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陶瓷買賣合同範本

陶瓷買賣合同範本

陶瓷是陶器和瓷器的總稱。那麼對於陶瓷買賣合同你瞭解多少呢?以下是本站小編整理的陶瓷買賣合同,歡迎參考閲讀。

陶瓷買賣合同範本
陶瓷買賣合同範文篇一

x 立合同書人實業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甲方)陶瓷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乙方),雙方茲就買賣茶具事宜,訂立本件合同,條款如下。

一、買賣標的:仿古茶具精品、次品各組。

二、價金:精品每組人民幣元整,次級品每組元整,合計元整。

三、送貨地點:甲方公司所在地或其所指定的地點。

四、送貨日期:乙方應於訂約後一個月內按甲方指定的地點、組數如期送達。如有遲延,應依遲交部分的貨款每日按計罰違約金,乙方不得有異議。

五、清償費用:原則上運送費、包裝費由乙方負擔。唯甲方所指定送貨地點不在市縣兩界內,按實際里程數每公里元酌收運送費用。

六、甲方或其指定受領之人世間於受領第一條的茶具後,應即時驗收。茶具如有瑕疵,應於受領後七天內以書面通知乙方更換,逾期乙方不負瑕疵擔保責任。

七、甲方應憑乙方所開出的統一發票及送貨簽收單將貨款一次付給乙方。

八、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為憑。

買方(甲方)(蓋章):

公司地址:

代表人(簽字):

住址:

身份證統一號碼:

營業執照號碼:

年 月 日賣方(乙方)(蓋章):

公司地址:

代表人(簽字):

住址:

身份證統一號碼:

營業執照號碼:

年 月 日

陶瓷買賣合同範文篇二

甲方(需方):(以下簡稱為甲方)

乙方(供方): (以下簡稱為乙方)

通過甲方考察確定乙方為甲方興建的盧氏迎賓館工程項目 全部瓷磚供貨單位,為明確雙方責任,確保雙方利益,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合同法》和其他相關法律法規的有關規定,在平等自願、誠實信用的原則基礎上達成以下協議,以供雙方共同遵守。

二、質量要求、技術標準及乙方對質量負責的條件及期限:

乙方所供的衞生間瓷磚均按國家質量標準生產供應,按規範要求需要檢測合格後才能收貨,其檢測費用由乙方負責;顏色按乙方送交的樣板顏色規定;如因乙方所供的 衞生間瓷磚質量標準問題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均由乙方負責;質保期為乙方所供瓷磚施工後經驗收合格之日起 1 年為限。

三、交貨時間、地點、方式:

乙方所供瓷磚均由乙方根據甲方的計劃要求(甲方以傳真或電話通知交貨量和交貨日期),採取公路或鐵路運輸方式和多退少補方式將所供瓷磚送到甲方興建的x酒店工地一樓,即x市路與路交會處東北側x酒店一樓。

四、運輸及運輸保險費用:

乙方所供瓷磚的裝卸、運輸及運輸保險(即動輸途中的材料設備、運輸工具及司乘人員安全、……等均由乙方負責)費用均由乙方負責。

五、包裝標準及包裝物的回收:

乙方所供瓷磚包裝標準按國家標準執行,即符合公路或鐵路運輸要求,確保瓷磚不受損壞;包裝物由甲方或施工單位負責回收處理;但有毒有害的包裝物或必須由廠家回收的或國家規定必須由有關專業部門回收的包裝物由乙方負責回收。

六、合理損耗及計算方法:

乙方所供瓷磚在運輸途中和加工時產生的所有損耗均由乙方負責;施工中的損耗均由甲方負責。

七、驗收標準、方式及異議的提出:

乙方所供加工好的瓷磚均按國家質量標準由乙方和甲方材料設備採購組及施工單位三方共同驗收,三方驗收人員在驗收憑證上共同簽字確認,並以此驗收單作為結算憑證;如對所供瓷磚質量標準有異議,甲方須在施工開始至施工完畢提出,雙方共同協商解決。

八、隨瓷磚備品、配件、工具數量及供應方法:

按國家和省、部(委)或行業規定的標準要求隨瓷磚提供(應)備品、配件、工具數量。

九、結算、付款方式:

1、結算方式:以甲方負責人簽字的瓷磚供貨清單上的數量和單價進行結算。

2、付款方式:簽訂本合同後,甲方向乙方支付定金人民幣伍萬元(¥50,000元),每批瓷磚到達工地經甲方材料設備採購組和施工單位及乙方送貨人員共同驗收簽證後 30天內支付該批瓷磚貨款的 50% (含定金5萬元);施工完畢15天后經竣工驗收合格,付足所供瓷磚貨款總額的 60% (含5萬元定金和前一次付款);餘下所供瓷磚貨款的40%購買一間(套)產權式客房。

3、乙方所供瓷磚可不開具增值税發票,但須開具國家正規税務發票;發票在甲方支付第二筆款時開具,但前次付款乙方須向甲方提供收據備查。

十、違約責任:

如乙方不能按甲方要求的交貨日期按時交貨,每延期一天交貨,則按延期交貨部分價款每天萬分之五向甲方計(支)付違約金,並賠償施工單位的誤工費用;如甲方不能按本合同約定的付款的日期按時付款,每延期一天付款,則按延期付款金額每天萬分之五 向乙方計(付)違約金。

十一、合同糾紛解決方式:

按《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合同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的相關規定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則向甲方所在地經濟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解決。

十二、其它約定事項

在施工中的瓷磚損壞、浪費損耗由甲方或施工單位負責,但乙方須補足工程所需的瓷磚以滿足工程建設需要;其它未盡事項,雙方可另行簽訂協議作為本合同附件,並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三、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後正式生效。

十四、本合同一式肆份,雙方各執兩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法定代表人(簽章): 法定代表人(簽章):

委託代理人(簽章): 委託代理人(簽章):

地址: 地址:

聯繫人: 聯繫人:

聯繫電話:—8625318 聯繫電話:

開户銀行:

帳號:

陶瓷買賣合同範文篇三

供方:

需方:

根據需方要求,為明確落實貨源供應,經雙方協議,特制訂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一、訂貨品種,數量,單位及金額(人民幣)

注:本合同中數量,以需方實際數量為準,多退少補。

二、交貨期、交貨方式

1、交貨方式:供方按需方要求將或運至需方指定地點:需方指定 為收貨人,清點貨物,供方送貨人無條件配合需方驚醒清點。

2、雙方在貨物交付之日當場當車共同對貨物驗收,檢查產品規格、型號、色差、尺寸、數量等,是否符合合同規定。

3、交貨日期:於年月日之前全部交貨。

三、付款方式

1、合同簽訂後%,即人民幣萬元。

2、需方按期收到貨物驗收合格後即人民幣

四、質量標準及驗收標準

1、質量標準:供方生產陶瓷產品必須是全新產品,其質量必須符合按照國際GB/T4100-20xx陶瓷磚、《室內裝飾裝修材料中有害物質限量國家標準》以及其他相關國家標準。

2、質量承諾:產品出廠時必須附有“產品質量檢驗報告”和“產品合格證”,如因產品質量問題,供方負責產品“三包”,保質期為 年(自交貨之日起算起)。

3、供方保證所提供的產品能通過國家相關部門檢測,符合和達到產品標準和技術參數。

五、產品運輸、包裝、及回收

1、運輸:供方送至需方地點及卸貨,費用及風險供方自理。

2、包裝、回收:產品包裝應能夠適應多次搬運,否則造成損壞由供方負責。

六、驗貨、換貨、餘貨、補貨處理方法

1、驗收:對於陶瓷產品的數量、規格、顏色等與約定不符合或有其他表面瑕疵的,需方應交貨後 日內提出異議,經核實供方應無條件補足或換貨。

2、換貨:交貨驗收完畢後需方因對陶瓷產品的規格、顏色等需求發生變化而提出換貨要求的,在包裝完好且沒有損傷、泡水、沾灰等影響二次銷售的情況下,需方可憑合同在交貨之日起 日內辦理換貨手續,換貨費用由需方承擔。

3、餘貨:安裝後剩餘陶瓷產品在包裝完好且沒有損壞、泡水、沾灰等影響二次銷售的情況下,需方可憑本合同在交貨之日起 日內辦理退貨手續。

4、補貨:需方要求補貨時應提前 日內通知供方,補貨約定相關條款按本合同約定。

七、違約責任

1、供方逾期 天內的,每天按不能交貨的貨款價值的 %向需方支付違約金;逾期達到 天,則需方有權解除合同,要求供方退還全部已付款,並向需方支付相當於合同總價%的違約金。

2、貨物經檢驗達不到合同約定的質量標準(如有異議則以國家相關法定檢測部分的檢驗報告為依據),供方同意無條件換貨或退貨,所發生的費用由供方承擔;如因此造成逾期交貨,則按第1款的規定處理;如供方拒絕換貨或退貨,甲方可單方解除合同,由此產生的一切費用及給需方造成的損失由供方承擔。

3、需方逾期付款的,應按逾期付款部分總額承擔千分之一的違約金。

八、合同爭議與解決辦法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或調解不成的,任何一方可依法向需方所在城市區域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九、其他事項

1、本合同經供需雙方代表簽字蓋章後生效。

2、本合同未盡事宜經雙方協商簽訂補充協議,補充規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3、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

供方:營口塞恆特陶瓷批發中心(公章) 需方: (公章) 經手人: 經手人:

地址: 地址

開户銀行: 開户銀行: 賬號: 賬號:.

電話: 電話: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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