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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際貿易合同範文(精選21篇)

國際貿易合同範文(精選21篇)

國際貿易合同範文 篇1

買方: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

國際貿易合同範文(精選21篇)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____ 國籍:____________

賣方: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____ 國籍:____________

買賣雙方在平等、互利原則上,經充分協商一致,由買方購進,賣方出售下列貨物,並按下列條款履行:

第一條 貨物名稱、規格、生產國別、製造工廠、包裝及嘜頭。

每件貨物上用不褪色的塗料標明貨號、毛重、淨重、編號、尺碼、目的口岸,並標明下列嘜頭

第二條 數量、單價、總值。

第三條 裝運期限:

每月交貨數量必須一次交清,不得分批裝運。

第四條 裝運口岸:————————————

第五條 目的口岸:————————————

第六條 付款條件:

買方在收到賣方關於預計裝船日期及準備裝船的數量的通知後,應於裝運前——天通過________銀行開立以賣方為受益人的不可撤消的信用證。該信用證憑即期匯款票及本合同規定的單據在開證行付款。

第七條 單據:各項單據均須使用與本合同相一致的文字,以便買方審核查對:

A.填寫通知目的口岸對外貿易運輸公司的空白抬頭、空白背書的全套已裝船的清潔提單(如本合同為FOB價格條件時,提單應註明“運費到付”或“運費按租船合同辦理”字樣;如本合同為CFR價格條件時,提單應註明“運費已付”字樣)。

B發票:註明合同號、嘜頭、載貨船名及信用證號;如果分批裝運,須註明分批號。

C.裝箱單及/或重量單:註明合同號及嘜頭,並逐件列明毛重、淨重和貨號。

D.製造工廠的品質及數量/重量證明書。

品質證明書內應列入根據合同規定的標準按貨號進行化學成分、機械性能及其他各種試驗的實際試驗結果。數量/重量證明書應按貨號列明重量。

單證 份數

寄送 A

B C D 送交方議付銀行

送交議付銀行(副本)

空郵目的岸外運公司(副本)

E.按本合同規定的裝運通知電報抄本。

F.按本合同規定的航行證明書(如本合同為CFR價格條件時,需要此項證明書;如本合同為FOB價格條件時,則不需此項證明書)。

第八條 裝運條件:

A.離岸價條款:

(a)裝運本合同貨物的船隻,由買方或賣方運輸代理人________租船公司租訂艙位。賣方負擔貨物的一切費用風險到貨裝到船面為止。

(b)賣方必須在合同規定的交貨期限30天前,將合同號碼、貨物名稱、數量、裝運口岸及預計貨物運達裝運口岸日期,以電報通知買方以便買方安排艙位。並同時通知買方在裝貨港的船舶代理,若在規定期限內買方未接到前述通知,即作為賣方同意在合同規定期內任何日期交貨,並由買方主動租訂艙位。

(c)買方應在船隻受載期12天前將船名、預計受載日期、裝載數量、合同號碼、船舶代理人,以電報通知賣方,賣方應聯繫船舶代理人配合,按期備貨裝船。如買方因故需要變更船隻或更改船期時,買方或船舶代理人應及時通知賣方。

(d)買方所租船隻按期到達裝運口岸後,如賣方不能按時備貨裝船,買方因而遭受的一切損失包括空艙費、延期費及/或罰款等由賣方負擔。如船隻不能於船舶代理人所確定的受載期內到達,在港口免費堆存期滿後第16天起發生的倉庫租費、保險費由買方負擔,但賣方仍負有載貨船隻到達裝運口岸後立即將貨物裝船之義務並負擔費用及風險,前述各種損失均憑原始單據核實支付。

B.成本加運費價條款:

賣方負責將合同所列貨物由裝運口岸裝班輪到達目的口岸,中途不得轉船。貨物不得用懸掛買方不能接受的國家的旗幟的船隻裝運。載貨船隻在駛抵本合同規定的口岸前不得停靠________或________附近地區。

第九條 裝運通知:賣方在貨物裝船後,立即將合同號、品名、件數、毛重、發票金額、載貨船名及裝船日期以電報通知買方。

第十條 保險:自裝船起由買方自理,但賣方應按本合同規定通知買方。如賣方未能按此辦理,買方因而遭受的一切損失全由賣方負擔。

第十一條 檢驗和索賠:貨卸目的口岸,買方有權申請____國商品檢驗局進行檢驗。如發現貨物的品質及/或數量/重量與合同或發票不符,除屬於保險公司及/或船公司的責任外,買方有權在貨卸目的口岸後90天內,根據____商品檢驗局出具的證明書向賣方提出索賠,因索賠所發生的一切費用(包括檢驗費用)均由賣方負擔。FOB價格條件時,買方有權同時索賠短重部分的運費。

第十二條不可抗力:由於人力不可抗拒事故,使賣方不能在合同規定期限內交貨或者不能交貨,賣方不負責任。但賣方必須立即以電報通知買方,並以掛號函向買方提出有關政府機關或者商會所出具的證明,以證明事故的存在。由於人力不可抗拒事故致使交貨延期一個月以上時,買方有權撤消合同,賣方不能取得出口許可證,不得作為不可抗力。

第十三條延期交貨及罰款:除不可抗拒原因外,如賣方不能如期交貨,買方有權撤銷該部分的合同,或經買方同意在賣方繳納罰款的條件下延期交貨。買方可同意給予賣方15天的優惠期。罰款率為每10天按貨款總額的1%。不足10天者按10天計算。罰款自第16天起計算,最多不超過延期貨款總額的5%。

第十四條仲裁:一切因執行本合同或與本合同有關的爭執,應由雙方通過友好方式協商解決。如經協商不能得到解決時,應提交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按照該仲裁委員會仲裁程序進行仲裁。仲裁委員會的裁決為終局裁決。對雙方均有約束力,仲裁費用除仲裁委員會另有決定外,由敗訴一方負擔。

第十五條 本合同於____年____月____日於____國____市用____文簽署,正本一式兩份,買賣雙方各持一份。

買 方:________ (蓋章)

代表人:________

賣 方:________ (蓋章)

代表人:________

簽署日期:____年__月__日

國際貿易合同範文 篇2

1.品名、規格:________

單位:________

單價:________

總價:________

總金額:________

2.原產國別和生產廠:________

3.包裝:

須用堅固的木筱或紙箱包裝。以宜於長途海運/郵寄/空運及適應氣候的變化。

並具備良好的防潮抗震能力。

由於包裝不良而引起的貨物損傷或由於防護措施不善而引起貨物鏽蝕,賣方應賠償由此而造成的全部損失費用。

包裝箱內應附有完整的維修保養、操作使用説明書。

4.裝運標記:

賣方應在每個貨箱上用不褪色油漆標明箱號、毛重、淨重、長、寬、高並書以"防潮"、"小心輕放"、"此面向上"等字樣和裝運:

5.裝運日期:________

6.裝運港口:________

7.卸貨港口:________

:________

裝運後由買方投保。

9.支付條件:

分下述三種情況:

(1)採用信用證:

信用證於裝運日期後15天內有效。

(2)託收:

貨物裝運後,賣方出具即期匯票,連同裝運單據(見本合同第10款),通過賣方所在地銀行和買方________________銀行提交給買方進行託收。

(3)直接付款:

買方收到賣方裝運單據(見本合同第10款)後7天內,以電匯或航郵向賣方支付貨款。

10.單據:

小海運

_____潔淨海運提單,標明"運費付訖"/"運費預付",作成空白背書並加註目的港________公司。

(2)空運:

空運提單副本一份,標明"運費付訖"/"運費預付",寄交買方。

(3)航郵:

航郵收據副本一份,寄交買方。

(4)發票一式五份,標明合同號和貨運嘜頭(若貨運嘜頭多於一個,發票需單獨開列),發票根據有關合同詳細填寫。

(5)由廠商出具的裝箱清單一式兩份。

(6)由廠商出具的質量和數量。

(7)貨物裝運後立即用電報/信件通知買方。

11.裝運:

(1)F.O.B.條款:

a.賣方於合同規定的裝運日期前30天,用電報/信件將合同號、品名、數量、價值、箱號、毛重、裝箱尺碼和貨抵裝運港日期通知買方,以便買方租船訂艙。

b.賣方船運代理________公司________

(電報:________),負責辦理租船訂艙事宜。

租船公司或其港口代理(或班輪代理),預計船達裝運港10天之前,即將船名、預計裝貨日期、合同號等通知賣方以便賣方安排裝運。要求賣方

與船方代理保持密切聯繫。當需要更換運載船舶及船舶提前、推遲抵達時,買方或其船方代理應及時通知賣方。

若船在買方通知日後30天內尚未抵達,則第30天后倉儲費和_____費用由買方承擔。

d.若載運船舶如期抵達裝運港,賣方因備貨未妥而影響裝船,則空艙費和滯期費均由賣方承擔。

e.貨物越過船舷並從吊鈎卸下前,一切費用和風險由賣方承擔;貨物越過船舷並從吊鈎卸下,一切費用和風險屬買方。

(2)C&F條款下:

a.在裝運期內,賣方負責將貨物從裝運港運至目的港。不允許轉船。

b.貨物經航郵/空運時,賣方於本合同第5條規定的交貨日前30天,以電報/信件把交貨預定期、合同號、品名、發票金額等通知買方。貨物交辦發運,賣方即刻以電報/信件將合同號、品名、發票金額、交辦日期通知買方,以便買方及時投保。

12.裝運通知

貨物業經全部裝船,賣方應將合同號、品名、數量、發票金額、毛重、船名和啟船日期等立即以電報/信件通知買方。若因賣方通知不及時致使買方不能及時投保,賣方則承擔全部損失。

13.質量保證:

賣方保證:所供貨物,系由最好的材料兼以高超工藝製成,_____為新的和未經使用的,其質量和規格符合本合同所作的説明。自貨到目的港起12個月為質量保證期。

14.索賠:

自貨到目的港起90天內,經發現貨物質量、規格、數量與合同規定不符者,除那些應由_____公司或船方承擔的部分外,買方可憑________出具的商檢證書,有權要求更換或索賠。

賣方擔保貨到目的港起12個月內,使用過程中由於材料質量低劣和工藝不佳而出現的損傷,買方立即以書面形式通知賣方並出具________商檢局開列的檢驗證書,提出索賠。商檢驗書乃索賠之依據。按買方索賠要求,賣方有責任立即排除貨物之缺陷、全部或部分更換貨物或根據缺陷情況將貨物作降價處理。

15.不可抗力:

在貨物製造和裝運過程中,由於發生不可抗力事故致使延期交貨或不能交貨,賣方概不負責。賣方於不可抗力事件發生後,即刻通知買方並在事發14天內,以航空郵件將事故發生所在地當局簽發的證書寄交買方以作證據。即使在此情況下,賣方仍有責任採取必要措施促使盡快交貨。

不可抗力事故發生後超過10個星期而合同尚未履行完畢,買方有權撤銷合同。

16.合同延期和罰款:

凡涉及本合同或因執行本合同而發生的一切爭執,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如果協商不能解決,則可提交_____________委員會根據該會暫定的_____法則和程序進行_____。_____將在________進行,_____裁決是終局,對雙方都有約束力。_____費用由敗訴方承擔。_____也可在雙方均能接受的第三國進行。

18.附加條款:

本合同原本兩份。經雙方簽字,各執一份,僅此聲明。

賣方:________

買方:________

國際貿易合同範文 篇3

賣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國法定地址、電話、傳真、法人代表、職務)

買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國法定地址、電話、傳真、法人代表、職務)

雙方協商一致,同意並達成如下貿易協議,共同遵守:

第一條?本合同所列條款,包括了雙方達成的全部協議,並取代在此以前雙方所達成的一切協議。除雙方授權主管人或代表同意書入本合同的條款外,其餘一律無效。

第二條?買方須由賣方承認的銀行,開出不可撤消的、無追索權的、保兑的、可轉讓的、可分割的、允許轉船和分批裝運,以賣方為受益人的見票即付信用證。信用證有效期為末批貨物從裝運港啟運後45天。信用證承兑費用由買方支付。

第三條?賣方須向議付行提交下列單據:

1.整套清潔海運提單一式兩份;

2.發票一式四份;

3.由商品檢驗局出具的質量證書一式兩份;

4.由商品檢驗局出具的數量/重量檢驗報告一式兩份。

第四條?允許的溢短裝數量為相當於信用證總金額5%的貨物數量。

第五條?交貨:

1.交貨期為____________________;

2.裝運港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六條?裝運條件:

1.應賣方之要求,買方於每批貨物裝運前20天,將船名、船籍、預計抵達裝運港日期和載重噸位等以書信告知賣方;

2.買方可指定________?遠洋運輸代理公司作為其船運代理,並負責支付港口所有費用。買方應分別於船到達裝運港前10天、5天、72小時、24小時,把船到達裝運港的預計日期和時間,以及船到達裝運港時,該船的吃水量以電報告知其代理;

3.買方應在船達裝運港前10天,將該船的詳細情況,包括船名、船籍、預達日期、船長和船員之國籍、呼號、載重噸位、吃水、總長及按國際海運慣例所需的其他資料,以電報告知其代理;

4.買方應將租船方出具的租船單一份儘快提交給賣方。

第七條?貨物裝船後,凡發生貨物短缺、損壞、變質,其風險均由買方承擔。貨物之投保由買方自理。

第九條?買方須按本合同第2條所規定的日期前開立本批交易信用證,否則,賣方有權不經通知取消本合同,並對由此而遭受的損失提出索賠。

第十條?適用規則和章程:

1.裝運條款:見清單B;

2.外輪在________?港速遣費和滯期費收取規定,見清單C;

3.滯期費率/速遣費率以及裝卸結算法則刊行於________,________應遵照________?頒佈之規則予以辦理。所有費用均由買方承擔。

第十一條?除_____公司和船方應承擔的索賠外,凡涉及貨物質量、數量和重量等爭執,雙方應通過協商予以解決。如果協商不能解決,則提交________?商檢局或其下屬單位進行裁決,裁決是終局的,對雙方均有約束力,任何一方均無權上訴。

第十二條?賣方因無法控制之因素,諸如不可抗力、政變、_____、禁運、解僱等造成合同貨物推遲交貨或妨礙交貨,賣方不承擔責任。但賣方按買方之要求,應向買方掛號郵寄由________出具的證書,如有可能,也可提交由________某一主管部門出具的證書。

第十三條?凡涉及本合同或因執行本合同所發生的一切爭執,雙方通過協商解決。如協商不能解決,可提交被告國家_____機構根據該國_____規則和程序進行_____,_____裁決是終局的,對雙方都有約束力。_____費用除該_____機構另有判定外,則由敗訴方負責。

第十四條?本合同一式兩份,用____?文簽署,經買、賣雙方代表簽字後生效。

清單A:

1.物品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貨物規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數量:(由賣方定,買方同意溢短裝總數之5%)

4.單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總值:U.S.D________________?(每公噸價為________?總值按實際交貨數量而定)

6.包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清單B:裝運條款

1.合同規定的每批交貨日前20天,賣方應將合同號、數量、預定交貨期寫信告訴買方,以便買方租船訂艙。

2.每批貨物裝運前15天,買方應將:船名、船籍、抵港日期、合同號、載重噸位等須經賣方認可的項目以信件告知賣方,以便買方安排交貨。

3.買方將委託裝運港________?遠洋運輸公司作為其海運代理,買方承擔一切費用,買方將通過________?獲得該船進出裝運港口的所有簽證。

買方須於船抵裝運港10天之前,將該船詳情以信件告知賣方(包括船名、船籍、船員人數、船員國籍、呼號、載重、吃水和總長等)。

4.船達裝運港,賣方不能及時裝貨,由此而引起的空艙費和滯期費則由賣方承擔。

若15天裝運期滿而船未達裝運港,則自16天起的倉儲費和滯期費由買方承擔。

5.賣方保證一個工作日連續24小時每個艙口的裝貨率為________公噸,滯留期/速遣期按附件C之規定計算,________遠洋運輸公司按外輪停靠________港的有關速遣費和滯留費計算暫行規定,與買方直接進行結算。

6.貨裝完畢,賣方將合同號、品名、數量、載運船名和啟航日期以信件告知買方。

清單C:

外輪停靠________?港裝卸有關速遣費和滯期費計算規定(附件略)

甲方代表:_________________

簽字: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日

乙方代表:_________________

簽字: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日

國際貿易合同範文 篇4

賣方:

代理商:

本協議於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簽訂,協議雙方為:_________(賣方名稱),系根據_____國法律正式組成並存在的公司,設於_________(賣方地址)(以下稱“賣方”)和_________國_________股份有限公司,系根據_________國法律正式組成並存在的公司,設於_________(地址),(以下稱“代理商”)。

鑑於“賣方”願意發展他在_________(生產地)和其他國家制造的、並以他的商標和專名銷售的產品的出口業務;

鑑於“賣方”願委任_________作為他的獨家經銷商,按照本協議中的條款銷售此種產品;

為此,考慮到雙方在本協議中所作的諾言和所商定的各條款,並考慮到下面所提出的,雙方聲明已經同意的,相互之間的其他有效對價,特訂立協議如下:

風險提示:

在簽訂經銷合同時,應當對商品的規格、質量以及銷售區域、是否是獨家代理經銷等做出明確約定,避免雙方在協議履行中產生爭議。對上述情況約定不明的,在合同履行過程中常會伴隨發生“經銷商超範圍銷售”的情況,致使合同履行爭議重重而最終夭折、虧損。

第一條 定義

1、產品:本協議中所稱“產品”,係指“賣方”製造並以其商標和專名銷售的產品(產品名稱)。

2、地區:本協議中所稱“地區”,係指_________(地區名)和隨時經雙方以書面同意的其他地區。

3、商標和專名:本協議中所稱“商標”和“專名”,系分別指_________(商標的全稱和專名的全稱)。

第二條 經銷權

“賣方”茲給予_________以獨家進口,並以“商標”和“專名”向“地區”內客户銷售“產品”的權利。

第三條 專營權

1、交易:“賣方”不得將“產品”售予、讓予或以其他方式使“地區”內_________以外的任何個人、行號或公司取得“產品”。

2、委任:“賣方”不得委任“地區”內_________以外的其他個人、行號或公司作為其經銷商、代表人或代理人,以進口和銷售“產品”。

3、詢購:“賣方”收到“地區”內任何客户有關“產品”的詢購,均應交給_________。

4、再進口:“賣方”應採取適當措施防止他人在“地區”內出售“產品”,並不得將“產品”賣給“賣方”知道的或有理由據信擬在“地區”內再進口或同售“產品”的第三者。

第四條 價格、條件

1、價格:給予_________的價格和條件,應隨時由“賣方”和_________商定,此項價格和條件的確定應考慮到正常貿易慣例及經常存在的市場競爭情況,使雙方從銷售中獲得相當利潤。

2、單獨合同:在每次具體購買產品時,雙方應締結單獨合同。

第五條 “賣方”的責任

“賣方”同意在下列方面協助_________:

3、自費供應樣品和一切可以供應的廣告資料。

4、提供現行的國內價目表,並將價目表內任何預期的變更迅速通知_________。

5、經常提供有助於推銷“產品”的意見。

第六條 代理商的責任

1、為在“地區”內推銷“產品”併為客户服務,應自費提供和保持一個有經營能力的機構,並盡一切努力爭取達到有利於“賣方”為利用“地區”內各種銷售機會而制定的銷售指標。

2、供給“賣方”有關銷售“產品”的詳細報告,以及儘可能多的有關“地區”內各種銷售機會和競爭者推銷活動的情報。

第七條 雙方關係

根據本協議所建立的“賣方”和_________在協議有效期內的關係僅屬賣方和買方的關係。任何一方均無權對某一第三者代表另一方,或以另一方的名義簽訂合同。本協議並不產生代理權,如果任何一方以另一方的名義或以另一方代理人的名義行事,以致另一方遭受損失時,該導致損失的一方,應使受害的一方不負擔由此而發生的損失和費用。雙方並未也無意建立任何代理、合夥、合營企業或僱主和僱員的關係。

風險提示:

雖然,經銷商經供應商授權銷售特定產品,但若該商品是仿冒或者以其他方式侵犯第三方主體的權益的,經銷商需要承擔連帶責任,第三人有權直接要求經銷商承擔侵權責任。因此,未侵權條款的承諾可以為經銷商向供貨商索賠提供相應的法律依據,在經銷合同中至關重要。

第八條 “賣方”名稱等的使用

1、特許:_________得為商業上目的使用“商標”和“專名”或他們的簡稱或變稱,並得標明自己為“地區”內“產品”的經銷商。

2、註冊:如_________提出要求,“賣方”應自費負責為“商標”和“專名”在“地區”內辦理申請、正式註冊並保持其效力。

風險提示:

知識產權與產品經銷通常相伴而存。雖然供應商在其他國家註冊或申請了自己的公司名稱、商標、專利,但如果在中國沒有註冊或申請,那麼在很多情況下都不會受到中國法律的保護。因此在簽訂經銷商合同時,有必要在合同中明確約定供應商的知識產權範圍,並要求經銷商承諾尊重這些知識產權,任何註冊或企圖註冊這些知識產權的行為都構成對供應商的侵權。

第九條 期限、終止

本協議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生效,有效期為_________年。從生效日起_________年後,雙方應協商按照當時雙方同意的條款和條件將本協議按原來所訂_________年的期限延長一期或數期,如雙方未能就延長期限達成協議,除任何一方在九十天前以書面通知另一方撤銷或終止本協議外,則本協議應視為自此以一年為期限延長或更新一次。如遇下列情況和條件,本協議也應終止:

1、如任何一方有違背本協議的實質性行為,另一方得以書面通知該方,敍述此種違約行為,並説明除非該方對此種違約行為按本節規定加以糾正,否則另一方將按照本節規定終止本協議。如該通知發出後九十天內仍未得到糾正,則本協議根據這一事實在上述九十天期終時即行終止。

2、如任何一方根據破產法或債務人救濟法提出或同意提出破產申請或其他救濟申請,或被裁定破產,或解散,或清理,或對債權人作任何轉讓,或對該方指定了產業管理人或類似人員,則在上述任何情況下,另一方得在任何時候以書面通知立即終止本協議,或

3、如遇本協議所規定的某種不可抗力事由,以致協議一方在超過_________天期限後尚無法履行其義務時,則另一方可在任何時候以書面通知立即終止本協議。

第十條 解約的影響

凡在本協議終止前雙方間已發生而尚未了結的任何債務,或在本協議終止前由於一方違約而發生的另一方的損害賠償請求權,均不受本協議終止的影響。

第十一條 保證

1、標準:“賣方”向_________保證,所有“產品”均符合“地區”內的標準,可以出售,並適合銷售目的。“賣方”並保證“產品”在原料和製造工藝方面均符合質量標準。

2、免受損失:凡因“產品”被指稱質量低劣,或因侵犯專利、商標,或因在“地區”內銷售或使用產品而引起的其他任何類似的責任事由,“賣方”應保護_________,使之不受損失。

3、質量:如_________發現任何“產品”質量低劣,並將此事實通知“賣方”,“賣方”應按_________提出的要求,立即予以調換或對_________給予補償,其費用由“賣方”自行負擔。對由於上述調換或補償而引起的損害,_________不喪失其索賠權。

第十二條 一般條款

1、不可抗力

本協議任何一方如遇到非所能控制的事由,以致直接或間接地造成任何延遲或無法履行本協議及(或)各個單獨合同的一部或全部條款時,則在此範圍內得以免除其責任,此類事由包括但不限於:火災、水災、海嘯、地震、雷(電)擊、颱風、颶風、旋風、瘟疫或其他疫病、爆炸、意外事故或機械故障、天災、戰爭、封鎖、禁運、劫持、戰爭威脅、戰爭性情況、扣押、暴動、動員、暴亂、非暴力騷亂、革命、制裁、搶劫、罷工、勞動糾紛、封閉工廠、工業干擾、動力供應不足、缺乏正常運輸工具、金融恐慌、交易所關閉、禁止進口或出口、拒發政府命令、敵對行動或其他類似或不類似上述原因而非該方或雙方所能控制者。如由於立法或政府行政命令以致任何一方或雙方失去根據本協議應得的利益時,雙方應重新審查本協議的條款,以便恢復任何一方或雙方根據本協議原已取得的同樣的相應的地位。

關於發生不可抗力事由的書面通知,應由受影響一方以合理速度送達另一方。

2、轉讓

本協議任何一方在未徵得另一方事先書面同意之前,不得轉讓本協議或本協議內規定的任何權利和義務。任何轉讓在未徵得對方明確的書面同意之前,應屬無效。

3、商業機密

風險提示:

在經銷合作中,經銷商或多或少都會獲悉供貨商與產品相關的商業祕密,因此,對保密義務的約定必不可少。具體而言,需要根據實際情況確定守密的範圍、期限、賠償範圍以及違約責任等。需要特別注意的是,對守密範圍的約定即不可過分寬泛,亦不要過窄,範圍過寬,可能導致條款無效,約定過窄或導致某些商業祕密無法得到保護。

本協議任何一方均不得在本協議期限內或期滿後___年內,對不論與另一方有否競爭的任何個人、行號或公司泄漏有關另一方業務經營或行情的任何消息或情報。

4、通知

根據本協議規定所發的任何通知應以英文做成書面,並以預付郵資的航空掛號信,按上文載明的地址或本協議任何一方可能按本節規定通知送達的其他地址,送交收件人。任何此種通知應視為在付郵日後第_____個營業日送達。而此種通知正式付郵的證件,應視為送達此種通知的充分證明。

5、適用法律和貿易條款

本協議的成立、效力、解釋和履行,應以____國法律為準。本協議內的貿易條件應服從最新修訂的《貿易條件國際解釋通則》條款的規定和解釋。

6、仲裁

本條款系本協議的一個組成部分,不可分開,也不能單獨生效。關於本協議效力和本仲裁條款適用範圍的爭議應由法院解決,但如此項爭議已在法院提出並經法院做出判決,則敗訴人應交付一切費用,包括勝訴人律師的合理公費。所有其他一切來自本協議或關於本協議、或關於違背本協議的爭執或異議,在雙方通過善意協商未能達成和解時,應按照____國商事仲裁協會所制訂的《商事仲裁條例》在_________通過仲裁最後解決之。仲裁員的裁決應視為終局裁決,對協議對方均有約束力。

7、可分割性

本協議內各條款應視為可以分割,本協議內任何條款的無效,不應影響本協議其餘條款的效力。

8、保留權利

協議任何一方在任何時候不堅持另一方執行本協議的任何條款時,不應視為放棄此項條款或放棄以後堅持另一方執行此項條款的權利。

9、正式文本

本協議的正式文本應以英文書寫,本協議的解釋應以各條款英文的通常意義為準。

10、標題

本協議各條款的標題,僅為便利參考而設,不限制或影響任何條款規定的內容。

11、全部協議

本協議包括雙方關於本協議主題的全部協議和諒解,並取代雙方以前關於本協議主題以書面或口頭提出的任何性質的討論所達成的一切協議和諒解,除本協議有明文規定者外,其他有關本協議主題的任何條件、定義、保證或聲明,對雙方均無約束力。

關於本協議的任何更正、修改、更換或變更,以書面為之,並載明與本協議有關,並由協議雙方正式授權的人員或代表簽署。

為證明起見,本協議做成一式___份,在本協議所載的日期內由雙方正式授權的人員或代表簽署。

賣方(簽章):

_______年_____月____日

代理商(簽章):

_______年_____月____日

國際貿易合同範文 篇5

協議編號:

託運人: (以下簡稱甲方)

地址:

聯繫電話: 傳真:

承運人: (以下簡稱乙方)

地址:

聯繫電話: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國內水路貨物運輸規則》等法律、法規的有關規定,本着“誠實信用、互惠互利”的原則,就甲方委託乙方提供的運輸代理服務達成如下協議:

一、甲、乙雙方持有有效的營業執照並且嚴格按照營業執照中的營業範圍開展業務;

二、甲方同意將其攬取的或其生產經營的貨物委託乙方安排運輸。

三、訂艙時甲方應正確填寫由乙方提供的規定格式的訂艙委託書並加蓋公章或訂艙專用章(樣本見附件)以書面形式傳真或派人送交乙方。

訂艙委託書中應註明所託運貨物的正確品名、件數、重量、體積、包裝形式、裝船日期、目的港及收貨人的名稱、地址以及聯繫方式。

甲方對於貨物儲存、防護或運輸有特殊要求的應在訂艙委託書中註明,並隨附相關文件。如果託運單內容未註明由此引起的損失、責任以及乙方因此所遭受的損失應由甲方承擔。

四、甲方若要求更改訂艙委託書之內容或取消訂艙要求時必須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並與乙方經辦操作人員書面確認。同時必須承擔由此產生的額外費用。若是貨物已進港或離港,甲方要求更改此貨箱對應之訂艙單條款,甲方應書面形式告知乙方,並承擔由此產生的額外費用。

五、甲方必須保證所委託貨物的品名的真實性,並承擔因偽報、瞞報所引起的一切責任與損失(注:危險的貨物必須在委託書上特別註明“危險品”字樣,如隱瞞不報所造成的一切船、貨損失由甲方負責賠償),乙方將不承擔任何責任。

六、對於集裝箱運輸貨物甲方必須嚴格遵守國家對集裝箱限重的相關規定,否則甲方必須承擔因超重而造成的一切經濟損失及相關的法律責任。甲、乙雙方約定甲方必須按以下重量裝貨,超過重量產生的費用及法律責任由甲方負責。 傳真: 聯繫人: 聯繫人:

1、20’GP集裝箱貨物限重27.5t;

2、40’GP集裝箱貨物限重26.5t;

3、40’HQ集裝箱貨物限重26.5t。

七、甲方必須為託運的貨物購買運輸保險或委託乙方為其託運的貨物購買運輸保險。如由於甲方不投保貨物險,又不委託乙方代為投保的,一旦出險由此產生的損失則由甲方自行負責,乙方不負任何責任。

八、甲方委託乙方代為貨物裝箱的,甲方必須提前兩天向乙方提出書面申請,並應當及時送貨至指定地點或明確提貨地點交乙方委託的裝箱人裝箱,並應率先告知有關貨物的基本狀況;甲方自行監裝的,在因裝箱不當所產生的風險和責任由甲方自行承擔。

九、甲方應當保證收貨人在卸貨港及時提貨。由於提貨不及時而造成的額外堆存費和滯箱費(按照公佈的費率計收),應由甲方承擔。上述費用必須在提貨前直接支付給碼頭和船公司。甲方必須保證在其使用集裝箱期間箱體的完好,如在裝箱前未向乙方反映箱體異常則在其返箱時箱體的狀況必須和提箱時的EIP記錄相同。如果有任何損壞或滅失,由甲方承擔賠償責任。

十、如果任何一方因地震、颱風、暴風雪、火災、戰爭、罷工、政府命令或其他不可預見且不可避免的事件,造成不能根據本合同的規定履行本合同或其任何部分,該方應立即以傳真方式通知另一方上述不可抗力事件的詳細情況,並提供本合同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或延期履行的有效證明。雙方應進行協商並根據不可抗力的影響情況,決定是否終止本合同或部分免除本合同的義務或延期履行本合同。

十一、對確認屬於貨物延期交付的索賠應以該部分貨物所涉及的海上運輸費用為限。對延期交付而產生的間接損失責任方不承擔賠償責任。

十二、對確認屬於貨物滅失、部分損壞的索賠,索賠方應提供相關的法定證據。如當地權威檢驗機構出具的檢驗報告等。否則另一方有權拒絕賠償。屬於保險責任範圍的,則向保險機構進行索賠。

十三、雙方的任何索賠應作為個案以書面形式解決,任何一方不得采取扣留或拒付運輸費等行動。

十四、雙方同意按以下方式進行運輸費用的確認:海運費:甲方必須在委託書上確認運輸費用和運輸條款,如果委託書中未註明則按照乙方公佈的運價支付;

其他費用:在業務發生過程中發生的額外費用,雙方按照逐一確認的方式進行。

十五、費用結算

經甲方要求,乙方同意按以下第__2 _種方式結算運費:

1、費用按航次結算,只用在甲方付清所有費用後乙方才交付運單或貨物;

2、運費按月結算,每月5日前雙方核對並確認上月的運費,並在當月15日前付清上月應付給乙方的運費。

十六、如果甲方遲延支付或者不支付前款費用或報酬,乙方有權留置甲方的單證、貨物或中止有關合同的履行。

十七、如甲方委託乙方承運箱量未能達到60箱/月(單海港出口量),乙方有權取消月結協議。

十八、因本協議項下委託所產生的任何爭議,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無法協商或協商不成的,雙方同意提交乙方所在地海事法院審理。

十九、本協議自雙方蓋章或雙方授權的如下代表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一年。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持一份正本,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 乙方:

國際貿易合同範文 篇6

合同號: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

買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報掛號:_________

電傳:_________

電話:_____

賣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報掛號:_________

電傳:_________

電話:_____

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買方)為一方,與__________(以下簡稱賣方)為另一方,根據下列條款買方同意購買,賣方同意出售下列貨物,於19___年___月___日簽訂本合同如下:

1.貨物名稱及規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質量和數量的保證: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賣方保證商品系全新的且符合合同規定的規格和質量的各項指標,質量保證有效期為貨物到目的港後的12個月。

3.單位:_______________ 數量:__________

4.生產國別和製造廠商:______________________

5.包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6.單價:_______________ 總值:__________

7.付款條件:

(1)離岸價條款:

a.按合同規定賣方應在裝運之前30天用電報/或函件通知買方合同號碼、品名、數量、價值、箱號、毛重、尺寸及何時可在發運港口交貨,以便買方訂艙。

b.賣方對運貨船抵達後由於未能按期將貨物運交裝運港口而造成的誤船或滯留裝運應承擔責任。

c.在貨物裝運之前,賣方應承擔貨物的全部費用與風險,而在貨物裝運之後,貨物的全部費用則由買方承擔。

(2)到岸價條款(不包括保險):

a. 賣方在裝運時間內應將貨物從裝運港運至目的港,不得轉運。合同貨物不得交由懸掛買方不能接受的國旗之船舶運輸。

b.若貨物系由郵寄或空運,賣方應在發運 前30天,按照第8條規定,用電報/或信件通知買方大約的發貨期,合同號碼、貨物名稱、價格等。賣方在發貨後應立即用函電將合同號碼、貨物名稱、價格及發 貨日期通知買方,以便於買方及時購買保險。

8.裝運口岸: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裝運通知: 賣方在裝貨結束後應立 即用函電將合同號碼、貨物名稱、數量、發票價格、毛重、船名和船期通知買方。由於賣方未能及時通知造成買方不能及時買保險,則一切損失均由賣方負 責。

9.裝運文件:

(1)海運: 全套潔淨已裝船提單,作成空白抬頭,由發貨人空白背書註明"運費到付"/"運費付訖"並通知目的港的 ________________公司。 空運: 提供一份空運單,註明"運費到付"/"運費已付",交付買方。 航空郵包: 寄一份航空郵包收據給買 方。

(2)發票五份,註明合同號碼和裝運嘜頭(若超過一個裝運嘜頭,發票應分開,細節應根據合同辦理)。

(3)由製造廠開出一式兩份的裝箱 單。

(4)由製造廠開出的數量和質量證書一份。

(5)在裝運之後,立即通過電報/或信件將有關裝運之細節通知買方。此外,賣方在裝船後的10天內,要 用空郵另寄兩份所有上述文件,一份直接寄給收貨人,另一份直接寄給目的口岸________________公司。

10.目的港及收貨 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1.裝運期限:收到不可撤銷信用證__________天。

12.裝運嘜頭: 賣方應在每個箱 上清楚地刷上箱號、毛重、淨重、體積及"防潮""小心搬動"、"此邊朝上"及裝運嘜頭等字樣。

13.保險: □ 裝運後由買方自理。 □ 由賣方投保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4.交貨條件: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5.索賠: 在貨物到目的口岸 之後的90天內,若發現商品的質量、規格或數量不符合合同之規定,則買方憑____________檢驗局頒發的檢驗證書有權提出更換質量合格的新商品或 要求賠償,且所有的費用(如檢驗費、保險費、及裝卸貨費等)均由賣方負擔,但所提的索賠屬於保驗公司或承運方的責任,則賣方不負任何責任。關於質量,賣方 保證貨到目的口岸之後的12個月內,在使用過程中若由於質劣而出現損壞,則買方應通過書面立即通知賣方並憑__________檢驗局所頒發之檢驗證書為 依據,提出索償要求。根據買方的要求,賣方應負責立即排除缺陷,必要時,買方可自行排除缺陷,費用由賣方負責。若賣方收到上述要求之後1個月內未能答覆買 方,則便視為賣方已接受要求。

16.不可抗力: 本合同內所述的全部商品,在製造和裝運過程中,如因人力不可抗拒的原因,拖延裝運或無法交貨,則賣方概 不負責。賣方應將上述的事故立刻通知買方,且在其後的14天內賣方應用航空郵寄一份由政府頒發的事故證書給買方,説明出事地點,作為證據。然而,賣方仍應 負責採取必要的措施加速交貨。若事故持續超過10個星期,則買主有權取消合同。

17.延遲交貨和罰款: 本合同內所述的全部或部分商品,若賣方不能按時 交貨或延遲交貨,且賣方同意罰款,則買方應同意其延遲交貨,但本合同第16條規定的由於人力不可抗拒的原因而造成延遲交貨則不罰款。所罰的款項經協商可由 付款銀行從付款中扣除。然而,罰款不應超過延遲交貨的貨物總值之5%。罰款率每7天為0.5%,不足7天的天數應按7天算。若賣方在本合同規定的裝運時間 內遲10個星期仍然不能交貨,則買方有權取消本合同,儘管合同已取消,賣方仍然應毫不延遲地支付上述罰款給買方。

18.仲裁: 凡因執行本協議或有關本 協議所發生的一切爭執,雙方應以友好協商解決。如果協商不能獲得解決,應提交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仲裁委員會,根據該會 的仲裁程序暫行規定進行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雙方都有約束力,仲裁費用由敗訴方負擔。 本合同由雙方簽署,中英文正本兩份,每方各持一份為據,兩份 具有同等的效力。

19.備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經買方確認並同意             經賣方確認並同意

簽字:_________________ 簽字:__________

國旗作出要求。

若由買方租船至裝運港裝載合同貨物或由賣方租船將合同貨物送至目的港,但合同貨物不得交由懸掛買方或賣方不能接受的國旗之船舶運輸並且從裝運港至目的港不得轉運。再有售購合同的違約或延遲交貨的罰款條款應具體明確。

國際貿易合同範文 篇7

合同號:____

日 期:____

地 點:____

買方:____

地址:____

電報:____

電傳:____

賣方:____

地址:____

電報:____

電傳:____

本合同由買賣雙方商訂,在合同項下,雙方同意按下列條款買賣下述商品:

第一條 品名、規格、數量及單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

第二條 合同總值

第三條 原產國別及製造廠商

第四條 裝運港

第五條 目的港

第六條 裝運期

分運:

轉運:

第七條 包裝

所供貨物必須由賣方妥善包裝,適合遠洋和長途內陸運輸,防潮,防濕,防震,防鏽,耐野蠻裝卸,任何由於賣方包裝不善而造成的損失由賣方負擔。

第八條 嘜頭

賣方須用不褪色油漆於每件包裝上印刷包裝編號、尺碼、毛重、淨重、提吊位置及“此端向上”、“小心輕放”,“切勿受潮”等字樣及下列嘜頭:

嘜 na____

第九條 保險

裝運後由買方投保。

第十條 付款條件

(1)買方在收到備貨電傳通知後或裝運期前30天,開立以賣方為受益人的

不可撤銷信用證,其金額為合同總值的__%,計____。中國銀行______行收到下列單證經核對無誤後,承付信用證款項(如果分運,應按分運比例承付)

a.全套可議付已裝船清潔海運提單,外加兩套副本,註明“運費待收”,空白抬頭,空白背書,已通知到貨口岸中國對外貿易運輸公司。

b.商業發票一式五份,註明合同號,信用證號和嘜頭。

c.裝箱單一式四份,註明每包貨物數量,毛重和淨重。

d.由製造廠家出具並由賣方簽署的品質證明書一式三份。

買 方:________ (蓋章)

代表人:________

賣 方:________ (蓋章)

代表人:________

簽署日期:____年__月__日

國際貿易合同範文 篇8

甲方:中國_________公司

法定地址: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

國籍: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國_________公司

法定地址: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

國籍:_________

甲、乙雙方在平等互利基礎上經友好協商,特訂立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條 補償貿易內容

1.乙方向甲方提供_________台(套)設備及其性能規格資料、輔助設備和零、備、附件及試車用原材料(提供設備另用附件詳列)。

2.甲方將用乙方提供的設備所生產的_________產品,償付上述設備的價款,也可用其他商品來償付。償付商品的品種、數量、價格、交貨條件等,詳見合同附件。

第二條 補償方法

1.甲方分期開出以乙方為受益人的遠期信用證,分期、分批支付全部機械設備的價款。

2.乙方開出以甲方為受益人的即期信用證,支付補償商品的貨款。

3.當乙方支付貨款不能相抵甲方所開遠期信用證之金額時,乙方用預付貨款方式,在甲方遠期信用證到期之前匯付甲方,以便甲方能按時議付所開出的遠期信用證。

4.由於甲方所開立遠期信用證的按期付款以乙方開出即期證及預付貨款為基礎,所以乙方特此保證及時按合同規定開出即期證及預付貨款。

第三條 補償商品

1.甲方用乙方提供設備生產的商品(詳見附件),按每公曆月_________套(件)供應乙方。

2.對其他商品,雙方同意分批簽署供貨合同。供貨條件由雙方另議。

第四條 償還方式

1.甲方自乙方提供設備在甲方場地試車驗收後第_________個月起,每月償還全部設備價款的_________%。

2.甲方可以提前償還,但應在_________天之前通知乙方。

3.在甲方用補償商品償還設備價款期間,乙方按本合同有關規定,開立以甲方為受益人的足額、即期、不可撤銷、可分割可轉讓的信用證。

第五條 償還期限:限於本合同生效後_________個公曆月內償還完畢。

第六條 補償商品作價

1.雙方商品均以_________(幣種)計價。

2.乙方提供的設備及零、備、附件等均以_________(幣種)作價。

3.甲方提供的補償商品,按簽訂本合同時,甲方出口貨物的人民幣基價,以當時的人民幣對_________(幣種)的匯率折算成_________(幣種),或經甲方主管部門同意後,以_________(幣種)結算。

第七條 雙方的利息計算

1.雙方議定,本合同項下的_________(幣種)及_________(幣種)的年利息分別為_________%和_________%。

2.甲方所開立的遠期信用證及乙方預付貨款的利息均由甲方負擔。

第八條 技術服務

1.甲方自行將設備在廠房就位。

2.在主要設備安裝調試時,乙方須自費派遣_________人到現場指導,為期_________天;如指導錯誤,乙方負責賠償損失。

3.甲方提供安裝調試地點的住宿、交通及參加調試、驗收的勞務、水、電、汽供應及原材料等。

4.雙方代表共同確認驗收合同標準。

第九條 附加設備

在執行本協議過程中,如發現本合同項下的機械設備在配套生產時,還需增添新的設備或測試儀器,可由雙方另行協商,予以補充。補充的內容仍應列入本合同範圍之內。

第十條 保 險

設備進口後由乙方投保。設備所有權在付清貨款發生移轉後,如發生意外損失先由保險公司向投保人賠償,再按比例退回甲方已支付的設備貨款。

第十一條 税收與費用

本補償貿易項目中所涉及的一切税收與費用的繳付,均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有關税收法律、法規辦理。

第十二條 違約責任

乙方不按合同規定購買補償商品或甲方不按合同規定提供商品時,均應按合同條款承擔違約責任,賠償由此所造成的經濟損失,並向對方支付該項貨款總值的_________%的罰款。

第十三條 履約保證

為保證合同條款的有效履行,雙方分別向對方提供由各自一方銀行出具的保函,予以擔保。甲方的擔保銀行為中國銀行_________行,乙方的擔保銀行為_________國_________銀行。

第十四條 合同的變更

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或遇特殊情況需要補充或變更內容,須經雙方協商一致並達成書面協議,方可有效。

第十五條 不可抗力

由於人力不可抗力的原因,致使一方或雙方不能履行合同有關條款,應及時向對方通報有關情況,在取得合法機關的有效證明之後,允許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有關合同義務,並可根據情況部分或全部免於承擔違約責任。

第十六條 仲 裁

凡有關本協議或執行本協議而發生的一切爭執,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如不能解決,則應提請_________國_________仲裁委員會按_________仲裁程序在_________進行仲裁。仲裁適用法律為_________國法律。該仲裁委員會作出的裁決是最終的,甲乙雙方均受其約束,任何一方不得向法院或其他機關申請變更。仲裁費用由敗訴一方負擔。

第十七條 合同文字和生效時間

本合同用中、_________兩種文字寫成,兩種文本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自簽字之日起生效,有效期為_________年。期滿後,雙方如願繼續合作,經向中國政府有關部門申請,獲得批准後,可延期_________年或重新簽訂合同。

第十八條 合同附件

本合同附件_________份,系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與合同正文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蓋章):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

代表(簽字):_________        代表(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

國際貿易合同範文 篇9

賣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郵碼: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職務:____________

買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郵碼: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職務:____________

賣方與買方在平等、互利基礎上,經雙方協商一致同意按下列條款履行,並嚴格信守。

第一條貨物名稱、規格、包裝及嘜頭:

第二條數量、單價、總值:

賣方有權在3%以內多裝或少裝。

上述價格內包括給買方佣金____%按FOB值計算。

第三條裝運期限:

第四條裝運口岸:

第五條目的口岸:

第六條保險:由賣方按發票金額110%投保。

第七條付款條件:買方應通過買賣雙方同意的銀行,開立以賣方為受益人的、不可撤消

的、可轉讓和可分割的、允許分批裝運和轉船的信用證。該信用證憑裝運單據在________國的____銀行見單即付。

該信用證必須在____前開出。信用證有效期為裝船後15天在________國到期。

第八條單據:賣方應向銀行提供已裝船清潔提單、發票、裝箱單/重量單;如果本合同

按CIF條件,應再提供可轉讓的保險單或保險憑證。

第九條裝運條件:

1.載運船隻由賣方安排,允許分批裝運並允許轉船。

2.賣方於貨物裝船後,應將合同號碼、品名、數量、船隻、裝船日期以電報通知買方。

第十條品質和數量/重量的異議與索賠:貨到目的口岸後,買方如發現貨物品質及/或

數量/重量與合同規定不符,除屬於保險公司及/或船公司的責任外,買方可以憑雙方同意的檢驗機構出具的檢驗證明向賣方提出異議。品質異議須於貨到目的口岸之日起30天內提出,數量/重量異議須於貨到目的口岸之日起15天內提出,賣方應於收到異議後30天內答覆買方。

第十一條不可抗力:由於不可抗力使賣方不能在本合同規定期限內交貨或者不能交貨,

賣方不負責任。但賣方必須立即電報通知買方。如果買方提出要求,賣方應以掛號函向

買方提供由有關機構出具的事故的證明文件。

第十二條因執行本合同有關事項所發生的一切爭執,應由雙方通過友好方式協商解決。

如果不能取得協議時,則在被告國家根據被告國家仲裁機構的仲裁程序規則進行仲裁。

仲裁決定是終局的,對雙方具有同等的約束力,仲裁費用除非仲裁機構另有決定外,均

由敗訴一方負擔。

賣方:____________(蓋章)

代表人:____________

買方:____________(蓋章)

代表人:____________

____年__月__日訂立

國際貿易合同範文 篇10

甲方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

________(售方)為一方,與________(購方)為另一方,簽訂合同如下:

第一條 合同對象  依據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雙方簽訂的關於合作的協議,在售方國國境車上交貨條件下售方售出,購方購入貨物。其數量、種類、價格及交貨期均按第____號附件辦理,該附件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合同總金額為__________

第二條 價格  本合同所售出貨物的價格以____________計算,此項價格系賣方國國境車上交貨,包括包皮、包裝和標記費在內。

第三條 品質  按本合同所售出貨物的品質應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標準或____________國家標準,並符合本合同附件所規定的技術條件;憑樣交貨的商品品質應符合雙方確認的樣品。  商品質量應以售方國國家商品檢驗局出具的品質證明書證明之。

第四條 供貨期  售方應在本合同附件規定的期限內發貨。在徵得購方同意的情況下,售方有權按雙方商妥的數量和金額提前交貨。

第五條 標記  每個貨箱均應用防水顏料在箱體的三面(上面,前面和左右)用____________兩種文字書寫以下標記:合同號,收貨人,箱號,毛重,淨重。

第六條 支付  本合同所供應的貨物之價款,由購方按照中國______________和____________銀行關於邊境貿易支付協議書所規定的辦法及____________以____________憑下列單據向售方支付:

1.帳單4份;

2.蓋有售方國發站印章的鐵路運單副本1份;

3.明細單3份;

4.品質證明書1份。

第七條 保證和索賠  賣方在提供的商品投入使用之後12個月內保證商品質量,但不超過供貨之日起18個月。  對貨物品質的異議應在發現缺陷後3個月內提出,如在保證期發現缺陷,提賠日期不能遲於保證期結束30天。  如商品在保證期內出現缺陷,供貨一方應排除缺陷或更換有缺陷的部分並負擔費用。  當事人一方給對方造成人身傷害或因故意或重大過失給對方造成財產損失的,應當進行賠償。

第八條 發貨通知  售方應在發貨後10天內以電傳向購方通知有關貨物自生產廠發運的情況,並註明發運日期,合同號,發動機號,件數,毛重和鐵路運單號。

第九條 仲裁  由本合同所產生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糾紛,應儘可能通過雙方談判解決。如雙方不能達成協議,可提交被告國對外貿易仲裁機關審理,中方國家對外貿易仲裁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方為____________。

第十條 不可抗力條款  雙方任何一方發生不可抗力情況(如火災、自然災害、戰爭、各種軍事行動、封鎖、禁止進出口或不以雙方意志為轉移的其他情況),使本合同全部或部分義務無法履行時,履行本合同義務的期限可相應推遲,在此期間合同義務仍然有效。如果不可抗力情況持續30天以上,其中一方有權通知另一方免除繼續履行合同義務,此時任何一方無權向對方提出補償可能的損失。無法履行本合同義務方應將不可抗力情況發生和結束及影響合同義務履行情況立即通知對方。不可抗力發生和持續的時間應以售方或購方有關商會出具的證明書證明。

第十一條 其他條件  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均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辦理。本合同一式兩份,以____________兩種文字書就,兩種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二條 雙方法定地址

售方名稱:__________購方名稱: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

電報掛號:__________電報掛號:__________

第十三條 運輸地址

發貨人:______________ 收貨人:______________

發站:________________ 到站:________________

賣方簽字:______________購方簽字: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國際貿易合同範文 篇11

按本合同條款,買方同意購入,賣方同意出售下述產品,謹此簽約。

1.品名、規格:________單位:________單價:________總價:________總金額:________

2.原產國別和生產廠:________

3.包裝:須用堅固的木筱或紙箱包裝。以宜於長途海運/郵寄/空運及適應氣候的變化。並具備良好的防潮抗震能力。由於包裝不良而引起的貨物損傷或由於防護措施不善而引起貨物鏽蝕,賣方應賠償由此而造成的全部損失費用。包裝箱內應附有完整的維修保養、操作使用説明書。

4.裝運標記:賣方應在每個貨箱上用不褪色油漆標明箱號、毛重、淨重、長、寬、高並書以"防潮"、"小心輕放"、"此面向上"等字樣和裝運:

5.裝運日期:________

6.裝運港口:________

7.卸貨港口:________

8.保險:________裝運後由買方投保。

9.支付條件:分下述三種情況:(1)採用信用證:買方收到賣方交貨通知〔詳見本合同條款11(1)a〕,應在交貨日前15~20天,由____________銀行開出以賣方為受益人的與裝運全金額相同的不可撤銷信用證。賣方須向開證行出具100%發票金額即期匯票並附裝運單據(見本合同第10款)。開證行收到上述匯票和裝運單據即付以支付(電匯或航郵付匯)。信用證於裝運日期後15天內有效。(2)託收:貨物裝運後,賣方出具即期匯票,連同裝運單據(見本合同第10款),通過賣方所在地銀行和買方________________銀行提交給買方進行託收。(3)直接付款:買方收到賣方裝運單據(見本合同第10款)後7天內,以電匯或航郵向賣方支付貨款。

10.單據:小海運全套潔淨海運提單,標明"運費付訖"/"運費預付",作成空白背書並加註目的港________公司。(2)空運:空運提單副本一份,標明"運費付訖"/"運費預付",寄交買方。(3)航郵:航郵收據副本一份,寄交買方。(4)發票一式五份,標明合同號和貨運嘜頭(若貨運嘜頭多於一個,發票需單獨開列),發票根據有關合同詳細填寫。(5)由廠商出具的裝箱清單一式兩份。(6)由廠商出具的質量和數量保證書。(7)貨物裝運後立即用電報/信件通知買方。此外,貨發10天內,賣方將上述單據(第5條除外)航郵寄兩份,一份直接寄買方,另一份直接寄目的港________公司。

11.裝運:(1)F.O.B.條款:a.賣方於合同規定的裝運日期前30天,用電報/信件將合同號、品名、數量、價值、箱號、毛重、裝箱尺碼和貨抵裝運港日期通知買方,以便買方租船訂艙。b.賣方船運代理________公司________(電報:________),負責辦理租船訂艙事宜。c.________租船公司或其港口代理(或班輪代理),預計船達裝運港10天之前,即將船名、預計裝貨日期、合同號等通知賣方以便賣方安排裝運。要求賣方與船方代理保持密切聯繫。當需要更換運載船舶及船舶提前、推遲抵達時,買方或其船方代理應及時通知賣方。若船在買方通知日後30天內尚未抵達,則第30天后倉儲費和保險費用由買方承擔。d.若載運船舶如期抵達裝運港,賣方因備貨未妥而影響裝船,則空艙費和滯期費均由賣方承擔。e.貨物越過船舷並從吊鈎卸下前,一切費用和風險由賣方承擔;貨物越過船舷並從吊鈎卸下,一切費用和風險屬買方。(2)C&F條款下:a.在裝運期內,賣方負責將貨物從裝運港運至目的港。不允許轉船。b.貨物經航*/空運時,賣方於本合同第5條規定的交貨日前30天,以電報/信件把交貨預定期、合同號、品名、發票金額等通知買方。貨物交辦發運,賣方即刻以電報/信件將合同號、品名、發票金額、交辦日期通知買方,以便買方及時投保。

12.裝運通知貨物業經全部裝船,賣方應將合同號、品名、數量、發票金額、毛重、船名和啟船日期等立即以電報/信件通知買方。若因賣方通知不及時致使買方不能及時投保,賣方則承擔全部損失。

13.質量保證:賣方保證:所供貨物,系由最好的材料兼以高超工藝製成,商標為新的和未經使用的,其質量和規格符合本合同所作的説明。自貨到目的港起12個月為質量保證期。

14.索賠:自貨到目的港起90天內,經發現貨物質量、規格、數量與合同規定不符者,除那些應由保險公司或船方承擔的部分外,買方可憑________出具的商檢證書,有權要求更換或索賠。賣方擔保貨到目的港起12個月內,使用過程中由於材料質量低劣和工藝不佳而出現的損傷,買方立即以書面形式通知賣方並出具________商檢局開列的檢驗證書,提出索賠。商檢驗書乃索賠之依據。按買方索賠要求,賣方有責任立即排除貨物之缺陷、全部或部分更換貨物或根據缺陷情況將貨物作降價處理。

15.不可抗力:在貨物製造和裝運過程中,由於發生不可抗力事故致使延期交貨或不能交貨,賣方概不負責。賣方於不可抗力事件發生後,即刻通知買方並在事發14天內,以航空郵件將事故發生所在地當局簽發的證書寄交買方以作證據。即使在此情況下,賣方仍有責任採取必要措施促使盡快交貨。不可抗力事故發生後超過10個星期而合同尚未履行完畢,買方有權撤銷合同。

16.合同延期和罰款:除本合同15條所述不可抗力原因,賣方若不能按合同規定如期交貨,按照賣方確認的罰金支付,買方可同意延期交貨,付款銀行相應減少議定的支付金額,但罰款不得超過遲交貨物總額的5%。賣方若逾期10個星期仍不能交貨,買方有權撤銷合同。儘管合同已撤銷,但賣方仍應如期支付上述罰金。

17.仲裁:凡涉及本合同或因執行本合同而發生的一切爭執,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如果協商不能解決,則可提交________仲裁委員會根據該會暫定的仲裁法則和程序進行仲裁。仲裁將在________進行,仲裁裁決是終局,對雙方都有約束力。仲裁費用由敗訴方承擔。仲裁也可在雙方均能接受的第三國進行。

18.附加條款:本合同原本兩份。經雙方簽字,各執一份,僅此聲明。賣方:________買方:________

國際貿易合同範文 篇12

賣?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郵碼: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職務:____________?國籍:____________

買?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郵碼: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職務:____________?國籍:____________

買賣雙方在平等互利基礎上,訂立下列合同條款,共同信守。

第一條?品名、數量、價格

第二條?包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條?_____:由買方按發票金額100%投保。

第四條?嘜頭: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條?裝運口岸: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六條?目的口岸: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七條?裝運期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八條?付款條件:買方應通過買賣雙方同意的銀行,開立以賣方為受益人的、不可撤消的、可轉讓和分割的信用證。該信用證憑裝運單據在________?銀行見單即付。該信用證必須在________?前開到賣方。信用證有效期限為裝船後15天在________?到期。

第九條?裝運單據:買方應提供下列單據。

1.已裝船清潔提單;

2.發票;

3.裝箱單;

單。

第十條?裝運條件:

1.裝運船由賣方安排,允許分批裝運,並允許轉船;

2.賣方於貨物裝船後,應將合同號碼、品名、數量、船名、裝船日期以電報通知買方。

第十一條?索賠:賣方同意受理因貨物的質量、數量和(或)規格與合同規定不符的異議索賠,但賣方僅負責賠償由於製造工藝不良或材質不佳所造成的質量不符部分。有關安裝不當或使用不善造成的索賠或損失,賣方均不予受理。提出索賠異議必須提供有聲譽的、並經賣方認可的公證機構的檢驗報告。有關質量方面索賠異議應於貨到目的地後3個月內提出,有關數量和(或)規格索賠異議應於貨到目的地後30天內提出。一切損失凡由於自然原因或屬於船方或_____公司責任範圍內者,賣方概不受理。如買方不能在合同規定期限內將信用證開出,或者開來的信用證不符合合同規定,而在接到賣方通知後,不能按期辦妥修正,賣方可以撤銷合同或延期交貨,並有權提出賠償要求。

第十二條?不可抗力:因不可抗力不能如期交貨或不能交貨時,賣方不負責任。但賣方必須向買方提供有權機構所出具的證明。

第十三條?_____:凡因執行本合同或與本合同有關事項所發生的一切爭執,均由雙方通過友好協商方式解決。如不能取得協議時,則在被告國家根據被告國家_____機構的_____程序規則進行_____。_____裁決是終局的,對雙方具有同等的約束力。_____費用,除_____機構另有決定外,均由敗訴方負擔。

第十四條?其他:對本合同的任何變更,需雙方商定達成書面協議經雙方簽字後,方為有效,任何一方在未取得對方書面同意前,無權將本合同規定的權利及義務轉讓給第三者。

第十五條?本合同於____年____月____日在____?市用____?文簽署,正本一式兩份,買賣雙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買方:____________?賣方:__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__?代表:_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年____月____日

國際貿易合同範文 篇13

賣方:(以下簡稱甲方)法定代表人:

地買址:方:(以下簡稱乙方)法定代表人:

地址:

根據《_____》,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同意簽訂本合同,並就如下條款達成一致:

1.貨物:

1.1乙方同意同甲方購買,且甲方同意向乙方出售_________(以下簡稱合同貨物)用於乙方項目。將由甲方提供的合同設備的內容詳見合同附件一(附件一中在列出貨物外稱的同時也請列出分項價格)。

1.2甲方負責合同貨物的各項工作,由乙方提供必要配合。

1.3雙方同意附件中各項條款為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若附件與合同正文有任何不一致,以合同正文為準。

2.價格

2.1合同貨物的價格(以下稱為:合同總價)為:_________,價格清單詳見

附件一。

3.裝運

3.1裝運時間:

3.2裝運地:

3.3目的地:

3.4貨運方式:

4.付款條款

合同第2.1條確定的合同總價由乙方向甲方以如下方式支付:

4.1預付款:在本合同生效後5個工作日內,乙方支付甲方合同總價%的款項,即人民幣發票。

4.2交貨款:在合同貨物交貨後5個工作日內,乙方支付甲方合同總價%的款項,即人民幣元。甲方同時提供乙方同等金額的資金往來發票。

4.3驗收款:在合同貨物驗收後5個工作日內,乙方支付甲方合同總價%的款項,即人民幣元。甲方同時提供乙方同等金額的資金往來發票。

5.合同設備的交貨

5.1所有合同貨物應在合同正式生效後_________周內,(此周應為最晚交貨期),由甲方負責運至交貨地點。交貨地點為的導有權及風險在賣方將貨物交至承運人後轉移至買方。

5.2甲方應於交貨日14日之前,通過或傳真的方式通知乙方,通知內容包括合同號、合同貨物的名稱、數量、估計總重量與總體積,以及預計交貨日期。乙方在收到甲方通知後,應儘快向乙方確認交貨地點與交貨日期。

6.合同貨物的檢驗

5.1合同貨物的檢驗應在貨物運至交貨地點後_________日內在進行。雙方應指派代表參加檢驗。

5.2設備開箱檢驗合格後,雙方簽署驗貨合格證書。

5.3如雙方認可的合同貨物的小缺陷,並不影響貨物性能,雙方仍然簽署驗貨合格證書,但甲方應立即採取措施修復缺陷。

5.4如果在聯合開箱檢驗中發現貨物有任何缺陷,缺陷或與合同規定不符,雙

方代表將簽署一份詳細報告,該報告將作為乙方要求甲方進行更換,修理或補充發貨的有效證據。如果確認為甲方責任,甲方應自費取得補充或替換設備。如果確認為乙方責任,甲方應在收到乙方的通知後儘快向乙方補充或替換設備。

7.不可抗力

7.1如果雙方中的任何一方因為不可抗力,如:戰爭、火災、颱風、洪水、地震或其他雙方共計為不屬於不可抗力的原因而被迫停止或推遲合同的執行,則合同執行相應延遲,延遲的時間等於不可抗力發生作用的時間。

7.2受影響的一方應將不可抗力的發生儘快通過或傳真通知另一方。

7.3受影響的一方應在不可抗力終止或被排除後儘快通過或傳真通知另一方,並通過航空掛號通知另一方不可抗力已終結或排除。

8.保證與賠償

8.1甲方保證其向乙方提供的貨物是全新並未使用過的。

8.3保修期內,甲方在收到乙方運於至指定地點(費用由買方負擔)的有缺陷貨物後,應儘快將更換貨物自費運至乙方。

8.5如果乙方未按合同第四條規定的內容按時支付合同款。乙方應向甲方支付滯納金。滯納金支付方式為:從規定的付款日次日起,按應付未付合同款額以每日0.5‰(萬分之零點五)計算滯納金,滯納金總額不超過本合同總額的5%。

8.6如果由於非甲方原因造成合同執行延遲,則交貨週期相應順延。

X條款

9.1所有與合同及合同執行有關的爭議將通過雙方友好協商解決,如果不能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則將該爭議提交______________委員會_____。

9.2_____裁定是終局的,對雙方均有約束力。任何一方不得向法院或其他機構申請改變_____裁定。

9.3_____費用由敗方承擔。

9.4_____進行過程中,雙方將繼續執行合同,但_____部分除外。

10.合同的生效、解除和終止

10.1本合同簽約雙方授權代表簽字、蓋條日期,即本合同的生效日期。?10.2如果發生以下情況,可以視為合同解除或終止:

(1)一方進入_____或倒閉階段;

(2)一方被判為破產或其它原因致使資不抵債;

(3)本合同已有效、全部得到履行;

(4)雙方共同同意提前解除合同;

(5)按_____機構的裁決,合同解除或終止。

11.其它

11.1本合同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本合同列出的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11.2對本合同條款的任何修改、變更或增減,須經雙方授權代表簽署書面文件,成為本合同的補充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1.3任一方均不得向第三方公開透露合同內容,除非事先徵得對方的同意。但是,如需將合同提交政府有關部門批准則不需對方事先同意。

11.4未盡事宜由雙方另行協商決定。

12.附件

12.1附件一:合同貨物清單及價格(略)

12.2附件二:原廠商提供的主要部件保修期

甲方(賣方)(公章):_________乙方(買方)

(公章):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時間: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時間: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簽訂地點:簽訂地點:

國際貿易合同範文 篇14

____年__月__日

____(售方)為一方,與____(購方)為另一方,簽訂合同如下:

第一條 合同對象

依據____年__月__日雙方簽訂的關於合作的協議,在售方國國境車上交貨條件下售方售出,購方購入貨物。其數量、種類、價格及交貨期均按第__號附件辦理,該附件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合同總金額為_____

第二條 價格

本合同所售出貨物的價格以瑞士法郎計算,此項價格系賣方國國境車上交貨,包括包皮、包裝和標記費在內。

第三條 品質

按本合同所售出貨物的品質應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標準或原蘇聯國家標準,並符合本合同附件所規定的技術條件;憑樣交貨的商品品質應符合雙方確認的樣品。

商品質量應以售方國國家商品檢驗局出具的品質證明書證明之。

第四條 供貨期

售方應在本合同附件規定的期限內發貨。在徵得購方同意的情況下,售方有權按雙方商妥的數量和金額提前交貨。

第五條 標記

每個貨箱均應用防水顏料在箱體的三面(上面,前面和左右)用英、俄兩種文字書寫以下標記:合同號,收貨人,箱號,毛重,淨重。

第六條 支付

本合同所供應的貨物之價款,由購方按照中國銀行和原蘇聯外經銀行關於邊境貿易支付協議書所規定的辦法及1990年3月13日“由中國向蘇聯和由蘇聯向中國交貨的共同條件”以瑞士法郎憑下列單據向售方支付:

1.帳單4份;

2.蓋有售方國發站印章的鐵路運單副本1份;

3.明細單3份;

4.品質證明書1份。

第七條 保證和索賠

賣方在提供的商品投入使用之後12個月內保證商品質量,但不超過供貨之日起18個月。

對貨物品質的異議應在發現缺陷後3個月內提出,如在保證期發現缺陷,提賠日期不能遲於保證期結束30天。

如商品在保證期內出現缺陷,供貨一方應排除缺陷或更換有缺陷的部分並負擔費用。

當事人一方給對方造成人身傷害或因故意或重大過失給對方造成財產損失的,應當進行賠償。

第八條 發貨通知

售方應在發貨後10天內以電傳向購方通知有關貨物自生產廠發運的情況,並註明發運日期,合同號,發動機號,件數,毛重和鐵路運單號。

買方(蓋章):_________ 賣方(蓋章):_________

代表(簽字):_________ 代表(簽字):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國際貿易合同範文 篇15

甲 方: 乙 方:

甲、乙雙方就建立業務合作關係,促進乙方為甲方更快拓展市場,同時確保乙方利益神聖不可侵犯。為明確雙方責任,就雙方的權利和義務,經友好協商,雙方特達成以下協議:

第一條:協議的收款方式、議定證明、分成方法、交付方式、交付時間、合同期限;

第二條: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提供專業人士(工程人員和技術人員)協助乙方洽談業務,包括客户的售前、售中、售後服務。提供業務助理協助乙方開發、跟進、維護客户、整理相關資料,並及時彙報給乙方等。

2、 甲方提供業務必備資料(營業執照、税務登記證、公司彩頁、樣品等)給乙方開發和維護客户。

3、甲方願意協同乙方和乙方開發的客户辦理合同手續並簽訂合同;若乙方提供的客户要求籤訂合同的同時辦理司法見證手續,費用由甲方和乙方開發的客户各承擔一半。

4、 甲方願意陪同乙方到乙方開發的客户處實地考察,甲方也願意陪同乙方接受乙方開發的客户代表到甲方工廠實地考察,兩項所產生的費用全部由甲方承擔。

5、 按照附錄一的要求,及時與乙方分成。

6、 甲方可以與乙方共同攻關客户,但所有應酬費由甲方支付。

7、甲方可以與乙方共同維護客户,應酬費全部由甲方支付。甲方應在乙方知情、許可、陪同下與乙方共同維護乙方開發的客户。甲方不能以任何理由將乙方客户轉讓給同行業合作。

8、 甲方每月提供一份乙方客户確認的對帳單及提成(含差價)款項清單給乙方。

9、 甲方不得虛報、少報、漏報乙方開發的客户所下的所有訂單,並及時、主動向乙方彙報相關進度。

第三條: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乙方引見或邀請客户專業人士(工程人員和外發負責人)與甲方專業人士(工程人員和技術人員)洽談業務,説明客户產品的品質和技術要求、驗貨標準,交貨週期、付款方式等。

2、乙方提供客供圖紙或客供樣品給甲方報價、打樣,並確保圖紙或樣品的真實性、有效性、及時性。乙方主要負責跟進、維護自己開發的客户,包括報價、送樣、送貨等,甲方協助乙方完成上述工作。

3、 乙方可以以個人名義和甲方法人代表(公司董事長或總經理)簽訂本協議。

4、乙方開發的客户的所有報價單上的業務聯繫人必須包含乙方姓氏,報價單上的簽名經甲方負責人審核後由乙方簽名。業務助理必須將報價單備份給乙方,同乙方客户發送郵件時必須抄送一份給乙方。

5、 按照附錄一的要求,及時與甲方分成。

6、 乙方可以請求甲方一起向乙方開發的客户催收貨款。

7、在合同期限內,甲方在收到乙方客户所下的所有訂單的每一筆貨款後三天之內必須主動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並及時按約定分成給乙方。乙方可以隨時隨地監督甲方與乙方客户的業務關係往來。

8、乙方在不損害甲方利益的前提下,可以以甲方辦事處的形式傳真和回傳報價單及接收和回傳訂單給自己開發的客户,甲方加蓋公章後轉送或傳真給乙方,乙方再傳真或回傳給乙方開發的客户。乙方可以以甲方公司名義接單,但名片可以自行設計,公司電話及傳真號碼可以是乙方自己的。

第四條:違約責任;

1、任何一方有證據表明對方已經、正在、或將要違約,可以中止履行本協議,但應及時通知對方。若對方繼續不履行、履行不當或者違反本協議,該方可以解除本協議並要求對方賠償損失。

2、 因不可抗力而無法承擔責任的一方,應在不可抗力發生的三天之內,及時通知另一方。雙方再商定相應的解決方案並簽訂相關協議。

3、 一方因不可抗力確實無法承擔責任,而造成損失的,不負賠償責任。本協議所稱的不可抗力是指不

能預見、不能克服並不能避免且對一方當事人造成重大影響的客觀事件,包括但不限於自然災害如洪水、地震、火災、風暴等以及社會事件如戰爭、動亂、政府行為等。

4、 乙方為甲方開發客户,甲、乙雙方共同評估客户,經過甲方審核過的客户,若客户因經濟狀況(含

不可抗力因素)而不能收回的貨款,甲方有權要求乙方不能拿回相應的分成款項,但乙方不承擔乙方客户因此而造成的經濟損失。

第五條:保密條款;

雙方應嚴格保守在合作過程中所瞭解的商業及技術機密,否則應對因此而造成的損失承擔賠償責任。

第六條:以上條款如有未盡事宜,經甲、乙雙方協商後加以補充。

補充內容(手寫,需加蓋公章);

第七條:其它;

1、 如果本協議任何條款根據現行法律被確定為無效或無法實施,本協議其它所有條款將繼續有效。在

這種情況下,雙方將以有效的約定替換該約定。且該有效約定應儘可能接近原約定和本協議相應的精神和宗旨。本協議適用於中國法律管轄區域服務於甲方註冊地的法院,或辦事處當地法院。

2、 附錄一規定的有效期滿,本協議自動失效。屆時雙方若願意繼續合作,應重新訂立協議。合同期限

最短為兩年,最長不限。

3、 本協議經過甲、乙雙方的同意,任何一方不得隨意更改。如需更改,必須由雙方共同協商後簽字確

認。

4、 本協議雙方授權代表簽字並蓋章,自簽訂日起生效。

5、 本協議為一式兩份,雙方當事人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 乙方(手印)

法人代表: 代表:

附錄一:收款方式、議定證明、分成方法、交付方式、交付時間、合同期限:

1、 收款方式:

甲、乙雙方業務合作發生的所有貨款可以由雙方協商由其中一方到客户財務處收取,但請款憑證甲、

乙雙方應各執一份,貨款金額甲方必須如實報給乙方。

2、議定證明:

乙方客户的認定及差價款項的議定由甲方代表出示相關書面證明給乙方代表,並加蓋公章。

3、分成方法:乙方應得提成為總貨款的 % (雙方商定並由甲方代表簽字)。

4、交付方式:甲方支付乙方分成時必須出示採購單、送貨單、請款單(或對帳單)等給乙方;甲方以現金或轉賬的方式支付給乙方,乙方的銀行賬户: 1010 03__X(中國工商銀行)。

5、交付時間:甲方可代收乙方客户的所有貨款,甲方在收到乙方客户的定金貨款後的三天之內必須按附錄一的分成方法按約定比例提成給乙方,可以以現付或轉賬的形式轉賬到乙方指定的銀行賬户上,並出示銀行轉賬憑證給乙方;甲方在收到最後的餘款和其他代加工款後的三天之內必須按附錄一的分成方法將雙方議定的提成款項現付給乙方或轉賬到乙方指定的銀行賬户上,並出示銀行轉賬憑證給乙方。

6、協議期限:

本協議有效期為年年

國際貿易合同範文 篇16

合同編號:____

____(售方)為一方,與____(購方)為另一方,簽訂合同如下:

第一條 合同對象

依據____年__月__日雙方簽訂的關於合作的協議,在售方國國境車上交貨條件下售方售出,購方購入貨物。其數量、種類、價格及交貨期均按第__號附件辦理,該附件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合同總金額為_____

第二條 價格

本合同所售出貨物的價格以瑞士法郎計算,此項價格系賣方國國境車上交貨,包括包皮、包裝和標記費在內。

第三條 品質

按本合同所售出貨物的品質應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標準或原蘇聯國家標準,並符合本合同附件所規定的技術條件;憑樣交貨的商品品質應符合雙方確認的樣品。

商品質量應以售方國國家商品檢驗局出具的品質證明書證明之。

第四條 供貨期

售方應在本合同附件規定的期限內發貨。在徵得購方同意的情況下,售方有權按雙方商妥的數量和金額提前交貨。

第五條 標記

每個貨箱均應用防水顏料在箱體的三面(上面,前面和左右)用英、俄兩種文字書寫以下標記:合同號,收貨人,箱號,毛重,淨重。

第六條 支付

本合同所供應的貨物之價款,由購方按照中國銀行和原蘇聯外經銀行關於邊境貿易支付協議書所規定的辦法及————年——月——日“由中國向蘇聯和由蘇聯向中國交貨的共同條件”以瑞士法郎憑下列單據向售方支付:

1.帳單4份;

2.蓋有售方國發站印章的鐵路運單副本1份;

3.明細單3份;

4.品質證明書1份。

第七條 保證和索賠

賣方在提供的商品投入使用之後——個月內保證商品質量,但不超過供貨之日起——個月。

對貨物品質的異議應在發現缺陷後——個月內提出,如在保證期發現缺陷,提賠日期不能遲於保證期結束——天。

如商品在保證期內出現缺陷,供貨一方應排除缺陷或更換有缺陷的部分並負擔費用。

當事人一方給對方造成人身傷害或因故意或重大過失給對方造成財產損失的,應當進行賠償。

第八條 發貨通知

售方應在發貨後——天內以電傳向購方通知有關貨物自生產廠發運的情況,並註明發運日期,合同號,發動機號,件數,毛重和鐵路運單號。

第九條 仲裁

國際貿易合同範文 篇17

買方:_________

賣方:_________

_________(以下簡稱買方)為一方,與_________(以下簡稱賣方)為另一方,根據下列條款買方同意購買,賣方同意出售下列貨物,於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簽訂本合同如下:

1.貨物名稱及規格:_________

2.質量和數量的保證:_________

賣方保證商品系全新的且符合合同規定的規格和質量的各項指標,質量保證有效期為貨物到目的港後的12個月。

3.單位:_________ 數量:_________

4.生產國別和製造廠商:_________

5.包裝:_________

6.單價:_________ 總值:_________

7.付款條件:

(1)離岸價條款:

a.按合同規定賣方應在裝運之前30天用電報/或函件通知買方合同號碼、品名、數量、價值、箱號、毛重、尺寸及何時可在發運港口交貨,以便買方訂艙。

b.賣方對運貨船抵達後由於未能按期將貨物運交裝運港口而造成的誤船或滯留裝運應承擔責任。

c.在貨物裝運之前,賣方應承擔貨物的全部費用與風險,而在貨物裝運之後,貨物的全部費用則由買方承擔。

(2)到岸價條款(不包括保險):

a.賣方在裝運時間內應將貨物從裝運港運至目的港,不得轉運。合同貨物不得交由懸掛買方不能接受的國旗之船舶運輸。

b.若貨物系由郵寄或空運,賣方應在發運前30天,按照第8條規定,用電報/或信件通知買方大約的發貨期,合同號碼、貨物名稱、價格等。賣方在發貨後應立即用函電將合同號碼、貨物名稱、價格及發貨日期通知買方,以便於買方及時購買保險。

8.裝運口岸:_________

裝運通知:賣方在裝貨結束後應立即用函電將合同號碼、貨物名稱、數量、發票價格、毛重、船名和船期通知買方。由於賣方未能及時通知造成買方不能及時買保險,則一切損失均由賣方負責。

9.裝運文件:

(1)海運:全套潔淨已裝船提單,作成空白抬頭,由發貨人空白背書註明“運費到付”/“運費付訖”並通知目的港的_________公司。

空運:提供一份空運單,註明“運費到付”/“運費已付”,交付買方。

航空郵包:寄一份航空郵包收據給買方。

(2)發票五份,註明合同號碼和裝運嘜頭(若超過一個裝運嘜頭,發票應分開,細節應根據合同辦理)。

(3)由製造廠開出一式兩份的裝箱單。

(4)由製造廠開出的數量和質量證書一份。

(5)在裝運之後,立即通過電報/或信件將有關裝運之細節通知買方。此外,賣方在裝船後的10天內,要用空郵另寄兩份所有上述文件,一份直接寄給收貨人,另一份直接寄給目的口岸_________公司。

10.目的港及收貨人:_________

11.裝運期限:收到不可撤銷信用證_________天。

12.裝運嘜頭:

賣方應在每個箱上清楚地刷上箱號、毛重、淨重、體積及“防潮”“小心搬動”、“此邊朝上”及裝運嘜頭等字樣。

13. 保險:

□ 裝運後由買方自理

□ 由賣方投保

14.交貨條件:_________

15.索賠:

在貨物到目的口岸之後的90天內,若發現商品的質量、規格或數量不符合合同之規定,則買方憑_________檢驗局頒發的檢驗證書有權提出更換質量合格的新商品或要求賠償,且所有的費用(如檢驗費、保險費、及裝卸貨費等)均由賣方負擔,但所提的索賠屬於保驗公司或承運方的責任,則賣方不負任何責任。關於質量,賣方保證貨到目的口岸之後的12個月內,在使用過程中若由於質劣而出現損壞,則買方應通過書面立即通知賣方並憑_________檢驗局所頒發之檢驗證書為依據,提出索償要求。根據買方的要求,賣方應負責立即排除缺陷,必要時,買方可自行排除缺陷,費用由賣方負責。若賣方收到上述要求之後1個月內未能答覆買方,則便視為賣方已接受要求。

16.不可抗力:

本合同內所述的全部商品,在製造和裝運過程中,如因人力不可抗拒的原因,拖延裝運或無法交貨,則賣方概不負責。賣方應將上述的事故立刻通知買方,且在其後的14天內賣方應用航空郵寄一份由政府頒發的事故證書給買方,説明出事地點,作為證據。然而,賣方仍應負責採取必要的措施加速交貨。若事故持續超過10個星期,則買主有權取消合同。

17.延遲交貨和罰款:

本合同內所述的全部或部分商品,若賣方不能按時交貨或延遲交貨,且賣方同意罰款,則買方應同意其延遲交貨,但本合同第16條規定的由於人力不可抗拒的原因而造成延遲交貨則不罰款。所罰的款項經協商可由付款銀行從付款中扣除。然而,罰款不應超過延遲交貨的貨物總值之5%。罰款率每7天為0.5%,不足7天的天數應按7天算。若賣方在本合同規定的裝運時間內遲10個星期仍然不能交貨,則買方有權取消本合同,儘管合同已取消,賣方仍然應毫不延遲地支付上述罰款給買方。

18.仲裁:

凡因執行本協議或有關本協議所發生的一切爭執,雙方應以友好協商解決。如果協商不能獲得解決,應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員會,根據該會的仲裁程序暫行規定進行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雙方都有約束力,仲裁費用由敗訴方負擔。

本合同由雙方簽署,中英文正本兩份,每方各持一份為據,兩份具有同等的效力。

19.備註:_________

買方(蓋章):_________ 賣方(蓋章):_________

代表(簽字):_________ 代表(簽字):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國際貿易合同範文 篇18

地 址:____________ 郵碼: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

買 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 郵碼: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

賣方與買方在平等、互利基礎上,經雙方協商一致同意按下列條款履行,並嚴格信守。

第一條 貨物名稱、規格、包裝及嘜頭:

第二條 數量、單價、總值:

賣方有權在3%以內多裝或少裝。

上述價格內包括給買方佣金____%按fob值計算。

第三條 裝運期限:

第四條 裝運口岸:

第五條 目的口岸:

第六條 保險:由賣方按發票金額110%投保。

第七條 付款條件:買方應通過買賣雙方同意的銀行,開立以賣方為受益人的、不可撤消

的、可轉讓和可分割的、允許分批裝運和轉船的信用證。該信用證憑裝運單據在________國的____ 銀行見單即付。

該信用證必須在____前開出。信用證有效期為裝船後15天在________國到期。

第八條 單據:賣方應向銀行提供已裝船清潔提單、發票、裝箱單/重量單;如果本合同

按cif條件,應再提供可轉讓的保險單或保險憑證。

第九條 裝運條件:

1.載運船隻由賣方安排,允許分批裝運並允許轉船。

2.賣方於貨物裝船後,應將合同號碼、品名、數量、船隻、裝船日期以電報通知買方。

第十條 品質和數量/重量的異議與索賠:貨到目的.口岸後,買方如發現貨物品質及/或

數量/重量與合同規定不符,除屬於保險公司及/或船公司的責任外,買方可以憑雙方同意的檢驗機構出具的檢驗證明向賣方提出異議。品質異議須於貨到目的口岸之日起30天內提出,數量/重量異議須於貨到目的口岸之日起15天內提出,賣方應於收到異議後30天內答覆買方。

第十一條 不可抗力:由於不可抗力使賣方不能在本合同規定期限內交貨或者不能交貨,

賣方不負責任。但賣方必須立即電報通知買方。如果買方提出要求,賣方應以掛號函向

買方提供由有關機構出具的事故的證明文件。

第十二條 因執行本合同有關事項所發生的一切爭執,應由雙方通過友好方式協商解決。

如果不能取得協議時,則在被告國家根據被告國家仲裁機構的仲裁程序規則進行仲裁。

仲裁決定是終局的,對雙方具有同等的約束力,仲裁費用除非仲裁機構另有決定外,均

由敗訴一方負擔。

賣 方:____________(蓋章)

代表人:____________

買 方:____________(蓋章)

代表人:____________

____年__月__日訂立

國際貿易合同範文 篇19

委託人(甲方)_________

受託人(乙方)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有關規定, (簡稱“甲方”)委託 (簡稱“乙方”),代理託運貨物,乙方同意代理承運,特簽定本合同,共同遵守,互相制約,具體條款經雙方協商如下:

第一條 代理事項

1.甲方委託乙方為貨運代理人,進行貨物運輸代理。乙方接受甲方委託,同意作為甲方代理人,辦理有關代理事項。

2.甲方應根據本協議內容,向乙方簽發委託書,以便乙方完成代理事項。甲方委託乙方辦理事項詳見《貨物運輸代理授權委託書》。

第二條 甲方義務

1.應於提出的發運日期(或運到日期)前_________日向乙方提供有關運輸的資料與要求(包括髮運地點、到貨地點、貨物品名、數量、性質、是否辦理保價(險)、收貨人全稱、聯繫電話、傳真等真實資料),並蓋章確認。

2.於每批貨物發運前_________日,將需要運輸的貨物完整地交付給乙方,並與乙方共同辦理交接驗收。

3.已包裝或因其他原因不易清點的貨物內容和數量,由甲方自行負責。

4.已交付給乙方的資料或貨物確需變更時應提前_________日書面通知乙方。

5.應在本協議約定的時間內將運輸代理服務費(或包乾費)支付給乙方。

第三條 乙方義務

1.根據甲方的要求與提供的資料,按照本協議的規定,及時完成代理事項。

2.及時向甲方報告運輸代理事務的進展情況,代理行為完成後,應將有關單據證明交付甲方。

3.對甲方提供的各種資料、文件應予以保密。

第四條 代理費用及結算方法

1.本協議履行期間,甲方同意以運輸代理服務費(或包乾費)的形式給付乙方。每運輸代理_________噸貨物,甲方給付乙方_________元運輸代理服務費(或包乾費)。運輸代理服務費(或包乾費)的計算按車輛(船)標重為結算依據;

2.為便於清算,雙方同意_________日清算一次,結算方式為_________;

3.需由乙方代結算各種運雜費用的,由甲方按代理量預付乙方所需費用,並於運輸前_________日匯入乙方銀行帳户(需由乙方代墊各種費用的,甲方需提前向乙方提出書面要求,並經乙方同意,雙方簽訂墊付運雜費協議書後,方可墊付)。

4.費用結算後,乙方將有關票據、單證完整、及時交付甲方。

第五條 違約責任

1.在協議期內甲方給乙方的文件資料、貨物有誤或需要包裝的貨物因包裝缺陷產生破損,或未將貨物送到指定地點,而由此使乙方在代理行為中產生的經濟損失,甲方應承擔責任。

2.乙方未按協議要求運輸也承擔責任。乙方未經甲方同意,擅自擴大、變更代理權限,而由此造成甲方的經濟損失,乙方應承擔賠償責任。

3.由於乙方原因使貨物發生滅失、短少、變質、污染、損壞的,屬法律、法規規定以外的乙方應承擔責任。

4.由於不可抗力或_________時,雙方協商可變更或解除本協議。

第六條 爭議的解決

雙方因協議發生爭議並協商不成時,可用下列第_________種方式解決(以“√”選擇):

(1)向_________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2)向_________法院訴訟。

第七條 其他事項

1.若本合同中約定的相應價格因市場價格變化而需做出調整,調整方需提前15天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

2.本協議經雙方當事人簽字蓋章後生效。如有未盡事宜,雙方協商簽訂備忘錄。經雙力籤的本協議附件,為本協議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

3.協議簽訂後,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如確有特殊原因不能繼續履行或需變更時,需經雙方同意,協商解決。

4.本協議有效時間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身份證號碼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身份證號碼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電話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電話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國際貿易合同範文 篇20

按本合同條款,買方同意購入,賣方同意出售下述產品,謹此簽約。

1.品名、規格:________

單位:________

單價:________

總價:________

總金額:________

2.原產國別和生產廠:________

3.包裝:

須用堅固的木筱或紙箱包裝。以宜於長途海運/郵寄/空運及適應氣候的變化。

並具備良好的防潮抗震能力。

由於包裝不良而引起的貨物損傷或由於防護措施不善而引起貨物鏽蝕,賣方應賠償由此而造成的全部損失費用。

包裝箱內應附有完整的維修保養、操作使用説明書。

4.裝運標記:

賣方應在每個貨箱上用不褪色油漆標明箱號、毛重、淨重、長、寬、高並書以"防潮"、"小心輕放"、"此面向上"等字樣和裝運:

5.裝運日期:________

6.裝運港口:________

7.卸貨港口:________

8.保險:________

裝運後由買方投保。

9.支付條件:

分下述三種情況:

(1)採用信用證:

買方收到賣方交貨通知〔詳見本合同條款11(1)a〕,應在交貨日前15~20天,由____________銀行開出以賣方為受益人的與裝運全金額相同的不可撤銷信用證。賣方須向開證行出具100%發票金額即期匯票並附裝運單據(見本合同第10款)。開證行收到上述匯票和裝運單據即付以支付(電匯或航郵付匯)。

信用證於裝運日期後15天內有效。

(2)託收:

貨物裝運後,賣方出具即期匯票,連同裝運單據(見本合同第10款),通過賣方所在地銀行和買方________________銀行提交給買方進行託收。

(3)直接付款:

買方收到賣方裝運單據(見本合同第10款)後7天內,以電匯或航郵向賣方支付貨款。

10.單據:

小海運

全套潔淨海運提單,標明"運費付訖"/"運費預付",作成空白背書並加註目的港________公司。

(2)空運:

空運提單副本一份,標明"運費付訖"/"運費預付",寄交買方。

(3)航郵:

航郵收據副本一份,寄交買方。

(4)發票一式五份,標明合同號和貨運嘜頭(若貨運嘜頭多於一個,發票需單獨開列),發票根據有關合同詳細填寫。

(5)由廠商出具的裝箱清單一式兩份。

(6)由廠商出具的質量和數量保證書。

(7)貨物裝運後立即用電報/信件通知買方。

此外,貨發10天內,賣方將上述單據(第5條除外)航郵寄兩份,一份直接寄買方,另一份直接寄目的港________公司。

11.裝運:

(1)F.O.B.條款:

a.賣方於合同規定的裝運日期前30天,用電報/信件將合同號、品名、數量、價值、箱號、毛重、裝箱尺碼和貨抵裝運港日期通知買方,以便買方租船訂艙。

b.賣方船運代理________公司________

(電報:________),負責辦理租船訂艙事宜。

c.________租船公司或其港口代理(或班輪代理),預計船達裝運港10天之前,即將船名、預計裝貨日期、合同號等通知賣方以便賣方安排裝運。要求賣方

與船方代理保持密切聯繫。當需要更換運載船舶及船舶提前、推遲抵達時,買方或其船方代理應及時通知賣方。

若船在買方通知日後30天內尚未抵達,則第30天后倉儲費和保險費用由買方承擔。

d.若載運船舶如期抵達裝運港,賣方因備貨未妥而影響裝船,則空艙費和滯期費均由賣方承擔。

e.貨物越過船舷並從吊鈎卸下前,一切費用和風險由賣方承擔;貨物越過船舷並從吊鈎卸下,一切費用和風險屬買方。

(2)C&F條款下:

a.在裝運期內,賣方負責將貨物從裝運港運至目的港。不允許轉船。

b.貨物經航郵/空運時,賣方於本合同第5條規定的交貨日前30天,以電報/信件把交貨預定期、合同號、品名、發票金額等通知買方。貨物交辦發運,賣方即刻以電報/信件將合同號、品名、發票金額、交辦日期通知買方,以便買方及時投保。

12.裝運通知

貨物業經全部裝船,賣方應將合同號、品名、數量、發票金額、毛重、船名和啟船日期等立即以電報/信件通知買方。若因賣方通知不及時致使買方不能及時投保,賣方則承擔全部損失。

13.質量保證:

賣方保證:所供貨物,系由最好的材料兼以高超工藝製成,商標為新的和未經使用的,其質量和規格符合本合同所作的説明。自貨到目的港起12個月為質量保證期。

14.索賠:

自貨到目的港起90天內,經發現貨物質量、規格、數量與合同規定不符者,除那些應由保險公司或船方承擔的部分外,買方可憑________出具的商檢證書,有權要求更換或索賠。

賣方擔保貨到目的港起12個月內,使用過程中由於材料質量低劣和工藝不佳而出現的損傷,買方立即以書面形式通知賣方並出具________商檢局開列的檢驗證書,提出索賠。商檢驗書乃索賠之依據。按買方索賠要求,賣方有責任立即排除貨物之缺陷、全部或部分更換貨物或根據缺陷情況將貨物作降價處理。

15.不可抗力:

在貨物製造和裝運過程中,由於發生不可抗力事故致使延期交貨或不能交貨,賣方概不負責。賣方於不可抗力事件發生後,即刻通知買方並在事發14天內,以航空郵件將事故發生所在地當局簽發的證書寄交買方以作證據。即使在此情況下,賣方仍有責任採取必要措施促使盡快交貨。

不可抗力事故發生後超過10個星期而合同尚未履行完畢,買方有權撤銷合同。

16.合同延期和罰款:

除本合同15條所述不可抗力原因,賣方若不能按合同規定如期交貨,按照賣方確認的罰金支付,買方可同意延期交貨,付款銀行相應減少議定的支付金額,但罰款不得超過遲交貨物總額的5%。賣方若逾期10個星期仍不能交貨,買方有權撤銷合同。儘管合同已撤銷,但賣方仍應如期支付上述罰金。

17.仲裁:

凡涉及本合同或因執行本合同而發生的一切爭執,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如果協商不能解決,則可提交________仲裁委員會根據該會暫定的仲裁法則和程序進行仲裁。仲裁將在________進行,仲裁裁決是終局,對雙方都有約束力。仲裁費用由敗訴方承擔。仲裁也可在雙方均能接受的第三國進行。

18.附加條款:

本合同原本兩份。經雙方簽字,各執一份,僅此聲明。

賣方:________

買方:________

國際貿易合同範文 篇21

合同編號:___________

簽約時間:________________

簽約地點:________________

買方: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

電傳:____________________

電報:____________________

賣方: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

電傳:____________________

電報:____________________

茲經買賣雙方同意成交下列商品訂立合同條款如下:

1.合同對象:經協商買賣雙方一致同意在平等互得的基礎上,買方購入賣方售出下列商品,商品的品名、規格、數量、單價、金額等詳見第________號附件,所有附件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2.合同總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交貨條件:[DAF、CIF、FOB……]。除非另有規定,以上交貨條件依照國際商會制定的《國際貿易術語解釋通則》辦理。以上貨物數量允許賣方有權____%溢短裝。

4.原產地國別: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包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6.裝運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7.裝運口岸和目的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8.保險: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9.支付條款:本合同採用 [A:信用證L/C。B:即斯付款交單D/P、承兑交單D/A、託收。C:匯付、信匯M/F、電匯T/T。]方式結算。

A:(1)買方應在裝運期間 日通過開證行開出以賣方為受益人的 [不可撤銷的、跟單的、(不)保兑的、即期的、可轉讓的、循環的、對開的、(不)允許分期裝運的]信用證。信用證應在裝貨完畢後 日內在受益人所在地到期。

(2)通知銀行收到買方開具的不可撤銷的信用證時,賣方必須委託通告行開出 %信用證金額的保證金給開證行。合同貨物裝運和交貨後,保證金將原數退給賣方,若出於本同規定第13條外的任何原因,發生無法按時全部或部分交貨,保證金將按本同第11條規定作為輕罰金支付給買方。

B:貨物發運後賣方出具以買方為付款人的 [付款跟單匯票,按即期付款交單方式D/P、承兑跟單匯票、匯票期限為(  )後(  ),按即期付款交單(D/A日)方式經買方承兑後]通過賣方銀行及 銀行,向買方轉交單證 。[換取貨物、買方按匯票期限到期支付貨款。]

C:買方到收到賣方依本合同第10條規定提交的單證後_______日內以[電匯、信匯]方式支付貨款。

D:自貨物至指定邊境站點由賣方置於買方控制下時,即認為賣方已交貨,貨物的所有權及偶然性損失或品質損壞的風險由賣方轉移到買方。買方應 [同、後、前]期於賣方____天交貨,並以記名提單為結算依據。

10.賣方應提交以下單證:

(1)全套清潔空白抬頭、空白背書註明運費 [已付、到付]的提貨單________份;

(2)經簽字的商業發票____份;

(3)原產地證明書____份;

(4)裝箱單____份;

(5)質量、重量檢驗證明____份;

(6)CIF條件下的 [保險單、保險憑證]____份。

11.罰則:除由本合同第13條原因外,如超過合同規定期限延誤或無法交貨、逾期或未能付款金額的____ %計算。但罰金總額不得超過違約金額的____%。若違約方已先期支付保證金,則保證金作為罰金按數量比例予以罰扣直到沒收支付給對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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