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長期供貨合同樣本(精選20篇)

長期供貨合同樣本(精選20篇)

長期供貨合同樣本 篇1

甲方(餐 廳): 乙方(供貨商):

長期供貨合同樣本(精選20篇)

合同簽約地點:

甲乙雙方本着互惠互利、公平自願、協商一致的原則,為了建立長期穩定的合作關係,現就乙方為甲方餐廳供應食品類商品的具體事宜達成以下協議,共同信守。

一、乙方作為供貨商,必須具備食品類商品的供貨資格,有政府相關部門頒發的營業執照、衞生許可證、税務登記證等營業必備的證件和手續,簽訂本合同時,乙方向甲方提供上述證件的複印件(加蓋公章,無公章的,由負責人簽名蓋手印),作為本合同的附件。

二、商品名稱及要求

1、名稱:

2、品牌:

3、規格:

4、型號:

5、毛重:

6、淨重:

7、成分組成:

8、具體包裝:

三、乙方供應的上述商品,必須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的生產和銷售標準,不得向甲方提供假冒偽劣、腐爛變質、有毒、超過質保期、未經檢疫檢驗,和同類的正常商品相比有差異的貨物。因此而造成的食品安全事故,或因質量問題引起消費糾紛,造成第三方顧客損失和投訴的,乙方要負責一切經濟賠償和法律責任。並給予 元的處罰。

四、送貨方式

乙方應按甲方要求的供貨週期和供貨時間 ,按甲方提供的品名、規格、質量、特性、產地、包裝、數量等要求,將貨物送到甲方指定的地點。乙方不按供貨時間供貨,每次賠付甲方 元,以此類推。

五、供貨價格

甲乙雙方對具體品種每 天( 天為1個週期)議價一次,確定供貨價格後,不論市場價格如何變動, 日內供貨價格不變。一方提出價格變動,須在該價格到期三天前提出,便於另一方進行市場調查,新價格由雙方協商確定,本期協定的價格表終止,以新價格表為準(如雙方對新價格不能達成一致,本合同自行終止)。如到期三天前雙方都未提出變動價格,下一個週期繼續執行上一個週期的價格。

六、驗收標準

1、品名、品牌、規格、數量、包裝、產地等要符合甲方提供的購貨清單。

2、質量及外觀要求:

(見甲乙雙方約定的驗收標準,作為合同附件)

3、甲方按雙方約定的標準驗收,如乙方提供的貨物不符合標準和甲方購貨清單的要求,甲方收貨人員可以拒收,乙方必須及時給予更換或補充,不得影響甲方的正常營業。某些貨物由於密封包裝和表皮的限制,不能在進貨驗收時發現質量問題的,甲方在使用過程中發現內在質量問題,乙方應無條件及時給予退換。由於以上原因造成甲乙雙方的損失,均由乙方承擔。上述問題乙方在每個供貨週期內不能出現2次以上,第三次罰款 元,以此類推。

七、貨款結算及手續

乙方供貨的商品,由乙方出具收貨單據,收貨單據上必須註明收貨日期、品名、品牌、數量、單價、合計金額等,甲方驗收後必須有四人以上簽名(保管、店長、廚師長、駐點採購)才能作為乙方結賬的憑證。收貨單據乙方應妥善保管,丟失單據損失自負。每月 日,乙方與相應物資部先行對單,核准金額後,向甲方公司財務填報請款單,經財務及相關人員核准審批後,於每月 日支付上期貨款。

甲方承付乙方的貨款,可以現金支付,也可以銀行劃轉。 銀行劃轉:乙方須向甲方財務部提供開户行、賬號等手續。 現金支付:乙方要指定專人結賬,提供相應的身份證複印件備查,乙方更換收款人,須出具書面證明。

八、供貨保證金

為了保障本合同的執行,乙方在簽訂本合同時,支付甲方供貨及質量保證金 元(不計利息),本合同終止或解除後10日內,甲方退還乙方供貨保證金。違反本合同第三條,甲方有權動用保證金衝抵,保證金不夠衝抵的,甲方有權動用未付貨款衝抵。

九、違約責任

1、乙方違反本合同第三款,甲方有權解除合同,不退乙方供貨保證金。給甲方及第三方顧客造成的經濟及名譽損失,由乙方全部承擔。後果嚴重的,甲方有權向相關監管部門舉報乙方;造成食品安全事故的,乙方要負一切經濟與法律責任。

2、乙方違反合同被處罰的,在每月支付貨款時扣除。

3、乙方不得向甲方採購及驗收人員提供回扣和禮品。如發現乙方和甲方相關人員裏勾外連,採取以次充好、缺斤少量的辦法,損害甲方利益,甲方有權解除合同,不退供貨保證金,不付剩餘貨款。

4、甲方未按時支付乙方貨款,賠付乙方 元。

十、本合同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協商處理,協商不成的,可通過法律程序處理。

十一、本合同雙方簽字,乙方支付供貨保證金後生效。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持一份。

甲 方: 乙 方:

營業地點: 營業地點:

負責人: 負責人:

聯繫電話: 聯繫電話: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長期供貨合同樣本 篇2

供方:

需方:

一、產品名稱、規格、單價:

備註:產品單價隨化工產品市場價格波動調整,調整前一週以書面形式通知需方。

二、質量要求:以供方產品説明書的參數為準。

三、供貨數量、供貨時間和訂貨單:

3.1 每一批次產品的交貨數量和交貨時間,需方須提前3日向供方提交訂貨單;

3.2 供方合理安排,將最終確定的交貨數量和交貨時間向需方覆函。

四、起運量、交貨地點、交貨方式:

4.1 雙方同意如下起運量:10桶。

4.2 等於或超過起運量,供方發貨至需方倉庫,運費由供方承擔;不足起運量, 由需方自提(或供方送貨,運費由需方承擔)。

4.3 需方須提供卸貨工具或派專人卸貨。

五、包裝標準、包裝物的供應和回收:【鐵桶】包裝,淨重:175kg/桶(上下誤差1公斤)。桶回收(桶丟失,按100元/只賠償)。

六、驗收標準、方法及異議期限:

6.1 產品質量驗收以產品説明書為準。需方如對產品質量有異議,應在收到產品3日,向供方提出書面異議。如產品質量問題判定為供方質量責任,供方承擔該產品的直接損失,即退換貨和往返運費。

6.2產品數量須在收貨當日驗收。若對數量有異議,需方須在收貨即日以書面方式向供方提出。雙方核對後的數量,作為結算依據。

七、結算方式及期限:

7.1 雙方同意:將每月的25日至次月的24日作為一個結算週期。

7.2 每月的25~28日供方將上一個結算週期貨款的發票開至需方,需方在*月25日前支付該結算週期的貨款。

7.3 支付方式為支票或轉帳。

7.4 若需方出現下列情形之一,則供方有權解除合同,且根據供方要求即時結清貨款。

1) 連續30日不訂貨;

2) 月訂貨量不足2噸;

3) 拖欠貨款。

八、違約責任:

8.1 供方逾期發貨,按逾期貨物總金額每日萬分之五承擔違約金。

8.2 需方逾期付款,按逾期貨款總金額每日萬分之五承擔違約金。

九、解決合同糾紛的方式:協商解決。

十、聯繫人和聯繫方式:

雙方確定如下聯繫人和聯繫方式:

供方:聯繫人:,電話:133 ,傳真:021-66

需方:聯繫人: ,電話: ,傳真:

收貨人: 。

一方上述的聯繫人或聯繫方式發生變更,須及時書面通知另一方。

十一、其他:

11.1 本合同有效期為二年,自20xx年8月1日至20xx年7月31日。 11.2 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11.3 本合同有二附件(附件一:《產品説明書》;附件二:《稀釋劑使用注意事項》),附件系本協議的有效組成部分。

供方:(公章) 需方: 授權代表: 授權代表:

日期: 日期:

長期供貨合同樣本 篇3

採購方(甲方):

供貨方(乙方):

簽約地點: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購銷合同

採購方(甲方):

供貨方(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本着平等、

第一條 合同標的

1、乙方按甲方對產品的實際需要,依照本合同約定向甲方指定的地點供貨。產品

第二條 合同價款

1、合同價款按下列原則確定

(1)本着長期合作,互惠互利的精神,甲方按實際需要向乙方購買產品。本合同

(2)本合同簽訂後,甲方或甲方指定的關聯公司(以下簡稱甲方)將按照實際需要在

(3)本合同簽訂後, 任一分批合同簽訂前, 經市場調查表明,如同類產品市場價

(4)對於建築設備、材料的採購,若合同有效期到期,但甲方已使用乙方材料的工程

2、本合同簽訂後, 甲方任一發出的書面供貨通知書發出之前,甲方可根據本條第1款的定價原則將本合同項下的產品更換為甲方所需要的乙方其他產品或乙方已更新換代的產品。甲方也可根據實際需要另行招標或向其他供應商採購,但在進行同類產品的招標時,在同等條件下應優先考慮乙方。

3、乙方按本合同約定以包供貨、包運輸、包通過驗收、包風險、包税金、包售後

4、結算方法:實際數量以甲方驗收簽證為準,按實結算,單價按本合同中確定的

第三條 質量、技術標準

1、質量要求:

2、技術標準按下列規定執行:

第四條 乙方承諾

1、乙方保證所提供的產品是全新的、未使用過的、且為產品生產廠家原廠生產的

2、乙方保證在約定時間內按本合同及甲方書面供貨通知書約定的產品種類、品牌、數量、規格型號、質量及售後服務內容等向甲方提供產品及服務。

3、乙方保證所供材料(產品)不涉及知識產權方面的糾紛,如因此產生的責任由乙方負責。

4、乙方保證每月供貨能力不少於 。

5、若乙方產品價格下降比例達到 5 %以上(含本數)時,乙方必須在2天內通知甲方。

第五條 保修(質)條款

乙方提供的貨品質量保質期如國家規定終身保質或保修的按國家規定執行。國家沒規定的期限為 年,自各批產品通過本合同約定的全部驗收之日起計算,在保修(質)期內,如產品發生故障的,乙方必須在接到甲方的書面通知後的 2 天內對產品進行免費維修,維修不合格的應無條件更換(因不正當使用、不可抗力、甲方人為破壞除外)。若乙方拖延,則甲方可另行委託他人維修、更換,費用由乙方負擔(先從保修(質)金中扣除,不足部分由乙方補交),保修(質)期滿後維修服務只收工本費。同時乙方應實行國家新“三包”政策,對產品向用户提供維修服務。

本條款為獨立條款,不受合同效力的限制。

第六條 產品包裝標準

產品包裝:有國家標準的,按照國家標準包裝;沒有國家標準的,按照行業標準包裝;既無國家標準又無行業標準的,按出廠包裝標準包裝。

乙方的產品包裝應有乙方名稱(或標誌),乙方必須採取防潮、防雨、防鏽、防震、防腐蝕等保護措施以保證滿足貨品質量、數量、性能的要求。乙方同時必須提供合格證、使用説明書及產品質量鑑定書原件。包裝費用已包含在材料單價內。

出廠標準包裝(內含安裝配件、合格證、裝箱單、使用説明書及產品質量保證書)。如為進口產品,乙方須向甲方提交產品原產地證明、原廠質量合格證書、進口海關關單及税票之正本(由甲方查實後交還乙方,複印件由甲方備案)、商檢局頒發的商檢合格證書、完整的原廠資料、中文安裝資料及安裝圖紙等。

第七條 交貨時間、地點和運費負擔

1、交貨地點: (具體交貨地點由甲方指定)

2、具體交貨日期以甲方發出的書面供貨通知書為準,供貨通知書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

3、運費(包括卸貨和進倉費用)已包含在產品單價中。

4、以交貨地點作為本合同的履行地。

第八條 驗收標準、方法

1、 乙方按甲方供貨通知書上要求的時間將產品運到指定地點,貨物運抵前 小時應通知甲方準備接收;貨物到達交貨地點後,甲方應在合理時間間隔(工作時間為4小時,非工作時間為8小時)內清點和檢查驗收;乙方委派送貨人(須持有乙方的授權委託書),代表乙方負責貨物的交付、驗收、結算工作,乙方應同時提供產地證明、裝箱單、產品出廠合格證、質量保證書等交甲方確認,甲方按本合同約定對產品的外觀、數量、型號等進行初驗,並予以簽收確認。

2、驗收標準:

3、驗收方法或手段:

4、驗收及試驗單位:

5、如果在驗收中產生糾紛,由 產品技術質量監督檢查機關檢驗。相關費用由責任方承擔。

第九條 提出異議的時間和辦法 1、甲方收到產品後,如果發現產品的型號、規格、數量和質量等不符合本合同約定及供貨通知書中確定的內容時,甲方可代為保管該產品(因保管所產生的費用由乙方承擔),並在發現後7天內向乙方提出書面處理意見,且甲方有權拒付不符合本合同約定的產品的貨款;

2、乙方在接到甲方書面處理意見後,應在2天內按甲方要求負責處理。

第十條 付款方式及期限

1、每月 5日前,甲乙雙方結算上月的供貨量並確認上月結算金額,每月15日前,甲方按上月的結算金額向乙方以轉帳支票或電匯方式支付,若甲方提出按六個月的銀行承兑匯票支付的,則按開票銀行同期貼現利息補息給乙方。

2、每次付款時,乙方須提供中華人民共和國大陸地區合法有效的等額發票,否則甲方可順延付款。

3、保修(質)金條款據實選擇,如選擇則在括號內打“√” ,不選擇則在括號內打“×” 。

( )合同結算總價款的 5 %作為保修(質)金,雙方在保修(質)期屆滿後10個工作日內辦理保修(質)終結手續,甲方在按合同約定扣除保修(質)期內應由乙方支付的各類款項和違約金後,向乙方無息支付。

第十一條 履約定金

履約定金條款據實選擇,如選擇則在括號內打“√” ,不選擇則在括號內打“×” 。 ( )在本合同簽訂時,乙方向甲方支付 人民幣現金或支票作為本合同的履約定金。當乙方按合同要求完成第一批次供貨後,甲方返還該定金。乙方不履行本合同或履行本合同不符合合同約定時,無權要求甲方返還該定金。

第十二條 違約責任

1、乙方未按甲方供貨通知書確定的日期交貨的,應承擔逾期交貨的違約責任,每逾期一日,按逾期交貨部分產品總價款的1‰向甲方支付違約金。逾期超過 日,甲方有權取消該批訂貨或解除合同,乙方應按該批產品總價款的20%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2、乙方未按合同約定的品牌、規格、型號、質量等要求向甲方供貨的,乙方應按甲方要求更換直至通過驗收。因此造成逾期交貨的,乙方應按前款承擔違約責任。

3、甲方接受乙方的供貨並不免除乙方對產品的瑕疵擔保責任。乙方除承擔修、退、換的責任外,還應按瑕疵產品總價款的20%向甲方支付違約金並賠償損失。

4、甲方未按合同約定的時間付款的,每逾期一日,按應付而未付貨款總額的1‰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5、甲方接受乙方交貨後,若發現乙方所提供的產品與招標文件規定的產品不符的,甲方可要求乙方退、換,乙方應在收到甲方書面通知二天內按該批產品總價款的20%

6、在甲方場所,乙方履行合同應當遵守甲方對於場所的各項管理規定,造成甲方或第三方損失的,由乙方負責全額賠償,甲方可直接在甲方應付款中扣除。

7、甲方依本合同約定解除合同的,乙方所有人員、產品必須在甲方解除合同書面通知送達之日起3個工作日內撤離,甲方沒有保管該產品的義務和責任。

8、合同一方違反廉潔協議的,應當向合同他方支付該批產品總價款的5%的違約金,並賠償合同他方因此所造成的經濟損失,且合同他方可據此解除合同。

9、任何一方違反廉潔協議並觸犯刑律的,合同他方可以向司法機關舉報、控告。

10、乙方應向甲方支付的違約金,甲方有權在應付未付款中扣除,違約金不足以彌補甲方損失的,甲方可繼續向乙方追償。

第十三條 合同終止

(一)因解除而終止

1、由於乙方違約造成本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如果甲方認為本合同已無必要繼續履行或乙方在收到甲方要求其糾正違約的通知後仍不糾正其違約行為,則甲方有權向乙方發出解除本合同的書面通知,該通知自送達乙方時生效,乙方應按本合同約定承擔違約責任,違約金不足以彌補甲方損失的,甲方可繼續向乙方追償。

2、由於甲方違約造成本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如果甲方在收到乙方要求其糾正違約的通知後仍不糾正其違約行為,則乙方有權向甲方發出解除本合同的書面通知,該通知自送達甲方時生效,甲方應向乙方支付雙方確認已完成工作量的款項,並按本合同約定承擔違約責任。

3、合同一方依本合同約定行使解除權的,合同自解除通知送達之日起終止。違約方應當向另一方支付違約金或賠償損失。

4、合同終止後,不妨礙一方向違約方追究違約責任。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合同權利義務終止:

1、本合同已按約定履行完畢;

2、本合同經各方協商一致而終止;

3、本合同因一方出現本條第(一)款的違約情況(包括因一方擅自轉讓本合同項下權利義務行為),另一方發出解除合同的通知;

4、法律法規規定終止的其他情形。

第十四條 免責條款

由於不能預見、不能避免和不能克服的自然原因或社會原因,致使本合同不能履行或者不能完全履行時,遇到上述不可抗力事件的一方,應立即書面通知合同其他方,並應在不可抗力事件發生後十五天內,向合同其他方提供經不可抗力事件發生地的縣級以上政府部門出具的證明合同不能履行或需要延期履行、部分履行的有效證明文件。由合同各方按事件對履行合同影響的程度協商決定是否解除合同、或者部分或全部免除合同的責任、或者延期履行合同。

遭遇不可抗力一方未履行上述義務的,不能免除違約責任。

第十五條 解決爭議的辦法

在合同簽訂、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的,雙方應當本着友好、協作的精神進行協商;協商不成,提起訴訟的,雙方同意由合同簽訂地人民法院管轄。

第十六條 轉讓條款

未經合同其他方書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全部或部分轉讓其在本合同項下的權利和義務。

第十七條 保密條款

1、在本合同訂立前、履行中、終止後,未經合同其他方書面同意,任何一方對本合同和各方相互提供的資料、信息(包括但不限於商業祕密、技術資料、圖紙、數據、以及與業務有關的客户的信息及其他信息等)負保密責任,不得向任何人披露上述資料和信息,但正常履行本合同項下義務的除外。

2、任何一方違反上述約定的,責任方應按合同其他方的實際損失進行賠償。

3、保密條款具有獨立性,不受本合同的終止或解除的影響。

第十八條 法律適用

本合同的訂立、效力、解釋、履行和爭議的解決均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法規。

第十九條 其它

1、本合同有效期為 , 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2、本合同未盡事宜,需經雙方協商,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3、本合同一式 份,甲乙雙方各執 份,每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4、合同附件是本合同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有同等法律效力。

5、合同各方通訊地址改變的,應及時書面通知合同對方。

6、其它約定:

甲方: 乙方: 地址: 地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或授權簽約人): (或授權簽約人):

投訴監督電話: 投訴監督電話:

長期供貨合同樣本 篇4

出 買 方: (以下簡稱“甲方”)

買 受 方: (以下簡稱“乙方”)

鑑於:

1. 甲方為一家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設立之有限責任公司,具有獨立的民事主體資格,且甲方願意向乙方出售其生產或經銷的產品並保證該產品的質量符合乙方要求;

2. 乙方為一家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設立之有限責任公司,具有獨立的民事主體資格,且乙方願意購買甲方生產或經銷的產品並保證按照雙方的約定及時向甲方支付貨款。 甲、乙雙方為明確各自的權利和義務,在平等協商的基礎上,基於各自的真實意思表示,達成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1. 文字定義

1.1 本合同所稱的“合同”、“本合同”均特指目前甲、乙雙方簽訂之產品買賣合同,如涉及其他合同,則冠以該合同的具體名稱。

1.2 本合同所稱“甲方”,特指本合同第一頁標明之出賣方。

1.3 本合同所稱“乙方”,特指本合同第一頁標明之買受方。

1.4 本合同中,任何當事人單稱“一方”,合稱“雙方”。

2. 合同標的

2.1 產品概述

為實現本合同目的,經甲、乙雙方充分協商,一致確認甲方欲出售給乙方、乙方欲向甲方購買的產品符合本條所描述之條件:

2.1.1 產品名稱;品牌 ; 型號;生產廠商 ; 產品的計量單位和計量標準; 產品質量;以甲乙雙方共同確認的報價單為準(報價單與合同同等法律效力)

2.2.1 雙方一致確認,本合同約定之產品應達到的質量標準。

2.2.2 為證明其出售的產品符合雙方約定的質量標準,甲方應在出售給乙方的所有產品上標註該產品經過出廠檢驗合格的標誌或附有以標籤、文件等方式製作的產品合格證,甲方承諾:該標誌、合格證所稱的“合格”,即表示該產品質量符合甚至高於本合同第2.2.1條約定的質量標準。

2.2.3 如甲方產品質量不符合約定的標準,甲方應承擔違約責任和賠償責任,賠償乙方的直接經濟損失和因此導致乙方重新購買同類產品的合理差價、乙方因此需向第三方承擔的違約責任、賠償責任等相關間接經濟損失。

2.3 產品包裝

2.3.1 雙方一致確認,本合同約定之產品應具備包裝標準。

2.3.2 如甲方不能達到本包裝的標準,應向乙方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如因此導致產品損壞、變質等減損產品價值的情況出現,甲方應承擔賠償責任,賠償乙方的直接經濟損失和因此導致乙方重新購買同類產品的合理差價、乙方因此需向第三方承擔的違約責任、賠償責任等相關間接經濟損失。

2.4 產品數量

鑑於長期供貨合同的特殊性,本合同產品數量以乙方的實際需要為標準,最終按照雙方實際發生的數量結算。同時雙方明確:本合同對乙方在合同有效期內總的購貨數量和每個月(或每個結算週期)的購貨數量均沒有要求和限定。

2.5 供貨期間

本合同甲方向乙方供貨的期間為 : ,自本合同發生法律效力之日起開始計算。本供貨期間屆滿,本合同自動終止。

3. 合同價款及支付

3.1 合同價款

3.1.1 經雙方協商確認,甲方出售給乙方的產品單價雙方確認報價單為準。

3.1.2 考慮到市場的變化和雙方的利益,以及本合同確定的長期關係,雙方一致同意,當本合同約定的產品的市場價格連續三個月上漲或下跌超過本合同約定單價的 5 %時,雙方應達成補充協議重新確定單價並協商解決此前三個月已經結算貨款的追加或退還問題。

3.1.3 如雙方無法就新的單價達成一致意見,則仍按照本合同3.1.1條約定的單價與市場實際單價之間差價的50%上漲或下調,但對於此前三個月的結算不再調整。

3.2 貨款的結算與支付

3.2.1 週期

經雙方協商一致,確定乙方與甲方採取月結的方式結算價款,即以一個日曆月為一個結算週期,每月的 一 日至 一十五 日為本結算週期的核對期和上一個結算週期的付款期。

3.2.2 結算

雙方應在核對期共同就本結算週期發生的提貨單、收貨單、退貨單等有效單據進行核對,核對一致後確定該結算週期內乙方實際收到的甲方貨物數量,按本合同3.1條約定的單價計算該結算週期乙方應支付甲方的總價款。

3.2.3 付款

乙方在與甲方核對清楚並確定了該結算週期的付款金額後,於下一個結算週期的核對期內向甲方支付該貨款。甲方應在乙方付款日前3日向乙方開具等額的正式發票提示乙方付款,否則乙方有權拒絕付款。乙方遲延付款的,按照日萬分之五的標準向甲方支付遲延履行金。

3.3 乙方向甲方支付貨款採用現金/支票的方式以人民幣支付。甲方提供並確認其帳户如下:

開户銀行:

帳 號:

單位名稱:

4. 交付

4.1 交付方式

4.1.1 經雙方協商一致,共同確認本合同約定之產品的交付方式為甲方送貨至乙方指定的地點。具體程序為:乙方根據自身生產經營需要,向甲方發出送貨通知(電話、傳真、電子郵件送達均可),送貨通知應該記載明確乙方需要的產品型號、數量及送貨時間,甲方在接到乙方的通知後應按通知的要求在乙方指定的時間內將乙方指定數量、型號的產品送到指定的地點。

4.1.2 甲方因送貨發生的費用由甲方自行承擔。

4.1.3 在甲方將產品送達至乙方指定的地點之前,無論乙方付款與否,該產品的損毀、滅失等一切風險均由甲方承擔,在乙方檢驗並在送貨單上簽字確認接收後,該風險始轉移給乙方。

4.2 交付地點

4.2.1 乙方指定的甲方交付地點為: 。

4.2.2 如乙方根據實際情況需要改變送貨地點的,以乙方向甲方發出的送貨通知所實際記載的送貨地點為準,如乙方在送貨單上沒有記載送貨地址的,視為送貨地址為4.2.1條指定的地址。

4.3 甲方向乙方交付產品時,應該由甲方或實際承運人向乙方提供送貨的產品清單並留存一份給乙方保存。乙方接收人員在送貨單上的簽字或乙方在該送貨單上的蓋章行為,視為為甲方完成交付義務。但上述行為僅表明乙方接收了甲方發送的如該清單所列的數量、型號的產品,並不表示乙方已經檢驗完畢,乙方檢驗應該在檢驗期內進行。

4.4甲方應按照乙方送貨通知指定的期間向乙方履行交付義務。如甲方超出乙方指定的交付期 日交付的,乙方可以拒絕接收,同時單方解除合同並要求甲方承擔相應賠償責任,包括乙方因此延誤工期形成的罰款、損失以及臨時購買其他替代產品的差價。

5. 檢驗及質量保證

5.1 在甲方將本合同約定的產品按照本合同第4條的約定交付乙方後,乙方應首先即時對甲方送貨的數量、型號進行清點、檢查,並在甲方或承運人提供的送貨單上簽字。對於產品數量不符合本合同約定的,乙方有權只按照實際接收的數量簽收。對於產品型號與本合同約定不一致的,乙方有權只簽收符合約定的部分,對不符合約定的產品由甲方負責調換,因此發生的費用由甲方自行負責。

因上述情況導致乙方沒有按照本合同約定的數量接收產品的,對未接收部分的檢驗期間順延,且乙方有權僅就實際接收的數量付款。

5.2 乙方接收產品後,應在本合同約定的檢驗期間內及時對產品進行質量檢驗。乙方的質量檢驗僅限於對該產品的外觀或明顯質量瑕疵(如:損壞、變質等)進行檢驗。對於乙方檢驗後出現的該產品內在的、不宜發現的質量問題,甲方需依法在該產品的質量保證期內承擔相應的質量保證責任。

5.3 雙方經過協商一致確定檢驗期間為 一 日,自乙方收到甲方的產品之日起開始計算。乙方應當在檢驗期間內將產品的存在外觀上或其它明顯質量瑕疵的情形通知甲方。乙方怠於通知的,視為產品質量無外觀上的或其它明顯的質量瑕疵。

5.4 甲方保證向乙方出售的產品符合本合同第2.3條約定的質量標準,甲方確認出售給乙方的產品的質量保證期為 按照產品出廠時廠家制定的質量保證期為準 ,自該產品標明的出廠日期開始計算。同時甲方承諾乙方接收產品後,實際享受的質量保證期不低於 一年 。乙方有權就自其接收之日起質量保證期已經不足 的產品要求甲方調換,因此發生的運輸等費用由甲方承擔。

5.5 因甲方產品出現質量問題的,乙方可暫扣尚未支付給甲方的貨款用以抵償其損失,或在甲方依照本合同約定承擔了相應的賠償責任後再行支付甲方。乙方因本條所述原因暫扣甲方貨款的,不屬於逾期付款,不支付遲延履行金。

6. 退貨

6.1 因甲方產品質量不符合本合同約定的,乙方有權退貨並要求甲方退還全部貨款。

6.2 對於乙方因甲方產品質量不符合本合同約定而發生經濟損失的,甲方在退還全部貨款後還應當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7. 違約責任

7.1 甲、乙雙方違反本合同任何一條之約定,即視為違約。違約方須向守約方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

7.2 本合同針對違約方的具體違約行為需承擔的違約責任約定不明確的,違約方應當承擔守約方因違約方違約行為所發生的實際經濟損失的賠償責任,包括守約方因此需要向第三方承擔的賠償責任。

7.3 對雙方都違反本合同約定的,各自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

8. 不可抗力

8.1 “不可抗力事件”指一方無法控制的,致使該方無法履行其在本合同項下義務的事件。

8.2 若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而不能履行本合同所規定的義務,該方應在不可抗力事件發生後十四日內書面通知另一方,雙方應盡其最大可能減少損失。若發生不可抗力事件,一方無需對因不能履行或損失承擔責任,並且不得視為對本合同的違約。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應採取適當的措施最大限度的減少或消除不可抗力的影響,並嘗試恢復履行受影響的義務。

9. 通知

9.1 任何一方根據本合同發出的通知或其他聯繫應以中文書寫並可通過人工送遞或航空掛號郵寄(預付郵資)、公認的快遞服務或以傳真發送至另一方的指定地址,通知視為有效。送達的日期按以下方法予以確定:

9.1.1 人工投遞的通知,視為人工投遞之日送達;

9.1.2 航空掛號郵寄,視為郵戳日期後第十天送達;

9.1.3 開遞送達的通知,視為服務機構發出後第五天送達;

9.1.4 傳真發送的通知,視為發送日後第一個營業日送達。

9.2 指定的通訊地址以合同開頭所標明的聯繫地址為準,任何承租方更改通訊地址都應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未通知則視為原地址有效,不得以聯繫地址變更為由主張沒有收到對方的通知,對方發往原聯繫地址的通知視為已經送達。

10. 附則

10.1 合同的修改和變更:對本合同或其附件的修改只可通過經雙方授權的代表簽署中文書面協議進行。

10.2 可分性:本合同任何條款的單獨無效,不影響其它條款的效力。

10.3 文字:本合同以中文簽署。

10.4 完整協議:本合同包括其附件構成雙方之間就本合同所涉事項的全部協議,取代雙方之前就合同事項達成的所有口頭和書面的協議、合同、諒解和聯繫。各條款的標題僅為便於參閲而設,不具法律效力。

10.5 任何一方在本合同下的權利是累積性的。除非法律另有明確規定,否則,這些權利應被視為可以並行不悖。

11. 其他

11.1 合同雙方在履行合同過程中發生爭議的,雙方首先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可向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11.2 本合同未盡事宜,經雙方協商一致後,可另行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為本合同之有效組成部分。

11.3 本合同的附件是構成本合同的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依其規定對合同雙方具有同等的約束力。

11.4 本合同一式貳份,雙方各執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1.5 本合同自雙方蓋章或授權代表簽字之日起發生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長期供貨合同樣本 篇5

出買方: (以下簡稱“甲方”) 法定代表人: , 職務: 聯繫地址: 郵政編碼: 買受方: (以下簡稱“乙方”) 法定代表人: , 職務:

聯繫地址: 郵政編碼:

1. 文字定義

1.1 本合同所稱的“合同”、“本合同”均特指目前甲、乙雙方簽訂之產品買賣合同,如涉及其他合同,則冠以該合同的具體名稱。

1.2 本合同所稱“甲方”,特指本合同第一頁標明之出賣方。

1.3 本合同所稱“乙方”,特指本合同第一頁標明之買受方。

1.4 本合同中,任何當事人單稱“一方”,合稱“雙方”。

2. 合同標的

2.1 產品概述

為實現本合同目的,經甲、乙雙方充分協商,一致確認甲方欲出售給乙方、乙方欲向甲方購買的產品符合本條所描述之條件:

2.2.1 雙方一致確認,本合同約定之產品應達到的質量標準為:

2.2.2 為證明其出售的產品符合雙方約定的質量標準,甲方應在出售給乙方的所有產品上標註該產品經過出廠檢驗合格的標誌或附有以標籤、文件等方式製作的產品合格證,甲方承諾:該標誌、合格證所稱的“合格”,即表示該產品質量符合甚至高於本合同第2.2.1條約定的質量標準。

2.2.3 如甲方產品質量不符合約定的標準,甲方應承擔違約責任和賠償責任,賠償乙方的直接經濟損失和因此導致乙方重新購買同類產品的合理差價、乙方因此需向第三方承擔的違約責任、賠償責任等相關間接經濟損失。

2.3 產品數量

鑑於長期供貨合同的特殊性,本合同產品數量以乙方的實際需要為標準,最終按照雙方實際發生的數量結算。同時雙方明確:本合同對乙方在合同有效期內總的購貨數量和每個月(或每個結算週期)的購貨數量均沒有要求和限定。

2.4 供貨期間

本合同甲方向乙方供貨的期間為 ,自本合同發生法律效力之日起開始計算。本供貨期間屆滿,本合同自動終止。

3. 合同價款及支付

3.1 合同價款

3.1.1 經雙方協商確認,甲方出售給乙方的產品單價暫定為人民幣 元/ 。

3.2 貨款的結算與支付

3.2.1 週期

經雙方協商一致,確定乙方與甲方採取月結的方式結算價款,即以一個日曆月為一個結算週期,每月的 日至 日為本結算週期的核對期和上一個結算週期的付款期。

3.2.2 結算

雙方應在核對期共同就本結算週期發生的提貨單、收貨單、退貨單等有效單據進行核對,核對一致後確定該結算週期內乙方實際收到的甲方貨物數量,按本合同3.1條約定的單價計算該結算週期乙方應支付甲方的總價款。

3.2.3 付款

乙方在與甲方核對清楚並確定了該結算週期的付款金額後,於下一個結算週期的核對期內向甲方支付該貨款。甲方應在乙方付款日前5日向乙方開具等額的正式發票提示乙方付款,否則乙方有權拒絕付款。乙方遲延付款的,按照日萬分之二的標準向甲方支付遲延履行金。

3.3 乙方向甲方支付貨款採用現金/支票的方式以人民幣支付。甲方提供並確認其帳户如下: 開户銀行:

帳號:

單位名稱:

4. 交付

4.1 交付方式

4.1.1 經雙方協商一致,共同確認本合同約定之產品的交付方式為甲方送貨至乙方指定的地點。

4.2 交付地點

4.2.1 乙方指定的甲方交付地點為:

5. 檢驗及質量保證

5.1 在甲方將本合同約定的產品按照本合同第4條的約定交付乙方後,乙方應首先即時對甲方送貨的數量、型號進行清點、檢查,並在甲方或承運人提供的送貨單上簽字。對於產品數量不符合本合同約定的,乙方有權只按照實際接收的數量簽收。對於產品型號與本合同約定不一致的,乙方有權只簽收符合約定的部分,對不符合約定的產品由甲方負責調換,因此發生的費用由甲方自行負責。

因上述情況導致乙方沒有按照本合同約定的數量接收產品的,對未接收部分的檢驗期間順延,且乙方有權僅就實際接收的數量付款。

5.2 乙方接收產品後,應在本合同約定的檢驗期間內及時對產品進行質量檢驗。乙方的質量檢驗僅限於對該產品的外觀或明顯質量瑕疵(如:損壞、變質等)進行檢驗。對於乙方檢驗後出現的該產品內在的、不宜發現的質量問題,甲方需依法在該產品的質量保證期內承擔相應的質量保證責任。

5.3 雙方經過協商一致確定檢驗期間為 日,自乙方收到甲方的產品之日起開始計算。乙方應當在檢驗期間內將產品的存在外觀上或其它明顯質量瑕疵的情形通知甲方。乙方怠於通知的,視為產品質量無外觀上的或其它明顯的質量瑕疵。

5.4 甲方保證向乙方出售的產品符合本合同第2.3條約定的質量標準,甲方確認出售給乙方的產品的質量保證期為 ,自該產品標明的出廠日期開始計算。同時甲方承諾乙方接收產品後,實際享受的質量保證期不低於 。乙方有權就自其接收之日起質量保證期已經不足的產品要求甲方調換,因此發生的運輸等費用由甲方承擔。

5.5 經雙方協商一致,甲方同意乙方扣留人民幣 元作為質量保證金,質量保證金首先從乙方的應付貨款中扣留。乙方扣留質量保證金的,不屬於逾期付款,不支付遲延履行金。質量保證金應在本合同終止之日起滿 個月後支付甲方。

5.5 因甲方產品出現質量問題的,乙方可暫扣尚未支付給甲方的貨款用以抵償其損失,或在甲方依照本合同約定承擔了相應的賠償責任後再行支付甲方。乙方因本條所述原因暫扣甲方貨款的,不屬於逾期付款,不支付遲延履行金。

6. 退貨

6.1 因甲方產品質量不符合本合同約定的,乙方有權退貨並要求甲方退還全部貨款。

6.2 對於乙方因甲方產品質量不符合本合同約定而發生經濟損失的,甲方在退還全部貨款後還應當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7. 違約責任

7.1 甲、乙雙方違反本合同任何一條之約定,即視為違約。違約方須向守約方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

7.2 本合同針對違約方的具體違約行為需承擔的違約責任約定不明確的,違約方應當承擔守約方因違約方違約行為所發生的實際經濟損失的賠償責任,包括守約方因此需要向第三方承擔的賠償責任。

7.3 對雙方都違反本合同約定的,各自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

8. 不可抗力

8.1 “不可抗力事件”指一方無法控制的,致使該方無法履行其在本合同項下義務的事件。

8.2 若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而不能履行本合同所規定的義務,該方應在不可抗力事件發生後十四日內書面通知另一方,雙方應盡其最大可能減少損失。若發生不可抗力事件,一方無需對因不能履行或損失承擔責任,並且不得視為對本合同的違約。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應採取適當的措施最大限度的減少或消除不可抗力的影響,並嘗試恢復履行受影響的義務。

9. 通知

9.1 任何一方根據本合同發出的通知或其他聯繫應以中文書寫並可通過人工送遞或航空掛號郵寄(預付郵資)、公認的快遞服務或以傳真發送至另一方的指定地址,通知視為有效。送達的日期按以下方法予以確定:

9.1.1 人工投遞的通知,視為人工投遞之日送達;

9.1.2 航空掛號郵寄,視為郵戳日期後第十天送達;

9.1.3 開遞送達的通知,視為服務機構發出後第五天送達;

9.1.4 傳真發送的通知,視為發送日後第一個營業日送達。

9.2 指定的通訊地址以合同開頭所標明的聯繫地址為準,任何承租方更改通訊地址都應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未通知則視為原地址有效,不得以聯繫地址變更為由主張沒有收到對方的通知,對方發往原聯繫地址的通知視為已經送達。

10. 附則

10.1 合同的修改和變更:對本合同或其附件的修改只可通過經雙方授權的代表簽署中文書面協議進行。

10.2 可分性:本合同任何條款的單獨無效,不影響其它條款的效力。 10.3 文字:本合同以中文簽署。

10.4 完整協議:本合同包括其附件構成雙方之間就本合同所涉事項的全部協議,取代雙方之前就合同事項達成的所有口頭和書面的協議、合同、諒解和聯繫。各條款的標題僅為便於參閲而設,不具法律效力。 10.5 任何一方在本合同下的權利是累積性的。除非法律另有明確規定,否則,這些權利應被視為可以並行不悖。

11. 其他

11.1 合同雙方在履行合同過程中發生爭議的,雙方首先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可向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11.2 本合同未盡事宜,經雙方協商一致後,可另行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為本合同之有效組成部分。

11.3 本合同的附件是構成本合同的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依其規定對合同雙方具有同等的約束力。

11.4 本合同一式貳份,雙方各執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1.5 本合同自雙方蓋章或授權代表簽字之日起發生法律效力。

甲方: (蓋章) 乙方: (蓋章)

法定代表或授權代表: (簽字) 法定代表或授權代表:(簽字)

簽訂日期: 簽訂日期:

長期供貨合同樣本 篇6

甲方(供貨方):

乙方(購貨方):

乙方因建築需要,遂向甲方購買建築模板,根據相關法律,本着友好合作互惠互利精神,遵守誠實守信原則,現經充分協商一致同意簽訂本合同,雙方務必守信。

名稱:

規格:

價格:

一、以上價格包含運費,由甲方代運到乙方工地,甲方交貨時,數量及質量由乙方單位驗收,貨到乙方工地在甲方送貨單上簽字為準。

二、乙方需購的材料由甲方負責,乙方必須提前五天告知甲方隨時送貨。特殊規格材料,乙方必須提前六天告知甲方。

三、付款方式:甲方交貨乙方後,乙方必須按下列分期支付總貨款。乙方在 年 月 日以前付清貨款總額的一半, 並在 年 月 日前付清全部貨款。如乙方沒有按時付清貨款,甲方有權單方面終止協議,並要求乙方按照貨款總額按日3%支付違約金,並在七日內付清全部貨款。

四、如有糾紛在合同履行地法院解決,所發貨款按實際發生量結算。

五、在未付清甲方貨款並沒有徵得甲方同意的情況下。乙方不得向其他廠家購買同類產品。否則視為乙方違約,乙方必須在七日內支付全部貨款。

六、模板使用及質量以廠家承諾書為準。

七、本合同雙方簽字蓋章即生法律效力,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單位簽字蓋章:

乙方單位簽字蓋章:

年 月 日

長期供貨合同樣本 篇7

本合同下甲方為需方,乙方為供方。雙方經協商達成一致後簽署本合同,雙方在此承諾已完全知悉並理解本合同所有條款的含義。

甲方(需方):

乙方(供方):

第一條 甲方向乙方訂購產品名稱、規格、質量(技術指導)、單價、

總價等,如表所列

第二條 發貨時間、地點、方式

發貨時間:甲方提前5天將所需規格和數量(以書面傳真或者電子郵件)提交乙方,乙方按約定時間交貨。

交貨地點:城陽時代廣場工地。

交貨方式:貨到工地甲方負責卸貨。

第三條 貨物接受與驗收:乙方按交貨時間將貨物運至甲方指定地點,甲方必須提供場地並組織驗收,雙方辦理材料驗收手續。

第四條 付款及結算方式:甲方付給乙方20%定金(貨款總額),計叁萬圓整,貨到工地後付清每批次貨款(將款打至所指帳户)。

第五條 責任承擔

(一) 乙方責任:

1、 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甲方拖延付款時間除外)拖延或者拒絕供貨,由此產生的後果均由乙方承擔,並且甲方有權終止合同。

2、 乙方所供貨物按實際工程送貨量結算。

3、 乙方所供貨物質量必須全部達到國家規定和要求的檢測標準。若乙方所供貨物發生質量責任事故,從而導致甲方被第三方索賠或遭受國家機構處罰,經雙方或技術監督部門或其它權威機構認定是乙方的責任,則應由乙方承擔給甲方造成的全部經濟損失。

4、 乙方須按供貨時間,保質保量的按時將貨物運送至甲方指定的地點。

5、 乙方需提供必須的報驗資料。無條件接受甲方監理或者總包單位的監督檢查。

(二) 甲方責任:

1、甲方負責施工與貨物的驗收。

2、施工過程中甲方應在進貨前5天通知乙方。

3、施工過程中如甲方更換供貨廠家需按合同在7日內給乙方結算全部貨款。

4、甲方如未按照合同規定付款給乙方,屬於違約行為。每逾期一天甲方應向乙方支付違約金為應付款總額的千分之一(違約金的計算方式為應付貨款總金額的千分之一乘以違約天數)。

第六條 本合同所訂一切條款,甲、乙任何乙方不得擅自變更或者修改。如乙方單獨變更或者更改合同,對象有權拒絕生產或者收貨,並要求變更、修改合同的乙方賠償一切損失。

第七條 甲、方任何乙方如確因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本合同時,應及時向對方通知不能履行或者延期履行或者部分履行,並免予承擔違約責任。

第八條 本合同在執行中如發生爭議或者糾紛,甲、乙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九條 本合同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第十條 本合同在履行期間,如有未盡事宜,另行協商。 第十一條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蓋章): 電話:

法人代表: 地址:

電話: 日期:

地址:

日期:

乙方(蓋章):

長期供貨合同樣本 篇8

甲方(需方):(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供方): (以下簡稱乙方)

雙方本着平等,互惠原則,經友好協商,就乙方採購甲方貨品有關事宜達成協議,並以雙方訂立合同共同信守,具體內容如下:

一、甲方委託乙方提供所需餐飲部的乾貨,調味品及有關餐配料。

二、產品名稱、規格、單位、數量。

本合同採購的產品名稱、規格、數量等詳見甲方採購清單。

三、產品質量標準

1、乙方所供產品有外包裝的必須標明產品名稱、配料表(單一製品可以免除)、淨含量、製造者及經營者的名稱和地址、生產(或分裝、包裝)日期、保質期或保存期、產品標準號;無外包裝的必須保證商品乾淨衞生、無雜質、無蟲蝕蟲蛀現象,保證商品乾鮮,確保商品質量完好;

2、乙方所供產品不得有腐敗變質、油脂酸敗、黴變、生蟲、污穢不潔、混有異物或者其他感官性狀異常,對人體健康有害物質;

3、乙方所供產品不得含有致病性寄生蟲、微生物或者微生物含量超過國家限定標準;

4、乙方所供產品中應沒有摻假、摻雜、偽造,影響營養、衞生;

5、乙方所供產品包裝以乙方原出廠標準為準;

6、乙方所供產品包裝原則上採用紙箱包裝,如根據貨物性質、天氣情況以及裝運要求需要採用特殊包裝的,乙方應採用特殊包裝,包裝成本由乙方承擔;

7、乙方對貨物的包裝必須適合長途運輸、多次搬運、裝卸、防潮、防雨、防黴、防鏽、防腐蝕和防震、確保到礦貨物仍完好無損;

8、因包裝不當導致的貨物缺失、破損由乙方承擔責任。

四、雙方的義務與權力

(一)甲方責任:

1、甲方根據銷售情況每天晚上______點以電話,郵件或傳真形式向乙方提出需求貨量計劃,乙方必須在每天上午______點前將貨品送到甲方指定收貨點或部門交貨。乙方不能按期或按量送貨的,除了不可抗力因素外,甲方有權根據訂貨單追究乙方違約金,造成甲方經濟損失或其他損失的,乙方應當予以賠償,甲方並有權解除本協議。

2、甲方在驗收時發現質量問題或規格不符時可拒絕收貨,此類情況超過3次以後,發現一次賠款二倍,並可根據實際情況要求乙方在當天補貨。

3、乙方出現以下情形,甲方有權沒收合同履約金:

(1)隨意中斷合同的履行;

(2)不能及時供貨(遲於甲方所定供貨時間24小時)。

4、甲方在使用乙方提供的貨品發現不適用時應在______天內通知甲方,並保持原貨品的完整,以便退換同價貨品。

(二)乙方責任

1、被確定為定點採購供貨單位的商家只能提供規定項目的商品,不得跨項目供貨,否則取消供貨資格;

2、乙方提供的產品必須是經過質量監督管理部門檢驗並取得合格證明的產品,每批次產品提供時應交存貨物質量合格證明、產品質量檢測合格報告或檢疫報告複印件;

3、乙方應保證所提供的產品是合格安全的產品,一旦發現偽劣假冒產品、以次充好產品或替代產品,乙方承擔全部法律責任;

4、乙方提供的產品須經過食堂驗收人員的感官檢驗、外觀檢驗和試用檢驗,若產品外觀、包裝、形式不符合要求、感官檢驗不能達到食品衞生要求,

當即拒收;乙方不能滿足食品的質、量及售後服務要求時,甲方有權進行處罰或終止合同;

5、乙方必須按照甲方餐廳管理人員通知的時間、數量、品種、品質要求及協定的價格準時送貨,經驗收合格後簽字確認,不能以任何理由推託,一旦影響到餐廳的正常運轉,乙方應承擔相應的經濟賠償;

6、乙方不能滿足供貨要求時,應提前1個月通知甲方,甲方同意後方可中止合同;

7、因產品質量問題發生的食物中毒等事故,由乙方承擔經濟賠償責任以及其他法律責任;

8、乙方應該在條件允許的情況下,出示產品檢驗合格證;

9、乙方應嚴格遵守《食品衞生法》和《動物檢疫法》等相關規定,一經發現供應產品質量不合格,除全部退貨外,將取消供貨單位的供貨資格,沒收全部履約保證金,乙方並承擔由此造成的經濟責任和法律責任。

五、運輸方式及費用負擔

1、運輸方式由乙方自主確定,確保將貨物及時、安全地運送到交貨地點;

2、乙方負責產品的運輸並承擔全部運輸費用(包括裝貨、卸貨等全部雜費);

3、乙方應承擔全部運輸風險以及運輸所導致的事故責任。

六、交貨地點、方式、時間

1、乙方交貨時間由甲方指定,以最後一批產品到達指定到貨地點開箱驗收後為準;

2、乙方按甲方確定的訂單要求發貨,乙方於到貨______前,應將產品名稱、規格、明細、件數、重量等以紙質方式通知甲方,以便做好接貨、驗貨工作。乙方未提前通知甲方擅自送貨的,甲方有權拒絕收貨且對貨物不負保管責任;

3、乙方負責送貨至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並卸貨至甲方指定地點;

4、甲方購買的貨物所有權,在交付地點自交付時起從乙方轉移至甲方;

5、在甲方未接收貨物前以及因乙方原因導致甲方拒絕接受貨物的,貨物損壞、滅失的風險由乙方負責。

七、貨款支付

1、乙方所供產品經甲方驗收合格後,乙方提供全額發票或收據,貨款每月一結算,結算日為次月______號;

2、以銀行轉賬方式結算;

3、甲方僅向乙方支付貨款,不接受向其他單位或個人付款的要求;

4、如乙方應向甲方支付違約金、賠償款或者其他款項,甲方有權直接從應付乙方的貨款中扣除。

八、本合同的變更與終止

1、任何一方需要變更或終止本合同時,應提前______天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

2、任何一方在收到對方需要變更或終止本合同的書面通知後,必須於三個工作日內作出書面答覆,否則視為接受對方要求;

3、合同變更必須經雙方協商達成書面協議。

4、乙方的業務人員未經公司書面授權,其作出的任何承諾均為無效。

九、違約責任

1、乙方未在約定期限內交付產品的,每逾期一日,按每天伍佰元罰款,罰款總價不超過總貨款的10%;

2、乙方未在約定期限內通過甲方實質驗收的,每逾期一日,按每天伍佰元罰款,罰款總價不得超過總貨款的10%;

3、上述各項違約金可以累計,違約金不足以彌補守約方損失的,應當補足損失。

十、解決糾紛的方式

合同履行過程中如發生爭議,雙方友好協商;協商不成,應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十一、其它約定事項

1、未盡事宜,雙方協商形成補充協議;

2、未經雙方一致同意,任何一方不得變更合同(供貨數量除外)。對本合同正文或附件作任何更改,必須以書面形式詳細説明更改對價格、驗收日期以及本合同的其他重大事項的影響,而且應由雙方公司簽字蓋章;

3、附件作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4、本合同中所記載的地址為雙方真實有效的地址,一方地址發生變動應當於______日內告知對方。

十二、本合同有效期自 年月 日至 年 月日

十三、本合同一式兩份,自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甲 方

單位名稱:地 址:法人代表:委託代理人:

日 期:

乙 方

單位名稱:地 址:法人代表:委託代理人:

日 期:

長期供貨合同樣本 篇9

供方: 需方: 地址: 地址:

為了加強供、需雙方合作關係,本着互惠互利、共同發展原則,在自願的基礎上,為建立起長期友好的合作關係,特簽訂本協議,就供貨的有關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1、供方根據需方的實際需要為需方提供相應的材料或設備;

2、質量標準一般定義為:符合國家質量標準或國家相應的標準要求。需方對實 際供貨有特殊要求時,需給供方提供的清單説明,供方保證同等產品、同一個地區價格給需方是最低、最優惠價,如發現同等產品、同等質量價格比其他供應商高的需方有權力終止供貨協議;

3、供貨方式:供方講所需設備或材料的清單提供給需方,需方收到清單後根據設備或材料的清單給需方報價,確認無誤後供方方可給供方供貨;

4、貨物運輸方式和驗收:運費由需方承擔,送到供方指定地點,需方對供方所供的每批貨品應進行驗收,因質量問題供方條件退貨或更換合格產品;

5、付款方式:需方按供方要求向指定地點供貨後,經需方驗收合格後。需方籤由供方提供的送貨單,每月25號後供、需雙方進行核對,核對無誤後供方開具增值税發票,需方均可向供方匯款;

6、本協議一式二份,供、需雙方各執一份;

供方: 需方:

代表: 代表: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長期供貨合同樣本 篇10

甲方(購買方合同編號:

乙方(銷售方 簽訂地點

為維護甲乙雙方的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經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二、產品質量保證

1、乙方產品質量標準按下列第( (2) )項執行:

(1)按標準執行,執行標準文號代碼:。

(2)雙方約定:_嚴格按國家標準執行 。

2、乙方保證向甲方提供全新、符合質量標準、性能穩定可靠、數量完整的產品。

三、交(提)貨方式、數量、時間及地點

1、交貨時間和數量:乙方收到甲方的《採購計劃單》後在規定時間內回傳確認並按要求在規定時間內到貨。甲乙雙方確認的《採購計劃單》作為合同有效附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乙方實際交貨數量以甲方出具的入庫單為準。乙方若供應超出甲方《採購計劃單》數量範圍的產品,甲方有權拒收超出部分的產品;乙方交貨數量短少的,乙方應根據甲方的要求再補齊短少部分數量的產品。

3、乙方在送貨時應正確填寫送貨單,明確標明“產品名稱、規格、數量”等送貨單所有內容。

4、乙方送貨時需按照先進先出的原則。

5、乙方應在甲、乙雙方約定的時間內將貨物全部送到甲方《採購計劃單》中指定地點,_乙_方負擔運輸費用。

四、包裝標準

1、包裝標準和費用、合理損耗及計算方法:_符合包裝標準;包裝物不計價不返還_。

2、乙方提供的包裝應能保證產品完好並符合長途運輸要求,包裝物不予回收(如可回收的應在合同中另行約定)。因包裝不符合甲方要求或不能保證產品完好而造成產品、甲方或任何第三方的任何損害,乙方應給予全額賠償;甲方對外包裝破損、明顯變形等不良包裝的產品有權拒收。

五、產品驗收

1、甲方按照合同第一條和第二條內容作為驗收標準進行產品數量、包裝驗收,甲方有權在驗收合格併入庫後_十五 日內向乙方提出質量異議。乙方在接到甲方書面異議後,應在 二 日內負責處理;如遇有嚴重技術問題或重大質量事故,乙方應在 24 小時內到達甲方現場調試和解決。否則,即視為默認同意甲方提出的異議和處理意見,同時乙方承擔因此給甲方造成的一切損失(包括但並不限於甲方為此支付的違約金、賠償金、訴訟費、執行費、律師費、差旅費等損失及費用)。

2、如乙方對質量認定有異議,必須在接到甲方通知後 一 個工作日內向甲方提出複檢要求,複檢按以下方式進行,雙方一致確認複檢結果為最終判定。複檢期間乙方仍應按上述條款執行。

(1)複檢由甲方委託中介機構進行鑑定;

(2)經中介機構鑑定為合格的,視為乙方已完成了本合同約定的交付義務,甲方按本合同的約定接收並支付貨款;同時,承擔因此產生的鑑定費用;

(3)經中介機構鑑定為不合格的,視為乙方未完成了本合同約定的交付義務,乙方應按本合同的約定承擔違約責任;同時,承擔因此產生的鑑定費用。

3、甲方驗收前的一切產品風險均由乙方承擔。

六、結算方式及期限

1、乙方貨物送到甲方指定地點並檢驗合格後,由甲方將本批入庫具體數量、總金額等及時反饋至乙方。甲方在收到乙方有效的 增值 税票票據(税率為 17 %)後_45日內付款。乙方提供的發票如屬偽造,乙方應向甲方支付發票總金額10倍的違約金以及合理的律師費、訴訟費。

2、甲方和乙方應以書面方式相互通知各方的開户銀行、賬户名稱、賬號。開户銀行、賬户名稱、賬號如有變更,變更一方應在合同規定的相關付款期限前 十五 日以書面方式通知對方,如未按時通知或通知有誤而影響結算者,由其應承擔逾期付款的責任。

七、違約責任:

1、如因乙方原因不能交貨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乙方應承擔因此給甲方造成的一切損失(包括並不限於甲方為此支付的違約金、賠償金、訴訟費、執、行費、律師費差旅費等,下同)。

2、如乙方逾期交貨的,按日承擔逾期產品價值的 3 ‰的違約金;如因此延誤甲方生產或造成甲方停產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賠償一切損失。

3、如乙方所交產品質量不符合同約定的,甲方有權拒收;檢驗不合格的或已經入庫的,甲方有權通知乙方自行運回,並承擔相應的倉庫代保管費用。乙方負責在甲方要求的時間內更換或維修,並承擔修理、調換或退貨而支付的實際費用及逾期交貨的違約責任。乙方不能修理、調換的或者經再次修理、調換仍不合格的,按不能交貨處理,由乙方承擔不能交貨的違約責任。

4、如因產品包裝不符合同約定,乙方必須重新包裝,並承擔支付的費用。因包裝不符合規定造成貨物損壞或滅失的,全部損失及違約責任均由乙方承擔。

5、乙方承諾如遇市場價格整體調整,按變動價格和當期乙方報價的二者中最低價予以送貨、核算貨款;本年度已固化的產品價格按固化中標價執行(固化價格的產品見合同附件)。在市場價格變動正負10%時要主動告知甲方採購部門,否則,將處以該物品價格20-50倍的罰款並停止供貨或扣罰質保金並停止供貨。

6、乙方不得直接或間接地向甲方員工個人提供錢、物等任何形式的商業賄賂;否則,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同時乙方應向甲方支付伍拾萬元的違約金。乙方不得借款借物給甲方員工;否則,視為商業賄賂。

八、不可抗力

雙方在本合同的履行過程中由於嚴重火災、颱風和地震及其他無法預見、人力不可抗拒事故而影響履行本合同的義務時,發生不可抗力事故一方應立即將發生不可抗力事故的情況以傳真或快件通知對方,發生不可抗力事故一方對此不負遲延履行的違約責任,但須於事故發生後3天內將有關部門出具的不可抗力證明遞交給另一方確認,雙方協商解決。

九、爭議解決方式

在本合同執行過程中出現的一切爭議,雙方應本着友好協商的原則來解決,若協商不成,雙方一致同意按下列(1)方式解決:

(1)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2)向合肥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十、 合同生效及其他約定事項

1、本合同生效後任何一方不得隨意變更或解除,本合同的任何變更或解除須取得雙方的書面同意。

2、本合同中未涉及到的內容由甲乙雙方協商確定,作為合同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附件如下: 甲方《採購計劃單》 ;

3、其他約定: 無

4、乙方已閲讀並接受本合同及附件的所有條款,乙方對本合同及附件條款的含義及相應的法律後果已全部知曉並充分理解。

5、本合同有效期為:一年。

6、本合同經甲、乙雙方法定代表或授權代表簽字並蓋章之日起生效,合同一式 肆 份,甲方執 貳 份,乙方執 貳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 住所: 法定代表人(簽名): 法定代表人(簽名): 委託代理人(簽名): 委託代理人(簽名): 開户行: 開户行: 聯繫電話: 聯繫電話: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賬 號: 賬 號:

長期供貨合同樣本 篇11

甲方:

乙方:

簽定地點:簽定時間:合同編號:20xx0305

乙雙方共同書面確認。若每批鋼材的實際市場單價和網上單價上下浮動50元/噸以內,供需雙方鋼材市場單價不予以調整,若超出50元/噸則按實際市場單價予以調整。

二、交貨地點、交貨方式和供貨時間

1、交貨地點:

2、交貨方式:線材整卷,螺紋鋼成扎(定尺)工地交貨,卸車由甲方負責,但乙方必須按照甲方的要求將貨送到指定 地點卸車(卸車時根據實際需要可能分不同地點卸車)。

3、供貨時間:按照甲方提供的供貨時間和數量組織採購物資的供應。 三、技術要求 按國標驗收。材料供貨合同四、質量標準和保證

1、乙方供應的鋼材必須滿足國家標準規定;

2、乙方承諾所供鋼材完全符合合同規定的質量技術要求, 由於所供鋼材的缺陷而產生的工程質量事故給甲方造成的損失,由乙方負責損失費用的賠償,鋼材質量必須滿足國家大型工程的質量要求。

五、驗收

驗收方法:線材過磅驗收,以甲方的地磅稱重為準,螺紋鋼和型材均採用檢尺驗收。線材允許誤差正負3‰. 六、包裝標準、包裝物的供應與回收

乙方必須採取適當的方法對所供物資實施包裝,並加以覆蓋,確保物資的完好無損,防止造成施工現場環境污染。 七、交貨驗收檢驗和提出異議期限

1、乙方所供鋼材按照合同及甲方的有關規定,由甲方組織專人進行數量和質量的驗收檢驗。

2、乙方交貨時應向甲方提交所供物資的質保書、或合格證、或檢驗試驗報告單,以及其它技術資料。

3、質量的初驗由甲方和監理按有關規定送檢,初驗合格後方可籤具收貨單。若初驗發現質量有異議時,由甲乙雙方共同取樣後送共同認可的有資質的試驗單位檢驗,其結果做為判定物資質量的依據,檢驗不合格,乙方必須組織退貨並承擔因此造成的所有損失。複檢的有關費用由過錯方承擔。

4、根據驗收或檢驗結果,如物資的數量或質量存在異議,包括潛在的缺陷或物資來源不符合要求等,甲方應在7天內以書面形式向乙方提出異議通知書,乙方應在收到通知書3天內做出書面答覆,更換有缺陷的物資和承擔由此造成的損失。

5、乙方所供鋼材若出現小鋼廠生產的鋼材或反覆出現質量不穩定現象,甲方有權終止與乙方的鋼材供銷合同,由此產生的糾紛全部由乙方承擔。

八、供方有關環境和健康安全方面的要求

1、供應物資的車輛必須車況良好,進入施工現場應按規定限速行駛。

2、運輸的物資要求採取必要措施捆綁牢固,確保物資運輸過程不發生散落現象,保護環境不受污染和施工人員的安全。 3、物資運輸車輛進入施工現場遇到電力、通信設施,或受到施工便道限制時,應採取相應措施,在指揮人員的引導下通過,防止安全事故的發生。

九、甲乙雙方的責任和義務 1、甲方的責任和義務

(1)按照施工計劃要求向乙方提供物資的需求數量和供貨 時間,期間若需求計劃發生變更,甲方應提前通知乙方; (2)負責組織採購物資的現場驗收和檢驗;

(3)採購物資驗收合格後負責籤具驗收單,並按照合同條款向乙方支付貨款。 2、乙方的責任和義務

(1)按照甲方提供的需求計劃分批組織供應採購物資(每批供應物資的數量和時間以甲方傳真為準)。

(2)乙方組織供應的物資必須按照甲方要求時間供應到施工現場,以確保工程需要和工期要求。若因乙方供應不及時造成甲方停工損失由乙方負責並承擔費用。由於甲方付款不及時造成停工損失時不承擔費用。

(3)乙方負責承擔合同期內自身的物資的運輸風險。 (4)甲方如長期未按合同支付貨款有權利終止合同。 十、結算和付款方式

1、合同簽定後,根據甲乙雙方約定的每月20日進行結算一次。結算時甲乙雙方核對本月發生的業務往來帳目,並驗證乙方提供的經甲方簽收的收料憑證、乙方開據真實有效的税務發票。 2、按照甲乙雙方驗收合格的物資數量和合同確定的單價進行結算。

十一、違約責任和雙方爭議的解決

合同執行過程中發生違約責任或爭議時,甲乙雙方友好協商解決,如協商不能達成一致時,可向甲乙雙方上級單位註冊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二、其它約定事項

1、乙方承諾若甲方確因建設單位撥付計價款不能及時到位的情況下,雙方協商解決。

2、本合同一式肆份,甲方叁份,乙方壹份。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雙方貨款兩清自動失效。 甲方(簽章): 甲方代表: 開户行: 賬號: 電話: 傳真號:

乙方(簽章): 乙方代表: 開户行: 賬號: 電話: 傳真號:

長期供貨合同樣本 篇12

供方:_______________ 簽約地點:_______________

需方:_______________ 簽約時間:_______________

一、產品名稱、型號、數量及金額

產品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規格型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單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數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單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

總金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

備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計人民幣金額(大寫):_______________

二、質量要求、質量負責條件和期限

供方保證所提供的產品符合合同規定產品質量標準,並與供方樣品相符,如與合同或者樣品不符,需方須在兩週內通知供方,在沒有損壞的情況下,一月內可進行退、調貨處理,由此產生得所有費用由供方承擔。根據市場需要需方可進行調貨,由此產生的費用有需方承擔。

三、合作方式

根據雙方互惠互利、實現供應得原則下進行友好合作,合作方式為:供方以正常價格提供給需方所需產品,需方在準備購貨時,向供貨方提出書面購貨需求,並交納定金_____%,供方及時進行備貨,貨物準備妥當以後,供方通知需方將餘款_______%打到供方帳户,款到發貨。需方首次進貨,可先支付所需產品貨款得_____%,剩餘______%在下次進貨時付清。

四、權利和義務

供貨方在保證此類產品質量的前提下,以優惠價格給需方供貨;需方在合同期內不得通過其他渠道購入此類產品,同時為了維護市場得穩定,需方在銷售產品時其零售價格上下浮動不得超過甲方規定零售價格的______%,批發價格不得低於甲方給乙方的供貨價格。

以上條款任何一方違約都將追究法律責任。

五、解決合同糾紛的方式

1.未盡事宜,雙方友好協商解決。

2.交由工商管理局經濟合同仲裁委員會仲裁。

3.向合同履行地法院起訴。

六、供方在規定時間內(按照貨量而定)備貨完畢,需方可以請供方代辦運輸,由此產生的費用由需方承擔。

七、合同有效時間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供方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

供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__

供方身份證:___________________

需方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

需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__

需方身份證:___________________

長期供貨合同樣本 篇13

甲方:——公司 乙方:——重慶小天鵝火鍋食府

經雙方領導協商,簽字協議如下:

一、 甲方為乙方的——專供商,供貨期限x年x月x日至年月日止。合同期間甲方單獨為乙方提供,乙方不再從其它渠道進貨,如發現從其他渠道進貨的問題。乙方應承擔甲方的經濟損失。甲方單獨與乙方配送貨物,如甲方違反規定乙方追究甲方經濟責任並承擔乙方全部損失。

二、 甲方為乙方提供的商品,應符合食品衞生要求,如有質量問題,乙方可退貨,由甲方承擔商品損失。

三、 甲方按乙方約定的時間,數量送貨,不得拖延。

四、 乙方每月x號給甲方結帳。乙方不得拖欠甲方貨款。

五、 甲方提供乙方完善的售後服務,保證產品質量、送貨時間。如甲方價格不合理,質量出現問題,服務違反乙方規定,乙方可以從其它渠道進貨,並要求甲方賠償乙方一切經濟損失

六、 為保證雙方的誠信合作,甲方需為乙方質押一定金額的保證 金,金額為——元。如因甲方的過失給乙方造成的經濟損失,乙方直接可從甲方的保證金中扣除。

七、 以上雙方如違反者,可到當地法院起訴解決。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負責人簽字:

負責人簽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食品長期供貨合同(三)

供貨方: (以下簡稱甲方)

購買方: (以下簡稱乙方)

甲方與乙方進行商品交易的任何相關程序為達到雙方平等、互利、合法、公平的交易原則,經雙方友好協商,簽署如下協議:

一、 合作關係

甲、乙雙方自協議簽訂之日起形成供需合作伙伴關係:

1. 甲方所供產品,必須符合產品質量標準,如出現產品質量問題,甲方無條件退貨或換貨;

2.甲方按乙方所需產品規格、數量及時送達乙方,響應時間不超過12小時;

3.乙方在協議期內不得使用其它同類品牌;

4.乙方月均計劃消化甲方產品 件,全年消化甲方產品 件;

5.甲方根據乙方全年實際消化產品數量及貨款結算方式的不同給予乙方下列獎勵:

二、供貨品種及價格

大眾號(400克×22袋/件)110.00元(每件人民幣壹佰壹拾元正 );

2.精壹級 (400克×22袋/件)154.00元(每件人民幣壹佰伍拾肆元正)。

在本合作協議書有效期內,如甲方調整產品價格,應及時通知乙方,雙方均按調整之日起的新價格執行,若甲方降價則由甲方補償乙方當日鎖定庫存(甲乙雙方各派代表清點當日庫存)之進貨金額與以新價格計算之金額的差價(下次發貨中以貨抵款補足)。

三、貨款結算方式

甲、乙雙方根據實際情況及獎勵的不同採用如下貨款結算方式之一:

1.現款現貨結算(□是;□不是);

2.批結(□是;□不是),甲方按每批 件為一送貨單位向乙方供貨,次批貨到時乙方無條件向甲方支付前批貨款;

3.期結(□是;□不是),甲乙雙方按 天為一貨款結算期,乙方應予當期的最後一天無條件支付甲方當期所供產品全部價款。

乙方必須按時結算貨款,不得延遲。本協議結束之日,乙方應結清所欠甲方所有貨款。

四、違約責任

甲方違反以上協議,應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元;乙方違反以上協議,除結清所欠貨款外,並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元。

五、協議期限

本合作期限自 年____月____日至 年____月____日止有效,有效期屆滿,雙方本着真誠合作的態度及供需平衡的情況,在本協議結束前,再行簽定新協議書。

六、其它

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備查,如有未盡事宜,協商解決。

甲方: 乙方:

zz食品廠(蓋章) _________ _________(蓋章)

長期供貨合同樣本 篇14

出 買 方: (以下簡稱“甲方”)

法定代表人: ,職務:

聯 系 地 址: 郵政編碼:

買 受 方: (以下簡稱“乙方”)

法定代表人: ,職務:

聯 系 地 址: 郵政編碼:

甲乙雙方本着長期合作、互惠互利、共同發展的原則,經友好協商,就甲方向乙方採購由乙方製造或代理的產品事項,達成本供貨協議,並就此協議以下方面達成一致的商務約定:

1、產品數量

鑑於長期供貨合同的特殊性,本合同產品數量以乙方的實際需要為標準,最終按照雙方實際發生的數量結算。

2、供貨期間

本合同甲方向乙方供貨的期間為 年,自本合同發生法律 效力之日起開始計算。本供貨期間屆滿,本合同自動終止。

3、合同價款及支付

3.1 合同價款

3.1.1 經雙方協商確認,甲方出售給乙方的產品單價詳見附表1 .

3.1.2 考慮到市場的變化和雙方的利益,以及本合同確定的長期關係,雙方一致同意,當本合同約定的產品的市場價格連續三個月上漲或下跌超過本合同約定單價的時,雙方應達成補充協議重新確定單價並協商解決此前三個月已經結算貨款的追加或退還問題。

3.1.3 如雙方無法就新的單價達成一致意見,則仍按照本合同3.1.1條約定的單價與市場實際單價之間差價的 50 %上漲或下調,但對於此前三個月的結算不再調整。

3.2 貨款的結算與支付

3.2.1 週期

經雙方協商一致,確定乙方與甲方採取月結的方式結算價款,即以一個日曆月為一個結算週期,每月的 15 日至25 日為本結算週期的核對期和上一個結算週期的付款期。

3.2.2 結算

雙方應在核對期共同就本結算週期發生的提貨單、收貨單、退貨單等有效單據進行核對,核對一致後確定該結算週期內乙方實際收到的甲方貨物數量,按本合同3.1條約定的單價計算該結算週期乙方應支付甲方的總價款。

3.2.3 付款

乙方在與甲方核對清楚並確定了該結算週期的付款金額後,於下一個結算週期的核對期內向甲方支付該貨款。甲方應在乙方付款日前5日向乙方開具等額的

正式發票提示乙方付款,否則乙方有權拒絕付款。乙方遲延付款的,按照日萬分之二的標準向甲方支付遲延履行金。

3.3 乙方向甲方支付貨款採用現金/支票的方式以人民幣支付。甲方提供並確認其帳户如下:

開户銀行:

帳 號:

單位名稱:

4. 交付

4.1 交付方式

4.1.1 經雙方協商一致,共同確認本合同約定之產品的交付方式為甲方送貨至乙方指定的地點。具體程序為:乙方根據自身生產經營需要,向甲方發出書面送貨通知(傳真、郵寄、專人送達均可),送貨通知應該記載明確乙方需要的產品型號、數量及送貨時間,甲方在接到乙方的通知後應按通知的要求在乙方指定的時間內將乙方指定數量、型號的產品送到指定的地點。

4.1.2 甲方因送貨發生的費用由甲方自行承擔。

4.1.3 在甲方將產品送達至乙方指定的地點之前,無論乙方付款與否,該產品的損毀、滅失等一切風險均由甲方承擔,在乙方檢驗並在送貨單上簽字確認接收後,該風險始轉移給乙方。

4.2 交付地點

4.2.1 乙方指定的甲方交付地點為: .

4.2.2 如乙方根據實際情況需要改變送貨地點的,以乙方向甲方發出的送貨通知所實際記載的送貨地點為準,如乙方在送貨單上沒有記載送貨地址的,視為送貨地址為4.2.1條指定的地址。

4.3 甲方向乙方交付產品時,應該由甲方或實際承運人向乙方提供送貨的產品清單並留存一份給乙方保存。乙方接收人員在送貨單上的簽字或乙方在該送貨單上的蓋章行為,視為為甲方完成交付義務。但上述行為僅表明乙方接收了甲方發送的如該清單所列的數量、型號的產品,並不表示乙方已經檢驗完畢,乙方檢驗應該在檢驗期內進行。

4.4甲方應按照乙方送貨通知指定的期間向乙方履行交付義務。如甲方超出乙方指定的交付期 日交付的,乙方可以拒絕接收,同時單方解除合同並要求甲方承擔相應賠償責任,包括乙方因此延誤工期形成的罰款、損失以及臨時購買其他替代產品的差價。

5. 檢驗及質量保證

5.1 在甲方將本合同約定的產品按照本合同第4條的約定交付乙方後,乙方應首先即時對甲方送貨的數量、型號進行清點、檢查,並在甲方或承運人提供的送貨單上簽字。對於產品數量不符合本合同約定的,乙方有權只按照實際接收的數量簽收。對於產品型號與本合同約定不一致的,乙方有權只簽收符合約定的部分,對不符合約定的產品由甲方負責調換,因此發生的費用由甲方自行負責。

因上述情況導致乙方沒有按照本合同約定的數量接收產品的,對未接收部分的檢驗期間順延,且乙方有權僅就實際接收的數量付款。

5.2 乙方接收產品後,應在本合同約定的檢驗期間內及時對產品進行質量檢驗。乙方的質量檢驗僅限於對該產品的外觀或明顯質量瑕疵(如:損壞、變質等)進

行檢驗。對於乙方檢驗後出現的該產品內在的、不宜發現的質量問題,甲方需依法在該產品的質量保證期內承擔相應的質量保證責任。

5.3 雙方經過協商一致確定檢驗期間為自乙方收到甲方的產品之日起開始計算。乙方應當在檢驗期間內將產品的存在外觀上或其它明顯質量瑕疵的情形通知甲方。乙方怠於通知的,視為產品質量無外觀上的或其它明顯的質量瑕疵。

5.4 甲方保證向乙方出售的產品符合甲乙雙方約定的質量標準,甲方確認出售給乙方的產品的質量保證期為 ,自該產品標明的出廠日期開始計算。同時甲方承諾乙方接收產品後,實際享受的質量保證期不低於 .乙方有權就自其接收之日起質量保證期已經不足 的產品要求甲方調換,因此發生的運輸等費用由甲方承擔。

5.5 因甲方產品出現質量問題的,乙方可暫扣尚未支付給甲方的貨款用以抵償其損失,或在甲方依照本合同約定承擔了相應的賠償責任後再行支付甲方。乙方因本條所述原因暫扣甲方貨款的,不屬於逾期付款,不支付遲延履行金。

6. 退貨

6.1 因甲方產品質量不符合本合同約定的,乙方有權退貨並要求甲方退還全部貨款。

6.2 對於乙方因甲方產品質量不符合本合同約定而發生經濟損失的,甲方在退還全部貨款後還應當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7. 違約責任

7.1 甲、乙雙方違反本合同任何一條之約定,即視為違約。違約方須向守約方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

7.2 本合同針對違約方的具體違約行為需承擔的違約責任約定不明確的,違約方應當承擔守約方因違約方違約行為所發生的實際經濟損失的賠償責任,包括守約方因此需要向第三方承擔的賠償責任。

7.3 對雙方都違反本合同約定的,各自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

8. 不可抗力

8.1 “不可抗力事件”指一方無法控制的,致使該方無法履行其在本合同項下義務的事件。

8.2 若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而不能履行本合同所規定的義務,該方應在不可抗力事件發生後十四日內書面通知另一方,雙方應盡其最大可能減少損失。若發生不可抗力事件,一方無需對因不能履行或損失承擔責任,並且不得視為對本合同的違約。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應採取適當的措施最大限度的減少或消除不可抗力的影響,並嘗試恢復履行受影響的義務。

9. 通知

9.1 任何一方根據本合同發出的通知或其他聯繫應以中文書 寫並可通過人工送遞或航空掛號郵寄(預付郵資)、公認的快遞服務或以傳真發送至另一方的指定地址,通知視為有效。送達的日期按以下方法予以確定:

9.1.1 人工投遞的通知,視為人工投遞之日送達;

9.1.2 航空掛號郵寄,視為郵戳日期後第十天送達;

9.1.3 開遞送達的通知,視為服務機構發出後第五天送達;

9.1.4 傳真發送的通知,視為發送日後第一個營業日送達。

9.2 指定的通訊地址以合同開頭所標明的聯繫地址為準,任何承租方更改通訊地址都應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未通知則視為原地址有效,不得以聯繫地址變更為由主張沒有收到對方的通知,對方發往原聯繫地址的通知視為已經送達。

10. 附則

10.1 合同的修改和變更:對本合同或其附件的修改只可通過經雙方授權的代表簽署中文書面協議進行。

10.2 可分性:本合同任何條款的單獨無效,不影響其它條款的效力。 10.3 文字:本合同以中文簽署。

10.4 完整協議:本合同包括其附件構成雙方之間就本合同所涉事項的全部協議,取代雙方之前就合同事項達成的所有口頭和書面的協議、合同、諒解和聯繫。各條款的標題僅為便於參閲而設,不具法律效力。

10.5 任何一方在本合同下的權利是累積性的。除非法律另有明確規定,否則,這些權利應被視為可以並行不悖。

11. 其他

11.1 合同雙方在履行合同過程中發生的,雙方首先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可向合同履行地人民法 院提起訴訟。

11.2 本合同未盡事宜,經雙方協商一致後,可另行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為本合同之有效組成部分。

11.3 本合同的附件是構成本合同的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依其規定對合同雙方具有同等的約束力。

11.4 本合同一式貳份,雙方各執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1.5 本合同自雙方蓋章或授權代表簽字之日起發生法律效力。

甲方: (蓋章)   乙方: (蓋章)

法定代表或授權代表:(簽字) 法定代表或授權代表:(簽字)

簽訂日期:   簽訂日期:

長期供貨合同樣本 篇15

燈具銷售合同要如何確定各項指標,如何確保企業在平等互利的基礎上發展貿易,有關方按下列條件簽訂本協議:

1.訂約人

供貨人(以下稱甲方): 銷售代理人(以下稱乙方): 甲方委託乙方為銷售代理人,推銷下列商品。

2.商品

雙方約定,乙方在協議有效期內,銷售不少於--的商品。

3.經銷地區

只限在……。

4.訂單確認

本協議所規定商品的數量、價格及裝運條件等,應在每筆交易中確認,其細目應在雙方簽訂的銷售協議書中作出規定。

5.付款

訂單確認之後,乙方須按照有關確認書所規定的時間開立以甲方為受益人的保兑的、不可撤銷的即期信用證。乙方開出信用證後,應立即通知甲方,以便甲方準備交貨。

6.佣金

在本協議期滿時,若乙方完成了第二款所規定的數額,甲方應按裝運貨物所收到的發票累計總金額付給乙方-%的佣金。

7.市場報告

乙方每3個月向甲方提供一次有關當時市場情況和用户意見的詳細報告。同時,乙方應隨時向甲方提供其他供應商的類似商品樣品及其價格、銷售情況和廣告資料。

8.廣告費用

在本協議有效期內,乙方在上述經銷地區所作廣告宣傳的一切費用,由乙方自理。乙方須事先向甲方提供宣傳廣告的圖案及文字説明,由甲方審閲同意。

9.協議期限

本協議經雙方簽字後生效,有效期為--天,自--至--.若一方希望延長本協議,則須在本協議期滿前1個月書面通知另一方,經雙方協商決定。若協議一方未履行協議條款,另一方有權終止協議。

10.仲裁

在履行協議過程中,如產生爭議,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若通過友好協商達不成協議,則提交蘇州仲裁委員會,根據該會仲裁程序暫行規定進行仲裁。該委員會的決定是終局的,對雙方均具有約束力。仲裁費用,除另有規定外,由敗訴一方負擔。

11.其他條款

11.1甲方不得向經銷地區其他買主供應本協議所規定的商品。如有詢價,當轉達給乙方洽辦。若有買主希望從甲方直接訂購,甲方可以供貨,但甲方須將有關銷售確認書副本寄給乙方,並按所達成交易的發票金額給予乙方-%的佣金。

11.2若乙方在-月內未能向甲方提供至少--訂貨,甲方不承擔本協議的義務。

11.3本協議受簽約雙方所簽訂的銷售確認條款的制約。

11.4本協議於--年-月-日在--簽訂,正本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簽字)乙方:(簽字)

長期供貨合同樣本 篇16

甲方:

乙方: 身份證號碼:

因甲方台山市新怡駿園小區第一期工程需要購置模板,經甲乙雙方多次商議,雙方本着互惠互利原則,經雙方協商一致達成如下條款:

1、 乙方根據甲方施工需求,向甲方提供足量的模板,並保證滿足甲方工程進度需求。

2、 乙方負責送貨到台山市新怡駿園施工現場,模板的規格為1.83m*0.915m(如有變動甲乙雙方另行商議)。

3、 模板上車、下車及運費均由乙方負責,合計每張人民幣

4、 乙方送貨到甲方工地,經甲方驗收合格方可收貨,貨款第一次累計送足伍拾萬元時,甲方在七個工作日內支付乙方叁拾萬元貨款,餘款貳拾萬元作為模板質量保證金及節點保證金,以後貨款每累計伍拾萬元,甲方在七個工作日內付清伍拾萬元貨款。

5、 乙方必須按甲方要求的時間及數量送貨,若乙方未按甲方要求的時間及數量準時送達貨物,所造成的損失由甲方在乙方的節點保證金中直接扣除。

6、 質量要求:

(1) 乙方每次所送貨物必須要保證與樣板質量一致,尺寸一致,色澤一致。

(2) 乙方必須要確保模板每張能使用10次以上,如未能達到10次標準,甲方將按實際使用次數比例與乙方結算。(例:每張模板57元,10次可分攤為5.7元/次,、若此張模板只能使用8次,則8次*5.7元/次=45.6元/張,即乙方所供模板均以45.6元/張結算)。

(3) 乙方每次運貨到甲方工地,甲方都要隨貨抽樣進行高壓鍋試驗,經試驗達到與樣板要求後,甲方方可開具收貨單。

7、 待工程封頂後,若乙方無任何違約情況發生,甲方將在一個月內退還給乙方貳拾萬元質量保證金及節點保證金。

8、 以上條款望雙方共同遵守,此合同一式叁份,甲方貳份,乙方壹份,雙方簽字後生效。

甲 方: 乙 方: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甲方印鑑: 乙方印鑑:

電話號碼: 電話號碼:

長期供貨合同樣本 篇17

甲方(賣方):

地址:

聯繫人:

電話:

乙方(買方):

地址:

聯繫人:

電話: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其相關法律法規規定,本着長期合作、互惠互利、共同發展的原則,經友好協商,就甲方向乙方採購乙方產品或代理的產品事項,達成如下協議,以資雙方共同遵守。

第一條 產品的名稱、規格、單位、數量:以乙方每次提交的訂單為準,參考附件一。

本合同甲方向乙方供貨的期間為 年,自本合同發生法律效力之日起開始計算。本供貨期間屆滿,本合同自動終止。

第二條 合同價款及支付

1 .合同價款:經雙方協商確認,甲方出售給乙方的產品單價詳見附件二 。

2、考慮到市場的變化和雙方的利益,以及本合同確定的長期關係,雙方一致同意,當本合同約定的產品的市場價格連續三個月上漲或下跌超過本合同約定單價的時,雙方應達成補充協議重新確定單價並協商解決此前三個月已經結算貨款的追加或退還問題。

3. 如雙方無法就新的單價達成一致意見,則仍按照本合同第二條第1款約定的單價與市場實際單價之間差價的 %上漲或下調,但對於此前三個月的結算不再調整。

第三條 貨款的結算與支付

1、甲乙雙方採取月結的方式結算價款,即以一個日曆月為一個結算週期,每月的 15 日至25 日為本結算週期的核對期和上一個結算週期的付款期。

2、乙方在與甲方核對清楚並確定了該結算週期的付款金額後,於下一個結算週期的核對期內向甲方支付該貨款。甲方應在乙方付款日前5日向乙方開具等額的正式發票提示乙方付款,否則乙方有權拒絕付款。乙方遲延付款的,按照每日萬分之二的標準向甲方支付遲延履行金。

3、 乙方向甲方支付貨款採用現金/支票的方式以人民幣支付。甲方提供並確認其帳户如下:

開户名稱:

開户銀行:

帳 號:

第四條 交貨方式、運費、風險承擔及交付地點

1、交貨方式:甲方送貨至乙方指定地點。具體程序為:乙方根據自身生產經營需要,向甲方發出書面送貨通知(傳真、郵寄、專人送達均可),送貨通知應該記載明確乙方需要的產品型號、數量及送貨時間,甲方在接到乙方書面通知後應按通知的要求在乙方指定的時間內將乙方指定數量、型號的產品送到指定的地點。

2、 運費:甲方因送貨發生的費用由甲方自行承擔。

3、風險承擔:在甲方將產品送達至乙方指定的地點之前,無論乙方付款與否,該產品的損毀、滅失等一切風險均由甲方承擔,在乙方檢驗並在送貨單上簽字確認接收後,該風險始轉移給乙方。

4、 交付地點:乙方指定的交貨地點為 。如乙方根據實際情況需要改變送貨地點的,以乙方向甲方發出的送貨通知所實際記載的送貨地點為準,如乙方在送貨單上沒有記載送貨地址的,視為送貨地址為乙方指定的上述交貨地址,乙方自行承擔因送貨地址不準確所造成的損失。

5、 甲方向乙方交付產品時,應該由甲方或實際承運人向乙方提供送貨的產品清單並留存一份給乙方保存。乙方接收人員在送貨單上的簽字或乙方在該送貨單上的蓋章行為,視為為甲方完成交付義務。

第五條 檢驗及質量保證

1、在甲方將本合同約定的產品按照本合同第4條的約定交付乙方後,乙方應首先即時對甲方送貨的數量、型號進行清點、檢查,並在甲方或承運人提供的送貨單上簽字。對於產品數量不符合本合同約定的,乙方有權只按照實際接收的數量簽收。對於產品型號與本合同約定不一致的,乙方有權只簽收符合約定的部分,對不符合約定的產品由甲方負責調換,因此發生的費用由甲方自行負責。 因上述情況導致乙方沒有按照本合同約定的數量接收產品的,對未接收部分的檢驗期間順延,且乙方有權僅就實際接收的數量付款。

2、乙方接收產品後,應在本合同約定的檢驗期間內及時對產品進行質量檢驗。乙方的質量檢驗僅限於對該產品的外觀或明顯質量瑕疵(如:損壞、變質等)進行檢驗。對於乙方檢驗後出現的該產品內在的、不宜發現的質量問題,甲方需依法在該產品的質量保證期內承擔相應的質量保證責任。

3、甲乙雙方經過協商一致確定檢驗期間為開始計算。乙方應當在檢驗期間內將產品的存在外觀上或其它明顯質量瑕疵的

4、 甲方保證向乙方出售的產品符合甲乙雙方約定的質量標準,甲方確認出售給乙方的產品的質量保證期為甲方承諾乙方接收產品後,實際享受的質量保證期不低於 。乙方有權就自其接收之日起質量保證期已經不足 的產品要求甲方調換,因此發生的運輸等費用由甲方承擔。

第六條 退貨

因甲方產品質量不符合本合同約定的,乙方有權退貨或者換貨。

第七條 違約責任

1、甲、乙雙方違反本合同任何一條之約定,即視為違約。違約方須向守約方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

2、本合同針對違約方的具體違約行為需承擔的違約責任約定不明確的,違約方應當承擔守約方因違約方違約行為所發生的實際經濟損失的賠償責任,包括守約方因此需要向第三方承擔的賠償責任。

3、對雙方都違反本合同約定的,各自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

第八條 不可抗力

1、 “不可抗力事件: 無法預見、無法預防、無法避免和無法控制的事件,致使該方無法履行其在本合同項下義務的事件。

2、若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而不能履行本合同所規定的義務,發生不可抗力的一方應在不可抗力事件發生內及時書面通知另一方,應盡其最大可能減少損失。

第九條 爭議解決方式

甲乙雙方在履行合同過程中發生爭議的,首先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條 其他事項

1. 本合同未盡事宜,經雙方協商一致後,可另行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為本合同之有效組成部分。

2、 本合同的附件是構成本合同的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依其規定對合同雙方具有同等的約束力。

3、本合同一式貳份,雙方各執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本合同自雙方蓋章或授權代表簽字之日起發生法律效力。

甲方: (蓋章) 乙方: (蓋章)

法定代表或授權代表:(簽字) 法定代表或授權代表:(簽字)

長期供貨合同樣本 篇18

甲方(需方):_____乙方(供貨商):

本學期由_____為甲方食堂供應_____。為了保護供需雙方的合法權益,並讓甲方用上安全衞生的放心食品,確保甲方全體師生員工的身心健康,經甲、乙雙方共同協商後,特簽定供貨合同如下:

1、乙方必須將本公司(或本商店)合法有效的營業執照、衞生許可證原件送交甲方查驗,並向甲方提供本公司(或商店)的營業執照複印件、衞生許可證複印件以及公司(或商店)經營負責人身份證複印件(供甲方備案)。

2、乙方必須按甲方指定的食品(原料、調料)品名、規格、數量等要求及時進行供貨。乙方供貨不符合要求的,甲方有權立即退貨。

3、乙方所供食品(原料、調料)的衞生、質量及包裝等必須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衞生法》的要求,如因食品(原料、調料)本身質量問題而引起甲方出現食物中毒等食品安全事故,由乙方承擔一切法律責任及經濟責任。

4、乙方有義務向甲方提供甲方所需要的有關食品資料:食品生產廠家的營業執照複印件、衞生許可證複印件以及食品檢測報告等。

5、乙方向甲方供應的食品(原料、調料)價格按照批發價或優惠價確定。

6、貨款按月結清。

7、本合同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協商並進行補充。

8、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本合同執行時間為一學期:自200 年 月 日起至200 年 月 日止,合同期滿另行續訂。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法定代表或代理人簽名: 經營負責人簽名:

電話: 電話:

地址: 地址:

長期供貨合同樣本 篇19

甲方:

乙方:

經河北中礦礦業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甲方)與懷宏五金電料批發部(以下簡稱乙方)友好協商,依照國家有關法律,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則,就甲方長期向乙方購買五金工具、零件和電線產品等事宜達成以下協議共同遵守。

一、業務關係

1、 本協議生效後,乙方按照甲方提供的清單為甲方供應產品。

2、 乙方向甲方提供的產品應符合國家標準要求。產品無國家標準的經雙方協商確定。

3、 質保期內實行質量“三包”。

4、 包裝要求:產品包裝以保護貨物完整、不受損傷,包裝物不回收

5、 本協議生效後,甲方按需提供採購清單,乙方按清單供貨,所有濟責任均執行本協議規定,不再每次重新簽訂協議。

6、 乙方送貨至甲方指定地點後,甲方應在10日內進行驗收,驗收後出具驗收單。

二、供貨價格

產品供貨價格由雙方根據市場行情協商確定。

三、付款方式

甲乙雙方協商後,確定付款方式為:現金、匯款或銀行承兑等方式。

四、付款時間

1、甲方小批量購貨實行賒賬式購買,乙方憑發貨單(甲方確認及簽字)和甲方驗收單記賬。

2、乙方每月底為甲方所購貨物開具增值税專用發票,甲方次月為乙方進行一次貨款結算。

3、結算貨款時,甲方按雙方約定預留 10%的質量保證金。保證金在質保期滿,無責任賠償的情況下無息全額返還乙方。

五、產品運輸

乙方負責運送產品至甲方指定地點,運輸費用由乙方承擔。

六、違約責任

1、乙方錯發產品,遲發產品,提供的產品質量不符合國家標準(或約定的標準),或者經驗收發現質量問題。甲方有權要求退貨,並由乙方承擔違約責任和由於質量問題所發生的損失及費用。

2、甲方提供的產品型號規格不準確,導致乙方發錯產品的,由甲方承擔所有的退貨費用及因此引起的損失。

七、爭議解決

在履行本協議及具體購貨合同過程中,如發生爭議,則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按合同法規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解決。

八、協議生效及其它

1、本協議經雙方授權代表簽字蓋章後立即生效。

2、本協議條款的任何變更、修改或增減,須經雙方協商後授權代表簽署書面文件,作為本協議的組成部分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協議中任何未盡適宜,雙方將以友好方式解決。

4、本協議一式肆份,甲方執叁份乙方執一份,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長期供貨合同樣本 篇20

甲方(餐 廳):

乙方(供貨商):

合同簽約地點:

甲乙雙方本着互惠互利、公平自願、協商一致的原則,為了建立長期穩定的合作關係,現就乙方為甲方餐廳供應食品類商品的具體事宜達成以下協議,共同信守。

一、乙方作為供貨商,必須具備食品類商品的供貨資格,有政府相關部門頒發的營業執照、衞生許可證、税務登記證等營業必備的證件和手續,簽訂本合同時,乙方向甲方提供上述證件的複印件(加蓋公章,無公章的,由負責人簽名蓋手印),作為本合同的附件。

二、商品名稱及要求

1、名稱:

2、品牌:

3、規格:

4、型號:

5、毛重:

6、淨重:

7、成分組成:

8、具體包裝:

三、乙方供應的上述商品,必須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的生產和銷售標準,不得向甲方提供假冒偽劣、腐爛變質、有

四、送貨方式

乙方應按甲方要求的供貨週期和供貨時間 ,按甲方提供的品名、規格、質量、特性、產地、包裝、數量等要求,將貨物送到甲方指定的地點。乙方不按供貨時間供貨,每次賠付甲方 元,以此類推。

五、供貨價格

甲乙雙方對具體品種每 天( 天為1個週期)議價一次,確定供貨價格後,不論市場價格如何變動, 日內供貨價格不變。一方提出價格變動,須在該價格到期三天前提出,便於另一方進行市場調查,新價格由雙方協商確定,本期協定的價格表終止,以新價格表為準(如雙方對新價格不能達成一致,本合同自行終止)。如到期三天前雙方都未提出變動價格,下一個週期繼續執行上一個週期的價格。

六、驗收標準

1、品名、品牌、規格、數量、包裝、產地等要符合甲方提供的購貨清單。

2、質量及外觀要求:

(見甲乙雙方約定的驗收標準,作為合同附件)

3、甲方按雙方約定的標準驗收,如乙方提供的貨物不符合標準和甲方購貨清單的要求,甲方收貨人員可以拒收,乙方必須及時給予更換或補充,不得影響甲方的正常營業。某些貨物由於密封包裝和表皮的限制,不能在進貨驗收時發現質量問題的,甲方在使用過程中發現內在質量問題,乙方應無條件及時給予退換。由於以上原因造成甲乙雙方的損失,均由乙方承擔。上述問題乙方在每個供貨週期內不能出現2次以上,第三次罰款 元,以此類推。

七、貨款結算及手續

乙方供貨的商品,由乙方出具收貨單據,收貨單據上必須註明收貨日期、品名、品牌、數量、單價、合計金額等,甲方驗收後必須有四人以上簽名(保管、店長、廚師長、駐點採購)才能作為乙方結賬的憑證。收貨單據乙方應妥善保管,丟失單據損失自負。每月 日,乙方與相應物資部先行對單,核准金額後,向甲方公司財務填報請款單,經財務及相關人員核准審批後,於每月 日支付上期貨款。

八、供貨保證金

為了保障本合同的執行,乙方在簽訂本合同時,支付甲方供

九、違約責任

1、乙方違反本合同第三款,甲方有權解除合同,不退乙方供貨保證金。給甲方及第三方顧客造成的經濟及名譽損失,由乙方全部承擔。後果嚴重的,甲方有權向相關監管部門舉報乙方;造成食品安全事故的,乙方要負一切經濟與法律責任。

2、乙方違反合同被處罰的,在每月支付貨款時扣除。

3、乙方不得向甲方採購及驗收人員提供回扣和禮品。如發現乙方和甲方相關人員裏勾外連,採取以次充好、缺斤少量的辦法,損害甲方利益,甲方有權解除合同,不退供貨保證金,不付剩餘貨款。

4、甲方未按時支付乙方貨款,賠付乙方 元。

十、本合同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協商處理,協商不成的,可通過法律程序處理。

十一、本合同雙方簽字,乙方支付供貨保證金後生效。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持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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