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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油購銷合同書範本_石油購銷合同書(通用3篇)

石油購銷合同書範本_石油購銷合同書(通用3篇)

石油購銷合同書範本_石油購銷合同書 篇1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甲乙雙方經協商,本着誠信、平等、公平的原則,制定以下經銷合同:

石油購銷合同書範本_石油購銷合同書(通用3篇)

第一條 質量指標詳見<材料單>

第三條 驗收方法:以材質單的指標為準

第四條 付款及結算辦法:分批結算,在指定油庫付款提貨。

第五條 交貨規定:

1、交貨地點:廣東省廣州黃埔油庫及全國:

2、交貨日期:由乙方與客户確定;

3、每天1000—50000噸以上供應。

4-具體的操作程序:(1)與客户先簽訂好銷售合同;(2)進行第一批油品銷售時,先由客户根據每天購買的數量在銀行開出銀行承兑匯票,交給乙方核實後,乙方即開出增值税發票及本單位提貨單,可以全國提貨。以上為首次交易,以後即隨時付款,隨時開單、提貨o

第六條 經濟責任

1、乙方應負的經濟責任。

(1)產品質量不符合本合同規定時,甲方同意使用者,按質論價。不能使用的,乙方應負責保退、保換。由於上述原因致延誤交貨時間,每逾期一日,乙方應按逾期交貨部分貨款總值的千分之一(1%0)計算向甲方償付逾期交貨的違約金。

(2)乙方未按本合同規定的產品數量交貨時,少交的部分,甲方如果需要,應照數補交。甲方如不需要,可以退貨。由於退貨所造成的損失,由乙方承擔。如甲方需要而乙方不能交貨,則乙方應付給甲方不能交貨部分貨款總值的3%的罰金。

(3)乙方未按照約定向甲方交付提取標的物單證以外的有關單證和資料,應當承擔相關的賠償責任。

2.甲方應負的經濟責任。

(1)甲方如中途變更產品品種、規格、質量的規格,應償付變更部分貨款價值總值3%的罰金。

(2)甲方如中途退貨,應事先與乙方協商,乙方同意退貨的中應由甲方償付乙方退貨部分貸款總值3%的罰金。乙方不同意退貨的,甲方仍須按合同規定收貨。

(3)屬甲方自提的材料,如甲方未按規定日期提貨,如延期三天,應償付乙方以延期提貨部分貨款總額千分之一(1%0)的罰金。

(4)甲方如未按規定日期向乙方付款,每延期一天,應按延期付款總額千分之一(1%0)計算付給乙方,作為延期罰金。

(5)乙方送貨或代運的產品,除貨物質量或數量問題外如甲方拒絕接貨,甲方應承擔因而造成的損失和運輸費用及罰金。

第七條 產品價格如須調整,必須經雙方協商。如乙方因價格問題而影響交貨,則每延期交貨一天,乙方應按延期交貨部分總值的萬分之三作為罰金付給甲方。

第八條 甲、乙任何一方如要求全部或部分註銷合同,必須提出充分理由,經雙方協商提出註銷合同一方須向對方償付註銷合同部分總額30%的補償金。

第九條 本合同所訂一切條款,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或修改。如一方單獨變更、修改本合同,對方有權拒絕生產或收貨,並要求單獨變更、修改合同一方賠償一切損失。

第十條 甲、乙任何一方如確因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本合同時,應及時向對方通知不能履行或須延期履行,部分履行合同的理由。在取得有關機構證明後,本合同可以不履行或延期履行或部分履行,並全部或者部分免予承擔違約責任。

第十一條 本合同在執行中如發生爭議或糾紛,甲、乙雙方應協商解決,解決不了時,雙方可向仲裁機構申請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兩者選一)

第十二條 本合同自雙方簽章之日起生效,到乙方將全部訂貨送齊經甲方驗收無誤,並按本合同規定將貨款結算以後作廢。

第十三條 本合同在執行期間,如有未盡事宜,得由甲乙雙方協商,另訂附則附於本合同之內,所有附則在法律上均與本合同有同等效力。

甲方:

乙方:

簽約時間:

石油購銷合同書範本_石油購銷合同書 篇2

出賣人:__股份有限公司長慶油田分公司( )(以下簡稱甲方)

買受人: (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本着平等互利、誠實信用、等價有償的原則,經雙方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出賣人:中國石油天然氣股份有限公司長慶油田分公司( )(以下簡稱甲方)

買受人: (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本着平等互利、等價有償的原則,經雙方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1 標的物(下稱“油品”) 油品名稱:

規格: 2 質量標準

本合同油品符合 標準。 3 數量及有效期

3.1 本合同噸,按以下第款履行: 3.1.1 雙方約定一次性交付,合同有效期年日至年日。

3.1.2 雙方約定分期均衡交付,甲方每油每 (季、月、旬、日)應均衡接 油 噸, 合同有效期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3.1.3 雙方約定分批次交付,具體見表。

3.2雙方約定分批、分期交付,本合同約定的甲方每生產負荷情況下的量,裝置負荷減少、生產不平穩、裝置檢修的情況下,甲方可根據生產情況減少約定時間內的供應量,欠量雙方協商解決。

4 價款

4.1 價款的確定, 按以下第 4.1.1 雙方約定一次性交付,油的單價元/噸(人民幣,下同),總價款 4.1.2雙方約定分批、分期交付,成品油銷售價格執行。

5 相關費用及其負擔,按以下第 款履行:

5.1 甲方送貨,運雜費元,由乙方承擔。該運雜費應在乙方支付油品價款時一併支付。 5.2 乙方自行提貨,運雜費由乙方承擔。 6 價款的支付

6.1 價款的支付,按以下第款履行:

6.1.1 油品一次性交付的,乙方應在油品交付前日內(或本合同生效後日內),將油品總價款以 方式,匯入甲方指定賬户。

6.1.2 油品分批或分期交付的,乙方應在甲方每批、每期油品交付前 日內,將該批、該期油品價款以 方式,匯入甲方指定賬户。

6.2 甲方收到貨款後日以內,應當向乙方開具增值税發票並提供其他相關單據。該等單據包括但不限於: 。

7 油品交付

7.1 本合同選擇以下第種方式交付: 第一種 乙方自行提貨

乙方自派運輸工具於本合同生效後 日內到甲方指定的 油庫提貨。 第二種 甲方送貨

甲方在本合同生效後 日內將油品送到乙方指定的 油庫(或地點)。 第三種 甲方分期、分批交付

甲方按約定在 日內,分 次交付油品,按照甲、乙雙方約定的時間、量交付油品。乙方自行提貨的,各期次提貨應由乙方自派運輸工具到甲方指定的油庫提貨;甲方送貨的,甲方各期次交付應當將油品送到乙方指定的 油庫(或地點)。

7.2 具體交付點(數量、質量與風險轉移的交付點不同) 7.2.1 乙方自行提貨,根據計量交接方式不同確定為:A、鐵路罐車計量:以始發站鐵路罐車封口為交付點; B、油罐計量:以油罐到運輸工具的管線出口為交付點; C、流量計計量:以流量計出口為交付點。 7.2.2甲方送貨,根據運輸方式不同確定為:

A、鐵路運輸:以乙方指定地點(油庫)的鐵路罐車封口為交付點; B、公路運輸:以乙方指定地點(油庫)的公路罐車封口為交付點。 7.2.3在交付點之前油品的風險由甲方承擔。 7.2.4 在交付點之後油品的風險由乙方承擔。

7.3 乙方自行提貨,提貨人員進入必須嚴格遵守油庫的一切安全規定和制度,違反規定造成的一切後果由乙方承擔。

8 計量及標準

8.1 乙方自行提貨,在交付地點,由甲方進行計量操作,乙方進行監督。

8.2甲方送貨,在交付地點,乙方進行計量複核,如果油品數量不超過8.3規定的誤差範圍,執行8.4的規定;如果油品數量超過8.4規定的誤差範圍,乙方應在24小時內通知甲方,甲方派人與乙方共同計量。所用計量器具必須經過有資質的計量技術機構檢定合格,並在有效期內,計量人員持有國家規定的資格證書上崗。

8.3 乙方應保證油品接卸單位的卸油設備以及儲存油品的油庫具有合法的接卸、儲存油品資格,並達到國家關於接卸、儲存油品設備安全及數量、質量標準。

8.4對甲方送貨的油品,甲方向乙方實際所交付的油品數量可以有±的誤差範圍;在該誤差範圍內,甲方均不承擔違約責任;同時,甲乙雙方也不互補差價。即:終到站油品數量與始發站油品數量之差不超過±%的誤差範圍,按始發站油品數量結算。

9驗收

9.1 乙方自行提貨的,應在甲方交付油品時,雙方按規定提取油品樣品,共同封存油樣,以備檢驗。

9.2甲方送貨的,乙方須在甲方交貨後二十四小時內(驗收期),對油品的數量和質量進行驗收,但開啟油罐的數量不得超過三個(包括三個)。如乙方對油品數量和質量提出異議,應在驗收期內書面通知甲方。甲方未予答覆前,乙方不得自行卸油,否則應視為甲方所交付的油品數量和質量完全符合合同約定。

9.3 在驗收期內,如甲方未接到乙方對油品數量和質量提出異議的`書面通知,應視為甲方所交付的油品數量和質量完全符合合同約定。

9.4如乙方在驗收期內,對油品數量和質量提出異議,乙方負有妥善保管油品的義務。如因乙方未履行妥善保管油品義務,致使油品數量和質量與甲方交付時不符,乙方因此喪失賠償請求權。

9.5在驗收期內,如乙方認為油品質量不符合合同約定,甲乙雙方應選擇一致同意的權威檢驗機構對共同封存的油樣進行檢驗,並以該檢驗機構的檢驗結果作為確認油品質量的依據。如檢驗結果符合合同約定標準,檢驗費及相關費用由乙方承擔。否則,檢驗費由甲方承擔。

9.6 驗收合格後,乙方應在日內及時接卸。超出規定日期而產生的費用,由乙方承擔。 10 合同變更與解除

10.1 雙方協商一致可變更或解除本合同。合同變更或解除應採取書面形式。 10.2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可單方解除合同: 10.2.1因不可抗力,不能實現合同目的。

10.2.2 未經對方書面同意,將合同部分或全部權利義務轉讓給第三方。 10.2.3 乙方所購油品在當地銷售倒賣給其它用户。

10.3 合同解除後,原合同中的結算、清理和爭議解決條款仍然有效。 10.4 解除合同方在解除合同時,應履行通知對方義務。 11 違約責任 11.1甲方交付的油品不符合合同約定,由雙方協商解決。

11.2 乙方未按期付款,每逾期一天,應向甲方支付遲延部分貨款金額 11.3貨物到達後,乙方未及時組織接卸,給甲方造成損失的,乙方應承擔賠償責任。

11.4雙方約定分批、分期交付,乙方應在規定的時間內每貨,不得根據市場狀況以藉口調整約定時間內的均衡拉油量。乙方沒有按合同約定的量均衡提貨,造成甲方庫存升高或蹩罐,甲方有權處理未用完的合同量,並在下一個週期不予補供,由此造成的一切損失由乙方承擔。

11.5 運行期間如遇到甲方由於生產故障、檢修等裝置因素不能按雙方約定的時間、數量均衡供貨,甲方應提前 日通知乙方,欠量雙方協商解決。

11.6 乙方不得因其它商家的油品影響甲方的產品質量聲譽,若乙方借甲方的油品質量聲譽銷售其它商家的油品,對甲方聲譽造成影響,甲方有權通過途徑追究乙方責任,維護甲方權益。

11.7 乙方所購油品的運行必須遵守國家及中油集團的政策和法規,不得以任何形式擾亂成品油市場,否則,發生任何問題,由乙方自行承擔。

11.8 發生其它違約情形,違約方應賠償由此給對方造成的損失。如屬雙方過錯,應各自承擔相應責任。

12 不可抗力

12.1由於不可抗力,如火災、地震、颱風、洪水等自然災害及其它不可預見、不可避免、不可克服的事件,導致不能完全或部分履行本合同義務,受不可抗力影響的一方或雙方不承擔違約責任,但應在不可抗力發生後小時內通知對方,並在其後 日內向對方提供有效證明文件

12.2 受不可抗力影響的簽約一方或雙方有義務採取措施,將因不可抗力造成的損失降低到最低程度。

13 爭議解決方式

13.1 因本合同發生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提交 西安仲裁委員會仲裁。 13.2因關聯交易發生的爭議,雙方應積極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提交雙方上級機關協調解決。 14 效力及其它

14.1 本合同自雙方簽字並蓋章之日起生效。

14.2 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簽訂補充協議。

14.3本合同的附件及補充協議是本合同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附件與本合同內容不一致,以本合同為準,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內容不一致,以補充協議為準。

14.4 本合同一式

甲方執

出賣人:中國石油天然氣股份有限公司長慶油田分公司( )(合同專用章)

住所:

負責人(簽字):

授權代表(簽字): 工商註冊號: 聯繫電話/傳真: 開户行: 帳號: 郵政編碼:

買受人: (合同專用章)

住所:

法定代表(負責)人(簽字): 授權代表(簽字): 工商註冊號: 聯繫電話/傳真: 開户行: 帳號: 郵政編碼:

簽訂地點: 簽訂時間:年

石油購銷合同書範本_石油購銷合同書 篇3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甲乙雙方經協商,本着誠信、平等、公平的原則,制定以下經銷合同:

第一條質量指標詳見《材料單》

第三條驗收方法:以材質單的指標為準

第四條付款及結算辦法:分批結算,在指定油庫付款提貨。

第五條交貨規定:

1、交貨地點:

2、交貨日期:由乙方與客户確定;

3、每天1000—50000噸以上供應。

4、具體的操作程序:

(1)與客户先簽訂好銷售合同;

(2)進行第一批油品銷售時,先由客户根據每天購買的數量在銀行開出銀行承兑匯票,交給乙方核實後,乙方即開出增值税發票及本單位提貨單,可以全國提貨。以上為首次交易,以後即隨時付款,隨時開單、提貨。

第六條經濟責任

1、乙方應負的經濟責任。

(1)產品質量不符合本合同規定時,甲方同意使用者,按質論價。不能使用的,乙方應負責保退、保換。由於上述原因致延誤交貨時間,每逾期一日,乙方應按逾期交貨部分貨款總值的千分之一計算向甲方償付逾期交貨的違約金。

(2)乙方未按本合同規定的產品數量交貨時,少交的部分,甲方如果需要,應照數補交。甲方如不需要,可以退貨。由於退貨所造成的損失,由乙方承擔。如甲方需要而乙方不能交貨,則乙方應付給甲方不能交貨部分貨款總值的3%的罰金。

(3)乙方未按照約定向甲方交付提取標的物單證以外的有關單證和資料,應當承擔相關的賠償責任。

2、甲方應負的經濟責任。

(1)甲方如中途變更產品品種、規格、質量的規格,應償付變更部分貨款價值總值3%的罰金。

(2)甲方如中途退貨,應事先與乙方協商,乙方同意退貨的中應由甲方償付乙方退貨部分貸款總值3%的罰金。乙方不同意退貨的,甲方仍須按合同規定收貨。

(3)屬甲方自提的材料,如甲方未按規定日期提貨,如延期三天,應償付乙方以延期提貨部分貨款總額千分之一的罰金。

(4)甲方如未按規定日期向乙方付款,每延期一天,應按延期付款總額千分之一計算付給乙方,作為延期罰金。

(5)乙方送貨或代運的產品,除貨物質量或數量問題外如甲方拒絕接貨,甲方應承擔因而造成的損失和運輸費用及罰金。

第七條產品價格如須調整,必須經雙方協商。如乙方因價格問題而影響交貨,則每延期交貨一天,乙方應按延期交貨部分總值的萬分之三作為罰金付給甲方。

第八條甲、乙任何一方如要求全部或部分註銷合同,必須提出充分理由,經雙方協商提出註銷合同一方須向對方償付註銷合同部分總額30%的補償金。

第九條本合同所訂一切條款,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或修改。如一方單獨變更、修改本合同,對方有權拒絕生產或收貨,並要求單獨變更、修改合同一方賠償一切損失。

第十條甲、乙任何一方如確因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本合同時,應及時向對方通知不能履行或須延期履行,部分履行合同的理由。在取得有關機構證明後,本合同可以不履行或延期履行或部分履行,並全部或者部分免予承擔違約責任。

第十一條本合同在執行中如發生爭議或糾紛,甲、乙雙方應協商解決,解決不了時,雙方可向仲裁機構申請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二條本合同自雙方簽章之日起生效,到乙方將全部訂貨送齊經甲方驗收無誤,並按本合同規定將貨款結算以後作廢。

第十三條本合同在執行期間,如有未盡事宜,得由甲乙雙方協商,另訂附則附於本合同之內,所有附則在法律上均與本合同有同等效力。

甲方:

乙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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