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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合同書(企業招聘用)(通用12篇)

勞動合同書(企業招聘用)(通用12篇)

勞動合同書(企業招聘用) 篇1

甲方(用人單位)名稱:                         

勞動合同書(企業招聘用)(通用12篇)

地址:                             

法定代表人:                         

乙方(勞動者)姓名:                         

家庭住址:                         

居民身份證號碼: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等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同意訂立本勞動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一、合同類型和期限

第一條甲、乙雙方選擇以下第(1)種形式確定本合同期限。

(1)有固定期限:本合同自年月 日起至年月日止。

(2)無固定期限:本合同自年月日起至法定的終止條件出現時止。

(3)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任務為期限,自年月日起至     工作任務完成時即行終止。

其中試用期自年月日起至     止,期限為   個月。

二、工作內容

第二條根據甲方工作需要,乙方同意從事  崗位(工種)工作,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工作崗位(工種)。

第三條甲方因工作需要可變更乙方工作崗位和工作地點。

三、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第四條甲方實行不定時工作制,每日工作時間  /  小時。每週工作時間 /  小時。因生產(工作)的特殊性,工作需加班加點的,甲方安排乙方     天調休一次,每次修   天,乙方需服從甲方的臨時工作安排。

四、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第五條甲方應嚴格執行國家和地方有關勞動保護的法律、法規和規章,為乙方提供必要的勞動條件和勞動工具,制定操作規程、工作規範和勞動安全衞生制度及其標準。

第六條對乙方所在崗位可能產生的職業病危害為

第七條甲方有義務負責對乙方進行職業道德、業務技術、安全生產衞生及有關規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訓;乙方應取得相應的職業資格證書,持證上崗。

第八條乙方有權拒絕甲方的違章指揮,對甲方及其管理人員漠視乙方安全健康的行為,有權提出批評並向有關部門檢舉控告。

五、勞動報酬

第九條甲方應以法定貨幣形式每月   日前支付乙方工資。工資標準3450元(基本工資+全勤獎+餐補)。

第十條非因乙方原因造成甲方停工、停產、歇業,未超過一個月的,甲方應按本合同約定的工資標準支付乙方工資。

六、社會保險和福利待遇

第十一條甲方應按國家和地方有關社會保險的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為乙方繳納社會保險。

第十二條乙方如在上班期間發生工傷事故,按照國家和地方有關政策規定執行。

七、勞動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續訂

第十三條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的,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本合同相關內容。

第十四條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第十五條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錄用條件為:上崗培訓考試合格;                                  

遵守勞動紀律和規章制度,服從公司安排;               

2、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甲方規章制度的;

具體情形為:造成第三方人員投訴者;           

拒不服從工作調配者;             

3、與其他單位建立勞動關係,對完成甲方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甲方提出,拒不改正的;

4、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與甲方簽訂或者變更勞動合同,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5、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或勞動教養的。

第十六條出現《勞動合同法》第四十條所列情形之一,甲方可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或額外支付乙方一個月工資後解除本合同。

第十七條甲方出現《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一條第一款規定的情形,依法進行經濟性裁員時,可以解除本合同。

第十八條乙方解除勞動合同,應當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如果乙方在試用期內的,應提前三天通知甲方。

第十九條 甲方與乙方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時,甲方應當為乙方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

第二十條 乙方違反規定或本合同的約定解除勞動合同,對甲方造成損失的,乙方賠償甲方損失,具體標準按國家和地主有關規定執行。沒有規定的,按照甲方依法制訂的規章制度執行。

、其他事項

第二十一條甲乙雙方履行本合同發生的勞動爭議,可以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以依法申請勞動爭議仲裁、提起訴訟。

第二十二條專項協議和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作為本合同的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二十三條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另協商解決;與今後國家法律、行政法規等有關規定相悖的,按有關規定執行。

第二十四條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第二十五條乙方認可下方載明的乙方地址為其有效的通訊地址,甲方的書面材料依據該地址經EMS(郵寄)有效寄出後,即為有效送達。

如以下地址發生變化,乙方應書面告知甲方,否則視為地址有效。

(特別提示:以上條款內容甲乙雙方在簽署本合同前,均事先仔細閲讀,並詳細瞭解本合同以及附件內容,雙方簽字後即行生效。)

甲方:(蓋章)          乙方:(簽名)

法定代表人:             電子郵箱:

地址:                   地址: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勞動合同書(企業招聘用) 篇2

甲方(用人單位):

聯繫電話:

地址:

乙方(勞動者):

身份證號碼:

住址:

聯繫電話:

第一條:勞動合同期限

本合同期限採取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固定期限: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其中,試用期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第二條 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1、甲方安排乙方的工作地點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乙方工作內容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要為乙方提供必要的生產(工作)條件。

3、甲方因生產經營需要調整乙方的工作內容,應協商一致,按變更本合同辦理,雙方簽字或蓋章確認的協議書或依法變更通知書作為本合同的附件。

第三條 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1、甲、乙雙方同意按以下第_________種方式確定乙方的工作時間:

(1)執行標準工時工作制,即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____小時,平均每週不超過____小時,甲方由於工作需要,經與工會和乙方協商後可以延長工作時間,一般每日不得超過一小時;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長工作時間的,在保障乙方身體健康的條件下延長時間每日不得超過三小時,每月不得超過三十六小時。

(2)不定時工作制,即經勞動保障部門審批,甲方在保障職工身體健康並充分聽取職工意見的基礎上,應採用集中工作、集中休息、輪休調休、彈性工作時間等適當方式,確保職工的休息休假權利和生產、工作任務的完成。

2、甲方因生產(工作)需要,經與工會和乙方協商後可以延長工作時間。除《勞動法》第四十二條規定的情形外,一般每日不得超過一小時,因特殊原因最長每日不得超過三小時,每月不得超過三十六小時。甲方依法保證乙方的休息權利。

乙方依法享受法定節假日以及探親、婚喪、計劃生育、帶薪年休假等休假權利

第四條 勞動報酬

勞動報酬採取第_________種方式:

(1)計時工資。乙方工資標準為_________元/月(_________元/周)。

(2)計件工資。乙方的勞動定額為_________元,計件單價為_________元/件。

第五條 社會保險及有關福利待遇

1、雙方必須依照國家和地方有關社會保險的規定,參加社會保險,按時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

雙方解除、終止本合同後,甲方必須按國家或地方規定為乙方辦理有關社會保險的轉移手續。

2、乙方在合同期內因工負傷或患職業病,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和因工、非因工死亡及醫療期的待遇按國家和地方有關規定執行。

3、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的待遇,按國家和地方有關規定執行。

4、甲方為乙方提供的補充保險和福利待遇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六條 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1、甲方必須建立健全勞動安全衞生制度和操作規程、工作規範,對乙方進行必要的培訓。

2、甲方必須為乙方提供符合國家規定的勞動安全衞生條件和必要的勞動防護用品。

3、甲方必須按國家有關規定對從事有職業危害的乙方進行健康檢查。

4、甲方安排乙方從事特種作業的,必須按照國家規定對乙方進行專門培訓並取得特種作業資格或者乙方已經過專門培訓取得特種作業資格。

5、甲方必須根據國家有關規定對女職工和未成年工實行特殊保護。

6、乙方在生產(工作)過程中,必須嚴格遵守安全操作規程,對甲方管理人員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時有權拒絕執行。

第七條 其他

本合同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塗改或未經授權代簽無效。

甲方(蓋章):

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乙方(簽字):

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勞動合同書(企業招聘用) 篇3

甲方:

乙方:

甲方因生產工作的需要,按照有關的勞動法律法規等規定,招收乙方為生產臨時工,雙方本着“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原則,簽訂本合同:

一、 工作崗位:

1、乙方的工作工種為生產臨時工,甲方完全有權正常安排乙方的工作工種。

2、乙方必須按時、按質完成屬於本職工作的任務,例如:翻鬆蕉地,清理排水溝、抹花、修果、斷蕾、打藥、墊把、套袋、脱袋、回收套袋、擲蕉、拉繩等工作。如上述工作乙方不能按時完成,甲方有權請臨時工,臨時工工費由乙方支付。

3、在生產期間,乙方不能隨意擅自外出,如有急事外出時,必需向工地主管人員請假,經同意後方可外出,合同期內乙方不準在外受僱於他方或者私自外出打零工,如有發現,甲方有權對其進行按零工費的10倍罰款。

二、 勞動時間和休假:

1、 甲方按實際情況由工地主管人員安排乙方的具體工作和休息,甲方執行的是不定時工作制,如有下列情況的,甲方需延長時間,乙方應無條件服從,並依時完成任務。

(1)、發生自然災害事故等原因,威脅勞動者生命健康和財產安全,需緊急處理的。

(2)、生產設備、交通路線、公共設施發生故障影響生產和公共利益需及時搶修的,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提出無理要求。

(3)、為完成基地其他緊急生產任務的(如卸肥、乾旱淋水等,乙方必須加班完成)。

(4)、合同期內,甲方視實際情況安排乙方的休息(例如雨天、颱風、節假日等)。

三、勞動報酬:

1、本基地實施多勞多得的按產量提成方法計算工資,保底不封頂,按商品蕉每公斤提成0.28元,作為工資,待到合同期滿並收穫完成後才結算工資,如遇颱風、霜凍等不可預料的天災,甲方保證乙方每月份兩個勞動力收入不低於2500元,正常情況下每人每月預發生活費600元,收穫時砍蕉,扶蕉均由乙方負責,甲方不付任何報酬,採收時,甲方完全可以根據市場行情,客户的需求對香蕉進行採收買賣,乙方無權干涉。合同期間乙方不準在中途辭職,如有特殊辭職者只能領取基本生活費(即每人每月600元)。

2、在砍蕉時,由乙方把香蕉運送滑道到香蕉打包裝處,甲方按每株香蕉0.8元(暫定)給乙方,乙方無條件服從,不服從者按每月領取的生活費,甲方不再補貼,並開除乙方。

3、在採收香蕉時間,乙方必須把香蕉套袋保護好,回收給甲方存放大棚,甲方給乙方每一套按0.1元付款,乙方必須服從。(注:此條3第一代新種苗有一角錢,二代苗沒有補)。

4、在採收香蕉時,打包房所剩下的香蕉把滑輪、拉桿及雜物由乙方收集好,按地方堆放,甲方不付任何報酬。

5、在種植香蕉到採收香蕉過程中,甲方提供材料給乙方使用,乙方必須保護好,不能當作自有,在香蕉開花時期,乙方必須保護好香蕉,儘量不能給香蕉蕾掛在葉子上造成不正當段蕾,另外在香蕉開花、抹花時節,乙方不能把自己管理的雙胞胎香蕉修乾淨,如到採收香蕉時候,發現有雙胞胎香蕉,甲方有權扣乙方每棵按3元算。

6、在香蕉出完果的時候,乙方不把香蕉樹用繩子栓穩、栓好造成香蕉不可採收的時候,斷掉造成甲方損失,由乙方給甲方每顆按50元來賠償,在香蕉採收時,乙方不能清準香蕉砍,造成有香蕉在樹上成熟,甲方不能按市場價格出售,按成熟的那一棵當天市場價賣給乙方,到乙方結賬時由甲方扣除。

7、在新種香蕉苗期間,到下一代留苗,即第二代留苗時,乙方必須把下一代苗選好,留出所選的那一棵,甲方不付乙方報酬。如乙方再管第二代香蕉苗時,乙方必須把香蕉溝清理好,到底怎麼清溝由甲方來安排。

8、在管理第一代苗,(即新種蕉苗)前三次的除草劑和大溝上的除草劑由甲方提供,不收乙方的錢,但是超出了三次的必須由乙方出錢,甲方要求使用除草劑的乙方必須服從,但不能超過市場價格,到結賬時甲方再從提成費中扣除乙方的費用。(注:管第二代香蕉苗的,甲方不再承擔行面上的除草劑,邊上大溝算甲方出,行面上算給乙方,甲方先提供除草劑給乙方,待到提成時由甲方扣除)。

9、乙方幫助甲方管理香蕉地的時期,即合同期,甲方必須提供兩拖拉機的柴火給乙方使用,乙方要是使用柴火超出兩車的,甲方提供車輛,乙方要付柴火錢,但不能影響管理蕉地工作。

10、在乙方管理的每一代香蕉,甲方賣了香蕉,所掛在樹的葉子,乙方必須砍下來,甲方不付報酬,此項包在提成費中。

11、在甲方的要求下,如果甲方要求乙方給香蕉留八梳,上面一梳二梳必須留26個香蕉果,方可留八梳,不然只能留七梳,但是乙方一定要把中間的三層果和雙胞胎修乾淨,乙方必須服從。

12、甲方定量提供化肥、農藥給乙方施用、乙方必須無條件按規範施肥、打藥,不得以任何理由少施。更不得將剩餘化肥、農藥私自出售,如有發現,則將乙方送交公安機關處理,並開除。

四、安全問題與責任:

1、乙方在生產勞動中一定要注意防範好自身安全,管教好、監督好隨從家屬,對於隨從家屬涉外人員在本香蕉地所發生的一切意外、事故,甲方不負任何責任。

2、電線不準亂拉亂接,電費提供,不準使用超負荷工作的電器(例如:電磁爐、電熱管等)。未經批准乙方不準帶陌生人進入香蕉工棚留宿過夜,上述規定如有發現,甲方將採取對其進行每人每次100元的罰款。

3、乙方在生產前和勞動中禁止飲酒,工作中按照要求佩戴必要的防護用品,如違反上述規定所造成的後果由乙方負全部責任,甲方不付任何責任,並立即解除勞動合同。

五、解除勞動合同:

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到香蕉採收完成結算工資後自然失效,雙方必須終止執行,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代表簽字:

乙方代表簽字:

年 月 日

勞動合同書(企業招聘用) 篇4

甲 方:

住 所:

聯繫電話:

乙 方:

身份證號:

住 所:

聯繫電話: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甲乙雙方經平等協商同意,自願簽定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第一條:本合同類型為固定期限。本合同期限為 年,有效期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其中試用期為 天,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試用期內,甲方有權對乙方的工作表現和能力進行考核,如經考核乙方被認定為“不符合錄用條件”的,甲方有權隨時解除本合同。“不符合錄用條件”包括但不限於下述情形:

1.乙方不能按時、按質、按量完成工作任務,或者未能通過甲方的試用期考核和表現評估,或被認定為不能滿足勞動合同約定的崗位要求或崗位説明中規定的崗位職責的;

2.乙方違反誠實信用原則對影響勞動合同履行的自身基本情況有隱瞞或虛構事實的,或在應聘時提供的個人資料是虛假的,包括提供虛假學歷證書、虛假職業資格證明、假身份證、假護照、假户籍證明等個人重要證件以及虛假或偽造的離職證明、體檢證明等;對工作履歷、知識、技能、業績、健康等個人情況説明與事實明顯不符或有重大出入的;或個人簡歷、求職登記表等填寫內容不真實的,或沒有如實説明與應聘崗位相關的情況的;

3.乙方與其他公司存在未盡法律義務,或與其他公司存在法律糾紛尚未處理完畢可能影響工作的;

4.在甲方指定的機構所進行的體檢結果不符合本行業所規定的衞生標準和體檢要求的,或患有精神病或不適合從事勞動合同約定崗位工作的疾病或缺陷的;

5.乙方曾受到其他公司書面警告或辭退等嚴重處分而在應聘時未聲明的,曾被行政拘留或者依法追究刑事責任而在應聘時未聲明的,或曾有、仍有吸毒等行為而在應聘時未聲明的;

6.隱瞞與其他公司存在勞動關係或競業限制約定的;

7.乙方在試用期內有任何違法違紀行為或受到公司任何類型的紀律處分的;

8.乙方在試用期內存在工作失誤的;

9.乙方未能在甲方規定的期限內提供用於辦理法定勞動用工手續的全部材料的;

10.其他不符合甲方錄用條件的情形的。

第二條:乙方同意根據甲方工作需要,擔任 工作。乙方的工作內容、崗位要求和勞動定額標準等按照甲方制訂的崗位説明書或甲方相應的規定執行,甲方可以根據需要對乙方的工作內容、崗位職責和勞動定額進行合理調整。

乙方保證在受僱於甲方後,在本合同有效期內將不會受僱於任何其他實體;根據本合同,乙方受僱於甲方公司將不影響應承擔的任何其他合同或法定義務的履行;乙方完全有能力簽訂本合同。

乙方應保證在全部工作時間內全身心投入到工作中去。在乙方受僱甲方期間,他/她將不得受僱於甲方以外的任何其他公司和個人,也不得從事與甲方無關的任何其他業務或活動。如果違反本合同義務,乙方將被立即解除勞動合同,且不支付任何經濟補償金。

乙方同意遵守甲方有關職責履行標準、利益衝突以及道德規範的內部政策和規定,並進一步保證他/她將在提供服務、保證質量、確保成績和價格合理的基礎上與用户、轉包商、供應商以及銷售渠道合作伙伴進行業務合作,保證不收受任何會影響或可能影響交易結果的有價物品或金錢。

第三條:乙方的工作地點為 ,甲方亦可根據工作需要,安排乙方在國內或國際地區出差,或與乙方協商一致後派駐乙方在其他地點工作。

第四條:甲乙雙方協商一致確定標準工時工作制,甲方安排乙方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八小時,每週工作不超過四十小時,甲方保證乙方每週至少休息一日。甲方由於工作需要,經與乙方協商一致,可以延長乙方工作時間,一般每日不超過一小時,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長工作時間的,在保障乙方身體健康的條件下延長工作時間每日不超過三小時,每月不得超過三十六小時。

第五條: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乙方同意:甲方可以根據工作需要安排乙方加班;如乙方因工作需要確需加班,應及時向甲方提交書面加班申請,寫明加班原因,在取得甲方的書面同意後加班,否則不視為加班。甲方安排或書面同意乙方加班的,甲方應當依照其加班制度和國家相關規定安排乙方倒休或支付加班費,法律法規規定可以不支付的除外。

第六條:除非甲乙雙方另有書面約定,乙方為甲方提供正常勞動期間,工資數額為每月人民幣 元。試用期的工資為上述約定工資數額的80%。

第七條:甲方每月 日(遇休息日或法定節假日提前)前以貨幣形式支付乙方工資,工資不低於當地政府規定的最低工資標準。

第八條:甲方作為扣繳義務人,應在支付乙方工資前代扣代繳其個人所得税和其他應繳税款,以及社會保險和住房公積金的個人應繳部分。

第九條: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的病假工資和醫療待遇按甲方有關規定執行。乙方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的工資和醫療保險待遇按國家和當地政府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條:乙方應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及工作程序;服從上級指令;嚴格遵守勞動安全衞士操作規程及工作規範;愛護甲方的財產,遵守職業道德;積極參加甲方組織的培訓,提高職業技能。

第十一條:甲方有權根據經營需要和國家法律法規的規定,制定或修改適用於乙方的包括員工手冊在內的各項規章制度,乙方應當閲讀、理解並予以嚴格遵守。如果乙方違反或拒絕接受甲方的規章制度,甲方有權依照規定對乙方進行處罰,直至解除勞動合同。

第十二條:乙方因違反有關法律、勞動紀律和甲方內部規章制度而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賠償其損失,並有權依法對乙方工資進行扣減。

第十三條:乙方違反勞動紀律,甲方可依據本單位規章制度,給予紀律處分,直至解除本合同。

第十四條: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的,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本合同相關內容。

第十五條: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甲方規章制度的;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第十六條: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但應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

1.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3.雙方不能依據本合同第十一條的規定就變更合同達成協議的。

第十七條:甲方瀕臨破產在法定整頓期間或者生產經營狀況發生重大困難,經向工會或全體員工説明情況,聽取職工意見,並向勞動行政部門報告後,可以解除本合同。

第十八條: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不得依據本合同第十六條、第十七條的規定解除、終止勞動合同:

1.員工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2.女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內的;

3.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十九條:乙方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醫療終結,經勞動鑑定委員會確認完全或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按國家有關規定辦理,不得依據本合同第十六、十七條的規定解除勞動合同。

第二十條:乙方解除本合同,應當提前30天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符合“乙方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尚未處理完畢或因其他問題正在被審查期間”情形的除外。

第二十一條:有下列情形之一,乙方可以隨時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1.甲方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

2.甲方未能及時足額向乙方支付勞動報酬的;

3.甲方未能依法為乙方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4.甲方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乙方權益的;

5.甲方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乙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或者變更合同而導致合同無效的;

6.甲方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乙方勞動的,或者甲方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危及乙方人身安全的;

7.法律、行政法規規定乙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二條:本合同期限界滿,勞動合同即終止。甲乙雙方經協商同意,可以續訂勞動合同。

第二十三條:下列情形之一,甲方違反勞動合同約定條件的,應按下列標準支付乙方經濟補償金:

1.甲方剋扣或者無故拖欠乙方工資的,以及拒不支付乙方長工作時間工資報酬的,除在規定的時間內全額支付乙方工資報酬外,還需加發相當於工資報酬百分二十五的經濟補償金;

2.甲方支付乙方的工資報酬低於本市最低工資標準的,要在補足低於標準部分的同時,另外支付相當於低於部分百分之二十五的經濟補償金。

第二十四條:甲方根據本合同第十六條、十七條的規定解除乙方勞動合同的,甲方應按法律法規規定的標準支付乙方經濟補償金和醫療補助費。

第二十五條:乙方違反本合同約定的條件解除勞動合同或違反本合同約定的保守商業祕密事項,對甲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按損失的程度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第二十六條:乙方在此向甲方作出承諾並保證如下:

1.乙方在錄用過程中向甲方提供的與本合同直接相關的基本情況與信息真實有效,在本合同中的陳述及保證亦是真實、準確和完整的。如有違反,將視為嚴重違反甲方規章制度,甲方有權立即解除本合同;

2.本合同存續期內,乙方將根據本合同所定條款和條件為甲方工作並盡其最大努力確保完成甲方委派的工作,不從事損害甲方利益的活動,不利用其在甲方的職務或職權直接或間接地為個人牟取私利;

3.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直接或間接地從事兼職,不論乙方是否因該兼職而獲得報酬或者是否利用了在甲方的工作時間。該兼職包括但不限於:受僱於任何第三方或為任何第三方提供勞務,包括在該第三方擔任合夥人、股東、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員工或顧問等職務,不論該第三方是否與甲方生產、經營同類產品或提供同類服務;

4.乙方不能直接或間接地接受任何與甲方有業務關係或可能將有業務關係的人所給予的任何利益,包括但不限於佣金、回扣、折扣、小額賞金,無論是否以現金形式;

5.乙方應當賠償並使甲方免受因乙方的過失或故意行為而導致的人身或財產的損失、損壞或損害。

第二十七條:本合同存續期內,乙方對在甲方工作期間所接觸到的和知悉的全部商業祕密承擔保密義務,不得複製、不當使用、直接或間接向他人泄露或使他人獲得公司上述商業祕密。無論本合同基於何種原因終止,乙方必須繼續履行前款約定的保密義務,嚴格保守乙方在甲方任職期間所知悉的甲方的全部商業祕密。本款所述“商業祕密”包括但不限於:

1.甲方的經營信息,包括但不限於經營方針、管理思路、公司發展計劃、資本運作情況、新產品及服務項目開發狀況、投資決策意向、市場分析、廣告策略、現有客户及可能客户的名單與需求、營銷計劃、採購資料、產品服務定價及定價政策、進貨渠道、產銷策略、投標中的標底與標書內容等;

2.甲方的技術信息,包括但不限於調查研究、模式、計劃、彙編物、發明與創造、產品、配方、公式、設計、模型、方法、過程、程序、計算機程序及軟件(無論是源代碼或目標代碼)、數據庫、開發計劃、研究開發記錄、科研項目進度、技術方案、技術指標、技術報告、檢測報告、實驗數據、試驗結果、操作手冊、技術文檔、技術、硬件配置信息、產量、設備變更、服務、工程設計、電路設計、製造方法、配方、工藝流程、圖紙、樣品、樣機、模型、模具等,以及技術合作中第三方要求甲方保密的內容;

3.甲方的管理信息,包括但不限於未公開的財務信息、人事信息、公司內部規章制度、工資薪酬信息、內部業務流程、物流資料、會議紀要等所有內部資料,以及其他列入甲方保密制度文件的祕密事項;

4.甲方依照法律規定或者協議約定對第三方負有保密義務的信息;

5.甲乙雙方附件或者補充協議另行約定的其他相關保密信息。

第二十八條:乙方同意,如甲方要求另行簽署專門的《保密協議》,乙方應予以簽署並嚴格遵守《保密協議》的約定。乙方如有違反,應按照《保密協議》的約定承擔損害賠償責任。

第二十九條:乙方同意,本合同終止或解除時,無論其記錄或存儲在任何媒介上,乙方應立即向甲方交還其獲得的有關甲方經營、技術和管理等保密信息的全部文件,包括但不限於報表、信件、圖紙、工作證件、電子存儲數據和任何其他材料。

第三十條: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的勞動爭議,當事人可以自勞動爭議發生之日起60日內,向當地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裁決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三十一條:本合同的附件包括《員工守則》,該文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三十二條:本合同未盡事宜或與今後國家、北京市有關規定相悖的,按有關規定執行。

第三十三條:甲方向乙方發出與本合同相關的任何通知、協議或其他有關文件,以傳真發出的,以傳送確認為證,電文發出後1日應被視為收件日期;以電子郵件發出的,發件方郵件系統顯示已發送,即視為送達,發件人電子郵件系統所記錄的發出時間即為送達時間;通過郵局特快專遞或其他快遞方式寄出的,以郵局特快專遞或其他快遞的寄件人留存單據作為確認文本,交付郵局或快遞公司後最遲7日應被視為收件日期,郵局特快專遞或其他快遞應發往下列地址:

乙方通信地址:

電子郵箱:

電話:

若乙方上述聯繫方式發生變更,乙方應在變更之後三日內及時書面通知甲方,否則甲方視同上述已有聯繫方式為乙方的有效聯繫方式,向上述地址寄出文件即視為有效送達。

第三十四條: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三十五條: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乙方(簽字或蓋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人:

(簽字或蓋章)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勞動合同書(企業招聘用) 篇5

勞動合同編號: 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 勞動合同書甲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通訊地址: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委託代理人: _______________ 乙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家庭住址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户籍地址: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繫方式: 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 _____________ 緊急聯繫人: ___________________聯繫電話: 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就勞動關係的建立及其權利義務等事宜,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及有關的勞動法律、法規、行政規章和企業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集體合同,遵循自願、平等、協商一致的原則,一致同意訂立本勞動合同(以下簡稱合同),共同信守合同所列各條款,並確認合同為解決爭議時的依據。

勞動合同書(企業招聘用) 篇6

勞動合同書

合同編號:______________

甲方(用人單位)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企業法人營業執照編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郵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勞動者)姓名_____________性別______文化程度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出生年月__________________

户口所在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現 住 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郵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籤 訂 説 明

(請附在勞動合同書扉頁)

一、雙方在簽訂本合同前,應認真閲讀本合同。甲乙雙方的情況應如實填寫,本合同一經簽訂,即具有法律效力,雙方必須嚴格履行。

二、簽訂勞動合同,甲方應加蓋單位公章;法定代表人(負責人)或委託代理人及乙方應簽字或蓋章,其他人不得代為簽字。

三、本合同中的空欄,由雙方協商確定後填寫,並不得違反法律、法規和相關規定;不需填寫的空欄,劃上“/”。

四、工時制度分為標準工時、不定時、綜合計算工時三種。實行不定時、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的,應經勞動保障部門批准。

五、本合同的未盡事宜,可另行簽訂補充協議,作為本合同的附件,與本合同一併履行。

六、本合同應使用鋼筆或簽字筆填寫,字跡清楚,文字簡練、準確,並不得擅自塗改。

七、本合同(含附件)簽訂後,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備查。

為建立勞動關係,明確權利義務,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和有關法律、法規,甲乙雙方遵循誠實信用原則,經平等協商一致,自願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執行。

第一條 勞動合同期限

(一)勞動合同期

本合同期限採用下列方式。(選擇一項)

1、有固定期限:本合同期限為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2、無固定期限:本合同期限自年月日開始履行,至法定條件出現時終止履行。

3、以完成工作任務為期限:本合同自年月日起至甲方安排乙方完成工作任務止,該項工作任務實際完成本合同即終止執行。

(二)試用期

雙方同意按以下第種方式確定試用期(試用期包含在勞動合同期內):

1.無試用期。

2.試用期從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勞動合同期限三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一個月;勞動合同期限在一年以上不滿三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二個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試用期不得超過六個月。)

第二條 工作內容

1、甲方根據生產(工作)需要,安排乙方在生產(工作)崗位,併為乙方提供必要的生產(工作)條件。

2、乙方應按照甲方對本崗位生產(工作)任務和責任制的要求,完成規定的數量、質量指標。

3、乙方的生產(工作)任務為:

第三條 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培訓

1、甲方必須建立健全勞動安全衞生制度和操作規程、工作規範,並對乙方進行安全衞生教育,杜絕違章操作和違章指揮。

2、甲方必須為乙方提供符合國家規定的勞動安全衞生條件和必要的勞動防護用品,必須告知乙方所從事的工作(生產)崗位,存在職業危害因素的名稱、可能產生的職業病危害及後果。按國家規定定期安排從事職業危害工作的乙方進行健康檢查。

3、實行對女工和未成年工的特殊保護和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間,甲方按國家規定為其提供勞動保護。

4、甲方應根據需要對乙方進行必要的職業培訓或為乙方接受職業培訓提供必要的條件。

第四條 勞動紀律

1、甲方應當依法制定和健全內部規章制度和勞動紀律,依法對乙方進行規範和管理。

2、乙方應嚴格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服從甲方的管理。

第五條 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1、甲方安排乙方實行第項工作制。

(1)、標準工作制:甲方安排乙方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八小時,每週不超過四十小時。甲方保證乙方每週至少休息一日。甲方由於工作需要,經與工會和乙方協商後可以延長工作時間,一般每日不得超過一小時。因特殊需要延長工作時間的,在保障乙方身體健康的條件下,延長工作時間每日不得超過三小時,每月不得超過三十六小時。

(2)、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

(3)、不定時工作制。

2、甲方按規定給予乙方享受法定休假日、年休假、婚假、喪假、探親假、產假、看護假等帶薪假期。

第六條 勞動報酬

1、甲方按照本市最低工資結合本單位工資制度支付乙方工資報酬。具體標準和辦法為

其中,乙方試用期工資為元/月(試用期工資不得低於甲方相同崗位最低檔工資或者本合同約定工資的百分之八十,並不得低於甲方所在地的最低工資標準)。

2.甲方每月日支付乙方(當月/上月)工資。如遇法定休假日或休息日,則提前到最近的工作日支付。

3、甲方安排乙方加班加點工作,應按國家規定的標準安排補休或支付加班加點工資。加班加點工資的發放時間為。

第七條 保險福利

1、甲方必須依照國家和地方有關規定,參加社會保險,按時足額繳納和代扣代繳乙方的社會保險費(包括養老、失業、醫療、工傷、女工生育等保險)。

2、甲方可以根據本企業的具體情況,依法制定內部職工福利待遇實施細則。乙方有權依此享受甲方規定的福利待遇。

第八條 合同的變更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雙方可以變更本合同:

1、雙方協商同意的;

2、乙方不勝任合同約定的工作的;

3、由於不可抗力或合同訂立時依據的其他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的。本項所稱重大變化主要指甲方調整生產項目,機構調整、撤併等。

第九條 合同的終止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本合同應即終止:

1、本合同期限屆滿;

2、乙方達到法定退休條件的;

3、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終止情形

第十條 合同的解除

1、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

2、乙方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 在試用期內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的;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4)《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九條規定的其他情形。

3、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或者額外支付乙方一個月工資後,可以解除本合同。

(1)、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的,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甲方培訓或調整工作崗位後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3)、雙方不能依本合同第八條第3項的規定就變更合同達成協議的;

4、乙方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依據前款的規定解除本合同;

(1)、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並被勞動鑑定委員會確認喪失或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

(2)、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在規定醫療期內的;

(3)、《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二條規定的其他情形。

5、乙方提前三十日(試用期提前三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但乙方擔任重要職務或執行關鍵任務並經雙方約定乙方不得解除本合同的除外。

6、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隨時解除本合同:

(1)、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

(2)、甲方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的;

(3)、《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八條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十一條 本合同終止或解除,甲方應當在解除或者終止本合同時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並在十五日內為乙方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係轉移手續,不得無故拖延或拒絕。

第十二條 合同的續訂

1、本合同期限屆滿後,經雙方協商本合同可以續訂。

2、連續訂立二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除乙方提出訂立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外,應當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第十三條 經濟補償和違約責任

1、合同期內,有《勞動合同法》第四十六條規定的情形之一,甲方應當向乙方支付經濟補償。補償辦法按《勞動合同法》及國家和地方有關規定執行。

2、合同期內,乙方提前解除本合同的,除本合同第十條第6款規定的情形外,甲方有權要求乙方賠償甲方為乙方所實際支出的培訓費用和招聘費用。賠償辦法按國家和地方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四條 勞動爭議的處理

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可以向本企業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或者自勞動爭議發生之日起六十天內向有管轄權的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書面申請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五條 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

第十六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約定。有國家規定的,按國家規定執行。合同期內,如所定條款與國家新頒佈的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不符的,按新規定執行。

第十七條 雙方事後就有關事宜達成補充或者變更協議的,由雙方簽訂書面補充或者變更協議確定。

第十八條 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效力,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蓋章): 乙方(簽章):

法定代表人:

或委託代理人(簽章)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鑑 證 機 關:

鑑 證 日 期:

變更勞動合同協議書

甲、乙雙方經平等協商,一致同意對本合同作以下變更:

甲方:(蓋章) 乙方:(簽名或蓋章)

法定代表人:

(或委託代理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勞動合同書(企業招聘用) 篇7

甲方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或委託代理人

註冊地址

經營地址

乙方性別

居民身份證號碼

或者其他有效證件名稱證件號碼

在甲方工作起始時間年月日

家庭住址郵政編碼

在臨居住地址郵政編碼

户口所在地省(市)區(縣)街道(鄉鎮)

簽訂日期:年月日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及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甲乙雙方本着平等自願、協商一致、合法公平、誠實信用的原則,簽訂勞動合同,並承諾共同遵守:

第一條合同類型和期限

甲、乙雙方選擇以下形式確定本合同期限:

(一)固定期限,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共_____個月。

(二)其中試用期自年月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共個月。

(三)乙方應在年月日前到崗。

注:《勞動合同法》調整了《勞動法》關於勞動合同終止的規定內容。取消了勞動合同的約定終止,規定勞動合同只能因法定情形出現而終止。也就是説,勞動合同當事人不得約定勞動合同終止條件;即使約定了,該約定也無效。規定到崗時間的理由在於:《勞動合同法》規定勞動關係的建立日為用工之日(一般情況以到崗為準),勞動者簽訂合同後一直不到崗,企業不能隨便解除合同,法律風險和成本很高,應約定到崗時間,以便後面約定本合同的自動失效。

第二條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一)根據甲方工作需要,乙方同意從事崗位工作,根據甲方的工作需要,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工作地點。

(二)乙方應按甲方的要求,按時完成規定的工作數量,達到規定的質量標準。

注:工作地點是《勞動合同法》新增的必備條款。對於類似“因生產經營需要,勞動者願意服從用人單位調整工作崗位”或“用人單位有權根據生產經營需要調整勞動者工作崗位”等條款,不再寫入合同。原因在於:調整工作崗位屬於變更合同行為,按照《勞動合同法》規定,變更需採用書面形式,因此,此約定涉嫌剝奪勞動者的合同協商變更權,用人單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責任、排除勞動者權利的條款無效。

第三條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一)乙方實行以下第種工時制。

1、實行固定工作制的,平均每日工作時間不得超過8小時,平均每週工作時間不得超過60小時。

2、實行不定時工作制的,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甲乙雙方協商安排。

(二)甲方因工作需要安排延長乙方工作時間的,應依法安排乙方同等時間補休或支付加班加點工資。

(注:加班加點工資標準應按國家相關規定明示於合同中。)

(三)乙方依法享受國家規定的節假日和本單位規定休假制度。

注: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是《勞動合同法》新增的必備條款。

第四條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一)甲方根據生產崗位的需要,按照國家有關勞動安全、衞生的規定為乙方配備必要安全防護措施,發放必要的勞動保護用品。

(二)甲方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建立安全生產製度;乙方應當嚴格遵守甲方的勞動安全制度,嚴禁違章作業,防止勞動過程中的事故,減少職業危害。

(三)甲方應當建立、健全職業病防治責任制度,加強對職業病防治的管理,提高職業病防治水平。

注: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是《勞動合同法》新增的必備條款。

第五條勞動報酬

(一)乙方試用期的基本(固定)工資標準為元/月,乙方在試用期期間的工資為元,績效工資根據乙方的業績考核情況核定。

(二)乙方試用期滿後,甲方應根據本單位的工資制度,確定乙方實行以下第種工資形式:

1、計時工資。乙方的工資由基本(固定)工資和績效工資組成。基本(固定)工資為元/月,績效工資根據乙方的業績考核情況核定。如甲方的工資制度發生變化或乙方的工作崗位變動,按新的工資標準確定。

2、計件工資。甲方應制定科學合理的勞動定額標準,計件單價按甲方的有關制度為準。

3、其他工資形式。具體約定如下:

(三)甲方(或甲方指定的單位)應以貨幣形式按月支付乙方工資,發薪日為每月日。若乙方提供了正常勞動,甲方支付給乙方的工資報酬不得低於當地政府規定的最低工資標準。

注:本合同應註明勞動者的基本(固定)工資標準,績效工資由業績考核確定。“甲方指定的單位”解決的是勞動合同所在單位和工資支付單位分離的情況,即“外派用工”的情形。“25日”比正常發薪時間延後5日,規避有時合理期間晚發工資的情況。

(四)合同期內,甲方應視乙方的工作表現情況,給予乙方提高工資待遇的機會。(注:加薪情況應明示與合同中。)

第六條社會保險和福利待遇

(一)甲、乙雙方必須依法參加當地政府規定的法定社會保險,並按照國家有關規定按時向勞動保障部門所屬社會保險機構繳納社會保險費,其中乙方應繳納部分由甲方從乙方工資中代扣代繳。

(二)乙方因工負傷(死亡)和患職業病,依法享有獲得醫療救治、經濟補償的權利。

(三)乙方在勞動合同期內患病、非因工負傷,依法享有國家規定的醫療期。

(四)乙方的福利待遇按國家及甲方的規定執行。

第七條勞動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續訂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乙雙方可以變更本合同:

1.在不損害國家、集體和他人利益的情況下,雙方協商一致的;

2.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了重大變化,經與乙方協商一致的;

3.由於不可抗力的因素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完全履行的;

4.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法律、法規已修改的;

5.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三)甲方(或甲方指定的單位)應以貨幣形式按月支付乙方工資,發薪日為每月日。若乙方提供了正常勞動,甲方支付給乙方的工資報酬不得低於當地政府規定的最低工資標準。

注:本合同應註明勞動者的基本(固定)工資標準,績效工資由業績考核確定。“甲方指定的單位”解決的是勞動合同所在單位和工資支付單位分離的情況,即“外派用工”的情形。“25日”比正常發薪時間延後5日,規避有時合理期間晚發工資的情況。

(四)合同期內,甲方應視乙方的工作表現情況,給予乙方提高工資待遇的機會。(注:加薪情況應明示與合同中。)

第六條社會保險和福利待遇

(一)甲、乙雙方必須依法參加當地政府規定的法定社會保險,並按照國家有關規定按時向勞動保障部門所屬社會保險機構繳納社會保險費,其中乙方應繳納部分由甲方從乙方工資中代扣代繳。

(二)乙方因工負傷(死亡)和患職業病,依法享有獲得醫療救治、經濟補償的權利。

(三)乙方在勞動合同期內患病、非因工負傷,依法享有國家規定的醫療期。

(四)乙方的福利待遇按國家及甲方的規定執行。

第七條勞動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續訂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乙雙方可以變更本合同:

1.在不損害國家、集體和他人利益的情況下,雙方協商一致的;

2.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了重大變化,經與乙方協商一致的;

3.由於不可抗力的因素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完全履行的;

4.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法律、法規已修改的;

5.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4.甲方不能為乙方提供更好發展機會的;

注:依據《勞動合同法》第40條擬訂,無變化。

八、其他約定條款

(1)凡由甲方出資培訓乙方,雙方另行簽訂《培訓/教育協議》,因乙方原因而提前解除勞動合同,乙方應賠償甲方的培訓等費用,具體賠償標準執行《培訓/教育協議》的約定。

(2)乙方在簽訂勞動合同之前,甲方有權瞭解乙方與勞動合同直接相關的基本情況,包括但不限於勞動者的學歷、履歷、資格或任職證書(明)以及以前勞動關係是否解除或終止等。勞動者應當如實説明,並應書面承諾其真實性。若因故意漏報、隱瞞前述基本情況,騙取甲方簽訂勞動合同的,經甲方查出或被原單位追訴的,視為乙方的欺詐行為並導致甲方的嚴重誤解,甲方有權依法申請認定本合同自始無效,由此給甲方造成的損失,應由乙方全額承擔。

(3)乙方未按照本合同第一條規定的到崗日到崗的,本合同自到崗日滿後自動失效,但甲方認可的除外。由此給甲方造成的損失,應由乙方全額承擔。

(4)本合同的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但如果本合同的條款與附件內容有任何衝突或不一致之處,則以附件中的內容為準。

(5)本合同履行過程中,若甲方變更名稱、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投資人等事項,不影響本合同履行;若甲方發生合併或分立等情況,本合同繼續有效,由承繼單位繼續履行。

(6)乙方在合同期內,屬其崗位職務行為或主要利用甲方的物質技術條件所產生的所有專利、版權和其他知識產權歸甲方所有,乙方無權進行商業性開發。

(7)雙方簽訂本合同後,乙方不得在合同期內再受聘其他任何單位從事與甲方相同或類似或有競爭衝突的業務。

(8)乙方對在合同期間得到的有關甲方及其關聯公司的情報、信息等商業祕密進行保密,不得將其泄露給任何第三者(亦包括無工作上需要的甲方僱員)。乙方違反保密義務則被視為嚴重違反本合同,並認為有足夠的理由被辭退。此種保密義務在本合同終止或期滿後的任何時間對乙方仍有約束力。

注:商業祕密和競業限制、專項培訓只在主合同中做原則約定,另行簽訂協議處理。

十、本合同未盡事宜,法律法規有規定的,按法律法規規定執行;法律法規沒有規定的,由雙方協商解決;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變更本合同。若雙方協商不成或者發生勞動爭議,應當依法向調解機構申請調解,或者依法申請勞動爭議仲裁、向人民法院起訴。

十一、本合同一式份,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雙方至少各執一份。甲方應按規定建立職工名冊備查,並向勞動部門辦理備案手續。

甲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

或委託代理人(簽名)

年月日年月日乙方(簽名)負責人

勞動合同書(企業招聘用) 篇8

單位名稱:

住所:

法定代表人:

聯繫電話:

勞動者姓名:

聯繫電話:

身份證號:

家庭住址:

緊急聯繫人:

聯繫電話:

_________公司(以下簡稱甲方),現聘用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為甲方勞動合同制職工,甲、乙雙方本着自願、平等的原則,經協商一致,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的規定,特簽訂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條 合同期限

合同期限為__________年,從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至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止。其中試用期為__________個月,從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至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止。

第二條 工作崗位

甲方安排乙方從事__________工作。

甲方有權根據生產經營需要及乙方的能力、表現調整乙方的工作,乙方有反映本人意見的權利,但未經甲方批准,乙方必須服從甲方的管理和安排。

乙方應按時,按質,按量完成甲方指派的任務。

第三條 工作條件的勞動保護

甲方需為乙方提供符合國家規定的安全衞生的工作環境,保證乙方人身安全及人體不受危害的環境條件下從事工作。

甲方根據乙方崗位實際情況,按照甲方規定向乙方提供必要的勞動防護用品。

第四條 教育培訓

在乙方被聘用期間,甲方負責對乙方進行職業道德、業務技術、安全生產及各種規章制度的教育和訓練。

第五條 工作時間

甲方實行每週工作____天,____小時,每天____小時工作制。上下班時間按甲方規定執行。乙方享有國家規定的法定節假日、婚假、喪假、計劃生育假等有薪假日。

甲方確因生產(工作)需要乙方加班時,按照有關規定給予乙方一定的經濟補償或相應時間的補休。

第六條 勞動報酬

按甲方現行工資制度確定乙方月基本工資為__________元。其餘各類津貼、獎金等發放按公司規定及經營狀況確定。

甲方實行新的工資制度或乙方的工作崗位變動時,乙方的工資待遇按甲方規定予以調整。甲方發薪日期為每月__________日,實行先工作後付薪。

第七條 勞動保險和福利待遇

乙方因生、老、病、傷、殘、死,甲方按國家有關規定處理。甲方按照國家有關規定按期為乙方繳納養老、醫療、失業、公積金等社會保障。

甲方在生產經營狀況良好的情況下,為乙方購買的商業保險,在保險期內,甲方有權變更或撤銷險種。

乙方因病或非因工負傷需治療的,按照法律規定,給予相應的醫療期。乙方在醫療期間的工資待遇、醫療費用等按照國家和常州市及甲方的有關規定處理。

第八條 勞動紀律

乙方應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及甲方依法規定的各項規章制度。

乙方應遵守甲方規定的工作程序、保密規定等制度。

乙方違反勞動紀律和甲方的規章制度,甲方可按獎懲規定給予批評、教育、處罰,直至解除勞動合同。

第九條 勞動合同的解除與不得解除的規定

(一)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勞動合同可以解除。

(二)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合同:

1、在試用期間,發現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者甲方的規章制度的。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或勞動教養的。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但是應當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本人:

1、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另行安排適當工作的。

2、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3、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原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當事人協商不能就變更勞動合同達成協議的。

4、甲方瀕臨破產進行法定整頓期間或者生產經營狀況發生嚴重困難,確需裁減人員的。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通知甲方解除勞動合同:

1、在試用期內的。

2、甲方以暴力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的。

3、甲方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支付勞動報酬或提供勞動條件的。

4、乙方因其他情況需要辭職,需在一個月前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

(五)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隨意解除勞動合同:

1、患病或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2、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內的。

3、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他情形。

解除勞動合同的經濟補償,按《_________市勞動合同規定》執行。

對於乙方在本合同期內由甲方出資培訓,乙方因各人情況辭職或離職,在培訓期內的按培訓費的100%賠償,並退還任職最後3個月薪金。在培訓結束後的,將酌情減免培訓費的賠償金額。

第十條 雙方需約定的其他事項

乙方若因病不能上班時,可憑醫院出具的有關證明,享受甲方規定的1年7個工作日的有薪病假。

當有薪病假日累計超過7天后,甲方將按規定從乙方工資中扣除相應金額。

第十一條 違反勞動合同的責任

甲、乙雙方任何一方違反勞動合同,給對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根據損失情況和責任大小,依據國定的有關法規和企業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及雙方約定的事項,承擔一定的經濟補償。

第十二條 勞動爭議

甲、乙雙方履行本合同和因辭退、除名、開除乙方而發生勞動爭議時,可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

若雙方不能協商解決的,可由爭議的一方向企業所在地的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不服從仲裁裁決的一方,可在收到仲裁裁決書即日起十五天內,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出訴訟。

第十三條 其他

本合同一式__________份,甲、乙雙方各執__________份,經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未盡事宜,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和《__________市勞動合同規定》和甲方的有關規定執行。

本合同條款如與國家法律、法規和政策相悖時,以國家法規政策為準。

甲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

簽約日期: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乙方(簽字):

簽約日期: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勞動合同書(企業招聘用) 篇9

用人單位(甲方): 法定代表人(負責人):

企業法人營業執照號碼: 單位性質:

勞動者(乙方):性別:出生年月:

户口性質: 户口所在地址:

居民身份證號碼:

合同期限:簽訂日期:

揚 州 市 勞 動 和 社 會 保 障 局 印 制

二 ○ ○ 二 年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和《江蘇省實施勞動合同制度暫行辦法》及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基礎上,簽訂本合同。

一、合同期限

1、有固定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2、無固定期限自年月日起。

3、以完成一定工作為期限的自年月 日起至該任務完成之日止。

實行試用期的,試用期自年月 日起至年月 日止。

二、工作內容

乙方同意按甲方需要安排在崗位(工種),並保質保量完成生產、工作任務。

三、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一)甲方必須嚴格執行《勞動法》第52條至第55條之規定,保障乙方在勞動過程中的安全和健康。

(二)乙方必須嚴格遵守安全操作規程,並有權拒絕違章指揮。

(三)甲方應嚴格執行國家規定的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制度。

四、勞動報酬

(一)甲方應根據本單位的生產經營特點和經濟效益,通過職代會、職工大會依法確定或者其它形式協商制定工資分配方式和工資水平,並以貨幣形式按月支付給乙方,不得剋扣或無故拖欠。

(二)乙方在法定工作時間的勞動報酬不得低於國家和省規定的最低工資標準。

(三)甲方依法延長乙方工作時間的,應按法定的標準支付工資報酬。

五、社會保險和福利

(一)甲乙雙方應當依法參加社會保險,及時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

(二)乙方享受國家和省規定的社會保險和福利待遇。

(三)甲方應積極創造條件,改善集體福利,提高乙方的福利待遇。

六、勞動紀律

(一)甲方應當依法建立健全規章制度,並經職代會、職工大會或其他法定程序討論通過。

(二)乙方應自覺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和甲方依法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甲方有權依照國家有關規定給予乙方獎勵或懲處。

七、勞動合同的變更

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變更,但不得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

八、勞動合同的解除

(一)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如果是由甲方提出解除勞動合同的,應當按照勞部發[1994]481號文第五條規定給予經濟補償。

(二)乙方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1)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嚴重違反勞動紀律和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的;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4)被勞動教養或被追究刑事責任的。

(三)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但是應當提前三十日,書面通知乙方本人,並按勞部發[1994]481號文第六條、第七條、第八條之規定給予經濟補償。

(1)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3)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經甲乙雙方協商不能就變更勞動合同達成協議的。

(四)甲方瀕臨破產進行法定整頓期間或者生產經營狀況發生嚴重困難,確需裁員的,應當提前三十日按法定程序辦理後,方可解除勞動合同,並按勞部發[1994]481號文第九條之規定給予經濟補償。

(五)乙方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甲方不得依據本條第三款、第四款的情況解除勞動合同。

(1)患職業病或者因工負傷並被確認喪失或者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

(2)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3)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和哺乳期內的;

(4)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六)乙方解除勞動合同,應當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

(七)有下列情況之一的,乙方可以隨時通知甲方解除勞動合同:

(1)在試用期內的;

(2)甲方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的;

(3)甲方未按勞動合同的約定支付勞動報酬或者提供符合國家規定的勞動安全衞生條件和必要的防護用品的。

九、勞動合同的終止和續訂

勞動合同期滿即行終止。甲方應提前三十日書面通知乙方終止合同。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續訂的,甲方應在勞動合同期滿後一個月內辦畢勞動合同續訂手續。

十、雙方需要約定的其他事項:

十一、違反勞動合同應當承擔的責任

本合同經依法簽訂後,雙方必須嚴格履行。如有違約,按下列辦法承擔違約責任:

(一)甲方違約解除本合同,應繼續履行勞動合同和賠償乙方在合同中斷期間的經濟損失,並償付給乙方違約金元。

(二)乙方違約不履行本合同,應賠償甲方為其支付的培訓費和經濟損失,並償付給甲方違約金元。

十二、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甲乙雙方可以協商解決;也可以向本單位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還可以在爭議發生之日起六十日內,向當地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十三、在合同履行中,發生其他事項而本合同未明確的,按國家和地方有關規定執行。有關條款如國家和地方有新的規定,按新的規定執行。

十四、本合同訂立或變更後由雙方簽名蓋章並於一個月內送當地勞動行政部門鑑證後生效。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本合同代簽、塗改無效。

甲方(簽章):節 乙方(簽章):

法定代表人

(單位負責人)(簽章):

年月日年月日

鑑證機構(簽章):

鑑 證 人(簽章):

年月日

附:勞動合同變更記錄

變更日期變更原因變更內容甲方(簽章)乙方(簽章)鑑證單位(簽章)

勞動合同書(企業招聘用) 篇10

甲方(用人單位):___________ 乙方(勞動者):___________

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

户籍地址:__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___

經濟類型: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和國家及省的有關規定,甲乙雙方按照合法、公平、平等自願、協商一致、誠實信用的原則訂立本合同。

一、勞動合同期限

(一)合同期

雙方同意按以下第____種方式確定本合同期限:

1.固定期限:從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2.無固定期限:從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法定終止條件出現時止。

3.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從____________________起至工作任務完成時止。該工作任務完成的標誌為________________。

(二)試用期

雙方同意按以下第____種方式確定試用期(試用期包含在合同期內):

1.無試用期。

2.試用期從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勞動合同期限三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一個月;勞動合同期限在一年以上不滿三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二個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試用期不得超過六個月。)

二、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一)乙方的工作部門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崗位(管理技術崗位或生產操作崗位)為________________,

職務(或工種)為________________。

(二)乙方的工作任務或職責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乙方的工作地點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甲方在合同期內因生產經營需要或其他原因調整乙方的工作崗位,或派乙方到本合同約定以外的地點、單位工作的,應協商一致並按變更本合同辦理,雙方簽章確認的協議書作為本合同的附件。

三、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一)甲、乙雙方同意按以下第____種方式確定乙方的工作時間:

1.標準工時工作制,即每日工作____小時,每週工作____天,每週至少休息一天。

2.不定時工作制,即經勞動保障部門審批,乙方所在崗位實行不定時工作制。

3.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即經勞動保障部門審批,乙方所在崗位實行以____________為週期,總工時________小時的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

(二)甲方因生產(工作)需要,經與工會和乙方協商後可以延長工作時間。除《勞動法》第四十二條規定的情形外,一般每日不得超過一小時,因特殊原因最長每日不得超過三小時,每月不得超過三十六小時。

(三)甲方按規定給予乙方享受法定休假日、年休假、婚假、喪假、探親假、產假、看護假等帶薪假期,並應按本合同約定的工資標準支付工資。

四、勞動報酬

(一)乙方正常工作時間的工資按下列第 種形式執行,並不得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

1.計時工資:

(1)乙方正常工作時間工資按____________執行,初始工資額為____________元/月或____________元/時;

(2)乙方試用期工資為____________元/月(試用期工資不得低於甲方相同崗位最低檔工資或者本合同約定工資的百分之八十,並不得低於甲方所在地的最低工資標準);

2.計件工資:

(1)計件單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勞動定額________________(確定的勞動定額原則上應當使本單位同崗位百分之七十以上的勞動者在法定勞動時間內能夠完成);

3.其他形式(如實行年薪制或者按考核週期支付工資):___________。

4.甲方根據本單位的生產經營狀況、物價水平和政府頒佈的工資增長指導線等情況,依法確定本單位的工資分配製度。經甲乙雙方協商或者以集體協商的形式,依法確定工資正常增長的具體辦法和幅度。

(二)乙方的績效薪酬或獎金的計發辦法為:___________。

(三)乙方的津貼、補貼的發放標準和辦法為:___________。

(四)工資必須以貨幣形式支付,不得以實物及有價證券替代貨幣支付。

(五)甲方每月________日發放________________(當月/上月)工資。如遇法定休假日或休息日,則提前到最近的工作日支付。

(六)甲方依法安排乙方延長工作時間或者在休息日、法定休假日加班的,應按《勞動法》、《廣東省工資支付條例》的規定支付加班工資,但乙方休息日加班被安排補休的除外。

五、社會保險和福利待遇

(一)合同期內,甲方應按國家、省和本地區的有關規定,依法為乙方辦理參加養老、醫療、失業、工傷、生育等社會保險的手續,按規定的繳費基數和繳費比例繳納應由甲方承擔的社會保險費,並按規定從乙方的工資中代為扣繳應由個人承擔的社會保險費。甲方應將為乙方辦理參加社會保險手續和扣繳社會保險費的情況如實告知乙方。

(二)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甲方應按國家和地方的規定給予醫療期和醫療待遇,按醫療保險及其他相關規定報銷醫療費用,並在規定的醫療期內支付病假工資或疾病救濟費,數額為 元/月(不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80%)。

六、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一)甲方按國家和省有關勞動保護規定提供符合國家勞動衞生標準的勞動作業場所,切實保護乙方在生產工作中的安全和健康。如乙方工作過程中可能產生職業病危害,甲方應如實告知乙方,並按《職業病防治法》的規定保護乙方的健康及其相關權益。

(二)甲方根據乙方從事的工作崗位,按國家有關規定,發給乙方必要的勞動保護用品,並按勞動保護規定每 (年/季/月)安排乙方進行體檢。

(三)甲方按照國家、省和當地的有關規定,做好女職工的勞動保護和保健工作。

(四)乙方有權拒絕甲方的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對甲方及其管理人員漠視乙方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的行為,有權對甲方提出批評並向有關部門檢舉、控告。

(五)乙方患職業病、因工負傷或者因工死亡的,甲方應按《工傷保險條例》的規定辦理。

七、合同的變更

(一)任何一方要求變更本合同的有關內容,都應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

(二)甲方變更名稱、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或者投資人等事項,不影響本合同的履行。

(三)甲方發生合併或者分立等情況,本合同繼續有效,由承繼甲方權利和義務的單位繼續履行。

(四)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可以變更本合同,並辦理書面變更手續。變更後的勞動合同文本由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八、合同的解除和終止

(一)解除

1.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其中由甲方提出解除本合同的,應按規定支付經濟補償。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乙方在試用期內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乙方嚴重違反甲方規章制度的;

(3)乙方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造成重大損害的;

(4)乙方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對完成甲方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甲方提出,拒不改正的;

(5)乙方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甲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或者變更勞動合同致使本合同或者變更協議無效的;

(6)乙方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7)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本合同約定的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8)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9)本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經雙方協商未能就變更本合同達成協議的;

甲方按照第(7)、(8)、(9)項規定解除本合同的,需提前三十日書面通知乙方(或者額外支付乙方一個月工資),並按規定向乙方支付經濟補償,其中按第(7)項解除本合同並符合有關規定的還需支付乙方醫療補助費。

3.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在履行規定程序後,可以裁減人員,並按規定支付經濟補償:

(1)甲方依照企業破產法規定進行重整的;

(2)甲方生產經營發生嚴重困難的;

(3)甲方轉產、重大技術革新或者經營方式調整的;

(4)其他因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經濟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的。

4.乙方解除本合同,應當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在試用期內的,提前三日通知甲方。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解除本合同,甲方應按規定支付經濟補償:

(1)甲方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

(2)甲方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

(3)甲方未依法為乙方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4)甲方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乙方權益的;

(5)甲方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乙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或者變更本合同,致使本合同或者變更協議無效的;

(6)甲方免除自己的法定責任、排除乙方權利,致使本合同無效的;

(7)甲方違反法律、行政法規強制性規定,致使本合同無效的;

(8)甲方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乙方勞動,或者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危及乙方人身安全的;

(9)法律、行政法規規定乙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其他情形。

甲方有上述第(8)項情形的,乙方可以立即解除勞動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單位。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依據《勞動合同法》第四十條、第四十一條的規定解除本合同:

(1)乙方從事接觸職業病危害作業未進行離崗前職業健康檢查,或者疑似職業病病人在診斷或者醫學觀察期間的;

(2)乙方在本單位患職業病或者因工負傷並被確認喪失或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

(3)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4)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的;

(5)乙方在本單位連續工作滿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五年的;

(6)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二)終止

1.本合同期滿或法定終止條件出現,本合同即行終止。

2.本合同因下列情形之一終止的,甲方應當按規定向乙方支付經濟補償:

(1)除甲方維持或者提高勞動合同約定條件續訂勞動合同,乙方不同意續訂的情形外,勞動合同期滿的;

(2)甲方被依法宣告破產的;

(3)甲方被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撤銷或者甲方決定提前解散的;

(4)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3.乙方有第八條第(一)項第5點情形之一,合同期滿的,甲方應當續延乙方合同期至相應的情形消失時終止。但乙方在甲方患職業病或者因工負傷並被確認喪失或者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勞動合同的終止,按照國家和省有關工傷保險的規定執行。

(三)甲方違法解除或者終止本合同,乙方要求繼續履行本合同的,甲方應當繼續履行;乙方不要求繼續履行本合同或者本合同不能繼續履行的,甲方應按規定的經濟補償標準的二倍支付乙方賠償金。

(四)合同解除或者終止的手續

甲方應當在解除或者終止本合同時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並在十五日內為乙方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係轉移手續。

九、調解與仲裁

雙方履行本合同如發生爭議,可先協商解決;不願協商或協商不成的,可以向甲方勞動爭議調解機構申請調解;調解無效的,可在法定仲裁時效內向有管轄權的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也可以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在法定期限內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服務期與競業限制

(一)如甲方為乙方提供專項培訓費用,對其進行專業技術培訓,雙方作如下約定:

。(乙方違反服務期約定的,應當按照約定向甲方支付違約金。違約金數額不得超過甲方提供的培訓費用,並不得超過服務期尚未履行部分應分攤的培訓費用)

(二)如乙方掌握甲方的商業祕密和與知識產權相關的保密事項,雙方作如下約定:

。(乙方負有保密義務的,甲方可與其約定競業限制,並約定在解除或者終止本合同後,在競業限制期限內按月給予乙方經濟補償。乙方違反競業限制約定的,應當按照約定向甲方支付違約金。競業限制的人員僅限於甲方的高級管理人員、高級技術人員和其他負有保密義務的人員。解除或者終止本合同後的競業限制期限不得超過二年。)

十一、其他

(一)本合同未盡事宜,按國家和地方有關政策規定辦理。在合同期內,如本合同條款與國家、省有關勞動管理新規定相牴觸的,按新規定執行。

(二)下列文件規定為本合同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雙方約定(內容不得違反法律法規及相關規定,可另加雙方簽名或蓋章的附頁):

甲方:___________(蓋章) 乙方:___________(簽名或蓋章)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

勞動合同書(企業招聘用) 篇11

甲方:

住所:

聯繫方式:

乙方:

身份證號:

住所:

聯繫方式:

根據我廠全員勞動合同管理實施辦法的有關規定,經法定代表人與共同協商,雙方同意簽訂本勞動合同書,其內容如下:

第一條合同期限

自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共年個月。

第二條試用期限

自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共年個月。

試用期內,甲方有權對乙方的工作表現和能力進行考核,如經考核乙方被認定為“不符合錄用條件”的,甲方有權隨時解除本合同。

“不符合錄用條件”包括但不限於下述情形:

1.乙方不能按時、按質、按量完成工作任務,或者未能通過甲方的試用期考核和表現評估,或被認定為不能滿足勞動合同約定的崗位要求或崗位説明中規定的崗位職責的;

2.乙方違反誠實信用原則對影響勞動合同履行的自身基本情況有隱瞞或虛構事實的,或在應聘時提供的個人資料是虛假的,包括提供虛假學歷證書、虛假職業資格證明、假身份證、假護照、假户籍證明等個人重要證件以及虛假或偽造的離職證明、體檢證明等;對工作履歷、知識、技能、業績、健康等個人情況説明與事實明顯不符或有重大出入的;或個人簡歷、求職登記表等填寫內容不真實的,或沒有如實説明與應聘崗位相關的情況的;

3.乙方與其他公司存在未盡法律義務,或與其他公司存在法律糾紛尚未處理完畢可能影響工作的;

4.在甲方指定的機構所進行的體檢結果不符合本行業所規定的衞生標準和體檢要求的,或患有精神病或不適合從事勞動合同約定崗位工作的疾病或缺陷的;

5.乙方曾受到其他公司書面警告或辭退等嚴重處分而在應聘時未

勞動合同書(企業招聘用) 篇12

甲方:______

乙方:______

簽訂日期:__年__月__日

甲方乙?方

文化程度

性?別

法定代表人出生日期__年__月__日

或委託代理人居民身份證號碼

參加本單位工作時間

__年__月__日

編碼

甲方地址家庭住址

所屬街道辦事處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甲乙雙方經平等協商同意,自願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一、勞動合同期限

第一條?本合同期限類型為____期限合同。

本合同生效日期__年__月__日,其中試用期____

本合同______終止。

二、工作內容

第二條?乙方同意根據甲方工作需要,擔任____崗位(工種)工作。

第三條?乙方應按照甲方的要求,按時完成規定的工作數量,達到規定的質量標準。

三、_____和勞動條件

第四條?甲方安排乙方執行____工作制。

執行定時工作制的,甲方安排乙方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八小時,平均每週不超過四十四小時。甲方保證乙方每週至少休息一日,甲方由於工作需要,經與工會和乙方協商後可以延長工作時間,一般每日不得超過一小時,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長工作時間的,在保障乙方身體的條件下延長工作時間每日不得超過三小時,每月不得超過三十六小時。

執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的,平均日和平均周工作時間不超過法定標準工作時間。

執行不定時工作制的,工作和休息休假乙方自行安排。

第五條?甲方延長乙方工作時間,應安排乙方同等時間倒休或依法支付加班加點工資。

第六條?甲方為乙方提供必要的勞動條件和勞動工具,建立健全生產工藝流程,制定操作規程、工作規範和勞動安排衞生制度及其標準。

甲方應按照國家或北京市有關部門的規定組織安排乙方進行健康檢查。

第七條?甲方負責對乙方進行政治思想、職業道德、業務技術、勞動安全衞生及有關規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訓。

四、勞動報酬

第八條?甲方的工資分配應遵循按勞分配原則,實行同工同酬。

第九條?執行定時工作制或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的乙方完成規定的工作任務,甲方每月__日以貨幣形式足額支付乙方工資,工資不低於__元,其中試用期間工資為__元。

執行不定時工作制的工資為__元。

第十條?甲方安排乙方加班或延長工作時間超過本合同第四條第2款規定的,按《勞動法》第四十四條支付工資報酬。

第十一條?由於甲方生產任務不足,使乙方下崗待工的,甲方保證乙方的月生活費不低於__元。

五、_____福利待遇

第十二條?甲乙雙方應按國家和北京市社會_____的有關規定交納職工養老、失業和大病醫療統籌及其他社會_____費用。

甲方應為乙方填寫《職工養老_____手冊》。雙方解除、終止勞動合同後,《職工養老_____手冊》按有關規定轉移。

第十三條?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其病假工資、疾病救濟費和醫療待遇按照__執行。

第十四條?乙方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的工資和醫療_____待遇按國家和北京市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五條?甲方為乙方提供以下福利待遇_______________。

六、勞動紀律

第十六條?乙方應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嚴格遵守勞動安全衞生、生產工藝、操作規程和工作規範;愛護甲方的財產,遵守職業道德;積極參加甲方組織的培訓,提高思想覺悟和職業技能。

第十七條?乙方違反勞動紀律,甲方可依據本單位規章制度,給予紀律處分,直至解除本合同。

七、勞動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續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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