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木苗購銷合同模板(精選5篇)

木苗購銷合同模板(精選5篇)

木苗購銷合同模板 篇1

供方: (以下簡稱甲方) 買方(以下簡稱乙方)

木苗購銷合同模板(精選5篇)

乙方根據單位需要,向甲方採購苗木一批,現甲乙雙方本着協商一致的原則,就乙方購買甲方苗木事項達成以下協議: 一、苗木採購品種、規格、數量、單價、總價如下:

注:以上數量均為暫定數量,因方案調整或現場實際情況導致的局部數量變化,投標人不得要求任何經濟補償,結算時均以實際供貨數量為量的結算依據。

二、甲方在簽訂合同後當按照招標文件、投標文件所列的詳細內容組織苗木,保證所供苗木達到乙方的質量要求,(苗木規格符合要求、根系完整、不失水、無病蟲害)凡不符合要求的苗木乙

方不予接收,並不予支付任何款項。

三、交貨地點及方式:甲方負責將苗木按照乙方規定時間保質保量的送到乙方指定地點,並承擔運輸費用。

四、驗收方法:在苗木交接時,由收苗方對苗木質量和數量進行檢驗,並向甲方出具關於苗木質量和數量的書面收據。 五、付款方式:甲方供苗完成後,乙方根據供苗實際數量向甲方支付全額苗木款。

六、違約責任:甲方如延期交貨,應償付乙方此批貨款總值5%的違約金。乙方如在限定時間內不能支付甲方苗木款,向甲方加付5%的違約金。

七、本協議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本協議一式兩份, 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 (蓋章) 乙方: (蓋章)

日期:20xx年5月20日

木苗購銷合同模板 篇2

甲方: (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 (以下簡稱乙方)

為保證甲方更方便、快捷地從合作社採購苗木,本着精誠合作、互惠互利的原則,雙方特訂立本合作意向書,具體合作內容如下:

一、甲方向乙方採購苗木 株,金額為人民幣 萬元整 。甲方與乙方按實際採購苗木數量,按實結算。 二、苗木採購清單。(附件 附後)

三、交貨地點及方式:乙方負責將苗木保質保量準時送達甲方裝車地點並送裝上車。

四、付款方式:甲方在苗木驗收裝車後即與乙方結算支付苗木款。 五、苗木質量:乙方保證所供苗木達到甲方的質量要求,不符合要求的苗木,甲方立即退貨並不予支付任何款項。 六、違約責任:

1、乙方若所供苗木未達到甲方的質量要求,按所餘款項的10%支付違約金。

2、甲方若未按時支付苗木款,每日按需付金額的萬分之一支

付違約金。

七、爭議解決方式:合作過程中若發生爭議,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向本合同簽訂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解決。 八、有效期: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後有效,有效期從 20xx 年 月 日至 20xx年 月 日。

九、本合同壹式貳份,雙方各執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未盡事宜另行簽訂合同或補充合同。

甲方: 乙方:

代表人: 代表人:

簽訂地點: 簽訂時間: 年 月 日

附表:

木苗購銷合同模板 篇3

需方: (以下簡稱為甲方) 供方: (以下簡稱為已方)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其它有關法律法規之規定,甲乙雙方本着平等自願、互惠互利的原則,經過雙方充分協商,特訂立如下買賣合同: 一、乙方向甲方提供苗木的名稱、數量、規格和價格,見下表:

二、供苗時間、地點、方式

1.供苗時間、地點:乙方於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向甲方提供上述苗木。具體交貨日期由甲方在上述時間段內自行確定,但須提前3天通知乙方。

2.苗木交貨地點和方式:乙方負責將苗木運送到甲方指定地點交貨,運輸費用由乙方承擔。

3.苗木栽植:本合同所供苗木由甲方負責栽植。

三、苗木質量驗收標準及驗收方法

1.驗收標準:乙方向甲方提供的苗木除達到上表中的規格要求外,還應滿足如下質量要求:植株強壯、完整、樹杆挺直、不偏冠、無病蟲害。

2.驗收方法:交貨時,甲方安排專人到交貨地點,按上述質量要求現場驗收苗木數量和質量。

四、付款方式

本合同中苗木單價為苗木的包乾結算價格,包括苗木採購、起挖、包裝、裝車費用。貨到甲方指定工地位置驗收合格後,甲方向乙方支付苗木款的 70 %,待甲方所需苗木乙方供貨完成後,三個月後甲方向乙方付清餘下的苗木款。

五、責任

1.若甲乙雙方在簽署合同後,中途若有減少或增加苗木的購買數量,甲方應在乙方採購前三天至五天通知乙方實際數量。

2.乙方未能按甲方要求供貨造成苗木質量達不到工程要求的,乙方將無條件退貨。

3.乙方未能按甲方要求的時間內及時供貨的,造成的人工,機械等其它損失均有乙方承擔。

六、其它約定

1.無論甲、乙方所在地遭遇人力不可抗的自然災害(如:瘟疫、戰爭、強震、冰雹、狂風、洪水),造成甲乙雙方不能完成履行本合同的情況下,雙方不承擔違約。

2.本合同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向可向雙方各自所在地的仲裁委員會尋求仲裁調解,仲裁調解不成,可向雙方各自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3.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用,本合同自雙方簽字之日起有效。

甲方: 乙方:

經辦人: 經辦人:

聯繫電話: 聯繫電話: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木苗購銷合同模板 篇4

供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

需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

第一條

為切實貫徹執行經濟合同法規,保證購銷合同的嚴肅執行,簽訂本總合同。本總合同適用於日用百貨、文化用品、鐘錶眼鏡、鞋帽、紡織品、針棉織品、服裝、勞防用品、絲綢等九類商品商商購銷業務。具體品類(種)的成交,需簽訂具體商品購銷分合同。供需雙方可根據自身特點制訂表格式購銷合同。本總合同是簽訂具體購銷合同的總原則。本總合同未盡事宜可以經雙方協商一致後簽訂補充協議。本總合同、具體商品購銷分合同、補充協議均具有法律效力。補充協議和具體商品購銷分合同不可以變更總合同的約定條款,補充協議與具體商品購銷分合同不一致時,以補充協議為準。

第二條

合同簽訂後,雙方須嚴肅履行。如一方確因發生《經濟合同法》第二十七條所規定的情況,需要變更或解除合同的,須於合同到期前十五天以書面形式向對方提出(含合同變更手續)。對方應在接到通知後十五天內書面(或電報)答覆,逾期不答覆的,視為默認。因變更或解除合同使一方遭受損失的,由責任方賠償。在新協議未達成前,原具體合同仍然有效。

按需方指定花色、品種、規格生產的商品,在安排生產後,雙方都需要嚴格執行合同,一般不予變更。如需變更,由此而產生的損失,由需方負擔;如供方不能按期、按質、按量、按指定要求履行合同,其損失由供方負擔。

第三條

購銷合同的商品價格,必須遵守國家有關物價管理的規定。有些商品雙方亦可協商優惠辦法或協商訂價。

簽訂合同,成交商品的作價標準,均為正品價。對於副品、等級品,其差幅按照扣率慣例作價執行合同;對於暫定價(參考價)商品,允許上下差幅在10%-15%以內執行(差率在具體合同中規定),合同中有規格差價的按照中檔(等)作單價成交,實際發貨時按規格分別作價。

在合同規定的交(提)貨期限內,如遇國家或地方行政部門調整價格,要以書面通知需方,以便作為交貨時(指運出)作價依據。

逾期交貨的,如遇價格上調時,按原價執行;遇價格下調時,按新價執行。逾期提貨的,遇價格上調時,按新價執行,遇價格下調時,按原價執行。由於調整價格而發生的差價,購銷雙方另行結算。

第四條

對異地的商品供應價格,均為車、船交貨價,裝車、裝船以前的費用,由供方負擔。如裝車、裝船費與運費列在一張單據不能分割的,由需方負擔;對同城要貨單位(包括外省駐本地單位)就廠就庫直撥商品由工廠送貨或需方自提。承運單位按有關收費規定收取的合理運輸費用,運輸保險費由需方承擔。對運費負擔,也可按照雙方協商的辦法辦理。

第五條

商品質量,有國家標準或專業標準的,按國家標準或專業標準執行;無上述標準的,按生產廠的企業標準執行;無生產廠企業標準的,由雙方協商確定。供方應認真檢驗,嚴格把關,以保證商品質量。

如果商品質量不符合標準,一般情況應允許退貨。如屬特殊情況,供需雙方可協調解決。

第六條

商品包裝必須牢固,供方應保障商品在運輸途中的安全。需方對商品包裝有特殊要求,雙方應在具體合同中註明,增加的包裝費用由需方負擔。

第七條

執行合同的交貨日期,以供方開單日為準。由工廠直接送車站、碼頭的商品,以工廠交貨日為準。在合同規定的交貨日期前十天內和交貨日期終了後十五天內開單供應的,不作為提前或逾期交貨。需方要求分批交貨的,供方認可後,予以分批均衡交貨。

供方供應商品,除雙方另有約定者外,異地的,由供方代辦託運。如需方要自提,應持加蓋財務印章的自提證明,提貨費用由需方自理;同城的,除工廠直送部分外,均由需方在貨款結算後七天內自提(遇節假日順延),超期未提部分,由需方負責倉儲費用。

受交通運輸影響造成延期或需方要求暫緩發貨不超過三十天的,不作遲延履行合同處理。

第八條

對有有效期限的商品,其有效期尚存三分之二以上的,供方可以發貨,有效期尚存三分之二以下的,供方應徵得需方同意後才能發貨。

第九條

供方應按雙方商定的合理運輸路線、工具、到達站(港),委託承運單位發運貨物,力求裝足容量或噸位,從節約費用。

如一方需要變更運輸路線、工具、到達站(港)時,應及時通知對方,並進行協商,取得一致意見後,再辦理髮運。協商達成一致意見前,仍然按原合同執行。

需方提出改變運輸路線、工具、到達站(港),因此增加的費用由需方負擔,如確有特殊情況由雙方協商解決。供方改變運輸路線、工具、到達站(港),未經需方同意的,因此增加的費用應由供方負擔。

第十條

商品從取得發運證明時起,所有權即轉移至需方。在運輸途中發生的丟失、短少、殘損等事故,由需方負責向承運部門或保險公司索賠,非因供方過錯,不可向供方提出索賠。但供方應積極提供有關資料,並協助需方索賠。需方在接收商品時,必須派人到現場監卸,清點大件,檢查包裝。如發現問題,應及時向當地承運部門索取規定的記錄和證明,立即詳細檢查,並在收到貨物後十天內向有關責任方提出索賠。責任屬於供方的,需方應在收到該批貨物後十五天內,向供方提出索賠,逾期不提,視為驗收無誤。供方應在接到索賠通知後十五天內查明情況,給予答覆。逾期不答覆,視作認賠。

若因有關單據未能隨貨同行,貨到後,需方應先向承運部門具結接收,同是立即通知供方,供方在接到通知後十五日內答覆;屬於多發、錯(串)運商品,需方不得自行動用,並做好詳細記錄,妥為保管,收貨後十日內通知供方,因此發生的一切費用由供方負擔。

由供方委託承運單位發運的商品,均應向人民保險公司投保綜合運輸險。商品在運輸途中遭受損失時,由需方向當地保險公司按照《國內水路、鐵路貨物運輸保險條款(試行)》所規定的手續程序及期限申請辦理索賠。

第十一條

商品外包裝完整,拆包發現溢缺、殘損、串錯和商品質量等問題,需方應在貨到九十天內(單個商品價值在2千元以上的在十五天內),向供方提出查詢;發現商品黴爛變質,應在收到貨物後三十天內通知供方。逾期均視為驗收無誤。

接收進口商品和外貿庫存轉內銷的商品,因關係到外貿查詢,查詢期為需方收貨後的六十天,逾期供方可不受理。

需方向供方提出查詢時,應填寫“查詢單”,一貨一單,不要混列。“查詢單”的內容應包括嘜頭、品名、規格、單價、裝箱單、開單日期、到貨日期、溢缺數量、殘損程度、合同號碼、生產廠名、供應發貨單號碼(即調撥單,下同)等資料,並保存好實物。供方應在接到“查詢單”後十五日內作出答覆。凡上項內容填寫不完整或多種商品混列,以及不是從供方供貨的,供方可要求需方重新填寫“查詢單”。

為了減少部分查詢業務,凡一張“供應發貨單”所列一個品種損失在五元以下,殘損在十元以下的均不作查詢處理(零配件除外),對笨重商品(如縫紉機頭、部件等殘品)的查詢,需方將殘品直接寄運工廠,查詢單寄交供方,並在單上註明寄運日期。

需方在收貨時發現差錯(如錯發、多發部分)、無合同、嚴重質量問題等情況,屬於供方責任,需要退貨時,應在收貨後三十天內通知供方,逾期則供方可不受理;同時需方也不得擅自退貨或將商品運回供方。供方在收到通知後十五天內應予答覆並提出處理意見。逾期不答覆,需方可視為同意退貨。凡逾期退貨以及不屬於供方責任的退貨,其損失均由需方負擔。

第十二條

商品貨款、運雜費、保險費等款項的結算,按中國人民銀行有關結算辦法的規定辦理。貨款結算實行驗單付款。需方無理拒付、逾期付款、拖欠貨款的,應按有關銀行部門規定交納滯納金,並由開户行連同貨款劃給供方。

需方變更開户銀行、帳户名稱和帳號,應於合同規定的交貨期限前三十天以書面(或電報)通知供方。未按期通知或通知有錯誤而影響結算的,需方應負逾期付款的責任。

經供、需雙方商定,貨款結算除另有書面特殊規定外,採用以下第

種方式(1.託收承付《可另行訂貨款結算協議書》;2.款到發貨;3.銀行匯票;4.商業匯票。)

第十三條

一方違反合同應負違約責任,向對方支付違約金。由於違約給對方造成的損失超過違約金的,還應進行賠償,補償違約金不足部分。對方要求繼續履行合同的,應繼續履行。

1.供方不能履行合同的,應向需方償付違約金。一般商品的違約金為不能交貨部分貨款總值的___________%(在1%-5%之間確定),但需方有特定要求的商品的違約金為貨款總值的___________%(10%-30%之間確定)。

2.供方逾期交貨,按照中國人民銀行有關延期付款的規定、按逾期交貨部分貨款總值計算,向需方償付逾期交貨的違約金。

3.供方提前交貨或多交、錯發貨而造成的需方在代保管期內實際支付的費用,應由供方負擔。

4.需方未經供方同意擅自退貨的,應向供方償付違約金。一般商品的違約金為退貨部分貨款總值的___________%(在1%-5%之間確定);有特定要求的商品的違約金,為退貨部分貨款總值的___________%(在10%-30%之間確定)。退貨途中的運輸等費用,由需方負擔。

5.需方逾期提貨、逾期付款的,按照中國人民銀行有關延期付款的規定,按逾期提貨、逾期付款部分貨款總值計算,向供方償付逾期提貨、逾期付款的違約金。

6.需方承擔因提供給供方的到貨地點或接貨人等有誤而造成的一切損失;承擔供方或運輸部門因處理需方提出的錯誤異議而支付的一切費用;承擔代供方保管的商品保管不善所造成的損失。違約金、賠償金、保管費用應在明確責任後十天內償付,否則按逾期付款處理。任何一方不得自行用扣發貨物或拒付貨款來充抵。

第十四條

供、需雙方履行合同,發生糾紛時,應本着顧全大局、相互諒解的精神,及時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任何一方均可按《商業部門經濟糾紛調解暫行規定》向有關商業經濟糾紛調解機構申請調解,也可向經濟合同仲裁機關申請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五條

本總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

第十六條

本總合同經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委託代理人簽字並加蓋公章或合同章後生效。有效期限為

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至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期滿雙方如無異議,總合同自動延長一年。任何一方需變更或解除本總合同,須在期滿前一個月以書面通知對方。但本總合同有效期內所簽訂的具體購銷分合同仍求本總合同辦理。

本總合同及其附件凡涉及日期的,按收件人簽收日期和郵局戳記日期為準。時間期限的計算均包括本數在內。

具體商品購銷分合同,一般以一貨一單格式(見附件1、2),有特殊要求的可用自制格式。

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供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

需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委託代理人簽字: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委託代理人簽字:_________________

開户銀行:_________________

開户銀行:________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

電報掛號:_________________

電報掛號: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

木苗購銷合同模板 篇5

甲 方: (以下簡稱甲方)

乙 方: (以下簡稱乙方)

第一條 標的數量價款及交貨時間

1、單樑起重機5噸,跨度為18米 2台 7.5萬元 含税

2、單樑起重機5噸,跨度為16米 2台 6.5萬元 含税 3、5噸 9米 電動葫蘆4台為飛馬公司生產,3萬元含税

4、運輸費4台為1萬元

5、安裝費4台為1.2萬元

6、驗收費4台為0.8萬元

7、安全滑線16162米為 0.8萬元

8、彎鈎及夾板0.2萬元

合計標的總價為21萬,大寫貳拾壹萬圓整交貨時間

第二條 技術要求

1、質量標準 國標

2、鋼絲繩採用貴州生產的,滑線為焦作產電線鄭州產

第三條 驗收要求

安裝結束後由當地檢驗部門按國家標準進行檢驗,並取得相關證件。

第四條 標的所有權

自貨到時起轉移,但甲方未履行支付價款義務標的所有物屬於乙方所有。

第五條 付款

預付款為 萬元,貨到款為 萬元,驗收款為 萬元,質保金為 萬元。

第六條 本合同解除的條件,友好協商

第七條 違約責任按合同法

第八條 本合同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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