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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外來料加工、來件裝配協議(精選21篇)

中外來料加工、來件裝配協議(精選21篇)

中外來料加工、來件裝配協議 篇1

合同於年月日在簽訂。

中外來料加工、來件裝配協議(精選21篇)

甲方:  中國公司

地址:

電報掛號:

電傳:

工廠

地址:

電報掛號:

乙方:

地址:

電傳:

雙方為開展來料加工(或來件裝配)業務,本着平等互利原則,通過友好協商,特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加工(裝配)的項目

乙方向甲方提供加工(或裝配)(產品)套(或件)所需的原材料(或散件);甲方對乙方提供的原材料(或散件)進行加工(或裝配),加工(或裝配)後將成品交付乙方。

第二條交付來料與加工成品的數量和時間

乙方將於年月日至年月日,每月向甲方提供原材料(或散件),並負責運至港港口(或車站)交付甲方;在甲方收到原材料(或散件)後的個月內(或自在年月日至年月日)分批將加工(或裝配)後的成品負責運至港口(或車站)交付乙方。

乙方在提供原材料(或散件)時,按百分之的備損率提供給甲方,多提供部分不計加工(或裝配)數量。如乙方未能按時、按質、按量提供全部原材料(或散件),致使甲方停工待料造成損失,乙方在接到甲方提出的通知後,應予賠償。如甲方未能按時、按質、按量交付成品,在乙方提出後,甲方亦應負責賠償。

第三條加工費

甲方為乙方進行加工(或裝配)的加工費,每件(或套)計幣元。(注一)

第四條付款辦法

乙方將不作價的原材料(或散件)運交甲方;加工費由乙方給甲方開出即期付款信用證。(注二)

第五條來廠專家和技術培訓

根據實際需要,乙方有義務向甲方派遺專家併為甲方培訓必要的技術人員,來廠專家和培訓人員的數目、時間、任務以及費用負擔等,由雙方另行商議。

第六條運費、保險費

乙方將原材料(或散件)運交甲方的運費、保險費由乙方負責;甲方將成品運交乙方的運費、保障費由甲方負責。成品的運輸保險,由甲方按原材料(或散件)成本加上運費、保險費、加工費之和的110%投保綜合險、戰爭險(如陸上運輸則投保陸上運輸險)。在加工裝配期間,由甲方負責投保火險。(注三)

第七條質量檢驗

(1)甲方在收到原材料(或散件)後,應按乙方提供的技術標準,對其規格、品質進行驗收,如發現乙方提供的原材料(或散件)的規格、質量不符合技術標準,或數量不足,由甲方向乙方提出檢驗報告後,乙方負責退換或

補足。

(2)乙方在收到甲方加工的成品後,按雙方議定的驗收標準驗貨,如因甲方裝配不當造成質量問題,由乙方向甲方提出檢驗報告,甲方負責返修或賠償。

第八條不可抗力

由於戰爭和嚴重的自然災害以及雙方同意的其他人力不可抗拒的事故,致使一方不能履行合同時,遇有上述事故的一方應儘快將事故情況通知對方,並與對方協商延長履行合同的期限。對方由此產生的損失,不得提出賠償要求。

第九條違約責任

任何一方不履行合同條款,致使對方遭受經濟損失時,必須承擔賠償責任,受損害方並擁有罰款元的權利。

第十條仲裁

本合同在執行過程中,如發生爭議,雙方應本着友好方式進行協商解決。如未能解決時,提請×國仲裁機構進行仲裁。仲裁裁決為終局裁決,對雙方均有約束力。仲裁費用由敗訴一方負擔。

第十一條擔保

為了保證雙方履行合同和及時按合同規定支付罰款或賠償損失,雙方應分別向對方提供各自銀行所出具的保函。

第十二條轉讓

本合同所載明的權利和義務,非經雙方一致同意,一方不得轉讓給任何第三方。

第十三條有效期限

本合同自簽字之日生效,有效期到本合同規定的套(或件)由甲方加工(或裝配)成成品交付乙方並收進全部加工費時終止。

第十四條續訂

本合同有效期限屆滿之前,如一方認為需要續訂合同,可以向對方提出並進行協商。

第十五條文本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雙方各持一份,副本一份。

第十六條補充或修改

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雙方可以進行協商補充或修訂。

第十七條適用法律

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為本合同的適用規律。

甲方:(蓋章)乙方:(蓋章)

代表:(簽字)代表:(簽字)

見證人:

律師:(中國律師事務所)

(簽字)

注一:如包裝費用、輔料、運費、保險費等在加工費以外收取,須另訂條款明確規定。

注二:乙方提供原材料(或散件),如採用託收或遠期信用證(對開信用證),及成品出口不採用信用證方式,而用匯款或託收方式可作相應更改。

注三:此條系雙方均按到岸價格(cif)的價格條件。如價格條件為離岸價格(fob)或其他價格條件,則此條的運費、保險費的負擔應隨之變動。

中外來料加工、來件裝配協議 篇2

中外來料加工(或來件裝配)合同

本合同於年月日在簽訂。

甲方:中國公司

地址:

電報掛號:

電傳:

工廠

地址:中華人民共和國省市區街號

電報掛號:

乙方:國公司

地址:

電傳:

雙方為開展來料加工(或來件裝配)業務,本着平等互利原則,通過友好協商,特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加工(裝配)的項目

乙方向甲方提供加工(或裝配)(產品)套(或件)所需的原材料(或散件);甲方對乙方提供的原材料(或散件)進行加工(或裝配),加工(或裝配)後將成品交付乙方。

第二條交付來料與加工成品的數量和時間

乙方將於年月日至年月日,每月向甲方提供原材料(或散件),並負責運至港港口(或車站)交付甲方;在甲方收到原材料(或散件)後的個月內(或自在年月日至年月日)分批將加工(或裝配)後的成品負責運至港口(或車站)交付乙方。

乙方在提供原材料(或散件)時,按百分之的備損率提供給甲方,多提供部分不計加工(或裝配)數量。如乙方未能按時、按質、按量提供全部原材料(或散件),致使甲方停工待料造成損失,乙方在接到甲方提出的通知後,應予賠償。如甲方未能按時、按質、按量交付成品,在乙方提出後,甲方亦應負責賠償。

第三條加工費

甲方為乙方進行加工(或裝配)的加工費,每件(或套)計幣元。(注一)

第四條付款辦法

乙方將不作價的原材料(或散件)運交甲方;加工費由乙方給甲方開出即期付款信用證。(注二)

第五條來廠專家和技術培訓

根據實際需要,乙方有義務向甲方派遺專家併為甲方培訓必要的技術人員,來廠專家和培訓人員的數目、時間、任務以及費用負擔等,由雙方另行商議。

第六條運費、保險費

乙方將原材料(或散件)運交甲方的運費、保險費由乙方負責;甲方將成品運交乙方的運費、保障費由甲方負責。成品的運輸保險,由甲方按原材料(或散件)成本加上運費、保險費、加工費之和的110%投保綜合險、戰爭險(如陸上運輸則投保陸上運輸險)。在加工裝配期間,由甲方負責投保火險。(注三)

第七條質量檢驗

(1)甲方在收到原材料(或散件)後,應按乙方提供的技術標準,對其規格、品質進行驗收,如發現乙方提供的原材料(或散件)的規格、質量不符合技術標準,或數量不足,由甲方向乙方提出檢驗報告後,乙方負責退換或        補足。

(2)乙方在收到甲方加工的成品後,按雙方議定的驗收標準驗貨,如因甲方裝配不當造成質量問題,由乙方向甲方提出檢驗報告,甲方負責返修或賠償。

第八條不可抗力

由於戰爭和嚴重的自然災害以及雙方同意的其他人力不可抗拒的事故,致使一方不能履行合同時,遇有上述事故的一方應儘快將事故情況通知對方,並與對方協商延長履行合同的期限。對方由此產生的損失,不得提出賠償要求。

第九條違約責任

任何一方不履行合同條款,致使對方遭受經濟損失時,必須承擔賠償責任,受損害方並擁有罰款元的權利。

第十條仲裁

本合同在執行過程中,如發生爭議,雙方應本着友好方式進行協商解決。如未能解決時,提請×國仲裁機構進行仲裁。仲裁裁決為終局裁決,對雙方均有約束力。仲裁費用由敗訴一方負擔。

第十一條擔保

為了保證雙方履行合同和及時按合同規定支付罰款或賠償損失,雙方應分別向對方提供各自銀行所出具的保函。

第十二條轉讓

本合同所載明的權利和義務,非經雙方一致同意,一方不得轉讓給任何第三方。

第十三條有效期限

本合同自簽字之日生效,有效期到本合同規定的套(或件)由甲方加工(或裝配)成成品交付乙方並收進全部加工費時終止。

第十四條續訂

本合同有效期限屆滿之前,如一方認為需要續訂合同,可以向對方提出並進行協商。

第十五條文本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雙方各持一份,副本一份。

第十六條補充或修改

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雙方可以進行協商補充或修訂。

第十七條適用法律

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為本合同的適用規律。

甲方:(蓋章)乙方:(蓋章)

代表:(簽字)代表:(簽字)

見證人:

律師:(中國律師事務所)

(簽字)

注一:如包裝費用、輔料、運費、保險費等在加工費以外收取,須另訂條款明確規定。

注二:乙方提供原材料(或散件),如採用託收或遠期信用證(對開信用證),及成品出口不採用信用證方式,而用匯款或託收方式可作相應更改。

注三:此條系雙方均按到岸價格(cif)的價格條件。如價格條件為離岸價格(fob)或其他價格條件,則此條的運費、保險費的負擔應隨之變動。

中外來料加工、來件裝配協議 篇3

(甲方)委託方: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加工方: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和相關法律法規,在平等的基礎上,經雙方友好協商,甲方委託乙方就酒店的部分石材加工達成以下條款:

一、貨物概況及加工價格

1、下表為本合同明細單價,具體加工規格及排版要求詳見採購單及乙方核實過的圖紙。數量按實際完成合格加工數量結算。

2、在本合同執行期間內,本合同約定的固定綜合單價均不做任何調整。

3、乙方需根據甲方採購單及乙方核實現場的附圖要求的規格和數量進行加工生產,合同簽訂後3日內乙方應派技術人員到現場核實實際尺寸,製作施工圖。

4、結算總價=乙方實際加工合格的數量*約定單價。

5、乙方接到甲方提貨通知後2日內應到甲方指定的地點提取大板到乙方工廠加工,並核對碼單與石材的實際數量簽字確認收料,原材料(大板)的加工消耗定額為不低於90%的出材率。

6、由於乙方加工原因造成石材無法安裝的由乙方負責。

二、質量標準

1、加工尺寸偏差範圍等必須符合國家有關規範。

2、乙方需對確認的石材排版圖(以現場實際核對後)加工生產,並根據排版圖對所需石材紋路及色差進行排版並在每一件成品石材上貼上標籤。

三、交貨時間及地點

1、交貨時間:以甲方書面通知時間為準。

2、交貨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現場收貨聯繫人:_________________.

四、包裝標準

1、乙方為甲方提供足以保護石材的六面木箱包裝。

2、交貨時,乙方應在每組包裝櫃外貼示包裝櫃內正確的貨物規格、數量、編號、使用部位,以便甲方清點貨物。

五、貨款支付

1、乙方給甲方每交貨一批,經甲方驗收合格後,則甲方支付該批次貨物的加工費的50%,全部加工完畢付至總結算款的80%,安裝完畢驗收無加工質量問題後付清餘款。

2、結算時按乙方實際加工驗收合格的數量結算。

3、乙方應保證石材成品在裝車及運輸時是完好無損的。因乙方原因導致石材運至交貨地點若有破損的,乙方承擔責任和賠償費用。

4、本合同所有款項均由甲方以匯款轉賬方式向乙方支付貨款,乙方在收取甲方每一筆貨款的同時,開具同等金額的財務發票給甲方。

六、違約責任

1、甲乙雙方簽訂合同後,乙方應嚴格遵守合同約定的價格及時間供貨,甲方也應按合同的約定辦理結算,支付乙方貨款給。

2、乙方延遲交付成品的,每延遲一天,向甲方支付違約金為人民幣______元/天,逾期5天,甲方有權解除合同,乙方應退還已付款,並賠償甲方損失。

3、乙方對甲方提供的原材料不得擅自調換,如擅自調換的,甲方有權拒收,乙方應賠償甲方因此造成的損失。

4、乙方加工的成品尺寸不符合圖紙要求,乙方應無償返工直到符合要求,並賠償由此給甲方造成的損失。

七、合同的變更與解除

1、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變更或者解除本合同。

2、合同權利義務終止後,甲乙方都應遵循誠實信用原則、履行通知、協助、保密等義務。

八、解決爭議的方式

甲乙方應友好協商。協商不成的,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九、其他

1、本合同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另行協商簽訂補充協議。

2、本合同一式四份,甲方兩份,乙方兩份,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3、乙方應提供營業執照、組織機構代碼證、法人身份證、税務登記證複印件。

4、乙方保證其在本合同中的地址通訊方式準確無誤,甲方可按該地址直接送達與本合同相關的通知、函等所有資料,也可以郵寄送達,郵寄送達的,無論乙方是否簽收或拒籤,以甲方寄出時間起算,四日後均視為已送達。

甲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中外來料加工、來件裝配協議 篇4

訂約人:

工業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甲方)

工業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乙方)

茲經雙方同意,甲方委託乙方在_______________________加工標準磁羅經,一切所需的零件與原料由甲方提供,其條款如下:

1.來料加工和來件裝配的商品和數量:

(1)商品名稱--標準磁羅經;

(2)數量--共計__台;

2.一切所需用的零件和原料由甲方提供,或由乙方在_____或_____購買,清單附於本合同內;

3.每種型號的加工費如下:

(1)GLC-1型標準磁羅經:_________U.S.D.(大寫:________美元);

(2)GLC-2型標準磁羅經:_________U.S.D.(大寫_______美元);

(3)GLC-3型標準磁羅經:_________U.S.D.(大寫:______美元)。

4.加工所需的主要零件、消耗品及原料由甲方運至(某地)____________,若有短少或破損,甲方應負責補充供應;

5.甲方應於成品交運前1個月,開立信用證或電匯全部加工費用及由乙方在_____或_____購買零配件、消耗品及原料費用;

6.乙方應在雙方同意的時間內完成GLC-1型標準磁羅經的加工和交運,不得延遲,凡發生無法控制的和不可預見的情況例外;

7.零件及原料的損耗率:

加工時零件及原料損耗率為___%,其損耗率由甲方免費供應,如損耗率超過__%,應由乙方補充加工所需之零件和原料;

8.若甲方誤運原料及零件,或因大意而將原料及零件超運,乙方應將超運部份退回,其費用由甲方承擔,若遇有短缺,應由甲方補充;

9.甲方提供加工GLC-1型標準磁羅經的零件和原料,乙方應嚴格按規定的設計加工,不得變更;

10.技術服務:

甲方同意乙方隨時提出派遣技術人員到_______的要求,協助培訓乙方的技術人員,並允許所派的技術人員留在乙方檢驗成品。為此,乙方同意支付每人月薪________美元,其他一切費用(包括來回旅費)概由甲方負責;

11.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進出口手續,應由乙方予以辦理;

12.加工後的標準磁羅經,乙方應運交給甲方隨時指定的國外買主;

13.其他條件:

(1)標準磁羅經的商標應由甲方提供,若出現法律糾紛,甲方應負完全責任;

(2)若必要時乙方在____或____購買加工標準磁羅經的零件及原料,其品質必須符合標準並事先需經甲方核准;

(3)為促進出口業務,乙方應儲備標準磁羅經樣品,隨時可寄往甲方所指定的國外買主,所需的零件和原料,由甲方所運來的零件及原料中報銷;

14.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與乙方在簽字後各執一份,另一份呈送__________有關部門備案。

工業有限公司             工業有限公司

經理                  經理

中外來料加工、來件裝配協議 篇5

甲方:(加工方)

地址:_____ ___電話:______ __

乙方:(來料方)

地址:_____ ___電話:__ __ ___

雙方為開展來料加工業務,經友好協商,特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加工內容

乙方向甲方提供加工尼龍再生粒子所需的原材料,甲方將乙方提供的原材料加工成產品後交付乙方。

第二條來料加工的質量來料加工合同乙方提供的原材料正常備損率為40%,甲方加工後產成品的含灰量在4%以下。來料出現明顯異常時甲方應立即通知乙方到現場查看。

第三條加工時間

甲方在收到原材料後的45天內將加工後的成品運輸至乙方工廠。甲方如未能按時、按質、按量交付加工產品,在乙方提出後,甲方應賠償乙方所受的損失。

第四條 加工費

甲方為乙方進行加工的加工費為800元/噸。

第五條 付款方式

甲方將來料的產成品運抵乙方工廠,乙方即時支付加工費後卸貨。

第六條 運輸與保險

乙方將原材料運交甲方的運費和保險費由乙方負責;甲方將本合同產品送交乙方的運費和保險費由乙方負責。

第七條 不可抗力

由於戰爭和嚴重的自然災害以及雙方同意的其他不可抗力引起的事故,致使一方不能履約時,該方應儘快將事故通知對方,並與對方協商延長履行合同的期限。由此而引起的損失,對方不得提出賠償要求。

第八條 合同有效期

本合同自簽字日起生效。有效期兩年。本合同有效期屆滿之前1個月,如一方需續訂合同,可以向對方提請協商。

本合同正本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未盡事宜按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執行。

甲方:________________(蓋章) 乙方:________________(蓋章)

代表:______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年____月____日

中外來料加工、來件裝配協議 篇6

中外來料加工合同範本

甲方: 中國________公司,地址:________電話:________電傳: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職務:________國籍:________

乙方:____國________公司,地址:________電話:________電傳: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職務:________國籍:________

雙方為開展來料加工業務,經友好協商,特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加工內容

乙方向甲方提供加工________(產品)________套所需的原材料,甲方將乙方提供的原材料加工成產品後交付乙方。

第二條 交貨

乙方在合同期間,每個月向甲方提供________原材料,並負責運至________車站(經________港口)交付甲方;甲方在收到原材料後的________個月內將加工後的成品________套負責運至________港口交付乙方。

第三條 來料數量與質量

乙方提供的原材料須含____%的備損率;多供部分不計加工數量。乙方提供給甲方的材料應符合本合同附件一(略) 和規格標準。如乙方未能按時、按質、按量提供給甲方應交付的原材料,甲方除對無法履行本合同不負責外,還得向乙方索取停工待料的損失;乙方特此同意確認。

第四條 加工數量與質量

甲方如未能按時、按質、按量交付加工產品,在乙方提出後,甲方應賠償乙方所受的損失。

第五條 加工費

甲方為乙方進行加工的加工費,在本合同訂立時的________年為每套________幣________元;合同訂立第二年起的加工費雙方另議,但不得低於每套____ 幣____ 元;該加工費是依據合同訂立時中國國內和國外勞務費用而確定的,故在中國國內勞務費用水平有變化時,雙方將另行議定。

第六條 付款方式

乙方將不作價的原材料運交甲方;在甲方向乙方交付本合同產品前1個月,由乙方向甲方開立即期信用證,支付加工費。

第七條 運輸與保險

乙方將原材料運交甲方的運費和保險費由乙方負責;甲方將本合同產品送交乙方的運費和保險費由甲方負責。

第八條 不可抗力

由於戰爭和嚴重的自然災害以及雙方同意的其他不可抗力引起的事故,致使一方不能履約時,該方應儘快將事故通知對方,並與對方協商延長履行合同的期限。由此而引起的損失,對方不得提出賠償要求。

第九條 仲裁

本合同在執行期間,如發生爭議,雙方應本着友好方式協商解決。如未能協商解決,提請中國________仲裁機構進行仲裁。仲裁適用法律為:

1.中華人民共和國加入的國際公約、條約;

2.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

3.在中國法律無明文規定時,適用國際通行的慣例。

仲裁裁決為終局裁決,仲裁費用由敗訴一方承擔。

第十條 合同有效期

本合同自簽字日起生效。有效期到本合同規定的________套由甲方加工的成品交付乙方,並收到乙方含加工費在內的全部應付費用時終止。

第十一條 合同的續訂

本合同有效期屆滿之前________月,如一方需續訂合同,可以向對方提請協商。

第十二條 合同文本與文字

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 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本合同以中、____兩國文字書就,兩國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三條 其他

1.甲方為交付乙方產品而耗用的包裝、輔料、運輸及保險等項開支,在加工費以外收取,但這些費用不超過每套合同產品的____ %.

2.甲方收到原材料後,應按乙方提供的技術標準,對其規格、品質進行驗收。如乙方提供的原材料不符合標準,或數量不足,在甲方向乙方提出檢驗報告後,乙方負責退換或補足。

第十四條 合同條款的變更

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或遇特殊情況需要補充、變更內容,須經雙方協商一致。

甲方:________________(蓋章) 乙方:________________(蓋章)

代表:______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年____月____日

中外來料加工、來件裝配協議 篇7

甲方(承攬人):

法定代表人:

住所:

聯繫電話:

統一社會信用代碼:

乙方(委託人):

法定代表人:

住所:

聯繫電話:

統一社會信用代碼:

為了明確甲、乙雙方的權利和義務,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的有關規定,經協商一致,雙方代表就業務問題達成如下合同,共同遵守。

一、總則

1.乙方負責提供生產所需的全套設備及必需的零部件,以及擴建廠房建築安裝用的鋼材管道和貨車,全套設備分新舊兩部分,屬於全新的,其性能是國際先進水平;屬於半舊的設備其主要零部件需全部換新,並經過全面檢修,其性能與同類型號全新的設備一樣,設備及零部件價款是優惠價格。

全套設備的生產能力必須達到規範標準,機械性能的正常運轉由乙方負責確保,在設備投產後 年內,如發生機械故障或非因操作錯誤而造成的損壞,乙方應負責派出工程技術人員進修理和免費提供零配件,由此產生的停工停產所造成的損失,由乙方負責補償, 年後發生機械故障,查明原因,雙方友好協商解決。

合同簽訂後,乙方應着手按上述要求進行籌備,甲方派員到乙方工廠參觀設備情況、設備性能,以運抵 工廠進行驗收為準。機械的專利和技術資料由乙方免費提供。

2.乙方負責提供足夠設備所需的原料和輔料(包括染料和樹脂)寄存甲方,委託加工,並保證按月均衡供應。

3.甲方負責提供相應的廠房、水電、勞動力及包裝物料(包裝物料費用由甲方向乙方結算),並負責按照乙方要求的規格、數量和質量進行加工,收取加工費,產品全部交由乙方銷售。

二、加工數量和加工費

乙方保證每年提供加工數量在 噸以上,每年加工費收入不低於 日元(大寫: ),甲方保證每年提供加工上述 噸以上或相當於加工費收入 日元(大寫: )以上的生產力。從全套設備正常運轉時起 個月作為試產和工人培訓期,在此期間內的加工費,以雙方同意暫定的產品方案中的加工價為基礎,第一個月提高 %,第二個月提高 %,第三個月提高 %,第四個月提高 %。上述增加的加工費由乙方負擔。

試產培訓期滿後,應根據不同規格與生產的實際情況,參照雙方初步議定的產品方案和加工費,雙方另行議定加工費,以後每 年議定一次。調整幅度以不超過 %為限。

三、付款辦法

1.設備、零配件和擴建廠房安裝所需的鋼材、管道及貨車的價款為: 日元(大寫: ),此數為原價扣除合作減價數 日元(大寫: ),具體規格詳見附件一、二。

2.價款支付方式由甲方通過 銀行信用擔保,在甲方每次收取的加工費中提取 %分期償還,直至償完為止,上述價款的銀行利息由甲方負擔,年利率為 %,利息以最後一批設備的裝船提單日期起算。

四、運費和保險費

乙方將散件運交甲方的運費、保險費由乙方負責;甲方將成品運交乙方的運費、保險費由甲方負責,成品的運輸保險,由甲方按散件成本加上運費、保險費、加工費之和的 %投保綜合險,戰爭險(如陸上運輸則投保陸上運輸險)。在裝配期間,由甲方負責投保火險。

五、交貨期

為使甲方正常生產,乙方須在甲方儲備 個月的原、輔材料,正常生產所需的原輔料,以甲方實際驗收的數量為準。為使供料正常,甲方須把每月收到的、使用的以及月底庫存的數量,在第二個月初通知乙方,為使乙方業務正常開展,甲方在收到乙方提供原輔料之日起 個月內按時、按質、按量將產品發運給乙方。若在執行中發生問題,由雙方友好協商解決。

甲方在任何情況下均不得留置完成的工作成果。

六、損耗率

由於所裝配的產品之不同品種、款式,其損耗率也不盡相同。因此,雙方一致同意在簽訂有關合同時,再另行商定合理的損耗定額。(此損耗定額係指元器件在裝配前經過檢驗的全部合格品,在裝配過程中的自然損耗率)。

七、技術交流

本合同簽訂後,乙方在接到甲方通知時,須儘快派出工程技術人員到甲方負責設備安裝和裝配技術指導,直至甲方能全部掌握設備安裝和裝配技術進行正常生產時為止。

上述工程技術人員在廠工作期間的生活費用由甲方負擔,工資由乙方負擔;必要時,甲方亦可派出工程技術人員到乙方所屬工廠交流技術,其所需生活費用,由乙方負擔。

八、爭議解決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也可由當地部門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 種方式解決(只能選擇一種):

1.提交 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 人民法院起訴。

九、合同期限

本合同有效期為 年,在協議有效期內,甲、乙雙方不得跟第三者達成同樣的或類似的合同,合同期滿後若乙方提出要求,經雙方同意可延長 年。若乙方提出願意與甲方長期合作,甲方表示讚賞,乙方應儘早提出建議書,以利進一步洽談。

本合同正本 份、甲、乙雙方及見證單位各存一份,以中文為準。

(以下無正文,轉合同簽章頁)

(本頁無正文,為合同簽章頁)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法定代表人:

委託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

委託代理人:

年 月 日

籤於: 年 月 日

籤於:

中外來料加工、來件裝配協議 篇8

委託方(以下簡稱甲方):陳通平

加工方(以下簡稱乙方):江西省九江市共青城億峯公司

一、合同概論

1、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法律的規定,甲乙雙方本着誠信、互利、公平、公開的原則經友好協商達成如下合同條款共同遵守執行。

2、甲方已下達生產工藝制單方式委託乙方生產加工,明確服裝的款式數量、貨期及工藝制單訂做要求和質量標準。經雙方認可,即為合同的組成部分,具有與合同同等法律效力,如在生產中途需要改版或在其它特別需求等必須有書面通知!

二、具體質量要求

1、乙方在收到甲方輔料、樣衣、工藝制單等。根據甲方提供的清單數據認真核實後簽收,如有數量不符三日內通知逾期甲方概不負責。

2、裁牀開裁前負責對布料進行檢查,如發現布料有問題含布料短碼及實際用量超過制單用量。應立即通知甲方商量解決辦法,雙方確定無異後方可開裁。

3、乙方在收到甲方的輔料、生產樣衣工藝制單後,立即製作產前版等甲方確認批改後方可實施生產。

4、生產大貨時必須嚴格按照甲方的生產工藝制單進行生產,若未按照甲方要求質量不達標準造成損失由乙方全部承擔。

5、乙方質量不合格或無法返修造成甲方客户退貨拒收,由乙方承擔全部責任(即按貨品成本價除加工費)兩倍賠償給甲方。

6、若尾部工作未達標準,如線頭未清理,釦子未縫牢甲方按每年實際返工費兩倍扣罰乙方。

7、所有面輔料均由乙方提供,每件衣服的充絨量正負不能超過三克。

8、乙方不得未經甲方書面同意而將甲方之生產產品發給其他加工單位生產,因此甲方有權拒付加工費。

三、結算方式

1、交貨地址:上海市閘北區

2、甲方提供所有款式羽絨服的羽絨及人民幣拾萬做為總貨款的預付訂金。

3、乙方在甲方QC查完貨後方可出貨,如乙方按批次出貨,甲方可按出貨比例付款,出完後15天內結清貨款。

4、貨品在物流期間,所有一切損失由發貨方負責。 四、服裝款式發貨詳表

五、合作協議

1、甲方派出跟QC由乙方負責提供住宿。

2、所有加工貨品用線及面輔料由乙方提供,甲方需要提供包裝袋、吊牌、羽絨球、洗水嘜、碼嘜、鴨絨嘜、主嘜等。

3、所有另工貨品,附《生產工藝制單》、《發貨清單》。《發貨清單》與貨物清點無誤確認後,簽字蓋章!第一時間傳真回本公司!

4、本合同經雙方簽訂之日起生效到全部貨款結算之日上,合同執行期內甲乙雙方均不得有意變更或解除合同。合同如有未盡事宜須經雙方共同協商作出補充規定、補充領土完整與合同有同等法律效力。

5、凡因本合同引起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任何事議,如雙方不能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按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6、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7、聯繫方式

甲方陳先生:乙方廠長胡小姐:

車間電話:0792-4355577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代表: 代表:

電話: 電話: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中外來料加工、來件裝配協議 篇9

來料加工合同

一、賣方同意由買方提供原料進行生產(為買方生產),收取加工費用。產品的設計、規格、數量和費用率或加工費用將在雙方同意的具體合同中規定。

二、按照規定,買方同意向賣方提供必需的加工設備、生產設備和維修工具,總價值為_________元。

四、由買方提供的所有設備分一批或多批裝運,最遲必須在_______20__年底前到達_________港,買方將向_________派遣技術人員,幫助設備的裝置和提供技術上的建議。按照本協議項下生產合同規定的數量,允許有一定的損耗。買方須向賣方提供足夠的原料,第一批原料必須在設備到達_________後_________天內交貨。

五、對於將要加工的第一批產品,雙方同意買方提供的每項設計的產量不能少於_________件,規格和質量都必須符合買方提供的樣品(標準樣品為買方所有,只供賣方參考)。製成品須在原料到達_________後_________天內向買方發貨。

六、賣方應保護買方的利益不因質量或規格的偏差而遭受任何損失或損害。由於不可抗力的緊急情況引起的偏差將通過協商解決。

七、除了買方以外,賣方同意不準向任何人出售或提供買方設計項下的任何產品。

八、本協議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生效,有效期為_________年,並且該期限可以通過協商延長或修改。

賣方(蓋章):_________買方(蓋章):_________

代表(簽字):_________代表(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中外來料加工、來件裝配協議 篇10

合同編號:

簽訂地點:

甲方: 乙方:

甲乙雙方本着自願、平等、互利的原則,經友好協商,就甲方向乙方提供原料用於加工成品出口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加工產品的規格、數量及價款:

合同總價款(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原材料、技術、圖紙及治具:

1、甲方於_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在_______________(地點)

向乙方交付原材料(或散件),並按百分之_________的備損率提供原材料(或散件)給乙方,多提供部分不計加工(或裝配)數量。如甲方未能按時、按質、按量提供全部原材料(或散件),致使乙方停工待料造成損失,甲方在接到乙方提出的通知後,應予賠償。 2、甲方向乙方提供加工該產品的技術、圖紙及必要治具,並承擔相關知識產權責任。如果需乙方提供治具,則甲方應當支付相應的費用。

第三條、加工生產、包裝、運輸及通關:來料加工合同1、乙方應依據本合同約定,在______________地點進行加工生產,並保證如期、保質、保量完成。

2、包裝物料,包括但不限於外包裝箱、內包裝箱、塑料袋、打包帶、封箱膠帶、添加劑,由乙方提供,甲方承擔費用。

3、乙方依據本合同的規定,代甲方辦理託運及通關手續,並由甲方支付相應的費用。

第四條、產品交付及質量檢驗: 1、產品交付 (1)原材料出成率:

原材料交接時,甲乙雙方共同對原材料做成品出成率試驗,並由雙方進行書面確認。

(2)交付時間及地點:

乙方應於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在___________(地點)向甲方交付成品。 (3)質量標準:

乙方加工產品的質量須達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標準。 2、質量檢驗

(1)原料交接時,乙方應按照本合同的規定對原料的規格、數量、質量進行驗收,如發現甲方提供的原料的規格、數量、質量與本合同規定不符,乙方應於交接3日內向甲方提出,否則視為甲方提供的原料符合本合同的規定。

(2)在乙方加工期間,甲方有權對乙方的生產情況和已生產產品隨時抽檢。但甲方的抽檢不應影響乙方工作。

第五條、加工費:

乙方為甲方進行加工的加工費為:甲方應在_________運輸及通關之前______日內,一次性支付給乙方, 甲方逾期支付,應按銀行貸款利率向乙方加付延期利息,並且乙方有權以此為由停止交付加工產品。

第六條、保證條款:

1、甲方保證按照本合同的規定向乙方交付原料,提供技術、圖紙及治具等,並支付加工費。

2、乙方保證其具有按照本合同規定進行加工生產的條件和能力,並保證按照本合同規定進行加工生產,並按時交付產品。

第七條、違約責任

1、如果甲方未能按本合同規定向乙方提供原料,致使乙方停工待料,甲方應賠償乙方由此產生的直接經濟損失。

2、如果乙方向甲方交付的成品不符合本合同的規定,或者如果乙方未在本合同規定的時間向甲方交付全部成品,乙方應承擔方因此遭受的經濟損失。

第八條、不可抗力:

1、本合同所稱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預見,不能克服、不能避免並對一方當事人造成重大影響的客觀事件,包括但不限於自然災害如洪水、地震、火災和風暴等以及社會事件如戰爭、動亂、政府行為或法律規定等。

2、如因不可抗力事件的發生導致合同無法履行或不能按約定的條件履行時,遇不可抗力的一方應立即將事故情況書面告知另一方,並應在7日內,提供事故詳情及合同不能履行、部分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書面資料,雙方認可後協商終止合同、部分免除履行合同的責任或暫時延遲合同的履行。

3、聲稱不可抗力事件導致其對本合同的履行在客觀上成為不可能或不實際的一方,有責任盡一切合理的努力消除或減輕此等不可抗力事件的影響。

4、當事人遲延履行後發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責任。 第九條、通知義務:

根據本合同需要發出的全部通知以及雙方的文件往來及與本合同有關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須用書面形式,可採用書信、傳真、當面送交後簽收或電子郵件方式傳遞。

第十條、保密條款:

甲乙雙方應保守在結締和履行合同過程中獲知對方內部的重要保密信息,除必要披露之外,不得以任何方式向第三方披露和不正當使用,否則應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第十一條、爭議解決:

本合同履行過程中產生的爭議,雙方應先行友好協商解決。若協商不成,任何一方有權向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二條、補充條款:

本協議未盡事宜,可由甲乙雙方共同協商達成書面補充協議,補充協議中如有與本協議實質性條款不同的內容,以補充協議為準。

第十三條、合同效力:

1、本合同自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2、本合同正本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以下無正文!)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委託代理人: 地址: 電話: 開户銀行: 賬號: 日期:

委託代理人: 地址: 電話: 開户銀行: 賬號: 日期:

中外來料加工、來件裝配協議 篇11

甲方:(加工方)

地址:_____ ___電話:______ __

乙方:(來料方)

地址:_____ ___電話:__ __ ___

雙方為開展來料加工業務,經友好協商,特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加工內容

乙方向甲方提供加工尼龍再生粒子所需的原材料,甲方將乙方提供的原材料加工成產品後交付乙方。

第二條來料加工的質量

乙方提供的原材料正常備損率為40%,甲方加工後產成品的含灰量在4%以下。來料出現明顯異常時甲方應立即通知乙方到現場查看。

第三條加工時間

甲方在收到原材料後的45天內將加工後的成品運輸至乙方工廠。甲方如未能按時、按質、按量交付加工產品,在乙方提出後,甲方應賠償乙方所受的損失。

第四條 加工費

甲方為乙方進行加工的加工費為800元/噸。

第五條 付款方式

甲方將來料的產成品運抵乙方工廠,乙方即時支付加工費後卸貨。

第六條 運輸與保險

乙方將原材料運交甲方的運費和保險費由乙方負責;甲方將本合同產品送交乙方的運費和保險費由乙方負責。

第七條 不可抗力

由於戰爭和嚴重的自然災害以及雙方同意的其他不可抗力引起的事故,致使一方不能履約時,該方應儘快將事故通知對方,並與對方協商延長履行合同的期限。由此而引起的損失,對方不得提出賠償要求。

第八條 合同有效期

本合同自簽字日起生效。有效期兩年。本合同有效期屆滿之前1個月,如一方需續訂合同,可以向對方提請協商。

本合同正本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未盡事宜按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執行。

甲方:________________(蓋章) 乙方:________________(蓋章)

代表:______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年____月____日

中外來料加工、來件裝配協議 篇12

甲方:

地址:

電話:

法定代表人:

職務:

國籍:

乙方:

地址:

電話:

法定代表人:

職務:

國籍:

茲經雙方同意,甲方委託乙方在加工,其條款如下:

1.來料加工和來件裝配的商品和數量:

(1)商品名稱:

(2)數量共計台。

2.一切所需用的零件和原料由甲方提供,或由乙方在或購買,清單附於本合同內。

3.每種型號的加工費如下:

(1)(大寫:美元);

(2)(大寫:美元);

(3)(大寫:美元)。

4.加工所需的主要零件、消耗品及原料由甲方運至,若有(某地)短少或破損,甲方應負責補充供應。

5.甲方應於成品交運前1個月,開立信用證(或電匯全部加工費)用於由乙方在

或購買零配件、消耗品及原料費用。

6.乙方應在雙方同意的時間內完成型標準的加工和交運,不得延遲,凡發生無法控制的和不可預見的情況例外。

8.若甲方誤運原料及零件,或錯將原料及零件超運,乙方應將超運部分退回,其費用由甲方承擔,若遇有短缺,應由甲方補充。

9.甲方提供加工標準零件和原料,乙方應嚴格按規定的設計加工,不得變更。

10.技術服務:

甲方同意乙方隨時提出派遣技術人員到的要求,協助培訓乙方的技術人員,並允許所派的技術人員留在乙方檢驗成品。為此,乙方同意支付每人月薪美元,其他一切費用(包括來回旅費)概由甲方負責。

11.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進出口手續,應由乙方予以辦理。

12.加工後的標準,乙方應運交給甲方隨時指定的國外買主。

13.其他條件:

(1)標準的_____由甲方提供,若出現法律糾紛,甲方應負完全責任;

(2)若必要時乙方在或購買加工標準的零件及原料,其品質必須符合標準並事先需經甲方核准;

(3)為促進出口業務,乙方應儲備標準樣品,隨時可寄往甲方所指定的國外買主,所需的零件和原料,由甲方所運來的零件及原料中報銷。

14.本合同一式二份,甲方與乙方在簽字後各執一份。

甲方:乙方:

代表:代表:

中外來料加工、來件裝配協議 篇13

訂約人:

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甲方)

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乙方)

茲經雙方同意,甲方委託乙方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加工________________,一切所需的零件與原料由甲方提供,其條款如下:

1.來料加工和來件裝配的商品和數量:

(1)商品名稱--________________;

(2)數量--共計____台;

2.一切所需用的零件和原料由甲方提供,或由乙方在__________或__________購買,清單附於本合同內;

3.每種型號的加工費如下:

(1)________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U.S.D.(大寫:____________美元);

(2)________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U.S.D.(大寫:____________美元);

(3)________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U.S.D.(大寫:____________美元)。

4.加工所需的主要零件、消耗品及原料由甲方運至(某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若有短少或破損,甲方應負責補充供應;

5.甲方應於成品交運前________個月,開立信用證或電匯全部加工費用及由乙方在__________或__________購買零配件、消耗品及原料費用;

6.乙方應在雙方同意的時間內完成________型________的加工和交運,不得延遲,凡發生無法控制的和不可預見的情況例外;

7.零件及原料的損耗率:

加工時零件及原料損耗率為______%,其損耗率由甲方免費供應,如損耗率超過____%,應由乙方補充加工所需之零件和原料;

8.若甲方誤運原料及零件,或因大意而將原料及零件超運,乙方應將超運部份退回,其費用由甲方承擔,若遇有短缺,應由甲方補充;

9.甲方提供加____________________的零件和原料,乙方應嚴格按規定的設計加工,不得變更;

10.技術服務:

甲方同意乙方隨時提出派遣技術人員到______________的要求,協助培訓乙方的技術人員,並允許所派的技術人員留在乙方檢驗成品。為此,乙方同意支付每人月薪________________美元,其他一切費用(包括來回旅費)概由甲方負責;

11.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進出口手續,應由乙方予以辦理;

12.加工後的________________,乙方應運交給甲方隨時指定的國外買主;

13.其他條件:

(1)________________的商標應由甲方提供,若出現法律糾紛,甲方應負完全責任;

(2)若必要時乙方在________或________購買________________的零件及原料,其品質必須符合標準並事先需經甲方核准;

(3)為促進出口業務,乙方應儲備標準________________樣品,隨時可寄往甲方所指定的國外買主,所需的零件和原料,由甲方所運來的零件及原料中報銷。

14.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與乙方在簽字後各執一份,另一份呈送____________________有關部門備案。

甲方經理:______________

乙方經理 :_____________

注:來料加工是指一個工廠按雙方簽訂的合同接受外商提供的原材料,按生產圖紙和生產程序進行加工,將合格的產品交外商後,加工方收取加工費用。

來件裝配是指外商按雙方簽訂的合同提供零配件、元器件,由工廠按要求的規格進行裝配,將合格的產品交外商後收取加工費用。

來料加工和來件裝配的生產線,專用工具,技術指導和培訓工人等由外商負責。合同終止時生產線及專用工具等按合同規定予以處理。

加工裝配方對來料、來件不擁有所有權,只有使用權。若因管理不善,來料、來件遭到破壞、遺失、使用不當或超越損耗,加工裝配方承擔經濟責任。

來料加工和來件裝配是國際間經濟合作的一種簡便易行,有進有出,進出結合,兩頭在外,中間在內的貿易方式

中外來料加工、來件裝配協議 篇14

委託方:(以下稱“委託方”)

加工方:(以下稱“加工方)。

委託方和加工方合稱為“雙方”。

委託方與加工方在平等、自願基礎上,經友好協商簽訂此協議,以資共同遵守:

(1)委託方希望根據下列條件委託加工方_____茶產品,有關產品訂單將按本協議規定向加工方發出。

(2)加工方希望根據下列條件為委託方加工_____產品,有關產品將按本協議規定完成。

(3)委託方為____產品之商標持有人及享有有關產品專利權。

一、每月訂單

(4)委託方必須提前10天以傳真方式給加工落實訂單數量。訂單內容指明提貨時間。

(5)加工方在收悉訂單後,必須在一個星期內以傳真書面向委託方確認訂單。

(6)除非雙方經過同意,否則在訂單被加工方確定接納後,委託方不能中止訂單而加工方必須履行訂單。

(7)委託方必須最遲在加工方開工前五天向加工方提供訂單所需的原材料及包裝材料。

(8)加工方收到足夠及質量合格之材料日與成品出貨日不少於15天(含週六及週日)。因原材料及包裝材料數量不足,質量不合格或延遲提供所需物料而造成停工或延其的一切損失由委託方承擔。

二、原材料及包裝材料安排

(9)原材料及包裝材料的進庫(加工方之倉庫)質量檢驗工作由委託方委派代表全權負責。

三、加工費

(10)含增值税的加工費(包括加工方提供之原材料成本)為人民幣____。於此協議簽訂日起計至____年__月__日,可以雙方同意下,根據情況作出調整。

(11)委託方將負責產品的驗收工作、安排運輸事宜、及支付相關運費和保險費。

(12)委託方負責提供合適的原材料及包裝材料,並免費向加工方運送所需原材料及包裝材料,委託方自行安排處理有關材料的運輸事宜,及支付相關運費和保險費。

四、技術及工藝

(13)成品各項理化指標由委託方提供(見附件一),加工方嚴格按照____工藝進行加工。首次加工由委託方負責加工過程中成品各項理化指標的在線檢測和品質控制。加工方只要按照上述要求加工並達到附件一中的品質指標要求,加工方對產品質量即沒有任何責任。產品其它質量責任則由委託方承擔,除非:

a產品含有非配方所含的.其他物質;

b產品內含有玻璃、青鐵、砂子等異物;

c產品含有配方所含物質以外或配方所含物質經過化學、物理變化生成的物質以外的其他物質;

五、付款條件

(14)首次加工費,委託方在產品生產完成10日後全數匯至加工方的銀行户頭。

(15)加工方必須在委託方付款之後三個工作天內向委託方開具增值税發票。有關知識產權、專利及商標的侵權責任

(16)非經委託方書面同意,加工方或任何人不能使用委託方的商標、商號或泄露加工方為委託方的產品代加工商。

六、雙方責任

(17)加工方根據委託方確認的配方及工藝要求加工上述產品,必須保質保量、按期完成委託方的加工任務指標,委託方負責上述加工產品由原材料到所有包裝品的採購,如原材料沒有按生產計劃到位而影響生產,委託方將負全部責任。

七、協議終止

(18)其中一方可提前九十天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解除此協議。

(19)如任何一方違反以上條約,另一方有權根據本協議規定,提早三十天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解除此協議。

(20)協議終止後,委託方必須於協議終止後五個工作天之內提走所有屬於委託方之剩餘的產品,原材料及包裝材料,否則加工方有權自行處理有關物料。

八、協議期限

(21)本協議從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計算有效期一年。經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補充協方方式延長協議期限。

委託方

加工方

____年__月__日

中外來料加工、來件裝配協議 篇15

中外來料加工協議

中外來料加工協議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公司(香港)

雙方在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政策、法律和特區有關規定的前提下,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則,就來料加工各款_________業務進行了充分協商,一致達成了如下協議條款:

一、雙方責任

1.甲方責任:

(1)提供有上蓋之廠房_________棟_________層_________平方米,無上蓋場地_________平方米,工廠管理人員_________名,生產工人首期_________名、開業後十二個月增至_________名,(禁止僱傭不滿十六歲的童工),如當地勞力缺乏,可到外地僱請,但須經_________市有關部門批准,在協議期內代乙方加工生產上述產品,加工成品後交回乙方復出香港。

(2)提供現有水、電設備供加工生產之用,如需要安裝水、電設施,其費用由乙方支付。

(3)辦理來料加工、裝配有關業務的進出口手續及對工廠實行行政、財務和管理,不得把工廠以任何形式承包給任何單位和個人經營。

2.乙方責任:

(1)不作價提供加工上述產品及裝修廠房和建造_________平方米簡易廠房所需的設備材料(詳見清單),分多批運抵甲方工廠,設備總值月_________萬港元。

(2)不作價提供加工上述產品所需的原料、輔料和包裝物料,具體數量、規格在協議中訂明。

(3)工人如因工作不力(含工廠管理人員),經教育無效者,乙方有權向甲方提出調換,但禁止非法搜查甲方工廠工人的身體。

二、加工數量

第一年加工上述產品,加工費約_____萬港元,從第二年開始的產量,應在前一年的基礎上有所增加,具體數量應在生產協議中訂明

三、作價原則和工繳費

1.試產(培訓)期為二個月,在試產期內,工人每人每月工繳費暫定為_________港元,(每月工作二十五天半,每天八小時)。

2.試產期滿後,採取按件計算方式,在堅持互利原則的基礎上、雙方應根據加工的品種、規格、款式和工藝繁簡不同進行定價,並在生產加工協議中訂明(為確保工人的合理收入,工繳費平均每人每月不低於550港元)。需要加班時,加班費另計,但每個工人每天加班時間最長不        得超過三個小時。

3.甲方工人生產消耗的水、電費由乙方負責。

4.每月由乙方支付_________港元給甲方,作為工廠管理費。

四、損耗費

1.試產期內的消耗率,實報實銷。

2.試產期內的消耗率,由雙方商定,並在生產協議中訂明。

五、來料和交貨期

1.乙方按生產協議規定的加工期,按月提供足夠數量的原輔材料和包裝物料。為使甲方工廠能正常生產,乙方必須在每批產品開始加工前七天,將所需的原材料和包裝物料運抵甲方工廠。除因人力不可抗拒之原因外,乙方來料不足,造成甲方工廠每月生產不足二十天半,停工天數累計不得超過四天,否則,乙方應按在廠工人以停工天數計,每人每天補助生活費十五元港元,支付給甲方工廠。

2.為使乙方能開展正常的業務活動,甲方工人應按雙方協定的交貨期,按時、按質、按量交貨給乙方。如非人力不可抗拒原因,甲方不按時、按質、按量交貨,造成乙方的經濟損失,甲方應負賠償之責任,賠償數額可在具體協議中訂明。

3.由乙方提供的機械、通風、照明等設備及原輔材料、包裝物料,在甲方工廠由雙方進行交收登記,建立賬冊。甲方工廠加工後的成品,在甲方工廠經乙方驗收起運後,甲方不負產品規格、質量、短缺等任何責任。

六、結匯形式

工繳費及工人管理費每月結算一次,以d/p即期結匯或支票方式結匯,由甲方工廠會同_________市_________區對外經濟貿易公司開具發票後,通過_________銀行_________分行向乙方在香港開户的銀行(______銀行、賬號______)辦理。乙方超過五天仍未付款給甲方,則按逾期天數,以當時香港銀行利息一併付給甲方。乙方連續兩個月不結匯,甲方有權採取停止出貨或其他措施。

七、勞動保護及運輸與保險

1.工廠應做好勞動保護及安全工作,完善防塵、防煙、防毒設施,廠房保持通風光亮,內外環境衞生整潔,對有污染性項目,須經市環保部門批准,方能立項經營。

2.乙方提供的機械、通風、照明設備、原輔材料、包裝物件及甲方工廠加工後的成品運輸費用,均由乙方負責。

3.原輔材料、包裝物料及操作機械的工人,均由乙方向中國_________保險公司_________分公司投保。

八、技術交流

在設備運抵甲方工廠後,        乙方應儘快派出人員進行安裝,甲方派出人員進行協助。從試產期開始,乙方應派出技術人員對甲方工廠進行技術培訓,直到工人能基本掌握生產技術,進行正常生產時為止。乙方技術人員的工資及一切費用由乙方負責,甲方提供生活上的方便。

九、協議期限

本協議經批准雙方簽字後,乙方須出示商業登記及銀行資信證明書交由甲方辦理營業執照經海關備案生效。有效期為_________年,即從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二月_________日。如果提前終止或延長本協議,需在三個月前通知對方,並經雙方協商處理終止或延長協議事宜。某方單獨提前終止協議,要負責補償對方的經濟損失。補償的辦法,應根據終止協議前半年內的每月平均工繳費為準,補償兩個月的工繳費總額給對方。

協議期滿後,不動資產(如廠房、宿舍)歸甲方所有,由乙方不作價提供的不動產(如機械、車輛、通風設備)歸乙方所有,並按海關和有關規定及時進行辦理核銷手續。

雙方同意,在本協議經批准雙方簽約十天內,由乙方預付_____港元給甲方,作為履約保證金,從甲方受到履約金之日起兩個月內,乙方仍不投產開業,履約保證金即無條件歸甲方所有,同時,甲方有權廢約。如乙方能按時投產開業,該履約保證金可作工繳費抵付給甲方

本協議正本一式五份,甲、已雙方、海關、車管所、業務單位各一份,副本若干份,均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蓋籤):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

乙方(蓋籤):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

業務單位(蓋籤):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月__日於中國_______

中外來料加工協議

中外來料加工協議

中外來料加工、來件裝配協議 篇16

訂約人:

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甲方)

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乙方)

茲經雙方同意,甲方委託乙方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加工________________,一切所需的零件與原料由甲方提供,其條款如下:

1.來料加工和來件裝配的商品和數量:

(1)商品名稱--________________;

(2)數量--共計____台;

2.一切所需用的零件和原料由甲方提供,或由乙方在__________或__________購買,清單附於本合同內;

3.每種型號的加工費如下:

(1)________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U.S.D.(大寫:____________美元);

(2)________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U.S.D.(大寫:____________美元);

(3)________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U.S.D.(大寫:____________美元)。

4.加工所需的主要零件、消耗品及原料由甲方運至(某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若有短少或破損,甲方應負責補充供應;

5.甲方應於成品交運前________個月,開立信用證或電匯全部加工費用及由乙方在__________或__________購買零配件、消耗品及原料費用;

6.乙方應在雙方同意的時間內完成________型________的加工和交運,不得延遲,凡發生無法控制的和不可預見的情況例外;

7.零件及原料的損耗率:

8.若甲方誤運原料及零件,或因大意而將原料及零件超運,乙方應將超運部份退回,其費用由甲方承擔,若遇有短缺,應由甲方補充;

9.甲方提供加____________________的零件和原料,乙方應嚴格按規定的設計加工,不得變更;

10.技術服務:

甲方同意乙方隨時提出派遣技術人員到______________的要求,協助培訓乙方的技術人員,並允許所派的技術人員留在乙方檢驗成品。為此,乙方同意支付每人月薪________________美元,其他一切費用(包括來回旅費)概由甲方負責;

11.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進出口手續,應由乙方予以辦理;

12.加工後的________________,乙方應運交給甲方隨時指定的國外買主;

13.其他條件:

(1)________________的_____應由甲方提供,若出現法律糾紛,甲方應負完全責任;

(2)若必要時乙方在________或________購買________________的零件及原料,其品質必須符合標準並事先需經甲方核准;

(3)為促進出口業務,乙方應儲備標準________________樣品,隨時可寄往甲方所指定的國外買主,所需的零件和原料,由甲方所運來的零件及原料中報銷。

14.?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與乙方在簽字後各執一份,另一份呈送____________________有關部門備案。

甲方經理:______________

乙方經理?:_____________

注:來料加工是指一個工廠按雙方簽訂的合同接受外商提供的原材料,按生產圖紙和生產程序進行加工,將合格的產品交外商後,加工方收取加工費用。

來件裝配是指外商按雙方簽訂的合同提供零配件、元器件,由工廠按要求的規格進行裝配,將合格的產品交外商後收取加工費用。

來料加工和來件裝配的生產線,專用工具,技術指導和培訓工人等由外商負責。合同終止時生產線及專用工具等按合同規定予以處理。

加工裝配方對來料、來件不擁有所有權,只有使用權。若因管理不善,來料、來件遭到破壞、遺失、使用不當或超越損耗,加工裝配方承擔經濟責任。

來料加工和來件裝配是國際間經濟合作的一種簡便易行,有進有出,進出結合,兩頭在外,中間在內的貿易方式

中外來料加工、來件裝配協議 篇17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加工方)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來料方)

雙方為開展來料加工業務,經友好協商,特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加工內容

乙方向甲方提供加工尼龍再生粒子所需的原材料,甲方將乙方提供的原材料加工成產品後交付乙方。

第二條來料加工的質量來料加工合同乙方提供的原材料正常備損率為_______%,甲方加工後產成品的含灰量在4%以下。來料出現明顯異常時甲方應立即通知乙方到現場查看。

第三條加工時間

甲方在收到原材料後的45天內將加工後的成品運輸至乙方工廠。甲方如未能按時、按質、按量交付加工產品,在乙方提出後,甲方應賠償乙方所受的損失。

第四條 加工費

甲方為乙方進行加工的加工費為______________元/噸。

第五條 付款方式

甲方將來料的.產成品運抵乙方工廠,乙方即時支付加工費後卸貨。

第六條 運輸與保險

乙方將原材料運交甲方的運費和保險費由乙方負責;甲方將本合同產品送交乙方的運費和保險費由乙方負責。

第七條 不可抗力

由於戰爭和嚴重的自然災害以及雙方同意的其他不可抗力引起的事故,致使一方不能履約時,該方應儘快將事故通知對方,並與對方協商延長履行合同的期限。由此而引起的損失,對方不得提出賠償要求。

第八條 合同有效期

本合同自簽字日起生效。有效期兩年。本合同有效期屆滿之前1個月,如一方需續訂合同,可以向對方提請協商。

本合同正本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未盡事宜按民法典及相關法律法規執行。

甲方(簽章):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簽章):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__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中外來料加工、來件裝配協議 篇18

訂約人:

藍天電*工業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甲方)

____電子工業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乙方)

茲經雙方同意,甲方委託乙方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加工標準磁羅經,一切所需的零件與原料由甲方提供,其條款如下:

1.來料加工和來件裝配的商品和數量:

(1)商品名稱--標準磁羅經;

(2)數量--共計____台;

2.一切所需用的零件和原料由甲方提供,或由乙方在__________或__________購買,清單附於本合同內;

3.每種型號的加工費如下:

(1)GLC-1型標準磁羅經:__________________U.S.D.(大寫:________________美元);

(2)GLC-2型標準磁羅經:__________________U.S.D.(大寫:____________美元);

(3)GLC-3型標準磁羅經:__________________U.S.D.(大寫:____________美元)。

4.加工所需的主要零件、消耗品及原料由甲方運至(某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若有短少或破損,甲方應負責補充供應;

5.甲方應於成品交運前1個月,開立信用證或電匯全部加工費用及由乙方在__________或__________購買零配件、消耗品及原料費用;

6.乙方應在雙方同意的時間內完成GLC-1型標準磁羅經的加工和交運,不得延遲,凡發生無法控制的和不可預見的情況例外;

7.零件及原料的損耗率:

加工時零件及原料損耗率為______%,其損耗率由甲方免費供應,如損耗率超過____%,應由乙方補充加工所需之零件和原料;

8.若甲方誤運原料及零件,或因大意而將原料及零件超運,乙方應將超運部份退回,其費用由甲方承擔,若遇有短缺,應由甲方補充;

9.甲方提供加工GLC-1型標準磁羅經的零件和原料,乙方應嚴格按規定的設計加工,不得變更;

10.技術服務:

甲方同意乙方隨時提出派遣技術人員到______________的要求,協助培訓乙方的技術人員,並允許所派的技術人員留在乙方檢驗成品。為此,乙方同意支付每人月薪________________美元,其他一切費用(包括來回旅費)概由甲方負責;

11.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進出口手續,應由乙方予以辦理;

12.加工後的標準磁羅經,乙方應運交給甲方隨時指定的國外買主;

13.其他條件:

(1)標準磁羅經的商標應由甲方提供,若出現法律糾紛,甲方應負完全責任;

(2)若必要時乙方在________或________購買加工標準磁羅經的零件及原料,其品質必須符合標準並事先需經甲方核准;

(3)為促進出口業務,乙方應儲備標準磁羅經樣品,隨時可寄往甲方所指定的國外買主,所需的零件和原料,由甲方所運來的零件及原料中報銷。

14.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與乙方在簽字後各執一份,另一份呈送____________________有關部門備案。

藍天電*工業有限公司經理:______________

____電子工業有限公司經理 :_____________

中外來料加工、來件裝配協議 篇19

甲方:____地址:____電話

法定代表人:____職務:國籍:

乙方:____地址:____電話:

法定代表人:____職務:國籍:

茲經雙方同意,甲方委託乙方在

____加工__,其條款如下:

1.來料加工和來件裝配的商品和數量:

(1)商品名稱;

(2)數量共計台。

2.一切所需用的零件和原料由甲方提供,或由乙方在____或____購買,清單附於本合同內。

3.每種型號的加工費如下

(1)____(大寫:美元);

(2)____(大寫:美元);

(3)____(大寫:美元)。

4.加工所需的主要零件、消耗品及原料由甲方運至,若有(某地)短少或破損,甲方應負責補充供應。

5.甲方應於成品交運前1個月,開立信用證(或電匯全部加工費)用於由乙方在或購買零配件、消耗品及原料費用。

6.乙方應在雙方同意的時間內完成型標準加工和交運,不得延遲,凡發生無法控制的和不可預見的情況例外。

7.零件及原料的損耗率:加工時零件及原料損耗率為%,其損耗部分由甲方供應,如損耗率超過%,應由乙方補充加工所需之零件和原料。

8.若甲方誤運原料及零件,或錯將原料及零件超運,乙方應將超運部份退回,其費用由甲方承擔,若遇有短缺,應由甲方補充。

9.甲方提供加工標準零件和原料,乙方應嚴格按規定的設計加工,不得變更。

10.技術服務:

甲方同意乙方隨時提出派遣技術人員到要求,協助培訓乙方的技術人員,並允許所派的技術人員留在乙方檢驗成品。為此,乙方同意支付每人月薪美元,其他一切費用(包括來回旅費)概由甲方負責。

11.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進出口手續,應由乙方予以辦理。

12.加工後的標準乙方應運交給甲方隨時指定的國外買主。

13.其他條件:

(1)標準商標由甲方提供,若出現法律糾紛,甲方應負完全責任;

(2)若必要時乙方在____或____購買加工標準____的零件及原料,其品質必須符合標準並事先需經甲方核准;

(3)為促進出口業務,乙方應儲備標準____樣品,隨時可寄往甲方所指定的國外買主,所需的零件和原料,由甲方所運來的零件及原料中報銷。

14.本合同一式二份,甲方與乙方在簽字後各執一份。

甲方: 法定代表人:

乙方: 法定代表人:

__年____月____日 __年____月____日

中外來料加工、來件裝配協議 篇20

委託書:(以下簡稱甲方)

加工方:(以下簡稱乙方):

總則

甲乙雙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則,友好協商為基準。合同約定的產品,委託乙方加工生產,乙方按甲方的要求並提交合格的約定產品給甲方。

【 1 】 :甲方按乙方生產能力要求 ,提供乙方加工產品,全部原材料,配件。製作工藝技術。品質檢驗標準及包裝方式。生產工具,測試儀器。

【 2 】 : 乙方負責提供相應的廠房,庫房。管理人員住房,生產水電,不少於20人的員工,操作工作台及其他附屬用品。

【 3 】 :加工產品名稱,加工單價與打樣定價相結合。雙方認可為準,簽字生效,具體標準,材料,數量,加工期限,以各批次加工段定單為準。 另附:

【 4 】 :本合同限於20_年 月 日至201 年月 日 止,乙方按10天週期安排定量材料 、報給甲方, 以後所需原料提前3天報知甲方。甲方保證均衡提供 2個週期原料 。 乙方保證及時按期上交合格產品;如果甲方訂單增加或乙方生產能力提升、 可另行協定。

【 5 】:試產期甲方負責全面生產程序技術,培訓指導,產品驗收,乙方負責組織員工、場地及原材料以外的事務。正時生產甲方保證及時供料,否則甲方承擔誤工責任,乙方保證及時生產,停線或逾期交貨,後果由乙方承擔。

【 6 】 :乙方按照甲方提供之產品加工工藝,檢驗檢測後出現品質因素,(1):甲方工程設變,通知不及時,設變前加工之半成品,成品的。(2):銅線漆包線膜耐温差或供應商更換材料替代等造成產品的壽命測試不合格導致甲方退貨。由甲方承擔全部責任

【 7 】 :甲方提供之原材料。乙方在生產製作過程中若發現不良 (1):由乙方業務負責人同甲方委外負責人雙方協商後方可生產,(2):有破損及時通知甲方、並作更換處理,甲方必須及時以書面形式或聯絡函發給乙方,作為有效的依據追蹤。

【 8 】 :如更換品種 、需甲方先提供一個班次試產品種的原料。試產定量定價,如成功量產後,產品按正常產品交予甲方 並作批次訂單續產。

【 9 】 :甲方提供工具測試儀器正常使用由甲方負責免費維護維修。因設備誤工,由甲方承擔。人為故障。查明原因。雙方友好協商解決。

【 10 】:乙方負責提供相應的產房,水電。勞動力及包裝物料。輔助材料(注包裝物料及輔助材料費用由乙方向甲方結算)並負責按照甲方要求的規格數量和質量進行加工,收取加工費用。產品全部交給甲方銷售。

【 11 】:付款方式。每10天為一個結算期。由甲方技術人員測試驗收,並將合格產品打包貼封待交,按每月25號至28號彙總結算。將加工費一次性存入乙方指定賬户。

【 12 】:費用及責任分擔;甲方負責技術人員工資。產品成本。加上來回運費。加工費及相關費用。乙方只收取加工費,並承擔在生產過程中的房租費,水電費,員工工資及管理中開支費用。

【 13 】:違約責任。甲方保證及時供應2個週期的材料(一個週期為10天20人需量),違約按計費。乙方保證按質按量如期加工生產,品質按5%計算次品,誤期,退貨按計費

【 14 】 :協議期限,本協議有效期為 年。在協議有效期內。甲乙雙方不得與第三者達成同樣或類似的協議。協議期滿,雙方都可提出要求。經雙方同意可延長如願意長期合作,可提供建議書以利進一步洽談。

【 15 】 :本合同每10天為一個生產週期,一個月為一個結算點。合同期內,因自然災變或戰爭等不可抗力造成不能繼續合作的雙方均不承擔責任。

【 16 】 :分期訂單和本合同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通過協商,另行補充條款,作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且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 17 】 :本合同如爭議,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由加工地法院轄管,約定地點安徽省阜陽市。

【 18 】 :本協議合同正本四份,甲、乙雙方及見證單位各存一份,以中文為準,簽字蓋章。具有法律效力。

附則:另附加工品和定單、及其他條款。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中外來料加工、來件裝配協議 篇21

訂約人:

XX公司(以下簡稱甲方)

XX公司(以下簡稱乙方)

茲經雙方同意,甲方委託乙方在_______________________加工標準磁羅經,一切所需的零件與原料由甲方提供,其條款如下:

1.來料加工和來件裝配的商品和數量:

(1)商品名稱--標準磁羅經;

(2)數量--共計__台;

2.一切所需用的零件和原料由甲方提供,或由乙方在_____或_____購買,清單附於本合同內;

3.每種型號的加工費如下:

(1)glc-1型標準磁羅經:_________u.s.d.(大寫:________美元);

(2)glc-2型標準磁羅經:_________u.s.d.(大寫_______美元);

(3)glc-3型標準磁羅經:_________u.s.d.(大寫:______美元)。

4.加工所需的主要零件、消耗品及原料由甲方運至(某地)____________,若有短少或破損,甲方應負責補充供應;

5.甲方應於成品交運前1個月,開立信用證或電匯全部加工費用及由乙方在_____或_____購買零配件、消耗品及原料費用;

6.乙方應在雙方同意的時間內完成glc-1型標準磁羅經的加工和交運,不得延遲,凡發生無法控制的和不可預見的情況例外;

7.零件及原料的損耗率:

8.若甲方誤運原料及零件,或因大意而將原料及零件超運,乙方應將超運部份退回,其費用由甲方承擔,若遇有短缺,應由甲方補充;

9.甲方提供加工glc-1型標準磁羅經的零件和原料,乙方應嚴格按規定的設計加工,不得變更;

10.技術服務:

甲方同意乙方隨時提出派遣技術人員到_______的要求,協助培訓乙方的技術人員,並允許所派的技術人員留在乙方檢驗成品。為此,乙方同意支付每人月薪________美元,其他一切費用(包括來回旅費)概由甲方負責;

11.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進出口手續,應由乙方予以辦理;

12.加工後的標準磁羅經,乙方應運交給甲方隨時指定的國外買主;

13.其他條件:

(1)標準磁羅經的_____應由甲方提供,若出現法律糾紛,甲方應負完全責任;

(2)若必要時乙方在____或____購買加工標準磁羅經的零件及原料,其品質必須符合標準並事先需經甲方核准;

(3)為促進出口業務,乙方應儲備標準磁羅經樣品,隨時可寄往甲方所指定的國外買主,所需的零件和原料,由甲方所運來的零件及原料中報銷;

14.?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與乙方在簽字後各執一份,另一份呈送__________有關部門備案。

藍天電子工業有限公司XX公司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經理經理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注:來料加工(processing?with?customer’s?material)是指一個工廠按雙方簽訂的合同接受外商提供的原材料,按生產圖紙和生產程序進行加工,將合格的產品交外商後,加工方收取加工費用。

來件裝配(assembling?with?customers’parts)是指外商按雙方簽訂的合同提供零配件、元器件,由工廠按要求的規格進行裝配,將合格的產品交外商後收取加工費用。

來料加工和來件裝配的生產線,專用工具,技術指導和培訓工人等由外商負責。合同終止時生產線及專用工具等按合同規定予以處理。

加工裝配方對來料、來件不擁有所有權,只有使用權。若因管理不善,來料、來件遭到破壞、遺失、使用不當或超越損耗,加工裝配方承擔經濟責任。

來料加工和來件裝配是國際間經濟合作的一種簡便易行,有進有出,進出結合,兩頭在外,中間在內的貿易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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