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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產合同協議書範本(通用3篇)

安全生產合同協議書範本(通用3篇)

安全生產合同協議書範本 篇1

為了順利地完成海義、閘運倉儲用房工程施工任務,確保安全生產,雙方必須嚴格貫徹執行上海市建委、市勞動局(95)保創字第4號文件精神,在分包本工程施工中,雙方明確在安全施工中所負職責,並嚴格履行其職責,嚴禁違章指揮、違章作業,從而保證施工安全。經雙方協商制訂以下條款共同遵守。

安全生產合同協議書範本(通用3篇)

浙江萬峯建設工程有限公司 為工程發包單位(以下簡稱甲方) 上海春隆節能裝飾工程有限公司 為工程分包單位(以下簡稱乙方)

一、本“安全生產協議書”作為工程發包合同的附件與工程發包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二、甲方委派 吳和平 同志為現場安全管理員,應在乙方進入施工現場前進行安全教育,根據發包工程項目內容、特點進行書面交底(特殊情況經口頭安全交底後雙方應將會議記錄整理成書面文件備案)並向乙方提供以下有關安全制度、規定和安全要求。

三、乙方根據本工程特點,設置安全管理機構,明確分管安全生產領導是 葛春來 ,施工現場設專職或兼職安全員是 劉廣忠 。乙方將安全操作規程、安全生產責任制和安全檢查制度等上牆公佈,並報送甲方安全部門備案。

四、乙方應根據本工程施工項目、內容和特點,編制施工組織設計或施工大綱,同時制訂有針對性的安全技術措施和採取相應的安全設施,以上內容必須抄送甲方安全部門備案,並在施工中嚴格實施。

五、乙方在分包施工中,必須嚴格執行國家勞動保護的有關政策和法規,遵守安全操作規程及甲方提供的安全生產製度、規定,接受甲方的督促和檢查,甲方有協助乙方搞好安全生產而進行督促、檢查的義務。如有違反應按照有關安全生產獎罰條例進行處理。

六、乙方在施工過程中應根據本工程承包項目、內容和特點,及時採取有效的安全保護措施;在施工前必須對施工人員進行安全交底;定期組織職工進行安全操作規程學習,並作好書面記錄;必須經常對施工作業情況進行安全生產檢查;發現事故隱患及時整改;施工現場和道路不準亂堆材料、設備和雜物;認真做好落手清工作,保持施工現場和道路整潔,確保車輛安全通行。

七、乙方施工人員中的電工、電焊工、機械操作工等特殊工種必須持有地方勞動安全主管部門發給的特殊工種操作證書,並按甲方提供的表格登記,不得無證操作。如發現無證操作除立即停止操作外,按照有關安全生產獎罰條例進行處理。

八、乙方在施工中所使用的施工機具,電器設備必須符合有關安全規定,不符合安全規定的不準使用,如有違反,一經查實除立即停止使用外,並按章處罰。

甲方提供給乙方的施工機具、電器設備其安全裝置必須完整可靠,並應做好交接驗收手續和有文字憑證,如有違反,一經查實,按章處罰。

九、乙方現場施工用電,必須先向甲方書面提出申請,經甲方批准按甲方規定位置裝接電源,經甲方電器管理人員檢查,符合安全要求,才準供電。

十、乙方在施工中必須注意地方公用管線和高壓電纜及架空線的保護,認真落實管線保護措施,發現疑問要慎重處理,乙方應通知甲方及管線單位派人監護,施工中應認真採取防止碰、誤傷損壞各種管線的有效安全保護措施,如有乙方原因損壞,則應追究乙方的責任與賠償損失。

十一、乙方應加強對施工人員交通法規教育,嚴格遵守交通規則。做好與施工地區交通管理部門的協調工作,以維護好施工階段現場與外界的交通秩序。

十二、乙方應嚴格執行“三級動火”報批手續,同時具備可靠的防火措施。

十三、乙方在分包工程施工中,發生工傷、交通事故由乙方負責處理,事故頻率有乙方統計上報,發生重大傷亡事故除報告甲方外,應立即按各方規定上報,對傷亡事故統計、報告、調查處理及一切經濟費用均乙方自負,甲方有配合搶救的義務,如事故對甲方造成經濟損失有乙方賠償。

十四、其他:

十五、以上協議有未盡事宜,均按甲方的安全規章制度處理,或在施工期可臨時協商補充附本協議。本協議一式六份,雙方各執三份。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法人代表或法人委託人: 法人代表或法人委託人:

經辦人: 經辦人:

項目部負責人: 項目部負責人:

公司安全部門: 公司安全部門:

20xx年 月 日 20xx年 月 日

安全生產合同協議書範本 篇2

建設方:巴中市巴州區城市綜合開發公司(以下簡稱甲方) 施工方: (以下簡稱乙方)

工程名稱:巴州區化成鎮王家灣客運車站片區項目土石方回填工程。 工程內容:由甲方提供場地,乙方安排土石方自行回填(解決乙方棄土)。 為落實安全生產的管理責任,確保建設工程的順利進行,經甲方乙方共同協商,同意並明確如下協議:

一、甲方在施工開始前向乙方提交必要的施工場地,明確乙方安全生產管理的責任區域和要求,乙方負責施工現場的安全管理工作,是施工現場的安全管理的責任主體單位。乙方必須建立安全生產保證體系,其相關文件報甲方備案。

二、甲方應積極組織和督促乙方開展安全、文明施工達標活動;及時傳達和部署政府主管部門與上級的有關安全生產精神和要求,定期聽取乙方意見和要求。加強安全生產指導和協調。

三、甲方定期組織對乙方安全文明施工情況的檢查,定期組織考核;對乙方及有關人員在安全生產工作中有突出貢獻或成績顯著的集體、個人應給予表彰和物質獎勵。對乙方及有關人員發生的違章、違法行為和存在的問題,甲方有權制止,教育、責令有限期整改。必要時每次按責任違約給予經濟處罰。

四、凡工地內發生生產事故或重大人員傷亡的,甲方派員參與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司法機關的調查處理。甲方可按其造成的後果及影響,對責任單位以按責任違約給予一次性經濟的處理。事故造成的經濟損失及因乙方責任給甲方造成的連帶經濟損失全部由乙方承擔。

五、乙方要嚴格貫徹執行國家和本省市頒發的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嚴格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建設部建標(99)79號“關於發佈行業標準《建設施工安全檢查標準》的通知“(標準編號JGJ59—99)的要求加強內部安全管理,落實各項安全防護措施,確保工程建設中不發生重大傷亡事故。

六、乙方要按照安全作業規範針對本工程項目的特點、性質、規模以及施工現場條件編制施工組織設計和專項施工方案,制定和組織落實各項施工安全技術措施,並向全體施工人員進行安全技術交底。嚴格按照施工組織設計、專項安全施工方案和有關安全要求施工。危險性較大施工作業必須按專家論證審查辦法實施。

七、乙方進入工地後應明確落實施工現場安全生產第一責任人,

八、乙方對各分包單位及外來人員的安全生產工作要納入本單位統一管理的範圍,明確要求,簽訂管理協議;要加強對全體施工人員安全作業、文明施工和自我保護的宣傳教育;做好上崗前的安全培訓,特種作業人員必須做到持證上崗;進入本市施工的外省市特種作業人員,還必須經本市有關特種作業考核站進行審證教育,禁止實習、學習人員現場作業,嚴格執行各種安全操作規程,確保施工安全。

九、乙方要按照“安全自查,隱患自改、責任自負”的原則加強對施工責任區的日常安全檢查。及時制止和處理各類違章違法行為。對查獲的隱患要及時落實整改措施,消除隱患。

十、乙方應主動接受甲方在安全生產工作上的業務指導,檢查和督促,服從管理;對甲方的工作佈置和組織的活動要積極貫徹實施和參加。對甲方給予因責任違約的經濟處理如異議可要求複核。對甲方工作人員利用職權營私舞弊、有意刁難的違法行為,有權檢舉揭發,要求處理。

十一、乙方因疏於管理違章違法作業發生安全事故或造成人員傷亡的,應在積極搶救受傷人員、保護現場的同時,嚴格按安全事故上報的程序時限向甲方和當地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彙報,不得遲報瞞報。

十二、如遇有國家和本市的有關法規不符的,應按國家和本市的有關法規執行。

十三、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工程完工,本協議終止。

甲方(簽章) _________

乙方(簽章) _________

簽約時間: 年 月 日

安全生產合同協議書範本 篇3

為認真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切實搞好本項目的安全管理工作。明確雙方的安全責任,確保施工中人身、電網、設備等安全,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要求制定本合同。本項目發包人*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甲方”)與承包人建設集團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乙方”)經雙方協商簽訂如下:

第一條 工程項目:中心工程

第二條 施工地址:

第三條 甲方安全責任

1、開工前對乙方進行施工安全技術交底,並應有書面記錄或資料。

2、要求乙方制定施工安全措施,在開始施工前報甲方備案。

3、向乙方及時傳達上級、地方政府部門等關於安全生產的有關文件精神。

4、有協助乙方搞好安全生產、防火管理以及督促檢查的義務。甲方有權檢查督促乙方執行有關安全生產方面的工作規定,對乙方不符合安全文明施工的行為進行制止、糾正併發出安全整改通知書,直至清退出場。

5、指派安全科同志負責與乙方聯繫安全生產方面的工作。

6、有權對乙方參與施工的人員進行安全技術知識和安全工作規程的抽考。

7、乙方在施工中發生的人員傷亡、電網、設備等事故,甲方有權負責調查、統計上報。乙方在施工中如發生國務院《特別重大事故調查程序暫行規定》所規定的特大事故,甲方有權督促乙方立即通知當地政府和公安部門,要求派人保護現場;並有權要求乙方提供事故調查書面結論及處理意見。

8、加強對安全生產工作的領導,指揮部下設安全科。配足專職安全員,全面負責抓好工程的安全工作。

9、不得要求乙方違反安全管理規定進行施工。因甲方原因導致的事故由甲方承擔責任。

第四條 乙方安全責任

乙方作為工程項目的承包單位,應全面負責本工區的安全生產工作,對工程施工過程中發生的人身傷害、設備損壞等事故承擔安全責任。乙方應切實履行以下安全責任:

1、乙方所提供的承包工程要求的相關資質證明材料應真實、合法、有效。

2、乙方必須貫徹執行國家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必須制定相應的安全管理制度;嚴格執行《建築法》、《安全生產法》、《建築工程安全管理條例》、《浙江省建築安全生產管理條例》等有關規程及其他安全生產規定、制度。

3、現場施工應遵守國家和地方關於勞動安全,勞務用工法律法規及規章制度,保證其用工的合法性。乙方必須按國家有關規定,為施工人員進行人身保險,配備合格的勞動防護用品、安全用具。

4、施工期間,乙方應設有相應的安全保衞工作組織,設立專職安全保衞員。乙方指派作為安全工作聯繫人。

5、建立崗位安全生產責任制,把安全責任落實到人。同時根據國家的相關規定,提取經費作為安全經費。做到專款專用。

6、乙方一切施工活動,必須編制安全施工措施,施工前對全體施工人員進行全面的安全技術交底,並在整個施工過程正確、完整地執行,無措施或未交底嚴禁佈置施工。

7、乙方用於本工程項目的施工機械、工器具及安全防護用具的數量和質量必須滿足施工需要,並經有資質檢驗單位檢驗符合安全規定,乙方對因試用工器具不當所造成的人員傷害及設備損壞負責。

8、開工前,乙方應組織全體施工人員進行安全教育,並將參加安全教育人員名單(包括臨時增補或調換人員)報給甲方備案。特種作業人員必須有有關部門核發的合格有效的上崗資格證書。施工期間,要定期召開安全生產例會和進行安全生產教育。

9、乙方應在施工區域設立足夠數量的安全警告標誌牌,標牌製作要規範,懸掛要醒目。

10、乙方不得超越指定的施工範圍進行施工,禁止無關人員進入施工現場。

11、乙方施工過程中需使用電、水源,應事先與甲方取得聯繫,不得私拉亂接。中斷作業或遇故障應立即切斷有關開關。

12、乙方施工過程中應做到工完、料盡、場地清,確保安全文明施工。

13、乙方必須接受甲方的監督、檢查,對甲方提出的安全整改意見必須及時整改。

14、乙方施工過程中發生人身傷亡、電網和設備等事故或危機生產運行的不安全情況,應立即報告甲方,並積極配合調查。

15、發生以下情況停工整頓,因停工造成的違約責任由乙方承擔:

(1)人身傷亡事故;

(2)發生施工機械、生產主設備嚴重損壞事故;

(3)發生火災事故;

(4)發生違章作業、冒險作業不聽勸告的;

(5)施工現場髒、亂、差,不能滿足安全和文明施工要求的; 乙方應執行國務院《特別重大事故調查程序暫行規定》、《企業職工傷亡事故報告和處理規定》和《電業生產事故調查規程》。對人員在施工中發生的人身傷亡事故,還必須立即用電話、電傳或電報等向事故所在地的政府安全管理部門、公安部門、工會報告,按規定組織調查處理,並由乙方統計上報;如發生國務院《特別重大事故調查程序暫時規定》所規定的特大事故,還應立即通知當地政府、公安部門,並要求派人保護現場。

乙方應將事故調查組的事故調查報告及乙方事故處理意見提交甲方備案。

第五條 甲乙雙方聯繫方式及響應時間:甲乙雙方應以工作聯繫單、傳真、電傳等書面形式送達對方。雙方在接到對方的書面聯繫時,應於*小時內予以響應。

第六條 施工安全保證金

甲方預留工程履約保證金10%作為乙方的安全文明施工履約保證金。乙方在施工過程中未發生人身重傷、電網和設備及以上事故,於工程竣工驗收後將該保證金全額退還;若施工過程中發生下列安全事故,扣除相應的安全保證金:

(1)發生人身死亡事故、電網和設備重大事故,扣除全部安全保證金

(2)發生人身重傷事故、電網和設備事故,扣除50%安全保證金

(3)乙方人員發生違章行為的經濟處罰,按處罰規定從安全保證金內扣除

第七條 違約責任

1、由於甲方或乙方責任造成對方或第三方的人身傷害、設備損壞等財產損失,由責任方承擔相應責任,並賠償對方或第三方因此造成的全部損失。

2、合同履行中發現乙方提供的有關資質材料無效,甲方有權解除合同,並由乙方承擔由此造成的一切損失。

3、乙方未設置安監人員;未能正確、全面執行安全技術措施、施工組織設計;施工人員為掌握本工程項目特點及施工安全措施;用於本工程項目的施工機械、工器具及安全防護用品不滿足施工需要,甲方有權要求乙方立即停工整改。由此引起的後果及損失由乙方承擔。

4、乙方人員安全工作規程抽考不合格,乙方應承擔**元/人次的違約責任;特種人員無證上崗乙方應承擔**元/人次的違約責任。

5、乙方對甲方提出的安全整改意見不及時整改的,每逾期一天,乙方按**元至*元/天承擔違約責任。

6、施工過程中發生人身傷亡、電網和設備事故有隱瞞行為的,除接受政府有關部門處理外,過錯方應承擔*元至*元/次的違約責任。

第八條 甲乙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

第九條 本合同執行過程中,如發生爭議,由雙方協商、調解解決;若經協調、調解不能解決爭議的,任何一方可以向當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條 本合同由雙發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的代理人簽署並加蓋單位章後生效,全部工程竣工驗收後失效。

第十一條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副本*份,合同雙方各執正本一份,副本*份,當正本與副本的內容不一致時,以正本為準。

甲方:(蓋單位章) 乙方:(蓋單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託代理人:

年 月 日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託代理人: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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