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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聘用合同(精選16篇)

人事聘用合同(精選16篇)

人事聘用合同 篇1

聘用方:(以下簡稱甲方)

人事聘用合同(精選16篇)

受聘方:(以下簡稱乙方)

身份證號: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和《深圳經濟特區勞動合同條例》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聘用雙方本着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原則,達成如下協議:

一、工作崗位和工作

根據工作需要,受聘方聘於________部門從事________工作。

二、合同期限

聘方根據受聘人工作崗位的性質,採用第 種合同形式:

(一)固定合同期限:自____年___月___日至____年___月___日止,為期 年。其中試用期為____個月。

(二)無固定合同期限:自____年___月___日起,至本合同終止條件出現,雙方終止本合同。

三、工作時間

(一)聘方採取國家規定的標準工時制,即受聘人每日工作8小時,每週工作40小時(星期一~星期五)。部分管

(二)聘方由於工作經營需要,經與受聘方協商後,可延長工作時間,一般每日不超過一小時;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長工作時間的,在保障受聘方身體健康的條件下延長工作時間每日不超過三小時。加班加點每月不超過三十六小時。

(三)如屬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延長工作時間的,不受上款規定限制。

四、工資

(一)聘方根據受聘人的工作崗位性質和薪酬福利制度,採用第_______工資制

1、固定工資制。受聘人固定月工資標準為人民幣_______元;

2、底薪+提成工資制。受聘人固定月工資標準(底薪)為人民幣________元,並依業務考核制度,根據受聘人每月完成的業務額,發放業務考核工資;

3、業務提成制。聘方對受聘人採用鬆散式管理。受聘人按一定比例享受業務提成。聘方以此作為受聘人每月薪酬發放薪資。

(二)聘方每月______日為發薪日。

(三)聘方安排加班加點的,按《勞動法》第四十四條規定支付工資報酬。

(四)受聘人患病或非因工負傷期間的工資按《深圳經濟特區企業工資管理暫行規定》和其他相關法規政策執行。

(五)受聘人在工作時間內,按國家規定履行國家和社會義務時,工資照發。

(六)受聘人停工期間的工資待遇按《深圳經濟特區企業工資管理暫行規定》和其他相關法規政策執行。

(七)受聘人按國家有關規定享受休假權利,休假期間的工資按國家及省、市有關規定執行。

五、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一)聘方必須為受聘人提供符合國家規定的勞動安全、衞生條件和必要的勞動防護用品,對從事有職業危害作業的勞動者應當定期進行健康檢查。

(二)受聘人對聘方管理人員違規指揮強令冒險作業,有權拒絕執行;對危害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的行為,有權提出批評、檢舉和控告。

六、社會保險和福利待遇

(一)聘方接深圳市社會保險的有關規定,為受聘人辦理養老、工傷、醫療、失業等社會保險。

(二)受聘人因工緻傷殘、死亡的,按《工傷保險條例》及有關規定處理。

(三)其他福利待遇根據聘方制定的有關制度執行。享

(四)聘方在經濟條件允許的情況下應不斷提高受聘方的福利待遇。

七、工作紀律

受聘人在合同期內應努力做到:

(一)遵守聘方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

(二)受聘人所接觸的各種文件、資料等信息,均屬聘方商業經營祕密,受聘人有義務對其保密,不對外擴散。

(三)不得以個人名義在聘方以外的任何單位擔任要職或兼職,或從事與聘方利益有衝突的業務。

(四)按時完成聘方指派的工作任務。

(五)積極服從上級主管的工作調動。

(六)愛護聘方的財產。

(七)遵守國家和地方有關計劃生育政策。

八、合同的變更、解除、重新訂立和終止

(一)聘方可以根據工作要求,結合受聘人的能力,調整受聘人的工作崗位,以達到人和崗位合理配置與利用。調整後雙方應就崗位調動事宜變更勞動合同。

因合同其他因素的變化,經聘用雙方協商同意後可依法變更勞動合同。變更後的合同或合同條款經雙方蓋章或簽字後生效。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聘方可以隨時解除聘用合同

1、受聘人在試用期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受聘人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者聘方規章制度的;

3、受聘人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聘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4、受聘人未經聘方許可,違反第七條第二、三款工作紀律的;

5、受聘人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6、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聘方可以解除聘用合同,但應當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受聘人

1、聘方瀕臨破產進行法定整頓期間或者生產經營狀況發生嚴重困難,經聘方管理當局決定確需裁減人員的;

2、受聘人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聘方另行安排的適當工作的;

3、受聘人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正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4、本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原合同無法履行,經雙方協商不能就變更聘用合同達成協議的。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聘方不得依據本條第三款的規定解除聘用合同

1、受聘人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並被確認喪失或者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

2、受聘人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3、受聘人在孕期、產期、哺乳期內的;

4、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受聘人可以隨時通知聘方解除聘用合同

1、在試用期內的;

2、聘方未按照聘用合同約定支付勞動報酬或者提供勞動條件的;

3、聘方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的;

4、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聘用合同自行解除

1、聘方依法宣告破產;

2、聘方依法解散或依法被撤消;

3、受聘人死亡。

(七)除本條第五款規定的情形外,受聘人解除聘用合同,應當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聘方。

(八)重新訂立勞動合同:合同期滿,雙方同意延續聘用關係的,在合同期滿前三十日內雙方重新訂立聘用合同。

(九)合同終止:合同期滿或雙方約定的終止條件出現,

九、違約責任

(一)聘方的法律責任

1、聘方剋扣或者拖欠受聘人工資的,以及拒不支付受聘人加班加點工資的,除在規定時間內全額支付受聘人工資報酬外,還應加發相當於工資報酬25%的經濟補償金;

2、聘方支付受聘人的工資報酬低於市政府公佈的當年最低工資標準的,要補足低於標準部分,同時,對低於部分每日另按其總額的1%補償員工;

3、聘方違反本合同第六條第(一)款沒有為受聘人辦理有關社會保險,給受聘方造成經濟損失的,由聘方按深圳市社會保險的有關規定賠償受聘方;

4、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聘方應一次性發給受聘人經濟補償金

(1)由聘方提出,經雙方協商同意解除勞動合同的:

(2)聘方依本合同第八條第(三)款第1、2、3、4項和第(五)款第2、3、4解除聘用合同的。

5、聘方依據本合同第八條第(三)款第2項解除聘用合同的,聘方按國家有關規定發給受聘人一次性的醫療補助費。

6、聘方依本合同第八條第(三)款第2、3、4項解除聘用合同,未提前三十日通知受聘方的,支付受聘方一個月

(二)受聘方的法律責任

受聘人違反合同約定解除聘用合同,對聘方造成損失的,受聘人應賠償聘方下列損失

1、聘方招收錄用受聘人所支付的費用;

2、聘方為其支付的培訓費用;

3、對生產、經營和工作造成的直接經濟損失。

(三)雙方另外約定以下違約責任

十、爭議處理

聘用雙方發生勞動爭議後,應先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仲裁裁決無異議的,雙方必須履行;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

十一、雙方認為對原訂立條款需要變更重新約定的事項:

十二、本合同未盡事宜或合同條款與現行勞動法律法規規定有出入的,按現行勞動法律法規執行。

十三、本合同自聘用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塗改或未經書面授權代簽無效。

十四、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人事聘用合同 篇2

甲方(用人單位):

所住:

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

乙方(勞動者):

住址:

身份證號碼:

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等法律規定,就甲方招用乙方一事,經協商一致達成本合同,供雙方遵照執行:

第一條、勞動合同期限:

1、本勞動合同為(選擇其中一項並填寫完整) :

A、有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年月日至年月日;

B、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年月年月日;

第二條、工作地點: 湖南 省(自治區、直轄市) 長沙 市(縣)。

第三條、工作內容:

1、乙方同意在甲方部門(或崗位)擔任職務,乙方具體工作內容按照甲方的崗位職責要求執行。

2、若因乙方不勝任該工作,甲方可調整乙方的崗位並按調整後的崗位確定一方的薪資待遇;如乙方不同意調整,甲方可以提前30日通知乙方解除勞動合同,經濟補償金按照國家規定發放。

3、在工作過程中,因乙方存在嚴重過失或者故意造成甲方損失的,甲方有權向乙方追償。

第四條、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1、工作時間:標準工時制,甲方保證乙方每天工作不超過8小時,每週工作不超過40小時。

2、休息休假:甲方按照國家的規定安排乙方休息休假。

第五條、勞動報酬:

1、乙方月工資標準為人民幣元 (大寫)年(大寫) (若實行計件工資的按照以下標準計法工資: )。

2、因生產經營需要,甲方安排乙方延長工作時間或者在休息日或者法定休假日工作的,甲方按國家規定的標準發放加班費。

第六條、社會保險:

1、甲方按照國家的規定為乙方辦理各項社會保險,繳納社會保險費;

2、依法應由乙方個人負擔的社會保險費,甲方從乙方應得工資中扣繳,乙方不得有異議。

第七條、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甲方為乙方提供勞動所必需的工具和場所,以及其他勞動條件;保證工作場所的符合國家規定的安全生產條件,並依法採取安全防範措施,預防職業病。

第八條、甲方依法制定和完善各項規章制度,乙方應當嚴格遵守。

第九條、乙方應當保守工作期間知悉甲方的各種商業祕密、知識產權、公司機密等任何不宜對外公開的事項,否則造成甲方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第十條、乙方承諾在簽訂本協議時,未與其他任何單位保持勞動關係或者簽訂競業限制協議。否則,給其他單位造成損失的,由乙方單獨承擔責任,與甲方無關。

第十一條、勞動合同解除或終止:

1、若乙方需解除勞動合同書,應當提前30日以書面的形式通知甲方,書面通知以送達甲方 (具體部門、職務)為準;

2、有關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的事項,按照《勞動合同法》等法律、法規有關規定執行。

3、在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時,乙方應當將正在負責的工作事項以及甲方交付乙方使用的財物與甲方指定的工作人員進行交接。因乙方原因未辦理交接造成甲方損失的,由乙方賠償。

4、因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乙方依法應獲得經濟補償金,但乙方未與甲方辦理工作交接前,甲方暫不支付經濟補償金。

第十二條、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的爭議,雙方本着合理合法、互諒互讓的原則協商處理;協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可依法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第十三條、本合同未約定的事項,按照法律、法規、行政規章以及地方性法規等規定執行。

第十四條、本合同自雙方簽字或蓋章後生效,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本合同的任何條款的變更,應當以書面形式經雙方簽字或者蓋章確認。

甲方(蓋章): 乙方(簽字):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人事聘用合同 篇3

甲方(聘用單位)__________

乙方(受聘人)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

丙方(擔保人)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

茲因甲方工作需要,決定採用人事代理方式聘用乙方從事相關工作。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達成如下協議:

一、聘用期限

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共________年____月,其中試用期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共____月。

二、聘用崗位及職責

乙方應服從甲方工作安排,在聘用期內履行以下義務:

工作崗位: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職責及要求: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甲方的各種規章制度,接受甲方的勞動安全教育,遵守安全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確保安全生產。

三、乙方完成本合同規定的崗位工作職責後,甲方應向乙方支付以下待遇

1.甲方以現金形式按月支付乙方工資,採取(月,周,日,定額)工資制,(月,周,日,定額)工資標準為人民幣_____元。

2.甲方支付乙方的其他待遇(保險方面)按照市人才交流中心規定。

3.甲方支付乙方必需的勞保用品和工作工具。

四、聘期管理

1.甲、乙雙方執行_____山市人才交流中心《人事代理合同_____號》。

2.聘用期間,乙方人事檔案,人事關係由_____市人才交流中心代理,所需費用由乙方支付。

3.聘用期滿後,經雙方協商,可以續聘,續聘合同另行簽訂。

4.在聘期內任何一方提出解除聘用關係,須提前一個月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並在徵得對方同意後,方可根據規定解除聘用關係。

五、出現以下情況之一,甲方可以提前解除本合同

1.乙方在試用期內不符合聘用條件的;

2.乙方違反國家法律法規和甲方規章制度,情節較為嚴重的;

3.甲方因工作原因必須撤消崗位,又無法重新安排工作的;

4.乙方因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崗位工作的;

5.乙方不服從甲方工作安排的;

6.按照國家及甲方有關規定可以解除聘用關係的。

六、甲,乙雙方聘用關係解除或終止後,乙方自謀職業

七、甲,乙雙方協商的其他條款

合同終止不再續聘或解除合同的,乙方須按甲方規定辦理離校手續。

八、本合同在執行期間產生的爭議,由__________市人才交流中心負責調解,調解不成的,任何一方可提請上級政府仲裁機構進行仲裁。

九、乙方若有違反本合同約定條款的,按甲方人事代理聘用人員有關規定承擔相應責任。其他未明確的,按甲方有關規定執行。

十、丙方自願為乙方提供擔保,乙方若出現違反本合同約定事項,丙方承擔連帶責任。

一、本合同經甲,乙,丙三方籤(章)並經__________市人才交流中心鑑證後生效,合同期限屆滿,合同自行終止,甲,乙雙方聘用關係終止。

二、本合同一式四份,甲方、乙方、甲方人事部門、__________市人才交流中心各執一份。

甲方(用人單位簽字、公章)__________

甲方(人事部門簽字、公章)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受聘人簽字)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丙方(擔保人籤)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人才交流中心鑑證(公章)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人事聘用合同 篇4

甲方: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聘用雙方本着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原則,達成如下協議:

一、工作崗位和工作

根據工作需要,甲方聘用乙方於部門從事工作。

二、合同期限

甲方根據乙方工作崗位的性質,採用固定合同期限:自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止,為期________年。其中試用期為個________月。

三、工作時間

以公司銷售人員工作時間制度為準

四、工資

(一)甲乙雙方根據本單位依法制定的工資分配製度,約定乙方轉正後,乙方正常工作時間工資不低於元;乙方試用期工資為。甲方以此作為受聘人每月薪酬發放薪資,在公司工作不滿3個、月的不給予餘下工資

(二)聘方每月________日為發薪日

五、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一)甲方必須為乙方提供符合國家規定的勞動安全、衞生條件和必要的勞動防護用品,對從事有職業危害作業的勞動者應當定期進行健康檢查。

(二)乙方對甲方管理人員違規指揮強令冒險作業,有權拒絕執行;對危害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的行為,有權提出批評、檢舉和控告。

六、工作紀律

乙方在合同期內應努力做到:

(一)遵守聘方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

(二)乙方所接觸的各種文件、資料等信息,均屬聘方商業經營祕密,乙方有義務對其保密,不對外擴散。

(三)不得以個人名義在甲方以外的任何單位擔任要職或兼職,或從事與甲方利益有衝突的業務。

(四)按時完成甲方指派的工作任務。

(五)積極服從上級主管的工作調動。

(六)愛護甲方的財產。

(七)遵守國家和地方有關計劃生育政策。

七、合同的變更、解除、重新訂立和終止

(一)甲方可以根據工作要求,結合乙方的能力,調整乙方的工作崗位,以達到人和崗位合理配置與利用。調整後雙方應就崗位調動事宜變更勞動合同因合同其他因素的變化,經聘用雙方協商同意後可依法變更勞動合同。變更後的合同或合同條款經雙方蓋章或簽字後生效。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隨時解除聘用合同:

1、乙方在試用期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乙方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者聘方規章制度的;

3、乙方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聘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4、乙方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5、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聘用合同,但應當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

1、甲方瀕臨破產進行法定整頓期間或者生產經營狀況發生嚴重困難,經聘方管理當局決定確需裁減人員的;

2、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聘方另行安排的適當工作的;

3、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正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4、本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原合同無法履行,經雙方協商不能就變更聘用合同達成協議的。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隨時通知甲方解除聘用合同:

1、在試用期內的;

2、甲方未按照聘用合同約定支付勞動報酬或者提供勞動條件的;

3、甲方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的;

4、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聘用合同自行解除:

1、甲方依法宣告破產;

2、甲方依法解散或依法被撤消;

(六)除本條第五款規定的情形外,乙方解除聘用合同,應當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

(七)重新訂立勞動合同:合同期滿,雙方同意延續聘用關係的,在合同期滿前三十日內雙方重新訂立聘用合同。

(九)合同終止:合同期滿或雙方約定的終止條件出現,合同自行終止。

八、違約責任

(一)甲方的法律責任

甲方剋扣或者拖欠乙方工資的,除在規定時間內全額支付乙方工資報酬外,還應加發相當於工資報酬5%的經濟補償金。

(二)乙方的法律責任

乙方違反合同約定解除聘用合同,對甲方造成損失的,乙方應賠償甲方下列損失:

1、甲方招收錄用乙方所支付的費用;

2、甲方為其支付的培訓費用;

3、對生產、經營和工作造成的直接經濟損失。

(三)雙方另外約定以下違約責任九、爭議處理

聘用雙方發生勞動爭議後,應先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仲裁裁決無異議的,雙方必須履行;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

十、雙方認為對原訂立條款需要變更重新約定的事項:____________

本合同未盡事宜或合同條款與現行勞動法律法規規定有出入的,按現行勞動法律法規執行。

十一、本合同自聘用雙方簽字或蓋章之________日起生效,塗改或未經書面授權代簽無效。

十二、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

十三、下列文件規定為本合同的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蓋章)乙方:____________(簽字)

甲方代表: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

人事聘用合同 篇5

甲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聯繫電話:

乙方:

居民身份證號碼:

家庭住址:

聯繫電話: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甲乙雙方經平等協商同意,自願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第一條 勞動合同期限

1、本合同於 年 月 日生效,於 年 月 日終止。其中試用期 個月。

第二條 工作內容

乙方同意根據甲方工作需要,擔任 崗位工作。乙方的工作內容為:

1)負責公司的行政後勤工作,安全保衞和消防管理工作,創造舒適、優美、整潔的工作生活環境;

2)負責公司資產管理、辦公用品和勞保用品的管理工作,避免公司資產流失和浪費;

3)全面負責公司守衞管理工作,包括守衞值班、公司治安狀況、消防安全及公司重大活動的安全保衞工作,確保公司人員、財產的安全;

4)負責公司各項規章制度的推行,執行與追綜,維護公司各項規章制度的權威;

5)負責公司辦公樓的日常管理工作和綜合服務工作,確保後勤保障到位,工作順暢和環境優雅;

6)負責對公司突發事件的處理工作,協助公司處理各項突發事件;

7)負責做好各種自然災害的預防和處理工作,確保安全;

8)負責公司各部門的辦公秩序和紀律狀況,確保工作正常有序無違紀現象;

9)配合設備組進行內部維修的管理,保障各部門正常開展各項工作;

10)完成上級交辦行政主管的各項工作。

第三條 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1、甲方安排乙方每週的工作時間為週一至週五。甲方由於工作需要,可以安排乙方進行加班。

2、甲方安排乙方加班的,應安排乙方同等時間補休或依法支付加班工資。

3、甲方為乙方提供必要的勞動條件、制定操作規程、工作規範和勞動安全衞生制度及其標準。

4、甲方負責對乙方進行政治思想、職業道德、業務技術、勞動安全衞生及有關規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訓。

第四條 勞動報酬

1、甲方每月支付乙方的基本工資為人民幣 元/月,甲方每月15—20日以貨幣形式將上個月的公司支付乙方工資。其中試用期間基本工資為 元。

2、甲方為乙方交納社會保險,乙方個人承擔的部份由甲方從乙方收入中依法代扣代繳。

第五條 競業禁止及保密條款

1、聘用乙方期間及雙方在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後,乙方在兩年內(包括兩年)不得到與本單位生產或者經營同類產品、從事同類業務的有競爭關係的其他用人單位任職,或者自己開業生產或者經營與甲方同類產品、從事同類的業務。

2、乙方應遵守甲方保密方面的制度規定,對在工作中有可能接觸到甲方信息和資料負有保密的職責,乙方不得未經甲方同意私自複印、摘抄甲方相關文件,並保證不利用這些信息與甲方競爭。

3、甲方的商業祕密包括但不限於甲方及與甲方有關聯的經營實體的管理方法、生產技術、市場推廣或財務的信息和資料;甲方及與甲方有關聯的經營實體的客户、產品、業務、服務或其他商務的有關信息和資料。

第六條 勞動紀律

1、乙方應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嚴格遵守勞動安全衞生、生產工藝、操作規程和工作規範;愛護甲方的財產,遵守職業道德;積極參加甲方組織的培訓,提高思想覺悟和職業技能。

2、乙方違反勞動紀律,甲方可依據本單位規章制度,給予紀律處分,直至解除本合同。

3、乙方在工作期間不得私自佔有、挪用任何公司財產,如有違反甲方有權立即向公安機關保安。

第七條 勞動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續訂

1、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法律、行政法規、規章發生變化,本合同應變更相關內容。

2、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的,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本合同相關內容。

3、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4、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甲方規章制度的;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5)一個月內被客户投訴服務態度問題三次以上者。

5、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但應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

1)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3)雙方不能依據本合同規定就變更合同達成協議的。

6、因乙方違反第五條、第六條之規定或出現第七條第4款最後4項之情形或乙方單方解除本合同的,乙方應當賠償甲方因此遭受的損失並向甲方賠付已經收到所有薪資及補助總額的10%的違約金。

7、合同期屆滿,勞動合同既終止,雙方當事人在本合同期滿前30天向對方表示續簽意見,甲、乙雙方經協商同意,可以續簽合同。

第八條 勞動爭議處理

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的勞動爭議,當事人可以向本單位所在地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調解不成,當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應當自勞動爭議發生之日起一年內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當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裁決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九條 其他

1、本合同未盡事宜或與今後國家有關規定相悖的,按有關規定執行。

2、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人事聘用合同 篇6

聘用方:(以下簡稱甲方)

受聘方:(以下簡稱乙方)

身份證號: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和《深圳經濟特區勞動合同條例》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聘用雙方本着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原則,達成如下協議:

一、工作崗位和工作

根據工作需要,受聘方聘於 部門從事 工作。

二、合同期限

聘方根據受聘人工作崗位的性質,採用第 種合同形式:

(一)固定合同期限:自200 年 月 日至 200 年 月 日止,為期 年。其中試用期為 個月。

(二)無固定合同期限:自200 年 月 日起,至本合同終止條件出現,雙方止本合同。

三、工作時間

(一)聘方採取國家規定的標準工時制,即受聘人每日工作8小時,每週工作40小時(星期一~星期五)。部分管理崗位和業務崗位,因工作性質不同,可在此原則下根據工作需要靈活安排工作時間。

(二)聘方由於工作經營需要,經與受聘方協商後,可延長工作時間,一般每日不超過一小時;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長工作時間的,在保障受聘方身體健康的條件下延長工作時間每日不超過三小時。加班加點每月不超過三十六小時。

(三)如屬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延長工作時間的,不受上款規定限制。

四、工資

(一)聘方根據受聘人的工作崗位性質和薪酬福利制度,採用第 工資制:

1、固定工資制。受聘人固定月工資標準為人民幣 元;

2、底薪+提成工資制。受聘人固定月工資標準(底薪)為人民幣 元,並依業務考核制度,根據受聘人每月完成的業務額,發放業務考核工資。

3、業務提成制。聘方對受聘人採用鬆散式管理。受聘人按一定比例享受業務提成。聘方以此作為受聘人每月薪酬發放薪資。

(二)聘方每月 日為發薪日。

(三)聘方安排加班加點的,按《勞動法》第四十四條規定支付工資報酬。

(四)受聘人患病或非因工負傷期間的工資按《深圳經濟特區企業工資管理暫行規定》和其他相關法規政策執行。

(五)受聘人在工作時間內,按國家規定履行國家和社會義務時,工資照發。

(六)受聘人停工期間的工資待遇按《深圳經濟特區企業工資管理暫行規定》和其他相關法規政策執行。

(七)受聘人按國家有關規定享受休假權利,休假期間的工資按國家及省、市有關規定執行。

五、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一)聘方必須為受聘人提供符合國家規定的勞動安全、衞生條件和必要的勞動防護用品,對從事有職業危害作業的勞動者應當定期進行健康檢查。

(二)受聘人對聘方管理人員違規指揮強令冒險作業,有權拒絕執行;對危害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的行為,有權提出批評、檢舉和控告。

六、社會保險和福利待遇

(一)聘方接深圳市社會保險的有關規定,為受聘人辦理養老、工傷、醫療、失業等社會保險。

(二)受聘人因工緻傷殘、死亡的,按《工傷保險條例》及有關規定處理。

(三)其他福利待遇根據聘方制定的有關制度執行。享受 福利待遇。

(四)聘方在經濟條件允許的情況下應不斷提高受聘方的福利待遇。

七、工作紀律

受聘人在合同期內應努力做到:

(一)遵守聘方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

(二)受聘人所接觸的各種文件、資料等信息,均屬聘方商業經營祕密,受聘人有義務對其保密,不對外擴散。

(三)不得以個人名義在聘方以外的任何單位擔任要職或兼職,或從事與聘方利益有衝突的業務。

(四)按時完成聘方指派的工作任務。

(五)積極服從上級主管的工作調動。

(六)愛護聘方的財產。

(七)遵守國家和地方有關計劃生育政策。

八、合同的變更、解除、重新訂立和終止

(一)聘方可以根據工作要求,結合受聘人的能力,調整受聘人的工作崗位,以達到人和崗位合理配置與利用。調整後雙方應就崗位調動事宜變更勞動合同因合同其他因素的變化,經聘用雙方協商同意後可依法變更勞動合同。變更後的合同或合同條款經雙方蓋章或簽字後生效。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聘方可以隨時解除聘用合同:

1、受聘人在試用期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受聘人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者聘方規章制度的;

3、受聘人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聘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4、受聘人未經聘方許可,違反第七條第二、三款工作紀律的;

5、受聘人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6、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聘方可以解除聘用合同,但應當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受聘人。

1、聘方瀕臨破產進行法定整頓期間或者生產經營狀況發生嚴重困難,經聘方管理當局決定確需裁減人員的;

2、受聘人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聘方另行安排的適當工作的;

3、受聘人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正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4、本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原合同無法履行,經雙方協商不能就變更聘用合同達成協議的。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聘方不得依據本條第三款的規定解除聘用合同:

1、受聘人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並被確認喪失或者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

2、受聘人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3、受聘人在孕期、產期、哺乳期內的;

4、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受聘人可以隨時通知聘方解除聘用合同:

1、在試用期內的;

2、聘方未按照聘用合同約定支付勞動報酬或者提供勞動條件的;

3、聘方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的;

4、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聘用合同自行解除:

1、聘方依法宣告破產;

2、聘方依法解散或依法被撤消;

3、受聘人死亡。

(七)除本條第五款規定的情形外,受聘人解除聘用合同,應當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聘方。

(八)重新訂立勞動合同:合同期滿,雙方同意延續聘用關係的,在合同期滿前三十日內雙方重新訂立聘用合同。

(九)合同終止:合同期滿或雙方約定的終止條件出現,合同自行終止。

九、違約責任

(-)聘方的法律責任

1、聘方剋扣或者拖欠受聘人工資的,以及拒不支付受聘人加班加點工資的,除在規定時間內全額支付受聘人工資報酬外,還應加發相當於工資報酬25%的經濟補償金。

2、聘方支付受聘人的工資報酬低於市政府公佈的當年最低工資標準的,要補足低於標準部分,同時,對低於部分每日另按其總額的1%補償員工。

3、聘方違反本合同第六條第(一)款沒有為受聘人辦理有關社會保險,給受聘方造成經濟損失的,由聘方按深圳市社會保險的有關規定賠償受聘方。

4、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聘方應一次性發給受聘人經濟補償金:

1)由聘方提出,經雙方協商同意解除勞動合同的:

2)聘方依本合同第八條第(三)款第1、2、3、4項和第(五)款第2、3、4解除聘用合同的。

5、聘方依據本合同第八條第(三)款第2項解除聘用合同的,聘方按國家有關規定發給受聘人一次性的醫療補助費。

6、聘方依本合同第八條第(三)款第2、3、4項解除聘用合同,未提前三十日通知受聘方的,支付受聘方一個月平均工資作為經濟補償金。

(二)受聘方的法律責任

受聘人違反合同約定解除聘用合同,對聘方造成損失的,受聘人應賠償聘方下列損失:

1、聘方招收錄用受聘人所支付的費用;

2、聘方為其支付的培訓費用;

3、對生產、經營和工作造成的直接經濟損失。

(三)雙方另外約定以下違約責任:

十、爭議處理聘用雙方發生勞動爭議後,應先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仲裁裁決無異議的,雙方必須履行;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

十一、雙方認為對原訂立條款需要變更重新約定的事項:

十二、本合同未盡事宜或合同條款與現行勞動法律法規規定有出入的,按現行勞動法律法規執行。

十三、本合同自聘用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塗改或未經書面授權代簽無效。

十四、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

十五、下列文件規定為本合同的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人事聘用合同 篇7

甲方(用人單位)名稱:

乙方(受聘人員)姓名: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及政府其他有關規定,甲乙雙方本着自願、平等、協商的原則,一致同意簽訂本合同。本合同中的甲方為用人單位,乙方為受聘人員。

第一條 合同期限

1.1 本合同有效期為 年,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1.2 任何一方需解除本合同,須提前30天以書面形式向對方提交解除合同申請,即可協商解除事項。

1.3 本合同有效期滿後,雙方願意繼續保持聘用關係,則再行簽訂聘用合同。

第二條 工作崗位

2.1 甲方根據企業工作需要,聘用乙方擔任本公司 職務。

2.2 甲方根據經營業務需要以及依照乙方能力和工作表現,可以調整乙方的工作。乙方願服從甲方的安排,按照被聘崗位的責任,按責、按時、按質、按量完成工作任務。

2.2 若條件允許,甲方應為乙方提供相應的帶薪職業培訓。

第三條 勞動報酬及福利

3.1 甲乙雙方共同協商約定,每個月工資報酬為______元(人民幣)

3.2 甲方可因乙方崗位調整而相應調整其勞動報酬。

第四條 工作時間及勞動條件

4.1 甲方實行平均每週48小時工作制度,具體按公司作息制度執行。

4.2 因業務有加班需要,甲方按本公司加班制度向乙方支付加班工資。

4.3 甲方為乙方提供符合國家規定的安全、衞生的工作環境,保證乙方在人身安全及人體不受危害的環境條件下從事工作。

第五條 勞動紀律和獎勵

5.1乙方應遵守國家的政策法令和甲方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恪守職業道德,履行崗位責任,完成工作任務。

5.2 依照乙方的工作實績、貢獻大小,甲方將按公司獎懲制度給予獎勵。

5.3乙方如果違反甲方的規章制度,違反勞動紀律,甲方可按公司獎懲制度給予處罰。

5.4 乙方若觸犯國家法律,本合同自行解除。

第六條 商業祕密

6.1乙方必須保守甲方的商業祕密,不能向第三方提供有關甲方的商業祕密或甲方承諾應為客户保密的技術與情報(不論這些祕密、技術、情況與乙方本人有否直接關係)。

6.2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間,不得到競爭企業兼職或任職,不得自行組建公司、企業與甲方競爭。

6.3乙方凡有違反上述保守商業祕密條款者,一經發現,乙方必須承擔由此而造成的直接和間接的經濟損失,直止依法追究責任。

第七條 違約責任

7.1甲、乙任何一方,由於違反本合同任何一條款給對方造成損失的,須承擔違約責任。除雙方另有約定外,違約方應向未違約方支付與違約造成的損失等值的違約金。

7.2 甲方若提前解除本合同造成違約的,應向乙方支付2個月等值(底薪)工資的違約金。

7.3 乙方擅離公司造成違約的,應向甲方支付2個月等值(底薪)工資的違約金。

第八條 其他

8.1 本合同未盡事宜,甲、乙雙方根據互相諒解的原則協商解決。

8.2 乙方 (是/否)持有機動車駕駛照,並 (願意/不願意)在甲方工作需要時行施駕駛員職責,並執行本公司有關對駕駛員職責的規章制度。

8.3 甲、乙雙方在工作期間另行簽定的其他協議屬本合同的附件成分,具有同等法定效力。

8.4 本合同共肆頁,一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同等有效。雙方簽字後即可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人事聘用合同 篇8

甲方(聘用單位):

乙方(受聘人):

甲乙雙方根據國家和本市有關法規、規定,按照自願、平等、協商一致的原則,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 合同期限

1、合同有效期:自 _年__月__日至 ____年__月___日止(其中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為見習期,試用期),合同期滿聘用關係自然終止。

2、聘用合同期滿前一個月,經雙方協商同意,可以續訂聘用合同。

3、簽訂聘用合同的期限,不得超過國家規定的退離休時間,國家和本市另有規定可以延長(推遲)退休年齡(時間)的,可在乙方達到法定離退休年齡時,再根據規定條件,續訂聘用合同。

4、本合同期滿後,任何一方認為不再續訂聘用合同的,應在合同期滿前一個月書面通知對方。

第二條 工作崗位

1、甲方根據工作任務需要及乙方的崗位意向與乙方簽訂崗位聘用合同,明確乙方的具體工作崗位及職責。

2、甲方根據工作需要及乙方的業務、工作能力和表現,可以調整乙方的工作崗位,重新簽訂崗位聘任合同。

第三條 工作條件和勞動保護

1、甲方實行每週工作40小時,每天工作8小時的工作制度。

2、甲方為乙方提供符合國家規定的安全衞生的工作環境,保證乙方的人身安全及人體不受危害的環境條件下工作。

3、甲方根據乙方工作崗位的實際情況,按國家有關規定向乙方提供必要的勞動保護用品。

4、甲方可根據工作需要組織乙方參加必要的業務知識培訓。

第四條 工作報酬

1、根據國家、市府和單位的有關規定,乙方的工作崗位,甲方按月支付乙方工資為 元人民幣。

2、甲方根據國家、市府和單位的有關規定,調整乙方的工資。

3、乙方享受國家規定的法定節假日、寒暑假、探親假、婚假、計劃生育等假期。

4、甲方按期為乙方繳付養老保險金、待業保險金和其它社會保險金。(從乙方畢業正式入職起。)

第五條 工作紀律、獎勵和懲處

1、乙方應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

2、乙方應遵守甲方規定的各項規章制度和勞動紀律,自覺服從甲方的管理、教育。

3、甲方按市府和單位有關規定,依照乙方的工作實績、貢獻大小給予獎勵。

4、乙方如違反甲方的規章制度、勞動紀律,甲方按市府和單位的有關規定經予處罰。

第六條 聘用合同的變更、終止和解除

1、聘用合同依法簽訂後,合同雙方必須全面履行合同規定的義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合同。確需變更時,雙方應協商一致,並按原簽訂程序變更合同。雙方未達成一致意見的,原合同繼續有效。

2、聘用合同期滿或者雙方約定的合同終止條件出現時,聘用合同即自行終止。在聘用合同期滿一個月前,經雙方協商同意,可以續訂聘用合同。

3、甲方單位被撤消,聘用合同自行終止。

4、經聘用合同雙方當事人協商一致,聘用合同可以解除。

5、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聘用合同。

(1)在試用期內被證明不符合聘用條件的;

(2)嚴重違反工作紀律或聘用單位規章制度的;

(3)故意不完成工作任務,給公司造成嚴重損失的;

(4)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單位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5)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6.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聘用合同,但應提前

三十天以書面形式通知受聘人。

(1)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願從事甲方另行安排

(2)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3)聘用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已簽訂的聘用合同無法履行,經當事人協商不能就變更聘用合同達成協議的;

(4)乙方不履行聘用合同的。

7.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能終止或解除聘用合同

(1)乙方患病或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符合《實施意見》第三條第5款規定者除外);

(2)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內的(符合《實施意見》

第三條第5款規定者除外);

(3)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8.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通知聘用單位解除聘用合同。

(1)在試用期內的;

(2)甲方未按照聘用合同約定支付工作報酬或者提供工作條件的。

9. 乙方要求解除聘用合同,應當提前三十天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

第七條 違反和解除聘用合同的經濟補償

1、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由甲方解除聘用合同的,甲方應按其在本單位工作年限,工作時間每滿一年,發給相當於一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金,最多不超過十二個月。

2、聘用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已簽訂的合同無法履行,經當事人協商不能就變更合同達成協議,由甲方解除聘用合同的,甲方按受聘人員在本單位工作年限,工作時間每滿一年發給相當一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金。

3、甲方單位被撤銷的,甲方應在被撤銷前按乙方在本單位工作年限支付經濟補償金。工作時間每滿一年,發給相當一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金。(經濟補償金的工資計算數為乙方被解除聘用合同的上一年月平均工資)。

4、聘用合同履行期間,乙方要求解除聘用合同的,應按不滿聘用合同規定的期限,支付當月基本工資作為的違約金給甲方。

5、 乙方因“用人單位未按照聘用合同的約定支付工作報酬”而通知甲方解除聘用合同的,甲方應按合同約定結算並解除聘用合同的同時支付欠發的工作報酬。

第八條 其它事項

1、甲乙雙方因實施聘用合同發生人事爭議,按法律規定,先申請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2、本合同一式叁份,甲方二份,乙方一份,經甲、乙雙方簽字後生效。

3、本合同條款如與國家法律、法規相牴觸時,以國家法律、法規為準。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人事聘用合同 篇9

甲 方 :乙 方 :

甲方地址 朝陽區安慧裏一區2號3層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甲乙雙方經平等協商同意,自願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一、勞動合同期限

本合同期限類型為一年期限合同。

本合同生效日期 20xx 年 10 月 20日。

本合同 20xx 年 10 月 20 日終止。

二、工作內容

第一條 根據甲方工作需要,乙方擔任□項目總監□項目專員□行政

第二條 乙方應按照甲方的合法要求,按時完成規定的工作數量,達到規定的質量標準。

三、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第一條 甲方安排乙方執行八小時工作制。

甲方安排乙方每日工作時間一般不超過八小時,平均每週一般不超過四十八小時。甲方保證乙方每週至少休息一日。甲方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長工作時間的,在保障乙方身體健康的條件下延長工作時間,包括加晚班、夜班和週末加班。

第二條 甲方安排乙方加班的,應安排乙方同等時間補休或依法支付加班工資。

第三條 甲方為乙方提供必要的勞動條件和勞動工具,建立健全生產工藝流程,制定操作規程、工作規範和勞動安全衞生制度及其標準。

第七條 甲方負責對乙方進行政治思想、職業道德、業務技術、勞動安全衞生及有關規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訓。

四、勞動報酬

第一條 甲方的工資原則為基本工資加獎金兩部分組成。

第二條 乙方為甲方工作,執行定時工作制和綜合計算工時,甲方每

五、乙方享受的待遇

第一條 甲乙雙方應按國家和蘇州市社會保險的有關規定繳納職工社會保險費用。

甲方應為乙方填寫《職工養老保險手冊》。雙方解除、終止勞動合同後,《職工養老保險手冊》按有關規定轉移。

甲方應按照國家或蘇州市有關規定組織乙方進行健康檢查。

第二條 乙方患職業病按國家和蘇州市有關規定執行。

第三條 享受國家規定的法定假日。

六、勞動紀律

第一條 乙方應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嚴格遵守勞動安全衞生、生產工藝、操作規程和工作規範;愛護甲方的財產,遵守職業道德;積極參加甲方組織的培訓,提高思想覺悟和職業技能。 保守甲方業務祕密,如發現乙方泄密,甲方可以單方面終止解除本合同,並賠償甲方由此而造成的損失。

第二條 乙方違反勞動紀律,甲方可依據本單位規章制度,給予經濟處罰及紀律處分,直至解除本合同。

七、勞動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續訂

第一條 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法律、行政法規、規章發生變化,本合同應變更相關內容。

第二條 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的,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本合同相關內容。

第三條 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第四條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甲方規章制度的;

2.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損害的;

3.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第五條 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但應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

1.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3.雙方不能依據本合同規定就變更合同達成協議的。

第六條 乙方解除本合同,應當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

第七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乙方可以隨時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1.在試用期內的;

2.甲方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的;

3.甲方不能按照本合同規定支付勞動報酬或者提供勞動條件的。

第二十二條 本合同期限屆滿,甲乙雙方經協商同意,可以續訂勞動合同。

八、經濟補償與賠償

第一條 乙方解除本合同的,凡由甲方出資培訓和招接收的人員,應向甲方償付培訓費和招接收費,按科目付出數支付。並按移交程序進行運作。

九、勞動爭議處理

第一條 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的勞動爭議,當事人可以向本單位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調解不成,當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應當自勞動爭議發生之日起六十日內向《北京市市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當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裁決不服的,可以向屬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其他

第一條 甲方以下規章制度(考勤制度、請假制度、加班制度、休假制度)作為本合同的附件。

第二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或與今後國家、蘇州市有關規定相悖的,按有關規定執行。

第三條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蓋 章)乙方:

簽訂日期:

人事聘用合同 篇10

甲方(聘用單位):____________

乙方(受聘人):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根據國家和本市有關法規、規定,按照自願、平等、協商一致的原則,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合同期限

1、合同有效期自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至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_日止(其中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為見習期,試用期),合同期滿聘用關係自然終止。

2、聘用合同期滿前一個月,經雙方協商同意,可以續訂聘用合同。

3、簽訂聘用合同的期限,不得超過國家規定的退離休時間,國家和本市另有規定可以延長(推遲)退休年齡(時間)的,可在乙方達到法定離退休年齡時,再根據規定條件,續訂聘用合同。

4、本合同期滿後,任何一方認為不再續訂聘用合同的,應在合同期滿前一個月書面通知對方。

第二條工作崗位

1、甲方根據工作任務需要及乙方的崗位意向與乙方簽訂崗位聘用合同,明確乙方的具體工作崗位及職責。

2、甲方根據工作需要及乙方的業務、工作能力和表現,可以調整乙方的工作崗位,重新簽訂崗位聘任合同。

第三條工作條件和勞動保護

1、甲方實行每週工作40小時,每天工作8小時的工作制度。

2、甲方為乙方提供符合國家規定的安全衞生的工作環境,保證乙方的人身安全及人體不受危害的環境條件下工作。

3、甲方根據乙方工作崗位的實際情況,按國家有關規定向乙方提供必要的勞動保護用品。

4、甲方可根據工作需要組織乙方參加必要的業務知識培訓。

第四條工作報酬

1、根據國家、市府和單位的有關規定,乙方的工作崗位,甲方按月支付乙方工資為________________元人民幣。

2、甲方根據國家、市府和單位的有關規定,調整乙方的工資。

3、乙方享受規定的福利待遇。

4、乙方享受國家規定的法定節假日、寒暑假、探親假、婚假、計劃生育等假期。

5、甲方按期為乙方繳付養老保險金、待業保險金和其它社會保險金。

第五條工作紀律、獎勵和懲處

1、乙方應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

2、乙方應遵守甲方規定的各項規章制度和勞動紀律,自覺服從甲方的管理、教育。

3、甲方按市府和單位有關規定,依照乙方的工作實績、貢獻大小給予獎勵。

4、乙方如違反甲方的規章制度、勞動紀律,甲方按市府和單位的有關規定經予處罰。

第六條聘用合同的變更、終止和解除

1、聘用合同依法簽訂後,合同雙方必須全面履行合同規定的義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合同。確需變更時,雙方應協商一致,並按原簽訂程序變更合同。雙方未達成一致意見的,原合同繼續有效。

2、聘用合同期滿或者雙方約定的合同終止條件出現時,聘用合同即自行終止。在聘用合同期滿________月前,經雙方協商同意,可以續訂聘用合同。

3、甲方單位被撤消,聘用合同自行終止。

4、經聘用合同雙方當事人協商一致,聘用合同可以解除。

5、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聘用合同。

(1)在試用期內被證明不符合聘用條件的;

(2)嚴重違反工作紀律或聘用單位規章制度的;

(3)故意不完成工作任務,給公司造成嚴重損失的;

(4)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單位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5)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聘用合同,但應提前三十天以書面形式通知受聘人。

(1)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願從事甲方另行安排適當工作的。

(2)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3)聘用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已簽訂的聘用合同無法履行,經當事人協商不能就變更聘用合同達成協議的;

(4)乙方不履行聘用合同的。

7.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能終止或解除聘用合同

(1)乙方患病或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符合《實施意見》第三條第5款規定者除外);

(2)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內的(符合《實施意見》第三條第5款規定者除外);

(3)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8.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通知聘用單位解除聘用合同。

(1)在試用期內的;

(2)甲方未按照聘用合同約定支付工作報酬或者提供工作條件的。

9.乙方要求解除聘用合同,應當提前三十天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

第七條違反和解除聘用合同的經濟補償

1、經聘用合同當事人協商一致,由甲方解除聘用合同的(不包括在見習期),甲方應根據乙方在本單位工作年限,每滿________年發給相當於________月工資的經濟補償,最多不超過________月。

2、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由甲方解除聘用合同的,甲方應按其在本單位工作年限,工作時間每滿_______年,發給相當於________月工資的經濟補償金,最多不超過________月。

3、聘用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已簽訂的合同無法履行,經當事人協商不能就變更合同達成協議,由甲方解除聘用合同的,甲方按受聘人員在本單位工作年限,工作時間每滿________年發給相當________月工資的經濟補償金。

4、甲方單位被撤銷的,甲方應在被撤銷前按乙方在本單位工作年限支付經濟補償金。工作時間每滿________年,發給相當一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金。(經濟補償金的工資計算數為乙方被解除聘用合同的上一年月平均工資)

5、聘用合同履行期間,乙方要求解除聘用合同的,應按不滿聘用合同規定的期限,支付當月基本工資作為的違約金給甲方。

6、乙方因“用人單位未按照聘用合同的約定支付工作報酬”而通知甲方解除聘用合同的,甲方應按合同約定結算並解除聘用合同的同時支付欠發的工作報酬。

第八條其它事項

1、甲乙雙方因實施聘用合同發生人事爭議,按法律規定,先申請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2、本合同一式叁份,甲方二份,乙方一份,經甲、乙雙方簽字後生效。

3、本合同條款如與國家法律、法規相牴觸時,以國家法律、法規為準。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乙方(簽字):______________

代表(簽字):______________

簽約時間:__________________

人事聘用合同 篇11

聘用方:

受聘方:

身份證號: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和《深圳經濟特區勞動合同條例》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聘用雙方本着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原則,達成如下協議:

一、工作崗位和工作

根據工作需要,受聘方聘於 部門從事 工作。

二、合同期限

聘方根據受聘人工作崗位的性質,採用第 種合同形式:

(一)固定合同期限:自200 年 月 日至 200 年 月 日止,為期 年。其中試用期為 個月。

(二)無固定合同期限:自200 年 月 日起,至本合同終止條件出現,雙方終止本合同。

三、工作時間

(一)聘方採取國家規定的標準工時制,即受聘人每日工作8小時,每週工作40小時(星期一~星期五)。部分管理崗位和業務崗位,因工作性質不同,可在此原則下根據工作需要靈活安排工作時間。

(二)聘方由於工作經營需要,經與受聘方協商後,可延長工作時間,一般每日不超過一小時;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長工作時間的,在保障受聘方身體健康的條件下延長工作時間每日不超過三小時。加班加點每月不超過三十六小時。

(三)如屬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延長工作時間的,不受上款規定限制。

四、工資

(一)聘方根據受聘人的工作崗位性質和薪酬福利制度,採用第 工資制:

1、固定工資制。受聘人固定月工資標準為人民幣 元;

2、底薪+提成工資制。受聘人固定月工資標準(底薪)為人民幣 元,並依業務考核制度,根據受聘人每月完成的業務額,發放業務考核工資。

3、業務提成制。聘方對受聘人採用鬆散式管理。受聘人按一定比例享受業務提成。聘方以此作為受聘人每月薪酬發放薪資。

(二)聘方每月 日為發薪日。

(三)聘方安排加班加點的,按《勞動法》第四十四條規定支付工資報酬。

(四)受聘人患病或非因工負傷期間的工資按《深圳經濟特區企業工資管理暫行規定》和其他相關法規政策執行。

(五)受聘人在工作時間內,按國家規定履行國家和社會義務時,工資照發。

(六)受聘人停工期間的工資待遇按《深圳經濟特區企業工資管理暫行規定》和其他相關法規政策執行。

(七)受聘人按國家有關規定享受休假權利,休假期間的工資按國家及省、市有關規定執行。

五、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一)聘方必須為受聘人提供符合國家規定的勞動安全、衞生條件和必要的勞動防護用品,對從事有職業危害作業的勞動者應當定期進行健康檢查。

(二)受聘人對聘方管理人員違規指揮強令冒險作業,有權拒絕執行;對危害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的行為,有權提出批評、檢舉和控告。

六、社會保險和福利待遇

(一)聘方接深圳市社會保險的有關規定,為受聘人辦理養老、工傷、醫療、失業等社會保險。

(二)受聘人因工緻傷殘、死亡的,按《工傷保險條例》及有關規定處理。

(三)其他福利待遇根據聘方制定的有關制度執行。享受 福利待遇。

(四)聘方在經濟條件允許的情況下應不斷提高受聘方的福利待遇。

七、工作紀律

受聘人在合同期內應努力做到:

(一)遵守聘方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

(二)受聘人所接觸的各種文件、資料等信息,均屬聘方商業經營祕密,受聘人有義務對其保密,不對外擴散。 (三)不得以個人名義在聘方以外的任何單位擔任要職或兼職,或從事與聘方利益有衝突的業務。

(四)按時完成聘方指派的工作任務。

(五)積極服從上級主管的工作調動。

(六)愛護聘方的財產。

(七)遵守國家和地方有關計劃生育政策。

八、合同的變更、解除、重新訂立和終止

(一)聘方可以根據工作要求,結合受聘人的能力,調整受聘人的工作崗位,以達到人和崗位合理配置與利用。調整後雙方應就崗位調動事宜變更勞動合同

因合同其他因素的變化,經聘用雙方協商同意後可依法變更勞動合同。變更後的合同或合同條款經雙方蓋章或簽字後生效。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聘方可以隨時解除聘用合同:

1、受聘人在試用期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受聘人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者聘方規章制度的;

3、受聘人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聘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4、受聘人未經聘方許可,違反第七條第二、三款工作紀律的;

5、受聘人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6、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聘方可以解除聘用合同,但應當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受聘人。

1、聘方瀕臨破產進行法定整頓期間或者生產經營狀況發生嚴重困難,經聘方管理當局決定確需裁減人員的;

2、受聘人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聘方另行安排的適當工作的;

3、受聘人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正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4、本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原合同無法履行,經雙方協商不能就變更聘用合同達成協議的。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聘方不得依據本條第三款的規定解除聘用合同:

1、受聘人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並被確認喪失或者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

2、受聘人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3、受聘人在孕期、產期、哺乳期內的;

4、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受聘人可以隨時通知聘方解除聘用合同:

1、在試用期內的;

2、聘方未按照聘用合同約定支付勞動報酬或者提供勞動條件的;

3、聘方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的;

4、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聘用合同自行解除:

1、聘方依法宣告破產;

2、聘方依法解散或依法被撤消;

3、受聘人死亡。

七)除本條第五款規定的情形外,受聘人解除聘用合同,應當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聘方。

(八)重新訂立勞動合同:合同期滿,雙方同意延續聘用關係的,在合同期滿前三十日內雙方重新訂立聘用合同。

(九)合同終止:合同期滿或雙方約定的終止條件出現,合同自行終止。

九、違約責任

(-)聘方的法律責任

1、聘方剋扣或者拖欠受聘人工資的,以及拒不支付受聘人加班加點工資的,除在規定時間內全額支付受聘人工資報酬外,還應加發相當於工資報酬25%的經濟補償金。

2、聘方支付受聘人的工資報酬低於市政府公佈的當年最低工資標準的,要補足低於標準部分,同時,對低於部分每日另按其總額的1%補償員工。

3、聘方違反本合同第六條第(一)款沒有為受聘人辦理有關社會保險,給受聘方造成經濟損失的,由聘方按深圳市社會保險的有關規定賠償受聘方。

4、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聘方應一次性發給受聘人經濟補償金:

1)由聘方提出,經雙方協商同意解除勞動合同的:

2)聘方依本合同第八條第(三)款第1、2、3、4項和第(五)款第2、3、4解除聘用合同的。

5、聘方依據本合同第八條第(三)款第2項解除聘用合同的,聘方按國家有關規定發給受聘人一次性的醫療補助費。

6、聘方依本合同第八條第(三)款第2、3、4項解除聘用合同,未提前三十日通知受聘方的,支付受聘方一個月平均工資作為經濟補償金。

(二)受聘方的法律責任

受聘人違反合同約定解除聘用合同,對聘方造成損失的,受聘人應賠償聘方下列損失:

1、聘方招收錄用受聘人所支付的費用;

2、聘方為其支付的培訓費用;

3、對生產、經營和工作造成的直接經濟損失。

(三)雙方另外約定以下違約責任:

十、爭議處理

聘用雙方發生勞動爭議後,應先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仲裁裁決無異議的,雙方必須履行;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

十一、雙方認為對原訂立條款需要變更重新約定的事項:

十二、本合同未盡事宜或合同條款與現行勞動法律法規規定有出入的,按現行勞動法律法規執行。

十三、本合同自聘用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塗改或未經書面授權代簽無效。

十四、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

十五、下列文件規定為本合同的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聘方:(蓋章) 受聘人:(簽字)

主要負責人/日期 日期

人事聘用合同 篇12

甲方(聘用單位):

乙方(受聘人):

甲乙雙方根據國家和本市有關法規、規定,按照自願、平等、協商一致的原則,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 合同期限

1、合同有效期:自 ____年__月__日至 ____年__月___日止(其中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為見習期,試用期),合同期滿聘用關係自然終止。

2、聘用合同期滿前一個月,經雙方協商同意,可以續訂聘用合同。

3、簽訂聘用合同的期限,不得超過國家規定的退離休時間,國家和本市另有規定可以延長(推遲)退休年齡(時間)的,可在乙方達到法定離退休年齡時,再根據規定條件,續訂聘用合同。

4、本合同期滿後,任何一方認為不再續訂聘用合同的,應在合同期滿前一個月書面通知對方。

第二條 工作崗位

1、甲方根據工作任務需要及乙方的崗位意向與乙方簽訂崗位聘用合同,明確乙方的具體工作崗位及職責。

2、甲方根據工作需要及乙方的業務、工作能力和表現,可以調整乙方的工作崗位,重新簽訂崗位聘任合同。

第三條 工作條件和勞動保護

1、甲方實行每週工作40小時,每天工作8小時的工作制度。

2、甲方為乙方提供符合國家規定的安全衞生的工作環境,保證乙方的人身安全及人體不受危害的環境條件下工作。

3、甲方根據乙方工作崗位的實際情況,按國家有關規定向乙方提供必要的勞動保護用品。

4、甲方可根據工作需要組織乙方參加必要的業務知識培訓。

第四條 工作報酬

1、根據國家、市府和單位的有關規定,乙方的工作崗位,甲方按月支付乙方工資為 元人民幣。

2、甲方根據國家、市府和單位的有關規定,調整乙方的工資。

3、乙方享受規定的福利待遇。

4、乙方享受國家規定的法定節假日、寒暑假、探親假、婚假、計劃生育等假期。

5、甲方按期為乙方繳付養老保險金、待業保險金和其它社會保險金。

第五條 工作紀律、獎勵和懲處

1、乙方應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

2、乙方應遵守甲方規定的各項規章制度和勞動紀律,自覺服從甲方的管理、教育。

3、甲方按市府和單位有關規定,依照乙方的工作實績、貢獻大小給予獎勵。

4、乙方如違反甲方的規章制度、勞動紀律,甲方按市府和單位的有關規定經予處罰。

第六條 聘用合同的變更、終止和解除

1、聘用合同依法簽訂後,合同雙方必須全面履行合同規定的義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合同。確需變更時,雙方應協商一致,並按原簽訂程序變更合同。雙方未達成一致意見的,原合同繼續有效。

2、聘用合同期滿或者雙方約定的合同終止條件出現時,聘用合同即自行終止。在聘用合同期滿一個月前,經雙方協商同意,可以續訂聘用合同。

3、甲方單位被撤消,聘用合同自行終止。

4、經聘用合同雙方當事人協商一致,聘用合同可以解除。

5、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聘用合同。

(1)在試用期內被證明不符合聘用條件的;

(2)嚴重違反工作紀律或聘用單位規章制度的;

(3)故意不完成工作任務,給公司造成嚴重損失的;

(4)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單位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5)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6.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聘用合同,但應提前三十天以書面形式通知受聘人。

(1)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願從事甲方另行安排適當工作的。

(2)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3)聘用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已簽訂的聘用合同無法履行,經當事人協商不能就變更聘用合同達成協議的;

(4)乙方不履行聘用合同的。

7.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能終止或解除聘用合同

(1)乙方患病或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符合《實施意見》第三條第5款規定者除外);

(2)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內的(符合《實施意見》第三條第5款規定者除外);

(3)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8.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通知聘用單位解除聘用合同。

(1)在試用期內的;

(2)甲方未按照聘用合同約定支付工作報酬或者提供工作條件的。

9. 乙方要求解除聘用合同,應當提前三十天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

第七條 違反和解除聘用合同的經濟補償

1、經聘用合同當事人協商一致,由甲方解除聘用合同的(不包括在見習期),甲方應根據乙方在本單位工作年限,每滿一年發給相當於一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最多不超過十二個月。

2、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由甲方解除聘用合同的,甲方應按其在本單位工作年限,工作時間每滿一年,發給相當於一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金,最多不超過十二個月。

3、聘用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已簽訂的合同無法履行,經當事人協商不能就變更合同達成協議,由甲方解除聘用合同的,甲方按受聘人員在本單位工作年限,工作時間每滿一年發給相當一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金。

4、甲方單位被撤銷的,甲方應在被撤銷前按乙方在本單位工作年限支付經濟補償金。工作時間每滿一年,發給相當一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金。(經濟補償金的工資計算數為乙方被解除聘用合同的上一年月平均工資)。

5、聘用合同履行期間,乙方要求解除聘用合同的,應按不滿聘用合同規定的期限,支付當月基本工資作為的違約金給甲方。

6、 乙方因“用人單位未按照聘用合同的約定支付工作報酬”而通知甲方解除聘用合同的,甲方應按合同約定結算並解除聘用合同的同時支付欠發的工作報酬。

第八條 其它事項

1、甲乙雙方因實施聘用合同發生人事爭議,按法律規定,先申請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2、本合同一式叁份,甲方二份,乙方一份,經甲、乙雙方簽字後生效。

3、本合同條款如與國家法律、法規相牴觸時,以國家法律、法規為準。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人事聘用合同 篇13

甲方: 

乙方(員工):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

由於甲方工作的需要,聘請乙方到甲方工廠工作。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則,經過雙方協商同意,達成以下協議。

第一條:甲方必須提供場所和合格的加工設備及材料給予乙方使用,乙方在使用設備過程中,設備出現故障時甲方必須及時維修;乙方在工作過程中要愛惜設備及材料,並維護好設備的正常使用和節約材料,如果出現設備故障或者材料短缺時必須及時報告給甲方或者甲方的後勤部門,乙方有意毀壞設備時甲方有權要求乙方相應的賠償。

第二條:經甲方和乙方協商,乙方在加工工序中從事___________工作主要負責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方面的工作,工作時間為每週週一到週六 每天10個小時,乙方必須按時上班,並按時合格地完成工作任務.

第三條:若乙方有意願工作達半年或者以上,即為長期員工,甲方支付乙方保底工資250______元月,甲方提供吃住;超出預定上班時間,加班費______元小時,每週加班不超過20小時;若乙方工作意願小於半年,即為臨時工,甲方支付乙方______元每小時,即每天8______元,甲方有權不提供乙方吃住。實際上班時間不足半年者,最後____月工資皆按臨時工計算;

第四條:甲方不得對乙方進行體罰或者變相體罰,甲方不得對乙方進行人身攻擊和人格的侮辱,乙方在出現工傷時,甲方必須提供救助和醫藥費用及工資;乙方在工作期間打架鬥毆,甲方有權移交給司法機關,乙方工作態度消極影響其他員工工作時,甲方有權開除出甲方的工作場所.乙方在甲方工作場所以外生事影響甲方工作環境時,甲方予以警告處分.

第五條:甲方因工作安排需要進行人員調整,甲方必須在調整前____天通過口頭或者書面方式通知乙方,甲方必須在乙方離開工作崗位前將工資以及加班費付給乙方;由於乙方(長期員工)個人原因,不能繼續在甲方工作時,乙方必須提前30天通過口頭或者書面方式告知甲方,經協商後,甲方必須_15_天內同意乙方離開,甲方必須在預定工資發放時間將乙方在離開工作崗位前的工資以及加班費支付給乙方.乙方在離開工作崗位前必須按照正常上班,乙方在離開崗位後不得在甲方工作場所鬧事.

第六條:本合同經雙方協商簽字蓋章後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企業員工聘用合同書範本(3)

聘用方:(以下簡稱甲方)

受聘方:(以下簡稱乙方)

身份證號: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和《____省____市勞動合同條例》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聘用雙方本着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原則,達成如下協議:

一、工作崗位和工作

根據工作需要,受聘方聘於 部門從事 工作。

二、合同期限

聘方根據受聘人工作崗位的性質,採用第 種合同形式:

(一)固定合同期限: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為期________年。其中試用期為 個月。

(二)無固定合同期限: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本合同終止條件出現,雙方終止本合同。

三、工作時間

(一)聘方採取國家規定的標準工時制,即受聘人每日工作8小時,每週工作40小時(星期一~星期

五)。部分管理崗位和業務崗位,因工作性質不同,可在此原則下根據工作需要靈活安排工作時間。

(二)聘方由於工作經營需要,經與受聘方協商後,可延長工作時間,一般每日不超過一小時;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長工作時間的,在保障受聘方身體健康的條件下延長工作時間每日不超過三小時。加班加點每月不超過三十六小時。

(三)如屬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延長工作時間的,不受上款規定限制。

四、工資

(一)聘方根據受聘人的工作崗位性質和薪酬福利制度,採用第 工資制:

1、固定工資制。受聘人固定月工資標準為人民幣______元;

2、底薪提成工資制。受聘人固定月工資標準(底薪)為人民幣______元,並依業務考核制度,根據受聘人每月完成的業務額,發放業務考核工資。

3、業務提成制。聘方對受聘人採用鬆散式管理。受聘人按一定比例享受業務提成。聘方以此作為受聘人每月薪酬發放薪資。

(二)聘方每月____日為發薪日。

(三)聘方安排加班加點的,按《勞動法》

第四十四條規定支付工資報酬。

(四)受聘人患病或非因工負傷期間的工資按《____省____市企業工資管理暫行規定》和其他相關法規政策執行。

(五)受聘人在工作時間內,按國家規定履行國家和社會義務時,工資照發。

(六)受聘人停工期間的工資待遇按《____省____市企業工資管理暫行規定》和其他相關法規政策執行。

(七)受聘人按國家有關規定享受休假權利,休假期間的工資按國家及省、市有關規定執行。

五、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一)聘方必須為受聘人提供符合國家規定的勞動安全、衞生條件和必要的勞動防護用品,對從事有職業危害作業的勞動者應當定期進行健康檢查。

(二)受聘人對聘方管理人員違規指揮強令冒險作業,有權拒絕執行;對危害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的行為,有權提出批評、檢舉和控告。

六、社會保險和福利待遇

(一)聘方接____市社會保險的有關規定,為受聘人辦理養老、工傷、醫療、失業等社會保險。

(二)受聘人因工緻傷殘、死亡的,按《工傷保險條例》及有關規定處理。

(三)其他福利待遇根據聘方制定的有關制度執行。享受 福利待遇。

(四)聘方在經濟條件允許的情況下應不斷提高受聘方的福利待遇。

七、工作紀律

受聘人在合同期內應努力做到:

(一)遵守聘方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

(二)受聘人所接觸的各種文件、資料等信息,均屬聘方商業經營祕密,受聘人有義務對其保密,不對外擴散。

(三)不得以個人名義在聘方以外的任何單位擔任要職或兼職,或從事與聘方利益有衝突的業務。

(四)按時完成聘方指派的工作任務。

(五)積極服從上級主管的工作調動。

(六)愛護聘方的財產。

(七)遵守國家和地方有關計劃生育政策。

八、合同的變更、解除、重新訂立和終止

(一)聘方可以根據工作要求,結合受聘人的能力,調整受聘人的工作崗位,以達到人和崗位合理配置與利用。調整後雙方應就崗位調動事宜變更勞動合同因合同其他因素的變化,經聘用雙方協商同意後可依法變更勞動合同。變更後的合同或合同條款經雙方蓋章或簽字後生效。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聘方可以隨時解除聘用合同:

1、受聘人在試用期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受聘人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者聘方規章制度的;

3、受聘人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聘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4、受聘人未經聘方許可,違反

第七條第

二、三款工作紀律的;

5、受聘人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6、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聘方可以解除聘用合同,但應當提前____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受聘人。

1、聘方瀕臨破產進行法定整頓期間或者生產經營狀況發生嚴重困難,經聘方管理當局決定確需裁減人員的;

2、受聘人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聘方另行安排的適當工作的;

3、受聘人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正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4、本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原合同無法履行,經雙方協商不能就變更聘用合同達成協議的。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聘方不得依據本條

第三款的規定解除聘用合同:

1、受聘人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並被確認喪失或者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

2、受聘人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3、受聘人在孕期、產期、哺乳期內的;

4、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受聘人可以隨時通知聘方解除聘用合同:

1、在試用期內的;

2、聘方未按照聘用合同約定支付勞動報酬或者提供勞動條件的;

3、聘方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的;

4、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聘用合同自行解除:

1、聘方依法宣告破產;

2、聘方依法解散或依法被撤消;

3、受聘人死亡。

(七)除本條

第五款規定的情形外,受聘人解除聘用合同,應當提前____日以書面形式通知聘方。

(八)重新訂立勞動合同:合同期滿,雙方同意延續聘用關係的,在合同期滿前____日內雙方重新訂立聘用合同。

(九)合同終止:合同期滿或雙方約定的終止條件出現,合同自行終止。

九、違約責任

(一)聘方的法律責任

1、聘方某某或者拖欠受聘人工資的,以及拒不支付受聘人加班加點工資的,除在規定時間內全額支付受聘人工資報酬外,還應加發相當於工資報酬25%的經濟補償金。

2、聘方支付受聘人的工資報酬低於市政府公佈的當年最低工資標準的,要補足低於標準部分,同時,對低於部分每日另按其總額的1%補償員工。

3、聘方違反本合同

第六條第

(一)款沒有為受聘人辦理有關社會保險,給受聘方造成經濟損失的,由聘方按____市社會保險的有關規定賠償受聘方

人事聘用合同 篇14

聘用方:(以下簡稱甲方)

受聘方:(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和《深圳經濟特區勞動合同條例》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聘用雙方本着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原則,達成如下協議:

一、工作崗位和工作

根據工作需要,受聘方聘於 香港朗瑪有限公司深圳代表處財務 部門從事 財務經理 工作。

二、合同期限

聘方根據受聘人工作崗位的性質,採用無固定合同形式:

(一)無固定合同期限:自20xx 年3 月 12日起,至本合同終止條件出現,雙方終止本合同。

三、工作時間

(一)聘方採取國家規定的標準工時制,即受聘人每日工作8小時,每週工作40小時(星期一~星期五)。部分管理崗位和業務崗位,因工作性質不同,可在此原則下根據工作需要靈活安排工作時間。

(二)聘方由於工作經營需要,經與受聘方協商後,可延長工作時間,一般每日不超過一小時;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長工作時間的,在保障受聘方身體健康的條件下延長工作時間每日不超過三小時。加班加點每月不超過三十六小時。

(三)如屬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延長工作時間的,不受上款規定限制。

四、工資

(一)聘方根據受聘人的工作崗位性質和薪酬福利制度,採用固定工資制:

1、固定工資制。受聘人固定月工資標準為人民幣6000元;

(二)聘方每月15日為發薪日。

(三)聘方安排加班加點的,按《勞動法》第四十四條規定支付工資報酬。

(四)受聘人患病或非因工負傷期間的工資按《深圳經濟特區企業工資管理暫行規定》和其他相關法規政策執行。

(五)受聘人在工作時間內,按國家規定履行國家和社會義務時,工資照發。

(六)受聘人停工期間的工資待遇按《深圳經濟特區企業工資管理暫行規定》和其他相關法規政策執行。

(七)受聘人按國家有關規定享受休假權利,休假期間的工資按國家及省、市有關規定執行。

五、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一)聘方必須為受聘人提供符合國家規定的勞動安全、衞生條件和必要的勞動防護用品,對從事有職業危害作業的勞動者應當定期進行健康檢查。

(二)受聘人對聘方管理人員違規指揮強令冒險作業,有權拒絕執行;對危害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的行為,有權提出批評、檢舉和控告。

六、社會保險和福利待遇

(一)聘方接深圳市社會保險的有關規定,為受聘人辦理養老、工傷、醫療、失業等社會保險。

(二)受聘人因工緻傷殘、死亡的,按《工傷保險條例》及有關規定處理。

(三)其他福利待遇根據聘方制定的有關制度執行。

(四)聘方在經濟條件允許的情況下應不斷提高受聘方的福利待遇。

七、工作紀律

受聘人在合同期內應努力做到:

(一)遵守聘方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

(二)受聘人所接觸的各種文件、資料等信息,均屬聘方商業經營祕密,受聘人有義務對其保密,不對外擴散。

(三)不得以個人名義在聘方以外的任何單位擔任要職或兼職,或從事與聘方利益有衝突的業務。

(四)按時完成聘方指派的工作任務。

(五)積極服從上級主管的工作調動。

(六)愛護聘方的財產。

(七)遵守國家和地方有關計劃生育政策。

八、合同的變更、解除、重新訂立和終止

(一)聘方可以根據工作要求,結合受聘人的能力,調整受聘人的工作崗位,以達到人和崗位合理配置與利用。調整後雙方應就崗位調動事宜變更勞動合同因合同其他因素的變化,經聘用雙方協商同意後可依法變更勞動合同。變更後的合同或合同條款經雙方蓋章或簽字後生效。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聘方可以隨時解除聘用合同:

1、受聘人在試用期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受聘人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者聘方規章制度的;

3、受聘人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聘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4、受聘人未經聘方許可,違反第七條第二、三款工作紀律的;

5、受聘人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6、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聘方可以解除聘用合同,但應當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受聘人。

1、聘方瀕臨破產進行法定整頓期間或者生產經營狀況發生嚴重困難,經聘方管理當局決定確需裁減人員的;

2、受聘人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聘方另行安排的適當工作的;

3、受聘人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正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4、本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原合同無法履行,經雙方協商不能就變更聘用合同達成協議的。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聘方不得依據本條第三款的規定解除聘用合同:

1、受聘人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並被確認喪失或者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

2、受聘人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3、受聘人在孕期、產期、哺乳期內的;

4、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受聘人可以隨時通知聘方解除聘用合同:

1、在試用期內的;

2、聘方未按照聘用合同約定支付勞動報酬或者提供勞動條件的;

3、聘方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的;

4、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聘用合同自行解除:

1、聘方依法宣告破產;

2、聘方依法解散或依法被撤消;

3、受聘人死亡。

(七)除本條第五款規定的情形外,受聘人解除聘用合同,應當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聘方。

(八)重新訂立勞動合同:合同期滿,雙方同意延續聘用關係的,在合同期滿前三十日內雙方重新訂立聘用合同。

(九)合同終止:合同期滿或雙方約定的終止條件出現,合同自行終止。

九、違約責任

(-)聘方的法律責任

1、聘方剋扣或者拖欠受聘人工資的,以及拒不支付受聘人加班加點工資的,除在規定時間內全額支付受聘人工資報酬外,還應加發相當於工資報酬25%的經濟補償金。

2、聘方支付受聘人的工資報酬低於市政府公佈的當年最低工資標準的,要補足低於標準部分,同時,對低於部分每日另按其總額的1%補償員工。

3、聘方違反本合同第六條第(一)款沒有為受聘人辦理有關社會保險,給受聘方造成經濟損失的,由聘方按深圳市社會保險的有關規定賠償受聘方。

4、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聘方應一次性發給受聘人經濟補償金:

1)由聘方提出,經雙方協商同意解除勞動合同的:

2)聘方依本合同第八條第(三)款第1、2、3、4項和第(五)款第2、3、4解除聘用合同的。

5、聘方依據本合同第八條第(三)款第2項解除聘用合同的,聘方按國家有關規定發給受聘人一次性的醫療補助費。

6、聘方依本合同第八條第(三)款第2、3、4項解除聘用合同,未提前三十日通知受聘方的,支付受聘方一個月平均工資作為經濟補償金。

(二)受聘方的法律責任

受聘人違反合同約定解除聘用合同,對聘方造成損失的,受聘人應賠償聘方下列損失:

1、聘方招收錄用受聘人所支付的費用;

2、聘方為其支付的培訓費用;

3、對生產、經營和工作造成的直接經濟損失。

(三)雙方另外約定以下違約責任:

十、爭議處理

聘用雙方發生勞動爭議後,應先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仲裁裁決無異議的,雙方必須履行;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

十一、雙方認為對原訂立條款需要變更重新約定的事項:

十二、本合同未盡事宜或合同條款與現行勞動法律法規規定有出入的,按現行勞動法律法規執行。

十三、本合同自聘用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塗改或未經書面授權代簽無效。

十四、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人事聘用合同 篇15

經甲乙雙方平等協商,自願變更 年 月 日簽訂的聘用合同。變更事項作為原合同的附件,與原合同有效部分一併嚴格全面履行。

在現行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允許的範圍內,雙方的變更事項為:

甲方(單位公章)              乙方(簽章或印鑑)

法定代表人(簽章)

合同變更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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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聘用合同 篇16

甲方(聘用單位):__________

乙方(受聘人):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

丙方(擔保人):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

茲因甲方工作需要,決定採用人事代理方式聘用乙方從事相關工作。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達成如下協議:

一、聘用期限

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共_____年_____月,其中試用期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共_____月。

二、聘用崗位及職責

乙方應服從甲方工作安排,在聘用期內履行以下義務:工作崗位: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職責及要求: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甲方的各種規章制度,接受甲方的勞動安全教育,遵守安全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確保安全生產。

三、乙方完成本合同規定的崗位工作職責後,甲方應向乙方支付以下待遇

1.甲方以現金形式按月支付乙方工資,採取(月,周,日,定額)工資制,(月,周,日,定額)工資標準為人民幣_____元。

2.甲方支付乙方的其他待遇(保險方面):按照市人才交流中心規定。3.甲方支付乙方必需的勞保用品和工作工具。

四、聘期管理

1.甲、乙雙方執行_____市人才交流中心《人事代理合同_____號》。

2.聘用期間,乙方人事檔案,人事關係由_____市人才交流中心代理,所需費用由乙方支付。

3.聘用期滿後,經雙方協商,可以續聘,續聘合同另行簽訂。

4.在聘期內任何一方提出解除聘用關係,須提前一個月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並在徵得對方同意後,方可根據規定解除聘用關係。

五、出現以下情況之一,甲方可以提前解除本合同

1.乙方在試用期內不符合聘用條件的;

2.乙方違反國家法律法規和甲方規章制度,情節較為嚴重的;

3.甲方因工作原因必須撤消崗位,又無法重新安排工作的;

4.乙方因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崗位工作的;

5.乙方不服從甲方工作安排的;

6.按照國家及甲方有關規定可以解除聘用關係的。

六、甲,乙雙方聘用關係解除或終止後,乙方自謀職業

七、甲,乙雙方協商的其他條款

合同終止不再續聘或解除合同的,乙方須按甲方規定辦理離職手續。

八、本合同在執行期間產生的爭議,由__________市人才交流中心負責調解,調解不成的,任何一方可提請上級政府仲裁機構進行仲裁。

九、乙方若有違反本合同約定條款的,按甲方人事代理聘用人員有關規定承擔相應責任。其他未明確的,按甲方有關規定執行。

十、丙方自願為乙方提供擔保,乙方若出現違反本合同約定事項,丙方承擔連帶責任。

十一、本合同經甲,乙,丙三方籤(章)並經__________市人才交流中心鑑證後生效,合同期限屆滿,合同自行終止,甲,乙雙方聘用關係終止。

十二、本合同一式四份,甲方、乙方、甲方人事部門、__________市人才交流中心各執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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