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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燈買賣合同模板(精選6篇)

路燈買賣合同模板(精選6篇)

路燈買賣合同模板 篇1

供方:合同編號:需方:簽訂地點:簽訂時間:年月日

路燈買賣合同模板(精選6篇)

一、產品名稱、商標、型號、廠家、數量、金額、供貨時間及數量(上述內容可以按國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制定的示範文本的表格填寫,也可以直接用文字表述)

二、質量要求、技術標準、供方對質量負責的條件和期限

三、交(提)貨的方式

四、運輸方式及到達地(港)費用的負擔

五、合理損耗及其計算方法六、包裝標準、包裝物的供應和回收

七、驗收標準、方法及提出異議的期限

八、隨機備品、配件工具數量及供應方法

九、結算方式及期限

十、擔保十一、違約責任

十二、解決合同糾紛的方式

十三、其他約定的事項供方需方鑑(公)證意見

甲方:乙方:年月日:

路燈買賣合同模板 篇2

買受方:x項目部(以下簡稱甲方)

出賣方:道路設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乙方)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之規定,遵循平等、自願、公平、誠實信用的原則,就甲方向乙方購買“天”牌新型環保的再生樹脂複合井蓋井座和水箅事宜,經雙方充分協商,特訂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條材料名稱、品種、規格、單價、交貨時間及數量

xx室外市政工程雨污水再生樹脂複合井蓋井座和水箅採用道路設施有限公司生產的“xpa材料名稱型號承載力單價品牌顏色、數量及交貨時間圓型井蓋井座¯700重型240kn310元/套天目山以甲方書面通知為準圓型井蓋井座¯700輕型20kn188元/套天目山以甲方書面通知為準方形水箅750×450mm150kn215元/套天目山以甲方書面通知為準注:以上單價包括材料價、運雜費、裝卸費、運輸損耗及材料税費;甲方要求在產品上增加標誌和字樣的(附頁説明),由廠家免費製作。

第二條材料質量要求和技術標準

再生樹脂複合井蓋井座和水箅的質量要求和技術標準,根據建設部ct/t121-標準和甲方要求加工生產。

第三條交貨地點、方式和運雜費負擔

交貨地點為x項目部施工現場(具體地點由項目部指定)。由乙方負責送貨,所有運雜費(含裝卸費)均由乙方承擔。甲方要求乙方發貨,必須提前七天向乙方下達書面發貨通知,並以書面形式註明該批貨的品種、型號、規格、顏色、數量、交貨時間等事項,乙方保證在接到甲方書面通知七天後,配合甲方工程施工進度陸續向工地供貨。

第四條驗收方法

貨到工地後接乙方通知,甲方必須派人在24小時內清點驗收完畢,並給乙方開出驗收單,運輸破損材料由乙方承擔,在甲方驗收人員清點時當場予以扣除,甲方逾期驗收,則乙方不承擔上述破損。

第五條對材料質量提出異議的時間和方法

一、甲方在驗收中,如發現材料的品種、型號、規格、顏色和質量不符合規定,一方面應妥為保管,另一方面在3天內向乙方提出書面異議和處理意見。

二、如甲方未按規定期限提出書面異議的,視為所交材料符合合同規定。

三、乙方在接到甲方書面異議後,應在七天內負責處理,否則,即視為默認甲方提出的異議和處理意見。

第六條付款辦法和期限

乙方供應的材料質量經驗收合格後,甲方應在收到乙方供應的材料一個半月內給予結清全部材料價款。

第七條違約責任

一、甲方責任

1、甲方中途退貨或違約拒收的,償付退貨(或拒收)部分貨款總值15%的違約金,並承擔乙方退貨的運輸費用及運輸損耗。

2、甲方逾期付款的,每天償付逾期付款總額0.5%的違約金,甲方款項未付清之前,乙方有權暫停供貨。

二、乙方責任

1、乙方不能交貨的,償付甲方不能交貨部分貨款總值15%的違約金;乙方逾期交貨的,按逾期交貨部分貨款總值計算,每天償付0.5%的違約金。

2、乙方所交材料品種、型號、規格、顏色、質量不符合合同規定,除自費負責處理外,還應賠償甲方由此而產生的所有經濟損失。

第八條爭議解決

在履行合同過程中發生糾紛,雙方應協商解決或請有關部門調解,一方不願協商、調解或調解不成,向甲方企業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第九條附則

一、本合同一式肆份,甲方、乙方各執一份,報送甲方公司經營處、分公司各一份備案。

二、本合同甲方、乙方當事人簽字或蓋章之日生效,材料款結清之日失效。

甲方:乙方:

授權代理人:授權代理人:

電話:電話:

手機:手機:

路燈買賣合同模板 篇3

合同編號:

出賣人: 簽訂地點:

買受人: 簽訂時間:

備註:以上燈具光源保一年,電子鎮流器質保兩年。結算數量以實際送貨數量為準

第二條 質量要求: 符合北京消防驗收標準

第三條 包裝標準、包裝物的提供與回收: 第四條 附隨必備品、配件、工具的數量及提供辦法:送貨時必須附產品

出廠合格證、檢驗報告,並提供配套的吊鏈。

第五條 合理損耗標準及計算方法: 無

第六條 標的物的所有權自交付時起轉移,但買受人未履行支付價款義務的,標的物仍屬於出賣人所有;標的物損毀、滅失的風險自交付時起由買受人承擔。

第七條 交付(提取)標的物或提取標的物單證的方式、時間、地點:由出賣人將出賣物直接送至 北京豐台區東鐵匠營宋莊路38號 中天集團公司施工現場倉庫。從本合同簽定後即按買受人要求供貨,此後以買受人電話通知為準。實際交付貨物的規格、數量等必須以買受人指定的人員 潘光躍 簽字認可的入庫單為準。買受人人員如有變動,應提前5天通知出賣人。

第八條 運輸方式及到達站(港)和費用負擔:由出賣人將出賣物直接送至 北京豐台區東鐵匠營宋莊路38號中天集團公司施工現場倉庫,並承擔由此產生的費用。

第九條 驗收標準、方法、地點及期限:按北京相關部門有關標準和規定在標的物送至本合同指定地點後進行驗收,驗收過程中發現出賣物有質量瑕疵等問題的,買受人享有要求出賣人調換或者予以退貨的權利,並由出賣人承擔

由此產生的所有相關費用。 第十條 成套設備的安裝與調試: 無

第十一條 出賣人對標的物質量負責的條件及期限:質量保證期(質量異議期)為兩年,自本工程竣工驗收合格之日起計算。在質量保證期內出現質量問題,出賣人應當在接到買受人書面通知後二天內到交貨的工地進行無償維修或調換,逾期未到的,買受人可另行聘請他人維修或自行調換,產生的一切費用在質保金中扣除,質保金不足扣除部分,出賣人應另行支付。

因出賣人產品質量問題產生質量事故致買受人或任何第三人損害的,無論是否在質量保證期內,出賣人均應根據產品質量與受害人損失因果關係而應承擔責任的範圍內全額對受害人承擔責任。如果買受人已對第三人承擔了責任,則買受人對出賣人有追償權,出賣人應在收到買受人對第三人承擔責任依據之日起7日內履行清償義務。

第十二條 結算方式、時間及地點:單價以本合同為準,數量以買受人指定人員實際驗收數量為準,簽收單據為買受人提供的入庫單,自進貨之日起,期滿一個月內支付發生貨款的50%,20xx年春節前付至95%,餘款5%作為質保金,一年內付清。付款一律使用支票等票據方式支付。付款順序:先貨款、再利息或違約金、再其它費用。。

第十三條 擔保方式(也可另立擔保合同): 第十四條 本合同解除的條件: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相關規定執行。

第十五條 出賣人違約責任:當出賣人未能履行本合同所約定的其應當履行的義務時(如到貨時間、貨物質量等),其應當承擔本合同總價款3‰的違約金。違約金從貨款中直接扣除;如嚴重耽誤買受人進度,則買受人有權終止本合同,另行訂購;出買人所供貨款按70%結算,不可抗力的因素除外。

買受人違約責任:如買受人未按本合同約定支付貨款,則按應付款的3‰向出賣人支付違約金。

第十六條 合同爭議的解決方式:本合同項下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也可由當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依法向北京豐台區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七條 本合同自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第十八條 其它約定事項:

1、未經出賣人書面同意買受人不得轉讓債務,未經買受人書面同意出賣人不得轉讓債權。

2、本合同的變更必須經買受人蓋章或項目經理簽字方可生效,其他視為合同未變更。

3、出賣人應當將以下資料提交給買受人存檔備案:出賣人為法人或其他組織、個體工商户的,應當提交其《企業法人營業執照》或《營業執照》副本複印件(加蓋紅章)一份,出賣人為個人的,應當提供合法的身份證明文件;出賣物的產品質量標準及相關説明;國家或地方有關行政管理部門規定的各種備案所要求的文件材料;以委託代理人身份簽訂合同的,應當提供合法的《授權委託書》及委託代理人的身份證明。本合同一式四份(注:至少四份),雙方各執兩份。

4、雙方確認來往函件包括分支機構函件,按對方營業執照上的住址或合同中載明的聯繫方式郵寄,即視為已送達 。地址如有變更應書面通知對方。

5、出賣人必須保證標的物不侵犯他人商標、專利等知識產權,否則一切行政、民事等責任由出賣人承擔;造成買受人損失的,買受人有權抵扣貨款並向出賣人索賠。

6、工程剩餘標的物買受人有權按本合同或附件約定價格退回出賣人,出賣人不得拒絕。出賣人在接到買受人書面通知後三天內到交貨工地現場領取,逾期不領取,視為出賣人遺棄該退回貨物,發生遺失、毀損,後果由出賣人承擔。

甲方:乙方:年月日:

路燈買賣合同模板 篇4

路燈買賣合同範文一

合同編號:

出賣人: 簽訂地點:

買受人: 簽訂時間:

備註:以上燈具光源保一年,電子鎮流器質保兩年。結算數量以實際送貨數量為準

第二條 質量要求: 符合北京消防驗收標準

第三條 包裝標準、包裝物的提供與回收: 第四條 附隨必備品、配件、工具的數量及提供辦法:送貨時必須附產品

出廠合格證、檢驗報告,並提供配套的吊鏈。

第五條 合理損耗標準及計算方法: 無

第六條 標的物的所有權自交付時起轉移,但買受人未履行支付價款義務的,標的物仍屬於出賣人所有;標的物損毀、滅失的風險自交付時起由買受人承擔。

第七條 交付(提取)標的物或提取標的物單證的方式、時間、地點:由出賣人將出賣物直接送至 北京豐台區東鐵匠營宋莊路38號 中天集團公司施工現場倉庫。從本合同簽定後即按買受人要求供貨,此後以買受人電話通知為準。實際交付貨物的規格、數量等必須以買受人指定的人員 潘光躍 簽字認可的入庫單為準。買受人人員如有變動,應提前5天通知出賣人。

第八條 運輸方式及到達站(港)和費用負擔:由出賣人將出賣物直接送至 北京豐台區東鐵匠營宋莊路38號中天集團公司施工現場倉庫,並承擔由此產生的費用。

第九條 驗收標準、方法、地點及期限:按北京相關部門有關標準和規定在標的物送至本合同指定地點後進行驗收,驗收過程中發現出賣物有質量瑕疵等問題的,買受人享有要求出賣人調換或者予以退貨的權利,並由出賣人承擔

由此產生的所有相關費用。 第十條 成套設備的安裝與調試: 無

第十一條 出賣人對標的物質量負責的條件及期限:質量保證期(質量異議期)為兩年,自本工程竣工驗收合格之日起計算。在質量保證期內出現質量問題,出賣人應當在接到買受人書面通知後二天內到交貨的工地進行無償維修或調換,逾期未到的,買受人可另行聘請他人維修或自行調換,產生的一切費用在質保金中扣除,質保金不足扣除部分,出賣人應另行支付。

因出賣人產品質量問題產生質量事故致買受人或任何第三人損害的,無論是否在質量保證期內,出賣人均應根據產品質量與受害人損失因果關係而應承擔責任的範圍內全額對受害人承擔責任。如果買受人已對第三人承擔了責任,則買受人對出賣人有追償權,出賣人應在收到買受人對第三人承擔責任依據之日起7日內履行清償義務。

第十二條 結算方式、時間及地點:單價以本合同為準,數量以買受人指定人員實際驗收數量為準,簽收單據為買受人提供的入庫單,自進貨之日起,期滿一個月內支付發生貨款的50%,20xx年春節前付至95%,餘款5%作為質保金,一年內付清。付款一律使用支票等票據方式支付。付款順序:先貨款、再利息或違約金、再其它費用。。

第十三條 擔保方式(也可另立擔保合同): 第十四條 本合同解除的條件: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相關規定執行。

第十五條 出賣人違約責任:當出賣人未能履行本合同所約定的其應當履行的義務時(如到貨時間、貨物質量等),其應當承擔本合同總價款3‰的違約金。違約金從貨款中直接扣除;如嚴重耽誤買受人進度,則買受人有權終止本合同,另行訂購;出買人所供貨款按70%結算,不可抗力的因素除外。

買受人違約責任:如買受人未按本合同約定支付貨款,則按應付款的3‰向出賣人支付違約金。

第十六條 合同爭議的解決方式:本合同項下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也可由當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依法向北京豐台區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七條 本合同自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第十八條 其它約定事項:

1、未經出賣人書面同意買受人不得轉讓債務,未經買受人書面同意出賣人不得轉讓債權。

2、本合同的變更必須經買受人蓋章或項目經理簽字方可生效,其他視為合同未變更。

3、出賣人應當將以下資料提交給買受人存檔備案:出賣人為法人或其他組織、個體工商户的,應當提交其《企業法人營業執照》或《營業執照》副本複印件(加蓋紅章)一份,出賣人為個人的,應當提供合法的身份證明文件;出賣物的產品質量標準及相關説明;國家或地方有關行政管理部門規定的各種備案所要求的文件材料;以委託代理人身份簽訂合同的,應當提供合法的《授權委託書》及委託代理人的身份證明。本合同一式四份(注:至少四份),雙方各執兩份。

4、雙方確認來往函件包括分支機構函件,按對方營業執照上的住址或合同中載明的聯繫方式郵寄,即視為已送達 。地址如有變更應書面通知對方。

5、出賣人必須保證標的物不侵犯他人商標、專利等知識產權,否則一切行政、民事等責任由出賣人承擔;造成買受人損失的,買受人有權抵扣貨款並向出賣人索賠。

6、工程剩餘標的物買受人有權按本合同或附件約定價格退回出賣人,出賣人不得拒絕。出賣人在接到買受人書面通知後三天內到交貨工地現場領取,逾期不領取,視為出賣人遺棄該退回貨物,發生遺失、毀損,後果由出賣人承擔。

甲方:乙方:年月日:

路燈買賣合同範文二

買受方:x項目部(以下簡稱甲方)

出賣方:道路設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乙方)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之規定,遵循平等、自願、公平、誠實信用的原則,就甲方向乙方購買“天”牌新型環保的再生樹脂複合井蓋井座和水箅事宜,經雙方充分協商,特訂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條材料名稱、品種、規格、單價、交貨時間及數量

xx室外市政工程雨污水再生樹脂複合井蓋井座和水箅採用道路設施有限公司生產的“xpa材料名稱型號承載力單價品牌顏色、數量及交貨時間圓型井蓋井座ˉ700重型240kn310元/套天目山以甲方書面通知為準圓型井蓋井座ˉ700輕型20kn188元/套天目山以甲方書面通知為準方形水箅750×450mm150kn215元/套天目山以甲方書面通知為準注:以上單價包括材料價、運雜費、裝卸費、運輸損耗及材料税費;甲方要求在產品上增加標誌和字樣的(附頁説明),由廠家免費製作。

第二條材料質量要求和技術標準

再生樹脂複合井蓋井座和水箅的質量要求和技術標準,根據建設部ct/t121-標準和甲方要求加工生產。

第三條交貨地點、方式和運雜費負擔

交貨地點為x項目部施工現場(具體地點由項目部指定)。由乙方負責送貨,所有運雜費(含裝卸費)均由乙方承擔。甲方要求乙方發貨,必須提前七天向乙方下達書面發貨通知,並以書面形式註明該批貨的品種、型號、規格、顏色、數量、交貨時間等事項,乙方保證在接到甲方書面通知七天後,配合甲方工程施工進度陸續向工地供貨。

第四條驗收方法

貨到工地後接乙方通知,甲方必須派人在24小時內清點驗收完畢,並給乙方開出驗收單,運輸破損材料由乙方承擔,在甲方驗收人員清點時當場予以扣除,甲方逾期驗收,則乙方不承擔上述破損。

第五條對材料質量提出異議的時間和方法

路燈買賣合同模板 篇5

合同編號:

第一條

出賣人: 簽訂地點:

買受人: 簽訂時間:

備註:以上燈具光源保一年,電子鎮流器質保兩年。結算數量以實際送貨數量為準

第二條 質量要求: 符合北京消防驗收標準

第三條 包裝標準、包裝物的提供與回收: 第四條 附隨必備品、配件、工具的數量及提供辦法:送貨時必須附產品

出廠合格證、檢驗報告,並提供配套的吊鏈。

第五條 合理損耗標準及計算方法: 無

第六條 標的物的所有權自交付時起轉移,但買受人未履行支付價款義務的,標的物仍屬於出賣人所有;標的物損毀、滅失的風險自交付時起由買受人承擔。

第七條 交付(提取)標的物或提取標的物單證的方式、時間、地點:由出賣人將出賣物直接送至 北京豐台區東鐵匠營宋莊路38號中天集團公司施工現場倉庫。從本合同簽定後即按買受人要求供貨,此後以買受人電話通知為準。實際交付貨物的規格、數量等必須以買受人指定的人員 潘光躍簽字認可的入庫單為準。買受人人員如有變動,應提前5天通知出賣人。

第八條 運輸方式及到達站(港)和費用負擔:由出賣人將出賣物直接送至北京豐台區東鐵匠營宋莊路38號中天集團公司施工現場倉庫,並承擔由此產生的費用。

第九條驗收標準、方法、地點及期限:按北京相關部門有關標準和規定在標的物送至本合同指定地點後進行驗收,驗收過程中發現出賣物有質量瑕疵等問題的,買受人享有要求出賣人調換或者予以退貨的權利,並由出賣人承擔

由此產生的所有相關費用。 第十條 成套設備的安裝與調試: 無

第十一條出賣人對標的物質量負責的條件及期限:質量保證期(質量異議期)為兩年,自本工程竣工驗收合格之日起計算。在質量保證期內出現質量問題,出賣人應當在接到買受人書面通知後二天內到交貨的工地進行無償維修或調換,逾期未到的,買受人可另行聘請他人維修或自行調換,產生的一切費用在質保金中扣除,質保金不足扣除部分,出賣人應另行支付。

因出賣人產品質量問題產生質量事故致買受人或任何第三人損害的,無論是否在質量保證期內,出賣人均應根據產品質量與受害人損失因果關係而應承擔責任的範圍內全額對受害人承擔責任。如果買受人已對第三人承擔了責任,則買受人對出賣人有追償權,出賣人應在收到買受人對第三人承擔責任依據之日起7日內履行清償義務。

第十二條結算方式、時間及地點:單價以本合同為準,數量以買受人指定人員實際驗收數量為準,簽收單據為買受人提供的入庫單,自進貨之日起,期滿一個月內支付發生貨款的50%,20_年春節前付至95%,餘款5%作為質保金,一年內付清。付款一律使用支票等票據方式支付。付款順序:先貨款、再利息或違約金、再其它費用。。

第十三條 擔保方式(也可另立擔保合同): 第十四條 本合同解除的條件: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相關規定執行。

第十五條出賣人違約責任:當出賣人未能履行本合同所約定的其應當履行的義務時(如到貨時間、貨物質量等),其應當承擔本合同總價款3‰的違約金。違約金從貨款中直接扣除;如嚴重耽誤買受人進度,則買受人有權終止本合同,另行訂購;出買人所供貨款按70%結算,不可抗力的因素除外。

買受人違約責任:如買受人未按本合同約定支付貨款,則按應付款的3‰向出賣人支付違約金。

第十六條合同爭議的解決方式:本合同項下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也可由當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依法向北京豐台區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七條 本合同自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第十八條 其它約定事項:

1、未經出賣人書面同意買受人不得轉讓債務,未經買受人書面同意出賣人不得轉讓債權。

2、本合同的變更必須經買受人蓋章或項目經理簽字方可生效,其他視為合同未變更。

3、出賣人應當將以下資料提交給買受人存檔備案:出賣人為法人或其他組織、個體工商户的,應當提交其《企業法人營業執照》或《營業執照》副本複印件(加蓋紅章)一份,出賣人為個人的,應當提供合法的身份證明文件;出賣物的產品質量標準及相關説明;國家或地方有關行政管理部門規定的各種備案所要求的文件材料;以委託代理人身份簽訂合同的,應當提供合法的《授權委託書》及委託代理人的身份證明。本合同一式四份(注:至少四份),雙方各執兩份。

4、雙方確認來往函件包括分支機構函件,按對方營業執照上的住址或合同中載明的聯繫方式郵寄,即視為已送達 。地址如有變更應書面通知對方。

5、出賣人必須保證標的物不侵犯他人商標、專利等知識產權,否則一切行政、民事等責任由出賣人承擔;造成買受人損失的,買受人有權抵扣貨款並向出賣人索賠。

6、工程剩餘標的物買受人有權按本合同或附件約定價格退回出賣人,出賣人不得拒絕。出賣人在接到買受人書面通知後三天內到交貨工地現場領取,逾期不領取,視為出賣人遺棄該退回貨物,發生遺失、毀損,後果由出賣人承擔。

路燈買賣合同模板 篇6

甲方:

乙方:

為確保_大道改造工程路燈能夠保質保量按期完工,路燈材料經甲乙雙方充分協商認同,就該工程路燈材料供貨簽訂如下合同:

一、路燈材料供貨價

經雙方協商同意最低報價9米路燈每套價2310元,12米路燈每套價3320元,15米中杆燈每套價5140元。其中9米路燈是108套(暫定),12米路燈是200套(暫定),15米中杆燈是16套,開關箱4台,每台價格2200元,合計總價是壹佰萬零肆仟伍佰貳拾元(¥1004520元),路燈數量以實際用量為準,送貨到甲方指定地點_大道,由甲方負責卸貨,組裝和安裝。

二、數量和尺寸要求:

雙臂路燈總數量約200套,高度是12米,具體尺寸是上口徑Φ90mm,下口徑為Φ220mm,厚度是δ4.0mm,上部支臂用Φ60mm管,厚度是δ2.0mm,該燈內外熱鍍鋅防腐處理後,表面噴塑,顏色(粉藍色∕白色);單臂路燈約108套,高度是9米,具體尺寸是上口徑Φ80mm,下口徑為Φ180mm,厚度是δ

3.5mm,上部支臂是108根,採用Φ60mm管和Φ40mm管,厚度是δ2.0mm;15米中杆燈,上口徑Φ110mm,下口徑為Φ250mm,厚度是δ4.5mm,內外熱鍍鋅防腐處理,表面噴塑,顏色白色,支架為40mm×80mm×3.0mm方管制作而成,直徑為1.8米,詳細尺寸按照甲方提供的圖紙尺寸生產。

燈具按照甲方提供LED燈具樣品圖相似鈉燈燈具,也就是乙方提供的燈具樣品圖為準,(海王星燈具)採用上海飛利浦鈉燈光源電器,光源250W和70W鈉燈泡、整流器和觸發器。不含燈杆裏光源互導線。

三、質量要求:

燈杆採用一次性成型的圓錐型鋼杆,經熱鍍鋅後,再噴塑,上部燈頭也同樣是熱鍍鋅後再噴塑,燈具採用壓鑄鋁燈具,透光性能好,防雨防曬,燈杆和燈具貳拾年不生鏽,光源電器包一年。

四、供貨時間和付款方式

在20_元月21日供12米雙臂路燈100套,15米中杆燈16套到_大道指定地點,第二批送貨時間在20_年2月份具體時間以甲方通知為準。簽訂合同後預付定金伍萬元,送貨到甲方指定地點_大道經甲方驗收合格後當天付款80%,安裝調試完畢後三天內再付總貨款18%,餘款2%在工程竣工驗收合格後一次性付清,其中定金伍萬元,在第二次付款時扣除,如甲方不能按時支付貨款,貨物仍然歸乙方所有。乙方有權處理此貨物,同時造成的一切損失,由甲方負責賠償。

如乙方不能按時供貨,造成一切損失,由乙方負責賠償。以上供貨價格不含税,如需開税務發票按總貨款的6%增加計算。

五、違約責任:

如一方違約,除賠償對方實際經濟損失外,還應承付總貨款的20%的違約 金。如違約的一方由不違約的一方申請廣東省惠州市或江蘇省揚州市有關部門裁決。

本合同一式肆份,由甲、乙雙方各執貳份,簽字蓋章後生效。

甲方:法人代表:

委託代理人:

乙方:

法人代表:

委託代理人: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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