助辦理相關變更手續。

⑨ 其他義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七條 商品質量監督與保證

1.甲方對乙方使用許可其註冊商標的商品質量實行監督的措施: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乙方對使用許可商標的商品質量的保證: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八條 違約責任

1.甲、乙任何一方不履行本合同義務,導致對方不能實現合同目的的,對方可以提出解除合同,並可以要求支付________________(提示:選擇使用許可費的____%或_______元人民幣)作為違約金。

2.其他違約責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九條 爭議的解決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或提交有關部門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按以下第________種確定的方式解決:

1.提交________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條 合同效力

1.本合同自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2.本合同一式_______份,雙方各執________份。

3.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____個月內,由甲方報送國家工商總局商標局備案。

4.合同附件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合同附件共_______件:

① 商標註冊證複印件

② 合同商品的名稱及型號、規格、技術標準等相關文件

③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一條 其他事宜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商標使用許可方(甲方)蓋章 商標使用被許可方(乙方)_蓋章

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簽字: 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簽字:

委託代理人______________簽字 委託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簽字

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 _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

商標使用許可協議 篇22

甲方(許可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郵碼: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職務:____________

乙方(被許可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郵碼: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職務:____________

本合同雙方於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日簽訂並生效,簽約雙方是(名稱)(許可方),(公司的所在地名)其主要營業處在(地址),和(名稱)(被許可方),(公司所在地名),其主要營業處在(地址)。

第一條定義

1.“產品”(或“服務”)指的是(用必要的和適於本許可實際情況的專門術語進行描述)貨物(或服務),這些貨物(或服務)是與許可方正在使用而被許可方將要使用的商標相聯繫的。

2.“許可商標”指的是(標識正被許可的商標),如附錄所示。

第二條背景説明

關於其產品,許可方已經選用並正在使用本許可商標,該許可商標已經註冊或已經申請註冊如附錄所示。

許可方花費了大量時間、精力和財力已獲得並保持着獨一無二的以許可商標出售其高質量貨物的良好信譽。

被許可方認識到本許可商標的價值及其有效性,希望從許可方得到非獨佔許可。

許可方願意將該許可商標的非獨佔許可授予被許可方。

第三條授權;所有權

1.按照本協議的條款和條件,許可方授予被許可方非獨佔許可證:在附錄中充分描述的產品製造和銷售中,被許可方可以使用本許可商標。

2.第三條第1款授予的許可證是有限制的(具體規定被許可方限定的工廠或地點生產,以許可商標銷售的產品)。

3.按第三條第1款授予的許可限於地域範圍(具體規定的被許可方以許可商標向第三方和分公司或其他有關的公司提供貨物或服務的地域範圍)。

4.按第三條第1款授予的許可不賦予被許可方讓他方為其製造產品的權利。(若賦予這種權利,即被許可方可以讓附屬或有關的公司為其製造產品,或分許可給第三方,則這樣的權利應加以特別規定)。

5.被許可方確認許可方本許可商標的所有權,保證尊重和維護這一所有權,在許可商標的使用中被許可方保證不損害許可方的名譽和利益,被許可方理解並同意:除本協議規定的許可商標的使用權外,本協議未授予被許可方任何別的權利、資格或利益。被許可方不懷疑許可方對本許可商標的所有權或本協議的有效性。

第四條許可期限;終止後的權利和義務

1.若不是按規定提前終止,這裏授予的許可將自生效日起持續_______年。

2.如遇下列情況,許可方有權終止本協議,但需提前30天以書面方式通知被許可方;被許可方違反本協議的重大條款;被許可方宣告破產或肯定無償付能力;被許可方指定接管人或受託人佔有其資產或政府當局查封了被許可方的財產;被許可方進行拍賣或甩賣;被許可方與別的企業合併。

3.協議的終止

這裏授予的許可證應按規定終止。

協議終止後,被許可方不得以許可商標或任何易於產生混淆的類似商標的名義宣傳或銷售任何貨物、宣傳或提供任何服務、保留採用任何業務名稱,或進行其他活動。

協議終止後,被許可方應停止一切自認為有許可商標使用權的活動,停止一切自認為與許可方相聯繫的活動;除了萬一因被許可方違反協議,許可方終止許可外,對於終止日前收到的定單、被許可方可以照常供貨。

第五條報酬

1.當事雙方確認協議關予報酬的規定是充分的適當的。

2.在本協議生效日後________天(例如10天)內,被許可方應付給許可方____________美元。

3.被許可方同意因在推銷產品(服務)中使用許可商標而支付使用費,使用費按被許可方銷售額的____________%計算。每月15日前支付,按上個月總銷售額計算使用費。申報上月總銷售額的同時應支付上月的使用費。總銷售額不應包括附加税、營業税或由被許可方向顧客收集的其他税。因這些税款只是附加在產品價格上由被許可方收集並付給政府的。

第六條財會帳目

使用許可商標或與之有關的貨物(或服務)的銷售情況被許可方應作完整而精確的記錄,並加以妥善保存。唯一的目的是用於確定使用費的支付是否按照本協議得到了正確執行。許可方或其代表有權在適當的時候及正常營業時間內審查被許可方的帳目,審查費用由許可方自己負擔。若發現差錯超過5%(按報告的總銷售量計算),則被許可方應賠償許可方全部的審查費用,包括旅費、伙食費、住宿費和許可方派出的審查人員工資等。

第七條質量標準和保持;商標使用方式

1.所有使用許可商標的貨物,其製造、宣傳和銷售必須與許可方所提供的產品規格一致,其規格列於附錄中,不過在本協議有效期內,許可方可隨時予以修改。

2.被許可方同意在維持許可方的標準和控制其所銷售的所有與許可商標有關的貨物的質量和性能方面與許可方合作。

.許可商標產品在初次投放市場或初次進入商業流通之前,任何使用許可商標的廣告和文字材料發表之前,應將這種產品的樣品或這種廣告或文字材料的樣本送交許可方認可,許可方不得無理扣留。許可方在收到所述樣品後的10個工作日內應將認可或不認可的意見以書面方式告訴被許可方。如果不認可,則許可方應説明其理由。

.在本協議有效期內的適當時間,一旦許可方提出要求,被許可方應及時向許可方提交許可商標產品其宣傳廣告的樣品或樣本。如果該產品或廣告不符合許可方的規格和標準,許可方可行使其否定權,被許可方則應停止銷售這種被否定的產品,停止使用這種被否定的廣告。被許可方必須克服產品和廣告上的缺點,並再次謀求許可方的認可,才能重新開始銷售該產品和使用該廣告。

3.被許可方同意,僅以許可方規定的方式或形式使用許可商標,在未得到許可方的書面認可前,不在許可商標上添加任何別的標記。

4.在每次使用許可註冊商標中,被許可方應嚴格遵守一切標記規定,這是法律的要求或者是為了保護許可方在許可商標方面的權利。按照可適用的法律行事。根據許可方的書面要求,被許可方同意在使用許可商標時加上一個説明,説明本許可商標是許可方授予的許可。

許可方(蓋章):_________被許可方(蓋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籤):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籤):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簽訂地點: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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