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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讓買賣合同樣本(精選19篇)

轉讓買賣合同樣本(精選19篇)

轉讓買賣合同樣本 篇1

甲方(賣方): 身份證號:

乙方(買方): 身份證號:

一、經甲乙雙方協商,甲方自願將正在建設中的一套期房賣給乙方。雙方簽訂如下合同:該房屋由菏澤市財政局開發建設,位於長江路西段路北的龍澤花園內,另有車位。

二、由於是期房,因甲方資金困難,無力繼續繳納房款,現將該房屋的所有權轉讓給乙方,乙方支付甲方轉讓費( )。

三、乙方支付甲方轉讓費用後,甲方將該房所有權轉讓為乙方,已交開發商房款由乙方承擔,該房以後應繳房款由乙方承擔。甲方不再負責。

四、以上甲乙雙方買賣的房屋如存在其他產權糾紛,由甲方承擔全部責任。

五、甲乙雙方按照自願協商的原則辦理有關手續,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乙方如需辦理有關手續,甲方必須協助辦理。

六、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中間介紹人一份。

七、合同簽訂日期: 年 月 日,本合同自簽訂自日起生效。 甲方(簽名):

乙方(簽名):

中介人(簽名):

年 月 日

轉讓買賣合同樣本 篇2

甲方:

乙方:

經各方友好協商,本着平等、自願、有償、誠實信用原則,就土地轉讓事宜達成協議如下:

一、地塊概況

該地塊位於 ,土地寬度約 米,土地長度約 米,土地總面積約為 平方米。

二、轉讓價格

土地的轉讓單價為 元/立方米,轉讓總價約為人民幣 萬元。(注:最終土地轉讓總價計算方式:土地轉讓單價×實際面積。)

三、付款方式及期限:

1、土地總價分三次付清

(1)第一期,簽約日乙方支付甲方最終土地轉讓總價的 %。

(2)第二期,該土地按土地開發整理建設用地三通一平時,乙方支付甲方最終土地轉讓總價的 % 。

(3)第三期,甲方把土地使用法人姓名通過有關部門更改成乙方法人姓名時,同時乙方在收到甲方更改後的有效憑據,乙方支付甲方最終土地轉讓總價的剩餘部分。

2、以上付款以轉帳或現金方式支付均可,如乙方逾期超過一個月不付款,甲方有權終止合同,並要求乙方賠償違約金給甲方,違約金按最終土地轉讓總價的10%計算;若甲方不能辦理土地使用證,或將土地抵押給任何第三方,則土地買賣合同無效,甲方無條件全額退還乙方所有的購地款。

四、其它

1.本合同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簽訂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經各方代表簽字蓋章後生效。

3.本合同一式四份,雙方各執兩份。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轉讓買賣合同樣本 篇3

甲方(賣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買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丙方(中間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經各方友好協商,本着平等、自願、有償、誠實信用原則,就土地轉讓事宜達成協議如下:

一、地塊概況

1.該地塊位於 __________,土地面積為________平方米(折________畝)。宗地四至及界址點座標詳見附件國有土地使用證。

2.土地的轉讓價為______萬元/畝(包括轉讓總價為人民幣 萬元(¥: )。

3.本協議未盡事宜,須經各方協商解決,並簽訂相應的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本協議在執行過程中發生矛盾、爭議,經協商無效時,提請法院裁決。

5.本協議經各方代表簽字蓋章後生效。

6.本協議一式三份,三方各執兩份。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丙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

轉讓買賣合同樣本 篇4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本合同當事人雙方:

出讓人:中華人民共和國_______省(自治區、直轄市)______市(縣)_____________;受讓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其他法律、行政法規、地方性法規,雙方本着平等、自願、有償、誠實信用的原則,訂立本合同。

第二條 出讓人根據法律的授權出讓土地使用權,出讓土地的所有權屬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對其擁有憲法和法律授予的司法管轄權、行政管理權以及其他按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規定由國家行使的權力和因社會公眾利益所必需的權益。地下資源、埋藏物和市政公用設施均不屬於土地使用權出讓範圍。

第二章 出讓土地的交付與出讓金的繳納

第三條 出讓人出讓給受讓人的宗地位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宗地編號為__________,宗地總面積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平方米(小寫_____________平方米),其中出讓土地面積為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平方米(小寫___________平方米)。宗地四至及界址點座標見附件《出讓宗地界址圖》。

第四條 本合同項下出讓宗地的用途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條 出讓人同意在___年___月___日前將出讓宗地交付給受讓人,出讓方同意在交付土地時該宗地應達到本條第___款規定的土地條件:

(一)達到場地平整和周圍基礎設施___通,即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二)周圍基礎設施達到___通,即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但場地尚未拆遷和平整,建築物和基礎地上物狀況如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三)現狀土地條件。

第六條 本合同項下的土地使用權出讓年期為_________________,自出讓方向受讓方實際交付土地之日起算,原劃撥土地使用權補辦出讓手續的,出讓年期自合同簽訂之日起算。

第七條 本合同項下宗地的土地使用權出讓金為每平方米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__元(小寫___________元);總額為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__元(小寫____________________元)。

第八條 本合同經雙方簽字後___日內,受讓人須向出讓人繳付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_元(小寫__________元)作為履行合同的定金。定金抵作土地使用權出讓金。

第九條 受讓人同意按照本條第____款的規定向出讓人支付上述土地使用權出讓金。(一)本合同簽訂之日起___日內,一次性付清上述土地使用權出讓金。(二)按以下時間和金額分___期向出讓人支付上述土地使用權出讓金。第一期 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______元(小寫______元),付款時間:___年___月___日之前。第二期 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______元(小寫______元),付款時間:___年___月___日之前。第 期 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______元(小寫______元),付款時間:___年___月___日之前。第 期 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______元(小寫______元),付款時間:___年___月___日之前。分期支付土地出讓金的,受讓人在支付第二期及以後各期土地出讓金時,應按照銀行同期貸款利率向出讓人支付相應的利息。

第三章 土地開發建設與利用

第十條 本合同簽訂後___日內,當事人雙方應依附件《出讓宗地界址圖》所標示座標實地驗明各界址點界樁。受讓人應妥善保護土地界樁,不得擅自改動,界樁遭受破壞或移動時,受讓人應立即向出讓人提出書面報告,申請復界測量,恢復界樁。

第十一條 受讓人在本合同項下宗地範圍內新建建築物的,應符合下列要求: 主體建築物性質___________________; 附屬建築物性質___________________; 建築容 積 率___________________; 建 築 密 度___________________; 建 築 限 高___________________; 綠 地 比 例___________________; 其他土地利用要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二條 受讓人同意在本合同項下宗地範圍內一併修建下列工程,並在建成後無償移交給政府: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三條 受讓人同意在___年___月___日之前動工建設。 不能按期開工建設的,應提前30日向出讓人提出延建申請,但延建時間最長不得超過一年。

第十四條 受讓人在受讓宗地內進行建設時,有關用水、用氣、污水及其他設施同宗地外主管線、用電變電站接口和引入工程應按有關規定辦理。 受讓人同意政府為公用事業需要而敷設的各種管道與管線進出、通過、穿越受讓宗。

第十五條 受讓人在按本合同約定支付全部土地使用權出讓金之日起30日內,應持本合同和土地使用權出讓金支付憑證,按規定向出讓人申請辦理土地登記,領取《國有土地使用證》,取得出讓土地使用權。 出讓人應在受理土地登記申請之日起30日內,依法為受讓人辦理出讓土地使用權登記,頒發《國有土地使用證》。

第十六條 受讓人必須依法合理利用土地,其在受讓宗地上的一切活動,不得損害或者破壞周圍環境或設施,使國家或他人遭受損失的,受讓人應負責賠償。

第十七條 在出讓期限內,受讓人必須按照本合同規定的土地用途和土地使用條件利用土地,需要改變本合同規定的土地用途和土地使用條件的,必須依法

辦理有關批准手續,並向出讓人申請,取得出讓人同意,簽訂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變更協議或者重新簽訂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相應調整土地使用權出讓金,辦理土地變更登記。

第十八條 政府保留對本合同項下宗地的城市規劃調整權,原土地利用規劃如有修改,該宗地已有的建築物不受影響,但在使用期限內該宗地建築物、附着物改建、翻建、重建或期限屆滿申請續期時,必須按屆時有效的規劃執行。

第十九條 出讓人對受讓人依法取得的土地使用權,在本合同約定的使用年限屆滿前不收回;在特殊情況下,根據社會公共利益需要提前收回土地使用權的,出讓人應當依照法定程序報批,並根據收回時地上建築物、其他附着物的價值和剩餘年期土地使用權價格給予受讓人相應的補償。

第四章 土地使用權轉讓、出租、抵押

第二十條 受讓人按照本合同約定已經支付全部土地使用權出讓金,領取《國有土地使用證》,取得出讓土地使用權後,有權將本合同項下的全部或部分土地使用權轉讓、出租、抵押,但首次轉讓(包括出售、交換和贈與)剩餘年期土地使用權時,應當經出讓人認定符合下列第__款規定之條件:

回答字數10000字以內

(一)按照本合同約定進行投資開發,完成開發投資總額的百分之二十五以上;

(二)按照本合同約定進行投資開發,形成工業用地或其他建設用地條件。 第二十一條 土地使用權轉讓、抵押,轉讓、抵押雙方應當簽訂書面轉讓、抵押合同;土地使用權出租期限超過六個月的,出租人和承租人也應當簽訂書面出租合同。

土地使用權的轉讓、抵押及出租合同,不得違背國家法律、法規和本合同的規定。

第二十二條 土地使用權轉讓,本合同和登記文件中載明的權利、義務隨之轉移,轉讓後,其土地使用權的使用年限為本合同約定的使用年限減去已經使用年限後的剩餘年限。本合同項下的全部或部分土地使用權出租後,本合同和登記文件中載明的權利、義務仍由受讓人承擔。

第二十三條 土地使用權轉讓、出租、抵押,地上建築物、其他附着物隨之轉讓、出租、抵押;地上建築物、其他附着物轉讓、出租、抵押,土地使用權隨之轉讓、出租、抵押。

第二十四條 土地使用權轉讓、出租、抵押的,轉讓、出租、抵押雙方應在相應的合同簽訂之日起30日內,持本合同和相應的轉讓、出租、抵押合同及《國有土地使用證》,到土地行政主管部門申請辦理土地登記。

第五章 期限屆滿

第二十五條 本合同約定的使用年限屆滿,土地使用者需要繼續使用本合同項下宗地的,應當至遲於屆滿前一年向出讓人提交續期申請書,除根據社會公共利益需要收回本合同項下土地的,出讓人應當予以批准。出讓人同意續期的,受讓人應當依法辦理有償用地手續,與出讓人重新簽訂土地有償使用合同,支付土地有償使用費。

第二十六條 土地出讓期限屆滿,受讓人沒有提出續期申請或者雖申請續期但依照本合同第二十五條規定未獲批准的,受讓人應當交回《國有土地使用證》,

出讓人代表國家收回土地使用權,並依照規定辦理土地使用權註銷登記。

第二十七條 土地出讓期限屆滿,受讓人未申請續期的,本合同項下土地使用權和地上建築物及其他附着物由出讓人代表國家無償收回,受讓人應當保持地上建築物、其他附着物的正常使用功能,不得人為破壞,地上建築物、其他附着物失去正常使用功能的,出讓人可要求受讓人移動或拆除地上建築物、其他附着物,恢復場地平整。

第二十八條 土地出讓期限屆滿,受讓人提出續期申請而出讓人根據本合同第二十五條之規定沒有批准續期的,土地使用權由出讓人代表國家無償收回,但對於地上建築物及其他附着物,出讓人應當根據收回時地上建築物、其他附着物的殘餘價值給予受讓人相應補償。

第六章 不可抗力

第二十九條 任何一方對由於不可抗力造成的部分或全部不能履行本合同不負責任,但應在條件允許下采取一切必要的補救措施以減少因不可抗力造成的損失。當事人遲延履行後發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責任。

第三十條 遇有不可抗力的一方,應在____小時內將事件的情況以信件、電報、電傳、傳真等書面形式通知另一方,並且在事件發生後____日內,向另一方提交合同不能履行或部分不能履行或需要延期履行理由的報告。

第七章 違約責任

第三十一條 受讓人必須按照本合同約定,按時支付土地使用權出讓金。如果受讓人不能按時支付土地使用權出讓金的,自滯納之日起,每日按遲延支付款項的___ ‰向出讓人繳納滯納金,延期付款超過6個月的,出讓人有權解除合同,收回土地,受讓人無權要求返還定金,出讓人並可請求受讓人賠償因違約造成的其他損失。

第三十二條 受讓人按合同約定支付土地使用權出讓金的,出讓人必須按照合同約定,按時提供出讓土地。由於出讓人未按時提供出讓土地而致使受讓人對本合同項下宗地佔有延期的,每延期一日,出讓人應當按受讓人已經支付的土地使用權出讓金的___‰向受讓人給付違約金。出讓人延期交付土地超過6個月的,受讓人有權解除合同,出讓人應當雙倍返還定金,並退還已經支付土地使用權出讓金的其他部分,受讓人並可請求出讓人賠償因違約造成的其他損失。 第三十三條 受讓人應當按照合同約定進行開發建設,超過合同約定的動工開發日期滿一年未動工開發的,出讓人可以向受讓人徵收相當於土地使用權出讓金20%以下的土地閒置費;滿2年未動工開發的,出讓人可以無償收回土地使用權;但因不可抗力或者政府、政府有關部門的行為或者動工開發必需的前期工作造成動工開發遲延的除外。

第三十四條 出讓人交付的土地未能達到合同約定的土地條件的,應視為違約。受讓人有權要求出讓人按照規定的條件履行義務,並且賠償延誤履行而給受讓人造成的直接損失。

第八章 通知和説明

第三十五條 本合同要求或允許的通知和通訊,不論以何種方式傳遞,均自實際收到時起生效。

第三十六條 當事人變更通知、通訊地址或開户銀行、帳號的,應在變更後15日內,將新的地址或開户銀行、帳號通知另一方。因當事人一方遲延通知而造成的損失,由過錯方承擔責任。

第三十七條 在締結本合同時,出讓人有義務解答受讓人對於本合同所提出的問題。

第九章 適用法律及爭議解決

第三十八條 本合同訂立、效力、解釋、履行及爭議的解決均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

第三十九條 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由爭議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按本條第___款規定的方式解決:

(一)提交__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章 附則

第四十條 本合同依照本條第___款之規定生效。

(一)本合同項下宗地出讓方案業經_________人民政府批准,本合同自雙方簽訂之日起生效。

(二)本合同項下宗地出讓方案尚需經_________人民政府批准,本合同自_________人民政府批准之日起生效。

第四十一條 本合同一式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出讓人、受讓人各執___份。

第四十二條 本合同和附件共___頁,以中文書寫為準。

第四十三條 本合同的金額、面積等項應當同時以大、小寫表示,大小寫數額應當一致,不一致的,以大寫為準。

第四十四條 本合同於___年___月___日在中華人民共和國_____________省(自治區、直轄市)_________市(縣)簽訂。

第四十五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可由雙方約定後作為合同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出讓人(章): 受讓人(章):

住所: 住所:

法定代表人(委託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委託代理人)

(簽字): (簽字):

電話: 電話:

傳真: 傳真:

電報: 電報:

開户銀行: 開户銀行:

帳號: 帳號:

郵政編碼: 郵政編碼:

年 月 日

轉讓買賣合同樣本 篇5

甲房:

乙方:

為擴建發展企業,振興經濟,奉化市裘村亞偉衝件五金廠廠房不適應當前生產發展需要特向奉化市裘村鎮賢華五金廠法人代表陳金桃商議;她願意將奉化市裘村鎮賢華五金廠土地轉讓及房屋買賣給奉化市裘村鎮亞偉衝件五金廠法人代表王幼亞,簽署合同。

一:該土地地塊座落於奉化市裘村鎮馬頭村,四至 :東奉化市特種耐火纖維廠,南奉化市寧東工程機械有限公司,西奉鬆公路,北奉化市金泰電器廠。

二:被轉讓土地房屋總面積,經奉化市土地勘察規劃院:奉化市裘村亞偉衝件五金廠宗地勘察測定界圖74.15-614.24面積為0.1808公頃。其中國有出讓土地面積396.70平方,(奉化市國土資源局20xx年6月10日,權證號:奉國用20xx第09號2991)其餘都為空餘雜地(1411.3平方)房屋總面積為825平方,其中國有出讓為459.85平方,權證號:奉化市字第009-440號)尚未辦證房屋面積為365.15平方。(附土地轉讓證件一份。)

三:土地和房屋總價為柒拾捌萬捌仟元整,乙方付甲方付款方式:定金陸萬捌仟元整,首付款貳拾五萬整於20xx年4月22號付於甲方,餘款部分等三證交付及雙方移交辦清後付清。

四:以上土地轉讓和房屋買賣如國家徵用時,國家賠償資金為乙方所有,甲方無權享受。

五:關於尚未辦證房屋面積為365.15平方,空餘雜地為1411.3平方。另有附件二份。

六: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另有份留存於中間方。

甲方: 乙方: 中間方:

年 月 日

轉讓買賣合同樣本 篇6

賣讓方(以下簡稱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買受方(以下簡稱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經甲乙雙方遵循自願、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協商達成以下協議。

一、四至界線

甲方轉讓給乙方的門面樓和空地位於靖邊縣縣城林蔭路東側,四至界線為:東至王家廟村民空地 ;西至林蔭路人行道道沿;東面長 米;南至居民 後牆根處,北至居民 南牆根和樹巷;南北長 米,合 畝,門面樓 層 平方米,該宗土地門面樓一次性永久出售給乙方。

二、價款

甲方轉讓給乙方的空地 畝,每畝人民幣 元,合人民幣 元;門面樓 平方米,每平方 米 元,合人民幣 元,空地、門面樓總合計人民幣 元。

三、付款方式

本合同簽訂之日乙方付給甲方人民幣 元,在20xx年5月份以內乙方開發時無任何爭議時,甲方將剩餘款一次性付給甲方。

四、雙方責任

1、合同簽定之日甲方應將該塊土地房產手續全部移交給乙方,並全力配合乙方辦理過户相關手續。

2、該塊空地在乙方開發使用期出任何爭議、阻擋等事項全由甲方負責解決並承擔全部相關經濟損失。

3、乙方在約定時間內給甲方付不清購地款時,預付款全部歸甲方所有,該塊土地、門面樓由甲方處置,乙方無權干涉。

4、該宗土地門面樓國家、當地政府部門徵收税費規定哪方的哪方自行繳納。

五、未進事宜雙方協商解決。

甲方:

乙方:

中介人:

年 月 日

轉讓買賣合同樣本 篇7

一、雙方當事人

買方:(以下簡稱甲方)

賣方:(以下簡稱乙方)

二、買賣雙方本着誠實信用的原則,在協商一致的基礎上籤訂本合同。買方向賣方訂購下列貨物,經雙方協商簽訂本合同如下:

三、付款方式:送貨開據發票後 個工作日內付款。

四、交貨日期:賣方保證在合同簽訂後, 個工作日內供貨買方。

五、保修條款: 年上門免費質保。

六、違約責任

買方逾期超過30天的,賣方有權解除合同。在買方未付清全款的情況下賣方仍擁有貨物所有權。

七、不可抗力:因颱風、地震、水災以及其它非需、供方責任造成的,不能預見、不能避免、並不能克服的客觀情況為不可抗力。遇有不可抗力的一方,應立即將事件情況通知對方,並在15天內提供事件詳情以及合同不能履行,或部分不能履行,或需要延期履行的理由的有效證明文件,按事件對履行合同的影響程度,由雙方協商決定是否解除合同、部分免除履行合同的責任或延期履行。

八、解決糾紛的方式:如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雙方應首先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合同簽訂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通過法律程序予以解決,傳真件及複印件同樣具備法律效應。

九、合同變更:合同履行中,如一方需要修改,必須在 日前提出,徵得對方同意並簽訂補充協議。

十、本合同一式貳份,買方執壹份,賣方執壹份。未盡事宜,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合同法》的規定處理。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轉讓買賣合同樣本 篇8

賣方:_______________(簡稱甲方)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

買方:_______________(簡稱乙方)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之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乙方向甲方購買房產簽訂本合同,以資共同信守執行。

第一條乙方同意購買甲方擁有的座落在______市_____區__________街道___號(樓)單元號(室)擁有的房產住宅,建築面積為_____平方米。(詳見土地房屋權證第________號)。

第二條上述房產的交易價格為:單價:人民幣________元/平方米,總價:人民幣___________元整(大寫:____佰____拾____萬____仟____佰____拾____元整)。本合同簽定之日,乙方向甲方支付人民幣__________元整,作為購房定金。

第三條付款時間與辦法:

甲乙雙方同意以銀行按揭方式付款,並約定在____市房地產交易中心繳交税費當日支付首付款(含定金)人民幣____拾____萬____仟____佰____拾____元整給甲方,剩餘房款人民幣____________元整申請銀行按揭(如銀行實際審批數額不足前述申請額度,乙方應在繳交税費當日將差額一併支付給甲方),並於銀行放款當日付給甲方。

第四條税費承擔

甲乙雙方應遵守國家房地產政策、法規,並按規定繳納辦理房地產過户手續所需繳納的税費。經雙方協商,交易税費及產權過户手續費甲方承擔。

第五條產權過户及入住

1。甲乙雙方應當在本合同簽訂之日____日內共同前往房屋所在地房屋行政管理部門辦理房屋所有權過户手續,並按約支付相應税費。

2。甲方應當在房屋所有權過户完畢之日起兩天內騰退房屋,辦理完物業更名等移交手續,結算所有有關費用,以便乙方入住,需要乙方予以協助的,乙方應當協助。

第六條甲方義務

1、甲方保證該房屋不存在產權糾紛;未設定抵押、未出租、未被查封或存有其他權利瑕疵;甲方保證其對該房屋享有獨立處分權;保證該房屋不被他人合法追索。

2。甲方應如實向乙方説明該房屋使用過程中的重大事項,提供購房、物業、公共修基金等手續及合同;結清房屋所有權過户前的有關費用(包括但不限於物業管理費、供水、電力、供暖、煤氣、有線電視、網絡、電話、公共維修基金等),出示有關交費證明。

3。甲方應當共同與乙方辦理房屋所有權、土地使用權過户手續,為過户提供必要的文件、資料和便利。

第七條乙方義務

1。按照本合同約定,及時支付房款,如未能在合同規定時間能交付餘款,甲方有權終止合同並沒收定金。

2。乙方應與甲方共同辦理房屋所有權及土地使用權過户、物業移交手續。第八條違約責任1。甲方違約

(1)甲方未履行甲方義務,致使乙方在本合同簽訂之日起一個月內不能取得房屋所有權或不能正常使用該房屋的,乙方有權解除合同,甲方應當全額返還乙方已經支付的價款,並向乙方支付合同價款_3%的違約金。

(2)甲方不如實告知乙方有關情況,存在欺詐行為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實現的,乙方有權解除合同,並有權要求甲方雙倍返還乙方已經支付的合同價款。

(3)甲方未按約結清有關費用,影響乙方正常使用該房屋的,甲方應當自行及時結清有關費用,並向乙方支付未結費用__%的違約金。乙方已經代為支付該費用的,甲方還應當全額返還。

2。乙方違約

(1)乙方未按約支付合同價款的,自支付期滿次日起按照未付金額的日萬分之____支付違約金;逾期超過____日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

(2)因乙方原因不能辦理房屋所有權過户的,甲方履行期限順延,乙方應向甲方支付合同總金額3%的違約金。

第九條本合同如需辦理公證,經國家公證機關____公證處公證。

第十條本合同一式____份。甲方產權人一份,乙方一份,________市房地產交易中心一份。

第十一條本合同發生爭議的解決方式:在履約過程中發生的爭議,雙方可通過協商、訴訟方式解決。

第十二條本合同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可另行約定,其補充約定經雙方簽章與本合同同具法律效力。

第十三條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

出賣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購買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_________郵編: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

轉讓買賣合同樣本 篇9

轉讓方(甲方):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

頂讓方(乙方):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

房東(丙方):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

甲、乙、丙三方經友好協商,就門面轉讓事宜達成以下協議:

一、丙方同意甲方將自己位於____________街(路)____________號的門面轉讓給乙方使用,建築面積為 ____________平方米;並保證乙方同等享有甲方在原有房屋租賃合同中所享有的權利與義務,在甲方轉讓租期滿後,租期按照原租賃協議順延 年,並由乙方與丙方按原合同條款重新簽訂租賃合同。不重新簽訂租賃合同不影響租期自動順延。

二、丙方與甲方已簽訂了租賃合同,租期到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止,月租金為_______元人民幣,甲方剩餘租期為_______月,剩餘租金_______元由乙方支付給甲方。

三、門面轉讓給乙方後,乙方同意代替甲方向丙方履行原有門面租賃合同中所規定的條款。

四、轉讓後門面現有的裝修、裝飾全部歸乙方所有,租賃期滿後房屋裝修等不動產歸丙方所有,營業設備等動產歸乙方(動產與不動產的劃分按原有租賃合同執行)。乙方在接收該門面後,有權根據經營需要,在保證房屋安全使用的情況下進行裝修。

五、乙方於本合同簽訂之日向甲方支付定金_______元。甲方在合同簽訂次日向乙方騰讓門面並交付鑰匙,同時乙方向甲方支付轉讓費共計人民幣_______元,(大寫:_______),上述費用已包括第三條所述的裝修、裝飾、設備及其他相關費用,此外甲方不得再向乙方索取任何其他費用。

六、乙方接手前該店鋪所有的一切債權、債務均由甲方負責;接手後的一切經營行為及產生的債權、債務由乙方負責。

七、違約責任:(1)甲方保證該門面有合法承租權並有權依法轉讓,應該按時交付門面,逾期一天按一百元的標準向乙方支付違約金,超過7天乙方有權解除合同;(2)乙方應該按時接收門面,逾期一天按一百元的標準向甲方支付違約金,超過7天甲方有權解除合同;(3)丙方保證該房屋為其合法所有並有權進行出租等,否則應該賠償乙方轉讓費用同等的損失。

八、如因自然災害等不可抗因素導致乙方經營受損的與甲方無關,但遇政府規劃,國家徵用拆遷門面,丙方按照轉讓費用標準補償乙方。

九、本合同一式三份,三方各執一份,自三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簽字:_______________

乙方簽字:_______________

丙方簽字:_____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

轉讓買賣合同樣本 篇10

出賣人:

營業執照號碼:

法定代表人:

註冊地址:

買受人:

營業執照號碼:

法定代表人:

註冊地址: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之規定,買受人和出賣人在互信、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買賣房屋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房屋信息

1.1 20xx年*月**日,出賣人與甘肅西脈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西脈公司)就西脈大廈建設項目達成聯建協議,協議約定, 西脈公司以《國有土地使用權轉讓合同》【蘭高新讓字()號】出讓方式獲得的土地作為西脈大廈建設用地,出賣人負責項目建設的全部投資及建設任務。出賣人由此取得西脈大廈的房屋所有權(詳見《西脈大廈聯合建設協議》第*條),出賣人對該部分房屋擁有獨立的處置權。

1.2土地使用權編號為蘭國用()字第號,土地面積為

平方米,規劃用途為工業用地,土地使用年限至*年5月9日。

1.3西脈公司經政府批准,在上述地塊上建設*項目(以下簡稱西脈大廈)。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號,施工許可證

第二條 房屋基本情況

2.1該房屋屬 結構。地下兩層,地上二十一層,建築面積*平方米。

2.2買受人所購房屋房間位置: 。(詳見房屋平面圖)

2.3買受人所購房屋合同約定建築面積約 *平方米,其中公攤面積以房產部門核定的為準。

第三條 計價方式

3.1出賣人與買受人約定按合同約定面積計算該房屋價款,該房屋單價為人民幣每平方米_*元,共計約_*平方米,總價:*元整,大寫: 。

第四條 面積確認

4.1合同約定面積與產權登記面積有差異的,以政府產權登記部門核定的面積為準。

第五條 面積差異處理

5.1房屋交付後,產權登記面積與合同約定面積發生差異,按照產權證記載面積結算房價款,多退少補,不計利息。

第六條 付款方式及期限

買受人按下列第 6.2 種方式按期付款:

6.1一次性付款

買受人在____年____月____日前付清全部房款人民幣元,大寫 元。

6.2分期付款

買受人應當按以下時間如期將房價款當面交付出賣人或匯入出賣人指定銀行,帳户名稱: ,帳號: ,開户行:。

(1)買受人自合同簽訂之日起三日內向出賣人支付房款,計人民幣 元。

(2)該物業達到交付條件可以交付使用時,買受人向出賣人支付房款整,計人民幣 元。

(3)該物業達到辦理產權證條件,向產權主管部門提交辦證所需資料並受理之後,買受人向出賣人支付房款整,計人民幣 元。

第七條 買受人逾期付款的違約責任

7.1買受人如未按本合同規定的時間付款,按下列方式處理:(按逾期時間,分別處理不作累加)

(1)逾期在60日之內,自本合同規定的應付款期限次日起至實際全額支付應付款之日止,買受人按日向出賣人支付逾期應付款萬分之一的違約金,合同繼續履行;

(2)逾期超過60日後,出賣人有權解除合同。出賣人解除合同的,買受人按累計應付款的10%向出賣人支付違約金。合同解除後,買受人應協助出賣人辦理相關退房手續,費用由買受人承擔。全部手續辦理完畢後,出賣人於十日內辦理退費手續,違約金和辦理退房所需費用從已繳納房款中扣除。

(3)逾期超過60日,買受人願意繼續履行合同的,經出賣人同意,合同繼續履行,自本合同規定的應付款期限之次日起至實際全額支付應付款之日止,買受人按日向出賣人支付逾期應付款萬分之一的違約金。

7.2買受人未按銀行要求持有關材料按時到銀行辦妥按揭貸款手續的,視為未按本合同規定的時間付款,按本條第一款承擔違約責任。

7.3經過銀行審查後,銀行不能為買受人提供貸款或不能提供足額貸款的,買受人應自收到出賣人通知之日起十日內向出賣人付清房款;否則,買受人應按本條第一款承擔未按時付款的違約責任。

第八條 交付

8.1西脈大廈預計於*年4月30日前竣工,竣工後**日內,出賣人應當書面通知買受人辦理交付手續。雙方進行驗收交接時,應簽署房屋交接單。房屋提前竣工的,出賣人可提前交付,買受人不得拒絕。

8.2 符合交付使用條件後,將取得交付使用批准文件並符合本合同約定的房屋交付買受人使用,但如遇下列特殊原因,除雙方協商同意解除合同或變更合同外,出賣人可予以延期:

(1)遭遇不可抗力,且出賣人在發生之日起十日內通知買受人的;

(2)因重大政策性影響或其他特殊情況,且出賣人在發生之日起十日內通知買受人。

8.3買受人不辦理房屋交接手續,或由於買受人原因,未能按期交付的,出賣人不承擔逾期交房的責任。從出賣人入住通知書規定的房屋交付使用之日起,視為已經交付,房屋損毀滅失的風險歸買受人,基於該房屋產生的物業管理等費用由買受人承擔。

第九條 出賣人逾期交房的違約責任

除本合同規定的特殊情況外,出賣人如未按雙方約定的期限交付房屋的,按下列方式處理(按逾期時間,分別處理不作累加):

9.1逾期不超過60日,自雙方約定的交付期限次日起至實際交付之日止,出賣人按日向買受人支付已付款的萬分之一作為違約金,合同繼續履行;

9.2逾期超過60日後,買受人有權解除合同。買受人解除合同的,出賣人應當自買受人解除合同通知到達之日起60天內退還全部已付款,並按逾期天數,支付買受人累計已付房款的萬分之一作為違約金。買受人要求繼續履行合同的,合同繼續履行,自雙方約定的交付期限次日起至實際交付之日止,出賣人按日向買受人支付逾期交房期間已付房款的萬分之一作為違約金。

第十條 產權糾紛

10.1出賣人保證銷售的該房屋沒有產權糾紛。

10.2因出賣人原因,造成該房屋不能辦理產權登記的,由出賣人承擔全部責任。

10.3因買受人原因或行政機關原因導致房產證逾期或不能辦理的,出賣人不承擔責任。

第十一條 產權登記

11.1出賣人應當在房屋交付使用後三年內,為買受人辦理房屋產權,買受人不能在規定期限內取得房地產權屬證書的,雙方同意按下列第 1,2 項處理:

(1)買受人退房,出賣人在買受人提出書面退房申請之日起60日內將買受人已付房價款退還給買受人,出賣人自違約之日起每天按已付房款的萬分之一支付違約金。

(2)買受人不退房,出賣人自違約之日起每天按已付房款的萬分之一支付違約金。

第十二條 保修責任

12.1雙方按照國家政策法規的規定履行房屋的保修範圍、保修期限和保修責任。

12.2在房屋保修範圍和保修期限內發生質量問題,出賣人應當履行保修義務。因不可抗力或者非出賣人原因造成的損壞,出賣人不承擔責任,但可協助維修,維修費用由購買人承擔。

12.3出賣人履行維修義務時,買受人應該盡力配合維修。由於買受人原因造成維修延誤而導致損失擴大,相關責任和損失由買受人自行承擔。基於鄰里關係產生的協助維修事項,出賣人可進行協調,買受人有義務配合,如果由於買受人不配合維修造成其他業主的損失擴大,由不盡配合義務的買受人承擔相關責任及損失。

第十三條 物業管理

13.1前期的物業管理公司由出賣人和買受人選擇有限責任公司,應當保證物業管理公司有相應的資質與能力來維護買受人的各項權利;買受人應遵守該物業公司的管理規定。

13.2買受人承諾:服從並遵守有限責任公司的管理及規定,交納物業管理費(*元/平米)及其他應交費用。

13.3買受人應按房屋價款的1%向出賣人繳納房屋的公共維修基金,再由出賣人向政府管理部門繳納。

第十四條 樓宇管理

14.1房屋所在樓宇的屋面、外牆面由出賣人和買受人委託的物業服務公司統一管理。

14.2房屋所在樓宇的命名權歸西脈公司所有。

14.3房屋外牆、公共內牆、該房屋所在項目的公共廣告位的設立、管理由有限責任公司管理。

14.4車庫/車位歸出賣人所有,出賣人有權對外出售、出租自己擁有所有權的車庫/車位。

14.5買受人放棄對屋面和地下停車場、人防工程的使用權(戰爭期間除外),買受人也可不放棄,但向出賣人支付的房屋價款每平方米上調*元。

14.6買受人自交房之日起應按時繳納物業服務費用並遵守臨時管理規約。

第十五條 買受人義務

15.1買受人使用期間不得擅自改變該房屋的建築主體結構、承重結構和用途,否則將承擔全部責任及損失。買受人在使用期間有權與其他權利人共同享用與該房屋有關聯的公共部位和設施,並按佔地和公共部位與公用分攤面積承擔義務。

15.2買受人不得在公共部位和設施設置任何物品、任何圖文信息、宣傳廣告及其他設施,不得妨礙其他買受人正常使用公共部位和設施,否則將承擔全部責任及損失。

第十六條 爭議解決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依法向房屋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七條 本合同未盡事項,可由雙方約定後簽訂補充協議。

第十八條 合同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及其附件內,空格部分填寫的文字與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九條 本合同連同附件共 頁,一式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出賣人 份,買受人 份。

第二十條 本合同自雙方簽訂之日起生效。

出賣人(簽章): 買受人(簽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託代理人】: 【委託代理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轉讓買賣合同樣本 篇11

賣方: 簽訂時間:

買方: 簽訂地點:

一、標的、數量、價款及交貨時間:

二、質量標準:

三、出賣人對質量負責的條件及期限:

四、隨機的必備品、配件、工具數量及供應辦法:

五、包裝標準、包裝物的供應與回收:

六、交貨方式、地點:

七、運輸方式及到達站(港)和費用承擔:

八、驗收標準、方式、地點及期限:

九、成套設備的安裝及調試:

十、結算方式、時間、地點:

十一、違約責任:

十二、售後服務:

十三、合同爭議解決方式: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不可協商解決的爭議時,由合同簽訂地地法院管轄。

十四、本合同一式 份,賣方 份,買方 份,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賣方: 買方:

代表人: 代表人:

轉讓買賣合同樣本 篇12

賣方: (以下簡稱甲方)

買方: (以下簡稱乙方)

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 同志自願將 家屬樓 樓

第一條:甲方保證該房屋是符合國家房屋上市的有關規定及政策法規,甲方有權將該房屋上市交易。如果有違反相關政策法規而起的法律及經濟責任由甲方來承擔。

第二條:乙方對購買權的聲明

乙方願意在本合同第一條款成立的前提下向甲方購買上述房屋的完全產權之事簽訂本協議,並認可僅此種情況下籤訂才具有法律效力。

第三條:房屋售價

雙方同意將上述房屋面積為 平方米,樓房整體售價為人民幣 元(大寫: 元整)。

第四條:乙方應在簽訂《房屋買賣合同》時,一次性交付甲方全部樓款。

第五條:本協議簽定後,需要辦理產權證時,甲方應協助乙方辦理。辦理所產生的税費及相關費用由乙方負責。

第六條:生效説明

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轉讓買賣合同樣本 篇13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網上交易包括自助交易、遠程終端交易和互聯網交易。乙方利用甲方的網上期貨交易系統委託期貨買賣業務時,雙方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乙方出於自願申請使用_________網上期貨交易系統,乙方閲讀理解並已簽署了本公司的《網上交易風險揭示書》。

第二條 :甲方為乙方提供網上交易軟件及其它安裝、操作説明,併為乙方提供適當的指導。

第三條 :乙方安裝好甲方的網上交易系統後,必須立刻用甲方提供的客户登錄,並自已重新在交易終端上設置交易密碼。甲方建議乙方經常、不定期地變換密碼,由於密碼泄露他人所造成的一切損失,甲方不承擔損失。

第四條 :乙方通過網上交易方式進行期貨交易,輸入客户碼和交易密碼後,方可進行網上交易。乙方的客户碼和交易密碼是甲方驗證乙方身份的重要印籤,乙方對此負有保密責任。凡使用乙方客户碼和交易密碼進行的網上交易均視為乙方親自辦理的有效委託,具有同書面委託同等的法律效力。乙方同意,甲方電腦記錄等業務過程中形成的記錄與書面指令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乙方對使用乙方客户碼和交易密碼進行的一切網上交易結果承擔全部經濟和法律責任。

第五條 :由於網上交易系統受各種因素的影響,存在中斷的可能性,為保證乙方的交易正常進行,在乙方不能正常進行網上交易時,甲方為乙方提供電話下單方式。

第六條 :乙方必須嚴格遵守甲方網上交易的所有規則,凡因違反甲方上述規則引起的一切後果,由乙方承擔。

第七條 :網上交易軟件由甲方提供。乙方必須對甲方提供的軟件及文檔資料保密,不得擅自修改、轉讓、拷貝,保證除用於網上交易外不做它用,保證不做影響甲方正常交易以外的任何工作,否則,甲方有權終止乙方使用網上交易。

第八條 :因不可抗力和各種不可預測因素(如地震、颱風、火災、水災、停電、系統故障和通訊故障等)造成的乙方損失,甲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第九條 :本協議雙方簽字後生效,如遇以下情形之一的,協議將自動終止。

1、如遇與國家有關部門或國家證監會出台的政策或規定相牴觸而無法繼續履行此協議內容。

2、公司網上主站或服務器受到嚴重攻擊而陷入癱瘓,無法進行期貨交易時。

第十條 :本協議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____

授權代表(簽字):_________ 授權代表(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轉讓買賣合同樣本 篇14

甲方:(賣方) 乙方:(買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及其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甲方同意將自有房屋一處出售給乙方,乙方已對甲方所要出售的房屋做了充分的瞭解,願意購買該房,特制訂本合同如下:

一、此房坐落於( ),產權所有人( ),產權證號( ),房屋建築面積( )㎡,使用性質:( )。

二、該房價為( )萬元,人民幣大寫:( )

先交付( )元定金,其餘房款在房屋交易公證時結清,公證時應再付剩餘房款( )萬元,同時甲方交鑰匙交房,現場交接,房款兩清。

三、甲方保證在交接前對該房沒有產權糾紛和債權債務,如簽約或交接後,發生與甲方有關的產權糾紛或債權債務,概由甲方負責清理並承擔民事訴訟責任,因此給乙方造成的經濟損失,均由甲方負責賠償。

四、室內外設施以看房時為準,不得轉移,更換或更改,交接驗收時也應該按合同驗收,簽署房屋交接單,並需驗看水錶、電錶、煤氣表是否有損壞,如有損壞甲方負責維修。

五、甲方需結清交易之日前所欠的一切費用,如:房費、暖氣費、煤氣費、水費、電費、物業管理費、有線電視費等。

六、甲方有義務協助乙方辦理房產過户事宜的相關手續,辦理過户手續所需費用由( )方承擔,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協商解決。

七、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簽字生效,不得違約,如違約造成的經濟損失,由違約方負責,乙方違約定金不退,甲方違約雙倍賠款

甲 方: 乙 方:

聯繫電話: 聯繫電話:

身份證號: 身份證號:

年 月 日

轉讓買賣合同樣本 篇15

需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供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雙方經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共同信守下列條款:

1.品名、數量、交貨時間、地點

品名

單位數量單價金額交貨時間交貨地點備

注 合計

2.品質規格:按照有關主管部門確定的標準及雙方協商,乙方應將好果賣給甲方。

3.價格:由甲、乙雙方協商一致確定。

4.交貨辦法:在合同規定日期內,柑桔成熟後具體商定交貨日期和日交量,做到有計劃採收。

5.驗收辦法:按國家規定的散果或成件果驗收辦法,在收購點過秤前抽樣驗收。

6.價款結付:甲方按實收數量、等級在_________日內(除扣回訂金、扶持資金外)全部付清。延期按銀行付息。

7.費用負擔:交貨前由乙方自理。如超過合同規定交貨地點收貨,其超里程運費,由甲方負擔。

8.其它:_________。

9.雙方的責任:乙方應努力提高產量、質量,按採收計劃按時、保質、保量完成合同任務後,才能自行處理多餘產品。如遇人力不可抗拒的災害影響合同的執行時,應在十月二十日前提出協商修改合同。甲方,不得少收或不收,做好生產採收技術指導。

10.違約處理:任何一方違反合同,按合同總值處以_________%違約金賠償另一方損失,並按《合同法》及有關法規處理,如發生爭議,任何一方都可向人民法院起訴。

11.本合同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履行完畢作廢。作合同一式正本_________份,雙方各執_________份。

甲方單位(蓋章):___________

經辦人(簽字):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乙方單位(蓋章):___________ 經辦人(簽字):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轉讓買賣合同樣本 篇16

合同編號:_________

出賣人: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

營業執照號碼:_________

資格證書號碼: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

買受人:_________

國籍:_________

性別:_________

出生年月日:_________

住所(址)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

證件名稱:_________

號碼: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

委託/法定代理人:_________

住所(址)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之規定,買受人和出賣人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買賣商品房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項目建設依據

1、出賣人以【出讓】【轉讓】【劃撥】方式取得座落於_________地塊的國有土地使用權。

2、該地塊【國有土地使用證號】【城鎮建設用地批准書號】為:_________,土地使用權面積為:_________,買受人購買的商品房(以下簡稱該商品房)所在土地用途為:_________,土地使用年限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3、出賣人經批准,在上述地塊上建設的商品房【地名核准名稱】【暫定名】為:_________,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號為:_________,建築工程施工許可證號為:_________,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約定的開工日期為:_________,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約定的竣工日期為:_________.

第二條 商品房情況

該商品房銷售許可證號:_________.

商品房座落:_________區_________縣_________路、道、街。

設計用途_________;建築結構_________;建築層數為_________層。

建築面積_________平方米,其中:套內建築面積_________平方米,公共部位分攤建築面積_________平方米。

商品房平面圖見附件一,商品房抵押、租賃等情況見附件二。

第三條 計價方式與價款

出賣人與買受人約定按下述第_________種方式計算該商品房價款:

1、按建築面積計算,該商品房單位為(_________幣)每平方米_________元,總金額(_________幣)_________元。

2、按套內建築面積計算,該商品房單價為(_________幣)每平方米_________元,總金額(_________幣)_________元整。

3、按套(單元)計算,該商品房總價款為(_________幣)_________元整。

4、_________.

第四條 付款方式及期限

買受人採取下列第_________種方式付款。

1、一次性付款,自簽約日起_________日內付全部價款_________元。(小寫:_________萬元)

2、分期付款。

(1)第一次付款自簽約日起_________日內付全部價款的_________%;_________幣_________元。(小寫:_________元)

(2)第二次付款自簽約日起_________日內付全部價款的_________%;_________幣_________元。(小寫:_________元)

(3)其餘部分在移交房屋前一天付清_________%;_________幣_________元。(小寫:_________元)

3、貸款方式付款。買受人可以首期支付購房總價款的_________%,其餘價款可以向_________銀行或住房公積金管理機構借款支付。

4、其他方式_________.

第五條 房產交付

1、房產實物狀況、權利狀況,符合有關規定和雙方約定的,方可交付;不符合有關規定和雙方約定的,不得交付。

2、出賣人須於_________前,將該房產及相關證明交付買受人。如遇不可抗力,雙方約定處理方式:_________.

3、上述相關證明包括:_________.

第六條 產權轉移登記及其他相關設施登記

1、協議訂立後,買賣雙方應在30日內,到房屋所有權登記機關辦理房屋所有權轉移登記手續。

2、按照有關規定,其他相關設施應辦理登記的,應在規定期限內辦理。

3、如因一方原因造成另一方未能及時辦理房屋所有權轉移登記、其他相關設施登記造成損失的,應依法承擔違約責任。

第七條 出賣人逾期交付商品房的處理

除遇不可抗力外,出賣人如未按本合同約定日期交付商品房,逾期在_________日內的,買受人有權向出賣人追究已付款利息,利息自合同約定出賣人應支付商品房之日次日起至實際交付商品房之日止,按銀行同期貸款利率計算。如超過上述約定期限的,買受人有權按照下述的第_________種約定,追究出賣人違約責任:

1、合同繼續履行。出賣人應支付買受人已付款利息,利息自合同約定出賣人應交付商品房之日次日起至實際交付商品房之日止,按銀行同期貸款利率計算。此外,出賣人還應每日按商品房價款的_________‰向買受人支付違約金。

2、解除合同。出賣人應退還買受人已付款、支付已付款利息,利息自合同約定出賣人應交付商品房之日次日起至出賣人退還買受人已付款之日止,按銀行同期貸款利率計算。此外,出賣人還應每日按商品房價款的_________‰向買受人支付違約金。買受人的實際損失超過出賣人支付的違約金時,出賣人還應承擔賠償責任。

3、_________.

第八條 買受人逾期付款的處理

買受人如未按本合同約定的日期付款,逾期在_________日內的,出賣人有權追究買受人逾期付款及其利息,利息自合同約定買受人應付款之日次日起至實際付款之日止,按銀行同期貸款利率計算。如超過上述約定期限的,出賣人有權按照下述的第_________種約定,追究買受人違約責任:

1、合同繼續履行。買受人應支付逾期付款及其利息,利息自合同約定買受人應付款之日次日起至實際付款之日止,按銀行同期貸款利率計算。此外,買受人還應每日按商品房價款的_________‰向出賣人支付違約金。

2、解除合同。買受人應每日按商品房價款的_________‰向出賣人支付違約金。

3、_________.

第九條 面積確認及面積差異處理。

(一)根據當事人選擇的計價方式,本條規定以_________(建築面積/套內建築面積)(本條款中均簡稱面積)為依據進行面積確認及面積差異處理。

(二)當事人選擇按套計價的,不適用本條約定。

(三)合同約定面積與產權登記面積有差異的,以產權登記面積為準。

(四)商品房交付後,產權登記面積與合同約定面積發生差異,雙方同意按第_________種方式進行處理:

1、雙方自行約定:_________.

2、雙方同意按以下原則處理:

(1)面積誤差比絕對值在3%以內(含3%)的,據實結算房價款;

(2)面積誤差比絕對值超出3%時,買受人有權退房。

(五)買受人退房的,出賣人在買受人提出退房之日起30天內將買受人已付款退還給買受人,並按_________利率付給利息。

(六)買受人不退房的,產權登記面積大於合同約定面積時,面積誤差比在3%以內(含3%)部分的房價款由買受人補足;超出3%部分的房價款由出賣人承擔,產權歸買受人。產權登記面積小於合同登記面積時,面積誤差比絕對值在3%以內(含3%)部分的房價款由出賣人返還買受人;絕對值超出3%部分的房價款由出賣人雙倍返還買受人。

產權登記面積-合同約定面積

面積誤差比=——×100%

合同約定面積

(七)因設計變更造成面積差異,雙方不解除合同的,應當簽署補充協議。

第十條 出賣人關於房屋產權狀況的承諾

出賣人保證銷售的商品房沒有產權糾紛和債權債務糾紛。因出賣人原因,造成該商品房不能辦理產權登記或發生債權債務糾紛的,由出賣人承擔全部責任。若出售的商品房設有他項權利的,出賣人應當在出售前徵得他項權人的書面同意,並以書面形式公示和明確告知買受人。

第十一條 出賣人關於裝飾、設備標準承諾的違約責任

出賣人交付使用的商品房的裝飾、設備標準應符合雙方約定(附件三)的標準。達不到約定標準的,買受人有權要求出賣人按照下述第_________種方式處理:

1、出賣人賠償雙倍的裝飾、設備差價。

2、_________

3、_________

第十二條 出賣人關於基礎設施、公共配套建築正常運行的承諾

本項目物業管理用房為_________㎡,位於_________幢_________單元_________房號_________,軸線範圍_________。

出賣人承諾與該商品房直接關聯的下列基礎設施、公共配套建築按以下日期達到使用條件:

1、於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通水;

2、於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通電;

3、於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通氣;

4、_________;

5、_________.

如果在規定日期內未達到使用條件,雙方同意按以下方式處理:

1、_________

2、_________

第十三條 風險責任的轉移

該商品房的風險責任自交付之日起由出賣人轉移給買受人。如買受人未按約定的日期辦理該房屋的驗收交接手續,出賣人應當發出書面催告書一次。買受人未按催告書規定的日期辦理該房屋的驗收交接手續的,則自催告書約定的驗收交接日之第二日起該房屋的風險責任轉移由買受人承擔。

第十四條 保修責任

自買受人實際接收該商品房之日起,出賣人對該商品房的下列部位和設施承擔建築施工質量保修責任,保修期內的保修費用由出賣人承擔:

1、牆面,保修_________月;

2、地面,保修_________月;

3、頂棚,保修_________月;

4、門窗,保修_________月;

5、上水,保修_________月;

6、下水,保修_________月;

7、暖氣,保修_________月;

8、煤氣,保修_________月;

9、電路,保修_________月;

10、_________,保修_________月。

保修期內,因不可抗力的因素,或其他非出賣人原因造成的損壞,出賣人無須承擔責任,但可協助維修,維修費用由買受人承擔。

第十五條 質量爭議的處理

買受人對該商品房提出有重大質量問題,買賣雙方產生爭議時,以_________出具的書面工程質量評定意見作出處理爭議的依據。

第十六條 雙方可以就下列事項約定

1、該商品房所在樓宇的屋面使用權。

2、該商品房所在樓宇的外牆面使用權。

3、_________。

第十七條 房屋的用途

1、買受人的房屋僅作_________使用,買受人使用期間不得擅自改變該商品房的建築主體結構、承重結構和用途。除本合同及其附件另有規定者外,買受人在使用期間有權與其他權利人共同享用與該商品房有關聯的公共部位和設施,並按佔地和公共部位與公用房屋分攤面積承擔義務。

2、出賣人不得擅自改變與該商品房有關聯的公共部位和設施的使用性質。

第十八條 物業管理

該商品房移交後,買受人承諾遵守小區(樓宇)管理委員會選聘的物業管理公司制定的物業管理規定;在小區(樓宇)管理委員會未選定物業管理機構之前,出賣人指定_________公司負責物業管理,買受人遵守負責物業管理的公司制定的物業管理規定。

第十九條 聲明及保證

出賣人:

1、出賣人有權簽署並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出賣人簽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續(_________)均已辦妥併合法有效。

3、在簽署本合同時,任何法院、仲裁機構、行政機關或監管機構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對出賣人履行本合同產生重大不利影響的判決、裁定、裁決或具體行政行為。

4、出賣人為簽署本合同所需的內部授權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簽署人是出賣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後即對合同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

買受人:

1、買受人有權簽署並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買受人簽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續(_________)均已辦妥併合法有效。

3、在簽署本合同時,任何法院、仲裁機構、行政機關或監管機構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對買受人履行本合同產生重大不利影響的判決、裁定、裁決或具體行政行為。

4、買受人為簽署本合同所需的內部授權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簽署人是買受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後即對合同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

第二十條 保密

買賣雙方保證對在討論、簽訂、執行本協議過程中所獲悉的屬於對方的且無法自公開渠道獲得的文件及資料(包括商業祕密、公司計劃、運營活動、財務信息、技術信息、經營信息及其他商業祕密)予以保密。未經該資料和文件的原提供方同意,另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該商業祕密的全部或部分內容。但法律、法規另有規定或雙方另有約定的除外。保密期限為_________年。

第二十一條 通知

1、根據本合同需要一方向另一方發出的全部通知以及雙方的文件往來及與本合同有關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須用書面形式,可採用_________(書信、傳真、電報、當面送交等)方式傳遞。以上方式無法送達的,方可採取公告送達的方式。

2、各方通訊地址如下:_________.

3、一方變更通知或通訊地址,應自變更之日起_________日內,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否則,由未通知方承擔由此而引起的相關責任。

第二十二條 合同的變更

本合同履行期間,發生特殊情況時,買賣任何一方需變更本合同的,要求變更一方應及時書面通知對方,徵得對方同意後,雙方在規定的時限內(書面通知發出_________天內)簽訂書面變更協議,該協議將成為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未經雙方簽署書面文件,任何一方無權變更本合同,否則,由此造成對方的經濟損失,由責任方承擔。

第二十三條 合同的轉讓

除合同中另有規定外或經雙方協商同意外,本合同所規定雙方的任何權利和義務,任何一方在未經徵得另一方書面同意之前,不得轉讓給第三者。任何轉讓,未經另一方書面明確同意,均屬無效。

第二十四條 爭議的處理

1、本合同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管轄並按其進行解釋。

2、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也可由有關部門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__種方式解決:

(1)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二十五條 不可抗力

1、如果本合同任何一方因受不可抗力事件影響而未能履行其在本合同下的全部或部分義務,該義務的履行在不可抗力事件妨礙其履行期間應予中止。

2、聲稱受到不可抗力事件影響的一方應儘可能在最短的時間內通過書面形式將不可抗力事件的發生通知另一方,並在該不可抗力事件發生後_________日內向另一方提供關於此種不可抗力事件及其持續時間的適當證據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書面資料。聲稱不可抗力事件導致其對本合同的履行在客觀上成為不可能或不實際的一方,有責任盡一切合理的努力消除或減輕此等不可抗力事件的影響。

3、不可抗力事件發生時,雙方應立即通過友好協商決定如何執行本合同。不可抗力事件或其影響終止或消除後,雙方須立即恢復履行各自在本合同項下的各項義務。如不可抗力及其影響無法終止或消除而致使合同任何一方喪失繼續履行合同的能力,則雙方可協商解除合同或暫時延遲合同的履行,且遭遇不可抗力一方無須為此承擔責任。當事人遲延履行後發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責任。

4、本合同所稱“不可抗力”是指受影響一方不能合理控制的,無法預料或即使可預料到也不可避免且無法克服,並於本合同簽訂日之後出現的,使該方對本合同全部或部分的履行在客觀上成為不可能或不實際的任何事件。此等事件包括但不限於自然災害如水災、火災、旱災、颱風、地震,以及社會事件如戰爭(不論曾否宣戰)動亂、罷工,政府行為或法律規定等。

第二十六條 合同的解釋

本合同未盡事宜或條款內容不明確,合同雙方當事人可以根據本合同的原則、合同的目的、交易習慣及關聯條款的內容,按照通常理解對本合同作出合理解釋。該解釋具有約束力,除非解釋與法律或本合同相牴觸。

第二十七條 補充與附件

本合同未盡事宜,依照有關法律、法規執行,法律、法規未作規定的,買賣雙方可以達成書面補充合同。本合同的附件和補充合同均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二十八條 合同的效力

1、本合同自雙方或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表人簽字並加蓋單位公章或合同專用章之日起生效。

2、本協議一式_________份,出賣人、買受人各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的附件和補充合同均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出賣人(蓋章)_________

買受人(蓋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簽字)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簽字)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轉讓買賣合同樣本 篇17

需方(以下簡稱甲方):

供方(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其他相關法律法規的有關規定,甲、乙雙方在自願平等的基礎上經過友好協商特簽訂本合同,以資雙方共同遵守。

一、購貨內容及單價:

1、石子 (立方、噸)單價: /噸;

2、此價格隨市場價格調整。

合同金額以甲方收貨磅單中實際收到數量乘以單價為準;上述產品價款中已含運輸費、裝卸費等。

二、質量要求:

1、所供石子應為天然巖石經機械破碎、篩分製成;

2、規格要求:以甲方通知為準;

3、含泥量小於1%,泥塊含量小於0.5%;

4、風化石含量不得大於,針片狀含量

三、供貨方式:

1、乙方接到甲方要貨通知後於小時內將貨物送至甲方指定地點,如每月三次供貨不及時,扣除貨款違約金元。

2、採用公路運輸方式,由乙方負責組織承運,運輸費用由乙方承擔,貨物交付地點為甲方 現場。

四、結算方式:

1、乙方憑磅單與甲方對帳,付款時乙方要向甲方出具正式税務發票;

2、付款方式:為轉帳方式。

五、驗收方式:

1、甲方根據行規制定具體驗收標準,並據此進行驗收與計量。

2、以甲方過磅數量為準,但必須將雙方核實,供方有權隨時對過磅進行抽查,如有異議,須經雙方協商解決。

3、每批貨物送至甲方後,甲方進行抽檢後合格的,但在實際使用過程中,發現有不合格的產品(人為除外),甲方應及時通知乙方,乙方應給予更換並承擔全部的違約責任。

六、合同變更解除:

1、因工程原因造成乙方需要變更所購物品的,經甲、乙雙方協商可以重新變更或更改購銷合同,對已經造成的損失,由違約方負責。

2、甲、乙雙方中有一方出現違約責任,另一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並追究由此造成的經濟責任。

七、違約責任:

(一)乙方違約責任

1、乙方所交產品質量不符合規定的,如果甲方同意利用,應當按質論價;如果甲方不能利用的,應根據產品的具體情況,由乙方負責包換或退貨,因質量問題所產生的一切經濟損失由乙方全部承擔。

2、乙方如不能按照甲方所通知的時間供貨,或者逾期交貨,耽誤甲方生產使用,應承擔甲方因此多支付的'一切實際費用和逾期交貨的違約金,逾期交貨的違約金為當次貨款的20%。

(二)甲方的違約責任

1、甲方中途退貨,應向乙方償付退貨部分貨款10%的違約金。

2、甲方逾期付款的,應按中國人民銀行有關延期付款的規定向乙方償付逾期付款的違約金。

3、甲方如錯填到貨地點或接貨人,或對乙方提出錯誤異議,應承擔乙方因此所受的損失。

八、不可抗力:

甲、乙雙方的任何一方由於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時,應及時向對方通報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以減輕可能給對方造成的損失,在取得有關機構證明以後,允許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並根據情況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擔違約責任。

九、爭議的解決方式:

本合同如發生糾紛,當事人雙方應當及時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任何一方均乙方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合同執行期內,甲、乙雙方均不得隨意變更或解除合同。合同如有未盡事宜,須經雙方共同協商,作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合同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正本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二份;具有同等法律效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甲方代表(簽字)乙方代表(簽字)

年 月 日年 月 日

轉讓買賣合同樣本 篇18

出賣人: 買受人:

第一條 標的、數量、價款及交(提)貨時間

合同編號:

簽訂地點: 簽訂時間:年 月 日

第二條 質量標準:出賣人向買受人供應商品的質量按用户產品驗收標準

第三條 出賣人對質量負責的條件及期限:質量保證期為一年

第四條 包裝標準、包裝物的供應與回收:

第五條 隨機的必備品、配件、工具數量及供應方法:提供工裝一套。

第六條 合同損耗標準及計算方法: 無

第七條 標的物抽有權自貨物交接時起轉移,但買受人未履行支付價款義務的,標的物屬於出賣人所有。

第八條 交(提)貨方式、地點:

第九條 運輸方式及到達站(港)和費用負擔:運輸費用雙方商量。

第十條 檢驗標準、方法、地點及期限:當場驗收,對於出賣人供應的商品,買受人在驗收時採用質量標準做為檢驗標準。

第十一條 成套設備的安裝與調試:

第十二條 結算方式、時間及地點: 。(現金方式)

第十三條 擔保方式(也可另立擔保合同):雙方簽字蓋章後任意一方不得隨意解除本合同。

第十四條 本合同解除的條件:收到預付款後一個月交貨,出賣人延遲交貨超過10天,買受人可以單方面解除合同。

第十五條 違約責任:

第十六條 合同爭議的解決方式: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議商解決;也可由當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 一 種方式解決;

(一)提交仲裁委員會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七條 本合同自 雙方簽字蓋章 起生效。

甲方:乙方:年月日:

轉讓買賣合同樣本 篇19

甲方(買方全稱): 乙方(賣方全稱):

為了增強買賣雙方的責任感,確保雙方實現各自的經濟目的,經雙方充分協商,特訂立本合同,以資共同遵守。

第一條 產品的名稱、規格型號、數量、金額、供貨時間:

第二條 產品的技術標準(包括質量要求),按下列幾項執行: 1、 按國家標準執行;

2、 無國家標準而有行業標準的,按行業標準執行; 3、 無國家及行業標準的,按企業標準執行;

4、 無上述標準的或雖有上述標準,但甲乙雙方有特殊要求的,按雙方在合同中商定的技術

條件、樣品或補充的技術要求執行(附後)。 第三條 產品的包裝標準及包裝物的供應及回收。 第四條 每一台箱裝箱房贈送一台一匹分體空調 第五條 驗收方法及提出異議期限:

1、 甲方在驗收中,如發現產品的品種、型號、規格、花色和質量不符合規定,應一面妥為保管,一面於10個工作日內向乙方提出書面異議;

2、 甲方未按規定期限內提出書面異議的,視為所交產品符合合同規定; 3、甲方因使用、保管、保養不善等造成的產品質量下降的,不得提出異議;

4、 乙方在接到甲方書面異議後,應在10各工作日處理,否則即視為默認甲方提出的異議和處理意見; 5、 按甲方圖紙生產;

第六條 貨款結算方式:合同簽訂後,甲方支付預付款______ 圓整 (RMB 元整)。 第七條 合同爭議的解決方式,本合同在履行的過程中如發生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按下列方式解決: 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九條 本合同旅行期間甲乙雙方均不得隨意變更或解除合同。合同如有未盡事宜,須經雙方共同協商後做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條 其它:

第十一條 本合同生效時間:合同雙方簽字蓋章後即生效。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乙方: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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